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之记》第一章
第一章:回忆
80年前,上海余山镇的一座山上。
傍晚,两个人蹲在一个盗洞上方静静的向下看,时不时还转过头向四处望,这时,盗洞下方有动静了,一个穿土灰衣服的人说:“什么情况撒,找到了撒?”说着便招呼另一个人拉起延续到盗洞下方的绳索,两个人齐力拉起,只见绳子勒的紧绷绷的反而纹丝不动,那个高老帽急了说道:“文子,搞什么鬼啊”?可是盗洞下方不见任何动静。土灰衣服的人急了:“该不会是出了什么事吧”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可也是,土灰衣服的人和文子还有高老帽盗了将近两年多的墓,这种怪事从未发生过,顿时不知所措,冷汗便冒了出来。最后两个人用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拴在文子身上的绳子连同人给拽了出了,一具尸体顿时出现在他们面前,一个狰狞的面孔显露出来。两个人下的连忙后退,好在没有叫出来,毕竟是盗了将近两年左右的墓的人了,什么死尸没见过,而偏偏被自己拉出来的死尸给吓住,显然被突如其来的死尸给弄的不知所措。“这、这、这不是文子吗”?穿土灰衣服的人惊恐的凑上前去。高老帽摸了摸文子的脉搏顿时脸色惨白:“完了。老诺,你说个咋办啊,这、这是啥回事啊”。老诺顿时也是慌了神,连忙从放在一旁的旅行背包里掏出来两个黑驴蹄子。黑驴蹄子,此物最是辟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因为张果老的毛驴是神物所以后人依次类推认为毛驴的蹄子可以克制僵尸,一般来讲要有50年以上时间才显得有传说中的作用!一个顺手扔给了正在查看尸体的高老帽小声道:“此墓必有蹊跷”。高老帽接住黑驴蹄子招手示意老诺过来。这文子的尸体并没有什么损伤,就是衣服和裤子上蹭上了一点泥土而已,还有一副狰狞的面孔,嘴角有着一丝不可思议的笑容,死前必然看到了可怕的东西,然后将其致死。高老帽在文子的尸体上摸来摸去,几乎吧整个尸体给弄个低朝天了,不过似乎没有找着。小声问到:“老诺,你有没有发现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啊”。高老帽连说话的声音都带了一丝颤抖。可能是出于对这张脸的恐惧感,不过被死人盯着毕竟谁也不舒服。所以老诺顺手翻出来一面毛巾,将文子的脸遮住:“没有伤口,恐怕。是直接吓死的”。说着便拍了拍高老帽,高老帽和老诺便在一旁挖坑,准备把文子埋了,不久文子被埋了起来。老诺从包里掏出五柱香,三柱香插在刚死不久的文子坟头上默默念了几句,当时这么做是为了给死去的兄弟祝福自己马到成功。另外两柱插在盗洞两旁,正正对准文子的坟。随后又背起自己的背包拿起手电筒就往盗洞里钻,那盗洞不大不小,正好可以通一个人的身体经过,如果是在胖上一圈的人,恐怕是挤不下去了。洞中笔直向下,高老帽见老诺下去了,自然也跟了上来,可是谁知道高老帽正想下去,脚下一划,整个人连同背包一咕噜的掉下盗洞,把正在中途像下爬的老诺砸了个正着。好在离地面不远,两个人狼狈的摔倒在一起。老诺痛得直咬牙根,骂了几句便爬了起来不顾身上的擦伤和疼痛,打量着他们的这个地方。这里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墓室,四周呈现着一股暗淡的光芒,总是给人一种神秘感,他们正好摔落在墓室的一个角落,一旁还放着两个瓷器,有些残损,显然被老诺吸引了过去。这时高老帽也顺势爬起来观察四周的情况,墓室的墙壁上满都是壁画,描述着一些重大事件,其中,里面一团黑色的东西朝敌军扑来,显然敌军措手不及,一个个就地倒下,那壁画刻画的及其生动,显然是当时的化王国被其攻击,然而被这里的一团团黑雾给阻挡了,不得已便撤兵。高老帽惊叹不已的同时,不料却被人给轻轻拍了一把,以为是老诺的恶作剧便回过头:你别一惊一乍的好不好,搞恶作剧也要看看场合,在这个时候吧人吓出毛病就不好了。刚说完,一旁蹲在哪里看瓷器的老诺回过头满脸的疑惑道:我啥时候拍你了,我无聊啊我,你是幻觉吧。说完便继续看向瓷器。不料同样被冰冷的手掌拍到肩膀上。老诺回头看了看,只见高老帽正在不远处观察着壁画,哪有什么心思看向他啊,顿时心里产生了一种念头:有鬼,瞬间冷汗直冒。明知道不是他。肯能是出于人的一种本能的反应,还是叫了一下:老帽,别吓我行吗,刚才真不是我拍你。高老帽似乎也反应过来回头便说道:“我也觉得,我们挖的这墓很不寻常,此地不宜久留,干事利索点。”话还没说完,一阵阵娇小的啼哭声从墓室的一个漆黑角落传来,因为是一间墓室,回音在墓室中震荡,怪异极了。两个人顿时面面相视。因为曾经也遇到过这种事情,只不过是一个还在女尸肚子里的孩子在哭,这种现象谁也、都无法解释,这时就依照往常的方式拿出两支蜡烛,点燃后各放在离盗洞不远的墓室两侧。据说这样是为了保险起见,也是盗墓贼常有的手法,如果一支蜡烛灭了,说明此墓凶多吉少,要小心为妙。两支蜡烛齐灭,说明自己插上翅膀也已经八成是出不去了,如果已经进入到半截,最好找到此墓的主人拜上三拜。如果是刚刚进来不久,最好趁早逃跑。如果两支蜡烛不灭,便可以马道成功,发一笔横财。这两个人也是于此,可是偏偏运气太背,两支刚刚有丝火光的蜡烛忽悠不定,刚刚照亮一旁的墓室壁画,几乎同时,本身不大的火苗闪了几下,像是被风吹了一般便噗一下熄灭了。
两人见状顿时不足所错,当场都愣在当场,要不是忽然有脚步声在寂静的墓室中传来就都回不过神来,在这种无人知晓的地方,唯独就老诺和高老帽两个人,哪里还有第三个人。高老帽顿了顿说到:“老诺,不对劲啊,怎么还有人啊?”老诺做了个手势道:“别吵,听听生源的所在。”啼哭声伴随的脚步声,场面格外的诡异,要不是这两个人盗了两年的墓,是外人就都给吓死。好一会,老诺指了指那个传出哭声的角落道:“应该是哪里。”然后用手比划了一下,两个人分散开来,但是手电筒始终照向那个黑不溜秋的角落,两人慢慢接近角落,黑驴蹄子顿时掏了出来,神色及其紧张,不免手里捏了一把汗,那个角落越来越清晰。意想不到的是,啼哭声和脚步声戛然而止,墓室瞬间恢复的一如既往的平静,只剩下两个人的脚步声和两束光芒,好似从未发生过这件事一般。这使两人的疑心更加严重,便加快了脚步,那个角落瞬间被照亮了。一具尸体蜷缩在角落里,在光的照射下仍然显得十分诡异,不得不使两个人愣了一下,高老帽走了过去抬起那具尸体诡异的头顿时失色大叫:”啊“。老诺也是十分的疑惑,一个劲的问他,但是他好似失了魂一般怎么叫的都不说话。只好自己壮壮胆后去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那具尸体居然是文子,出于本能老诺脱口而出:”文子“身体便不由自主的往后退就问高老帽:”怎么回事,不是埋了吗?“说着便转头寻找高老帽,那里还有高老帽,连一个影子都没见着。”快跑!!!“不远处传出了高老帽的声音,愣在那里的老诺还没弄清楚状况,面前已经尸变的文子已经无声无息的站了起来正扑向老诺,眼看那双手便要掐住老诺的脖子,似乎老诺已经回过神了,说时迟那时快,老诺一个矮身躲了过去使那粽子抓了个空,老诺顺手由抓住那粽子的脚脖子向上抬起,那粽子一轱辘的从老诺的神上滑落下去,又顺手抽出腰间的匕首朝粽子的头部刺了过去,瞬间鲜血掺和着白花花的脑浆涌了出来,及其恶心,总共的过程不到五秒,把在远处的高老帽看的连连称赞,不错,这老诺在小时候17岁就参了军入了伍,30岁因为某种原因而退伍了,因为当时家境并不是很好,在盗墓贼们的劝说下就干起了盗墓贼的勾当,现在这身肉搏术救了他的命,不然早已经被那粽子抓住送掉了性命。不过即使这样,也毕竟斗不过一个不要命的人,而且是死人,所以,老诺抽出匕首便大叫:“快跑”两个人撒腿就跑,可是那里又跑得过粽子,高老帽被追来的粽子扑了个正着,老诺急的大叫,顿时才想起来黑驴蹄子便大叫:“快,黑驴蹄子。”只见那只粽子已经掐住高老帽的脖子,高老帽使劲掰粽子的两只手,那里又空得出手,这时已经满脸通红,上气不接下气,硬生生的挤出来几个字:“快~来救~我”老诺疯一般的冲到了粽子背后,硬生生的掰开的那还没腐烂的嘴,迅速的将黑驴蹄子塞进了嘴里。顿时,粽子像是遭受了雷劈一般,原本掐住高老帽的手松开了,嘴里发出了一阵阵像是被火烧着的木块发出的声音,又过了一会变不动了,倒在了在地上喘气的高老帽身上。高老帽急忙躲开咳嗽了几声,只见脖子上有着红色的印子,高老帽气急了,狠狠的踹了那粽子几脚骂道:“文子我呸,你他爹的死了还想脱我们陪你,对得起良心吗,我们那么帮助你,你却这样对待我们。”老诺喘了一口气,便不迟疑的招手叫高老帽赶快离开这里,谁知道身后没有回应一声,当场就剩下了老诺自己的喘息声了。出于着急便大喊了几声,在这个墓室里说话声音本身就很大,加上还有回音,自己说出的声音超过的自己的估算,不免把自己下了一跳。又顺着墓室找了几圈,唯独就剩下一条墓道没有查看,因为不想在接受不想发生的事情了,心存对于这个墓室的恐慌便丢下了自己身上所有可以用的东西以及粮食,就带一个手电筒,因为不知道高老帽在哪,而且最可能是去那边,所以想让他回来的时候找到补给,全部都丢到墙根上后自己抱着两个瓷器便一走了之,把两个瓷器放好后担心高老帽的安微,便自己去公安局自首以及交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不久,考古队的人去了,也是一无所获。
