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夜
我生平第一次坐在户外的花园上,呼吸新鲜空气……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我决定,逃离!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
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我彻悟。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
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我决定,逃离!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
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我彻悟。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
顶顶顶顶
老爸天天都去钓鱼,无论是冷还是热,他都会约钓鱼期间新结识的朋友去。而且还买了许多关于钓鱼的书籍。有一次他居然晚上去钓鱼,直到凌晨5、6点才回来。每一天早上起来,我都能看到他在弄鱼饵,天天如此,每天都去钓鱼。看他说的钓鱼好玩,我也忍不住了,于是一天早上跟随着他去钓鱼。来到洪湖,爸爸把小鱼杆给了我,装上鱼饵,我立刻把鱼钩甩到的湖里。爸爸手疾眼快,很快弄好了杆子,也把鱼钩抛了出去。过了一会儿,我这不耐烦的性子出来了,就对爸爸说:“爸爸,怎么鱼还没上钩呀?”“别着急,钓鱼是要有耐心的……”爸爸讲了一些道理,说着说着,几颗豆大的汗珠流下来,我也认真听着。突然,爸爸的鱼杆动了一下,爸爸立马拿起鱼杆,轻松地拿了上来,把鱼钩从鱼嘴里拔了出来。接下来,他又钓了好几条大鱼。回家后,爸爸把所有鱼拿到厨房去处理。“叮零零!”,我接起电话,对方说道:“喂,请问老黄在不在呀?”一听这话语,就知道爸爸所谓的“钓鱼队长”,这人的电话我已经接了N+1次了,就把电话递给了爸爸。爸爸接过电话,开心地说:“队长,你好!有什么事?”“……”“好!明天就去那钓鱼,恩,拜拜!”挂下电话,便又去弄鱼饵了。
哎!你看,我的老爸是不是一个钓鱼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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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2050年第364个清晨我生平第一次坐在户外的花园上,呼吸新鲜空气……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 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 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 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 我决定,逃离! 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 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 我彻悟。 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 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7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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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我们既是人类,我们也是恶魔。邱语倒在雪地中,周围纷纷扬扬地飘着雪花。胸口的枪伤被寒冷冻得有些发麻,发出一阵阵钝钝的痛。已经流出的鲜血将周围的雪变成红色的晶粒。邱语喘着粗气,呼出的气体在空中凝结成细密而微弱的白雾。他感觉到自己身体内的体力在快速地流逝。他像一个倒在沙漠中的路人,想伸出双手去抓住那眼前的蜃景,却只是徒劳,最后无奈的放弃,等待着死神的到来。邱语只是一个落魄的魔术师。而今天是平安夜,传说中圣子耶稣诞生的前一日。街道上飘逸着食物的气息,不知哪家商店在播放《平安夜》,优美的旋律在空中回荡。在这个本该被祝福的日子,邱语却迎来了死亡,只因他无意间目睹了一些黑衣人们的交易。邱语还能记得那个被交易的物品——一个装饰精美的箱子。用动物的皮打造,上面的纹理在小巷昏暗的灯光下不是很清楚,箱子的正中央,用金属浮雕了一个十字架,堕天使被缚在十字架上,似是在咆哮。就像那些狗血电视剧一样,邱语也被人发现了。轻而易举的,黑衣人抓住了他。压倒性的力量让邱语如同被人围观的小鼠一样瑟瑟发抖。看得出来,那些人正在赶时间。为首的那6个人从怀中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燃,深深地吸一口,随后冷冷地说:“杀了。”那语调比这冬日的坚冰还要寒冷。一个黑衣人对着邱语左胸膛开了几枪,看着呼啸的子弹穿透邱语的胸口,就匆忙地将他丢在那个人迹罕至的小巷里,任其自生自灭。而谁也没有想到,邱语的心脏长在右侧。正是这异于常人的结构,让他多了几分钟的生命。也正是个几分钟的生命,命运的轮盘错位,开始了又一次地旋转。古铜的齿轮咬合发出“咔咔”的声响……像是梦呓像是呢喃……邱语的视线开始模糊,全身的力气已经快到极限了,整个人无比的疲惫,但他还是竭力地伸出手,想去抓住什么。不知在什么地方,那首着名的《平安夜》的声音越来越响,萦绕在耳畔。冰雪的寒意蚕食了他的思维。嘎嘎。靴子踩在雪地上发出声响,逐渐接近。随后邱语听到了一个诱惑的声音在低低地说:“哈,不错的眼神,悲伤,却又燃着求生的火焰。你还想活下去……”“我……我要活……活下去……”邱语不知道眼前的是不是又是幻觉,但是还是不愿意放弃任何机会。接着邱语感到自己脱离了雪地。原来那个人弯下腰抱起了奄奄一息的邱语,如同一对至深的恋人相拥在一起:“那就坠入永远的黑夜吧!”嘴巴张开,两颗森白的獠牙闪着寒光。“RadiantbeamsfromThyholyface,Withthedawnofredeeminggrace……”歌声在寂静的夜空上回荡,如同一曲安魂的弥撒。fake15:22:30二一间普通的客厅内。啪啪啪啪!手指敲击键盘发出声响,两台苹果的电脑显示屏闪烁着光芒,一边墙上的时钟显示现在是上午九点多。电脑前的两个人戴着耳机,双眼紧紧地盯着屏幕,四只手在键盘上舞动。随着屏幕上跳出一句“天灾军团获得胜利”,左边的男人一摘耳机欢呼一声。他一身黑色紧身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解开,露出俊秀的锁骨和隐约的胸膛,一条深色的牛仔裤,配上一双黑色的长靴,面容充满了诱惑力,皮肤白皙得会让女人都为之嫉妒。而另一个人白了他一眼,摘下耳机放到一边,揉了揉自己的头发,无奈地说:“埃,有必要这么兴奋么?又不是第一次赢。”“邱语,你不知道看着自己玩的英雄拿下一血砍掉对方老家是有多么的有成就感!”那个被称为埃的男人伸了伸懒腰,骨骼发出一阵声响。衣服勾勒出他完美的肌肉。“可是……血族的反应不是那些小学生可以比的吧……”邱语白了他一眼,说。另一个在那里的人,正是本应该死去的邱语!此时的邱语除了面色苍白点,看上去也和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他转动椅子,从布满零食包装袋的桌子上拿起一杯可乐,吸了一口,随即咋咋嘴巴皱了皱眉,小声嘀咕:“还是没办法习惯啊……”“废话,”埃点击着鼠标,双眼盯着屏幕,随意地说:“血族是可以吃另外东西,只是没有办法感觉到味道和饱腹的感觉而已。记得当初我花了快半年来习惯这个……我们去吃这些零食,只是为了追寻过去的那种暴食的冲动而已。”