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转入此中来
我不知怎么就进来这一座小城了。
时光在这里走得很轻,轻得如城中那条潺湲流淌的河。
河畔老式的双层民居,建好后十年,屋顶上会抽出枝桠。年代愈久,枝叶愈是苍劲繁茂。人们视其为家宅的荫庇,不许轻动。
到了夏天,枝上就结出淡青色的果子。人们攀上屋顶,将果子一半采了酿酒,还有一半,便任它们熟透了掉落到屋前悠长的小巷上,落地成石,细密齐整地铺了一路,踩上去有卵石般的质感,但留存芬香。奇怪的是,这一年年下来,路面也不见增高,只那清淡的香气,更深地浸润到一石一瓦甚至人们的襟袖之中。
对着这街,每一家的门,白日里都是敞开着的。门口搁上一壶用家传古法自酿的老酒,外来人可径自倒上一杯饮了,三杯未醉便是有缘人,能在这家借住上一年。
我住在了一家纸扎店——每到清晨,这家的姑娘就会在二楼倚窗侧坐,对着一面老境,纤白的手握着犀角制成的梳子,梳理一头长发,然后用细绳,绑成一束。我打窗下经过的那日早晨,阳光恰巧在她乌亮的发梢打了个转,在我眼底落下了一圈彩虹。
我的步子忽然就挪不动了。
我饮尽了她门前的整一壶酒。她家的酒里,有三月的桃花香。
我跟着店里的老人家学手艺。新鲜翠绿的竹条,去除水分,然后扎成各式形态,人、动物、小物什,屋子……做成了,便在历逢四六的墟市赶早拿去卖。
我偏爱编扎小人,多是女子。惟妙惟肖。每一个都略带几分她的影子。只是都刻意做成云鬓高耸的模样,不至太似她。以免被人窥出心思。
借住的外客是不许与女眷多打交道的。我从来都只在清早出门赶集,打她窗下经过时,对她道一声早,也不能凝神多看。但只要觑上一眼,便似刀斧,在我心头又刻下一笔。
相传旧时灯笼中有灵犀做烛,映得见人心。她应是我心中的那一点灵犀,不需多见,足以洞彻心骨。
夜里,虫声渐寂。我点起一盏灯。我不自禁地想要复现那个在我心头呼之欲出的身影。
春季,我仔细挑拣了细长均匀的凤尾竹竹竿,裁短、削直,制成206块小巧骨骼,拼接成骨架。关节处,用苦慈竹启成的竹蓖丝缠起。
夏季,我采集了新鲜的松脂,用青瓷制的广口小瓶盛了,将骨架浸入,直至松脂凝固,将瓷瓶轻轻敲碎,取出如我手掌大小的脂块,小心地用刀,按她的形态削刻成人身。
秋季,我把白日里逐渐拾掇起来的她家树上飘落下来的叶子,捣碎焖成浆状,风干,压平,制成一种薄如蝉翼似纸又似布,却柔韧不易损的物事,为她裁了衣,穿戴起来。
冬季,我开始处理最后的细节,以及着色。指削成葱尖,唇用朱砂点了,眉是青黛描得,那双眼,我怎么都不敢落笔,直恨不得取了并州剪,裁上一段门前清河,化作她的眼神……最后,我一根根粘上了一年来,我趁她出门浣衣时,在她梳妆的窗畔收集起来的青丝。
白驹轻过,转瞬,又是一年早春。我可以借住在她家的最后一日里,她的小像做成了——
略低着头,似是含羞。眉梢带笑,仿佛盈了三月春光。满头青丝未曾束起,如一缕清风,荡在身后。一双素手,携了一枝桃花。
我端倪着她。这像,太似她,又分明不是她。
我忽然明了,或许,我刻制的,早已不再是她的形貌,而是我的一整颗心思。
离开的前夜,我将这小像,用一方帕子包裹了,搁在她的门前。然后回房,打点好行囊后,便枯坐在往常深夜制小像的桌前。
春日又活起来的河水,清脆地流淌。风掠过屋顶的树,发出悉索的声响。二更天里,落了一场雨,雨声细碎绵密。五更时,雨歇云开,月落西山。灯花“啪”地爆开过一次,火苗摇曳了一摇。东窗,一点点亮起来了。
又是一日清晨。我背起行囊,如初来一般,打她的窗下经过。阳光如往常一样,在她乌亮的发梢到了个转儿。
我不自觉地驻停了脚步,抬着头痴痴地望。她垂眸,看到我,忽地笑了。冲我伸出手来。
她的手心,在金白色的阳光中,忽然开出一枝桃花。
不知道
不知道,
我们之后能否再相见。
不知道,
我们见面后,
能否认识。
不知道,
认识后,
能否拥有当时的童真。
不知道,
有了童真后,
我们能否记住当年一起做过的傻事。
不知道,
我们能否再像当初那样,
拥有我们自己的天空。
拥有我们,
当初,
自己的快乐。
希望你们,
也不会将我忘记。
让我们都不要忘记曾经,
一起疯过,
一起玩过,
一起开心过,
一起挨骂过的事情。
致——
即将分离的小学同学。
