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知己!
深夜,月光,蝉鸣……回忆的时间,想到了她,她,她们。
鲁迅对瞿秋白说过:“人生有得一知己足矣。”我一直很向往这种君子之交,向往那种默契,向往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
渴望知己,我想任何人都有过这种想法吧,希望有个人懂你,懂你的悲,懂你的喜。所以,交友,我一直想保持一个理智的态度,理智的寻找,寻找心中的那个人。
直到遇到她,那个温柔而又倔强的女孩。
和她,不是那种一见如故,慢慢懂,慢慢了解,到最后的轰轰烈烈……我一度以为,会和她走到最后。
可是,没有注意,这场友谊,不仅仅是两个人。
最讨厌不理智的人了,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那样。很伤心呐,那种心情。明明就很珍惜,明明不想放手,明明那么痛苦,却还要装作不在意,要对她冷漠,因为,不想再有交集。
现在发现,自己,还很幼稚呢。娅说我善良,呐,算识人不清吗。我,其实很卑劣吧。
三个人的友谊中,如果不是三个人的情感程度相似,那么,必有一个人会退出,我,只不过自愿做那人而已。我不是圣母,从不愿委屈求全,我渴望那种纯粹的友谊,而不是每天虚伪的微笑。
可是,当看到她发来的一条条短信时,还是有种心痛的感觉。
她算懂我的吧,她说和我一起很快乐,也很危险;她说我们的友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她说她现在发现,我比那人更重要……可是,再后来,她说,我永远不会为你哭泣了…
呐,我是不是很任性,她说她和人打赌,只要我和她说话,她便同我说话。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呢,我这个不知道赌约的人,却3个月没和她说一个字。本来,我和那人的决裂,和她没有半点关系。很想,很想珍惜,想留住这个朋友。不过,如果我抓住她,那人会很尴尬吧,会很孤单,会像,以前的我。
于是,决定放手,两个人的手,一起放掉。
只是,我那自以为是的放手,伤害到的,有多少人呢?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每天每天的一个人;不希望她们和我一样,半夜在床上偷偷哭泣;不希望她们像我一样,独自面对陌生的熟悉……可她却说,你自以为是的把我推向她,想过我的感受吗?
我怔住了。她说,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的,只要你点头,你释怀。傻孩子,回不到从前的,回不到的。因为,你无法放开她,我无法接受她。那层隔阂,永远存在了。
活该吧,我。但是,连我自己都诧异,只是遗憾,却不后悔!
其实,很难抉择呢。两个人,一个我这辈子都希望珍惜,一个此生都不想再有交集。接受,意味着全部接受;拒绝,意味着全都拒绝。彷徨,犹豫,挣扎……最终的选择,或许,对我,对她们来说,才是最好的。
曾想过,这次过后,自己可能再也不会相信朋友这种东西了。可有一个人,自始至终,对我不离不弃。她说,不管你和她们的关系怎样,我永远站在你这边;她说,反正我不会离开你;她说,我们不是朋友,是知己……原来,自己渴望的那份纯真的感情,一直都在身边,只是我没发现。
我开始回忆,和她的点点滴滴。我们有着相同的爱好,总在宿舍里其他人怪异的目光中相谈甚欢;总是异口同声地说出同一句话,然后相视一笑;总是感伤着彼此的感伤,分享着彼此的欢笑……只是和她的相处,只有在宿舍,在夜晚;只是那么多时间,我的目光总聚集在另外的她们身上;只是,她有她的朋友,我有我的同伴……
所以说,我们是知己啊!她笑着对我说。朋友会离开,但知己不会,因为,知己,很少很少,甚至,只有一个。
对啊,我都忘了,她是我的知己!
现在,我已经重新组成了小团体。但知己,仍只有她。
另外的她们,也相处得很好。只是她对我说,少了你,我们,少了很多欢笑。
这不重要,不是吗?虚伪的欢笑和没有欢笑,其实一样吧?我是这么认为的。
只是,很奇怪。在人前,和我以前关系很好的她,却从不言语;和我泛泛之交的那人,却仍对我微笑。
或许,友谊和爱情一样。太深刻的感情,当分手后,对方都会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和我们关系不错的人都很疑惑,大概当模范朋友出现裂痕甚至再不相处时,都会感到疑惑吧。同桌问我,和她们关系一直很好,怎么会闹成这样?我笑而不语。
有些事,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那人,自始至终没有问过我,为什么决裂,我和她也没有提起。
其实,我想要的友谊很简单,唯一且必须的条件是:不抛弃我…
朋友?究竟是什么?
