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哥的一生
你们知道么?武夷山是我最想去的地方,因为传说那里就是七哥的家乡。不知在多少年前,就在美丽的我还未去过的武夷山脚下又诞生了一个婴儿。他看到花开会高兴地笑,还会对着明月挥洒眼泪,也许可以用“感性”一词来形容他。于是给他取名三变,意思是“孩儿脸,一天变三变”。亲,你们“抓过周”吗?那一定很有趣,可惜我没有试过。如果是我,也许会抓到笔墨。但七哥呢?打死你们也猜不到,是钗。《忘了说,七哥家里他排老七,所以称“七哥”。)
时间真的很快,目标锁定在七哥新婚那天,新娘子很漂亮,可惜连蜜月都不能度,就该进京赶考了。哦,又忘了说,七哥从小就很有才华,在家乡远近闻名,人称“鹅仔峰下一支笔”,无人与之匹敌。《最近老忘东西,难道我老了?呜呜)功名,于他不过小菜一碟!七哥对状元这个称号胸有成竹,在放榜之前把安慰其他人的话都想好了。无奈命运总是这么爱捉弄人,状元不是他。那榜眼呢?不是。探花?也不是。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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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哥落榜了!为什么啊?他一定在心中呐喊。他只有借酒消愁,可惜愁更愁。于是一气之下写了牢骚千古之作《鹤冲天》,最后一句便是“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意思是说,我宁愿不要功名,把它用来换取一边喝酒,一边哼小曲儿的乐趣。怎么着,我还不要你那破官呢!在宋代,宋词就是流行歌曲,是拿来唱的。七哥是大才子,他的词早就荣登KTV金曲排行榜第一。
但发牢骚归发牢骚,七哥依旧奋发努力,终于考取功名。他却不知那首《鹤冲天》早已红遍京城,早已传进皇帝耳朵。唉,这宋仁宗最大的优点就是记仇,七哥在见他时被认了出来。皇帝大怒,曰:“去写你的词,来这做什么官!”天子一句话,断送了他柳三变一生的功名。他反倒潇洒,自称“奉旨填词柳三变”。皇帝都让我写词,不做官又怎地!俗话说“十年寒窗无人晓,一举成名天下知”,可他不用考取功名,凭得一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便红遍大江南北,轻易俘获万千女子芳心,据说还有外国人找他签名呢!
七哥的下半生几乎在烟花巷陌里度过,这也就照应了他抓周时抓到钗。他有才,亦有情。有人说,李太白有才,苏东坡有情,而柳永却是两者兼备,并将这两种都发挥到了极致。“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要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这便是七哥在青楼女子中造成的影响。她们不要皇帝召见,不要黄金珠宝,不要神仙见面,只愿为一个尘世男子舍弃那么多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东西。到底七哥有何魔力?(男人们听好了!女生们也听好,找男的就要七哥这种的!)流落风尘的她们造人白眼和鄙视,最是卑微。(女人哪,总是等到夜深才偷偷哭泣)杀千刀的的富二代们把她们当做消遣,唯有七哥十分尊重她们。用一支笔写尽了她们的美丽,如魔法一般“有画难描雅态,无花可比芳容”多么美!就算没有倾国倾城的魅力,也有摧毁一座城的骄傲!(男士们,重男轻女是不对地)那个年代,只有七哥把她们真正当人看,是平等的。七哥对她们如此用心,所以他们对七哥也特别用心。这不,七哥虽有名,但他穷困潦倒,生活费是她们这些女子赞助的。(原来出名不能当饭吃。)不过你可别以为七哥是吃软饭的!谁敢这样说我打他!(嘻嘻,开玩笑的啊,“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因为七哥有才,只要他的词中出现哪个女子的姓名,她开演唱会人肯定爆满。七哥的词就是她们知名度的保证!