80年后,早上。我坐在古董店的门口喝着飘香四溢的茶,因为一般没什么人,所以不怎么正经翘着个二郎腿眯着眼睛享受这宁静的早上。忽然,一个高大男子打断的我的享受,那人头带着棕色的贝雷帽穿这一身大衣还带着墨镜走了进来,气势挺大,身后还有两个跟班。我眼见有生意要来了就道:“这位老板看上那个了,随便挑,价格好商量。”因为我们这条古董街很少就有生意,有时候一个月都不来生意,眼见生意来了自然就不会错过。那高大男子加上我的伙计还有两个跟班和我,本身不怎么大的古董店顿时显得有点小了,那人似乎也是见状便叫那两个跟班出去等,这才空出了一些位置。那个男子在哪里悠然不定,最终看向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瓷碗。这时我已经迫不及待了,但还是耐住了性子,见他看向一个瓷碗,就怀疑他的眼光是否有问题了,做这一行最讨厌的就是那种一知半解的客人了,而且是看上那种不怎么值钱的东西,赚不到什么钱,可是眼看就快过旺盛的时候了,便只好招待,如果再早点的二话不说直接给打发走。那个碗到也没什么,是不久那个朋友倒斗盗了一大笔横财后剩余的几只没卖成瓷器里的其中一只,便送个我做个礼物。是什么来历到也不知道,估计就三千来元钱罢了。那个男子大量这那只瓷碗最后开口了:”老版,你开个价,这个卖多少。“做古董的人一般都是这样的,而且一般都是现场开价,并不像超市那样事先写好价格贴在商品上。我二话不说就道:”三千元怎么样。“我本以为那个男子二话不说就讲价,没成想恰恰相反。那男子笑了笑道:”我给你五万,卖不卖。“我心中大吃一惊心说怎么回事啊,一个破碗就值五万?但是看看这个人的身份可能还真是行家,不免对那个碗增加了一丝疑惑。为了搞清楚那只碗的来历,便请哪位男子到一间房子里坐。这是最基本的交易方法,只要有大一点的生意就都会来到这里谈,坐这一行的人都懂,不用我说,一旁的伙计便泡了两杯热茶上来。请他坐下后说了几句客气话了解到那男子叫齐良华,众人都叫他齐爷,地位在当地小有名气,而在兰州同样做着古董生意,出于为了一件事着急,便四处寻找,不料却在我这里找着了,又说叫他华哥就行了,以后在一起做个生意也好有个照应。说了许久,我不耐烦了,直接开门见山的就问那只瓷碗的来历,他见我不扯了,压低了声音也正经起来道:”这只瓷碗恐怕来历不小啊,恩,怎么说呢,它压根就不是碗“因为想更加了解到这只碗的不同,便招呼外面的伙计把碗拿过来。为什么说他不是碗呢华哥拿着碗翻了过来指向碗低,只见一条条数不清的褶子组成了一个图形,中间空空的四方,好像曾经是放这什么东西的一个凿。从整体来看,倒像是一块以前皇帝的一个玉玺的印子。我把想法说了出来,华哥道:”你小子不错啊,不过只可惜猜对了一半,这个就是一个瓷钥匙,据说是用来打开地狱大门一种钥匙,以前在古代当时就是一个王者的印章相似,其来历我并不是很清楚。“因为每个古董都有一个背景故事,这只瓷碗的来历却不详,使我更加感到这个碗的价值不菲了。想问他为什么要这只碗他却笑而不答,只好作罢,只能等有机会在说了。所以留下了各自的联系方式之后给了我一张建行的卡:“5万在那里面,以后有什么好货尽管卖给我啊。”说着便把他送走了。
刚送走华哥不久后,电话响起了,接过电话里面传出来一阵阵熟悉的声音。不错,打电话的人正式上次他们盗墓送我瓷碗的朋友“王肖”不知为何打电话给我,不过正好了解一下那只瓷碗的来历也好便道:“王肖啊,问一下。。。”话还没说完一阵急促的说话声吧打断了我的话“哎呀,我的小哥啊,不得了了哇,上次我们去盗墓你也是知道的,去盗墓的伙计们接二连三的死去了,死后都是一种不是人能做出了的表情的表情啊,实在是太恐。怖了,不知道下一个会不会轮到我,我先去你那里行了。”我听他说话的声音都开始颤抖了,要知道盗墓人的胆子都是很大的,正所谓盗墓不怕鬼,怕鬼不盗墓,连王肖这种专业盗墓贼都吓成这样,肯能是真发生了什么事情,第二又为了了解那只瓷碗的来历,便答应了他。
招呼的店面的伙计之后就到附近的一家旅馆开了个房,便回铺子了。下午四点左右,电话再次响起“喂,赵列啊,我到火车站了,来接我。”说完便挂了。我打车到了火车站,看见那小子到挺高兴的,王肖也见我来了“好久不见啊,说完便抱成一团,”你小子怎么半年没见就肥了那么多啊。“他也道”唉,这事我也不知道,自从从哪古墓出来之后就这样了,不过没什么大碍,说着便拍了拍自己的肚皮大笑“我被他那动作搞得跟着他笑。随后又打了一辆车回到铺子,我和他坐在里面”王肖啊,你说你上次打电话给我说去那个墓的人都离奇死了,为什么偏偏你活着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我们瞎扯了半天正经起来”哦哦,我也不知道啥回事啊,我把经过都告诉你吧。“说着抿了抿嘴开始说道。”当时,我集结了三个有经验的盗墓贼,去挖献王的墓,因为出于对哪里莫名的恐惧,准备了好几把冲锋枪,“子弹若干,进去后就被沦陷到毒蛇堆里,那里的蛇头上长这红红的鸡冠,就是剧毒的鸡冠字蛇,一个人不幸被咬中而死去,最终连同自己三个人一路走下去,凶多吉少,里面全是那总吸血蝙蝠,导致一个人被吸的还剩半条命,最后因为出于恐惧,没有打开那献王的棺材,吧四周能拿走的全都洗劫一空,最后那两个人都感觉身体不适去了医院检查,然而自己也是,另外两人在自己的胳膊上发现了一个类似蛇的印记,唯独自己没有,心里就开始犯了嘀咕。不久,他们请教专家来看,没成想那专家说是个诅咒,那两人说死之前吧哪些明器都给卖了。不久,警方在他们家中发现的尸体,死法还没有得到警方的证实。”
我听着听着就疑惑了“你是跟着他们一起进去的吗”他点了点头。“那么为什么你就没有受到诅咒呢?“他摇了摇头表示不知道,肯能是心存的侥幸或者是知道死离自己不久了所以耸了耸肩笑了一下。突然他似乎想到什么,但是最终被我提醒了一下说了出来:”对了,我送给你的那只碗呢“我对他说出了今早上的经过便抓住话题问他”你小子知不知道那只碗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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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
《悲惨世界》读后感
“他活着,尽管命运离奇多磨难;他安息,只因失去天使才合眼。生来死去,是人生自然的规律;昼去夜来,也同样是这种道理。”
这四句诗是《悲惨世界》的附录,“他”指的就是文中的主人公——冉阿让。冉阿让生在布里地区的贫苦农家里,因饥饿偷面包而成为苦役犯,被判五年苦役。后因多次越狱,在苦役场呆了十九年才刑满释放。因为持黄色通行证,所以没有旅店敢留他过夜。后来,他遇上了好心的主教,受到了主教的感化立志从善。他化名为马德兰,为黑玻璃制造业取得了大进步,又当上了市长,经常帮助一些穷人。后因种种原因,他成为了珂赛特的父亲,又因曾经犯下的罪四处躲藏。
珂赛特长大了,认识了马吕斯。最后他们结了婚。因为冉阿让告知了马吕斯他的真实身份,冉阿让只能从此离开珂赛特。卑鄙下流的德纳第企图告发冉阿让,却刚好成全了冉阿让的高大形象。知道真相后,珂赛特和马吕斯急切看望冉阿让,却成了最后的见面。
这本书看完后,我哭了。是冉阿让感动了我。原来,人是那么伟大、勇敢、宽容、坚强。居然在那么黑暗的社会里,有如此善良的人。
人的本性并不坏,只是因为所处的环境与接触的人的不同罢了。其实,人并没有好坏之分,难道可以因为冉阿让偷了一块儿面包就说他是坏人吗?不对,这不是他的错,只因当时社会的黑暗。难道可以因为德纳第救了彭迈西上校就说他是好人吗?不对,德纳第是自私的,只因搜索死人身上的财物,碰巧救了彭迈西上校。
冉阿让,他是一个伟大的人,他在我心中的形象永远都不会磨灭。冉阿让,他是一个真实的人,他叫彼埃尔
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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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记》第二章 启程_3000字第二章:启程他皱了皱眉眉头”这个倒是真不知道。”不过听说了今早的经历,似乎有点舍不得那只碗了。”有那个人的联系电话吗“我点了点头“还想拿回来?恐怕别人不同意了”他似乎也是在为难这这件事。这时我心头一动,一个念头闪了过去“不如我们去找他,不是说他们有急事吗,他们说不定就是一个倒斗的,似乎和我们一样在找什么东西,不如就结合我们所有的线索跟着他们一起,到时候再说了。突然,他的一个微小的细节映入我的眼帘。因为他穿的是件长袖衬衫,卷起衣袖挠了挠,一个黑色的印记隐隐约约显露出来。“恩?赵列,你在看什么?”似乎他看着我的眼神并不在他,随着我的眼神看到了自己的胳膊上。顿时看到了那蛇一般的黑色印记出现在自己胳膊上,不禁开始害怕起来,连跟我说话都结巴了“赵、赵列啊,你看咋办啊,我怎么也有了,我是不是快……”说到这里连自己也不想说下去了。显然是被吓的。“还能有什么办法啊,我听说诅咒想要解除只能回到你受到诅咒的地方去解除。”我心里知道我这是瞎掰的,但是为了缓解他身上的压力只有碰碰运气了。就道:“行了,别说沮丧的话了,天色也不早了,我们出去吃东西去,你肯定好久没有吃过我们我们北京的特产了”他也是如此。我关好铺子的大门便向他介绍着这里的特点等。一路走到一家火锅店,因为经常在这里吃饭,谈生意。里面的小姑娘见到我还以为我要和旁边的人谈生意就说:“呦,这位小爷又有生意做了,来里面请。”我笑道:“不是谈生意,是朋友。”哦。那小姑娘尴尬的一笑便继续道:“两位要吃吃什么啊。”点一个北京烤鸭和一碟青菜,四瓶啤酒。不久,菜便上来了。我猛喝一口啤酒,毕竟好久没有什么大生意来,也没心思喝什么酒。现在虽然说不是自己被诅咒,可真的是为了朋友着急,毕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随他喝起了酒,就开始吹牛了:“唉,赵列,这半年没见,我可是挖了七八个墓啊,见识都比你多,摸到的玩意能让你下半辈子不用愁了,我就先跟你说第一个墓吧。那时候,我一个人手拿着机关枪,一群大粽子冲向我,我都给突突突掉了,你信吗,我又……唉,没想到落到这种地步啊”我心说这人吹牛都吹上天了,还机关枪呢,还粽子。越来越离谱,听说粽子只能用黑驴蹄子才能将其克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是现在主要的是诅咒这件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离奇事件,并不是听他在这吹牛。听他说到挖第4个墓的时候急忙掐断了他的话:“行行行,我信了,今天也差不多了,事不宜迟,明早出发””说话间,都已经过了9点了。菜也吃得擦不多了。因为见他太丢人,满脸通红,不过自己也好不的哪里去,便搀扶着他一路回到已经安排好的宾馆里自己便回去了。第二天,我早早的就起来了,去铺子那里把铺子打开,随后几个伙计来了,我让他们看好铺子,交代了一番。便去宾馆找王肖,到了王肖的门前使劲敲,没有见任何动静,我又叫了几声,还是没有反应。心说这小子是不是睡着了?