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真正的美国人——富兰克林
微抿着的嘴唇显示了他沉稳的性格和渊博的学识,童年的印刷工经历让他早早地认识了社会、感悟着人与人之间的各种情感,内心的追求促使他一次又一次实现了目标,坚韧、智慧助他一步一步走向了巅峰。
他是美国着名的政治家、科学家、外交家和发明家。他的一生,充满曲折和艰辛,但所有的磨难对于他来说似乎都是一种推动力,推动着他在能够为社会、为人类做出贡献的道路上,永远向前并始终充满热情。
童年的学徒经历培养了他吃苦耐劳的品格,给了他自学知识的时间。家庭的窘迫让10岁的富兰克林便辍学回家帮助父亲制作皂烛,但从骨头里散发出来的领导气息让他在与小伙伴们玩耍时就成为了小首领。在12岁时与做印刷业的哥哥签订了合同直到21岁,这期间他很快掌握了印刷技术,也在闲暇之余学习了不少知识,广泛地阅读着各类书籍。其中《苏格拉底回忆录》教会了他用谦逊的口吻与人对话,用高超的论辩技巧说服他人。从很早的时候他就以非凡的求知欲和刻苦精神,吸取着文化知识的养分,不自觉地为未来的生涯打下了基础。
17岁的第一次外出闯荡拉开了辉煌一生的序幕。身高超过1.8米,肌肉结实,胸膛开阔,与身俱来的幽默感拉近了与每一个陌生朋友的距离,性格坦率勇敢,爱好交际,拥有着别人无法比拟的人格魅力,走到哪里都会吸引来许多朋友。一顿颠沛流离之后,他终于在费城安下了身。白天做工,晚上和城里新结识的喜爱读书的青年们一同度过,日子过得十分惬意。在这里他又与房东里德先生的女儿黛博勒恋爱了,七年后他们克服了重重阻碍结了婚,逐渐富兰克林的家成了名副其实的大家庭。从最初的印刷工到创办了《宾夕法尼亚报》的印刷商,富兰克林成长了起来,把他的知识和独到的见解付与实践,他正一步步地走向人生终极目标。
政治、经济、哲学、科学,每一个领域他都在努力,不过上帝待他不薄,他都成功了。早在费城他成立救火队、改革巡夜制,组建“美洲哲学学会”,帮助政府印刷纸币,创立了电学。渊博的学识、广泛地阅读让他在任何方面似乎都做到了最好。渴望知识的富兰克林心中有一个愿望,那便是在宾州创办一所学校。为了提高民众的文化素养,他联络志同道合的朋友共同完成这一计划。终于在做完充分的准备后,1751年这所学院正式开学了。多少年来,宾夕法尼亚大学培养了不计其数的优秀人才,在发展经济、推动社会进步上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印花税法案让富兰克林第一次出使外国,开始了他政治家的道路。在伦敦他与英国的政客们周旋,为了宾州的利益,他顾不得长途劳顿、身染风寒,在国会辩论期间,与民众相谈,给各家报纸写匿名信,尖锐地抨击印花税法案。他还以一个政治家的远见和敏锐积极做准备,一有机会便亲口说出自己的意见。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英国国会的听证会给了他发言的机会。在听证会上,他话语犀利,条分缕析,论据充分,侃侃而谈,给了《印花税法》最后的沉重打击。富兰克林的大无畏精神和他的异常精彩的发言博得了人们雷鸣般的掌声。在英帝国的层层剥削和压迫下,富兰克林斗智斗勇,维护着北美殖民地的利益。在独立战争期间,他出访加拿大、法国,用他那一身的学识和辩论家特有的才能为祖国争取外援,赢得独立,尽管这时他已年近八十,但他还在伏案和奔走间为祖国尽一份力。虽然没有像华盛顿这样总司令的贡献大,但富兰克林的尽心竭力和他不输于人后的才能辅助着美国走向新生。
1785年,富兰克林回到了阔别已久的费城,仍像往常,他受到了费城民众的热烈欢迎。回到费城后还不到一个月,恰好是宾州议会选举的日子,富兰克林以绝对优势的票数被选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由于他对宾州人民的贡献,让富兰克林三次连任州长一职,直至去世,他一直管理着这片他热爱着的土地。
对富兰克林一生最重要的东西莫过于约束自己德行的十三条计划:节制、少言、秩序、决心、节俭、勤勉、坦诚、公正、中庸、整洁、镇定、节欲、谦逊。节制、节欲让富兰克林拥有健康的身体,支撑着他做完了一件又一件的伟大事业。少言、坦诚、中庸、镇定、谦逊让富兰克林在处理事情上可以稳重有序、胸有成竹,可以更好地听取别人的意见,让自己变得更加完美。秩序、决心、勤勉、公正,让他不断学习、不断进步,与人相处更加亲近容易。节俭、整洁让他在平常生活与社际交往中游刃有余,培养了一代伟人的身份和地位。在生活中他努力克服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尽量让自己变得更加谦虚,当与别人意见相左时,他从不与人针锋相对,不容许自己使用诸入“一定的”“无疑的”之类的词语,相反而用“我料想”“在我看来好像是”等词语。他说:“怒气与愚行并肩而走,悔恨则不断地踏他们的后脚跟。”
