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花夜凉之消逝的美好
序幕
“墨,我在你旁边找到之后有奖励哦……”
“墨,今天我要去逛街……”
“墨,今天我要去吃夜市……”
“墨,我又比你考的高哦!……”
静萎缩在医院的一个小角落里,回想着和墨的点点滴滴,泪水布满了那张娇媚的脸。
静用双臂和双膝给自己创造出了一个完全封闭的空间,一种叫做苦涩的东西在心中蔓延着,悲伤的情感铺天盖地的出现……
那个酷似墨的男子
“小姐,不要哭了,请擦擦眼泪吧!”一道温文尔雅的男声在静的耳边响起。
听到这男声,静微微抬起头来,看见一双如美玉般的手拿着一条白色的丝绢在她的面前。
看到这双手,静不自觉的抬起头来了,看着这个亚麻色头发在阳光照耀下如同天使般的男子,当然他脸上的那个黑色的眼罩是有点毁图。
静接过那条丝绢,擦了擦还未干涸的泪痕站了起来,看着那个与墨酷似的男子,心里有一种想摘下他的眼罩的冲动。
不过理智战胜了感情,静并没有那样做。只是冷冷的问了一句:“你……”
静还没有说完,那男子就开口说:“哦……你是想问我脸上的眼罩吧?因为我昨天才做了眼角膜移植手术,医生说不能见光,才带上的,说是要过五天才能摘下来,可能有一点吓人吧!”
“哦!你这样还好了,对了。我刚刚是要问你叫什么名字的。”静又抹了抹眼泪,冷冷的说着。
“你叫我辰吧!我在128病房,你要是想来找我的话也可以哦!”说完辰又朝着静微微笑了一下。
听到128这三个数字,静的眼泪又控制不住了,记得刚上初中的时候,她就被分到了128班,当时静总是记不住班号,墨就把这三个数字给谐音化了一下—一1耳ba……
为了不再辰面前出丑,静在听到这三个数字后就急速跑步离开了,在空中静的眼泪划下了一道美丽的弧线,一滴滴在辰的手上,灼痛了辰的心……
难熬的五日
别了辰之后,静买了好多啤酒回宿舍了,在宿舍里喝的烂醉,泪水不断,让她的舍友心疼不已。
第二天早晨,静被她的舍友连拉带拖的拉进了考场准备着那重要的不能在重要的高考。
不得不说,静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高考也就是两天的时间,而她却在这两天时间接到的情书比她填的卷子还多的多的多,不过这些情书也都是由静的舍友一个一个消灭了。
两天的高考终于结束了,静被舍友拉着出去玩了一整天,回来时,静已经身心力竭了。
第四天早上,静在楼下的花店买了一束花,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一双蓝缎面的高跟鞋,头发用一个发带松松嗒嗒的缠着,看起来好不惬意。
走到了医院,静的那种惬意感很快的就被从医院传出来的阵阵悲伤之感给压住了。
静强忍着泪水,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朝着128病房走去……
“扣扣……扣扣……”静站在病房房门口敲着门。
“请进。”那温文尔雅的声音再次传来,静的心跳不禁有一点加快,不过静还是很有礼貌的走了进去。
静走进去后,才发现整个病房里只有他一个人,在他的病床旁还有一张病床,在病房前的窗户前有一个画架,上面还有一副尚未完工的素描头像,那幅画很明显的画的就是辰只是在他的眼部还没有画,这成了整幅画最大的败笔。
“辰。”静轻轻地唤了辰一声。
辰朝着病房门口微微笑了一下,说:“你是四天前的那个女孩吧!”
“恩!是我。”静走到病床前,放下花,坐在一旁的椅子上,椅子上还有余热,很明显刚刚有人就是坐在这里的。
“没想到你真的会来看我,我听护士小姐说,你的脾气很不好是么?”辰的头超椅子的方向扭了一些。
“还好了,只是前一段时间心情很烂,对了,你不嫌弃我在你这里吧!”静很没良心的说着,俏脸上均是满不在乎的神情。
“呵呵!有美女相伴,鄙人当然不会建议的了……呵呵!”辰似开玩笑的说着。
“呵呵!……”
“……”
就这样静和辰玩玩闹闹的度过了两天。
原来是旧识
“辰,我今天有点事,先出去一下,你知道我的手机号,有事找我给我打电话哦!”静在128病房里收拾了一下包包,和辰打了一个招呼就走了。
“果冻!你说今天要去那玩的啊?”静出了医院走进地铁。
“静子啊!你等一会来我家吧!今天我家没有人,我给你介绍一个朋友哦!”说完果冻就把手机挂了。
静气的在原地直跺脚……
不一会,静就和人流一起被挤出了地铁外。
静愤愤的走进果冻的家的小区,额前的刘海被吹乱了,那丸子头还是在哪里“顽强”的“屹立”着……
静用随身带的小梳子梳了一下刘海,那张绝美的脸又被刘海给遮住了。
“叮咚……叮咚……”
“来了来了!”
