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与狗
机关家属楼,眼瞅着三层、四层的往上风长,毛毛似乎也从一家人的神态里窥视出端倪,开始有些沉默,对着老宅直愣神,整天眼睛水汪汪的,哀哀的充满凄惶,就连食也很少进了,用鼻子嗅一嗅,扭头漫不经心的回到原地,伏在墙角里,头放在两只前爪上发呆。
老宅开始热闹了,这是搬家之前的骚动。相濡以沫几十年的邻里,一朝分手,总是让人感情上过不去,谁都不记过去,走动格外红火。加上不断有买房子的客户找上门来,从白天到夜晚,这就使本来拥挤的小院更加窄小的转不得身来。家里的人则忙着将一些旧家具、瓷器,陆陆续续往新楼上搬,毛毛变得更加焦躁不安起来了,一会耷拉着头跑出屋外伏在屋檐下,眨动无神的眼睛;一会又跳上高高的院墙若有所思的朝远方张望,流露的全是无奈和茫然,看一眼让人难受的不得了,我以往渴望上楼的迫不急待,如今却怕上楼日期来得太快,墙上滴哒滴哒的钟摆把我的心都快要敲碎了。
毛毛是从牧区老家刚进城时带来的牧羊犬,体型粗大,性情特别温顺,十分懂事。无论它身体如何不舒服,每天上班第一个爬起来送出门,下班还没等双脚迈进栅栏,又是它第一个迎出老远,还不住的用双手拍打着前胸,尾巴不停的摇啊摇啊,那种亲热劲,让人立时忘记了一天的忧愁劳顿,沉入家那温馨的氛围。
说时也快,忙乱之间,楼房装修完了,一向跟我吃了不少苦头的妻子,儿子别说有多么高兴了,卧室刷的油还没有干透,纯子姑娘就搬进楼上住了,而我无论如何也挪不开步子,望着风烛残年,已经没了屋檐的老土屋,犹如面对我那没了牙齿的老奶奶难舍难分,毛毛慌恐的两眼更加怕人,仿佛犹如两支钢针扎在我的心上,似乎在不停的追问,把我放在那里。
商人的嗅觉比狗还灵验。这楼还没搬上去呢,一个胡同住着,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毛毛嗅味就撵出几丈远,那个狗肉馆的张老板却成了常客,隔三差五登门拜访,东扯西拉的没话套话,套不成找话,硬套近乎,那种虚假像让人毛骨悚然,其实我早已经看透他卖的葫芦里装的是什么药了。妻子又在耳边嘀咕了,“把毛毛卖给他算了”。这就让我原本焦躁的心更是雪上加霜。果然预料之中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一日张老板找上门来,提出要出高价收买毛毛,还将一达厚厚的人民币在眼前晃动着,不停的敲打着桌上,向是表白自己有钱。嘴里还不住的与狗说着什么,毛毛这回可别再咬我了,咱可是一家人了。我听这话心像给刀戳一般难受,可我还能骂人不成。十几年了,毛毛为了守护这个破烂的老宅,真是立下了汗马功劳。冬天,多少个风霜雪夜,屋内梦甜鼾起,毛毛却睡在那风雪飘摇的柴垛上。夏日,炎炎烈日,暴风骤雨,人们早已经躲进自己的安乐窝,可是毛毛依就任酷暑和暴雨的煎熬,安分守己,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无怨无悔。如今主人上楼了,也不在需要谁来守家望门了,毛毛却成了多余之物,无处安身。
狗通人性。这是乡下老辈子人传下来的。毛毛似乎早已领会主人的心情,过去从不到陌生人跟前,更不准生人靠近半步,而今却一反常态,伏在张老板脚下一动不动,摆出一幅任其宰杀的样子,这更让我的心难以承受。
老宅被人收买的日期到了,一家人都搬到楼上去了,毛毛还是没有选到好去处,看着躁动不安的在老宅院里跑来跑去,我的眼泪唰唰的流淌下来,决意留在老宅院,给毛毛找个去处再走。然而,这个晚上,我辗转反侧在也睡不着了,外面的风呼呼的刮着,如扯着我的心,多少年严寒酷暑,毛毛风里雨里的情景又浮现在眼中,我的心又是一阵难受,眼瞧着快要天亮了,还是没有拿定主意。突然,眼前一亮,送到乡下的四叔家。可是这种念头一产生,我又担心起他们能收养它吗?想着、想着,天亮了。我打开老宅门,毛毛却不见了,放在屋檐下的食原封未动的仍在原地,无论我怎样唤着它的名字都没有回应。我找遍了附近的许多旮旯胡同,依就没有它的踪影,我的心里又一阵空白……
爱
爱
一个不起眼的字
可每一个人都奢望得到它
爱是亘古长明的灯塔
爱是充实的生命
正如盛满酒的酒杯
爱是无影无踪的空气
是无时无刻都陪伴的
然而爱却不止一种
朋友之间的爱是纯洁的
师生之间的爱是纯朴的
恋人之间的爱是疯狂的
爱是和谐的旋律中格取的一种品格
爱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字
爱滋润了人的心田
让人感到温暖幸福
很多时候,深沉的爱,无法言表
人间最平凡的是爱
最宝贵的也是爱
爱就一个字
却胜过千言万语
也许,
