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唯爱一生
我第一次听民谣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作为一个不怎么讨厌看书的青年,我对很多事物的认知都通过书本。
那时候我对民谣的概念还仅限于知道有这么一种音乐风格。最开始听《米店》也是看了独木舟的书,她在书中写了那些到过的城市,住过的旅店,听过的歌,还有,爱过也不能忘怀的人。
她写北京的一个傍晚,在楼下散步,绕一圈鼓楼和钟楼之后回青旅,在街头看到一个男生弹着吉他,在唱李志的歌,然后突然之间就被打动了。
这里的鼓楼也是宋冬野的歌里提到的那个“夜晚时间匆匆”的鼓楼。
北京有很多神奇的地方,老四合院,老胡同,有神圣的天安门广场,也有很多老手艺人。
很多书籍电影都用感性的文字来描写一座城市,北京大概算是文艺青年的聚集地,在文字里它是怀旧,也是温情的,它伤感却也无可避免地随时代更迭,北京的地铁通道里出过老狼,出过水木年华。这里有大大小小的演出,话剧,摄影展……
北京也承载了很多文艺青年的梦,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对文艺青年的定义似乎带了一点贬义,矫情,不合群,身无分文却要做着心拥天下的梦,等等等等。
可这一切,也许只是源于对某样事物的爱。
因为爱,所以孤独,所以美好。
我对北京的了解仅限于此。
我说不出什么专业而又睿智的形容词,但细数我听过的我觉得算民谣的歌还真不少。
我的手机歌单里有张玮玮的《米店》,有周云蓬的《盲人影院》,有《斑马斑马》,有钟立风的《被追捕的旅客》,还有最近大火的《董小姐》。
《米店》是我不其厌烦地听了好多遍的,歌单里的歌更新好多次它都一直在那里。
节奏略快的吉他旋律一直重复到让人忍不住砸键盘,像是坐在一列穿行在长长的隧道里的车。
然后,终于等到歌声,是沉稳的男声,唱的是一个故事。
烟雨三月,南方飘摇,一位女孩坐在空空的米店,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
爱人啊,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我会洗干净头发爬上桅杆,双手撑死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
一个关于爱与明天的故事,张玮玮低沉迷人的嗓音唱出了岁月安稳的感觉。
关于民谣歌手,诗人周云蓬,我最开始是通过他的作品集《绿皮火车》认识他的。
那时的我沉浸在他的书里,好像有种奇怪的魔力。在书中首篇散文作品《绿皮火车》里,周云蓬从小小的家乡沈阳出发,到北京,又到云南。从文艺青年的圣地北京,说到昆明的梅子酒,又说到格尔木的列车外那些茫茫一片让人倍感孤独的盐湖,最后回到现实,写自己经常梦到的一个人很少也很干净的小车站。
他的歌我只听过一首《盲人影院》,至今还存在我的手机里。
唱的是他自己的故事。有一个孩子九岁失明,常年生活在盲人影院。
他学会了唱歌,还能写诗,背着吉他走四方,他去了好多地方,他迷茫过,最终他回到盲人影院。
我喜欢他文字里的的豁达,不知要多少艰辛才把他磨练成这个样子,不过很庆幸现在的他已经是最好的他了,他写诗,唱歌,也旅游,他早已与世界温柔相处。
《斑马,斑马》,《董小姐》都是前段时间特别火的歌,由宋冬野作词作曲并演唱。
每次听到《董小姐》里那句,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我都会觉得有些悲伤。
那么这个故事的结局呢,大概是少年平凡地度过一生吧。有勇气去爱,却也不一定能爱上对的人,想想这大概也是蛮绝望的事,这又让我想起了叶芝。
威廉·巴特勒·叶芝是爱尔兰的诗人。他有一首最出名的诗歌《当你老了》,表达了她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的无望而又深沉的爱。
他从1889年就结识并爱上了茅德·冈小姐,可是一直到生命的尽头,他一直以来的爱也没有被接受。
他的爱让他尝尽爱情的酸甜苦辣,写出了这么多著名的诗歌,也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可是人们把诗集带回家时,也没人会记得,当年的诗人是如何绝望,在爱情的追求里孤独终老。
想想,那大概是真的绝望。
听着这些歌,我有时候都觉得民谣歌手和诗人似乎是相通的,不过这也仅仅是我的想法。
民谣会受欢迎,大概是在钢筋水泥的现实世界里,我们也需要一个诗意的世界吧,每一缕光影,每一场遇见,都需要存在的理由,那些都是永不再来的好时光。
我会一直爱下去。
记忆中的小山村
每当翻开这本相册,我都会想起那个小山村,想起“记忆它变吧,不停地变化凝结成冰冷的照片”这句歌词。那个小山村有着关于我的许多记忆,都储存在这本相册里。
泥泞小路
这个村子里有一条小路贯穿全村,这条小路是充满泥泞的,看这张照片,它就是这条泥泞小路,这条小路是用黄土铺出来的,晴时,“大风起兮满眼花”,晴天的风载起了灰尘,走在这条路上满眼昏花”,雨时,“雨雪落时一身沙”,下雨或下雪时,这条小路变滑了,泥土也湿了,如若不小心,便会一脚一滑,摔的满身都是泥沙。这条小路却没有因泥泞而显得丑陋,反而因为路上的泥泞与路边的花草相衬而美丽。路边的花草很多,小时候在路上走的时候,总喜欢顺手扯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小路虽泥泞,但并不坑坑洼洼,它是唯一一条通全村的路,村民们都很爱护它,会经常填坑,加土,使小路更加平坦,很长时间过去了,昔日的小路已铺上了水泥,而泥泞也只出现在了记忆中。
邋遢老人
