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中的不朽爱情
“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这是几百年前的元代文学家元好问在《摸鱼儿·雁丘词》中发出的对爱情的追问。关于“爱情”这千百年来永恒不变的话题,其中一个“情”字让无数文人骚客痴迷,无法摆脱,一段段凄美(不朽)的爱情让我们感动、怀念。
“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无数人心中所向往的爱情境界。其中所论及的唐玄宗和杨贵妃的爱情传奇,让无数的痴情者为之动容。他们两人原本是真心相恋、相知,为了爱情,他们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不惜去冲破世俗伦理的束缚,走到一起。然而,不幸的是安史之乱的爆发,让杨贵妃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最后只得用一根绳子在马嵬驿草草结束了自己的一生。从此,二人天人永隔,如此这般的刻骨铭心,让我们记住了这段不朽爱情,也让我们记住了那首流传千古的《长恨歌》。尽管“比翼鸟”“连理枝”的美好夙愿是那样的遥不可及。但,这并未阻挡住后世文人的追寻脚步。他们前仆后继,不停地续写着爱情传奇。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这是东坡为其妻王甫写的一首悼亡词。他们举案齐眉,相濡以沫,相知、相恋、心心相印。他们沉寂其中,享受着爱情的甜蜜,成为东坡一生难忘的记忆。然而,妻子的亡故打破了这一切,他沉寂在爱妻亡故的悲痛中,心中的那份期待变得遥不可及。他想时间可以冲洗掉这心中的苦闷,可是,他发现他错了,岁月的流逝只会让他更加痛苦。他无法忘记过去的种种,他无法抑制自己的内心的那种凄凉心境,写下了那首爱情绝唱:“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这是何等的凄美,何等的刻骨铭心的痛楚呀。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这是陆游在沈园中的提句。他总是难以忘怀在沈园中的那次相见。尽管只是匆匆的一面,但这对陆游来说却是刻骨铭心的。这次相见,让他回忆起过去的点点滴滴。当初,她与他青梅竹马,心心相依,成为了一对恋人。在那段岁月中,他们夫唱妇随,红袖添香。然而,世俗的束缚,让他们只得用一纸休书结束了这段姻缘,匆匆分离。而再一次的想见,却是七年后的这次相逢,在沈园之中重逢,让陆游的心情愈加沉重。七年的岁月,让他们彼此饱受折磨。而这次的相见,却也只是“相顾无言”的匆匆一面,没有任何的交谈,只是一场擦肩而过。此时的陆游将所有的愁绪,苦闷注于笔端,挥笔提就《钗头凤》:“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绳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而此时的陆游还能说什么呢?只得感叹世俗的无情,让一段姻缘成为了千古遗憾。
“人生若只如初见”“知君何事泪纵横”“而今才道当时错”这是清初的伤心词人纳兰的词句,从这些词句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那份痴情。当他还是翩翩少年时,有一位女子走进了他的内心,让年少的纳兰第一次尝到了爱情的滋味,也让纳兰体会到了爱人与被人爱的感觉,让他的内心多了一份细腻的情感。可是,就是这样的一段美好的初恋却因门庭与身份的悬殊而草草收场,成为年少纳兰心中挥之不去的痛苦。“当时只到是寻常”当他在经历了初恋的失败之后,他渐渐地关上了自己的心门,不愿去接受新的情感,一味地沉浸在初恋的痛苦之中。“纳兰心事有谁知”他将自己的内心隐藏起来,不愿去诉说。而就在此时,他遇到了妻子卢雨婵,尽管他对她没有感情,十分的排斥。但是,妻子的不离不弃让纳兰的内心受到了触动,他为了她渐渐地打开了心门,试图去接纳这段感情。他将一生所有的真情赋予了她,也正是妻子的温婉和善良让纳兰又看到了未来的希望。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仅仅三年之后,妻子便去世了。妻子卢氏的离去,让纳兰再次经历了情感的打击,这次的打击让纳兰彻底的绝望。即使是碰到后来的沈宛,也只是在找寻妻子卢氏的身影。在经历了丧妻之痛后的纳兰,彻底的成为了一位“伤心词人”,他总是在回忆过去的种种美好。一句“而今才道当时错”让我们读到了纳兰内心的矛盾,他不停的问自己:“难道自己真的爱错了吗?”这让他不敢再去相信爱情,因为他害怕恐惧担心再受到伤害。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雨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愿。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如此种种都让我们动容感动。
