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之恋读后感
倾城之恋读后感500字
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索性有些气急败坏,遂恼了起来:“你干脆说不结婚,完了!还绕得大弯子!什么做不了主?连我这样守旧的人家,也还说‘初嫁从亲,再嫁从身’哩!你这样无拘无束的人,你自己不能做主,谁替你做主?”接着更是赌气狠下心来从香港辗转回到上海。家里是早容不下她的,这次又加上了“淫荡”的恶名。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倾城之恋读后感500字
《倾城之恋》里面的爱情是以罗曼蒂克的暧昧开始的,却以最平静的婚姻结束的,然而结局还是好的。以下《倾城之恋读后感2500字》由读后感网读后感大全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看小说,不过比较喜欢看言情小说,我喜欢跟着笔者去经历主任给的那些爱恨情仇,体验他们的喜怒哀乐。看到主人公快乐,我会比他们更快乐,看到他们难过,我会比他们更难过。沉浸在那些美丽的爱情故事里,自己也会变得很快乐。
初看《倾城之恋》是初二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开始迷小说。那个时候看《倾城之恋》什么都不是很懂,就只是看故事,只知道女主角是白流苏,男主角是范柳原,白流苏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她在守旧的白公馆里没有地位,后来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白流苏便抢走了原先要介绍给妹妹的范柳原,后来两人在一起,可是他们对爱情抱持着不同的看法,在没有继续下去的动力时,因为战争踏上婚姻这条路。之后随着年龄增长,慢慢的懂得了很多,后来了又看了几遍这本书,也渐渐的看到了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
关于这篇文章有几个部份我先讲一下:像白公馆代表的是旧日的一切,包括生活方式。像书一开始就有提到像他们的时钟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从这边就可以看出来它是一种很守旧、很旧日的。跟当时的中国其实是很像的!另外,张爱玲在描写男女感情是很含蓄美感的,和现在的文学所描写的是差异很大的,例如像在描写范柳原的动心时。从三奶奶讲的话可以看的出来:三奶奶叹了口气道:“跳了一次说是敷衍人家的面子,还跳第二次第三次!”从这句话可以看出说范柳原对白流苏有一见钟情的感觉,我跟你跳了一次舞还会想跟你跳第二次第三次,就表示我对你其实是有感觉的。这种写法多么的含蓄,一个“爱”字都没有提到,可是,从一些事件的叙述却可以描写出人心中感情最细腻的部份,真的是很令人佩服!
倾城之恋读后感500字
“他不过是一个自私的男子,她不过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个人主义者是无处容身的,可是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他们不过是两个有心理障碍的可怜人罢了。不敢再剖开心胸去爱,即便是爱了,还得步步为营,玩心理战术,玩文字游戏。柳原被父母不正常的家庭压制得不失去了组织家庭的信心,看不到家庭的吸引力和依赖性,也就失去了责任心。他在家庭之外。白流苏是在家庭之中给观众演他们是如何对家庭失去信心,如何对家庭产生厌恶感。厌家实际上是厌世,对那样的社会厌倦到底。
人生是舞台,个人逃不脱要扮演其中的某个角色。张爱玲却在这人生舞台上远远眺望着,她不是导演,却如同解说,用笔娓娓动听地为我们介绍过去的一场或正在进行的人生戏剧里的诸位角色,确切地说,亦或是审美。比如,她注重介绍的是女性的角色。介绍了带有“原罪意识”的女性们是如何因袭了生理、心理的历史陈迹,一代又一代在“原罪意识”中挣扎,堕落,沾沾自喜和陈陈相袭。她是在现代的屏幕上活现了—群女奴的群像。于是张爰玲便远远有别于同时代的众多女作家,她是—个不进入角色而在台下做解说的观众。固然,观众也是一个角色,这是我们将要从她的“传奇”生涯里辨认的,但当时的张爱玲女士,以这种生态观彼时的众生,无疑将是清醒而又冷静,因而也能真实富有历史感地为我们解读了一幕幕人生悲喜剧。
