疯子和上帝的故事
这个故事发生在很早很早以前。
这个故事仍在继续。
这个故事没有结局。
从前,有个疯子。他长的很丑,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兴许是小时候弄上去的吧。疤痕从脸颊一直到脖子,看上去很是吓人。他长的不高,或者说有点矮,他总是穿着一个破旧的长衫,不知是他喜欢那件长衫还是他只有那么一件衣服。蓬乱的头发,黝黑的皮肤,赤裸的双脚,看上去就像个臭要饭的。
一天,疯子走在路上,闻见灯火辉煌的大饭店里喷香的饭菜,他想走进去,却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疯子笑着说:“我有钱。”保安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说道:“疯子,快滚!”疯子楞了下,显然是被吓着了,不过这种情形他遇多了,便没说什么,离开了。他走在大街上,听到迎面走来两人的对话,一个人说:“唉,人活着真累。”另一个人答道:“现在活着好好积德,死了就能上天堂,那样就幸福了,要是你有很好的才华,兴许还能见到上帝,那简直就是过仙境的生活了……”两人对话的声音渐渐变小,但话却深深印在疯子脑海里,他不愿做一个疯子,他向往神仙的日子。
疯子开始专研学习,他去捡别人不要的书来看,别人见他是个又脏又臭的疯子,不想同他说什么便把书给了他,嘴里嚷道:“疯子都要看书了,还真是个疯子啊!”疯子没理会他们,只是弯腰鞠躬谢谢他们,然后拿着书离开了。
多年过去了。疯子竟然有了不小的文化知识,他懂得一些天文地理,还知道一些时事政治。他开始祈祷能和上帝见面,因为他自认为,自己有很好的才华学识,又没做什么坏事,应该能见到上帝吧。果然,在他的祈祷下,他见到了上帝。
上帝住在雨雾围绕的天上世界,那是天堂。上帝身边有很多天使,他们一个个相貌俊美、气质非凡。疯子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比天还高的天和比地还低的地。疯子被天使带到了上帝的面前。高大的上帝高高在上,俯视着这个疯子,问道:“你有什么事吗?”疯子回答到:“是的,上帝。我想成为天使。”顿时,天堂笑声一片,一个疯子想成为天使,那是何等的可笑啊。上帝说;“你还不够资格。”便把疯子放回了人间。
疯子信了上帝的话,觉得自己和众天使相比,确实差太多太多,便决定更努力的学习。他从早到晚没日没夜的去要书来看,要是要不到,就拿出自己毕生储存的钱去同收破烂的交易。一天一天过去了,一月一月过去了,一年一年过去了。疯子已不记得自己度过了多少春夏秋冬,阅览了多少本书,只是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成为天使。
终于,在疯子的努力和祈祷下,他再次见到了上帝。那么多个岁月过去,疯子早已变老,而上帝和众天使依旧是高大英俊,丝毫没有变化。上帝开口问道:“这次你来又有什么事情啊。”疯子郑重的说:“我想成为天使!”上帝带着鄙视的眼光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瘦弱矮小的疯子,说道:“那好吧,你就留在天堂吧。”疯子一听,高兴的不得了。他以为自己成为了天使,可是他错了。在天堂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打扫整个天堂。偌大的天堂,由他一个人打扫,好不容易做完了,可是晚饭的时间早已过去,又得等明天早上的到来,明天又是一堆的活。他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他意识到,天堂不适合他,他在天堂没有找到他要的。于是他向上帝提出,让他回到人间。上帝同意了。
疯子回到人间,已是一个寒冬的日子了。现在的疯子,已经苍老了许多。同以前相比,疯子脸上多出了许多的皱纹,而他爱穿的那件长衫也早已烂得不成形了,唯一没变的是脸上那道疤痕,多年过去了,疤痕一点没退却,依旧那么长那么深,一直到脖子。疯子走在大街上,大街被灯火照的透亮,像是白天一样,因为要过年了。疯子抬头,望着天空飘落下来了的雪花,大吼到;“我是疯子!!”这一吼,是那么响亮,这一吼,是那么竭尽全力。疯子慢慢走向大街的那头,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灯火辉煌中……
冬天结束了,春天到来了。大街上再没见到疯子的身影,再没见到他向别人家要书来看,再没见到他站在大饭店门口望着里面香喷的饭菜……从那年冬天过后,谁也没有再见到过疯子了。有人说,或许疯子已经死了吧。又有谁知道呢。一个疯子的死,又有谁在乎呢?
疯子与上帝的故事还在继续。
疯子与上帝的故事没有结局。
因为世间不止一个疯子。世间有太多太多的疯子……
疯狂0
204像小草一样平凡的字眼,但在我眼里,它却是一个融合了所有的蔚然深秀的大树。
204,到底是什么呢?其实,204是我们初二级叱咤风云的招牌宿舍。为什么说是招牌宿舍呢?
