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风人设(十四)_1200字
[1]独倚窗寮.闻叶落婆娑.荏苒韶华.转逝若妆薄.
记忆中的一方沧海桑田.干戈殆尽.
遇见她的时候.年少轻狂.红纱芳菲.自诩天长地久.
那是初夏.侘傺睨碧湖清澈如镜映红枫.秋水如卷宁静翩跹粼粼縠纹.
重来.你便是我整个天下.——风木槿
[2]幽芬槐花郁浓醇香,落叶沾衫清梦还.
当时她还嚣张跋扈.眷宠无限.身份尊贵的敌国公主.
青青罗裙袂柔微.锦瑟十年张扬无限.盛气凌人却是记忆中最深处的话“你敢不听我的话?”
[3]凉风拂湖水潋滟.映旁垂柳柳絮纷飞.“白痴.我不许你受伤不许你死!”阿榆.如果你回来.我一定听你的话.
可是你没有回来.
[4]烟霏云敛.远雾飘散,笼罩梧桐.咫尺间.悄然拂过.阿榆.父皇封赏了我.他要把亡国公主赐予我.我没有答应噢.你快来看我多好.
[5]念往事.霡霂下谁在秋风中弹锦瑟,谁在秋雨中舞惊鸿.阿榆.听说那个亡国公主在狱里自刎了.那样我就可以不娶她.一心一意等你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5]秋风萧瑟.人心凉薄.寂寥无人同与过.凤凰翱天.雪鸢同歌.阿榆.为什么你还不回来?父皇要杀了我.我不能等你了.下次我一定听你话.
[6]日叆叇.朦胧雾色.镜月水花.容戚戚色寂寂.媵侧语.落于凉椅.窥镜梳妆.唇若朱砂.嫣红若血.“公主殿下.敌军皇子已然破城.您?”“誓死不从.”
重来.你便是我全部韶华.——慕离榆
[7]暮微凉窗外星.繁晖耀.花凋伤.月投影.容颜少.多可笑.我的爱.杀了我的人.灭了我的国.败了我的家.伤了我的心.
狱中暗无天日.暮光沉沉.他们说.要把我嫁给那个敌军皇子.我不嫁.爱不了.恨不了.
[8]红尘几何.乱纷扰.喧嚣何止.到底为谁沉醉.为谁憔悴.曾经的意气风发.骄纵繁华.一夕覆灭.面前一杯殷红的酒“太子殿下不希望看到你活着.”
太子?风木槿……你负我如此?毵毵遮幕抹淡阳.眉黛舒展如斯秋色.湖间落叶点飘随波逝.
[9]日暮昏暗.朝曦露水了却.尘埃落地.一袭龙袍加身.狱中凄凉身姿早已不复昨日曼妙.容颜如画.依旧张扬.保持她的骄傲.
白衣染血.苍白如花.绝望的伤口如曼陀罗延续.扩大.吞噬.悄然无声.风木槿.再见了.但愿下辈子.别再遇见你.你终究.还是没听我的话.
[10]时过境迁.潋滟水波岸边蓁蓁不复.增添几分孤寂.阿榆.你在哪里?四年了.为什么你还不回来?你回来我就不做君王.什么都听你的.
阿榆.我想你了.你回来啊.快点回来……
“听说.皇上驾崩.御医说是疲劳忧愁太甚?”“那又怎么样?有哪个主子活得长久.倒是狱里那个绝色的亡国公主.怎么突地不见了……”
[终]落幕红尘掩遮鬓.骊山烟笼薄裘凉.阿榆.我终于找到你了.你没有等我.你是不是怪我?
风骤起.吹散了满地韶华暮光.龙袍黯淡.倾盖在两具相拥的尸骨上.
阿榆.我来陪你了.
高一:挽日之曦
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九死还魂_900字
我是一株风滚草,也叫”九死还魂草“,之所以这样称呼我,就是因为我在水源充足的地方能够安心的生长,一旦干旱缺水,我可不会傻傻的坐以待毙,我自己会努力把根从土壤中挣脱出来,缩成小球随风流浪,到了多水的地方就又恢复原状,落地生根。我庆幸自己是一株风滚草,庆幸我有那么好的忍耐力,别的草一旦干旱,不出几天定会枯黄衰蔫,我想,它们一定很羡慕我,这正好验证了人类常说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其实我们风滚草和人类一样,耐力超强,许多人听到我的”九死还魂“这个名字时很讶异又很羡艳,讶异我的特殊能力,羡艳我的生命力顽强,但却没有人了解我把根挣扎着从土壤里拔出来时的苦痛与酸楚,我何尝没有想过放弃,但我身上每个细胞似乎都在叫嚣着不满,像是埋怨我想把自己的年轻生命埋没在那干旱的土地。于是,我又浑身充满了力量,我的斗志又被激发,我的热情又被点燃,我拼命地挣扎,只为更好地生活。我的根一点一点的破土而出,终于我成功了,我必定存活下来。
曾在我生活过的那片土地上听到过一个关于努力的故事:一个高中的女生,做什么事情都很热情,她为了自己理想的大学,拼命学习,虽然每次考试都错很多题,她也没有畏惧,更没有害羞,她每次在考试过后谦虚的请教老师,同学,数次的失败并没有使她放弃。没晚她温书到两点,天不亮就起床背英语,在阳光熹微时才小憩片刻,最终她考上了那所大学。我认为她也可以称为”九死还魂“了,她的身上有着与我相同的气质,耐力适应力都很强大。试想如果我当时没有拼命摆脱土壤的束缚,还有可能存活吗?那个女生没有拼命学习,能考上她喜欢的大学吗?显然不能。
世上分两种人,一种是成功的人,一种是失败的人,那些失败的人或事,其实很多只是没有尽力罢了,可这个现实的社会,大家只会注重结果,好与不好,成功与失败,过程舒坦或艰辛只有自己知道。成功者懂得自己的辉煌背后付出了怎样的代价,所以他们更加珍惜;而失败者只会抱怨命运,暗自神伤。若我们不能尽快适应”适者生存“这个道理,会很快被这个社会淘汰,成为真正的loser。
这是来自我的自述,一株不起眼的草,虽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却也是我的肺腑之言,或许你认为我故弄玄虚,故意夸大其词讲我的精神,但是我真正的目的却是你们要了解成功,好的生活背后的辛酸与苦难,那是上天赐给你最好的礼物。
高一:孙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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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人设(十四)[1]独倚窗寮.闻叶落婆娑.荏苒韶华.转逝若妆薄.记忆中的一方沧海桑田.干戈殆尽.遇见她的时候.年少轻狂.红纱芳菲.自诩天长地久.那是初夏.侘傺睨碧湖清澈如镜映红枫.秋水如卷宁静翩跹粼粼縠纹.重来.你便是我整个天下.——风木槿[2]幽芬槐花郁浓醇香,落叶沾衫清梦还.当时她还嚣张跋扈.眷宠无限.身份尊贵的敌国公主.青青罗裙袂柔微.锦瑟十年张扬无限.盛气凌人却是记忆中最深处的话“你敢不听我的话?”[3]凉风拂湖水潋滟.映旁垂柳柳絮纷飞.“白痴.我不许你受伤不许你死!”阿榆.如果你回来.我一定听你的话.可是你没有回来.[4]烟霏云敛.远雾飘散,笼罩梧桐.咫尺间.悄然拂过.阿榆.父皇封赏了我.他要把亡国公主赐予我.我没有答应噢.你快来看我多好.[5]念往事.霡霂下谁在秋风中弹锦瑟,谁在秋雨中舞惊鸿.阿榆.听说那个亡国公主在狱里自刎了.那样我就可以不娶她.一心一意等你回来了.你什么时候回来?[5]秋风萧瑟.人心凉薄.寂寥无人同与过.凤凰翱天.雪鸢同歌.阿榆.为什么你还不回来?父皇要杀了我.我不能等你了.下次我一定听你话.[6]日叆叇.朦胧雾色.镜月水花.容戚戚色寂寂.媵侧语.落于凉椅.窥镜梳妆.唇若朱砂.嫣红若血.“公主殿下.敌军皇子已然破城.您?”“誓死不从.”重来.你便是我全部韶华.——慕离榆[7]暮微凉窗外星.繁晖耀.花凋伤.月投影.容颜少.多可笑.我的爱.杀了我的人.灭了我的国.败了我的家.伤了我的心.狱中暗无天日.暮光沉沉.他们说.