一首首诗词,让我们记住了一段段的不朽爱恋,他们将自己的内心情感融注于笔端,将这种情感,通过一首首诗词凝固成永恒的经典。这些凄美的爱情,他们没有轰轰烈烈的故事,有的只是内心的那种最真的痴情。也正是这些痴情的文人骚客,为我们描绘了爱与恨的刻骨铭心。尽管,这些爱恋是那样的悲惨,但是,也正是这些凄美为我们续写了一段又一段的传奇。这些情感通过时间的流逝逐渐成为永恒不变的爱恋,长留与我们的心中。
让我们细细地品味那一首首诗词,去体会其中的那一段段刻骨铭心的真情,去体味着世间最奇特和最动人的情感吧。脑海不由地又想起了那首千古绝唱: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
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五年级:白羊咩
诗语
一个深邃的夜晚,
我结识了你,
诗人。
你告诉我,
要用灵魂丈量生命。
单纯的我,
不懂。
你告诉我,
要用生命挥洒激情。
幼稚的我,
迷惘。
你告诉我,
要用激情开创人生。
踌躇的我,
执着。
一切的一切,
你的支言片语,
我思索……
原来,
只因你是诗人,
给我的只是,
属于你的
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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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漫卷的黄沙迷蒙了谁的眼,我听到悠悠的驼铃声系着的忧伤在整片荒漠化开来。你可曾看到一个身影,孤寞且寂静,伴着骆驼走过的脚印,在路边屹立了千年。——题记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那里的黄沙空旷而又凄凉,只有寂静的驼铃声响个不停,最后被呼啸的风声湮灭在远方。胡杨,落叶乔木,中国90%的胡杨种植在塔里木河域,在戈壁中,永远是那么别致的景象。三千年的风雨,三千年的丝路繁华,使它们尝尽了岁月的苦涩,失去了日月的光辉。一望无际的茫茫的戈壁荒原,因为有它的身影,并不觉单调。仿佛一幅凝重的油画,泼洒着千年的沧桑,那般精致而又悲怆。从春到夏,胡杨的片片绿叶生动了整片沙漠,为这个区域带来了勃勃的生机。秋日里,那金灿的阳光为它镀黄了一身的绿叶,伴随着沙漠的旋律,激情地洒出自己的金色,暖意十足,仿佛每一片叶子里都住着太阳。无论在哪里,你尽可看见那生命挥洒的世间仅有的金色,充满野性的天然的美!一千年的屹立,一千年的风化,一千年的不朽。胡杨的生命,在这三千年间升华。一千年:从它身下路过的繁荣,至今还在暗黄色的空中熠熠生辉。那过往的岁月,在阵阵空旷的驼铃声中消逝,它始终安然地面对着大地,面对着它所拥抱的生灵,在年年月月风雨的洗涤中,以最古老的颜色、最淳朴的颜色描绘着生命的不朽,固守着遗落的繁华;一千年:又是这沉重的年轮,为它的生命划上了句号。它的姿势,那般深情地拥抱着大地,它的枝桠,干枯而又苍凉地企图触摸太阳。从它身底抹下的暗影,从白昼到黑夜,不曾泯灭。这是一种对生命的敬仰所散发的光芒,是太阳对它的眷恋,是沙漠对它的报答,是阵阵驼铃声洗过的哀伤;一千年:掸下时光的尘埃,你又固守了一千年才倒下。你孕育了西域文化,你滋养了楼兰、龟兹等三十六国的文明。寂寞胡杨,这是生命走下的不朽的奇迹。滚滚黄沙掩没了西域辉煌灿烂的历史,也掩没了你,忠贞不渝的胡杨。胡杨更多的是寂寞,而它的寂寞铸就了它的不朽。三千年的轮回,三千年金色的记忆,胡杨最终倒在了它所维护的土地上。那些文明,那些辉煌,那些沧桑,胡杨以绝望的姿势一一记录了下来。