因为这房间是我开的,便向服务员要来了备用钥匙打开了门,只见王肖正横七竖八的躺在床上打着呼噜便安心了,心说没事就好。我在一边等了有五分钟,见他还是不醒,我实在忍不住了,一拳捶到他的背上,顿时,他被我的这一拳惊醒了,整个人几乎是直接从床上蹦了起来,趴在床边咳嗽“你小子他娘的想捶死我啊。”你长胖了之后怎么睡的像死猪一样怎么叫都不醒,只好把你捶醒了。说完就打起了那个华哥的电话:“喂,华哥啊,你在哪里,我朋友遇上了很严重的问题,肯能与那个碗有关。”那边道:“哦,你应该知道已经卖出手的东西在收回了有点不合适,你改不会是不懂这行的规矩吧,如果没什么。。。”还没听他说完心说八成是怕我在要回来连忙加大了说话的速度解释“不是,听我说,我不是要拿回来,你误会了,我只是去找你在过一眼那碗。”现在我八成他们知道是去干什么了,肯能和我们遇到的同样的事情。他觉得我们似乎目标不是那个碗说话的语气顿时放松了下了“哦哦,找我有什么事哩,在电话里说不就好了”我故意把事情解释的很严重,因为不这样,鬼知道会不会告诉我们他在哪。听他说好了方位便叫他洗掉身上的酒味出发,他居然还很天真的问我干啥,我大叫“为你去解除诅咒OK?”他顿时也是一愣,快速的洗完澡便办了退房手续,回头又跟铺子里的伙计们交代了一番就坐上了前往兰州的火车。经过了大半天的折磨,凌晨四点半,到达了兰州,因为那个华哥买完瓷碗后就回原来的铺子了,王肖这小子也正巧是在兰州这里挖的墓穴遭到了诅咒,不得已便来了兰州。不然我们还在北京过着舒坦的日子。当时天还是黑的,因为在火车上休息了片刻,格外有精神,兰州也不怎么炎热,下火车的一霎那,一股冷风吹入了我的衣领,嘚瑟了一下。我们两个人也没准备什么行李,两手空空如也,唯独我就带了那张五万元钱的银行卡和一包烟。本想抽根烟提提神。唯独没有带打火机,在这个漆黑的夜晚没有那家小卖部的们是开着的,便放弃了抽烟。下了火车就给那个华哥打电话,打了许久都没有人接,可能是出于还没有睡醒的情况下才不接的,刚想挂掉电话放弃时,电话接通了。里面传出来一个小伙子的声音“您是赵老板吧,我们大爷让我告诉您,他们先走一步了,你们要找他的话就去连城镇的张家沟找他,这是他的电话,请您先记一下:4325497851,”我掏出笔让他继续说道“恩,我们爷的那个碗也一并带去了,还说已经找到那个地方了,他说您知道是什么位置,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就打给他们老板行了。”说完便挂了电话。恩?怎么先走了,为什么说找到那个地方了,是什么地方?为什么说我们知道是什么意思?一连串的问题涌入大脑,立刻愣在当场。王肖用胳膊顶了我一下“恩?你那朋友似乎不再哪里啊。”我吧内容讲了一遍他似乎半懂不懂的“哦”了一声。兰州在中国算是比较落后的了,在车站上问了几个本地人,说只能乘坐长途公交车才能到达,我们不免吸了一口气。心说在这么晚的天怎么可能还有公交车乘坐,而且这里科技不发达,公交车都是很少的。不过当地人给我们介绍了这附近的几个旅馆便把心放下了。不然我们可能要在车站上等个三个来小时。谢过了当地人后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馆琢磨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又向哪里的工作人员借了火终于熬过了这三个多小时。天色见见亮了,付了钱便和王肖打听客运站在什么地方,本地人挺热情的,还一路说说笑笑带我们走到客运站,谢过别人后便买了两张票,那辆到达连城镇的车半小时后才到达。正好用这半小时去当地知名的面馆吃面。我和王肖早已对这兰州拉面给垂涎三百尺,不吃上一碗决不罢休。还没进店就有一股香气扑人味道迎面而来。当两碗热腾腾的牛肉拉面端上来时,就被那香味给迷住了,恨不得一口气直接连汤带面吞到肚子里。此时两个人就像三天没吃饭了一样,顾不上什么姿态,狼吞虎咽的一口口忘嘴里送面。本地人都莫名其妙的看着我们,显然没见过这两个外地人是这样子的。不过十分钟,一碗三两的面连同汤都给我们吃了下去。王肖说”如果还能回来,我一定在吃一碗。“这时,电话响起来了,一个短信发来,是那个华哥用新号码发的。我看了看内容:“我们已经到了地点,张家沟,你们速度来,时间不够了,我在连城镇汽车站哪里派了两个人接应你们,你会看见一个手里那着绿色旗子,另一个带着灰色帽子的人。”到这里就完了,思绪重新被拉了回来。不久,车到了,在车上一直思考着“时间不够了”的意思,结果始终没想出。不久终于到站了,挤开一旁还在打盹的王肖,踢了他一脚“地方到了,下车”他醒了过来,跟着我下了车,好在这里人并不多,刚下车就见到那信里的两个人,走了过去。因为我在上车前吧那信给王肖那小胖子看过了,也不觉得惊讶。“是赵列老板吗”我点了点头。“请跟我来”王肖那小子似乎发现一路下来没人能认出他,在一旁叽咕了一会,心情似乎不爽。不久,走到马路边,做进了一辆黑色的金杯车。一路下来不管我怎么问,他们都说不知道,到了那里自然就清楚。也只好作罢。将近半小时,大家都没什么心情,我们一路问那两个开车的伙计,总是说到了就知道了。车停了,一个人开了车门,我们两个便下了车,这是一个小村庄,墙壁和房子都是用水泥和砖头建成了,擦不多就是鬼子进村的升级版而已,有一些村民见到这辆车和我们几个城市人就像见到洋人一般,几乎都停下手上的活过来围观。这时那华哥迎面而上笑道“唉,你们来到这里恐怕不止是见这个碗吧。”说着拍了拍自己的兜,意思是碗在兜里。“我都安排好了,就差个向导了,找向导就由你来找吧。“说着指指我。然后叫那两个跟班开车回去了“跟我来,我们两个就像是跟班一样,很没面子。跟着华哥走进了一个村民的房子,门开了,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一见后面又跟来两个人“这两位是?”华哥笑了一下“这两位是我的朋友,”然后又向我们介绍“这位就是我们的一个向导,阿古”我和王肖两个人道:“阿古好”似乎又想起来什么道“你不是说没有找向导吗?”“骗你们都信啊,看着那张得意的脸,我真想一巴掌抽过去。”进去后,那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在当地应该算是有钱了,在院子旁的中央,一个40来岁的女人在哪里洗衣服,应该是那阿古的妻子,见到有人来了便停下手里的活招待我们,说我们叫她乔子就行了。给我们空出一个房间后便又去忙了。这是出于我的急切就问华哥“你是怎么知道我朋友是得到了诅咒,还有,你花重金买下这个碗肯定知道这个碗来历不凡,不妨就说一下看看。”但是可能是出于真的不知道便要来寻找与这个碗底可以融入的物品,据说兰州这里极有可能,不料却被猜对了,我们互相了解了一下对方的目的和自己的资料。可是不巧的是王肖却说他不是从这里开始挖的,四周并不怎么熟悉,但是来到这一步,总不能全身而退吧,也只好走一步算一步了。我向阿古和和乔子询问了这里的状况。因为这个村子在山脚下,家里大多数的的男人一般都去打猎,还会带上几条猎狗。村长是一个一个中年人,主持这这里的事情,时不时会有外地人来这里搞旅游之类的,阿古是这里最好的向导,见识的比其他人多一点,收悉这里的山路,就算不带猎犬去他自己照样能走回来,是藏族人,还有一把藏。刀。这时,不知那华哥从哪搞来了几个长铁箱,看似挺重要的,还有一些压缩干粮,几个背包还装着一些水壶,几把铲子,甚至看见了防毒面具。我心说这是要下决心要把这座山上的墓给掏空啊。对于成功和失败我没有把握,因为我根本没有盗过墓,看见如此多的装备我对于成功又多了几分把握,我不会盗不要紧,有着华哥和王肖就行了,正好借此看看文物是怎么出土的,也开开眼看盗墓贼的本事。便回过神来继续听他们讲“上个月不久的样子,有一批人马到我们的村子里,时不时还有人四处考察,动静搞得挺大的。不过两天,在那批队伍里几个领头的人找到他们村的村长说是要找向导,说是给上五百来块钱,当时我们没有见过那么大阵势的旅游团,也不知道是不是旅游团,看人挺多,大伙都叫我们去给他们当向导,我们也是高兴,便答应下了,最后,我们村里传出来见闻哪些人是考古队的,来这里四处考察,说是在这附近找到了一座大型古墓。过了几天,可能是出于心急几个人冲忙的找到了他们他们便出发了,二十来个人目的的是距离我们张家沟不远处的东大排,所谓的东大排也是那里的一个地名,说出来也就怪了,在哪里没有什么鸟兽之类的动物在哪里,有很多黑色的小蛇,据说那总蛇有着剧毒,不知道以吃什么为生,就是猎人都不会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怎么现在这二十余人要到哪里去,不过可能出于不止阿古畏惧那个地方,曾经又一次为了追一只老山羊便不知不觉的追到了东大排内部,自己也是险些送了性命。当天晚上,啊古就和那二十余人在东大排附近搭起了帐篷过了一夜没想到却出了岔子。第二天,发现人数莫名其妙的少了五个人,还以为是五个人是晚上上厕所走丢了,或者是出去散步了。等了一会不见人回来便又派人去寻找,但是那五个人好似从世界上凭空消失了一般,花费了一个早上眼看就要到下午了,事情越想越不对劲。剩余的十多余人与阿古在东大排的边缘分开,如期给了阿古500元钱,在当时的村子里有上500元就已经算是富裕了,本应该笑的合不拢嘴的向导阿古却并不怎么高兴。一个向导带人却出了岔子这本来就是不应该的事情,关系到向导这个名声问题,但是收了钱总不能在放回去了。一直过了两天都没有考古队的音讯,村子便平静下来了都以为这件事请已经完了,没想到在第三天有一个村民刚出来打猎不久急冲冲的跑回来说发现了两个人已经快奄奄一息了。村子里的人全都跑过去凑热闹,只见两个人一动不动的躺在树林里,大伙都以为死了,好在村子里有个郎中,过去一看才发现只是晕过去了而已,并无大碍。之后在两人身上搜出了两张考古队的证件,被确定为考古队的人。随后两天那两个人越来越古怪,最后变得神志不清,还想到那东大排里去。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只好把他们关在一间屋子里,然后打电话当时考古队那边的电话来领人。当几辆车开来接人的时候,那两个在屋子里的人上吊自杀了。之后村里的人猜测是那东大排里有什么秘密,出来的两个人在上吊之前始终什么也没说。村里胆大的人便去了哪里想一探究竟,却始终都回不来了。这不得不让村里的人对于那东大排的畏惧,说是哪里有着什么蛇王之类的。”