六年级:冰皇o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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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树我来栽散文随笔暮春之晨,公交习惯性的停坐在红灯前,窗外晓风润入,丝丝拂面。让人忍不住转首寻望:路旁的几株榆树莎莎欢唱,我不禁嘴角上扬,心中大悦不已,竟也略带些许感动。那一刻我仿佛置身于儿时的田野之中:“那时候‘春姑娘’来了,她轻抚麦田,绿油油的麦浪此起彼伏,她吹过小道,两旁稚嫩的白杨莎莎舞唱。每每那时我便会仰起头,合上眼,用心去感受她的西子之容,盈盈之态……”但随后心中一阵莫名的酸楚:外出求学以来,那幅惬景已十余年没能有幸见到了,如今的春风于我心中已然变了质,她总与裸沙狼狈为奸,助沙为虐,易名曰:尘暴。其实我深知我不属于这里,我讨厌这丑陋的满是钢筋水泥怪物的城市,这里没有我想要的……不要说我“感性”,我喜欢我的“感性”,不要说我“多愁善感”,我接受我的“多愁善感”。因为它们上我感到我心中尚存“春风”,未被这群怪物改造成“尘暴”。想写些什么,但开篇总是不自己的想乱写些什么,讲了很久,却赧然的发现自己的“不务正业”,跑了题,呵呵!但这恐是一时半会改变不了的。我喜欢行走,总走在路上。正闷头赶路中,脚下突现岔路:左边风光无限好,鸟语花香,娇蝶翻飞,燕剪春风;右边平淡无奇,除了泥土和小草,别无其它。在好奇心鞭策下我朝左边走去,可开走没几步便被身后疾驰而来的声音叫了暂停“别走那条路,那条路满是荆棘,还是条死路,去了你会肤体怀伤的回来”,我回头看了看这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淡淡一笑,继续前进。“我没骗你,那条路年轻时我走过,不听我的话你会后悔的……”身后的话依然不断,但却并没影响我前行的愉悦……很久以后,我果然带着伤折了回来,那人还在焦急的守候着:“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总是那么犟,总是不听……”我依然淡淡一笑,朝右边走去……卅年后,在这熟悉的路口,一个稚嫩的年轻人正在徘徊,我焦急的赶上前,以过来人得身份,告诫他右边道才是他要走的路。他疑惑的看了看我,却依然朝着左边走去。我急忙想嚷些什么,却戛然而止,再次淡淡一笑:这不正是卅年前的自己吗……其实,无论是什么时候,这两代人都没错。父母总是以自己过来人的经验教训告诫自己的子女,希望他们能尽量少走弯路,可谓用心良苦。但其实很多时候很多事情,不是他人的经验教训就可以丰满自己的人生,这些事,始终都是要经历的。总之:吃苦,要趁早(“出名要趁早”——张爱玲)我们虽然走错了一段路,但是我们经历过:鸟语花香,娇蝶春燕,还有那一路的荆棘,这也是一段人生。不然若是下一代询问起来:为什么不能走哪条路,我们恐无言以对,因为这是连我们自己都无从得知的,隐约中,只能答道:你祖父说的。前阵子父亲托亲人于苏州给我谋了个很不错的工作,至少比我现在的强很多,也太多了,并且我家人多半都暂在哪儿。我犹豫了许久,终究拒绝了,我还算年轻,不想错过自己的鸟语花香,还有那段荆棘。若是一个人年轻时找了个很好很安逸的工作,终日朝九晚五,纵然不错,但在我看来,若是人生不出现什么重大的变故或波折,他的人生也就这样了,二十岁就能看到自己五十岁的样子,耳顺之年他依然伏案在此,即使办公室变大了,办公椅变舒适了,权力变大了……但这种安逸不是这时年轻的我想要的。如今的我,虽初入世,但已然不小,可幸的是也算年轻。吃苦,要趁早,我想尽自己的能力在社会上历练一段,以便于真正看清楚自己。这样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其实亦不然,这种抉择最大的风险之处“不在于”这两年我能否锻炼出自己,“而在乎”这种历练起点太低,以我现在的庸庸之能,想凭借自己获得成功实在太难了。我在试想:倘若我接受了家人的安排,在那份工作岗位上去磨练自己是不是更容易接近成功,而那份工作起点是相对高点的,因为毕竟磨砺是无处不在的,只要我心怀一颗磨砺之心。而这也正是我的纠结之处。呵呵,不过既然选择了就去走吧,希望这种纠结也只是暂时的。思索了很久,纠结了很久,突然想起的鲁迅先生的原名“周树人”,方觉人生这段路还得我们自己大胆去开拓,自己这颗树也得我们自己细心来栽培。前段,感悟到了一句话,今日记上,赠予自己,以资勉励:初入世,于生活当在困苦中寻找乐趣;于工作当在安逸中寻求磨砺。此树我来栽散文随笔1200字以上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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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知数等他清醒了一些后,我扶着他坐在路旁的石椅上,路灯下,他的白衬衫显得更白,白得刺眼,而且脸色是那么苍白,有几分醉意有几分困乏。