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很久以前我就看安妮宝贝的烟火看她的寂寞,和许多的读者一样只在安静的时候读。她的文字很警觉很灵敏,用我在博客里写的一句话就是:那样的文字,可以刺穿一个人的心脏,让人一不小心就心血横流了。最初接触的文字就是这样的悲伤和寂寞,于是自己就开始爱上文字,只是因为它的那份难过和心伤。
后来知道了四维写《幻城》出了名,写到全国去了,自己就给自己发问了:人家老四都靠着这文字找到了饭碗,我干嘛还在这里苦苦叫穷呀?后来就更是自大的告诉自己我也要在这文字上混它个诺贝尔!行动决定一切,说干就干,第二天凌晨六点二十分背起包包就往新华书店奔,由于起的太早书店还未开门就只有可怜巴巴的坐在石凳上等着天明。
我在书架上狂翻以至于服务员都说小妹妹你在找金子吗?好一半天才把卡夫卡和尼采请回家,顾不上吃饭就蹲坐在墙角啃起来。
书原本就是一碗饭,一碗永远吃不腻的香米饭。知识就是这米饭里的维生素,结予营养。文字也便是这一粒粒的米饭了,只是我在吃的时候吃到了伤感。
很多时候我写悲伤的文字,比如:“伤口会怎样平复,记忆的伤该怎样疗治,那潮起潮落间泪水又该怎样去流?失去与拥有的天平该偏向哪一边?是谁在黑夜来临的时候躲在墙角哭泣?”有时我也很想像乐观很想积极的去抚慰我的文字,只是我没有想到改变是可以杀死人的,尤其像我这种寂寞的人。
我不看安妮了也不看四维了,我现在要继续我的文字继续我的生活。今夜,是谁的眼泪失去了愉悦的节奏?谨以此文悼念我的文字!
千年的呼唤
它曾是千年前的儒学大师发自肺腑的呐喊,它曾在勾心斗争、尔虞我诈中变得不名一钱。它曾是无数饱学之士终生恪守的行为规范,它曾是阴险狡诈之辈赖以飞黄腾达的外衣。它太简单,简单得连伢伢(牙牙)学语的孩童都能叫出它的名字。它又太复杂,复杂得让有些人将它遗失得无怨无悔,无影无踪。
它,就是诚信。
有了它,才有了“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的承诺;才有了五关之前“赤兔胭脂兽”的一骑绝尘,才有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丰功伟绩。因为诚信“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服)众”的宋江才能坐上聚义厅的头把交椅,将替天行道的大旗扯得迎风飘扬。因为诚信,平遥小城诞生出来的“日开(升)昌”,才将分号开遍大江南北,将半个中国的财富会(汇)集一堂。同样是因为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诚信之约,嘉兴南湖的微波,井岗(冈)山头的星火终于汇成滔天巨浪,熊熊烈火。席卷了古老的神州大地,一个年青政党走过了八十载的漫漫征程。
然而,历史不会忘记,在一次次烈火硝烟中,在一场场血雨腥风下,诚信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无可奈何……
宋襄公追求诚信,可在群雄逐鹿,弱肉强食的战国,靠诚信他屡战屡败,在失利与孤独中无力回天,忧愤而死;宋江追求诚信,为了它,他率领108名好汉接受了朝廷的招安,直到长江水荡涤着张顺的碧血,蓼儿洼埋下李逵的冤魂,这份忠贞,至死不渝,留下的只是无数仁人志士的扼腕叹息。终于,苏州才子金圣叹背弃了这条路,一个大手笔,腰折了宣扬忠孝节义的教科书,也许从那时起,诚信开始摆脱了封建枷索(锁)的桎梏,一种崭新的人文精神开始悠然自立。
当一场春风吹遍大江两岸,中国开始敞开胸怀,迎接八面来风,我们蓦然发现,时代已经赋予了诚信以新的内涵,它变得独立了,坚实了。在它的指引下,莱茵河畔,荡起了滚滚的“海尔”潮,联合国的讲坛,开始有了中国人字正腔圆的“呐喊”,就在昨天中国“入世”问题取得重大进展,站在世纪潮头,我坚信,新世纪的中国将以诚信、务实的形象,傲然挺立于太平洋的两岸。
简评:
这是一篇文采飞扬的散文。从中可看出小作者熟读文史的功底、驾驭语言的能力,以及善于独立思考的个性。开篇一组排比整句,使用了对比手法,推出了全文中心“诚信”,然后作者纵观古今,将历史上的诚信之士、诚信之事信笔推出,他们均因诚信名垂青史。紧接着作者笔锋一转,指出了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诚信也曾苍白无力,扭曲变态,留下了多少让人叹息的故事。带着封建枷锁桎梏的诚信是必须背弃的,作者讴歌着一种独立的、坚实的有着时代内涵的诚信。全文思想深刻,语言遒劲,挥洒自如,结构严谨,一气呵成,对诚信以正反两方面去分析认识,使文章很有力度,是考场作文中的佳品。(吴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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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其实在创网注册了很久了,可是就是不敢下笔。倒不是我一字千金,而是实在不敢写点什么,生怕自己拙劣的文字在别人流畅的文章中更显得干涩和苍白。但是既然这里有我的一席之地,如果不留下一笔或轻或重的痕迹,又怎么对得起自己呢?我是个不善于驾驭文字的孩子,在很小的时候我就认定了这一点。于是我便被文字所牵制,为了试卷上的作文和学校文学社的征文而费尽了心思,可结果还是一篇实在不怎么地的文章??没有章法,没有修辞,没有情节,平铺直叙,无聊至极!大概是骨子里的天性吧,我越不爱它,又偏偏要制服它。所以我看了很多作文书,甚至顶着烈日去上补习班,坚持了几个月,发现到最后的唯一收获就是让自己更对作文颔首低眉,敬畏三分。我彻底失望了,就干脆放弃了。但我说过,我骨子里是很倔强的。因此我在逃避了它几个月后,还是不甘地找到了它。我开始试试另外一种方式:不管写的怎么样,我都一直写下去。把自己的感情最简单最直白地写出来,然后烧掉,不管它写得如何。接着再写……我甚至被自己这种带有自虐倾向的想法吓怕了,可我还是浑浑噩噩地做了半年,收获是珍藏着的一大盒纸灰,以至于好朋友来我家看到那个时,以为我自己收藏骨灰,弄得我哭笑不得。晚上我干脆把纸灰也倒进了下水道,当纷纷扬扬的纸灰徐徐落进暗无天日的臭水沟时,我发现两行冰凉的泪也顺势滴下。尽管如此,我还是很莫名其妙地离不开它,就像地球引力一样被它紧紧地栓着。直到现在,我还是会一笔一划地制造一些拙劣的文字,给它们排着歪歪扭扭的阵行,组成被成为文章的东西。但我会去认真地读它,正言看它,好好地训练它。我知道这是我和它的孽缘??分不开的!65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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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我喜欢文字,犹如喜欢诗词歌赋。正因为那诗词歌赋中存在着文字。自古以来,文字就随着历史变迁,源远流长,不断的更改,变换。最简单的还是我们现在的文字——宋体。现在的文字,可谓是千变万化的。例如,广告牌上的文字,它绝对不是古古板板的文字,有些商家为了吸引顾客,特意装上霓虹灯,让文字变的姹紫千红的的,有的文字还是动态的呢!但我还是喜欢古古板板的文字,好看!主要是,更能体现历史,历史的意义不在于它的长短,而在于它的“杰作”。巧夺天工的一件艺术品,每一个步骤都是那么的精致,细心和认真。否则,怎将这宏伟的艺术品展现在人们的眼前。犹如文字。文字的历史从远古的时候仓颉就有了,可想而知,它的历史竟有这么的长久!小小的文字,一个个地构成,就成为一篇优美的文章,令人赞叹不已!文字的创造力竟有如此之大!古代诗人的韵律很好。以至于现在我们要学很多的古诗词。不学即无义。那是祖国的瑰宝,千年之久才酿成的,一坛香而烈的酒。以供后人“享用”。如今,您能发觉文字的重要性吗?也许能够体会,也许还有些陌生。不管怎样!文字毕竟是我们中国的一种文化,无论在哪,异国他乡也好,都不要忘记自己的国语。不要忘记生你养你的地方。更不要忘记,你虽有着外国的国籍,但你仍是一个中国人,一个彻彻底底的中国人。