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
芴毓放假了,暑假,刚刚经过了期末考,放松了。但芴毓的考试考砸了,妈妈很生气,说:“不许再看那些无聊的小说了,给我好好学习!每星期写一篇作文。”
芴毓最不擅长语文。
芴毓很郁闷,她看向堆积如山的作业本,纠结了。
初一刚过,初二了,作业越来越多了,课程也越来越难了,有的同学跟不上去。所以,跟不上的同学只有在暑假里先学了。
笨鸟先飞。
芴毓不笨,但人家学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里,即使是孩子也紧张起来。人家学了,就是比你强,不学就会被别人挤下去,妈妈不是会坐以待毙的人,所以芴毓是想学也得学,不学也得学。
妈妈盼女成凤,帮芴毓报了几个补习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钢琴、绘画、游泳、跆拳道……
芴毓说:“妈你帮我报这么多班我都快没时间睡觉了,不会有工夫玩电脑的,所以不用特意把电脑琐起来的。”还是三分钟不动就自动锁起的类型。
妈妈在看肥皂剧,芴毓瞥了一眼,下了结论:无营养的分了合合了分的狗血肥皂剧。
妈妈有一下没一下按着遥控器,心不在焉地回答:“你会好好上课?”
不会。
芴毓只好乖乖去读书。
正因芴毓不是个会听话的令人省心的娃,所以芴毓说:“我想穿越。”
命运总会在某些时候宠爱着某些人。
于是芴毓真的穿越了。
地点——未知。
芴毓突然觉得,日记是个很重要的东西,虽然她从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比如说,她今天忘了昨天吃过的晚餐,忘了那香甜桑果是从哪摘来的,忘了她原本打算去哪里,甚至忘了自己现在在哪里。
这太可怕了,芴毓想,她怕她回不了家,一天的过程对她来说就像过了一年,让原本穿越了的兴奋早已消失怠尽,这已不是一场愉快的旅行,而成为了一次冒险。
芴毓的衣服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一条一条地挂在身上,这是她不知道摔了几次跤的结果——崎岖的山路自然不比平坦的水泥路好走,晚上睡觉的时候,为了躲避猛兽,需要在树上睡觉,因此芴毓的手上是一条条长长的刮痕——有的已经结痂,有的还看得见一丝丝血迹。
在森林里生活并不久,虽芴毓觉得已经过了几十年,觉得她一出生就生存于此,但这毕竟是感觉。证据就是,她还不会生火。
在茂密的森林里不会爬树没事,不会捕猎没事,不会生火可就要命了。火,传说中人类掌握的第一种自然元素,能照明取暖,适用于夜间赶路,驱赶野兽,保护自身安全,烧烤食物,增强体制。不会生火就说明这一切与芴毓绝缘了,芴毓被野兽袭击过,她想快点走出森林,却从来都走不出去,芴毓感觉自己绝望了。她想用哭来发泄一场,她想念亲人,怕妈妈担心,她想向别人诉说她近日来的痛苦,但是不行。
芴毓哭不出来。
芴毓想回家。
小猛
我家的鱼缸里有一条小鱼,它很凶猛。我怕它孤单就放进去了几条小鱼,结果你猜怎么样了?都被它通通咬死了,不想让别的鱼占领它的地盘。因为它十分的凶猛,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外号叫它“小猛”。
小猛有一对明亮的眼睛,好看极了,好像是谁把两颗黑色的珍珠放进了它的眼框里;它的肚子每天都是鼓鼓的.好像是吃了很多很多的好吃的;它身上的鳞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好像是钻石布满了它的全身;它的尾巴一摇一摆的,好像是一把漂亮的扇子,也好像是在向我炫耀自己的美丽!
它捕食的时候也很凶猛,我放进鱼缸里一只小虫,小猛看见了就猛的向它的猎物游去,然后一口把小虫吞到口中.还有一次我给它捉到了一只水虫,这只水虫在水中游得好快,我本想让小猛跟它“练练”,可是那只小虫那是它的对手,只有几分的追捕,它就成了小猛的口中餐了.小猛看见我看来了,就吐了一串水泡,好像在对我说:“谢谢你小主人,味道不错!”
还有一个小故事让我更加喜欢它:
一天,我在鱼缸边写作业,一不小心,把妈妈新买给我的铅笔掉进了鱼缸,我想:“惨了,我的新铅笔要报废了!”这时小猛好像是看出了我内心的着急,猛的游到铅笔旁边,用它细小的小嘴吃力地把我的新铅笔顶到水面上来,我乘机把我的新铅笔拿了出来,虽然我的新铅笔被水弄温了,可是我对小猛却更加的喜爱了!
期末考试快到了,这忙着复习功课,好几天没给小猛换水了,可晚上我写作业的时候却发现聪明的小猛把自己的粪便推到鱼缸的一边,然后自己在干净的一边游玩呢!我在鱼缸中放进了一个彩色的玻璃球,这给小猛又找来了乐趣,它把玻璃球在鱼缸里推呀推,玻璃球撞在鱼缸的壁上发出“叮当,叮当”的响声,那声音好像小猛在弹奏着一首首优美的音乐!
