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色
我喜欢田埂上金黄色的向日葵。大片大片的,都朝着天国仰望。那是一种幸福的想象。我能感觉到它们金黄般的血液正流淌着的炽热。于生命,这是一种轰轰烈烈的饰物。又或者,它本身就在思想着,生动着。
我喜欢永远看不清楚的黑夜。它是神秘的,也是安静的。最适合一个人享用,让我一直衷情并且渴望。黑得像我触摸不到的忧伤,也像我欲罢不能的信仰。
我也喜欢空灵透明的天空。它选择蓝色来诠释自己,而蓝色也终于没有让它失望。它就像漫无边际的浪漫而唯美的幕景,让我向往有一天长出翅膀,飞向它,飞向这劫掠了我灵魂的深邃芒远的苍穹。
我还喜欢大红,红到刺眼的那种。我一直在试图寻找,开在生命之树的那抹最灿烂的红。那是我尊贵而卑微的青春,像一场华丽绝美的舞蹈。那是我一生中短暂到无法看清冗长到一生怀念的轻狂的头颅高昂的骄傲的美好到心痛的所谓年轻。
那么。我究竟喜欢什么,而生命的色彩原本又是什么?
不急着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其实这也是智者和哲人们一直津津乐道的话题。可让人大失所望的是,从来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说,你听着,这生活啊就是哪种颜色的,而不是其他。历史也正就是伴随着类似于这样的问题,它的车轮就咕辘辘向前滚滚而去了。单从时间的角度讲,历史就是过去的时间,所谓你愿不愿意,它都潇洒地自顾自走了。关键是有一部分人试图挽留并且愿意思考,历史也就留下了印迹,变成了可以触摸到温暖感觉到亲和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人自杀了。也许是真的看到了自己心中的天堂,看到了上帝的模样,已然顿悟。生,是不能主动把握的,而死,可以掌控一部分。于是,他们虔诚地杀害了自己,毫不连累世间。还有一些人疯了。他们大概是越想越糊涂。眼看着的这个世界与内心的那些架构不相吻合,于是保护自己的城堡就轰然倒踏。他们彻底的绝望了,只好装疯卖傻。之所以没有选择死亡,可能是因为他们连死亡意味着什么也忘记了。他们从此也活得于这个世界毫不相干了。
所以,企图解释一些东西是危险的,关于生命的命题,不要想准确定义。但思考却是一直要进行的,追问也是一直要进行的,否则谁来继续历史?
每一种色彩,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都是可以代表一种生活的。我相信颜料对画布的渲染于生活也一样。要不,我们的生活怎么如此纷繁复杂绚丽多彩呢?只不过生活的色彩不但包括物质的显而易见的色彩,也包括抽象的,那些我们心里相信存在的,那些勾勒出内心期待的有关生命价值的,那些丰富精神的足够崇高的色彩。也正是有了这些色彩,我们才感觉到自己曾经存在过,生活过。呼吸才显得真切,生命才显得贴近。
与此同时,没有任何一种色彩可以完全代表生活,代表全部的生活。人生这本书真大。任何一种色彩都不能涵盖所有,否责你就看不清楚。每一种颜色都是一个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都是生活的一种元素。是构成生命这道风景的体现者。
那么事实就是;生命包括任何一种色彩,又不仅仅是任何一种色彩。它就是它存在时所呈现的那种姿态,它最本真最自我的色彩。它原本就该那样的色彩。换而言之,就是生命的原色。
有一句话叫作在信道的同时,也应该悟出一些佛的道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妈妈为我开“药方”
(255000)山东省淄博市齐鲁石化公司总校第七小学
王静
那时我八岁。每天放学,我总是有意地等同学们走后在离开学校。因为我看到挤在学校门口接孩子爸爸妈妈们,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滋味。我多么希望我的爸爸妈妈也来接我,可是妈妈身体不好,爸爸既要工作又要照顾我和妈妈,已经很辛苦了。于是,从很小开始,我便一个人做班车上下学了。
班车并不是十分准时,特别是遇上塞车的时候,我们座班车的孩子就要在校门外等上老半天。那天放学后,班车好久没来,天空下起了大雨,冰冷的雨滴打在脸上又麻又疼。早晨上学走得急,我只穿了件单衣。我站在寒冷的西北风中,望着匆匆往来的行人,望着雨滴打在积水里翻起的水泡,我像一个被抛弃在荒岛上的婴儿一样无助,冻得牙齿直打架。
不知不觉中一个人来到我身边,她拉了我一把,轻声地说:“到这边来,风会小一些。”我仰起我那冻得发白的小脸一看,是她。她把我揽到怀里,扯下自己脖子上的围巾给我系上。我感觉到了,这围巾还带着她的体温,我觉得自己要流泪了。“妈妈身体还好吗?”她问。我咬着嘴唇点点头。她又说:“你是个坚强的好孩子,虽然你没有享受到和别的同学一样多的母爱,但我相信,你有着比别人更多的坚强。”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泪水,她抚摸着我的头鼓励我:“要坚强,我相信你是个坚强的孩子。”班车来了,她站在雨中向我挥挥手:“别忘了多穿件衣服。”
从那以后,我一下子感觉自己长大许多,也坚强了许多。每次遇到困难,我都会想起那个风雨的黄昏,和站在风雨中给我鼓励的她。
评点:
以爸爸妈妈为题的作文,我们早就看过好多了,但是孟媛同学的作文却让我们耳目一新。我们知道,写人,就是要写出人物的性格特点。妈妈一定有好多特点,但孟媛同学抓住了妈妈善于为自己“开药方”这一个特点,写得充分、饱满,让读者看到了一个智慧型的妈妈,深为敬佩。
(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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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记忆中的初一是浅白色的,一份懵懂。记忆中的初二是惨灰色的,一份沉沦。记忆中的初三是艳红色的,一份执着。记忆中的原色来的太快,未带走一份颜色。那些年,离汶川地震发生不久。离北京奥运发生不久。刘惜君刚刚出道。曾轶可刚刚出道。一那年他刚刚毕业,褪去了小学的无知。穿上了一份责任,仍不失一份天真。那年,他陪着一群人在疯。把那份责任扔在了一边。那年,新来了一位英语老师。他仍然不甘示弱在课堂上闹。老师便叫他出来罚站,这是他初中第一次罚站。也是最后一次。那年,每当老师布置作业。他都会搁在一边。次日便被叫到办公室训话。那年,学校来了一个分班政策。原本他在四班。后来,他还在四班。他很庆幸,没有和她分开那年,相处了一个学期外加一星期。他还是在四班。那天早上。他以前的死党对他说。你给我好好守护着四班。那年,又新来了一位语文老师。个儿不大,为人也挺是亲切。身上也还有一点顽气。但他却不知道,这个老师会带着他走过一个初中。淡淡的浅白,伴度着一个初一。更多的,是一份初入青春的顽劣。二那年,那位语文老师竟然当了班主任,这是他没有想到了,他本对语文老师存在好感。所以他很为语文老师感到开心。那年,有艺术节。他和一个朋友自告奋勇的去参加。于是每天中午都拿来练舞。那年,同学生日。他第一次去KTV。玩的很开心。但是,却被她拉黑。喜忧参半。那年,艺术节彩排。他见到了她,这是他第一次见她。当他从她的舞蹈中沉浸中醒悟时。不禁脱口而出:我喜欢她。那年,在朋友的帮助。他和她在一起了。这是他的初恋。沉浸如此,便无法自拔了。那年,新的学期开始了。他很开心,因为又能见到她了。可是只是见了一面。她便提出了分手。他一直挽回。却无济于补。这份情只是维持了39天。那年,他和朋友去爬山。却不经意又提起了她。又郁郁寡欢。朋友说:你失去的是不爱你的人而她失去的是爱你的人你还是赚了。那年,他遇到了一个女生。她坐着他后面,聊的很开。她成绩很好,于是他也很努力。因为聊的很好,所以他把她当成了妹妹。那年,他那个四人小组来打赌了。他只需考到三十名,同桌考第九名。她考到第三名,她同桌考到第十一名。后来成绩出来了。我和她同桌都输了。各请了一杯奶茶。那次之后他就发现了,奋斗的感觉是如此的好。凄惨的灰白,带他走过沉沦的初二。或许,这样的青春拥有更多彩的记忆。三那年,又是新学期。但是和以往不同的是。他是初三生了。那年,学校要夏令营。要军训,每天都要站在火辣辣的太阳之下。喉咙也被烘干了。那时,一天中让他觉得最幸福的是军训休息的时候。那年,学校请来了中国十大杰出培训师的周舒兴教授。开展了感恩教育的活动,让教授给学生上课。本来他还是不以为意,认为这应该又是一个枯燥的讲座。可是他错了,听了教授的课。他明白了很多。他还记得那句:即使我要死,也要死在教育上。那年,学校夏令营有一天要住在学校。那天晚上,大家都玩的很疯。他也和一个朋友聊到两点。他明白了,他初三该怎么走。那年,第一次月考。他考的很差,心情很是低落。那时,每天下午都要去跑步。他便遇到了他。那年,他和他很好。每天都和他去跑步。