倾城之恋读后感500字
范柳原是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他的对生活对爱情的态度都比较悲观,他不相信爱情,却又渴望爱情。虽然有些人评论他,认为他很蔑视爱情,蔑视一切,可是,我觉得这是他长期以来的性格和习惯而形成的,正因为飘泊不定,他应该是更希望得到爱情,更渴望爱情。在他遇到白流苏之前,他确实对女人当成脚下的泥,可是在他遇到白流苏之后,我觉得他已经有很大的转变。虽然他还是那么轻佻,让人误会白流苏就是他的情妇,虽然之前他对白流苏的拒绝也放弃过,但后来,到战乱,他还回来保护他自己心爱的女人,还在战乱与她登报结婚,可见,他是真心爱护白流苏的。
徐太太是这部小说中让我觉得比较温暖的一个人。在那种年代,每个人都吧伦理道德看得很重,白流苏在家里地位卑微,被人耻笑,可是,她是真心怜惜她,为她找一个好人家。虽然后来接她去香港都是范柳原的主意,不过可以看出她是个善良热心的人。
白公馆的人就是那种封建保守而又自私的人的代表,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打算。“流苏道:‘哦?现在你就不怕我多了心?你把我的钱用光了,你就不怕我多心了?’三爷直问到她脸上道:‘我用了你的钱?我用了你几个大钱?你住在我们家,吃我们的,喝我们的,从前还罢了,添个人不过添双筷子,现在你去打听打听看,米是什么价钱?我不提钱,你倒提起钱来了!’”可见三爷是多么狭隘自私,只为自己着想,当初收留白流苏也只是因为她的钱。还有爱碎嘴的四奶奶,甚至是白流苏的母亲,都觉得白流苏留在家里是负担是不好的。
思想内容,思想深度:挖掘人性:
倾城之恋读后感500字
《倾城之恋》这个故事发生在香港,讲述了出身没落之家的白流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无分文,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看尽世态炎凉。偶然一次机会她认识了潇洒的单身汉范柳原,便拿自己当做赌注,远赴香港,博取范柳原的爱情,想要争取一个合法的婚姻地位。两个情场高手斗法的场地在浅水湾饭店,原本白流苏似是赌输了,但在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时,日军开始轰炸浅水湾,范柳原折回保护白流苏,在香港陷落的一刹那,两人才得以真心相见,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
人物:
白流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她在白公馆的地位微乎其微。张爱玲虽然没有直接描述白流苏与前夫的生活状况,但从众人口中旁敲侧击。当得知前夫逝世时,大家劝她回去,白先是淡淡道:“离过婚了,又去做他的寡妇,让人家笑掉了牙齿!”三爷劝说:“六妹,话不是这么说。他当初有许多对不起你的地方,我们全知道……”从着里可以看出,白在前夫家是不幸的。这段婚姻的失败不是不幸,而是脱离虎口。回娘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依靠。但她并没有从家人那里得到安慰,他们甚至把她当作耻辱的典范,把她捻出去都嫌浪费工夫。其中还有一句“白公馆里对于流苏的再嫁,根本就拿它当一个笑话,只是为了要打发她出门,没奈何,只索不闻不问,由着徐太太闹去。”可见,她在娘家中已经丝毫没有地位,这些亲人比陌生人还要可怕。女人最苦莫过于在外面受了伤害投靠最亲的人却遭到抛弃,而且把她当作笑料。其实娘家人也有苦恼:既想着把她轰出去,又苦于没地方着落。不知道是阴差阳错还是命中注定,让她遇到了范柳原,与他发生一段曲折的爱情故事。遇到范柳原是她的新开始,一开始她总是对他有所防备,觉得他不会和她结婚,心里老是觉得愤愤不平,不肯认输,即使范柳原半夜打了三次电话过来跟她告白,她都因为这样而无动于衷。可见,她是自私的,守旧的女人,她是一个需要名分,需要社会地位的女人,她不甘心做范柳原的情妇,所以她宁愿回上海,回家受人嘲笑,也要保住所谓“淑女”的称号。
倾城之恋读后感500字
《倾城之恋》是一部很经典的小说,给我很大的震撼,不愧为“倾城之恋”。以下《倾城之恋读后感2500字范文》由读后感网读后感大全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写读后感有所帮助!