“该死的果冻,你凭什么挂我电话啊!”静把包包甩给果冻,自己弯下身去换鞋。
“诶呀呀!我的大小姐嘞!那是我老爸在,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老爸那人……诶呀呀!恶寒呢……”果冻还抖了抖身子,说的跟真的似地。
“靠!果冻你真当老娘是哈喽KT啊!你就这么糊弄我!也不知道是谁在考试之前说他老爸去出差了半个月绝对回不来的!”静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一双美眸盯着果冻看。
“有么?是猫吧!呵呵!”果冻装傻中……
“切,果冻你就装吧!”猫从果冻的卧室里揉着朦胧的双眼。
“哼哼!果冻,原来是这样啊?”静故作神秘的说着,让果冻恶寒的不行。
“叮咚……叮咚……”这门铃声为现在的紧张气氛来了一个大缓和,果冻很识相的跑过去开门,看到的人是……
“呦呵!你手术做完了啊!现在才回家啊!”果冻只把门开了一个小缝,语气很不友善的说着。
“果冻,那人是谁啊!让他进来吧!”静朝着果冻抛了个卫生球。
“好吧!看在静的面子上我就勉为其难的让你进来吧!”果冻看了静一眼,把门大大方方的打开了。
一男子穿着白色T恤,深色牛仔裤,神色帆布鞋走了进来。
“咦!这不是墨么?”猫在一旁惊奇的叫了出来。
“你是辰么?”静故作镇定的看着那男子问着。
“是啊!你是……你是静!”辰瞪大眼睛看着静,久久不能回过神来。
“什么辰啊!静你不是疯了么?他明明是墨好不好啊!还有墨你竟然脸静都认不出来了啊!”猫揉着眼睛看着他们。(猫是高度近视)
“原来你们认识啊!那你们先聊着哈!我去准备个东西。”说着果冻就揽着猫的肩膀,把她拉进自己的卧室,掀开窗帘的一角偷看着。
可怜猫的眼镜丢了,不能欣赏到这一场好戏了讷。
太容易的幸福
两人之间有些沉默,是辰先打破这份沉默的,说:“呵呵!静你知道么,我在接触你之后就一直在幻想着你会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孩,可让我吃惊的是你竟然和我爱了10年的那个女孩是那么的相似。”辰有些无奈,有些痴迷的看着静,那眼神中有着太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静没有开口,只是静静地聆听着。
辰接着说:“那年我九岁,她八岁,我的父母亲因为工作原因不得不让我在小姑家住着,也就是表妹家,那天表妹生日,她出去玩到了很晚才回来,回来的时候她就和一个女孩一块抱着一堆礼盒回来了,说是要住在表妹家,我表示无语,因为当天晚上我正准备通宵看一些有关学习的视频,为了不吵醒她们我不得不结束这个行动早早的就睡觉了。
“第二天早上,她和表妹起来的很早,而且一直在厨房忙忙徐徐的,熬了一锅烂烂的米粥,还有做的简易的寿司、薄饼、蒸饺……好多的东西,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小姑家的早餐这么丰盛,因为小姑很懒。早餐都是在外面吃的。
“这一天吃完饭,她和表妹一块洗碗的时候我也在帮忙,她对我说:‘你都是个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不会自己照顾自己啊!,早饭多么重要,你也不知道自己做着吃。’那一天我很开心,因为她在关心我,后来她和表妹就一起出去了,在我的印象中便再也没有了她的身影。”
听完之后,静看着辰的眼睛,沉迷了,她还清晰的记着当初在她八岁之后一双眸子便一直印在自己的脑海了,而当初和墨好就有一半的原因是这双眼睛,而且自己和果冻认识的也是及早的,在果冻八岁生日的那一天自己确实也在果冻家住了一天。
竟不敢往下想,因为她害怕自己对墨的感情只是因为那双迷人的眼睛。
“哈哈!真相大白了吧!老哥啊!静就是那天在咱家住的女孩!而静那个之前一直出现在你脑中的眸子,不就是这双么?而且,我老哥的眼睛是后天失明的。”果冻从卧室跑了出来,笑嘻嘻的说着。
就这样,静和辰很自然地好上了!可是这幸福来得太突然……突然地让人嫉妒……
过于平静的危险
就这样,静和辰甜腻腻的完了好长时间,直到这一天。
“辰,我要巧克力哦!给我拿呢!”静挽着辰的手,撒着娇。
“好啊!来亲一个,就给你好不好!”辰搂着静,脸上的笑容好不幸福。
“不要!”静生气的扭过头,撅着嘴,生气着。
突然一块被咬掉了半块的巧克力出现在了静的面前。辰笑嘻嘻地说:“这半块是你的,那半块是我的。”
“啊!”静张大嘴巴,准备吃掉它,可一阵突如其来的大风刮跑了那半块巧克力。
静推开辰的怀抱在马路上追着那半块巧克力,在路中央。静蹲下身子捡起了那半块巧克力,就在静起身之际——
车鸣声带着辰的惊呼声传来。
那刺眼的车灯刺痛了静的双眼,静的双腿此时像灌了铅一样移动不了了。
“砰”伴随着这道刺耳声,静的身体在空中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
辰的双眼流出了血泪,用尽全身的力气喊了一声:“不!”