是的,在那天晚上,本应死去的邱语,被埃变成了一个血族。而只有真正成为了血族,邱语才发现之前那些吸血鬼的小说非常之扯淡!谁说吸血鬼就一定要住在古堡住在棺材里,你见过抱着Saber的等身抱枕在床上翻来覆去的血族么;谁说血族一定是高富帅,你见过生活拮据不得不用血族之眼去赚钱来玩游戏的么;谁说血族只喝年代久远的红酒什么的,你见过大半夜拉着自己去大排档喝啤酒还美名曰融入人类社会的吸血鬼么!想到这里,邱语不禁扶额长叹一口气,心中吐槽:“埃的存在就是为了毁灭血族的形象吧……”邱语站了起来,走到沙发边上,向后一倒,让整个人窝在沙发中。柔软的真皮沙发像无数只手一样环抱着他,邱语侧眼看了一下阳台上明媚的阳光,橘色的阳光在距他不远处停下,木质的地板上划出一条分明的界线。光明和黑暗的界线……邱语下意识伸出手,纤长的手指暴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如钻石般璀璨,而后是一阵剧烈的疼痛,像是一团火焰炙烤着肌肤。啪!埃不知什么时候离开电脑来到邱语身边,左手紧紧地抓住他的手腕,把手从阳光下拉回来。“虽然血族有着自我再生的能力,但也不用这么自虐吧。”埃淡淡地说:“我们是血族,是恶魔。阳光对我们而言只是剧毒。不要去留恋光明,因为你会被光明焚毁……连渣都不剩!”“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我和黑夜,你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你是选择光明,还是隐入黑暗?”三一月夜晚风还带着寒冬的凛冽,风吹在脸上有些疼痛。空荡的路上只有几片枯败的叶子在打着卷儿,最后沉沉坠地,一如《天鹅湖》中那倒地而死的奥利芙。那么唯美,又那么悲凉。“一定要捕食人类么?”在一处小巷中,邱语搓了搓手,对着身边的埃说。“废话,我们可是血族,不吸血怎么活。”埃敲敲邱语的头,说:“这是你第一次去捕食人类。在血族的世界里,没有人是清白的,包括我。唯有猎杀过人类,你才能被接纳。人类对我们来说只是猎物。去吧,邱语,用人的鲜血成就你的勋章,当然,同时也能磨练你的技巧。”埃从身边的树上折下一截树枝,放在手中狠狠捏成粉末:“如果在黑暗中,你却想充当光明,那么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被淘汰!”“可是,我真的不想去杀人,更不想去吸人类的血。我们……我们之前不是……不是吸医用血袋么……”邱语别过头,双手绞着衣服的下摆,轻声说。埃像是听到了什么最难以忍受的事情,双手扯住邱语的领口,将他拎了起来,双眼紧紧地盯着邱语,太阳穴上青筋跳动,冷冷地说:“你还在怀念过去什么!环境变了世界变了,你我也变了,唯一不变的就是弱肉强食这个定理!无论是在过去的丛林还是如今这钢筋水泥的世界!为了生存,你只能选择黑夜!放弃那所谓的人性吧!即使再难以割舍!不然总有一天你会死在那东西之下!”说完,埃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轻轻放下邱语,侧了侧头望向外面的路,低声说:“有人来了,按计划!”邱语无奈地点了点头。埃就提起邱语将他扔了出去……扑扑。邱语在地上顺势滚了两下。变成血族后他的身体已经被强化,至少这样程度的伤害对他而言基本可以无视。他装作一副重伤的样子,在地上呻吟着。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邱语感到有人靠近了自己。“先生,你怎么了?”清脆的声音响起。“我……我……”邱语断断续续地说,同时偷偷打量了一下来者。来的是一个少女,莫约二十岁,一张清秀的瓜子脸,头发像瀑布一样垂到腰际,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么?”少女一边慌乱地拿出手机,一边说。“咳……咳……”邱语“虚弱”地说:“先扶我起来好么?”少女急忙去扶邱语。邱语感到自己被少女的手拉住,少女的体香混杂着人类的气息,构成了难以言喻的诱惑。邱语感到自己喉咙中像插入了一个烧红的铁块,腹中的空虚让他几近疯狂,那根植在灵魂深处的饥渴让他的犬齿生疼。少女修长的脖子暴露在邱语眼前,微微跳动的大动脉显现出蓝色。邱语的牙齿“咯咯”作响,肚子中那要命的饥饿让他浑身战栗,他的双手紧握,青筋凸显。猛然,邱语睁开眼睛,漆黑的双瞳反射出少女纯洁的脸。他张开嘴巴想要咬下去,但却如同被施了定身术一样无法再下半寸。而少女的脸上露出一种复杂的表情,可怜,憎恶……她的手里,此时握着一个银制的十字架!那个少女撩了撩头发,麻利的扎成一个长辫,然后将十字架戴在脖子上,对着两个吸血鬼露出一个微笑:“很荣幸见到你们,吸血鬼先生们。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沙弥,是一名圣徒,专门捕杀吸血鬼的圣徒猎人!”“现在可是二打一呢。”埃舔了舔嘴唇,装作凶狠地说道。“是么。”从街道后面的阴影中走出来一个面容清秀的男人,他戴着耳机,嘴中偶尔哼几句:“现在可是二对二了哦。”然后又像突然想起一般,笑着说:“忘了自我介绍了,我叫鑫风,同样是一位圣徒猎人!”埃面色沉重,邱语紧绷身体,鑫风摘下耳机挂在脖子上,沙弥在鑫风身边站定。黑色的天穹,路边的路灯将空无一人的街道照得惨白。偶尔只有风吹过发出“呜呜”的低鸣。而对双峙方都很清楚的明白,这是一场猎人与猎物的竞赛。猎人有着他的火枪,而猎物则也磨亮了利齿,稍不留神,局面就会颠倒。时间仿佛在此刻静止,化作一团坚冰,将一切冰冻。终是沙弥先打破沉寂,她快速地从身上掏出一把精致的手枪。手枪通体银白,上面刻有繁琐的线条,枪身两侧有着白色的玫瑰十字架,那是圣母的标志。沙弥扣动扳机,枪口似喷火的巨龙,却又无声无息,唯有弹壳坠落地面发出的声音。银制的子弹在空气中带起一道道弧线。而鑫风则也拿出相同的手枪开始射击。无数子弹交织化作密集的光网。就在二人射击的同时,埃和邱语也动了!埃身体微屈,随后后脚一蹬,强大的力量让他整个人凌空而起,像鬼魅般的速度和可以弯曲到不可思议的角度的关节让他避开了所有的子弹,射空的子弹击在身后的墙壁上,激起一串火星。而埃则从喉咙中发出一声大吼,向着沙弥扑去。邱语则也学着埃那样左右闪躲,可终究没有埃那样干脆利落,偶尔几颗擦过他的身体,激起一阵阵的剧痛,像是火红的铁棍在灵魂深处搅动。但他咬紧牙关忍下疼痛,从一边的天线上抓下一块石头,捏成石块放在左手,接着又用右手去拿左手中的石块,拿到以后手腕一抖向前抛去。鑫风那训练有素的反射神经几乎在同时支配着他的身体向后跳去,正在此时,邱语露出一个奸计得逞的笑容,他左手向前一甩,无数石块飞出,尽中在鑫风的身上,巨大的力量将鑫风撞到路面上,发出一声闷响。原来邱语第一次用右手抓石块只是一个假动作,那些石块其实落下在左手中,而邱语装作抛掷的也只是空气。那是魔术中很普通的一个手法——落下法。而此时却有着出其不意地欺骗过了老练的圣徒猎人的眼睛!他用大拇指擦过嘴唇,自豪地说:“我可是一个魔术师啊!”鑫风从地上爬了起来,改为单膝跪地的姿态。他擦去嘴角的鲜血,对着地面啐了一口,双眼紧盯着邱语,愤怒的情感喷薄而出,仿佛想用眼神杀死邱语。“耻辱!巨大的耻辱!居然被这么一个新生儿弄的这么狼狈!”鑫风恨不得把邱语绑在异端的处刑架上,看着火苗一点点噬咬他的身体,而吸血鬼的自生能力又让这一过程无限延长。鑫风仿佛听到了邱语的哀嚎。“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埃的声音响起,那么轻柔,而又似无法抗拒。只见他用双手擒住沙弥,将她的双手反剪到背后。沙弥奋力挣扎,却始终无法动一分一毫,只能愤怒地望着埃。“埃。”邱语缓缓后退,毕竟他的实战经验太少,银对于他来说不啻于一种剧毒,此时他的伤口依旧隐隐作痛。“把你背后那把枪收起来吧,不然你肯定会先打伤你的伙伴的。”埃挑了挑眉,又对邱语露出一个微笑:“刚才干得不错!回家帮你处理伤口。”但就在那一瞬间,鑫风拔出身后的手枪,毫不犹豫地向着沙弥开枪!嘭!银制的子弹带着巨大的动能没入沙弥的胸膛,而后又从埃的后背穿出,紧接着第二颗,第三颗……埃的双手松开了,沙弥倒了下去,鲜血不断从伤口中涌出,染红了地面。而埃则是倒退几步,整个人立在那里。邱语差异地看着这一幕,目瞪口呆,随后愤怒地看向鑫风,大吼:“你还有人性么!连自己的伙伴也杀!”邱语一边吼着一边跑向埃,埃就那么立在那里,宛如一尊没有生命的石雕。“伙伴?人性?”