读完张爱玲的《倾城之恋》,心里有点悲,让我联想到以前读过的另外一本书,王安忆的《长恨歌》,主人公同样是美人,同样是上海人,同样经历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不同的是她们的家庭背景,人生经历,然而,给我的感觉,都是悲凉的,凄清呃的。不同的是,《倾城之恋》是一个乱世的爱情的喜剧,而《长恨歌》则是一个人生的悲剧。
喜欢张爱玲的作品,首先是被她这个人所吸引,在我看来,她有一种独特的韵味,或者说她本身就是一个传奇。出身官宦世家,却擅写平民甚至小市民的苦乐,而生活与共处世之道却又全然—种不同,其生命与生涯,又何尝不是一部真实的“传奇”,读了她生命与生涯的“传奇”,就会明白为什么张爱玲能在青春年华写出空前绝后的凄艳的佳作,读张爱玲也让我们知道什么是作家,什么是小说,什么是传世精品。
《甩掉拖延的坏习惯》读后感
今天,我在《心灵鸡汤》这本书上读了一篇我们都有过这个坏习惯的文章。
这篇文章的名字叫《甩掉拖延的坏习惯》,主要讲了一个女士在怀孕期间买下了毛线,给孩子织衣服,然而他却一拖再拖,孩子出生了,然而那些毛线却不够给孩子织一件衣服了。
我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过拖拉的坏习惯——今天的作业拖明天,明天的作业拖明天,明天的作业拖后天,这样一来,大后天的作业是不写都不行了,写吧,那会被写“晕”的,不写吧,下一次还要受更大的罪。唉!!!我们必须克服拖延的坏习惯,莎士比亚说:“不良的习惯会随时阻碍你走向成名、获利和享乐的路。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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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绝恋因为一次阴错阳差,她竟然穿越到了武璃国。而且,还是一个被打入冷宫的妃子的女儿。在尔虞我诈的后宫争战中她该何去何从?扑朔迷离的身世,错综复杂的关系,随着一块青花瓷做的扇形项链“醉清风”慢慢浮出水面;两代人的爱恨情仇,武林盟主的最佳人选,伴着身上的神秘花纹缓缓显现。看似风光,其实步步惊心。在爱情与亲情之间,她该如何抉择?一个风流倜傥,文韬武略,玉树临风,冷若冰霜;一个倾国倾城,智勇双全,花容月貌,冰魂雪魄。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暗自吃了一惊:一个久居深宫的落魄公主怎么会如此乐观豁达,文武皇皇?可她,却拂袖而去。沉鱼落雁的外表下,竟隐藏着惊世之谜。刻骨断肠的爱恋,沧桑千载的遗憾,深藏在青花瓷之间。凝练千年揉碎的痴情,终成旷世的奇葩!我叫洛悠熙,年方十八,自幼成孤。现就读复旦大学一年级历史文学系。我的好朋友都说我是一只涅盘的凤凰,经过风雨磨练之后,我将创造一个新的巅峰,无人能及。是的,我的一生注定要想浴火的凤凰一样,经过风雨的磨练,终得重生,创造巅峰!今天真是邪了门。一出门,我就遇到了一个很古怪的老伯。他那冰冷的眼神,如同坟墓中飘出的声音,令我不寒而栗。别人都绕道而行,不敢靠近那个老伯,可我却鬼使神差般的走到了那个老伯的面前。“老伯,你是谁呀?你在干什么?”我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孩子,是我错啦!我根本改变不了他的心。跟我回去吧!也许,你们注定要永生永世在一起!”老人幽幽地说道。“老伯,你在说什么。能再说清楚点吗?”“孩子,天机不可泄露。走吧!”说完,老人便自顾自地走了。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我,还有那一番甚是神秘的话。早上的一个插曲扰的我整整一天心神不定。以至于一节课上被老师点了不下十次。幸而老师只以为是状态不佳,并没有追究,这才逃过了一劫。终于熬到了放学。很不幸的是,我又遇到了那个老人。身不由己的,我上前拉住了那个老人:“老伯,你早上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呀?”这次,老人没有说话,只是颇有深意地笑了笑。这让我更加不知所措,于是,悲剧诞生了!