辰颤抖着走到静的身旁,用颤抖的双手抱歉奄奄一息的静,静的双目微闭,手里紧紧握着那块融化了的巧克力。
静想说些什么,可是喉咙突然一甜,一口鲜血喷出,那条白色的连衣裙,染上了朵朵红梅,好不美丽。
静用自己全身的最后力气看了辰一眼,头无力的倒下来了,片片雪花在这炎热的六月飘下……
辰抱着静在大街上,眼泪不断流下,那朵朵红梅是那么的刺眼……
新城初中初一:紫兔霏雨
读《幸福的鸭子》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幸福的鸭子》,在书里我认识了巨人阿空、腊肠狗拖拖和女鸭子麻花等人。下面我给你讲讲里面的小故事吧。
暑假里马小跳等人去张达外婆家里去玩。有一次他们比赛看谁是真正的“冰镇人”,张达外婆家里有一口老井,井水凉的像冰水,马小跳他们来了以后发明了一种“冰镇人”游戏。玩法是这样的:在一个一米高的大木桶里装满水,由阿空把他们一个一个的抱进去,然后开始数数,谁在木桶里呆的时间最长谁就是冠军。现在外婆在做午饭,他们又开始玩了,四个男孩已经脱得身上只剩下一条短裤,四个男孩都很紧张,因为他们害怕会感冒。唐飞先来,数到58她才出来,该马小跳了,唐飞嘲笑马小跳不行。马小跳不服输,数到68他才出来。马小跳以惊人的毅力赢得了冠军。
通过这个故事我懂了:人不能自大,要谦虚。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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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逝阳光泻在稿纸上倾诉着时间的秘密曾惊叹于夕阳的无限美丽却不能锁住她的倩影曾留恋于昙花的娇姿却不能抓住她的生命曾迷失于月光的朦胧却不能触到她的光芒徒留下:一派繁华一声惊叹一段迷恋翻开记忆的书签终于明白时间的消逝在继续我拥有世上最美丽的过程滨城区一中高二:王璇150字 高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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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之祭我叫做离。我是一个从一出生就不被祝福的孩子。我的父亲是一个富庶小国的国王。我出生时,就被认定是天煞孤星。一个占卜师就预言没有一个人能永远陪伴我。但我是父母第一个孩子,他们很爱我,不肯相信他们的儿子是命带孤星的人。直到我害死了自己的母亲。记得那天下着很大的雪,邻国的军队攻进了我们的国家。母亲为了保护我,身上中了不知到对少箭。我迷茫的站在那里,怀里抱着母亲的遗体。她的血将地上的雪染成红色。一朵一朵,仿佛盛开在冥界三途河边鲜艳的彼岸花。父王在这次战争后,终于明白,我是个灾星。从此,我就被关在了城堡最顶端的阁楼里。再也没有我最爱的阳光,也再也没有人亲昵地教我的名字。只有黑暗,阴冷。只有晚上可以到外面走一走。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爱上了黑暗。能将一切丑陋事物遮住的黑暗。我的脾气越来越坏。直到我遇到了迷迭。第一次见到迷迭,是在一次晚上散步时。她迷路了,正躲在一片草丛里瑟瑟发抖。我把她抱了出来。她是附近一个农家小女孩。她有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小巧可爱的五官。让人忍不住想要帮助她。我将她送了回家。自从那天以后,几乎每天晚上我都和迷迭见面。她就像迷迭,慢慢驱散我心中的戾气。我们越谈越投机。感情也越来越好。可我啊还是担心我命中的孤星。害怕迷迭会变成第二个受害者。可每当我提起这事的时候,迷迭总是笑嘻嘻的对我说:“我才不怕呢!就算你真的把我害死,我也心甘情愿。”这个倔强的女孩。可我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一天晚上,迷迭没有来。可是,她答应过我要陪我看星星的。一股恐惧油然而生。我一路狂奔,来到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迷迭果然在那里。可是她身上都是血。“不!!”我一下子跪在了她的面前,抽泣着,“不,不要!迷迭,不要离开我!我不能没有你!”“离,”迷迭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个无力的笑容,“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咳咳.....日子。对不起,离。我不能陪你了。”“不!迷迭。你不会有事的。”“离,我的脖子上有一个金色的迷迭项链。是我出生时我母亲给我戴上的。现在我就送给你了。这样,我就在永远你身边了。”“不!迷迭!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死!”不已经泪流满面了。“离,”迷迭的声音是那么微弱,“我......喜欢你......”说完,迷迭的身体就软软的跌进了我的怀里。迷迭,她,永远的说过去了......“迷迭,我也喜欢你......”可这句话,迷迭再也听不到了。迷迭死后,我更加的沉沦了。一天晚上,一个陌生人闯了进来。他有一头银色的长发。一双银紫色的眼睛。极其蛊惑。“你就是离吧!”那陌生人问道,“我叫莱西斯。是血族Tremer的长老。”“你是吸血鬼?”我非常惊讶。“对。我是来初拥你的。”莱西斯面无表情的说。“初拥?”“对。