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未至
我有自己的小本生意,打自己的工,做自己的事,每天只要老板乐了,我也就乐了,我也就会乐的。我酷爱古董,可是贫穷的我哪里来的钱,只能在鉴定古董时偷偷的流流口水,发发呆罢了,最后还是要把他给老板的。但是人穷志坚,我有自己的理想――开世界第一的当铺!呵呵,这块宝贵的玉是我拣到的,这也就是我时来运转的开始了!
夏天暖暖的,夜晚的风有些太轻柔,吹的我昏昏沉沉;空气中氤氲着一种气息――恋爱的气息。难道是我景天夏天命犯桃花,勿闯仙道?不管了,先睡觉了。
给我起来!霸道的叫声吵醒了我,刚准备发火,一见她却又沉默了。她就是我有些中意的女孩――老板的女儿,雪见。景天,这么浪漫的夜晚怎么不陪女孩子,还好意思睡觉啊?丢人啊!她得意的指着我,以为自己是情圣。呵呵,雪见小姐啊,我怎么可能有女孩子陪啊?要是你赏脸的话……我?呵呵,下辈子吧。
吵嘴是最正常的事了,可说归说,正事还是要做的。小景,可不可以……哎,说吧。每次她求我的口气都让人心醉,不得不答应。好,给我鉴定一下这个茶壶,要是不的话,哼哼。说着,她从背后哪出一个飞镖,得意的晃了晃,继续说,就等的吧。
世界第一暗器门牌唐门便是这里,雪见她偏偏是第一大弟子,暗器一绝没得说,我是不得不答应了。
轰…………
不知道怎么突然地震了,她晃了两下,重心明显偏移,然后……我顾不得多想,冲了上去,义无返顾的当了她的垫子,把她结结实实地抱在怀里。
我还是第一次离她怎么接近,此时才发现她真的很美――细长的睫毛,殷红的嘴唇,大大的眼睛,可爱的鼻子,再加上如流水一般的头发,我不知不觉心跳加速了,呆呆得看着她,抱着她的手出了汗。
那个……她喃喃得说了什么,我马上放了手,低下头不让她看见我羞红的脸。她突然紧张的说,你你怎么流血了?我此时才发现她刚刚炫耀的暗器正深深地扎在我的手中――疼!
她抓住我的手臂,把脸靠了过来,我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干干地笑,还能说什么呢?更疼了,我回头一看,她把那动人的小口负在我的伤口上,轻轻的吸吮着。
好了。她站了起来。咿?你脸红什么啊,不要乱想啊,镖上有毒,我是要救你,然后马上给我鉴定茶壶!不要乱想啊,不染我飞死你。说完,转过身,走了。到了门槛,突然停下,伴着皎洁的月光,轻盈地转身,如果我见过嫦娥的话,一定没她漂亮,她调皮的吐吐舌头说,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我挠挠头,也笑了,男生是用可爱形容的么?呵呵,我就要,一会竹林见啊,带上我的茶壶!
看着她走了,我一下子躺到在床上,负着凌乱的心情,望望淡淡的月光,好似又见到她淡淡的微笑。其实她脸红的样子更可爱。
夏天还没有到来,空气中就弥漫着夏天的气息――恋爱的气息。
可恶的世界杯
踢足球,谁都喜爱,可这小小的足球使全世界人民损失了多少?这问题就让我给大家回答吧! 因为凡是一件物品都有好的一面或者坏的一面!所以世界杯也不例外!
看过球赛的人都应该知道,没比赛前,场地上满是绿油油的绿草,可比赛完后,草地上满是坑坑洼洼.就像被人毁容似的.为什么为这样呢?因为比赛时双方队员你铲我一脚,我铲你一脚,互不示弱.就形成了如此的现象!队员们为了夺得这次的比赛冠军,把青青的草地糟蹋了.这是谁的错?世界杯!
难道有人敢肯定说世界杯是好的吗?no! 因为世界杯使学生忘记了学习,大人们忘记了上班!经专家有一些专家计算过,在世界杯期间,人们浪费的时间和财产的损失,化为钱的话,那么,就超过32亿。32亿啊!为了世界杯而浪费那么多的钱,值得吗?
还有不少人为了世界杯牺牲了最宝贵的生命以下是两个真实的事例,j 6月8日晚上7时30分,戈阳县女球迷朱某又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中国队和巴西队的比赛。当她看到中国队以0:4战败时,气得一口痰涌上来,顿时窒息倒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k:今年26岁的女青年朱某是戈江镇人,出外打工已六年,平时酷爱足球,房间里或者是 墙上贴满了足球明星的照片,每遇球赛场场必看。因为朱某有哮喘病,每次看到激动场面,往往会 呼吸困难,家人多次劝她不要看球赛,无奈球瘾很深,她根本听不进去。6月4日,中国队败给哥斯达黎加队,朱某就出现过险情,由于年轻,病情很快恢复,也就未当成一回事。不料,中国队再次失利,导致此次悲剧的发生。后来,最不幸的事情发生——看台跨了,成千上万的人摔在地下,人们争先恐后的跑着,有的人被摔死,有的人被踩死。结果死伤人数达几百人!为了世界杯而牺牲这么多人,难道世界杯不可恶吗?