其一是因为我们204的女生很杰出。204的十个女孩个个平凡而美丽,魅力四射,才华横溢,叱诧全级呀!
在我们204,有知识渊博的才女诺诺,是级里精英中的精英,骨干中的骨干,有什么知识上或精神上的疑难杂症都可以来向我们的才女诺诺会诊,诺诺还会自觉去帮助班里有困难大同学,不仅不收费,还不亦悦乎呢!
在我们204,有聪慧女郎诺诺,常胜将军傲慢女郎丽丽和具有领导风范搞笑而沉默的女孩婷婷,是级里数一数二的精英,光荣榜上她们的名字总是名列前茅。
在我们204,有超级音乐特长生琪琪、文丽、舒舒、诗诗,不论歌声舞蹈,还是各种乐器在级里是多么的鹤立鸡群,闪耀夺目呀!是老师备受喜爱和器重的人才。
在我们204有可爱广播员喜喜和诺诺,一个星期五个节目诺诺主持了四个,可谓是广播站的顶梁柱。
在我们204,有风姿卓越的美女级花莉和洒脱直率的俏丽女郎航哥,她俩可是比我们宿舍任何一个人都尝到了青苹果的滋味,积蓄了比金子还贵重的人生经验,堪称“超级爱情会诊师”,有何爱情上的问题她们都会不辞劳苦的为你力挽狂澜。
这就是原因一,原因二呢?不用说,当然是疯狂啦!如何疯狂呢?
每天除了要在书山题海中奋斗外,最悲惨的是还要上三节晚修科,从7点上到10点10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仍旧在书山题海中奋斗,早上也奋斗,晚上也奋斗,同学们肯定脑汁都干了,巴不得美美的睡上一觉,但我们204的十个女生个个可是精力充沛,毫无倦意呀!一下晚修,204的女生又自由啦,想干嘛就干嘛!留在可是学习的学习,买宵夜的去买宵夜,散步的去散步,运动的去运动,这还不是什么,重头大戏在夜黑风高,人们进入甜甜梦乡中才开幕呢!
当舍管一走,我们便交头接耳的“开会”,无所不谈,各抒己见。记得有一次,就是为了B班的考卷和我们不一样而争论个不休,叠叠的话语如滔滔江水一次又一次引来了舍,管,舍管接二连三的警告我们,我们每次都左耳进右耳出,当耳边风。记忆最犹新的一次是,我们躺在床上玩真心话大冒险,输了的人只能选择一次真心话,其余的都要大冒险,带着爽彻心扉的真心话,迎接第二天的大冒险,第二天,我们宿舍有拿扫把当吉他在全班人面前边唱边跳舞的,有当着全班人面前跟某个人说“我爱你”的,有上五楼去跟初一新生说“嘿,靓仔你好帅!”的,等等。我们总是有那么多的疯狂,总是讨论到很晚很晚,如果在寂静的黑夜听到声响,那唯一打破这寂静的就是我们204的喧嚣。
因为每晚的“大戏”,每天早上我们个个都顶着熊猫眼,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下楼去饭堂,一排排男生已经在男生宿舍门前等着我们一起去吃早餐了!每一次我们班的人在饭堂总是星星般那么耀眼!不用觉得奇怪,因为我们班和其他班很异同,我们班男生和女生都是好哥们,好姐妹,每个人都把自己的心放在别人的手心的,我们有零食一起吃,有气一起受,有快乐一起分享,有苦恼一起分担等等。
我们204的女生很先驱,在宿舍开的先列传至整个级,个个都学着我们开其实我们开并非是为了吃喝玩乐,我们一般都在重要的日子开比如我们宿舍的人生日,我们班的人会一起为他唱生日歌,送礼物之,除这以外,我们宿舍的人还会私底下悄悄商议,一起集钱为寿星公买一个蛋糕,附和一些食品,在寿星公不知道的情况下,送她一个快乐的生日还记得期末考试前一天晚上的疯狂,因为是最后一天晚上了,大家都恋恋不舍,便开了一个讲了好多心里的话,未来的梦,一直疯狂到不知凌晨几点,第二天照旧赴考场,带着美美的成绩见家长。
我们204的女生还很不怕死。记得有一次,我们躺在床上碾反侧,欲睡不能,“波波姐姐(班主任)不是说睡不着可以去跑步吗?”琪琪说道,“是呀,干脆我们去跑不好了!”“嗯,去跑步吧!”一个个附和着,“不要咯,那么晚了!”“是呀,还是不要哦!波波姐姐怀孕了,不要惹她生气哦!”几个声音响起却被无视。不一会儿,宿舍里已经减去一半人多了,只听几个男生说:“你们怎么下来跑步了?”“我们也和她们一起去跑吧!”等等,闻言剩下的人飞快的飞到上铺去眺望着操场,之间几个女生和几个男生在操场上一圈一圈的跑着,附和着舍管的几句谩骂声。
哦,我的天…。.这就是我们204,响当当的招牌宿舍,疯狂而杰出,令人又爱又恨。