鑫风像是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地狞笑起来,他走到沙弥身边,用脚踢了踢她的身子,说,“那些都是什么啊!我们早就抛弃人性那种东西了!我们的存在只是作为武器,一把杀敌的武器!为了杀死你们这种怪物的武器!能用沙弥的命换来一个吸血鬼的命,一点也不亏!哈哈!怀揣着人性的家伙,是无法生存下去的!”“你真是一个恶魔!”邱语咬牙挡在埃的身前。“恶魔?哈,杀了你,又有谁知道我是恶魔,嗯,为了教团而牺牲的沙弥,真不错!”鑫风又举起枪,指着邱语:“接下来,就剩你了!”子弹从枪膛中射出,邱语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亦或是那番话让他太过震撼,等他回过神时,银色的光已经铺满了他的眼眸。邱语绝望地闭上了眼睛……“真是让人悲叹啊!”邱语睁开眼睛,只见埃挡在自己身前,而鑫风则是满脸难以置信。埃松开放在身前的左手,几只银子弹掉了下来,敲击的声音如乐曲的终章。“怎么……可能!你明明已经……银子弹怎么会杀不死吸血鬼!”鑫风颤抖着举枪,疯狂地对埃射去。而埃不躲不闪,任由子弹没入自己的身体,再从身后掉落。“难道你们导师没有教过你们么?”埃的笑容像是死神的气息一样冰冷,“银子弹十字架什么的,对千年血族都只是笑话!想要击伤我,好歹把教皇的银冠融了制成子弹,这种地摊货真是不痛不痒。”接着埃又怜悯地看了一眼已经死去的沙弥,她美丽的眼睛还未合上,痛苦,不甘……还有一丝解脱的欢乐……埃飘身到她身边,弯下腰,用手抚过她的脸庞,将她的双眼合上。“我真觉得你们比我们更像魔鬼。我们即使经过千年的洗礼还残有人性,而你们……就这么抛弃了一切珍贵的东西……伙伴,友谊……一切我们所奢求的东西……”埃叹了口气,看着暴起的邱语撕开呆滞的鑫风的脖子……天空的尽头有了一丝光线,那是黑暗中的曙光。光线穿破层层屏障来到这里。埃抬头,轻轻呢喃:“再黑的夜,也挡不住曙光呢……”一阵风过,路上已经没有了四个人的踪影……一块荒芜的空地上。埃和邱语站在一棵树下,树荫遮挡了初升的阳光。他们面前是很多简陋的坟堆,前面都插有一小块木板,而最新的两个木板上分别用有力的笔触写着“沙弥”和“鑫风”。阳光洒下,如碎金一样,在那坟堆上流淌。“给。”埃递给邱语一个KFC的大可乐瓶子。邱语疑惑地侧了侧头。埃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医疗血包晃了晃,笑着说:“家里的存货又要补充了。”随后又抱怨道:“啊~血袋很贵的,我的钱啊……”邱语舔了舔嘴唇抢过那个可乐杯子喝了起来……埃微笑着看着狼吞虎咽的邱语,忽然感到莫名的温暖。“我们既是恶魔,我们也是人类。”埃说道。“是啊。”邱语像喝烈酒一样喝干了杯子中的血,然后伸了个懒腰,“还记得你问我是选择黑暗还是光明么?我想,如果一定要成为恶魔,我也希望自己……是一个有点人性的恶魔……”“因为即使身处永夜,我也想要,能有光来到我身边……”广东广州越秀区第三十七中学初二:破晓(王莹莹)1200字以上 初二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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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我看见你的笑脸念着你的名字在漫漫长夜孤独的徘徊我的心中的无奈你那模糊的形容伴着长夜里的更漏在一声声震颤我的心在冷冷得月下漫漫的凝结伴着你坟前的青烟在无声无息间消逝我念着你的名字在枕第间默默的守到天明我看着红烛燃尽复明一滴滴的红油在尺台上滑下我追逐你的衣衫怀念你的双肩那是怎样的无言我的爱的港湾在这静宁的长夜我偎在别人的身边心中念着你的名字奈何桥上你是否在等我在这清冷的长夜我想着你的依稀我看着那天上的繁星那是你思念的眼神在着黯淡的寒夜我躺在冰冷的床上看着在遥远的天际你的笑脸又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随你去了......250字 六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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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2050年第364个清晨我生平第一次坐在户外的花园上,呼吸新鲜空气……走进天堂般的感觉让我畅快不已。自从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没有感受过人真正活着的感觉,每天面对的就只有枯燥的书本物理公式,那些穿着白大褂、戴着深度金丝眼镜的人如影随形般地徘徊在我的耳边。我讨厌这一切。直到有一天,我知道了发生这一切的原因――我是一个克隆人,一个被称做“爱因斯坦2号”的克隆体。现在我终于明白,在人世,我没有亲人,如果那个叫爱因斯坦的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大物理学家是我惟一的亲人,他早已离世。如果那个生我的人是我的母亲,她已经成了科学的机器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怨恨,怨恨自己的生命为什么这么卑贱,人类如此轻易地扼住了它的咽喉,为人类服务那么自然地就成为了它存在的准则。我决定,逃离!在我下决心以后不久,我所在的研究所就爆炸了。装定时炸弹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因为我有爱因斯坦聪明的大脑。我从收音机里听到了中央调查局对于这件事的种种猜测,这么精明的人类居然没有怀疑我,因为……也许他们认为我具备爱因斯坦品格高尚的基因。愚蠢的人类!来到了一个街心公园,在那里眼望着枝头的鸟雀,惬意无比。“叔叔,你吃雪糕吗?”一个长相无比甜美的小女孩正抬头微笑着问我。我的脸红了,慢慢地蹲下身,轻轻地吮了一口她手中的雪糕。“真甜。”我也微笑着对她说。我们在花园里玩了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类分享到他们的快乐。突然,一大群警察包围了我。“我是秀兰?邓波儿的克隆体。”小女孩依然微笑着说道。我彻悟。我心里一直笑着我自己,我不是真正的人类,果然永远也比不过他们的精明,无论我的头脑多么优秀。伴随我的将是永远的黑暗。6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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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永在,青春永驻!人们常说时光一去不复返,匆匆那年,童年早已从我们身边悄悄流逝。虽然我们早已从当年懵懂无知的孩子蜕变成了敢于承担永不言败的青少年,但是童年的回忆依然深深印在我们脑子里,挥之不去。童年的笑声依然回荡在我的耳边。那是一个大雪纷纷的早晨,我们一群孩子在我家门口等校车。我们等啊等啊等了很久校车都没来。我们做了一伟大的决定,我们几个孩子决定自己去学校,于是我们顶着风雪开始慢慢的走着。我们时而走走,时而停停,竟然在路上玩起了打雪仗。你投我一下,我投你一下玩得不亦乐乎。道路两边的白杨柳挺着笔直的身子,被雪覆盖着的公路,像一条白色的地毯等着我们走过去。等到到了树的尽头,就会出现一道金色的大门,轻轻地推开犹如进入一座美丽的宫殿。而走在雪地上,脚底下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是不是有几个同伴溜起冰来。常常的一段路,说着笑着,因为这雪,一路上洒满了快乐。小时候的事似乎并未消失。从小我就是一个好动的孩子,总是喜欢自己做一些玩具。春天刚刚来临风筝无疑是孩子们最喜欢的一个游戏之一。我的同伴都在比赛谁放的高。看见她们都在玩自己也想要。便自己做了一个,为了做这个风筝我可是下了不少功夫。我偷偷的把家里的画撕了下来,让奶奶剪成了一条大鱼,用细铁丝围在周围,再用线把它缝了起来。于是我的风筝便做成了。其他的孩子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果然很多东西都不是用钱可以买回来。