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的纪念
愁,心之秋也。诸如李白“人烟寒桔橘,秋色老梧桐。”贾岛“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柳永“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李商隐“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孟浩然“秋色无远近,出门尽寒山。”元萨都刺有五绝云“秋风吹白波,秋雨鸣败荷。平湖三十里,过客感秋多。”唐朝诗人马戴更把这种愁绪推到极致,“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羁旅他乡,忽见落叶纷披,秋气袭人,孤灯独坐,情思顿生,纵使少年也添老。空园白露,孤壁野僧,极为清寒寂寥之境,沧桑至极,欲说还休。杜子美《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诗人常年在外,忽逢秋叶飘零,联想身世之苦,多病的时节,失落的人生,他的满腔愁绪劈空而来,万里与百年,无涯的空间与飘渺的时间,艰难苦恨,潦倒新停,尽付昏昏浊酒滔滔江水。他的《秋兴八首》写于大历元年(公元766年)旅居夔州时期,飘摇难料的身世,颠沛流离的老境,欲济无楫的失意,国难家愁与秋的荒凉冷落浑然一体,苍凉的悲壮,苍茫的愁绪,排山倒海,风云变幻,动荡不安,正如“江间波涛兼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在“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之际,诗人酬志无门,只能游于江渚之上,当他体验了底层的苦难,便获得了精神的回归,“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秋,却是意境的写照,清冷、萧瑟、寂寥、悲凉、质朴,是人生繁华落尽见真淳的境界,是艺术家孜孜以求的凄寒之境。“万壑泉声松外去,数行秋色雁边来。”“秋霄日色胜春霄,万里霜天静寂寥。”王勃的意境更为开阔,“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李白则以豪放见称,“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苏轼这个大才子,心境随世态而渐老,他的笔下既有色彩斑斓的五色之秋,“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又有往事如烟不可追忆之苦,“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还有人生如梦不堪回首的浩叹,“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宋林逋则把秋的景象意象化,“秋景有时飞独鸟,夕阳无事起寒烟。”多情善感的柳永,此刻抛开了浅盏低吟,唱起了“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的豪放之歌。对于唐人柳宗元的寒江独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清人王士祯则是独钓了一江秋意,“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丝纶一寸钩。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诗人遗世独立超然物外,其境旷世高古摄魂夺魄。世人总喜欢春天的繁华似锦,排斥秋天的无情与落寞,然而,秋天却是人们回避不了必然经历的季节,无论是时令之秋,还是人生之秋,有了阅历有了苦难有了沧桑,才有秋天的成熟与丰收,才有艺术的苍老之境。历史上许多文人墨客,唱响了嘹亮的秋的赞歌:刘禹锡有《秋词》二首:
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
试上高楼清入骨,岂知春色嗾人狂。
诗人杨万里则从另一个角度领略了秋天的别样美景,他的《秋凉晚步》云:
秋气堪悲未必然,轻寒正是可人天。
绿池落尽红蕖却,荷叶犹开最小钱。
李白从秋山秋水中,感受秋天的逸兴湍飞,秋高气爽宜人秋色直入笔底:
我觉秋兴逸,谁言秋兴悲?
山将落日去,水与晴空宜。
秋,是走向衰老的标志,成语“老气横秋”是也。然而它的另一面,却是成熟与老辣的象征,是清寒与寥廓的外显;是秋月朗朗,鹊桥飞渡;是枫叶萧萧,秋蝉默默。此刻,树叶完成了一个轮回,把自己交给大地,交给粗壮的根,在蜕变中孕育新一轮的成熟与丰收。因此,秋又是落叶对根的情思,是大雁对长空的向往;秋天的奉献是无私的,秋天给人的境界是深远的。
田园诗人王维,隐逸山林之中,写诗画画参禅,每每“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对秋天的感悟刻骨铭心而又深入浅出,物态自然,意象空灵,情与景融,意与境谐,他那眼中之山水,即心中之山水,即意象之山水。他的一组组山水诗就是一幅幅山水画,读了,心驰神往;看了,神与物游;品了,通会之境,人书俱老。《山居秋暝》云: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诗人感慨于秋之空山的幽远空旷与寂静,禅意十足,归意可掬,那松间明月,石上清泉,竹喧与浣女,莲动与渔舟。是诗焉?是画焉?是禅焉?似是又不全是。这是一幅世外桃源归隐图,沉醉于兹,心旷神怡,这种诗画禅俱佳的秋的去处,纵使贵族王孙,亦足以陶然可乐,而流连忘返。
四季有四季的特点,“春水满四泽,夏云多奇峰,秋月扬明晖,冬岭秀孤松。”我却独爱着秋天,秋天是令人怀念的。与春天的浓艳热闹相比,秋天是肃穆静寂的,与夏天的芜杂茂密相比,秋天是简洁透明的,与冬天的空灵虚幻相比,秋天是厚实宽容的。秋天是富有个性的季节,秋天是枯藤老树昏鸦的意境,秋天蕴藉着寂灭与再生的悲吟,秋天是多情才子的故乡,秋天是朦胧诗人的底色。当春天伸张它慵懒断魂的双臂,当夏日豪情满怀悄悄远去,而冬夜万籁俱寂作客梦乡的时候,惟有秋天,面对酸甜苦辣悲欢离合的情思绵绵与心灵震撼,没有懊悔与惊愕,没有固执与软弱,细细品味着淡淡的忧伤,涵泳着一片布满皱纹的宁静,以你的博大浑厚消解着春的轻佻与夏的轻率,深秋的沉默是老者三缄其口,“此时无声胜有声”,把热泪盈眶的感动写进生命的十四行诗。
秋天,我为你的每一片落叶而阵阵讴歌!
秋天,我为你的每一处苍老而击节赞叹!
秋天,我为你的每一个细节而怦然心动!
秋天,为你举杯!为你壮行!