就是你喝了我的血,我喝了你的血。你就完完全全成了我们这一族了。拥有强大的力量和不老的容颜。你愿意吗?”“好!”我毫不犹豫地做出了选择。…………很多很多年以后,已经是血族之王的离还常常望着头顶上的那轮弦月,思念着那个如同迷迭一样的女孩......10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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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微凉一【孤单是要等的人还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走了出去】今天很闷热,空气中有压抑的味道,我拿着扇子拼命的扇着,终于感到有一丝凉意。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雷阵雨,所以原本打算出去爬山的念头也打消了,就这样在网上呆了一天。当一个人处于迷茫,没有明确目标的时候做什么都会觉得烦躁,在加上这个天气。所以在网上也不知道做什么,在淘宝逛了一下,买了两件衣服,没事的时候就上来逛,逛了就花钱,这个是我打发无聊时间的方式。逛了不到30分钟就觉得很累,然后又去打QQ游戏,四川麻将,斗地主也觉得没劲,这时候一网友发QQ过来,原来是那个“不要太孤单”的网友,想当时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就用这个名字在网上搜了一下,还真找到有叫这个名字的人,她当时问我想聊天吗?我说我不喜欢聊天,她问那为什么加她,我说我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她说你还真特别,加人不聊天的,我给她发了个呵呵!她说常发呵呵的人,要么是孤单,要么是寂寞。我问她为什么这么说,孤单和寂寞不是一样的吗?她说孤单是要等的人没来,寂寞是等来的人已经从心里面走了出去。我问她那你认为我属于哪种。她说你要么是前者要么是后者,反正不会是热恋中的人?没错,我的确是孤单的,生活每天无所谓的重复,朋友都说你什么时候学会了随波逐流,变得那么颓废,我说我是学会了随意而安,不是颓废了,是认清现实了。没有要等的人,迷茫,彷徨,像是在一个森林里打转,怎么也找不到出口。其实我没变,只是被现实磨去了不甘于现状的菱角。二【一个人的夏天,一个人看雨】已经到了快7点了,窗外有打雷的现象,伴有闪电,我抬头从阳台那里望去,闪电像是把天分成两半,在暗黑空洞的天空中划出一道明亮的光线,随后就是打雷的声音,像把什么劈列,啪、砰,我快速的把窗户关上,惊魂未定,我很害怕这样的夜晚,电闪雷鸣,雨声飕飕,对于夏天的雨,我是喜欢的,我喜欢雨淋在身上的感觉,冰凉冰凉,可以失魂落魄,也可以在雨地里放心的哭,这个时候没人会注意到你脸上是雨水还是泪水,也可以一个人独自在雨里漫步,我喜欢那种“晨看芭蕉叶落雨滴滴。雨水飘落在湖面,漩起一个个涟漪,不断的扩大在扩大”。只是不喜欢下雨的时候有雷声和闪电,但在夏季,想要没有电闪雷鸣是不可能的。这时候网友说你喜欢这个属于你一个人的夏天,喜欢一个人看雨吗?我说或许是吧!我的确是喜欢一个人安静的欣赏整个雨季的美。而夏天注定与其它季节有所不同。它热情,不像冬天那么冰冷,但从没想过别人能否接受。它狂傲,不像秋天那么谦虚,但有时喜欢它不低头的气势。它残暴,不像春天那么温柔,但有时却喜欢它的爱恨分明。我喜欢夏天,喜欢在黄昏时看夕阳西下,霞光染满整个天际。我喜欢夏天,喜欢在晨起的时候看着太阳慢慢从东边升起。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寂寞闲暇的午后品一杯菊花茶,一杯柠檬水。我喜欢夏天,喜欢在炎热的傍晚一个人塞着MP3在马路上散步,闲逛着。我喜欢夏天,喜欢在这个初夏微凉的夜晚听着凯文科恩的“sundialdreams”写着一些无边无际的心情。三【昨日重现】这时已经是半夜11点了,雨也还没停,但没有听见雷声了。那个网友已经下线,她说她要保持着她的青春活力,要保持什么时候都流光溢彩,所以她不熬夜,11点准时睡觉。对于我来说那是多久以前都没出现过的事了,我可能有5、6年没有11点钟上床睡过觉,所以可能我的青春已经不在了,至于是什么时候消失不见的,我未曾计算过,现在不到夜深人静是不会睡的。空气慢慢的也冷了下来,准备找一个以前的文件,不记得是存在哪个档案里了。就慢慢的在电脑的文件夹里一个一个的找,突然在D盘一个tomorrow的文件夹里翻到一叠照片,拍的日期显示在2008年6月3号,是在高考前一段时间拍的。我小心翼翼的打开Windows图片查看器,那里面是一张张笑脸,我一直都不让自己去记起关于过去,关于曾经,关于我们那些无疾而终的,来不及伤感的青春。还记得那个初夏我们依靠在学校旧操场的那颗梧桐树下看书的场面,或是我们并肩而行的身影,或是踩着脚踏车拼命狂奔的场景,又或是看到某个喜欢的学长低头害羞的画面,还是在我们谈及关于未来的时候那种坚定的信念。或许这些我们都不曾忘却,不去看,不代表没想起,不敢看,只是觉得有些愧疚,想到那些信誓旦旦承诺,没想到却跟着现实在慢慢的沉沦。我问过一个朋友,我们是该去追逐梦想还是活在现实,那是一个长辈,他说梦想禁不起现实的考验,等我们有足够的能力去实现梦想时可能已经忘了曾经有什么梦想,现实就是这样,我们不能活在虚拟的,遥远的想象中,那是不切实际的。酷狗里面播放着那首“yesterdayoncemore”昨日一一在大脑里重现,好想回到过去那种无忧无虑的曾经,好希望昨日重现。