童年虽然已经过去,但回忆还在,只要这些不被遗忘,那我们的童年就从未走远。愿我们,记忆永在,青春永驻!6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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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写字的工具(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的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作为主旨,传送给全乡学识优秀的士人观赏。从此,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立刻就能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乡的人对他的才华感到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相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求取仲永的诗。仲永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于是)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我听闻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这时,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此为止了吗?”初一:陈栋懋5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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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永不朽友谊.大家听起来并不陌生.的确.生活中离不开友谊.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句温暖的问候.可以使你感到无比的欣慰!是你顿时觉得很幸福~~我从小学到现在交了许多的朋友,其中有好的哥们..我们的关系都非常好.简直像一家人一样.在平常里.不管谁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我们的好朋友.对待别人也不例外!在我度过的这么多的日日夜夜中.我交了一个要好的朋友.她让我今生不感到在孤独.让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她非常温柔.很重视情意.非常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每个星期六我都会去她家写作业.我们一起复习功课.一起学习,一起进步,那时的我.感到非常快乐.我们出去玩时,她总是会把我送回家.然后自己再作车回家.这让我很感动.-------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她是我小学最好的朋友看到她哭.我也会忍不出哭出声来.在学校里.我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她喜欢哭,她的每次哭我都会感到心里酸酸的!-----也许这就是友谊的可贵吧.学毕业的前几天,那几天刚好考完试.在北大街小学的校门口.她问我:"明.你要在哪里上中学啊?我不希望我们分开''我不忍心告诉她我在哪里上中学.只是随口说了一句:我们不会分开的,我们会在一个学校的.就算我们不在一个学校了.但是我相信你是不会忘记我的.同样我也不会忘记你..................转眼间.毕业的时间到了。我和她走在一起走了六年的小路上,往常听见的"嘀嘀嘀'的汽车声。现在也听不见了,也许汽车们也知道我们俩此时的心情.在夜里.我们的友谊不断在我脑海里浮现.想着想着.我总会忍不住流出我那平时不爱漏出的泪珠儿~~~~ 在想象那些同窗六年的同学和老师们.眼泪就愈强烈的流出来了.那几天的夜里.我几乎天天是在被窝里的哭泣声中度过的.因为.我真的不想离开我的朋友们.因为。我们的友情是什么东西都代替不了的.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时间总是如流水一样.毫不留情的过去了.让我和我的朋友如此快的分离。在领通知书的那天.我们各自拿着自己的通知书望着对方。我们都不知道此时该对对方说些什么.但是我相信。我们都在彼此祝福着对方.顿时.我的眼泪忍不住就要流出来了.不过我还是强忍了回去.因为我不希望我和我的朋友在分别之即看到我的伤心而为我哭泣.我希望我们在快乐中分别这个朋友就是我最最好的好朋友.她的名字叫---王竹君,我们一起同窗六年.彼此都建立了丰富的感情.实在是舍不得~那种心情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远在异校的朋友快乐的过每一天.做一个时时刻刻都块块乐乐的人~~!我永远会祝福你的!9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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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做太上皇匆忙地离去,曾使我的脚步更不上天荒地老。------------题记一。又见万岁“慕容楠枫”一个小女孩气急败坏地扔掉手中刚才被当成毛毛虫的狗尾巴草,撒开脚丫子拼命追赶前面的男孩。阳光在男孩细腻的皮肤上折射出乳白的光,粗布麻衣依旧掩盖不住男孩精致的五官和那与身俱来的贵气。“我错了,我错了,大小姐,饶了我吧!”男孩正经了脸,却收不住快要溢出眼睛的笑意。女孩扬起头得意地说:“知道我是小姐就好,还不赶快带本小姐回去,今天本小姐大人有大量放你一马,下回再有这种事我就告诉爹爹!”“呜~~~小姐好坏,知道我最怕爹爹了,小姐就知道欺负我!”男孩不满的抗议,但嘴角还是微微上翘。“嗯?!爹爹”女孩装模作样地拖长了声音。“啊!小的立马带小姐回去,小姐可是累了,若不嫌弃,小人背您回去!”男孩面上带着讨好的小,牙齿却紧紧咬着。“好吧!算你识相!”说着边爬在男孩的背上,不知怎么的,总觉得这样令人很安心,很舒适。苦笑着背起一团温热的东西,男孩步履艰难地穿梭带花海中。风掠起了他乌黑的长发,碰着女孩的脸,而女孩则不满死搔搔脸,最终还不忘叫嚣着:“得儿驾!”很难想象这样的小冤家居然会有一个武功绝伦而自身却像一座冰工厂的冰山爹爹,而且这座冰山存在严重的偏心,什么事都是他女儿对,他干儿子错。但是那老冤家实在不像这个小冤家着么好对付,一棵狗尾巴草就能将她吓得魂飞魄散。我想假如黑白无常就算站在他的面前对他呲牙咧嘴,他也会像没事人以研发无动于衷。十足的老妖精哪!更别说惹恼他了,虽然他身为武林盟主不好做大奸大恶之事,但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将深陷冰火两重天的境地一天。曾看到受过活罪的晕在里面,醒来是就成了一个强迫症严重患者。于是乎,没人敢上前惹他,连婢女也在完成了本职任务后尽快远离他以防被冻伤。所以,惹恼了他的话,男孩不自觉地摸摸脑袋,就不保了!再穿过丛林回到四合院中,却远远地看到寒冰爹爹坐在门旁院子中的石凳上,原本坚硬的线条变得柔和。没错,就是柔和!余光在他的脸上映着淡淡的光辉,似乎能看到那细腻皮肤上柔软的绒毛,黑曜石般的眼睛正出神地望着天边的那抹蓝,细长的睫毛微微颤动,原本冷硬的薄唇今天异常红润。周围不再有了慑人的温度,花儿在他身边奇迹地绽放。某只看的心理那个痒啊!突然感到背上的女孩突然僵住不动,奇怪地往上看一眼,女孩的脸变得扭曲,眼神里充满了恐惧,怔怔地看着前方,顺着女孩的视线望去,是爹爹呀!