从昨天晚上开始,心情就彼此起伏,朋友,究竟是什么
我真的不懂!这几天我觉得自己和邱,小费,佳,渐渐有了疏远,我总觉得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在某一刹那断裂,9月29日的晚上,邱,小费,佳和我还好好的,我们还一起去逛街,有说有笑的,但去回家的路上,我的心里就有了种不好的预感,我让邱今天睡在我家,但小费却不肯,当时,邱理都不理我,总在小费旁边,我为了友谊,忍了,刚头想回家,邱说:“明天早晨,你不用去我家找我了,我和小费一起去学校,听了这话,我也只能点头说了声“哦!”邱,小费,佳
那天晚上下了点毛毛细雨,我一个人回了家,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愿去想,一会就睡着了,第二天,我差不多都已经成习惯了,忽然见想起邱昨天和我说的话“你不用去我家找我了,我和小费一起去学校”算了算了,不要为了这点小事而伤了和气,于是,这天我一个人去了学校,但到校门口时,我感觉自己的心慢慢的碎了
“费,10月3日姚让我们去和她过16岁生日,明天,我们和佳一起去买礼物”
“哦,那杨去不去?”
“姚没请杨,只要我们三个去就OK了!”
“但那天怎么和杨说啊?说没请她吗?”
“管他去了呢,随便找个借口不就得了么!
“那明天我让我妈去帮我买衣服和鞋子,你买不买?”
“你买我也买,呵呵,那让佳也一起去买吧!”
“恩,你说我们穿的漂亮一点,是不是在抢姚的风头啊?”
“可能的噢,不知道那天有没有男生和我们一桌”
“看吧!费,你要买什么礼物”?
“一套《那小子真帅》的杯子再加一本小说书吧”
“那我买一串贝壳的风铃吧”
“恩。。。”
这真的是我从小和我玩到大的朋友吗?我觉得她们变得好陌生,让我渐渐想远离她们,从那天被我听到的对话后,我们的关系发生了有点变化
不知不觉,国庆已经来了,前两天,我去了上海,没和她们在一起,到了3号,她们都穿得很漂亮,(那天我和我妈去街上偶然碰到她们,但她们没看到我),而我穿的和平时没什么两样。
从下午起,父母出去玩了,我说我有累,不去了,就呆在家上网,游戏,聊天!时间过得好快,6点了,突然,电话响了“我还以为是我父母打来的,原来是佳,邱,小费,我还很高兴,但她们却打来却先说“今天玩得好开心,杨我们还喝了一瓶啤酒,接着说要我帮她们忙,(因为在我们4个中,只有我家有电脑,而且我一般总挂QQ)说让曹打电话给她们,我就对她们说“你们自己不是有他电话吗,自己可以打。而邱说了一句:“我们打会浪费小费家的电话,让他打过来,我们这边就不用出钱了”她们到底要干什么啊?我真的不明白,我点都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凭什么就那么听她们话,邱还那么的护着小费,在暑假,邱在我家打了不知道多少个电话,难道就不浪费我家的电话费吗?气~
这也算了,但今天她们实在太过分了,先约我出来,然后像皮球一样把我踢开,她们一直在说昨天晚上怎么怎么样,把我当空气一般,她们3个人并排走着,说着,笑着,我却一个人傻傻地跟在她们的屁股后面,刚走了一会儿,我就在想,我真的要和她们一起逛街吗?一个人傻傻地,一句话也插不上的跟在她们后面?值得吗?这个跟在她们后面简直是在浪费时间,还不如回家玩电脑,看书,突然间,我说了一句“我回家了,8~”顿时她们都朝我看,佳和我说了声再见,而小费和邱什么都没说,只是身拉着佳走了,我看得出,在我说出“我回家了”那句话后意味着什么,可能她们不会再来找我,我想明白了,这样的朋友不值得,刘思佳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她们来找你玩,只不过是玩你家的电脑,邱睡在你家,只不过是想吹空调”说的真得很有道理,我没后悔今天做出得决定,这样的友谊我不稀罕,难道我杨羽晨,除了她们就没朋友了吗,真是笑死人了,没了你们,我照样会活的很快乐,学校里的朋友不比你们差