别人说,你们校运会去参加什么。我们不参加,我们为了中考。别人又笑了,现在哪有人会说为了中考。后来,他沉默了。那年,本来千五米要体育课代表去的。可是临近校运会,体育课代表的腿受伤了。无奈只好叫他去。于是他更加拼了。每天都训练到很晚,只想在校运会别丢了自己班的脸。那年,校运会。他去参加千五了。心中不断的念着:不用紧张。发令员手中的发令枪像是猛兽。无形的压力压的他都无法呼吸。世界仿佛在那声枪声中静止。他跑了出去,慢慢的维持着。经过本班大本营,耳边荡漾的是同学的加油。那一刻,他却感觉很幸福。只是,后来却没跑到名次。跑完后,他就被同学背了回来。那年,有个男生喜欢他妹妹。他也不以为意。只是后来朋友说那男生有点仇视他。他便觉的很不安。每次收作业的时候收他的时候都有点无奈。后来他便不想收了。他无法去忍受那种感觉。那年,体育课。他无意间见到一个女生。发现她很像他的初恋。于是心中那份感情又蠢蠢欲动了。那年,经朋友的介绍。他认识了她,后来也在一起了。可是,因为她。他也和他妹妹断绝了关系。那年,又期末。他期末考的前一个星期,每天都很晚回去,回到家都七点半了。于是在期末,他取得了一个进步很大的成绩。那年,是最后的一个学期了。他认识了他,他一直拿他比。可是,失败的却是更多。那年,听说她和那个男生在一起了。心中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或许是吃醋吧。毕竟,以前和她讲了很多的秘密。只是现在不再来往了。那年,他遇到了她。所以的烦心事,她都愿意去倾听。她很勤奋。是的,只能这么说。但她却说不是。那年,他每天中午都和一群人去吃饭。于是,便有了四班的”饭团“。五个人都是团长。新来的就是团员。团员自然要请团长啦。那段日子算是最天真的。那年,或许是受到他的影响。他写了很多的诗。后来他的作文便提高了。那年,他和老师聊着作文。有一个女生走了进来。老师说她填梅州比较保险。但那女生却很倔强的说了一句。我当初来东中就是为了考东中。那次,他触动了很久。那年,毕业考。他考砸了,退步了。先前他一直都是进步进步再进步的。可是这次他退步了。存在心中的小自豪也被打破。那年,质检考。他像是吃了火药。考试的前一个星期,他每天几乎都是八点回到家。每天几乎都是1点多才睡觉了。当然,考出来的成绩,有些许的进步。那年,信心考。语文竟然考到第一。总分也有跨越的进步。同桌便笑着说:你吃亏了。他只是笑了笑。他很清楚这只是侥幸。不过在别人面前却表现的骄傲。那年,中考。烈日当空。清晨之美撒满了校园。阳光悦动在每个人的头上。耳边响起了决胜的号角。视死如归般的。加油~!那年,毕业典礼。同学们都穿上了班服。四班都是拥有紫色的灵魂。在校长的讲话中完结了他的初中。在最后一次的校歌。每个同学都喊了出来,即使走调了。后来,他的班服在写了许多人的名字。他和几个同学,去把班主任抬了起来。抛在空中,如此高兴。毕业了!!!那年,毕业酒会。他穿上了他一直很喜欢的衬衫。这次的所有,都是最后。那次,他和他上去唱了那些年。老师说他唱的好听,他开心了许久。后来,去KTV。不知为何他变的很压抑。初三,是如此的艳红。他觉得,他的初中。更像是初三。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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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原色关于吸烟,由于我天性愚钝,没有学会。关于喝茶,由于我忙碌于红尘世事,給耽误了。关于喝酒,由于血液中什么酶不适应,又加上享受不了那种辣味,终也成不了酒仙。于是你就诡秘地笑。然后就将大中华、铁观音、茅台給了他。給了我一本诗集。佛说:无缘,不可强求。我就斟上一杯无色无味的透明液体在这透明的杯子里,慢慢吞咽。仿佛也像灵魂一样清白,像思绪一样平淡。由于无色,也就体会不到佛中之所谓“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境界;由于无味,也就免了些许的热烈。现在我明白你的笑了。韵味的嘴角上扬,认定我不懂麻辣人生;调皮的秀眉上挑,告诉我不谙世间爱恨情仇的浓淡;媚眼游动的光芒断定我不会品味生活。看,这多么复杂。我默默无语,很仔细的解剖灵魂,于是我懂得自己信奉恬淡哲学。你会懂吗?一本诗书另样的人生。我瞪大眼看下去,却不知道你給我的是李白?杜甫?还是白居易?也许是席慕容。有一点是肯定的,他们都是用诗来诠释自己的内心,都将自己的抱负演绎成七色的云锦,都是或歌或哭的真实性情的写意。我抱着你給的诗本,就这样感悟整个灵性。生活中我常常双手捧着这杯透明的液体,我看到了原色,有人一定说是无色。总之,这就规定了我要悄悄地立于世间的一隅,没有升腾的张扬,没有色彩的艳丽,没有甜酸苦辣香的渲染,就这样按照自己本来的抛物线滑过岁月的海洋。我不可能点一支烟看时光蔓延。也不可能在宁静的午后品一杯香茗在云淡风轻中感悟人生真谛。也不会把杯细饮去感受日落黄昏时的那份晚情。我只是静静地看楼外多姿多彩的世界。没有淡淡的阳光,没有淡淡的风,心情有几分无着的阴郁。你笑得不可思义哟!请告诉我:潘长江没有船,怎么渡过那条弯弯的河?我重新看你給我的诗本。淡雾缭绕在远山。水中闪动着一轮明月。无法理解大自然的温柔和倔强,三月风的热情和冷淡,历史的理智和荒唐。平静的湖面划过打鱼的小船,在诗本里翻过一页云烟。看不懂就放一放。功利的余乐平,一个七零年生的江西宁都县人卖嵌名诗,赚钱过百万,还抱得美人归。他不是诗人,他是利用自己的诗才经商,怀揣营业执照像地摊的老太太出卖自己辛苦制作的棉布鞋。诗人是忠实自己的心情的,是用自己的诗把心情展开在阳光下的原野。我眼睛定格在枫树那长满嫩绿叶子的枝,它的轻微摇动,像我近来的思绪。我为什么总想去探究你对我说得话,还有你給我唱的那首歌以及你优雅转身的意义。我怎能去探求我本不应该知道的呢?老是去讲什么意义,像政治高于一切的哲学家,站在历史的厚土,捕捉鳞片的反光。我抛掉诗本,或坐或站或行走,注定都在诠释我的原色。于是我对你说:我不要烟茶酒,只要一杯无色透明的水。因为我有生活更纯的体味——在渤海的小岛上,我品味过一份苦涩;在蓬莱海边,我品味过一份腥咸;在黄河沿岸,我品味过一份泥土的厚重;在沂蒙山区,我品味过一份清冽的甜。于是,我的诗就有了些许的生活本色的味道。你不要怪异的笑。你不要说我不会享受人生。鹰不要嘲笑鸡飞的没有它高,尽管有时它飞得不如鸡低。但鸡的优雅自得,跟鹰的生活本质没有区别。不能拥有月光的皎洁,就去拥抱星光的幽深;不能拥有花朵的妩媚,就去领略树叶的葱翠;没有夜精灵的温柔,就独守一方黑暗的静谧。反正今天是连淡淡也算不上的日子,没有阳光,没有风,遮着蓝天的灰云甚至一动不动。就这样,我静静的坐在暮色渐浓的窗前。(作者:刘相法)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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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这是时隔五十年的第二本结婚证。持证人的名字没有变,电脑排版的字迹工工整整,仿若在时光的甬道里镶嵌了千年。很多年前车马很慢,光影,书信都很慢。结婚证只有办证那天才用得到,再之后便被锁在柜子最里层,再也没拿出来过。但结婚证上的照片他们冲印了好几张,因为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张合照。他们是我的姥姥姥爷,从新婚到金婚,一切一如在昨天。“妈,在郊区的房子转到你们的名下吧。”爸爸洗洗手,坐到桌前。姥姥并不很在意,一双双摆好筷子,仔细盯着看了一会儿,笑得眯了眼:“你看,去年买的银筷子,一点没褪色。”姥姥的耳朵也许不太听得见了,配了几副助听器都不管用。这些年她变得缄默了许多。当然爸爸的决定,家人很少有人反对。姥姥在陈旧的木筐里翻了很久,很遗憾地捧出一本虫蛀了的小红册子,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姥爷用手拂掉上面的浮尘,贴近姥姥耳边扬了声音:“去补办一本吧。”姥姥很听话地点点头,把那本旧的结婚证上的照片小心翼翼地撕下来,边角已经泛黄发脆,但上面的面孔依然很年轻。相依偎的模样羡煞旁人。他们补办结婚证那天,姥姥穿了一身桃红,眉眼带笑。但已隔数十载,用的早不是当年的白炽灯下的胶卷了,姥姥等候的时候明显有些不知所措。姥爷轻轻地按住她的手,像哄一个孩子,温柔地安慰她不要紧张。照相的时候姥姥手不停地梳自己的鬓角。磨磨蹭蹭拍好了照片,姥姥却在电脑屏前显得很失落。“照好,能不能给我就保留原色?”照片上她美了许多,专业相机细腻的滤镜让她的皮肤看上去宛如少女般的光泽。柜台的阿姨满脸疑惑。姥姥从手包里掏出仔细封塑好的,当年结婚证上的照片。那时的光线真美,没有一点点的修饰,以原色惊艳了半个世纪。回去的路上姥姥捧着手里的小红本翻来覆去看个不停,嘴角都是甜蜜。