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兄弟
人在一生中,总会有几个好兄弟,而邓淇元就是其中的一个。
邓淇元中等个,特别胖,像个大葫芦似的。两只大大的耳朵和一个扁扁的鼻子。他可是我情同手足的好兄弟。在同学看来,我俩就是一个人,缺一不可,在哪儿,我们都是形影不离。
在生活中,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无论谁有困难,总会互相帮忙,不管是我把水洒了一地,还是他把卷子弄得满天飞,没关系,只要有对方在,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在学习中,他是我最强的对手。我们班的“大神”就是他,他语文、数学、英语可是样样优秀。我一直都在和这个对手“展开各种各样的pk”丝毫不能松劲。
我们还是最强的“损友”,经常互R、搞恶作剧等。今天我把他绊倒了,明天我又莫名其妙替他背黑锅……
他还是我的学生——我教他拼魔方。他学得可真快呀,一条公式他玩儿一样地就记住了。真是“最强大脑”。
另外,说我们俩好成了一个人一点儿都不夸张。老师发作业时,总是把他的作业发到我桌上,我的作业发到他的桌上。就连老师也经常叫错名字。总之,有邓淇元的地方就有王嘉研,有王嘉研的地方就有邓淇元,我们是分不开也拆不散的。
邓淇元身上有无数优点让我学习,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以后我都不会忘记他的,因为有这样的朋友是很难得的,不是吗?
读书伴我成长
书,是一架望远镜,让我们的视野更宽广;书,是一双翅膀,让我们在知识的蓝天中翱翔。我爱看书,书是我的好朋友,书伴我快乐成长。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格林童话》是我的第一本书。我迷上它的原因是妈妈给我买来之后,翻开它的时候,书里的彩图瞬间吸引了我的视线,我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坐在桌前借助拼音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书中的世界奇妙又美好,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就会明白一个道理。
小学四年级,我开始喜欢读漫画书,虽然漫画不是父母认为的有益书籍,但我也能从中学到一些新词语,和一些很奇特的表达手法。每买一本漫画书,一周的零花钱就“飞走”了,所以我看漫画的时候会觉得每一个字都很珍贵,看完一页都舍不得翻下一页。
而现在,我喜欢看各种文学名著。喜欢深入地了解作者,了解作者的写作背景和家庭背景。我最喜欢看高尔基的《童年》,并且十分同情主人公的遭遇。
每有空闲,我都会拿起一本书,因为每本书都能让我学会一些新的知识,而且有些书籍还可以让我了解到国内外旖旎的风光和一些国家大事,即使不出门也能增长见识。
如果说看电子书是一顿美味的快餐,那么我觉得纸质的书就是一场盛宴。只要细细地品味,不管是“开卷有益”,还是“温故知新”,都能让我领会到书中的意境。饭吃多了身材就会胖,书看多了,知识也会随之增加。人类最宝贵的东西是灵魂,书就是净化灵魂的使者。
书是我人生的向导,是我重要的朋友,我不能没有书在身边。读书伴我成长,我愿让书籍的墨香,成为我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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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兄弟他们是亲兄弟。叔叔小时候贪玩,不好好学习,一天到晚心在别处乱飞,根本不专心听课。到了初中,他读不下去,勉强毕了业。当时年少的叔叔准备外出打工,家人都劝他去爸爸同学的杂货店,也可以去学一门技术。他却不听,偷偷回家取了行李后,关了门,把纱窗掏了个洞,将钥匙丢进了客厅里,独自到造纸厂报了到。造纸厂工作环境不好,巨大的机器发出闷雷般的声音,纸屑在空中飘来飘去,呛得人喘不过气。奶奶一直将那把钥匙留着,等叔叔回家认错时再还给他。可他一离开就是十几年,直到结婚生子。爷爷为此常和奶奶生气,气得奶奶大病了一场。叔叔挣的钱少,也不会理财,只能租住在用木板搭起来的简易的小房子里,冬天冷夏天热,吃喝拉撒都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衣服穿到破才会扔,吃最便宜的饭菜,买最便宜的生活用品。后来,孩子大了,叔叔决心要买房。爷爷还生着他的气,他不仅没有借一分钱,还让爸爸和姑姑都不要借钱给他。