忽忽~~心里舒服了好多,终于发泄出来了!就是要这样嘛,我一切都想通了,其实没有一个朋友能真心地和你在一起,如果在危难时她肯伸出援助之手,这样的人还可以和她相处,但在危难时,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人,根本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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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友谊,那心灵的神秘的结合者,生活的美化者,社会的巩固者,是千百年来诗人、文人赞美的对象。有的友谊是属于知己的。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阿方,便是我的知己。阿方,是我对他的称谓,也算是个绰号吧,他这个人很大度,为人很随和,这是我所比不上的。阿方与我都很喜好文学,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尽的话语,道不尽的言论,与他相识似乎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触,初次见面就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也许真是一种缘吧。爱好上的志同道合,便使我们成了彼此的知己。他很爱看书,知道的也很多,我不时的有些问题请教他,他总是风趣的一一为我解答我心中的困惑。有时他也会找些写作上的问题与我讨论。每一次的交流都会使我们的友谊更加深厚,我们彼此帮助,共同进步。他很喜欢文学,自诩为天才,以至于他的语文成绩好,其他科目也就是一般般啦,大概是天才都有这种通病吧。老师曾经不止一次苦口婆心的告诉他不要偏科,但他却似乎其他科目有种反感,上课时总是无精打采像丢了魂似的。老师也不止一次的K他,可他还是像原来一样,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我和他虽然有共同的爱好,但在所欣赏的历史人物上,却截然不同,我很崇拜项羽,而他却更敬重刘邦,有时还会互斥起来。大约是去年冬天吧,在一节历史课上,老师讲到了楚汉之争,自然谈到了刘邦和项羽。在老师的讲课过后,我便和他又扯上了刘项之争。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自然只有自己知道。他干咳两声,便开始了美誉刘邦,批判项羽言论,说:“刘邦的大度与项羽的心胸狭隘形成鲜明的对比;刘邦虽曾败于项羽几十次,但毫不气馁,垓下四面楚歌,不就让那自高自傲的项羽溃不成军么?本可以走,却要留下来牺牲,这不明摆着他是个白痴么?”我一听立刻火冒三丈,气的吹胡子瞪眼,不甘示弱的反驳道:“项王是个有情有义的英雄。鸿门宴不杀他那是项王对他的大善;不过江东那是无言以对江东父老,是他灵魂的驱使;那刘邦小贼是个小贼,把楚军的思乡之情变作赢取胜利肮脏的筹码;拿自己的妻子当做逃命的挡箭牌。”关于楚汉之争这个问题,关于刘项这两个人,我们几乎天天,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在争论,但是也不肯让一步。大概项王和高祖也想不到,数千年后,还会有我们两个无名小辈为他们在这喋喋不休的争论吧。我和阿方进行了许多次关于刘项的争论,但这种争论并未影响我和阿方间的友谊,反而使我们之间的友情有了更加坚固的基石。琴棋书画,我和阿方占了两样。这书说完了,咱就来说说棋。“这下棋呀,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舒筋活血;有病下棋治病,没病下棋健身……”阿方又在那里说那下棋的好处。我不耐烦的打断了他的话,向他挑衅道:“你是否敢于老夫苦战三天三夜,来一决高下,PKPK呀?”我似乎是胸有成竹,他不慌不忙的摆好象棋,等着我去应战。我漫步走去,还在自吹自擂,夸下海口要杀他个片甲不留。人生如棋局,阿方可真是真人不露相,一个“当头炮”,让我大吃一惊;又一个“闭马温”,让我的嘴张成了“O”型:紧接着,一个“闷宫”,让我大白天竟看见了流星;这样被他三下五除二的收拾了。我像一滩烂泥似的瘫在椅子上,被他那行云流水似的阵势吓得目瞪口呆,精神恍惚,刚才神采飞扬,趾高气昂的神态,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只好灰溜溜的抱头鼠窜了。阿方,他自称“洒家”,他的文章也如“洒”一般舒畅,但不空虚,也不乏幽默。