拍照的阿姨说这是她唯一一张用原色拍的照片。照片上姥姥眼角皱纹很深,额头上时光深吻过的痕迹已经暗沉,白发有一缕落下来柔软地贴在耳边。我好奇,凑近她耳边问她为什么,她迟疑了一下。“结婚证是拍结婚的人,结婚的人为什么还要用假照片?”她有些着急组织不好语言。而我第一次觉得原色的相片,能美到让阳光失色。下车的时候我开门,看见他们一直挽起的双手——半个世纪的相濡以沫,定格成这一刻让人为之动容的背影。我的姥姥用原色,回归最初的质朴。亦或许怀了一份对爱情的虔诚和坦诚,相爱的人从不需要外在的粉饰。原来三餐四季的情话也可以很简单,对你,我只愿素颜相伴。她说她不想更老以后,两眼昏花看着照片却再也想不起彼此真实的模样。他说他觉得那些混杂的色彩会隐匿她眼睛里的光芒。时隔五十年,再次拍一张合照,连嘴角的弧度都一样。姥爷俯身贴在她耳边:“回家吧,到家了。”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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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又见那口井。踏上故乡的小径,我站在松软的土地上,远远地似瞧见了那口熟悉的井。心房就在捕捉到轮廓的那一刻,剧烈地颤动起来,带着轻轻浅浅的呼唤:“井,我回来了。”我小心翼翼地迈着步,生怕惊着它,生怕惊着这片土地,更生怕它们与我再无一份相连,再无一份相熟。我期待地望着被覆盖在丛草中,却隐隐透出外形的它——如一位无言的老者,耳边似乎回荡起了那抹古老的问候:“你,终于回来了。”是的,我回来了,我正真真切切地站在它的面前。避开青苔,我俯身,手微抖着,一缕缕地拨开狂肆疯长的杂草,我尽我的全力想要将那抹时光的印迹揩去,我强烈不可抑制地——我要见到记忆中的井,见到它原本的样子,那多少次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影子。终于,见到了它如今赤裸的样貌。我惊慌不已,这还是我记忆中的井吗?还是那口我在心中描摹了千遍万遍念念不忘的井了吗?连同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你们都变了吗?为何不等等我,让我再认真地将你最本真,最原始的本色凝视一眼,让我对心田中那抹关于故土荒芜而又贫瘠的色彩做一点填补呢?终究是变了,来晚了。耳边突然传来井幽幽渺远的声音:“我没有变,连同这片土地。变了的,是你心中的原色啊。当年的你,带着一份无畏与质朴,走出这片土地,追寻自己的梦想。悠悠几载,你都一直不曾回来过一次。在外面的世界中,纵然有众多甚于我们的乐趣,但,年轻人,你一味地向前,却忘了回首,哪怕一眼,也可轻轻洗涤那已被欲望、野心涂抹得斑驳不堪的心灵了啊,你没有。我连同这儿的一切,都愿守着这片土,地老天荒,世事浮沉,我却只念端坐如莲。”“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啊。”我站在原地,手足无措。我茫然地看着四处,看着足下的土地。“初心?”“是啊。多回来看看,将心灵放到我的怀中荡濯洗涤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花花世界中,不要被蒙蔽了双眼,更不要让带着故土本色与深情的心灵被无限制地负荷,它也要休息啊。”泪水悄无声息流满了面庞。多少次,我被野心拉扯地疲劳不堪的时候,被欲望缠住脖子,深感窒息的时候,我知道,自己累了,很累了。却忘了,该停下脚步,小憩一番。心的原色呢?我焦急地嘶哑询问着。没有回答。不由自主地疾步回到井旁,移开井盖。依旧明澈的井水中,显然藏满了回答。我静静地望着水面中自己的倒影,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在这熟悉的井旁,面对这庄严如法官的井水,我心中的浮躁一点点地退去,被斑驳的厚重的颜色所包裹住的心,终露出了最真实的一隅。尽管只有一隅,却令我身心俱轻,我欣喜地望着我心灵的原色——是与那井,井水,这片故土一样的本色啊,纯净得不掺一丝杂质的本色啊。兜兜转转,终又见到了初心,见到了这最真切的原色。转身离去,一身的轻松。10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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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色青丝难逃岁月磨,何处馥郁暖心窝。——题记傍晚时分,一锅香气浓郁的骨汤被一双粗糙丑陋的手端上了桌,望着眼前引人垂涎的浓汤我轻轻蹙眉,不为所动,小小地抱怨了一声:“怎么清炖啊,没滋没味的,红烧多好啊。”母亲似乎没听见,入了座,催促我们快些尝尝味道。吹吹热气,嘬了一小口,我知道现在的我肯定是一脸餍足的模样。抬头准备夸奖母亲一番,染黄的发丝中穿插着点点银光晃花了我的眼,我的笑顿时僵住了,怔了一会儿,笑眯眯地夸着味道还不错,低下头细细品尝着白滑浓稠汤。吃饭期间偷瞄了几眼母亲的白发,一共有三根,全都从发根开始泛着银光,像阳光照射下的雪一样。重拾记忆,年复一年为我做饭的母亲还有三年就年过半百了,而我的父亲已是知命之年了,放眼放去,银白的痕迹也是愈加明显地增多,盘踞在他的头顶。这时再看母亲的脸庞,因瘦而突出的颧骨,下垂的眼角和细细的皱纹,长着斑的黄皮肤。她,老了!我的母亲,她已不能像从前那样卖力的干活,现在洗衣服和拖地都会让她的腰酸痛不已;我的母亲,她已不能在炎日下的空旷无人的街道上,追赶着我跑向超市了;我的母亲,她已不能自如地阅读报纸和手机上的文字了,她需要把它们拿开一段距离才看得清。但她依然是我的母亲。每天早晨唤我起床,为我做早饭的母亲;偶尔与我玩笑吵闹的母亲;不管是热得汗流夹背还是冻得两手泛青都为我操劳的母亲。我的母亲还是我的母亲,还是那个在第二天把清炖排骨换成红烧排骨的母亲。我的母亲,永远地,一成不变地疼爱着我,直到再见。青丝难逃岁月磨,既是如此又如何,待到青丝尽成雪,何处不馨香!——后记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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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原色永恒的神话,不灭的誓言。心灵的原色,驻在何方?寂寂风,轻拔着窗外的寒云;冷冷月,淡抹在琼楼的霜顶。我手怀玉兔,驾一朵彩云,停驻在迷茫的雾空,静静地望着眼前这轮冷月,任那寂风舞动碧带彩襟。咫尺婵娟,拨动心弦,双神默闭,往事历历在目。微睁开眼的瞬间,一切却已成风,不见了踪影。眼前依然是月,那轮冷冷的圆月。又是一阵默默地凝视,又是千缕理不清的愁绪。不觉中,眼角竟黯然滑出一颗断线的珍珠,落在玉兔的眼中,惊得玉兔脱身纵入云间,消失在迷雾里。我相依为命的玉兔,你终究也不愿与我在一起!怅然转身,映入眼帘的,是曾经的梦,今时的恨,那困了自己一生的广寒宫。清清寒宫,冷冷圆月,空空我心。一时迷梦,换来一生悔恨。清寒,冷寂,悔恨在风月中褪去我心灵的最后一层低色。不,我不要一错再错!天际的鱼白,是我破夜的誓言,我愿付出最大的代价,去寻回心灵的原色。闭神,挥手。一道美丽的彩弧划破千年的时空,广寒宫在那一瞬间永远的消失……眼前是一条河。一人在河边拔剑起舞,少倾即停,剑不入鞘,对着河面默默而视。他是谁?竟如此熟悉,似曾相识。我移步向前,忽又怔住了脚步,前方一股凌人的气势腾腾而来。轰!举剑,仰天,狂吼。只在他一瞬间,平静的湖面乍起千层激浪,一道袭天的气势欲破九霄。点点斜飘的浪滴,溅落在我苍白的脸,是那么的冰凉。真的是你吗?羿。我飞步向前,停在他身后,与他只有咫尺之距。他缓缓地回过头来,那眼中不是我单瘦的身影,而是充满的无尽的迷茫如大海深蓝的忧郁。他不是羿。可是为何他的身影如此像极,跟有刚才那份气势,正是当年羿怒射九日的悲壮。他真的不是羿吗?我不相信!或许褪色的心灵根本就分不出真假。闭神,挥手,洞开天眼。他,真的不是羿!他叫荆柯,为了燕王,明日他将刺秦于座。我默默的垂下了头,不是沮丧,只是不明白。荆柯啊,荆柯!枉你与羿有同等的气概,却也要步我的后尘,为了一时迷梦,去换来一生悔恨。英雄泣歌,我不懂。我终于知道了那条河的名字以及那河水为何那么冰凉。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秦皇殿上,一声狮吼,是愤怒也是悲痛,震的苍天惊颤,落下一滴千年不落的泪。那是惊还是悲?一把青翼短剑插进了荆柯的胸膛,正是那鱼肠剑……我终究没有离荆柯而去!不是因为他像羿,只是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相怜,我要助他刺秦于座。无奈我身子太弱,又强开了天眼,仙元尽损,我又该如何去助他?