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的初恋
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初二时就被人“招惹”上了。初二转学的第一天,有个男孩子和老师一样的嗓音,将正看小说的我“吓”了一跳。后来的学校生活中,就是他非得第一个拿到本子,失手将我抱着的全部作业滑落到刚洒过水的地上,将英语课代表的我“气”了一回。活动时间他扔来的粉笔头打到我额头上,让正全神贯注地学习的我“痛”了个够。晨光中,他跑来跑去捉我身边的小鸟,使在操场的小树旁晨读的我受“惊”不少。回回考第一让怎么也超不过的我“愁”得食不知味。作文总也被语文老师和我的相提并论“恨”得我寝不安枕。以组评比,为了让他严以律己我总也投他一票,碰到难题,我总不望“罚”他将答案细细地讲解。
板报上,偏巧他的小文和我的大作挨在一起,“羞”得我以为大家会怀疑我和他会有什么秘密。他穿了件崭新的军绿上衣,而我正好换上了色泽鲜亮的红裙子,妈呀,人家会以为我和他是新郎新娘呢。我下午换了,嘿,他也没穿。老师治班有“方”,每天课间操,让班委中的男女同学各一个值日,到他办公室记日记,奇怪,还有半节数学课,可一想到要和他值日,我心儿也慌,腿儿也抖,唉,此人“害”我不浅啊。
中考时,聪明的他轻轻一跳,到了外地的重点高中,笨拙的我狠狠努力,留在本地就读。高中的生活丰富多彩,喜欢文学的我在《校园小报》任编辑,校园广播站做播音,深情朗诵纪宇的《风流歌》获奖,一挥而就的征文《哦,风采》被学校推荐出登,看到教室里同学们埋头苦读,我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自得其乐。谁竟然将我“出卖”于他,一封信翩然而至:你别参加那么多活动,别丢了西瓜拣芝麻。古语说得好“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我还真老老实实读了几天书,可惜高考来得太快了,真应了那句歌词“总是要等到考试以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好多东西还没背熟呢,就该报名了。信又来了:“报好学校的差专业,不如报差学校的好专业。”哼,居然敢做我的“管家”。所幸的是,我选了自己喜欢的教师职业,并因此能够自食其力。小人物嘛,我也知足快乐。
过年了,我收到了贺卡,图案是两只白鹤。淡蓝色的天空下,芳草萋萋的绿水旁,两只白鹤相依相偎,悠然嬉戏,精美的画面虽然给了我很大的享受,含蓄的表示不能不说激起了我无限的遐思。只是在我家的“自由王国”里,柴米油烟任我指挥,锅碗瓢盆由我摆弄,虽然煤火经常兴风作浪熏我呛我,虽然不会骑车领粮手提肩扛,我多么希望,未来有个他能看火能领粮能帮我做家务能骑车带我,这个人不是“傻”的只会念书的他,这个人不是“闲”得只会发一张明信片的他,他根本配不上我的要求,尤其有同学告诉我他可能还不会骑车带人呢。
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也是失去父亲后的第一个春节,同学们来看我。院外,白茫茫的雪地里,头脑里感觉空白一片的佑佑带着白白的一顶绒帽,送别前来探望的同学们。远处一个熟悉的背影悄然独立,知道本小姐正渴望有人关心呢,可偏要摆出一副超然物外的样子给我们瞧,不就是佑佑没对贺卡作出任何反应吗?小心眼。我才没有看中他呢。只是这个坏家伙不经我同意就变成了第一把开启我心窗的钥匙,不经我点头就成了我多梦年华里故事的主题,我本该美好的梦里有他的霸气,我本来喜欢的文采他跑进来做了主题,我不该伤害他伤害谁呀。中国人的古话居然应在了我的身上,就是那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父亲去世后的第二年暑假,佑佑被这个人“押”着去旅游,回来后,又为他披上婚纱。唉,想看他填不好煤火出洋相,谁知煤气帮了他的忙,想瞧他骑车驮不了我,谁知他不仅骑车带我疯跑居然还开着汽车带我兜风。想让他欣赏我做饭的手艺,谁知他包得的饺子比我好看,他削得刀削面比我的细长,他捻得猫耳朵比我的匀称……哼,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慢慢抓他的小辫子吧,我总有扬眉吐气的一天。
文房两篇
作画
今日早起,神清目朗,心中明亮,绝无一丝冗杂,惟有晨光中小鸟的影子在桌案上轻灵而无声的跳动,于是生出画画的心情。这便将案头的青花笔洗换上清水,取两只宋人白釉小盏,每盏放入姜思序堂特制的轻胶色料十余片,一为花青,一为赭石,使温水浸泡;色沉水底,渐显色泽。跟着,铺展六尺白宣於画案上,以两段实心古竹为镇尺,压住两端。纸是老纸,细润如绸,白晃晃如蒙罩一片月光,只待我来纵情挥洒。
此刻,一边开砚磨墨,一边放一支老柴的钢琴曲。不觉之间,墨的幽香便与略带伤感的乐声融为一体。牵我情思,迷我心魂。晃晃忽忽,一座大山横在面前。这山极是雄美,却又令人绝望。它峰高千丈,不见其顶,巅头全都插入云端。而山体皆陡壁,直上直下,石面光滑,寸草不生,这样的大山谁能登临?连苍鹰也无法飞越!可它不正是我执意要攀登的那种高山吗?
这时,我忽然看见极高极高的绝壁上,竟有一株松树。因远而小,小却精神。躯干挺直,有如钢枪铁杵,钉在坚石之上;枝叶横伸,宛似张臂开怀,立於烟云之中。这兀自一株孤松,怎么能在如此绝境中安身立命,又这般从容?这绝壁上的孤松不是在傲视我,挑战我,呼唤我吗?
不觉间,画兴如风而至,散锋大笔,连墨带水,夹裹着花青赭石,一并奔突纸上。立扫数笔,万山峥嵘;横抹一片,云烟弥漫。行笔用墨之时,将心中对大山的崇仰与敬畏全都倾注其中。没有着意的刻划与经营,也没有片刻的迟疑与停顿,只有抖动笔杆碰撞笔洗与色盏的叮叮当当之声。这是画人独有的音乐。随同这音乐不期而至的是神来之笔和满纸的灵气。待到大山写成,便在危崖绝壁处,以狼毫焦墨去画一株松树——这正是动笔之前的幻境中出现的那棵孤松。於是,将无尽的苍劲的意味运至笔端,以抒写其孤傲不群之态,张扬其大勇和无畏之姿。画完撂笔一看,哪有什么松树,分明一个人站在半山之上,头顶云雾,下临深谷。於是我满心涌动的豪气,俱在画中了。这样的作画不比写一篇文章更加痛快淋漓?