下一站永远
走进无人的地面,潮湿阴冷猝不及防。这一站离开,下一站永远,眉清目秀的墨迹还未干,坚硬有力的楷体,却化作如遗书般凄凉的书信。
我十一,你十三。那年春天,我们一起到草地放风筝,风筝飞啊,飞到湛蓝的天空上,你在前面放风筝,我跟在你的后面,风筝飞得很高,风起得很大,线断了,风筝渐渐消失不见。你说,花凋了,还会再开;风筝飞了,就再也回不来了。懵懂的我只是把这句话当作只是安慰的话,那,如果我说,我现在明白了呢?你能像花开一样,回来吗?
我十二,你十四。那年夏天,你的短碎发是阳光的象征,白色的运动服不带一丝污垢,你是那样的干净和纯洁。你把我背起,我们到海边拾贝,风铃般清脆的笑声散布大海,我从你的背上跳下,朝你泼水,水渍滴在你的皮肤上,你湿漉漉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你说过,你会永远保护我,不会让我受一点委屈,红润的脸一点一点转变成苍白。
我十三,你十五。那年秋天,你骑车带我去看百合,那是你最喜欢的花,从小就喜欢的,那次雨刚下过,百合花的花瓣上有几滴晶莹的水珠。你还喜欢茉莉,小小的一朵,沁人心脾,品着茉莉花茶,你总是会喃喃着那首《行香子·茉莉花》,天赋仙姿,玉骨冰肌。向炎威,独逞芳菲……
我十四,你十六。那年冬天,我们到奶茶店,冬天喝一杯暖乎乎的奶茶是再好不过了,我们坐在高高的转椅上,比谁先喝光杯中的奶茶。我急于求成,呛了一大口奶茶,狼狈不堪,你的手一直拍着我的背想让我舒服一些,你知不知道,那时候,我的心比奶茶还要温暖。
你十七岁生日那天,我们一起到糕饼屋取蛋糕,一辆车风驰电掣地横冲直撞,眼看要撞上我了,你却挡在了我的面前,粘稠的血溅在你洁白的运动服上,车突然刹住了,你手中的蛋糕掉在地上,你倒在地上,眼睛睁得老大,司机后怕逃逸,将蛋糕压过,蛋糕和鲜血混杂在一起,那一幕我绝对想不到,绝对不希望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摇晃着你僵硬的身体,听着救护车的笛鸣还有围观人的窃窃私语,落泪。
手术室的红灯刺眼地亮着,亮着。白大褂走出手术室,对我说,对不起,我们尽力了,还是台词似的道歉。另一个出口,爸妈疯了似的跑到了我面前,怎么样?我的眼烧得通红,“艾玄他死了死了死了!”他们的眼睛已经暗淡了,小莫你不要激动,他是你哥哥,你不能这样。我走到太平间,掀开白色的床单,他恬静地笑着,眼睛还是睁着的,我揪住他的衣领摇晃着。“艾玄你给我起来!你给我起来……”我跪在地上,双手捂住脸,爸爸将擦拭眼泪的妈妈抱住。
那个喜欢穿白色运动服,喜欢百合,喜欢茉莉的少年呢?哥哥,他是我的哥哥,他死了他死了,但他活在我的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打开哥哥房间的门,简洁的布局,白色的床单,白色的墙壁,白色的窗帘……白色,天使的颜色。我悠悠地走到桌子前,打开抽屉,有一本硬皮的笔记本,突然想起来,他每一天都有写日记。
今天小莫哭了,很舍不得,因为她是我唯一的妹妹,我对不起她,不能让她开心,都怪我!都怪我!我这个做哥哥的,没有尽到责任……
小莫从来没有叫我一声哥哥,尽管有她这个妹妹,我已经很满足了,但是我还是希望她能叫我一声哥哥,可能这是无法实现的愿望吧。
眼泪滴落在强硬的楷体字上,模糊了。在最后一篇日记里,我看到了这样一段话:
花凋了,还会再开;风筝飞了,就再也回不来了。这一站离开,那我们下一站永远。
在下一站,我会记得叫你一声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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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纪念“唰——啦啦,唰——啦啦……”听见了吗,这就是秋天的标志。有些人认为,秋天的世界是一片单调的黄色;有的人却认为,秋天是个值得纪念的季节,它并不单调,它色彩斑斓,就像一个孩子的内心世界那样有趣,丰富。每当我坐车经过树林的时候,我总会看到一片片发黄的树叶摇曳而下。随着秋天温和的秋风悄然而下,我不仅浮想联翩,心中不免添了一些淡淡的凄凉。拾起一片落叶,闻一闻,留下的是岁月的味道,为了纪念这个丰富的季节,把这片藏有岁月痕迹的树叶夹入一本书里。每当翻开书本,就能看到它,它就会永久地留下来。坐车之时,只是不经意间,放眼望去,一地的落叶,看着看着,凄美的样子映入眼睛。树枝上,树杈中都有染黄了的叶子。有些倔强地留下了绿色,没有落花残缺的样子,有的是自己独特的魅力。只是初秋的晚风,吹得好冷。有时,甚至能够聆听到一曲虽委婉凄凉,却无哀伤之意的乐章。直到初秋的婉已过,深秋的样子定格。秋随一阵忧伤而来到,它纯美与无暇。偶尔的雨水,将深沉的深秋冲刷地淋漓尽致。那时候的人们卧在秋的怀抱中,由于冬的到来,人们不得不走出秋,踏进冬的洁白。有时我会对上天祈祷:这个季节是快乐的开始,是热闹的起步……4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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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的纪念自古以来,秋是悲伤的象征,是没落的表现,是人生愁绪的晴雨表。屈原说“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宋玉说“悲哉,秋之为气也!萧瑟兮草木摇落而变衰。”曹丕在《燕歌行》也有同样的诗句“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自然界万木萧条落叶纷飞,首先映入人的眼帘,自然界的物象使人产生了心灵的共感,由宇宙的四季自然联想到人生的四季,“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秋叶飘零,及物及人,悲从中来,正如陆机《文赋》所言“悲落叶于劲秋,喜柔条于芳春”,物之枯荣引发心之悲喜。