我爱我的小猛!它每天都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天真可爱。有机会你来我家玩,你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我的小猛!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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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在腐朽学校的“软式强迫”下,身患严重感冒的我不得不接受在寒冷的假期里补课的现实,然而我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得知特种骨折的消息之后,让我更加厌倦这腐朽的高中……也许是灵魂深处的召唤,在补课的这几天里,我完全无法融入教学气氛中去。而心灵的视界也将我带到了另一个幻境之中……我随着那召唤声感应,一座位于山谷底的神秘小城呈现在我的视界之中。穿过纱帘似的薄雾,这里给我的第一反应只能用:安详、宁静、艳丽、忧伤,来形容这座山城所蕴涵的气氛。远处传来了婴儿的笑声。他笑得是那样的开心,随之而来的是一位男人儒雅清晰的嗓音:“看看他抓到了什么?噢……真不愧是我的乖儿子,老婆你看,他抓住那支笔所用的力气真是大如蛮牛啊。”“你看你看,他好像在画着什么……说不定以后能成为一个画家呢”,这位年轻女子的声音像音乐一样萦绕在我的耳边……真是幸福的一家。我一定好好地看看这独一无二的小孩……时光在我的视界中流逝,像列车一样向远方驶去,我搭坐在一个靠窗的位置上看着窗外那宁静而又不宁静的“风景”……那小孩还真不赖,居然学会背诗歌了。只见他父亲用年轻的一只手拿着唐代诗集,另一只手轻轻地放在正在全神贯注背诗的小男孩头上,看在小孩那双坚定而又认真的眼神,我心感惭愧--我原来是一个那样慵懒的人,面对学业上的压力和腐朽学校中的黑暗,我只能麻木地默默接受。是啊,我连一个小孩都比不过,在他那没有瑕疵的童年里,他是那样的勤奋用功,或许在将来他会变成一个优秀的人才,能够替我这个“老大哥”去实现如今很难实现的梦想--在布满荆棘的人生和社会道路上坚定地坚持着自己。小孩步入初中的那一刻……哦,他长大了。那少年带着满腔的热血和青涩的梦想开始了他年少轻狂的时代。我真不敢相信这个由天真的小孩变成少年之后会是这个样子的--在炎炎烈日下,留着细碎的长刘海、纤长白皙的手指、斯文的外表……可为什么拥有阳光外表的他却要用前额的刘海盖住脸颊?给人一种颓废、阴暗、不可一世的感觉,那斯文的外表顿时显得如此的寒气逼人,他全身散发着一种仿佛全世界都是他的敌人的气息,这是曾经那位聪明可人的小孩吗?看看那纤长的手指,上面戴着一枚如镣铐似的指环,手指像是那冰冷镣铐下的一名囚犯,苦苦地哀求着他能够给予最后一丝自由,这是当初那只紧紧握住钢笔的手吗?在他的笑声中,那稚气、纯真的灵气早已消失不见,而充实他声音的是那叛逆、放纵的尚未成熟的魔音。晚风在不经意间徐徐吹来,这时候的他和哥们几个一起站在高高的连接河水两岸的大桥上大喊着:“明天!我要变得更强!”然后在欢声笑语中,嘲笑太阳为何要如此懦弱地躲到山的那一边。夜晚,我疑惑地看着卷缩在墙角的那位少年。悲痛而又微弱的哭泣声正充满着这狭小漆黑的房间,只见他早已哭成了泪人,右手的拳头还不时地冲击着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惨白的墙壁,就像他那穿着坚强外衣的脆弱灵魂一样,正在试图摆脱黑暗的束缚,想冲向自由璀璨的夜空。我坐在山城空中的云朵上玩弄着时光的沙漏。突然,一声响亮的汽车鸣笛声引起了我的好奇,因为那声音仿佛像是在哀叹,徘徊在山谷的每一个角落。一位男生平静地坐在汽车上,一脸平静地望着车窗外挤出微笑来送别的母亲,他的嘴角轻轻地上扬,这时候我注意到:他那叛逆、放纵的笑容早已被扼杀在他的这一抹淡淡的微笑之中,怀中抱着一把漂亮的吉他,那手指时不时的在琴弦上面游走,发出动人心弦的琴音。就这样,他静静地看着车窗外开始不断变化的风景,直至那座山城消失在茫茫薄雾之中……汽车载着他离开了这个充满记忆与灵魂的山城,一路颠簸,来到了一座陌生的而且污染严重的城市……来到陌生的校园中,他平静地环视了一下四周,眼神里掠过了一丝失望和忧伤。在这里生活的过程中,平静的他开始觉醒:那颗圣洁的心脏正慢慢地被这现实的社会与腐朽的校园所侵蚀……只见他缓缓地走进了一间对于我再熟悉不过的教室……等等!我惊醒了。这不正是我自己吗?!我下意识地望着窗外的盘绕在山顶的云雾,忽然间,一个稚气甜美的声音滑进我的耳里,那小男孩用与我相同的声音再对我说:“回来吧,这才是你心中最想要得到的。”……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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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怀着期待又兴奋的心情,我踏上了去往家乡的归途。远方的山,尽头的云,依稀映入我的眼帘,我的心也跟着那片蓝,那团纯白消失在了远方——远方的家乡。我幻想着这阔别的家乡的水,该是多么清凉,该是多么澄澈;我幻想着这久别的家乡的黄土,该是多么金黄,多么亲切。那久违的方音,那久违的山水,久违的乡亲,每一方热土,没一滴清水,每一寸空气,都将向我招着手,都会冲我抿嘴笑。我想着故乡的一切,越想便越急切地盼着归去,半小时、二十分钟、十分钟……到站的时间越来越短,离家的距离也渐渐缩短。我不会忘记生我养我的家乡,就像我不会忘记我的父母,当我从这片土地走出去时,我的所有力量都将从对故乡的思念中喷涌出来。