可 恶 的 世 界 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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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夏,梦幻般的夏,在燥热中我迎来了夏至。当春风拂袖踮着轻盈的脚步离去,夏便在春的最后一缕春风中踏上这片树木葱茏的土地。告别了温暖,留下的是柳枝的倩影;蝉虫的孤鸣。在不经意间随着时光的年轮逐渐展现在人们面前。那是怎样的大自然啊!夏,或奔放,或炙热,或生机,或宁静。蛙声与稻香的交织,熏得人醉;流水与荷花的相映,美得动心。涟漪点点,繁星与月亮的点缀,分外妖娆。筛去春的踪迹,留下了一份和谐与安宁。荷叶片片,在夏雨的触动下,着上翠绿的盛装,荷塘尽染,在微风的吹拂下,好像给池塘戴了一条彩带。屋后,林立的松树越发可人,在这火热的季节,触摸大自然的激情。夕阳残辉的映照下,禽鸟唧唧喳喳,送走了一天的最后一丝阳光。当西方一崭新月升起,凉爽随之来到,这是夏至的第一崭新月,那么美,我从不曾仔细端详过月亮,也从不曾感觉到月亮如今夜这般美轮美奂。伴着村庄里的鼾声和凉爽的风,渐渐进入梦乡。梦中,夏着着盛装踏着轻盈的舞步离去,时光荏苒,夏带给我的是学会珍惜,梦醒时分,朝阳在耳边呢喃告诉我:“孩子,打起精神,好好珍惜时间,迈向未来的道路吧!”对,我不能碌碌无为,我要珍惜时间,为了更美的明天。又快到夏至了,又要告别春了,在下一个花开烂漫的季节,展开又一个更美的夏。夏至,未至。500字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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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我有自己的小本生意,打自己的工,做自己的事,每天只要老板乐了,我也就乐了,我也就会乐的。我酷爱古董,可是贫穷的我哪里来的钱,只能在鉴定古董时偷偷的流流口水,发发呆罢了,最后还是要把他给老板的。但是人穷志坚,我有自己的理想开世界第一的当铺!呵呵,这块宝贵的玉是我拣到的,这也就是我时来运转的开始了!夏天暖暖的,夜晚的风有些太轻柔,吹的我昏昏沉沉;空气中氤氲着一种气息恋爱的气息。难道是我景天夏天命犯桃花,勿闯仙道?不管了,先睡觉了。给我起来!霸道的叫声吵醒了我,刚准备发火,一见她却又沉默了。她就是我有些中意的女孩老板的女儿,雪见。景天,这么浪漫的夜晚怎么不陪女孩子,还好意思睡觉啊?丢人啊!她得意的指着我,以为自己是情圣。呵呵,雪见小姐啊,我怎么可能有女孩子陪啊?要是你赏脸的话……我?呵呵,下辈子吧。吵嘴是最正常的事了,可说归说,正事还是要做的。小景,可不可以……哎,说吧。每次她求我的口气都让人心醉,不得不答应。好,给我鉴定一下这个茶壶,要是不的话,哼哼。说着,她从背后哪出一个飞镖,得意的晃了晃,继续说,就等的吧。世界第一暗器门牌唐门便是这里,雪见她偏偏是第一大弟子,暗器一绝没得说,我是不得不答应了。轰…………不知道怎么突然地震了,她晃了两下,重心明显偏移,然后……我顾不得多想,冲了上去,义无返顾的当了她的垫子,把她结结实实地抱在怀里。我还是第一次离她怎么接近,此时才发现她真的很美细长的睫毛,殷红的嘴唇,大大的眼睛,可爱的鼻子,再加上如流水一般的头发,我不知不觉心跳加速了,呆呆得看着她,抱着她的手出了汗。那个……她喃喃得说了什么,我马上放了手,低下头不让她看见我羞红的脸。她突然紧张的说,你你怎么流血了?我此时才发现她刚刚炫耀的暗器正深深地扎在我的手中疼!她抓住我的手臂,把脸靠了过来,我有些不知所措,只是干干地笑,还能说什么呢?更疼了,我回头一看,她把那动人的小口负在我的伤口上,轻轻的吸吮着。好了。她站了起来。咿?你脸红什么啊,不要乱想啊,镖上有毒,我是要救你,然后马上给我鉴定茶壶!不要乱想啊,不染我飞死你。说完,转过身,走了。到了门槛,突然停下,伴着皎洁的月光,轻盈地转身,如果我见过嫦娥的话,一定没她漂亮,她调皮的吐吐舌头说,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我挠挠头,也笑了,男生是用可爱形容的么?呵呵,我就要,一会竹林见啊,带上我的茶壶!看着她走了,我一下子躺到在床上,负着凌乱的心情,望望淡淡的月光,好似又见到她淡淡的微笑。其实她脸红的样子更可爱。夏天还没有到来,空气中就弥漫着夏天的气息恋爱的气息。9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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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时间被定格在1995年至2005年。那个叫浅川的城市,依然是香樟浓墨般的树阴撒向街道。空气中始终有一种清新温暖的味道,像是这里善良的人们。阳光总是那样轻易的穿透树梢,就像青春,稍纵即逝。不会忘记所有的人。小司,之昂,立夏,遇见,青田,段桥,七七。不会忘记,小司那双弥漫大雾,“没有焦点”的眼睛。还有他的所有的才气。那一次最大的打击,却看出了他的坚强和沉稳。不会忘记之昂以前的性格,总喜欢请漂亮MM喝可乐,衣服脏了妈妈洗。甚至有时候在妈妈面前还会有一点点的孩子气。妈妈去世后的之昂,开始稳重起来,也开始成熟起来。一个笑容,像冬日里温暖人的阳光。最后的结局,小四让我们停留在那个忧伤的角落。耳边萦绕的那句话:“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刻骨铭心。立夏,一个特别的名字,能感受到夏天的热情或安静。一种坚强的性格,对小司,依然执着。在学校的每一个深夜,等遇见回来。你总是那么善良。直到最后,你还是善良地离开了。遇见,一只美丽的燕尾蝶。带者倔强和坚定的信念,华丽飞舞。你始终是坚强的,不管在浅川,还是在北京。最后,还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每一棵香樟,都能勾起我对你们的回忆,有时候会觉得,你们真的活生生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让我不得不相信有这么一群善良的人们,还有他们之间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感动的。故事完毕,有许多湿热的泪夺眶而出,是感动,是惆怅,还是欣慰?相信世间真的有天使,他们能给你力量,或是教会你许多东西。相信我们每个人都会是幸福的,属于自己的幸福。不管是亲人,朋友,还是其他的人,总有人会给你希望的,总有人会给你力量的!夏至,未至。留住所有的回忆,关于你们,关于《夏至未至》。Rush to the Dead Sunmmer。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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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夏至未至,来到了。夏至末至,过去了。炎热,走了。好男,结束了。乔峰,分开了。我们,各顾各的。物是人非。谁还能记住暑假里为两个男生而疯狂的日子呢?谁还能记住曾经的辉煌呢?我努力地回忆,害怕一不小心忘记什么,结果该忘的还是忘了。我们会忘了吗?回首曾经,只剩茫茫的遗憾和后悔吗?2007的夏天,过去了。2007,已至末尾。2007并不算什么辉煌的时代。没有2008的奥运会。只不过,还是留下了那么一点点,时间抹不掉的美好回忆。也许在2008年里,一切都会变了。KIMI不再那么个性了。