有爱就拥有着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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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狗的差距摆脱恐惧的方法,是把别人也拖入恐惧之中吗?一句话,说的心里隐隐的疼,好像被抓到了小辫子。虽然不是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没有经历那些恐惧,不过人的本性是不受时间约束的,我想这句话探测到了人心阴暗的一面,就像一道阳光突然射入经年不见光的眼睛,瞳孔剧缩至无法承受,最终还是闭目。没有谁对谁错,在那个年代,我革你的命,你抄我的家,每个人都是主。一直都不愿意接触关于革命时期的故事,一个是我体会不了那个时期的背景和感情,再者是我害怕,害怕人在极端环境下的一切举动。可能算是逃避,逃避一切血淋淋的阴暗的事实,逃避人的骨子里那种永远无法预料到的恐怖,因为我也是这样一个“人”。1966年的上海,满大街找不到一条狗,15岁的少年不懂了,不知道“狗崽子”到底长什么样,别人知道?应该,不然怎么会说他是狗崽子。想到《还念狼》里讲到狼很聪明,善伪装,能装成人的模样,穿人穿的衣服,将耳朵藏在帽子里,戴墨镜。难道狗也会吗?只不过不是伪装,是狗都转化成人了吧,那个年代里的人。一个理论说,在攻击上,人和动物无疑存在紧密的联系,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只不过在道德和法制相对健全的环境里,人类才没有出现狗咬狗那种局面,一旦道德或法制出现败坏,人类这种能力便像逃脱所罗门王瓶子的魔鬼。没有感情亲疏之分,没有道德好坏之分,狗会啃狗的骨头,人也会吸干人的血。和平年代里,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狗咬狗的必要了?不是,只是方式委婉了点,感情平静了点,不会义愤填膺地说:“你是反动派,我来抄你家!”大概会一边握着你的手一边递你根烟,虚寒两声,待你转头蓦然发现“家”不是家了。人和狗的差距有多大呢?现代的人啊。一年级:jsjjy2014600字 一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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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小狗的故事月缺月圆,花开花落,院子里的桂花有开了,中秋的月亮有圆了。这是一个团圆的日子。我们一家坐在阳台上吃月饼,赏月圆。天上的月亮真圆,可在我心中月亮却是缺的:去年的今天,我身边有位朝夕相处的伙伴------露露,虽然只养了五天,但我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悔、悔……打开记忆的仓库,幻化出我与露露共度五天的美好时光……那天,妈妈从单位抱一只小狗,我兴奋极了,把它抱来抱去,可小狗不知是想撒尿,还是害怕我,一直发抖,我把它放到地下,然后跑去问妈妈,妈妈说是小狗还不熟悉环境才发抖的。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到了半夜,小狗一直在叫,好像是想妈妈了,我摸了摸它,把它抱在怀里,这小家伙舒服极了,静静地,睡着了……我每天喂露露吃饭,连自己都和它吃一样的饭菜。到了傍晚,我用沐浴露给它洗澡,在用吹风机把毛吹干……直到第五天,小狗敢接近我了,我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我开心极了。正在这是,妈妈走了过来,对我说:“青青,我们把小狗送给面膜店老板,好不好?”“不行,不行……”“我们家太小了,不能养,再说了,小狗给了他们,是去享福,再说。”“不行,露露好不容易敢接近我了,你又有破坏我们的感情,不送不送就不送……”妈妈气得脸彤红,说:“以后大便小便你来收拾。”我斗不过妈妈的刀子嘴,便委屈地说:“能不能再让我抱会儿?”妈妈高兴地说:“好的!”此时的我已经成了泪人,抱着小狗失声痛哭,比失去亲人哭得还要厉害。小狗好像知道什么了,也流下了一滴泪,我对小狗说:“露露,你马上要换主人了,你一定要乖乖听话,我每过一个星期会来看你的……”说完,不争气的泪水像泉水一般又流了下来。几天以后,妈妈去做面膜,我兴奋极了,跑进店一看,小狗不在。“露露,露露……你在那儿?快出来,我来看你了……”我找遍了整个店,不见小狗的踪影,我问老板:“露露呢?”老板说:“不好意思,我们因为做生意,没看好它,好,好像被偷了。”我一下子愣住了,眼泪强忍着,说:“什么,偷了,你们怎么看的,送你们时还说好好养它,你们怎么那么不守信用,你们……”说着,边跑回家去。我亲爱的小狗,你现在生活的好吗?你知道我有多想你,从你丢失的那一天起,我就后悔送给那家贪财的面膜店。我经常问自己,我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要把你送人,我应该紧抱你不放,为什么……咬在嘴里的月饼变得咸咸的,那是我的泪水,我发誓,如果我们下辈子再在一起,我一定会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小狗。打开记忆的仓库,幻化出我与露露共度五天的美好时光……那天,妈妈从单位抱一只小狗,我兴奋极了,把它抱来抱去,可小狗不知是想撒尿,还是害怕我,一直发抖,我把它放到地下,然后跑去问妈妈,妈妈说是小狗还不熟悉环境才发抖的。