204的十个女孩平凡而美丽,杰出而疯狂,却无人可替代,204的回忆用最美的风景也不能淋漓尽致的展现,204的事迹用最长的河也淌不完,204的疯狂用最汹涌的波涛也不能言喻,204的友谊用千金来买都不卖。即使迈向初三的门栏,我也不会忘记我永远的家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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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他,有着一个西瓜子的脸型;他,有一头乌黑、像刺猬的刺一样直竖着的头发;他,原本有着一个高高的鼻梁,可是带上那副黑色又沉重的眼镜,鼻梁也开始一天天在变低;他是一个废话多的小子。我给了他一个评价——静如处子,动如“疯”兔。全班送给他一个获奖(大家用白纸写出的奖项),上面写着:本学期最爱管闲事,追加废话多人士。他就是我们班的易永彬。说到他“静如处子,动如‘疯’兔”那是因为——有一天大家都在教室里写作文,教室里鸦雀无声,就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挺得见,在这一瞬间,只有笔的敲打声和纸翻页的声音。在教室里,最紧张的是我,因为我怎么写作文写什么作文也不知道,我用手靠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敲打着自己的脑袋,我身边的易永彬,犹如一个插了电的自动打字机,每时每刻在思考,在写作文。我拍了身边的易永彬问:“作文该写什么好呢?”这时他的嘴巴就像打枪一样,“嗖嗖”的飞进我的耳朵,我的耳朵顿时间全是废话。我急忙捂住耳朵说道:“大哥求你不要打‘机关枪’好吗?我实在挺不住啊!”这时易永彬开始反击了“你知道机关枪的内部结构是什么样的吗?你知道人比作机关枪有多么不礼貌吗?······”易永彬推了推眼镜,说道:“你现在你什么地方错了吗?”我只好“哭”着点头,因为这是使他不讲废话的好时机。易永彬的确是个“疯子”。500字 小学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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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我低着头,一个人走大街上.台风即将过境的清晨,让我误以为是秋天已经到来.可是看着身上清凉的衣服,一切都证明我的是错觉.像这样的清晨,在盛夏确是不多,特别是在南方,尤其是有在这有"小火炉"之称的南昌,盛夏总是热的吓人.也许我是疯了吧,在这兵荒马乱的高三发了疯.早在高一的时候就听学姐说,高三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只有疯子才撑得下去.如今,我是真的相信,这兵荒马乱,硝烟弥漫的岁月,几乎是要磨掉我所甚无几的灵气.也许,某天,我所甚无几的灵气也会在这样年岁里消磨的干净.这肯定不是我想要的结果.可是,也许某天,这一切都会成为恶狠狠的现实.昨天去办理手机业务.那老板的儿子是今年高考,似乎是学艺术,而且是没有考好的,其父是有些失望的.毕竟有哪个家长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好一点呢?突然之间觉得在这现实的社会,文凭到底还是要的.不禁有些悲哀,有些事情不如想象中的美好与简单.这年岁,我们什么都不配,放得下,放不下,我们都没有资格去想.这样的天气,让脑子好生清醒.可以想的很多,不仅仅是学业,生活亦会是去想.我将七堇年的<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带了出来.重读再看时却是另一种感受.这本书我没有和别的一样反复的去看它,似乎觉得有些是看不懂的.之前买的时候是看80后的比较多,突然看这书也很郁闷的.我一直以为,青春是忧伤,是疼痛的.可是,哪来那么多忧伤,疼痛?我相信,我是和别人一样的,拥有的,不过是一很平凡的青春.我开始嘲笑自己之前的矫情.80后,真正能诠释青春的并不多.开始有些不愿意无病呻吟,那样的忧伤本就不该是属于我的.为什么还是要强求呢?小龟说:"小冰,你为什么有这么多悲哀是我不懂的?"可是,有时他们真的错了,那样的悲哀现在看来只不过是矫情.我不会多说什么,只是希望有一天能够正确的认识到自己和那平凡且平淡的青春.猪是个很好的女孩子,她不厌其烦的告诉我.可是,那张伪善的面具戴久了,到几乎不记得原来的自己.所有人都睡着的凌晨,我对着电脑,用力的敲打着键盘,然后在心中对自己说,呵,你这个伪君子,伪善的小人!突然之间,心里很是舒服.也许,我真的是个伪善的小人.某人指着我说:"你个婊子,有什么好骄傲的?"在他的面前,我是那样的冷淡,甚至是有些平静的面对他,淡淡的笑着:"我为什么不能骄傲?难道你不知,现在骄傲的女子都是婊子,你喜欢过那些女子都是婊子!"