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经典语录
01、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02、世上的事都是前人做过的,没什么新鲜的。
03、把奇怪和神秘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最最平常的犯罪往往却是最神秘莫测的,因为它没有奇特之处作为推理判断的依据。
04、不被人注意的事物,非但不是什么阻碍,反而是一种线索。解决此类问题时,主要运用推理方法,一层层往回推。
05、不要让一个人的外表影响你的判断力,这是最重要的。感情会影响理智的。
06、我们必须深入生活,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新奇的效果和非同寻常的配合,而这本身比任何想象都有刺激性。
07、通常来说,愈稀奇的事,真相大白后,内情愈平常。而那些非常普通的案件才令人迷惑。
08、生活是很枯燥的。我的一生就是力求不要在平庸中虚度光阴。这些小小的案件让我遂了心愿。
09、不寻常的现象总能给人提供一些线索,而没有什么特征的案子却是难以侦破的。
10、对于一个真正的推理家而言,如果有人指给他一个事实的其中一个方面,他不仅能推断出这个事实的各个方面,而且能够推断出由此将会产生的一切后果。正如居维叶经过仔细思考就能根据一块骨头准确地描绘出一头完整的动物一样。一个观察家,既已透彻了解一系列事件中的一个环节,就应能准确地说出前前后后的所有其他的环节。我们还没到只要掌握理性就能获得结论的地步。问题只有通过研究才能获得解决,想仅仅依靠直觉解决问题,最后一定会失败的。不过,要使这种才能发挥到极致,推理家就必须善于利用他已经掌握的所有事实。这就意味着推理家要掌握渊博的知识。
11、设想多么重要啊!对已发生的事进行设想,并按设想去办,也许就能找到结果。
12、在侦探工作中,最重要的莫过于能从繁琐的事实中分清主次。否则,你的精神不但不能集中,反而会被搅得分散。
13、曾有一两次,我深悟到,我抓到罪犯而造成的坏处比犯罪本身还要严重。我现在已经懂得了慎重,法律和良心相比,我更愿意欺骗法律。
14、首先要把一切不可能的结论都排除,那其余的,不管多么离奇,难以置信,也必然是无可辩驳的事实。或许剩下的是几种解释,如果这样,那就要一一地加以证实,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具有充分根据证明的解释。
15、对于一个伟大人物来说,任何事物都不是微不足道的。
16、人类是渺小的,工作才是一切。
17、因世间的一切就像根链条;我们只需瞧见其中一环,就可知全体的性质。
18、如果我能为社会除掉莫里亚蒂这个祸害,那么,我情愿结束我的侦探生涯。我可以说,我完全没有虚度此生。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经典语录www。lz13。cn)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19、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
20、既然在道义上是正当的,那么我要考虑的只有个人风险的问题。如果一个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个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21、华生,我从来没有恋爱过。不过,如果我恋爱过,如果我爱的女子遭此惨遇,我也许会象我们这位目无法纪的猎狮人—样干的。谁知道呢。
22、只要假以时日,没有什么不可以战胜的。
23、华生老兄,这真是多变的时代里固定不变的时刻。会刮东风的。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
24、笨蛋虽笨,但还有更笨的人为他们鼓掌。
25、头脑是我的一切,身体只是一个附件。
26、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27、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有很明显的差别。
28、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
29、你说我们是围绕太阳走,可即使是围着月亮走,这对我和我的工作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30、谦虚和骄傲都是与事实相背而行的。
31、我决定站在犯人这一边,不站在死者那一边。
32、所谓事件,只要有不可解之处,就很容易解决。看起来平凡无特征的犯罪才真棘手。
33、人不要在说明事实的理论上打圈圈,应该配合理论的说明,慢慢解开事实真相。
34、不论多么天衣无缝的犯罪,只要是人做的,就没有解不开的道理。
35、是的,我生来就是一个自由散漫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极其好动的人,我常常想起歌德的那句话——“上帝只给你造了一个人形,只不过是体面其表,流氓其质。”
36、看起来美丽和平的田园,也可能潜藏着令人恐惧的邪恶秘密,何况是伦敦市内那些藏污纳垢的陋巷呢?