这张照片中的我挥舞着一把小锄头,这把小锄头是住在爷爷家旁的一位老人的,而在记忆中,他邋遢的一塌糊涂,他的头发永远像鸟窝一样乱糟糟的,脸上永远是黑的花脸猫样的,衣服破破烂烂。他的眼睛很大,却暗淡无光。可他的眼睛很大,从五官可以想象他年轻时肯定是一个很有活力的小伙子,但现在他就是一个颓废的老人。他家里满是稻草,异常昏暗,他的床与猪窝连在一起。他很少笑,可每次见到我就会笑一下,然后吓唬我,我都会惊慌失措的跑开,从未正眼看他,只会在暗中仔细观察他,爷爷每次看到都会叹一口气,似呼在惋惜什么……从我记事起他就一个人寂寞的生活在这个破乱的房子里,说是房子,可我觉得说草棚更贴切。每次假期我回去有好吃的爷爷总会让我给他送些去,最开始我把他当叫花子调戏,拿着吃的伸到他面前,当他手伸过来接时,我就突然拿开。每次都要调戏半天才会给他。回去还津津有味的讲给爷爷听。谁知爷爷听完很严肃的批评了我。爷爷告诉我他按辈分也是我的爷爷,那时候因为家里穷一生没娶妻生子。虽然过的清苦,但很勤劳善良。村里不管那家有事他都很扎实的帮忙,从不偷懒。爷爷还说:“他特别喜欢小孩子,小时候他没少抱你,只是这两年他身体差了,没人照看,才变成这样的。”听到爷爷讲完这些,我再也不把他当叫花子调戏了。时不时的也和弟弟到他跟前逗留些时候,他总会很和蔼的跟我们问长问短,叮嘱我们玩耍时要小心,别摔着了。也给我们讲他年轻时的一些事。从他的言谈中我知道他在干完自己的活时,总是很热情的帮助村里的没劳力人们,并且从不要工钱。慢慢的我从心底尊重他,也敬佩他。一有好吃的不要爷爷吩咐就主动给他送去,他也把我当亲孙子一样心痛着给我讲故事,村民给的好吃的他也会特意的给我留着。每次看到他那枯老的身躯,就一阵心酸……他还没爷爷大呀!有一次我回老家去,下车就觉得眼前缺少了什么,急忙问爷爷那旁边的棚子呢?爷爷说老人去世了,棚子拆了。我的心突然有一种说不出滋味的悸动……这个邋遢的老人就这样成了我的记忆,成了我记忆中的小山村很重要的一部分!
两棵橘树
那张照片我蹲在两棵橘树下,这两棵橘树繁荣茂盛,绿的赏心锐目。他们像亲兄弟一样在爷爷家门前站了很多年,每年秋天,他们会结着繁硕而甘甜的橘子,夏天,则用那清淡的绿意给我带来凉爽。他们就像我的朋友,伴我成长,给我留下快乐。可爷爷要盖新房,他们也从我的视线里消失了,也成为了我的记忆……
记忆中的小山村还有很多很多的照片刻在我的脑海里……它永远宁静,祥和。给我的童年带来无尽的快乐与辛福,我把这份记忆融入这本相册,让这宁静,祥和,幸福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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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谣—唯爱一生_作文民谣——唯爱一生我第一次听民谣已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了,作为一个不怎么讨厌看书的青年,我对很多事物的认知都通过书本。那时候我对民谣的概念还仅限于知道有这么一种音乐格调。最开始听《米店》也是看了独木舟的书,她在书中写了那些到过的城市,住过的旅店,听过的歌,还有,爱过也不能忘怀的人。她写北京的一个傍晚,在楼下漫步,绕一圈鼓楼和钟楼之后回青旅,在街头看到一个男生弹着吉他,在唱李志的歌,然后忽然之间就被打动了。这里的鼓楼也是宋冬野的歌里提到的那个“夜晚时间匆匆”的鼓楼。北京有很多神奇的地方,老四合院,老胡同,有神圣的天安门广场,也有很多老手艺人。很多书籍电影都用感性的文字来描写一座城市,北京大概算是文艺青年的汇集地,在文字里它是怀旧,也是温情的,它伤感却也无可防止地随时代更迭,北京的地铁通道里出过老狼,出过水木年华。这里有大大小小的演出,话剧,摄影展……北京也承载了很多文艺青年的梦,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对文艺青年的定义似乎带了一点贬义,矫情,不合群,身无分文却要做着心拥天下的梦,等等等等。可这一切,兴许只是源于对XXXX样事物的爱。因为爱,所以孤单,所以美妙。我对北京的了解仅限于此。我说不出什么专业而又睿智的形容词,但细数我听过的我觉得算民谣的歌还真不少。我的手机歌单里有张玮玮的《米店》,有周云蓬的《盲人影院》,有《斑马斑马》,有钟立风的《被追捕的旅客》,还有最近大火的《董小姐》。《米店》是我不其腻烦地听了好多遍的,歌单里的歌更新好屡次它都一直在那里。节奏略快的吉他旋律一直反复到让人忍不住砸键盘,像是坐在一列穿行在长长的隧道里的车。然后,终于等到歌声,是沉稳的男声,唱的是一个故事。烟雨三月,南方飘摇,一位女孩坐在空空的米店,一手拿着苹果,一手拿着命运。爱人啊,你可感到明天已经来临,码头上,停着我们的船,我会洗洁净头发爬上桅杆,双手撑死我们葡萄枝嫩叶般的家。一个关于爱与明天的故事,张玮玮消沉迷人的嗓音唱出了岁月安稳的感觉。关于民谣歌手,诗人周云蓬,我最开始是通过他的作品集《绿皮火车》认识他的。那时的我沉浸在他的书里,仿佛有种奇异的魔力。在书中首篇散文作品《绿皮火车》里,周云蓬从小小的家乡沈阳出发,到北京,又到云南。从文艺青年的圣地北京,说到昆明的梅子酒,又说到格尔木的列车外那些茫茫一片让人倍感孤单的盐湖,最后回到现实,写自己经常梦到的一个人很少也很洁净的小车站。他的歌我只听过一首《盲人影院》,至今还存在我的手机里。唱的是他自己的故事。有一个孩子九岁失明,常年生活在盲人影院。他学会了唱歌,还能写诗,背着吉他走四方,他去了好多地方,他迷茫过,最终他回到盲人影院。我喜爱他文字里的的豁达,不知要多少艰苦才把他磨难成这个样子,不过很庆幸现在的他已经是最好的他了,他写诗,唱歌,也旅游,他早已与世界温柔相处。《斑马,斑马》,《董小姐》都是前段时间特别火的歌,由宋冬野作词作曲并演唱。每次听到《董小姐》里那句,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我都会觉得有些哀痛。