初三:亭下牡丹5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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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字,是生命在纸上的跳动;字,是情绪在黑暗中的宣泄,每个字都是个人情感的体现。有人说,每个你写下的字都是有字灵的存在的,它幻化成实体紧随你的周围。不知从何时起,已经到了提笔忘字的的年纪。曾经我笔下的字是有灵性的,洋洋洒洒的一大篇几乎都充满了活力,可是现在,笔下的字华而不实,枯燥不堪。我也曾努力寻求“空灵”的文字,却一无所获。笔下的字,就像一个任性的小孩,执拗的在和我生着气,它一直都背对着我,我使尽了浑身解数去哄它,但它依旧对我不理不睬。到了最后,我想自己应该是累了吧!又或者是什么别的原因,我又开始写作,但是字不再充满“灵性”了。有人说“华而不实”,有人说“空洞”……后来,我试图去改变,却一直都徘徊在字的外围,我触碰不到文字的灵魂,就像是失去水的鱼,在岸上苦苦挣扎,期望在死亡来临之前能够回到水里去,可是天不遂人愿,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奢望。就像我,一个失去了灵活运用文字能力的我,徒然在字的外围挣扎,我挣脱不料自己思想的束缚,就像鱼挣脱不了岸的限制。我是失去了水的鱼,鱼是失去了文字的我,我们生命共通,于是就在一步步走向死亡。字的魂灵,是我曾经唱不完的歌,可是现在,早就失了原先的光泽,我像得了“失心疯”般,我的字就是我失了的心,我早就失去了写文的力量,只是愚蠢如我,却总是在自欺欺人,认为自己还是和从前一样。张爱玲曾经说过:“也许每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头上的朱砂痣。”我想我就是那个男子,我与文字和平凡结缘,我娶了平凡——生命中的白玫瑰,却将文字——红玫瑰,变成了我心头上的一颗朱砂痣。穷极一生都在追寻文字的我,却因结缘于凡尘俗世而失去了它的踪迹。我是在文字中寻求赞歌的探险者,在漫长的探险旅途中,失了最初的方向。文字750字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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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没有可以流下眼泪的人,文字就成为不得已的媒介。用它挣扎求生,用它指明方向。很长一段时间,都写不出像样的文字,用那样的空余时间,创造了很多幼稚的图画,终于意识到,没有灵感,文字或图画只能算是浪费纸张而已。创造不出文字的时候,我会变得很奇怪,疯狂翻找以前收到的信纸,无论是新年或是其他日子的。或许,潜意识里,有“看到它们就一定会变回原来的样子”的命令。开始越来越沉迷于文字,从它的灵魂深处读出很多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用各种颜色的笔记录下可以成为文字的东西,令我感到十分的开心。最开始,并不敢写下这些读不懂文字,写下它们,就好象是抛弃了心城,把赤裸裸的心给陌生人观赏,让他们仔细数出上面究竟有多少裂缝,后来,想,要坚强啊。就用原本是画画的时间写出了很多很多奇怪的文字,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值不值得。如同颜料一样,文字让我有匪夷所思的安全感。听到他们的笔尖划过我的文字涂鸦的声音,心开始跳的很快,看那些心爱的文字被他们任意的撕扯,有谁能感到疼痛?天知道,能够写下这些可爱的文字,我该有多么的欣喜。上帝作证,我的文字,我爱你们。4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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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我一直在追寻能够撼动心灵的文字。有人说,文字是枯燥的,干巴巴的,像一潭干涸的古井,读者便是想要取水的人,没有了水,古井便不配称为“井”。