他不知道我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到底有多么的痛,整颗心被划的血淋淋.我不是,有的时候,甚至算是乖巧的.猪说初看到我的时候,确实是像非主流女生.可是,我真的是讨厌非主流的,其实,这个词也并不是很喜欢的,但不是讨厌,而是讨厌用它来形容我,那似乎是一个很低俗的词.我知道,肯定是有人从心底鄙视我的,可是我还是要说,继续说我的.我一定是个世俗之人,不然我怎么会因尘世的幸福而感到幸福?一直不喜欢和别人穿相似的衣服.当然,有两个人是不会介意的.一个是猪,另一个是瑜.我知道,猪是好孩子,她的母亲甚至是希望她是传统的,所以她是相似的感情.于是,我时常和瑜穿相似的衣服招摇过市.可是,当我看见某某人穿着和我相似的衣裙,裤子,心生厌恶.我本看不惯她的作风,矫揉造作,这是很多人对她的评价.瑜说:"小冰,你要是在和***穿一样的衣服,我们决交!"我知道我的朋友们都是,事实上我也是的,我又怎么愿意与这般矫揉造作的女子在一起?可是面具它不允许.也许,我真的是个疯子.看不惯世事,而自己也无法做到完美的.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而我还在这奢侈的胡思乱想.愿某一天一切都会结束,愿我们都可以在尘世寻到一方净土.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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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小时候,我弟弟问我什么是清明节。我一边玩着泥巴一边说:反清复明呗!弟弟又问我什么每年都要反清复明,我想了会,说:反复清明嘛!弟弟惊奇的说:哦!哥哥真厉害!其实在那个时候,我还没有过过真正意义上的清明节。每到清明,身在广东的我们只是像平时的节日一样,多买点菜清明节和死人有关。这就是我对清明的最初认识。我曾经也对老祖宗们倍感佩服,充满崇高的敬意。因为曾经有连着两年的清明都下了雨,我看着日历上的雨景,又想到那句“清明时节雨纷纷”,便想,祖宗比我还厉害!当然,这些事我都不会和弟弟说。我时常想,为什么清明节总是会下雨呢?也许是祖宗们真的要比我们厉害,他们说的话比现在的天气预报可要准多了。清明节弊大于利。我敢这么说。首当其冲要说的便是污染问题。回到家乡后,我也亲身体会了两次“反清复明”的滋味,跟着叔伯他们“挂纸”。基本上每家都得挑一担子东西。一篮子里的是蜡烛、香、鞭炮。另一篮子里的就是煮好鸭子、煎好的鱼、香甜的酒……他们是污染与被污染的关系。每在一个坟前停一次,鞭炮声就爆发一次。在我爷爷那应该算得上的爆发的最高潮,一大卷一大卷的鞭炮放了好几卷,最后还要开“小灶”,特地放了几个彩雷王……我捂着耳朵对旁边挑着担子的堂弟说:轰天轰地的,爷爷在下面还怎么睡啊!他换了个肩膀,发牢骚似的的说:就是啊!我都快累死了!我想到去年我挑担时的心情,便在心里暗自庆幸。但又感到不好意思,便说:哎,你刚才好所什么?我耳朵里的耳屎都快震出来了。说罢,便转身走开。烧香和烧蜡烛本身就污染空气,虽说“清明时节雨纷纷”,但那些草草木木也并不是万火不侵。所以,每年的清明节都会有火烧祖坟的情景,搞不好就是由火烧祖坟升级为火烧群坟。那样,可就真的实行了全面“火化”啊!走走停停两三个小时后,边剩下最后一道程序——进攻村里的祠堂。我回头看看满头大汗的堂弟,又望着篮里的“食物”,最后发现两物的共同点——都被“糟蹋”了。原先出门时还金黄金黄的鸭子,现在早已蒙上一层“阴影”——一鸭子灰,和堂弟一样的灰头灰脸。但那鸭子的油似乎更多了,估计是和或人一样——被太阳烤出来的。还有那碗白饭,都黑白无常了。我皱了皱眉头,说:唉!那碗饭还怎么吃啊?堂弟不屑的说:酒和饭都给狗吃的,我们又不用吃!我心里像是放下了一块大石,说:哦,那还好!走了一段路才突然想到——那狗只的都和咱祖宗平起平坐啦……再多呆一分钟,我准给自己过清明了。走进村里的祠堂后,我就这么想。祠堂是地狱般的仙境。因为我在里面的确是见识到了什么叫“云雾缭绕”,同时,我也快被熏得窒息了。但到后来,竟然也慢慢适应了。我站在祠堂里,看着慢慢往外飘的“烟雾”,心里像是刚跑玩马拉松一样难受。突然,一声没有准备的鞭炮声把我吓一大跳,像是在黑暗中下楼梯时突然踩空了一样。我在心里暗骂:一路都没被吓着,没想到竟然死在终点线上了。回去的路上,我对堂弟说:真该把清明给废了!污染环境,又浪费钱!说白了就是变相的搞封建!他有点犹豫又附和着说:嗯,心里有老祖宗就行了!等下我不吃那鸭子了。我恍然大悟,说:不就是啊,叔伯他们可真行,这种节日也吃得下!(说句不吉利的话,要是我老爸那个什么了的话,我想起他,准哭死!