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爱的吉他手
他们说,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可我觉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题记
由于学习的需要,我无奈地搬到班主任家住。那段日子真的是很难熬哈。除了白天辛苦的学习,晚上还要做大堆的习题。每天,几乎是以“爬”的姿势上床睡觉的。每当我躺在床上的时候,从窗外边便会传来一曲美妙的音乐,很清脆,很优美。“那是吉他吧?!!”我有些欣喜。说来也是奇怪,我竟然忘记了累,硬是撑到乐声结束,才肯入睡。从此,我迷上了这吉他声,与此同时,更是对那个吉他手产生了兴趣,是的,我想见见他本人。这种想法是如此迫切,无时无刻不在我的脑海出现。
可是,我的生活是如何忙碌——早出晚归。我很失落,只因为我没有办法与他相遇。我只能想象着他的样子:他应该穿着酷酷的休闲服,或是棕色,或是墨绿色,戴着方型的黑边眼镜,还有一头蓬松的头发。呵呵,如此看来,这该是个忧郁的吉他手了!!
这种幻想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一个月。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他!!
那天下午,由于科学老师临时有事,便早早放学。“难得放这么早啊!”我感叹道。走在小区的林荫道上,有些漫不经心。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车轮碾碎落叶的脆响,我身看,眼前的那个人令我惊呆了。尽管我不是花痴,但那刻,我只想用一句话形容——“快流鼻血了啦~~~”
帅,真的很帅,就像我所想象中的一样,不!眼前的他更帅!!他穿着黑色的高领毛衣,墨绿色的长外套,头发很凌乱却很帅,他骑着脚踏车,背后是棕色的,外壳油光发亮的一把吉他。最令我着迷的是他
的眼睛!很少见到男生有那么大的眼睛,也很少见过那么忧郁的眼神。
我愣在那里,直到他远去的身影消失在林荫道的尽头。
或许,这就叫一见钟情!我知道,我爱上他了。于是,我开始千方百计调查吉他手的点点滴滴。当我得知他在某高中音乐老师家学吉他的时候,我甚至牺牲了回天津与家人一起去内蒙旅游的机会,毅然跑去学吉他。我并不爱吉他,我只是想和他在一起,只要能和他接触就好。
终于,我如愿地进入了吉他班,也很巧合地被安排坐在他的前面。后来,我才知道他有个很美的名字“听泉”。同时,我也从他的一个同班同学那里知道了一些关于他家世的信息。原来,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的父亲就死于一场车祸了。而他之所以喜欢吉他,也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一个吉他手,而那首他每天晚上弹奏的乐曲,也是他父亲生前最喜欢的曲子。依次推理,我也就渐渐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忧郁了。而我对他的喜欢,也则是更为加深了!
然而,在那段学习吉他的日子里,我却始终没能鼓起勇气向他表白,直到他离开的时候,我也只是向他行了“注目礼”罢了。当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全新的生活又开始了,确实是全新的生活啊!!据说,那天吉他班的学业结束后,他和他的妈妈搬家了,从此便再也没有回来了。“很遗憾啊!既然事已如此,那么,我所能做的只有将感情埋藏在心里,心里最深处。”我安慰自己道。只是,偶尔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我总是重复着一句话“我心爱的吉他手,你在哪里?你是否在弹奏乐章?是否过得开心呢?”
我心爱的小屋
我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小天地,它就是我的卧室,是它陪伴我度过快乐的时光,它更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一进房门,首先看到的便是通向阳台的铝合金门窗,窗外还掩映着许多花儿,那是妈妈最喜爱的心肝。左手边便是我的睡床,以前,总有许多毛绒玩具陪伴我进入梦想,但是,我现在长大了,不需要他们了,留在我枕边的只有几本书,比如:《读者》名著还有一只小闹钟。右手边却是一架高级的电子琴,是它在我精神疲劳,心情烦闷的情况下带给我轻松与愉悦。紧挨着电子琴的便是我的电脑,在音响的顶部还坐着一个毛绒的圣诞老人,嘴里还叼着一支玫瑰,看上去很滑稽的样子。在音响的旁边摆放着一个漂亮的相框,那是我最满意的明星照,我把它镶在里面,整个电脑桌都充满了一番雅致,给屋子也增添了几分色彩。
靠墙的一面,是我最重要也是待的时间最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写字台了,我的写字台非常整洁,在那里学习,我的心情格外舒畅,写字台正中央有一个浅粉色的台灯,在台灯的开关附近贴着我的大头贴,还挂着一个小玩意儿,台灯左边便竖着一排很整齐的书,旁边横放的是课内的书,在台灯的右边摆放着一个不到20公分的小型录音机,利用它来听英语,听歌曲。因为写字台是靠墙的,所以在墙上贴着许多关于学习的壁画,每当往写字台面前一坐,便看见那显眼的“拼搏”二字,促使我不得不努力去学。
与写字台平行的一侧是我的衣橱,为了使我的衣橱更漂亮些,我在衣橱的边缘嵌上一条细细的嫩绿的柳叶(塑料做的),这就显的生机勃勃了,紧靠衣橱的一侧是我的床头柜,上面摆放着一把深沉的吉他,这是哥哥的,现在他没时间弹了,于是,我拿它来当摆设。
这就是我的房间,这就是我的一片小天地,就这样天天陪伴我长大。我爱我的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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