有人问我,为什么有时会停了写作的笔,画起画来。是消遣吗?休闲吗?自娱吗?
我笑而不答,然我心自知。
夕照透入书房
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此刻,书房已经暗下来。到处堆放的书籍文稿以及艺术品重重叠叠地隐没在阴影里。
暮时的阳光,已经失去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它变得很温和,很红,好像一种橘色的灯光,不管什么东西给它一照,全都分外的美丽。首先是窗台上那盆已经衰败的藤草,此刻像镀了金一样,蓬勃发光;跟着是书桌上的玻璃灯罩,亮闪闪的,仿佛打开了灯;然后,这一大片橙色的夕照带着窗棂和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射在东墙那边一排大书架上。阴影的地方书皆晦暗,光照的地方连书脊上的文字也看得异常分明。《傅雷文集》的书名是烫金的,金灿灿放着光芒,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
怎样的事物才能真正的永存?阿房宫和华清池都已片瓦不留,李杜的名句和老庄的格言却一字不误地鎸刻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世上延绵最久的还是非物质的——思想与精神。能够准确地记忆思想的只有文字。所以说,文字是我们的生命。
当夕阳移到我的桌面上,每件案头物品都变得妙不可言。一尊苏格拉底的小雕像隐在暗中,一束细细的光芒从一丛笔杆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他的嘴唇之间,似乎想撬开他的嘴巴,听一听这位古希腊的哲人对如今这个混沌而荒谬的商品世界的醒世之言。但他口含夕阳,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
昨天的哲人只能解昨天,今天的答案还得来自今人。这样说来,一声吭的原来是我们自己。
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这个镇尺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它是一块纯净的无色玻璃,一条弯着尾巴的小银鱼被铸在玻璃中央。当阳光彻入,玻璃非但没有反光,反而由於纯度过高而消失了,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小鱼悬在空中,无所依傍。它瞪圆眼睛,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匪夷所思。
一只蚂蚁从阴影里爬出来,它走到桌面一块阳光前,迟疑不前,几次刚把脑袋伸进夕阳里,又赶紧缩回来。它究竟畏惧这奇异的光明,还是习惯了黑暗?黑暗总是给人一半恐惧,一半安全。
人在黑暗外边感到恐惧,在黑暗里边反倒觉得安全。
夕阳的生命是有限的。它在天边一点点沉落下去,它的光却在我的书房里渐渐升高。短暂的夕照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在即,它最后抛给人间的光芒最依恋也最夺目。此时,连我的书房的空气也是金红的。定睛细看,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竟然被它照亮。这些小得肉眼刚刚能看见的颗粒竟被夕阳照得极亮极美,它们在半空中自由、无声和缓缓地游曳着,好像徜徉在宇宙里的星辰。这是惟夕阳才能创造的境象——它能使最平凡的事物变得无比神奇。
在日落前的一瞬,夕阳残照已经挪到我书架最上边的一格。满室皆暗,只有书架上边无限明媚。那里摆着一只河北省白沟的泥公鸡。雪白的身子,彩色翅膀,特大的黑眼睛,威武又神气。这个北方著名的泥玩具之乡,至少有千年的历史,但如今这里已经变为日用小商品的集散地,昔日那些浑朴又迷人的泥狗泥鸡泥人全都了无踪影。可是此刻,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这叫声似乎也感动了夕阳。一瞬间,高高站在书架上端的泥公鸡竟被这最后的阳光照耀得夺目和通红,好似燃烧了起来。
相关推荐
-
初恋闲暇时,放一只藤椅在花间,闻着花香,晒着太阳,看白云漫卷,听飞鸟和鸣;晨昏忧乐时,手捧一卷书,让眼前直下三千字,让胸次全无一点尘;灵感来袭时,手触键盘,让飞扬的情思,在噼里啪啦的敲打中,释放干净。还记的那个清晨吗?坐在山顶望着远方升起的太阳,他照耀在你的脸上,透过你脸上的晨露闪耀出淡黄色的光辉。清风吹来,夹杂着早晨清新的气味,你伴随着风在优雅的舞蹈,你上方的树叶也如为你伴舞静静的舞了起来。你柔嫩的脸似乎也在笑着,舞着,唱着。我们似乎都忘记了时间,可渐渐的太阳已经越来越热了,那晨风也已飘向山林深处了,轻轻的抚摸了你那嫩绿嫩绿的叶片,早晨的好心情出来了,在大叫一身若有的烦闷变会时间消失,看着这一片片新叶新芽,内心不断涌现出喜爱,这就是新生命吧,多么的可爱啊,是什么孕育着这么这可爱美丽的生命啊!我不禁感叹造物主的伟大。下山途中遇见了一片小溪,阳关撒在上面金光闪闪的好不漂亮……350字 高二 散文
-
我的初恋在大人眼中,我们永远是孩子,谈恋爱就是不应该的,不应该早恋,那时我瞒着家里和他恋爱了。那年我高二,他高三。我和他是在网上认识的,后来见了面,第一次见面我们一起去吃了饭,他坐在我对面,他一直在看我,我还去了他的学校,他的班级,坐在他的座位上,认真的写着他的名字。他说很喜欢我,我也喜欢他,自然就在一起了,那时我刚升入高二,家里不允许我谈恋爱,我当时比较叛逆,还是恋爱了。我和他不是一个学校的,平常都在自己学校上课,因为午休时间也很短,所以几乎不会见面,只有在周日下午的时候见一面,一起溜达散步。放假的时候,我就会聊天聊到很晚,他高三,学习任务很重,放假比我晚,但是我每天都会等他聊天。我们分了一次,具体原因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后来,我生病了,发烧而且咳嗽,在打针的时候,他来了,他说我困了就靠着他睡,送我回学校的时候,他对我说,他还喜欢我,希望我还是他的女朋友,我答应了。不久,他也生病了,正是换季的时候,感冒很盛行,换我去看他,机缘巧合,他说他的妈妈要来看他,我要走,他不让我走,就这样,我见到了他的妈妈,母子谈话,我坐在一边默默的不出声,相信他的妈妈知道我是谁。后来他对我说,他妈妈说我很漂亮。在一起有段时间了,正像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都是青春期,他说要周日去旅店,而他找的借口也很完美,他说下午很冷,溜达的时候也冷,屋里面不冷。我拒绝了,对他说了再见。没错,我甩了他,但我觉得我做的是对的,现在想起来更觉得自己做的没错。再见,我的初恋。550字 高二 叙事