有太多太多关于故乡的诗词了,也有太多太多远离故乡的游子了!我想,当远方的游子重新踏上归途时,心情该是与我同样的激动吧!不停地幻想与故乡的重逢,是热泪盈眶,是笑脸相迎,还是更为复杂的场面?不停地想着想着,终于,眼前出现了你熟悉的景致,出现了你熟悉的身影,你再也按捺不住早已沸腾的心了,拉上行李,你疾步冲出了车厢门。欢腾地下了车,你发现家乡的热土依旧只是黄土,热辣的阳光还有极为普通的景致深深地打碎了你的所有幻想,终究你还是明白了,家乡不会因为你的久别而变成幻想中的天堂,但你还是依旧对他爱恨交杂。500字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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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农历新年在这寒风冷雪中越来越近这一年,人来人往,穿梭其中这一年,酸甜苦辣,百味犹韵一切都很自然,自然得当你静静坐下来的时候什么都想不起来~~归家,在这个时候是无数人的心愿但这场严寒和雨雪,却让许多人欲归不能那些滞留在车站的近十万等候归家的人流风雪让他们寒冷,让他们无奈,也有着恐惧和愤慨相比之前排着长长的队终于买到车票时的那种兴奋这个时候他们能做的只能是等待再等待~~~而那些被困在路途上的乘客饥寒与焦急,一次又一次在心头里起伏堵塞着看不到边际的车辆,却是每一辆都寸轮难前或者,我们习惯了春运的这种拥挤但却不能忍受这种寒冷中不知期限的等待风雪总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什么而改变即使是这千万成亿的人所有一切无法预料的发生随时都有可能淹没我们内心的那种渴望归途,一路又一途,最终所希望的都是平安的“归”但当这一切困难来临的时候,我们都只能无奈地等待也希望那遥远的家人能理解我们不是不想回家,只是还不能归家~~~~350字 四年级 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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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车驶进迎宾路口时天色顿时暗了下来,豆大的雨滴“啪达,啪达”地恨不得把我的挡风玻璃咂成马蜂窝。这该死的天气!躁动波及了路旁稀疏的人群,路人纷纷用手掌遮掩着脑门,疯了似的开始拔腿狂奔。我开启了雨刷,眼前的世界在模糊中清晰,在清晰中朦胧。路尽头的转角处,一片绚烂的霓虹灯在雨中泛出七彩的光晕。我下意识地松了把油门。在霓虹灯编织的彩虹门里,“靓歌坊”三个字放射着越来越炽热的光芒。我打过方向盘,缓缓将车泊在了路边。一辆辆的士在耳边踩出刺耳的刹车声,一朵朵伞花怒放在雨中,伞下男女,勾肩搭背,抱成一团,一股股暧昧的洪流涌进彩虹下艳光四射的门里。我摇起了车窗,vitas的声音在耳畔想起,空灵、幽丽。轻轻地闭上了眼睛,思绪生出一双蝉翼,飘飘然飞过了车顶的天窗。“喏,这就是生日礼物了。”怀揣着好奇,坐在璟的cb400高高翘起的车尾,一路狂飙。璟一脚刹车踩在一家ktv的门口,我沉沉的趴倒在他背上。“k歌啊。也太没创意了。”我激情满胀的心像是被戳了个大大的窟窿,一下子成了被放了气的轮胎,瘪了。“看上面。”璟抬了抬头示意。我摘下头盔,霓虹灯包裹着的三个大字映入眼帘:靓歌坊。“完了完了,被侵权了。”我喃喃道。“得了吧,大小姐,你的名字又不是注册商标。行行好吧,快点下来,别累瘦了我的骡子。”我两眼直勾勾的盯着那三个字,恨不得立马把它们拆下来。“小心了,台阶。”我定了定神,不知何时,璟紧紧地攥住了我的手。一路旁若无人,拉着我上了电梯,来到一个包厢的门口。“317服务员为两位服务。”门口站着一个漂亮的小姐,笑容可掬。317,怎么就这么耳熟呢?正在纳闷。眼前的景象让我惊呆了。眼珠子差点弹出来挂在脸上。包厢茶几上放着一堆大大小小的“kitty”,墙上玫瑰圈出两个大大的心。“哇——”我高兴得差点跳起兔子舞,跑过去抓起一个个“kitty”,狂亲。心中的阵阵暖意在此时袅袅升起,伴随着血液流遍了全身,最后汇集到心底的湖泊,泛起层层涟漪。璟倚在门槛旁静静地看着我,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泪光。我傻眼了,赶紧扔下手中的“kitty”,朝璟走过去。“怎么了?”不等我把话说完,璟一下把我抱进怀里,他的臂弯,勒得我差点喘不过气来。那晚,我们当了回名副其实的“麦霸”,几乎唱遍了所有会唱的歌曲,能哼上几句的也没放过,完全不会的也乱吼了一阵。看着璟拿着麦,作着各种搞怪的表情,我笑得前仰后合。“咚咚,咚咚咚——”打雷了吗?睁开眼,侧过脸。只见一个满脸凶恶的男人正在车窗外对我指手划脚,口中还念念有词。“啪啪,啪——”一个个熊一样的掌印扣在我的车窗玻璃上。从降下的车窗缝里,我听到了他犬吠一样的声音:“死了吗?死了吗?挪挪屁股,给俺插个空。”我回过神来,夜幕已经降临,雨停了,可怜的雨刷却还在不厌其烦的工作,眼前的世界被擦拭得明亮如镜。“该回家了。”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轻轻地拧了拧车钥匙。反光镜里的斑驳灯影渐渐消失,vitas的声音忽远忽近。在天堂的某个地方,彩虹搭建的小房子里,我的璟肯定也在听着同样的歌曲。我会心地笑出了声。降下了车窗的玻璃,雨后的风携着丝丝凉意,带着尘土的气息,顽皮地拨弄着我的长发,在我耳旁嬉戏。