毕竟是七尺男儿,嘴上说不要功名了,其实他内心还是想要的。对于男人,功名是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他柳三变人穷志不穷啊!后来他便改名柳永,如今词作选进高中教材的柳永。这才蒙混过关,做了一个芝麻小官,但他已年近五十。因为为官廉洁,奸臣看不顺眼他,于是他被踢出官场。
柳永终寂寞地死去,没有任何人陪伴,那样孤独,却也那样潇洒。他关心过的女子却凑钱葬了他,每年全京城的青楼女子都会去祭奠他,不知他是否依然孤单。每年这一天,青楼集体放假,女子们都去哪里了?都去看那位柳七了。又是这样,七哥你活着她们为你倾倒,如今你走了却也要她们为你罢工!
但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你,你太有才,你太多情,你够忧郁,你真性情。也许宋仁宗将你围堵在烟花巷陌三十余年,这是好的。他为世间留下了身为柳永的你,而并非宋代的一个普通官员。你一定不曾料到,千百年后竟还有女子嘴里念着”七哥“。
勿嗔柳郎多情,只叹红颜倾心。
亲,如果觉得不错,就留个言吧。如果觉得不行的,也留个言吧。谢啦!
七堇年的三色光辉
书架的格子里躺着一本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七堇年的作品,当初觉得这个书名很犀利,而且包装也很素朴,书页似乎都有点微微泛黄,只因为这描述曾经的故事。读这本书,觉得她的文字带着一种深沉的哀伤。这和我书里夹的那张写着她的霸气签名的纸张风格完全不同。纸上七堇年三个大字说苍劲有力绝不夸张,字如其人,应是个女汉子的性格。但和我记忆里的她的形象却不符……
与她相见缘起于创新作文大赛,在官网上得知了这个名字是受邀开讲座的,只是觉得陌生。特意百度一下,百度词条寥寥数笔,我只记住个关键词:八零后女作家。
讲座那天上午我非常不幸的起晚了,与爸妈狂奔至北大中文系二楼,讲座已然开始,连个缝都插不进去,只能站在门口拨浪鼓似的张望。她穿着白色的T恤,马尾辫,斜刘海,是我最喜欢的发型。离得有点遥远,并且加上我的轻度近视,并不能将她的脸看得太清晰,但绝对是个气质型清纯美女。讲座和以往有点不同,不是念准备好的稿子长篇大论,而是像个论坛似的,大家举手提问,她则一一作答。现在可体现出我这地形的劣势了,听不见同学们是如何提问的,只听见她清脆地笑了几声,然后耐心地解答,她的声音不是轻柔的,但是沉稳。
既然来了,拼死也得提个问题啊!凭着这个不怕死的精神,我把手举得老高,相信她一定能看到这个门口的位置有一个独树一帜的“标志”。
过了几轮,只听她说:“后面的那位同学。”我像获得了特赦令一般向前,让她能看见我:“恩,七姐您好。我在网上看到说您的作品在同龄人中具有思想深度,您能说说这种思维应该怎样锻炼呢?”我把这个百度上的令我纳闷的标签抛给她, “这个其实是过奖了,谈不上什么思想深度,只是经历了一些事,把它们写出来……”她很有耐心地给我做了一个详细的解释,其实很惭愧没有看过她的作品,只能拿这个泛泛的问题问她。看到那么多人对她的作品提问,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讲座结束后,一条长龙队伍蜿蜒着请她签名,我拿着本子一个劲儿地向前,凭着缩骨神功我跑到了最前面,在她给一位同学签在T恤上后,我忙把我的本子塞过去,她拿着黑色的马克笔大气地签上她的名字,占据了半页本子,七堇年。我用余光看她,清纯如她,但是眼神中有着一股坚韧。
签完后她抱歉地离开了,我拿着相机追了出去,想和她合张影,但是她走得很急,只能用相机捕捉她的背影,马尾辫也一顿一顿的,随风远去……