-
同桌的初恋我依旧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模样:高高的个子,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挺挺的鼻子,嘴角迷人的梨漩涡藏在笑靥里,还有那双充满星星的眼睛。这根本就是我童话中的白马王子嘛!不知不觉我喜欢上了他,我知道这种事情在青春期里出现是在所难免的。但是让我自己都吃惊的事情是一向不敢浪费课堂上一秒钟的我已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宝贵的时间,我自己也不知道整整一节课我学了什么,我只知道他的一举一动。我就像着了魔一样,原本坚韧的思想已经无法控制我这入迷的肉体。那节课上,我正沉浸在俊雅灵秀的美少年的侧脸中。不料,他突然转过脸来,目光和我相遇,我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呼吸急促失控的大脑快要爆炸,心率飙升那频率真是有够夸大,我想那一定比猴子屁股还红,我真恨不得找个缝钻进去。我那可爱的同桌早就看在眼里,他机智的帮我解围,用书挡住了着突如其来的''相遇''。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看他了,因为我害羞了,我怕他知道我的心思。正当我不知所措,想和同桌谋划策略——对付男神时,它的到来让我踏上了''初恋''的道路''一去不返''。那次同桌递给我一张纸条将目光移到男神座位上,我做了个惊讶的表情,是真的吗?随后他无奈摇摇头。幸福来得太突然,天哪,我比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还激动,''放学一起走吧!''OD,MYGOD,这是真的吗?我让同桌以他独特的方式——掐大腿加拧手臂告诉我这是真的。我突然不知所措,情况糟糕,难道已被发现了吗?刚想和同桌商量对策,我那懂我的同桌就说:''放学一起走吧。''于是在那个黄昏我们三个的身影被夕阳拉得好长好长。之后我们三个一起吃饭,一起看书,一起奔跑,比影子还亲密。每当我和男神互动时,同桌总是安安静静的看着,不插进去。其实经历这些,我和男神都懂得,也许我们都属于不太会表达的人,这份懵懂就一直在彼此心里。然而我还是经不住荷尔蒙的''诱惑'',就这样轻易沦陷了。我决定将同桌丢下,要和男神独自相处。在一个我记不清的日子,我提出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让他先走,同桌很爽快的答应了,只是我感觉他有些不舒服,我没有在意这微小的变化,我只觉得他真的很好,是个够格的同桌。就这样,在我两走过了那段原本属于我们三的路,背影依旧被拉得很长。独处当然是美妙的,不过做的事虽小,却件件都小心翼翼珍藏我心中。直到初中要结束时,我还是没能控制这该死的情苗在我心中扎根。我怂恿同桌帮我把情书送给男神。同桌接过那封被我装饰的很正式的信封,他其实早就明白了,他脸上挂着一丝尴尬,在我的请求下,他最终发话了;''在这么关键的时期你就不能静下心来,问问自己想要什么吗?一定要这样做吗?''这么明显的话语,我被激怒了,抽回信封。其实那晚,我仔细地想了想,他说的没错,自从我和男神在一起,我的成绩一落千丈,老师父母都为我担忧,而我却自认为中考对我来说不算什么。同桌的那段话确实改变了我。我没有过多的在意男神,一心通入学习,我想努力配上男神,配上那个对我一直那么好的同桌。那段日子里,我拼了命的学习,及时的扼杀了情苗。在毕业的那天我收到了同桌的来信,信上说:''对不起那天不该那样说你,其实在这个年龄喜欢一个人是正常的,不过要学会控制,学会运用情感,让它成为你成长的助力而不是阻力。''最后他还说他喜欢我,只是埋在心里,藏在话里他说以后的路要好好走。我愣住了,这样的事不应该发生在电视剧里的吗?怎么会发上在我身上,我不敢相信,这三年来他一直都憋在心里,这三年来他做了那么多,为我买早饭,为我讲题,为我擦桌椅,为我讲笑话,为我变得爱笑。三年的陪伴,我默认为的友谊不是何时变了味。本想打电话向他炫耀录取通知书的我,拿起电话又放了回去,擦了擦已朦胧的眼睛,我不知该怎么面对,另一只手里是那封未送出去的我的情书。1200字以上 高二 议论文
-
做人当糊涂生活中有些人对事情总是百分百的认真,从不含糊,但这类人通常得不到周围人的欢迎。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懂得适当糊涂的重要意义。适当的糊涂是一个人有良好修养的体现。有人在台上发言,将“莘莘学子”说成了“xinxin学子”,台下立即有人起来指出,弄得台上的人十分尴尬。乍一看,台下的人似乎很正直,做事认真,值得称赞,实际不然。众目睽睽之下指出别人的错误,势必会使人难堪。这样做的人事先肯定没考虑过这一点,更重要的是,这样做表明了他是一个不懂得宽容别人的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出错的时候,不能包容别人的人,肯定是个修养性差的人。一个不懂得包容别人的人是很难受人尊重的。而要包容别人,就得学会适当的糊涂,当你装糊涂包容别人的时候,周围人并不糊涂,他们会理解你。这样,你的修养就得到了体现,人们会因之而敬重你。适当的糊涂在体现你的良好修养,为你赢得尊重的同时,也充当了你良好人际关系的润滑剂。生活中有些事有弄清楚的必要,有些事情弄得太清楚,就反而有害了。关系再亲密的人,也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维持这种亲密,这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普通的人际关系,也需要这种距离感来调节才能顺畅。当对别人的一切了如指掌的时候,距离感也就不存在了,别人会觉得自己被你看透了,因而对你产生厌烦与排斥。而你如果保持适当的糊涂,该清醒时清醒,别人就会觉得与你交往有乐趣,从而乐意同你往来,慢慢地,你的人际关系也就顺畅起来了。除此之外,适当的糊涂还能为你营造良好的心情。在这个言论自由的社会,是是非非总爱依附嘴巴飞扬,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可能会时不时地关系到你,并且通过各种途径传到你耳中。这时,不妨做个糊涂人,装作一切不知道,否则,非要弄个清楚,辨个明白,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给自己增添无尽烦恼。而做个糊涂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相对就要明智得多:既不费精力,又不寻烦恼。何乐而不为呢?由此可见,适当的糊涂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过于认真,有时,也要学会适当的糊涂一回。800字 高二 写人