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朽,这是胡杨忠贞的誓言!8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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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我翻开史书,问它道,“什么是不朽?”它不应声,只是风吹得它哗哗作响。一.李白已是黄昏时分,我看到落魄的老人跟在一队人马后面,身上的镣铐哗哗作响。前面的士兵拿起鞭子抽向那个老人,我不由得惊呼了起来,却发现无人看向我。我想,我的思维开始游荡。他衣衫褴褛,目光涣散的走在最后一排,士兵不由得怒道,“李白,你怎么还不快走?”说罢,又要举起鞭子,老人裸露的皮肤上满是触目惊心的伤痕,听到名字的一瞬间,我有些呆滞,竟然认不出他就是斗酒诗百篇的李白。那个得意,潇洒,俊俏的书生,恍惚间,我竟然微微的有些心疼。天快要黑下来了,一行人马停在驿站里。李白和一群人被赶到马厩里去,士兵们在喝酒吃肉,谈笑风生。我看到他的嘴唇微微的蠕动着,“酒。”却无人理会他微弱的呢喃。这样子的诗人,却只能与马为伍。不知怎么的,我就想起几十年前的他站在轻舟上,得意的吟诵,“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的样子,而如今的他,就连子美也以为他早已故去,悲情的“投书吊汨罗”,那个诗意的早晨,竟是再也回不来了。他就那样的站在船头,怀着对长安的满心憧憬,带着对政治的无限渴望,乘上了小舟。轻舟只荡漾在那个早晨,荡漾在天门山的碧水中,荡漾在无数人的心中。“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世间已再也没有那个豪放潇洒的太白,剩下的,只不过是这个落寞孤独,政治失意的老人罢了。他的胡须已经斑白,我望向他目光涣散的双眼,却望不穿他的心思。他重病缠身,奄奄一息的模样让我很想问问他,到头来,一无所得,流离于发配之中,他现在到底是什么心情?我看到他的嘴角浮出一丝笑意,不知他是不是想起那个与贺知章畅饮的午后,金龟换酒的豪爽?那些时光,足以成为不朽。太白,可愿与我共饮一杯?今夜不醉无归。二.袁崇焕我看到你跪在大殿之下。殿堂上的君王冷眼看向你,你不作声,身上白色的囚衣刺痛了我的双眼。“袁崇焕,你还有什么话可说?通敌卖国,罪证确凿。”温体仁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你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不屑,“勾结内阁大臣钱龙锡,这些罪名足以判你死罪。”你听着话,眼睛却看向殿堂上的君王。君王背过身去,淡淡地说道,“来人,将罪臣袁崇焕带下去,改日定罪。”你的眼神中似有淡淡的悲伤与无助,不似你固守宁远时坚定的眼神,面前的这个人,给了你实现抱负的机会,平台召对时,他曾经那样子的信任你,可是现在,他又亲自将你送入大牢,不肯相信你。身后的人将你拉下去,你还看向大殿,仍然期盼他能相信你,可是。我看到你在牢中失落的样子,当年固守宁远时的坚定,意气风发的诛杀了毛文龙,全然不顾恩师孙承宗的劝告。自负,骄傲,坚持,努力,这是全都是你,不管怎样,你仍然是那个令我动容的袁督师。当年小小的宁前道,孤守宁远的无名小卒,到令皇太极也不得不钦佩的袁督师。刚愎自用的杀了副总兵,又妄自杀了毛文龙。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你,有人误解你,有人不了解你,有人痛恨你,然而你就是你,不曾改变。你的信念始终在那里。令我动容,令时代动容,令无数后世人动容。三司会审你被除以凌迟,当你被押上刑车时,我看到你叹了叹气,整个北京的百姓都不理解你,你被误解,被批判,被众多的脏物投掷。在行刑台上,你念出了自己这辈子最后的话。“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三千多刀,一刀一刀的割在你的身上,我不知道那是怎样的痛,可是我突然有种锥心的痛,在身上无尽的蔓延,看着鲜红的血液不断不断的从你身上流出,我却无能为力。百姓争着要吃你的肉,所有人都拍手称快。袁督师,这就是你所尽心尽力所要保护的王朝的子民,你值得吗?我终于不可遏制的哭了出来。“崇焕妄杀文龙,至是帝错杀崇焕。自崇焕死,边境益无人,明亡征决矣。”《明史》这样评价你,我不知道九泉之下的你看到这段话会是怎样的心境,你这一生,辛辛苦苦,都是为了大明王朝,死后被明朝唾弃,厌恶,误解,而清朝,却为你平冤昭雪。