FF有好的未来了。在2008,或许当人们提起FF,KIMI时,不会再脱口而出,哦,是好男的乔峰啊!他们只会说个人,而那些乔峰,在我们抛弃一些东西时,沉沉睡去了。那些以前,哭的,笑的,感动的。在转身关上门的瞬间,走过了。可不可以,最后,最后的最后,辉煌一次?可不可以,最后,最后的最后,和谐一次?蚊子不再嗡嗡,太阳不再火辣。不过,可不可以回到那个时代,就算是表演,也来一次?谢谢,悼念2007,悼念一切,以即即将过去的一切。4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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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Rush to the dead summer.{chapter.3}早晨微弱的阳光穿透玻璃窗,直直照射在许沅的脸,而她的嘴角那若隐若现有一抹笑容。可惜许沅以难看的姿势躺在床上,一点形象也没有地等待着妈妈楸醒她吃早餐。连她自己都怀疑自己是否有被虐倾向。“快点给我起床,你可别忘了,补习班马上就要上课了!”妈妈楸起许沅的耳朵,痛得她叫出声来。“老妈,轻点行不?你宝贝女儿的耳朵都快被你楸掉了……”许沅揉著自己疼痛的耳朵,不满地抱怨道。对啊,真该死。那该死的补习班。“少废话,快点去刷牙洗脸!”“真是的,一点都没爱心……”许沅低声嘀咕道。“你说什么!”某人要引起世界大战了......“没,没什么……”为了避免战争爆发,所以...走为上计!说真的,这是许沅第一次去上什么补习班。要不是老妈在天天唠叨补习班的事情,再加上补习只在早上进行。不然她可能打死都不想去。 其实去补习不是件坏事情,尽管习惯一个人上学,但这次的补习竟让她不知不觉有种寂寞感。一个人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和陌生的一群人补习,多奇怪。何况这次,还是她最最讨厌的数学。按着老妈准备好的“地图”来到了目的地,许沅发现那里竟然是自己很早以前就开始憧憬的那座大楼。抬头就可以看见宽阔的的天台,在那里仿佛一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变幻莫测的天空。这个夏天,许沅终于作为初来者升到了那个在6楼补习班。登上六楼后最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一句“宁静致远,天道酬勤”。补课的第一天,许沅站在天台上久久地回味着这八个字,空气里弥漫着夏天的气息,微湿的,萌动的。许沅仿佛听到有人叫叫她的名字,喧哗的吵闹声让她想起以往做完课间操时人流涌动的田径场。有一些感情一些触动被尘封了很长时间,许沅将它们隐藏在体内然后一转身就忘记了。它们隐匿在她不知道的某处,等待着被唤醒。这些天,随着一次一次地登上六楼,一次次看到那白底黑字的八个字,许沅感到有另一个自己在体内悄无声息地苏醒着。许沅逐渐感觉自己有了一种不可言说的力量,可以不抱怨、不恐慌,坚定步伐继续走下去。6楼总是有很大的风,教室里总是回荡着呼呼的风声。风太大的时候,大家全都要弯下腰去捡书。桌椅在太阳的炙烤下变得微微发烫。手心永远是湿的,因为总是在不停地出汗。天台上有两个水龙头,但除了洗拖把的时候一般都是闲置着。在许沅有次下课的时候去洗手才发现,原来水被晒得很热,让人都不敢把手伸过去。许沅发现自己由衷地喜欢着这一切,哪怕是挂在顶楼的那一排拖把,也让她感觉美好。第一次觉得自己没来错地方。从她回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安静舒适。每天五节课,似乎很少,但那位戴高厚眼睛的男老师讲的全部都是正课,来不得一点走神或松懈。下课时很多同学会到天台上透气,阳光很明亮很耀眼,就像那绚丽的青春。但尽管是此刻,她还是会想到凌易、玄汐,她们那段多么多么美好快乐的日子……和往常一样的,不知道已经过了多少天,才3天而已?一个星期不到,她发现自己开始渐渐喜欢上一个人去补习班,再一个人从补习班走回来的感觉。每当去那里的时候,她会觉得很快乐。并不是她喜欢那个老师喃喃自语的上课。当然,她承认那个老师水平真的很高。有时候稍稍不集中注意力,都会被注意到。哎。当然在那里呆久了,许沅发现那些补习班的人竟都是各自做各自的事情,谁也不理会谁。也因为这样,这3天来,许沅都没和一个人说过一句话,没交一个朋友。整个教室会因为这样的气氛变得特别闷。并且里面一个个只管自己的人,让许沅看了有些不自在。整个早上周围的空气很安静,静得能够听得到楼下风拂过水面,落叶遗失在水中卷起的波澜。许沅坐在教室的一个角落,无聊地摆弄这她的笔头,这是我想要的不是么?正是自己想要的啊。一不小心。笔头掉落在地上,许沅习惯性地把头低下,发现自己的头发竟然疯狂地长了这么多。真是的,上次明明说要剪掉不是吗?!算了,等补习上完吧。这个补习班不是一般的安静,连8分钟的下课时间也没人从这个教室出去。“咯吱。”这是许沅拉开桌椅的声音。周围同学“刷”的目光投来,似乎楞了一下,便不再管眼前这个人,继续各做各的。许沅走出教室,习惯得到了顶楼那个天台。可是她发现,这次不是她一个人。因为天台上竟然多了一个人,许沅很好奇为什么平日只有自己待的这个“秘密基地”还会有第2个上来。那个人背对着许沅,用手对着远处的那片天做着类似是照相的手势,有那么一阵微风拂过他的白衬衫,许沅竟觉得那个人在这样的情景下搭配得是那么和谐。又有些熟悉。该死,想什么啊。可惜,晚了,那个人明显已经发现有人在他后面了。因为,他回头了。可在他回头的那一刻,许沅脸上的表情已经不能用“楞住了”来形容。因为她发现,那个人竟然是自己前一段日子见过的发传单穿白色衬衫的男生,还莫名其妙说自己“神经”的那个男生!天哪。难道这就是冤家路窄?那个男生瞪着她,不说话。许沅也竟然楞住不知道说什么好。似乎过了一世纪那么长,那个男生用不屑的眼光瞄她,说道:“记得了,上次那个偷窥女生。”“什么?!”许沅瞪大眼睛,他说她偷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先开口了,“你来这里不会是找我的吧?”又是不屑的口气。“你以为你是谁。我来这当然是补习的。开什么玩笑。我还想问你你怎么会在这?”许沅被这个莫名其妙的人弄得很不愉快。还抢了人家地盘的说。可是那个男生却没再说下去,依旧用冷冰冰的口气说:“不是最好。反正我们也不认识,以后见面还是当作对方透明人好了。”说完迈着步子走出了天台。留下许沅在原地气得剁脚。“呜啦啦”那莫名其妙难听的上课铃响起,许沅这才慌慌张张离开那个天台。 (未完等续)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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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时间真快,我们已经要变成初三的大学生了,还记没记得两年前的那个夏天,我们被缘分这种奇妙的东西聚在了一起,共度三年的美好时光!2013年的夏天,就是现在,我们还有一年的时间相处,从初一刚来时的军训,到大合唱、学工,初二的学农,我们渐渐地了解了对方,和别人打成了一片,成了好兄弟好姐妹,而这些,都是从那个夏天开始的……那时候的我们,也许因为和小学相处了六年的好朋友分别而难过,也许期待着初中的生活,每个人的心里都怀有不同的感情和态度。那时正值青春的我们斗志昂扬,活力向上,因为,我们就是青春!夏天,炎热的阳光打在我们的脸上,尽管可能被晒成小煤球,但还是在操场上狂奔,也许只有在体育课上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Hotsummer,我们经历了不少,像什么会考,期中期末,还有最可怕的家长会,不过,阳光总在风雨后,经历过这些大风大浪,等待我们的会是放暑假。