我浑浑噩噩地走在马路上,眼看就要到家了,一辆大众GTI疾速而来,我连躲的时间都没有,就那么硬生生地被撞倒在地。一时间,我的灵魂就像是在被什么东西往外挤一样,飘然而去。一回头,我的躯体还在垂死挣扎,我想回去,可我在被一种无形的东西牵引着往后拉。一步,又一步,再一步……慢慢的,我的躯体消逝在我的视线中。我慢慢地合上了眼睛,最后一眼,看到的是那个古怪的老伯。往事如轻烟一样,在我脑中回旋。慢慢地,我睡着了……当我醒来时,我彻底崩溃了。这是什么地方?我可是无辜的呀。老伯,你也太狠了点吧!我跟你可是无怨无仇的呀!……发表完感慨后,我突然发现这一切都那么熟悉。温馨,甜蜜,快乐。一种前所未有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占据了我的心田。“公主,你醒了!”这时,我才注意到身旁的两个小丫鬟。“公主,你怎么了?”“公主不会是失忆了吧!”失忆?有了!我装失忆骗骗她们,这样一来,既可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又可以知道怎么来这里的,顺便了解一下我在这里的身份。“你们是谁?我是谁?这是哪里?”我故意装疯卖傻。终于,从她们的呼喊中,我捕捉到了我想要知道的一切。这里是武离,是武霜国的京都。而我,则是武霜的冷宫公主秦雨曦。我的母亲是武林盟主的表妹,武林第二美人萧妍汐。我的母亲当年被风妃卫素玫诬陷与外人私通,皇上一气之下把我的母亲萧妍汐打入冷宫。而我一生下来,我的母亲就疯了。初一:紫韵悠悠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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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之恋,落寞成殇四月,阳光灿烂,花儿吐艳,柳枝婀娜,碧水涟漪,山峦叠翠,处处芳菲浸染。四月,相遇如风,在盎然的春意里掠过,姹紫嫣红的季节便着了淡淡的忧伤。思念于四月的春光中葱茏滋长,跳动着我无法剥离的心痛。生命的百转千回里,总是期待着一场倾城之恋,然而,有些遇见,就如这阳春白雪般的短暂,浮光疏影,一掠而过。爱如烟花,情若琉璃,一切都美的让人心动,一如初见时的你,如约而至的脚步。悠悠的心事,即便输给了时光,但是这情,也终是会比岁月更深。时间总是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阳光暖暖的午后,将过往的点点滴滴在流年里风干,那些心心念念,依旧很美丽,远方的你依然住在我的心城,即使不能拥有,却依然停留在最美好的那段遇见里,你来或不来,我依然,念你如初。时光里爬满了落寞,泪眼婆娑,一程山,一程水,还有多少深情在岁月里安稳?光阴的故事,有明媚,也有忧伤;有疼痛,也有回味。若隐若现的风景,渐行渐远的过往,清浅浓淡的纷繁,都是这个季节的色彩。唯爱,才能覆盖那些满目的荒凉。在爱的王国里,我四月的城中,开满了三月的执念。那是我在等待中悄然把思念开成了一树树繁花,嫣然处,那是我在和时光对望,无言,花香也满城;我在期盼中让眷恋在时光里生长,长成沉甸甸的青藤,越过我的城,丈量着你我之间的距离,葱茏地繁茂着你的城,心的足迹沿着那青藤早已踏遍了你的世界。就算隔着遥远的山水,也能听到你的心跳,你再也不能逃出我的温柔,我的目光已将你一圈一圈的锁住。多么想走近你,执子之手,静静地倾听你所有的故事,听你说这世间的美好,和你一起把这时光守候,甘愿低眉烟火。陌上双燕归,绿萝抚过红尘,我也会羞涩地晾晒对你的眷恋,就算你不在身边时,我也会轻轻地抚着自己的影子,仿佛那就是你,让思念在影子里徘徊。那些翘首的等待,悄无声息,惊起尘埃纷纷,嫣然了时光。曾经痴痴地想过,我们归隐在寂静的山林中,共话桑麻,种花种草,晨耕暮归。茅屋草堂里,你泼墨天地灵秀,让我沉醉于一卷水墨,你执笔行云流水,让我欣赏到陌上花开。我要把这清梦筑在这青山绿水之间,点点滴滴滴连缀成爱的不朽篇章,一缕缕浅喜深爱酿成诗意的烟火,温婉在岁月的深处。屋顶的炊烟袅袅,层叠了多少时光,凝结了多少温暖,目光滑过流年的四季,多少眷恋刻在心底,触摸着丝丝缕缕的柔情,枕着你的名字,我才会安然入睡。我愿意我的世界里只有你,我愿意给你我的全部世界。你说,今生遇见我,你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你遇见的是我。