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到了半夜,小狗一直在叫,好像是想妈妈了,我摸了摸它,把它抱在怀里,这小家伙舒服极了,静静地,睡着了……我每天喂露露吃饭,连自己都和它吃一样的饭菜。到了傍晚,我用沐浴露给它洗澡,在用吹风机把毛吹干……直到第五天,小狗敢接近我了,我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我开心极了。正在这是,妈妈走了过来,对我说:“青青,我们把小狗送给面膜店老板,好不好?”“不行,不行……”“我们家太小了,不能养,再说了,小狗给了他们,是去享福,再说。”“不行,露露好不容易敢接近我了,你又有破坏我们的感情,不送不送就不送……”妈妈气得脸彤红,说:“以后大便小便你来收拾。”我斗不过妈妈的刀子嘴,便委屈地说:“能不能再让我抱会儿?”妈妈高兴地说:“好的!”此时的我已经成了泪人,抱着小狗失声痛哭,比失去亲人哭得还要厉害。小狗好像知道什么了,也流下了一滴泪,我对小狗说:“露露,你马上要换主人了,你一定要乖乖听话,我每过一个星期会来看你的……”说完,不争气的泪水像泉水一般又流了下来。几天以后,妈妈去做面膜,我兴奋极了,跑进店一看,小狗不在。“露露,露露……你在那儿?快出来,我来看你了……”我找遍了整个店,不见小狗的踪影,我问老板:“露露呢?”老板说:“不好意思,我们因为做生意,没看好它,好,好像被偷了。”我一下子愣住了,眼泪强忍着,说:“什么,偷了,你们怎么看的,送你们时还说好好养它,你们怎么那么不守信用,你们……”说着,边跑回家去。我亲爱的小狗,你现在生活的好吗?你知道我有多想你,从你丢失的那一天起,我就后悔送给那家贪财的面膜店。我经常问自己,我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要把你送人,我应该紧抱你不放,为什么……咬在嘴里的月饼变得咸咸的,那是我的泪水,我发誓,如果我们下辈子再在一起,我一定会对你好,让你成为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小狗。1200字以上 六年级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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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的品种繁多。有“牧羊犬”、“狼狗”、“贵宾”、“博美”等等。这不,我家养了一只“牧羊犬”。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我和狗之间发生的事。它名叫“莎曼”,今年两岁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炯炯有神;毛发也是黝黑发亮;脚上还穿了“四只白靴子”------总之就是一只“美狗”。从生到熟五月份的一个星期六,我兴冲冲的来的姑姑家,终于看到了这只“梦中见到”的狗。我张开双臂,一个箭步冲上去,想抱住它,结果却摔了一个“狗啃泥”。大家看到挖着狼狈相,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而我那股尴尬劲也不用说了。我连忙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忙去向它的主人----小易阿姨请教。小易阿姨给我出了几个金点子:喂食、带出去玩、打它或者是说好话。我选择了第一种:喂食。根据小易阿姨的提示,我选择了冰箱里的“千层变”。我拿出这支冰棍,小心翼翼地向“莎曼”走去,像个小偷;他也一点一点、一步一步的往后退。退的墙角,我对它说:“‘莎曼’,来,尝一尝姐姐的冰棍,这可是你最爱吃的甜食哟!”它的头不停的摇摆,以为我会在冰棍里放毒;接着,有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我,那眼神就像是罗丹在打量自己的作品。看到这一情形,我暗暗对自己说:“我有爱心,我有爱心。”经过了N多次的爱心考验后,它终于与我达成了共识。写到这里,我就想起了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一句话:“信赖,往往产生美好的境界!”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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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远看洁白似雪,近看坚韧成冰。摸起来又如钢针铁板一般。全身毛发冲天而立,僵直不屈,给人一种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的魂雄气势。