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1200字

生命

1200字 四年级 叙事

是什么,倏忽划过心头,留下深深的震撼?是什么,缓缓划过心田,滋润枯竭的勇气?又是什么,轻轻撞击心灵,唤醒沉睡的梦想?那,是一首歌,一首生命铺成的歌。

生命之歌,是一首响亮的歌曲;生命之歌,是一首神圣的歌曲;生命之歌,是一首奇妙的歌曲……所以,谱成生命之歌的音符,是如此独特,如此重要。

生命之歌音符一——顽强

生命,是顽强的。看,生长在墙角落的砖缝里的那株小草,它不像田地里的草那样,可以享受到充足的阳光,可以吸收到充足的水分,可以汲取到充足的肥料。这些,对它来说,都是奢侈品,它只是偶尔能感受到阳光的照耀,至于水分、肥料,都要靠它自己努力的向下索取。但是,它仍然顽强的生长着,绽放出自己的光芒。“要么赶紧死,要么精彩的活着”一句话,让人的心灵为之震撼。他是杨光,一个近乎失明的男子,在他的世界里,没有施舍,没有同情,他用他的顽强,成就了自己。因此,顽强,是生命之歌的一种音符。

生命之歌音符二——价值

生命,是有价值的。其价值,不在于生命的长度,而在于它的宽度。它的宽度越大,其价值就越大。像黄继光、邱少云、董存瑞、江姐、刘胡兰等,他们,都是为共产主义事业,为祖国建设而牺牲的人。他们什么的长度,是短的,但是他们生命的宽度,是无法计量的,他们的生命是有价值的。因此,价值,是什么之歌的一种音符。

生命之歌音符三——短暂

生命,是短暂的。虽然,每个生灵都希望能够长命百岁,希望自己的生命是无限漫长的。但,正如臧克家所说:“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生命,并不是可靠长短来评判的。还记得那个叫何玥的女孩吗?12岁的花样年华,她却如同花朵从枝头散落,永远离开。她的生命是短暂的,可她却将另外的两个生命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她将她的爱,永远的留了下来。因此,短暂,是生命之歌的一种音符。

生命之歌音符四——可贵

生命是可贵的。拥有了生命,便拥有了一切。当今世界,许多人认为,有钱,有权,便可拥有一切。是,金钱可以是许多东西的外壳,但却不是里面的果实。它带来食物,却带不来胃口;带来药,却带不来健康;带来享受,却带不来宁静的幸福。就像着名演员小沈阳说的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最悲哀的事,就是人死了,钱没花掉。”所以,只有有生命,其他的一切,才有可能。譬如雷锋,他用他贫寒的一生做尽了好事,他的生命是可贵的。再如95岁的老人百芳礼,他将他拾荒赚来的钱都捐给了教育事业,他的生命亦是可贵的。可是还记得2008年北京奥运会男子马拉松比赛的冠军吗?那个来自肯尼亚的22岁选手塞缪尔·卡马乌·万古鲁,他胜了,成了肯尼亚的国家英雄。金钱、权利,接二连三地到来,他疯狂地挥霍,吃喝玩乐,纸醉金迷。终于,在2011年5月15日,他为自己腐败的生命划上了句号。他跳楼身亡,这就是金钱带来的吗?在这些人眼中,生命又成了什么?因此,可贵,更是生命之歌最重要的音符。

每个生灵都是有生命的,但生命只有一次,或顽强,或脆弱,或短暂,或可贵。因此,我们要好好珍惜,一旦失去,则永不回来。世上有许许多多的东西是可以重复的,例如岁月,再如季节,唯有生命,是那么的一去不复返。在这交织着矛盾与痛苦的什么历程中,在这充满着求索与艰辛的什么历程中,在这遍布着荆棘与坎坷的生命历程中,唯有珍惜生命,才能丢弃渺小何可悲,获得伟大与丰富,才能抛弃失意与挫折,收获重塑和幸运。

