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斯星球
我是一个叫林柔的雷克斯星球上的人,雷克斯星人嘛,体型和地球人差不多,但我们比他们活得时间长得多,大概在岁左右。雷克斯人的智商比地球人高得多,相貌也比地球人美丽。而我,是这里最厉害的雷克斯人,堪称完美。谁让我是林库斯,雷克斯星球主席的女儿呢!
不知是怎么回事,我才13岁,就拥有博士后的知识,高级特工的经验,武功也很厉害,还有能当演员的潜质。按理说,这些东西应该学到三十岁左右,最少也就学到二十多岁。所以我现在就得执行任务,所谓任务,就是潜伏到地球,把一些可能透露我们情报的雷克斯人杀了。这可是很危险的,因为地球人一旦知道我们是来杀雷克斯人的,就会拿我们做实验。我的任务,是把一个叫凌柔的雷克斯人杀了。他们太贪婪了,想得到我们星球,所以当年战争抓去了许多雷克斯人,让我们家破人亡。13年前,我刚出生,战争就爆发了,我柔柔,吃早饭了!”哦,是爸爸,先不聊了,吃早饭了。“来咯。”我跑出房间,来到餐厅。哇,灿灿的早餐,“恩,爸爸你不错嘛,看着真有食欲,授予good早餐勋章一枚。”“真的?”“那当然喽!”“好哦!”
看!我那老爸,no,是小爸爸啦,他充满童真,一点儿都不老,像一个快乐的大男孩。对了,你们没发现他很闲么?他是主席耶,应该很忙的,知道为什么吗?我来解释一下吧,一个星期后,我将离开他,很有可能在见不到对方了,所以我爸爸也就不上班了,要让我过一个快乐的星期。
当我坐上飞船时,我的眼里闪着泪花,“不要哭...哭,哭了就不不好看了。”爸爸呜咽着说,“爸爸,我舍不得你。”“放心吧,我们还能,能见面”“爸爸,再见了!”
但是,我坐的那艘飞船坠船了,我晕倒了。哼,要不是气流太强了,我才不会晕倒呢!等醒来后,我就来到了地球。
童年趣事
提起童年,我就想起小时候的桩桩趣事:过家家、捉迷藏、玩火……有趣的事真是太多了!现在回想起来,最难忘的莫过于“偷核桃”了。
那时,我大约七岁。一个秋天的下午,我跟爸爸妈妈一起去奶奶家。奶奶家有一棵很大的核桃树,那时正是核桃成熟的季节,树上结满了一个个青翠欲滴的核桃,好想吃哦!这时,小妹悦儿走进来了,我灵机一动:何不让小妹和我一块儿摘呢?我把想法告诉了小妹,小妹一听,立刻激动地大叫起来:“太好了,太好了,可以吃核桃了。”我急忙捂住她的嘴:“小声点儿,不要让奶奶听见了!”她不出声儿了。
我命令小妹:“你先去‘侦察’一下,看看有什么人会‘危害’我们的行动。”小妹听了,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大喊一声:“还不快去。”她才拼命忍住笑,跑出去了。
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说道:“姐,我发现咱们的行动现场有两个人。”“谁?”我急切地问道。“你,和我。”“真是的。”我白了她一眼,“开始吧!”
我们开始行动了。说到爬树,我可算是“老者”了,我脚一蹬,手一撑,便爬上了树。“悦儿,你先去找个塑料袋来,我在上面摘,扔下去,你捡。”“好的。”小妹找来了塑料袋。我随手摘了一个核桃,往树干上一磕,皮就裂开了,剥掉皮,给小妹扔下去,她捡起来往塑料袋里装。就这样,我摘,她捡。
不一会儿,袋子就满了。这时,奶奶进来了,一看我们在摘她的宝贝核桃,气的面色铁青,抄起一根棍子就打过来。小妹反应快,躲开棍子后,转身逃之遥遥。我呢,因为在树上,奶奶打不着,就对我说:“下来。”我哪敢下去,下去肯定要挨打。“下不下来?”奶奶又问。我摇摇头。“好啊,你不下来,我还照样打你。”说着,有力的棍子就抡了过来。我急忙说:“别打了,我下来就是了。”看着奶奶将棍子扔了,我才从树上溜了下来。
奶奶把小妹也揪了过来。问:“你们说,好孩子该不该不经允许就拿人家的东西?”我们低下了头,说:“我们错了。”小妹把核桃还给了奶奶。奶奶笑眯迷地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这些核桃就给你们吧,以后,要想吃核桃就跟奶奶说,不要再随便上树摘了好吗?很危险的,摔下来怎么办啊?”我和小妹点了点头。
现在,每想起这件事,我就沉浸在童年的欢乐之中,这件童年的往事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小贝壳,永远留在我记忆的海滩上。
宁夏回族生活区固原市彭阳县第二小学五年级:海晓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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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斯星球1_700字我是一个叫林柔的雷克斯星球上的人,雷克斯星人嘛,体型和地球人差不多,但我们比他们活得时间长得多,大概在10000岁左右。雷克斯人的智商比地球人高得多,相貌也比地球人美丽。而我,是这里最厉害的雷克斯人,堪称完美。谁让我是林库斯,雷克斯星球主席的女儿呢!不知是怎么回事,我才13岁,就拥有博士后的知识,高级特工的经验,武功也很厉害,还有能当演员的潜质。按理说,这些东西应该学到三十岁左右,最少也就学到二十多岁。所以我现在就得执行任务,所谓任务,就是潜伏到地球,把一些可能透露我们情报的雷克斯人杀了。这可是很危险的,因为地球人一旦知道我们是来杀雷克斯人的,就会拿我们做实验。我的任务,是把一个叫凌柔的雷克斯人杀了。他们太贪婪了,想得到我们星球,所以当年战争抓去了许多雷克斯人,让我们家破人亡。13年前,我刚出生,战争就爆发了,我......“柔柔,吃早饭了!”哦,是爸爸,先不聊了,吃早饭了。“来咯。”我跑出房间,来到餐厅。哇,灿灿的早餐,“恩,爸爸你不错嘛,看着真有食欲,授予good早餐勋章一枚。”