愁,心之秋也。诸如李白“人烟寒桔橘,秋色老梧桐。”贾岛“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柳永“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李商隐“秋阴不散霜飞晚,留得枯荷听雨声。”孟浩然“秋色无远近,出门尽寒山。”元萨都刺有五绝云“秋风吹白波,秋雨鸣败荷。平湖三十里,过客感秋多。”唐朝诗人马戴更把这种愁绪推到极致,“落叶他乡树,寒灯独夜人。”羁旅他乡,忽见落叶纷披,秋气袭人,孤灯独坐,情思顿生,纵使少年也添老。空园白露,孤壁野僧,极为清寒寂寥之境,沧桑至极,欲说还休。杜子美《登高》“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诗人常年在外,忽逢秋叶飘零,联想身世之苦,多病的时节,失落的人生,他的满腔愁绪劈空而来,万里与百年,无涯的空间与飘渺的时间,艰难苦恨,潦倒新停,尽付昏昏浊酒滔滔江水。他的《秋兴八首》写于大历元年(公元766年)旅居夔州时期,飘摇难料的身世,颠沛流离的老境,欲济无楫的失意,国难家愁与秋的荒凉冷落浑然一体,苍凉的悲壮,苍茫的愁绪,排山倒海,风云变幻,动荡不安,正如“江间波涛兼天涌,塞上风云接地阴。”在“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之际,诗人酬志无门,只能游于江渚之上,当他体验了底层的苦难,便获得了精神的回归,“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秋,却是意境的写照,清冷、萧瑟、寂寥、悲凉、质朴,是人生繁华落尽见真淳的境界,是艺术家孜孜以求的凄寒之境。“万壑泉声松外去,数行秋色雁边来。”“秋霄日色胜春霄,万里霜天静寂寥。”王勃的意境更为开阔,“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李白则以豪放见称,“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苏轼这个大才子,心境随世态而渐老,他的笔下既有色彩斑斓的五色之秋,“一年好景君须记,最是橙黄橘绿时。”又有往事如烟不可追忆之苦,“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还有人生如梦不堪回首的浩叹,“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宋林逋则把秋的景象意象化,“秋景有时飞独鸟,夕阳无事起寒烟。”多情善感的柳永,此刻抛开了浅盏低吟,唱起了“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的豪放之歌。对于唐人柳宗元的寒江独钓“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清人王士祯则是独钓了一江秋意,“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丝纶一寸钩。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诗人遗世独立超然物外,其境旷世高古摄魂夺魄。世人总喜欢春天的繁华似锦,排斥秋天的无情与落寞,然而,秋天却是人们回避不了必然经历的季节,无论是时令之秋,还是人生之秋,有了阅历有了苦难有了沧桑,才有秋天的成熟与丰收,才有艺术的苍老之境。历史上许多文人墨客,唱响了嘹亮的秋的赞歌:刘禹锡有《秋词》二首: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山明水净夜来霜,数树深红出浅黄。试上高楼清入骨,岂知春色嗾人狂。诗人杨万里则从另一个角度领略了秋天的别样美景,他的《秋凉晚步》云:秋气堪悲未必然,轻寒正是可人天。1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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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我知道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我知道一切的喜欢都已经失去了意义,我知道一切的付出换来的只是一个没有结局的等待!喜欢你的日子真的很美好,喜欢你的日子让我明白了很多,虽然我们现在只能做朋友了,虽然你让我知道一切只是我的一个梦,但是这些日子真的很美好,恍惚间,从梦中惊醒,感觉很痛苦.很不习惯.总以为这个梦能长久,总以为你会在我的梦里永远,总以为真心的喜欢会换来幸福,我太天真了,我承认对于感情我是一个很盲目的人,我承认对于感情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做,有时候别人会认为我是个对感情不专一的人!但是又有谁会了解我真心的一面.我输了,输得面木全非.我需要休息了.象这样我真的很累,我已经承受不住了.你让我学习到很多,从你迫不及待的想和我做朋友的话语中,我就感觉到你从来都不曾喜欢过我,从来没有,我很难过,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后悔过喜欢你,爱上你我很快乐,愿你一路走好!3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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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现在已是深秋时节,秋风既没有带走我的思念,也没有带走我的泪,更无“我言秋日胜纯朝”的想法,而是和大多数人一样,认为这是一个多事之秋。