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理解的相逢
当我进入了她优美从容的散文里,就被她真诚坦率的语句,收放自如的笔调所惊叹,那些真实而朴素的温馨记忆,那些灵性而智性的茶酒人生,那些短小而精干的旅途追味,处处都能让人感到强烈的在场感。读着她的散文,使我在这繁杂而浮躁、功利而私欲的现实生活之外,找到了一处怡性养神、心灵释放的庭院……
王艳秋不是一位专事散文创作的作家,她平日里忙于生意,多半是利用闲暇之余创作,可她对散文创作一直痴迷并坚持着,那份执着从未改变过。我对王艳秋散文中表达的那份情怀、趣味和内心深处那份浓浓的生命、乡愁、亲情所蕴含着得人文情怀,深感惊叹。
王艳秋的散文显示了她本色的散文写作才能和绝不随波逐流的文学品格。她的文笔是朴素的,不矫情,也不放纵,于个人天地之间,阐述一个女子对于生活的感悟、亲情的关怀和山水之间的赞美。在《艳阳之秋》中,几乎都是两千字左右的微型短制,一个人物、一个情景、一段音乐、一起往事,信手拈来浑然天成,得心应手一蹴而就。王艳秋的每一篇散文,都是她对个人往事的一种重温,是蹉跎岁月之后的一种倾情抚摸。她书写的对象是我们常常念起的朋友、经常思念的亲人,流连忘返的自然山水或偶然邂逅的他乡故知。
这些散文,读起来令人心情愉悦,感慨万千,令人神往,倍感亲切。《告别老屋》一文,王艳秋讲述了母亲对老屋难以割舍的那份情怀,“我瞥见她的眼角含满了泪水。我知道,自今天踏出老屋起,一种深植在母亲心底的根被折断了。城里再好,都无法替代乡下的老屋,这场借用将是一种无形的伤害刺激着母亲的心,母亲再也找不出任何理由回到她的村庄了……”
在由衷地重温“老屋”的同时,也激发了自身对“老屋”的深刻理解。又如她的《远去的锔匠》,通过写锔匠这个即将消逝的职业,投射出怀旧之外的那份难以修复的眷念:“现在,没有人会喜欢用一只补过的碗吧?就算它是价值连城的藏品的话也有了更高超的修补技术,锔匠手艺流传下来的话锔什么好呢?……”
在王艳秋的散文表达呈现着能够打动人的情感和激情,随处可见其鲜明的个性情感的宣泄;而在这些抒情文字中,无论是悲是喜,到处看到的是感激和怀念,又处处流露出她在创作上对美的执着追求:
“想了好久,终是有些明白,我爱的是它的箴言不语,无论心中藏有多么热烈的情感都能自我封闭,直到有一天与水相遇。静静地看着它在水中的花开,有一种壮烈的惊艳之感豁然弥漫。它们居然依旧以一朵菊的完整姿态展现着,连那些细碎的蕊也是无憾地完美……”(摘自《淡淡菊花香》)作者在这里看似是在写茶,但细想又似乎是在写人,她将茶的秉性与人的心理刻画及作者个人的心态变化,惟妙惟肖地契合在一起,无一丝雕饰的痕迹,细细品味之后,便可体味出茶之外的另一番韵味,和另一番情调。
“然而,怎样的掩饰都是徒劳,他和悦的声音、他伸过来相握的手、他伫立身旁的气息,都在一点一点侵蚀着理性的意志,她终是不敢久留,只好恋恋不舍地撇下那杯他亲手为她斟满的清茶落荒而逃了……
从此,她心绪大乱,总感觉有一杯茶近在手,却不敢及之,唯恐端杯之后打破那份缭绕迷离的神秘,那么莫不如不识,让相遇永远浸润在淡淡的茶香里……”(摘自《一杯茶的距离》)一杯茶的距离,这是个很妙的借喻,一男一女的情感在一杯茶之间,淡然地散去,可留下的余香呢?又会在哪里相遇相知呢?
我所理解的阅读
何谓阅读?