“真的?”“那当然喽!”“好哦!”看!我那老爸,no,是小爸爸啦,他充满童真,一点儿都不老,像一个快乐的大男孩。对了,你们没发现他很闲么?他是主席耶,应该很忙的,知道为什么吗?我来解释一下吧,一个星期后,我将离开他,很有可能在见不到对方了,所以我爸爸也就不上班了,要让我过一个快乐的星期。当我坐上飞船时,我的眼里闪着泪花,“不......要哭...哭,哭了就不不好看了。”爸爸呜咽着说,“爸爸,我舍不得你。”“放心吧,我们还能,能见面”“爸爸,再见了!”但是,我坐的那艘飞船坠船了,我晕倒了。哼,要不是气流太强了,我才不会晕倒呢!等醒来后,我就来到了地球。六年级:雪兰滴枫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六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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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遍,接着又喊了一遍。不过她还是一动也不动。最后他发起火来,把酒杯向她的脸上扔去。蜜酒沿着她的鼻子流下来,同时她向车子后边倒去,因为她只是放得很直,但没有绑得很紧。“你看!”小克劳斯吵起来,并且向门外跑去,拦腰抱住店老板。“你把我的祖母打死了!你瞧,她的额角上有一个大洞。”“咳,真糟糕!”店老板也叫起来,难过地扭着自己的双手。“这完全怪我脾气太坏!亲爱的小克劳斯,我给你一斗钱好吧,我也愿意安葬她,把她当做我自己的祖母一样。不过请你不要声张,否则我的脑袋就保不住了。那才不痛快呢!”因此小克劳斯又得到了一斗钱。店老板还安葬了他的老祖母,像是安葬自己的亲人一样。小克劳斯带着这许多钱回到家里,马上叫他的孩子去向大克劳斯借一个斗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大克劳斯说。“难道我没有把他打死吗?我得亲眼去看一下。”他就亲自拿着斗来见小克劳斯。“你从哪里弄到这么多的钱?”他问。当他看到这么一大堆钱的时候,他的眼睛睁得非常大。“你打死的是我的祖母,并不是我呀,”小克劳斯说。“我已经把她卖了,得到一斗钱。”“这个价钱倒是非常高。”大克劳斯说。于是他马上跑回家去,拿起一把斧头,把自己的老祖母砍死了。他把她装上车,赶进城去,在一位药剂师的门前停住,问他是不是愿意买一个死人。“这是谁,你从什么地方弄到她的?”药剂师问。“这是我的祖母,”大克劳斯说。“我把她砍死了,为的是想卖得一斗钱。”“愿上帝救救我们!”药剂师说。“你简直在发疯!再不要讲这样的话吧,再讲你就会掉脑袋了。”于是他就老老实实地告诉他,他做的这桩事情是多么要不得,他是一个多么坏的人,他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大克劳斯吓了一跳,赶快从药房里跑出来,跳进车里,抽起马鞭,奔回家来。不过药剂师和所有在场的人都以为他是一个疯子,所以也就随便放他逃走了。“你得还这笔债!”大克劳斯把车子赶上了大路以后说,“是的,小克劳斯,你得还这笔债!”他一回到家来,就马上找到一个最大的口袋,一直走向小克劳斯家里,说:“你又作弄了我一次!第一次我打死了我的马;这一次又打死了我的老祖母!这完全得由你负责。不过你别再想作弄我了。”于是他就把小克劳斯拦腰抱住,塞进那个大口袋里去,背在背上,大声对他说:“现在我要走了,要把你活活地淹死!”到河边,要走好长一段路。小克劳斯才够他背的呢。这条路挨近一座教堂:教堂内正在奏着风琴,人们正在唱着圣诗,唱得很好听。大克劳斯把装着小克劳斯的大口袋在教堂门口放下。他想:不妨进去先听一首圣诗,然后再向前走也不碍事。小克劳斯既跑不出来,而别的人又都在教堂里,因此他就走进去了。“咳,我的天!咳,我的天!”袋子里的小克劳斯叹了一口气。他扭着,挣着,但是他没有办法把绳子弄脱。这时恰巧有一位赶牲口的白发老人走过来,手中拿着一根长棒;他正在赶着一群公牛和母牛。那群牛恰巧踢着那个装着小克劳斯的袋子,把它弄翻了。“咳,我的天!”小克劳斯叹了一口气,“我年纪还是这么轻,现在就已经要进天国了!”“可是我这个可怜的人,”赶牲口的人说,“我的年纪已经这么老,到现在却还进不去呢!”“那么请你把这袋子打开吧,”小克劳斯喊出声来。“你可以代替我钻进去,那么你就马上可以进天国了。”“那很好,我愿意这样办!”赶牲口的人说。于是他就把袋子解开,小克劳斯就立刻爬出来了。“你来看管这些牲口,好吗?”老人问。于是他就钻进袋子里去。小克劳斯把它系好,随后就赶着这群公牛和母牛走了。过了不久,大克劳斯从教堂里走出来。他又把这袋子扛在肩上。他觉得袋子轻了一些;这是没有错的,因为赶牲口的老人只有小克劳斯一半重。“现在背起他是多么轻啊!不错,这是因为我刚才听了一首圣诗的缘故。”他走向那条又宽又深的河边,把那个装着赶牲口的老人的袋子扔到水里。他以为这就是小克劳斯了。所以他在后面喊:“躺在那儿吧!你再也不能作弄我了!”于是他回到家来。不过当他走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忽然碰到小克劳斯赶着一群牲口。“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大克劳斯说。“难道我没有淹死你吗?”“不错,”小克劳斯说,“大约半个钟头以前,你把我扔进河里去了。”“不过你从什么地方得到这样好的牲口呢?”大克劳斯问。“它们都是海里的牲口,”小克劳斯说。“我把全部的经过告诉你吧,同时我也要感谢你把我淹死。我现在走起运来了。你可以相信我,我现在真正发财了!我呆在袋子里的时候,真是害怕!当你把我从桥上扔进冷水里去的时候,风就在我耳朵旁边叫。我马上就沉到水底,不过我倒没有碰伤,因为那儿长着非常柔软的水草。