这就是我家的小狗,一身坚硬的白毛,就像从雪山里走出的一样。谁见了都夸他长的精神,有骨气。别以为所的狗都是任人消遣的玩物,有我这只狗确是性格孤傲,卖艺不卖身。要是谁想玩弄他,轻则抓破全身要害,重则咬成九指神丐。他还时常对我说:不要怪我心狠,怪只怪你们人类的霸权主义不让人狗平等。他的眼睛即像黑珍珠一般乌黑闪亮,又像镜子一样空明清透。透过它的眼睛,我看见了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身躯,甚至整个世界。又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他广阔无垠的胸怀,海纳天下的气魄。他不但是一只狗,还是我的良师益友。虽然我们的结合遭到了众人的反对,所有人都说我是玩世不恭,自甘堕落。但每每只一见到他的眼神,我便会把众人的嘲讽全部跑开,还会伶牙俐齿地向他们还击:“人生得一知己,夫妇何求?不与此狗为友,真是你们的悲哀。”这不是走火入魔,而是对朋友的一种理解。最后,我和他一同踏着小路,边走边唱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有一张足以开天辟地,气吞山河的大嘴。还有四只足以顶天立地,拔山扛鼎的双足。看口中,他上下两尺像连绵的山峦。四只大脚一步一印,矢志不渝,绝无退路。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好狗也是一样。别看有些狗,天天跟着主人东奔西跑,摇尾乞怜。其实他们的心里要远比我的狗友空虚。而狗兄对我虽然是忠贞不二,但却从来不肯跟在我的身后,成为我的尾巴。因为他有他自己的方向,也有它的目标。他不会因为听从我的号令而放弃自己的选择,他的步伐坚定不二,使即知道前方的路上布满荆棘,也决不会后退一步。他跟我说,这是他的骨头定律。要是后退一步的话,就永远也吃不到新鲜美味的肉骨头了狗有大脑,所以他有思想。狗的思想进一步便可以成为人,人的思想退一步便成了狗。7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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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儿时,常听大人们讲述这老宅里曾经发生的一切,现在想来,在这些当年大人们讲述的故事中,给自己那幼小的心灵里留下深刻印象的,便是这老宅发生的那些离奇的事情。这老宅,在以前家道中兴时,家族里有些年轻的女性在每年的中秋节那花好月圆的夜里,在院内那葡萄藤下,都会恍惚间看到有仙子飘飘而来,嘎嘎地笑着给她们的怀里塞上一块块圆圆的大月饼,还会在那石桌上摆上清脆甘甜的各类瓜果。记得大人们当年讲的时候都是那样的绘声绘色的,似乎这些都象是些真事似的,不容的自己不相信。还有,就是在家道衰落时,这老宅就开始闹鬼了,当时没有家人敢住,就雇上外人来看院。半夜里,那看院的人就会被赤裸裸地从屋内抬到院里,脸上还留着被甚麽东西的利爪抓破的道道血印子。还有就是那看院人黑夜在屋子里纺棉线时,暗淡的灯光下恍惚间有时会从那墙旮旯里突然跑出一群金黄色的小雏鸡,时不时地把那纺线啄断。当纺线人气急败坏地追打时,这些小动物就会跑向那墙旮旯,一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有胆子大的人就按着那些小雏鸡消失的地方挖去,曾挖出一坛子金灿灿的金条来。说这是家道衰落的征兆,因为后人洪福底,压不住,家财只有被外人发了。儿时的我把这老宅在家道衰落时所发生的那些听了让人毛骨悚然的事情忘了个一干二净,到是对那月亮仙子的事情牢牢地记在了心上。常常在那深秋时节,趁着白天壮胆,只身一人偷偷地溜进那空阔的院子里,在那一丛丛长有半人高的荒草间小心翼翼地穿行着,期盼着那仙子能飘然而来。仙子没有盼来,到是在这荒草漫漫的寂静天地里寻找到了自己童年无穷的乐趣。秋天里,那绿荫丛中便是一个童趣的世界,有黑色的大头蟋蟀十分警觉地伏在草根下鸣叫,稍有一丝的动静它们就会十分灵巧地蹦的无影无踪;有那种全身都是黄绿相间的鸟儿会突然从草丛里扑棱棱飞出,叽噜噜地叫着冲向云天,然后就又盘旋着飞来叽噜噜地在头顶叫个不停,就在这鸟儿盘旋着叫着不停的下方草从里,用手扒开那森森的草茎就会发现那精巧的筑在草根旁的鸟窝,那满身长满黄色的毛茸茸乳毛的雏鸟个个都张开那黄色的嘴唇唧唧嚓嚓地叫着,看那样子,它们着实是误认为了是老鸟来给它们喂食了。每当这样的时刻,我就会兴奋的异常无比,把这样的发现不告诉任何人,精心地保护着这可爱的小生灵,等着它们慢慢地长大。有时还会到草丛里逮些小虫子来,悄悄地放在鸟窝的旁边,看着那些小生灵一个个争先恐后地吃下。慢慢地,那老鸟可能是得知我的到来并无甚麽恶意,以后也就不显的那样恐惧了,甚至就是当我慢慢地扒着草丛走到它的窝边时,它也不会再突然窜出飞去了,只是仰起警觉的脖颈歪着那圆圆的脑袋注视着,双方都相安无事。儿时在那大院里玩的最多的便是那捉蟋蟀和蚂蚱的情形了。