长久以来,我以为阅读是泛黄的纸页上的横竖陈列的墨色方块字,是隽逸的笔画中渗出是古人的灵魂,更自以为阅读就是精通中国古典文化。从曹植的《洛神赋
》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到杜甫的“安得壮士挽天河,洗尽甲兵长不用,再以《诗经》中的“蒹薜苍苍,白露为霜。”到庄子一句“往矣,
吾将曵尾于涂。”我沉浸在诗书的气息里,痴痴地以为,所谓阅读,就是纳兰性德的一句“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了。
然而,若阅读仅仅只是用眼神在字里行间里穿梭,在古诗书籍里畅游,在自己的见闻中得知,这一项行为,也就无法流传千古了。
正是前年生日,母亲赠阅我一本全英版的《夜莺与玫瑰》,我起初提不起多大的兴致,只当是翻翻字典了,视为积累英语单词,敷衍了事罢了。然而一翻开封面,我的手仿佛就粘在了书上,专注地,牢牢地钉在了弯弯曲曲迷迷麻麻英文字母之中。那是怎样的一个欢喜与痛快!在王尔德的笔下,没有了华饰快乐王子,失去了影子的渔夫,为找一朵玫瑰奉献自己的夜莺…。这些栩栩如生的形象,简直就是不可言喻,无法表达。再头,去翻翻我从不浏览的外国书
,其实德国的《浮士德》一样昭显善恶,日本的人《间的失格》一样剖析人情,中国当代的《许三观卖血记》一样勾勒人心理义…。.我又岂能忽视了它们呢?
恍然间,我以前的理解的“阅读”真的太过于浅肤,狭窄了,所谓“阅读”应备受世界睹目。
回望生活真迹,有站着阅读上北大的保安,有危房下求知若渴的贫家少年,更有垃圾堆边席地捧书拾遗妇人,因而,阅读是一种没有种族与性别的区分,没有年龄与身份的差别,没有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任凭着一种本能,兴趣,渴求,来不断的充实自己。
记得王国维先生口中的“人生三境界”,不也正是我理解的阅读吗?我看阅读,正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而此时阅读我的,也正是一番“众人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栏珊处。”
阅读,一份心静,一盏香茗,出得古典,入得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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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相逢就是在云深不知处时望着雾气弥漫,你为我煮一盏清茶;相逢就是在灯火阑珊处时赏着光彩绚丽,你为我折一纸灯笼;相逢就是在忘却天涯路时观着路边风景,你为我拭去额上汗水。相逢便是缘,你与我的相逢冥冥之中早已注定。注定了你我这一生的缘份。清风明月,朗朗书声我手捧书卷依靠着树干,在树荫下细品书中六味。你手执轻罗小扇微微摇动,带来的清风为我消去盛夏的炎热,不时叹上几句书中人的命运坎坷不平。太阳悄悄爬上了树梢,我打着哈欠,睡衣袭来。不觉几分经过,我倚在你的肩上睡熟了你微微一笑,将身旁的衣服轻轻搭在了我的身上。继续摇着轻罗小扇,陪着我。我许是太乏了,竟睡到了太阳染红了白云,伴着彩霞回家去了。揉揉朦胧的眼睛,第一眼对上的是你的微笑。我看到你的满头汗水,肩膀有些倾斜,像是这一整个下午都在这树荫下,为我提供睡梦的靠枕。我也对你微微一笑,接过你递来的书,樱唇轻启将书中故事道与你听。绯云重馥,伴花歌唱距家不远处有着片不到十里的桃林,每逢三月踏歌来,四月显春分的时候,桃林的花便就开了。如披上了由那巧手天仙不舍昼夜织成的绫罗锦缎,泛着绯红色的小女儿家娇羞,粉红色的桃林便成了人间仙境,怕是那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也不过如此。因此呢,这片许有着九里的桃林便成了村中正是青春活力时期的少年少女们常来踏青游玩之地。我与你也是这个“赏花大军”中的一员,也是这桃林的“常客”!我揉着朦胧的睡眼,无意间看到落日的余晖染红了白云锦缎。这是……傍晚了?