-
做人当糊涂生活中有些人对事情总是百分百的认真,从不含糊,但这类人通常得不到周围人的欢迎。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不懂得适当糊涂的重要意义。适当的糊涂是一个人有良好修养的体现。有人在台上发言,将“莘莘学子”说成了“xinxin学子”,台下立即有人起来指出,弄得台上的人十分尴尬。乍一看,台下的人似乎很正直,做事认真,值得称赞,实际不然。众目睽睽之下指出别人的错误,势必会使人难堪。这样做的人事先肯定没考虑过这一点,更重要的是,这样做表明了他是一个不懂得宽容别人的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出错的时候,不能包容别人的人,肯定是个修养性差的人。一个不懂得包容别人的人是很难受人尊重的。而要包容别人,就得学会适当的糊涂,当你装糊涂包容别人的时候,周围人并不糊涂,他们会理解你。这样,你的修养就得到了体现,人们会因之而敬重你。适当的糊涂在体现你的良好修养,为你赢得尊重的同时,也充当了你良好人际关系的润滑剂。生活中有些事有弄清楚的必要,有些事情弄得太清楚,就反而有害了。关系再亲密的人,也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才能维持这种亲密,这就是所谓的“距离产生美”。普通的人际关系,也需要这种距离感来调节才能顺畅。当对别人的一切了如指掌的时候,距离感也就不存在了,别人会觉得自己被你看透了,因而对你产生厌烦与排斥。而你如果保持适当的糊涂,该清醒时清醒,别人就会觉得与你交往有乐趣,从而乐意同你往来,慢慢地,你的人际关系也就顺畅起来了。除此之外,适当的糊涂还能为你营造良好的心情。在这个言论自由的社会,是是非非总爱依附嘴巴飞扬,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可能会时不时地关系到你,并且通过各种途径传到你耳中。这时,不妨做个糊涂人,装作一切不知道,否则,非要弄个清楚,辨个明白,不仅于事无补,反而会给自己增添无尽烦恼。而做个糊涂人,“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相对就要明智得多:既不费精力,又不寻烦恼。何乐而不为呢?由此可见,适当的糊涂在现实生活中的意义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在一些非原则性的问题上,我们不应过于认真,有时,也要学会适当的糊涂一回。简评:清人郑板桥有句名言“难得糊涂”,好多人把它挂于厅堂,置于案头,压在玻璃板下,书在折纸扇上,以便时时、处处提醒勉励自己,好做个糊涂人。人们如此并不遗余力地让自己随时触目可及,除了表示对它的钟爱之外,还说明人真的要做到“糊涂”并非易事。作为一名中学生,作者大概也有同感,于是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做人当糊涂”的道理。如果我们仔细想来,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不是时时处处都有重大原则考验着我们,人与人之间在非原则问题上“糊涂”一点的确没什么不好。不是要建立和谐社会吗?设若人人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把什么都弄得清清楚楚的,一个个针尖对麦芒,你活得累不累呀?1000字 高二 议论文
-
初恋我刚刚上五年级的时候,就有人喜欢我,我刚开始还一直不知道,过了有一段时间了,我才知道。那个女生走过了,问我:“罗易,你在干什么?”我说“我在做作业啊。”“哇,真棒,这么难的题你都做我起。”我知道她是在讨我喜欢,但是,我又不喜欢她,但是,有喜欢她一点点,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一天,她叫我出去玩,还叫了N多男生和女生。我问她:“叫我出来有事吗。”“不是,人家只是叫你放松一下嘛!因为你天天都学习,是很累的!”“恩,谢谢你的关心。”顿时,她脸红的像个苹果。同学都来了,我们就说去爬翠屏山。到了山上的一半,他(她)们就说:“我们还有事,我们去那边。”“我们会跟你集合的,就在白塔。”说完,他们匆匆的就离开了,结果他们在暗中监视我们,看有没有亲密接触,我早就发觉出来了,但是,我没说。我知道他们在前面,我说:“我们就到那里去玩。”于是,我们俩就过去了,他们看见我和她来了,他们匆匆忙忙的跑掉了,我想追上去,我就和她一起去追,到了一半,让他们跑掉了,我们在石头上坐下来休息一下,我说:“我们走吧。”“恩,”突然,有个奇怪的声音从这里传过来,她被吓坏了,就叫,其实啊,是我们同学在那里搞怪,我就是,没害怕,于是,我们向前走,突然,有只像蛇的东西窜了出来,其实,是他们买的玩具,但是看起来很像蛇。她抱住了我的手,我有写害羞,我想了想,就用一根棒子去打它,结果,把它打碎了,这回同学们出来,拍了拍手,说:“罗易,你真棒,还知道怎样保护女生。”我脸红起来了,有人又说:“你是不是抱了罗易易下呢?!”她说:“没没没·····我··抱··了。”顿时,我们大家笑起来了!650字 五年级 叙事
-