这个秋天,我既要破天荒的去捉节目主持,还要破天荒的去跳民族舞,不去谈我有无才能去做这些事。单是这些事都不是我喜欢做的事,这点就够让我郁闷的了。如果在以前,这些事和我都是平行线永无交点,如果硬要往身上揽,这些事都和我是不和谐的搭配。但偏偏在这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季节中,这一切都无比的和谐,好象本该如此一样。任何事物都不可能一成不变,何况我呢?我在这边,好象隔绝了一切,除了学习,就是拼命的玩,玩到精疲力竭。我有事也会回想起以前的生活。想起那只会叫我哥的猪,想起一起拼命的狗,想起凶神恶煞的战神,还有几个学习好的一塌糊涂,也谦虚的昏天黑地,人更是好的像世界末日的哥们。一想起他们,我就觉得温暖如春,好像他们就在身边一样。有他们在的生活才叫生活。以前的我,生活懒懒散散,成绩不好不坏,上课认真听,下课认真玩,和老师关系融洽,在同学中受点尊重,当个芝麻官,乐的自在,偶尔被老师批评,不痛不痒,依旧逍遥自在,作业不多不少,做完了就算,接着打开电视慢慢的看。有时和战神耍嘴皮,磨练磨练口才,也可以增加点自信,她是说不过我的。有时和狗增进增进友谊,拳脚相加。有时和猪讨论讨论文章或深一点的东西,每次都让我受益匪浅。如果说还有时间那就用一个字来形容:睡觉。以前的生活过的不紧不慢,悠闲自在,看看书,写写文章,玩玩游戏日子差不多就过了。回忆是短暂的,回到现实中来吧,现在每天过着千篇一律的生活。我本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现在却如此的习惯!我不知我是怎么了。有人对我说你疯了。我说:我早疯了,在我离开时我就疯了。现在,我只是觉得整个世界都疯了。他对我说:既然整个世界动疯了,你又何必去管这么多呢?不如看看窗外的风景吧,人疯了,景不会。我说:这景色很矛盾,在朝阳的暖色光芒下,看见的却是一片片枯黄的叶子随风飘飞,只留下一棵棵树干,刺破苍穹。他说:矛盾,其实也是一种美。我说:唯美的忧伤,这是不错的风景,但我空守这一处绝美的风景,而身边却空无一人。他说:我不是在你身边?我说:你其实就是我。他笑了,如同撕裂了朝阳。然后随风飘逝……800字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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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上帝眷恋一种人,因为这种人的执着。上帝垂青一种人,因为这种人的不羁。北京时间2009年6月26日5:26分左右,迈克杰克逊,作为这种神秘却又遭到世界屡次抛弃的人,得到了生命的终结。对于他的死,我们扼腕长叹,对于这样一位音乐奇才,我们有太多的话要说……他是黑人,他却不喜欢自己的黑皮肤,因为在美国有严重的种族歧视。有很多人质疑他,侮辱他,反对他。比如他的种族,但我想他的一生都在渴望众人的理解。他的黑皮肤和他的白皮肤,仅仅是因为他是从上个世纪走来的神话,作为中国人,我们也许并不了解美国的社会。在那个社会里,我想很多黑人是痛恨他们的皮肤的,他们也感觉不公,但是因为没有办法,他们太弱小,他们甚至连饥饿都战胜不了,所以他们恨那颜色。在那个社会里,黑人不断的受辱,甚至没有工作,没有人权。他们面对生活的窘境没有希望,但他们也需要希望,所以,我想,杰克逊想要摆脱黑皮肤也不是不能被理解的。他创造了一个个的奇迹,开创了一个个的鼎盛,乐坛因他疯狂。我们不应因为一个人的某些缺点而判断这个人的成败,我们要看这个人为我们做出了哪些贡献。迈克杰克逊,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视觉与听觉的冲击,更重要的是为中国带来了摇滚乐舞步的再次创造。他的每次亮相都再演绎自我,他的每次演绎都有自己新的特色。作为舞者,作为歌手,他始终都是让人崇拜的。他走了,留给后人无限的遐思。刘德华,Rain,作为一代巨星同样继承了他的舞步,他的特色,也在缔造自己的神话。他走了,留给后人无限的感慨……猫王,李小龙,张国荣,迈克杰克逊……他们演绎过了人生,点燃了命运的火花,唱响了生命的升华。毋言值还是不值,他的不羁是他的特色。我们应当尊敬这种人的选择。你是奇迹,却走的如此匆忙。你是顶峰,谨供后人高山仰止。因为有你,我会坚信,要活出自我,亮出特色,走出闪亮人生。谢谢你,逝去的乐坛英雄……一路走好,我们会为你洒下一路清酒,让那香逸满城……700字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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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突然心血来潮,拉着老帅就往那个再有三个月就离开整整三年的小学校园里跑。现在是半冷不热的二月,寒假。门口站着的类似礼仪小姐先生一般的斜挎着写有“××小学文明岗”的小学值日生们理所当然的不会在这里,要么去哪里旅游,要么在家里赶作业,再要么,在街上像我和老帅刚才一样的闲游乱荡。而现在正端端正正坐在小学门口的椅子上的,是不知何时来到这里的脸上有一道凸起的伤疤的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保安叔叔。老帅小心翼翼地看着那边正出神的怪叔叔一样的人物问我,真的要进去么?我没回答,径直向大门走了过去。老帅冲上来重重的抓住我的手,跟在我身后小心移着脚步。