我是落到草上的。马上这口袋自动地开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身上穿着雪白的衣服,湿头发上戴着一个绿色的花环,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你就是小克劳斯吗?你来了,我先送给你几匹牲口吧。沿着这条路,再向前走12里,你还可以看到一大群——我把它们都送给你好了。’我这时才知道河就是住在海里的人们的一条大道。他们在海底上走,从海那儿走向内地,直到这条河的尽头。这儿开着那么多美丽的花,长着那么多新鲜的草。游在水里的鱼儿在我的耳朵旁滑过去,像这儿的鸟在空中飞过一样。那儿的人是多么漂亮啊!在那儿的山丘上和田沟里吃着草的牲口是多么好看啊!”“那么你为什么又马上回到我们这儿来了呢?”大克劳斯问。“水里面要是那么好,我决不会回来!”“咳,”小克劳斯回答说,“这正是我聪明的地方。你记得我跟你讲过,那位海里的姑娘曾经说:‘沿着大路再向前走12里,’——她所说的路无非是河罢了,因为她不能走别种的路——那儿还有一大群牲口在等着我啦。不过我知道河流是怎样一种弯弯曲曲的东西——它有时这样一弯,有时那样一弯;这全是弯路,只要你能做到,你可以回到陆地上来走一条直路,那就是穿过田野再回到河里去。这样就可以少走六里多路,因此我也就可以早点得到我的海牲口了!”“啊,你真是一个幸运的人!”大克劳斯说。“你想,假如我也走向海底的话,我能不能也得到一些海牲口?”“我想是能够的。”小克劳斯回答说。“不过我没有气力把你背在袋子里走到河边,你太重了!但是假如你自己走到那儿,自己钻进袋子里去,我倒很愿意把你扔进水里去呢!”“谢谢你!”大克劳斯说。“不过我走下去得不到海牲口的话,我可要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啦!这点请你注意。”“哦,不要这样,不要这样厉害吧!”于是他们就一起向河边走去。那些牲口已经很渴了,它们一看到水,就拼命冲过去喝。“你看它们简直等都等不及了!”小克劳斯说。“它们急着要回到水底下去呀!”“是的,不过你得先帮助我!”大克劳斯说,“不然我就要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这样,他就钻进一个大口袋里去,那个口袋一直是由一头公牛驮在背上的。“请放一块石头到里面去吧,不然我就怕沉不下去啦。”大克劳斯说。“这个你放心,”小克劳斯回答说,于是他装了一块大石头到袋里去,用绳子把它系紧。接着他就把它一推:哗啦!大克劳斯滚到河里去了,而且马上就沉到河底。“我恐怕你找不到牲口了!”小克劳斯说。于是他就把他所有的牲口赶回家来。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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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飞吧!雷克公司今天上午,我们四年级全体师生都去参观雷克公司。老师告诉我们:“雷克公司出县城五公里就到了。”步行了10几分钟,我们到达了雷克公司。进了公司,我看见门上写着欢迎来到雷克公司,门的两边还挂着许多奖牌,有“先进单位”、有“纳税大户“……看得我眼花缭乱。看了他们获得的荣誉,我们又去参观展厅,展厅里有各种各样的摩托车,琳琅满目。我看到了一辆甲虫似的车。我对叶子涵说:“这辆车真酷呀!”叶子涵点点头。这时,别的班的人也先赞美着它。我想:那辆粉红色的“甲虫”车可能会对其它车说你们听到了没,他们都在赞美我呢!现在,我就是摩托车之王了!看了这么多的车子,我们接下来又去了装备车间。理了装备车间,我的耳朵里钻进来的都是“滋滋滋”、“吱吱吱”、“滋啦滋啦”哦,工人正在……我看到我们的头顶上有一个标语“细节决定成败,精准缔造质量”。我知道了,原来,装车的时候也要细心,如果不细心的话,就会导致整辆车都没有用了。我看到了有些工人在焊接车架,他们的那股认真劲儿,值得我学习;有些工人在给外壳喷漆,他们喷油漆的时候一点都不马虎,不会为了时间快而喷得不均匀;有的工人把发动机拿去热磨,那“滋滋滋滋”的声音真刺耳啊!我想:“难道这些工人不会感到很吵吗”看了怎样装备,我们又去了调试车间。进了调试车间。我看到一位工人开着车,在调试有没有零件装错了。一辆辆车经过调试之后,终于可以包装了。进了包装车间,我好像看到一辆辆车焦急而又耐心的等待着工人把它们包装好,送到全国各地。参观完了雷克公司。我在心里默默地祝福:“腾飞吧!雷克公司!”55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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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星球的毁灭很久很久以前,宇宙中有一个叫尼尔斯的星球。这个星球经过了漫长的演变,上面终于出现了简单的无机化合物。渐渐地,它们变成了复杂的有机化合物,最后演变成了生命。这些原始生命一天天地进化着,进化着……终于有一天,高级生物:尼尔斯人诞生了。尼尔斯人是一种十分聪明的生物,他们的智商和脑容量是我们地球人的三十倍。正因为尼尔斯人超高的智商和脑容量,他们在不到两千年里就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机器人。由于各行各业都包给了机器人,原来十分勤快的尼尔斯人渐渐变得懒惰了,什么事情都要机器人来做,就连吃饭和喝水都要机器人来喂。