只不过又恢复了慑人的温度。“你们来啦!”声音像梅花般的清傲,“为父要出趟远门,暂时将你们拜托给鎏风堂堂主照顾,你们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给为父丢脸!”语气中带有斩钉截铁的味儿,不给人一丝回旋的余地。“孩儿遵命!”江离生,也就是那个老妖精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男孩背上的女孩,眼中寒光一掠而过,然后拂袖而去。我及时捕捉倒了那抹寒光,也感受到了背后剧烈地一颤。回到房中,我百思不得其解,为何对女儿百依百顺的爹爹会有杀女儿的心思?为何对爹爹敬爱有加,无比信任的女儿会为他的一点小动作而惊吓至此?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便决定去涟月的房中刨根问底。听到她房内有若有若无的说话声,秉神一听是爹爹的声音。“我警告过你,不许你碰它,它是我的,宠爱你只是假象,你不要肆意妄为,倘若你对它动了心思我就对你不客气了,管你是不是我女儿,哼!”冰冷的声音如块块坚硬的寒冰敲击在女孩的心上。“孩儿遵命,孩儿再也不敢了,妄爹爹饶恕恭送爹爹……”男子走后屋中传来阵阵极力压抑着的呜咽声。“爹爹疯了吗?他是您的儿子啊!况且我是真心喜欢他,我……”声音越来越低,女孩在昏黄的烛光中昏睡过去。轻轻地打开门,看到涟月挂满泪痕的精致小脸嘟着红唇轻声梦呓。我这才知道,原来此“他”非“它”,他蒙了我足足十年。吹灭蜡烛,我走了出去。整理还行李,是该走的时候了。我摸着黑逃出了这座院子,离开了我这十年的家,走上了新的生活。二十年沉睡,十年变作孩子,三十年过去了,想必天下风云已变了吧!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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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爱永驻友爱,是春天里的一丝暖风,里面带着沁人心脾的芳香;是夏天里的一片绿荫,为你顶着骄阳烈日;是秋天里的一堆落叶,总会带给你一份收获的喜悦;是冬天里的一件棉衣,为你温暖寒冷的心灵……刚刚开学,学校就要举行运动会,同学们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都想为自己的班级争光。我报名参加4×200米接力,经同学推选,我跑最后一棒,这意味着我跑的速度对这次比赛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比赛的日子终于到了!8:00开始正式比赛,而接力则在下午1:40,是最后一个项目,也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时间如流水一般。很快,1:00到了,我与其他三名运动员要去赛场了。在去赛场之前,同学们一个劲儿的给我们加油,尤其对我说:“加油吧!只要别是倒数的就行了!”随着一声枪响,各班的运动员如同一匹匹赛马一般飞快地奔了起来。我们班前面发挥得很出色,到第三棒时,已经领先了30米。正在我信心十足时,我却突然得知跑最后一棒的同学几乎都是田径队的,惟独我不是,使我听了胆颤心惊……我开始跑了。现在在我的脑海中只有空气,一切什么都不在。在我的视线中只有那一条条跑道,在密密的斜织在一起。在我的耳中只有呼呼的风声和同学们的加油声。近了,当我跑到我们班的观看席时,同学们都站到了椅子上,手里为我摇着啦花,一副副早已沙哑的嗓子依然在为我加油。此时,我看不清同学们脸上的表情,但上面一定挂满了晶莹的汗珠。这时,有的运动员赶上了我,随后超过了我。此时正是冲刺阶段,我的双腿已累得发软,我也看不到希望了。我们班因为我,已与冠军无缘了,但我依然努力冲到了终点,我只是想减少我所造成的损失。我知道我回班后的后果,除了同学的责备与怨恨,还有什么?我慌忙的脱掉接力服,随便找了个借口,就向厕所跑去。我待在里面,虽然里面的空气使人想发呕,但我永远也不想再出去了。我绝对没有脸再出去,没有脸面再出去见人。因为我,使原本拿定冠军的班级成了什么?我不想再想下去,此时只有心痛与孤独。这时,一位同学进来,我想躲可来不及了。她问我为何一个人待在这里,又问我成绩怎样。我只好实话和她说道:“第二!都怪我!”谁知,她脸上却呈现出了一幅欣慰与开心的笑容:“你真棒!我还以为你跑了最后呢!刚才你的表情真把我吓坏了!”此时我心里舒服一些了。我不再恐惧,和她回到了班里。同学们一见我回来了,有的给我倒水,有的给我让座,有的还把自己带来的巧克力分给我吃。不过,更多的人还是在不停的夸奖我:“真厉害!”“是呀,高兴点儿,挺不错的。”听着他们的一言一语,我笑了。这时,学校的广播里通知接力队员去领奖品。我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当我有气无力的站起来,同学们对我说:“你歇会儿,我们去给你领吧!”还未经过我允许,她们就跑远了……我笑了,笑得那样甜蜜。我真为生活在这样一个班级里而感到幸福。这一天也就在幸福中过去了。友爱,是饱含真情的一部书。翻开昨天的一页,令你回味无穷;翻开明天的一页,令你斗志昂扬。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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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介绍古称“桃源”,地处闽南金三角,历史悠久,人文荟萃,地灵人杰,风景秀丽,被南宋蔡襄誉之为:“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永春境内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闽南绝无仅有的长廊屋盖梁式桥东关桥;登高望远、云叠雾嶂的百丈岩;山重水复、鸟啼泉鸣的乌髻岩;福建惟一的宋代炎帝庙、风景绚丽的仙洞山;被南宋理学家朱熹称之为"月蓬第一峰"的岱山岩;誉为"避暑圣地"的雪山,乃至成为全国"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典型"的美岭,都是人们留连忘返的地方。除了名胜古迹,山林生态景观更是永春最具特色的旅游项目。牛姆林,这一处匿藏于深山之中的绿色明珠,是闽南第一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泉州市一处重点生态旅游区,境内奇花异树,争奇斗艳;群鸟欢唱,彩蝶飞舞;百兽云集,曲径通幽;清澈小溪,流水潺潺,瀑布飞挂,真可谓"松涛竹舞花竞开,蝶飞鸟欢春常在",成为人们回归自然的绝好去处。永春县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永春县不仅名胜奇景众多,而且旅游商品琳琅满目。东方佳果芦柑,芳香扑鼻的乌龙茶,名闻遐迩的纸织画,蜚声世界的永春老醋,独具特色的风味小吃,威镇四海的白鹤拳,被称为东方古代音乐"活化石"的南音等等,都是颇具鉴赏的珍品和技艺。永春旅游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形成了以县城为中心,外连机场、港口、铁路,内向各乡镇、村、景点辐射的交通网络。遍布全县的通讯网络,实现了村村通电话。目前,共有旅行社3家,旅游饭店、宾馆40多家,还有夜总会、歌舞厅数十家,保龄球馆2家,形成了小商品一条街,风味小吃一条街等等,为旅游者提供了完善的食、住、行、游、购、娱一条龙服务。永春,正以绚丽多姿的形象,迎迓五湖四海的朋友!永春由来“四时多燠”(永春的气候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的美誉),故称永春。桃源由来“众水会于桃溪一源”,故名桃源。政区自然特征福建省第二大山脉戴云山脉自德化南伸本县,绵延全境。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100米左右至1000多米,最高处是位于呈祥的雪山,海拔1366米。全境呈长带形状,东西长84.7公里,南北宽37.2公里。