他也很爱唱歌,嗓音的一丝沙哑透着一丝深沉严肃,他最爱唱《水手》,唱的很好,像郑智化唱的,听起来很愉快。岁月如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真是天妒知己呀,与他有其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转学了,我们之间一学期的缘分尽了。他走了也许今后在也听不到他的歌声;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关于刘项间的争论;再也不会有我和他在一起高谈阔论文学的岁月;再也见不到他那行云流水的棋盘。他走了对某些老师来说,走的只是一个几门功课不及格的班级累赘;对某写同学而言,走的只不过是一个随和的朋友。而对我来说,走的那是一个知己,一个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弟兄。秋是萧瑟的,冬是凄凉的;春,是沉默的。感伤之际,不禁吟诗一首,纪念那逝去的知己岁月;往事如烟能留几许在心间月儿注定我要和斜阳话别岁月如水何时能不说再见苍天注定你要和我诀别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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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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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一直认为,没有知己的人生是有缺憾的,好像一出戏没有了花旦,也像一个美妙花园无人观赏。常言道: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想,如果能有一两知己的话,会比较幸福;如果有更多知己的话,那人生会更加理想。当然,不能以知己的数量衡量人生的幸福指数。我想说的是,有知己不一定幸福,没有知己一定幸福不到哪去。没有人知你,懂你,关心你,爱护你,就成了孤家寡人,再美好的东西也只能“孤芳自赏”;也许你可以自处,但自处的人生还是少了一些滋味,好比汤熬的不够火候,没有了靓汤的特质。知己,就是一个知你懂你的人,可以跟你分享很多东西的人。它的定义很广,范围也广,可以是你的兄弟姐妹,也可以是你的师长或密友。很多人会把知己局限在好友里,我觉得,做知己,年龄不是问题,身高不是距离。只要你觉得他可以读懂你就可以了,或者你跟他有共鸣。在知己面前,可以展现完全放松的你,一个纯粹的你,天真的你抑或脆弱的你,不必顾忌任何东西,不必掩盖什么痛楚。知己能读懂你的每一个眼神,了解你的心理和举动,是爱人和朋友都无法替代的贴心人。在孤独和寂寞时,给你安慰和关怀,在失意和彷徨时,给你鼓励和信心。是能够陪你一起哭、一起笑、一起疯、一起在人生路上风雨同舟的患难之交,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心灵“守护神”。知己难求,难求知己,知己不是能求到的,求只能是一厢情愿。知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你能由着性子去找知己吗?显然是行不通的,很可能你就能被人骗了。知己相得是缘分,是两个人不知不觉相互走进彼此的心中,长驻在灵魂中。风一动,声一止,便涌上心头,回味无穷。爱亦悠悠,恨亦悠悠,都不能轻易抹去曾烙下的印痕;喜也罢,怨也罢,都不会轻易忘却曾令人心颤的声音、曾令人心动的倩影。古人知己当首推伯牙子期,高山流水遇知音,近代之榜样蔡锷小凤仙,千古名流传佳话。人常说:“士为知已者死,女为悦已者容。”只因真正的知己,是须彼此交流,相互倾诉。它是一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即刻意会。知己无不牵动彼此的视线,无时不刻左右着彼此间的心感心境。彼此关怀、彼此关心、彼此关注,关心所喜,为他欢乐,关怀所伤,给予抚慰,关注所恋,体贴支持。彼此发展、提高;彼此前进、完善。知己像冬日里一抹阳光,能驱散心头的阴影,注入新的活力。知己像雨天中一把小伞,为伊人遮风挡寒。