起初,我也认为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做到真正打动每一个读者的心,至少从未打动过我的心。我一直认为在这个"求效率,求名利”的社会,每个人难免会被世俗所纷扰。我之所以爱书,读书,只是为了寻求心灵的慰藉罢了。也许我不该如此执着,其实我对作品的要求并不高,只要能打动我的心便可,仅此而已。相信每一个读者都是如此。也许是上天的安排,在我失意的那一年里,我遇到了那本书。我哭了。那时,我并不是第一次为了一篇文章而哭,但那一次哭最让我刻骨铭心,说不出来的一种感觉,似烟,似雾,弥漫在心头,难以挥去。每一个读者都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也就是说,只要是一颗满怀热忱的心,就一定会有心灵深处最柔软的一角。这一角只有真正的作家才能找到。而这个作家也许就是你,也许就是我。也许有一天,有人也会为你我的文字而哭,而笑,而伤,犹如一潭深泉,不可计其深。我愿意去追寻这种文字。尽管,现在,我的路还很长······我没有能力,没有资格去玷污神圣的文字,不过,我相信努力便会成功。4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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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这三者联系起来,但我始终记得有一句话:文字是一种幻觉,我们依靠它灿烂或者逃离。在我的记忆里,这三种东西是一种完美。我写的文字向来就是散散的,毫无构思可言,像一串串的泡泡,在空中旋舞,然后绝望地破灭,然而那感觉,看到自己写下的那些字,心里却很甜蜜同时无奈。无奈它会破灭,无奈甜蜜总会褪却。所以,我钟爱棒棒糖,一刻不停地享受着甜。有时候真的觉得有一种宿命的味道,于是就把那些关于宿命写下来,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写字也是一种宿命。”我完完全全地彻彻底底地相信了它。很喜欢棒棒糖,而且只喜欢徐福记的棒棒糖。那是一种唯一的归属感。各种各样的甜味,就像我各种各样的小幸福。橘子味是我和Y在操场的角落窥见的夕阳;芒果味是和知己畅所欲言时闻倒的青草香;草莓味是和朋友们郊游时山上的樱花;葡萄味是吹出的那些可爱的泡泡。。。。。。很喜欢很喜欢文字,尽管有时候颓废,有时候散乱,可是仍然可以从中找到继续的信心,还有泡泡,装载着我记忆的泡泡。它们都是幻觉,我依靠它们灿烂或者逃离。4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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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致橡树》早已忘记从何时开始,我开始思索。思索为何时光会流逝,而我依然可以沿着眼泪的轨迹去寻找温暖,去触摸树叶和阳光交织的错落光斑,去感受这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一份记忆。也许是因为内心的美好,迫使我去追求、去面对,同时去享受这一切。或许这就是幸福吧,并不完整,却足够美好。岁月静好,我踏着细碎的月光,轻盈的甩落一朵墨花。静静的,静静的,在时光的素笺上。悄悄沉醉于记忆的眉眼里,缓缓地舒展开来。没有人会记得一切,也没有人想记住一切,即使美好,亦或是悲凉。我喜欢更加开阔的视野。飞鸿,夕阳,亦或是云彩都是那么平庸,但拼凑起来,依然可以迸发出最美的色彩。我从未忘记,却又从未想起,或许是顺其自然吧,可时光已辗转而去。我想忘记很多东西,却忘不掉;我想记住很多东西,却早已遗忘在历史的垃圾桶里了。喜欢用笔去记录这些深刻回忆,仿佛笔尖一触到笺上,心里便呼啦呼啦的开花了。写完后,反复斟酌,是我的一种兴趣。是否贪恋这一刻?没人知道的,只需要自己心灵深处不断喷涌而出的灵感来浇灌自我罢了。