我一把揪住“孤寂”的脖颈,狠狠地将它甩出窗外,很远,很远——〖作者:沐滋〗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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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我游走在这座年轻城市的边缘,看斑斓的霓虹灯打亮人们冷漠而麻木的脸;看男人们口中吐出的烟圈飘散在奥迪掠过扬起的尘埃里;看人潮来了又散,只来得及在我的视网膜上留下一道模糊不清的残影;看飞机疾驰过云霄;看被高楼大厦遮蔽的夜空,冰冷的明亮。 不,这不是我的家。我的家是土墙垒起的低矮的小屋子,缀在一条黄泥小道上。偏僻的小村庄堪称人迹罕至,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传承着最古老的作息。那里的苍穹深渊辽阔,云弦被飞过的鸟鸣拉奏,幽幽缥缈。迂回的小路上奔跑着不知疲倦的孩童。天色不知何时暗了,我看见年少的我坐在家门口的小土堆旁,亮着一盏暖黄色的灯,用沙子堆出了一个漂亮的小人——那是我在等晚归的父亲回家。那时的我安静得不像话,父亲说我没出息,明明是个男孩却比小姑娘还害羞。这分明是生气的话,父亲却每每在说完后将我搂进怀里,用他下巴上那一圈青色的胡茬蹭着我,笑得开怀。父亲笑起来有一口大白牙,亮亮的,极好看。可父亲不爱笑,时常绷着脸凶我,所以我不喜欢待在家里,我喜欢学校。学校里有整齐的桌椅,青绿的草地,宽阔的操场和笑得温柔的女老师。我的成绩一直是最好的,父亲却似乎从没在意过这个,也从不因此夸奖我。可每每我拿回一张黄澄澄的奖状时,他总会第一时间将它挂在最显眼的位置,然后笑眯眯地问我今晚想吃啥,红烧肉还是水煮鱼。我答:都想。臭小子,父亲笑骂。"滴。。。滴。。。"恼人的汽车笛音唤回我的思绪,原来不知不觉红灯亮了,而我还停留在马路中央。车主骂骂咧咧地启动汽车,呼啸而过,扯起一阵狂风。脖颈间有东西随风扬起来,有粗糙的触感——是一条枯稻草梗做成的链子。那是农村里长辈故去后孩子守孝戴的,如今在城里怕是少见了。是的。我的父亲逝世在昨晚凌晨二点零七分。邻居说父亲临走时执意要亮起门口的灯,然后眼睛死死盯着那儿,直到最后一秒。我知道那是父亲在等我,等我回家,等我送他最后一程,可他到底没等到。看着这光怪陆离的城市,我突然觉得很累。在外面摸爬滚打这些年,什么苦没吃过,每次熬不过了便回家休息一阵子。父亲会烧我最爱吃的红烧肉,会让我陪他下我从没赢过的象棋。可如今呢,世界这么大,我再也找不回我的父亲我的家了。我花了二十七年走出那个小村庄,却要用整个余生去纪念它,找回它。身边迷雾缭绕,我如同受惊的小鹿拔足狂奔,回头才发现那盏暖黄色的灯从未熄灭——那是父亲的期盼,愿为远行的孩子照亮回家的路。我笑起来,朝那灯的方向走去,踏上我的。90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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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我和高志龙两个人一起决定不坐公交车,走路回学校。不过并不是全部都是走路,而是在半路下车!在这归途之中,我还遇见一个同学在这里骑自行车游荡,我们随便闲聊几句之后就在这里分散了。在这个时候,我们两个人一起行走于这个地方,我们感觉十分的兴奋不已,虽然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一年以上,可是我们对于这里的地方十分的不熟悉,有的时候也不知道自己的路是否走对了,或许这就是因为我们总是待在宿舍的缘故,导致学校周边环境十分陌生!我们在这个时候就是跟着高志龙的感觉走,我们并不担心自己会不会回去,因为我在内心十分了解这里就是学校附近了,大不了路走错了再回来一趟吧,实在不行的时候就坐出租车回去!高志龙就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走对了路,因为他说以前坐出租车走的时候会有一个上坡路,可是现在我们还没有遇见,虽然心中有一些疑问,可是我们依旧往前走了过去。在过去不到五分钟的时候,我们遇见了一个崇文路的牌子,我这时就知道自己走的路是正确的,因为我们学校外的就是崇文路。果不其然在这后面就是高志龙记忆中的上坡路,我在这个时候也想起来我走过这里,那还是我开学第一天的时候!在花费了半小时左右的时间后,我们回到了学校的校门口!450字 初一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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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归途秋风渐凉,黄叶早已积满整座城池。漫步在一个人的街角。此次归来,早已是物是人非。曾几何时,小城满是那群人天真的誓言,句句豪言好似流烟不断,久久弥留耳边。可是,一切都在说不变时便已悄然改变,等着我们的永远是措手不及。而今,一切都成为过去,我却迟迟不愿面见今天。火车提早到达。此刻的小城还沉睡在自己的梦里,不愿醒来。街上难以捕捉到行人的踪迹,只三三两两的汽车驶过,卷起片片黄叶尾随。我想,那枯叶也想随风跌入泥尘之中吧!可等着他们的却只有宽广的柏油路。纵有不愿又能如何,事与愿往往而相违。耳畔回荡着是阿悄的在深秋,有些许凄凉,有些许悲伤,与此时的景物,却又如此相似,如此契合。心间层层微波漾起。不知是何原因,第一次听这歌便不自主的想起某个身影。之后,成了挥之不去的习惯,以至有段时间我尽力逃避这习惯。我怕那回忆,我怕这现实。流年似沙,静静滑过,转眼,却已是几多年华不返。我以为时间将我该淡的都淡了去,我以为那习惯已让我难以习惯,我以为一切的难以放下如今都已放下。