清明会是令我伤心的日子。)我还年轻,所以我不糊涂,我坚信我的话是对的,我坚信年轻的一代会比老一辈更有为、更理智。说土一点,后代会比前一代更好!这是发展的必然!大家都有自己的想法,各说各的,谁也别碍着谁,谁也别评论谁。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动物。其实我们都是一群疯子,一群神经病。疯子永远也不会认为自己是疯子,都认为别人才是疯子。其实没一个正常的。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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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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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村这些人脑袋是不是都出了问题,真是一塌糊涂啊!李俊是刚调来这里做一村之长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岂料到酒楼吃顿饭,刚想坐下,就被人推了一把。眼前就出现了一个身穿明黄色衣衫的男人。“大胆奴才,胆敢坐朕的御座,不知死字怎写吗。”真是莫名奇妙,没有五花大门的恭迎,还恶劣地遇上这个疯子,活佛都有火啊。李俊愤怒地推上了衣袖,打算要跟他不饶不依一番。才刚要跨出右脚,就被几个人撞了一下,不耐得嘴角严重地抽搐着。“皇上,原来你跑到这来啦!”“小贵子,听命!”“喳。”“把这个狗奴才拖出去,我的龙椅你也配坐吗。”该死,一个疯子竟然敢对他堂堂的村长指手画脚。难道在拍戏,那摄像头呢,导演呢?还来不及疑惑,就一阵天翻地覆,两脚一轻。“你们想造反吗,我是你们的村长,放我下来。”“哼!哪管你是天皇老子,得罪皇上就不行。”于是几个人手脚并用地把他举起扔出了酒楼。岂有此理。阳光普照,雨露均沾,蝉鸣回响在天空的上方。真好,今天还真是个适合出外巡查民情的日子。“哇,今天的水果看起来很鲜美啊,真让人垂涎三尺。”又是上次那个疯子,真是出门不利。“哈哈,难得皇上喜欢我的水果,真是小的荣幸至极啊!”“我这里也有一些猪肉免费给皇上尝尝,请皇上笑纳。”“皇上,这些虾兵蟹将都折服在你的石榴裤下,请皇上亲自处理吧!”他们全都是疯子吧。看着四面八方的村民都为这个疯子送吃的,却无视他这个英俊潇洒的村长,原本今天他还幻想着大家都会赞扬他的奉公职守,追捧着他的体恤民情。结果所有的风头都被这个疯子抢尽了。他就快要被逼疯了,看我以后怎样收拾你这个该死的疯子。嘿。李俊美滋滋的看着手中那个雕刻着精美图案的紫砂壶,明眼人一碰就知道它是个上品。前一个钟头,他就是用存折上的两万元到拍卖市场上秒杀回来的。只要这个紫砂壶一到未来岳父的手中,呵呵,还怕他不答应把小洁嫁给自己吗?“这个壶是要进贡给朕的,好了,我正缺了个盛水的。”手上一轻,唤醒了他的春秋大梦。“疯子,快把壶还给朕,不,还给我,真被你搞疯了。”李俊就像盯着上帝一样盯着他,眼都不敢眨了,心也随着他手的弧度开始一上一下,忐忑不安。“不给。”很快他们就厮打一团。“你给我小心点,摔坏了,你赔不...”“啪!“李俊的话语戛然而止,惊吓得嘴巴张得都能塞下一个鸵鸟蛋了,全身就如灵魂出窍的定格了。“哎,都不好玩的,一扔就破了,都叫你不要跟朕抢了。”看着疯子还不痛不痒地说着风凉话,他气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次不把这疯子逮住他就不姓李,该跟他姓。“我饶不了你,我要你赔钱,再去蹲监牢,蹲到老。”“好啊,好啊,那里有好玩的和好吃的吗?”你,你...四周的村民闻讯赶来。“村长,不可以啊,你大人不计小人过啊!”“皇上他身无分文,你就放过他,最多钱我帮他赔。”“李大婶,你家里这么穷,还是我来赔吧!”“村长,我孤身寡人的,我代替皇上坐牢吧,你千万不要为难皇上啊!我们求你了。”他压抑地双手抱着头,他再一次证实了他的猜想是没错的,他们整个村的人除了自己都是疯子,不然他就是听错了。还有就是...他胆怯地问李大婶;“你们为什么对他那样的恭维,他的背景很硬,有人在他的背后撑着?”李大婶沮丧地摇了摇头。“难道他家很有钱,你们都让他三分?”这是仅有的可能了,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对疯子超过了普通的关爱,甚至为他赔钱坐牢都在所不惜,那不是一笔少钱啊!那不是仅仅关在只有十五天的拘留所啊。旁边的赵婆婆叹息了一声,跨出了一步。