我伸手把那本书从书架中取下,拿出那张签名,与她清纯的形象、略哀的文笔反衬。《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说七堇年这个名字源自一种名叫三色堇的花朵,正如我所见的七堇年,绽放着三种奇异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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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不是一个安静的人,但他有种力量,可以让我在风声中,静立思念他良久。最爱去的地方还是外婆家,那里有哥,哥自幼便失去父亲,母亲和一老外跑了,只能寄住外婆家,他是一个优秀的学生,成绩稳居前十。是见过他的第一面起,喜了哥的洒脱和不在乎的模样,毕竟我也是见过大人的恐怖。他们的脸呈现一种狰狞的假笑,像人们晒在竿上的内衣般露骨,哥也不语,只淡笑。稍后拉了我往山上走。哥摘了花予我,娓娓道出古人对花的喜爱,阵阵秋风拂过,他被吹起的刘海总被拆分成各种恣意的模样。我望望路边,菊怒放。哥待我极好,他会用巧手给我编织许多头饰,他也愿意陪我学习直至凌晨。我和父亲关系不好,每每吵过架,电话里哥的声音永远那么温暖。呵,还有那棵桂花树。我不能相信,这样的哥被送进了派出所。我只看见哥脸上维持着的淡笑。“啊,何必呢,干吗为了老不死的外婆打架,她又不给你钱。”“呀,你进了派出所,以后可都不光彩了呢。”“是啊……怎么跟你妈似的,净惹祸……”“……”不是没听见的吧,何必露出那样的笑容呢。一见我,哥的眼睛亮了亮。他绝口不提自己的处境,只是悄声问我学习成绩如何,我可否再有与父亲争吵……他的刘海微乱,扬起一个不漂亮的弧度,衬的脸显憔悴。“记得你喜桂花呢,十月到了,哥小时在院子种了棵桂树,现在差不多比你还高了哦,会摇桂花树吗?就这样……”他的笑泛起一丝丝凄凉,“要好好照顾自己哦……”后记:去了外婆家的院子,正撞见桂花高雅地微笑着,就像哥曾经对我泛起的嘴角,那么温柔,抛下所有的忧愁。浙江省温州市温二十中初二:郑思思6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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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大约十年前吧,在一个老牌乒乓论坛里有个广州球友版块,里面有位斑竹(管理员)叫“渔家姑娘”。这个“椰风弄影风姿绰约”的网名总让人浮想联翩。加上风传这位在海边的“渔姑”曾是吃过“艇仔夜粥”的,所以只要“她”发起网上约球活动,初上论坛的球友都会积极响应。其实,参加活动的人大都是为了一睹这位“巾帼英雄”的风采而来的。当然只要来到现场,总能看到满地的玻璃碎片(大跌眼镜):姑娘原是型男!这就是网络,总有出人意表的事情发生。鸿哥。左手直板两面反胶弧快打法,球风凌厉多变,正手弧圈动作舒展,发力时如大鹏展翅般"笼罩"全台,施以对手强大的压迫力。反手位可加力高点推压或切挤弧圈球,动作突然,效果奇佳。另外其的一板发抢与接发抢冲半出台球,无论力量及落点与旋转的质量都很高。鸿哥现四十有几,肤色古铜长发马尾。既有艺术家气质又有运动员活力,看其装束与打球时的活力,猜其三十有几的大有人在。更难得的是鸿哥思想前卫"触网"多年,是一位无论BBS灌水还是QQ聊天都是轻车熟路的网络大侠也。细问之下鸿哥除打球上网等业余爱好外,正职还是一位家居艺术装饰总监,可说其形象与职业甚为般配。言谈中感受到鸿哥对待生活总能保持乐观、积极、上向的年轻心态。追求开心快乐每一天!鸿哥少年时颇有运动天赋,原先是攻蓝球专业亦曾代表市参加过蓝球比赛,最后因为身材不够高挑而被蓝球教练“劝退”。然后专攻乒乓球.同样的在市少体校乒球系出类拔萃。七十年代刚拿了全国冠军的江嘉良正是风华正茂,其时在二沙岛省集训,作为市体校尖子生的鸿哥与其正式比赛交流,结果完胜江嘉良!想起住事,鸿哥感触颇深。他说七十年代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都是相当的贫乏,那时流行“送戏下乡”,有一次他们省城的体工队来了次“送球下乡”,到偏远地区怀集(地名)打比赛。在怀集与(现在的大洋洲际冠军)黄文冠两兄弟领衔的顺德区乒乓球队进行了一场大战。那时是老式赛制九盘五胜二十一分制,比赛相当激烈,鸿哥当时守最后一盘,双方各胜一局。决胜的第三局顺德区球队比分一路领先,当比分去到19比11时,大家都以为鸿哥要输了,观众开始纷纷离场。