珍爱生命,善待这曲顽强、价值、短暂、可贵等音符谱写成的生命之歌,让生命之歌更加响亮,更加神圣,更加奇妙,更加绚丽。

生命

1200字 高三 议论文

故事从一个奴隶主与一个奴隶贩子的讨价还价中开始。

汤姆从小就被奴隶主灌输敬畏上帝,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这类基督教说教,即使主人要卖他来抵债,也没有怨言,甘愿听从主人摆布。他被转卖到新奥尔良,成了奴隶贩子海利的奴隶。在一次溺水事故中,汤姆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小女儿伊娃的命,孩子的父亲圣·克莱从海利手中将汤姆买过来,当了家仆,为主人家赶马车。日久,汤姆与伊娃建立了感情。不久小女孩突然病死,圣·克莱根据小女儿生前愿望,决定将汤姆和其他黑奴解放。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办妥解放汤姆和其他奴隶,圣·克莱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死亡。圣·克莱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和其他黑奴,而将他们送到黑奴拍卖市场。此后,汤姆落到了一个极端凶残的“红河”种植场奴隶主莱格利手中。莱格利把黑奴当作“会说话的牲口”,任意鞭打,横加私刑。汤姆忍受着非人的折磨,仍然没有想到要为自己找一条生路,而是默默地奉行着做一个“会说话的人”的原则。这个种植场的两个女奴为求生,决定逃跑,她们躲藏起来。莱格利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把汤姆绑起来,鞭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但是汤姆最后表现出了从未有过的反抗,什么都没有说。在汤姆奄奄一息的时候,虽然他过去的主人,第一次卖掉他的奴隶主的儿子乔治·谢尔比赶来,但是汤姆已经无法领受小主人迟来的援手,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莫道好人被天抛!人间乐园稀少,潦倒尘埃苦断肠,受尽凌辱把命丧!须知悲惨岁月辛酸泪,上帝牢牢记心内;天国悠悠万年福,尽偿儿女尘世苦。

无论人们以何等隆重的仪式把他奉献在奴隶制度的神坛上,当他一旦踏上神圣的英国国土时,那神坛就会倒塌下来,化为尘土;他就会随着全世界不可抗拒的解放潮流获得拯救、新生和自由。和汤姆第一次被卖掉的还有一个黑白混血种女奴伊丽莎的儿子哈利。伊丽莎不是一个俯首贴耳、死心塌地地听从主人摆布的奴隶。在她偶然听到主人要卖掉汤姆和自己的儿子哈利后,就连夜带着自己的儿子在黑奴贩子的追捕下跳下浮冰密布的俄亥俄河,逃到自由州,再往加拿大逃奔。她丈夫乔治·哈里斯是附近种植场的奴隶,也伺机逃跑,与妻子会合,带着孩子,历经艰险,终于在废奴派组织的帮助下,成功地抵达加拿大。

枯燥乏味、牛马不如的生活吞噬着人们的灵魂。男人变得烦躁,女人变得虚弱。现实引起黑奴的不满,凯茜按捺不住内心的痛苦,趁机逃跑。第一次她邀约汤姆,汤姆不走反而衷心劝她别走,于是她没走。但她是不会屈服的,她再次等待机会。她小心翼翼地准备着食物和衣物,邀约上爱弥琳逃走了。最终她们逃出了魔鬼的手掌,奔向了自由的彼岸。

可怜的汤姆啊,难道顺从的毒汁真的渗透进了你的血液?此刻,除了有限的怜悯,我只想保持沉默。

唯唯诺诺,仰人鼻息,毕恭毕敬……为什么我们不敢在弱势的情况下想过反抗甚至简单的拒绝?我绝不做任命运摆弄的玩偶!

学会说NO,敢于说NO吧,将自己变成一匹如齐秦唱的北方的狼,而不再只是《伊索寓言》里一只可怜的小羊。

我可恨的汤姆,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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