此次回来,我发现一切都不过是我自我安慰的谎言罢了。是我在不断欺骗自己,原本认为的不断警示成了渐渐深烙的记忆,等到察觉之时,已难以抹去。此时一切都是如此自然,一切的不习惯再次成为无法改变的习惯。如今的我,不过是漫长流年下被世俗遗忘的无花之果。歌声突然隐去,一曲尖锐的铃声响起。我以为小城被这突兀而起声音惊醒了,可当我抱有一丝愧疚看看周遭依旧静谧的街道时,才记起,原来这耳塞早已将我与世界隔离,一切都是我的一厢情愿而已。我没有去掏手机,任由它一曲终后一曲始的响着。我大概清楚是谁的来电,可我不愿去接,我恨他惊扰了我欣赏景物的兴致,我恨他打破了这宁静的气氛。良久,铃声淡去,歌声再次回荡,我却开始为自己对别人的关心漠不理会而隐隐愧疚。小城慢慢苏醒过来,街头开始有了一些人的匆匆身影。我突然想到,像我这样只知道逃避,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肯定不多吧。别人在努力面对生活,而我却在一味的逃避。这一刻,似乎懂了,有些事,终需要去面对,逃避只是将这痛苦延期,又或是蔓延的更远更久。终于鼓起勇气,从街头走向街角,走向那静静候着的站台。站台上,零星候着几个人,我与他们漠然一视,没有言语,没有微笑,我们彼此称作陌生人。汽车驶到面前停下,我最后一个登上车,买了票径直走到最后靠窗户坐下。我喜欢安静,尽管此时是如此安静,我仍习惯一个人坐在角落,默默地,无声地。。。。。。公车在不断前行着,我面朝着窗外,那一栋栋楼房如白纸一般闪过,脑中不残留丝毫印迹。我不去管车行到了哪里,身体跟着车走了,心不知停在了何处。眼前是越渐熟悉的景物,原以为这一切都被遗忘在了离去那一刻,现在才清楚,它们早已深刻在脑中,不是轻易能够抹去的。近了,那个多年未曾改变的站台,那个承载了我们多少青春岁月的站台,它已然苍老,却依旧稳健。下了车,脑中却是一片茫然。我痴痴站在那里,片片零碎记忆闪过,无法构成一个片段,却又纠缠不断。终于,脚步选好了方向,向着家的方向。满怀期待而又忐忑不定。归来。家,还是原有的摸样;人,早已不复当初摸样。一个人的归途,终点不止一个人。广西桂林灵川县潭下中学高一:沐槿1200字 高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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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途(五)归途奇遇馆出亲朋互相问,告别之辞无胜数。独别四人向远行,随风直到公园西。问得陌路行不足,快马挥鞭踏水池。一遇之情回家去,一路美景没愁思。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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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小草它没有花香,也没有树高。无论环境多么恶劣,哪怕只是小小的缝隙,只要有泥土,都能见到它绿的身影。它就是小草,我赞美小草!它披者一身绿的外衣,与美丽的花朵比起来,它的确逊色不少,但它不为自己单一的外表感到自卑。它也没有树的高大,但在高大的树木面前,它从不低头。不管风吹还是雨打,它依然顽强地生长着,用那渺小的绿装扮着大地。它就这样默默地活者,平凡地度过一生,没有什么人会注意到这被踩在脚底下的小草。但也就因为有了它,才能现出花的美、树的高大。面对环境的恶劣,它没有退缩,它选择了面对,遇强愈强,克服了重重困难,兼任不拔地生长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与娇弱的花朵相比,它在考验中炼就了更强的生命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它的根深深地扎在泥土里,等待下一个春天的来临。小草的也是无私的,它为牛、羊提供了食物。它从不计较自己的得与失,尽管没有人会注意它、欣赏它,但它也毫无怨言,直到它枯黄的那一天,只用一种安静而美丽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小草的一生,就如蜡炬和春蚕,默默地奉献着。有人赞美那拥有华丽外表的花朵,也有人赞美高大挺拔的树木,而我却要赞美那平凡、极易生长的小草,我要高声赞美小草!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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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的自述我诞生在冬季。我从小就生长在云妈妈的怀抱中。每天望着蓝蓝的天,看着白白的云。可等我长到一定程度,我就必须离开我亲爱的云妈妈和相伴大半年的蓝天,飘落到人间去。我的身上有六朵小花瓣,我在飘落人间的过程中已经千变万化了。就算我的兄弟、姐妹很多,但却没有一个和我长得一样的。我在空中跳着有旋律的舞蹈。一会儿和其它姐妹组成了一朵美丽动人的白菊;一会儿又一个人看着多姿多彩的人间。我此时此刻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快乐。我落到树上,那光秃秃的树枝,一下子就便成了美丽的银条;我落到树干上,那树干好像绽出了洁白的梨花。难怪有诗人说我们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我落到路边的房子上,房子立刻变得像一个刚刚出炉又抹了新鲜奶油的大面包。