那么这个故事的结局呢,大概是少年平庸地度过一生吧。有勇气去爱,却也不一定能爱上对的人,想想这大概也是蛮绝望的事,这又让我想起了叶芝。威廉·巴特勒·叶芝是爱尔兰的诗人。他有一首最出名的诗歌《当你老了》,表达了她美丽的女演员茅德·冈的无望而又深厚的爱。他从1889年就结识并爱上了茅德·冈小姐,可是一直到生命的尽头,他一直以来的爱也没有被接受。他的爱让他尝尽爱情的酸甜苦辣,写出了这么多著名的诗歌,也取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可是人们把诗集带回家时,也没人会记得,当年的诗人是如何绝望,在爱情的追求里孤单终老。想想,那大概是真的绝望。听着这些歌,我有时候都觉得民谣歌手和诗人似乎是相通的,不过这也仅仅是我的想法。民谣会受欢迎,大概是在钢筋水泥的现实世界里,我们也需要一个诗意的世界吧,每一缕光影,每一场遇见,都需要存在的理由,那些都是永不再来的好时光。我会一直爱下去。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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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爱>唯爱踏步进初中生活,沉重的学习充斥了我所有时间。于是,每两天一次的电话变成了两周一次,通话时,也仅仅是敷衍。记得那一次,我整整一个月没有打电话给他们,只是因为害怕浪费了自己玩耍的时间。过了很久才想起,慌慌张张地打电话过去,他们熟悉的温暖的话语又填满我的耳。听到他们因为我而担心的时候,一向以为不再依赖他们的爱的我还是忍不住潸然泪下。虽然很久才能听到彼此的声音,看到彼此的笑颜,但是,却不能否认我的心里一直在想着他们。不经意间在箱底找到了一本同学录,厚重的灰尘让我几乎认不出它。翻开,每一页都写满对我的祝福和爱。那些温暖的字迹,一点一点驱散了我心里的阴霾。一向自卑的我这时也找到了骄傲的资本:我有这么多朋友啊!他们每一个人,过了很久,都还能够记得我的啊!我相思的心终于有了寄托的对象。不会忘记她跟我说,同学们读到《千年梦圆在今朝》的时候,都集体停住了,那是因为想我,是因为想起我啊!虽然分离,让我们不能天天相见,让我们尝尽相思的苦,却不能阻止我们的心,它们永远紧紧地在一起。上个学期开学的那一天,父母将我送到学校后,便离开了。和同学们一起的时候,我的心被快乐填满。而到了漆黑的夜晚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在熟睡时,我却在思念。就在早上,我还牵着他的小手,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去买他爱吃的糖果,而现在,又要几个月才能相见了。想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我才真正懂了自己:虽然平时那么讨厌他,但其实心里还是很爱很爱他的啊!每一个无人的漆黑夜晚,我都在痛苦的思念中辗难眠。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一起在欢笑中度过了六年的时光。你对我的爱那么显而易见,就像姐姐对妹妹的那种关心。而现在,我会不厌其烦地对别人提起你,不厌其烦地想念你。每一次别人关爱我的时候,我都总会想起你那熟悉的关怀,刻在我的心上,叫我怎能忘记?我很平凡,没有过多的愿望。而唯一一直在我心底的,便是希望能够永远和我爱的人在一起。不一定要天天厮守,只是希望纵使相隔千里,而心,也要永远在一起。我只想依偎在你怀里,即使只有一秒,也让我今生不能忘记。唯爱你们给我的爱,我永远不会忘记。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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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情唯美唯爱唯情唯美唯爱当我们抵达青春站台时,才发现,我们都成了回不去的旅人。—题记远去的还会走近,等待的不在漫长。香雪弥漫,冷雨敲窗,在似海的人烟中,我们错过了多少次初逢?多少次遇见?光阴还是那样,有增无减,草木依旧长青,只是我们不再年轻。如花美眷,抵不过似水流年,经不住此间少年。“君看今年树上花,不是去年枝上朵”,所有的执着,都只是一时的妄念,走过去了幻灭尽消便永不复起,走不过去,当为劫数,红尘路上另有一番周折。“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抚一把七弦绿绮,唱一曲云水心禅,任萧萧竹叶,悠悠白云,来来去去,聚聚离离…在我心里,你永远都是无与伦比的美丽。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曾与你躲过雨的屋檐,曾经的海枯又石烂,抵不过你最后一句好聚好散,就这一世了,我只为你驻足这一生,我为你许下三生三世的夙愿,还清了欠下你今生今世的债。花落的时分,永远都是最美的,道一声珍重,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你若安好便是晴天。人的一生总是在追寻,至美的风景,岂不知至美的风景往往会与你不起而至烟雨石桥,折梅而过,蹉跎了似雪白云,辜负了短松明月只为留下这隔世的寒香,烟花尤美,终为天空之点缀,当我们收起所有过往,在一棵白杨下发呆,想想前程旧事,想想自己也如烟花一样绽放过,疼过,爱过,欢喜过,不负过…“我的心真的好痛,难道是我涵养还不够?想说不能出口压抑在我的心口,我装糊涂,装到我天真糊涂…”有些人,有些事,经历过了就忘了,有些伤,有些恨,痛过了就麻木了,失去了的只能失去,丢掉了的也只能丢掉。