要把我嫁给那个敌军皇子.我不嫁.爱不了.恨不了.[8]红尘几何.乱纷扰.喧嚣何止.到底为谁沉醉.为谁憔悴.曾经的意气风发.骄纵繁华.一夕覆灭.面前一杯殷红的酒“太子殿下不希望看到你活着.”太子?风木槿……你负我如此?毵毵遮幕抹淡阳.眉黛舒展如斯秋色.湖间落叶点飘随波逝.[9]日暮昏暗.朝曦露水了却.尘埃落地.一袭龙袍加身.狱中凄凉身姿早已不复昨日曼妙.容颜如画.依旧张扬.保持她的骄傲.白衣染血.苍白如花.绝望的伤口如曼陀罗延续.扩大.吞噬.悄然无声.风木槿.再见了.但愿下辈子.别再遇见你.你终究.还是没听我的话.[10]时过境迁.潋滟水波岸边蓁蓁不复.增添几分孤寂.阿榆.你在哪里?四年了.为什么你还不回来?你回来我就不做君王.什么都听你的.阿榆.我想你了.你回来啊.快点回来……“听说.皇上驾崩.御医说是疲劳忧愁太甚?”“那又怎么样?有哪个主子活得长久.倒是狱里那个绝色的亡国公主.怎么突地不见了……”[终]落幕红尘掩遮鬓.骊山烟笼薄裘凉.阿榆.我终于找到你了.你没有等我.你是不是怪我?风骤起.吹散了满地韶华暮光.龙袍黯淡.倾盖在两具相拥的尸骨上.阿榆.我来陪你了.高一:挽日之曦9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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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人设(四)_1500字念往昔,忆故人,却不见,曾经许下旧约的繁华。是否,你已把过往悄悄埋葬,而我找不到,你埋葬的香丘,在何方圣地。我只是,奔波着,颓废着,落寞着。庭前煮酒听落花,冷夜弄影不堪舞,相思又嘲离人泪,断肠又袭愁人怀。依依杨柳依依舞,阵阵冷风阵阵吹,朵朵幽花朵朵落,袅袅炊烟袅袅飘,绵绵情谊绵绵续,凄凄人儿凄凄泪,千千阙歌千千愿,幽幽帘梦幽幽怨,瓣瓣心香瓣瓣茵,习习墨香习习散,阙阙诗词阙阙香。辗转春已尽,盛夏天不请自来。拈花一朵插鬓间,自古谁人能留春!错落在锦色年华的纷乱,掩盖刹那芳华,女儿心,原是一潭湖水,却道故人难再,待到来年春来时,圆我一场盛大的梦。在心田插秧,种一棵名为相思的树,盛开满树的故事,枝叶葳蕤,不言落寞。在心海扬帆,行一段名叫流浪的路,沉寂沧海的风沙,风往潮起,不盼归航。我叫非绝,我的一生,如若无她,便是悲剧。“老爷,夫人生了,是个少爷!”睁开惺忪的眸子,皱巴巴的容颜让我十分不适应,并没有苦,不似其他的婴儿。“诶?少爷不哭?”产婆有些诧异。我打量着周围的一切。床上的女子是我母亲,苍白如纸的脸色也掩不住她绝色的容颜,床单上的点点腥红更是渗人。而破门而入的英挺的中年男子便是我的父亲,他扯着母亲的手,很担心地寒暄着,便让人送我去喂养。我出生在陌府,永远的强大世家,母亲只是一个受宠绝色的夫人,正妻永远凌驾于她的自尊上。淡淡的檀木香充斥在身旁,镂空的雕花窗桕中射入斑斑点点细碎的阳光,纵横拱立的花园,上面苔藓成斑,藤萝掩映,其中微露羊肠小径,这是母亲的住所,轩竹苑。只见佳木茏葱,奇花闪灼,一带清流,渐向北边,两边飞楼插空,雕花绣槛,树杪之间,则清溪泻雪,石磴穿云,白石为栏,桥上有亭台楼阁林立。这是陌府最豪华的地方,是母亲的住所,是父亲的恩宠,却是一切悲剧的开端。一切都瞒不住了。母亲为我隐瞒的一切,都败露在家族人的视野中,青涩俊秀的容颜上,幽深如潭的蓝眸冰冷刺骨,如入冰锥般的可怖,张狂的红发如火,在风中摇摆,像染了血似的,可怖。母亲在轩竹苑被以妖邪惑人的罪名火焚,有关的一切都不见踪影,唯有那一把送于我的玉箫,所谓的父亲念在旧日与母亲的情分,将仅有三岁的我逐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我被一个隐世家族收留,收留我的人,叫做万俟,是个武功强大的高手,我敬佩他,十二年的时光悄然滑过。季节的骤变,我爱上了一个少女,她的淡然和倔强,令我爱的义无返顾。然而,我错了,“杀了她!用她的心脏祭奠整个家族和你的情!”万俟冰冷决绝的声音让我心中不由地抽痛。“我不!”第一次违抗万俟的命令,是为了一个女子,我此生唯一的挚爱。“呵,你以为她的命盘简单?她的心,我们必须要!否则,我就让她魂飞魄散!”万俟绝不是说说而已,他有这个实力,况且,我也保护不了非菸,那个令我魂牵梦绕的女子。可我又错了,在匕首掏出她心脏,触碰到她温润唇角的我,却没有了一吻天荒的誓言,心痛的要窒息,仿佛我的心也丢失了。我没有心了,她亦是。叛逃了隐世家族,离开了万俟的掌控,我遇到了一个人,卫祠,他就这样出现了,因为高看我的天赋和性格,同情我的遭遇和爱情,所以传授我武功,并在我的请求下救了非菸。我是真的爱的痛彻心扉,可是她却再也回不来了。我终于有实力保护她了,可她却要杀我,那去笙箫,卫祠解释了一切,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心之归属。恋她,天长地久,此生无悔。世人道我冷漠,世人责我负心,世人念我绝情,却殊不知万劫不复只为承诺过的那一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殊不知嗜血面具下是隐匿心底的乱世情殇谁许你神仙游侠,与你马蹄达达;却是雪月难化,寂寞无话,青砖黛瓦听你肆意潇洒谁许你风景如画,与你吟诗作画;却是工笔难下,韵脚难押,书写了春秋描摹你脸颊谁许你天真无瑕,与你清烟淡茶;却是一念之差,咫尺天涯,深宫欺我纯真尔虞我诈谁许你倾尽天下,与你并肩天涯;却是血染风华,乱世浮华,时间斑驳了沧桑泪倾洒高一:孤影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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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人设(二)_1200字姓名:骨辞性别:女身高:170职位:残古碑舞外貌:泼墨般及脚裸的青丝妖冶,红衣如血残冷,一只朱红色镯子时常在手腕间泠泠。性格:妩媚妖娆,触到逆鳞时残忍冷血。兵器:血鞭,凉歌剑,金莲刺。擅长:舞曲,描妆。身世背景:你白衣上的点点血红是我一世浮华。小时候,第一世家顾府的下人都叫我长小姐,父亲是顾府家主,母亲是顾府主母,在七岁那时,我天真烂漫。顾家一世忠良,却被太子污蔑了个谋反的罪名,诛九族的大罪。就算流年染过沧桑,我也忘不掉那嘈杂的冰冷刀声,哭喊声,爹的身上穿的不再是绣有大蟒的紫袍,而是一身脏污的囚衣,血迹斑斑,面容麻木而颓废。不复昔日。七年的锦衣玉食已如流水逝去,全府上下,只有我逃了,赤着脚,鲜血从发尖滴下,我甚至忘了回头看看被火染红的顾府,头也不回。一年的乞讨,上天是眷顾我的。仿佛不沾染一丝尘世华浮的白衣男子,绝世的容颜,淡淡勾起的唇角却没有一丝温度,骨节分明的手指伸到我面前,递给我一支朱红色的镯子:跟我走。那是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是肮脏年岁里唯一的光,他说,他叫醉。醉,他说从今以后就是我的师父,我从此无姓,叫做骨辞。他,知道我的身世。温暖如春风佛过,麻木的心又开始跳动,可我却从不叫他师父,那么固执,又那么可笑。八年佛袖而过,我是杀手界的新传说,也是名动青州的舞姬,说书人这样道:灼灼桃花间能见到那片红衣,舞姿真是曼妙得很,曼妙得很。