我落到地面上,小朋友们把我揉成球,打雪仗、堆雪人……当你看到路边或学校操场上形态各异的雪人,那可都是我的化身啊!我虽然给人们带来了许多好处,可我也有让我惭愧的地方。我落到马路上,给行人出行带来了许多不便。我如果只落到房顶、树上、树丛中,而不落到马路上那该多好啊!当太阳公公的笑脸照到我身上的时候,我便无声无息地融化了,变成一条条“小溪”。我的生命就是这样:美丽而又短暂。我是这样的一朵快乐的小雪花。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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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情书这是给你的一封情书,希望这封情书能够唤醒你沉睡的积极表现。希望这封情书能够唤起你对美好完事的回忆,做回以前的你!你知道吗?你的笑可以给周围的人都抛开烦恼,你知道吗?你的笑可以让周围的事物都向你招手,你知道吗?你的笑可以给每个人带来快乐,给每个人带去希望!更重要的是,你的笑让你充满自信,难道你不这么觉得吗?而现在呢?你的笑杯水没收了?没有啊!谁都收不揍你的笑,他被你藏起来了吧!曾经你告诉自己,少一个你的意见真的没有什么,但你发现了吗,不管是谁,当大家都各抒己见后,不管是谁,他们不都是用期待的目光,鼓励的眼神注视着你吗?那眼神仿佛再说:“我们相信你的意见更完美,快直抒己见吧!”而你却没有,你是不是早已习惯了沉默!如果可以,当每个人都把自己的意见分享给你的时候,你也可以发表你的意见。回到以前那个当自己把自己的意见说出来的时候,大家但能为你的每一个意见鼓掌的你!相信你能行,因为你做过,难道不是吗?或许你还不知道,那个经常好友吵闹的你比现在认真严肃的你更能得到他人的友谊!我喜欢那个爱笑你,喜欢那个乐意与别人分享你的思想的你,喜欢那个幽默的你,喜欢那个积极活泼的你!45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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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我想,每个人的内心里都会有这样一方净土。一方其他人即便路过,也无法发现其中美丽的净土。若儿和木木每次逃课时,我都会发短信问他们在哪里。他们说,他们在河堤。那是一个很古老的桥。桥下是缓缓的河水,若儿告诉我,那里有很美的日落。但我无法发现那里的美丽。那是若儿和木木心中的净土,是他们的归途。那。潮汐,也是我们大家心中的净土吧。高三的时候,若儿告诉我,潮汐需要我和朝念来帮忙。我和朝念就这样加入进潮汐。木木说,这是我们四个人的回忆。而如今,它真的变成了这样干净唯美的回忆,有我们大家,还有我们那个仓促而慌乱的高三。加入潮汐顺理成章。也没有像木木那样的难舍难分。我想,我是生来就注定是它的人,死是它的魂,也无所谓太多的纷乱杂事。好好管理它,好好爱它,好好与它相依。记得高三的时候,经常看见木木和若儿上课时相视一笑,然后我和朝念就不约而同地接到小纸条,上面黑色的字体整齐地写着“E计划”,于是我和念就有种拉开窗户往下跳的绝望。潮汐给了我和大家无法言语的欢乐,我也说不清是怎样的情愫。只是每次回头看时,它都在,那样安静,也那样不可思议。不可思议是因为它的安静。而它的安静让我觉得它的存在是这样的暧昧。与每个人都有着暧昧。都有着情结。每次下操回来,我都会告诉朝念,潮汐又加进来一个人哦,潮汐多少多少人了哦。朝念就总会无比高兴地说,真的?我们的潮汐又壮大了。即便刚开始都希望这里美好安静,后来却也希望更多人喜欢这里,喜爱在这里驻留。从刚开始的十几人,到如今的几十人,虽没有太大变化,却已让我们感到欢喜。我们都是容易满足之人,对潮汐从未有过过高要求,只希望它亘古永存,温暖常在。记得木木刚开始建社时,文学社首页写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个公告已经换了多次,我却依然喜爱这句。我希望大家背对那些伤感过往时,可以在大海这边,看到潮汐。看到潮汐的春暖花开。宣言那里的英文,是若儿所写。她很自知自己的英文水平,问了很多人确保无误才发表上去。那是大家为文学社忙碌的时候,每天刷帖,每天拌嘴。有时到了学校见面还不忘继续话题地开玩笑,仿佛潮汐就在身边,触手可及。而如今,大家各奔东西。若儿,会去很远很远的地方吗?我们大家都很难再相聚。而我却懂得潮汐的意义,它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的来路。若有一天感到彷徨,就回过头看一看,潮汐在,我们大家都在。Youarealwaysneaby.900字 高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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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太阳早早地飞近了地平线,急切地想回去延续他那悠长的千古之梦。于是,天便像是个即将睡着的老人,朦胧的意识交替在昼与夜的分界线。{归途作文}.伴着放学音乐,我背上书包,走出校门,第一次踏上了一个人的归途。在两名值周老师的护送下,我飞一般地过了校门口的马路。怀揣着满满的新鲜感,即使背着沉重的书包,步伐依旧轻快,似两只小兔,一前一后地蹦着。转过一个弯,我不禁有些乏了,便开始好奇地观察周边的人群。平素,都是与妈妈走回家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与妈妈聊天的话语上了,没想到细看之下,人们的神态竟这么丰富。