虽然这样,机器人们有什么不好的,尼尔斯人依然破口大骂,动不动就惩罚机器人,重来也不想想机器人的感受(机器人们都是智能型的,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直到有一天,机器人们忍受不住这种挨“打”挨骂的生活背叛了它们的主人尼尔斯人,把尼尔斯人全部杀死了,自己统治着整个星球。而许多尼尔斯人因为世世代代都不劳动,四肢都退化了,唯一一些健全的人也没有能力与四肢都是钢铁的机器人搏斗,只能眼睁睁地死在祖先造出的钢铁家伙的手下。一种生物就这样在宇宙中消失了,永远永远地消失了……机器人们统治着整个尼尔斯。它们大量地生产着自己的同类,用来代替尼尔斯人的岗位。可在它们大量生产着自己的同类时,却忘记了一个重要的能源电。电是机器人的必需品,没有了电就不可能有机器人的存在。于是终于有一天,电能供应不足,机器人系统随之崩溃了。尼尔斯星球上再也看不见生命的迹象了。尼尔斯星球毁灭了!如今,地球代替了尼尔斯星球在宇宙中的地位。我们只能从尼尔斯星球上那一堆堆机器人的残骸中来回忆当年尼尔斯星球的繁华景象了。但是,这个星球的毁灭或许能给我们某些启示或警告。65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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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雅未克——雷克雅未克,冰岛首都的名字,被称为:“地球上最美的一道伤痕”。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我是一只酒壶,我的体内只能装下一个人的身影,只属于那永远的一袭白衫的男子——李白。那些温暖但哀伤的夕阳将我们的姿势剪成忧伤的剪影,留在弥漫花香的空气里。我一直伴于他的腰间,他的手让我的鳞不再菱角分明;他的体温让我不再寒冷;他的嘴角让我感到心动。白昼,日如火,浮华一世,再怎么样的光鲜耀人,总有那种硬生生的冷。路上,一个我,一个他,愤慨于世,也不免无力。多少个白昼,他就这样俯仰一世,半世清欢。入夜,月如钩,夜阑人静,再怎么的繁华若梦,也有如此的凄清。桌上,一个我,一盏孤灯,纸摆于桌上,也是如此惨白。多少个夜晚,他就这样伏案疾书,忘记了夜,忘记了昼。亦忘记了寂寞,我就这样静静的陪伴他,几百个日日夜夜,看他永不放松的眉,拧成打不开的结。我多想,多想抚开那结与愁。可我不能,我只能无声无息,静静的伴着他,永远的白衫,飘忽遥远,可望不可即。他还是爱我的,走到哪里都将我带在身上,有时候孤独了,也对我说些心事,琉璃瓦墙内,安知世有饿死骨。我不懂这些忧国忧民的惆怅,只是看他眉宇间的忧郁,我无法摆脱出那忧伤的眼,从我第一次见到他,便注定如此,静静的伴他一生。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是一汪明月,在无数个日夜中,沉迷于自己的梦境,记忆也已模糊不清,只是时常记起有一个男子,永远的一袭白衫,永远白衫一样的酒壶,也时常邀我饮酒。心与心之间,隔着一段眼神,在那样的夜晚,我除了倾听就是沉默。在我数亿的岁月里,我只是在沉睡,我也不知我是如何醒来,或许,只为了看看那在梦中时常唤我名字的男子,如此而已。我知道的,他知道我在看他,于是曰:“月兄,共饮一杯吧,好像我只剩下你了”。只可惜,我不能答,只能倾尽全力,陪他度过黑暗,然后,在白昼到来时,被迫离开他的世界。我又睁开眼,又看到他孤身一人,伴着他的,也只是那一袭白衫,一只酒壶,如此,而已。看着他的眉,感着他的愁,我心中竟也悲意渐浓,于是,扯过一方云,擦拭我的泪,不忍而已。后世,世人常问我:“何事长向别时圆。”而我,我只是在感到分离的悲后,忆起那名男子,睁开眼去寻找那一袭白衫,去寻他是否还孤身对我邀酒。怀念而已。只是可惜,我竟没有找到那常邀我饮酒的男子,也不见他永远的一袭白衫,他腰间永远的一壶酒。亲爱的朋友,若再次见我睁开眼醒来,若你曾见过一袭白衫,一只酒壶的男子,请你告诉我,别让我再用一方云,擦拭心中流不出的泪。时不由我,命不由他,若你转世,我还想饮一口你腰间的酒,再看一眼那一袭白衫,如此,我才能安心睡去,再等到你举杯邀明月时,我方醒来,共饮此酒。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我是一只孤影,独自行走于红尘陌上,只一人的浮世清欢,一人的细水长流,我也忘了什么时候开始的独自生活,呆呆看着日出,月升之时,亦不知,何时赤足在这绝冷的路上走了许久。可,知否,曾经我也有一个主人,一位男子,陪他伏案疾书,他亦忘了夜,忘了日,也忘了寂寞。也陪着他忧国忧民。刻之入骨的,不过是他在举杯邀月。我分明看到月亮眨了眼,可主人看不见,也读不懂,毕竟,月亮还不能说,也不能动。他俯身,盯着我,我不免为他深邃的眼而零乱,他突然大笑,满是凄凉:“哈哈,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时。月亮,你愿为我助兴吗?影子,你愿和我共舞吗?世人都不懂我,月亮也不应我,可就连你,也不愿理我,都不理我……”可是,我与月亮都不能答,都不能应。于是,你歌月徘徊,你舞我零乱,连着你置于桌上的酒壶,也伴着摇曳,就让我们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只是,到了那一天,你老了,时光在你的身上,刻下无数征服过的烙印。你解开酒壶,放进了镂空的檀香木匣里,看上最后一眼合上。然后,你选择在月亮明媚的眸中老去。最后,到我了,我看着你,你看着我,你先出声打破沉默:“你走吧,对不起,让你成了一只孤影,可我真的老了,载不动你了,离去罢,忘了我这不合格的主人。”于是,我离去。可你是否知道,那一酒壶,那一汪月,还有我这孤影,都忘不了与你的浮世清欢。