让闪电不再神秘,让神权不再迷惑人心。在1752年7月的一个下午,天色阴暗,乌云滚滚。天空中闪烁着白光,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威廉带着风筝和莱顿瓶奔向郊外田野里的一间草棚,不一会儿莱顿瓶电火花闪烁,充上了电,验证了雷电与普通电完全相同,随后他又在自家用细铁棒和金属线完成了避雷实验。不久后,下了一场大雷雨,装有避雷针的房屋安然无恙,而教堂却着火了,于是人们渐渐相信了避雷针。避雷针的发明和他在电学领域的探索,又让人们把富兰克林称作伟大的科学家。对于科学的向往,让富兰克林的一生更加丰富多彩。
1790年4月17日,富兰克林起床让人收拾好床铺,在夜里11点,这位伟人溘然逝去,终年84岁。四天后,费城两万人参加了出殡队伍,码头上船只下半旗致哀,教堂里哀钟长鸣,沉重的礼炮声回荡在天空。服务于公众一辈子直到老病缠身才回到家中的富兰克林,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都那么让人不自觉地对其充满敬仰之情。
从苍天处取得闪电,从暴君处取得民权。虽然富兰克林一生的辉煌伟绩,我无法去学习借鉴,但他那优良的品格却足以让我受益匪浅。一个人的生命中总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喧哗和骚动,我们首先要了解自己然后再订立一个真实而有效的目标,去完善自己的人生,进而是整个社会,那么世界都将变得真实而安详。
因为崇拜,我尽量去学习着他身上的优良品德;因为热爱,我尽量努力做到更好;没有其他的东西,唯有他那一身的德行引领着我向前,向前。
第一交响乐
我独自坐在粗壮的树干上,呆呆望着远处外婆家的西瓜地。突然一声响亮的蝉鸣惊醒了我。身一看原来是一只与我同样大小的蝉。猛然间我发现我缩小了数十倍。
蝉看到我友好的叫了一声。蝉鸣不像蛙叫那样短促,跳跃,像声声鼓点,而是漫长,高亢,执着。“嘶呀.……嘶”,好像二胡。因此夏季田园交响乐队,如果青蛙是鼓手,那么蝉便是弦乐师了。试想:如果炎热夏日当空,树枝纹丝不动,连鹅鸭都聚集在树树阴下的时候,如果说没有这位弦乐师的高亢奏鸣,该会使人感到多么的寂寞啊!
这时,从湛蓝的天空中飞来了田园交响乐对中其他三位队员。它们友好的对我打了一声招呼,在欢迎我聆听它们欢迎夏天的第一交响曲。身披深棕色衣裳的蝉起了个头,随后两位队员也跟着唱和。“嘶啊……嘶声音中有雄浑的男高;有稚嫩的童音;有甜美的女高音。它们振翅奏乐,让我听到了它们欢迎夏天的热情;听到了它们对夏天的渴望;听到了它们和夏姑娘的友好……
悄悄的音乐停了。我不禁拍手叫好,夏季田园交响乐队的成员礼貌的点了点头就走了。
我命名着曲歌为第一交响曲因为它是代表夏天的第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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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三人白天每人喝了几大杯咖啡,准备晚上在文婕那里学习一整个通宵。我们坐在一张方桌的三面,我和文婕相对。我在看书,其实,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文婕的身上。我看到她俯下头,乌黑的头发束成一捆,显得俏皮可爱。我从她的额头开始看她低垂的脸面。她的睫毛那么长,卷曲着,时不时地一眨一眨,似乎将白亮的灯光聚集一处,像温暖一样撺掇全身。“喂,发什么呆呢,快学习。”宣对我说。“噢, 呵呵,想一道题。”宣的英语成绩是我们三个里面最不好的一个,这导致她有很多的英语要请教文婕。文婕教他发“ I ”的音,他总是发不对,念成“ LA ”,然后是下滑音。宣说他小时候是结巴,爷爷调教了三年才改正过来的。文婕对宣说,你不要用舌头碰上颌,发这个音。宣又发成了“ 啊 ”。我们大笑不止。宣很不好意思地说:“我发不对,我笨蛋……”我看到文婕的笑靥幻化成一个美丽的峡谷,山中有莺歌燕语,奇花异木,还有一多及其鲜艳美丽的紫罗兰……我睡着了。我徜徉在峡谷里享受着虚无缥缈的幸福的时候,宣拉住了文婕的手……我醒来了。我没有睁眼,依然假装睡着了。我不能破坏宣和文婕的甜蜜幸福。他们的幸福不是虚无缥缈的,而是实在的。而且那么深刻。那些说着的话,不断地推波助澜,向我侵袭和压缩,而我没有挣扎,我的呼吸平静,身体一起一伏,埋在手臂之下的眼睛睁开着,看着昏暗的桌下。