当四只脚都跨进校门、门口的叔叔还是双眼注视着远方,老帅终于开始一脸轻松的大笑起来。学校里的迎春花开得欢喜,星星点点的黄色随意地撒在大片大片的绿色之上,想起很久之前我想了很久才想出的一个比喻句,大概是这样的:“那一朵朵迎春花像是小姑娘的百褶裙,被晾晒在灌木丛上”。我感叹道:“春天来了,夏天还会远么?”然后头顶响起老帅无奈的声音:“寒假来了,中考还会远么……?”接着是一阵长长的叹息。空旷的校园里只有老帅的那句话在回响,粉色的墙壁因为几年的风吹日晒而开始变得苍白起来,花坛边的瓷砖大片地脱落下来,露出里面褐色的“肉”。厕所还是那样神圣地耸立在教学楼的左边,已经被重新刷过漆了,雪白雪白的。旁边的沙坑不知为何没了土,剩下空空的水泥坑和一条长长的黑色跑道。左边,便是围墙了,长满了杂草。在观察这一切的时候我和老帅正坐在主席台的边缘,听说一个不留神便会后脑着地摔下去,因为不久前就有小朋友打闹得像这样栽进了花丛中。不过在看了许久后,还是怎么也不明白他是怎样做到后脑着地的。还有三个月。只有三个月。还有或者只有三个月就中考。那么先不要提它了,伤感情。前面走过的,是还有三个月就满三年的不在一起的日子。或许它,说起来也会伤感,但决不会伤感情。这差三个月就三年的日子里,这我们不在一起的日子里,小学的校长又换了一个,六年级的毕业生又送走了两批,迎春花又开了两次,教学楼的墙壁又白了许多,花坛的瓷砖安了又脱落了,厕所的墙又重新刷了,沙坑里的沙不见了,墙头的杂草又长长了,主席台上又有小朋友头着地地摔下去了……又开始想念了。这些不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都变了。认识了新的朋友,体会了初中的生活,做了比小学多上N倍的作业,熬了一个又一个漆黑的夜晚,写了无数封给无数个人的信,收到了一大箱子的回信,送了无数张色彩斑斓的贺卡,收到了偶尔几个玩得很好的同学或朋友的回礼,书架上的杂志成了原来的好几倍,动画片成堆的放在电脑旁边,废纸称了一次又一次,眼镜的度数增了又增,之后迎来的初三又体味到了真正的苦,成堆放置的试卷和练习,被背书声代替了笑声的早读,抱怨声代替了吵闹声的课间……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就结束,或者才结束。那么这些日子,还是纪念一下的好。最起码我们分开了,经历了,笑了也哭了。最后,三个月之后就解放了。那代表的,结束,是的。那些无奈痛苦抱怨以及成堆试卷练习的暂时离开,那个纯真美丽无暇蕴含了饱满的泪水和笑容的初中年华永远离开。所以才要纪念一下的好。我们不在一起的日子,花样的初中年华的日子。天空好蓝,形容不出的蓝。没有云朵。春光无限好。老帅的脸上绽放着幸福的花朵,甜甜的,蜜蜜的。于是连迎春花也开得更愉悦了。“好久没来了。”“好久不见了。”“好久好久了。”“剩下的三个月不在一起的日子,我们大家,也要加油啊!”那么大家,中考之后,再见。后记:一逗到底的习惯在三年的时间里不但没有改变,好像还有些加重了,大家凑和着看吧,抱歉了。终于有机会试试深夜打作文的感觉了,好悲惨又惊心的感觉……还好老妈睡着了呢。呐,大家,晚安了。再见了。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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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纪念我和林涵的缘分始于初一,上天将我们安排成同桌。给我的第一件礼物是他的笑容,大方而温暖,是我喜欢的那种男孩。我对林涵总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我莫名其妙地相信他,所以总爱在他面前说些伤感的话。我那种见月落泪的稚弱情怀是不轻易示人的,而他从不唏嘘,也不安慰,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听。但我相信,他是理解我的。在他的生命之中似乎早已结实地包容了我的这样一个任性脆弱的灵魂。除此之外,我们在一起的大多数时间就是沉默。放学回家,我们边推车边看夕阳,仍旧不发一语。即使此时,我们也能自然默契地相处,我能读懂他的眼神,而他能洞悉我的喜怒哀乐。有时我会想,我和林涵简直就像一个人,我们企求宁静和自由,却无奈地被缚在喧嚣的尘世中。14岁生日的时候,林涵送了我一个很漂亮的大鱼缸。他笑着对我说,暂时找不到岸,就在这里歇歇吧。我爱不释手地捧着鱼缸。他也不知道,我抱着这个鱼缸坐了一整夜。雪霁是我的亲密朋友,她有着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眸和一颗纯朴善良的心。优秀的成绩,良好的人缘,父母的呵护,老师的眷顾使她对未来充满真诚的憧憬,使她能用天真的眼光去看待纷繁的世界。我和林涵说的最多的人就是雪霁,因为我羡慕她。她是空谷中的幽兰,散发着清爽馥郁的香气。她生来就是被宠爱的,可以简单透明地过一生。起初,林涵对雪霁无甚好感,只会淡淡地回答我说:“是吗?可是秦磊说他比较欣赏你。”秦磊是林涵的把兄弟,一个果敢幽默的男孩。但后来雪霁的天真无邪连林涵都无法排斥,有时他竟会主动与我说:“雪霁拥有真正的快乐,你和她多交往,也会开朗些!”周末或假日,我、林涵、雪霁和秦磊一同出游,看看电影,逛逛公园之类的,也无非为排解寂寞。可我渐渐发现,雪霁对四人出游的兴趣越来越高涨,每次出门,她都会为林涵准备得万无一失。平日里,她也总绕着林涵兴奋地说个不停。我看着他们在一起时的完美画面,显得不知所措。幸好我一出神,秦磊就会拉我走,故意与我侃上一通,引来我笑声为止。末了,他总是望着天说:“迟钝的女孩是快乐的,敏感的女孩是痛苦的!”春日里,是放风筝的好天气。雪霁习惯地央求林涵和她一起放,我和秦磊则拿了另外一只风筝。两只风筝很快飞上了天,我仰着头,眼中映出两个追逐嬉戏的美丽身影。