假期,什么上课的旅游的,同学们也都大聚小聚,让我感觉这个夏天更加热了。明年的夏天,我们可能会重蹈覆辙,重复小学的经历,各奔东西。但是,毕业是一窗玻璃,我们要撞碎它,然后擦着锋利的碎片走过去,血肉模糊之后开始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生。我相信,我们人不在一起,心仍在一起!夏天开始的时光,以夏天为句点,我们在初三,应该会画下一个完美无缺的省略号,因为我们的友情因夏天而长存,夏天的到来,正值青春的我们,开出绚丽多彩的花朵…初三:萌多星仔500字 初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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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夏至未至今年的夏至依然夹杂着炎热慢慢的到来。可我的我里好却好冷……夏至的傍晚我总喜欢一个人呆坐在屋顶,一直到黑暗的来临。这已经是第十七次了。看到鸟儿成群飞翔,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其实我的朋友也很多,可真诚的十跟手都能数完。记得我朋友阿若说过,其实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寂寞……我曾经在想学校应该是一个快乐的大家庭吧,但是在学校的我更孤单。在班里,同学们当我是透明的,无论什么活动都不带我。当然,他们在寝室里也一样。更可恨的是老师也不放过我。我也欺骗过自己,一个人其实听好的,但这都无济于事。我的心灵依旧很空虚。知道这对于一个雨季男生的影响吗?我哭了,哭的很壮烈,很悲伤。我不明白一个蒙胧的男生到底作错了什么。于是我总是问我自己,我应该怎么做,一直看他们的眼色吗?我每天看者那日历,在期盼着这样的生活的结束,冬来冬去,春来春去。那时我就不用管什么教导主任的什么“人规”,不用担心什么麻烦的事,也不用看他们的脸色,更不用怕老师骂我的作文。想一想也那么美好!炎热渐渐退去,夏至的天空果然是那么很美,“夕阳西下,孤独人在天涯”,此刻我还能怎样那?眼看终身的一次大考即将来临,我注定还是“吊车尾”,恐怕那时的我真要飞翔了!天黑了,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寂寞。5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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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温《夏至未至》夏天来临,看着书桌上那本尘封已久的《郭敬明全集》,想起了那篇《1995-2005夏至未至》的小说,已经看过N+1遍了,可仍然觉得里面的故事情节意犹未尽,让人百看不厌。每次看都会有不同的感受与收获,相同的是,每次看都会为最后的悲伤结局流泪,同时也在想:为什么结局会是这样呢?闲来无事,就又捧起那本厚厚的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沉醉在小说里的那年夏天,和里面的人物同哭同笑。我喜欢小四在小说里所描述的浅川,炎热的夏日,有着茂密的香樟树点缀,多了几分清凉;我喜欢小说里的人物,伤感的傅小司、友好可亲的陆之昂、纯洁的立夏、倔强的遇见、可爱的段桥、成熟的青田,以及让人恨之入骨的程七七,小四把他们写的是那样淋漓尽致;还有让人羡慕的陆之昂和傅小司从小一起陪伴长大、立夏和遇见不分彼此,那难能可贵的友情,我在想:现实生活中也会有这样宝贵的友情吗?呵呵,应该有吧,不过至少我没有.........还有小四的语句里透漏着平凡的伤感,华丽中带着朴实,他驾驭文字的能力让我佩服。懵懂的日子里,他们所经历了不平凡的事情,渐渐地学着长大。就像小四所说的:前半部分的迷幻般的叙述,像是他设下的一个迷局,当所有人都沉睡在那样一个温暖的夏日之梦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之后的冬天有一场不停不休的大雪,大雪里所有温度,所有香樟,所有凤凰花,所有爱恨,所有飞鸟,都会死在那个温度突降的日子里。结局是那样的悲伤:陆之昂为了小司,去坐了牢;程七七不择手段,欺骗了所有人,最后阴谋得逞;小司的事业有了七七的帮助,走出了困境;段桥为了追遇见,幻化为天使,住在天国永远静静地守护着遇见;遇见和青田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过着平凡而又幸福的生活;立夏则选择重新整理心情,默默地开始了一段新的生活。安静的尾音,绵长而又温柔地,在世界的角落里被风扩大成响亮的呼喊。如果换个结局会是怎样呢?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局。抹掉眼角残留的泪水,像是看了一部漫长的电影,剧终人散,剩下的是空旷的剧场,凌乱的座椅。每次看完结局之后,心里总是空落落的,结局影响了我的心情,内心有些压抑.....8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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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夏至未至夏天,总是给人一种迷离的温馨感。蓝蓝的天,白白的云,绿绿的草。空气中有一种被蒸腾的清新感,使我陶醉,使我迷恋这优美爽朗的夏。但这夏天的风却早已把我的幸福吹散。在这虚无飘渺的温馨中,长存的只剩下那薄如蝉翼的回忆。我痛恨自己的无知与懦弱。在那无忧无虑的时代里,我期待着花长红,月长圆。殊不知悲欢离合早已深深的刻入人生这一坑长的剧本里。现在的我,抱着这本悲天悯人的剧本蜷缩于黑暗的角落,终于读懂了字里行间里导演的痛苦。人有两种,一种是讲故事的,一种是听故事的。在众多故事交错演绎中我和你,在这美丽季节,上演了最终戏。我早已身负重伤,你也成为孤魂野鬼是我们自己,在爱的转角处,失去了自我。我眼睁睁的看着镜子里的我的眼泪肆无忌惮的流遍我的双颊。任孤独与寂寞的雨伴随着夏天温柔的风向我袭来,落的我满身创伤与凄凉。“但是天总会黑人总要离别谁也不能永远陪谁而孤单的滋味谁都要面对不只是你我会感觉到疲惫”人心变幻莫测我笑着做痛苦的梦在梦里,我像个吝啬鬼一样翻出那些如数家珍的回忆试着回味当初的温暖与甜蜜。但是,回忆不是交易品。我无法将它来换回我的幸福。与其说我在回忆之中找温暖,不如说我在烧回忆取暖。那一丝一缕痛彻心扉的温度烧灼拼凑着我流离失所的灵魂,让我拥着一颗几近冰凉的心,等待烧尽的那一刻。那一刻的我是随着回忆的枯死而默哀?是怀着旧去新来的感叹而重生?若不能生死与共,肝欲裂,肠寸断;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我与你的缘,殆尽之后,成为我们人生的点缀我对你的爱,放手之后,升华为我们的坚强优美的夏,无尽的思念满载这沉甸甸的幸福祭奠我对你的爱。2008我的夏至,未至。6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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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至未至_3000字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拥有隐形翅牓。