四【关于习惯】我习惯在午夜11点半泡半杯速溶咖啡,在深夜12点的时候喝掉。咖啡杯里冒着腾腾热气,在微凉的深夜显得尤为清晰,我喜欢品尝它浅浅苦涩的味道,不过现在的速溶咖啡味道越来越淡,就是一种很普通的饮料打发时间,我喜欢纯正的咖啡,喜欢看浅红色的咖啡豆慢慢磨成粉末,喜欢那种深深的味道,满屋飘香。我轻轻的饮皿一口,已经微凉,其实我本没有这样的习惯,是受到一个曾经的室友影响,慢慢的转换为我的习惯,想戒却戒不掉,他们说形成一种习惯需要时间,但要改掉一种习惯将花的是双倍,是的,我曾经想要改掉,但发现无所适从,它已经像洗脸漱口听音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的必须,某天不这样生活就会很难受,他们说你中毒了。其实我没有不吃晚餐只吃苹果的习惯,没有听着歌睡觉的习惯,没有睡前喝咖啡的习惯,没有不到1点左右睡觉的习惯,没有做梦的习惯,没有怀恋的习惯,没有迷茫的习惯,没有孤单的习惯,也没有感性的习惯。这些以前没有的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逐一拥有,却因为有了这些让我丢掉了更多。现在的我只会冷漠的笑,礼貌的笑讽刺的笑,应付的笑,笑了那么多,却没有一个是发至心底,没有一个开怀大笑。我喜欢在喝完咖啡后快速的洗漱完毕,静静的坐在电脑前,翻开三毛的书,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文字,特别喜欢她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关于她与大胡子荷西的爱情,每看必感动。三毛,这个平凡却伟大的女子,一直让我有深深的敬意,不管是关于她的文字,还是关于她的爱情或是关于她对荷西至死不渝的爱。五【茧变成蝶要经过痛苦的蜕变】现在已经是午夜12点30了,窗外好静好静,偶有伴随着雨声听到汽笛划破这样寂静的夜,苍凉得空洞,像悲鸣。我把灯关上,整个屋子除了电脑有光而外,黑得不行。没到午夜12点30,我都会把灯关上,静静的感受一下这个慢慢无眠的长夜,手指敲打着关于一个喜欢安静的女孩的一些独白,喜欢安静,安静得有些孤单,不会思念,或许有思念也不知道该寄往谁。QQ在跳动,我点开,是“不要太孤单”,她说睡不着,这是这么久以来第一次失眠,可能是因为下雨。我给她发个呵呵。她说你还是别那么孤单了,孤单得有些伤,她说或许你很自私,你不愿意付出自己的感情,你很脆弱,你害怕伤害,但人不能这样,我们都要在受伤学会成长,茧在变成蝶之前也要经过痛苦的蜕变才能飞得那么美,那么无拘无束。可谁知道蝶会不会怀恋还没变成蝶的茧,你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可终究还是没说出来。没错,我很自私,我不愿付出我的感情,我怕付出了没有回报。我很懦弱,我一直不敢去爱,我怕受伤。我希望一直是茧,不用像蝴蝶那么美丽,因为就不会有痛苦的过程。我一直给自己说,你不孤单,你很喜欢现在的生活,你不用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个人很自由,一直这样告诉自己。其实我是封闭了自己,不让外界接近。我怕自己受伤,所以喜欢现在的一个人。原来我很爱自己。时间在指缝间流淌,不知不觉已经夜深了,微微有点凉,大脑思绪重重,雨声越来越小,我可以想象树叶在迎接风雨时婆娑的摇曳的样,无比苍凉。广东省珠海市第三中学高一:谭乃涛1200字以上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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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之祭老家庙山傍依大山的拣柴沟台上,座座坟茔在细雨纷纷中簇立。沟台规模很大,视野里一片山头,全是土坟。壮观,也颇齐整。它,串起了我对前世今生的眷恋,串起了千百年的世代情缘。父亲已逝,但曾经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如泛黄的照片,此刻,竟清晰地浮现在眼前。也许,有些记忆是不会褪去的。回忆,有时是情不自禁的事情。我揣着一份情思,怀念并崇敬地去大山深处——拣柴沟台,拜祭父亲。那里,是亡者沉睡的乐园。摩托车碾压着稍带泥泞的山路。山路,虽不甚平坦,但却已用推土机开了道。路边,一座座坟茔,经历的是一条条不同的人世之路。父亲死于癌症已有12年了,那年父亲59岁!回想起他从得病到去世的日日夜夜,作儿子的我心口依旧生疼!父亲得的病是贲门癌。每次带父亲去肿瘤医院做检查和化疗,我的神经都绷得紧紧的,因为我深知只要癌魔一缠上人,他迟早是要死的!记得最后一次化疗走到楼梯口,主治医生轻轻地告诉我说:你老爹肝脏上面又有了,有一元硬币那么大了!尽管老早就强迫自己要有心理准备,尽管医生的声音不大,可我的耳朵还是瞬间失聪,脑袋嗡嗡作响,眼看医生再也无法抑制癌魔的疯狂繁殖,于是和母亲商量带父亲回家作保守治疗,也就是说我与母亲彻底放弃了和父亲身上的癌魔作斗争!在医疗效果和财力上我们选择了认输!1997年,是个多事之秋,小平仙逝,香港回归,我父亲也和我们作别了。我清楚地记得:9月1日要开学了,我忐忑不安地辞别父亲到学校上班。那天,忙碌的我急匆匆地去武威报表。办完事,心事重重地踏上归途客车。其实,早上家人早已央同村邻居骑摩托车到我学校报急。待我到校,我心急如焚,一言不发,跳上摩托飞奔老家……就在我进门一霎那,我看见父亲永远闭上了眼睛,身子也终于在几个月来又直直地躺在了床板上,我知道,他真的不想让我有心理负担和压力,所以抢在我进门之前闭上了眼睛……爹,儿子永远缅怀你!