但就在这时鸿哥戏剧性地开始发力!一分一分地开始追!已离场的观众们又被身后雷鸣般的掌声吸引回来,最后不单是离场的都回来了,连周边的观众也过来一起把这张球台围个里外三层水泄不通!最终鸿哥气势如虹连追十分逆转赛果,把对方的得分定格19分上面!他的优异表现赢得满场喝彩,又作为当日比赛的“最佳运动员”,赢得了明天在乡下露天蓝球场与黄文冠在全镇父老乡亲前面打表演赛的机会。要知道那时的精神生活是多么的贫乏,一次下乡放电影都会引来全镇人拿着板凳赶上十几里路来看。所以那天的表演赛之于一个小乡镇的热闹程度与轰动性,那种光荣与梦想之于一个小小少年的心灵感触。这些,我虽不能穿越时空身临其境,但也不难想象。。。鸿哥还谈起那时苦中作乐的物质生活趣事:七十年代,那时的胶皮海绵是国家限量专供专业队的,他们这些地方体校的小队员去省集训交流后常把他们用过的废胶皮拿回去,把废胶皮周边一些可用的部分剪下来,象七巧板田字形般拼起来贴到自已的时价为一元五角的老红双喜上使用。又或者捡他们穿破了的“红边白饭鱼”球鞋回来自用。他说当时能穿上这样的“专业”装备,那个神气劲与如今体校小孩子穿上一件袖口绣着红双喜、胸口绣着国旗的李宁牌乒球服的“沙尘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言谈间时间流逝飞快,鸿哥说要上街买份礼物,坐上他的标志“沙糖桔”(307)。挥手匆匆挥手而去。。。问问身边的人原来今天正值父亲节,呵呵~飞云有点惭愧了。与鸿哥的交流真让人感触良多,可以这样说:人开不开心,快不快乐,除却外部环境影响外,更主要的是视乎的当时的心态。快乐是越简单越纯粹就越是快乐。而当今的现代人却是“娱乐多了,但快乐少了;情欲多了,但情爱少了;交流多了,但交心少了;健身多了,但健康反而少了”。大家如果想简单快乐,或可借鉴一下鸿哥对待生活的态度。一、此人物志并不是什么江湖龙虎榜,写作动机只愿能为业余乒乓球爱好者在“追球”道路上增添几许动力罢了,请观者勿以高低胜负去评价某人某事。二、文若有偏颇之处,涉及到的前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我作出删改处理。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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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与许多小姑娘一样,我有一个哥哥,这令许多没有哥哥的小姑娘羡慕。我和哥哥生活在江南的一个小镇里,小镇的中间被一条河流经过.山花开似锦,涧水湛如蓝.河水总是清澈见底,河岸两边是一栋栋小房子,屋顶是用瓦片盖的,很整齐.我们就住在河岸的一栋小房子里,能闻到水里散漫开来的水藻气息,这时常让我们欢心。我非常喜欢我的哥哥.哥哥总是一脸的忧郁,他告诉我,诗人就需要这样的气质,忧郁出诗人.我和哥哥喜欢坐在河的左岸看细水长流,总是看不厌,好象一道看不完的风景.偶尔会有飞鸟从我们头顶飞过,古语云,青鸟殷勤为探勘.哥哥便会拉着我的小手给我讲青鸟的故事,我会感动的掉眼泪.我喜欢一种520牌子的雪花膏,哥哥总是忘了搽,那时我就嘟着嘴说,哥哥你不搽香香就是不爱我,你爱我吗?哥会温柔地回答,爱.然后我就会乘胜追击,你说爱我,你怎么不搽香香呢?哥说,忘拉,回去再搽好吧。小镇的角角落落我和哥哥都踏遍了.我最喜欢的是小镇的石子路,踩在上面,一种古色古香的韵味会袭上心头,好象穿越时光隧道,回到汉代宋朝一般.我对哥说,我就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我要你做我的王子,等我长大你要骑喷火的龙来迎娶我.我知道是自己看了一名外国女作家的作品才说出刚才的话来.哥摸摸我的头说,还小孩子呢,哥不是王子,你是哥的公主.我说,哥,请等我,深深的爱终会带来奇迹的。我养了一只小蝎子,一只没有毒的小蝎子,我经常带着它到处逛,吃饭的时候,小蝎子会从我的包里爬出来,在桌上捣乱,偶尔还会跑进哥的碗里,哥威胁我说,妹,下次再放纵你的小蝎子,我就把它放走哦.