希望,我们可以在流年处等待花开,在繁华处守住真淳。欣喜后的失落你了解吗?脸后的泪水,你看见了吗?你还欠我一句对不起,可我不会再说没关系。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白驹过隙,落地生花,不经意间的瞬间,早已凝固成永恒。我的冷漠不是因为无情,只是因为我还没有走出曾经,看着你离去的背影,我也不会让自己彷徨。竹篮打水,注定会空,把一切都看淡些,当曲终人散,一切皆过往…红颜劫,得非所愿,愿非所得,薄雾浓,当局者迷,迷者当局。守护着自己的心伤,月下独彷徨…短暂的别离,是为了另一段相逢的惊喜,永远的别离,是人生一种无言的美。如果灿烂的相逢,注定会是身而过的离散,你是否会后悔这样一次拥有?如果生命的怒放,换来的是灵魂的孤寂,你有是否能平静的享受这份清凉?今日的离别,是为了明日的重来,你又何须留下一份难舍的徘徊?时光还在,我们却不在年轻…无需期待相遇,也不必惧怕别离,你可以感动,但无须悲痛,可以沉醉,但不能迷离。闲看白云,静听流水。—后记9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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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爱夏天说起夏天,忽然想到冰棍。这凉丝丝,甜滋滋的东西,从小就吸引着我。放在嘴唇边轻轻涂抹几下,再含进嘴,用舌头触碰一下,冰凉的感觉霎时溢满全身,凉到了心头似的,仿佛沁入了心中。依稀记得以前,冰棍约莫是五六角钱一根,我们这些上小学的孩子,大钞票没有,一元两元倒还是绰绰有余的。放学了,买一根;下课了,买一根;第二天上学,再买一根。于是,夏天的影儿在冰棍下闪去了,已入新秋,没有丝毫燥热感。这样的夏天,我们不正是求之不得吗?正因如此,有冰棍吃,成了炎炎夏日的一个福音,诱惑着我们这些小孩子祈祷——夏天,快来吧!今年夏天多半在暑假里浸着,暑假则在游泳和旅游里撂去。烈日下,在水里欢快,也是一件难得的美事,只是有时惟恐发烧、感冒罢了。所以,仅游了七八次,妈妈便带我出门旅行去了——我到了西北,青海省西宁市。在那儿,却发现夏天与浙江的冬天差不了多少,宾馆里没有空调,只有地暖。在那儿,也算是过了有史以来最冷的夏天了。但既使如此,夏夜却仍这么美。天空碧蓝,或是铁黑,点点星光缀入,皎月则悬挂其中——这风韵,与春之绚烂可媲美,与冬之纯洁可媲美,与秋之残暮也可媲美——夏之静夜,已不是仅仅一个“美”字可以诠释的了。在西宁待过几天,也算给了夏一个完美的评价:热则需凉,凉又需热,但无论如此,总是那么畅快。身热,进空调房,爽!身冷,开暖气,还是爽!无论怎样,这总是一场感觉神经的盛宴。进入中学后的我也是那么喜欢夏天。由于要住校,遇上冬天的话,麻烦会蜂涌而至:衣服洗不了,洗澡又太冷,跑步脚太僵——往往跑到教学楼,已赶不上早饭时间。但如果是遇上夏天,水暖暖的,洗衣、洗澡都没大问题。跑步就更不用说了,如果冬天是蜗牛般速度、那夏天就宛如猎豹了。郭敬明写过一本书《夏至未至》,在我们班火了有一阵子。夏天,本就是一个青春气息十足的季节,把他和冬天比,也就是同朱自清比丰子恺一般。活跃的季节,我们也会活跃;低沉的季节,我们也会低沉——冬天就像笛安的小说那样,惨淡又悲凉。而夏天,就如唐家三少的小说那样,热情又活跃。至于哪个好,因人而异吧!说了这么多,夏天啊,我又一次感到它可爱了许多……80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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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爱它我唯爱它,它为何物?它,可以让我们走进缤纷多彩的世界;它是让人生难以忘怀的体验过程;它使我们精神家园丰富而高尚;它可以让我们畅游“书之海”它——我唯爱的阅读。阅读,乃人之本性。若不会阅读,不懂阅读,就等于文盲也就是与自己的理想远隔十万八千里。但是,阅读并不是一目十行,看一遍。而是,将你认为好的那一段反复品味,并加以分析,这才是阅读。课内的知识,经老师讲解,我们可以容易定的。而课外的知识,像一块八分熟的牛排,需我们反复的在口中嚼,在慢慢咽下去。这个味道甚好,胜老师给的烂熟的肉。虽花时间,但那味道是不可比的。英国的柯勒律治说过一段话“有四类读者。第一类想沙漏,注进去多少,漏出多少。第二类像海绵,任什么都吸。第三类像过滤豆浆的纱布,流走的是豆浆,留下的是豆渣。第四类像矿工,抛弃矿渣,只捡宝石。”其一、二、三类读者。其一,说明他看书一目十行,隔天就忘,无论多少,照样没记。其二,如同海绵,不管书的内容是好是坏,都往脑子里装,仅管是些不利于自己的。个人觉得这里也形象的说明了些不分好坏的。其三,正与其四相反,别人都是汲取一些精华,而他,却是要不好的。好像别人都是放些宝石,水晶,玛瑙在包里,她却偏捡那些入不上眼的石头。其四,是我们值得学习的。在这浩瀚的知识里,我们应要好的,误要坏的。既便是阅读的重要条件。我,唯爱它。50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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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乡民谣》观后感几个月前看过的电影,本来是计划再欣赏一下“醉乡民谣”那精彩的电影原声音乐和插曲的,没想到选择性的看了几个片段后没打住,又几乎把全篇浏览了一遍。温故而知新,看完第二遍之后的感触比初次要强烈的多,因为更多的注意到了影片的细节,还有全片导演的构思和一些小心思。