我感谢文字,它给予了我力量,也给予了我回忆,有时随便翻翻以前的日记,心里暖暖的,很舒服,也很美好。我依稀记得小时候天真的回忆,也想留住现在的温馨时刻,让它们在记忆的长河里流光溢彩。很喜欢这一切,很喜欢曾经的、使我微笑的人们,如花朵一般绚丽多彩,如月光一样朦胧清丽,如糖果一般甜蜜深刻,使我难以忘怀。想起这些,温暖的感觉便从四面八方不断涌来……我无法放弃这一切,因为它们在我的记忆里是如此的重要,如同新叶,永远闪烁着翠绿和希望。不要忘记,不能忘记,因为美好始终是美好,永远都会给你温暖,哪怕只是一个浅浅的微笑。65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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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文字,听上去是一种用美妙无法形容的弦音,它不比墨画的古朴,那种古朴是用墨的颜色堆砌起来的,而文字,纯纯静静地来自它本身,来自心灵深处那一片空谷,没有幽兰,只为给你更大的流转空间。可是,有时候突然觉得,文字更像一朵花,一朵追随美丽的花,只因为某个种花人的花分外妖娆,所有的人都学着他的样子给自己的文字穿上本该不适合的衣服。有时候在想,我们一直都很喜欢淡淡忧伤的文字,可是真有那么多的忧伤去烘烤我们吗,还是为了达到荒芜残破后揪心的效果?为了得到极尽的残缺的美?忧伤的文字,读得多了,就像看现下的台剧,一个套路,很完美的效果,却很疲惫,像穿着高跟的鞋,走在冗长的石板路上,极尽酸痛,却必须被迫前行。这样真的好吗?文字是我们内心美丽的容颜,读它的时候,应该像是躺在水里一样恬静。它应该纯净的像是支离破碎里阳光穿过燕尾在靛蓝色水中的迂回,干净,澄澈,舒服,柔软。我真的害怕,文字会被倾墨一样渲染,把这些平静的感觉换成让人难过的揪心的基底,再伪装成影的光晕散开,亵渎它曾经的美丽。这种疲倦的花一样荒芜的文字,能够存活在人们心中多久呢。我们就像嵌沙的贝壳,不想在矫情的文字里呻吟,却又只能落在那里,努力骄傲的看着所谓的海的骄阳,直到有一天被人们带在山脚底下,失去原有水汽氤氲的光鲜,像被踩进土里的百合,纯净,清亮以及自以为是的忧伤都荡然无存,只剩残壳和盲目。花的美丽在盛开的初始和荒芜的殆尽,一种是大鸣大放轰轰烈烈美的销魂,一种是萧索仓皇含蓄婉转美的断肠,只有在交集中,它才会舒适的掌握最好的仰角。文字,可不可以也这么舒适,可不可以在离自己最近的地方,一定有它的位置,不用翱翔,只浅笑,就是一种心神荡漾!65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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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不管怎样,恒久的只有文字。还有一成不变的是对揣摩文字内涵的那份执着。真的是到了对文字痴狂的地步,而对随笔也到了迷恋的程度。所以,每到周记就想把憋了一周的话全吐出来,却发现永远也吐不净,吐不完。而当文字间那些美妙的组合诠释出了一篇精美的散文时,有种快感,微妙萌生。小学每日一记,初中每周三记,高中每周两记。不是老师布置的,是我自己乐意的。时间慢慢推移,但却不会使记忆风化,当稚嫩的文字开始日趋成熟化,我是否也在慢慢长大,牵着我的记忆,一起膨胀…现在翻看幼时的文字,不禁莞尔一笑。稚嫩,童真。没有艺术的成分,却也没有框框架架的束缚,大胆,自然,脱缰野马般的真实豪放。。当练笔开始成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养分后,我上了高中,那支笔下开始多了公式与运算。我努力的偷着时间想多来记录些什么,但这种想法终会被“还是多做道数学题”的想法所代替。所以,在心里日渐成熟化,认识渐渐清楚时,生命之于我每分每秒奇妙的感受,我只能思考,只能感悟,却不能记录。只得浓缩成一篇周记和两篇自己喜欢的感受与心得。三篇而已。不够,但在加多一篇又是一种多么奢华的享受。就像现在,好难受。