37、如果一切可能性都无效时,可能真相就保留在看起来不起眼的事物之中。
38、探案过程中,我是最后的、最高的上诉法庭。
39、这是一个要抽足三斗烟才能解决的问题。
40、生活之谜是任何大脑也发明不出来的。
41、许多被绞死的人死的冤枉。
42、你有保持缄默的了不起的天赋,华生,有你做伙伴真是太难得了。
43、一个医生误入歧途,他就是一流的罪犯,因为他既有胆识,又有知识。
44、自从莫里亚蒂教授新近死了以后,伦敦变成了一座极度乏味的城市。
45、只要你懂得怎样使用报纸,华生,报纸便是非常宝贵的工具。
46、华生,这不属于你的职业范围,不是生理上的问题,而是心理上的。
47、生活平淡,报纸枯燥。大胆和浪漫似乎已经在这个充满罪恶的世界上绝迹了。
48、对于装病,我认为我有能力写个专论。
49、不论案件如何复杂,人们总能寻求出一个解释。
50、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人,常常从最不重要和最平凡的形象中获得最大的乐趣。
五年级:1244236665
福尔摩斯读后感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
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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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福尔摩斯我眼中的福尔摩斯,他是那样的正直,那样的沉着。在你眼中呢?他,沉着冷静。就算遇到那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却还是那么的沉着冷静。比如说有一回,有个案件,是关于盗马的。福尔摩斯一开始就大概知道了,可是他并不是马上说出来,马的主人就侮辱他,说他根本称不上“神探”,但福尔摩斯并不生气。依然冷静的把现场反反复复的检查了好多遍,终于说出了他的想法。可是那盗马的人却不是故意的,福尔摩斯答应他,不告他,只是和他交换了条件罢了。从这点就不仅看出福尔摩斯沉着冷静,而且还有同情心,也不骄傲。真令我佩服的五体投地啊!他,谨慎小心。有一回,一个嘴上有着胡须的陌生人去福尔摩斯家,福尔摩斯一看,仔仔细细斗量了对方,请他进屋。原来那个陌生人是要来向福尔摩斯学习的,可福尔摩斯还是没有掉以轻心。他先让对方抽烟,对方接受了。突然,福尔摩斯喝道:“够了,不要在装了!你只是装成老人吧!”男子愣了一下。福尔摩斯继续说道:“你不是要我教你吗?首先,我刚才给你烟时,就是有目的的。你在吐口水时,已经留下了基本的犯罪证据!而在地毯上,也留下了你的鞋印!而当你扔烟时,有一根胡须掉了下来,可是胡须并不会那么轻易掉的,由此可以推断出你的胡须是假的,而你为什么要装假胡须呢?就是因为你要盗窃或是干嘛的,是来侦查我的想法的对吧!”福尔摩斯的声音严肃又肯定。这个男子不不得不羞红了脸,服了福尔摩斯啊!福尔摩斯是多么的聪明果断,谨慎小心啊!福尔摩斯不但对外人果断判案,对家里人也依然是好不偏心的!他,凭着敏锐的观察力及抽丝剥茧的推理分析,让一件件离奇的案件得以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典型的英国绅士风范及超凡的破案能力,使其已成“神探”的代名词。从一桩桩诡异复杂的案情中,推敲出相互的关联性,这真实我眼中那位大的福尔摩斯啊!思明小学六年级:季诗凡6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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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庄园我在爱心教堂走了一圈后,忽然我的副官在我耳边说道“长官,RK传信说艾米在他那儿,说想让他活命的话,把庄园里的财厂都交出来,否则,后果自负。”我听后又是一惊,这该死的RK我才刚回来,就不让我快活,这不成心让我为难么?艾米警官在我出征这些年里,破过不少案子,多次拯救庄园,立下汗马功劳,我怎能见死不救啊。可庄园的财产关系到全摩尔的死活啊。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去找瑞琪。我把事情的一五一十都告诉了瑞琪,瑞琪也是十分惊讶,我们都心事重重,这时,我想到了联盟军赛尔号啊!我急中生智,抛下瑞琪,连忙前往赛尔号去找罗杰船长。终于,经过5天5夜,我来到了赛尔号。哇靠,这赛尔号果然都是高科技啊,名不虚传,我见到了赫赫有名,名不虚传的罗杰船长。