————题记亲爱的,你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你拥有梦想。我曾一次又一次的笃定,人没有了梦想,就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特别可怕。但我因此更加害怕,我的心经常在暗暗地啜泣,怎么办,我是一个没有梦想的人!天哪,我该怎么办。于是在经受了多日心灵的折磨过后,怀着一种隐秘的痴想,我草草收拾好行装,便踏上了寻找梦想的漫漫长路。“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喜欢在自己身心俱乏的时候悄声安慰自己,抬头仰望天空中满天繁星,一双双可爱的小眼睛在对着自己微笑,深知自己的路还很长,找梦想的事不用如此焦急,可不知为何,心中总有像浓墨一样化不开的愁绪,网住了整片天空,使我像看不到远方的飞鸟,始终在原地打转。可世间万事都不是绝对的,我终于等来了转机。有一天,我来到了一个神奇的城市。当然,最神奇的不是城市,是城市里的人。这里的每个人脸上都挂着微笑,圆圆的脸蛋上是深浅不一的酒窝。我似被这朴素的微笑勾了魂,跌跌撞撞地拿着摄像机冲进了城门,其实我并不是没有顾虑的,冲进城门的前一秒,我在想该如何探究这个城市的秘密,可后一秒,当我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脚触摸到这片城市的土地时,我却有些后悔了,正当我想转身出去的前一秒,一只温暖的大手拉住了我,一瞬间,我感觉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在我的心里由点点波纹掀起轩然大波,我有些微怔,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去,迎上了一双带笑的眼睛,时间在这一刻静止了,从没有人,对我笑得这般真诚。那双眼睛的主人拉我来到了一个驿站,吐字清晰:“是远道而来的客人吧,欢迎你!”随后他放开我的手,走了出去,我扬扬手臂,上面还残留着浅浅余温,我拿出镜子,找到嘴角上有不知不觉间勾起的弧度。我留在了这个城市,任然走在寻找梦想的光辉大道上。可没过多久,我便遇到了挫折。那是运气不太好的一天,我刚睡下没几个小时就是施施然醒来,醒来后本打算赖床,却辗转难寐,无奈,随便批一件外套就来到了大街上,天上是雾闷闷的天,这种情况在这里很难得,我有些吃惊,特意沿着河边向前走,路过一家小店时,听到从里面传出杂乱的打闹声。我心下好奇心起,便蹑手蹑脚的凑了过去,只见这样一副场面:干净的大理石地板上满是摔破的锅碗瓢盆,原本尚算干净的卧室仿佛被洗劫了一般,整个屋子呈现出死一般的寂静。我静静的旁观着这一切,并不做出任何反应,突然,外面响起急促的脚步声,我赶紧躲藏,却没想到还是被眼尖的女人看到了,她看看屋里的情况,又看看我,然后双手捂脸,发疯似的嚎叫,眼珠子瞪得通红,真的,我很害怕,但是我任要强装镇定,我就这样面无表情的凝视着她,我想,她应该会相信我。接着,我就被接进了警局。我完全屏蔽了警察嘴巴的一张一合,只是那样深沉的望着那个女人,她也在看我,但接触到我的眼神又赶紧将头低了下去,女人的头发完全被打湿,听话的垂在耳朵两旁,我抬起头,望着大开的天窗,天空中繁星漫天,刚散开的浓雾又突然合上了,我的梦想,是不是越来越远了?后来我被放了出来,是那个女人说我是冤枉的,那是她看错了,我叹一口气,她终究是良心发现了,可我却不想再留在这里了,我又草草收拾好行装,踏上了漫漫寻梦路。之后的一些世事沉浮中,我经历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渐渐懂得了那个贫穷女人的苦处,家境本就贫穷,奈何时运不济,家里又遭贼,如若不找个替罪羊,又该如何是好?最后,我还是没有找到我的梦想,我带着满身疲惫又回到了那座城市。再次跨进那扇城门,还是那只温暖的大手,牵着我,一直往前走,他始终没看过我一眼,我有些生闷气,没想到他却主动跟我说话:“还是上次那个驿站,不过看来你这次要长久入住了。”我当他是开玩笑,只是配合的笑了几声。走到驿站门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了下来,我看着他的背影,却感觉愈发模糊,他说:“闭上眼睛。”我虽疑惑,还是听话的闭上,“索索”衣服磨檫的声音,我蓦地睁开眼睛,发现他没有脸,不,他的脸像蒙上了一层雾,一层我抚不开的雾,他说:“好像没告诉过你,这座城市的名字,叫梦想。”然后,他就像从没存在过一样,消失在我的眼前。我的眼眶有些湿润了,转身,微笑着走进了驿站。故事的最后,这个世界少了一个追梦人,多了一个满足者。我在那做名叫梦想的城市里微笑着,微笑着。梦想是黑暗中的灯塔,指引我们通向光明的大路。梦想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饥渴的人生的希望。梦想是熊熊燃烧的蜡烛,不烧尽我们的精力死不罢休!至此终年,当我泡上一杯清香的古龙,摆一张小凳坐在清幽的院子里,喝着甘甜的茶水,看着繁星满天的天空,已经散尽了那浓郁的黑雾,露出本来面目,竟如此美好。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男人,不过这次他是正对着我的,我终于看清了他的脸,俊秀异常,朝着我微笑,像我最爱的向日葵,对着那个名叫梦想的太阳开放,其实,他还隐瞒了我一件最最重要的事,他的名字就是梦想啊。是的,亲爱的们,可能你不知道你现在已经拥有梦想这样宝贵的财富,可能现在你正在经历着很多的挫折,可是没关系呀,时间还长,我们还在,有什么梦想是不能通过双手去实现的呢?初一:陈颖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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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农历五月二十九日,夏至一阵闹铃声惊醒了我,看了一下窗户,外面的阳光好强烈,好热,起床洗完脸之后,独自一人出去了。这天阳光和其他寻常夏天里的阳光一样好或者更好,走在路边,看见很多人站在树下没有说话,炎热让每个人失去了说话的欲望。张口就是干燥的热,很是受不了。去了一家店里,买了一瓶水,一口气喝了精光。回家拿车,在这个小城市绕了一小半。发现了很多。迳直走到银行门口取了几百块钱放入口袋,这资金不会在我身上停留时间太长。今天很热,可能会去找一个地方避暑,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多钟了。给朋友打了一个电话。约她两点在午后阳光见面,我进去之后一阵凉爽迎面吹来,好凉快、好舒服,里面的人不多,只有几对情侣。我上了二楼,叫服务员来两杯柠檬,我等了十分钟,我等的不耐烦了,趴在桌上,朋友过来拍了我肩,哦,你来了啊!坐吧,她一看,柠檬啊~我很喜欢喝。是吗?随便点了两杯,也不知道你喜不喜欢,不行可以从点,不用了很好,我三点有事不会待多长时间,之前,我上班很忙。没有时间和你见面。其实我今天我找你想问你我工作的事情怎么样呢?我帮你说了,公司最近要裁员,不会再招了。我其实上次就和说了,你工作很好,如果你还坚持你的想法。我继续帮你。如果有消息我会通知你。我开会回去了,明天还要去上海,最近没时间。谢谢你的柠檬。再见!嗯!再见~~一个人望着柠檬,一下喝了下去。那天凌晨三点气温开始下降,周围闷热的暑气好像散了,一阵风吹再脸上,好舒服,夏至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你,愿你心中有我。梦见周围的人在笑,梦醒了,总是带着满腔的失望与惆怅。我希望那梦将成为现实。