秋天里,这里到处都是蟋蟀鸣叫的世界,循着那有节奏的鸣叫声小心翼翼地走去,正当慢慢地扒开草丛准备捕捉时,那机灵的小家伙便会突然警觉地收起鸣叫的翅翼用那强健有力的两只后腿支撑着肥胖的身体一蹿便不知了去向。逮不到这机灵的小家伙,便去逮那草丛中的蚂蚱。这蚂蚱有两种容易捕捉到,一种是没有翅膀身子长的特别肥胖的那种,它不能飞而且跳跃的也很笨拙,就是这笨拙的跳也跳不了多远,因为有密密的草丛挡着。还有一种就是身上长着细长细长翅膀的那种,由于它的身子比翅膀还细长,飞起来的时候就是把翅膀全部展开,飞行的距离也是很有限的。但是,它虽然飞行的距离不是很远,由于它全身长着与草色一样的颜色,更有甚者是它身上的颜色会随着草色的变化而变化,深秋时节,草茎草叶都枯萎的变成了土黄色时,它身上的颜色也会由原来的绿色随之而变为了土黄色,所以,当它静静地伏在草茎上时是极难被发现的,但是它在离开草茎飞翔时那宽大的翅膀会发出“啧啧啧”的声响。我们便采用“打草惊蛇”的做法让它先飞起来再发现它。一下子抓住它。就在这大院里,有一口早已干枯了的水井,水井边的石围栏旁长满了齐腰深的荒草,儿时在这无人的大院里玩累了,就会懒洋洋地来到这里,无所事事地拣起几块散落在草丛间的瓦砾投掷下去,有时就会从里面惊出一两只黄色的小田鼠,随即就又来了兴致,追逐着这可爱的小家伙,直到看着它们旋即消失在草丛中。秋天,桃子熟透了,自己还会约上几个小伙伴偷偷地溜进这老宅大院,仰面朝天躺在那一棵棵压断枝头的桃树下的草丛中,个个都张开大嘴巴等着,伸腿用力地踹一下树干,吧嗒吧嗒地就有那熟透了的红红的桃子掉下来,有的会直接掉到嘴里,我们就都懒的手都不动,只管用牙齿轻轻地一咬,那如蜜汁一样的甘霖就会流进嘴里,甜在嘴里,也甜在自己的心里。后来随着年龄的增进,母亲对自己管束的也越来越严了,这老宅的大院也被父亲整理出来改成了一块块的菜畦,往日的一切便一去不复还了。这老宅也慢慢地有人来住了,最后,自己全家也就索性全搬来住下了,从此这老宅的面孔便在自己的眼里变的越来越严肃了起来。如今让自己记忆犹新的,便是这老宅的秋冬时节,每日放学回家,在母亲严厉的管束下,自己也只好蛰伏在老宅里,匆匆地做完功课,便躲在那窗前的角落里,远远地注视着屋外的太阳从门缝里照射进来的剧烈的光柱,还有那在其中漂浮着的万千尘埃。虽然感觉不比以前的童趣,但也总感觉这照射进老宅的光柱是那样的绚丽和神秘。只是到了深冬时节,当那呼呼的西北风猛烈地抽打着窗棂上那破碎的窗纸时,自己就感觉,那曾经在这老宅大院里有过的无限童趣便被这呼呼做响的风声吹的无踪无影了。如今再回故乡,恍然间时光已经流走了很多很多了,流逝的物也非人也非了。老宅早已不复存在,儿时记忆里那麽空阔的大院也被新盖起的幢幢新房挤压的逼仄逼仄的了,那些停泊在自己儿时记忆中的残踪旧迹,早已被眼前这白亮亮的瓷砖贴墙、明晃晃的玻璃门窗、硬邦邦的钢砖地面所取代了。但是,故乡毕竟是故乡,再变也变不了自己对故乡的一往深情呀。儿时在故乡的生活情趣早已在自己的心灵中定格成了一道亮丽的人生风景线,而儿时记忆中的老宅,也就成了自己心头的一束永远也无法割舍的心理情结。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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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我的印象中,我家从前有一座老宅,在村子的中央,听爷爷讲,这座老宅很早以前是一个场院。后来因为盖了新房子,那座老宅就从此闲置起来,很少有人去。因为房子本身是土坯建造,又因年久失修,房子几乎只剩残垣断壁,依稀可见几百年前此处曾经的繁华。院子里杂草丛生,一片荒凉,墙角种着石榴树,和几颗青竹。夏天的时候,母亲在墙根处种下扁豆,豆角之类的爬行植物,墙上面绿油油的结满了长长的豆角。院子里的荒草不用打理就疯长的可怕,人进去都看不见头顶。母亲经常一个人去摘豆角,从来不让我跟去,因为荒草里有蛇,母亲曾经亲眼目睹过,是一条黑黄花的大长蛇,当时母亲正在院子里翻土,她想在院子的一个地方种上一架西红柿,就听见兹兹的声音,然后又感觉脚边一阵发凉,因为是夏天,母亲光脚穿着凉拖鞋,那蛇就这样闪着金光从母亲的脚面上大摇大摆的滑过去了,虽然母亲胆子大,但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看见那蛇足有一米多长,只是一闪就进了一人多高的草丛,仍然还能听见草丛里沙拉沙拉的声响。冬天万物褪尽繁华,枝叶凋零的时候,草已是一片干草,母亲在里面发现一根蛇皮,却是黑红色的颜色,母亲记得她看见过的可是黑黄花,所以断定,草丛里的蛇不止一条两条。记得爷爷在世的时候,经常给我们讲一个关于发生在老宅里的故事。这个故事与一条狗有关。听爷爷讲,爷爷的爷爷是个秀才,我们家也算书香门第。家里有长工,秋夏忙种季节还雇短工,那时我们自己家有个大场院,场院的北边就是现在所说的老宅,当时爷爷的爷爷在场院里盖上房子是为了给家里的雇工住宿,因为短工一般都是逃荒到此的外地人比较多,爷爷的爷爷怕他们偷了东西私自离开,就专门在放杂物和粮食的储物房门口养了一条大狼狗,这狗极通人性,很凶猛的样子,一般人见了都害怕。