你说,红尘深处不经意的惊鸿一瞥,心动,就在那一瞬间开始!你说,爱一个人总是不小心就爱到刻骨铭心了,尽管很痛很痛,但是还是无悔这一场深爱。你说,人生中总是有太多无奈,虽然不能完全拥有我,但是有一种爱是深入骨血的,无论在哪里,你的世界里永远只有一个我了。你说,你已经不敢再祈求见到我了,因为见了面只会更加想念。你说,今生这样华丽地爱过,已经死而无憾了,但是你还是在后悔当初没有在一起,才有了现在的一转身就是天涯的落寞。我知道,爱一个人,总是会甘愿为他低眉,甘愿为他放下自己的矜持,去放弃自己所有的骄傲,只因爱他。但是却无法在他选择离开的时候,去祈求他留下来,我怕他会更加无视我的存在,更加不懂得珍惜我,更加肆无忌惮地伤害我,唯有华丽地转身,华丽地流泪……有些人,生命里,只来过一次,真的便是长长的一生,无论相隔多么的遥远,哪怕,隔山隔海,依旧可以于与万千人海中认出彼此孤单的身影,感知到彼此寂寞的灵魂。只是,你不曾,从不曾听到过我心底深深的叹息!你不曾,从不曾知道,那深邃的苍穹里,哪一颗星辰,是我在为你永恒的璀璨?你不曾,从不曾知道,那最美最美的年华里,哪一段,是我为你无悔的付出?只是,你不曾,从不曾知道,那泪痕楚楚的依依里,哪一滴,是我為你落下的莹莹泪滴?你不曾,从不曾知道,在那一片花开的海洋里,哪一朵,是我为你倾情的等待?只是,你不曾,从不曾知道,在那些飘若尘烟的飞絮里,哪一片,是我为你在无悔的翩然起舞!你可知道,失去你,我是多么地心痛,没有你在身边的日子,我的心无依无靠,四处流浪。你可曾想过,没有你的呵护,我就像一棵无根无蒂的野草,随风摇曳,寂寥荒野。你可曾想过,失去我,你也会痛到窒息,无法自已。你可知道,在无数次想你的夜晚,我该是如何落寞,任孤单蔓延着伤痛的夜,在每一个梦醒时分,痛到泪流。你曾经说过,这辈子要好好地爱我,永远不会离开我,如今你还是远走天涯,流落在别人的城。曾经以为,爱一个人就是一生一世,谁知道誓言如此菲薄,一个转身就是永别。曾经以为,离开你,我还是我,没什么大不了,时间会带走一切,谁知道我却从来都没有真的放下过你,你一直都以初见时的样子装帧在我记忆的相框中。曾经以为,你会一直一直在,我也会一直一直爱,谁知道那只是我在红尘深处独自倾城,这一世的相遇终究是情深缘浅。那天偶然相遇在街角,漫漫人海中,远远地便能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一定是你。四月的风中飘飞着我深深的落寞,淡淡的忧伤弥漫在这曾经美好的人间四月天。看见你的时候,你恰好是一个人在我们曾经别过的路口,我不知道,你为何会在这里,亦或者你只是偶尔路过。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悄悄地问自己,你可是在等我吗?滚滚红尘,湮灭了多少爱恨情仇,痴缠呓语。四季流转,斑驳流年,爱缱绻,情难却。天涯思尽,望不断红尘三千。原来,看见某个人,总是会有一池的惊艳,而后便是满满的落寞……人生本就是一场风雨盛宴,若一台奢华的舞台剧,曲终人散是必然的。也许,繁华落幕的寂静,也是一种美好。我用古典的忧伤剪一缕清风,将心思串成记忆的珠帘,挂在高高的城门上。静默,悠长的等待。荼靡,倾城的泪花。一个人独守空城,一往深情,怀抱誓言,固守沧桑岁月。视线的尽头,是斑驳的城墙,曲径通幽的深巷和空空的城堡,只偶尔有青鸟殷勤掠过,断鸿哀鸣。溺水三千的尘缘,被遗弃在红尘之外,青葱的思念,疯长的藤蔓,是折叠的昨日。记忆的扉页上,摊放着未曾撰写完的故事,独立在落日余晖的城中央,只有自己的影子来来回回……四月,花香满径。思念,隐入万花丛中,静卧在紫藤架下,把这一场倾城之恋,零落成红尘的曲调,划破沧桑,用流年的手,摩挲岁月的褶皱,触摸缘分的天空。独燃心香,为你,种植诗情三尺,在天涯荒凉的时节,云水相依在葱茏的相思藤边,落寞成殇,沿着时光爬上岁月的脊背。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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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我只倾国不倾城。“罗素,你爱我吗?”若小汐梦中磌磌,伸出手去拢了拢对面男子柔顺的头发。吴侬软语。“爱。”