联想到自己和周遭普通人的生活,第一次有了想主动写点观后感的冲动。说起观后感,回想起小时候学校组织电影院观看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看后按惯例布置观后感一篇,现在想想真是哭笑不得。好了有点扯远了,回到这部片子中来。整部片子的基调都是阴冷潮湿灰暗的风格,也映衬了主人公Llewyn Davis那郁郁不得志的人生。作为一个音乐人(暂且这么称呼吧),一直坚定的走这条道路,但是又严格坚守自己的原则,不为了迎合大众口味改变自己的风格,任凭那为数不多寥寥的机会从自己面前溜走。作为一个卢瑟,Llewyn Davis在各方面都是失败的,就像Jean咒骂他的话,任何事只要跟他扯上关系就变成了shit一般。酒吧里因为起哄被人赶出来,第二天又被人报复在后巷一顿狂揍;在人家里借宿离开时却不慎让宠物猫跑了出来,追猫时房门却被锁上了,只好带上猫一块混日子;搞大了Jean的肚子,被Jean一顿狂骂而无力还口;拼车芝加哥寻找工作机会,同车一个吸毒喋喋不休的胖大叔和一个沉默不言的司机,中途大叔吸毒挂了司机被捕,好不容易到了芝加哥,寒风冷冽中穿着一件单衣踩到冰水里,在咖啡馆里偷偷把脚从湿透的鞋中抽出来的画面绝对是有凄凉的震撼力的,让观众都觉得冷;最后终于认命不搞音乐了,走父辈的老路当海员,把为数不多的几乎全部身家上交之后却发现海员执照弄丢了没有钱补,只好重拾旧路,继续煤油灯酒吧献唱。如此循环,似乎所有的倒霉事都集中在这个卢瑟身上。其实davis完全可以不用这么惨,如果可以像其他人一样为了生活放下他的原则,他也可以过上虽不富足但还算凑合的生活。但是他偏偏可以忍受没有钱,没有御寒的大衣,没有成家,即使不知道下一晚在谁家的沙发上过夜也没有关系,但就是不能接受没有尊严。在席间弹奏一曲助兴、唱大众接受的歌曲、mike死后在重新组个团在他看来都是不可接受的,宁愿放弃音乐当船员,也不能丢掉一丝原则,这就是Llewyn Davis。全片唯一让Llewyn Davis舍下尊严放低身段的一次,就是为了赚取Jean的诊所费用而和其他人组队录了一首以往被他视为哗众取众的歌曲,而且完全不顾及将来的版权和分红,直接选择了一次性领取现金。导演从各方面阐述了他和其他人的不同,而同是圈内人士的Jim和Al正是因为比他更现实,在理想与现实之间选择了后者(有一个细节,当Davis借宿Al家时,正准备把自己的一箱唱片塞桌底下时发现已经有了一箱Al的唱片,而Al却可以为了赚钱做旁白和声声部甚至是改名),至少可以住进变态狭小走廊的破公寓,至少可以与Jean结婚或者交上女朋友,而不会像Davis在填表格时写家庭住址栏时的难堪。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干的,与我们了解的音乐人现状相似,在大部分还未成名之前,最大的任务是吃饱肚子,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这里面相当大一部分人在圈子中一辈子可能就是这种状态,极少一部分人可能会成名,过上奢华的明星生活。而像Llewyn Davis这种人,只有两种结果,一种穷困潦倒被迫改行,一种坚持自我,完成涅槃,也许是生前也许在死后,就像梵高。1200字以上 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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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爱一生她是一个瞎子,是的,从小,大人们都这么说。"妈妈,你长的是什么样子,我好想看看。"她总是这么说。"孩子,快了,快了,只要妈妈把医生找到,我的孩子,你会看到妈妈的样子的。"妈妈总是这样地安慰她。可是,她知道,不可能了。----十六年后"哲野,你会爱我一生一世吗?"躺在爱人的怀里,林溪问。"我会爱你, 永远!"哲野这样回答她。"永远是多久?"林溪笑着问。"爱你永远,不管你在哪儿,不管你是否爱我,不管我们是否已经死去,我会爱你;天涯海角,我都陪你去!"他说得温柔。"谢谢。"说完,林溪幸福地把头贴在他的胸上。虽然看不见他的眼睛,但是,他的话,却让她满足。"我爱你。"在她的耳边,哲野轻声说。林溪的身子一震。"喂,小溪,听说你和哲野分手了,这,真的吗?"电话里,传来好友清儿焦急的身音。"是的,清儿,你没听错,我和哲野,的确,分,手了。"后面的这三个字,小溪几乎是咬着嘴唇说出来的。"为什么,小溪?是哲野那小子提出的吗?"清儿气愤地问。"不是的,清儿,是我 提出分手的。"小溪的声音平静地说。"小溪,你到底怎么了?你曾经是那么地爱着他啊!"清儿大声说。"但是现在不是了。"小溪的声音有一丝颤抖。"小溪,告诉我好吗?你到底怎么了!"真的不敢相信,曾是那么地爱着对方,为何却```````清儿不敢再想下去。"清儿,求求你,不要再问我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小溪哭着求她。"小溪````````""对,对不起。"说完,小溪挂断了电话。----病房里"天啊!小溪,你怎么会变成这样?"看着好友憔悴的脸,清儿心疼不已。"呵呵,没什么。只是生了一场病而已,干嘛这么担心啊。"小溪勉强地笑了笑。两人正说笑着,忽然医生进来了。"小姐,病人需要休息。""哦,我马上就出去。"清儿对医生说。"呵呵,小溪,要走咯,你自己要安心养病哟,再见。"清儿对小溪吐了吐舌头。"呵呵,我知道了,快走吧。"小溪笑着说。清儿跟着医生出去了。"医生,请问小溪她,到底怎么了?""她从小就患有心脏病```````""什么!医生,小,小溪她,怎么可能啊?"清儿简直不敢相信他的话。"还有救吗?""她的生命,只有两年了。"医生说。"只,只有两年?""是的。""谢,谢谢医生。""不客气。"医生点了点头。"只有两年了?""