“您是摩尔庄园无人不晓的杰森上将吧,久仰啊,杰森上将,找我有何贵干?”我把事情再次叙述一遍,罗杰船长决定出手相助帮忙捉拿RK,救出艾米。“杰森上将,您尽管放心吧,摩尔庄园多次帮了我们的忙,这次我们怎能见死不救呢?这样,您的谋略我相当佩服,您有什么吩咐,只要我们赛尔号做得到,会出手相助的。”我感激的看了罗杰船长【旁白:杰森,别感激啦,快就艾米!】我想了一记,告诉了罗杰窗长,罗杰船长拍手叫好,并决定送我一只精灵,作为坐骑。我一看,原来是哈默雷特啊,我骑上威武的哈默雷特,回摩尔庄园了。我刚回摩尔庄园,就把好消息告诉大家,大家都很高兴,发明家大卫决定发明个作战武器,帮忙救出艾米。西索也决定把一套盔甲战袍送给我,让我无坚不摧,百毒不侵。大家都看着哈默雷特,我微微一笑,把罗杰船长的礼物发给大家。西索拿到了波克尔,大卫拿到了鲁加斯,瑞琪拿到了阿克西亚,么么公主拿到了闪光波克尔,而尊贵的摩尔王陛下啊,拿到了雷伊,人人都拿到各自的礼物。好不欢喜,连么么公主也暂时忘记了烦恼,露出了甜蜜的笑容。我望着大家,想着艾米,决定不负众望,一定把RK捉拿归案,救出艾米!想到这儿,我抚摸着哈默雷特,回家去了。哈默雷特眼中也露出战斗的光芒……7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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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福尔摩斯》读后感250字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私家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1200字以上 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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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 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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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的魅力初识福尔摩斯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学生。那时我根本不知道何谓推理小说,脑子里一直以为电视上的大盖帽们就是人们所说的侦探了。就在我上五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母亲从一个朋友手里借来一套《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就是那个八十年代流行的五本装的群众版本。我看到封面上一个吞云吐雾的人物侧影,便随手翻开第一篇《血字的研究》。那时年幼的我并不知道,这一翻,使我跌入推理之海,十年一日,迄今仍泥足深陷,不得自拔。最早读完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同好们津津乐道的逻辑推理,倒是柯南道尔笔下美国西部的粗犷风情令我心向往之。之后读的是《四签名》,四个难解的符号,一道神秘的契约,柯南道尔说故事的技巧在这里得到了更进一步的体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让我懂得什么是阴森恐怖,论诡异,此篇当居福尔摩斯全集中首位。《恐怖谷》是四个中长篇里我最喜爱的一部,在故事的后半部分“死酷党人”中,阴谋,爱情,背叛,凶杀连成一体,相互纠缠,共同堕落,埋伏在恐怖谷下的一股暗流在爱德华的娓娓道来中喷发而出,少年心气在小说里找到了最好的表达。直到现在我还记得爱德华自白时我的惊诧和欣慰之情。五十六个短篇小说使福尔摩斯成为侦探史上第一名探。在我看来,《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斑点带子案》、《“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跳舞的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和《三个大学生》堪称其中翘楚之作。《红发会》是柯南道尔本人最满意的一部短篇,它的构思新奇,渗入了作家独到的幽默感,文风潇洒从容,的确是不朽的名篇。