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俘、部队、记忆_2000字1200字以上

战俘、部队、记忆_2000字

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读《将军的部队》有感又是一年读书季,今年看的是《将军的部队》。

这是一部以战争为主要题材的短篇小说集,一共有八篇,分别是杨金远的《官司》、艾伟的《战俘》、阿成的《赵一曼女士》、尤凤伟的《木兰从军》、李浩的《将军的部队》、凡一平的《理发师》、薛忆沩的《通往天堂的最后那一段路程》和严歌苓的《金陵十三钗》。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战俘》和《将军的部队》。

《战俘》这部作品发表时的初名是《中篇1或短篇2》。也就是说,这篇小说可以拆成两个部分,《俘虏》和《忠诚》。《俘虏》主要讲述了侦察兵“我”在抗美援朝战场上被俘到后来逃脱的故事,这期间美国军队里看管俘虏的托马斯对战俘很好,还开导“我”,帮“我”克服了自杀的念头;《忠诚》则讲述了“我”回到部队以后的故事,“我”回到“我们”的部队,首先是“我”对组织的忠诚受到了考验,“我”认为自己对组织是忠诚的却不想诚实地告诉组织“我”被俘虏了,因为那样便意味着耻辱与可疑的“变节”,于是“我”变成了同志们的怀疑对象。但偏偏是这个时候,被“我”枪杀的托马斯侥幸逃过一死反成了“我们”的俘虏,“我”则成了看管俘虏的人。“我”和托马斯身份的调换让“我”极为不安,战俘们说的又是“我”不懂的英语,所以“我”唯恐托马斯告诉其他人“我”认识他,就对战俘百般虐待,甚至割下了托马斯的舌头。

托马斯是个那么天真善良的人,他对“我”的关怀早已超越了他们之间的敌对立场,而“我”却自认心安理得地对着他,扣下了扳机。托马斯曾经说过,他之所以来管战俘是因为他不想杀人,如果让他杀人的话他会疯的,他的结局也正是应验了他的这句话,即使他已经对逃跑的俘虏起了杀心,却依然在看见“我”眼中一瞬的柔软之后放松下来。但下一刻,血液飞溅。他天真的眼睛中充斥着惊愕与疑问,大概是不明白为什么“我”在放松以后还是开了枪。而“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开了枪……而且开完枪以后并没有感到不安,还对托马斯表示了不屑和鄙视:“你这个美帝国主义走狗,资产阶级下流坯,我代表人民处决你。”

……

最后“我”终于遵循自己的本心,在被美军包围以后放走了托马斯,准备与美军同归于尽。读完以后,感到了一种无法形容的、各种情绪混合在一起的感觉,里面有对“我”的无法理解、对托马斯的怜惜和对“我”的情态侧面反映出上世纪五十年代初当时人民思想的……那种介于理解和不理解之间的感觉,当然还有对战争的……也不能说是深恶痛绝,最合适的词应该是厌恶和悲哀。

至于《将军的部队》……一提到将军,通常都会被塑造成铁骨铮铮的硬汉形象,而这部则不同。这部小说中的将军是个慈祥的老人,总是以一个类似于眺望的动作回忆着自己的过往。已是迟暮的将军仍是喜欢一块块地把那两大箱木牌摆开,回忆着在部队中的生活,那些属下,自己的坐骑,自己的武器,一件件事,一个个人,一匹匹战马,一把把刀枪,都是那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缭绕着久久不会被忘怀。

看到这里我突然想起我以前曾在一本书上看到一段话:每个人的死亡都会有三次。第一次是他的心跳、呼吸和脉搏停止了,那么这个人在生物学上被判定了死亡。第二次是在他的葬礼或追悼会上,有人哭着,有人念着悼词。从这以后,社会上就没有他的地位了,也就是说,他在社会上死亡了。第三次是这个世界上记得他、知道他曾存在的最后一个人死亡的时候,那么在这个世界上他就是真的死了。将军不就是个这样的人么?如果将军也死了,或许就没有人记得他的那些朋友了……

是战争造就了这一切,造成了一个老人只能以这种方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用木牌去怀念自己的朋友,直到木牌从白色变成暗灰色。

正如文后简评所说的——“在一个远离了战争硝烟的和平时代,迟暮的将军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部队’——两只巨大的木箱里上千块灰暗的木牌。每一块木牌都是一个曾经鲜活的生命,每一块木牌都曾经有自己的故事。沉浸在往昔回忆中的将军,一遍一遍的将木牌取出、抚摸、倾听和诉说。穿越幽暗的历史隧道,他看到的不是战争的残酷、士兵们作战的英勇,而是一些‘微小的细节’”。

战争……

战争并非诗意的狂想,它的沉重可能让人负担不起……即使历史上对战争的评价是“客观上促进了科技的发展”,但是道德、伦理、环境,无一不昭示着战争之弊。套用一句宣传标语:“因为珍爱和平,我们回首战争”。回首战争,我们会发现,世界历史有多长,战争就有多长。正义的,不正义的,大的,小的,知名的,不知名的,各种战争。上几辈的老人们,大多都是从战争中走过来的,战争给他们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和无法弥合的伤口,和他们对话就可以感受到他们话语间弥漫着的,深深的战争的残酷。

所以我庆幸并珍惜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还算和平的时代——以史为鉴,铭记战争,珍爱和平,远离战争!