两年啊````````"清儿重复着这几句话。----车上"喂?是哲野吗?我是清儿。"出了医院,清儿立即拨通了哲野的电话。"是我,清儿,你,有什么事吗?"哲野回答道。在他的印象里,虽然清儿是小溪的好朋友,可他们也没怎么接触,今天怎么```````"哲野疑惑地想。"我有事要和你谈谈,我在明夏医院门口,你过来一下吧。"交代完,清儿就挂了电话。----25分钟后"清,清儿,你找我有什么事?"看见站在问口的清儿,哲野立即跑了过去。"你和小溪分手了?"清儿开口就问。"你?是的,我和她分手了。"虽然很惊讶,但哲野还是如实回答了。"为什么要答应她?""为什么?她的心已经不在我的身上了,我为什么还要拦着她呢?"想到这儿,哲野的心就隐隐作痛。"你有想过她为什么会不爱你了吗?""还用问吗?她说,她爱上了另外的人。""只是因为这个?哲野,你还不明白小溪?她会因为这个而和你分手?"面对他的死脑筋,清儿气愤极了。"你怎么可以因为这点就否定她对你的爱?"清儿大声地说。"对我的爱?哼,恐怕爱的是别人吧。"哲野轻蔑地说。"你!""对不起,若没别的什么事,我先走了。"哲野转过身去。"小溪患了心脏病!"清儿对着哲野大喊。哲野猛地转了回来。"你,你说什么?""我也是才知道的。"清儿叹了口气。"这是她的病房,去找她吧。""谢谢。"说完,哲野飞快地向医院跑去。"小溪,我只能这样帮你了。"望着哲野的背影,清儿说。----小溪的病房"小溪!"哲野找到了病房,他看见了正躺在床上,脸色苍白的小溪。"哲,哲野!是你吗?你,你怎么来了?"日思夜想的人就在眼前,可是,她却不能把自己脆弱的一面在他的面前表现。"小溪,请你原谅我,我什么也不知道,就,就那样对你。"哲野跪在了小溪的床前。"你,知道了什么?"小溪颤抖地问。"这,你的心脏```````"哲野不再说了。"你走啊,。我不想再看见你!"小溪实在忍受不了了,她失控地对哲野说。"小溪,不要这样!"哲野大叫了一声,上前抱住了她。"呜,对,对不起,我是想,与其让你看着我死,还不如让我在你的心里消失,那样,你的痛苦就会少很多了。"小溪抽泣着说"小溪,为什么这么傻啊?你这个样子,我会更难过的。"哲野紧紧地抱着她。"小溪,我们结婚吧。"忽然,哲野捧着小溪的脸说。"什么!是,是真的吗?我们```````"小溪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是的,小溪,我们结婚。"哲野微笑地看着她。"可,可是,我是个瞎子,而且``````"小溪担忧地说。"我不在乎,我只要你。"哲野打断了她的话。"哲野,谢谢你!"小溪感动地抱着哲野,泪,打湿了她的脸颊。----婚礼上"新郎,你愿意爱你的妻子,不管她是否眼瞎,还是贫穷吗?"教堂里,牧师问哲野。"我愿意!"哲野微笑地看着小溪。"那么新娘,你愿意爱着你的丈夫,不管他是否丑陋,或是贫穷?""我愿意!"小溪说。"好了,请两位交换戒指吧。"牧师微笑地看着他们。"小溪,我爱你!"哲野拿起了小溪的手。"我也是。"小溪微笑。忽然,下面有人发出了一声尖叫,因为,小溪倒在了地上。"小溪!"哲野大喊一声,随即抱住了倒在地上的她。"呵呵,对不起,哲野,看,看来,我是没办法履行与你许下的诺言了。咳咳,我```````"小溪闭上了双眼。"小溪!不要离开我,不要啊!"抱着小溪,哲野痛苦地大喊。可是,小溪没有回应。纯白的教堂,被小溪的血染红了一片,地上,绽放出一朵灿烂无比的血红的花,有人说,那是小溪和哲野的爱的见证。----一年后"小溪,我来看你了。"哲野看着小溪的墓碑,笑着说。"还记得那天我和你说的话吗?我说过,不管你在哪儿,不管你是否爱我,不管我们是否已经死去,我会爱你;天涯海角,我都陪你去!现在,就是老天考验我的时候了。""小溪,我爱你,一生一世。"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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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爱一生今年8月,带着历史的怂恿我第一次远赴古都西安,拜访了在地图上反复测量了咫尺的比例尺西安。多少次梦回大唐,盛唐的花絮飘飘洒洒拉在了我的心里,而希望总是与失望结伴而行,盛唐,一个多么花团锦簇的时代,眼前不协调的现代钢筋已经深深扎进了盛唐的血管里,留下一声声低沉的呻吟。我只得退回玄武门的中轴线上,抬头仰望风霜侵蚀千年的城墙,尽管透漏出少许后人修葺,但这是我唯一能感受到《霓裳羽衣》曲吹到心坎的地方……少许的夏风不能解除我的暑意,坐了三十个小时的火车,停停吐吐,显得与出发时的喜悦成反比,加之看景的失望,全身集体器官不协调工作,翻山倒海,只得与导游协商不住宾馆,把我安排在农家小院中……导游是个二十三四大学毕业的女生,休闲的打扮,一个小红帽合适的压住了笔直的刘海,一束又黑又亮的马尾辫从帽后愉快的奔出来长相清秀阳光,微笑间两个浅浅的酒窝,把我的倦意一带而过,但是丝毫没有减轻我的暑意,拿着导游旗,下挎包,随着马尾辫的左右摇摆来到了一处院洛,这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式四合院,院里的一颗梧桐树向外伸出了双手,千百只大叶讲小院护严。推开微声吱吱啦啦声音的们,导游姑娘故意敲敲门,露出一排整齐的小白牙微笑对着一个大约五十多岁带着矩形大框老花镜的男人说:“老邢,帮帮忙,照顾几天这个我的游客,他可能中暑了,就这样”。也没有听到老男人的回复,导游姑娘又微笑着轻松拉好门走开了,我把行李放好。双手不自然的搓着,不知道该做什么,但是老男人先说话:“,坐吧小伙不用拘束,到这儿就是到家了,等有心情了再去转转”,浓重的陕西话,我不自然的微微一笑做答复。这时候我慢慢抬起头仔细观察这个老男人,三七分知识分子固有头型,脑门微亮,稀疏的头发间夹杂些白发,想必早已谢顶了一副大框眼镜架在高高的鼻梁上。