天意如此!我奈何一声,单瘦的身子化做天下最凌厉的神器,鱼肠剑。鱼肠一出,谁与争锋?只可惜偏了个空,秦皇露出了鄙夷的笑。可叹,成也荆柯败也荆柯,英雄之梦亲手了结,谁能主宰?荆柯举剑,一声吼,插进了自己豪迈的胸膛。血,顺着剑身缓缓的渗入我干涸的心际,渐渐染红了我褪色的心灵留下的空白。血与剑的融合铸就了人间最空前的悲壮,我终于用我的心去听懂了英雄的泣歌!一曲用最深处的血谱写的英雄泣歌,不是为了贪慕虚名而奏,也不是为惧畏权贵而响,而是为了忧国忧民的燕王,是为了饱受苦难的子民,更是为了国家的安定昌盛,热血忠魂对着残暴的秦皇,一声悲壮的怒吼!荆柯仰天,用尽最后一口气,再吼一声,拔出了入心的剑。只在一瞬间,满腔沸腾的热血饱含着对燕王的诚、对子民的爱、对国家的忠,从剑口喷出,却不肯落在这秦皇的土地,一路血雨,直洒云霄。西天的边际,一片血红的夕霞,短暂的惊艳似乎永恒不逝,那正是荆柯血,我追寻的心灵的原色。1200字 高三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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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午后的阳光,映照在我的身上,幸福与温暖的灵气在我的心中油然而生。它,在照耀巴比伦河,它,在亲吻希腊女神,它,在赞美哥白尼,它,在向大海吻别,它,在向小溪示意,它,在向大山微笑。而我却说,心灵亦是如此。心灵是洪战辉一刹那间的善良,心灵是尚雯婕走遍三个唱区的勇气,心灵是屈原在河畔吟诗的乐趣,而我直到现在都因“心灵”这一名词感到快乐与精彩。花儿的心灵,是在含苞待放的秋天,开出属于自己的心灵之花,结果一棵沉睡的花籽--等次年再开放,于是,它便拥有了等待。鱼儿的心灵,是能在溪水中自由地游荡,偶尔激起生命的浪花,也不气馁,于是,它便拥有了勇气。大雁的心灵,是在飞向大海的一瞬间,去亲吻它,偶尔失去了一次机会,也毫不退缩,从头再来,于是它便拥有了自信。沙砾的心灵,是在干涸的沙漠中,通过风儿的舞动,在空中不停地旋转,跳跃,即使有一次过失,也毫不思索,继续前进,于是它便拥有了快乐。落叶的心灵是在秋末初冬之际,挥洒出豪情壮志,即使即将凋落,也毫不畏惧,于是,它便拥有了雄伟的志气。雨滴儿的心灵,是能够用自己的“乳水”来喂养在迷失中找寻自己的人们,于是,它便拥有了慈祥的心灵。蜻蜓的心灵,是在温暖的阳光下漫天的飞翔,偶尔会有一次因激动而掉落到地上,也不痛恨自己,继续探索自己前进的方向,于是它便拥有了激情与豪迈之气。白雪的心灵,是在寒冬腊月把自己的快乐挥洒到人间,让万物与它共舞,奏响华美的冬日乐章,于是,它便拥有了纯洁与淳朴之心。而大地的一切一切,都在为心灵而谱,它是生命的最初本质,是人生华美的冬日乐章,是乐曲中单纯的最高音,是火山喷发前提的表现,是冰山融化的自由,是单纯的底色板上绘出的龙腾虎跃,是五花瓶中的绚丽多彩,是窗户内时刻闪现的黄橙灯光--照耀人们在生活中不断的奋发,心灵在我的心中时刻扬起,因为它无处不在!6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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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的好处运动带给人的好处很多很多,我热爱运动。运动使人年轻,让人充满朝气与活力。热爱运动的人比同龄人看起来要年轻活力。运动出汗使人的皮肤看起来白皙柔嫩。运动时,大汗淋漓,身体里的的毒素都排了出来。这时候整个人都感到轻松舒服。当我遇到不开心的事情时,我总会出去跑跑步,跑上一个小时,顿时觉得轻松自在。热爱运动的人,总会积极乐观的去面对生活。去年暑假,我有了时间,去健身房办了一张健身卡,每天晚上都去运动上一个小时。动感单车,瑜伽,跑步机,肚皮舞,有氧操,运动的感觉真的很棒。运动可以使人忘记烦恼。现在的工作很繁忙,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运动,但是只要一有时间我总会去做做运动。散步快走慢跑,这都是我喜欢的运动。我会坚持运动,做一个热爱运动的人。3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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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魅力作文本文是关于作文大全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运动魅力作文(一)有人说,音乐的魅力在于它的旋律,舞蹈的魅力在于它的节奏,而体育的魅力,就在于它的健康和美丽。俗话说:生命之美在于运动!而体育,恰好集中了这种美。它将暴力与技巧,速度与优美,力量与精神同时体现到了极限,赋予人无限的启示与动力。说到体育是一种拥有巨大诱惑的项目,我绝对认可。因为,我们班同学特别喜欢上体育课。本来有病有疾的同学,一到体育课,就会变得生龙活虎的。体育陈老师对我们的要求非常严格。夏天,她要求我们上课前得绕着三百五十米的操场跑三圈;冬天,她要求我们跑三到四圈,热身以后,我们才正式进入体育课。这还仅仅是开始,在体育运动的诸多项目中,仰卧起坐的要求是:女生一分钟最低得做四十八个,男生得做五十个以上;跳绳每人不得低于一百五十下……面对如此“苛刻”的要求,我们却从来不会轻易抱怨。因为我们知道生命在于运动,只有严要求,才能出成绩。如今,我们在“严师”的指导下刻苦练习,成绩正在一步一步提升。体育运动锻炼了我们的身体,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塑造了我们健康的人格。让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地投入到体育运动中来,在运动中获得健康,在运动中获得快乐,在运动中享受生命的活力。运动魅力作文(二)我生长在“体育之家”,父母从事体育俱乐部工作多年,我耳濡目染,见识颇多。从小我就深深地感受到了球类运动的魅力和体育精神的伟大。于是,我开始学习乒乓球和羽毛球,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个头的增高,突然有一天,我迷上了篮球。上个周末,我早早地起床,照例来到熟悉的篮球场训练。球场上人不多,我开始投篮,差不多投一个进一个。然后我又从各个角度投,还是很顺利。正当我得意的时候,篮球场上的人逐渐增多,我投篮的时候,经常被别人突如其来的球给顶到框外了。最困难的是还得快速穿过危险地带,躲过一个个篮球的攻击。我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街头篮球表演,指尖转球,花式运球,各种高难度的灌篮动作令人着迷。看到训练场上大哥哥们训练时的专注和认真,豆大的汗珠在阳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我也要认真训练,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像运动健儿一样,去为我们的祖国夺金牌,争荣誉。运动魅力作文(三)我并不是运动员,也不是体育工作者,可我是体育节目的忠实观众。足球、篮球、排球三大球自不必说,乒乓球、羽毛球等国人谙熟的项目也不须赘述,就连橄榄球、藤球等并不普及的项目我也十分喜欢。我想,这主要是因为体育的魅力无限。归纳起来,我认为体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魅力:“真实的魅力”。大凡竞技体育,无不经过运动员“饿其体肤、苦其心智”,经年累月的刻苦钻研和努力。比赛场内,或挥泪痛哭、扼腕叹息;或欣喜若狂、情不自禁;或披挂上阵、尽情挥洒;或冷眼旁观、振臂一呼。无不体现着力量与美、真实与客观。并不象那些刻意包装、滥竽充数的艺术,更不象那些半遮半掩、隔靴搔痒的新闻。“平等的魅力”。体育竞赛的灵魂是平等竞争。无论肤色、种族、贫富,都规则一致;也不论长幼、康残、美丑,都机会均等。即使有个别好事者偷食禁药违章犯规,则立刻有黄牌、红牌示之。并不象到处是阴谋诡诈、指鹿为马、钱权交易的政治,也不象挂羊头卖狗肉、坑蒙诡骗、缺斤少两的商业。“友谊的魅力”。体育运动员既是对手又是朋友,这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同场竞技拼杀的你死我活,场外依然情同手足。不象时而沆瀣一气,时而同室操戈;表面相互吹捧、背后相互拆台的官场宦海;也不象时而海誓山盟、时而后院纵火;表面和气发财、背后机关算尽的市场商海。