阿古他们说道这里顿了顿。对我摆了摆手表示说完了。我把阿古说的整件事情过滤了一边,出现了几个谜题。第一个是,为什么那五个人凭空消失了,而且上次阿古追一只山羊进去了到底看到了什么。第二点,为什么只出来两个人,而且不说话,最后甚至自杀了,到底在里面经历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第三点是考古队怎么知道这里有大型古墓,莫非是知道了有盗墓贼会来提前就吧东西收走了吗,就算是这样,他们从哪得到的消息呢。第四点,以上这些信息是否与我们这次的行动有着关联呢。这些问题涌入我的大脑,心里只想着一个,进去那个古墓里一切就都明白了,对于我朋友的诅咒是否会解除,我并没有什么信心。眼看快要到下午了,村长找到了我们,说是今晚上去他家吃饭,我们连忙谢过,又和村长了解着打猎的情况,总之就是乱扯一些。我这时回到阿古的家里,多出了一个十七岁的孩子,一问才知道是那阿古的女儿,她长得伶俐漂亮,总是找我们说笑。因为有事情便连哄带骗的听了一阵。然后我和王肖找到了那华哥,问起了那箱子里的东西,只见华哥从床下拖出来那个铁皮箱子小声道“我们去干什么你也不是不知道,没有几把家伙是不行的”说着便打开了箱子,据我对枪械的知识知道那是两把斯特林冲。锋。枪,有些旧,是大名鼎鼎的英军制式冲锋枪“斯登”的改良版,特点是火力强大且易上手。射击时冒出的夸张火焰,似乎要吞噬所有敌人。重2。7千克,全长686毫米,有效射程在100米内,射速与汤姆森势均力敌。而且比汤姆森轻很多,一旁还放着若干的子弹和四个弹匣。顿时安心了很多,不由得开始敬佩华哥了,从那么多人的眼皮底下和黑市交易这这些违禁物品带到了这个村子里,确实不简单。王肖也是被这枪吸引了过去,在一旁眼睛都瞪直了。这时华哥从一旁装防毒面具的旅行包里拿出来一把54式。手。枪递给我,又翻出来两个弹匣,这54式。手。枪的威力并不怎么大,不过对付一个人也就是一两枪的事情,有效射程在50米内。全长7.62。道:“看你们可能是第一次下斗,在我们身后学着点,哪里可不是极乐世界。”说完用手拍了拍我和王肖的肩膀,顿时把王肖惹急了,毕竟是把我们小瞧了,小瞧我就不说了,我毕竟是真的没有下过斗,然而他却这样对王肖说,王肖天生性子就急,小时候敢打比他还大上两年的人,力气也是不一般的大,单手扛一个课桌砸过去绝对不是问题,因为在学校犯了很多规矩便被强行退学。现在好歹也是一个对盗墓熟能生巧的盗墓贼,显然被人这么瞧不起就不顾身上有什么诅咒爆发了就要抬手打华哥,可能是因为还惧怕哪些枪支落不到手,那想打人的手又缩了回来“你他娘的少寒蝉我们,说他就行了,他倒是真的没有下过斗,我呢,我肖爷可不是那总胆小之辈,告诉你,肖爷我可是在南京哪里混的响当当的人物啊,不信你去南京打听打听,肯定有肖爷我的名声。”我知道他确实在南京哪里有开上一家小铺子,不过有没有名我倒是不知道,为了让他们少说一点,我向他们摆手“行了行了,说着说着怎么还吵起来了。”我故意学着南京话故作幽默的说“肖爷,行了别发那么大火了。”趁机也稳住了华哥那边的情绪。心说怎么还没下斗就遇起了内讧。在外面院子干活的乔子显然听到这边有动静,听到脚步声一步步的向我们的房间走来。我看了看床上的铁箱子还有自己手上的54式,心说不好。说时迟那时快,在乔子进屋之前我们已经是把那箱子和54式收了起来。几乎是同时,乔子进屋了。广西南宁江南区南宁十中初二:灰原小哀---一家人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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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第一章)早上的太阳照进窗户。一个八岁的小男孩揉揉眼睛,他的金发长到把耳朵彻底盖住了显得特别的可爱。他理了理头发爬起床,背起背包走到楼下。有个女人在厨房做饭,她叫安娜非常年轻。她听见脚步声就喊:“哈雷!吃早餐了,要迟到了!”小男孩回答:“哦!”他揉着眼睛走到厨房的餐桌边上。他环顾了下四周,就问:“Dad呢?”安娜把早餐放在哈雷面前:“他还没醒呢。”接着一个男人走过来,他叫班尼。他说:“谁说我没醒的!”他伸了个懒腰说。哈雷坐在位置上吃起早餐来。安娜:“快点,我们都要迟到了。”班尼亲亲哈德的额头,接着回答:“不急,别走国道,时间来得及。”安娜拿起包包:“我不认为。”班尼搓搓哈雷的脸对哈雷说:“快吃吧,不然爸爸妈妈就要迟到了。”班尼和安娜都在医院里工作。在车上,车上的广播报着新闻:“据报道,许多人感染新型病毒。政府表示只是普通的禽流感不必担心。但大多数美国公民表示政府隐瞒什么……”班尼:“禽流感又来了,哈雷记得多洗手!”哈雷点点头说:“好。”班尼又说:“还有,我以前教你的东西你都记得吗?”班尼回过头。哈雷:“嗯嗯!”接着声音变得很低沉的说:“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过期的东西,不喝生水……”班尼:“嘿嘿!别这样说话!”哈雷马上安静了。安娜看见马路边救护车正把人一个个抬进救护车,救护车有好几辆!安娜自言自语:“这真的是普通的禽流感吗?”班尼:“什么?”安娜:“没什么。”哈雷:“我不想去学校了。”班尼:“不行,除非学校放假。”哈雷抱着书包嘟囔着:“要是学校放假就好了。”安娜:“哦对了,哈雷!”哈雷抬起头。安娜接着说:“我在你书包里放了感冒药,预防用。”“切……”“切什么?”“没,没什么……”初二:诺亚7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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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第一章“孩子,没有了我,你也一定要坚强的活着,你可以去找你的母亲,她在很远的北京,你去投奔她吧......”一位年迈的老人艰难的说着,他正是嘉蒂的爷爷,在那美丽的日出来临之前,年迈的老人永远的闭上了他那双蓝色的眼睛。这不只代表老人逝世,也代表着嘉蒂的艰苦生活的开始。嘉蒂带着悲伤走在那片原野上,一轮明月从山脚升起来,嘉蒂躺在草丛中,这时的她,既饥饿寒冷又十分的孤独,她不知自己应该何去何从,渐渐的,她睡着了。早晨的太阳升起来了,照在嘉蒂的脸上,嘉蒂慢慢睁开了眼睛,动了动身子,决定离开她的故乡,去找寻她的母亲。嘉蒂缓慢地走着,完全没有了力气,因为饥饿,寒冷摧残着他的身躯,终于,嘉蒂昏倒在了一个小镇的街上。第二天,嘉蒂醒来了,她左看右看,不知道她到底在什么地方,突然,门开了,走进来一位妇女,妇女笑盈盈的说:“你醒啦,我昨晚发现你倒在街上,就把你带了回来,你要不要吃一些东西,你的身体还很虚,要多补充点体力,我们家不富裕,烙了一些饼子,你将就吃吧,吃完了休息一会儿。”说完,嘉蒂连声说谢谢并狼吞虎咽的吃起东西来了。的确,她已经饿了两天了。不久,嘉蒂与妇女道别走了,临别时,老妇女还给了他一些烧饼。走了不知多少天,她碰到了一个小男孩,叫小狗子,长得虎头虎脑的,却和嘉蒂一样苦命,听说他也是准备找寻他的亲人,所以嘉蒂决定和他结伴而行,小狗子爽快地答应了,并十分乐意,因为在孤独的旅途上有了同行的好朋友......不久,干粮都被吃光了,他们只好一路上讨饭吃,在路上他们还认识了一位十分耿直的乞丐头儿,叫小乐,小乐十分照顾嘉蒂和小狗子,所以他们十分要好,多亏有了小乐,嘉蒂和小狗子才不会受到其他人的欺负。当他们与小乐道别的时候,都十分的伤心,他们依依不舍的分别了,嘉蒂和小狗子开始了他们新的路程......谁也不知道他们接下来的生活会怎样....................65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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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第一章我站在校长室外,等着老妈子出来送我去我的班级。昂起头看着眼前这栋高耸的教学楼,心想,不知道以后的日子会怎么样呢?真是期待啊!想着想着,一张试卷从天而降,飞到了我的脸上。我便顺手将它捎到了一旁,没想到它飞进了一旁的臭水沟里面,晕~我可不是故意的……一个长相可爱的男孩从楼梯上跑了下来,我心想:操,那张试卷该不会是他的吧?他不会哭吧?不过现在不是正在上课吗?刚想着,他就向我跑了过来“喂,你有没有见到一张试卷?”我指着水沟里面的试卷,“是那张吗?”“我操,你妹啊!你怎么搞的?”他好像非常生气。晕,“额,我又不是故意的……”我无奈的说。“反正就是你搞得呗!”“一张试卷怕什么?”“那!老师,你看,人家这个小妹妹都这样讲了,你就,通融一下呗!”他不知道在跟谁讲话,语气虽说是谄媚的,但眼睛里还是散发着浓浓的不屑。我回头,看到了一个长相可爱的女教师,想必她就是他的指导师了吧。“老师好!”我甜甜的说道,见到老师要问好嘛。“同学你好!”老师也报以一个甜美的微笑,哈哈,这个学校还不错嘛~起码不像我之前上过的那几个学校,老师个个都摆着张臭脸,好像有人欠了他几百万似的……“那就算了。”老师回答了那个男孩的问题。“耶~老师你真的是太好了!!我突然之间发现你好可爱啊!来来,亲一个!”男孩不害羞的说道,我晕,小小年纪就这么会调戏女孩子,以后可不就会变成一个‘遗臭万年’的花花公子?“去你的,你再这样,我就告诉你妈妈。”老师面红耳赤的说道,话说这个老师还真的是好可爱呢~“老师,干脆就好人做到底,让我……”男孩一脸讨好的模样。“不行!”老师斩钉截铁地说。“哎呀,老师,我都没有说完,我是说,让我好好感谢一下这位小妹妹。”“好吧,不可以聊太久。”老师犹豫了一下,说:“等一下直接回教室啊!”“知道啦,知道啦。真是的……”男孩一脸的不耐。他回过头来,紧紧地盯着我,然后,然后抱住了我,说:“非常感谢你啊!如果不是你我就……”hellip;…“额,其实,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了啦!”我晕,太夸张了吧?我刚想说不舒服,一声巨吼响了起来:“喂!那边那个小子,你干什么呢你?”OMG,是我那个大嗓门的老妈。