西半部属中亚热带,东半部属南亚热带,而千米以上山地则属北亚热带。全年无霜期320天,平均气温20.4℃,降水量1600-2100毫米,气候温和,湿润多雨,素有“万紫千红花不谢,冬暖夏凉四序春”之称。政区资源特点自然资源丰富,主要有农林产品、药材、水力、矿藏等资源优势。全县林地面积151.21万亩,林木蓄积量358万立方米,生态公益林48.4万亩,是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农产品主要有芦柑、茶叶、食用菌、毛麻竹、枇杷等。野生中草药材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有地道药用植物1000多种,是福建省著名南药出口基地县。境内溪流纵横,有桃溪、湖洋、坑仔口、一都溪四大水系,水资源总量18.21亿立方米;矿藏资源有煤、铁、锰、锌、铜、花岗岩、高岭土、石灰石、叶腊石、矿泉水、地热水等。生态环境境内山清水秀,景色宜人。有林地151.21万亩,森林覆盖率68.8%,绿化程度94.5%,是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全省绿化模范县、林业十佳县和环境保护先进县、生态示范区。县城大气质量100%达到功能区标准,城区环境质量由90年的7级上升为2级。人文自然景观晚唐著名诗人韩屋,客居数年。南宋理学家朱熹,数到永春,留下了“千浔瀑布如飞练,一簇人烟似画图”的传世佳句。明末惠安诗人黄吾野,为永春文人颜延榘挚友,曾泛舟夜游桃溪。牛姆林是闽南面积最大、最富内涵、最具吸引力的生态旅游区,被誉为“闽南西双版纳”,为国家4A级景区,有国家3A级风景区百丈岩、魁星岩、乌髻岩、仙洞-普济寺,国家农业旅游示范点北溪、观山,省级森林公园魁星岩、碧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东关桥、魁星岩、巽来庄、县文庙,省最美乡村-优秀乡村之一、“森林人家”北溪旅游村;还有风雅颂、东溪大峡谷、岱山岩、雪山岩、留安塔、沈家大院等风景名胜风光旖旎。特色产品芦柑是永春的大宗产品,蝉联全国、全省优质水果评选四联冠,屡获金牌,畅销国内外,在海外享有“永春芦柑甲天下”的美誉。茶叶历史悠久,早在宋代便有雪山绿茶名闻国中,“闽南水仙”、“永春佛手”、“铁观音”荣获全国金奖,永春佛手茶被认定为2008年全国农运会的指定用茶,被授予“中国申奥第一茶”称号。永春芦柑、永春佛手、永春篾香、永春老醋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其中永春老醋为中国四大名醋之一,还有蜜柚、陶瓷、养脾散、灵应茶饼等产品享有盛誉。文化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地灵人杰,人文荟萃,英才辈出,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描写永春的山水秀丽南安市石井镇中学初一:小贞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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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永驻我叫做欧阳冷落,今年十四岁,一个刚刚上初中的小女生,一个比较内向、比较天真的清纯小女生。当我刚刚转到北欧初中上学的时候,由于不怎么开朗,一直没有朋友,常常安静的趴在桌上,自己与自己说着心里话,谈着自己的感受,那时课桌是与我走的最近的“朋友”,我常常在上面写写画画。这样的习惯是由于我看到课桌上那些学长学姐所留下的笔迹之后产生的。那些桌子上面有着一些歌词;有一些明星的名字;有一些英语单词;还有一些用涂改液所“描绘”出的一些“五彩缤纷”的图画。这些课桌还数我的桌子比较干净,什么也没有。我常常会拿铅笔在上面写写日记,与桌子聊聊心声,与桌子一起分享快乐,分担痛苦...这一切照旧进行着。一天,因为我在学习过程中遇到了麻烦,心情极其低落,我在桌子上留下了一行淡淡的铅笔字:如果人可以把自己所有烦心的记忆全部删除掉,那该有多好呀!这样就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了!!!得到了些自我慰藉,我满意地微笑着走回家去...第二天,我照例我行我素地独自来到学校,放下书包,准备进行一天烦忙而又紧张地学习生活。当我像往常一样擦掉昨天在桌子留下的铅笔字迹时,惊奇地发现在我的字迹下,多了一行整齐而又清晰的字体;哈哈!可能我不会选择删悼那些记忆。因为,或许有烦恼有快乐才会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充实!咦?这是谁留下来的?我万分惊奇地向教室每一个角落扫去,人们还是像往常一样安静投入地学习着--难道......不是本班同学留下的吗?我带着无数个问号在桌上又留下一行字体,咦,你是谁怎么会给我留下这一行字呢?明天还不知他(她)会不会给我留下字体呢?这还是个未知数。整天的课程都在我的遐想中度过...第二天,我急急匆匆地赶到学校还没来得及放下书包,仿佛是怕不小心擦掉桌上自己想象中的一行字,就迫不及待地将自己全部眼神移到了桌上;噢,我呀,我......是你的新笔友吧!让我们以后互相交谈彼此的内心感受吧!看到了这段文字,我竟有莫名其妙的欣慰与惊奇,总感觉心里美滋滋的,仿佛有了一个绝对不可错过的好朋友一样。我爽快地在桌上答应了他(她)的话语,并每天都不曾与他(她)断绝“桌上谈心”,慢慢地,我变得开朗多了,虽然只是心里一些微妙的变化,但这却着实让我开心多了!我的确十分好奇他(她)是谁,也曾多次向他(她)提问过。说实话,我却不想知道他(她)是谁,因为我觉得这样既神秘又好玩...转眼间,我与他(她)在桌上谈心已经两年了,有种十分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感觉。后来,我又有想在班级上搜寻着他(她)的影子,但我又不能在放学时留下来偷看,因为我曾在交谈中答应过不许偷看。我焦燥不安地在留言上写到:“你要往哪里考初中啊?我们去同一所学校好吗?”“好啊!我们就去三中吧!好吗?”桌上又出现了我熟悉的笔迹。“好啊!我也挺喜欢那里的!”我高兴地在桌上写道。就这样,日子在紧张的学习气氛中溜走,逐渐走进了考试。我报自愿的那天,我特别注意了一下报三中的人,“伊琉、谭莉雅、韩青。”有三个人报了三中,究竟谁才是桌上的他(她)呢?整个署假都在沉闷的疑惑中度过,终于迎来了开学的一天...我拿着入学通知书,朝着高一(A)班的教室走去,随着教室门的逐渐清晰,我的心跳加速了起来,桌上留言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呢?我激动地进入了教室,朝着那三个并排坐着的人走去,那三个人朝着我微笑,只见桌子上写着:“我亲爱的朋友让我们的青春永驻。”在谭莉雅的桌上还有一具精美的笔记本,“给我的!”谭莉雅温柔地笑着。我轻轻翻开第一页,里面竟然全部是我和桌上那个人的“谈话”记录,原来桌上的“她”是那个温柔可爱的小女生谭莉雅呀!我恍然大悟,激动地不知说什么,只是无声地掏出一个笔记本,看着这个将与我成为更好朋友的女生,细细翻阅着我们在桌子上的点点滴滴...目光停留在笔记本上的“青春永驻”!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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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夜,是安静的;夜,是微凉的;夜;是漆黑的。细雨赶跑了我喜欢的月亮与星星,我奋力追寻,却只握到冰冷的雨珠。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爱做梦的孩子,不甘平淡,喜欢追寻浪漫。在每个夜幕降临的时候,我都有做不完的梦。被美梦缠绕着,其实那也是种别样的幸福。然而,在漆黑的深夜里,我总会看见某个人的身影,我不知道那个人到底是天使还是女神?