男子一样是睡眼惺忪,软绵绵的声调像是敷衍一般,不过这对半梦半醒的少女够了,能让她安定,乖乖睡觉。声带被浓烈的睡意压得变了形,拉出长长的绵羊音。“我也爱你。”若小汐把身子往罗素怀里拱了拱,脸伏在他的胸膛上,头发因为撒娇式的磨蹭变得有点乱。安然睡去,相一致温顺的小绵羊。“罗素罗素!我们去海洋公园玩吧!”少女穿戴整齐,一大早跑到男子面前,笑意洋溢。“唔。”男子揉了揉睡眼,“你应该去过吧。”“可是……可是,”少女嘟起了小嘴,一脸的委屈,“人家没和你去过嘛。”“那好,等下我们就去吧。”男子捏了捏少女肉嘟嘟的小脸,语气里全然是溺宠。“哇,好好看的小花。”若小汐趴在植物店的壁橱上,透过玻璃满脸欣喜地看着那簇黄色的小雏菊。“走啦,去海洋公园啦。”罗素拍了拍若小汐的肩。“诶呀,再看一下啦。”若小汐有点不情愿。“走了走了。”罗素一把揽过若小汐,任凭她在怀中微微挣扎。“罗素怎么还不来?”若小汐再一次看表,其实根本不知道等了多久,心里充斥慢慢的焦急。玻璃池中游曳的鱼,也无心去看,尽管那样斑斓。在进入海洋公园的时候,罗素突然说有点事很快就回,让若小汐先进去。可是现在连个人影都没看见,“不会是跑了吧。”若小汐跺了跺脚,“不想来就直说啊,为什么要这样。”“嘿,”男子向若小汐打个招呼,立刻小跑过来。“你怎么现在才来。”少女的问话像是带着小小的娇嫃,却又是全然温柔。“嘿嘿久等了。”男子揉了揉头发,“快去吧。”走着走着就玻璃做成的长廊,大块的玻璃使的视感很好,一大群细小的鱼游过,各种炫目的色彩,在一片水中无不显得美丽多情。若小汐就这样趴在玻璃上,和之前在的植物店一样,小孩子样的惊喜。由于是周一,没什么人,若小汐就这样,一边盯着玻璃一边问罗素:“罗素,你为我所倾吗?”“当然,我为我的爱所倾。”罗素必须快快回答,尽管说了不知多少次我爱你,却还是要不停地安抚这颗小小的不安的心。“哈哈,”若小汐转了个身,面向罗素,“那我现在是倾城的女人了。”摇曳生姿,若小汐笑得很风尘。“倾城?”“对啊。”若小汐精灵古怪地向着一头雾水的罗素眨了眨眼,“因为你,就是我的城。”就又转过身去看鱼。“小汐。”罗素从背后一把抱住若小汐,把下巴靠在若小汐的草帽上,扎得微微地疼。“怎么,这样就感动了?”若小汐咯咯地笑着,罗素抱得不算紧,允许若小汐转过身去看着他。“嗯。”罗素俯下身浅吻若小汐的额头,把一朵小花笨拙地系到若小汐的帽檐上,脸上是认真的表情,——正是刚才让若小汐流连的那朵明黄色雏菊。“啊,这不是……”“对。”罗素从袋子里掏出一盆,“我把它买了下来。”“要爱护植物啊懂不懂。”若小汐嫃怪似的看了一眼罗素,轻轻地在他脑袋上敲了一下。继而又咯咯地笑出声来,本来一脸无辜的罗素也跟着笑出声。他们拥吻在一起,旁若无人地拥吻在一起。带着孙子来玩的老大妈不禁嘟囔一句,“欸,现在的年轻人也太不检点了。”连忙拉着还流着鼻涕的孙子走开。爱情太过美好,甜蜜的隐去了必然的伤痛。水光。后来……后来他们分手了。是罗素提出的分手,他一脸淡然的说,女人就好似各种各样的水果,吃腻了就该换。你这种未成熟的桔子,虽说是够青涩,但是吃多了酸的牙疼。我也该换换蜜饯,好好享受一番甜蜜,说这番话的时候他毫不在意旁边的新任女友听见,反而是潇洒地把胳膊搭在那个女人身上。最让若小汐觉得讽刺的是,说完后他们还脸贴脸的笑着,最后吻在了一起,那么猖狂而用力,仿佛把嘴唇都要咬出血来。罗素再也没有了与若小汐在一起时的温柔,露出凶狠的青面獠牙。怕什么呢,谁在乎呢?反正我们都不在一起了。整个过程若小汐一直没有哭,真的没有哭。哪怕她差点就抓着闺蜜的胳膊放肆地号啕大哭,哪怕她眼前的东西肮脏的让她想吐,哪怕罗素把它说得那样一文不值毫无可留恋的地方。她还是没有哭,一直没有哭。这算是这个孱弱的女生在罗素面前最后的一点自尊,显得那么不堪一击,若小汐只是咬着嘴唇,渐渐泛白。闺蜜拉着发抖的若小汐,也不知该说什么,最终还是吐出了一句,“好了好了,别管那个浪女人。”心都碎了,怎么拼凑回来。晚上闺蜜拉了几个哥们出去唱K,若小汐自然也是跟着去了。从MJ唱到刘海砍樵,若小汐都一直没有说话,只要听着就好。何必在乎那么多。就这样,一个人喝酒一个人笑,挺好。直到后面有个人唱起许美静的《倾城》,若小汐就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哭出来,哭得一塌糊涂。整张脸都哭花了,吓住了唱歌的人,只剩音响里寂寥的音乐。曾经她也唱过这首歌,在罗素面前唱这首歌,说他是她的城。然后罗素就笑着说好听。