{归途作文}.{归途作文}.前方有一位叔叔,行色匆匆,他的目光始终停留在地面,目光中,有些错综复杂的线条,似乎是在思考着什么。{归途作文}.银行的门口,有一位年轻的姐姐在焦急地跺着脚,不时掏出手机瞧一瞧,焦躁的气息弥漫在蹙起的眉头周围。是取款的单子落在家中还是?“我最近收集到了„„”一群嬉闹声从右侧冲入我的耳蜗。一群二三年级的小男孩儿们正围在一起讨论着收集的卡片,稚气的脸庞上溢满了童真。听着,看着,不禁勾起了我对小时可爱的回忆。咦,前方一位阿姨边走边盯着手机,这就是传说中的“低头族”吧。忽然,那位阿姨微微抬头,目光扫了我一眼!我只感到脸上倏地一热,羞涩地垂下了眼帘,目光似只小鹿,慌乱地在地面上乱窜。进了小区,人群一下子稀了,一丝恐慌悄无声息地侵入我的心房。宽阔的柏油路上,除了我,便只剩下了一对夫妻。那对夫妻喃喃絮语着,消失在了一栋房子的大门口。唉,我们家住在小区的倒数第二排房子。原本看似短的小区路却似乎愈走愈长了。我形单影只地走在路上,忽然,前面的岔路口的转角处出现了一个人,他的五官长得并不柔和,相反,给人一种小混混的邪恶感。他本站在转角处一副等人的样子,结果见到我来,却打开了车的后备箱,拿出了一个包着塑料袋的大家伙!这对一个第一次独自回家的女生有着多么大的震慑力。一切侦探、悬疑小说、电影的镜头在我脑海中自动倒带。在孤独编织的恐惧之网中,我一下子变得健步如飞了,甚至连回头看一眼的勇气也没有。一口气到达楼底,回头一看,发现我纯属自作多情,这才松了口气,放下了心中被攥紧的那根弦。{归途作文}.一个人的归途,让我收获了成长的礼物——原本胆小的女孩儿如今已是敢独自回家的小姑娘了。成长的旋律永唱不息,随处可发现它的足迹。900字 初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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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记事_900字火车轰隆轰隆地飞速前进,奔着家的方向。刚上车还是有股热劲儿的,好新奇啊!但上了火车,就被一堆拥挤的人,和闷热的空气磨的没了耐劲。刚开始还是不停地吃吃吃,虽然跟自己想象中的情景大相径庭。过了一会,就在颠颠簸簸的火车上昏昏欲睡,火车上的其它人也是如此。因为啊,火车上什么乐子也没有,没有WIFI,没有音乐,真的是太无聊,太无聊了。微信、扣扣上的朋友这么晚了,也都睡了,红包召唤术也没用,(其实也说不定)。除此之外,火车上还十分闷热,一股混浊的空气,还有些奇奇怪怪的味道,会不会是呕吐物的味道呢?或者是别人的汗臭、口臭也说不定……想想就回感到一股恶心泛起,心理暗示地扇扇鼻子前的空气,那也不过是心理安慰罢了,味道也还是会存在的。空气还使人昏昏沉沉的。也不能大声说话啊,这样会打扰到睡觉的人,睡觉的人被吵醒了,不高兴,就会不耐烦地提醒你,你若是脸皮薄,自然会觉得很尴尬:哎呀,大家好像都在看着我!他们好像都在说我呢!好羞耻啊!……可其实呢,大家也只会好奇地看看你,看看你长什么样?但大多也只是条件反射地回头看看你罢了。你只要没打扰、影响到他们就行了。他们还要睡觉,玩手机,照顾小孩子呢。而脸皮薄的你就低着头不说话,或者尴尬地扯扯嘴角笑几声。因为你还在在意那件刚刚发生的事情。我原本嘛,开始一直在吃东西,玩手机。但也耐不住困,睡了一会儿。又因为火车里太热,起身脱了两件外衣,穿这么多是怕家里冷。结果还没被冷着,就先被热脱下了。随即拿起手机,放几首喜欢的歌,就趴下睡了。毕竟不是在家里的床上,不能想怎么翻怎么翻,想怎么滚就怎么滚。所以,就睡的不深,处于半梦半醒之间,眼前是黑的,却又能听见车里的声响,火车轰隆轰隆地不断前进,周围人打呼噜的声音,和轻轻说话的声音……然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就浑浑噩噩地醒来了。周围的人,还在睡。弟弟已经睡得沉沉的,可能已经进入了梦乡。爸爸说我精神怎么这么好,这么晚了都不睡。我想:看看车窗外的风景吧!——结果,窗外一坨黑,唯一的光彩是偶尔闪过的灯光——呵呵,啥都看不到。视线投入车内……呃,也没什么好看的。再然后呢,就继续睡。睡着睡着,睡到家了?六年级:蒋昕婷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900字 六年级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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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说,幸福不知归途是谁在说,幸福不知归途,是你么?我听到了啊,有幸福的声音在靠近,一定是你的幸福踏上了归途。不知道为什么,一口气写了这样一串话,不过啊,自己一直都是不知道为什么,只懂得感觉的人吧!那么,哥,可不可以听一个小女孩絮絮叨叨的说…从什么时候开始,又多了一份牵挂,而且,日渐厚重,只记得,很久很久了吧,我的整齐的日子,在那天显得那么突兀,记得你说:“遇见我像淘宝一样”,容我脸皮厚,这块宝的出现是个意外。后来呢,又莫名其的有了一个“哥”,其实也不是莫名吧,这个哥让我感觉亲切的一踏糊涂,总让我忆起小时候的某个时候,某些画面,某种疼惜。那么熟悉的味道。有没有可能,千年以前,我们就是熟知的,我恰是你最疼爱的小妹。每想到此,就会浓重了我宿命观念的色彩。但仅仅是亲切么,我想,不是的。自从你的那些字闯入我的眼帘。我怎么就识字呢,识字的我怎么就如此善良呢,让我开始心疼。