仪征大仪中学初二:陈庭伟6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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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之前且用这些文字来祭奠即将老去的春天。一现在我正站在学校诺大的操场上。蓝色的看台,留有被风吹过的痕迹。周六的早八点。踢足球的男孩子们没有选择操场上绿色的草坪。偶尔几个清闲的人走过。远处的球场上,篮球跳跃。记得学校有好多好多篮球场,只是,没有数过。我转身。看台上停留着吉祥而又古老的迷信,那只来报喜的鹊。恩,我又有什么喜呢?阳光暖暖的,蓝色的看台悄悄从黑暗中露出了脸。我很快乐。二手边是一摞打印的稿子。我不喜欢他们。一群没有感情冰冷而规矩的动物。总是有多么飞扬的文采,也比不上手写稿子真真切切的感情。那种娟秀,那种酣畅。前几天校报记者开会。老师说,我们的校报100期了。而我来到这个学校还不到一年。老师布置了几个采访任务,采访这长那主席。当他说出那些名字的时候,随之一片“啊”声。他说只要领导觉得简单,就简单。好直白又可爱的解释。老大说这次文章老二主笔。大家都明白,站长的接班人。伟说,一个只会写几句情诗的接班人,采访时一句话都不说的接班人。伟说,别忘了,我们是记者。老二说,才女,你写吧。我不会写那么政治化的文章。他总是在危急时刻才想到我。“才女”这个名字是很讨厌的。像是谢道韫,一句诗,换来千百年的称号。很像是讽刺吧?“才女”,会写政治化的文章。春天是温暖的日子,在温暖了一季之后,太阳嚣张地释放着他的光热。夏至之前,早有了夏日的艳阳。三栋栋说我是不该出现在这个繁浊的城市的。他说我应该住在雨巷。去做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去撑起那把发黄的油纸伞,去遇着那个落寞的诗人。我明白,栋栋在告诉我,同位,你该有自己的爱情了。这是在一年前,在那个破旧却有空调的老教室里。夏至之前,还不懂爱的我们观赏着诗人的爱情。栋栋说,那些东西,我们现在还不懂。上一个夏至之前,栋栋把空调的冷风定格在我们的方向。这一个夏至之前,在这个现代化的校园里,风扇吱吱地转着,给我身边没有栋栋的日子配上凄惨的月。四踢足球的男孩子们来到了那片绿色的草坪上,我的清静走了。包里放着那本诗经,里面有那个真挚的农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不悔誓言安亦儒学圣人说,诗三百,不过是前世无邪的记忆。飞机隆隆的在望不到的高空飞过,那上面,载着那些我所牵挂的人吗?五夏至之前,我在考场上写下千年前的山,千年前的水,千年前的人。心安理得的拿着令人羡慕的作文高分。夏至之前,我开始厌弃那些千年前的山,千年前的水,千年前的人。而没有了他们,那红色的数字会是多少呢?夏至之前,我在自愿活动表上填上篮球场,然后在大家惊异的脸上抱着我的字典和我大大的书包走上天蓝色的看台。夏至之前,我对着我的文字,开始厌弃一切。夏至之前,春天老去了。10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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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夏至——忆日历上的夏天早已过去,而炙热的太阳让我们仍是夏天的着装,或许是夏天对我们太恋恋不舍了吧!这个夏天,我从母校提前毕业了,提前离开了与我相处了三年的同学们,那天,天阴沉沉的,欲晴而又不晴,就像我的心情,为提前摆脱了初三艰苦的学习生活,回家大玩一场而高兴,但一想到自己就这样离开了,心里又有些不舍,毕竟我们一起寒窗苦读了三年,有那么多永生难忘的记忆……那一天,天空是灰色的。只是最后,天空哭了,而我没有。这个夏天,有些无奈。曾经在37℃的高温下苦读,教室里的几个电风扇,无论它们怎样努力地工作也不能带走丝毫的炎热;曾经看同学在篮球场上挥洒汗水苦战,虽然失败了,但我们参与了,有勇气的是强者。只是这是在新的班集体,大家还是有点陌生。这个夏天,是的,我来到了一所新的学校,这里一切都是新的——新的校园,新的老师,新的同学……于是,我有了一个新的集体。校园大了许多,也美丽了许多。一天,学校广播里播了一首歌——《遇》,它让我再次想起了我的初中生活,想起了元旦节的时候大家一起唱KTV,想起了一起去老师家上课,休息时间一起说笑,一起走五子棋,男生们和老师一起打篮球……忆起了初中的许许多多。然后,我收到一条短信,是我唯一的知心好友颖发来的,她说:我们的初中生活其实很快乐,不是吗?我的回答只有一个字:嗯。遇。三年前相遇时,我们都还只是懵懂的少年;三年后我们各奔东西,我们长大了。遇,是一种缘分。我喜欢这个字,有种宿命的味道,却又给人以清新的感觉。偶尔我会去同学录看看,看看同学们的留言,自己也说上几句。很庆幸自己一年前在5460上建立了属于我们班的同学录,我不相信人走茶凉。5460——我思念你。我们在夏季相遇,我们在夏季离别。6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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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花于夏至在这个夏至未至的日子里,翻开那本夏至未至的书。“所有的爱,所有的恨,所有大雨里潮湿的回忆,所有的香樟所有的眼泪和拥抱,所有刻骨铭心的灼热年华所有繁盛而离散的生命都在那个夏至未至曾到来的夏天,一齐扑向盛大的死亡。”当我走过还差一个夏至就整整十八年的时光,竟发现自己沧桑了还差一个夏至就整整十八年的时光。十八年里,仿佛自己的欢乐,自己的心痛,自己的喧闹,自己的寂寞,都真真切切的赋予了不真实的我。脚步随着逝去的光阴渐渐缓慢,沉重,零乱,落魄……我艰难的喘息着,以为可以让自己清醒些,只需要一点点的氧气,一点点,就足够了。却发现,岁月沉沦的枷锁早已牢固的拴住了我,挣杂不开,也无力挣扎。我默默地伫立在温润的雨中,我找到流泪的借口,我知道滑入口中的液体是无味的,时间如雨般于无声中稀释了过往。我亦知那液体是浑沌的,它已涌入胸中,交融的瞬间荡起粼粼涟漪。心,莫名的悸动,身体止不住地轻颤。一个人,孤伶的身形阴云地烙在雪白的墙上。昏黄的灯光。一切都有如年久的日记散发着角落里特有的霉味,纯净的世界如此消亡掉了?连最美的年华也蒙上岁月的泪痕。静静的戴上帽子拉紧衣链,就这样环抱着双膝,安静得坐在自己的阴影中。4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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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3月8日星期六晴今天早晨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情,和平常差不多,很无聊的过完了一早晨。早晨没有起迟,却遇到了帅哥。一大早起床,一张放大的脸出现在我眼前,我吓了个半死。定睛一看,那不是大帅哥么==然后很平常的,我去做饭,小继续睡觉。to eat ”can eat Ruby ”每天早晨固定的话,竟然也不会觉得烦。其实,今天早晨应该有一个不一样的地方吧,那是因为……当当当当,今天和几个朋友有聚会~~所以,鄙人一大早爬起来,准备东西。小CC今天没事干,他和我们一起出去。三文鱼没蒸几分钟,就发现,饭盒呢?手忙脚乱的找饭盒,结果三文鱼报废,重新弄了一块。翻冰箱的时候竟然发现了两个好东西:菠萝!也不管这里为什么会有菠萝,总之是我最爱吃的东西,掏掏掏,掏出来虾。切好半碗菠萝丁,弄了一大匙甘蓝,切碎。