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李白叹道:“你们是否知道是谁把光阴剪成烟花,一瞬间,便看尽繁华。我在逝去后,还忆起与你们的似火年华。”在急景流年的生命中,我要高举盛至杯缘的春怀畅饮。然后走了无挂碍,我知道,死亡,也不过是另一种美酒。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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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雅未克雷克雅未克——雷克雅未克,冰岛首都的名字,被称为:“地球上最美的一道伤痕”。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我是一只酒壶,我的体内只能装下一个人的身影,只属于那永远的一袭白衫的男子——李白。那些温暖但哀伤的夕阳将我们的姿势剪成忧伤的剪影,留在弥漫花香的空气里。我一直伴于他的腰间,他的手让我的鳞不再菱角分明;他的体温让我不再寒冷;他的嘴角让我感到心动。白昼,日如火,浮华一世,再怎么样的光鲜耀人,总有那种硬生生的冷。路上,一个我,一个他,愤慨于世,也不免无力。多少个白昼,他就这样俯仰一世,半世清欢。入夜,月如钩,夜阑人静,再怎么的繁华若梦,也有如此的凄清。桌上,一个我,一盏孤灯,纸摆于桌上,也是如此惨白。多少个夜晚,他就这样伏案疾书,忘记了夜,忘记了昼。亦忘记了寂寞,我就这样静静的陪伴他,几百个日日夜夜,看他永不放松的眉,拧成打不开的结。我多想,多想抚开那结与愁。可我不能,我只能无声无息,静静的伴着他,永远的白衫,飘忽遥远,可望不可即。他还是爱我的,走到哪里都将我带在身上,有时候孤独了,也对我说些心事,琉璃瓦墙内,安知世有饿死骨。我不懂这些忧国忧民的惆怅,只是看他眉宇间的忧郁,我无法摆脱出那忧伤的眼,从我第一次见到他,便注定如此,静静的伴他一生。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是一汪明月,在无数个日夜中,沉迷于自己的梦境,记忆也已模糊不清,只是时常记起有一个男子,永远的一袭白衫,永远白衫一样的酒壶,也时常邀我饮酒。心与心之间,隔着一段眼神,在那样的夜晚,我除了倾听就是沉默。在我数亿的岁月里,我只是在沉睡,我也不知我是如何醒来,或许,只为了看看那在梦中时常唤我名字的男子,如此而已。我知道的,他知道我在看他,于是曰:“月兄,共饮一杯吧,好像我只剩下你了”。只可惜,我不能答,只能倾尽全力,陪他度过黑暗,然后,在白昼到来时,被迫离开他的世界。我又睁开眼,又看到他孤身一人,伴着他的,也只是那一袭白衫,一只酒壶,如此,而已。看着他的眉,感着他的愁,我心中竟也悲意渐浓,于是,扯过一方云,擦拭我的泪,不忍而已。后世,世人常问我:“何事长向别时圆。”而我,我只是在感到分离的悲后,忆起那名男子,睁开眼去寻找那一袭白衫,去寻他是否还孤身对我邀酒。怀念而已。只是可惜,我竟没有找到那常邀我饮酒的男子,也不见他永远的一袭白衫,他腰间永远的一壶酒。亲爱的朋友,若再次见我睁开眼醒来,若你曾见过一袭白衫,一只酒壶的男子,请你告诉我,别让我再用一方云,擦拭心中流不出的泪。时不由我,命不由他,若你转世,我还想饮一口你腰间的酒,再看一眼那一袭白衫,如此,我才能安心睡去,再等到你举杯邀明月时,我方醒来,共饮此酒。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我是一只孤影,独自行走于红尘陌上,只一人的浮世清欢,一人的细水长流,我也忘了什么时候开始的独自生活,呆呆看着日出,月升之时,亦不知,何时赤足在这绝冷的路上走了许久。可,知否,曾经我也有一个主人,一位男子,陪他伏案疾书,他亦忘了夜,忘了日,也忘了寂寞。也陪着他忧国忧民。刻之入骨的,不过是他在举杯邀月。我分明看到月亮眨了眼,可主人看不见,也读不懂,毕竟,月亮还不能说,也不能动。他俯身,盯着我,我不免为他深邃的眼而零乱,他突然大笑,满是凄凉:“哈哈,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时。月亮,你愿为我助兴吗?影子,你愿和我共舞吗?世人都不懂我,月亮也不应我,可就连你,也不愿理我,都不理我……”可是,我与月亮都不能答,都不能应。于是,你歌月徘徊,你舞我零乱,连着你置于桌上的酒壶,也伴着摇曳,就让我们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只是,到了那一天,你老了,时光在你的身上,刻下无数征服过的烙印。你解开酒壶,放进了镂空的檀香木匣里,看上最后一眼合上。然后,你选择在月亮明媚的眸中老去。最后,到我了,我看着你,你看着我,你先出声打破沉默:“你走吧,对不起,让你成了一只孤影,可我真的老了,载不动你了,离去罢,忘了我这不合格的主人。”于是,我离去。可你是否知道,那一酒壶,那一汪月,还有我这孤影,都忘不了与你的浮世清欢。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李白叹道:“你们是否知道是谁把光阴剪成烟花,一瞬间,便看尽繁华。我在逝去后,还忆起与你们的似火年华。”在急景流年的生命中,我要高举盛至杯缘的春怀畅饮。然后走了无挂碍,我知道,死亡,也不过是另一种美酒。贵州黔东南麻江县麻江中学高一:曹诗龙1200字以上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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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斯克淡淡地清风,淡淡地香味,淡淡地,淡淡地飘过你我之间。