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己
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
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
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
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
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
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
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
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
“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
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
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
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
他走了
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
他走了
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
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
往事如烟
能留几许在心间
月儿注定
我要和斜阳话别
岁月如水
何时能不说再见
苍天注定
你要和我诀别
朋友的真谛
到底什么才是朋友呢?朋友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呢?晓雨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晓雨在小学的时候有个非常要好的朋友,她俩形影不离,同学管她们叫“双胞胎”的确,她俩每天都是有说有笑的,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她们还拉了勾,说无论如何我们都是最要好的朋友。
那时,晓雨觉得朋友是一缕阳光,给人温暖。
可是,六年级的时候,她突然走了,象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晓雨到处打听,一直等,可是等来的只是美好的冰冷的回忆。现在她的模样是那么清晰又那么模糊。从那以后,晓雨变的沉默,不愿与其他人交往。
难道,朋友只是一道七彩的彩虹——美丽而短暂吗?
不,晓雨在一年后否决了这个看法,因为她认识一个个性开朗的朋友,她叫郭丝言。她俩一起放学,上学,一起探讨问题。她让晓雨明白了朋友是一幅长画,它要人慢慢的体会。
“小雨,我们一起去打羽毛球吧!”“不了,我今天有事,你找别人吧!”晓雨整理完书包掉头就走了,只剩下丝言伫立在晓雨的座位旁。她哭了,因为她发现晓雨已经变了,现在的她对丝言总是爱理不理的,甚至比以前更寡言了。泪水顺着脸庞滑进嘴里,我想那是苦涩的吧!
那是十天前的事,丝言参加了一个同学自己举办的派队,晓雨由于没被邀请,所以也就没去了。派队回来的早上,晓雨依旧在丝言门口等丝言,她不敢大叫,因为她怕打搅了周围的邻居。可等了5分钟,还不见丝言,晓雨觉得很奇怪,因为要是平时,她们早就在班上聊天了。后来丝言的母亲告诉她:“丝言一大早就被一群同学叫走了。”“哦,谢谢”晓雨低着头,声音很小,几乎听不见。
在班上,晓雨还是和平时一样,也没问丝言早上的事,还是跟她嘻嘻哈哈的。到了下午,丝言原想在学校门口等她,顺便给她个surprise。因为今天是丝言的生日。可是,晓雨看见丝言和其他同学在一起聊天,大笑,再看看丝言提在手上的袋子,里面全是一些包装精美的礼物。丝言看到了晓雨,原想上去跟她打招呼,可晓雨却后退了两步,并跑开了。丝言想上前追她,可是却被几个同学拉住了,“她整天都怪里怪气的,别理她。”丝言就看着晓雨消失在人海中`
晓雨把打算给丝言的礼物扔进了垃圾桶,天上云很密,很低,压得人喘不过气来。寒风吹来一滴水,不知那是雨还是泪。
或许朋友只是场灿烂的烟花雨吧!
从那以后晓雨又变得迷惘,现在晓雨还在思考着:朋友的真谛到底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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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在遇到困难时,有你耐心的帮忙;在遇到烦恼时,有你无怨的倾听;在遇到开心时,有你陪伴着欢笑;在遇到挫折时,有你衷心地陪伴;在遇到麻烦时,有你无私的帮助;谢谢你,我那知己。有你在我身边,我放心极了。