那若近若离的背影,总让我忍不住想要轻轻地唤出你的名字,伸出手想要触摸你那帅气的脸,而我握到的却只有那冰冷的空气。于是,在这样的深夜里,我学会了该如何来面对孤独;耳边总会响起那些熟悉的旋律,于是,在这样的深夜里,我又学会了要如何来享受寂寞。然后就这样,悄悄的躲在黑暗里静静的绽放出最美的笑容。不给你看,不给他看,只是为了证明我不害怕孤独与寂寞!留不住时光,挽不住岁月,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远走。人生的脚步总是由昨天走向今天,今天再通往明天,对于昨日的忧伤,我们不必惦记;对于今天的烦恼,我们也不必去叹息;对于明天的困难,我们更不必去畏惧。因为我始终相信,勇敢的人总能闯出一翻新天地。最近这两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欢有时,喜有时,悲有时,忧有时,尽靠自己来调适,生活八九不如意,我们又何必太在意。低落的情绪,暗淡的心情,真的无法形容那是种怎样的滋味,总之真的不好受。在这漫长的岁月里,我们不该抱怨,我们必须勇敢来面对。即使很苦,即使很累,我相信,我真的相信风雨过后总能见到彩虹。我也想做个坚强勇敢的人,因为我知道那段记忆困惑了我太久,久到让我在回忆里沉睡。我也知道怀旧的人永远不会快乐,快乐的人不该贪上回忆,总是这样沉浸在回忆中不能自拔的人其实真的好可悲,不管回忆有多美,不管回忆里酝酿着多少幸福,可那毕竟都只是回忆。人生路上,我们只管走好今天的路,做个好演员,把今天的角色好好的扮演好;不必去在意昨天所发生的故事;更不需要去探索明天即将要来临的新故事。今天是你第5天没有联络我,桌上那块蛋糕吃了一半,实在没有胃口。电脑右下角显示凌晨1点钟,窗外吹来的微风让我感觉到头有些痛,此刻,孤独与寂寞伴在我左右,我暂时将压在箱底的思念取出,我让思念漫飞在空中,我开始在害怕,我不知道要怎么来面对没有你的明天;我不知道,没有你的日子里,我要怎么来度过?曾经的幸福在脑海里反复的播放着,我不厌倦的重复着倒带的工作,一遍遍的看着你牵起我的手,漫步走在街角处。我突然有点怪自己,怪自己当时把话说得太重,重到让你选择了逃离,今天才会让整个故事都失控,你想的太多,你总害怕面对我,我想得太少,总把一切想得过于美好,所以我们之间才会出现误差,你想坏,我想好,谁来告诉我,我们要怎么来拼凑这段本就曲折的恋情。我想忘记你,我想把你的身影驱赶走,我想忘掉你那独特的笑容,可我还没有找到足够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忘记你。还依稀记得,那时我在矛盾中拼命地挣扎,一直都找不到让自己前进的方向;还依稀记得,那时我在动摇中不断彷徨,无助的站在原地不敢挪动步伐;还依稀记得,那时渴望拥有爱情又害怕受伤的我,竟不敢跨出那沉重的脚步,如今我终于挣脱了那附在身上的枷锁,如今我终于说服了那顽固的自己,我让自己朝有你的梦中飞翔,而你却留给我一片荒凉。我无奈也无助的站在原地等着你……在这样即孤独又寂寞的的雨夜里,你让我怎能不想你……12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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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龙岩永定有人喜爱甲天下的桂林山水,有人喜爱风景秀丽的杭州西湖,有人喜爱巧夺天工的苏州园林建筑,而我,独爱我美丽富饶的家园,亲爱的母亲——永定。为什么呢?因为,永定有许多名胜古迹,尤其是有振撼世界的建筑瑰宝——永定客家土楼群。古人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可是,我却觉得永定人杰地灵,并不比“苏杭”逊色。在闽西的龙岩永定县,有一群群形状各异的建筑“怪物”,人们从飞机上俯瞰,这些奇特的建筑物像地下冒出来的巨大蘑菇,又好像是天上掉下的飞碟。这就是被国外专家誉为“世界第一流生土建筑”、“世上独一无二神话般的山区建筑”的永定客家土楼群。永定县列入世界遗产的有:初溪土楼群、洪坑土楼群、高北土楼群、衍香楼、振福楼这五座土楼。永定县境内有近千座土楼。它们遍布于高北、洪坑、下洋等乡镇。素有“土楼之乡”之称的,总共有920多座土楼呢。土楼群依山而建,错落有致,造型奇特,永定客家土楼建筑闪耀着客家人的智慧,它具有防震、防火、防御多种功能,通风和采光良好,而且冬暖夏凉。它的结构还体现了客家人世代相传的团结友爱传统。试想几百人住在同一幢大屋内朝夕相处,和睦共居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客家人淳朴敦厚的秉性于此也可见一斑。一进入土楼里面,你立即就能感觉到那种深沉的历史感和温馨的那种气氛。从外面看土楼,其形状有方形、扇形、曲尺形等不同形状,然而,它们的内部结构却大致相同。土楼一般是四层的,中间是开阔的天井,一楼是厨房,二楼是贮藏粮食的房间(粮仓),三楼以上才是卧室。土楼建筑是我们客家人建造的,1000多年前,客家人的祖先从黄河流域迁移到南方的偏僻山区,为了预防那些野兽和盗匪一家当地人的侵拢,他们建筑了这种可以集中居住的、易于防守的城堡式的土楼。近年来,已有数以万计的中外专家和游客慕名前来考察、观光永定土楼。他们无不称赞客家土楼是“中国古建筑的奇葩”,“世界建筑的瑰宝”。而我,与此同时,也被家乡有这样的土楼群深深地陶醉了。“客家土楼是中华文化瑰宝,是大家庭、小社会和谐相处的典范,一定要把祖先留下的这份珍贵遗产守护好、传承好、运用好。”农历大年三十,胡锦涛总书记冒着绵绵的春雨走进永定客家土楼,考察土楼旅游的发展。胡锦涛总书记的称赞与期许远播海内外,让世遗永定客家土楼再次受到了世界各国人民们的的瞩目!美啊!美啊!永定的奇丽土楼,您是我们永定人民勤劳与智慧的象征,也是龙岩人民的骄傲,我们为有了您而深感分外的自豪和荣幸!是呀,是呀,龙岩的风光名胜,奇山秀水,还有很多很多,希望您有机会能来美丽富饶的龙岩细细地品味那些风景名胜!可是,不管怎样,品味龙岩风光的第一站,可一定要到永定的客家土楼群来玩呀!我爱生我养我的母亲,但我更爱我这美丽富饶的家园——龙岩永定!1200字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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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者,永绥“此去,万事小心。”他温润清越细细叮嘱,修长白皙的手拂过她的如画眉目,喉中哽咽。“我好恨恨自己不但没有能力保护你,反倒要你替我征战沙场”“陛下,静候佳音。”她眸若点漆盈满自信,倨傲张扬的红髦拖曳迤逦如娇花,淡然自若。“我定能得胜而归,来日方长,陛下以国为重,素锦定当保家卫国。”“素素”他固执的将她桎梏身旁,温暖的怀抱如当初一般。“我只担心陛下。”她的声音低了下来,“皇城之中尔虞我诈,陛下身为一国之君竟然连可用之人都没有”她为他征战沙场,替他稳定江山,他困居皇城,苦苦谋划,只盼得有朝一日他得以坐稳江山,然后光明正大的迎她为妻。战场上金戈铁马,一口鲜红的血撒落在恣意火红的战袍上,混着曾经的殷殷艳艳,变作一点赤红,紧缩成她心口绯红的朱砂痣。他们并没有太多时间见面,可是她知道他记挂她,每次见面时他眸子里满满的都是心疼自责和愧疚。一晃三年。三年里他恩威并施,稳坐朝纲,百姓赞四海沉浮明君平天下。三年里她征战四方,海桑陵谷,只为他安逸长乐龙袍展江山。三年过,他和她都成长了许多,沉稳且内敛,她褪去了自信傲然的容貌,白露沾衣掩盖一身铅华,他恋上了明黄龙袍再不是当初儒雅。“素素如今我手中已有不少可用之人,这一次凶险异常,你不要去了好不好”“正因为凶险,所以我才执意要去。”她握住他的手,神色坚定,疲倦地展开眉梢,“放心,我定当平安归来。我还要做你的妻。”“嗯,我等你回来”“好。”那一战,血肉纷飞,尸横遍野,据闻满地苍痍,大雁都不愿翱翔过那片咸涩腥甜的苍穹,不忍直视干涸黄土的凄凉。足足持续了半年。最后一战,双方苦苦支撑,哪怕只剩一兵一甲,咬紧牙关都得忍下去,对方将领身强体壮威武男儿,而她不过娇弱江南女儿家。可在她素锦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输字,她征战三年,从不允许自己败过。