那么温柔。一击即碎。“怎么了怎么了。”闺蜜拿着纸巾坐到若小汐旁边,帮她拭去那些没有感情的眼泪,“又在想罗素了?”“呜……呜”若小汐再也没有顾及形象,鼻涕眼泪就这样蹭在闺蜜的衣服上,蹭到自己的脸上。“好了好了。”闺蜜担忧的拍着若小汐的背,怕她哭得太厉害喘不过气,“别想那些个垃圾,他不值得。”大颗大颗的眼泪浸湿了衣服。“罗素,这不是我第一次为你哭,但绝对是最后一次为你哭。”“红眼睛 幽幽的看着这孤城”“如同苦笑 挤出的高兴”后来若小汐也一样戴着那种能戳死人的假睫毛去参加各种相亲节目,化很浓的妆。面对男嘉宾的各种问题对答如流,驻留于若小汐面前的人不上,只是没有一个让若小汐倾心。就像是她再也不会用曾经最喜欢的素颜去面对众人了;就像是她再也不会主动地去和人打招呼了;就像她再也不会让语气傻呵呵了。所有的一切,都被冠上了曾经的代名词,曾经的那个她,早就和曾经说爱她的那个罗素,和那段曾经的感情,一起死了,一起死在曾经。她被冠上了“冷面女王”的称号,开始有人骂她是做秀,是炒作。不过她都不在乎了,曾经她最讨厌的词现在落到她头上,她都不在乎了。一袭黑色长裙,焰媚的来,焰媚的去。那种让男人爱恋的清冷,那种让女人挤兑的妖媚,都不过是她的气焰。不过是她对自己的保护。她的简介是:我是若小汐。我只倾国不倾城。我的城,他早就死了。我的城,他早已不为我所倾。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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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城或许你永不会知道,我曾用一切你知道或不知道的方法关注着你。——心里的一座恋城有个女孩,她叫吴言,她是一个比较外向但内心孤独的女孩,她那双黑如墨漆的眼睛仿佛能穿透一切直达灵魂深处,但外表看起如此活泼的她又有难言的小情结。——请听我的故事下课铃声在枯燥的课堂悠然响起,意味着同学们吃饭时间到了。但老师还是唾沫横飞地托了几分钟。我坐在第二组最后一个,看着老师抓紧时间类似于抽搐的身体,心里满是淡然和可笑,但面部还是无表情地看着,像是在认真听课。终于,教室人散了,姐妹姐妹的,兄弟兄弟的,结伴二群向食堂走去。我踏上食堂的第三个阶梯,抬头向上看去。一瞬间,心头猛然一震,我第一次看到了他——三七分刘海,沉澈的双眸,高挺的鼻梁,穿着校服校裤,白净的球鞋,修长的手指夹着筷子,坐在食堂最中间的位子,竟不可否认地落寞起来。我盯着他凝固了几秒钟钟,真的,他仿佛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但被同伴在双眼前用手忽动了几下,思绪也慢慢回过了神。几天过后,我对他的印象也就慢慢淡去了,但依稀记得,他坐在最中间的位置,沉默地夹着碗里的菜,很是落寞。第二次见到他是在操场的时候,全校同学都集中在操场上。我才知道他在隔壁班。他中等的个子竟然排在男生队的最后一个,他低着头,单脚踢着脚下草坪的草,又是一场沉默的画面。终于,我忍不住了,我想要了解他,我想要认识他。因为我对他有好感。于是我和女生队最后一位女生换了一个位置。收起平日表面上的大大咧咧,第一次露出了内心孤独的自己。沉默着我就这样站在他的身边,我们之间距离不过两三步远,我没这个勇气问他:“嘿,你叫什么名字?“第一次为自己的胆小而感到可恨。始终我还是没有问出口。嘿,你叫什么名字?我向隔壁班一个我认识的女生打听他的名字。他叫段杰,是个很俊的名字如他的外表一样。“吴言,你打听段杰干嘛呀?莫非你……”同学笑而不语。“哎呦,不是我要打听的啦,是我的另一个朋友啦!”我嬉笑着,第一次为自己感到恶心。我为什么不告诉她,其实是我要打听的。可能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把,因为在他面前,我觉得自己显得十分卑微,所以我说谎了。说谎是曾经有的,但是这次却感到自己是否恶心。——对不起,原谅我的卑微每次在学校人群,我总在群海中寻找着,寻找他寂静的背影,那样的影子很明显同时很刺眼,照亮我一直无骚动的心,我想和说说话,真的好希望。内心中又萌生了这么个念头。加到他的QQ是那之后的一天。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他的资料和空间,可是里面我想要知道的没有多少,只知道他的名字叫段杰,有人叫他小杰,而且他经常隐身。