┅┅我不懂橄榄球,可我懂体育;我不善于体育运动,但我喜欢体育,大概就是因为它具备着“真实、平等、友谊”等许多魅力。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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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有多大,机遇也就有多大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其实也不算早了,第二节课都已经下课了!又到了一班的体育课,第二节课下课没多久,一群“一般”人就疯也似地全奔到了操场。几个男生领头在前,后面一些的好像hungry了好几天,正好前面人手中拿的是肉骨头似的(其实是篮球),都争着上去抢!真是一帮无里头!而后面尾随其后的女生则分为了两队:一队是以大钢牙为首的收敛的泼辣型,她们到操场圈地盘是为了要跳牛皮筋,说实话,不怕她们听见,都这么大了,还跳这种玩意儿,真是不害臊!说说她们还要臭你两句——你呀,下辈子再跳吧!嘻嘻嘻嘻嘻……还有一帮则是散漫悠荡型的,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往往手里都拿着一大堆的零食。一边走,一边在产生数以成计的垃圾,真是印证了一句老古话:吃着嘴里的,拿着手里的,看着盘里的,想着心里的!真不知道她们怎么不会怕胖。我们的小雷老师信步走来,脸上始终带着笑容的他其实是很“阴险”的一个人哟!我们可是经常性地遭到他的毒害:上次,不声不响地要给我们考跳远!害得许多人都认了栽!可他却说,什么呀,考试还要通知什么,我是非常地相信你们的!(相信也别相信到这个地步吧,说好听点儿是教育的严厉;可说难听点儿就是挖个深坑让我们一个一个地跳下去,而且还是“心甘情愿”地跳)打上课铃之后,小雷也吹响了哨声。我们慢悠悠地走向了他。整好队,开始了报数,onebyone轮到了我这儿以后,我,现在不耍一下别人,更耐得了何时?到我这里应该是报八,嘿嘿,俺报了“248”。旁边的莱莱明白了我的意思,遂报了“249”。现在该轮到mouse了,他想都没想就报出了“250”——哎,没办法,自己都说自己是二百五,那还怨得了谁!俗话说得好:天作为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啊!一阵狂笑之后,可怜得mouse才明白了自己的嘴里都说出了什么来了。我现在才明白了,什么是语出惊人啊!小雷竟说今天要考男1000m,女800m,而且是非考不行——because嘛,这次考试关系重大,是关系中考的,没有重考,我们也就没有了退路!什么嘛,这个学期,我们长跑练都没练过,怎么还考的出来,非又栽了不可!真是一个麻烦的问题啊!上个学期,我们班可是有许多都没考及格的,当然里面也包括我一个。考前那几天,我天天不怕麻烦的拖着俩沙袋,左一个,右一个,绑的我的脚都有出血点了。可我还是……上帝啊,原谅我的罪孽吧!先不说我了,我们班有一位老兄,使我们一想到长跑就能想到他——靖凯。令我记忆犹新的事不多,但是,对于靖凯的这件事我可是忘不了的。那还是初一的第一个学期期末体育1000m考试。当时有好多人跑好以后就一晕百了,可我们都好了以后,发现靖凯竟然失踪了。我们还以为他晕在半路上了呢,可仔细一看,一个身影在操场上慢慢地移动,如蜗牛一般(可能还要慢,当蜗牛与人这么大时,也许也比现在快)。待我们确定那就是靖凯,便立刻告诉了以为全部都登记好成绩了的小雷。又过了不久,凯靖兄终于到了,我们给予了他“热烈”的欢迎——because嘛,他创下了“一般大世界记录”最长时间跑1000m。你猜,他用了多少时间,说出来都吓你一跳,都失我们的面子。不过这里,我还是想说一下:是6分7秒!多么惊人的一个天文数字啊!现在的靖凯的脸比谁都刷白。他心里一定在嘀咕吧!可怜的人!我被分到了众多高手云集的地方,吓得我什么都不怕了!我们一帮人站在起跑线上,没等吹哨就冲了出去。不像传说中的脱缰的骏马,也就和刚放出猪圈的小猪崽们没啥两样!努力的跟着大部队跑了两圈以后,就渐渐地落了下去。一个,一个,又一个,强手们都在这时来了劲儿超了过去;后面地部队也被一个,一个,又一个丢在了后头。我尽力迈着大步,想去追赶。忽然,我两腿生风,嗖一下飞了上去(老天有眼啊)!正在感叹之余,又发现没力了,我真想喝几口汽油!这不争气的腿!气喘吁吁地跑完全程后,胜利的天使降临了——我合格了,万岁!4分21秒多么好的成绩(其实,也不算好啦,就当作是那时对自己的一种安慰吧)!今天真好象天使降临人间,我们“一般”只有1人不及格,其他全过了!连俺开始的多余的担心的靖凯也通过了!天天都有太多太多的挑战等着我们,maybe就看我们怎么去面对了。有句话说得特好:机遇是与风险同在的,风险有多大,机遇也就有多大。机遇大的时候,那成功我想就离我们不会远了。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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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每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心里不禁感慨万千,说不出的感受,道不尽的想法。革命先烈战死沙场,才换来了美好的今天。今天来之不易,所以要珍惜今天。这些话语不知老师、父母与我说了多少遍,真正的,直到今天才悟出了它的真谛——也许是青春赋予我的吧!每当阳光照耀在火红的五星红旗上,那束红色的光辉就反射在我笑盈盈的脸庞上,一直流到我的心里——哦!心灵的原色应该是感人的红色!可残酷的现实中,又有多少人拥有一颗红色的心灵呢?你?我?他(她)?我不敢肯定,也不能肯定。真正火红的颜色,是从淡淡的桃红开始调起的。还记得这么一句话:“河流要想保持源头的那份清澈,就得沿途绿化两岸;人要想保持童年的那份纯真,就得不断地美化心灵。”让我们时常为别人的生命献上一朵花儿吧:一次无偿的鲜血是一朵花,一条温馨的短信是一朵花,一句内心的鼓舞是一朵花……能为别人鲜花的人是善良之人,拥有一颗善良的心,红色的心。真正拥有心灵本色的人又是怎样的呢?是红色记忆的红军?是感动中国的人物?对,他们都是,但他们并不代表全部。曾看过感到中国里的一个人物,一个从农村来到城市里的一个小伙子,却在短短的几分钟里葬身鱼腹,何等的悲壮!一个失足女青年,坠入了滚滚河水中,他想都没想,边打电话报警,边脱掉鞋子,跳入了冰冷的河水中……失足女青年得救了,可他再也没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听,这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声音:“快来不及了,我下去救人了!”“快来不及了,我下去救人了!”坚定、浑重、沉着都融在了这惊天动地的响声中。所有的人不禁为之流泪,这才是真正的感动中国,感动世界!心灵的原色又升华了,它不再只是鲜艳的红色,它迸溅出了火花,成为了永恒的太阳!我想,这就是心灵的本色的最高境界吧!当然,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拥有一颗红色的心,有的是灰色,有的是棕色。但要明白,红色也是从这几种颜色调出来的呀!“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只要你有一颗时时向别人鲜花的心,相信你的心灵一定会变成红色。有时候,磨难也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就看你怎样对待它。你若把它看作一个美丽的贝壳,就会细细珍藏,领悟其中的真谛;你若把它看成不起眼的小石子,只会任它在脚下溜溜的滑过。珍惜磨难,不失为最好的选择,也是一个展示心灵本色的好方法。心灵本色,一个那么遥远却又那么亲切的哲学名词,可望不可即却又近在咫尺。愿心灵染上一片火热的红色,愿五星红旗永远在我心飞扬!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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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夜晚,灯下,做完作业的我舒展着疲倦的身体,向窗外看。天空是深邃的黑蓝,月光是银白的,飘飘洒洒地落满了整个城市。远处的高楼闪烁着七彩的霓虹,近处的居民楼里,散发出橘色的灯光。周围好静,家人都睡了,只听得到我的心跳声。我却不由得发了痴想:在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里,我们的心灵的原色,是什么?身处于这个多彩世界的我们,心也是不同的颜色。