哥是健忘的,昨天说过的话到了今天就忘拉.所以我的小蝎子仍时常游荡在饭桌上。哥的身后总会跟着一只咖啡色的小猫,小猫的眼睛非常的好看,难怪人们喜欢把翡翠叫着"猫眼绿".小猫的颈项上戴着一只领巾,也是咖啡色的,这是我从宠物店里特意为小猫买的.哥为了感谢我,也特意跑了很远的路,为我买冰糖葫芦吃.哥白天睡觉,晚上又精神矍铄,一个人静静地坐在窗前,看深邃的天空,思绪不知道漂浮到哪里去了.我觉得哥就像小猫,忧郁而神秘,让人捉摸不透。哥经常读<圣经>上的神话故事给我听,他会讲到夏娃是亚当身上一跟肋骨,会讲到正直的挪亚乘坐的挪亚方舟,哥说<圣经>是本值得用心去读的书.我觉得自己俨然是基督教徒了,所以偶尔会跑到小镇的教堂里做祷告,我相信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哥说,现实有现实的空间,而梦想并不轻易实现。十六岁的春天,我学会了吸烟,一个烟头一个烟头往手臂上烫,感觉不到疼痛,只是觉得心里难受.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幸福,就象希望自己可以幸福.我想抓住很多东西,可是我一件也抓不住.因为--哥毫无缘故的跳进了小镇的河里,一去不复返。我曾经问哥哥,怎么样才能幸福呢.哥说,幸福就是要好好听话,做个乖孩子.现在我一点也不听话,所以我不要幸福.我很莫名其妙,会突然间安静下来一句话也不说,没有人知道我怎么拉,我自己也不知道.哥哥曾经告诉我,妹,什么事都难不倒,一直到老.如果可以看到哥哥老了的样子,那应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四月,我才鼓起勇气走进哥哥的屋子里,哥的被单上有些血迹,而且哥的一片衣袖掉在地上,我明白:哥其实是被小猫咬了一口的.哥抱小猫睡觉的时候,被小猫咬了一口,惊吓之下,哥跳出了窗外,窗外就是小镇的河流。我觉得我的想法莫名其妙,但我还是把小猫送给了别人。村上春树说,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是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哥,我是如此的想念你。哥,我是这么的想念你。哥,我想牵着你的手去栏围场。哥,我想与你一路向北看最美丽的雪景。哥,田里的禾苗又长高了,水葫芦又多了,那棵榕树的根又长了.时间从我的指甲间流过从我眉间略过.哥,下辈子,我是那颗最可爱的李子,请你认出我。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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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哥双休日的早上,小哥总是早早的来到校园,他喇叭里传出来的叫卖声足以响彻校园的各个角落。小哥是一个卖菜的小贩,之所以称他小哥是因为感觉他好像要年长我几岁吧。因为家在学校,所以对小哥不算陌生。像人们正常上班一样,每天早晨小哥总是会准时地把自己装满新鲜蔬菜的三轮车开出院子,驶向大街小巷。年年如此,周而复始。因为学校不允许外人在上课的期间随便出入校园,所以只有等到双休日的早上小哥才会来。他只是先把车子停好,再从上面搬下来卖菜用的电子秤,这就算完成了今天的准备工作。然后,校园里便会响起他那响亮的叫卖声。因为他来到的时间多是在老师们还没有起床的时候,所以,偶有早起的老师会明确的告诉他:别吆喝了,影响大家休息他们会很生气的。这时的小哥就会笑笑,随即停止了吆喝声。可是马上校园内就会响起喇叭里传出的流行歌曲,像什么《爱是你我》,《小苹果》,《他说》等等。这时,又会有老师会告诉他:声音太响了,打扰别人的休息时间不好,你就再等一等吧。