我的师父醉,虽然教授我武功,但一直都掩藏的很好,他是杀手界不朽的传奇,噬魔。一切,都因为那个女人改变了。那一天,他才带我见了那个人,他唤那个女子茗儿,洛茗。我喜血一般妖冶的红,她却喜水一般清淡的蓝;我喜妖娆的芍药,她却喜纯洁的山茶;我张扬,想全天下的男人都为我痴狂,她却只对他说过一生一世一双人。我们,截然相反,却爱上了同一人,老天爷对我开了一个的玩笑。我的剑,终于刺进了她的胸口,她推开了与她相拥的那个男人,这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他抱着她,八年来,他在我面前第一次流泪,却不是为我,而是为了那仅仅相识几个月的女子。当醉还是杀手时便落下了顽疾,一口鲜红的血撒落在了火红的舞衣上,混着曾经的殷殷艳艳,变作一点赤红,紧缩成我心口妃红的朱砂痣。我知道,他不会死,在我死之前,永远。心头之恨难泄,我对洛茗进行了鞭尸,看着飞舞的血红,我就知道,我本是无情之人,对所有人的娇笑,都是骗人的,如同醉对我说的:你是我最亲的人。我知道,不是最爱的人。我只不过是将对你的残忍附加到了洛茗身上。放下手中的血鞭,慢慢地扯下了洛茗身上早已被血浸红的长裙,披在身上,将内力传入醉体内,惨白的脸,未干的泪痕,与他杀人的冷煞截然不同,洛茗是不一样的。一年后,京城最大的花楼一曲红衣舞毕,香花瓣雨落尽,台下风流的太子突然倒下,中毒身亡,红衣舞女不知所踪。我撑着二十四节骨纸伞,依旧一袭火红长裙立于石桥,抬手接住落下的雨滴,雨水慢慢浸湿冰冷的手镯,滑进锦袖。手指轻抚心口微凉的朱砂痣,我知道你在哪里,醉。直到过去的全都在我心中蔓延成血。爱是沧海遗珠。高一:未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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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人设(十三)城深城冷,城困孤野魂。缘起缘灭,缘何苦弄人。失心失魂,失尽此生幸。守家守诺,守三世不悔。孤老孤奔,孤身看天下。痴人痴念,痴情无绝期。恨,命运于你如此不公。疼,你何苦要那么情深。如果能再次相遇,愿倾尽今生所有,只想你快乐。红尘走马步步痴相随。如果有来世,愿你不再遇见他,不再爱上他。天涯陌路画地不是牢。如果能重来,愿你不再为情困,安宁过一生。携手并肩潇洒开怀笑。你是我今生渡不过的劫,在彼岸守候三载浮生未歇。我是你此世梦不完的魇,于奈何翘首百日永失笑靥。她睁开那双清灵瞳眸的时候,见到的是漫天血海。雪花纷纷扬扬地掩盖着周围亲人的身体,冰冷的触感让她的心情也降到冰点,甚至有晕过去的危险。她不能叫,也不敢叫,无助地蜷缩在草丛的一脚,瘦弱的身子瑟瑟发抖,匍匐于地,即使血流不止也不敢吱一声。雪光笼罩在一个女孩的身上,伴着浅浅的血色。她好痛,第一次感觉到失落和苍茫,浑浑噩噩中便是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已经听不见杀声了,空气中的血腥味带着涩涩的味道淡淡地残留在她心底。她是谁?嘴唇翕动,吐出三个字,夜浅辞。她是夜浅辞,多讽刺的一个名字啊,稷稷彧彧,浅殇不辞。洛阳风起云涌,曳云骤变,世人皆知,三日前还绝世独立的名门大族夜家,已经是骸骨一片,血流成河,烽火连城在雪夜终止。她失魂落魄过,曾经抱着高人一等的想法觉得宁死也不会和那些低微的乞丐博食,她有与生俱来的强烈自尊,即使如此,信念终究熬不过饥寒交迫。她又能怎么办?无权无势,甚至衣不蔽体,捉襟见肘的日子她是过够了,她曾经锦衣玉食,养于深闺,十指不沾泥的小姐,现在却每日脸色黝黑,嘴唇干涸。啃着费劲千辛万苦抢到的馍馍,她蹲在角落里,凝视着纸窗外的冷风萧索,其实室内的温度也差不多,那硬到不行的馍馍终是被抢走了,最后的食物也荡然无存。她哆嗦着,却坚定了信心,一定要出人头地,不择手段!总归,只是为了有好的生活罢了。她因为身子弱,没有底子,很快被赶出了可以讨到吃食的地域,只得躲在深山老林里虎口夺食,和野狼猎豹抢生计。也是老天怜悯,她终是活了下来,并没有在野兽的血盆大口之下覆灭。也有运气不好的时候,比如现在,她遇到了一只凶恶的狼。时隔多年,她已经不记得是用什么方法戳瞎了那匹狼的双眼,继而杀了它。她的胸口也被狼抓伤,血流不止,疼痛中她的唯一想法是自己苟延残喘了那么多年,终究还是死了。再次睁开已经不再清灵,而是冷漠无心的瞳眸时,看见的是古色古香的简雅房间。说不上有多么雍容华贵,确实让人心生舒适。她也许一直不知道,她醒来的时候,就再也闭不上眼,回不了头了。房间舒适,主人却不是这样的,她叫他义父,可实际上,他比她大不了几岁。他是个奇怪的人,一袭黑色斗篷,就是连头发都遮掩起来,出门也带着一把黑色的伞,最惧怕的好像就是阳光。她醒来之后便没再开口说话,久而久之,她自己知道,似乎忘了这么开口,怎么发音,就算说了,又有什么意义?义父教导她礼乐,教导她蛊术,教导她剑法与武功,正好遂了她的愿,变强,强大到站在任何人的顶端,站着俯视芸芸众生!可是他们并没有过多的交流,只是冥冥之中的几次照应和默契,黯淡的联系和关心,就像一根细的看不见的线,默默拉扯着两人。怎样也扯不断的牵绊。漆黑的夜,一红一暗,两道剑光凌空相撞,在暗夜擦出火光,隐隐一条赤红火红和黑影飞鹰盘旋而出,鹰叫龙吟之声,贯彻这一方天地,惊起夜宿的玄鸟!气势如虹,一褐红,一素白,两道人影相撞,快速分开,周围罡风凛冽,她的衣袍猎猎生风,英姿飒爽。“还是太差了!”一声清喝,虽是批判,却是欣慰欢喜,义父毫不留情的攻势再次袭来!他身躯涌出的力量夹着隐约的火光,急速涌出,一朵赤红的火莲,轰然盛开,层层叠叠的花瓣包裹着罡风旋转,在暗夜之中,美轮美奂,迎上义父的攻击。她红唇轻扬,几见红莲花开,片片花瓣火光缭绕,猛地席卷而去,花瓣一舒,犹如食人花一般,吞没义父的攻击之后,竟然欲顺势而上,花瓣缓缓一合,想要将他合拢,却没想灵巧一闪,躲过了。红莲在黑夜中绚烂地绽放!“义父,这次有何任务?”她微微屈膝,天上地下,不论如何,她只对一人卑尊屈膝,即使她实力早已慢慢胜过他。“司徒越。”他薄唇殷红,轻轻吐出三字。她蓦然一惊,眸中某种不知名的情愫意味晕荡开来。她在江湖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至从跟了义父之后,更是名声大震。但她在天下知道名字的人不超过十个,而司徒越,就是为数不多,荣幸之至的第一个。她的灭族仇人,天下人俯首称臣的可笑帝王!眸中清冽,除了少数的仇恨,就只剩下淡漠了。淡漠到目中无人,狂傲至极。他静静地望着她,眼底笼罩着阴霾,却是缄口不言。晨曦微茫,风在林中飒飒作响,似乎刹那间就会昏天地暗,不省人事的模样。她一袭白衣如雪,风华万千,手握长剑,眉目冷艳如画。习惯了孑然一身,她竟是狂傲到不带任何人前往,数十年的不屑一顾,却没想到今日阴沟里翻船。面前已经中年却风姿不改,面色肃杀冷峻,线条紧绷而严肃,龙袍缠身,尊贵且带王者之风。“你来报仇了?”他随时线条放下了些,却显得诡谲而令人生厌,她望着司徒越眸底的血腥与无情,凄苦一笑。她有点嘲讽地望着他,世人都说她杀人之时无情无义,谁又知道这个帝王是多么的冷血?他根本就是道貌岸然!她家族将司徒越捧上那个令所有人跪拜所有人向往所有人倾倒的皇位之上,可他呢?担心自己的位子受到威胁,反咬了一口自己的家族!