初二:张锟琳800字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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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评论)作文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不懂得什么叫“睡觉”永远只会闭目养神的人,一个放血跟放水一样明明很痛却做不出任何表情的人,一个永远只会给人安全感却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一个可以随时将自己改造成到人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一个习惯了走在无人关心的阴影中却习惯了关心别人的人,一个看过了世间一切悲欢离和却只是淡淡的站在那里的人,一个看过太多美好却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安宁的人,一个不可能交到终生朋友却甘愿为伙伴献出性命的人,一个诞生于阳界却只能默默生活在地下的人,一个看到了近在咫尺的美好与欢乐却永远无法融入的人,一个失去了衰老与死亡的权力的人,一个强大到极致却失去了所有的人,一个独自承受着失忆的轮回的人,一个一遍一遍失忆却忘不了那个宿命的人,一个背负了太多却只自己默默承受的人,一个一次又一次挑战命运却总在谜宫的终点被一个耳光扇回起点的人。起灵,起灵,为谁而起的灵,起了多少个轮回的灵?他们都说,麒麟一笑,阎王绕道。可又有谁见过起灵一笑?小哥,你真的有过,为自己真心快乐幸福的笑吗?如果我能有幸见到你,我只会对你说一句话:“累了吗,睡吧。”初二:雨花蝶4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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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75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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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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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张起灵,永远不朽!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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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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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10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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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小羽怎么还在看电视?还不快去复习。”唐妈妈在厨房催促道,“等会你又不吃饭。”唐羽莹无奈放下手中按动的遥控器,其实她也想写作业,可父母越催她,她越不想学,眼看就要升学考试了,自己却不想复习。一个人慢慢走进房间,关门的声音却格外的大,唐妈妈叹了一口气“这孩子真不让人省心。”无奈摇摇头继续在厨房忙活。看着书桌上对着老高的习题,唐羽莹心想这回上重点高中的希望算是泡汤了。“唐羽莹!”班主任大叫道,“如果你不想听课请到外面去!”唐羽莹一听吓了一跳,立马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老师!”唐羽莹叫到,“我不是故意的。”她的脸红得像一个大苹果,“你说这是你第几次走神了?马上就考试了你就不能专心点吗?”唐羽莹听着不又得低下了头,“我。。。”却又不知说什么,这还是她吗?唐羽莹不由得心想,“下课到我办公室来,坐下吧,别打扰到其他同学。”班主任一脸失望,这还是以前的唐羽莹吗?班主任不又得想到。教室里顿时炸开了锅,“唐羽莹也不过如此嘛,还什么学霸,切。”一女生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这还是唐羽莹吗?她以前可不是这样。”一男生也说道。谁也没有发现唐羽莹的脸上早已被泪痕布满,可她的声音在这吵闹的教室里,根本没人听见,更不可能听得见。?o(>_“你这几天到底怎么回事,老是心不在焉,期末能保持第一吗?”老师气愤的说,“你要是不说原因就必须从现在开始努力。”唐羽莹只是低着头没吭声。·“你倒是说句话啊!”老师似乎更加生气了,“我只是。。。”她没有接着说下去,“什么。?”老师问道,“你要再不说我可是要去家访了。”唐羽莹连忙说道“我会努力的,老师你不能去家访。”唐羽莹神情有些仿忽,“我不能让我爸妈知道。”她的语气提高了许多。“如果你不想让你爸妈知道你的学习情况就不能再像这样,否则就只好让你爸妈知道了。”老师似乎抓到了唐羽莹的把柄又好象是抓到了唯一能救唐羽莹的救命稻草,所以他一定不会放手。“我知道了。”唐羽莹无奈的说,“那你先回去复习吧。”老师挥了挥手示意她可以回去了。唐羽莹慢慢走出办公室,抬头望望夕阳那一抹红比阳光还刺眼,睫毛微卷,却有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今天还是晚点回去吧。”她自言自语到,说着下了楼朝操场走去。操场上空无一人,大家大概都回家抓紧复习了吧。一个人慢慢走在操场,不知何时操场上又多了一个身影,一身灰白格子衬衫静静依靠于大树下。唐羽莹没想到竟还有人和她一样不想复习的,她慢慢走过去想打招呼,却没想到那家伙竟然睡着了。白皙的皮肤简直比女孩子的皮肤还要嫩,微闭的眼睛,完美的五官简直没有一点瑕疵,唐羽莹竟然有一点沉醉了?小羽莹也有患花痴的样子啊。?“喂,你看够了没有啊。”睡着的男生不知何时醒了,一脸惊讶的看着唐羽莹,“我。。。我哪有看你。”唐羽莹回过神来,脸颊不知何时有了一抹绯红。“还说没有,那你脸红什么?”男生站了起来。“我。哎呀,夕阳照的啊。”唐羽莹气鼓鼓的说,“是吗?”男生一脸不信。“嗯。”唐羽莹怕自己说得越多越容易惹祸上身。“这会了你不回家复习?”男生问道,“那个你不也没回去复习吗?”唐羽莹反驳道。“你管那么多干嘛?那不知道我是谁吗?”男生一脸不屑。“我又不是查户口的怎么知道。”唐羽莹想,这人真奇怪才见一面怎么会知道是谁。“我叫白慕辰,你不知道?”唐羽莹大惊“你,你是白慕辰?”这不就是沐阳中学的学神吗?全校女生的白马王子吗?“如假包换。”白慕辰嘴角上扬,“你叫什么?”唐羽莹一时不知怎么开口他竟然是白慕辰,不过也不用太惊讶,不就又是花花公子一枚嘛,“唐羽莹。”“唐羽莹?”这次可又是我们的白慕辰一脸不信了,“怎么可能?如你是唐羽莹那就不该出现在这啊。”唐羽莹没想到这白慕辰也是贵公子气不离身,“就允许你来吗,这学校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说对了,这就是我家开的。”白慕辰笑道。“啊嘞?”唐羽莹没想到这白慕辰尽然是。。。要怪就怪自己以前只知道学习,但也不能输给这小子“那又怎样,我想来就来,你管我。”“我又不是你爸妈,我干嘛管你。”白慕辰说道。“那就对了啊,那我来这里管你什么事?”“我只是听说你成绩挺好的,快期末了应该复习才对啊?”“那你为什么不复习?”唐羽莹反问,“你认为我还用复习吗?”白慕辰一脸不屑。唐羽莹望了望天空也是他这种学神级别的人只要考试时动动手指就行了,那像自己高中三年怎么努力也只是混了一个学霸。“喂,你想什么呢?”白慕辰最讨厌别人无视更何况是刚认识的人,“啊?什么事?”唐羽莹回过神来。“看来你有心事哦?”“管你什么事?”“本少爷今天就当一回你的听众。”“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唐羽莹看着白慕辰说道。“这个,这可是我第一次主动给别人做事哦。”“是吗,那你去找其他人吧。”唐羽莹说罢转身将要离开,“喂。”白慕辰在后面喊道,唐羽莹回头说“我不叫喂,我叫唐羽莹。”“妈,我回来了。”唐羽莹喊道。“怎么才回来?”唐妈妈从厨房里端着菜走了出来,“我找同学复习去了。”“是吗,那就好,马上考试了。”“我知道了。”说罢就走进房间“又不吃饭。”唐妈妈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初一:洋溢微笑1200字以上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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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者莫言是个盗墓者,他把陈年古尸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就此而言,莫言所讲述的故事,正是我们民族的苦难历史。-写在前面是的。他是个盗墓者。那是教科书上不敢提及的历史。“盗亦有道”。为天下大众盗取历史的真相。的确。很多作家的文笔很美,如郭敬明,但那只是又华丽的辞藻所堆砌起来的城堡,华丽却空灵,晦涩难懂,甚至直至看完一本书也不知道他到底要讲述的是什么。