有人以为我热爱而文字是出于对高分作文的渴求,错了,当没有人能理解你,没有人能懂你,没有人能真正倾听你的心灵的时候,只有文字是永恒的旋律,是永远值得你书写的咏叹调。你我不能分享内心,但你我可以共享文字所来的心理最强悍的生命力。就像现在。你在倾听我内心深处最原始的声音,清晰而明亮…那是属于我的,也是属于你的。5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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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至今仍记得七堇年的一句话。文学什么都不是,因为文学就是一切。如今渐渐对文学产生了新的认识,尽管我才十二岁。一个人选择了文学之路,就要执着的走到尽头,哪怕摔得血肉模糊。我们应用心去写字,将自己的感情换成文字,而不是将文字应安上自己的感情,否则即使写出来,也是枉然。曾经有一同学,暗恋某女生好久,始终不敢开口,满腔爱意化为三字:我爱你。我们还小,真的还小。可动辄说爱、世界这些字眼太过厚重,我们无权去亵渎它。我们曾把许多抽象意思的、甚至连自己也不理解的词语强安在作品里,意为这便会产生优雅之美,还洋洋自得的向同伴们炫耀!现在想想是多么可怕和可笑!那些用艰深晦涩的词语拼凑而成的不完整的句子,竟成了我们炫耀的资本!作家很穷,穷的只剩精神。曾经认为作家高于生活,现在认为生活高于作家。生活是作家们养家糊口写作的源泉!能是一幅画变成它,能是一幕场景变成它,这便是文字的魅力。不仅如此,文字还能给予人想象的空间,不像电视以及一切可视视频,一上来就束缚了思想。饶是这样,大部分人仍心甘情愿的给思想加上许多本不必加上的枷锁。这里借用郑渊洁的一句话:作家都是用笔说话的,用嘴说话的不是作家,是作假。我鄙视藐视不重视一切爱出风头的作家。喜欢质朴简约没有浮华气息的作家。七堇年就是代表之一,一本《大地之灯》我读了七遍,掉了七遍眼泪。即使家里失了火,只要拿到她的作品,我也能立刻安静下来。这边是文字在她手中的风采。至今不知她长什么样子,应该很美吧。5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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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的文字对于能吃的人,我向来羡慕。我羡慕他们有一副好胃口,特别是有的人大腹便便,似乎有一副“大肚能容,容天下可容之物”的风度。如果他不光能吃,而且还能写。将美食的体验和感觉一篇一篇地写出来,吃而优则家,这就叫我不光是羡慕,简直是钦佩了。作家沈嘉禄兄就是这样一位让我佩服的美食家。其实嘉禄兄照我的观察,他的胃口很一般,应该说他倒不是能吃,而是会吃,当然也更会写。所以,许多大餐小鲜在常人的嘴里只是一嚼而过,但到了嘉禄兄的笔下,则拉拉扯扯、洋洋洒洒可写出许多道道来,不论是西餐的洋历史还是中餐的土渊源,是时尚都市中的美食潮流还是家常酬酢间的风土习俗,他都能一一拉来笔下,中外今古,妙喻联想,让你读得趣味和滋味一起涌上心头。尤其是像我这类“囫囵吞枣”之人,虽时常叨光与他同餐,但读了他的美食妙文,却常常后悔自己吃得太粗糙,有时真恨不能马上返回重吃一遍。这本由上海书店出版的新着《美女鸭头颈》,已是沈嘉禄先生的第三本美食专集,其用纸与装帧乃至插图都非常的精美,再辅之以嘉禄兄惯有的幽默调侃文字,餐桌上的生香活色都被他活龙活现地转移成纸上风云了。在《美女鸭头颈》的书序上,还配刊了一方着名篆刻家陆康先生的印章“澹处还他滋味多”,点缀得恰到好处。嘉禄兄为人澹然,但他趣味甚高,无论是琴棋书画,还是收藏鉴赏,他都有不俗的玩法,所以我称他是一个具有艺术趣味的美食家,这样的朋友写起吃的文字来,总难免是多滋多味的!5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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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文字对于文字的兴趣,始于我幼时听家中兄长诵读淮南子,其中一句记忆犹新。