屠了满门,甚至一个活口都不留!何苦?家族中根本没人愿意登上那个无心无情的位子,说句难听的,那个位子就是踩着血淋淋登上去的,只会闹得众叛亲离,六亲不认!生在皇室是有多可悲?“对,我今天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你!”她某种清冽带着氤氲许久却不曾爆发的仇恨,竟是那样鲜明。司徒越可笑地却又怜爱地望了她一眼,带着某种释然和果断:“你以为,当初我屠了夜家,为何会饶过你?”她一怔,眼瞳充血,有点不镇定,难道,真的是她想的那样?“想必你也是知道,谁才是你的父亲!”司徒越胜券在握,有恃无恐。她不能放任下去了,事情只会愈演愈烈,想要不接受那个事实的存在,就只有——杀了他!杀了司徒越!他才是一切的罪魁祸首!风吹过她三千青丝,围绕在纤细的身边,周身冷气深深,喝了一声,竟是挣脱了所有武林高手的束缚直冲司徒越而去!“你这是弑父!”司徒越暴喝一声,身旁静立不动的巨阙长剑呼之欲出,却还是没忍心,向后一退,朝她挥出一掌,瞬间狂风怒吼!她左手遮肩,单膝下垂却始终不肯跪地,讥讽地扫视大殿里的人,对着司徒越清冷地笑了:“这殿中,有多少是你以后要除掉的?你就是个衣冠禽兽!逾越逼迫了自己的臣妻就范,你真的好意思吗?!”司徒越眸子闪过狠绝厉声呵斥:“你不要不识好歹!”“就算死,我也不会认你!”她再度撑着身子站起,衣襟翻飞,毫无胆怯地面对所有人的围攻。血海四溅,猩红弥漫,她笑的猖狂,笑的冷厉!就算是死……也算满足了自己的良心吧?司徒越任凭她杀害数百员大将也无动于衷,一波波给她上车轮战,就算是神,这时都早已体力不支。她有些麻木地挥舞着手臂,在鲜血四溅的屠宰场上似乎快要迷失自我……突兀一支带着凌厉掌风,箭尖暗芒冷绽,幽深可怖仿若夺命修罗!她并没有躲开,是不是对自己太自信?觉得一箭伤害不了她?还是无暇分身?亦或是想解脱……答案有千百种。最终司徒越的一箭没有杀死她,面前倒下的,是那个曾经救下自己,照顾自己,甚至为自己献出生命的那个她一直称呼义父的男人!他倒在血泊中,一箭打在丹田,奄奄一息,斗篷散落在地,这次,她看到他的脸了。墨发随意一束扎起,血雾沉沉里,依旧长身玉立,挺拔轩昂,背影若隐若现,仿佛随时会羽化归仙,腾云驾雾而去的神只,让她觉得好不现实。但他就站在她面前,接受着所有人的万箭齐发。白衣上的点点血迹如同红梅般眼里耀眼,在她心底扎下一个个刺眼的红色,一阵抽痛。他转身了,苍白到非人的面色,暗红的眸子虽浑浊却是看向她的纯净,怜惜与炙热,他嘴角勾勒一个完美的笑,安详地阖上双眼,倒地长辞。她怔怔的,原来,原来在她眼里一直那么强大,那么无法匹敌的人,也是会死的啊。那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司徒越疯狂地仰天大笑,看到她的失魂落魄,似乎很满意。笑到声音嘶哑而难听,最后湮灭在她的愤怒之中,血染素纱,竟是凭借一人之力灭了整个江湖高手!竭尽全力,她半拖半抱着他的尸体,回到了当初那个简陋却典雅的木屋。第一次感觉到什么才是绝望,就算是被灭满门有的也只是恐惧,因为没有深爱,但是,一向自诩无心的她,好累好累。不愿行尸走肉的活着,那,我就来找你吧。人们发现的时候,木屋中两具尸体竟然并没腐烂,其中的女子,脸颊上还有两行浊泪。你说,等你归来许我盛世繁华,又可知,你便是我整个天下!高一:挽日之曦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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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人设(十一)_3000字[五世缘]红幔飘舞风尘怨,不及伴她至地老流年。凝韵清远相思百媚,豆蔻年华栩栩生灰,舞袖倾城笙歌婉转,浑浊事故花开烂漫。那个与世隔绝的村子,偏僻却有如世外桃源,四季不落的三色堇伴着她淡淡的思绪,飘向远方。身后是村落里出落地亭亭玉立的姑娘,嘲笑讥讽着她的丑陋无助。每次的一笑而过也许就是最好的反应,从小没了爹娘,唯一的亲人卧病在床,就不是给人嘲笑的命?她确实不好看,别的女孩子生的琼鼻玉宇,而她鼻塌唇涸,别人肤如凝脂,她却偏生粗糙,别人黛眉含笑,她却独领弊端,别人身姿窈窕,她却瘦弱黝黑。她也曾经憧憬过十里红妆,桃花不散,她也曾经想过艳绝天下,一舞倾城,她也曾经想过纯净无暇,圣洁高尚,她也曾经恋过那悠悠青莲,却只能暗自对着其貌不扬的三色堇吐露芬芳。她有着疯狂的念头,离开这里,离开这个人烟稀薄的村庄,去其他地方寻找自己的归宿,就算嫁给一个傻子也好,可以生儿育女有平静的生活便罢。人总是贪婪的,其实她这样并没有不好,安静的生活,除了不平的嘲笑还有疼爱她的奶奶。可她是有追求的,就算是白日做梦,也要拼死一试。临走之前,她没有去看奶奶,那个命不久矣的老人,只是偷偷摘了三色堇,悄悄离开,三色堇做得琉璃灯,一直不落身边。她如愿以偿来到了洛阳,坐南朝北的钟灵毓秀,虽然每日掩面见人,却依旧心悸那里的人杰地灵。她不想离开洛阳,这个有着醉仙楼,有着倾城舞姬的地方。她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迷迷糊糊地成为了醉仙楼的顾客,那是个繁华的青楼,是全天下乃至京城都赫赫有名的青楼,无数皇亲国戚,高官皇子都垂青的地方。她迫切地想进入醉仙楼,哪怕做一个擦地洗衣的丫鬟也好,幻想过站在金莲台上拂袖生风,流苏清脆,一颦一笑的光华如月,可终究只是幻想,她不可能,也没资格进入这个风月场所。机会还是回来,一日醉仙楼头牌花魁,那个卖艺不卖身却舞姿美艳,名曰醉仙的妓子,想要一个丫鬟。那个丫鬟必须容貌丑陋,但是要憨厚老实,不可以问为何,只需要按照她的目的一一办事。这种机会千载难逢,几乎全城的姑娘都一拥而上,不过无可厚非都是丑颜,她觉得自己的人生见到了光彩。比美,她只能望洋兴叹,可这比丑,轻而易举。她见到了那个传闻中美如仙子的醉仙,果真人如其名。醉仙长发及至脚踝,青丝随风舞动,那一袭白衣素裙,裙衫红梅点点绽放,手臂上挽着朱红色月拢烟纱,一条同色织锦素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盈盈腰肢束住,醉仙芊芊站着,仙姿玉骨。她几乎呆住,这一个女子,如何看都是仙女下凡,哪像风月场所应该有的?就算是京城的公主,也没有这么好的气质吧?果不其然,她入选了,成为了醉仙的婢女,却依旧掩面,不露出自卑的容颜,如果露出了,和醉仙站在一起就是强烈的视觉冲击。在醉仙楼,她事事谨慎,夹着尾巴做人,对各路舞姬歌姬都百般讨好伺候,很快就打通了门道和人脉。她知道了不少内幕,醉仙钟爱一曲《醉仙赋》,据说那是醉仙心之所属的人作的,却没有人听过。醉仙从五年前,十三岁的少女年纪就进入醉仙楼,五年来她的名声一直南北皆知。整整五年,她守身如玉,唯一服侍过的只有京城人人皆知以后最有可能登上皇位君临天下的四皇子。她想,也许醉仙是要从良吧?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总比在这做一个风尘女子来的好。而且四皇子她也听说了,被传得神乎其技,谪仙风华,能入这样一个皇子的后宫,也许是所有女人的梦想吧?可偏偏奇怪,四皇子虽然一月与醉仙一次笙歌,却好像从没有要带走醉仙的意思。因为四皇子的独宠,也没人敢对醉仙不敬。“丫头,去把我的古月琴拿来。”