初三:流光飞逝1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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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无意间,看到两句诗: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有三两枝。甚是喜欢,似与多年未见的朋友偶遇,有一种亲切感,温馨感,愉悦感。梅花横斜,点缀千万。其中自不乏娇艳,妖娆者;而赏心者却只有那么三两枝。可是,这于赏梅者而言,早已足矣。赏梅之乐,似乎也莫过于此。倘若千朵竞放,竟无一枝赏心,那么,纵然那梅再娇,再艳,再妖,再娆,似都与己无关。一切只因,你不赏心,我不心怡。梅如是,人亦然。所不同的是梅只能被赏,而人却能互赏,赏我心者是你,你赏心者有我。触目茫茫人海,高矮胖瘦千万人,如果赏心只有三两枝,那听起来多少有些唐突,有些冷绝,有些伤感。窃改“有”为“需”,自以为佳。赏心只需三两枝,这样,赏心者有三两枝也好,有千万朵也罢,我们只需三两枝,不必多,勿嫌少,三两枝,足矣。两个人,彼此赏心,既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温暖。假如你的生日除了父母之外,几乎没有人知道。而就在你生日那天,突然有个人——或是多年未联系的旧友,或是昨天刚结识的新朋,打电话祝你生日快乐。在那一瞬间,你是否惊讶于你的生日日期,他(她)如何得知;你是否能够想象他(她)为能获知你生日日期而做出的种种努力;你是否会抚手瑶琴,把他(她)当作你一生的知己。假如你终日寡言,心事只能对文字倾诉。在周围所有人说你或清高,或老实,或木讷的同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其实,你有一颗火热的心,你心中充满了爱,爱每一朵花,爱每一棵草,爱每一个人;你不是不爱说话,只是不擅表达而已,与清高,与老实,与木讷毫无关系;就像一个精美的cd别人听不到它优美的旋律,与质量,与品牌,与价格毫无干系,一切只因,还未曾按下“播放”的按钮。当你听到他(她)这些字字都触动你心弦的话语时,你是否会给他(她)一个深深的拥抱,轻轻地对他说,我的心,只有你懂;你是否会与他(她)相视一笑,伸出手,说,来,跳一支舞。假如你被误解,在每个人都对指指点点,对你冷嘲热讽,甚至漫骂羞辱时,在你千解释万解释都毫无作用,在你伤心悲泣、痛不堪言时,有个人突然对你说:我相信你;你不必解释,解释有时是多余的,因为懂你的人不需要它,不懂你的人更不需要它;而我,懂你。听着他(她)的安慰,你看到了他(她)眼中流露的坚信,触摸到了他(她)手中浓浓的关怀,感受到了他(她)心中传递的温暖。你是否会怀疑他就是那个能听懂你琴音的钟子期;他就是那个送别你时沉吟“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的王摩诘;她就是夜为你挑灯披衣,昼为你校订批阅的脂胭斋。你是否会热泪盈眶,忘记了说声谢谢,只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张爱玲说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我想,如果是我,我会的。我会把他(她)视作一生的知己,我会与他拥抱,我会和他跳一支舞,我会热泪盈眶地对他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尽管这与爱情无关,尽管这纯粹是友谊,但为他(她)值得,值得与他相携一生。并且,百世。亘古。永恒。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再活多少年,无论我再交多少朋友,这世上,她是唯一的她,惟有她懂我,我的孤单,我的寂寞;错过了,我将再也,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她了。触目横斜千万朵,赏心只需三两只。不必多,多了赏不过来,毕竟,年华易逝,岁月易央;勿嫌少,少自有少的情趣,寒冬飘雪之时,邀三两赏心之友,或品茶吟诗,或踏雪寻梅,亦别有一番风味;三两枝,足矣。倘若,上苍有意,再能与之偕老,相期期颐,那实为三生有幸也。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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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人生苦短,知己难觅,遇见了你,便好好珍惜。在记忆的檐下,细碎的金粟被浓情融化,在微醺的岁月,伴着那些年桂树下的桂香。童年时的我唯一的玩伴,便是那棵已经不知经历了多少沧桑岁月的桂花树了。在我童年依稀的记忆里,它总是在后院里静静地站着。三秋桂子,掂着脚尖,摘采一粒粒金黄色的香,当桂花被我风卷残云般摘完,看见了你的“伤口”,我轻轻抚摸着你那树皮上的“伤口”,自言自语道:“疼吗?”望着树皮上已被流年冲淡的我的“大作”,嘴角泛起了一丝涟漪,我童年最好的知己,便是你。每次我总是把一肚子的烦恼,向你倾诉,你变成了我的倾听者。每天最幸福的快乐时光,便是与你坐在庭院里,看着岁月静好。细数年华美妙。与你坐在庭院里,我拿起了晒干的一粒粒金黄色的香,任它在滚烫的热水中翻动,此刻,清香入喉,掌中缱绻的是这叶密千层的舌尖绿意,心中氲开的是那黄花万点的天香四季。