读起来总没有莫言的文字有味,真实。莫言是个用耳朵阅读的人。早早辍学(非自愿)后用耳朵倾听了老祖母、祖父和邻居的故事。所以他写的就是那个年代的事情啊,当然,有魔幻风格。高尔基听外祖母讲故事,成了伟大作家。莫言也是得益于长辈的故事。莫言的过人之处,一是故事,二是语言。而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难得的还是故事。至于魔幻笔法,虽属新颖,但不难掌握。其实,《丰乳肥臀》里,能看到,当时的共产党为了赢得战争,也是会对平民粗鲁蛮横,也有丑恶的一面,只是现在说起来,都已经刻意忽略了。《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他们超越了中国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行列。莫言的《蛙》则折射出中华民族在生存斗争中经历的困难和考验。小说以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以一位乡村妇产科女医生的人生经历为线索,重点回顾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刻变化与影响,以多端视角呈现历史和现实的复杂苍茫,表达了对生命伦理的思考。莫言的文学作品不仅在国内影响较大,在国际上也已享有名望。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对其评价称,您以有声有色的语言,对故乡山东省的情感、反映农村生活的笔调、富有历史感的叙述,将中国的生活片段描绘成了同情、暴力融成一体的生动场面。也许是因为他生活的年代,他的作品总是带着浓浓的时代特色,如他的淳朴憨厚,形影不离。童年时,他在家乡的小学读书。后来文革,不得不辍学回家劳动。这也直接的影响了他后来的小说创作。莫言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寻根文学’也就此火了起来。在《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在‘屎尿横飞’的场景间,演绎现代革命历史。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文学就是‘时无英雄竖子成名’。莫言深受民间的故事传说影响。幼时的鬼怪故事,被他挖掘出来,让人看见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千言万语何若莫言。一九五五年出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农民家庭的莫言,借助残忍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女性崇拜、自然描述及意境深远的隐喻,构建了一个令人叹息的平台。莫言的历史观,以及富有神话性、传奇性的叙述文体是世界文学中的一朵奇葩。我认为莫言文学的起点,就是对在挫折中却顽强生活下去的人的关注。莫言依然是属于相信‘文学’力量的作家。至少比那些只顾一味地卖书的人要好得多。年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中国本土作家莫言。作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莫言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和妻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密不可分。因为时间大多被写作占据,莫言所有的生活几乎都由妻子承包,也正是因为身边有妻子照顾,莫言才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莫言曾说,他最大的成功,不是写出很多名篇,而是有一个幸福家庭。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汉语在世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年12月10日莫言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接受诺贝尔颁奖,这不仅是对莫言个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更是对中国文化的认可。莫言获奖让更多外国友人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作为“汉文化”传播的介质工具——汉语更受到外国人的热爱和喜欢。而引发出一场‘莫言热’。我则被他的故事所深深吸引。无法自拔,就像一个小孩子第一次吃到糖果,尝过便会爱上这种滋味,无法自拔。我就是那个孩童,而莫言,就是那第一颗糖果。莫言是个盗墓者,他把陈年古尸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他,将带领我们这批新鲜的血液去唤醒这沉睡已久的中国文学。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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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太阳”之路银白色的金属大殿,夸张的线条,不停闪烁的五彩光芒,都显示着这里属于一个高科技文明的世界,诺大的空间足以容纳上万人,各式各样的机器人正在繁忙的工作中,机器的人形态很多,有机械化的,有人类化的,也有各种生物化的,这说明一个问题,这个世界的科技度已经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在如此发达的地方,却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是生气!整个房间中全是各式各样的机器人,却没有人类!良久,一个长着小翅膀的金色圆形玩具飞了出来,后面跟出来一个身穿银色长袍的胖嘟嘟的小男孩,在小男孩出现的时候,大殿内所有的机器人眼睛都闪烁着恭敬的光芒,看到小男孩没有理会它们才继续工作。“小金,不要乱跑,等等我。”小男孩很显然很宠爱正在活蹦乱跳的玩具,而他的到来也让整个大殿多了一分生机,把生硬和死板驱散。不得不说,虽然这里很华丽很先进的样子,但是也过于死板了,全是亮亮的看不出质地的金属,多点绿色植物点缀一下,看起来肯定会更舒服些。“主人,来抓我啊,抓住我,小金就给你唱首歌。”小机器人扇动着翅膀笑道,大嘴一裂,脑袋像是要分成两半似的,但是着实可爱,让人看了有……拍一巴掌的冲动。但是这次小金的主人没有像以往那样开心的去抓他,而是发了一会儿愣,这可让小金有点疑惑,别看只有一点,小金可要比周围工作的那些机器人高级的多,他是玛雅帝国的最新产品,专门服侍伟大的王子殿下,这对机器人来说可是至高无上的荣誉,要知道在这个位面,玛雅科技已经到了顶点,可以说纵横星际无敌手。在这个位面,玛雅帝国就像上帝一样崇高,无数的星系臣服在玛雅大军之下,时空跳跃技术让空间的距离变的毫无意义,而无论是精神文明,科技文明,还是其他的异种文明都无法抵挡玛雅的大军,但是就在一千年前,玛雅帝国停止了前进的步伐,因为国王陛下在玛雅文明的发源地地球发现了一个终极的秘密,就是真正成为神的秘密。而最近听说这个计划已经实现,其实在玛雅帝国现在的科技程度之下,只要想到了,就没有做不到的,唯一需要的就是时间。可爱的小王子沉默的望着小金,突然抓住了它,小金根本没来得及逃走,因为主人用的力量,那是所有机器人都无法抵挡的力量。小王子看了看手中的小金,眼睛闪过一次不忍,但是仍旧狠狠的捏着自己这个最喜欢的玩具走到了大殿一旁的一个井一样的物体旁。王子朝井里望去,里面像是一面镜子,映出的却只是普通的大殿里的情况,就在这时,大殿外面出来了清晰的脚步声,小王子一咬牙在小金叫嚷之前狠狠的扔向了镜子一样的平面中。波……镜子没有碎,可是却像水波一样荡漾开,小金刺啦一声消失的无影无踪。而这是一个头戴王冠威严的中年人有点愤怒的站在小王子的面前,身旁是一个女子,无法形容这个女子是如何的美丽,只能说超出了语言所能形容的范围,你别想从她身上挑出什么缺点,而实际上就算有你不喜欢的地方,她也会在意识的感知下得到完美的效果。“卡特,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中年人愤怒的声音响彻大殿,正在工作的机器人吓的全部匍匐再地,有几个人竟然冒着火花爆裂了。“卡特,你这么做是不对的,平行镜连接的是其他横向宇宙,那是跟我们完全不同的世界,一旦小金侥幸逃脱法则的审判将会给那个宇宙带去不平衡的发展因素!”小王子并没有害怕的表情,微微一笑,”父王,母后,你都说了,即便是我们也无法抵挡宇宙平行法则,小金也仅仅有理论上的千亿夸克分之一的机会。”帝王的愤怒好像没有减弱,但是身旁的王后却拉住了他,”陛下,今天是个大日子,我们就不要怪王儿了,我的宝贝,今天我们玛雅文明将走向最后的辉煌,不久我们就将成为真正的神,这个宇宙的唯一!”说到成神,国王的脸色终于好转了。“我们,将成为光,宇宙就是我们,我们就是宇宙,再也不分彼此!”“走吧,我亲爱的孩子,让我们成为光吧!”国王和王后一左一右拉起了王子,朝着大殿外走去,大殿巨大的门打开了,刺眼的光芒照耀着整个世界,映入眼帘的是悬浮空中的巨大祭坛,祭坛中燃烧乳白色的冲天光芒,在祭坛下面则是无边无际的机械大军!那光芒不是来自太阳,而是来自于这些无数的机甲,随便拿出一个都具有征服一个星球的可怕力量,而正是这些力量让玛雅帝国无往不利所向披靡!整个地球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机器人,……一个生物都没,全部都是机器人,机器人的眼睛不约而同的望着那唯一的祭坛,还有他们的唯一的王!