低沉却不失韵味的清动女音,她循声望去,坐在亭子里,巧笑着精致嘴角的醉仙在吩咐她。她点点头,手脚麻利地拿来醉仙最宝贝的琴,《醉仙赋》确实令人啧啧赞叹,她有幸听到了。“丫头,你觉得怎么样?”醉仙收起琴,目光还是望着远方。她沉思了一会儿:“悠远绵长,不失混沌和空灵,声声卿情,却又妙不可言,幽怨而又饱含深情。”醉仙怔了一下,突然笑了,好像释然的样子:“你也听出来了啊。”她缄口不言,沉默。突然醉仙又开口了:“你颇有天赋,我教你抚琴罢?”她略带欣喜的点头,自己的条件确实不善舞蹈,所以抚琴也是一门绝技。醉仙很细心地教导她,并且将《醉仙赋》传授与她,她的天赋好加上又肯下功夫刻苦练习,所以琴音曼妙不可言。“丫头,有时候我觉得你就像我的妹妹。”醉仙总这么笑着:“可你又那么单纯。”她不喜说话,只是轻轻点头,因为天生的爱美和强烈的自尊,她尽力让体型变得如同扶柳,并且要求醉仙教她易容术。她次次将自己易容成醉仙的模样,一笑倾城,却不是自己的脸。那一晚,是她永远无法忘却的梦境,醉仙的舞技精湛无比,还是和以前一样有无数的人要求陪客,她却一笑拒绝。最后高价出三千两的男子要求醉仙陪伴一个晚上。她简直看呆了那个比醉仙还好看的男子,剑眉星眸,玩世不恭的微笑却带着淡淡的冷漠和不屑的嘲讽,眼角纤长恰到好处,他才是真正的肤如凝脂,比女子还美上几分!心底突然有了波纹。醉仙欣然同意了,眼底带着躲也躲不掉的哀伤,她突然一怔,知道了男子是谁。第一次晚上醉仙没让她进入房中,只因为有四皇子的存在。她还是偷偷停留在了门外,门内的一室旖旎,男子粗重的喘息和女子极力隐忍的呻吟,她第二天去收拾床单,四皇子已经离开了。她看见床单上有隐隐约约的血迹,她认得那是什么!醉仙不是早已服侍过四皇子吗?为何……她想不明白。“丫头……”四皇子离开后,醉仙郁郁寡欢,总是不清不楚地暗自落泪,她怎么问也不肯说话,终于开口了:“丫头,你真的很像我的妹妹,几乎一模一样,我要走了,离开这个地方,也许像我这样肮脏的人只能下地狱,你千万不要步我的后尘,妹妹……”醉仙悄然逝世,不留一点东西,她代替了醉仙,易了容,成为醉仙楼人人仰慕的头牌。一月后,她站上金莲台,却是没有舞蹈,带着一把古月琴,一曲《醉仙赋》如痴如醉,弹给意中人听,不知何时,当朝的四皇子已闯进她其貌不扬的心房。她本以为四皇子已不会来,没曾想,半夜推开她房门的那个醉醺醺的,口里痴痴念叨醉仙的男子,夺走了她身为一个女子最重要的东西。她没有怨,她本希望就是这样,将自己献给他,哪怕一次也好,顶着一张不属于自己的脸,她第一次感觉易容有多么好。”仙儿,等孤登上皇位,必定许你母仪天下。“他笑着如此说,舔舔干涸的唇角,离去了。她抱着满心的憧憬,也愈发有些目中无人起来,因为她会是将来的四皇子妃,也可能是未来的皇后。但很快她就发现不对劲了,自己的身子慢慢虚弱下来,愈发消瘦,食欲不振,每日昏昏欲睡,这是如何?终有一天支持不住卧病在床,不多时,京都传来消息,先帝仙逝,四皇子登基为帝,封号是青,意思是无情无心。而第二日便迎娶了权倾朝野的丞相之女为后。她昏了过去,这么多日的遐想瞬间变为泡沫,他答应过的她,早就不是原来的她了。琉璃灯照耀在她消瘦老去的容颜上,他的后宫亦是越来越多天下美人。她到底是谁?是名震四方的醉仙楼头牌还是当初小村落里丑陋粗鄙的小丫头?她本就不配,可还是奢望。她终究不是青莲,只是三色堇。[六世缘]繁花似锦醉无沿,不及清茶淡饭谈笑间。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香消断有谁怜。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一朝红颜春尽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那年他赴京赶考,寒窗苦读数十年,却不知天下事变,一心想考取功名利禄,报效朝廷,给村民一个安康交代,却忘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终是名落孙山。她是朝中唯一一名女官,专制考核,给圣上挑选人才,她并没有选上他。她数年来孑然一身,无欲无求,芳龄二十,早已是一个老姑娘没人要了,圣上对她信任无限,却也是无奈,笑谈间总说”可怜一副上好的容颜。“她还是面色平静”再如何也莫非一副皮囊。“她是圣上身边唯一可以自由出入皇宫,随心所欲的文人,圣上也是一介女子,对她反而有种亲近的感觉,无怪乎如此纵容,她最爱去的无非就是垂柳湖,湖岸杨柳林立,一片菁菁绿景,三秋有桂,盛夏便绽十里荷花。这儿十分僻静,并不喧闹,也没有多大的人烟。此时已是冬季,上游的落叶飒飒流落在下,她乘画舫,独自一人位于湖中央垂钓,一副悠然淡泊的姿态,平静无波的水面突然有了波纹,她本以为是有鱼儿上钩,没曾想是一波波的落叶。上面好像现有墨迹,她伸出素手,那双手上因为长年临墨描青早已有了薄茧,不似女儿家的柔若无骨。很轻松便拿到了落叶,上有一行苍劲却带着温和雅意的好字,写着”昭锦彩鸳落无款。”她眸中闪过赞许,执笔接下一句“阙浮笙箫玉笛弦。”垂柳湖呈圆心,从上游流下的事物总会回到上游,希望作这诗之人可以收到。几日之后,果真又漂浮一片落叶,上写“桦川不予阮凉地。”她接“歌离苏复沉塘沾。”一月之内,她从一月一次度休垂柳湖至三日必到的习惯,她开始好奇是谁写下这诗句。终于按捺不住心底的第一次拥有的欲望,她乘画舫即至上游,可惜未见来人,也罢,她日日都与上游,慢慢与圣上的关系淡了不少。第五日总算是见到那人了!青色长袍却是素纱不如华贵,却带着儒雅之气,手中羽扇收敛,面如冠玉,唇角蔓延着温和的笑,正在落叶之上写着墨字。“你就是作诗抛湖之人?”她清冷的声音带着微微颤抖。男子转过头来,展露出微微的笑容,温和俊秀“正是,小姐可是接诗之人?”她点点头,“你如此文采,为何不考取功名?”“不瞒小姐丑事,小生资历不够,只得落榜,唉。”他清冽温润的眸子里带着遗憾,深处包含希冀。“哦?”她没有说话,想起圣上还要她回去:“公子文采,小女佩服,明日再见,失陪。”不知从何时开始,两人已经心有灵犀,共读西厢共赏秋桂,低吟浅唱吟诗作对的风华时光,她也不知何时开始,对他有了丝丝悸动,生根发芽,无情无欲的她有了心之所属。“莫儿,我们离开官场,离开朝廷,过安静的生活,好吗?”他浅笑盈盈,眸中的炽热毫不掩饰。她蓦然一惊,却满心欢愉,“等你考上功名,到时我们再浪迹天下,如何?”他点头,新一轮的考核又到来,他在她的帮助下过五关斩六将,脱颖而出,在一群世族大家的文儒中是为翘楚,成功被圣上召见,并临幸,纳为皇夫,成了独秀一枝的尚书大人。而她,伤透了心,孑然离去,至此朝廷再无女官。“为何你要舍弃莫儿?就为了这名利?”圣上不解,她当时中了奸计,只有男人可解,一时之下只得如此,而非所愿。如若现在恼羞成怒杀了这人,那就会失信于天下。“我一开始就不打算拥有她。”他还是淡淡地笑着,初遇时儒雅的笑:“我利用了她。”莫失莫忘,莫儿,终究太傻。[七世缘]执笔挥墨天地颜,不及她眉间朱砂点点。一刹烟火,流年逝了谁?一言承诺,白发约了谁?一生飘零,红颜悴了谁?一梦惊醒,谁又忘了谁?一碑青石,黄沙葬了谁。柳叶黛眉朱砂红唇肤若凝脂,红衣薄纱上染倾城海棠,如瀑青丝斜插白玉琉璃后缀珠花,眉目精致如画,一点朱砂鲜红如血,不可亵渎,她转身对身后之人道“今日,我就此堕落罢?”身后浓妆淡抹,半老徐娘之人颤着容颜上的肥肉,“姑娘说哪里话来,进了我们楼里的啊,就没有一个今后不是达官贵人,皇子公主所宠幸的,保你前途无量!”真的是前途无量吗?她心想着,真的值得吗?