因为种种原因,早与你相隔异地,可每天心心念念的却还是你,唯有你才知我心,虽不言语,可一切尽在不言中。翌年,再次踏上故土,莫名的舒适布满全身,当年流浪的蒲公英种子,已“成家立业”。爬山虎早已在墙上布满了它的足迹。那年洁白如玉的木槿,失去了当年的神韵,低下了头。推开老院的门,看见了你,那时花开正盛,还是闻到了熟悉的香,轻抚着你的树皮,我喃喃道:“知己,我真的想你。”已数不清岁月为你添上了多少道年轮,早忘却了往昔把你带走的青葱岁月。还是静静走在你身旁,静静的坐下。虽不言语,可一切尽在心间。轻嗅着你那被岁月沉淀的清香,回忆起与你的点点滴滴,遍地的金粟被浓情融化,微醺的岁月伴着那些年的芬芳都融入了我的心里。知己,那个最懂你的人,虽不言语,可一切尽在心底,一生寻一知己,足矣。人生苦短,知己难觅,你便是我最好的知己。700字 高中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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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风沙的日子里人的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事事顺心,所以,我们要接受生活所给予的一切。无论是荆棘、坎坷、有风沙的小路,还是平坦、宽阔的大道,我们都要学会接受。不知不觉的,我已在人世间度过了十五个春秋,一路上,有欢笑,有悲伤,有风平浪静,也有遍地风沙。记忆中,印象最深的还是那边的的风沙。记得刚刚迈入中学的第一步就是军训,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和一群陌生的人生活七天。那事,我还很小,十三岁,不懂得怎样和别人相处,所以,我只是孤独无助的依靠自己。但我那时,不知从哪来了一股劲,竟自己主动和别人交流,连我都为自己的勇气吓了一跳,从那以后,我不子害怕陌生,只是慢慢接受了他。我想,这应该是风沙的力量吧!一个人,如果不经历风吹雨打,怎能成为一个强人呢?勇气和沟通只是我在风沙中学到的其中一些,接下来还有,坚持、忍受。严厉的军训开始了,站军姿、跑步的一系列的训练向我砸来。记得在军训的第一天晚上就有同学被家长接了回去,但我没有,我是一一的接受了,一次次的在太阳下暴晒,一次次的被汗水湿透衣服而我,并没有服输,只是默默的忍受、坚持。军训虽然很苦,很累,但在其中,我学到了在学校里学不到的东西,我觉得很欣慰。在生活中,有风雨,就会有彩虹,有付出,就会有收获,不管是什么,我们都要接受并要好好对待,因为风沙比平坦更容易使人成功。接受吧,接受每一次的风沙,你会比别人更家成功。石家庄市第五十四中学初三张玉珊本文系本站用户原创文章,未经允许禁止转载!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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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妈妈庆“三·八”妈妈:妈妈,您好!今天是您的节日,可你却远在首都北京,我没有办法亲自为您庆祝,因此我想通过写信的方式祝您三.八妇女节快乐!妈妈,您是位善良.勤劳.慈祥的母亲。在我去北京的那段时间里,每天早上我起床时,总能看到身旁叠放整齐的干净衣服,闻到香喷喷的早餐,我知道是您起早为我准备的这一切。还记得在开学前,我要买文具,就问您要钱,您说:“你在我的钱包里拿吧。’’我跑到床头取出您的钱包,想在里面找到要去买文具的钱,哪知道您的钱包里,被我买东西花得只剩下区区一百元钱了。我走到您面前对您说:“妈妈,我不买文具用品了!”您笑着说:“没事的,你只要给妈妈留下五元钱,我只要用五元钱买一张地铁票坐回去就行了。”听完您的话,我的眼睛湿润了。妈妈,此时此刻,我多么想念你!妈妈,您对自己的妈妈也非常孝顺,那一次为了给婆婆买一件既好看又质量好的衣服,您跑遍了许许多多的超市.商场。还有您给自己买衣服的时候总说这个太贵不用买了,把钱省下来给我的儿子买件衣服多好,每次听到您讲这话我都非常地感动。妈妈,我真为你感到自豪!妈妈,我想对您说:“您辛苦了!我爱您!”我答应你,从今以后,我要努力学习,提高自理能力,做一个懂事的好孩子!“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您放心,我会让您感到满意和自豪的!最后祝您在北京一切顺利,祝您三八妇女节快乐!爱您的儿子:陈3月8日550字 四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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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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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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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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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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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知己!