炒炒菠萝丁,倒进去橄榄碎和糙米饭,加点盐,炒匀出锅。这可是在国内的时候经常做的东西啊,估计小CC又要绝食了,真可怜。去皮去沙线的虾仁12只,放到碗里,加点儿料酒,红糖,酱油,拌匀腌一小会儿。然后串上各种菜,菠萝,放进烤箱。嘿,小CC,我不管你了,自生自灭去。还有没有什么可以做菠萝的东西了,我又弄了一通后,小CC才起床,问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are my food 汗,我才觉醒过来,又弄早餐。家里没有足够的水果榨汁,我就弄了份酸奶麦片橙做早餐,把橙去皮切片摆盘,上面倒酸奶,再上面撒点儿麦片。小CC看见这早餐直接晕了,早餐是被我给塞进他的肚子里的。吃过早餐,还有时间,我们两个又开始清点东西,忽然发现一个很重要的东西:我做的那些东西都是中式的。也就是说,小CC都不吃。小CC看了我一眼,自己去做饭去了。我们又清点了一翻,才向AL家进发。路上遇到了可爱的小发现我的食物后,抢走了我可爱的虾串和生蚝粥,大呼:今天不用自己带东西喽!和着她今天是专门来抢劫的?真晕。聚会了一整天,李荧没来,好象是因为她爸她妈今天来。我根本没有吃饱,我的食物都被抢光了,和着就我一人会做饭,他们带的都是自己家保姆做的,味道很专业化,没有感情味,不过,食物味还真是不错的说。回家以后,发现今天是3月8日,中国的妇女节。妈妈也不知道在哪里,如果在国内的话,明天晚上给妈妈打电话就好,如果还在英国,我就不知道了。前几天妈妈说的事情我也想过了,还是回国的好。所以,我不去英国定居,我要回国。去英国是很好,有良好的教育,有爸爸妈妈的爱,一样有小CC在。回国也很好,教育不是很好,在一个很小的城市里,有曾经的好朋友们,但要自己一个人住,或者,小CC和我一起去中国。还是回国吧,回国,有李晨呢。1000字 初一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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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读后感《夏至未至》是80后作家郭敬明的代表作品之一,全书以青春校园为题材,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浅川的虚构城市中,有一群年轻人在这里成长,故事就在这里开始。接下来,他们都毕业了。立夏和傅小司上了同一所美术大学并正式交往;陆之昂为了完成母亲的遗愿而去日本留学;遇见因为找不到伯乐而继续北漂;程七七因为一场歌唱比赛而一炮而红,成为知名的女歌手。本以为之后是宁静的生活,可命运又给他们开了个巨大的玩笑:立夏因为程七七的挑拨离间怀着绝望和悲伤永远离开了傅小司,和另一个爱慕她很久的男子成婚;傅小司因为别人的污蔑名气大不如前,并因为找不到立夏而陷入无限的痛苦之中;陆之昂为了帮助傅小司洗刷冤屈而一时冲动误杀了人开始了逃亡生涯,却最终被捕,判了无期徒刑;程七七为了得到傅小司不择手段的背叛了立夏和遇见。答案是不唯一的,但至少要比原先的结局要好得多。我个人感觉,这结局的大部分的责任在于傅小司的犹豫和懦弱。如果他在程七七的的情书的情书曝光了解到真相说“不”,也许程七七就不会背叛立夏;如果他当时下定决心不让陆之昂牵扯进这件污蔑事件,也许陆之昂就不会入狱,永远失去了自由;一切虽是傅小司无心挑起,可最大的症结还是他。立夏有了归宿,傅小司有了名望,而陆之昂……只有冰冷的监狱。情义,为了从小到大的兄弟情义。有时真的为陆之昂感到不值,在我看来,傅小司不值得他搭进去一生的自由。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骑着自行车穿过高大香樟的样子?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安静坐在教室里做题的样子?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有说有笑的样子?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执笔画素描的样子?究竟什么时候,再能看见,你陪伴傅小司帮助他度过一个有一个难关暖心的样子?青春欠我们一个陆之昂。接下来,几个高中生各自开始了他们曲折的人生路程:立夏因为喜欢傅小司的画作而逐渐喜欢上傅小司;傅小司因为一场美术大赛而一举成名;阳光开朗爱笑的陆之昂因为母亲的去世而性格大改;遇见因追求自己的梦想而高二辍学,离开自己喜欢的人开始北漂。傅小司与立夏大学毕业后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立夏成了傅小司的助手兼另一半;陆之昂从日本回来后也和立夏傅小司在一起工作;遇见的男友段桥意外发生车祸死亡。本书的结局可谓是十分悲惨的。如果当初傅小司没有在美术大赛崭露头角;如果立夏当初没有喜欢上傅小司而是先喜欢上和她最后白首的那个男子;如果当时陆之昂没有那么冲动的杀了人;如果程七七的妒忌心没有那么重;如果当时遇见没有选择北漂,是不是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1000字 高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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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秋未至一句美妙的格言:“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活着,就要灿烂、奔放,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死了,要让生命向着自然返归,静穆、恬然地让生命完成,而不要感到悲哀和畏惧。学校的后花园有一弯弯的浅浅的小溪,冬来之时,水静得无声、无漾,仿佛沉睡中的睡美人般静谧。冬去,春来,夏至,溪边的花丛落英缤纷,煞是美丽。花瓣飘落在水面上,如上了红妆的少女、抹不去的红晕。水面下鱼儿一摆尾,一波一波的花浪此起彼伏,与岸边的鹅卵石亲昵着。每每中午吃完饭,我总会驻足溪边留恋一番,我想,连这一汪静澜无痕的溪也活得如此有色,那么,我们呢……十七八岁的我们,怀揣着懵懂的梦想,迈着坚定的步子,踏入校园。历经考场搏杀的你我,总倔强地扬着稚嫩的脸,有如日不落的骄傲小太阳。然而太阳的光芒有一日也会黯淡,万丈光芒转眼间粉碎成粼粼冷雨扑向心头。三点式路线的枯燥,学海无涯的迷惘。梦想,丢了;自由,飞了;人儿,累了。从此校园开始了絮叨: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一传十,十传百,哦,我们反抗?没有后盾。我们革命?没有资本。于是,颓废嘞。而我说,颓废,还轮不到我们。晚上去市民广场看看,人家大爷大妈六七十岁还顶着月光舞蹈,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凭啥倒下?如今的乞丐都红透网络的半边天。所以,我们要——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是一句俗话说:不是生活中没有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不远处是一片田野,绿油油的秧苗沐浴着阳光,风摇曳着烟囱上的炊烟,墙壁上的爬山虎伏在墙角。一步一步地,夏末,一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课间一眺望,它是你的。黑板上,板书如画,有勾有勒,好似集书法、绘画于一体的人文画。