《波希米亚丑闻》让我们知道福尔摩斯并非百战百胜,不要小看这个小插曲,这是福尔摩斯在读者眼中显得真实可信的一个重要因素。《五个桔核》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谜题,谜团本身之诡异掩盖了结局的不足。《斑点带子案》作为短篇密室推理,不仅有一个合格的解答,情节之曲折,悬念之丰富更是令人叫绝。《“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在短小的篇幅中融合了历史故事和推理情节,颇有《血字的研究》之遗风。《跳舞的人》模仿爱伦坡的《金甲虫》,同属密码推理,叙事技巧和阅读趣味却超过前人。《马斯格雷夫礼典》是极受年轻读者欢迎的寻宝题材,其中注入了作家极强的情感因素,女性形象的塑造令人过目难忘。《六座拿破仑半身像》中的福尔摩斯终于露出凡人的一面,对着衷心敬佩他的雷斯垂德和华生,他以鞠躬答谢他们的掌声,这一幕场景让我久久难忘。《三个大学生》贵在纯净,没有多余情节的修饰,三选一,笔触老到,虽是小题材仍能牢牢吸引住读者的目光。这些多姿多彩的故事让我知道什么是阅读趣味,让我知道侦探小说的旨趣和奥秘,知道并非所有书籍都像课本那般面目可憎,令人望而生厌。人渐渐长大,数年间断断续续又重读了几遍全集,惊讶地发现一向喜新厌旧的自己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这本书。它也许不如克里斯蒂小说的波云奇诡,不如奎因小说的丝丝入扣,不如钱德勒小说的浪漫内敛,但似乎却有其超乎芸芸众生之上的一份独到的魅力。这股魅力,看起来似乎迷惑难解:一本描写虚构人物的类型小说,何以能吸引住全世界几代读者的目光;何以能让全世界各地的福尔摩斯研究协会风起潮涌;何以能让英国这个严肃古板的国度发行纪念邮票悼念小说人物的逝世;何以能让人常看常新,并一厢情愿地相信小说只是一本记载真实人物言行的传记。我始终相信,这种魅力并非体现在推理小说的传统趣味上,诸如案情的曲折,推理的严密,谜题的难解等等,而是别有奥妙。简单的说,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其类型化的形式及作家为突破类型所做的努力。类型化,是读者熟悉并喜欢人物的一个重要诀窍。翻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我们会发现所有作品都有一个相似的开头:阴暗的伦敦天空,贝克街221号B座中温暖的壁火,侦探正对着一个事物大发议论,而旁边坐着那永远沉浸于惊诧和敬佩之情中的华生。这时,一个不速之客闯入房间,开始述说他遇到的麻烦……柯南道尔就在这样一个看似普通的叙事模式之上建构了六十部长短不一的小说。依靠一个熟悉的情境,不仅能使读者以最快速度投入到作品中去,更能为读者营造出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依赖于作家和读者之间的默契,是让我们迅速接受并融入作品的关键。柯南道尔的成功首先就是建立在这个游戏规则的上面。当然,柯南道尔并不是一个一味遵守游戏规则的作家,《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优秀,更在于柯南道尔为打破类型化的限制所作出的种种尝试上,正是这些尝试使福尔摩斯拥有了一种“意在言外”的韵味。事实上,当我回忆起少时阅读福尔摩斯的经验时,我的脑中首先出现的不是什么精彩的案情,而是一幕幕鲜活的场景:一个古怪的侦探,一个对侦探忠心不二的脑子不太灵光的退役医生,以及他们之间的拌嘴,对世界的不同看法,还有他们之间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深厚情谊。这股感人的友谊贯穿于探案始终,使普通读者一方面感到福尔摩斯的高山仰止,另一方面却又真切地感受到这个人物的现实性。柯南道尔极少用笔墨直接描写出这股友谊,而是让它体现在一个个看似不经意的小细节中,用笔含蓄,感情不露,正是大师所为。看过的《新探案》的朋友,应该都忘不了其中一段感人至深的描写,这也是柯南道尔唯一的一次让他的主人公摘下好强的面具:说时迟那时快,他抽出一支手枪就放了两枪。我觉得大腿上一热,就象烧红的烙铁贴在。肉上一样。接着只听咔嚓一响,福尔摩斯用手枪砸中他的脑袋,我见他脸上淌着血趴在地上,福尔摩斯搜去他身上的武器。然后我朋友的结实的胳臂伸过来搂住我,扶我坐到椅上。“没伤着吧,华生?我的上帝,你没伤着吧?”当我知道在这表面冷冰的脸后面是有着多么深的忠实和友爱时,我觉得受一次伤,甚至。受多次伤也是值得的。他那明亮坚强的眼睛有点湿润了,那坚定的嘴唇有点颤抖。