据说这条狗在买回来之前就已经在一个人家里守护了多年,至于狗原来的主人为什么又不要它了,当时爷爷的爷爷并没有去打听,一直到后来发生的事情,才彻底明白,这真不是一条普通的狼狗。狼狗买回来两年多,这条狗尽职尽责的守护着家园,倒是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不过负责做饭的管事却发现一件事情,就是伙房里最近总是少食物,门明明是插死的,回来就开着了,而且里面能吃的几乎都被吃光,做饭的管事就怀疑是雇佣的短工偷吃的,特别是刚来一个山西的,总说吃饭吃不饱,会不会是他?就在这个做饭的管事怀疑短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他是大吃一惊。这一天管事的出去买菜忘记拿篮子,当他转回来拿篮子的时候,看见这条护院的大狼狗就像玩魔术的用缩身骨功那样,缩着身子从套链里将头释放出来,然后跑向伙房的门口,直立起一米多高的身体,用前边的两只爪子,轻松的拔开门闩,进去寻着食物叼在嘴里,出来后来到狗窝,将食物放好,然后又将头钻进了绳索,恢复了原来的样子。看完这一切,管事什么都明白了,原来是这条狗年龄太大都成精了,于是马上去告诉了爷爷的爷爷,爷爷的爷爷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就在某一天偷偷在一旁窥视,又看见了这一幕,才相信这是真的,于是也就明白了为什么当初用极其便宜的价格买下这条会看门的狗。狗看门虽好,但是成精的狗万万留不得,但也不能害了它。就让管事牵出去,到一个很远的集市上放生了。因为狗认识家门,走近了怕它自己再回来,牵到很远的地方,又加上赶集人多,也许有人会捡去,也算有个安身之地吧。这就是关于老宅里的故事,虽然我从来没去住过,虽然它早已在村建的规划中无影无踪。但我依稀记得曾经有那么一座房子,很破,很破,但却记忆犹新。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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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与狗那是一个月前的午后,那只猫来到了我家。午后的阳光漫不经心地洒落在地面上,夏季的蝉鸣声仍然滔滔不绝,那只猫慵懒地趴在我家的屋檐下,像是特意来我家做客,任凭我家的狗冲它狂吠。忘记了我用了几块鸡肉,轻松地将它收买了,从此,它成了我家的一位成员。这只猫不是特别乖巧的,却也惹人疼爱,最喜欢它的是我家的狗。一只狗可能也会孤单,我家的狗很快就爱上了和猫追逐打闹。从此,每天我家的院子里多了这样一个场景,那只猫窝在墙头上,狗趴在地上睡午觉,那只猫总会出其不意地从空中跳下来,扑倒在我家狗的背上,我家狗总会对那只猫翻一个大大的白眼,然后满院子追着猫跑,还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大喊大叫的。我很欣慰我家的狗和那只猫成了好朋友,这两只小生命都有了一个可以归宿的地方。我知道动物也有自己的快乐,也有自己的情感,任何生命都是有存在的价值的。或许变故总是出现在快乐之后,那一天,我家的狗一如平时出门去玩耍,那天下午,阳光很毒辣,蝉鸣格外的嘈杂,没有任何蛛丝马迹,我家的狗没有回家。我开始以为是它贪玩,忘记了回家,直到夕阳一点点地消失在地平线一下,露珠慢慢地爬上杂草,月亮冷清的光洒满了地面,它,终究是没有回来。不知道它是被偷了,还是被抓了,甚至不知道它的安危。我们一家人都疯狂地出去找,一家一户的敲门询问其踪迹,漫无目的,却只想打听到我家狗的一丝丝消息。就这样,我们悲伤地寻找了两天,终于打听到了有关我家狗的一点点消息。狗是被山上的一家人偷走的,现在还活着。在送了一口气的同时,我们想起了家里的那只猫,好像有两天没有给它食物了,好像也不曾经常看见它的身影了。当我再次观察它的时候,我发现,它瘦了很多,原本比较胖的猫,现在是皮包骨头,甚至毛发也凌乱了,好像它没有清理过。半夜,它总是发出很悲伤得到叫声,白天的它一直早出晚归,好像在寻找我家狗的踪迹。那只猫总是默默地趴在我家狗的狗窝,一脸木讷,那只猫的好朋友好像只有我家狗,看到两个不同的小动物却对另一方有这样深的牵挂,心里总是有一种悲伤。一周后,我们终于找到了我家狗,被人拴在了门口。被偷到了一个山上的它好像也变得憔悴了,甚至变得诺诺弱弱了,我不知道这一周它内心是多么绝望,也不知道它这一周经历了什么,只是对那些冷漠偷宠物的人充满着愤怒。我家狗回家的那一天,那只猫正在树梢悲伤的叫着,看到我家狗,它是直接从八米多的树上跳下来的,只见它重重地摔在地上,还打了几个滚,我的心一紧,它恐怕是真的摔得很重,但是它还是冲着我家狗飞奔了过来,我家狗也冲它跑去,然后它们一起蹦蹦跳跳地进了屋子……或许你以为故事就这样圆满地结束了,但是却没有……一周后,那只猫失踪了,我家的狗也慢慢憔悴了,但是,这一次,我们寻找了那只猫很久,还是没有找到它。我们甚至去了山谷,树林,都没有见到过它,村里的人也没有见过它。