初恋我刚刚上五年级的时候,就有人喜欢我,我刚开始还一直不知道,过了有一段时间了,我才知道。那个女生走过了,问我:“罗易,你在干什么?”我说“我在做作业啊。”“哇,真棒,这么难的题你都做我起。”我知道她是在讨我喜欢,但是,我又不喜欢她,但是,有喜欢她一点点,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一天,她叫我出去玩,还叫了N多男生和女生。我问她:“叫我出来有事吗。”“不是,人家只是叫你放松一下嘛!因为你天天都学习,是很累的!”“恩,谢谢你的关心。”顿时,她脸红的像个苹果。同学都来了,我们就说去爬翠屏山。到了山上的一半,他(她)们就说:“我们还有事,我们去那边。”“我们会跟你集合的,就在白塔。”说完,他们匆匆的就离开了,结果他们在暗中监视我们,看有没有亲密接触,我早就发觉出来了,但是,我没说。我知道他们在前面,我说:“我们就到那里去玩。”于是,我们俩就过去了,他们看见我和她来了,他们匆匆忙忙的跑掉了,我想追上去,我就和她一起去追,到了一半,让他们跑掉了,我们在石头上坐下来休息一下,我说:“我们走吧。”“恩,”突然,有个奇怪的声音从这里传过来,她被吓坏了,就叫,其实啊,是我们同学在那里搞怪,我就是,没害怕,于是,我们向前走,突然,有只像蛇的东西窜了出来,其实,是他们买的玩具,但是看起来很像蛇。她抱住了我的手,我有写害羞,我想了想,就用一根棒子去打它,结果,把它打碎了,这回同学们出来,拍了拍手,说:“罗易,你真棒,还知道怎样保护女生。”我脸红起来了,有人又说:“你是不是抱了罗易易下呢?!”她说:“没没没·····我··抱··了。”顿时,我们大家笑起来了!650字 五年级 记叙文
-
初恋闲谈时,父亲讲起了他的初恋。他讲的动情又有几分羞涩。而我和母亲却在一旁窃笑,因为那根本不叫初恋,不过是父亲高中时期一段永久尘封的暗恋罢了。父亲说:“你不能想象那女孩有多美,这辈子,我都不会忘记。”我先母亲一步急了抱怨父亲说话不分场合,又问他后来有没有见过面。他说有联系没再见过。我试探着问:“那您会去找她吗?”父亲好想想了很久:“不会,相见不如怀念。物是人非,谁晓得她的美貌是否不减当年,我只想把记忆定格在她最美的时刻和自己那是微妙的情感,并感谢有她让我的高中生活留下美好的回忆。况且,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就在身边嘛。”说完搂着母亲的肩,我们前仰后合的笑了。又有一天,父亲回家又是不早。母亲和我听楼道里东撞扶手西碰墙的声音,脚步像老牛一样有力却踉跄地踏着台阶,哼着快乐的曲。尽管我们谁都知道那些应酬的迫不得已,也略懂那些工作的压力但都不想让邻居知道耍酒疯扰民的人住我们家,没人接应他。我只在想母亲是把父亲的被子扔到沙发上和他吵一架还是理都懒得理他。父亲进门像孩子一样跑进厨房,抚着母亲的头喊:“老婆大人,我回来了!”显然母亲选择了后者,把父亲推到一边,继续洗碗,但她还是开始对父亲说教,抱怨回来的晚,不干家务,不顾身体喝太多酒,无非是些我都烂熟于心的唠叨。父亲只是一股脑儿瘫到沙发上,边听边乐,他凑到我耳边,说了一句足以让我感动一辈子的话:“说个秘密,我跟你妈,总也过不够,下辈子啊,我还娶她!”说完就靠着我的肩睡了,打着轻酣,脸上泛着红晕。母亲说着怨着便停了,让我帮忙搀父亲回房。母亲给父亲脱了鞋袜,轻轻盖了被,掖好被角,叹了一声:“拿他有什么办法!”那一晚,我听到父亲的酒后真言,看到母亲的悉心照顾我懂这就是爱情,无关风月。十多年风雨走过,无论贫穷或富有,幸福或苦难,恩爱有之,争吵有之,不变的,是一份执着的爱。人说老夫老妻的爱情会越来越像亲情。不管怎样,以后的路,我的父母相互搀扶地去走,两颗心简单的前行,这就是最美的事情。800字 初一 叙事
-
初恋还记得那次我坐在操场上,一抬头看见你害羞的脸庞。你用双手递出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喜欢你,请跟我交往”。开始我以为你是个疯子,所以就一直不肯相信你。而你仍然坚持并不肯放弃,还给我唱了那首歌《我好喜欢你》。从此我依赖有你的陪伴,也习惯了有你在我的身边。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初恋,初恋是清纯的;初恋是甜甜的;初恋是酸酸的;初恋是最美好的;初恋是懵懂的;初恋是黏黏的;初恋是涩涩的;初恋是最渴望的。听他们说感情是不可触及的,因为一触及就会有回忆。既然走不了,既然躲不掉,既然陷入了,为何不放手让自己尝一尝这种味道。我觉得我们像糖那样甜,也认为我们会心心相连,我认定这就是我的初恋,初恋是的清纯的;初恋是甜甜的;初恋是酸酸的;初恋是最美好的;初恋是懵懂的;初恋是黏黏的;初恋是涩涩的;初恋是最渴望的。300字 高一 叙事
-
初恋他是个沉静的男孩,冷静,沉着.还有一点酷.和所有的男孩一样,他爱打篮球.但他的学习成绩在班上只有中下水平.而她,算是个优秀的女孩吧.她不算漂亮,但她学习成绩不错,和他相比,有了很大的拉距.她,爱做梦,爱幻想,爱发呆,爱看书,爱安静......刚开始,她对他也没什么感觉,只是当他是同学,下课了,也和他谈笑风声.直到那次,一个女同学对她说,有几个女孩子喜欢他.她刚开始也没当一回事.可是好奇心使她不由自主地想:他真的有这么好吗?于是,她就慢慢地观察他.汗,不观察还好,一观察她还真的像那几个女孩子一样,喜欢上他了.就连她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神使鬼差地,她渐渐故意和他"作对".没有为什么,可能就是人家说的打是疼,骂是爱吧.可是,她对他只是喜欢,并不是爱.因为她和他"作对",所以,他和她成了"冤家".就这样,过了一天又一天......300字 六年级 叙事
-
初恋在上中学的时候,身边的许多朋友都谈起了恋爱了,也就是说她们有了自己的初恋对象,她们告诉我,初恋是很美好的,有着纯牛奶般的香味。我并不了解她们所描述的那些浪漫情节,但我可以从她们幸福的神情中感觉到她们是真的很开心。当看见爱情小树发芽的时候,她们总是那么的惊讶与兴奋。她们总是把她们约会的情节描述得像小说一样,但是在我看来,童话般的爱情也不过如此。我喜欢看小说,也喜欢写小说,在我笔下的任务最后都是以悲剧告终的,但情节却是我某个朋友的恋情的真实再现。完美的结束,不经意的开始,再加上故事里必须要有的元素——一波三折,这就是我想象中的初恋,也是我身边的朋友所能告诉我的,关于她们的初恋。我不相信一个人能从一而终地喜欢着一个人,就算是我的那些女朋友也一样,她们现在往往会后悔当初的选择,所以说初恋的人不一定就是最后和自己厮守的人,但是并不是说所有初恋的人,到最后到要分开,有些人就是会喜欢他(她)一辈子,最后他(她)们也许就能在一起,我说的是也许,毕竟这样的例子并不多见,至少我的朋友们都没那么幸运。初恋是分时期的。在未成年的时候,这些初恋往往被认为是不应该的早恋,这也许是青春期的一种不寻常的波动,而成年以后才拥有的初恋,才被看作是正常的初恋,其实它们的内涵都是一样的,都是一样单纯的喜欢一个,自己所喜欢的人。这个人不是你的亲人,是你并不认识的,而你或许是因为欣赏他(她)的某方面才会产生喜欢的感觉的。有的人说:每个女孩都是天使,当她爱上你的时候,她会折断翅膀来看你,所以你不要再让她受伤害了。这句话说得很对,因为单纯的我们会因为一个简单的理由去喜欢一个人,到最后会彼此的伤害。