娓娓道来;“村长,让我告诉你真相吧,他无权亦无势,连住的也只是一间残旧的黄土平房罢了。”皇上原本是叫恭凡,人如其名,他本来是一个平凡的送水员,普遍得可能把他放进茫茫人海中,怕是一个转身就能永远都找不到了吧。直到那一次他像往常一样送水到村上的小学里,突然地震发生了,唯一被困的那个班上的孩子面对周围倒塌的墙面,被掉下来的硬物堵塞了的门口都被吓呆了,抱成一团不敢动弹。恭凡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不顾生命的安危的,徒手挖开那些该死的阻碍物。记得事后包扎的时候,他的手都被硬物刮伤了,露出白森森的骨节,沾着艳红的血还混着泥沙,别人看了,也不禁的颤栗不止,为他心痛得泪如雨下。他就是那样背一个,抱一个、拖一个,把全班二十几个孩子,一个不漏的救了出来。然而就在最后一趟,余震不留情面的发生了,在那千钧一发,他为了保全孩子,就像泼了性命的老母鸡,张开双手紧紧地把孩子护在他温暖的怀抱里,而他却被一块大石砸伤了脑袋,变成现在这副样子。那些孩子里面当然也有我们的子女,所以你错了,我们对他不是恭维,而是自内心的爱戴与敬佩。听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故事,仿佛当年的情景历史再次重演的历历在目,心脏那处被绞紧的抽搐感一波波袭来。“朕饿了,名叫村长的奴才快去帮朕买饭,朕重重有赏。”“你,你...”在村民的眼里,李俊凶恶地指着恭凡,气得连话都不能说得连贯了。“村长,息怒啊”。大家紧张兮兮的,就怕李俊一个冲动,真的伤害了他们的恩人。谁料到李俊的态度来了个十八大转弯,七尺男儿摆出了个兰花指,嘻嘻一笑。“是,皇上,奴才遵旨。”这一举动让善良的村民们大跌眼镜,瞳孔放大,嘴巴张得就快要脱臼了。大半天才反应过来,不约而同地欢呼“村长万岁。”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华侨中学高三:廖东明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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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子的风采记得前些日子,写了一篇《疯子无悔-序言》,结束语:今夜醉酒对月望,谁知我心实迷惘,疯子无悔千古芳,笑看人情冷如霜。男儿有泪无处藏,风雨兼程莫彷徨,人间正道是沧桑,不做小人志高昂!就以此为开篇!不知道从何时起,我便有了一个“疯子”的美称,这个按理应该归功于我的妻子,我们恋爱后,她叫我疯子,杨疯子,疯子哥,但我感谢她的同时,我却一直认为天生我就是个疯子,迟早也会被人发现,被人认可,我和妻高中时就认识,不过不在一个县城,也不在一个学校就读,她是我曾经一个要好朋友(男)的同学,因为她,我们在十多年前,已经分道扬镳,至今未曾谋面。在我的记忆深处,她曾是一个勤奋好学,热情大方,漂亮朴素的女孩,刚上高二时的我在邻县一所乡镇高中认识了高一的她,那时的她短发,可有精神,细腻白嫩的肤色散发着青春少女般的清纯和美丽,犹如刚刚出水的芙蓉,宛若天空皎洁的明月,脸色的粉嫩又若熟透的桃子,不觉让人垂涎三尺,(不过现在的她让我已经彻彻底底失望了,甚至已经到了绝望的顶峰,不知道老天怎么会让她发生如此大的变化,还是命运对我的不公,还是我当初仅仅只是看了个外表,没有深入地了解她太多)。当然那时毕竟是学生,虽然有着对爱情的神往和冲动,但还是觉得有点太早,再说那时中考仅差三分失利以后,上了高中一心就是为了考大学,再说那时的我有一位从小学五年级一直到初中毕业的女同学,我们关系特别好,她是我邻村的,和我初恋的她是远亲堂姐妹,我们都是一起的同学,和我妻子同姓,都姓李,在我以后的文字中,我会逐一把她们陆续在我疯子的笔下展现。无论曾经是好是坏,是错是对,无论谁是谁的谁,此刻谁会想起谁,我都想用自己微弱的笔力把当时的情景和最后的结局完完全全,实实在在客观地写出来,我不怕世人笑话,更不怕谁会误会,更有甚者轻则骂我什么臭男人,花心大萝卜,重则诽谤我不是东西,我压根不会在意,因为我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傻子,从来不按套路出牌,所以我根本不在乎这个社会或者周围的人们对我如何评价。最近一直在考虑怎样写我这个杨疯子,怎样才能把我这个疯子的风采展现得淋漓尽致,描写的栩栩如生,可惜我才疏学浅,肚里的墨水有限,我只能用简单而又真诚的词语来给大家描述一下我个人,由因水平有限,只能尽力表达。