和多少才子佳人的故事不谋而合,她原来也是书香门第的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娇养于深闺,却爱上了落魄的琴师,继而不听父母之言媒妁之意与他私奔。此举丢尽了父母在官场上的脸面,她只得隐姓埋名于洛阳最繁华的青楼醉仙,做一个安安分分的下人,可惜一朝被老鸨看中,竟一夜从下等人的身份一跃而上,成为继醉仙楼名妓醉仙之后的一大头牌。一样的舞姿倾天下,一样的卖艺不卖身。而她的心尖之人却要受病痛折磨之苦,逃出来时的钱财早已挥霍花光,身无分文,在醉仙楼中,你有才艺却不卖身,完全赚不到多少钱,何况他的医药费用更是天价。今夜,当朝将子将临幸于她,并给一笔大数目,为了他,真的值得吗?她轻笑,事已至此,还有反悔的余地?另一处,村屋茅舍中。月白长袍的男子面容英俊,身姿伟岸,他的面前,是一位娇弱妩媚、身裹轻纱、玉肩裸露的妖娆女子。不多时,屋中传来阵阵呻吟。歌舞升平,笙歌不止,醉仙楼里喧腾热闹,门庭若市。她眉目如画,韶颜稚齿,端坐于浴池之内,墨发在水的浸润下晕开一层光圈,衬得肌肤润白如雪。推门而入的便是那个传闻中冷血无情的将门虎子,她媚眼如丝,吞吐玉兰,将子稍不慎把持不住,旖旎过错。她拿到了三千两,终于可以给他治病了,那是用她作为一个女人最重要的贞洁换来的,但想起他的珍情爱意,便觉得值得。已经顾不得什么莲步轻移了,她欢欢喜喜,捻着裙摆快步奔向茅舍,破门而入,却看见床上的糜乱。她屡次不信那是真的,自己钟爱的男人和另一个女子躺在一张床上,干了什么,做了什么,不言而喻。他惊慌失措,她目光空洞,好不容易等两人都回过神的时候,她手中的银两抛在床上,夺门就走。他,终究还是负了她。她用她的处子之身换来希望他安康,没曾想他屡次欺骗她,他根本没什么不治之症!只是想掠取钱财去和别人女人寻欢作乐罢了!她太愚蠢了,竟然相信了他的甜言蜜语,背弃了父母与家族,沦落红尘。三年后。妆台前是女子眸中已经不再淳朴灵动,带着污浊和淡漠。她是洛阳名妓,不是当初那个逃离家族的小姐,她不干净,却拥有荣华富贵,她不纯真,却拥有大批追求者。她不再是恋他的那个她,她不恨也不怨,因为,她早已无心。和以前相同的是,眉间朱砂,照样如血如荼。[八世缘]邀月举杯欢笑颜,不及举杯忘情思怀间。那年,桃花林中,她随风翩然起舞,引蝶无数,一舞倾城;你抚琴,绕梁三日,一曲惊鸿。他拿着一根玉簪为她戴上,满眼柔情:“你等我五年,五年后我凯旋而归,定以江山为聘,铺十里红妆娶你为妻;若我不幸战死沙场,你就另结良缘吧。”她抱着他:“不,你一定要平平安安的回来,不管等多久,我都会一直等,等到你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天,即使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又如何?我会一直等你。”他紧抱着她:“此生我定不负卿。”年少的稚言不知少年可曾记?京城中无人不称颂她与他的风流韵事。那日,他带领十万大军远征沙场,身披铠甲,风光满面,接下圣旨,高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没有半点遗憾胆怯之意,光芒万丈。她倚在屋前,望着他的背影离她而去,有一刻觉得,她真的配得上他吗?她坚守着他们的承诺,等了五年,脸上经过岁月的沉淀已经有了冷静,父母已经给她联系了重臣之子,想早点让她相夫教子,她为了他毅然反对,还和家中之人反目成仇,以死相逼。这一等,又是五年。她已经是京城有名的老姑娘了,不是没人要,而是不想嫁,父母对她已无希望,任其自生自灭,她本想一死了结,却又为了他,硬生生等了下来。北方的匈奴已经全部投降,并应允皇上年年进贡。大获全胜的消息传遍全城,众人欢喜,可却独独没有他的消息。她泪目赤红,肝胆欲裂,却还是忍了下来。她相信,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会回来,娶她为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现实还是不尽人意。三千青丝暮成雪。两个五年过去了,他回来了,可身边却有了另一个红色戎装的女子相伴,还有一双儿女,他与她擦肩而过,视她为陌路,他们你侬我侬,郎情妾意,他的身边再也没有她的位置了。她认得那个女子,是匈奴的公主,和亲而来,嫁给当朝的将军。百姓皆是觉得郎才女貌,是一门好亲事。没人再提已经泪成干涸的她。在岁月的无情下,她早已被世人忘却,何况是他?她来到与他的定情之地,雁鸣峰上,痛哭不止,泪水枯竭,最终化作幽魂。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君知否?守得住承诺,却守不住一颗善变的心。高一:挽日之曦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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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玫瑰花(十四)_1200字然我就不进去了。”黑衣人一个手势,将她架起来。带去苏绪所在的地方了。黑衣人敲了敲门说:“老大,人给你带来了。”苏绪弱弱地说:“进来吧。”张小雅看着差不多要饿晕的苏绪说:“喂,我给你带的饭菜被一个王八蛋给吃了。”苏绪顿时傻掉了,生气的大喊到,被哪个王八蛋给吃掉了。张小雅想想就生气,却又觉得委屈。然后眼泪不争气的流了下来。苏绪慌了,不知所措地抱着她说:“怎么了,为什么哭?”张小雅委屈地说:“刚才在给你送饭菜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开豪车的家伙,他差点撞到我,然后饭菜都撒了。”苏绪说:“你。。该不会为了不给我带饭菜,故意骗我的吧。”张小雅不可思议地说:“你混蛋!我有那么不讲信用嘛?”苏绪的肚子已经饿到咕噜咕噜的叫了。张小雅笑了。苏绪不好意思的揉了揉脑袋说:“我饿了...。”张小雅笑着说:“有厨房嘛?”苏绪说:“有,你要做什么?”张小雅是:“当然是给你做饭喽。”苏绪说:“你不是不会做饭嘛?”张小雅说:“...。。我就会一些简单的菜,你是吃还是不吃。”苏绪孩子气的笑着说:“吃!”苏绪带张小雅来到厨房,张小雅无语。谁家厨房这么大啊。张小雅挤上围裙说:“你先出去等着吧,等我做好了,叫你。”苏绪说:“用不用我帮你。”张小雅说:“不用了。”苏绪满脸黑线的说:“千万记住如果不行,告诉我。”张小雅将苏绪推出去。然后开始做饭。张小雅洗着西红柿,唱着小歌。没一会苏绪就闻到香味了。苏绪偷偷地进去,然后看到桌子上可口的饭菜。苏绪没争气流着口水,开始偷吃,结果让张小雅看到了。张小雅拍掉他的手说:“洗手了嘛?就开始偷吃。”苏绪站起来说:“哎呀别生气啦,你一天生气几回啊?在气老了我看谁还要你。”张小雅生气地说:“你管谁要我,有的是喜欢本姑娘的。”苏绪即生气又嫉妒的说:“谁会喜欢你啊。”张小雅自豪地说:“隔壁家地林凡尘长得就不错,那天他向我告白...。”张小雅看到苏绪那张黑脸,不敢说了。害怕了。张小雅说:“赶紧吃。吃完我要回去工作了。”苏绪大口大口地吃着说:“这个西红柿炒豆腐真好吃,还有土豆丝炒肉,还有白菜炖粉条都好好吃。”张小雅无语了。她还要回去工作,没时间和他耗了。并且自己也好饿。