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1200字以上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

1200字以上 读后感

小学初中时,因家里的经济状况较差,所以一直到高中,才接触到张爱玲的作品,但是真正用心去研读她的作品,是在大学一年级。那时有一门叫做“现当代作品导读”的课程,老师在讲到张爱玲的时候特别生动有趣,因此便对张爱玲有莫名的好感。之前读过她的《沉香屑第一炉香》,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是在课本上,当时觉得特别奇怪,作者到底为什么要给自己的作品选这么一个名字,但当听到老师的讲解后,才知道,原来张爱玲是一讲故事的方式来呈现她的作品,点上一炉香,听我慢慢道来。不知讲的是她的故事还是别人的故事呢?我一直以来都认为,其实张爱玲所写的故事里,总有一个人物是她自己的缩影。

张爱玲小说是女性文学的代表,而《红玫瑰与白玫瑰》更是她所有女性文学中的典型。《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诸多作品中一部广为流传的中篇小说,收录《年轻的时候》、《花凋》等几十部中篇小说。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写了普通人隐秘的心理与情结,展现了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中西方文化交汇时人们的情感、婚姻生活,揭示了传统与现代融合下男权社会中女性难以摆脱的悲剧人生。可以说,《红玫瑰与白玫瑰》不但描写了20世纪初中国女性的生活地位,更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生活的纪实录。

《红玫瑰与白玫瑰》清楚地描写了20世纪初中西方女性的生活地位之低下,没有自由可言。书中《年轻的时候》这部作品的女主角沁西亚是一位美丽的俄国女人,自小便随着父母来到了中国,她有自己的工作,按理说,这样的女人,应该有安排自己的生活的能力,但是却未能如身为读者的我所愿,她依然是被“父母之命”逼迫,嫁给一个在上海警察所当差的青梅竹马。她结婚当日,嫁衣是租来的,在一个阴暗有气味的教堂里举行,新郎似乎一点儿也不重视这场婚礼,“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整场婚礼中,只有穿着租来的礼服的新娘是美的。结婚后的她情况更糟,因钱不够用,让汝良帮忙找外教。不久得了伤寒症,整个人瘦得可怜。小说到这里也没有再写下去,不知后续故事如何。而《花凋》中的郑川嫦相比之下,可怜之感更甚。姐姐们出嫁前,穿的衣服是改了又改的,已经没有了样式,外面那些流行时装,她根本想都不敢想,好不容易等到姐姐们出嫁了,她才算是变漂亮了;她最大的愿望是上女子学校,但是她知道,父亲是不会把钱投在学校里的,父亲觉得只有花在赌场里,钱才有价值;她也不能为婚姻做主,因为她们这样人家的女孩子是要进“婚姻学校”的,好不容易喜欢上妈妈给她挑的未婚夫,却因得了肺病,在得知自己心爱之人跟他人在一起之后,不久便香消玉殒。我自认为她是书中最可怜的女性,她性格柔弱,一直被姐姐们欺压,长大后原以为可以嫁给自己心爱的人,可不曾想得了重病,而自己的父母居然不可能花钱给她治病,还把治病的责任交给了她已经有了女朋友的心爱的人。得知事情真相的她想自己悄悄了结生命,可又发现自己身上多有的钱还不够买一瓶安眠药,这样的人物令读者落泪。这是20世纪初女性的悲哀。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20世纪初上海人民的生活纪实录。书中多处描写的景物,皆是当时上海社会的生活场景,比如街道的描写,人物住处的环境描写,如《花凋》中写到的郑公馆:“呼奴使婢的一大家子人住了一栋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拉拉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家无线电视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不但写出了人物居住环境的不堪,更是反映了人物的性格,隐隐约约地为下文请未来女婿到家做客时,郑夫人和郑先生吵架的场面做了铺垫,也为人物的命运增添了悲剧的色彩。这样的作品读来令人心酸,更是为人物的命运感到悲哀,可谓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红玫瑰与白玫瑰》这部作品似乎是有种魔力,读起来不但能产生电视剧般场景历历在目的效果,更是能够为女性读者开创一条未来之路。身边有太多因婚姻而葬送青春的女性,但也有不少女性因事业让婚姻生活增光添彩。不管世人眼光如何,好好生活,人生总不会被辜负。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只愿世间女性能被爱呵护,以爱还爱,就像娇艳的玫瑰。

刀疤豺母读书笔记

1200字以上 读后感

因为听别人说这本书很好看,看这书名也让我非常好奇,它到底是讲什么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终于打开了这本书。原来“豺母”居然是女中豪杰粉黛魁首的意思,对这只脸上带着刀疤的豺母是多么高的评价呀!尤其是这只豺母是金背豺当中的领头豺。她脸上刀疤的来历让我非常非常震惊震撼。她具有超强的领导力,和坚毅的意志,勇敢得让我们人类都有点汗颜!他们又是多么的团结呀!