从记事起,我就是一群孩子中的笑星,也是军师,在农村的山沟沟里长大,那里的黄土,昔日的村庄,小河…在我的脑海中一目了然,历历在心,那里有我童年的微笑,那里有我嬉水的欢腾,有我采食野果的喜悦,也有我慢慢长大后的苦闷和求学之路的艰辛,终于经过十多年的寒窗苦读,经过三次高考才算榜上有名(那时没有大规模的扩招,复读好几年甚至五六年以上的众多学子都有,只要一旦考上大学,那简直不亚于古代科举时代,真可谓金榜题名,衣锦还乡,光宗耀祖。由因家族和家境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后再细说,当时上学也是掺杂着为了争这口气来的),从而经过大学好几年的磨练(以后再讲述我大学生涯),我走出了我热爱的故土,离开了那个贫困的山庄,来到了中原大地——河南郑州市。曾经的风风雨雨,过往的人来人往,已经随风而去,留下的只有新的开始,新的拼搏,新的征程,新的未来,新的梦想,我想用江海之墨来抒发我对人生的感悟,对人世的领悟,对人心的领略,对人情的领会等等一系列,我都想写。用我愚钝的天资和幼稚的心灵,无知的看法,低微的观点来阐述这一切的一切,只是忙于工作,加上面对现实而又无奈的人生,有时一点心情也没有,举起的笔头有时在一声叹息的刹那间悄然落下,心沉沉地滴落,不觉自己单纯而又复杂,无知而又可笑,轻浮而又沉重,浅薄而又深沉,也许没有人真正理解我的理念,我的思维,我就是我,一个疯情的我,一个重情的我,不需要谁来捧我,也不需要谁来赞同我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也许自己的做法真有些脱离现实,不被大部分人所接受,也许在这个大千世界,本来就容不得独立、独行或者偏僻、怪癖的思维,如果别人不能理解你,就可以用唾沫星子淹死你,用冷漠的眼神嘲笑死你,用无情的指头指着你的脊梁骨“戳死你”,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我,评说我,那怕我已经被世俗隔离在无人问津的荒岛,用一生的孤独为了自己认为正确的思想和理念而孤芳自赏,孤军奋战,坚强不息,到最后《我用孤独埋葬一生》。金钱迷乱了多少高尚的情操,权利迷失了多少纯朴的人性,在这个物欲贪念,追求金钱名利的现实生活里,多少人乐此不疲,绞尽脑汁,煞费苦心,忘我翻腾,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多少黎民为此遭殃,接着多少高官落马。有时候在某个黑暗的角落真正的主权人权又在那里?感谢时代的更新,感谢我们当今的习总书记,进一步在中国这片大地上,掀起了整顿各类不良风气,清理党内外损害国家,祸害老百姓的蛀虫,进一步加强社会的安定团结,让国家更加太平,让人民过得更加舒适,安康,不过如今普通人群之中,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发展,随着物价的上涨,随着各种个人贪欲的上升,谁还会爱戴谁,谁又会帮助谁,谁又会同情谁?谁又会在乎谁?谁又有空闲时间真正想过生活?何为生活?难道一天的三餐美食,可口佳肴就是生活,难道家产万惯,身居显赫这就是人生?在我疯子的眼里,这不过是过眼的浮云,当然我也认可吃好喝好,这是口福,能有佳丽陪伴,这是艳福,能有美女欣赏,这是眼福,能处高位,为首是瞻,发号司令,这是权福。能明镜高悬,为民做主,两袖清风,这是官福,举案齐眉,家庭和谐,尊老爱幼这才是真正的家福。情投意合,知心相随,这才叫真心的情福,孝敬父母,久病有孝子,那才是老人晚年最大的幸福。也许看到这儿,有人开始骂我神经病,记得我爸以前说过我,大脑太复杂,净想些没用的,乱七八糟,不往正事上想,难怪我累,活该,是我真的活该吗,也许是吧,整天疯子般的思维肯定会很累,不然怎么会表现的神经兮兮,呵呵。不过前几天在我筹备和酝酿这篇文章之前,在网上搜索杨疯子,无意间找到了这样几句评论。1.在中国,近代当代的不敢说,古代精神病艺术家是数不胜数的。五代杨凝式书画最绝,开宋书之风,人称杨疯子;米芾创落加点,一变古今山水画法,为百代之师,人称米癫;梁楷开禅画一派,人呼梁疯子;徐渭、八大山人皆疯狂;顾恺之也是个疯狂者。就是屈原、陶渊明、李白、杜甫这样的人,其行为也有许多狂颠之处。2.尼采将艺术家称为“患病动物。”日人滨田正秀着《文艺学概论》说:有人调查了782位着名人物,这些人中精神极端失常者占83%,健康者仅占6.5%;3.确实如此。但是这些人在历史上都留名了。希特勒,政界的疯子,却几乎统治了整个世界。世界上能成功的只有两种人,疯子和傻子,疯子会行动,傻子肯吃亏。