突然间,我听见雪霁大叫一声,她跑得太快,被石块绊倒在地上。我一转头,看见林涵正蹲下身子看她的伤口。手一松,我的风筝就飘飘扬扬地飞走了。那一天,林涵背着雪霁回家。晚上,雪霁在电话那头,羞涩而坚定地告诉我:“我喜欢林涵。”我终于清楚,我的痛苦并不全是因为我的敏感。初三时,我的鱼缸被撞倒在地,跌得粉碎。林涵说,没关系,只要我还在你身边,就会为你造一个更安全恬静的港湾。那时我的心里有一个梦,那个梦要穷尽一生才能实现。初一至高一,我和林涵同桌的那四年,是我们缘分天空里最斑斓的季节。高二时,父母决定送我去美国留学。我在疲倦和不安中忙完了准备工作。临行前夜,雪霁他们执意要为我开告别会,一直闹到了很晚。林涵送我回家的时候,繁星出奇地璀璨,把无垠的苍穹点缀得明亮瑰丽。我和林涵看看天,又看看对方,仍是一贯的沉默。其实,从出国至今,我一直固执地在等着林涵的一句话,一句俗气的话。我幻想他会以熟悉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安静地说:“不要走,好不好?”林涵终究没说出这句话。我的留学不会因为一句话而改变,这点我很清楚,他更清楚。我们实在太相像,无奈地接受着缘起缘灭。而我们的感情好似一泓深潭,随着时间的飘逝慢慢沉淀,安静而深邃。夜色迷离中,林涵把一条木制的小鱼挂在我的脖子上,他第一次用几近伤感的语气说:“goodbye,我亲爱的小鱼。”风起的夜晚,我的泪水恣意而温暖,路灯的昏黄里,斑斓的季节黯然失色。在他乡求学的日子自然不轻松,周围的一切于我而言危险而遥远。我耗尽全部精力去适应新的学生圈子。每天,我用陌生的语言向他们层层揭开中国古老的面纱,填补着他们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只是当我看着落花叹息,望着鸿雁失神时,他们却投以困惑的目光。他们的世界单纯刺激,与我的不同。我越发想念林涵,想念那段安详缤纷的时光。每当深夜,我就望着窗外痴痴的想:“林涵,我们现在正沐浴在同一片月光下呢!”我天真地忽略了时差的概念,只为了加一个等号在我们俩之间。多少次,我从梦中醒来,眼前的泪痕都失去了温度,我还坚决沉淀着我的感情。林涵挂在我脖子上的小鱼是我全部的力量和希望。这一年,我过得有如一世之久。圣诞前夕,我收到了林涵和秦磊的卡片。林涵的卡片简单到极点,却依然是我习惯依靠的淡然宁静。秦磊的卡片倒是大费周折,花里胡哨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秦磊经常写信给我,他经常用亲密的字眼写雪霁和林涵的发展。每年圣诞,我都会收到林涵的卡片,不带感情色彩的问候,也不说雪霁。我照例会给他们回信或寄卡片,捎去我的近况和祝福。林涵送我的小鱼是我最珍贵的财富,从他给我那天起,就再也没离开过我一刻。七年,七年的时光竟如此轻巧的滑过。我的等待和思念变得苍白无力,像海上失去方向的小船,飘飘摇摇靠不了岸。第八年圣诞,林涵的卡片上莫名其妙地写着:“我累了,游不动了。”秦磊在信的结尾说:“林涵终于宣布雪霁是他的女友!”窗外下起了雪。我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脑中滑过的是我在林涵面前说雪霁的种种好处以及他们在一起时的美丽画面。我抑制不住地流下了欣慰而又寂寞的泪。18岁出国,26岁回国,我终于再次踏上了魂牵梦萦了八年的故土。母校百年庆典上,我见到了雪霁。八年的成长使她出落得更加优雅成熟,却并未消退她的纯洁与美丽,雪霁的眉间流露出无尽的幸福。她甜蜜的挽着一个男孩的手臂,他们手指上相同的钻戒是那样晶莹夺目。我抬起头,赫然发现她身边的男孩——是林涵。林涵的沉稳安静没有丝毫改变。雪霁小鸟依人般地靠在他肩上,亲昵地说着话。我忘了问好,忘了祝福,只是呆在原地,勉强地微笑,眼眶却不自主地湿润起来。我说,是刘海被吹进眼睛里了,其实,我明白是钻戒的光芒刺痛了我。第二年,我结了婚。丈夫是父亲世交的儿子。为了林涵,我已经耗尽了全部精力。我没有勇气和信心再独自等待着走下去。况且丈夫忠厚豁达,事业有成,对我又疼爱有加,我就这样心甘情愿地嫁给了他,营造着一个女人最世俗的幸福。第三年,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把所有的爱倾注在他身上,为他的快乐而快乐。宝宝一周岁时,我第一次摘下了小鱼项链,挂在了他粉白细嫩的颈上。一个阴霾的午后,我在房间里看书,宝宝咿咿呀呀地绕着我打转。他刚刚学会走路,跌跌撞撞的,不很稳当。一个不小心,他摔倒在地,哇哇哭了起来。我忙丢下手中的书,抱起他。宝宝的小鱼跌在地上,裂成了两半。我蹲下身,心中莫名其妙地忐忑。小鱼内竟有一卷纸条:你不再是孤独的游鱼,你不必羡慕岸上的风景。我愿意一生陪在你生命的海洋中畅游。我等你,七年为期。涵暴雨袭来前的骤凤,把我的水晶花瓶打落在地,我凝视着那些晶莹剔透的碎片,冰冷而美丽。我明白,碎了的东西是不可能再愈合的。我靠在窗边,任手中的纸条被风带走。“再见,林涵。”我已无力再流泪,我的心却在淌血。那一晚,林涵把我们缘分的期限系在了我的脖子上。湛蓝的星空下,风儿匆匆,掠过两人眉间。无声的告别里,我们的缘分已经到期。我和林涵的交往注定短暂而安静,他的诺言注定无法兑现。我请人修好了小鱼,依旧挂在宝宝的脖子上。我给宝宝取名叫忆涵。我再未见过林涵,也再没有为他落过一滴眼泪。因为忆涵将会替我纪念他一生。我是一尾鱼,泅游于生命的湖泊。蓦然回首,两岸已是雪白的芦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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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可可西里,为了忘却的纪念可可西里是天堂,是美丽的青山,美丽的少女。同时也是地狱,是雪山英雄的炼狱。