站立父亲坟头,化疗期间父亲的点滴生活清晰地浮在脑际:一次陪着父亲去医院化疗,待化疗完后,父亲执意要去武威大什字广场坐坐。作为儿子,我依从了父亲。扶着父亲疲惫不堪的身子坐到了广场的石凳上,他的脸色像水泥板一样灰白。父亲环视着过往的人们说:“城里人真是清闲、干净,广场这么大,是个休息的好地方,要是城里有个住处,那该多好……”听着父亲如泣如诉的话,我的心沉重极了。从那时,我就发誓,一定要在城里置一所房子。如今,我有了一百多平米的宽敞房屋,大什字广场更是变为绿草莹莹,花香鸟语,人头攒动的休闲公园,而父亲却早已作别了我们,踏归了那个父辈们要去的拣柴沟台。家乡的先人们曾说过,拣柴沟台,使他们踏归仙世的聚所。在我迁居城里新居的那些天,母亲说,敬个“神”吧,这样住下来会平安些,你爹也会知道的。敬“神”的那天晚上,新居里“师傅”们(家乡人称从事人家安家立所时给神佛虔诚烧香叩头的人)设置的金斗、银旗、黄表纸一应俱全。老家叔侄舅姑姊妹们都来捧场。期间,母亲带着叔侄舅姑姊妹们在“师傅”们特意设置的神台下燃烧了纸钱。母亲说:“这是“小成子”(乳名)的城里新家,你常来呀,……”说话间,大家跟着母亲磕了头。此情此景,我似乎看到了父亲笑盈盈地坐在了大沙发上在环顾四周呢。父亲真是来了吗?也许,父亲在远方默默地保佑着我吧!旁边坟头上,老家的“成子”(乳名)也来为他父亲烧纸钱。我看见他烧之前先画了一个圈,然后在圈的正上方放置黄纸,摆上供品,火终于燃着了,小小的噼啪声,小火苗鼓动着,像旗帜遇风的声音。我也炮制着“成子”的举动,在父亲的坟头祝福着逝去的亲人。这,也许就是我现在能给父亲的唯一的礼物了。我的眼泪,呛咳着落下来。事毕,我怯怯地问“成子”,烧纸钱之前为何画圈?他说,烧之前先画一个圈,表示这是私人的产业,防止野鬼来争夺,尤其是你们在外工作的,顾不上到坟头送钱,半路祭奠很灵验。我问:给人家一点儿也可以吧?我想其他鬼也冷——我的慈悲或者乡愚,但父亲一生都是这样的人。想想父亲活着的时候,当了半生的队长、会计,那家的红白丧事都少不了他,那家的事都办得令人称道、叫好。我的清明,该祭奠的,难道仅仅是地下的亲人吗?突然想起曾经再三咀嚼过的几句话:惧怕的不是红尘俗世的喧嚣,也不是无人读懂的寂寞。真正惧怕的仍然是自己的内心:它荒芜,又纷纷扰扰。陪着“成子”走在用推土机推过的山道上,“成子”说,政府要在这块平台上建一个集体墓园。这不,去年已经有人用推土机推了条山路,听说在这上边还要铺油、植树,现在正筹划着引水源呢……听着“成子”的絮叨,我想这一番话是否道听途说,暂且不论,光就这一举措,恐怕就是政府承载世世代代人们对先人情思的“泽民”工程吧!父亲,你听到了吗?那时,你可以方便地搭乘过往的客车,常来城里的新居了。那时,先人们踏归仙世的聚所——拣柴沟台,也一定会“阡陌平畴,弃却烟熏火瘴;山麓林壑,邀来春和景明。”回头,遥望,深鞠一躬,感谢你们,我血脉相连的祖先。转身,向前,要走的路,还有很远、很远……到现在,我终于明白,清明扫墓的意义不仅是祭拜先人,提醒自己,还是现代文明与古代文明一次交流的契机。清明,让我想起的不仅是逝去的亲人朋友,还有自己的将来。如何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这永远是值得每个人深思的。这份绵绵的回忆贯穿了中华民族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也许,清明的日子,我们在静谧的气氛下,让时间停留,让我们多一些思考。思考过去的人,思考现在的生活,思考明日的梦。思考中,我们懂得了珍惜时间,关爱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享受真正的生活。我们不仅可以古典,还可以现代;不仅可以传统,还可以时尚。细想,人——若是一味停留在古典、传统中,则显得呆板,守旧;若是一味追求现代,时尚,则会有水中浮萍,聚散两无情的萧萧感受。还是兼容并蓄,携手并进好。为什么?这是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有着深厚传统文化国家公民的生活底线。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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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之祭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题记悠扬婉转的琴声中隐约缠绕着一丝极细微的忧愁,听得人有些心疼,不禁想要掀开那碧玉门帘,去望一眼抚琴的女子。也许,那女子只一眼便可让人从此铭记于心。琴声渐落,“铿”的一声,随即消失于天际。一双纤纤素手轻抚在玉帘上,帘中人露出了庐山真面目,原来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小丫头,头戴碧玉发簪,眼睛大而水灵,樱唇微启,娇小的身材显得与琴声中的女子迥然不同。凡是居住在这里的人,没有不知道她的。因为这里是逍遥谷,而她,正是谷主逍遥逝唯一的亲人也是唯一爱的人――逍遥陌玉。初入谷中的人,也许会误以为她是逍遥谷主的女儿,其实不然。逍遥陌玉本名萧陌儿,自幼就父母双亡,因父亲生前曾与逍遥逝结为挚交,是故逍遥逝自愿地承担起了抚养陌儿的职责来。他将陌儿带入逍遥谷,为她更名为逍遥陌玉,看着她在谷中一点点地长大。