“昔者苍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当时我年幼懵懂,正是对世间万物好奇的年纪,便缠着兄长问这句话的缘故。明了之后便心生疑惑:文字,有那么神奇吗?这个问题直到三年级时,我遇到专攻语文的大方之家,才茅塞顿开。随后便上对写作浓厚的兴趣。在当时的我看来,写作是极其有趣的。一个个文字,不同的蕴意。把他们紧密书写,使他们释放出我的想法。每一种拼凑都是新的,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在作文上体现的淋漓尽致。我喜欢创作,用我的文章编织自己的世界,书写自己的情感。我喜欢投稿,猜想着会不会有人能读懂我的文章。我常听说,字如其人。而文章,也是这个道理。我也喜欢阅读别人的文章。看那些或淳朴或清新或明亮或颓废的字句,揣测着作者的用意,推敲着作者的品性。那个时候,品读的哪里是一篇文章呀,明明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未知灵魂的探求。我喜欢看文章,其中以白落梅最喜。她文字温文尔雅,让人如沐春风。“落梅风骨,秋水文章。”是对她最好的评价。我也喜欢读诗。关乎诗词,我甚至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我为我知识的匮乏而惭愧,也为古人诗词的眉而震撼。我常想,诗词便是世间最美的存在罢?常听人赞誉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而中华文化,又岂是一个博大精深能概括的。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孕育的文化中,最为杰出的,当数文字。我想即使时至今日,将之称为奇迹,也不会有异议。55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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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字文读后感“罔谈彼短,靡恃己长。”刚开始我不知何意,阅读《千字文》后方知:不要去谈论别人短处,也不要依仗自己有长处就不思进取。从此,我就爱上了这本书。“资父事君,日严与敬,孝当竭力,忠则尽命。”讲述的是一个叫蔡顺的小男孩,很小的时候爸爸去世了,与妈妈相依为命。有一次,蔡顺出门采野果吃,回家路上却被强盗拦住了。强盗看见蔡顺只采了一点野果,却将成熟的野果放在一个篮子,是给妈妈吃的,将不成熟的野果放在另一个篮子,那是给自己吃的。强盗被蔡顺的孝心感动,他们给了蔡顺一头牛和三斗米,让他回去孝敬妈妈。这个故事中蔡顺的行为打动了我。从那以后,我每天一有时间就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给下班的他们递拖鞋;给劳累的他们捶捶背……一年冬天的夜晚,寒风不时的吹进家里,冻得我们直打哆嗦。爸妈回来了,我去厨房,给爸爸妈妈各倒一杯热水。我还写了一张纸条:亲爱的爸爸妈妈:在这寒冷的冬天里,您们一定十分冷吧,因此,我特意给您们俩倒了杯热水,我爱您们!您们亲爱的女儿毕羽寒他们看到了纸条和水以后,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抱着我,对我说:“女儿,我们也爱你!”这时,不知为什么,我的泪水也在眼睛里直打转,可能是我也被感动了吧!这就是爱的力量。从《千字文》中,我学会许多道理。现在我懂得了孝顺,也学会了和别人分享;也越来越成为同学们心中的好伙伴,老师心的好助手和父母心中的乖女儿!读《千字文》,沐浴书香,伴我成长!55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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