我那样迫切的想问一句,“如果生命再重来一次,你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你还会选择这条路吗?”我觉得你一定会微笑的回答我道,“再来一次,仍然无怨无悔。”三.结尾我呆呆的醒来,泪水沾湿了枕巾。一觉惊起,竟已是黎明了。我看向史书,再不用,再不必回答不朽,我已明了。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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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这是一个发生在肉类加工厂的真实故事。下班前,一名工人进入冷库检查,冷库门突然关上,他被困在了里面,并在死亡边缘挣扎了5个小时。突然,门打开了,工厂保安走进来救了他。事后有人问保安:“你为什么会想起打开这扇门,这不是你日常工作的一部分啊!”保安说:“我在这家企业工作了35年,每天数以百计的工人从我面前进进出出,他是唯一一个每天早上向我问好并下午跟我道别的人。”“今天,他进门时跟我说过‘你好’但一直没有听到他说‘明天见’。”“我每天都在等待他的‘你好’和‘明天见’,我知道他还没有跟我道别,我想他应该还在这栋建筑的某个地方,所以我开始寻找并找到了他。”吴邪在短文下面打上“关根”二字,回身看一眼正躺在床上睡觉的某人。他是短文里的保安,而张起灵,却是文里的冷冻库工人。七年前,张起灵来到杭州和他道别,他追随着他到达长白山,被他打晕。他承诺不管花多长的时间,都要找到他,这一找,就是七年。张起灵说前两年他在里面的情况还好,后五年的情况就完全不可想象,亏得吴邪终于找到了他,并带了他回来。吴邪已经三十五岁,不年轻了。找到张起灵的时候,其实他有过一瞬间的担心:会否他年轻一如从前,而自己却已经老了。还好,当时他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昏睡,头发很长,但也还干净。吴邪突然想到在他遇到他的四年前,他在广西被人当铒,扔进了古墓,一星期后被人找到时大概也是这么一个情景,只是那时候的他浑身赤果,眼神冷冷地看着进来的人。张起灵睁开眼睛看到吴邪的时候,吴邪很庆幸他的眼神并不冷,是一贯的淡然,或者还有别的一些东西,但是吴邪不敢确认。很多年前他和他在大沙漠里,那是一个夜晚,两人坐在篝火旁边,他对他许下过承诺:“你要是消失,至少我会发现。”他没有忘记。而张起灵,很显然在这些年里也终于没有忘掉他。是不是说,他的失魂症,对他来说,失了效?想到这里,吴邪是有点开心的。至少他记得自己。否则自己的行为就像一个傻瓜一样了。其实他记得自己也不是第一次了吧。当初他在蛇沼里失忆,后来他去杭州和他道别的时候,就说过:“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也只有你。”那时候吴邪其实知道,他恢复了记忆,至少,是恢复了和他在一起的记忆。他相信他不会再忘记他,他就是相信。就像张起灵相信他一定会来找他,所以他在张家古楼里选择了放血、在长白山交给了吴邪一个鬼玺一样。分明他知道他会跟着他来,所以准备了两个鬼玺,不是吗?吴邪又笑了。他们的故事他不可能真的堂而皇之地供出去。他有《盗墓笔记》,有《私家笔记》,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而对外,他使用了“关根”这一个名字,在寻找他的那些年里,他用这一个名字写下了许多东西、发表。即使里面没有涉及一个吴邪、张起灵的字眼,但写的依然还是他们两个人。吴邪知道自己不是一厢情愿,从多年前就知道。比如张起灵对他说:“带我回家。”所以现在,他真的带他回来了。两个人兜兜转转这么些年,简直比最虐心的小说还要虐心,比最纠结的故事还要纠结,好在他们的感情,一直都在。两个人,谁是谁的劫,一旦遇到,再也分不开。吴邪走到床边,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家。很多年前,吴邪在他走后,就努力赚钱,买下了这一处房子,努力想象他会喜欢什么样的房子,然后按照猜想去布置。他大概是喜欢的,因为他睡得很熟。从前在斗里,只要稍微有点声响,他都会醒来。头发遮住了眼睛,吴邪伸手帮他捋到一边。然后发现,床上的人正在看着他。那一双淡然的眸子,吴邪多次在梦里见到,然而现在不是梦。然后张起灵眸子里的吴邪,笑了,并逐渐放大。因为张起灵把手放在了他的脑后,将他拉近自己。接下来的生活,想必会很美。