完了完了,我竟一觉从正午时分,太阳最卖力的时间睡到了现在的傍晚时刻,太阳都累了下山回家了,非常完美的错过了与你相约的时刻。我来不急穿衣打伴,只是匆匆忙忙的把鞋穿上就飞奔跑去了桃林。晚风轻轻扶起了你那一头的乌黑秀丽的长发,伴着桃林的落花缤纷,合着彩霞绚丽多姿。那一刻,时间正好,在对的时间,我相逢了对的人!你宛若天上一尘不染的仙子,驾这彩色绚丽的祥云,来到了这喧嚣烦闹的俗世。我朱唇轻启,道:“你来了呀,你看这朵花是不是和你很相配呀?”一个用丝帕叠成的绢花出现在了你的纤纤玉手上面,我的盈盈水眸之中。我含羞的低下了头,你为我别在了盘起的头发上面,将绢花的每一片花瓣都展来。我攀枝折下一朵桃花为你别在耳边,你嫣然一笑,为我唱起了歌。美景佳人,人生无憾呀!时光荏苒,缘份不断白驹过隙,光阴似箭,时间好不留情的离开了你我。可是那童年相逢相识相知的美好回忆,永永远远的留在了你我的脑海之中。当年陪我嘻戏玩耍的亭亭玉立少女已经成为了奔波在工作之中的职业女性,而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小青梅也有了自己的豆蔻心思。哪怕有了再多的阻碍,你我之间的情分也一分没有减少。你就是我那众里相寻,一时回首,相逢一生的有缘人。缘份缘份,你我有缘相逢,也有着份相伴。这一生,这一世,你永远都是我最可亲最可敬的暖心姐姐!相逢一场,天涯也暖,愿拈花为梦,拘月在心,将我的那份纯真美好写在书信之中,寄与你!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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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逢作文洛夕是一个不擅交际的女孩儿。面对他人洛夕总是想不出说什么,即便只是打个招呼也难以做到。久而久之,她养成了自我封闭的性格,总是独自一人坐在角落的位置不停的写一些什么。大家都将她当作一个不存在的人。不再和他人有任何多余交流的她变得更阴郁。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她从初中毕业,勉强进入一所普通高中。入学第一天,新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坐在教室里,聊得不亦乐乎。洛夕和往常一样挑了一个角落坐下,拿出一张白纸,在纸上唰唰唰的不停写着。前座的一个同学好奇的转过身,不料洛夕惊恐的压住纸张,前座的同学很尴尬,和她打了一声招呼,洛夕不回应,依然死死压着纸张,前座的同学感到无趣,便转回身。差不多到上课时间,老师拿起花名册点名。一共四十人,实到三十九人。“苏逸……苏逸……苏逸同学在不在?”老师连喊几声,无人回应。老师摇摇头,刚放下花名册,一个剪着运动头的女生就急匆匆的跑了过来。“哎呦,睡迷糊了,好在赶上了。”她就是苏逸。教室里仅剩下一空位,她想也没想,径直走到洛夕旁边。苏逸和洛夕打招呼,可洛夕只是抬头瞥了她一眼,又埋下头写字,苏逸只能干笑几声掩饰尴尬。排位置时,由于两人的身高差不多,被安排在同一位置,成了同桌。“咱们还真是有缘啊,对不?”苏逸笑着对洛夕说,她见洛夕依然埋头写字,便一把夺过,“写什么?让我看一下啊!”洛夕吓了一跳,拼命想夺回却不成功。“噢,好灰暗的文章啊,你很喜欢写悲剧吗?”苏逸问道。洛夕只是轻轻的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然后扭过头不再理睬。苏逸本还想说文章的风格和你本人的风格一样,可见洛夕不理睬,也就吐吐舌头,识趣的闭嘴了。苏逸观察了洛夕一个星期,直到周三的清晨,洛夕发现抽屉里多了一张纸条:看见阳光就微笑。纸条上没有署名和落款,可看这龙飞凤舞的字迹,洛夕立刻猜到是谁,她抬头看着苏逸,依然面无表情。苏逸倒慌了神,“我,我只是觉得这句话挺好的。”洛夕见到苏逸慌张的样子,竟忍不住笑出了声。苏逸先是挠挠头一副上当了的样子,然后又颇有成就感的说:“哎,这就对了,别老板着脸,你笑的样子很好看啊。”后来,苏逸每天都写一张纸条悄悄放入洛夕的抽屉,而洛夕将纸条一张一张小心的保存好。自那以后,洛夕虽然还是不太说话,但她的脸上也能常常挂着笑容。