小哥这次彻底投降了,只见他依旧笑嘻嘻地关掉了车上的喇叭,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根烟,叼在嘴边,再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燃了烟,美美地吐了一口烟圈,回头找了一个地方,蹲了下来,静静的等待着第一个顾客的到来。小哥人很麻利,土豆1。8元,西红柿3·5元,青辣椒3元......有时他一边给人称菜,一边要回答身边其他人的询问。所以有人就会半开玩笑的说,你不会给人家算错了吧?正在低头给人找钱的他会立马停下来,抬起头,睁大了眼睛认真的说:你放心,错了多少我会加倍的赔给你。不过至今,我也没有听说他有算错钱的时候。小哥小哥很会做生意,张家来时,他会在给人称好的菜里再添一把;李家来时,他又把应找五角的钱找了一块;陈家来时,他会顺手把一个红红的苹果塞给人家的孩子,所以他的小摊前总是热热闹闹的。偶有空闲的间隙,小哥就会把他的小喇叭打开,而且是音量很大很大,于是里面就会传来很多很多的流行歌曲,实在是好听极了。我私下里甚至认为,小哥的歌唱的肯定很好。小哥来的多了,于是便有了一些关于他的个人信息被人们知道了。有人说,别看小哥一米六几的个子,而且其貌不扬,可是人家的老婆却很漂亮。有人说,别看小哥衣着简单,但是你会发现他的衣衫却很干净。有人说,别看小哥在外面会遭人白眼,可是人家的家却很温暖:父母健康,老婆体贴,孩子在上初一而且懂事。等到上午10点多的时候,老师们的菜基本都买过了。在或激越,或苍凉的歌声里,小哥开着他的三轮车就要离开了。临走前,他不忘把车子周围的垃圾清理进身边的垃圾桶中。看着小哥离去的背影,我不仅陷入了沉思。这个世界人与人有着太大的不同,有人每天衣履光鲜,可是每天却是眉头紧锁;有的人普通而又卑微的存在着,但他们的内心深处却是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他们有爱,虽遭人不齿,依然懂得避让。他们有情,即使偶遇白眼,还是会把温暖留给家人。最主要的是他们知足,所以脸上总是有着阳光般的笑容,耳边总会有歌声。任是谁,都无法会妨碍到他的幸福。这样的人,又何尝不是让人敬重的人呢?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情感真切自然,无矫揉造作之嫌,以平淡心现真实情。详略得当,虚实相生,是本文的两大特色,内容更丰富、更生动。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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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对不起哥,对不起湖南省怀化市一完小 六(6)班谢亚辰我站在窗边,凝视着窗外外没完没了下着的雨,一丝忧伤的情绪就那么突然的滑过我心头,胸腔中永无止境的疼痛在身体中扩散开来,无限漫延。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哥哥走了我会那么难过,记得他去医院的前一天我还放下狠话:你死了我最高兴,我再也不要见到你。那时候哥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不断重复一句话:你过不了多久就会后悔的!后悔?真是好笑。我漫不经心的扫了他一眼,冷笑道:“哦?是吗?”便不再搭理他。没想到他说的话是真的,像黑色的语言诅咒一般,让人无法不相信,也不敢不相信。第二天,我就彻底后悔了。哥哥被救护车拉进医院,他身上全是血,恐怖而诡异的血。苍白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我清楚的记得就在他昏迷不醒的前一刻,我的手就突然被他抓住,握的紧紧的。我看着他手上出来的青筋,小声的叫:“哥。”我一路抽泣回到了家,把房门重重摔上,躺在床上哭着等待了一下午,结果从医院里传来的却是哥哥逝世的噩耗。一大家子人全部围在哥哥的病床前失声痛哭,只有我没有。我就只呆呆的站在病房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洁白的茉莉花,任泪水顺着眼角肆虐的流下。