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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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红楼梦》中的爱情论《红楼梦》中的爱情每当我们想到爱情,便一定会想到《红楼梦》中,或深婉凄绝,或荡气回肠的爱情,感动着一辈又一辈的读者。(一)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在那个庭院深深的大观园中,美景无数。可在我看来,这些景物似乎只是为了黛玉而生,这一辈子只为宝黛做铺垫,在这些景物的映衬下,只有黛玉才属于大观园,也唯独有她,才配拥有宝玉的爱情。大观园里,就如冷子兴说的:“安富尊荣者居多,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外人看来富贵,其实在这一片荣誉下,贾府已经显示出了严重的危机,在这里,每个人都必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漏一点缝隙,才能让自己不受一点伤害。别人皆如此,更何况本性就多愁善感的黛玉呢?她本应该安安稳稳地做贾母的外孙女,不受一点尘世的污染。但命运弄人,老天偏偏让她与神瑛侍者前世相约,今生报恩,要用一生的眼泪来偿还他的灌溉之恩。如此,他们便相爱了,却爱得如此含蓄,而且彼此并未表达自己的心思,真是“热恋中的人都会变笨”,他们的爱,连王熙凤这个不识几个字的人都能看明白,就如《红楼梦》二十五回写道:“凤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说这些闲话,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简单的一句话,竟说出了两人至死都没说出口的话,多么真实!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黛玉,一些人说她小性儿,尖酸刻薄,但我却认为,她这是真爱、细心的表现。爱到深处,心里便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两个人的世界,因此,每当别人说到金玉姻缘的时候,她自己爱情中的自私之心便显现出来了,无论是她用剪子剪坏亲手为宝玉做的香囊,还是每每和宝玉耍脾气,闹小性儿,都是她真爱宝玉的表现。只凭那颗心,便知他们爱的深沉,直到死,也难消除彼此的爱。用一首我自己写的《点绛唇》评价黛玉极恰:轻挑妆奁,菱花镜里形容瘦。愁断清秋,竟难掩风流。性本清高,终究世难留。世难留。小径香幽,独把花来嗅。就算是绝世美人,面对这没有结果的爱,又能奈何?(二)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在这花团锦簇的大观园里,真是“老天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但我们永远不要忘了,在这些风光的事情之后,永远有一些人,在映衬着她们。暮春时节,百花凋零,梨香院里笛韵悠扬,歌声婉转,十二个戏子正在演习戏文,被从旁经过的黛玉听到,正是《牡丹亭》,黛玉听后,不觉为之倾倒。谁说只有小姐们懂得风花雪月,我看越是底层的人,越能接近自己的心灵。还记得宝玉那天在大观园蔷薇花架下,看见画蔷的人是谁吗?没错,正是龄官,她和贾蔷的爱,细微而伟大。贾蔷花了一两八钱为龄官买了一个会唱戏的雀儿,没想到,龄官却以为贾蔷故意买了来笑话她:龄官道:“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它来打趣我们,还问我好不好!”而一心想让她解闷儿的贾蔷,并没有想到这个,立刻把笼子打开,将雀儿放了生,说是免免龄官的病,又把笼子也拆了。宝玉看到如此,不免抽身走了,贾蔷一心只在龄官身上,也不顾送,倒是别的女孩子送了出来。贾蔷之情,竟令多情的宝玉也自叹不如,回到怡红院,叹道:“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戏子的身份,在旧社会低贱得很。宝钗生日的时候,贾母等人令龄官上前,众人都说这孩子扮相活像一个人,这人就是黛玉。而事后,黛玉却说:“我原是为你们取笑的,拿我比戏子取笑。”原是比一下,也会玷污了自己的身份。身居大院的贾蔷不会不知道这个,而他却毫不顾忌,依旧去爱,并爱得伟大。后来,十二官散了,龄官不知去了何处,贾蔷后来也消失了。