当然我个人的业余爱好,除了书法就是写作,几乎每天都要舞文弄墨半天(因为十多年来,我的工作性质就是出差,造就了我这样的机会和时机),虽然不堪甚好,也是唯吾闲情,自娱自乐,虽然不可能像上面转载的那些疯子们伟大,显眼夺目,名扬千古,不过我相信在我的人生历程中,总会有那靓丽光彩的一天。付出总有回报,坚持就会胜利,以前,我非常在乎别人眼中的自己,可是现在,我觉得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了。因为别人不是我,不是每一个人都会像我一样真正懂我。我的很多做法和想法,也许非常偏激,甚至让人可笑,幼稚。我听的歌都是一些伤感的情歌包括亲情,爱情,友情,也许有的人却觉得非常难听,在我看来,这三大情在我的人生中不可缺一,我写的文字和书法,自我认为还能说得过去吧。也许有人觉得一无四处,很烂很烂,但是对古代好多书法家和词人诗人我都非常崇拜他们,尊重他们,更加爱慕他们,对爱国的勇士谋士君臣我更加敬佩他们能为大好河山的繁荣富强和平稳安定付出自己毕生的心血,包括宝贵的生命。比如我们一家人杨家将,还有岳家军,薛家将,辛弃疾,陆游等等,明君唐太祖李世民,清朝康熙乾隆雍正等,书法界晋代二王,颜柳欧赵绝伦不说,更羡慕癫张狂素草书之疯之绝之妙,还有孙过庭的书谱千古流传,只可惜下卷已经失传,还有褚遂良,虞世南,唐寅唐伯虎,黄庭坚,苏轼等,今有于右任,启功老先生都是书法大师,现已离世。词人李清照,辛弃疾,晏殊,纳兰词,岳飞的《满江红》等我都非常喜欢,有的倒背如流,有的好多是我经常练习书法的作品。如今我无所谓谁懂不懂我,每天除了工作外,特别是晚上闲暇的时候,我要忙到深夜,有时候到凌晨一两点钟,但是早上有事我照样会早起去忙工作,除了练字就是写作,偶尔会看一些别人的作品,听听音乐,晚上回住处做做饭,有时候和还算懂我的极少一部分老同学、极个别的同事、朋友在网上聊聊天,不过也是很少和他们聊,有时候大家都忙自己的事情,我是尽量让一个人出差独处的时候,快乐,满意,充实一点,不想让大好的时光白白流失,让未来因为没有珍惜生命而再多几分遗憾,我也不要求身边所有人都要随着我的节拍走,我也不需要和每一个人都打成一片。人生聚散无常,犹如花开花落,潮涨潮退,再说天底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山中石多真玉少,人间知音不多求,好多人只不过是你身边的匆匆过客,珍惜你的人不多,那就是知己,一两个知心便可足矣享受一辈子。现在我变得很少说话,有时候也懒得搭理身边的人,更不用说什么志同道合,道不同而不相为谋,更谈不上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芝兰生于深林,不因无人而不芳,君子修道立德,不因困而改节,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这是我一向做人的道德标准,我不想随波逐流地一味追求那些看似高尚而内心低俗的疯狂而迷失自己,更不想再看到那些披着羊皮的狼,招摇过市,装神弄鬼,标榜自己的崇高,伟大,满嘴的仁义道德,却一肚子的男盗女娼,坑蒙拐骗,我就是一个忠实的我,一个颇具个性而又疯疯癫癫的我,一个傻乎乎的我,从来不会因为别人对我的怪异而改变自己,我穷,人穷志不穷,冻死迎风站,饿死不弯腰;我小,心胸宽广,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虽然活的不潇洒,活得不成功,但至少我活得问心无愧,对得住天地良心,活得踏实,活得快乐,活得轻松,活得自在,活得有情有义,活得铿锵有力,活得像个男人。我只是想和懂我的人做朋友。人都是互相尊重的。对于那些不尊重我的人,我又何必尊重他们?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我相信在人生的下一个转角处,一定有沐浴我的阳光,对那些看不起我的人,没有素质的小人,也许他们只能猖狂一时,不可能逍遥一世,暂时得失胜败算不了什么,谁笑到最后谁就是最终的胜利者和成功者。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装疯卖傻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暗自快乐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自信清高的疯子。我愿做一个疯子,一个独特风骚的疯子。疯子、杨疯子,不错的自我美誉,让常人不可理解的疯子、傻子,从此就以疯子的骄傲和自豪展现我疯子的无限风采和无尽魅力。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