“谢谢你帮了我!”他揉着太阳穴淡淡地说。没有常理中的千恩万谢,只简简单单的一句感谢语,不矫情、不俗套,好像帮他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过,倒也符合我的交际模式。“没什么!”我也是淡淡的一句。“我好像是喝多了,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片刻的沉寂后,他疑惑地望着我问。“你被一个小孩抢了,他们还踢了你。”我如实地告之。“喔?!”他这才想起帘视自己不整的衣冠,揉了揉被踢过的大腿,忽然像想起了什么,手伸进领口,急急地寻了起来——原来是块美玉,鹅卵形,青绿色,在灯光下泛起了耀眼的光泽。“噢——幸好还在——”他如释重负地说。他解下玉捧在手里,激动的神情像个天真的孩子。当然,不可否认他笑的样子很帅。“不好意思!”他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很不自然地说,“这是我家的‘祖训’,若丢了,我就得背起千古骂名了。多亏你救了它!”虽然不是激扬澎湃的说辞,但确含有十分感激的意味,所以我也心领了。我问他还需不需要帮助,告诉他那边有个电话亭。不是我反常的热心,而是凭他当时的形象:衣冠不整、浑身酒气、满口不流利的普通话——他确实需要外援。我既然帮了他,就应该善始善终。他接受了我打电话的建议,跟着我一步步地朝电话亭走去。他走得很吃力,我转回扶他,他的一条手臂搭在我肩膀上,我扶着他的腰部,不知为何,这情景使我想起简?爱和罗切斯特来,罗切斯特从马背上摔下来,简?爱不就是这么缠扶他的吗?而且两人一经缠扶便是一辈子。那么我们算什么?会不会也有个圆满的结局?哼……纯粹是两个陌路人而已!今天,由于我的偶发善心搭救了他,明天,我们将各有各的方向,所以——没有结局。相信用不了多久,谁都会把对方从各自的记忆里抹去。唉——我呀!何苦想这么多?这根本是毫无意义的假想。但我喜欢幻想、编梦,平时,哪怕是生活中的一个剪影,我也能把它编成首尾俱全的故事。难怪小文一次又一次地说我得了幻想症,劝我去看心理医生。我们一直沉默着,他也似乎若有所思,那么他在想什么?多年以后我这么问他。“你使我想起了简?爱和罗切斯特,使我对你产生了依赖性,而且还想依赖你一辈子……”这就是他的回答。我不禁感叹,原来人与人的思维是这么的接近,是这么容易产生共鸣!他打了电话,马上会有人来接他。我再扶他坐到石椅上,便开口告辞了。他这才想起询问我的“芳名”,但我有必要告诉他吗?告诉一个陌路人?“仲尼!”我偶发奇想,说出这个惊人的名字——其实是受到白天所看的史书的影响。他自然是笑了,笑得不夸张也不失礼,然后向我介绍说他叫郑古庭,是台湾来的商人。台湾?海口!这两个相通又不相同的地方,使我产生了如此的错觉。还是自己太敏感了,只因为它们同居南方,就把二者混为一想,把台湾联想成母亲的享受地——海口。难道我对母亲还念念不忘?要知道,她早就不要我,早就不再要我了……我走了,他没有足使我留下的理由。如果说,与他之间有着丁点儿默契的话,那么我相信,他的黑眼眸一直在目送我远去。但结束了,一天的梦和幻想,一天的生活,一切即将成为历史,明天会有新的内容来代替他们。“呕——呕——”相信还没走出三十步远,就听见背后的这种怪声。回头看,那位可怜的“台湾同胞”正蹲在下水井旁——呕吐。喝醉酒的人往往会这样,在灌了冷风之后,就会大吐、特吐,以前父亲不就是一例吗?我走回去,一手扶他的胳膊,一手拍他的后背,这是多么陌生而又熟悉的动作啊!他抬起头望我,很有些狼狈,但那眼神里分明是故友重逢后的惊喜。他的脸色惨白,白得毫无血色,白得像我递给他的面巾纸。“啊——啤——”这是他呕吐的第二次高峰,毫无预兆,也无任何防备,充满酒气的污物溅上了我的白色牛仔裤。他一面擦嘴,一面歉意地笑语:“是不是大陆女孩子都像你这样,既漂亮心地又善良?若是的话,台湾的女孩应有危机感才对!”我一向讨厌别人用戏谑的口吻同自己说话,更何况他还是个陌生人,反而造成了我的压迫感。于是我反击:“难道你们台湾男士都跟你一样‘有’风度?如果是的话,台湾男士更应该有危机感才对!”我充分利用了他握在自己手中的把柄,自觉回答的很有力度。“喔?是吗?也许我是有一种危机感,嘿……”他的这种笑法虽有些邪魅,但毫无避生,像是笑对家人。