脑子里想起哥哥说过的一句话:你过不了多久就会后悔的!接着,记忆中的哥哥就突然倒了下去,睁着干净明亮的瞳孔,微笑着倒下。哥,对不起。我看着你微笑的唇角、明亮的瞳孔、苍白的脸颊、沉沉的笑容、雾霭般的表情,全部在一瞬间暗了下去,落入寻不到尽头的无底深渊。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凌晨一点多,我还是穿梭在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里,昏暗的橘黄色灯光照到我脸上,眩晕无比。我终于按耐不住,起身就往哥哥房间里走。哥哥的房间里除了找不到他熟悉的身影外,唯一不同的是多了一张一个男孩的黑白遗像,遗像上的男孩穿着一身运动服,脸上挂着沉沉的笑容,他站在阳光下,手上抱着一只篮球。这就是哥哥前几天照的。看着这一切,我的泪水就不知不觉的滚落而下。我走到哥哥的书桌旁,顺手拉开抽屉,发现了他那本已经发黄了的日记。日记本里的每一页都散发着阵阵浓郁的油墨味,上面是哥哥娟秀的笔迹。日记本里记录了哥哥十多年来的每一天,每一天似乎都只有几行字,简简单单的几行字。翻到了一连十多天都在写我的文章:2009、4、3晴今天我很不愉快,我是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那样骂小饶,她毕竟是我唯一的妹妹,是我活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2009、4、4晴今天妹妹发高烧了,一开始我和爸妈都不知道,任她睡了一上午,直到中午才发现不对劲,爸妈又去上班了,我就背着小饶,一路往医院飞奔,我感觉她的下巴搭在自己肩膀上,睡得很沉。2009、4、5晴今天小饶的病有好转。其实我一直很爱她,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看她睡在襁褓里,发誓一定要一直保护她,因为我是她哥,她唯一的哥。我希望就那么一直下去,我能够一直保护她。而她现在却那么不喜欢我,这一定都是我的错。小饶,对不起。其实我希望她知道,我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看着这些哥哥记忆中的点点滴滴,我知道,他是爱我的。我用颤抖的手合上日记本,又偶然发现了他书桌上的一个还未来得及送出去的小礼物,礼物上粘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日快乐,小饶。永远爱你的哥哥。我打开礼物,是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哥哥背着年幼的我,奔跑在草地上,两个人在阳光下笑的都是那么灿烂。我的下巴搭在哥哥肩上,扎着两个小羊角辫儿,显得格外兴奋(记忆中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的时候了)。这张相片用一个精致的相框包裹着边缘。相框上刻着一段话:小饶,我不知道你是否记得那段属于我们的时光,我载着年幼的你,你的下巴搭在我肩上,双手紧紧的搂着我的肩膀,我一路飞跑在绿茵草地上。我希望我们永远像那时候一样,我载着你,保护着你,走完一辈子,再陪你去到另一个世界…………哥,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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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哥有一个叫巴哥的人,陪我们走了三年的路。就在那条通向知识,成熟、未来的青春路上,作为初中三年的班主任,带领我们走过那一段人生路。其实在6班的同学都知道,被巴哥带着,与这些面孔走这样一段路,一生只能有一次。待下一段高中路,又将有一位新的领路人,从四面八方汇聚的新面孔和你共同走过又一个三年……人生就这样不断向前轮回,熟悉面陌生地,走到尽头。