在很多的眼里,女生都是被伤害的对象,虽然分手到最后是她们提出来的,但是女生却是很难从初恋时伤里走出来的人。她们的怀念和一些特殊的事情会让她们伤上加伤,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所以我会害怕去喜欢上一个人,也怕别人喜欢上我,我宁愿安静地欣赏某个人,也不要被别人伤害或是伤害别人,别人伤害了我,我会想用同样的手段去报复,这是我控制不住的,而别人被我伤害了,我会很内疚,会想去补偿,到最后会将那个人伤得更深。我不想被报复的念头一直在我的头脑里,也不要内疚地过一辈子我想要我的自由。要问我有没有过初恋,答案是有的,我也曾喜欢过一个很优秀的男生,他是我见过的男生中最优秀的一个,一直到现在我还认为他是最优秀的。我想我是幸运的,因为我喜欢了一个我应该喜欢的男生,他对我十分的疼爱和珍惜,我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们没有因为不信任和小矛盾,而去吵架或是轻视对方,他没有让我为他流过一滴眼泪,从来没有过,直到最后无奈的分别我都没有哭过。我只记得他曾经对我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为他哭,那么他就不能再喜欢我了,因为一定是他做了错事,伤了我的心,他没有资格再留下来了。我经常被他说的这样的话感动,他也因为我为他做的那些事感动,我们俩就是这样相互感动着,一直到了这场恋爱的结束。现在回想起他的那些种种的好,我还是很幸福的。初恋,一生只有一次,不是吗?但它的结局是喜、是悲、是遗憾、是幸福、还是无奈,这就要看我们自己如何去掌握火候了,总而言之,初恋是最珍贵的,初恋也是最难忘的,经过了初恋,我们就会慢慢长大、成熟……本文作者:蛋白质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
初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说不出来。他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不是很爱和别人说话,比较斯文。因为是邻居,所以经常去她家玩玩,也有一点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爱玩的关系。那时候,总是很喜欢和他一起。比如说:农村里到了暑假的时候,会到田里或是地里去采一些野菜来喂猪,也总是想可能会在某一个地方和他相遇,可是,几乎是不可能。那时候,我和妹妹,或是另外一个邻居的妹妹一起去采,他会和他的姐姐一起去采。冬天上学的时候,由于我们学校很远,早上很早就要起床,提前会说,明天早上谁起得早,谁喊一声啊!然后第二天早上一起去学校,当然有时候在路上也会有别的同学一起去学校,当时,我们还是同班呢,不过在班上也很少说话。上初二时,当时班里不知道是哪位同学弄了一个算感情的单子,就是把两个人的名字的笔画相减,相差多少,再把这个数字对照单子看一下。呵!我算了一下,我们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就我们两个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鼓起勇气问:“你知道我们俩人相减是什么吗?“他问:“是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是哦,我哪里能知道你在想什么啊。”后来,就没有再说这个话题了。到了初三的时候,我的同桌一天就问我,你喜欢谁啊!我没有说。她又说:“那我们把自己喜欢的人写在纸上,交给对方。”我就相信了她的话。这是第一次告诉人我喜欢他。我很艰难的把他的名字写在纸上,因为当时我也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会不好意思的。然后我们互换了纸条。当我打开他的纸条的时候,发现上面什么也没有,当我问她,你为什么不写的时候,她说我没有喜欢的人,写什么。我当时差一点晕倒。就在这种情况下告诉了别人。到后来,有一天,班上有个男孩子在班上说他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孩,然后用手指转,最后居然转到我这里,我当时有点闷了,不过心里还是很开心。他在那里喊着:“不要胡说,不要胡说”.过了初三,我去就读了一所职业学校,而他去上了我们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不过是一个冷门的专业。而我早就出来打工了,在打工期间,有时候会上晚班,听着心情有事,每一次当我听到别人因为没有把当初的爱说出来,后来失去了相爱的机会的时候,我总是会想,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份爱说出来呢,可是当我每次回家相遇的时候,总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在过年的时候,有时总会在他家坐到很晚,想等没有人的时候再把他说出来,可是到最后还是不好意思卞出来,多少次在梦中梦到他,不过有一次还真灵,我梦到他五一回来了,第二天我把这个梦发信息告诉他,他说,不一定。后来我想,他刚去上学没多外,应该不会这么快回来。五一前一天,他回到了家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反正这是我第一次梦想成真。那时我在家里帮忙采茶。到了六月份,茶结束了,一天我在山上干活时,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一个信息,直接就问了一句话:“你喜欢我吗?”当时,我想,不管喜不喜欢,我都接爱。至少我问过了,不喜欢的话,我就不后悔了。我在等待着他的答复。结果是:“我一直把你当成妹妹。”当时我的眼泪不自觉的往下流,原来我还不够坚强。虽是这样,我还是想时不时的关心他,总是想到他。后来,我觉得工作太辛苦了,于是我就在电脑培训班学会了电脑,会上网了,呵呵!在一次聊天中,我以第三个称的方式和他说出了我心里的感受把所有我想说的都说出来了,当时,是一边哭着一边说着。他说:“后来他才发现,他所说的把我当成妹妹看,是网上十大谎言之一啊!他说以前喜欢过我,只是以前。”当我看到这里时,我觉得我好像轻松了很多,到少当时的付出不是一方面的。觉得现在不是那么在乎他是否喜欢我了。最后,我试着忘记他……。毕竟他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而我只是一个职高生,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话,由于知识的关系,说不到一块去。我想:算了,就这样吧!至少曾经爱过,我决定放弃了,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初恋。1200字以上 高中 演讲稿