陌儿本就是个极细微而敏感的孩子,很小的时候,她就会很羡慕地看着其他孩子牵着爹娘的手四处游完,可是她,却只能在每年的清明时节同逍遥大叔回家乡祭拜爹娘。转眼又是一年了,离清明还有不到五天的时间了,陌儿掐指一算,反正早晚都是要出发的,不如索性今日就与大叔一同出谷吧!旭日初升,草叶上滚动着的露珠闪烁着晶莹的光芒。尘土飞扬的大路上,一位青衫剑眉中年人正与一位绿衣女子策马前行。那女子年纪尚小,但已生得闭月羞花之貌,令人好生赞叹。经过了前几日的奔波,陌儿略有些倦了,神情中隐隐地流露出一丝疲惫,逍遥逝看在眼中,不禁觉得有些心疼:“陌儿,我们就在前面的小镇上歇息吧!”“叔叔,天色尚早,我们还是多赶些路吧。”“但是过了那个镇子,方圆二十里以内都再无落脚之处了。昨夜已在树林里写了一晚,你该不会让大叔这把老骨头今晚还陪你在树林里过吧!”“可是叔叔,陌儿担心万一不能及时赶到,爹娘会怪罪陌儿的。”“不会的,时间还早,叔叔保证咱们肯定能及时赶到的。”“……那好吧”正在说话间,已经不经意地来到了那个小镇子――水缘镇。陌儿喜欢这个名字。她觉得,正如镇名所说的那样,缘分就如同流水一样,流过了,就再也无法挽回。万物的生息,都由这简简单单的一个“缘”字而起,也都由它而灭。传说镇名是由一位超脱凡俗的大师,途经此地时蓦然来了灵感,为之名曰“水缘”。路边有个很显眼的摊子,上面摆放着各种罕见的小装饰。炫目的光芒吸引着每个路人的眼球。陌儿随逍遥逝慢步走在小镇里唯一一条大路上,突然间眼睛一闪,随即施展出轻如巧雀的身法向前飘去。逍遥逝一边纳闷,一边紧随其后,追了上去。却见陌儿正仔细端详着手中的七彩珠冠,珠冠上镶嵌着几颗硕大的夜明珠,光彩耀眼。来不及说话,就见陌儿已拿出挂在身上的玲珑荷包付了账。逍遥逝无奈的摇头,这一路的盘缠不知是不是又不够用了。次日,晨光熹微时,陌儿便与中年人再次出发了。正午时分,他们终于站在了萧氏夫妇面前。逍遥谷主拿出酒倒了两大碗,豪爽地饮完了手边的一碗,另一碗则洒在了墓碑周围。陌儿安静地俯下身子去拔掉坟上生长的野草。十八年了,如果爹娘的在天之灵可以看到现在的陌儿,一定会欣慰吧。陌儿默念。那些由于种种原因离开我们的人,有些也许会再次回来,也有些也许永不再见。无论怎样,前生今世,我们都是彼此心目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后记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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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花有人说,世界是一朵安静美好的花,吹吹风,然后呼啦啦开放在阳光里,明媚的光线伸出修长的手指抚摩它光洁的额头,有浅浅的味道。人们站在花蕊里有干净的情愫,浅笑如斯。题记花语:清新长长短短的声波在细长的草叶间轻快的飞舞,跟从耳边路过的呼啸风声搅拌在一起,一股脑儿地飘向远方。我一边走一边拿着相机拍照,老房子,爬满爬山虎的旧篱笆。堇背对着我站在草丛里唱歌,很清澈的声音,不知名的曲调,她忽然回过头来对我笑,说,梦梦,我们奔跑吧。然后开始跑向某个方向,牛仔七分裤下露出瘦瘦的脚踝,栗色的头发飞扬在身后,泛出一层好看的光芒。于是不自禁地跟着她一起奔跑起来,心脏敲击着胸膛,突然觉得自己很有力量,堇朝我大声笑,我说,你看,这里多好。然后你累了,躺在草地上大口的喘气,胸口有明显的起伏,眯起眼睛,像个好看的小狐狸。梦梦,你看,这天多美。我尝试着和你一起躺下来,我听见风从耳边呼啸而过,于是拼命微笑,它停在我的肩膀上,我看见阳光从树叶的缝隙中筛下来,轻轻扑在堇的脸上,可以清晰地看见那一层细小的绒毛。想到那天,窗外在下雨,哗啦啦地顺着屋檐蜿蜒成一帘,我猫在房间里吃西瓜,地板上声势浩荡地堆着一地零食,还摊着饶坏坏的《离歌》。电扇呼呼地转动着,掀起一页页纸张,发出哗哗的脆响。忽然接到堇的电话,没等到我问候就兴奋地叫,梦梦,西瓜皮上有一颗很好看的明黄色心。言语间透着孩子气和简单的快乐,于是我也微笑了。从草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后背粘满了草屑,她朝我吐吐舌头,拍拍衣服回家。生活的调调是灰色的,今天希望的明天就失去了。上一秒还笑着,下一秒就难受了。不知道怎么的就想到了这句话,看着她蹦蹦跳跳的背影于是就很释然。所以,不管最后谁到达了,谁没有,也终于有了铭记的证据。花语:浪漫据说,受到这种花祝福而生的人,一定会是爱做梦的孩子。想象着小七仰望天空的摸样,那一个关于天空的梦想,到哪天才能才能结出果实?巨大的摩天轮缓缓升起,答案。也许就在云端。小七的电脑里有一个单独的相册,摩天轮。摩天轮。摩天轮。她总是指着那些在夜空里缓缓旋转的巨大轮子,说,这是上海的,这是香港的。脸上有幸福和向往的痕迹。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插不上嘴,就只能静静地坐在旁边倾听。他们说,眺望摩天轮的人都是在眺望幸福。幸福有多高,摩天轮就有多高。当我们渴望得到幸福但幸福又迟迟没有到来的时候,试着坐上摩天轮等待它慢慢升高,直到最顶端,俯视所看到的一切。其实我们所要的幸福很简单,从那里往下看,人都很渺小。我相信,世界虽大,但总有属于我们简单的幸福。所以,当我们感到不幸福的时候,试着去坐摩天轮,等待着所谓的幸福高度。他们说。眺望摩天轮的人都是在眺望幸福。我喃喃地念着这句话,不明白幸福为什么要被人们来仰望。但是我知道,小七的幸福就在那个巨大的轮子里。于是当我接到小七从上海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我一点都没有惊讶,我在微笑,听她语无伦次的讲述。