不知他们二人是去了仙境过美好的生活,还是一生漂泊,却拥有真情。无论怎样,此二人都是在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生活,来爱彼此。既是这样,又何必在乎结局呢?(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在怡红院里,存在这这样一个人: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的头发,挽着个鬏,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干净。这是小红,原名林红玉,因为要避黛玉的讳,遂改名叫小红。有一次,贾芸来找宝玉,恰巧宝玉不在,便由小红来告知。小红看到贾芸后,得知他是“本家爷们”,将他“下死眼盯了两回”。作为一个丫鬟,如此之大胆。之后,又故意将自己的手绢留给贾芸,此时,贾芸终于知道小红的心思,从此,便陷入了爱恋之中。后来,她的机灵善辩被凤姐所看重,让她去了自己的住处,当了一等丫鬟。即便如此,也没有挡住贾芸和小红爱情的道路。爱情虽是如此热烈,但在前八十回里并未描写太多。据红学家考证,曹雪芹亲笔后四十回,描写了小红二人在贾府败落后,经常救济宝玉宝钗夫妇二人,此情此意,真是令所有红尘中人敬佩甚至是羡慕。一辈子荣华富贵,还不如爱情来的真实。或许只是在那一瞬间,就会立刻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不管是谁,一生是贫还是富,但都不能缺少情感的滋润,一旦没有了,就像田地没有了水的滋润,干涸得要命。就像《红楼梦》中的人物,谁能说他们的生命中没有感情?即使是严厉凶狠的凤姐,在巧姐失踪之后,也是着急的要命。也许,人性中最脆弱的地方,是在最危难的时候才会体现的,而曹雪芹做到了,他使得古代社会中各色人物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可能也是《红楼梦》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原因之一吧。一部《红楼梦》,写尽多少儿女情长。1200字以上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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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读后感阿涅丝,阿涅丝……我的心底一直在呼唤的一个名字。这段时期以来,确切地说也许是天性使然,我一直有一种妄想逃离的愿望。与昆德拉《不朽》中的阿涅丝惊人的相似,我也梦想来到一个自然的环境中,过着简朴的生活,消失在繁尘和喧嚣背后,消失在喜欢的人、讨厌的人、无所谓的人……各种各样的面孔背后。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丰富迷人的面孔变得狰狞和可恶起来,我开始讨厌面孔,因而更加悲切地热爱起大自然。阿涅丝也如此,她酷爱原始森林,幻想着住在靠近森林的小屋子里,一个人孤独地生活。阿涅丝喜欢孤独,她的世俗的生活可谓顺利、美满,然而她的心中始终有个力量:到大自然中去,一个人孤独地活着……这种执着的愿望象海水的暗力,越来越汹涌,终于将她推上难以承受的生命浪尖。她注定要回到孤独,不是吗?她喜欢舍弃。与妹妹洛拉不同,阿涅丝有一个向上的身体和向下的脑袋,“身体如火焰升腾而起,头却微微下垂,凝视地面,抱着怀疑的态度……”她的人生哲学是做减法,阿涅丝总想让自己消失在别人的视线之外,而洛拉,总是喋喋不休地做着永远也做不完的加法,以证实自己的存在。洛拉有一副向下的躯体和向上的脑袋,“充满幻想,昂首向天,身体下坠……”许多人在世上想变得不朽。渴望世俗的不朽使人们产生无数的追逐竞赛。阿涅丝不在乎,就算长时间地保留在人们的记忆里又如何,她要的是真实的自我灵魂的不朽。阿涅丝是幸运的,她做出了独居瑞士的决定,她要回巴黎告诉丈夫和女儿这一决定,却很快在一场意外中丧生。在她死亡之即,她面上的微笑透露了一个秘密:她知道自己要死了,她感到快乐,因为她已踏上理想的路,她的灵魂飞越肉体去向真正美丽的不朽境地,读后感《不朽———咸咸读后感》。人是如此的相同,又是如此的不同。与淡然的阿涅丝相比,小说中还有一个加法代表者:超时空的贝蒂娜。贝蒂娜也在创造不朽。她耗费了大量心机,想创造世俗的不朽,她千方百计地成为年迈的歌德的情人,并在歌德死后贡献了大量不尽真实的资料来塑造自己的形象和不朽。