眼神深邃悠远,微黄发白的脸被刀均匀削去了两下,老男人起身倒下两杯凉茶,一杯转身递给我,我小心接下,男人问我的学业家庭,我一一作答。当老男人扶扶眼镜问我父母会不会经常吵架,我低头画圈随口一句,也许他们是没有爱的。老男人愣住了,迅速的回到西厢房拿出一支烟,在梧桐树下来回踱了几十秒,然后一支烟俞发洪亮后,被狠狠踩在了脚下,我抬起头来心里更加不解。远处的热浪在大树头上纠缠你几圈淌下一阵清凉,老男人又重新坐在摇椅上,微微一笑:“有一种爱是错爱”。放下手中不快,听他说,他是一名民办教师,他是当年的北京知青下放西安农村,一对山雀也停在了屋檐下电线上,安静的整理羽毛,这个时刻很静谧。原来,当年他是个文艺青年,父亲也是读书人,正是因为十年浩灾,没有特殊照顾反而流落他乡,幸运的是两个女孩愿意一起陪她上路,尚感安慰,一个是爱他的姓王的女孩,出出为他着想,放下离北京特近的工作,甘愿陪他照顾他,当然他当时不知道,另外一个姓苏的女孩跟他同样的不幸同因下放,这个女孩他爱,女孩也钟情于他。其中道理,他们都懵懂,不知所错。等到临时通知发车的前一天晚上,姓王的女孩,只通知了他,而往后推迟了一天告诉另一个女孩。等到发车那天,他等了一个又一个十分钟,不见苏女孩来,他失望了,她不来了,也许她有更好的生活,他带着失望走了,他还不知道……他来到西安农村便相思成病了,是姓王女孩一次次夜里不睡看着他,熬药,送药,温暖了他的心,他们牵手,走在一起。这一别便是三十年,这三十年,他想不通时只得抽烟问答,劳疾成病,于是削瘦,不肯入院,前几个月经多方打听知道了曾经的她在一个四季去春的城市,他去找她,王阿姨没有阻拦,两千公里的距离,却走了三十年,当一切了然,当年的苏曼现在仍不幸福,丈夫早逝,无子无女,他想和她一起过,照顾了自己三十年的女人竟然是她破坏了他俩。他觉得不可原谅,怎么也不能挽回。直到男人女儿,三次大发雷霆替她那个只会对生活料理的母亲不平,他才向小孩一样回家,她看到他回到家没有怨恨只有强力掩盖不住的高兴与心疼,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即使是当年的再不对,可是她却为爱撒了最后一个赌注,全部压在自己身上,一晃便是三十年,她把家料理干干净净依旧省心,替他养猫,缝洗衣服,照顾女儿,错爱也是对的,倾注了三十年的爱,早已经冲破了不爱的凝望。喵,一声低吟,一只大黄猫从屋顶跳下,安静的窝在老邢身边,门推开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提着新鲜满脑的蔬菜和刚才导游姐姐一同回来,我们微笑打招呼,妇女把菜一股脑放在井旁,回到屋里不一会端出一碗药:“老邢,药好了,该吃了”,一旁导游姐姐摸着猫儿说:“爸,你的气色好多了”,明天医生让你做个复查,好吧?老邢点点头,笑了我知道那必定充满幸福!错爱一生,有多少这样不幸中幸福,幸福,不就是有两个个人能,年轻时相互奋斗,年老时能有个伴,错爱也有爱,只是来的太迟些,却很浓厚……高三:死亡笔记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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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进门后嗅到屋内有残留的油漆味,原来颜色对比鲜明的房间,因为墙壁被刷成湖蓝色,显得沉静不少。我提着挎包站在门口,不可思议地扫视着屋内的一切,并迅速把所见与上个月的记忆作对比。天!变化大得我不敢相信。"怎么?要我鞠躬迎接你吗?"我定定神,快步走到客厅,犹豫着要坐在哪张沙发上。铭轩看出了我的心思,哦了一声,开口:"我这可不比紫色屋,会经常变换样子的。如果你不介意--"边说边环视了一下所有无规则摆放的沙发,最后指向一张靠近茶几的双人椅,"就坐那张吧。正好够你把整个身子蜷在里面。"我走过去坐下,把包立在沙发一侧的地板上。"要咖啡吗?你好象睡眠不足的样子。"铭轩站在对面略弓着身子询问。"嗯。"我点点头。铭轩直起身,轻步走去厨房。"等我一下。"他的声音在转角处终止。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厚实的窗帘遮住了外面强烈的光线。茶色的灯光,仿佛被主人施了魔法般,为屋里的每件事物镶上了一圈生气的光环。满眼的深蓝浅蓝,因了这灯光的魔法,忧伤中透露出隐隐的温馨感。真不愧是韩医生呐!思绪被一缕醇香牵引至茶几上摆放的咖啡杯内,乳白色的奶油随着小匙的摆动跳着高雅的圆舞曲。"怎样,看起来很诱人吧?快尝尝。"铭轩随意拉了张单人椅,在我对面隔着茶几坐定。我端起几上的咖啡杯,小呷一口,还没来得及回味,便感觉一阵深黑的苦涩感由舌根处谩开。"好苦!"我皱着眉,略微抬头看向铭轩。只见他执杯的手停在半空中,定格几秒后,按照原路线返回茶几。我疑惑地看着他紧紧扣住咖啡杯并有些颤抖的手,思索自己刚才的言行是否有错。"你不要吓我!"铭轩松开执杯的手,抢过我手中的杯子喝了一口,重复道,"你不要吓我!"浓重的疑惑感在我心里快速弥漫,到底是哪里出了错,让铭轩那样严肃?"怎么了,我?""我这里没有曼特宁,刚才你喝的,是雀巢,我特意加了三勺糖,完全没有苦味!""哦。"我下意识回应了一句,不想激起了铭轩的怒气。他唰地站起来,冲我吼:"什么叫‘哦’?你又犯病啦!不要等到需要治疗了才来找我好不好啊!"本来就忍了好久的,来的路上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再让铭轩见到自己过于脆弱的一面,可还是因为他一句关心的话而决堤了呢。我蜷在柔软的沙发上,面朝里,静静地掉眼泪,偶尔抽泣一两下,铭轩就伸出手来拍拍我的背。一个把脸埋在沙发靠背里哭泣的女病人,一个靠沙发坐在地上面容忧伤的医生,一屋子同样忧郁的蓝,当时的场景一定唯美到了极致了吧。可是当时我专于发泄,没有注意到这一切都与自己的心情相应和。