以后的日子里,我就常领教他的这种笑法……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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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不知数那天,小文躺在摇椅里无不伤感地说。的确,HP一建成,郑西庭也就没有继续留在B城的必要了。“喔?你这么留恋他,干脆跟他走算了。”不知不觉,我的话中竟有些醋意。“你别这么针对我好不好?明确告诉你,除了对他的才华、风度和外形格外赞赏外,本小姐半点都没倾心于他。”对于这一点,我很了解小文,她一向不喜欢过于深沉的男生,经常说那样的人“没格调”、“没品味”,如果叫她选择的话,她宁愿选开朗直率、热情的萧鹏,而不会选严肃、沉默、内敛的郑西庭。“惜惜,我倒觉得你跟西庭挺合适的,你们的性格酷像,而且感情又都是那么细腻。”“你别瞎说了,我跟他能扯上什么关系!”“他一直都很喜欢你,难道你不知道吗?他总是向我打探你的事,不过我可什么都没告诉过他,日后定有听你亲口说的机会——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不要否认这是个事实,你瞧他看你时的眼神,充满怜惜、充满深情、充满爱恋、充满——”“臭小文,你有完没完?你要再胡说八道,我就把你轰出去!”“好了,好了,不说了,你这是恼羞成怒——惜惜,高中三年里,我不曾劝过你一次,这回别怪我没提醒你,把不把握是你自己的事……”小文走了很久了,可她的话久久地在我脑子里回旋,郑西庭喜欢我,难道我会不知道吗?从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个动作全都能看出对我的好感,我也承认和他在一起时自己很轻松、很踏实。但毕竟我们不可能有什么结果,不光是因为时间的短暂和地域的差异或者其它因素,更因为我对恋爱、婚姻、家庭始终不抱有一丝一毫的幻想,这么多年来,父母带给我的伤痛还不够吗?我早已为自己拟定了一种生活方式,它已在我心里根深蒂固了!“铃——”下午有人掀门铃,我以为是小文又来烦人。没想到是郑西庭,他还提了满满两手蔬菜。我立在门口,他进不来。“临走前还想吃一次你做的大会菜,所以就不请自来了。你不会将我拒之门外吧?”我让开了,因为他坚定的语气,使我没有拒绝的余地。然而,他一进屋却呆住了,只是惊讶地看着空空的四壁,不移动,也不说话。直到我接了他手中的菜,才回过神来。我请他坐吧——只能坐在床上或摇椅里,他却跟着我进了厨房。“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真的,惜惜——”他的口气中充满了自责,仿佛我住在“盒子”里,是由他一手造成似的。“我父母三年前就离婚了,然后他们都走了,只留下这栋空房子。”“那么这几年你都是一个人吗?你父母没有再关心过你?”“他们对我从来不闻不问,我也不需要……”说着,我不自觉地伤感起来,而且还有一种要哭的冲动。我以为,三年前的那一次哭是今生最后一次了,但在今天,不知为什么,我居然要落泪了,真的要落泪了。我尽力控制着自己,不想让他看见,但眼泪还是失控了,一滴接一滴地掉下来,落在我正在削的土豆上。我的视线渐渐模糊了,锋利的刀刃刺进了食指,只觉得眼前红红的一片……郑西庭突然走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我,颤声说道:“惜惜,别这么折磨自己,你想哭就哭出来吧?”于是我真的放声大哭起来,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父母的关爱,以为再也不需要了。可我错了,我依旧需要家庭的温暖,父母的疼爱,也依旧爱他们,想他们。过了一会儿,我离开他的怀抱,替自己包扎了伤口,开始继续做菜,我想,与他而言,这是最后一次了。他的目光始终没移开过我,一阵沉默后,他恳切地开了口:“惜惜别,你应该清楚,我从一开始就喜欢上了你,接受我吧,让我来为你负担这一切,好吗?”我不以为然,不置可否。“惜惜——你还小,不应该这么自虐,你必须抛开过去,重新开始。你需要新的生活——”“不,我不需要!我很安于现状,不想破坏现在的生活,也不想对什么抱有幻想!”“告诉我,你到底在害怕什么?相信我好吗?”他摇着我的肩膀,一次一次诚恳而焦虑地发问,但我只是摇头,只是说“不”。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