高一:夏恩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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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尚在成长时_2000字

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人生没有希望但并不包含绝望,所以,要活得真实而不虚伪,就必须坚持下去,并不是不愿迂回,而是没有退路可走。

——加缪《西西弗斯的神话》

在1942年动笔塑造《局外人》中默尔索这一小说形象时,加缪便已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完成了自己对“荒谬”狂风骤雨式的思考。1936年,他开始酝酿作品,直至1941年,《西西弗斯的神话》问世,一把开启荒诞哲学的钥匙就此交付给了众生。在书中,加缪毫无隐蔽地谈论孤独与自杀,从哲学角度剖析存在于虚无。但这些并非其思考之本原。他用了大篇幅来阐述荒谬与普通人或物之间不可割舍的联系。世界在荒诞的氛围中成长着,顶着一张似是而非的面孔,并且仍在成长着。

散文入眼第一篇便是《荒谬与自杀》,读到这样的字眼,从心理上便多多少少有了畏缩之意,然而咬咬牙看完第一篇,心里便稍许有了宽慰。我们抵触的无非是生死无常,幽默点,或许也可以说是令人哭笑不得的戏剧性,是我们在看穿人类之渺小与自然之博大后恍然大悟之所在。然而肉体的衰老对于个体来说固然可怕,但放在无尽的虚空中,便也成了随风飘散的尘埃。自杀或许是一种悲哀的沉寂,但换个角度,它也是对受生存支配的反抗和对失效信仰的嘲讽。加缪阐述的文字很平淡,没有同情,没有批判,冷静得近乎冷酷。但他的热情比冷酷来得更汹涌。他的论述似乎是于至高处俯视芸芸众生,不带一点私人感情(或许哲学本就如此),可细细读来,澎湃的感情则在字里行间呼之欲出,如同火山喷薄前的炽热。

古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因得罪了诸神,而被惩罚日夜无休止地推滚石上山。无论是其生前对诸神的嘲弄还是离开后对死亡的愤恨和对生命的激情,都必须付出痛苦的代价。挣扎、争取、反抗。追求、坚持、逆转。日复一日,是对信仰的执着;精疲力竭,是对奋斗的不懈。他不认命运,于是甘心承担诸神的惩罚来做回自己人生的主宰,他看得通透,却被世俗误解,因此加缪称其为“荒谬的人物“。现在的我们看来,这是一篇渲染着悲剧色彩的英雄主义神话故事,然而有谁知道,在西西弗斯拒绝诸神指令、追求人生梦想时心中没有畅然快意;又有谁知道西西弗斯下山之时,思及自己为希望奋斗之后受此惩罚,心中没有一丝骄傲与幸福?”荒谬“在作者笔下俨然成了一种更深刻的人道主义和人生幸福感。无独有偶,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红楼梦》中”荒谬“之处也比比皆是。红楼一梦,正为”荒谬“,梦醒时分,早已不知今夕何夕。宝林情愫暗生偏遇着”金玉姻缘“;妙玉天生孤僻却“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更有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初临红楼,满心都是哀戚悲凉。读过加缪后再至红楼,种种荒谬却有了别样风情。莫轮结局好坏,只要过程是为了希望而不懈奋斗,只要心中始终装有未来,纵使结果不尽人意,想来也不会心生悔意。

加缪说:“人与生活的背离,演员与舞台的脱离,正是这种荒谬之感。”“荒谬”这个词,总能勾起心底最静的那根弦,幽幽地颤出令人心悸的音。但加缪笔下的“荒谬”,仿佛有了别样的神韵,更显平易近人。丢开了形而上这个沉重的包袱,加缪洒脱地刻画出世间万物的荒谬柔软而不乏刚性的线条。书中,加缪畅言的“荒谬”非我往常认知中简单的“疯得出人意料”,而是在乎世间万象,在乎宇宙中最普通的一切。没有人能对“荒谬”作出明确的定义,也没有人指出荒谬的标准究竟在何处。或许在我们对“疯子”的言行做出“荒谬”的评价时,他也在心里对我们的举止感到讶异呢!

“荒谬”的内涵太过深广,褒贬皆宜,但更多的是意味着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荒缪”的过程不一定愉快,但结果却一定是希望站在阳光更充足的地方,拥有更幸福的生活,就如同海浪不断反复拍打岩石,只为使它坚强。读着这些生涩的文字,我的心有着莫名的感到,是钦佩,亦是赞叹。当读到“一个燃烧却寒冷、透明而有限的宇宙”时,我忍不住惊叹:正是我苦苦久寻却又无法用语言说出的那个世界啊!心底的共鸣如潮汐般密密地涌入脑海,我近乎幸福地想要落泪。指尖抚过铅字,我仿佛可以感受到一个以不羁而绚丽的姿态燃烧的世界,壮观得使人几欲痛苦。它在狂傲地叫嚣着,但我偏偏听出了一种凉薄着却仍积极着的意味。这个世界浴火燃烧,如同涅盘,是重生,是不顾一切,是无言的反抗和对幸福的争取。

人生不在乎长短,最真实而宝贵的时刻即为当下。在每一个当下做最真实的自己,让脸上的表情、肢体的动作、心底炽热的情感都属于那个最爱、最真的自己,而不是多年后翻开照片时的那个连你自己也反感的陌生人。

十六岁的年龄,正是如梦般的花季,有着炽热的心、奔腾的热血和坚强的毅力,但也有偶尔的迷茫和“欲赋新词强说愁”,如小小愤青一般将“荒谬”挂在嘴边。只是现在,我读懂了“荒谬”是另一种追求,另一种不懈,是另一种人生前进途中更为积极进取的姿态,自此,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让我们开辟一片属于自己的瓦蓝色的天空!

那种“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自负,那种“举杯邀明月”的孤独,那种在孤独与自负时可以只与自己影子对话的坚持——加缪笔下,这究竟是怎样一种令人心醉折服的“荒谬”啊!

高一:赵晓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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