这是仅有的一次机会,使我看见他不仅有伟大的头脑,而且有伟大的心灵。我这么多年的微末而忠心的服务,有这一点感受也就知足了。“没事儿。福尔摩斯。擦了一点皮。”他用小刀割开我的裤子。“你说得很对,”他放心地喊了一声,“是表皮受伤。”他把铁石般的脸转向俘虏,那犯人正茫然地坐起来。“算你走运。要是你伤害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你还有什么说的?”――――《三个同姓人》。这是全集中我印象最深的情节之一。时至今日,我依然记得初次看到这一段文字时体会到的浓浓的暖意。柯南道尔表达出了一些其他类型小说家表达不出也不想表达的东西,而这正是福尔摩斯能够风靡几代而历久不衰的奥秘所在。这几年我重读福尔摩斯,读的就是这样一种情境,一种气氛,一种感觉,而非评论界所看重的逻辑推理和犯罪心理学云云。这时候的福尔摩斯已和我对童年时代的怀旧心理纠缠在一起,重读的过程也是不断体会似水年华的流逝,不断追寻童年时代的梦想,不断认识昔日生活的纯真可贵的过程。十几年前那个躲在被窝里偷读侦探小说的小男孩已经远去,那些叱咤风云的幻想也早已没了踪影,所剩下的只有伦敦的满天大雾,221号B座中温暖的炉火,吵吵闹闹的贝克街小分队,以及孤独的侦探和他那忠心耿耿的朋友。五年级:永恒12138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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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福尔摩斯》有感这是我到大学后看的第一部小说,虽说起初并不是很用心,但始终是看了的。福尔摩斯,一直是一个颇赋传奇色彩的人物,高中时就听到小良说过很多次,到大学就有了非看不可的决心。作为一名私家侦探,他始终有一种超乎常人的敏锐的观察力,说他在侦破案件时像只狼,像只鹰,都是不足为过的。整个案件中,他总是将演绎法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所坚持的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在这里,我不想过多的否定他,毕竟他的成功是显而易见的。比起那些成功,他的失败简直就是微不足道。这部说以共分为三本,中间有很多小故事,认真看的话,你会被吸引进去,又好奇,又恐惧。我最钦佩的是他的观察能力,“观察的切入点,视角,内容,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神情,气色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通过这些,他可以推断出一个人的职业,性格,甚至家庭与经历。看来神秘莫测,其实都是可以追根究底的。,可以根据一个人的步幅推测其身高,字形得知其籍贯。事实上,这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可以做到,只要我们在生活中多留意,学会思考,这些我们也一样可以做到,就像我们每天从宿舍到教学楼的路上,要经过几个弯拐,要下几级台阶,我相信即使住上四年,我们也未必说得出来,这就是我们的失败。关于福尔摩斯,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的案件怎样的离奇古怪,而是他这个人本身,他面对案件的热情与极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相提并论,有案情的时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狂热,让人不得不觉得诧异,倘若他这样的人,不是一名侦探,而是一名罪犯,那么所有的一切将都会控制在他的手中,他有可能将世界颠覆。这可一点都不夸张。他这人对很多领域都有研究,烟草,茶叶,酒,甚至是毒品,他是吸毒的,每当他无案可破,无事可做时,他就会用吸毒来刺激大脑,而当他接手一个案件时,他又会忘我的投入,不吃,不喝,不眠,这样的人是少有的。如果我们认真剖析他的心理,他也是病态的。说实话,我并不觉得这书有多大的可读性,那些离奇的案件虽是吸引人的,但案件过多,即使没有重复,人看着也乏了,厌了。这些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复仇的,比如说“血字的记载”,所以整体上我对它的评价并不高。整书围绕着福尔摩斯展开,而叙述的口吻却是福尔摩斯唯一的朋友华生,他是一名退役的军医,曾和福尔摩斯合租,在一次案件中遇到了后来的妻子,之后和妻子开了一间诊所,平淡的生活着,哦,或许,称不上什么平淡,因为福尔摩斯仍旧会找他一起办案。