欲望长眠,驱使人类犯罪,人要犯罪,就有死亡,而无辜的藏羚羊,一只一只被扒了皮,尸骸漫野。为了一张皮,就可以杀死一只无辜的生命,可见在欲望的驱使下,这个世界变得几多黑暗,几多惨烈。在10年间,藏羚羊从100万只变到现在不足3万余只,那90万只跑哪儿去了?被穿在了上流社会中娇小姐、贵夫人的身上,珠光宝气的外表下,是一颗装满污秽欲望的心。藏羚羊在哭泣,流出的不只是泪还有血。日泰队长沉重的说:“以前,每年上一次山,就会有1万多只羊子消失”。满目萧索的荒原上,血淋淋上午骨架一具一具的展现在他们的面前。是啊!他们除了沉痛还能怎样呢?他们没有偷猎者那样的物质条件保护可怜的藏羚羊不被冲锋枪射击,甚至他们自己也没有被政府编制,他们只是生活在藏羌边界的有良知的朴实的人们,他们自己筹集经费买汽车、买枪支和其它一些物品。没有钱大家可以想办法,一家有难兄弟们一起帮助解决,在海拔5000多米的青藏高原上,唯一抵得住那刺骨严寒的是兄弟间的一片真情。他们中间有大学生,有老实巴交的农民,有出租司机。因为他们都是善良的人,正是这种善良,让他们聚在了一起,成了生死与共的好兄弟。不只穿上裘皮大衣的贵夫人们会不会闻到上面那刺鼻的血腥味,也许香水淹没了那味道,也许胭脂沾满了大衣,不只一张张血淋淋的羊皮裹着她们娇贵的身躯会不会颤栗。雪山兄弟很善良,正是因为他们善良,他们才会为了濒临灭绝的藏羚羊建了一个温暖的家;正是因为他们善良,他们才会一次又一次放过偷猎的人,以致为自己引来杀身之祸;正是因为他们的善良,他们才一次又一次死在偷猎者的枪下。可可西里很冷,他们为了追偷猎人,脱掉靴子,挽起裤子,在冰冷刺骨的雪水中狂追,他们不会开枪,因为他们念及一族同胞,他们自己节省下来的干粮也给偷猎人吃,他们带偷猎人下山是为了不让他们活活冻死。在可可西里……这就是雪山队啊!贫穷、伟大而又光荣的雪山队。很难忘记的那一幕,流沙坑里埋葬着一个英魂,如果当时有人拉他一把,如果有一棵树、一根绳子,他也许就不会长眠于那死亡之渊。山上的人等着他送汽油、送粮食,但他却永远见不到生死与共的兄弟了。我慢慢地看着他在挣扎,由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那绝望却有坚毅的眼神,那逐渐下沉的身躯,最后一缕头发,直到终于看不见了,汽车、粮食安静的在那儿等待,等待他们的主人,但他们的主人真的一去不复返了,四周仍是安静。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山上的雪、石块见证着这儿的一切,但留下的依然是安静。他,就是那个大学生……马占林,这臭老头,剥一张皮,获得五块钱的报酬,为了区区的五块钱,不知他扒了多少张羊皮。如果有一天,有人为了几块钱来扒他那张臭皮,不知他是啥感觉。队长放了他,他又带他们的老板回来,这一回来,却要了队长的命。队长很坚强,坚强得顽固,正是这坚强’这顽固让他死在了那几声枪下,我瞪大眼睛,不相信队长真的就这样死了,死在他所守护的可可西里的大地上,风沙吹起了他凌乱的头发,抚着他那仿佛凿出的沧桑的皱纹。他也卖过皮子,但那是为了兄弟,为了羊子。他可以生,也可以死,哪怕蹲几年监狱,。县里不给他们编制,他们抓到偷猎者,却不得不放了他们,不得不给他们经费,所以他们很穷,穷得很快乐。在那神秘的大地上,他们很大声很大声地歌唱,声音回荡在苍穹之上,显得凄凉,但他们不悲哀,大笑着手舞足蹈。兄弟们的手和脸很脏,但是他们的心却很干净,如珠穆朗玛峰最顶端的雪,纯洁无瑕而高贵,他们的英魂遍布可可西里每一粒沙,每一寸土,死也要守护这片土地。相反,那些手、脸干净心却很黑的人,那么残忍,那么无耻,他们那蛇蝎的心肠,岂能用一个“脏”字形容完。正是他们不堪肮脏陪衬了雪山兄弟的圣洁高贵,尽管后来兄弟们差不多全牺牲了,偷猎的人却还好好的活着,但他们不后悔,更不悲哀。他们的歌声永远在为藏羚羊歌唱,声音飘荡在青藏高原上,经久不息……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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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5月5日,立夏,大雨滂沱。夏天终究是来了。这是一个光阴交错,树影疏落的季节。太阳还未拥有灼热的力度,飞虫却已经在白光灯下持续的飞动了。6月,我们离别的季节,还有多少温柔的青春未曾释放到极致?多年前的4月5日,摇滚乐坛不朽的神话柯特饮弹自杀,留下多少人在回忆这个神话般早夭的年轻男子。kurt究竟是停留在当年的阿伯丁,还是那个令人兴奋的年代,又或是雷明顿M型20口径猎枪发出闷响的瞬间,这个问题无从追寻。只是当我听着kurt与他的Nirvana奏出的激越的旋律时,得到的是一种平和。我就带着这样的平和穿过夜晚依旧喧闹的大街,路过一家灯光暖霭的小店,路过一间吴门的花店,路过一些陌生的面孔,走回到自己的空间中去。行走与音乐,是彼此相契合的纪念方式——舒缓的惬意。试卷太多。周围都是目标明确的小孩,带着一往无前的勇气在持续地走下去。这是所谓执着的形态,干净得汗尘不染。布局空白,装饰空白,却偏要映出最绚丽的色泽来。太多的孩子,在这一年步入18岁,有两次成长。之后,是更加辽远的将来。白光灯下是姿势整齐划一的我们,不断的倒计时从百位数变成了十位,又会在另一段的流逝之后变成个位。归零之后,又是新的开始。这样时光的周而复始,掩盖了本来的痕迹,盖上新的人影。纪念的,或许依然是这一年某个宁静抑或忧伤的日子。这便是信仰与纪念的彼此铭刻。在成长途中,究竟遇到过多少感动的人与事?彼时,我站在操场上,落单的体育课上独自听德彪西的《月光曲》,虽是阳光灼眼的白日,依然显出曲子本身的美感来。那一段时间,听了马克西姆的《出埃及记》、《肖邦革命进行曲》、李云迪的钢琴曲,德彪西还有帕格尼尼的一些乐曲,同时,亦在听一些流行歌曲。喜欢的东西都太过随性,往往风格迥异,却也因此,常常愉悦。