爸爸自小勤奋,长大后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他白天在单位里辛苦,晚上又要去小卖部里帮工。从早到晚,除了吃饭睡觉,就没有一刻是闲下来的。天道酬勤,他存下了一笔钱。在1993年股市开放不久后,他学习了金融知识,开了账户,将股票低买高卖,理进了好多钱。结婚后,他靠自己的拼搏买下了我们现在住的这套房子,为的就是让妈妈有个安稳的家,踏踏实实过日子。爸爸买了房以后,家庭经济一下子紧张起来。妈妈因为要照顾年幼体弱的我,全职在家。全家的开销就靠爸爸一个人。爸爸知道买房对一个家庭意味着什么,也知道买房的艰辛。于是背着爷爷奶奶,把在股市里上涨劲头正旺的云南白药卖了,取了八万给了叔叔。为此,叔叔感念爸爸的好。每次去,都是一大桌子的菜。吃完饭后,常常带我们去附近的广场散步、聊天。临走时,总会给我一大堆好吃的,他平时对哥哥可没有这么慷慨,他是没有余钱买这些不必要的东西给他的。有一次,我问爸爸,当时为什么会这么做,他一脸认真地对我说:“因为他是我兄弟!”如今,叔叔早已明白当初家人的好心,有一年春节,他回家认了错。奶奶把几十年前收藏至今的那把钥匙给了叔叔,爷爷和叔叔尽弃前嫌。8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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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趣的兄弟我有一个好兄弟,他和我是同班同学。他的年龄和体型都比我大,不过他的样子倒是挺可爱的,头大大的,眼睛小小的,整个人圆得似一个球。他超级爱吃东西,只要一看见吃的他就会一直盯着食物,直到你把食物塞到他嘴,或是直接跑开,他才会恋恋不舍地转身离开。这爱吃的性格挺配他的外表。他还很酷爱玩游戏。有一天,他约我去他家玩。一进他家门,我就看见他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脑袋离电脑不多于一尺,还不时发出鼠标的哒哒声,他没察觉我已经到他的背后了,直到我在背后吓了他一跳他才发现我来了,然后叫我一起玩游戏。他就这么贪玩游戏。每周的课,他都可以不认真,但唯独周一的电脑课他特别认真。不过他很聪明,可不是嘛,上课时,他溜号,摸手指,咬手指头,讲悄悄话,虽上课不认真但考试考个A等不是个事!我就特别羡慕他上课可以不认真听课,课外还经常玩游戏,还可以考得这么好,真厉害!我会问他:“你是不是神童,上课这么不认真也可以都考90分以上?太神了,我还真没有见过像你这样的人。”他会风趣地说:“我这比比你大!”然后,他指指脑袋。他,就是陈延炫,我的结拜兄弟哦!古人结拜是要吃鸡、牛、羊肉喝有血的酒,而我们结拜呢,则是又吃披萨又喝带冰块的可乐,说是为了祝大家百事可乐!其实呢……你懂的。5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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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兄弟我和陈明是好朋友。一天,我们把在手工小组做的小木船拿出来玩,陈明不小心把我的摔坏了,争执中,陈明又把它踩坏了,我非常生气,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那我也把你的摔坏了!”我一冲动就把手中的小木船狠狠的甩了出去。“你,你……”陈明气的,指着我的手指动,发抖了,抡起拳头往我脸上砸。我因为无故砸了他的小木船有点儿底气不足。可是,看到他这样,心里那股无名火又窜了起来,迅速地扭打在一起。果不其然,我俩被老师请到办公室,喝了个下午“茶。”第二天我来到教室,看到他和别的同学在一起,有说有笑,心底有一种名为难过的情绪蔓延开来……我一直以为我们俩的,关系会一直这样僵下去,没想到他……“这位同学,这是陈明让我,给你的,”我认出了这是那已经破碎被扔到垃圾桶的小木船。但是,现在他被人拼了起来,在他那丑陋的“伤疤上,”用一种更为绚烂的色彩掩盖了。我潸然泪下,心中有个声音在说:“去道歉吧,去道歉吧……。”此时此刻,我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愧疚,跑到他面前,冲着他说:“陈明,对不起!我们和好吧!”陈明静静地站在那里,一言不发的凝视着我,我有些不知所措了,正当我打算退缩的时候,他伸手过来,紧紧的抱着我“好兄弟!”我心里最后那点隔阂荡然无存,用更加铿锵有力的话语回答他“好兄弟,一辈子!”500字 六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