如果她输了怎么能有资格做他的妻捷报传来的时侯他迫不接待的想要见到她,想将她护在怀中一诉他的担忧思念。可是“素锦将军呢。”死一般的寂静。副将沉默着让人带她进殿。这不是真的他颤抖着揭开白布,她容颜如旧,只是瘦了许多,面色苍白了许多,浑身冰冷素素素素我的妻啊素素。他温湿的唇角微张,小心翼翼的吻上她的脸庞,握住她三年来早已不再细腻柔软的手,那双满是薄茧的手,那刻满伤疤的身躯是她们相恋的刻骨铭心。他如今依旧一袭儒雅长袍立于皇位,望着空无一人的殿,想到曾经也是如此寂寥,唯有她俯首称臣,扶他上位。刀柄轻抚心口微凉,直到过去的全都在他心中蔓延成血。素素我来陪你了素素我知道你闲不住,一定还在替我想着治国伟略吧素素你不在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学着你以前教我的兵法,以为你回来一定会高兴素素我想你了我想马上见到你素素栖霞三年,建国大将军素锦战死。同年,恒帝朝堂上立后素锦,尊号顾绥。后世传闻,恒帝在位期间,励精图治,壮年之时却在龙椅之上自刎,辅政大臣将其与顾绥皇后合葬。绥,有平安之意,顾绥顾绥,顾者,永绥。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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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者,永绥“此去,万事小心。”他温润清越细细叮嘱,修长白皙的手拂过她的如画眉目,喉中哽咽。“我好恨…恨自己…不但没有能力保护你,反倒要你替我征战沙场…”“陛下,静候佳音。”她眸若点漆盈满自信,倨傲张扬的红髦拖曳迤逦如娇花,淡然自若。“我定能得胜而归,来日方长,陛下以国为重,素锦定当保家卫国。”“我只担心陛下。”她的声音低了下来,“皇城之中尔虞我诈,陛下身为一国之君竟然连可用之人都没有…”她为他征战沙场,替他稳定江山,他困居皇城,苦苦谋划,只盼得有朝一日他得以坐稳江山,然后光明正大的迎她为妻。战场上金戈铁马,一口鲜红的血撒落在恣意火红的战袍上,混着曾经的殷殷艳艳,变作一点赤红,紧缩成她心口绯红的朱砂痣。他们并没有太多时间见面,可是她知道他记挂她,每次见面时他眸子里满满的都是心疼自责和愧疚。一晃三年。三年里他恩威并施,稳坐朝纲,百姓赞四海沉浮明君平天下。三年里她征战四方,海桑陵谷,只为他安逸长乐龙袍展江山。三年过,他和她都成长了许多,沉稳且内敛,她褪去了自信傲然的容貌,白露沾衣掩盖一身铅华,他恋上了明黄龙袍再不是当初儒雅。“素素…如今我手中已有不少可用之人,这一次凶险异常,你不要去了好不好…”“正因为凶险,所以我才执意要去。”她握住他的手,神色坚定,疲倦地展开眉梢,“放心,我定当平安归来。我还要做你的妻。”“嗯,我等你回来…”“好。”那一战,血肉纷飞,尸横遍野,据闻满地苍痍,大雁都不愿翱翔过那片咸涩腥甜的苍穹,不忍直视干涸黄土的凄凉。足足持续了半年。最后一战,双方苦苦支撑,哪怕只剩一兵一甲,咬紧牙关都得忍下去,对方将领身强体壮威武男儿,而她不过娇弱江南女儿家。可在她素锦的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输字,她征战三年,从不允许自己败过。如果她输了…怎么能有资格做他的妻…捷报传来的时侯他迫不接待的想要见到她,想将她护在怀中一诉他的担忧思念。可是…“素锦将军呢。”死一般的寂静。副将沉默着让人带她进殿。这不是真的…他颤抖着揭开白布,她容颜如旧,只是瘦了许多,面色苍白了许多,浑身冰冷…素素…素素…我的妻啊……素素。他温湿的唇角微张,小心翼翼的吻上她的脸庞,握住她三年来早已不再细腻柔软的手,那双满是薄茧的手,那刻满伤疤的身躯是她们相恋的刻骨铭心。他如今依旧一袭儒雅长袍立于皇位,望着空无一人的殿,想到曾经也是如此寂寥,唯有她俯首称臣,扶他上位。刀柄轻抚心口微凉,直到过去的全都在他心中蔓延成血。素素……我来陪你了……素素……我知道你闲不住,一定还在替我想着治国伟略吧……素素……你不在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学着你以前教我的兵法,以为你回来一定会高兴……素素……我想你了……我想马上见到你……素素……栖霞三年,建国大将军素锦战死。同年,恒帝朝堂上立后素锦,尊号顾绥。后世传闻,恒帝在位期间,励精图治,壮年之时却在龙椅之上自刎,辅政大臣将其与顾绥皇后合葬。绥,有平安之意,顾绥顾绥,顾者,永绥。素素,看,封号我都想好了。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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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怀初心有梦的初心,才叫未来。——题记最初的时候我们是什么样的呢?最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坚守初心了吗?充满鲜花的道路未知且遥远,在布满荆棘的小径上蹒跚前行之时,请记得,初心未改。初识·忆满田麦浪翻滚小的时候总住在姥姥家,住在一个院子,有个“后山”的地方。都说人在儿时记忆力最好,所以姥姥家留给我的,是属于我的纯真。那时候总幻想着我的未来,我的人生,我的世界,于是躺在麦田中的我便在不知不觉中有了一个简单而奇怪的梦想:我要建一座城。城可以是任何形状的,城外有青水黑山,城里有真情温暖。城里会有游乐园、集市、公园,大家一起开心地玩耍,抛开所有事情。都是小孩子才好呢,这样我就可以永远快乐下去了。那时候,不知所谓本心,只知道,这个美好单纯的愿望就像一条长长的路上的脚印,后山中有着麦浪翻越腾涌的路,而现在,这条路有了第一个麦粒形的脚印——梦想。常问童年何处在,金黄麦浪归去来。初行·翻开远山的背面白云如棉絮般轻轻游荡在湛蓝的天幕下,海边的土地被一条条白线切分成一个个整齐的“田”字形,海鸥轻鸣,海风夹杂着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令人心旷神怡。可行进在山间小路上的我却没感到凉爽,反而燥热无比。也难怪,在选岔路口时选错了路。来到了南山的背面,本以为山的背面同样会热闹非凡,哪承想却寂寥无比。漫无人烟的情况下只有透过密密匝匝的树叶落下的阳光指引着我的方向,显得斑驳陆离。七拐八拐之下,我不知道来到了什么地方,这里的路旁栽满了五颜六色的鲜花,炫目的颜色很快将我吸收过去,待我看清这个地方的全貌后,不由得瞪大了眼睛。这是一座古庙,尖形屋檐上坐着的几只石兽,它们身上原本精细的花纹早已模糊不清;黄铜制成的门把手在红漆的木门的衬托下显得耀目无比,闪烁着金光;庙前的古树大概有一百年的树龄了吧,身上的“皱纹”都那么清晰,带着一种好似穿越时代的美。这时,门被推开了,走出一个僧人,我看不出他的年龄,但只知道他已经很大岁数了。鼓起勇气上前,我询问了这座庙的名字,同时我也想知道它的历史。可出乎意料的,是老僧只是简单地回了我两个字:“初心。”我一下子就懵了,不解的又继续追问,这时,老僧已转身进门,风吹起他洗的有些皱的僧袍,只留给我一个古朴的背影。也许就在那一刻,我体会到了初心的含义吧,几十年来一直守护在这里,守护着这穿越时代的地方,是这位老僧的人生吗?这是他的初心吗?也许这都已经不重要了啊,也许他想告诉我的,就是不忘初心吧。顷刻间就想起儿时的梦想来,初心是从何时开始的呢?那个建城的梦想,就是我的初心吗?远山的背面,看起来如此地寂寥,孤独,可其实不然啊,还有一颗,还有一个赤诚的初心守护在这里啊,守护在这梦想的地方,守护在这五彩斑斓的路上。绿色的城,湛蓝的天,美好的生活,这是我梦想中的城啊,是从儿时开时就已经梦想的初心。有时它并不需要太确切,因为这么一颗热忱的初心无法确切;有时它并不需要刻意永恒,因为即使没有永恒的概念,人们的初心也从不会改变。所以,心怀梦想,努力成为你梦想的样子吧,永怀初心,那是引领我们的方向啊,不负初心,不枉初心,不负年轻。有一天我会建一座城的。12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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