知己像花开时节的小溪,洗涤风里的尘埃。知己是一副良药,精神的良药。有些愈合不了的伤口,有了知己的呵护,也许会慢慢好了;走不出的迷糊,有了知己的鼓舞和爱护,也许会很顺利地闯出一条路。朋友好得,但知己却难得,知己并非天天相聚,时时守望。知己是离别后的牵挂,相聚时的醉于真情。知己更应该重友谊,末及爱情。彼此间可数繁星、看夕阳、醉彩虹、觅春意、闻花香,那是对友情最有力的注脚。有的时候会感到同在一个屋檐下的人是哪样遥不可及,想诉说的时,却是哪样难,一个人每日在各方面辛苦和忙碌着,人与人表面上是那么接近那么谈笑自若的,但内心中却是那样荒凉那样寂寥!内心中也会有风风雨雨的,也渴望拥有一个避风雨港,人的一颗心是最难读懂,恰恰有的时候俩个从未曾相识的人心会一下子走到一起!彼此聆听着彼此的心声。所以人在凡尘,怎无知己?也许,知己是前世无垠的企盼?也许,知己是今世情爱不老的执着?知己是朋友中的经典,是人海中的精髓。一笑一叹,一言一行,只有知己能贴切地解读。无需赘言,无需诠释,那种相互间的意会,只有两个字:默契。知己不必拘于形式,不必因为责任的担负,而去维系一个必要的议程。它无需为情所困,为情所累。不象恋人间的大悲大喜,不似情侣中的缠绵扰人。偶尔的相聚,在轻叩慢谈中,曾经凋零的希望,会摇曳起新的希翼;曾经失落的情感,会得到熨帖的安抚;曾经获得的成功,会获取真诚的祝贺。即使分离天涯海角,知己间的问候,总能穿过时间的隧道,在不经意间降临。知己不需要甜言蜜语,真实自然即可,它不是暧昧,而是名正言顺的好朋友。人逢知己千杯少,酒逢知己不言醉。欲把心事付瑶琴,弦断有谁听?人生如得一知己足矣!如果有知己,那是我的幸运!如果没有,那也是公平的!因为,没有人必须去理解你啊!1200字以上 高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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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己我和王雪茄,是知己。她跟我好了7年,从我那儿接收了不少唠叨,我跟她好了7年,从她那儿解决了不少的温饱。虽然同是得利,但我坚信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今天,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精神自然比物质来得更重要,所以算起来还是我亏了。但是吃亏是福,而且我们是知己,我也不计较那些,心甘情愿的继续向王雪茄灌输我所谓的“精神食粮”,然后心安理得的跟着她混吃混喝。由于彼此认识的时间太长,所以我几乎已经失去了关于王雪茄那张老脸是否好看的判断能力,就像一个最喜欢吃肥肉的人,连着吃得多了也会腻,况且这坨“肥肉”我一吃就是七个年头。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王雪茄比较具有生物的潜质,所以进化程度比我快得多,大抵只要她不说话看起来还就是一有模有样的姑娘,这点我确实没法比,终究是先天受限,长得不好看不能怪我不是?可是她要忍不住开了口,这内涵就实在不是和我处在一个档次。有时我想如果不是好在这七年来受到我这样高内涵水平的人的耳濡目染,这姑娘多半也就毁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个词儿上了。我这人生来就很安宁,二战打完了,三战又还遥遥无期,而且我是个俗人,不懂得居安思危,所以养成了懒散的性格,不愠不火,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唯一的疙瘩就结在王雪茄身上。大家都知道社会主义发展到现在,贫富差距还是存在的,这我明白,可我不明白的是中国13亿人口,干嘛这差距非得体现在我们身上?要命的是还要体现得如此明显。王雪茄这姑娘挺烦的,除了我这样的好人估计没人受得了她。正是如此,所以她妈妈也怕了她,带着她爹牵着她弟,躲到成都去了,留下她一个人在仁寿继续祸害善良忠厚的仁寿人民。而我则不一样,从小就得大把大把的小红花,讨人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我老妈舍不得我,也带着我爹牵着我哥,从龙马搬到了仁寿,整天就像一黑猫警长的粘着我,搞得我想去慰藉一下被王雪茄祸害的仁寿人民的机会都没有。