当我看到强巴的藏獒——雪娇,被这只刀疤豺母领着群豺活活咬死时,我不禁感叹:雪娇死得多么壮烈,悲烈呀!为了救自己的主人——强巴,而被“千刀万剐”,强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视如女儿的雪娇被“多豺分尸”,最后只剩下一堆白骨……

强巴是为了给雪娇报仇,可刀疤豺母也是为了给被强巴射杀了的雌豺和被雪娇咬掉尾巴的公豺报仇呀!可以说是一命抵一命吧!这是我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看到人与动物竟有如此的深仇大恨,一点都不亚于人与人之间的恩怨!

强巴一心一意就想为雪娇报仇,一直在寻找自己的仇人——刀疤豺母。终于找到了,可以说报仇就近在眼前,可是却被我们的动物学家——沈石溪给阻止了,可以设想强巴心里的痛苦、无奈,甚至是愤恨呀……正如他自己所说:“该死的断尾公豺还在豺群里,我以猎手的名义起誓,非剁下它的脑壳不可。不,我要把这群恶豺统统消灭,祭奠我的雪娇。”可见憎恨之心非同一般!

强巴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血性汉子,雪娇被豺群撕成碎片的情景就像一条毒蛇盘踞在胸腔,时时刻刻噬咬他的心!痛彻肺腑,刻骨铭心!看到这里我的心也是纠成了一团乱麻,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难受……

豺有一个其他猛兽所不具备的制服大型猎物的绝招,就是跳到猎物的臀部,尖利的豺爪捅进猎物肛门,将猎物的肠子活活掏出来。豺这种怪异的猎杀方式很龌鹾很下流也很残忍,这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也难怪我们在形容坏人坏事的时候常说:“豺狼当道,豺狼虎豹,豺狼野心”等等。

当看到作者和他的向导强巴被野驴围攻,刀疤豺母却领着一群豺把野驴恐吓住了,吓跑了,从而救了他们。可是其中一只豺又认出了与他们有着血海深仇的强巴,但刀疤豺母念在前两天作者救过他们而在一番痛苦的挣扎纠结后,最终放过他们时。我突然觉得其实豺虽然非常凶狠,但比人更懂得知恩图报。仇人强巴就在眼前,可是因念着作者的恩情而放弃这么好的复仇机会!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肚量啊!

强巴因感念这份恩情,不再为雪娇报仇,并把之前为给雪娇报仇雪恨而捕来的幼豺还给他们,用恐吓的方式把刀疤豺母们赶离尕玛尔草原,永远不让他们再次登临此地!

但刀疤豺母们的离开,并没有让当地人如愿过上幸福的日子,相反,还带来灭顶之灾。当地生态失去平衡,豺的离开使得红毛雪兔疯狂生长,直接摧毁当地良好的生态环境。尕玛尔草原在刀疤豺母他们离开之前,冬天的景色是:“牧草一片金黄,在一望无际的金色的草海里,镶嵌着一株株一丛丛苍绿的云杉树,点缀着一片片洁白的薄雪,间或有星星点点艳红的狼毒花,色彩绚丽,美不胜收。”可现在的尕玛尔草原是:“金黄的牧草被无数兔牙连根啃断,变得枯黄,云杉树离地一公尺高的树干上,树皮被兔牙剥啃干净。难看得就像一群下肢已经溃烂的麻风病人。正值冬季,牧草进入蛰伏期,停止生长,红毛雪兔像个庞大的食草军团,还在不停的吃呀吃,冬季才过了一半,差不多把大半个尕玛尔草原像剃光头一样吃得光秃秃的,像患牛皮癣一样露出一大片一大片黑色的泥土。”使得在来年的春天尕玛尔草原丑陋得惨不忍睹!放眼望去,尕玛尔草原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前后对比多么强烈呀!其实不正是因为强巴他们把刀疤豺母们赶跑,破坏了生态平衡,使红毛雪兔失去了天敌,才导致这样的结果吗?

当强巴他们走投无路,黔驴技穷时,咨询作者沈石溪,听从他的建议把刀疤豺母重新请回来!所谓“请神容易送神难”,但对强巴他们来说是送神难,请神也难呀!更何况是和他们有着血海深仇的刀疤豺母们呢!

当看到作者和强巴一起去请刀疤豺母他们的那段过程时,我不禁感叹佩服豺的记忆力,虽然豺是动物,但智商的确高,警觉性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点都不夸张!当看到刀疤豺母他们被毒性强能致命的野蜂疯狂叮咬时,我为刀疤豺母他们捏了一把汗,因为他们不信任作者他们,不接受他们的帮助。还好作者深谙动物习性,用豺看得懂的身体动作语言,让他们相信自己,最终解救了刀疤豺母他们,给他们疗伤。尤其看到作者他们两个为“人丹小公豺”和“秋水姑娘”疗伤那一部分,我特别感动,难怪最后连刀疤豺母他们都信服并心甘情愿地跟强巴他们回尕玛尔草原了!这就是爱的力量!

可谓“皇天不负有心人”,加上刀疤豺母他们离开前后过的日子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作者他们用诚心感动了刀疤豺母们,才得以成功地把刀疤豺母他们请回尕玛尔草原,至此尕玛尔草原又重新恢复了生机。让我不禁感叹尕玛尔草原真幸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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