他们成了一对死党。美好的时光一直持续到苏逸转学,苏逸的父亲调去外地工作,打算将苏逸也转学好方便照顾。洛夕想让苏逸留一个联系方式,苏逸却笑着拒绝了,“我们相逢,那是有缘。分别,那是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如果心中记得对方,即便不留联系方式也无所谓。反之,就算留下很多联系方式,也会遗失在某年某月某日。”苏逸离开后,洛夕经常翻看那些承载着美好记忆的纸条,期望能和她再次相逢。浙江温州温州市第十一中学高一:alex12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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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都高一了,拜托上课认真点,学学你姐姐吧。整天一个男孩子似的,有点淑女样好不好?”罗老师刚说完,周芷静立刻站起来,对着罗老师有点居高临下的感觉,罗老师还以为她要做什么,险些掉了魂。幸好,就在罗老师要失去老师架子的一刹那,周芷静跑出了教室。现在的孩子怎么这样?罗老师想,同一个厂子里出来的,性格却有着天渊之别,“周芷静”这名字听起来倒很文静,可惜……其实,周芷静的成绩并不差,因为有点小聪明才使她没有落到差等生的行列,而一直稳足于中等生这块草地上。左边是嫩绿的上等草,右边则是令人讨厌的枯草,中间这块草地虽没有被赞赏过,但至少不会有太多的厌恶。老师通常把水灌浇给上等草,由于中间的草地在上等草地的旁边,所以也能汲取到一些养分,但绝不会很多。枯草呢?只要上天偶尔发发慈悲,下几场雨,他们就能幸存,如果闹干旱呢?那就只能依命运的安排了。可以说,周芷静对自己的位置挺满意的。优秀生总是在不断的汲取养分,这种竞争有时挺可怕的;至于差等生,那就更不用说了,众所皆知。周芷静并不喜欢这两种学生。罗老师会因为她没有上进心而把她叫进办公室吗?当然不会,现在都高一了,哪个老师有这等闲工夫?这是罗老师担任高一(3)班的班主任的第一个学期。可以说罗老师比其他老师责任心要强些,那是因为她看不惯某些学生她讲课时开小差,她最不喜欢噪音。除了优秀生,要是谁无聊望望天花板,或者趴在桌子上睡着,那倒没什么。可要是有人故意打扰她上课,影响别的同学,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自己不学谁也教不了,最重要的是不要影响别人学习”这是她的教学宗旨。没错,周芷静就是因为开小差被老师抓了正着。其实周芷静开小差已不是一次两次了,罗老师感觉到,每当她转身写黑板时背后总有人讲话,可扭回头立刻鸦雀无声。这一次人赃并获,周芷静传给同学的纸条不巧扔中罗老师,她认为这是有史以来最倒霉的事了。罗老师的话好像过分了些,竟然当面说一个女孩子像男孩。可周芷静根本不像是一个女孩子,整天穿着牛仔裤,如果不看她的长发,还真以为是个男孩。通常女孩子都是比较温柔文静的,可她每当下课铃响了就如疾风一样跑出去,在操场上玩了一身汗才回来。在食堂吃饭时,所有人都会目瞪口呆——周芷静张开盘子般的嘴巴,两只手各拿着一个鸡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还以为是从监狱里放出来的呢。相比之下,周芷静的孪生姐姐周若思却好很多。周若思可是一名班花,不!是校花。她经常穿着一件白色衬衫和牛仔裤,给人感觉很高雅、纯洁,尤其是那飘逸的长发散发出来的芬芳。孪生姐妹的班上男生是女生的好几倍,大部分男生都是由别班转进来的。周若思属于优秀生行列,是罗老师最喜欢的一个学生,每科成绩都拔尖。昨天周若思获得了全省习作比赛一等奖,罗老师在班上大大表扬了一番,由于这个消息太令人振奋了,罗老师在表扬时添加了一个新词——“才女”。什么?才女?女生们不服气了,而男生们却把手掌都拍红了。在男生们热烈的掌声中,周若思一直保持沉默,她的眼神依然是那样冷漠。尽管自己是校花,是才女,她似乎从不希罕,那种眼神让女生们感觉很高傲。虽然孪生姐妹同样穿着牛仔裤,但气质却大大不同,尤其是那种眼神,是最好分辨的。男生们经常把她比作校园里的紫兰花,周若思就像紫兰花一样总带着一丝伤感、忧郁。