有的心,艳红得像燃烧的火焰。拥有这样的心灵的人有着一腔热血,火热躁动。他们勇敢且充满激情,战争时期会“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这样的人,会成为流传千古的英雄,或是英雄背后的无悔的小卒。有的心,嫩绿得像刚发芽的叶子。绿代表着生命的欢欣,拥有一颗新鲜的嫩叶一样的心,哪怕乌亮的青丝染上霜雪,似雪的肌肤刻上岁月的伤痕,依旧有满心活泼的青春。有的心,是天空一样宁静的蓝。万贯家财不如一颗宁静宽广的心灵啊。面对人生起伏,宁静的心灵就像浩淼的海洋,“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可是这些色彩,都是经过数十年的世事打磨涂染,才使心灵有了这样美丽的颜色。那么,什么是心灵的原色?我以为,是水一样的清澈,空气一样的透明。人之初,心就是清澈透明的吧。你看那不谙世事的孩童,眼光清澈得有如刚出山的清泉!那个时候,哪怕是伤心生气,也是透明的感情,泪水是发自内心难过,欢笑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没有事故虚假的杂质。刚出生的我们,被清澈的温水洗净身上的血污,被金色透亮的阳光照耀,被不含一丝杂质的爱所关怀,那时的心,没有被世俗污染,是真正水晶般透明的。这才是心灵的原色呵!越是透明柔软的事物,越有着强大的力量,越是不容易被伤害。水是千般绕指柔,却能将磐石滴穿;空气柔软包容得让你难以察觉,狂风却能掀翻高楼万幢;狂徒的刀剑能削铁如泥,却不能在水和空气中划出一道伤痕。保持一颗清澈如水的心灵,在打击后可以安详地重头做起,在挫折时可以平静地从容面对。传说一代高僧一灯大师藏有一盏"人生之灯",灯心镶有一颗历时500年之久的硕大夜明珠。此珠晶莹剔透,光彩照人。得此灯者,经珠光普照,便可超凡脱俗、超越自我、品性高洁,得世人尊重。有三弟子跪拜求教怎样才能得此稀世珍宝。一灯大师听后哈哈大笑,他对三个弟子讲:世人无数,可分三品:时常损人利已者,心灵落满灰尘,眼中多有丑恶,此乃人中下品;偶尔损人利已者,心灵稍有微尘,恰似白璧微瑕,不掩其辉,此乃人中中品;终生不损人利已者,心如明镜,晶莹纯净,为世人所敬,此乃人中上品。人心本是水晶之体,容不得半点尘埃。父母给了我们一颗纯净的心灵,我们带着它在人生的道路上艰难前行,一路上有污染有划伤,但我们会用自己的力量,将它磨平洗净,保持一颗晶莹透亮的,原色的心灵。10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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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时间不等人,也不睬人,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将昨日的记忆冲淡,什么时候会带来明天的新奇,就像这三千东流水一样,你看着它逝去,却对它无可奈何。它会泛起或卷走一些泥沙,也会留下一些新的尘土,但总有一天,又会把它们带走,不留痕迹地带走。浮华城市的背后究竟藏着些什么,恐怕谁也说不清楚。或许是一丝丝的忧愁和落寞,或许是深夜里窗前的一杯不加糖的咖啡,黝黑中映着冷冷的月色,陪我望着窗外的夜空发呆。我的父母思想都很保守,也很顽固,甚至有点封建。我并不反对他们这样,但我讨厌他们把他们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要我用他们的逻辑去思考,去服从,我当然不会逆来顺受,出于原始野性的呼唤,我变得叛逆。我的性格里有一丝黯然的落寞,让我觉得我好像不怕孤独。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人是需要朋友的,而我把自己孤立的太久了,像是鲜艳花海中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一朵颜色惨淡,惨淡得不合群的小花,被人遗忘。当我想要改变,却为时已晚,因为我已经有了自己的“特色”,被远远的排斥在花丛的篱笆之外,只能和偶尔路过的风尘为伍。于是,我试图改变自己的颜色,一年年的退去那往日的惨淡,尽量让自己的颜色向篱笆里的鲜艳靠近。终于,升入初二时,篱笆里两朵开得正旺的花转走了,他们被移植到远方继续成长,或许是要寻找更广阔的天空和更充足的阳光吧。于是,篱笆里的花儿们需要新的伙伴,就把刚刚蜕变的我圈了进去。可我却有一种莫名的负疚感,好像是离开篱笆的那两朵花给我一次机会让我有机可乘,占据了他们原本的位置。或许,每朵花,每种颜色都不是完美的,所以他们需要别的颜色与他们互相衬托,互相辉映,才能组成和谐美妙的彩虹。如今,我已融入了这片颜色,让我的成长得到了一次蜕变,完成了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转折点,也为花季王朝的来临做好了准备。正如瑞士的著名心理学家荣格曾经所说过的,性格决定命运。或许,心灵的原色就像这每朵单调的花、每种单调的颜色都是不完美的一样,它需要各种颜色来充实。无论是惨淡的,绚丽的,黯然的,灿烂的,都是我们的心灵原色这道彩虹中所不可或缺的。没有曾经的黯然和惨淡,哪来今日辉煌的灿烂!?8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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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避风雨,傲然相对议论文乌云密布,不时的雷声轰鸣着,不时的电光闪烁着。苍穹下弥漫着“风雨欲来”的气息,压迫的我们心生烦躁。我漫步走进阳台,望着天上不断聚拢的暮云,心中万千感慨。为何要心生烦躁呢?风雨……可是上天赐予我们的,最好的礼物呢……有阳光明媚,自然就有电闪雷鸣;有春意盎然,自然就有秋风萧瑟;有彩虹,自然就有风雨。无论彩虹还是风雨,都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彩虹固然美丽,阳光固然灿烂,但缺少了风雨的衬托,大自然就不再完整。人生亦然如是……完整的人生,是一条有平坦,也有磕绊的大路,若是你不想经历那些磕磕绊绊,选择逃避,那么你就永远也走不完它,永远体会不到真正的,完整的人生。阳光总在风雨后,没有经历风雨,哪能见到真正的彩虹,体会到那绚丽夺目的美好?不避风雨,是一种信念,是一种勇气,是一种傲然。在风雨来临之际,昂首挺胸相对,勇于承担——不避。在乌云密布之时,屹立冷笑相临——不避。人,就应该有这种风雨临身而不避的骨气;为人,就应该有乌云盖顶而笑对的傲然。风雨铸就人生,风雨铸就英雄,风雨铸就未来。古人有云:“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行拂乱其所为。”成大事者,便当有不避风雨,笑对风雨,进而战胜风雨的执着和勇气。小人临风雨而胆寒,君子战风雨而不败。一个完整的人,便是从风雨中走出的,便是从坎坷中走出的。风雨铸就完整的人生。我们为人,便当笑对风雨,力挽狂澜,迎接风雨的挑战,也迎接风雨后的彩虹。须知“战风雨者不败,胜风雨者更强。”我们——不避风雨。殇·黯然600字 初一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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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给我的启示万象更新的春天带着生命和希望,步伐轻盈的来了,我校的春季运动会也顺利的开幕了。校园里欢歌笑语,彩旗飘飘,一片热闹的景象。200米田径赛场上,只听裁判员的号令枪‘砰’的一响,运动员们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像终点飞去。突然很有希望夺冠的‘045’号运动员的鞋子掉了,就见她赶紧弯腰穿上鞋子,又奋力的向前追去,最终跑了个亚军。像这样掉鞋子的事在下午100米的竟赛中也同样的发生了。可是这位运动员却放弃了比赛,没有听从旁边鼓劲同学的勉励,在大家的惋惜声中离开了。同样的事情不同的结果,让我很受教育,我觉得做事情应该坚持不懈,就应该向‘045’号运动员一样有永不放弃的精神,才能有成功的希望,不应该半途而废。250字 三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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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原色群池绝寰宇是人间不是人间众峰极长空非仙境而非仙境序言:别再说着那些留恋了吧。