-
初恋“小沁,我先去东莞等你!”和所有老得掉了牙的电视剧一样,妈妈无意中看到这张被安瑞塞在我窗台的小纸条后,狠狠地给了我一记耳光。我捂着火辣辣的脸,又听到她扯着嘶哑了的声音在吼,你小小年龄不学好,难不成真想去菜市场卖猪肉?安瑞是巷口卖猪肉的钟叔家的小儿子,大我一岁,和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同学,但后来安瑞突然因为打架而退学,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当了学徒工。白天他和师傅在店里学修摩托车,晚上与几个师兄一起帮人组装摩托车。安瑞总会在晚上九点左右组装好他的第一台摩托车,然后他以试车为借口,一溜烟儿把摩托车骑出大街,九点半准时出现在第一高中的侧门口。九点四十分下的晚自修,同学们还在忙着收拾课本时,我已悄悄地溜出教室,然后躲过老师同学的视线,轻轻地绕过操场走向学校的侧门,找到侧门口那只一直闪跳右转向灯的摩托车,我捂着嘴巴走近倚在摩托车上的安瑞时,他对我扮过怪脸后帮我戴好头盔。尔后又变戏法般拿出苹果橘子,或是一些小点心。坐上摩托车后,听晚风一路在耳边掠过,安瑞的上衣随风呼哧呼哧地吹起,我轻轻地拉着安瑞那被风卷起的衣边,任他带我环城转悠。边吃边彼此诉说着一天的趣事,有时安瑞故意在前头大喊,风大听不见耶。我赶忙咽下口中的食物,一次又一次地在风中大声重复着刚才说过的话,听到他在前边吃吃怪笑,才明白被耍,忙不迭地对他又捶又捏,安瑞则不停地讨好求饶。等吃完手中的食物,安瑞的车轮也差不多悄悄地滑到了我们所住的小泉巷。他会把车停在巷口正中,让前大灯一直照到黑暗的巷子深处,看着我装模作样地打着手电筒进入家门后,他又轻轻地滑动车轮子骑向不远处的摩托车维修店。巷子里的路灯因久坏无人修,半夜时又发生了一起抢劫案。安瑞再送我的时候,被刚好在巷口等我回家的妈妈逮了个正着。安瑞说,试车时看到了路上走的小沁,就顺道载了她一程。妈妈半信半疑地看了看安瑞,但从此后的晚自修,再忙她也会守在学校门口等我。从此我也只能在周末陪妈妈买菜,匆匆路过维修店时偷偷地瞄一眼安瑞,抿着嘴看着满手机油的安瑞对我做怪脸。到发现那张纸条后,妈妈变本加厉,像影子一样时时跟着我。我一赌气偷偷去了东莞。然而东莞不是我们的小泉巷,我怎么也找不到安瑞那张带笑的脸!之后很多年,我回过老家很多次,可我从来没有再见过安瑞!钟叔的猪肉档早已搬离了小巷,也不知去了哪里!一次我无意中在街头碰到高中时传达室的李叔,他说,我辍学后他接到过给我的好几封来自东莞的信。因为一直无人认领,他又不知我家的地址在哪,只得又退了回去。断断续续地我又听人说,安瑞在东莞一家铝合金厂做了很多年的业务员,安瑞在东莞的业绩一直都很突出,安瑞后来在东莞娶了一位私企老板的独生女儿;安瑞不知怎么回事沾上了毒品……再后来,巷口的老人说,安瑞不在了!安瑞其实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安瑞在世时个人出资修好了巷子里的那条路,路两边雪亮的路灯照得夜如白昼。而记忆似枚青涩的酸果,我的心已被那两排路灯照得一片潮湿。多年前的晚自修回家,如果没有安瑞,我遭遇的一定不只是抓包和扯衣服;如果后来的安瑞不是为了讨说法找上去与对方打群架,成绩优秀的他一定不会被学校开除;那么,安瑞一定还有另外的人生……在一家大排档,我哭泣着对男友(后来的老公)说到这里时,他静静地听着,举杯对着西方久久,倒酒入地后他说,安瑞,谢谢你帮我照顾过小沁!1200字以上
-
初恋我的家乡在农村,那里空气新鲜,鸟语花香。我们一排有一户人家,家家当时都有一个或两个孩子,都是差不多年纪。我的童年可以说还是很快乐的。当然我的初恋也发生在这里。他是我的邻居,比我大两岁。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说不出来。他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平时不是很爱和别人说话,比较斯文。因为是邻居,所以经常去她家玩玩,也有一点是因为我这个人比较爱玩的关系。那时候,总是很喜欢和他一起。比如说:农村里到了暑假的时候,会到田里或是地里去采一些野菜来喂猪,也总是想可能会在某一个地方和他相遇,可是,几乎是不可能。那时候,我和妹妹,或是另外一个邻居的妹妹一起去采,他会和他的姐姐一起去采。冬天上学的时候,由于我们学校很远,早上很早就要起床,提前会说,明天早上谁起得早,谁喊一声啊!然后第二天早上一起去学校,当然有时候在路上也会有别的同学一起去学校,当时,我们还是同班呢,不过在班上也很少说话。上初二时,当时班里不知道是哪位同学弄了一个算感情的单子,就是把两个人的名字的笔画相减,相差多少,再把这个数字对照单子看一下。呵!我算了一下,我们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有一天在回家的路上,就我们两个人,走在乡间的小路上,我鼓起勇气问:“你知道我们俩人相减是什么吗?“他问:“是什么?”“知人知面不知心”他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是哦,我哪里能知道你在想什么啊。”后来,就没有再说这个话题了。到了初三的时候,我的同桌一天就问我,你喜欢谁啊!我没有说。她又说:“那我们把自己喜欢的人写在纸上,交给对方。”我就相信了她的话。这是第一次告诉人我喜欢他。我很艰难的把他的名字写在纸上,因为当时我也是一个比较内向的人,会不好意思的。然后我们互换了纸条。当我打开他的纸条的时候,发现上面什么也没有,当我问她,你为什么不写的时候,她说我没有喜欢的人,写什么。我当时差一点晕倒。就在这种情况下告诉了别人。到后来,有一天,班上有个男孩子在班上说他喜欢班上的一个女孩,然后用手指转,最后居然转到我这里,我当时有点闷了,不过心里还是很开心。他在那里喊着:“不要胡说,不要胡说”.过了初三,我去就读了一所职业学校,而他去上了我们县里的重点高中,后来他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不过是一个冷门的专业。