12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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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你是不是又去看那些猫了?”妈妈拿着那件粘着几根猫毛的外套问道。看着妈妈严厉的眼神,我一句辩解的话也说不出来了,赶紧低下头。妈妈见我这样,当然就都知道了,于是有几分生气地说:“你不是答应我了吗?你怎么这样呢?”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和妈妈的交流从来没有这样子过,为什么就在喂养流浪猫这件事上妈妈这么固执呢?“不是妈妈不知道你和它们的感情,但是……”在妈妈滔滔不绝的教诲中,我眼前浮现出第一次见到它们的场景。那还是初夏的时候,回家的路上我无意发现垃圾堆旁探出三个脏兮兮的小脑袋,怯生生地望着我。我惊奇地揉揉眼睛,没错,是三只小猫!我立刻拿出带在包里的零食,放在地上。其中一只小猫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三步并作两步地跳出来,不顾一切地吃起来。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开心地说:“慢点吃啊,小……”“小”什么呢?我思索着,管了它们的饭,似乎也该有“起名权”了吧?“‘小花’!就叫‘小花’了!”我轻轻把手放在小花头上,小花微动了一下,不过也默许了我这种行为。另两只猫也慢慢走了出来,一黑一白,白的稍大些,于是它们便被定名为“大白”和“小黑”了。不久后,小花又带来了它的朋友,因为左眼旁边有一圈黑毛,很像侠盗的艳照,就叫“佐罗”。从此我每天放学后都会给猫咪们带去食物。“我不是嫌你浪费时间,更不是怕你花钱,只是你……”妈妈接着说。我回忆起第一次用自己的零花钱给它们买来牛奶时它们欢呼雀跃的样子,“佐罗”也丝毫顾不上侠盗的风范了。牛奶的香味又引来了身上有着漂亮条纹的“小豹子”(我后来觉得应该叫“小老虎”才对)。虽然有一些附近其他的猫也来“蹭饭”,但这五只始终是我的“固定团队”。放学路上有它们相伴就不再寂寞,那条小胡同也不那么黑了。“你看你这一身的猫毛,”妈妈提起那件外套,“明天还要穿的衣服……”我又想起第一次被发现去喂猫也是因为猫毛,不过妈妈那时是赞成的啊,还特地往我的零花钱里加了一大笔“猫咪伙食费”,这“伙食费”我可一分也没自己贪过,全都进了猫咪的肚子里,瞧它们现在亮亮的毛和胖胖的大肚子。“你以后不要再去了!”妈妈抬起眼看着我。“嗯。”我心不在焉地答应着,却在策划怎样行动能不被发现。“我开车接你。”妈妈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宣布了让我绝望的决定。“不要!”我喊了出来。“那我怎么相信你呢?”妈妈挑起眉毛看着我。“我……我发誓。”我有些底气不足。 “你都发过多少次誓了?”是啊,为了这些猫咪,我把信誉都丢了。虽然为了它们我觉得没有什么,不过由妈妈说出来还是深深地刺伤了我。我又要哭出来了。妈妈见我这样,深深地叹了口气,说:“现在是传染病大流行的时期,已经有调查显示猫对这种病的抵抗力很弱,这种流浪猫更是,到时候传上你……”“那不是人类造成的吗?我不是更应该帮助它们吗?对朋友就要这样子弃之不顾吗?”我忍不住喊了出来,妈妈愣了一下,轻声说了句什么,但我没听见。第二天放学后,妈妈的车停在学校门口。已经无法改变了吗?我难过地想着,极不情愿地上了车,一路上车里静得让人窒息。路过那个猫咪们等着我的胡同口时,我想象着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地等着她,却又失望而归的样子,我的心似乎颤抖起来。妈妈突然停下车,把一个小包交给我,说:“去吧!”那是一包猫食。我抬头看着妈妈。“去看你的朋友们吧!”妈妈笑了。我下车,一路哭着向胡同跑去,紧紧攥着那袋猫食。后面的车灯一直照着我,照着我前面的路12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