在地球的外面,整个太阳系,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巨型星际战舰,所有战舰上士兵都庄严的站着,望着屏幕上的祭坛和出现的国王,王后和王子,……士兵也全是机器人。星际战舰一直从太阳系延伸出去,仍是看不到尽头,这就是玛雅文明无敌战舰群,没有文明能抵挡他们的攻击,他们可以直接摧毁一个星系。而今天所有的玛雅文明的士兵和从属国都要见证一个光辉的时刻,他们伟大的国王要成为神,成为光,将永恒的照耀这个宇宙!望着神圣的祭坛,国王举起了他的手,所有的士兵全部举起了手中的武器,整齐划一的喊出——国王万岁!这个声音很快传遍了整个宇宙,在这个位面,玛雅文明已经无敌了!但是玛雅文明也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了,现在他们要完成先辈们最终的目标,成为神,和宇宙融为一体。这是一个庄严而伟大的时刻,无数身披纯白长袍的机器人开始念诵经文,那是玛雅文明伟大的历史,而这一刻,所有的子民将共同见证。三人缓缓飞向祭坛,身体根本不受重力限制,很快三人就来到了祭坛的入口,眼前是熊熊燃烧的白色火焰,那里跳动的是未来。这是玛雅文明的终极力量,只有跟宇宙合二为一才是最终的归宿,玛雅文明的终极。国王,王后,王子默默看了一下对方,庄严的把手放在了头上,然后轻轻的把自己的脑袋拿了下来。“在这个光辉的时刻,让我们用真实面对世界吧!”国王的头严肃的说道,说完,手缓缓的撕掉了头发,撕掉了脸皮,一个半圆形的透明器皿出现,里面跳动着一个红色的大脑。在国王完成之后,王后和王子也完成了这一回归真实的壮举。他们的身体恭敬的举起了手中的大脑,缓缓推了出去,三个承载着玛雅文明最后印记的大脑飞向了火焰的中央。平静,整个世界都不再有一丝声音。如同时间空间的停止一般,但是下一刻,冲天的火焰猛烈的压缩起来,瞬间消失,紧跟着一道白光冲天而起,冲上太空,白光扩散了,所有的一切都被融合在光之中。突破了时间和空间限制,一切的都化成了光,紧跟着是轰轰烈烈的大爆炸,太阳系从此消失了,而玛雅文明的存在将永远成为历史,宇宙中仿佛飘荡着淡淡的忧伤。玛雅文明的初期曾有位伟大的国王叫尼采,他说他是太阳……宇宙不是三维,也不是七维,而是无限维度,源头在一个起点上,衍生出来的宇宙是平行宇宙,他们有着相通的源头却有着不同的结果,比如说同样一个地球,从诞生那一刻起便拥有了无数的发展可能,每一个可能都会形成了一个宇宙空间,在某个地球上,恐龙灭绝了,一种叫做人类的哺乳动物统治了世界,但是在平行的其他宇宙中则可能恐龙没有灭绝,它们继续生存。每一种可能都能衍生一种存在,平行宇宙之间可能类似,也可以完全不同,可能某个宇宙空间的地球上一直就没有存在过生命,而有的地球则发展到了文明的终极,而类似也同样存在,比如说,人类同样统治了地球,但是统一中国的始皇不叫嬴政,爱因斯坦没有发明相对论,发明相对论的是他老爹,甚至类似的更细微。而这一切都是平行宇宙,平行宇宙之间存在着不可穿越的宇宙法则,即使是玛雅文明发展到了那个地步仍无法违背这一规则,任何敢于挑战的物体都将在穿越中被毁灭,当得出这一结论的时候,玛雅文明失去了生存的目标。但就像王子所说,当科技力量到了巅峰,这法则不是完全不能违背的,只不过几率低的几乎为零,而且就算侥幸过去,无论生命体非生命体都会失去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机能,在玛雅文明主脑的计算中,这是完全没有意义的,不清楚所谓的成为光是什么情况,但是玛雅文明就像以前那个想成为太阳的皇帝一样泯灭了,同时引起了星际大爆炸,连锁的能量反应让整个位面陷入了毁灭的边缘,而无法用数字计算的能量风暴同时影响到了平行空间的通道。一个金色的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圆点在摧毁的边缘忽然消失了,当再次出现的时候,眼前是一个蔚蓝的星球……四年级:妖气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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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之花(第一章阳光透过窗户,照射在屋子里。柳雨馨玩着铅笔,丝毫没有注意到范老师已经盯着她看了好几次。“柳雨馨!”范老师不耐烦地叫了一声雨馨的名字。同学们小声笑着:“哈哈,学渣雨被老师点名了!”“学渣雨”是柳雨馨的外号,因为她的学习在班里是倒数的,上课也经常开小差。大家都在嘻嘻哈哈地说雨馨,只有雨馨的朋友贾淑岚一直在说:“雨馨,你放下铅笔呀!不要被范老师发现啦!”可是已经来不及了,雨馨没有听到淑岚说的话,范老师用瞪的眼神缓缓地走到雨馨的面前。“柳雨馨!”范老师又说了一遍。这次可把柳雨馨吓到了。柳雨馨乖乖地放下铅笔。不料,范老师把她的铅笔直接没收,放在讲台上,然后又问柳雨馨:“请问你知道赠花卿这首诗怎么背吗?”雨馨知道糟糕了,她还不知道呢!同学们看着雨馨焦急的目光,哭笑不得。“嗯……嗯,锦城死管月纷纷……”雨馨只好结结巴巴地说。“喂,你说话有毛病吗?”范老师气呼呼的,双手叉着腰,大家都愣住了。范老师这幅样子很惹不起的!以前班里的调皮蛋徐晓志偷偷用在外面捡来的树枝在范老师默写的时候,偷偷扎了扎老师的后背。范老师立刻反应过来了。结果当天,晓志被面壁思过整整一节课。柳雨馨停了下来,心里默默地想了一遍,然后说:“半入海风半入海,此曲只能神仙有,人间得不到几回闻。”“哈哈哈……”全班同学都哄笑起柳雨馨来,只有淑岚说:“哎呀,错了错了!是半入江风半入云,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才对!”下课了,雨馨在椅子上坐着,手托着下巴,闷闷不乐的样子。淑岚问:“怎么了,雨馨?是因为刚才的事情吗?”雨馨摇了摇头:“我这个学渣,学什么都没用呀!”淑岚说:“你不要泄气啦,我帮你补习语文吧!”说着,淑岚就取出语文课本。于是每节课下课,淑岚都给雨馨补习语文。很快,雨馨的语文能力变得超强,但是数学又烂透了。“雨馨同学。”数学胡老师不紧不慢地说:“你只会学好语文有什么用,数学也很重要!你要好好补习数学才可以!”没办法,下课的时候,淑岚又给雨馨补习数学。就这样,渐渐地,淑岚就成了雨馨的辅导老师。有一次,雨馨和淑岚的爸爸妈妈决定去旅游,并带上雨馨和淑岚一起去。柳雨馨和贾淑岚都开心极了。雨馨妈妈说:“贾教授,据说你们的孩子给我们雨馨补习功课了!”贾淑岚爸爸说:“是啊,柳女士,她每天都跟我说这个事情呢!”最终,他们决定去坐地铁到火车站,然后去附近旅游。就这样,雨馨和淑岚都请了一周的假。来到地铁站,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孩看着雨馨和淑岚,冷冷地笑着,然后悄悄地走开了。上地铁的时候,戴着鸭舌帽的女孩也跟着雨馨和淑岚上了地铁,而且都是那一班。坐到地铁的位置上之后,鸭舌帽女孩偷偷地拿出手机,听起流行的“小苹果儿”来。“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怎么爱你都不嫌多,红红的小脸温暖我的心窝,点亮我生命的火、火火,火火火!”这一段歌词雨馨已经背下来了,她不知不觉跟着女孩唱起来。鸭舌帽女孩叫叶佳雪,她的好朋友冉奕琴也在人群中。奇怪的是,佳雪并没有一直跟踪雨馨,而是悄悄地离开了。这个时候,奕琴看见佳雪了,佳雪戴着鸭舌帽,也被奕琴发现了。“佳雪,你还对雨馨记仇吗?她上次也没得罪你吧?只是比你多一个电影票子……”“别说了!”佳雪打断了奕琴的话,“你懂什么?我就是要报仇!她害我只能看一个电影!”奕琴叹了口气,说:“你只要转学到她们班不就好啦?”“对哦!”佳雪又冷冷地笑着,然后和奕琴离开了地铁站。三年级:李沐鸽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三年级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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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之锁》第一章公元X年X月X日,在天界幻想城堡。“你给我getout!”天神王对着自己的侄子杨枫说。“为什么?”杨枫问问道。“你已经违反了天条10000000000000000000000次了,叫我怎么说你好呢?”天神王气得每一根头发都竖了起来,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啪”,大灯从天花板掉下来,直插地面。“我决定,罚你去人间学习。3年后再回来见我!”天神王不愧是天神王,下手心不慈、手不软。“555舅舅,只是去看看水晶之果而已啊,555!”催泪术可是他杨大帅哥必杀技。“我天神王说话算话,哦呵呵呵呵!”杨枫马上收起眼泪,看着天神王神秘地说:“舅舅,你笑得好奸哦!”天神王脸上布满黑线。“你给我下去!!!”河东狮吼。“下去就下去!”……与此同时,银湖殿。“岳吟湖,过来!”银湖仙对着自己的女儿岳吟湖叫道。“什么事,妈妈?”岳吟湖问。“喂,哥哥,姐姐的事是你说的吗?”岳吟月问在一旁偷笑的岳吟天。“不是—才怪!”岳吟天想逗逗她可爱的妹妹岳吟月。“你这个大坏蛋,我杀了你!竟感出卖我亲爱的姐姐,说过会保守秘密的,原来是骗人的!”岳吟月生气地叫道。“来呀。”岳吟天叫道,一边向门外走去。岳吟月跑出门外,一脚踏空,摔了下去。“哇啊啊啊啊!!!”尖叫声响遍天界。“Oh,mygod!,我施法太重了。真不知那个更年期老太婆又说我陷害她女儿了,哎。”天神王叹气。“妈妈,吟月妹妹不甚掉下天界,生死萝(未)卜。”该死的岳吟天居然还在搞笑。“砰”银湖仙未笑先倒。“120吗,我妈妈现在昏了。”岳吟湖马上挂起SOS求救信号。魔界,暗藏杀机。“你这个妖……”法师还没说完,倒地而死。魔界最基本的是冷酷。修颍看着躺在地上的第九百九十万个法师冷笑,“最后一滴。”她冷冷地说。“修颍姐……噢!”落颖捂着眼睛走过去,“小妹,不好意思,没事吧?”