苏绪看出来了,苏绪坏坏地笑着夹着豆腐诱惑张小雅说:“要不要吃啊。”苏绪来回逗张小雅。生气地张小雅一不小心扑到苏绪地怀抱。苏绪和张小雅都倒在地上了。苏绪闻着张小雅的体香,一下子下面就硬了。张小雅揉着鼻子说:“好疼。”苏绪推开张小雅的那一瞬间,张小雅身上的衣服被撒开了,当他看到张小雅的身材,鼻血不争气地流了下来。张小雅不知拿到什么,一下子就扔到苏绪的脑袋上。苏绪的脑袋直冒血啊。张小雅脸瞬间红了,用剩下的布捂住暴露在空气的身材。初三:黄小蕊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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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麦当劳偶遇_1200字上周天,我和爸爸在下午的时候,去麦当劳购买一些食品,因为当时的麦当劳有做活动,很多的食品都有进行打折,而且我们过了快半年没有来这里了,因此,我和爸爸怀着侥幸的心理,来品尝一下麦当劳的食品。虽说花费的还是冤枉钱,但是爸爸说的一句话很不错,“人在生活中,开心最重要!”,于是,打消了我的一点顾虑,兴高采烈地来到了麦当劳。 来到了前台,我和爸爸边打开手机,拿出优惠券的二维码,而前台的服务人员也为我们点餐,提供很多优惠的服务。也许是点餐时没有太在意,脑子里想的都是将这一顿“大餐”吃好吃饱,点餐后,服务生给了我们一张小条子,到旁边的队伍里排队领餐。就在这时,我的眼睛一瞄,可是有些把我吓了一跳,你猜怎么着。当时,我忽然看到了前台服务生一眼,便觉得这面孔有点熟悉,一时半会儿就是想不起来她是谁。于是,等我排到第一个位置时,又发现她的胸牌写着“应蓉丹”三个大字。准备取餐的我顿时恍然大悟起来,头脑一热起来,心中暗想:如果我没有看错,也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前台服务生应该是我们学校的国旗部部长。 一会儿后,我和爸爸拿着食品到了楼上,我没有说过一句话。走路的时候,刚开始有一些忐忑不安,因为这位部长,曾经因为一件小事情,举报了我们班级,而且害的我们班级参加国旗部的成员,挨了一顿班主任的骂,有些生怕被她认出来。庆幸的是,没有被认出来,即使我经常能够看到她…… 但是后来,在吃饭的时候,我对她的态度稍稍有些改变了。我心想:这位国旗部部长虽然有的时候态度不好,有的时候一些做法并不被他人认同,但是性格是可以改变的,只要她能够在这件事情中,也吸取一些教训,可能也会想通。而且她是来麦当劳兼职的,说明她正在培养一个强烈的责任心,能够想到利用暑假时间,赚点钱,早早踏入社会。渐渐地,我并不觉得她很可怕,而觉得她其实是一个比较自立自强的人,至少,我在这方面明显地不如她了。我觉得她其实在销售方面的口语表达能力,还是挺不错的,她在向客户介绍食品时,在收取费用时,态度很好,表达的也很好,主要是比一些年轻的服务生,还做的更好。 也许吧,由于这一次的餐厅偶遇,让我想了很多很多。也不曾联想到上学时,我们班同学都在讨论退部的事情,还联想了一个问题:假如你是一个麦当劳的服务生,你应该怎么去向客户推荐食品,怎么培养你的销售能力。毕竟,我一次也没有外出兼职的经历,随着学习的任务加重,以后可能也不会有太多的时间去兼职,可能会和这个社会“脱节”,因此,看到这位部长,我就要想到问自己几个将来的问题。 一次麦当劳里的偶遇,让我收获了除了享受食品以外的东西。可能我也要学会成熟,学会早早踏入这个社会,去多多接触一些新鲜的东西,只有这样,我才能够在将来就业的时候,能够有十足的底气和把握,去胜任某个岗位。只有这样,我的人生才有意义。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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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象兄弟情【四】_1200字第二天清晨,猎人醒来打扫房间,忽然想到了什么,拿起一个箱子快速向丛林走去。不一会,猎人来到一篇灌木丛中的石头旁,上面还留有大象的血迹,不错,正是昨天猎人救治大象的地点。猎人四周巡视着,寻找着大象的身影。几分钟过后,猎人并没有找到大象的身影,而是在地上找到硕大的脚印。显而易见,那是昨晚大象留下的。猎人跟着这些脚印,一步步寻找着,看着大象。走了很久,没有找到大象,不知不觉,猎人走到了森林深处。当猎人明白过来准备原路返回时已经来不及了。他渐渐失去了原来的路,在森林中渐行渐远。猎人野外经验虽然丰富,可这是大森林,纵有万般本领,也恐其使不出来。猎人找着原来的路,现在的他可谓是无角小鹿,到处瞎撞。猎人边走边嘟囔着:“得快点走,万一朋友什么豺狼野兽就麻烦了,我现在可只拿着一个医药箱啊。怎么自卫?”偏偏是祸不单行,远传来一声狼嚎,狼是群居动物,况且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伤害人的,除非饿到极点,它们才会冒险去伤害人类。猎人想,还是尽快离开吧。万一遇到的真是饿坏了的狼,我岂不就成为了盘中餐吗?猎人加快步伐,也尽量保持轻声,要知道狼的听力是很灵敏的,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听到。猎人只好轻声快步走。好不容易过了狼这一关,却又听到了豹的声音,豹子可不会管你是不是人类,它的奔跑速度纵使你开着车也未必是他的对手。猎人想想还是原路返回吧,宁愿面对一只穷凶极恶的狼,也不愿意面对一只饿豹子。于是,转身原路返回。当他再次来到原来的地点时,他的“愿望”实现了。一阵黑影穿过,站立在猎人面前。是一只狼,不,是一群狼。猎人打量着狼首领,灰色毛皮中隐约闪烁着黄色的光芒,眼睛炯炯有神的盯着猎人,那肚子看起来已经饿得皮包骨头了。猎人知道这是一群饿狼。饿狼比普通狼还不好对付啊,这就像一个临死之人在做最后挣扎一样,一定你死我亡。猎人四顾环绕,捡起地上的一根木棍。狼的眼神更加犀利了,似乎分分钟钟就可以把猎人大卸八快。很明显,一场人狼大战就要开始了。这场利爪与木棍的兵器大战,结果应该是动动小脑就能想到的。猎人头上冒出了很多的小雨滴。滴答滴答的落在地上。猎人拿起木棍冲饿狼冲去,狼可不懂你的什么比赛规则,但是,看到猎人一个人扑上来,狼首领仰天长啸一声,似乎在嘱咐其他狼兄弟:“你们别插手,我要和他单挑。”其他狼也跟着嚎叫起来,这声音凄凉中带着血腥,哀怨中带着残酷。狼首领快步跑向猎人,猎人拿起木棍抡圆木棍朝饿狼头上劈去,狼首领敏捷地一闪,躲开了这一记重击。然后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用利爪在猎人身上留下一道痕迹。猎人第二次反攻,任然被狼首领击中,狼首领不愧是狼首领,看这架势就知道是身经百战,经验丰富。几个回合下来,猎人身上已经是多处伤口。初三:流光飞逝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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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彤·魔瞳(四十)_1200字(她,变了?)