他的个性签名里从来没写过东西,而唯一写过的只是——不要再惹我,我也是有底线的。我想他那句话是他内心中的挣扎吧。或许他应该和我一样。我小心翼翼地打着键盘上的字母,内心就像面对他时紧张,其实我面对的只是他的一个动漫头像。“在?” 我按了回车键,尽管已幻想了许多他可能会回答,可能会不回答,可能会过了许久才回答。但当他马上回答“嗯”时,我着实还是震动了一下。顿时全脸通红的,我不在知道该怎么接下去,自我介绍吗还是故意问他叫什么吗。我停顿了,手指颤抖着,久久没有打着键盘。“你叫什么?我们认识吗?”他倒先回答了,我连忙回复了,生怕来不及。“吴言。我们不认识,我是你隔壁2班的。”“哦,我是段杰。”这样,淡淡地没了,我也没有多问什么,怕引他猜测。尽管只有寥寥的几句,但已够我高兴好几天了。讨厌这样犯贱的自己。夜幕垂临,秋雨轻柔地亲吻着薄如禅翼的帘子,雨渐重渐轻地淋漓在窗台上,房内,是空灵的落寞,有一双黑如漆的双眸,透过点满雨滴的玻璃看着匆匆行走的路人,蓦然之间有个忽动的背影有点熟悉,有点像他。我一时之间没有找到眼镜去细看,等戴上去时,那个人已撑上伞,而他旁边站着另一个女孩,雨伞已遮蔽住了他的脸的轮廓。看 不清了。是他吗?应该不是吧。因为他跟我QQ上聊天的时候说,他住在镇东。而我住在镇北。两个背道而驰的方向。后来我们聊的多了,他也问了我一些东西。“你当初加我干嘛,毕竟我们都不认识。”我迟钝了一下,立马敲打下去“哦,随便加的,我也不知道是你。”“那我们还蛮有缘的,在同一个学校。”“呵呵……”其实他说我们蛮有缘的,我还是开心的,但如果他在意的话,我想我那句”哦,随便加的,我也不知道是你。” 是个谎言,因为刚开始我对他说“我们不认识,我是你隔壁2班的。”如果我随便加的,又怎么会知道你在我隔壁班呢?是他根本不把我放在心里吗?还是他就没有发现,而是无理由地相信了我。我希望是后者。可是他还没见过我的面,准确地说我不想让他知道我,那么对于一个陌生人,谁会去选择相信呢?反正我是不会。那么他呢?我不知道。今天是星期一,全校师生集合到操场听校长校训,这意味着我又可以近距离看他了。想到这里不觉兴奋起来,但自卑的心理也随之而来。难道他会对我一屑不顾吗?毕竟我是一个多么平凡的女生。到了操场,在整队的时候,无意之间他的手指划过我的手腕。那修长的指甲轻轻地掠过我的手腕。留下一条痒的弧线。也留下他的一句“不好意思”。这是他对我第一次说话,尽管只有一句。“不好意思”。在之后,我慢慢发现,我承受不住了。我想听听他的声音,我想认真看他的眼睛,我想让他来触碰我的双手,还有,我想让他知道我。段杰。这是个多么脏的愿望。——对不起,请原谅我的私心。但我始终没有勇气。就像张爱萍说过的一句话:见到他,我就一直在低,低下去,低下去,直到埋到土里,开出一朵羞涩的花来,希望他能注意到我。当他触碰我的手腕时,才明白他的手指擦过,只不过是隔靴搔痒,我想应该是那个时候,少女的情怀才无可救药地泛滥着。——我想拥有你更多。我认真地看到他时,我想他应该注意到有目光地投射,正抬头四处张望的时候,而我又张皇失措地别过头,留下一个可怜的背影,所以我始终没有勇气。转眼之间,拍毕业照的时刻终于还是来了。而这初中三年,我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想说“嘿,我就是网上跟你聊天的吴言”时,又硬生生地咽了回去。而他也只是跟我说了声“不好意思”。我就只能卑微地看着他。我和同伴手挽着手,去操场上的阶梯上拍毕业照。我低着头,想着:我恐永远都看不见到他了,我也该惜别这所到处充满我卑微影子的校园了,他跟我在网上说,可能他要回老家读书了。——再见了,段杰。我似乎是含着泪的,当我低头时看到自己脚尖前停着另一双脚尖时,我抬了抬头,泪不经意地流了出来,是他——段杰。他跟我说了一句:“嘿,吴言,我会记得你的。”'我还没有愣过神来,他就已经从我身边擦肩了,还留下一句:“吴言,再见了!”你是笑着说再见的,我听的出来。嘿,再见了——杰。我摆了摆手。这次,我离开了你,你也离开了我,是风,是雨,是月夜,你笑了笑,我摆了摆手,背道而驰过去的是一条两端寂寞而浪漫的路。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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