每当我从一个地方经过,总有那么多含着泪的人留在我的身后“依依不舍”。王雪茄说那都是被我给揍哭的,我明白那是她的嫉妒。所以我心宽体胖,不生气。这样的结果便是我每天只能领到一些没有金线的毛票。早上去买馒头也要数上五张。而王雪茄却可以领月票,而且比我这种现场支付高档得多。钱的面积比我的大不说,颜色也红扑扑的好看,而你看到过我用钱的话,就会知道,我那些钱都是清一色的灰,就像我暗无天日的生活。更过分的是她的钱有金线,而我之前说过我的却没有。她早上也买馒头,一张却可以换别人50张,老板不但不生气还会对她笑得花枝乱颤,却从来没对我憋过一下嘴角。别以为我笨,我曾经有想过趁她睡着时偷走她的那张小绿卡的,可是那姑娘太过葛朗台了,把卡藏到了不知名之处,我找不到,初步估计她是含在嘴里的。这样一想,我顿时就觉得那姑娘真是一大变态。我顶喜欢王雪茄的姓,真的。和我要好的还有几个人,比如李琳,我便叫她小李子;吴丽艳我便叫她老吴。可是王雪茄姓王,总不能叫小王子吧!思来想去,除了王八蛋就属王麻子最顺口,于是也乐得这么叫她,王麻子王麻子,别以为不雅,这叫通俗,“通俗”,懂么?可是那王麻子大概不喜欢我这么亲切地称呼她,可是她也没有办法。想报复我吧,比如叫小辜子,小辜,辜辜,大辜,老辜,“辜”同“姑”,怎么叫都是我占便宜,所以,不管她情不情愿,还得叫我辜妤洁。嘿嘿,现在我才知道,姓辜真的挺好的,天生具有优越性!若是大家也喜欢,索性也就改了姓辜吧!我是不介意的,真的哦!高三开始时,王雪茄从学校搬了出来,成了我的邻居,从此以后便开始了和我天天“登高”的命运。我们天天这样“锻炼”全都是拜我妈所赐,她老人家眼光也实在不怎么样,一眼就瞄准了天梯之上,还经常洋洋得意地跟我炫耀我长得这么有肉感全是她的功劳,天然锻炼有什么不好?当初就是因为她目光太远大才选了这么一个好地方。可是再怎么聪明也是60年代的人啊,懂得“站得高看得远”却不知道“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幸好我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得还是聪明伶俐,否则共产主义的建设多半也是无望了。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王雪茄的美色我无福消受,可是她的方便面我是消受得起的。我学了这么多年的英语唯一懂得的单词就是一个“hungry”,每天吃得贼多,弄得我妈神经兮兮的对我说超市的米价又涨了。言下之意自然明了,就是叫我少吃点儿。我是一孝顺女,所以为了转移我家的经济危机,我每天晚上便敲着碗到王雪茄那儿讨面吃,有时还会恬不知耻地向她透露我最喜欢吃的面是今野拉面,之后还补上一句:一元二毛的,不是很贵。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呼啦啦的大碗里就会流动着带有王妈妈血汗的今野拉面。我说过我性格懒散,所以早上总是赖床不起,连我的闹钟的海军进行曲也闹不醒我。可是,王雪茄那姑娘挺勤奋的,每天早上很早就起来,所以她每天都会来叫我的门。一般情况下,我妈每天叫我一次,她叫我两次,在某种意义上说她更像我妈。有时侯我想若干年以后,她要是嫁了人,全家人都会给她训练得雷厉风行不可。前段时间,王雪茄因为不般回学校寝室的事和她的班主任闹了矛盾,她说快把辜老师给气死了,我当时就想对她说这是你情我愿才能办好的事,他爱生气是他自愿的,碍不上你。可是我没说,估计结果便是我非被那姑娘给一脚踹死不可。那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凶残啊。王雪茄也是我写的小说的第一个读者,不知道这是不是不是她的不幸,依我看来她是幸运的。毕竟小说能写成我这样的人,这个世上已经不多了。所以我希望她能继续“幸运”下去,直到气死为止。写到这里的时候,我不得不忍痛搁笔,因为我必须睡了,否则明天早上又得听她在我门外东猪一般抓狂的嚎叫,那实在很难听,真的。就此停笔。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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