她孩子气地大叫,不断地重复,小夏小夏,我现在在摩天轮上,真的在。我开始有些神往,那是一种慢慢晕眩到顶峰的快乐吧。放下电话,一群不知名的飞鸟划破窗外的天空。一鸟一天堂。于是摩天轮不再是摩天轮,而是小七的整个幸福,我双手合十,祝你快乐。花语:明朗她喜欢笑着去亲近世界,赶走寂寞和忧伤。她喜欢倾听和诉说,有让人舒服的笑容。她喜欢想入非非,小小的脑袋里总是冒出一些奇怪的想法,好象夜晚的梦连着白天的。能站在摇摇晃晃拥挤的公交上打瞌睡,把周围嘈杂的人声都吸收进小小的脑袋里,成为白日梦的一部分。这是我的小葵,扎着小小马尾辫,笑起来会有很可爱的小虎牙的女孩。每次都会早到很久,在路边走边边,哼唱着: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看到我远远地走过来,于是开心地朝我招手,笑着,小夏小夏,我在这里。圆圆的眼睛笑的眯起来,露出了可爱的小虎牙。有时会很奇怪,为什么小葵在任何时间都会让自己那么开心。情绪逐渐累积,终于有一天忍不住好奇,结果我看见小葵又笑了,很温暖的弧度。“我喜欢微笑着面1200字以上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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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花心灵是美好的,心灵是纯洁的,心灵也是友善的,但是心灵是要我们一起去雕刻,雕刻成为一朵美丽的花,绚丽的绽放,开心的生长。——题记在很久很久以前,森林里有一棵小树,他的名字叫做泰坦魔芋,但是他身边一棵小树也没有,这是因为他开出的花,花香散发出一股像尸体腐烂后的臭味,所以大家都排斥它,嘲笑他,不和他玩。其实在他还没开花前,动植物们都很喜欢和一起玩的,因为他的心地很善良,心里不但没有心机,而且他还有一颗宽容的心。可是,有一天悲剧还是发生了,在经过了很多年的春秋后,他终于开花了,然而在他开花的同时,散发出了一股腐尸般的臭味,在泰坦魔芋身边有的许多动植物,他们都被泰坦魔芋散发出的臭味臭晕了。许多动物看到这情景,就发疯般的跑哪跑,一直跑到离泰坦魔芋1000米的地方,见没有臭味了,他们才赶停下来。这时,动物们在那里叽叽喳喳的传开了,先是小鸟说:“原来泰坦魔芋那么坏,差点把我们都害惨了,原来他有那么“好”的品质都是装出来的啊!他真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是啊,是啊!”大家都赞同小鸟的说法,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计划,报复一下泰坦魔芋。动植物们3天没敢回家,这时,有一个长辈发话了:“大家回去啊,估计泰坦魔芋因为羞愧而走了吧!”大家都点点头。小猴子跑得快,大家先让小猴子回去看泰坦魔芋还在不在。过了一小时后,小猴子气喘吁吁的跑回来说:“它脸皮真厚,竟然到现在都还不走,只不过他身上再也没有那股臭味了,那我们去报复一下他吧?”老前辈在心里想:那竟然它厚着脸皮不走,身上也没有那股臭味了,那我们何不同意小候子的话,回去羞辱它一番呢?老前辈发话了,“那我们回去羞辱它一番怎么样?““好好好”,大家异口同声的说到。回去后,大家站在他面前,七嘴八舌的羞辱它,这个说一句,那个说一句。他的心里非常难过。可是,在大家羞辱他的同时,谁也想不到他的寿命虽然很长,有150年左右,但是在他生命中,只能开两三次花,花高约2。7米,雨伞状的深紫色花瓣直径约0。9米至1。2米,异常艳丽,而花期却只有2天,他为了开花,可以说是付出了所有的汗水、心血,虽然他知道自己开出来的花很臭,但他仍坚持不懈,每天都在收藏着露水,小心地储存起来,每天努力的长啊长。同伴们说了一会,见他什么反应都没有,就不再说了,临走前,同伴们给他起了另一个名字“世界上最臭的花”。他原来的同伴每天都成群结伴的来讽刺他、嘲笑他、欺负他、羞辱他。可他太善良了,心太好了。不管别人怎样说他、骂他,他却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仍笑着和别人打招呼。后来,森林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人类。这个人类是一个生物专家。他看到动植物们都站在泰坦魔芋骂他时,他奇怪的问大家:“你们为什么骂他啊”,动植物们这个说一句,那个插一句,顿时炸开了。他和大家说:“其实他也不想啊,你们要知道,他虽然有150年的寿命,但是在他的一生中只能开2—3次花啊!”大家听后,呆了。大家都后悔极了,异口同声的对泰坦魔芋说:“对不起,泰坦魔芋以前我们讽刺你,欺负你,那你还能原谅我们吗?”“可以啊,我可不是心胸狭窄的人喔!”于是他们又和原来一样说说笑笑,成为大家最喜欢的伙伴了。哦,我懂了,不管你长得多丑,只要你有一颗善良、友好、宽容的心,那么人们一定会喜欢你,你心中的心灵之花就一定会被雕刻,雕刻成一朵异常的美丽、婀娜多姿的花,直到有一天人们知道你的重要性,对你很重视、很喜爱,为大地增添一色春意,同伴们,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去雕刻自己的心灵之花,为我们的明天谱一曲壮丽的人生之歌。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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