宣的NIKE篮球鞋,文婕的小猪拖鞋。我畏缩在凳子最后面的脚尖已经发麻,像针扎一样,一下一下。后来,文婕和宣确立了恋爱的关系。后来,他们走在一起,我远远离开。6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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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第一第一阶段成绩单发下来了,我是第一名,可是我并不开心,因为林安然是第二名,而她的分数与我只相差0.5分!看着她开心的神情,我心里很不是滋味。这个初三下学期才转来我们学校的林安然,竟然不到一两周,就取代我的位置,成为班里的焦点人物。暂且不说她白皙的皮肤,俏丽的身影;也不说她乌黑亮丽的长发,水汪汪的大眼睛;单是一双大长腿,就引人注目。再加上她性格开朗,她立即在班里有了一大群朋友。人长得漂亮也就算了,仿佛她的智商与美貌成正比:老师叫她回答一道数学难题,她立刻滔滔不绝地讲出答题过程;背英语单词就像百灵鸟在唱歌似的,悦耳清脆.......每当看到她的身边簇拥着一大群“粉丝”时,我的心中便会燃起一团无名的妒火。在她没到我们班之前,我一直“霸占”着班里第一的宝座,第二名的分数也与我相差甚远,可是这个林安然的分数与我那么接近,看样子,下次她可能会抢走我第一的位置了,真是气煞我也。放学了。我来到了操场。残阳如血,夕阳洒下几块斑驳的光影,柔软的草地上仿佛铺上一层金色的地毯。可我无暇顾及美景,只想通过跑步来发泄自己今天所有的不快,另一方面,是为即将到来的体育中考做准备。我对体育毫无兴趣,毫无体育细胞。今年中考体育分数居然升到了40分,我却在及格线徘徊;又听说林安然是体育健将,在原来的学校一直是校运会的跑步冠军,这样的话,她中考的体育分数就会高出我一大截,总分更是不用说,中考的第一,非她莫属。才跑了不到两圈,我坚持不住,停了下来。这时候,我听见后面有人在叫我:“紫蔓,你也在这里跑步啊!”我一回头就看见林安然迈着大长腿向我飞速袭来。等我回过神来,她已经来到我身边了。她的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喜悦,“紫蔓,很高兴在操场遇见你!你经常在这里跑步吗?不介意的话,我们一起跑吧!”我本想拒绝,但一想到她是跑步健将,跟她跑,或许能得到一些跑步的技巧,于是对她说:“好啊,不过我跑没几圈就累得不行的。”“没关系,我陪你!”说完,她撒开腿跑了出去,我赶紧追了上去。跑了一会儿,我就气喘吁吁,头晕眼花,汗流浃背了。我慢慢停了下来,手紧紧捂着胸口,大口大口喘气。安然也跑了过来。“调整好呼吸,吸气,呼气……”过了一会儿,我好多了。“跑步时呢,做到脚步与呼吸同步;步伐一致,不能时快时慢;头朝正前方,不能向上或向下。”她细心地指出我跑步时的错误动作。我听了,受益匪浅。训练结束后,因为我们家很近,我们就一起走回家。走过街角,她从书包里翻出一盒蛋糕,是我最爱的提拉米苏!“我听别人说你最喜欢提拉米苏了,给你吃,吃过我们就是朋友了!”她微笑着递给我。怪不得她在班里有那么多朋友呢,原来都是这样被她“征服”的啊!提拉米苏对我有极大的诱惑,我一直对它情有独钟。我的心“扑通扑通”直跳,禁不住美食的诱惑,接过她手中的蛋糕,咬下一小块。提拉米苏的香味在我嘴里瞬间弥漫开来,甜滋滋的,我索性把蛋糕全吃了。就这样,我们成了“朋友”。回到家,我开始后悔了。我一直将林安然视为最大的敌人,她被老师骂,我暗自窃喜;她出了丑,我在一旁哄笑。可今天,仅因为一块提拉米苏,我就“屈服”了,唉!不过,跟她成为朋友倒也有一定的好处:她可以做我的私人体育教练嘛!以后,我和安然每天放学都在一起跑步,一起回家。路上我们有时候会谈谈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我发现她原来也没有我想象得那么完美无缺。她和我一样,也担心自己学习成绩会下降,也担心被老师批评,也担心做得不好被同学嘲笑。我仿佛找到了知音,她知道我所有的烦恼,并能帮我排忧解难。随着与她交往的深入,我对她渐渐产生了好感。体育中考终于来了。我在考场上像喝了红牛似的,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跑着。跑完后,我浑身瘫软,没有安然跑过来搀扶我,我差点站不起来。我和林安然的体育成绩居然都是36分!我欣喜若狂。克服了体育这一难题,我再也不用担心体育的分数对中考总分的影响了。我打算买提拉米苏来感谢林安然。毕竟是因为她的鼓励和指导,我才有这样的成绩的。