在看了书以后,我又接着看了一些电影,如: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演绎法。这打破了我以往的观点,曾经我认为无论是什么形式都不如看书来得真切与有韵味,这次,我不得不承认,电影比这书好看。或许,我不该这么贬低一本名著,但这确实是我心里的真实想法,我永远不会违背自己的心。这本书还让我有了一种很深的感触,那就是一个人不能失去目标,生活的幸福就是有事可做,思想时刻在跳动,而不仅仅是那颗心,还有就是,在你对一件事哪怕有了百分之九十九的肯定时,你也绝不能妄下结论,这对自己,他人都只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这也使我开始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从一开始的新鲜感,到现在的无力感,貌似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曾经的梦想被冷落,人也开始变得麻木,身边的人大多如此,可我是否本该如此,我自己是有数的。与此同时,我也开始注意身边的一切,渐渐发现,那些细微的东西十分有趣,比如一个人面部表情的变换,衣着的搭配,说话的语调……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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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儿塑照的质询侦探,他虽然是业余的可是他可比苏格兰场的那些笨蛋要好的多。最令我佩服的是他的推理和观察他可以从一根烟斗看出一个人的体型和身体情况等。他还可以从别人鞋上的泥分析出这是哪个地区的,他而且特别熟悉伦敦的街道。假如我不说他说业余的话,可能你会认为他是私人侦探。对不对啊?哈哈,开个玩笑啦他还精通剑术,拳击。他还擅长化装有一次他差点把花生给骗了。下面就给你讲一讲波西米亚丑闻案。歇洛克·福尔摩斯始终称呼她为那位女人。我很少听见他提到她时用过别的称呼。在他的心目中,她才貌超群,其他女人无不黯然失色。这倒并不是说他对艾琳·艾德勒有什么近乎爱情的感情。因为对于他那强调理性、严谨刻板和令人钦佩、冷静沉着的头脑来说,一切情感,特别是爱情这种情感,都是格格不入的。我认为,他简直是世界上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但是作为情人,他却会把自己置于错误的地位。他从来不说温情脉脉的话,更不用说讲话时常带着讥讽和嘲笑的口吻。而观察家对于这种温柔的情话,却是赞赏的——因为它对于揭示人们的动机和行为是再好不过的东西了。但是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理论家来说,容许这种情感侵扰他自己那种细致严谨的性格,就会使他分散精力,使他所取得的全部的智力成果受到怀疑。在精密仪其中落入砂粒,或者他的高倍放大镜镜头产生了裂纹,都不会比在他这样的性格中掺入一种强烈的感情更起扰乱作用的了。然而只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就是已故的艾琳·艾德勒,还在他那模糊的成问题的记忆之中。1波希米亚,即今之捷克。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受奥地利统治。——译者注最近很少和福尔摩斯晤面。我婚后就和他疏于往来。我的完满的幸福和第一次感到自己成为家庭的主人而产生的家庭乐趣,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可是福尔摩斯,他却豪放不羁,厌恶社会上一切繁缛的礼仪,所以依然住在我们那所贝克街的房子里,埋头于旧书堆中。他一个星期服用可卡因,另一个星期又充满了干劲,就这样交替地处于用药物引起的瞌睡状态和他自己那种热烈性格的旺盛精力状态中。正如往常一样,他仍醉心于研究犯罪行为,并用他那卓越的才能和非凡的观察力去找那些线索和打破那些难解之谜,而这些谜是官厅警察认为毫无希望解答而被放弃了的。我不时模模糊糊地听到一些关于他活动的情况:如关于他被召到敖德萨去办理特雷波夫暗杀案;关于侦破亭可马里非常怪的阿特金森兄弟惨案;以及最后关于他为荷兰皇家完成得那么微妙和出色的使命等等。这些情况,我和其他读者一样,仅仅是从报纸上读到的。除此之外,关于我的老友和伙伴的其它情况我就知道得很少了。有一天晚上——一八八八年三月二十日的晚上——我在出诊回来的途中(此时我已又开业行医),正好经过贝克街。