没有分镜头,没有特写,只有这样一个略远的单镜头,男女主角扮演着既定的角色。轻微的哭泣声,偶尔沉郁的叹息,手掌抚过背部的摩擦声,静美得像是在叙述着永恒。就这样持续了很久,久到屋内的光源完全由灯光取代,男主角轻唤起因哭累而睡着的女主角,送给她一个温暖安静的笑。"好点了吗?要不要再来杯咖啡?"。。。。。。看着铭轩搅拌咖啡的手,我轻喊他的名。"怎么了?"他的语气异常安静,让我感到无名的暖意。"我们,还是朋友吗?""呵。"铭轩忍不住笑了,"你不是已经问过这个问题了?那好,我再认真的回答你一遍。是的,我们还是朋友,而且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像是被感染一样,我也忍不住笑起来,"嗯,铭轩很少这么温柔的和我说话呢。""是吗?也许是因为大多数时候,你比较坚强吧。"我轻轻点头,捧起咖啡杯喝了一口,"呃。"忍不住叫了一声。"怎么了?"铭轩放下杯,"不会还觉得苦吧?"我坏笑一下,道:"你再尝一口不就知道了吗?"铭轩缓了缓面部表情,点点我的额头:"小丫头,敢耍我啊?胆子可真不小!"我呵呵的笑着,一边还不停摆着手否认。那个下午,就像是一瓶香气怡人的BOSS,难过的时候闻一闻,整个人都舒畅了起来。哦,忘了告诉你,铭轩,后来的那杯咖啡一点都不苦,相反,异常香甜。。。。。。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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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美我只是一只狗。第一次轮回开始时,不知是谁和我开了这样一个莫大的玩笑,让我生在一个被唤作“英雄”的家族,却给了我一双罗圈腿。第一次,见到孟婆后,我跟她讲我再也不想做一条狗,做一个“英雄”家族的“异类”。因为仅是这样的一个理由,孟婆听了,只是笑了笑。似乎她在笑我的无知,于是我急忙便身她讲述我的悲惨人生。噢,不,应该准确说是悲惨“狗”生。从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那刻起,也许除了母亲,别人都对我是嘲讽,把我当作一个真真正正的“异类”。猫儿用她轻盈的步姿将我仅有的尊严蚕食,甚至是哥哥,和他们站立在一起,留给我的也只是自卑罢了。做不了猎狗,于是我勇敢地选择了做一只“家”狗,看门,守户,一日更复一日,默默地…… 不懂,真是不懂!也许,就是这样便好,可老天怎么会让我这样简单地过呢?家里的小主人,对于我的这双腿和这打着圈的步子也是毫不吝啬地给了我嘲笑与可怜。所以,绝望了的我离“家”出走了……悄悄地,躲在某个太阳的地方,给了自己一个终结……“我只是再不想做一狗,仅此而已……”我竭尽心中的苦愤讲述着,看看已有些倦意的孟婆,只是冷冷地扔给了我一句:“命运是无法改变的,你的选择也许错了,但下辈子你仍得做一条罗圈腿的狗,直到十世之后的轮回。”我惊愕了……“孟婆汤,喝吧!”她递给了我一碗水。那些记忆从我的心中如潮水般泻出,心一下一下被扯撕碎,泪水已没有节制了……我没有犹豫,更没有哀求,只是捧起桌上那碗寒气逼人的汤水,痛痛快快地喝下。于是,这忘不了的一世就在这刹时被尘封。我,从明天起,又得开始经历这么一世,甚至比这更是悲惨……冷涩的液体穿过了我的喉咙,最后一滴今生的泪从脸颊滑下,带着这将要随我九世的罗圈腿,我跳入了尘世,开始继续做我“罗圈腿的异类”……随水,流年,我的轮回在继续……随水,流年,我的罗圈腿也仍是依然、如故……日子过着,我的命运,也在重复着。仍是做了一条“家”狗,但是可以庆幸是换了个主人。那是个奶奶,应该说是一个除母亲之外没嫌弃过我的人,甚至出门都带着我的人。总是,我为她所赐予的怜悯而感动的热泪盈眶。我就这样,为她的怜悯活了大半生。终于,终于在那年,我开始为自己而活……不是依稀,是刻骨铭心,我清楚地记得是在那个夏天,我的命运转弯了……我跟着她去庙里祈福。到了寺中,她去了佛堂的大殿,我悄悄地藏在一棵树后守候。突然间,天崩地裂。眨眼,全部都成了平地,那大殿也是无可幸免。顾不了许多,我打着那打圈的步子奋力向废墟冲去,去找那个怜我、惜我的她。靠着平时闻到的熟悉气味,在说不清是某某某处的那儿,我找着了一息尚存的她。我用那只引以为耻的罗圈腿,一下一下刨开了砖瓦。但看着仅是露出血肉模糊面容的她,我却又再是无能为力。我只好用舌头舔她,用我这曾苦诉不要再当一只狗的声音呼唤着她……三天,三天,整整三个日夜,我守在她旁边,未敢合一下眼。终于,等到了,她被救了。我欣慰地笑了,在那片虽然烟尘弥漫的天空中,在我从来不敢直视的阳光下我欣慰地笑了。可是,随后……不知是多长时间,等我醒来,我在那儿被誉为“英雄”……我沉默了。不知是喜悦,不知是疑惑,但在我心中“罗圈腿”的阴影似乎已被抹去。因为,我找到了真正的我,我做了自己应该做的。我懂了,我懂孟婆的笑了,做“我”,不是用来害羞的,是实现我的价值,做我该做的事的。何必管它的“罗圈腿”,何必顾它的冷言嘲笑,做好自己就好!轮回的一世仅仅只有几十年而已,在自己的位置上做好自己,不管是只笑傲沙场的“猎”狗,还是只在迈着打圈步子的“家”狗,我就是唯美。“英雄”,不可否认,它是个美丽的光环,它可以罩信我的罗圈腿,让我在这个美丽的光环下荣誉一生,荣誉这一个轮回,但再美的光环又有何用,放不下心中的那双“罗圈腿”,在下一个轮回,也仍是一只“罗圈腿”的狗。我做到了自己,不论是“异类”还是“英雄”,我勇敢地做了自己,我就是唯美。下一个轮回,我会选择做一只罗圈腿的狗,第十个轮回,我也会选择做一只罗圈腿的狗……轻轻地闭上了眼,来到了孟婆旁边,慢慢地咽下那清新的液体,笑容在今生的脸上驻足,直到永远……转身,跳入了红尘,属于我“唯美”的红尘……1200字以上 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