而且,她一直请我吃东西,而我却没有请她吃过一次。在我去糕点店的途中,也许是跑得太快了,我被路边一块不起眼的小石子绊倒了,整个人重重地摔在地上,额头好像磕到了什么,我的眼前愈发模糊,只看到面前的一滩血,就吓得晕了过去。是恰巧路过的林安然把我送去医院的。我伤得不太严重,在医院缝了几针后就出院了,但是要在家修养一周。我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晕过去。现在离中考只有几个月了,每个老师巴不得在课堂上多讲几道重点题,一周不去上学,老师这么忙,根本没有时间再给我重新上课了,我可能会因此落下许多复习的内容,甚至会影响中考成绩。中午回到家,吃过饭后,妈妈去学校跟班主任请假了。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想起这件事,心里又气又急。我真是吃饱了撑的,买东西送给林安然,还跑那么快,现在倒好,变成这副模样,她可能还会因此在中考毫不费力地赢过我,取得第一!我的额头隐隐作痛,不知不觉之中,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时针已指向6点。窗外,夕阳像醉酒似的,脸蛋红扑扑的,落日的余晖给天空镀上一道金边。正当我沉醉于美景中时,我听见用笔写字的“沙沙”声,转过身,吓了一跳:林安然正在我的书桌旁奋笔疾书。她似乎写了很久了,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她看见我起床了,放下笔,把一杯水递给我,对我微微一笑,说:“紫蔓,我听说你这个星期不能去学校了,又怕你跟不上进度,跟你妈妈说好了,放学后来到你家,帮你补上今天的笔记,你不会怪我吧?”这时,我的心像被什么狠狠戳了一下,又像是被融化了,心里五味杂陈,居然很久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是冲她摇头,眼睛里早已噙满了泪水。她看见我这样子,对我说:“你没事吧?”我哽咽着说道:“没事——你为什么要帮我补习,这会浪费你宝贵的时间的!”“傻瓜,你忘了,我们是朋友啊!再说了,你落下这么多功课,我要是考试赢了你,不就是胜之不武吗?我可不能失去一位这么好的竞争对手啊!”她露出甜美清纯的笑容,我却很想哭。在她阳光般的笑容中,我才感觉到自己是多么的自私狭隘。我曾经嫉妒过她,甚至巴不得她别来上学了,这样我就能重新找回高高在上的感觉了;我当初和她成为朋友,只不过是为了提高自己的体育成绩来打败她,为了尝到美食。我一直以成绩作为坚实的盔甲,使他人对我敬而远之,其实除了成绩我什么都没有。而安然却能够放下架子与他人交流沟通,甚至将我当作她的自己最好的朋友,把最无私的友爱奉献给我,想方设法地指导我,不辞辛苦地帮助我,还买来我最爱的提拉米苏给我吃。我真是对不起“朋友”这两个字啊!“安然,我不知道要跟你说谢谢还是向你道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好啦,别说那些肉麻的话了,赶紧看笔记,我还要跟你说老师今天讲了什么呢,看,我还把你的作业带来了,你今晚尽量写,关键是多注意休息,好好养伤。”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泪不经意间流了出来。那天安然直到晚上8点才离开。以后的七天中,每天下午妈妈去上班,我在家里写一点作业,复习一下功课,再睡一觉。一觉醒来,安然必定出现在我的书桌旁为我抄写笔记。她见我醒来,一定会拿一杯水给我,然后给我讲解......因为她一周的坚持,七天以来的所有功课,我一样都不落。回到学校,我开始学会和安然一样,见到同学微笑问好;同学来问我问题,我不再嘲笑他这么简单的题都不会,只是像林安然教我体育一样,耐心地讲解解题思路。尽管体育考试已经结束,我们仍然放学后相约在一起跑步,因为我彻底爱上了沐浴着阳光迎着微风慢跑的感觉......我的“伤口”正在慢慢愈合。在那多雨的季节,中考如期而至。我们带着彼此的互相祝福走进了考场。考完试,交上试卷的一刻,我感到如释重负,心里从来没有如此轻松过。走出学校,遇见林安然,看着她满脸的笑容,一定是考得不错吧!“我们去跑步吧!”我冲她大喊。她朝我挥了挥手,我们便跑向操场。今天是难得的艳阳天,太阳温暖地,无私地将大片阳光倾泻在我们身上,看着身旁的好友,我心里充斥着一种无法言语的快乐,那时候 ,我全然不顾名次,只是在享受阳光,太舒服了。考试结果出来了。我和林安然都拿到了自己最为满意的分数和名次:我们总分一样,并列全级第一。这是我初中三年以来获得过最舒心,最开心的第一了。