迷惘之海层层的迷雾之中,一座小岛上,居然有着金碧辉煌的一座宫殿!宫殿最里面,华丽的长毯和王座上,伽蓝坐在那里,高高在上的俯视着下面大殿里臣拜的人(吸血鬼):“伽蓝大人!”他却不在意,仿佛下面根本没有什么似得,所以下面的人也只得跪拜着,没有他的允许也没人敢起来。优雅的用手撑着下巴,他自言自语道:“诶?圣女觉醒了?”周围的隔音屏障很适时的升起,他就那么自说自话起来。“不过那又怎样,什么事情都在我的掌控之中……”再说莫溱溪那边。伽蓝走后不久,他就开始冥想,但是怎么也静不下心来,仿佛心里有些预兆,预示着什么的发生。难道,是她出事了么?他觉得有必要去看一看。结果他刚一出门,就感受不到管彤玲的气息了,刚好是连冉把带进半位面的时间。怎么会这样?难道伽蓝真的把她抓起来了么?他在迷蒙的夜色中腾身而起,在屋脊上飞奔。每每找到一个植物茂盛的地方,他就停下来感受一下。因为他知道,植物对管彤玲很是亲和,而且有她在的地方,植物生长的速度会以几何倍数提升,如果管彤玲真的不见了,那么就应该往植物多的地方找才对。很快,他在空气中感受到一种似曾相识的气息,和管彤玲的很像,但是细细分辨却又是不一样的。跟着这气息,他找到管彤玲居住的地方,但已是人去楼空。从现在的情况看来,仿佛是谁带走了她,会是谁呢?恐怕他做梦也想不到是连冉吧。次日……禁不住管彤玲的追问和哀求,连冉只得带她去找莫溱溪。而且管彤玲还说了,要帮助血烈群岛的。她想做什么,连冉都一定会陪着她。所以,连冉只得回了学校,因为莫溱溪那里有元素的线索,只不过那块黑色晶石这么多天都没被破译而已。他想去试试。直接用了几个空间法阵,他们到了学校,虽然管彤玲没有恢复记忆,但是对他还是亲近了不少,所以连冉的心情很好,脸上带着以往所没有的和煦笑容。他们来的已经很早,但是教室里还是有一个人已经等在那里——莫溱溪!见到管彤玲和萧连冉一起来,他有些吃惊,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拉过管彤玲,道:“你去哪里了?”管彤玲却不说话,只是一脸茫然的看着他,有些迷惘:“你,是谁?”“!!!”莫溱溪睁大眼睛,松开了她的手,他感觉到管彤玲的气息增强了很多,能量也变多了,只是意识好像不受控制似的。他在她脸上观察了许久,确定她不是装出来的之后,便把目光转向了萧连冉,还隐隐的有把管彤玲护在身后的姿态:“你对她做了什么?!”管彤玲却不知道外面的气氛是多么的剑拔弩张,她突然明悟道:“我想起来了,你,是莫溱溪?”连冉有些不情愿,却道:“是,他是,蓝若,你过来。”莫溱溪转过头来看着管彤玲,却见到她很顺从的走了过去。这是怎么回事?她的身上曾有什么封印么?为什么我感觉不到?难道是跟那预言有关?千年冰棺,一眼魔瞳。他开始细细的思考,同时也关注着面前的两人。她真的变了……初二:江清欢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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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_1200字十年,在我们眼里不过花落的时间,十年多么抽象的概念,而我就在如此抽象般的活着,朦朦胧胧的活着,当我面对这挥之不尽的十年时,我开始麻木,开始淡忘,我没有发现自己的手中是把无用之物,没有发现时间的存折已经掀开一个十年。我发现的只是无聊的,幼稚的一把碎沙。当我走在老城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气息总能让我无比平静,闲来无事便不知疲倦的来到这里直到夕阳,每天我最喜欢看那不知何时建立的钟楼,看秒针不停地转,听那按时响起的钟声,不知为何唯独喜欢这充满时间的钟楼,然后有一天我在这钟前睡着了,当我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漆漆的世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那破旧的钟楼,我所能听到的只是秒针转到的“啪嗒啪嗒”的响声,正当我迷茫时,那钟楼突然动起来了,他抖抖身子落下几块碎屑,然后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我只记得那声音中有种存在无尽岁月的气息。于是我与钟楼的故事面展开了。钟楼突然变成了一个老人,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不断颤抖摇摇欲坠的老人,随后他挥挥手示意我过去,待我到他身边,他带着慈祥般的目光,什么也不解释便说:“孩子,我是时光的守护者,我见证了一切的时光,我曾用钟声无数次提醒时间的存在,但路上的行人又有几人听到,我一遍遍的重复,嗓子喊哑了,眼泪流光了还是没人知道,他们依旧挥霍时间,然后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发现时间的珍贵,然后才懂得珍惜,但逝去的东西终将不会回来。我已经厌倦人类的麻木了,我看你无所事事实在不忍你虚度光阴便把你叫来告诉你时间的意义。‘’我带着一脸茫然看这他,他又说道:“在你们眼里时光是个老人,因为老人步履蹒跚,我们的脚步可以追上他,因为他的眼神不好了,就不会因我们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而惩罚我们,因为他老了,所以他总是忘记提醒我们时间的沙漏已快到尽头。没错,如果时间是老人,我们便可以轻松的骗取一些,透支一些。但是时间不是老人,他是顽童,与你嬉戏,与你玩耍,然后不知不觉偷走你的时间。有时候时间更像一个吝啬鬼,惜土如金,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多那一秒钟,有时候时间像魔鬼,手持镰刀,时时刻刻割走本属于你的时间。也有时间是一面镜子,只有在镜子里你才能看见时间是很么。”这时他咳嗽了几下,仿佛还有很多或要说但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能看见他那晶莹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告诫,充满关心,他的眼神好像在乞求我,求我珍惜时间,然后我便觉得一片眩晕,再次朦朦胧胧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又回到那熟悉的老城区,向后望去便是那破旧的钟楼,这时钟楼的时针指向6点,当当的钟声不断响起,直到回家的路上那钟声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我抬头看看天,望向钟楼的方向然后轻轻一笑,接着走向回家的方向,只是这时我没有懒懒散散而是大步向前,眼中充满坚定地目光上帝只给予我们一次生命的旅程,无论卑贱平凡,珍惜这个唯一。那次我与钟楼的对话永远永远的记在我的心里……高二:丁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000字 高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