不过,我们很感激、在或长或短的生命中,能有那么一个三年曾经有欢笑和泪水地度过,还有巴哥的陪佯与守护。 他是我初中三年的班主任,一个高大魁捂、幽默深刻的英语老师;一个疼爱女儿、沉着细腻的父亲;一个霸气外露、粗犷大意的老公。其实,他本名中向永红,因外型酷似WW.E(狂野)中的巴基斯坦,面带“凶”像,一双眼睛透出不可正视的寒气,令人望而生畏,故尊称为“巴哥”。那三年的班会,竟让我形成了不可忤逆的惯性思维:窗外的法国梧桐瑟瑟其叶,湛蓝的天空,雪白的云朵,金黄的阳光;坐在教室的我们怀着无比虔诚的目光,听他讲他的故事,也许是曾经孤男放在了远处,审视起来有一种特别的美感。他平静又略带缅怀的声音令人惊叹时间是怎么样的神奇,竟可以让人无惧苦难,无畏回首。二三十年前的一个男孩,父亲早逝,母亲拖着俩儿子艰难度日。他是长子,供他读完初中已实属不易,怎还有力担负高中的费用?母亲无奈又自责的眼光,背后无数次的辛酸抹泪,让这个男孩过早地沉重坚毅,可家境的贫穷怎压得住胸中对知识的渴望。于是他握起斧头上山砍柴赚学费。一担担木柴从山中背到集市,在码头那个天气多变,山路崎岖的地方,男孩背出了个师范生的前程。原来,他的驼背并必偶然,是儿时的苦难留下的印记。也许是自己的经历使他多了些恻隐之心,对家境不好又勤奋刻苦的我分外关怀庇护。他常说:“既然父母不能选择,那就靠自己吧。”可我又何尝只靠了自己?他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替我争取每一次机会。各种演讲、作文竞赛,叫我自信;各种奖学金,资助项目,叫我安心学习;最难忘的是中考前夕师母那一锅熬得乳白的鱼汤,几瓣葱花漂在上面,凝成珠状的鱼油,尝一口鲜美纯正,口齿留香。是阳光的味道,很温暖。他的尽力照拂,我很感激。在这个可塑性很强的年纪,用他的丰富经验,高瞻远瞩为我拔去性格中自卑、敏感的野草,加种乐观、自信、开朗的花卉。这位耐心的园丁,是多么细心地多么用心地莳这半亩花田,让她呈现出更完美的形状。不先是我,班上其他同学也见证了这位园丁的辛勤劳作。只是因材施教,围绕教书育人的核心采取不同方式罢了,这也是被称为巴哥的原因之一。他的一个犀利眼神便足以秒杀你所有叛逆的细菌,并对其产生终生的免疫力。他的眼神可怕而不可恶,他用眼神示意对错黑白、人情伦理、到的是非。让你明白社会也许是那样,单做人必须这样,人性的随波逐流便是这个年代的灾难。不知6班的同学是否有同感:这种以前不懂,以后却很难遇见的眼神,在时间和空间的距离中,“怕并思考着”竟潜移默化成“想并实践着”。他 也是一个优秀的英语老师。黑板上刚柔并济,和谐统一的英文令人赏心悦耳,很不忍心让值日生一刷子刷掉。还记得那个夏天他端着电脑,声色并茂地教我们第一支英文歌《I am Sailing》;还记得他故意呻吟着“onch”来顺应那单元的伤病主题;还记得他对“wonderful”(完美的)的诙谐音译“豌豆儿胡豆儿”;也记得他讲“piece(片)”这个可数名词时打的比方“piece是可数的,就像鼻屎是一坨一坨的。”……过去的日子像珍珠酒落一地,回首竟惊叹有这么多美好可陈。三年的时间稍纵即逝,来不及品味便过去。原来,“现在”是用来演绎的,只有当“现在”成为“过去”时才懂得细细咀嚼,认真思考;当“过去”还不曾是‘过去’时,我们与巴哥的故事。从初一便知道,有巴哥在,我们什么也不用担心;可以很傻很二地乐活,可以安心学习、快乐玩耍。在体育训练时,有巴哥的陪伴;在考试失利后,有巴哥的鼓励;在取得佳绩后,有巴哥的鞭策。我们已经习惯,巴哥若即若离、非严即慈的存在。可他执意陪我们走过这段路,没有与他的病商量商量。长期周末通宵打牌造成的失眠,辛辣饮食引起的胃病,油腻引起的脂肪肝,割胆结石后独胆超载负荷……一身毛病却强作镇定,而知道的同学却寥寥无几。他竟瞒了我们3年!关于巴哥,关于6班父亲的故事。三年前,上帝交给巴哥一个任务:让他带着一群孩子学会成长。于是他们畅游书海,驰骋人间,伦理道德、思想精神。直到他们模糊认识到“做人很复杂”之时,三年到了。不知下一个三年,哪群孩子能幸运地被巴哥带着成长?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