这时我突然发现,获得友谊,享受生活,成绩满意,这才是真正的第一,才是永恒的第一!我看了看安然,相视一笑,说:“安然,你知道我现在最想做什么吗?”“当然啦!一定是去买提拉米苏!不过今天可要你请客咯!”不愧是我的知音啊!我跑过去牵起她的手,一起向糕点店走去……1200字以上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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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想起的人谁会是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题记今天的素描课上,老师给我们出了个难题画出你认为最难又最容易画的一个人。“最难”,我倒这么认为。因为我立即想到的第一个人便是隔壁班的我的“梦中情人”。我开始构思她的轮廓,想象她的乌黑秀丽的长发,记起她迷人的双眼皮……而同桌第一个想起的人便是她的偶像美女刘亦菲。“那就是你们的母亲!”是啊,谁能想到?最熟悉,是母亲不仅给予了我们生命,而且要呵护我们长大;陌生人,是我们除了记不住她的容颜,甚至连她的一张相片都没放在身边。顿时,一股莫名的神情写满我们的脸上。有惊讶,但更多的是惭愧和自责……偶然翻起曾经的“备忘录”,里面竟有一条这样写着:“每天要闭上眼睛想一想,想自己的母亲、父亲、朋友……”原来,曾几何时,我也竟在做着这么对的一件事,但又不知在什么时候,我竟把这种“美德”随便地抛给遗忘的记忆,然后置之不理。终于明白,母亲就是第一个我该想起的人,而且首先必须记住的是她的容颜。啊!可我做到了吗?我开始担心,我不仅记不起母亲的容颜,甚至第一个想起的人已被“情人”、偶像等取代。有时,我们不会忘记“情人”、偶像的年龄、生日、性格、星座、爱好,甚至他(她)在哪年哪月哪日在何地做过什么事情也记得,却无法记起“简简单单”的母亲的容颜!难道在我们心中最伟大的爱不是母爱?那是什么?记得上个世纪末,香港的老百姓在评选所有的唐诗中最喜爱的十首时,名列榜首的是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会想到什么?能想到什么?该想到什么?不禁忆起母爱的点滴。刚从山区里出来到城里上初中那时,母亲就耳提面命:一到学校就要打个电话回来,知道吗?我是个听话的孩子,所以一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人打电话。可是,在第一个学期末的最后一次到校,一时间我却忘记给家里人打电话回家了。我一早就到了学校,但我是等到下午一点十六分才打电话回家的。刚拨通电话(大概那边的电铃只响了半下吧),电话就有人接听:“喂,是xx吗?”是我妈的声音,而且声音很是急促。我很奇怪,我连话都没有说,况且这部电话也不是我家的,是邻居的,我妈怎么会知道是我呢?“是啊,妈!”“到学校了吧?!”“到了呢,上午十一点就到了。刚到时电话卡没钱了。后来和同学到外面兜了一圈,又忘记了,所以到现在才打电话回来呢!”我说得很轻松,好象只要打个电话回去就了事了。“哦,只要安全到了就可以了,下次记得到了就打回来,啊……”“恩,我知道了。”我感觉到她好象还有话要说,但不知为何却不说下去。后来我禁不住再打了电话问了一下邻居,邻居告诉我:那次从你九点出门后,过了两个小时(从我家到学校就这么长时间),你母亲就坐杂器电话机旁,一直守到你打电话回来,午饭都没有吃,怕错过机会。只要电话铃一响,她马上接,然后就问是不是你。从上午守到下午你打电话回过来,一共接了十多个电话。且每次拿起话筒开口就问是不是年,然后每次都很失望。我恐怕如果那时你再不打电话过来的话,她就要到学校去找你了……没等邻居说完,电话这头的我已泪流满面。这就母爱,才一点一滴,就能让人感动良久,触动颇深。同样是上初中的那几年,除了打个电话报平安,每个星期我都要写封信回家。母亲是没读过书的乡下人,于是请另一个邻居(是一位小学老师)帮她念信。有一次,为了少一份誊写的工夫,在信息课上,我把信用电脑打印出来就寄回家里。终有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几天后的一个黄昏,母亲竟奇迹般地出现在我面前。原来是她接到信后,听小学老师说这信不是手写的,信还未念完,她便不顾一切坐了两个多小时的车赶到学校来看我,看我的手……不想多说什么,单就活生生地出现在我面前的母亲,就够我的眼泪“肆无忌惮”地“玩转”个一整天。谁能说母爱不是最伟大的爱?母爱有时虽只是一点一滴,但偏偏却是不平凡的。一点,点出了母亲的心血,点出了她所有的真情;一滴,滴进我的全身血脉,滴到我的心灵深处。