然而现今看来,她那流传下来的“不朽”和克里斯蒂安娜这根会咬人的大肉肠留给人们的笑料相比较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差别。还有阿涅丝的妹妹洛拉,当洛拉和贝尔纳的感情出现一点点问题时,她惊慌了,要以一切手段来证明她对他的重要性,甚至不惜用自杀来要挟所有的人。这些行为都是为了让别人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对于那些把世俗玩弄得无比娴熟的人来说,愿望转化成权利,他们胜利了,他们是人权的斗士,他们能够最快地找到他们的价值。而阿涅丝不会这样做。如果要靠与别人的“斗争”来体现自身的存在,她宁愿不要。对于阿涅丝,人生不能承受的不是存在,而是作为自我的存在,所以她宁可象一片羽毛,轻轻地飘走。阿涅丝死了,短暂的悲伤很快被忘却。洛拉和阿涅丝的丈夫保罗结了婚,并生活得快乐美满。有些人的幸福注定是要建立在对某个标的物(可能是羡慕的人)的“复制”的基础上。打个比方说,如果洛拉在年青时遇见了未婚的保罗,他们结了婚,也许他们过得并不会太好。洛拉从小就崇拜阿涅丝,从她那个迷人的手势开始,她也学阿涅丝的手势,阿涅丝喜欢戴墨镜,她也戴,以至于阿涅丝放弃了墨镜;阿涅丝有丈夫,但洛拉相信自己更适合他。洛拉在不知不觉间“复制”着姐姐阿涅丝。过度的复制会变成一种抢夺,或者说成为一种侵略。但洛拉喜欢这种复制(侵略),她通过这些行为找到了自我的存在。可我要说的是阿涅丝的死。阿涅丝的离去(形式上的消亡)是必然。她讨厌这个满是面孔的世界,如果(请不要觉得奇怪和惊讶),如果能够象阿涅丝那样遇上一场车祸,迅速地离开人世,这将是一件多大的喜事!生是上帝赐予的最大的礼物吗?不,死亡才是上帝给于人类的最大的恩赐。上帝对阿涅丝是仁慈的,她消失得如此迅速、及时,仿佛一阵风吹过的涟漪,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不留下一丝痕迹,也不给人多添一点麻烦,甚至还留下一种别样的微笑。至此,阿涅丝的死变得多么美好!阿涅丝的死让我羡慕和向往。一种淡淡的凄楚。我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却期待着完美的死亡。矛盾吗?其实并不。因为我的内心孤独。有的人的`灵魂总是孤独的,不知幸或不幸,我恰是这样的一人。到乡村去,住在小小的院落里,离大自然近一点,瞧瞧这个充满了丑陋的世界,只剩下手里的一捧鲜花可以称得上美丽……这样的暇想萦绕脑中已经很久。所以当我看见阿涅丝,这个坦然地做减法的阿涅丝,我是那么的熟悉,我想叫住她,等等我……等等我。夜色渐渐地沉了下来,我走到宽大的玻璃窗前,揉揉酸胀的双眼,望向窗外亦幻亦真的俗世景象。我好象看见大片苍绿的原始森林,高大笔直的丛丛林间,一阵阵白茫茫的雾气飘过,忽尔袭来,忽而褪去,好似少女用双手高举着洁白的纱,在林中轻快地穿梭奔跑。那缈缈的雾气(轻纱)片片飞来,又片片飞去。那是阿涅丝梦寐已久的原始森林。森林中道路分成一条条小路,小路再分成一条条小径。阿涅丝穿着松针和白桦树叶织就的衣裳,只是个背影,看不见面孔,或许根本就没有了面孔。她的手里捧着一束蓝色的勿忘我,这是她在俗世唯一愿意见到的东西。阿涅丝踩着地面厚厚的落叶,越走越远,消失在茫茫的深雾里。兰波的诗成句地飞来,带着亮光,短暂地隐现后,光影渐渐淡去,而后散作一个个字符,坠落在莽莽森林的草丛里,落叶里,泥土里。——在蔚蓝的夏夜,我会漫步小径,麦芒轻轻刺痒,踏着细草嫩木……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去想……我走得很远,像波希米亚人一样,漫游自然……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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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朽的丰碑不朽的丰碑都说“时间是治疗心灵的最好的针剂”,往事如烟,缥缈婆裟,无论成功与失败,顺境与挫折,各种人情冷暖,众多缤纷繁芜,都会随着时间的飞逝永远的被遗忘在身后的风尘中,而尘埃终会落地……其实,在这些零落的尘埃里,总有一颗水滴虽经受了流金岁月的洗礼依然明亮如初,在鲜为人知的角落绽放着自己的光彩,柔和却不乏刚强……轻轻挑开水滴外面的薄暗纱,看,上面映着的是他的面孔,笑容灿烂而坚毅,手持长枪,背负旅行包,别着手榴弹,注视着自己的家乡,守卫着无限留恋的领土,可他的背后,却是硝烟滚滚,炮火纷可,而他,在一场惊心动魄又无比艰难残酷的战争中,却永远地闭上了明亮的眼睛,无声地撒手人间……他,就是左权,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场上阵亡的最高将领。