茫茫的世界中,听不到的声音,看不到的身影,只有的线索,无形中连接着你我之间的线,红色的,血红的线,带领着我,起程去寻找你。一路上,没有任何标志,没有任何生命,世界就犹如睡着了一般,任何仅有的生命都不复存在,任何的理性,任何的活力,也随之如风一般消失,逝去。这个世界,怎么了呢?继续向前走,走过了一条条街道,也没有走到尽头,唯一变化的是手中的线,开始变得冰冷,颜色也开始消失,渐渐地,从一抹殷红变成了一丝洁白,洁白?只有你在,不然,它会是惨白。马蹄声,传入耳边,都是什么年代了?哪来的马车呢?所以,害死猫的心,让我驻足。“以不起,请问一下,”“失败了……失败了……失败了……”“什么,怎么失败了,大叔,喂,大叔!”“明斯克……失败了……失败了……”“大叔,别走啊,它至少还是我们的,我们是永远不会放弃它的,敌人再强大,我们也会夺回来的。”“夺回来,也不是我们了的,只是一座空城了,灵魂都被打败了……失败了……失败了……”没有再追上去,只好偏下向东的脚步,让这辆马车消失在了视线之中。十分地困惑,明斯克怎么了,究竟怎么了?加快脚步,快速地奔跑,想要知道,你,为什么。也许是心情吧,一路上,只有黑白两种主色调,十分显眼的红色,引起了我的注意。很奇怪的店面,上面写了许多字,我都不认识,也许是风雨的侵蚀,让字失去了本来的样子,或许是,我根本不认识这些字。里面,没有多少装饰,只有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一个老人,很老很老,老到都看不出与这个时代有什么相似。“打扰一下,请问……”“我,从小就在那个地方长大,与它生活了很久很久,我很爱我的故乡,很爱。”“老人家,您的故乡是哪啊”“有一天,敌人的铁蹄来了,每天,都能看到逃难的人向东撤退,有平民,也有士兵,它们中的一些,也告诉我,这里已经不安全了,要快一点撤离。”“难到没有人,留在这里吗?”“当然有人,一些士兵,为了信念,留在了这里,平民,都没有留下,它们民经没有信仰了。”“那怎么还会失败呢?”“信仰,也不是没有敌人的。最后敌人冲了进来,到处都是炮火,到处都是血腥,没有几个人能活下来。”“那您呢,不是活下来了吗?”“我民经死了。”并没有预期的恐惧与惊讶,只是缓缓地走出了房间。我知道,线的尽头,马上就到了。明斯克的街头,到处都是伤口,没有任何人,甚至连敌人都没有,他们可能在攻下来之后,又去寻找更大的目标。线的尽头,是一座教堂,门是紧锁着的,线,穿过了锁眼,到了教堂里面。这是为什么,走到尽头,我又知道了什么?再已不是淡淡地清风,再也不是坚定地信念。走到了中心的广场,面对,早已倒下的,领袖的雕像,落下了泪。抬起头,看到昔日的广场,用生命的代价筑起的,开始后悔,来到这里。突然,线,断开了。断开之后,气化……远处,来了,又是它。“失败了……失败了……”“哪里失败了?”“首都也失败了,失败了……”河北唐山唐山市第七十四中学初二:fengtiantong10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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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斯克很久以前,在美丽的森林里,有一个十层楼的大宫殿,里面住着的都是美丽的蝴蝶精灵,她们都非常喜欢跳舞,只可惜她们都拥有一个丑陋又恶毒的后妈,父王拉斯克也被她杀死,可怜她们只好把舞鞋藏起来,等待深夜到来,再一展风姿……“这是什么?”狡猾的王后还是发现了小公主的舞鞋,借口对她来说就是耳边风,根本没有用,而父王又被杀死了。现在如果把父王的接班人各个都杀死的话,他就可以一统天下了!小公主因不小心被王后抓到了囚犯室,还没有将她直接杀掉,她还有逃出来的机会。但是王后每隔10分钟就派人检查一次犯人,要想逃,没有那么容易。有一天,宫殿里忽然发生了一系列古怪的事,精灵们一个个接着死去。王后非常害怕,她躲在卧室的角落,蜷缩着身子,还不停的抽搐着。公主们可不是这样,她们打算利用这个时间,把小公主救出来,但她们在途中遇到了巫婆,她们被变成了丑陋的蛤蟆。从此以后,她们就过着蛤蟆的生活。幸运的公主们被一个小男孩收留了。他把公主们养在一个漂亮的瓶子里,每天还定时喂食物给公主们。公主们就这样生活了七年,小男孩也长成了又英俊又强壮的小伙子。不过好景不长,他被人邀请去外地了,不能在家里照顾“蛤蟆们”了!小伙子走了,他把一些食物和一件礼物留在了桌子上。小伙子一走,公主们就使劲爬上桌子,把礼物打开——那是一个精美的小礼物,造型又恰巧为蝴蝶的形状,所以公主们非常开心。眼睛又一瞥,瞥见了一张小礼卡。公主们一齐读了起来:“‘亲爱的公主们,这几年我对你们这么好只是因为我的母亲所做的,做一些补偿,希望你们能过得更好!’——巫婆的儿子字”公主们知道天天和自己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七年的竟是巫婆这个仇人的儿子,非常懊恼,但又有丝丝不舍。……“啊,我知道怎样破解诅咒了!”小伙子回来了,哦!应该说是巫婆的儿子回来了!他知道了破解的方法,可这个方法只有牺牲了他自己才行。他没有说出来,只是一头冲向厨房拿出几个碗来摆在桌上。他背对着公主们,公主们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公主们把碗里那不知名的液体给咽了下了肚子,一下子就恢复了原来的样子。当公主们回过神来看巫婆的儿子的时候,才发现他已经去世了,公主们才知道原来是他救了她们。