现在的我终于相信且必须相信,我第一个想起的人还是我“最熟悉的陌生人”母亲。即使有时第一个想起的人真的是“情人”、偶像,但那只是短暂的,需要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和环境,甚至是心情。于是,我不再担心。“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给我第一个想起的人!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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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成熟的人对于处在青春期的我们,最急切的事情就是盼望自己快快长大,快快成熟起来,成为一个魁梧伟岸,自信满满的大人。这种对成熟的渴望犹如农民对丰收的渴望,是那样的急不可耐,跃跃欲试。直到有一天,第一次被别人称为帅哥时,我才突然感觉出,自己已经长大了。每一天我们都会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了微小的变化,你下巴上冒出了一根胡须,他脸上长了几个青春痘,我的喉结突出来了……这一切让我们感受到那疾驶而来的青春的脚步,这是多么的惊奇,多么的兴奋啊!哈哈!长大了,就标志着我们已经成熟了。我不再与邻家小弟疯玩,而是故作深沉地对他们说:“再不好好学习,看我怎么教训你。”小弟转过头来,用十二分惊讶的目光打量着我:“你,你没事吧?”一边语无伦次地问着,一边过来摸了摸我的额头。我再也忍不住了,“扑哧”一笑,又变为了孩子。曾几何时,我脱下童装,换上了爸爸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人们向我投来的却是异样的目光,成熟的服饰终究掩盖不了那不成熟的脸。我只好狼狈地跑回家去……曾几何时,我被英雄们勇敢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所感动,于是决定做一个坚强的男人,却又常为打球跌破了腿而偷偷地落泪……曾几何时……为什么成熟就这么难呢?于是,我刻意去观察父母,他们的行动给了我成熟的诠释。成熟=自立:成熟的基础便是自立。成熟不是用嘴巴来表示的,是用行动来证明的,最好的行动就是自立。一个饭不会做,衣不会洗,自己起居都照顾不了的人却整天将成熟挂在嘴边,那就好比井底之蛙大侃天鹅肉有多鲜美一样。我的家就是靠爸爸妈妈的双手建立起来的,他们没有依靠任何人,也确实依靠不到任何人,一切都是自己做。记得妈妈曾经说过,在我出生5个月后,爸爸出差在外地,妈妈因病做急诊手术,因为家里只有我一人,她放心不下,手术当天妈妈就赶回家来,也许是妈妈身上的药味,我不肯靠近她吃奶,妈妈只好又给我调奶粉做米糊,即便是这种情况下她都是靠自己。5年前,为了实现自身的价值,爸爸妈妈放弃了已有的一切,毅然决然地来到了上海,正是依靠这种自强、自立,爸爸妈妈才在很短的时间里,为事业的成功打下了基础,在上海又闯出了一片新天地。成熟=责任:成熟的另一个必备条件就是有一颗责任心。成熟就是敢于承担。成熟者应该具有健全的人格以及正确的做人原则。他必须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为社会承担自己的一份责任。而在日常生活中,我的爸爸妈妈也是无时无刻不在关心我照顾我。尽管他们在工作一天后身心疲惫,但从来没有放松对我的管教,对我学习的监督和功课的指导。有时甚至放下自己手里的工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为我付出。他们对我如此地无微不至,这让我充分感受到了一个成熟者强烈的责任感。成熟=宽容:宽以待人是成熟人士的又一个标志,要成熟还必须学会宽容,宽容不代表着懦弱与胆怯,而是大度与忍让。为人处事不可太过斤斤计较,要以博大的胸襟去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在我妈妈刚进入新单位时候,面对同事排外心理,她总是用真心真情去感动他们,用真材实干去赢得他们的认可,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如今她所在的部门大家关系融洽,工作得心应手,多次得到领导的好评。