老师的讲解,一步步清晰、明朗,如一曲高山流水,沁入人心。同桌炯炯有神的眼睛,嘻,蛮好看,课上一认真,它是你的。小小的那么一块地,方方的那么一片天,点点的那么一些星,圆圆的那么一个月,执一壶清酒,倚台上一小抿,缕一小撮发丝,风扯衣摆不愿走,阳台一小站,它是你的。即使生活如死水般,只要有鱼也若活水,不要总是死脑筋,要放出心中的那条鱼,让它去寻找快乐。我们,是绚烂的夏花,盛开在蓬勃的生命的夏天。夏至,秋未至。秋天还没到,冬天还远着呢。坚定你的梦想,有梦想的地方,地狱也是天堂。点评:语言简明扼要、言简意赅、言至意达、精炼有力、笔力尽现,寥寥数语便能传递人物的神采。环境描写客观真实,环境为人物的性格服务,更好地解释了人物性格形成过程中的来龙去脉。神态描写生动传神,寥寥数语,将人物的性格特点勾勒得一览无遗,人物的言谈举止具有了鲜明独特的个性。1000字 高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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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1995-2005夏至未至》题记:曾经看过很多书,却从未感受到《1995-2005夏至未至》给我带来的震撼。当朋友第一次向我提到《夏至未至》时,我并不在意。他们向我诉说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好看,多么多么感人,可我一点也不相信,毕竟读过那么多书,从没有哪本书会给我那些感觉,即使有,也只是轻微的一点点,一点点。当朋友第一次和我谈到郭敬明,《夏至未至》的作者时,我感觉他道像是一位出道多年,资格深老的一位歌手,当我向朋友提出时,他们所有人一惊,然后说“我们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也有这种想法。”也许这个人或者他的文章也会给我音乐般流畅的感觉。带着对郭敬明的好奇和对《夏至未至》的期望,我去书店买了一本。记得在付账时,那个阿姨还笑容满面地对我说:“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想你这么大的年龄也应该十分喜欢。”我没说什么,只是心中多了些疑惑,《夏至未至》真的会让我喜欢,让我感动?于是带着更强烈的好奇心开始阅读这本书,它的封面很漂亮,是淡淡而幽静的浅蓝,葱葱而清凉的墨绿,闪闪而纯洁的乳白构成,对于我这种爱幻想的人,是幅很美的画面。看完落落的序言——离夏天最远的地方,确使我感到行行字间充满了奇妙的感觉,是幸福,是忧伤,是悲怆,难以形容。其实真正的奇妙还在后头。这本看似不厚的书却足足花了我半个月才看完,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因为它真的很好看,使我不能放过每一个细节,到现在,也许永远我都不会否定这一点。我喜欢浅川的香樟,其实家门口一大堆的香樟挺立了那么多年,我也没对它们产生爱慕之情,却不知小四(郭敬明)笔下浅川的香樟是那样有生气,那样栩栩如生,使我都不知不觉喜欢上了原本没有任何特点的香樟。望着家门前的那些香樟,我就想它们会不会是浅川的香樟,因为它们也很高大,也很繁盛。记得浅川一中的香樟树下,那些朝着自己理想而充满活力的高中生:立夏、傅小司、陆之昂、七七、遇见这些名字随即跳出我的脑海。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他们有着不同的经历,可都聚在了一起,成为了好朋友。学生时代无疑是他们最快乐的时光,可时间总会悄悄逝去,慢慢地,也飞快地,他们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傅小司最终还是选择了他擅长且热爱的绘画事业,立夏做了他的助手。七七成了名望极大的顶红歌手。而遇见,最初立下“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看到,在CD销售架上,我的CD将会排在第一位。”的志愿的遇见。可在那一次,七七作为评委,她在最后一刻按下了淘汰键,遇见走了,她失落的走了,不是七七不守诺言,而是七七知道,遇见的实力要远远超过她,如果她让遇见通过,她在以后的事业中,她会被淘汰,她也是为了自己。我不能说七七是自私的,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会那样做。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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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人去,楼空《夏至未至》读后感那些草长莺飞的日子,那些桃花盛开的日子题记郭敬明的文字,看得多了越来越没有感觉。而几年前写的小说,却越来越喜欢。在那个冗长的,迷幻的夏天, 天空是蓝的,有云,海风轻轻吹起,单纯的立夏,安静的傅小司,调皮的陆之昂,倔强的遇见……一个消失了季节的迷局,一个我们要想,要说,要形容,却总也找不到合适的思路去表达的迷局。只有大脑皮层下的那些美好,那些花瓣的脉络,以仿佛再也不会遭遇冬天般的骄傲默默无闻地在盛开着。机缘把他们相遇在那片香樟下,在一抬头一低头的罅隙里有人低声说了句话,于是一切就变得很微妙,眼神有了温度手心有了潮湿,在那些天空里匆忙盛开的夏天,阳光有了最繁盛的拔节。但似乎一切还是朝着原来的方向继续,傅小司依旧一双大幕弥漫的眼,陆之昂仍然一张孩童般的笑脸,立夏依然保持着乖乖女的形象,遇见依旧桀骜不羁,七七仍然花枝招展……他们在同一个校园中展开一张张同样的笑脸,一招手一搭肩之中便度过了一个个夏天。然而命运并不愿施舍给任何人风平浪静的年华,母亲的离去使陆之昂心中的向日葵大片地枯死,候鸟成群结队地送葬,连同一起死亡的还有那孩童般的天真,于是他变得成熟沉默,像另一个成熟版的傅小司。傅小司在津川美术大赛上的一举成名也使他在迈向成熟的祗步上遇到了一个令人们嫉妒得窒息的艳阳天。遇见放弃了求学,踏上了一条艰辛无比的寻梦之旅。当繁盛的凤凰花给他们的青春盖上最完美的尾章的时候,他们的笑脸仍是那么得干净,没有掺杂任何对未来的惶恐,所有美好的纹络仍然保留到青春结束的最后一刻,保存在照相机“咔嚓”的那个瞬间,然后人们作鸟兽散,各奔前程。如果未来的一切仍然停留在那种缓缓流淌的香樟的温馨里该有多好,那么所有人都不会为后来发生在这群干净的少年们身上的一切而感到痛彻心扉了。那些依然驻足在过去的盼望还没来得及收走自己的线,就被现实吹来的残酷的风无情的带走了,带着对十几岁的赞叹,带着夏天的味道,带着好似可以恒久不变的安然感,栽进了某个不见人迹的荒野。傅小司伪装的微笑,陆之昂断送的未来,立夏听了七七的背叛整颗心无声无息地沉向泥沼,遇见失去了所爱的人,七七,又活泼又大方的七七,不敢再正眼看一看以前的朋友。曾经她们是可以抱着睡在一起的女生,却在最后看对方怎样竭力掩盖内心的失落和愤怒。无数我们没有料到的事,一件件发生了。现实里残酷的风将过去那些被阳光拉长的岁月无情地吹断,汹涌澎湃的旋律将过去所有的美好掩埋,而那些习惯了单纯而卸下了防御的人们却只能向那些记忆里美好的夏天做无止境的缅怀。仿佛无力的香客希望能从中再借到一些庇护。然而谁也没有来庇护他们,十年的光阴让人们发现,除了记忆外,什么也不能永久。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绿油油的青春在夏天最后的呼喊声中告别。时光将这些回忆打包赠予。有了它们,我们便可以不带遗憾不惧前险的断然前行。1000字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