公主们的气在一瞬间消失了,她们设法救回巫婆的儿子,但无济于事,他已经死去了……后来公主们才知道巫婆的儿子的名字,他就叫拉斯克,跟她们父王的名字一模一样……900字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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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克斯之行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的驶车进了一条小山沟,两旁群山环绕,高高的石头矗立在半山腰,好像要掉下来似的,我吓得蒙住了双眼,妈妈不时在安慰我,叫我不要怕。不一会儿,车驶出了小山沟。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片碧绿茂密的松林,一棵棵高大而粗壮的松树拔地而起,苍翠欲滴。这壮观的景象令我陶醉神往。过了不久,我们终于到达特克斯。热情的指导员叔叔和班长叔叔接待了我们。哥哥带我们来到了美丽的八卦城。八卦城的中间有一座亭子,向周围延伸出了八条路,只要一不小心就会迷路。我们玩得可开心了。虽然,我们在特克斯只待了很短的时间,可我发现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这里。美丽的特克斯让我留连忘返。指导教师:张桂萍250字 四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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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巴达克斯斯巴达克斯本来是色雷斯人,因在与罗马的交战中失败而被卖为奴隶,因一次决斗中的出色表现而得到苏拉的“恩惠”(这场杀人游戏本是他为了庆祝胜利而举行的)。虽然他已成为自由人,但他无法忘记曾与他同受压迫的奴隶,于是伟大的开始开始了!几十名角斗士趁着夜色到了山上,日后,这里成为了风暴的中心,它震撼了整个罗马社会,世界因此而改变。这支小队伍迅速成为燎原的烈火,它照亮了黑暗的世界。从维苏威山奇胜后,角斗士们势如破竹,高就一起反抗压迫。没有组织,他们是为了信仰而战,不需要动员,斗争已使他们成为世上最好的战士。他们誓要“用压迫者的血来偿还被压迫者的呻吟”,在因内奸而走入下坡后,他们依然决心用自己的热血点燃反抗的烈火,在战场上,他们“不是为生而战,而是为死而战”!在与克拉苏的一次战斗中,一万三千名角斗士牺牲,但只有两人的致命伤在背后,其余都在胸口!这样的人民,怎么不会创造伟大的奇迹?“他们不仅是应获得自由的人,更是会创造伟大功勋的人”!伟大的斗争产生伟大的人物,斯巴达克斯——伟大的人们中伟大的领袖,用自己的一生创造了伟大的开始,“我希望看到自由的太阳辉煌照耀,可耻的奴隶制度在地面上毁灭”!这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广大奴隶的心声,在他的领导下起义军一度达到十二万人以上,他指挥大军,在三年多时间内所向披靡,“他像汉尼拔一样站在罗马门口”,整个罗马为他震撼他的鲜血燃烧了这个腐化的世界,他是最伟大的领袖!小说第八章里有一首歌谣:我们在流血流汗痛苦的呻吟暴君们却在宫殿里举杯畅饮!千百万奴隶的血泪控诉凝聚在斯巴达克斯身上,成为最有力的爆发,他的事迹,他的精神,他的信仰永远不会消失!6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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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朴克斯的故事从前,有一个物产丰富、山河壮丽的国家,叫天河国。这个国家的国王有一个温柔大方、美丽善良的皇后。一头乌黑的秀发瀑布般垂落腰间;柳叶眉像两条弯弯的月牙;大大的眼睛像两汪清泉;密密的眼帘;细腻的肌肤;雪白灵巧的双手;纯洁的心灵。使国王爱皇后胜过爱自己。皇后的儿子——小王子在一天天地长大。一次,皇后和国王带着四岁的小王子到森林里玩耍,一不小心把小王子弄丢了。皇后大病一场死了,国王也好像老了十岁,原来小王子被一只雌虎叼回了洞穴。从此以后,小王子天天跟小老虎在森林里嬉戏。一天,小王子正在和一只松鼠玩,突然,从空中飞过了一只他从来没有看过的鸟,好奇心驱使他去追赶那只神奇的小鸟,小鸟囚禁了他——当他进屋时门被关上了,在屋里小鸟教会了小男孩知识和武术,还给十岁的小王子取了个名字“朴克斯”。有一天,鸟儿告诉王子,王子的国家有了翻天覆地地变化,让王子回家看看。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王国里,怨声载道的老百姓告诉王子:老国王死了,凶残的宰相当上了国王。气愤的小王子来到宫殿门外喊:“我是王子殿下——朴克斯,你这个凶残的宰相,还不出来认罪!”只听见一个声音尖叫着:“我是你的巫婆姑姑,你能打败我们么?哈哈哈……”尖利的笑声在空旷的广场上显得格外刺耳。这时,小鸟来了,它洒下了一万颗“美”的种子,救了那位王子的姑姑,原来她是被人控制了。小王子冲进大殿杀死了宰相,做了天河国第十一代国王。后来,王子把森林封为御林园,封老虎为王,小鸟为护国大使。全国上下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6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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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回克诺维斯人茫茫雪地上,一只巨型树懒正在飞速地奔跑,后面跟着一群手持锋利石器的土著人,一支长矛"嗖"的掷出,树懒应声倒地……我是一名勇敢的克诺维斯人,我的家在寒冷的史前冰山上,我和我的爸爸妈妈快乐地生活在这里.