所以,成熟必须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成熟=正视:成熟就是有勇敢地正视自己,特别是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勇于面对自身的弱点,敢于面对批评,勇于承认错误,这是不断修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前提。只有经过千锤百炼,生铁才能变成好钢,只有勇敢面对自身不足,才能不断改进,才能走向成熟。成熟……渐渐地我慢慢明白了成熟的真正涵义,如果说生理上的成熟是秋天的金色,那么心理上的成熟才是那果实的芬芳。成熟不是没有失误,不是完美无缺,而是不刺眼的光辉,是恰倒好处地把握过去、现在和未来。现在的我还并没有成熟,特意去追逐自然是多余的。但我希望在不远的将来,当我成人的时候,我会成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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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提灯人早已忘记,这已经过去了第几年了,只是依稀记得,自小学时期的某一年开始,便跟随着沈老师学习写作,当初之所以这样选择,好像是有人向我们介绍的,我们随即便报了名,从未料到这一学便是学几年,想在这之前,我可没有跟随其他任何一个作文老师,如此之久地学习过。如今回想当初与童联社和沈老师结下这缘分,想必我们一点也没有选错人,带领我在写作道路上越来越往巅峰处攀登的人。回想当初,初次见面时,沈老师戴着一副很斯文的眼镜,身上穿着说不上很时髦,却给人以干净素雅的感觉,和一般中年人不同,他看上去没有憨厚的感觉,却十分和气、淳朴且精神焕发,与一些略识得几个字、读过几本小说的人不同,我想这便是真正的文化人所拥有的与众不同的气质罢,他待人也是十分温和的,与我最初所想的不同,早已听说他是赫赫有名的作文教师,却没有半点令人难以接近的感觉,尽管我对他仍是心存几分敬意的,但他对待我们这些学生,更像是对待友人,除了一贯的温和,时而也会开开玩笑。初次见面,自然想要给别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我也是不例外的。过去的作文老师所给学生灌输的理念便是多运用、多学会套上一些华丽的辞藻,让文章读上去给人感觉感情丰富华美,这便让我养成了写作时处处点缀上华而不实的词语,运用上老师所讲述过的种种修辞手法,于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随之出现——因过度地去在意文章语言夸张的美感与感情的重度的渲染,让我常常忘却写文章时最大的忌讳:逻辑混乱不清,中心思想不明确,因此也造就了我的文章从来得不了高分,这让争强好胜的我十分不甘心,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因为我已经一一具备了所谓的优秀作文所具备的种种条件。沈老师是极为与众不同的,他本人和他的气质一样特殊。沈老师常常会大大地删减去我的各种多余、华而不实的修辞与描写,从未流露出一丝心疼之感,从容淡定,仿佛这样做理所当然,起初这让我极为心痛——这可是我酝酿多时才写出的句子啊!这样一删减,文章大大褪去了精致,整篇文章看起来朴实无华,平平淡淡,仿佛这样才达到了他满意的地步。这一点,让当时的我隐隐感受到他对写作有着独特的见解,也许他就好像一些贤士那般,不喜好华丽之物吧。但是,如今再回过头去重新翻阅过去我写过的作文,竟也起了一丝丝嫌恶之感,那种华而不实、无病呻吟的言辞,还有那杂乱无章的逻辑,总算令我明白了沈老师为什么要将它们一一删去,一个不留。在沈老师悉心教导、影响下,我真正地在写作中脱下了那一层层华丽精致的外衣,开始思考写作的真谛——写作,是对情感的一种倾诉,面对写作如同面对一位知音,心灵仿佛从此有了归宿,不需要过度而不实的修饰雕琢,真情本身便是很美丽的,那是一种真正的美丽,令人心生感慨、思潮泉涌。自那以后,我的作文便不再害怕拿不到高分了,但此时此刻,我发现真正地爱上了写作,因为我已经彻彻底底将它作为一位难觅的知音,我愿意向它倾诉我的真情,我不仅仅是想要拿高分而去学习它、钻研它,而是因为我热爱它,由衷地热爱它。如今,回首翘望,已经在写作的道路上攀登得越来越高,不过我想,攀登得再久,也不会看到真正的尽头,因为一个人的成长是没有尽头的,永远不要停下脚步来。这一路上,有种种坎坷不平的山路,能够越过它们,永远少不了那个带领着我的人的功劳,他便是沈老师了。我曾在作文中写过一位“提灯人”,那个提灯人点燃灯火照亮了我成长的前路,沈老师翻阅文章后笑笑说:“我也算是你的提灯人吧?”