修颍像变了另一个人似的关切地看着妹妹。“姐,那我出去吧。”落颖走出门外。修颍把门关上,把血滴到练池里,“血之灵!”她喊到。“哗”,血马上合在一起,制成了一颗血红的血珠。“我的心机真是没有白费,现在只要把能打开天堂之锁的人消灭就行了,哈哈哈哈!”修颍,魔界法力最高的狐妖。天堂之锁在天界的最深处,它封印了一样天界最厉害的东西——幻想之印。修颍最害怕的是幻想之印,因为幻想之印能将修颍的妖术解开。然而现在除了幻想之印,什么法术都敌不过修颍。而魔界之王罗嬴是修颍的弟弟,无论修颍做什么,他都不会阻止。反正如果罗嬴阻止修颍的话,修颍随时都可以杀了他,但落颖除外。杨枫潇洒落地——插入地面,二脚朝天。“好倒霉,居然落到这么狼狈的地步!”杨枫拍拍尘土站起来说。“哎哟,好痛!”摸着头上的999999个包,心里好不自在。“天呀,我怎么在这里?”岳吟月奇怪地望着四周。“咦,怎么有怎么多个头的怪物走过来?别以为我岳吟月怕了你。幻影攻击!”岳吟月闭上眼睛,双手合掌“Bow!”离吟月100公里的地方爆炸。“岳吟月,走着瞧!”杨枫在天上喊道。“啪”痛苦着落于吟月的身边。“哈……没想……我……的幻影……攻击……这……哈哈……那……哈……那么……管用……哈哈哈……笑死……我了!”看着眼前的人:熊猫眼,头上长出N个包,身上被自己打了N拳,脸上999块巴痕。“哈,给你镜子,哈哈,看看你的模样是多么搞笑!”吟月把镜子扔给杨枫。汗~~,“啊!!!”杨枫发出杀猪般的嚎叫,然后七窍流血,这个岳吟月下手真重。现在出去不是笑死人了,都怪岳吟月。“看你那么可怜,我不如给你疗伤吧!”吟月一脸奸诈地看着他。“不必了,本帅哥自己来!”杨枫的手掌出现了一团蓝色的火苗,他把火苗打入自己的身体,气色才慢慢地好起来。“看看我以后怎么整你!”恢复好的杨枫对着岳吟月喊道。“打得过我再说吧。”吟月手上飞出一块石头,“击中目标。”吟月脸上毫无表情地说。可怜的杨枫头上重新长出一个包(肉包子的那种)。“岳吟月,我们走着瞧……”“呼呼”寒冷的风在杨枫耳边刮过。“哦呵呵呵!”吟月狡猾地笑。岳吟月扔下不知所措的杨枫走了。“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哈哈哈哈。”罗嬴透过水晶球看着发生的一切狂笑。“不愧是吟月姐,下手好狠啊,哈哈!”罗嬴边笑边说。“笑什么么呢。”修颍看着正在狂笑的罗嬴说。“噢,姐。”罗嬴的笑收敛了几分。“小弟,把那台能制作人民币的机器给我,姐要去人间界。”“啊?”罗嬴的嘴足以塞进一条鄂鱼。“要不要姐把鄂鱼塞到你的嘴巴里呢?”修颍冷冰冰地问他。“不、不用了。”罗嬴有些紧张,如果说错话修颍一刀就把他杀了。“嗖”一枝箭向修颍飞来,修颍对着箭就是一掌,“啪”箭变成了碎片。“哦……”罗嬴晕倒。“姐!”甜甜地叫了一声。“小颖?”修颍有些惊讶。“呵呵呵,姐,你看这是什么?”落颖摇着手上的东西说。“人民币制作机,恩,很聪明!”修颍微微一笑。“喂,小弟,我怎么看你像一个绝世大草莓?”修颍看着倒在地上的人说。“……”没有反应。“姐,我看哥可能昏过去了。”落颖说道“小妹,能不能送姐一程?”修颍问道。“可以哦。再见啦!”落颖向修颍招手,修颍消失在云里。“行了,不要装了,哥。姐已经走了。”落颖轻轻说道。“谢谢配合。”罗嬴皎洁地笑。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使罗嬴惧怕修颍……吟月走了,留下杨枫一个人发呆。“恐怖的银湖仙啊。”杨枫叹道。“喂,上课了怎么随处溜达!?”那边传来了老师生气的声音。“……”吟月无言。“你们是哪个班的?”孟老师问。“高一A班。”吟月答道。“我和她一个班。”从地上站起来,杨枫说道,结果遭到白眼。“跟我走。”,孟老师说道。“哎,竟然同这样倒霉的人同班。真是我的耻辱。”杨枫小声说。这一切给吟月听到了,她气得双手握成拳头,脸上布满黑线。“你、再、说、一、次!”吟月咬牙切齿,她一字一顿地说。“我说你怎么这么荣幸能跟我一个班。”杨枫小心翼翼地极力掩饰。“撒谎!!!”吟月气得声音提高了八度,震得全校的窗户都在颤抖。她狠不得朝杨枫一拳打去,连青筋也藏不住了,只不过有老师在场,不能下手。吟月便把杨枫的手臂狠狠地捏了一把,“哦啊!!!!!!!!!!杀猪声刹时震动整个校园,“哗,啪。”一扇窗门震倒在地。“噢,天那!”.…..“喂啊,别老烦我行不行!”修颍第666次用手把她头上的那只蜈蚣弄下来。“修颍公主,让我陪你一起去嘛!”“你好烦啊!”修颍摊开手说:“时光传送,魔界!!”一束蓝光闪过,蜈蚣精消失得无影无踪。转眼间,修颍来到市一中高中部(星灿学校),孟老师正押着岳吟月和杨枫去教室。修颍忽然觉得她好象在哪里见过岳吟月。前世的记忆一下子从她脑海中闪过,“琉泪——岳吟月?”修颍想整整岳吟月,只见她取出念珠说:“无影之线。”一条透明的线飞了出去,一头绑在左边的小树的树杆上,一头绑右边的小树的树杆上上。“砰”双双倒下,而孟主任不但没有摔倒,还一脚踩在线上走了过去(作者言:某老师真厉害,本人佩服佩服。)。杨枫呻吟着:“岳吟月,你怎么重得像一只恐龙啊。哇靠,你重S了。”岳吟月爬起来,说:“你才是呢!我记得小时候……我记得什么来着?”杨枫的眼睛睁得老大,像一双鼓着的金鱼眼。岳吟月说:“太可怕的人啊!”前言不搭后语,杨枫欲哭无泪,心想:“小时候的事情居然忘记了,我她常常在一起玩啊。怎么忘了,天啊!”(虽然偶没写他们小时候的事,但是我觉得杨枫有些C线,以为吟月喜欢跟你玩啊。)“你们两个快跟上!!!”十级噪音啊,“哗哗”某教室的两扇窗户破裂。某某学生:“孟主任又在为小事发狂,整天动不动就发狂,校长居然不知道。”修颍跟上去。孟主任像发现猎物似的盯住修颍,问:“你是哪个班的?”修颍毫不畏惧,说:“高一A班!”“咚”某老师昏倒。(知道我在说谁吧。)“唉……现在的人太容易昏倒了。”修颍和岳吟月叹到。杨枫大惊,居然会在同时同分同秒同毫秒同微秒同微微秒同微微微秒说出同一句话,厉害厉害,佩服佩服。修颍不由得感慨万分,前世真是不打不相识,只是她们下手很狠。今天,她们同声同气,又默契,真看不出她们前世有着不能化解的怨恨。(大家好,才是真的好^-^)我记得我表弟写过:“……不知怎么,有一个同学骂一个较肥的同学。教练就说了那个被骂的同学,说他什么什么的……(较肥的那个)那个同学发了狂。因为他每次都因为一些小事发狂,所以发狂。他指着教练张口就骂……”孟主任就是根据表弟的同学写出来的人。三人找了很久才找到高二A班的教室,“欢迎。同学们,这就是新转来的三个同学!”高一A班的班主任微笑着看着全班同学。杨枫一下子愣住,班主任居然是天神公主晓琳静,她怎么会在这里呀!?晓琳静向他们三个弄眉挤眼,岳吟月和修颍才明白是什么意思。“你们三个快进来。”晓琳静招呼他们。杨枫显然石化了。岳吟月已经忘记了修颍的身份,她小声问:“唉,你说那个杨枫有什么毛病?”“可能是神经过敏吧,也可能被施了石化咒……”修颍停住。“你也是仙界的吧?”岳吟月惊讶地问。“不,我是魔仙界的。”修颍撒谎道。“嘘,小声点。”他们三人似乎把身边的人忘了。“你看杨枫那样子跟踩了狗屎差不多!”修颍毫无禁忌地说。“嘻,你说得对。”岳吟月偷笑。“有什么好笑的,说来听听,让老师也笑一笑。”晓琳静笑着走过去。“哦,哓……不是,老师他好象石头化了。”修颍说。岳吟月说得更好笑:“老师,他精神短路,面临爆炸危险。”“哈哈哈哈。”全高一A班的同学哄堂大笑。“呵呵。”晓琳静也笑了,她走到杨枫身旁,在他脚上踩了一下(很用力那种)。“哇哦。”杀猪声经久不散。“哈哈哈哈……”在场的人爆笑不止(包括清洁阿姨,捡垃圾的垃圾佬)。“你们笑什么啊?”杨枫问。“哈……”笑声一次又一次回响,震耳欲聋。“嘿、嘿、嘿。”修颍和岳吟月苦笑不止。“现在请你们自我介绍。”晓琳静的声音打破笑声,因为她的声音很好听,在学生群中成鲜明的对比。杨枫说:“我叫柳扬风。”岳吟月说:“我叫岳雪宜。”修颍说:“我叫萧落茵。”介绍完毕,哓琳静向他们介绍他们的同桌……Way not(为什么)哓琳静没有将修颍赶走?Because(因为)修颍小时候曾经帮助过杨枫和岳吟月。“好!柳扬风,你去跟徐令胡同桌。”晓琳静开口。“除掉令狐冲吗?”杨枫听不清楚,问道。因为“徐”广东话读:“除”。(作者言:本人已列为世界第一BC。)全场大笑,徐令胡欲哭有泪。吟月暗叹:“蠢得要命!!!”“岳雪宜,你去跟上官月儿同桌。”晓琳静的声音从耳边响起。“哦。”轻轻应了一声。“萧落茵,你去跟曹菲菲同桌。”三人走向自己的同桌。午餐时。上官月儿拉着岳吟月去饭堂拿饭盒,然后坐到学校的草坪上去吃。上官月儿发话:“岳雪宜,告诉你一件事”“什么事吗?”“嗯,是这样的,我们学校里的那些人的名字是很搞笑的……”上官月儿还没say(说)完,马上有个男生跑出来,打招呼道:“HI!我叫朱投请多多指教。”“猪猪猪,猪头?”岳吟月含糊不清地说,接着把嘴里的饭都喷出来了。“真没淑女风范!”杨枫说道。吟月不说话,为了自己的形象,我忍我忍我忍忍忍。又有一个男生朝杨枫走过去,说:“我叫杨憧。”“洋葱?”杨枫把口里的水喷向2米以外的花盆。“萧落茵,快过来。”修颍走过去,曹菲菲凑在她耳边轻声说:“萧落茵,他们其实在考验你们的忍耐力。”“忍耐力?”“对,他们除了考验你们的忍耐力之外,还有你的控制力。等一会他们走过来,自我介绍时,你忍着不要笑,用一副冷漠的神情看着他们。”“明白了^-^。”修颍报以她一个微笑。还是一个男生,他走过去对修颍说:“我叫马德。”修颍脸上毫无表情,那男生脸上爆满黑线。突然,修颍对曹菲菲说:“我去个厕所。”然后就跑了。“银湖仙!”一个尖厉的声音在天空回响。岳吟月的脸上布满阴云,脸上一片紫色。“风火之术。”两道光向吟月射来,同学们跑回课室。“砰”杨枫挡在她前面,用剑挡住了光。一道白光围住吟月,她重新变回在天界时的样子,一身白衣,纯洁得像天使。她也拔出剑。说:“你是谁?”“我,是谁?凭什么告诉你?”(连作者本人也不知道是谁)“唔,听这声音好象是魔界的人呀!”杨枫说道。四周的景物开始扭曲,吟月一步一步地后退。“魔幻,迷影解除。”银月菲菲从后面跳出来说。“今天先不跟你们玩。”那个声音现实听不见了。随后四周又恢复了平静。“你是?”吟月问。“银月菲菲,再见!”银月菲菲说完往树上一跳,消失在树丛中。修颍松了一口气。在暗处,有人笑着:“好,这才好玩嘛!哈哈哈哈……”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