善良的村民告诉我们,前几天有一个药猫的人来过,药死了很多只猫,还把它们用车拉走了……那只猫已经走了很久了,我家狗也在慢慢地走出阴影,可是我总是特别想念那只猫,想起它曾经是那么招人喜爱,那么有情感,那么乖巧……或许,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那些伤害无辜小动物的人,我还是希望那只猫只不过是被其他人家收养了,希望它没有遭到不幸,希望它可以安好,希望这个世界可以对它多一份关怀……1200字以上 高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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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与人一天,一个盲人带着他的导盲犬过街时,一辆大卡车失去控制,直冲过来,盲人当场被撞死,他的导盲犬为了守卫主人,也一起惨死在车轮底下。主人和狗一起到了天堂门前。一个天使拦住他俩,为难地说:“对不起,现在天堂只剩下一个名额,你们两个必须有一个去地狱。”主人一听,连忙问:“我的狗又不知道什么是天堂,什么是地狱,能不能让我来决定谁去天堂呢?”天使鄙视地看了这个主人一眼,皱起了眉头,她想了想,说:“很抱歉,先生,每一个灵魂都是平等的,你们要通过比赛决定由谁上天堂。”主人失望地问:“哦,什么比赛呢?”天使说:“这个比赛很简单,就是赛跑,从这里跑到天堂的大门,谁先到达目的地,谁就可以上天堂。不过,你也别担心,因为你已经死了,所以不再是瞎子,而且灵魂的速度和肉体无关,越单纯善良的人速度越快。”主人想了想,同意了。天使让主人和狗准备好,就宣布比赛开始。她满心以为主人为了进天堂,会拼命往前奔,谁知主人一点也不忙,慢吞吞地往前走着。更令天使吃惊的是,那条寻盲犬也没有奔跑,它配合着主人的步调在旁边慢慢跟着,一步也不肯离开主人。天使恍然大悟:原来,多年来这条导盲犬已经养成了习惯,永远跟着主人行动,在主人的前方守护着他。可恶的主人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才胸有成竹,稳操胜券,他只要在天堂门口叫他的狗停下,就能轻轻松松赢得比赛。天使看着这条忠心耿耿的狗,心里很难过,她大声对狗说:“你已经为主人献出了生命,现在,你这个主人不再是瞎子,你也不用领着他走路了,你快跑进天堂吧!”可是,无论是主人还是他的狗,都像是没有听到天使的话一样,仍然慢吞吞地往前走,好像在街上散步似的。果然,离终点还有几步的时候,主人发出一声口令,狗听话地坐下了,天使用鄙视的眼神看着魅恕?这时,主人笑了,他扭过头对天使说:“我终于把我的狗送到天堂了,我最担心的就是它根本不想上天堂,只想跟我在一起……所以我才想帮它决定,请你照顾好它。”天使愣住了。主人留恋地看着自己的狗,又说:“能够用比赛的方式决定真是太好了,只要我再让它往前走几步,它就可以上天堂了。不过它陪伴了我那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可以用自己的眼睛看着它,所以我忍不住想要慢慢地走,多看它一会儿。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永远看着它走下去。不过天堂到了,那才是它该去的地方,请你照顾好它。”说完这些话,主人向狗发出了前进的命令,就在狗到达终点的那一刹那,主人像一片羽毛似的落向地狱的方向。他的狗见了,急忙掉转头,追着主人狂奔。满心懊悔的天使张开翅膀追过去,想要抓住导盲犬,不过那是世界是最纯洁善良的灵魂,速度远比天堂所有的天使都快。所以导盲犬又跟主人在一起了,即使是在地狱,导盲犬也永远守护着它的主人。天使久久地站在那里,喃喃说道:“我一开始就错了,这两个灵魂是一体的,他们不能分开……”解读动物们相对于万物之灵的人来说,也许少了一些人的灵性、智慧,但也少了许多人类的特质,包括自私、贪心、善变、邪恶等等。所以,很多时候,动物们相对的单纯,让我们人类感到动物实在要可爱得多。纷扰人世的尔虞我诈,已经在无形中将我们塑造成文中的“天使”。即便是天使,一旦戴上了有色眼睛,天堂也开始变得混沌。深深感动于盲人与导盲犬之间的那份真情中,“不怨不猜,不离不弃”,这种即便是人类也难以拥有的情感,却在一个盲人与一只狗的故事中得到真切的体现。我们是应该觉得悲哀,还是庆幸?最后想说的是,即使是天使,也难有世界上最纯洁善良的灵魂,自以为是天使的人,当有一天面对天堂和地狱两个选择时,还会是天使吗?1200字以上 一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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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与狗心血来潮得想去外婆家,与母亲说后,就与弟弟向外婆家出发。虽然都是在乡下,但乡下与乡下间也是有很大差别的,像外婆住的村子,就可以看得出。