我想了想,点了点头,心中有了一点愧疚,沈老师在我日日夜夜攀登向高处时,在黑夜里给我点燃了一盏明亮的灯指引我向前,我有一丝丝后悔,当初写文章时为何没有写他。沈老师是一位真正的提灯人。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文章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1200字以上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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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提灯人早已忘记,这已经过去了第几年了,只是依稀记得,自小学时期的某一年开始,便跟随着沈老师学习写作,当初之所以这样选择,好像是有人向我们介绍的,我们随即便报了名,从未料到这一学便是学几年,想在这之前,我可没有跟随其他任何一个作文老师,如此之久地学习过。如今回想当初与童联社和沈老师结下这缘分,想必我们一点也没有选错人,带领我在写作道路上越来越往巅峰处攀登的人。回想当初,初次见面时,沈老师戴着一副很斯文的眼镜,身上穿着说不上很时髦,却给人以干净素雅的感觉,和一般中年人不同,他看上去没有憨厚的感觉,却十分和气、淳朴且精神焕发,与一些略识得几个字、读过几本小说的人不同,我想这便是真正的文化人所拥有的与众不同的气质罢,他待人也是十分温和的,与我最初所想的不同,早已听说他是赫赫有名的作文教师,却没有半点令人难以接近的感觉,尽管我对他仍是心存几分敬意的,但他对待我们这些学生,更像是对待友人,除了一贯的温和,时而也会开开玩笑。初次见面,自然想要给别人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我也是不例外的。过去的作文老师所给学生灌输的理念便是多运用、多学会套上一些华丽的辞藻,让文章读上去给人感觉感情丰富华美,这便让我养成了写作时处处点缀上华而不实的词语,运用上老师所讲述过的种种修辞手法,于是一个很大的问题随之出现——因过度地去在意文章语言夸张的美感与感情的重度的渲染,让我常常忘却写文章时最大的忌讳:逻辑混乱不清,中心思想不明确,因此也造就了我的文章从来得不了高分,这让争强好胜的我十分不甘心,却又不知如何是好,因为我已经一一具备了所谓的优秀作文所具备的种种条件。沈老师是极为与众不同的,他本人和他的气质一样特殊。沈老师常常会大大地删减去我的各种多余、华而不实的修辞与描写,从未流露出一丝心疼之感,从容淡定,仿佛这样做理所当然,起初这让我极为心痛——这可是我酝酿多时才写出的句子啊!这样一删减,文章大大褪去了精致,整篇文章看起来朴实无华,平平淡淡,仿佛这样才达到了他满意的地步。这一点,让当时的我隐隐感受到他对写作有着独特的见解,也许他就好像一些贤士那般,不喜好华丽之物吧。但是,如今再回过头去重新翻阅过去我写过的作文,竟也起了一丝丝嫌恶之感,那种华而不实、无病呻吟的言辞,还有那杂乱无章的逻辑,总算令我明白了沈老师为什么要将它们一一删去,一个不留。在沈老师悉心教导、影响下,我真正地在写作中脱下了那一层层华丽精致的外衣,开始思考写作的真谛——写作,是对情感的一种倾诉,面对写作如同面对一位知音,心灵仿佛从此有了归宿,不需要过度而不实的修饰雕琢,真情本身便是很美丽的,那是一种真正的美丽,令人心生感慨、思潮泉涌。自那以后,我的作文便不再害怕拿不到高分了,但此时此刻,我发现真正地爱上了写作,因为我已经彻彻底底将它作为一位难觅的知音,我愿意向它倾诉我的真情,我不仅仅是想要拿高分而去学习它、钻研它,而是因为我热爱它,由衷地热爱它。如今,回首翘望,已经在写作的道路上攀登得越来越高,不过我想,攀登得再久,也不会看到真正的尽头,因为一个人的成长是没有尽头的,永远不要停下脚步来。这一路上,有种种坎坷不平的山路,能够越过它们,永远少不了那个带领着我的人的功劳,他便是沈老师了。我曾在作文中写过一位“提灯人”,那个提灯人点燃灯火照亮了我成长的前路,沈老师翻阅文章后笑笑说:“我也算是你的提灯人吧?”我想了想,点了点头,心中有了一点愧疚,沈老师在我日日夜夜攀登向高处时,在黑夜里给我点燃了一盏明亮的灯指引我向前,我有一丝丝后悔,当初写文章时为何没有写他。沈老师是一位真正的提灯人。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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