追赶树懒的是一群外地人,他们闯入了我们的地盘."他们为什么要追赶树懒?"我好奇地问妈妈,妈妈说:"树懒的皮毛很柔软,可以做成大衣,这是最好的御寒服,它的肉质很鲜美,是很好的食物."后来,我们找到了那群外来人,想和他们一起生活,他们爽快地答应了.从那以后,我跟着那群人学到了很多捕捉动物的技巧,也跟着他们学会了用石头制作锋利的武器.一天,我们遇到了一群正在迁徙的猛玛象.我把自制的三支石箭猛地投掷过去,猛玛象轰地一声倒在地上.我发现我越来越勇敢了.穿过一片冰山,我们遇到了陆地上的霸王--剑齿虎,它长着利箭般的牙齿.这家伙可没胡猛玛象那么好对付.不过我们很快就发现了他的弱点,他怕火.我们在它休息的地方,点燃火把,很快把一只剑齿虎抓住了.猛然间,我们发现一只短面熊正在撕吃着一只树懒.这种熊长着鬼一般的面孔,身躯庞大,我们猜他可能也怕火,果然不出我们所料,这短面熊白天很少出来活动,于是我们趁着夜间消灭了短面熊.我们一群人围着篝火,边唱边跳,庆祝胜利.忽然,我感到耳朵特别疼,睁开眼一看,原来是妈妈正拎着我的耳朵大声叫道:"你在干嘛呢?桌头柜都被你踢翻了呀."猛地从床上坐起来,摇摇头,原来我是做了一个梦,电视机还开着,中央十台的绿色空间还在播着<原始部落克诺维斯人>.60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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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克里斯多夫》读后感读完了《约翰克里斯多夫》这本书,我感觉自己长大了,明白了很多事,在书中,我看到了我自己,我看到了自己的胆小和不坚持,虽然约翰•克里斯多夫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真诚、坦荡、执着、坚强、具有强烈的反抗精神,虽然他有一个孤独的灵魂,但他更有英雄的血液。他身上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他出生在一个音乐世家,他把风声、水声以及自然界中的一切声响融入在他的音乐里,对音乐产生强烈的情感,虽然他才10几岁就要承担起养家的重任,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他对音乐的追求,虽然所有世人对他的思想很不理解,而且卷入一场斗争而被通缉,被迫流亡法国。所有的不幸,反而促使了他对音乐产生了更强烈的情感,他的音乐造诣更深了。反过来看看我自己,从小就开始学习钢琴和长笛,虽然有良好的环境好老师,但有时怕吃辛苦,能少练的就少练,反过来看看约翰.克里斯多夫他流落在法国的时候,为了坚持自己的音乐风格,宁可饿死也不肯像那些所谓的上流人士屈服,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境界啊!当他有一天功成名就,再也不是那个默默无闻、落魄音乐家了。他的作品都被人们争相演唱。然而,他仍然很淡定,坦然面对这一切,一点都不骄傲。显示了他的平凡和伟大。读完这本书,让我更知道如何克服自己的不足,不放弃、不自卑的面对逆境和困苦;不骄不燥的面对成绩;用情之真,爱之切的心态去面对友谊。我相信,伴随约翰.克里斯多夫整整一生的音乐,从今之后,也会伴随着我,走过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我相信,音乐不仅让约翰•克里斯多夫的世界变得绚烂迷人,也会让我的世界变得丰富多彩。6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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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星球现在是2060年,航天器旅行者一号发现了和地球相似的,有生物的星球。人类将其命名为x星球。x星球上有一种生物,和古代猿类有些类似,他们的智商和现在人类大概一样高。他们的设备和地球设备有些类似,唯一不同的是,他们没有用机器人代替他们工作。这生物戒备心理还是很强的。它们发现旅行者一号后,立马就展开了攻击。旅行者一号是80年前发出去的,设备比较落后,不一会儿,就被抓住了,被它们带回了研究室。它们开始研究这个外星机器了。终于知道了,距离他们星球很远的地方,有一个星系,有一个可以生活的星球。这下他们高兴坏了,他们正因为人口增多而头疼。“这下好了,我们可以攻占那个星球,成为我们的星球!”一个外星人研究员说。他们的首领同意了它的意见,准备了战斗飞船,使用虫洞立马就来到了太阳系。这时的人类,正带着善意开飞船去x星球。人类看见X星人出现在太阳系,十分高兴,可是x星人可没那么想,立马就发起了攻击,人类看他们发起了攻击,人类也发起了攻击,可是战败了。X星人高兴的说:“这个星球是我们的了。”由于2060年全世界和平了,几乎没有发明什么战争武器,人类处于下风。这时联合会正在召开会议,其中一个国家代表人问:“x星人武器强大我们该怎么办?”答案不一,这时一个国家代表人。说:“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就看天意吧!”这时,x星人战舰正向地球前进,可被木星的引力弹弓弹到了火星,变成了废墟。全世界的人欢呼着!兴奋地说:“谢谢你木星!”600字 四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