这里没有什么高楼,连三层楼的也很晒见,都是青一色的一两层的早期用石头砌成的小房,而且一家连着一家,于是形成了一条条小巷,呈“十”字形摆开。小巷一般只有两三米宽,也有四五米宽的,于是就成了村里的主干路线。村里早期因没对狗有什么规限,于是邻村的流浪狗弃狗都投奔了这个村。当村民们终于发现这狗数比人数还多,而且还不断传出狗伤的消息后,终于采取了一些行动。但终因狗的团结,就是一只狗被捕,也不挣扎,就狂吠,于是一大群流浪狗围了过来……又因全村没有多少青年伙子,大家都外出务工了,为了养家,但最终于妻儿也都连带到省城,全村只剩下一些老弱残余。于是是打狗一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来之前,母亲还是非常反对的,原因就一个,狗多,不安全。但是我极力反对母亲的这种说法,因为我觉的自己长这么大了,不至于为狗所怕,而且做为孙子的,已很久没去见见外公外婆他们老人家了。于理不合,于是是带是弟弟毅然前往。见到久违了的村色,不惊为之动容:房子仍那么破烂,倒戈残壁。小巷仍那么下,“欠莫交通”。路还是土路,垃圾丛生,厕所满目琳琅,而且大多是残砖漏瓦,都已年久失修不用了的。在先已迈向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个地方似乎已被遗弃了,可以说这与自己数年前会议里的小村根本就没差别。新中不惊产生一种悲切感。小巷里,几乎没有什么人,有的只是狗和狗吠。咋一看,恍惚狗的世界。脑海中呈现出一派嬉笑打闹的情景,与眼前的形景,简直有若天壤之别。新颤抖着,颤抖着,于是时间的轮轴,又把我拉回到十几年前的会议里。那时,小村里还没出现外出务工的浪潮,于是到处都是大人们忙碌的身影,那才像是一个村子应有的生气。年幼的我,最喜欢到外婆家来玩了,因为这里的玩伴和这里的小巷。小时的很多玩伴都是这个村子里的,每当我来外婆家,这里的伙伴都会来外婆家来找我玩,特别是在晚上。当时小村的家家户户都已通点了,但大家舍得点,还是用着古老的油灯,于是咋一看,小巷似是由一朵朵昏黄的灯花串成,加上小巷这个天然的迷园,带给我们的乐趣,更是无以拟比的。小巷七弯八绕,在晚上,昏黄的油灯一照,又是格外的幽深。记忆最深的是“警察”抓“小偷”的允许。“警察”在后面拉着嗓门悠闲地数着一个个阿拉伯数字,“一——二——三”,响彻了每条小巷。“七——八——九,好了没?”“好啦”悠长的喊声穿过重重小巷,传入“警察”们的耳朵,于是游戏开始。“小偷”们是到处躲躲藏藏,心惊胆战地躲在小巷的阴暗处,或四处逃蹿。而“警察”们则三三两两各不说话,放轻脚步,警惕周边的动静。当发现了一个“小偷”,“警察”们则大声嚷叫,然后从各个方向包夹。但如果漏了一个巷口,“小偷”就会从那个巷口逃之夭夭。看似当“警察”的比较难,但细细想来,当“小偷”的似乎工人能够不容易。因为如果当“警察”的累了,不想动了,可以躲在一处阴暗的地方“守株待兔”。而“小偷”则不行,因为他们要时时警惕周边是不是有“警察”,一有风吹草动就拔腿狂奔。当“小偷”经过“警察”身边时,“警察”只要放手轻轻地搭在“小偷”的肩头,“小偷”这时往往会被吓一大跳,然后腿就软了下来。于是只要轻轻一押,嘿,又抓着一个了。每每这时坐在小巷口聊天的大人们定会哈哈大笑,于是一声声笑传向各个巷口,引来更大的笑声。当到了睡觉时间,大人们不管孩子在哪,只要对着巷口唤声孩子的乳名,“唉,就来”不管这时是当“警察”还是“小偷”的,都停下逃跑与追捕,互道声“自己”,然后向巷里的家跑去……嘴角勾出一抹微笑,那回忆是甜蜜的。但是现在呢?旧时的玩拌现在大多已经外出务工经商了,也有少数人还在读书,但那都是些家境较好的家庭,因为一般人家都认为,再读三年高中后还不是那个样,还不如外出务工,三年时间还可以挣一些钱娶老婆倒来的实在。农民的想发就是最实在的,但就是因为这种实在朴实的想发,于是村子就这样日渐口了下了。现在村里即使是白天,路上巷子里也没什么人了,倒是狗,成群结队地在路上结集,好象是在开会,又好象似在巡逻,遇到些面生的过路人,就狂吠,甚至上去咬你一口。于是行人就更少了,外村的人即使要到前面那个村去,也不会经过这个村了,都会绕道而行。也有一写开着小轿车的倒是有恃无恐,一路加速,于是街道上巷子边常出现一两具鲜血淋淋的尸体…小村是安静的,当然,我指的是人。由于村子里大多只剩下些老弱妇孺,而巷子上又狗灾成难,于是村里缺少了生气,极大多数的老人每天只是煮饭,吃饭,看电视,睡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看似自由,但过于的平淡,反倒更容易让人厌烦,心就发酵。不甘寂寞地,关上电视,走上天台,看不见远方,就搬来一张八仙桌,恩,看到了很清楚。看着街上稀疏的行人,天上的云发呆。有时想些什么,有时什么也不想,眼里满是孤独的寂寞。当走出了这个村子,身后的狗也不再追随,这是端坐在村口虎视耽耽地望着饿与弟弟。我与弟弟也松了一口气似地丢掉手中的石头。遥望这个村子,落日的余辉把坐在或站在八仙桌上的苍老的身影拉的修长修长,更显得凄凉的无奈。再见了小村,再见了小巷,也再见了,小巷里的狗……1200字以上 高二 写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