而我早就出来打工了,在打工期间,有时候会上晚班,听着心情有事,每一次当我听到别人因为没有把当初的爱说出来,后来失去了相爱的机会的时候,我总是会想,我是不是应该把这份爱说出来呢,可是当我每次回家相遇的时候,总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在过年的时候,有时总会在他家坐到很晚,想等没有人的时候再把他说出来,可是到最后还是不好意思卞出来,多少次在梦中梦到他,不过有一次还真灵,我梦到他五一回来了,第二天我把这个梦发信息告诉他,他说,不一定。后来我想,他刚去上学没多外,应该不会这么快回来。五一前一天,他回到了家了,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回来了,反正这是我第一次梦想成真。那时我在家里帮忙采茶。到了六月份,茶结束了,一天我在山上干活时,鼓起勇气给他发了一个信息,直接就问了一句话:“你喜欢我吗?”当时,我想,不管喜不喜欢,我都接爱。至少我问过了,不喜欢的话,我就不后悔了。我在等待着他的答复。结果是:“我一直把你当成妹妹。”当时我的眼泪不自觉的往下流,原来我还不够坚强。虽是这样,我还是想时不时的关心他,总是想到他。后来,我觉得工作太辛苦了,于是我就在电脑培训班学会了电脑,会上网了,呵呵!在一次聊天中,我以第三个称的方式和他说出了我心里的感受把所有我想说的都说出来了,当时,是一边哭着一边说着。他说:“后来他才发现,他所说的把我当成妹妹看,是网上十大谎言之一啊!他说以前喜欢过我,只是以前。”当我看到这里时,我觉得我好像轻松了很多,到少当时的付出不是一方面的。觉得现在不是那么在乎他是否喜欢我了。最后,我试着忘记他……。毕竟他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而我只是一个职高生,在生活中也有很多话,由于知识的关系,说不到一块去。我想:算了,就这样吧!至少曾经爱过,我决定放弃了,就这样结束了我的初恋。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
初恋十年前的那个秋天,我刚进初一,还记得那天天空湛蓝湛蓝,阳光很好,柔柔地照耀着整个校园,那是正式开学的第一天,我很早就到了教室,坐到老师早已安排好的位置上。一会儿后,一个男生背着个灰色的书包走了进来,浅浅的头发,眼睛不大却很有神,上扬的嘴角,似乎带着一丝腼腆的微笑。我不由得一愣,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我心头升起,可是我非常肯定,自己以前从未见过他!那男生走过讲台,坐到了我的身边,啊,竟然还是我的同桌,我更是诧异,等他拿出书本放到桌上时,我偷偷地用眼角瞟了瞟,他叫清,一个很好听的名字,一个似曾相识的男孩。故事就这样开始了,我不否认对清是一见钟情,可是这本来是一个刚进初中的懵懂女生所不应该有的情感,但是也许由于我是敏感、心智早熟的天蝎座女孩,我无法遏制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对清越来越浓的爱恋,可是,尽管我内心炙热如火,表面上却装作若无其事。刚和清同桌的那段日子,真的很快乐,我会经常找他讨论问题,或者借故拿他的钢笔写字,他的成绩很好,我不希望自己的成绩落在他的后面,总是不停地努力以超过他,甚至连放学回家骑自行车,也要赶着骑到他的前面。尽管我掩饰得不着痕迹,可是像清那样聪明的男孩,不会不从我望向他的深情的眼神中知道些什么,清是典型的摩羯座男生,刻苦、沉稳、慎重,他开始有意无意地回避我,尽管我们同桌了三年,但后面的两年多时间里几乎没说过话,沉默而尴尬的气氛在我们之间漫延,直到毕业。那时候我心中真的很痛苦很难受,我只是简单地知道自己在喜欢他,一种纯纯的初恋的感觉,虽然我很想知道他是不是对我也有这样的感觉,可我并没有想过要有什么结果,而且,那也不是一个允许我们会有结果的时期,可是,他的淡漠,却令我黯然神伤,但我想他是对的,不管他对我有意或是无意,在初中,我们都不应该产生有别于同学感情的另类情感。转眼七年的时光飞逝而去,我已经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而清还在那所重点大学读研,我们在同一座城市,却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一直都有他的联系电话,也无数次想拨通那个号码,却无数次拨了又放下。我是一个条件不错的女孩,身边也一直不乏追求者,可对于这段感情我却一直难以释怀,从没想到自己会胆小到如此。我是在害怕什么,或者害怕失去什么吗?其实,不曾拥有过的东西又何来失去呢?可是,至少我还有那么一点憧憬,我害怕拨通了以后,连最后的这点希望也破灭。又是一个秋天,星期日的上午,很好的阳光,和风轻吻着我的发梢,我收到了一条短信,那是一个令我心跳加速的号码:“老同学,工作顺利吗?我的QQ号码:*******,有空常联系。”啊,他知道我工作了,他一直在关心我吗?我笑着摇摇头,已经过了做梦的年龄,怎么还会这样天真呢?可我还是飞奔至电脑,打开了QQ,小心翼翼地添加了这个好友,呵,他的头像是亮的,我的心紧张起来。“嗨,好久不见。”“啊,你在啊,是啊,好久不见。”于是我们开始了极为平常的交谈,聊了很久,知道他现在很好,已经去了北京做科研,可是我最想问的一个问题却一直没有问出口,总感觉我们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对方,可是说出来的话却是平时生活中再普通不过的问候。不愠不火地聊了一些日子,很快我的生日到了,那天晚上我怀着一种忐忑和期待的心情打开了QQ,真的看到了他:“生日快乐!”我很惊喜,也很诧异,自己从未向他提起过自己的生日,他是如何得知的,难道他一直记得?我不想把事情想得太过于美好,多年来的习惯已让我对这份感情不抱有任何奢望,我笑着回答:“谢谢。”“还过两个多月我也要过生日了,正好导师说那段时间放半个月假,我想回趟长沙。”他是在暗示着什么吗?我笑了笑,摇摇头:“是啊,可以回来看看爸爸妈妈。”他没有很快回话,稍停了一下,屏幕上闪过他的信息:“我想回来看看你,而且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度过今年的生日,甚至,以后每一年的生日。其实,很久以来,我都想跟你说这几句话,可是,没有拨通电话的勇气,只有在QQ上等你的回答。”我呆呆地盯着屏幕,没有回答,一滴晶莹的泪珠却顺着我的脸颊慢慢地滑下。1200字以上 初二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