叶子在风中挥手作别,但我们的笑容还是洒脱,渐行渐远,山也低下了高昂的头颅。这是一条离开的路,不知会有多久,再也见不到疏影横斜水清浅,那么就让我写下这些文字,让我们一起记住,四天一世界,一湖一乾坤。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换得今天一次相遇,五百年前,你是佛前的那朵莲,我不小心的赞美,所有的故事都由此起程,所以今天我走在这条路上,远方,现实与童话互相交织着,而我的眼前只有这条路,十个美梦盖过了天空,那么梦是否就在前方呢?似乎我得到的答案就是这样,因为在这里,我只是一个朝圣者,身边的海子就是一樽樽的佛像,手结莲花。湖很大,几只鸟儿飞了过去,圈圈涟漪次第开放,清晨的露珠唤醒了沉睡的花儿,水,还在哗啦啦的流,让人分不清,哪是花儿,哪是流水。为什么?我是这里的主人,为何是如此渺小,一阵风吹来,带着婆娑的树影诵读起不明白的经文,蓝色的水虽然在我的手边,却如同远隔千年?是的,一千年,也许更久,第一滴水想念着外面的世界,便从雪山中流了出来,她一路欢唱着,带来了无数的浪花,这让我固执地以为,每一滴水都流了一千年,不禁也怜惜起来,只因这漫长的时光中,多少人又是那匆匆过客……就算是过客,但我还是来到了这,她们已经很久没有如此欢愉了吧,很久没有这么多人,很久没有这么多人会在这里驻足、感叹。感叹的是那天还有人。天空与人,蓝色与缤纷五色一起呼吸,让人觉得就连脚下的细流也是那条忘川,忘了自己,人群,天空。喝下一口青稞酒,目光锁定在一条白练之上。那是什么?泛泛清波,波弄影,影波东流,水是有灵性的,会离开,那么我就来写山吧。山是不会和我们开玩笑的,因为它有自己的庄严,虽然有着很多的心碎,可是他不能后退,因为他是一位父亲,山的后面有他的儿女,那张苍老的面上,记载着多年的风霜,他知道,有些尘埃,注定不能够一起飞,一起落,一起埋葬,因为那是一些被踏碎的理想,但他仍然要站起来守望,用沧桑的面容笑对远行的游子,所以我们会看到那远方的雪山已经等白了他的一头青丝,也许那游子早已沉睡在大海的深处,可他依然等待,等待这不可能的重逢,爱,总是不求回报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面对这难得的美景,我还是想哭,因为我曾经辜负过这样的约定,我知道,我会被原谅,可已经刺在心中的印记,又如何能让我且歌且行?突然间明白了自己为什么是渺小的,天地。我不是这的主人,我们都不是,我们只是归家的儿女,正聆听着父母的教诲,不多是过了一分,风轻轻的吹,云慢慢的飘……柏拉图说,人的灵魂来自一个完美的家园,那里没有我们这个世界上任何的污秽和丑陋,只有纯净和美丽。灵魂离开了家园,来到这个世界,漂泊了很久,寄居在一个躯壳里面,它忘记了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也忘记了家乡的一切。但每当它看到、听到或感受到这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时,它就会不由自主地感动。那么这儿究竟孕育了多少的灵魂?我小心地祷告,为了我的前世,今生,来世。忽然我感到了一丝温暖,这的山山水水都向我伸出了双手,有的苍老,有的健壮,原来生命的美不在目的,而在历程;生命在前进的同时,也就是在走向死亡,所以要珍惜每一刻的时光。这人世间的缘起缘灭,终因太过执着,谢谢你能告诉我。我曾经寂寞漂泊,在这茫茫人海里,如此向往的你,却一直在这里。我知道,我不论走了多远,你都会等着我。12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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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夜晚,灯下,做完作业的我舒展着疲倦的身体,向窗外看。天空是深邃的黑蓝,月光是银白的,飘飘洒洒地落满了整个城市。远处的高楼闪烁着七彩的霓虹,近处的居民楼里,散发出橘色的灯光。周围好静,家人都睡了,只听得到我的心跳声。我却不由得发了痴想:在这个五彩斑斓的世界里,我们的心灵的原色,是什么?身处于这个多彩世界的我们,心也是不同的颜色。有的心,艳红得像燃烧的火焰。拥有这样的心灵的人有着一腔热血,火热躁动。他们勇敢且充满激情,战争时期会“只解沙场为国死,何须马革裹尸还”。这样的人,会成为流传千古的英雄,或是英雄背后的无悔的小卒。有的心,嫩绿得像刚发芽的叶子。绿代表着生命的欢欣,拥有一颗新鲜的嫩叶一样的心,哪怕乌亮的青丝染上霜雪,似雪的肌肤刻上岁月的伤痕,依旧有满心活泼的青春。有的心,是天空一样宁静的蓝。万贯家财不如一颗宁静宽广的心灵啊。面对人生起伏,宁静的心灵就像浩淼的海洋,“禹之时十年九潦,而水弗为加益;汤之时八年七旱,而崖不为加损。”可是这些色彩,都是经过数十年的世事打磨涂染,才使心灵有了这样美丽的颜色。那么,什么是心灵的原色?我以为,是水一样的清澈,空气一样的透明。人之初,心就是清澈透明的吧。你看那不谙世事的孩童,眼光清澈得有如刚出山的清泉!那个时候,哪怕是伤心生气,也是透明的感情,泪水是发自内心难过,欢笑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没有事故虚假的杂质。刚出生的我们,被清澈的温水洗净身上的血污,被金色透亮的阳光照耀,被不含一丝杂质的爱所关怀,那时的心,没有被世俗污染,是真正水晶般透明的。这才是心灵的原色呵!越是透明柔软的事物,越有着强大的力量,越是不容易被伤害。水是千般绕指柔,却能将磐石滴穿;空气柔软包容得让你难以察觉,狂风却能掀翻高楼万幢;狂徒的刀剑能削铁如泥,却不能在水和空气中划出一道伤痕。保持一颗清澈如水的心灵,在打击后可以安详地重头做起,在挫折时可以平静地从容面对。传说一代高僧一灯大师藏有一盏"人生之灯",灯心镶有一颗历时500年之久的硕大夜明珠。此珠晶莹剔透,光彩照人。得此灯者,经珠光普照,便可超凡脱俗、超越自我、品性高洁,得世人尊重。有三弟子跪拜求教怎样才能得此稀世珍宝。一灯大师听后哈哈大笑,他对三个弟子讲:世人无数,可分三品:时常损人利已者,心灵落满灰尘,眼中多有丑恶,此乃人中下品;偶尔损人利已者,心灵稍有微尘,恰似白璧微瑕,不掩其辉,此乃人中中品;终生不损人利已者,心如明镜,晶莹纯净,为世人所敬,此乃人中上品。人心本是水晶之体,容不得半点尘埃。父母给了我们一颗纯净的心灵,我们带着它在人生的道路上艰难前行,一路上有污染有划伤,但我们会用自己的力量,将它磨平洗净,保持一颗晶莹透亮的,原色的心灵。12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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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的原色热情奔放的红色,清新亮丽的蓝色,活泼自然的绿色,一同构成光之三原色。将整个世界映照得光彩夺目。心灵之三原色,亦映照得整个社会和谐、文明而美好。让我们安静地聆听那些源自心灵的声音。寻找生命之原色…… 纯白色。是心灵之真。纯净无瑕。不沾染世尘。干净清新。真的自我。真的世界。 自从在雅典奥运会飞身跃过那110m跨栏之后。刘翔。成为人们心中不可动摇的偶像。我惊羡他如飞的身影。赞颂他拿下一个个大赛奖杯。更钦佩他心灵的真。12秒88。他成功挑战人类极限之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脸上仍是那平易近人的神情,微笑着回答说:“原本我可以跑得更快!”每次比赛之后,他从来不要别人帮他提行李,他格外珍惜那双设计师为他量身定做的轻如丝袜的跑鞋,总是笑着说:“这是我吃饭的饭碗!”尤其是他多年来资助贫困地区的义举曝光之后,我更加喜欢他的真。他是万众瞩目的大明星,可他却经常提醒自己,这荣耀,这光彩。这明星的头衔。是人民给他的。因此,他说:“我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他将自己参加大赛后获得的奖金一分不留,全部捐给了山区。一个纯真的人,不要明星的虚名,人民给他的,他微笑着圆报所有的人。喜欢刘翔,喜欢他阳光青春的气质。更喜欢他那份淡定自若,那份不加修饰,毫不矫情的真性情,宛如一束纯白色的光,照亮每个人的心灵。 天蓝色,是心灵之善。宁静柔和。清澈自然,静谧无声,是在心底溢出温暖,溢出感动。 体育课下课后,我从教学楼前走过,经过花坛。两只麻雀打闹着从月季枝头跳下,抖落满地花瓣,它们便在一地落花中跳来跃去,时不时我啄你一口。你点我一下,唧唧喳喳,叫得放肆而欢快。这时,两个女生走下楼梯,从花坛中穿过,渐渐走近那两个小家伙。她们瞧见那两个小东西打得正欢,都不禁抿嘴而笑。