深夜,月光,蝉鸣……回忆的时间,想到了她,她,她们。鲁迅对瞿秋白说过:“人生有得一知己足矣。”我一直很向往这种君子之交,向往那种默契,向往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渴望知己,我想任何人都有过这种想法吧,希望有个人懂你,懂你的悲,懂你的喜。所以,交友,我一直想保持一个理智的态度,理智的寻找,寻找心中的那个人。直到遇到她,那个温柔而又倔强的女孩。和她,不是那种一见如故,慢慢懂,慢慢了解,到最后的轰轰烈烈……我一度以为,会和她走到最后。可是,没有注意,这场友谊,不仅仅是两个人。最讨厌不理智的人了,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那样。很伤心呐,那种心情。明明就很珍惜,明明不想放手,明明那么痛苦,却还要装作不在意,要对她冷漠,因为,不想再有交集。现在发现,自己,还很幼稚呢。娅说我善良,呐,算识人不清吗。我,其实很卑劣吧。三个人的友谊中,如果不是三个人的情感程度相似,那么,必有一个人会退出,我,只不过自愿做那人而已。我不是圣母,从不愿委屈求全,我渴望那种纯粹的友谊,而不是每天虚伪的微笑。可是,当看到她发来的一条条短信时,还是有种心痛的感觉。她算懂我的吧,她说和我一起很快乐,也很危险;她说我们的友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她说她现在发现,我比那人更重要……可是,再后来,她说,我永远不会为你哭泣了…呐,我是不是很任性,她说她和人打赌,只要我和她说话,她便同我说话。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呢,我这个不知道赌约的人,却3个月没和她说一个字。本来,我和那人的决裂,和她没有半点关系。很想,很想珍惜,想留住这个朋友。不过,如果我抓住她,那人会很尴尬吧,会很孤单,会像,以前的我。于是,决定放手,两个人的手,一起放掉。只是,我那自以为是的放手,伤害到的,有多少人呢?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每天每天的一个人;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半夜在床上偷偷哭泣;不希望她们像我一样,独自面对陌生的熟悉……可她却说,你自以为是的把我推向她,想过我的感受吗?我怔住了。她说,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的,只要你点头,你释怀。傻孩子,回不到从前的,回不到的。因为,你无法放开她,我无法接受她。那层隔阂,永远存在了。活该吧,我。但是,连我自己都诧异,只是遗憾,却不后悔!其实,很难抉择呢。两个人,一个我这辈子都希望珍惜,一个此生都不想再有交集。接受,意味着全部接受;拒绝,意味着全都拒绝。彷徨,犹豫,挣扎……最终的选择,或许,对我,对她们来说,才是最好的。曾想过,这次过后,自己可能再也不会相信朋友这种东西了。可有一个人,自始至终,对我不离不弃。她说,不管你和她们的关系怎样,我永远站在你这边;她说,反正我不会离开你;她说,我们不是朋友,是知己……原来,自己渴望的那份纯真的感情,一直都在身边,只是我没发现。我开始回忆,和她的点点滴滴。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总在宿舍里其他人怪异的目光中相谈甚欢;总是异口同声地说出同一句话,然后相视一笑;总是感伤着彼此的感伤,分享着彼此的欢笑……只是和她的相处,只有在宿舍,在夜晚;只是那么多时间,我的目光总聚集在另外的她们身上;只是,她有她的朋友,我有我的同伴……所以说,我们是知己啊!她笑着对我说。朋友会离开,但知己不会,因为,知己,很少很少,甚至,只有一个。对啊,我都忘了,她是我的知己!现在,我已经重新组成了小团体。但知己,仍只有她。另外的她们,也相处得很好。只是她对我说,少了你,我们,少了很多欢笑。这不重要,不是吗?虚伪的欢笑和没有欢笑,其实一样吧?我是这么认为的。只是,很奇怪。在人前,和我以前关系很好的她,却从不言语;和我泛泛之交的那人,却仍对我微笑。或许,友谊和爱情一样。太深刻的感情,当分手后,对方都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和我们关系不错的人都很疑惑,大概当模范朋友出现裂痕甚至再不相处时,都会感到疑惑吧。同桌问我,和她们关系一直很好,怎么会闹成这样?我笑而不语。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可以了。那人,自始至终没有问过我,为什么决裂,我和她也没有提起。其实,我想要的友谊很简单,唯一且必须的条件是:不抛弃我…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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