水滴刹那间晶亮起来,忽地一闪,出现了那个战火硝烟的年代的画面。狂妄的日寇在屡次遭受左权军队的打击后,不甘失败,又调集了3万多兵力,发动了空前残酷的“铁壁合围”大“扫荡”,并向八路军总部所在地辽县进犯。25日,为了掩护后方机关的同志们跳出包围圈,左权率嚎坚持指挥战斗,自己直到最后才开始突围。看吧!那一道道血痕镌刻着他英勇拼搏,不屈奋战的壮举;那一声声冲锋号角迸发这誓死保卫祖国的豪情;火光冲天,炮声连连,可左权只把它视为微小的尘土。他热血沸腾,敌人千军万马都在他刚毅的面容前颤栗了!当队伍冲向敌人最后一道封锁线时,一颗炮弹在他身前爆炸,左权不幸英勇牺牲,年仅37岁。这时,连空气也变的凝重肃穆,哀伤的气氛笼罩着人民。左权牺牲,全军悲恸,左权短暂而光荣的一生,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为人民军队的发展,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朱总司令,诗悼忠魂:名将以身殉国家,愿拼热血卫吾华。太行浩气传千古,留得清漳吐血花。水滴逐渐暗淡了下来,令人惊异的是,水滴上竟然捧出了一朵洁白壮丽的鲜花,花的背后,是巾帼英雄——冷云。1938年夏,冷云强忍丈夫牺牲的巨大悲痛,告别刚出生两个月的婴儿,随军西征,任妇女团政治指导员。这一天,她们在牡丹江地区与日伪军千余人遭遇。已准备渡河的冷云等人为掩护大部队突围,毅然放弃渡河,在冷云率领下,与日伪军展开激战。这是一场短兵相接的战役。她们主动吸引日伪军火力,使大部队迅速摆脱敌人,但是她们却被敌围困河边。在背水作战至弹尽的情况下,面对日伪军逼降,誓死不屈。冷云坚定地对大家说:“同志们,我们是共产党员,宁死也不做俘虏!为祖国的解放而战死,是我们最大的光荣!”她们毁掉枪支,挽臂涉入乌斯浑河,高唱着《国际歌》:“……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要为真理而斗争……”集体沉江,壮烈殉国。牺牲时,她们年龄最大的冷云23岁,最小的王惠民才13岁。八女投江,气节令人震撼!“牛儿还在山坡吃草,放牛的却不知哪儿去了,不是他贪玩耍丢了牛,那放牛的孩子王二小……”一阵清脆的歌声把我的思绪牵引到了王二小的身上。原来,抗战时,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抗日根据地,经常受到日本鬼子的“扫荡”,王二小是儿童团员,他常常一边在山坡上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一天,日本鬼子又来“扫荡”,走到山口时迷了路。敌人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听话的样子走在前面,为了保卫转移躲藏的乡亲,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敌人知道上了当,就气急败坏地用刺刀挑死了王二小。机智勇敢的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被日本侵略者残酷地杀害了,牺牲在狼牙口村,年仅13岁。正在这关键时刻,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一举全奸了敌人。王二小牺牲后,当地军民把他埋葬在山坡上。一首《歌唱二小放牛郎》,传唱至今。啊,小英雄,你安息吧!这山坡不会再容鬼子践踏一步了!你看,山坡上长满了青草。你的鲜血染红的那块大石头,现在还静静地卧在山沟里,记载着你的英勇的“血色石”,不正默默地向人们讲诉着你的故事吗?现在,战争早已是过去,无数革命烈士以热血保卫了祖国,为五星红旗添上了鲜红庄严的一笔,幸福的时代使人们忽视了许多纷飞的记忆,可我们的民族英雄在今天的世间仍是一颗耀眼的明星,灼灼生辉!我们不应忘却历史,中华儿女不会忘记历史,尽管时间如白驹过隙般流逝,但是,英雄是永远的丰碑!向烈士致以最崇高的敬礼!1200字以上 四年级 状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