随后,她们回头相视而笑。放轻了脚步,悄悄地从花坛中遇了出去,一路继续说笑走出了我的视线。那一刻,我也不禁轻轻地扬了扬臂角,再看看那俩家伙,竟全然不知。继续打闹。突然降临的感曲会给人太多太多的感慨和太多赶多的惊喜,这感动,竞来自那两个陌路学生。来自那放轻的步子,来自她们的嫣然一笑。大概这善也真的是如此平凡吧!释怀自然,关爱万物,慈悲之心,感恩之怀。轻轻退后,便是善。轻臣一笑,便是善,来得竟如此自然,如此真切。我仿佛来到一片宁静的湖泊之前,驻足细看那静谧的湖蓝,映照一片晴空,白云流走,飞鸟去留,锦鳞闪动,心底蓦然腾起悄然的感动。 淡紫色,是心灵之美。梦幻飘渺,清丽柔和,浮现无限遐想。 当我读完一本本书,在夜深人静之时,细细体味那一个个鲜灵美好的人物,亲近那一颗颗温柔娴静的心灵之时,我的心里便会呈现出一片紫色薰衣草的海洋。香气缭绕,久久不散。 曾记终南山下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月华淡,缟袂翩。舞风回雪玉女剑”,为了断绝杨过痴心绝念,从断肠崖一跃而下:曾记飞雪连天药王谷中,淡若兰芷的程灵素为了胡斐,合身吸毒:曾记落英遍地的桃花林中,那位孤高的绝世女子手把花锄。吟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销香断有谁怜!”掘花冢,葬落花;曾记绚烂盛开的芍药丛中。那位“与日月霓光。是真名士自风流”的女子捧一包花瓣。酣然入睡……那一颗颗灵气四溢的心灵是那样真切地撞击着我的心,恬静美好,让我如梦如幻,如痴如醉,我顿觉置身一片紫色的花海之中…… 心灵的原色,来自至真、至善、至美,品昧心灵是一种独特的享受,感受过那一颗颗亮丽的心灵更是无比的幸福。我会寻找那些原色,我更会为自己的心灵渲上纯净之白,静谧之蓝,梦幻之紫,渲染一颗原色之心。120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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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那纯白的原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上帝放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他创造了人类,他赐予了人类一颗脆弱的心灵。然而,那错中之错的却是人类,是人类创造了那与他们密不可分的东西---金钱。是那金钱收买了它的主人,幻化成了一条细丝紧紧缚住了人类的心灵,使它变得肮脏不堪。原本人类是一块洁白无暇的羊脂美玉,人类的心灵则是那皎皎的洁白,如水晶般的晶莹剔透,如月光般的皎洁清新,如白梅般散发出那幽幽香气,人类用这心灵的原色点缀着这个世界。然而金钱的出现,抹煞了人类心灵的纯洁与白净。多少人,为了金钱出卖了自己的心血与努力。他们圣洁的心田中仿佛滴入了一滴充满邪恶的黑墨,那黑墨在人类的心田中迅速扩散开来,就像是一滴黑墨滴在吸水纸上似的,顿时洁白的纸就像是人类的心灵似的变得无比黑暗.人类那水晶般的心灵顿时变成了次品玻璃,变得一文不值。人类宛如一只只被栓住翅膀的蝴蝶,不敢用力挣脱那根细丝,只能乖乖就范,线的那头牵制他们的则是那金光闪闪的钱。那光虽然那么耀眼但是它充满了邪恶,它改变了人类心灵的色彩,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我大声向上帝请求,求他还给人们心灵那莹莹的洁白.他不愿答应还人们心灵的原色,但他愿意给人们再一次的轮回,让他们自己用行动而洗净心中那邪恶的黑暗,让人类重拾天真。而那些被黑暗蒙蔽心灵的家伙却不了解上帝的良苦用心,他们哭着,挣扎着想从轮回门中挣脱,再次踏入从前那些黑暗的土地,而牛头马面则不顾一切的把他们投入了轮回门,让他喝下了孟婆汤,带着生前的善良与纯真获得了重生。雅典娜女神怀着慈爱的心来到了车水马龙的人间,她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位普通的女职员,她和普通职员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工作着.虽然她有着不错的收入,但她却没用自己的金钱来作无益的挥霍,而是把它送给了无数的素不相识的孤寡老人和残疾儿童,然而自己却只住在风穿得进,雨打得透的废墟中。本来她是那高高在上的女神,大可使用超凡脱俗的法力让自己成为身价万亿的大富翁,随意捐个十万、百万来做个善事,而她却没有这样做。她义无反顾的选择做一个普通女职员,用自己的劳动换取的血汗钱来救济需要救济的人。她坚信,只有用辛勤劳动换取的果实才是最真实的,才是最可贵的.无论你是身价百万富翁,还是一夜暴富的幸运儿,只要你的财富是用违法手段得到的,那则是不干净的财富,无论谁接受了你的救济,他都会觉得可耻,然而你若是那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则是更加无法形容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在雅典娜的影响下,人类的善性再一次被真爱唤醒,人们纷纷脱下了邪恶的面具,退去心灵的黑暗,世界再次变得充满爱与希望,钱已成为了不折不扣的身外之物。上帝的行动得到了应有的回报,邪恶与黑暗已远离了人们的心灵,恢复了那莹莹的洁白,人们已不是那只被牵制着的蝴蝶,人类的心灵恢复了原色。原来,人类一直存有心灵那纯白的原色,那善良的原色,那充满爱与关怀的原色.如果我是一块莹洁无暇的美玉,但愿我的心灵化为那莹莹的洁白,让我永持那心灵的原色。12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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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运动会拔河的作文“唉,就差一点点了。”全班同学没有一个人不为之抱怨的,伤心的人还哭了起来,我的眼眸上也让薄薄的水雾所弥漫,但我还是没让眼泪掉下来,在一番鼓励之下,我露出了浅浅的笑容……经过初赛,从未进入拔河决赛的我们在不懈努力之下,破天荒地进入了决赛。我过我高兴的心情很快就被担忧所取代,万一决赛的对手是一支很强大的队伍,那……怎么办?真是说曹操到曹操就到,我得来一个准确的消息,对手是——八班!我马上开始紧张起来,八班虽然是住读班,但能力却让人震惊。面对这样的对手,我有些手足无措,不过,我还是试图安慰自己:上次六班第一,他们打败了八班,我们这次又战胜了六班,那么,可以间接地说我们赢了八班吗?到后来,提到这件事我就心有余悸。到了比赛的时间了,大家都有点紧张,同时不断地鼓励自己和别人,嘴里一遍遍地重复着拔河要领,啦啦队的同学们也拿出自己的宝贝来激励我们。大家一会比对比对脚,一会擦擦地上的沙子,一会做着准备运动,都在为集体而奋斗。第一轮比赛开始了,我的目光抓着老师手里的红旗不放,旗子伴着口哨声猛地落下,我快速地向后倒。开始我们比较轻松的向后拉了几步,不过,我们仍是紧紧抓着,丝毫没有松懈。我感到一股强大的力量向前拉我,但我反而抓得更近了,鞋子擦着地,我闭上眼睛,一点一点向后退,后半身退到了后面,但我的手还拉在了前面。我怕会扑下去被拉倒,于是向前擦了一小步,使劲向后拽。可那股力量太强大了,只感觉后面的人脚离开了地,推着我向前,我想坚持下去,可是还是被拉了过去。两边想起了叹气声,我想:只有一次机会了,如果不扳平比分,那我们就输了!时间不等人,第二局开始了,我使出吃奶的劲儿向后倒,突然,耳边想起了一阵呐喊,那是吴贝依的声音,声音好似化成了一股无形的力量,助我向后拉,我手指几乎是陷在了绳子里面,脑海里一片空白。然后,我重重地坐在了地上,响起了一阵口哨长音,前面的人欢腾起来,我也站起来,随着一起欢呼,我们把比分扳平了!决定命运时刻的第三局到了,每个人的心都忐忑不安,我死死抵住脚和手,几乎和旗子落下的时间一样同时向后拉,我使出浑身解数,不顾一切向后拉,跟第一局差不多,我们都占领了好时机,小步向后退,大步向后迈,眼看就要胜利了,可对方的力量突然打起来,好像在做最后的反抗。可结果并不如我所料,没过多久,又被拉回了起点。比赛好像又重头开始了,双方依然僵持着,我们刚往后退了一小步,就又被拉了回去。我感到手一阵刺痛,体力已经严重不支,但为了这最后一搏,我反而加大了力量。这时,我觉得手上不再热,一个人已经脱离了绳子。对方越来越用力,我脚再也支撑不住,随着绳一起滑倒……绳飞速滑了过去,我们——输了!之后,只要我的手稍一用力就有疼痛向我袭来,望着八班同学欢呼雀跃的身影,泪水在一次模糊了我的双眼。一点点,就是输赢的距离。1200字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