又比如,没有回家的下午,坐在教室左边的窗户的位置上写信。天气很好,瑰丽的色泽匀匀洒在半边天空上,折射出的光线,是整个人沐浴在温暖的气氛中。也就是这些浅薄的温暖,让我得到感知,日渐愉悦,内心开朗。在看《岛》的时候翻到七堇年的《睡在路上》,配图是旷远上的风力发电站。看到那幅图的瞬间难过得想哭,因为想起晚自习刚写的一份同学录,问最想去的地方。自己给出的回答之一便是有风力发电站的地方。想到那时过分认真的自己,却觉出悲怆的意味来。喜欢小七理性自恃的叙事方式。曾有一段自己乖张的脾性全部爆发的日子,在那段时间连续看了小七的《大地之灯》和安妮宝贝的《莲花》。看《大地之灯》用了近一周时间,被触动太多。而那近一周的时间里,夜夜做梦——总是无限地接近一个目标然后醒来。看完两本书,有了冷暖自知的自持,感觉到细碎的快乐。便由此而真正时常快乐了,那是独自追寻内心世界的时期,艰难却安稳。适应性考试的第一天,从五楼的窗户看出去,云层很美。轻盈而且色泽丰厚。于是在作文的开头,便特意地加过了这样的描写。最后的分数我不知道,可是满足感却未间断。纪念之外的任性而为。想起刚进高三的时候,和最好的朋友规划了与太多人不一样的路来走。那是我们视作梦想的东西。那亦是自己第一次说放弃,放弃了那些愿望。我们最终循规蹈矩,安静地走过这条千军万马争抢的道路,那种遗落的坚守,退到心底的某一个角落。所以在我听《越长大越孤单》的时候,终于把她从隔壁的教室里找了出来,听那并不华丽的旋律。这样彼此分享的日子再也没有很漫长了,在一起6年,做了6年的好朋友,身边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剩下她一直都在。于是不可抑制地想起艾尔伯特的一句话:“这个芸芸众生里,如果有人,哪怕只有一个人真正记得你,真心对你好,那你这一辈子也就值了。”世界上太多人选择激越的情感,我只想要平凡的感动,便是细碎的感动,亦含有关于幸福的巨大力量。即使时光走远,我依然在。纪念这样繁华锦蓝的夏天。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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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纪念今年春游去了厚田沙漠,天气不算坏,比起前几天是好得多了。尽管天空中没有漫天的灿烂,尽管还是有几缕凌冽的风,尽管是这样,还是开心的,因为能够春游,已经满足了。坐车坐了很久,听了一路的歌,拉开窗帘,偶尔看看街上一些陌生的人,一条条陌生的街。原来,一直和这些人生活在一个城市,原来这个城市也有这样一个地方,在此之前,都是不知道的。到了,下车。在鞋子上套了好几层鞋套,在沙地里一跑一走,塑料制成的鞋套很快很容易就破了,无奈,只得眼看着一层层的粉沙漫上自己冬天刚买不久的球鞋。可是这点小小的抑郁很快就洗濯干净了,排着长长的队,一边等一边吃薯片,想玩滑沙的人可真是多,等了半天,薯片都快吃完了,总算是轮到我了,抹了抹嘴角残留的细渣。担心自己会卡在半山路上,狼狈不堪,好在,好在,总算是如心里所想,精准无误地到达了沙路尽头。再从沙路尽头艰难地爬回出发的地方,后悔出门时没多一个发夹,头发凌乱不堪地肆意被风吹着,只得不停用手拨弄。闷闷之时,和刘翰樱一起在地上堆沙,堆了一个不成样子的房子,一个不成样子的沙人,用相机录了下来,“这个是房子,这个是花园,还有喷泉和农场”,万一被风吹散了,被人踩碎了,怎么办?沙子总是要散开的,即使用水凝固,蒸发了,风一吹,又散了。顺其自然吧。这个记忆总不会散的,对吧?只要我们还记得,这个沙漠上还有个小小的房子,小小的沙人。这不就好了。年年春游大家一起聚餐的场面都差不多,大同小异。可是在沙漠上吃东西的感觉却很奇妙。铺上桌布,布角总是很不听话的卷起,只好用书包压着。一鼓脑地倒出所有零食。吃了好多,喝了好多,好饱好撑,朋友们还不停地塞给我好多宝贝零食。其实已经吃不下了,可是还是不停地在吃。大家能够这样开心地坐在一起吃东西,其实就是一种很甜蜜的温情,比糖果更甜得多。我没去打扑克。和一大帮大胆的女孩去过索道了。犹豫了很久,索道太高太长,索道下面还有一条很长很深的江,就这样犹豫了一个多小时又排队一个多小时。我,阿坤,哆唧,甜甜,系好安全绳,心一横,就这样从索道上滑过去了,死死抓住绳结,没向沙地上的人挥手,只是稍稍侧头看了一眼左边浅浅的山峦,下面有条江,过了江就是月亮岛,感觉自己在飞,26秒,分秒不差,不害怕,不紧张,有风吹过,不冷,很美好。在这个小小的月亮岛上长满了青草和灵秀的花,有牛在远方哞哞而鸣。我们在深深浅浅墨绿青绿嫩绿的草野上奔跑,也不知为什么,就是在跑,不管头发有多乱,越是跑,就感觉风越大,不是迎面扑来的风,这风中好像含了水露,晶莹透明澄澈,被柔和的风深情地拥抱着,真好。这个小小的岛上,只有我们和这草这花这风还有风中的水露。对了,还有一群会哞哞唱歌的牛。好舒服,像是一不小心坠入了一个棉花糖的粉色的梦。不,不应该是粉色的,应该是更深一点更柔和一点的蓝色的,浅蓝的。是划船回去的,清波荡漾,心波悠悠,小心地摇着桨,摇桨人很乐意我们也帮他摇了一下桨,闲下时,拼命向沙地上的人挥手,从水中看岸上,好遥远,每一个人都零星的渺小。风里是泥土的清香,水藻的花朵的雨后的香。之后又去骑了驴,赶驴人很辛苦,跟在驴后追打,驴子也很累,一趟趟地跑,及不情愿驮上了一群又一批与它绝不相关的人。从驴背下来后,我刻意连着说了好几个谢谢,谢谢,无论是谁,都辛苦了。所以,谢谢。最后,上车之前大家一群人在沙雕前嬉笑着拍了一张全家福。这段回忆很快乐,也很宝贵,这些,这些,都证明我曾经如此开心过,如此笑过,我们曾经在一起过,我们曾经一起来过这里。坐车,回家,洗了一把脸,倒出鞋子里的沙子,趴在床上酣睡。厚田沙漠,厚厚厚厚的全是动人的美丽的可爱的温暖的记忆。1200字以上 初一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