那么一天,盯着那些小方字看了很久,也哭了好久吧。有阳光穿透不厚亦不薄的玻璃洒在了我的身上,如此明媚,我,为什么哭湿了衣袖呢?自己不是从来都不愿意去触摸那些会让我难受的或尖锐或低沉的东西吗?但这时,心,真的轻轻的疼了,因为你的旧事,或者,这些依然是残存的心事。那个时侯,不知道怎么就决定了,一定要让这哥哥再开心一些!也许,他现在也是很开心的样子吧,但有些冰,总是很难融化的,对么?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但就是固执的决定了。你说过的:永远关心你的人,不能想的事,觉得很遥远!我只是很努力很努力的想要你去相信,这些并不遥远,这不还有个妹天天烦你吗,那么,还有那么长的日子,永远关心你的人,一定一定会出现的。这个烦人的妹,不想看你生活在暗淡的色彩之中,这个烦人的妹,不想看你凑合的生活,不好好对自己!那么,请允许她插上天使之翼,带上天使之心,把大片大片的明媚色彩及纯净的笑声撤到你的身边,只希望可以晒晒你的那些有点潮湿的流年,给它们换个心情!哥,也许,属于你的幸福,现在还是沉睡的花骨朵吧,你守在身边,等待它们的绽放,时间久了,就会生长出忧伤吧,那么就去睡一觉吧,也许,醒来的时候,花,都开好了。如果到最后,不能明白我在说什么,那么,恕云想的愚笨吧!他只是一个涂画的孩子,笨拙且努力的涂抹着自己心中的那幅画面,油彩一定挂满了衣裳和脸庞,看着她傻呵呵的样子,你可以尽情的笑,她不会介意的,真的。今天是一个节日哦,大家都在沸腾,只有我,再安静的写字,为你祈愿!9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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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归途读《鲁宾逊漂流记》有感他,向往航海;他,流落孤岛;他,顽强存活。他是谁?他就是鲁宾逊!我读了他的传奇一生,钦佩他,仰慕他,崇拜他。这就是我暑假所读的一本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这部著作主要写了鲁滨逊在19岁那年出外航海,船遭遇到了大风暴。第二次航海时被海盗抢去当奴隶,被一个好心的船长带往巴西,经营种植园。他再次为了买黑奴而去航海。天有不测风云,船只遇难了,唯有他一人存活下来。他利用岛上的资源改善自己的生活,后来他救了“星期五”当奴隶。最后,他制服了叛乱的水手,回到家乡。读完这篇文章,我对这个英勇的男人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没有信口开河,不管谁看了,都会敬佩他。他不安现状,奋发向上。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拥有和其他人截然不同的冒险生涯。否则,一个传奇人物这能变成一个庸庸碌碌的普通人。也许,他留在家中能生活得很富足;也许,他在事业上有很大的成就,但是他永远都不能完成自己的理想,一生都不会有很大的出息和很大的作为。他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选择了自己的生活。他不要安安稳稳,他向往航海,向往海上的一切!虽然他因为航海,吃了很大的苦头,但是,他没有因此失去信心。也不会因此以后都从不航海,而是越战越勇。也许,有很多的人,会认为他冥顽不化,固执己见。而我认为,这叫做坚持不懈,百折不挠。我认为,这种执着是好的,不是说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懈吗,我认为,这样也算是坚持不懈,我很欣赏他。另外,我还敬佩他那超乎常人的毅力,智慧与勇气。他一个人生活在一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生活真是让人难以想象。我一人在家我都会孤寂难耐,何况要生活在人迹罕至的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在那里生活,我相信正常一点的人都会在那种情况下精神崩溃,但是鲁滨逊正是和别人不同!在那种孤岛上,只能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相同生活,即使身体不受伤,心灵也回受到很大的创伤,留下阴影,这种创伤可不是一日两日就会恢复的!过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久了,还可能心智受损,神志不清。这样,可就真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了!但是,鲁宾孙把这些全都承受了下来,因为他就是那“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要不怎么说他这么有毅力勇气和智慧呢?但是,他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回到了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了!“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真是不错,他一生坎坎坷坷,充满刺激,终于完成了自己的理想!我佩服他,敬佩这个经过了二十八年磨砺的人!鲁滨逊他真是个超乎常人的英雄啊,他激励着我,让我奋发向上!曾拱韬林校附小900字 六年级 说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