那所房子的大门,我还记忆犹新。在我的心中,我总是把它同我所追求的东西并同在“血字的研究”一案中的神秘事件联系在一起。当我路过那大门时,我突然产生了与福尔摩斯叙谈叙谈的强烈愿望,想了解他那非凡的智力目前正倾注于什么问题。他的几间屋子,灯光雪亮。我抬头仰视,可以看见反映在窗帘上的他那瘦高条黑色侧影两次掠过。他的头低垂胸前,两手紧握在背后,迅速而又急切地在屋里踱来踱去。我深悉他的各种精神状态和生活习惯,所以对我来说,他的姿态和举止本身就显示出那是怎么一回事——他又在工作了。他一定是刚从服药后的睡梦中起身,正热衷于探索某些新问题的线索。我揿了揿电铃,然后被引到一间屋子里,而这间屋子以前有一部分是属于我的。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情况是少见的,但是我认为他看到我时还是高兴的。他几乎一言不发,可是目光亲切,指着一张扶手椅让我坐下,然后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他站在壁炉前,用他那独特的内省的神态看着我。“结婚对你很合适,”他说,“华生,我想自从我们上次见面以来,你体重增加了七磅半。”“七磅。”我回答说。“真的!我想是七磅多。华生,我想是七磅多一点。据我的观察,你又开业给人看病了吧。可是你过去没告诉过我,你打算行医。”“这你怎么知道的呢?”“这是我看出来的,是我推断出来的。否则我怎么知道你最近一直挨淋,而且有一位最笨手笨脚和粗心大意的使女的呢?”“我亲爱的福尔摩斯,”我说,“你简直太厉害了。你要是活在几世纪以前,一定会被用火刑烧死的。的确,星期四我步行到乡下去过一趟,回家时被雨淋得一塌糊涂。可是我已经换了衣服,真想象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至于玛丽·珍,她简直是不可救药,我的妻子已经打发她走了。但是这件事我也看不出你是怎样推断出来的。”他自己嘻嘻地笑了起来,搓着他那双细长的神经质的手。“这些事本身很简单,”他说,“我的眼睛告诉我,在你左脚那只鞋的里侧,也就是炉火刚好照到的地方,其面上有六道几乎平行的裂痕。很明显,这些裂痕是由于有人为了去掉沾在鞋跟的泥疙瘩,粗心大意地顺着鞋跟刮泥时造成的。因此,你瞧,我就得出这样的双重推断,认为你曾经在恶劣的天气中出去过,以及你穿的皮靴上出现的特别难看的裂痕是伦敦年轻而没有经验的女佣人干的。至于你开业行医嘛,那是因为如果一位先生走进我的屋子,身上带着碘的气味,他的右手食指上有硝酸银的黑色斑点,他的大礼帽右侧面鼓起一块,表明他曾藏过他的听诊器,我要不说他是医药界的一位积极分子,那我就真够愚蠢的了。”他解释推理的过程是那么毫不费力,我不禁笑了起来。“听你讲这些推理时,”我说,“事情仿佛总是显得那么简单,几乎简单到了可笑的程度,甚至我自己也能推理,在你解释推理过程之前,我对你推理的下一步的每一情况总是感到迷惑不解。但我还是觉得我的眼力不比你的差。”“的确如此,”他点燃了一支香烟,全身舒展地倚靠在扶手椅上,回答道,“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观察。这二者之间的区别是很清楚的。比如说,你常看到从下面大厅到这间屋子的梯级吧?”“经常看到的。”“多少次了?”“嗯,不下于几百次吧。”“那么,有多少梯级?”“多少梯级?我不知道。”“那就对啦!因为你没有观察,而只是看嘛。这恰恰是我要指出的要害所在。你瞧,我知道共有十七个梯级。因为我不但看而且观察了。顺便说说,由于你对这些小问题有兴趣,又由于你善于把我的一两个小经验记录下来,你对这个东西也许会感兴趣的。”他把一直放在他桌子上的一张粉红色的厚厚的便条纸扔了过来。“这是最近一班邮差送来的,”他说,“你大声地念念看。”这张便条没有日期,也没有签名和地址。〔便条里写道:〕“某君将于今晚平时三刻趋访,渠有至为重要之事拟与阁下相商。阁下最近为欧洲一王室出力效劳表明,委托阁下承办难于言喻之大事,足可信赖。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届时望勿外出。来客如戴面具,请勿介意是幸。”“这的确是件很神秘的事,”我说,“你想这是什么意思?”“我还没有可以作为论据的事实。在我们得到这些事实之前就加以推测,那是最大的错误。有人不知不觉地以事实牵强附会地来适应理论,而不是以理论来适应事实。但是现在只有这么一张便条,你看能不能从中推断出些什么来?”我仔细地检查笔迹和这张写着字的纸。“写这张条子的人大概相当有钱,”我说着,尽力模仿我伙伴的推理方法。“这种纸半个克朗买不到一叠。纸质特别结实和挺括。”“特别——正是这两个字,”福尔摩斯说,“这根本不是一张英国造的纸。你举起来向亮处照照看。”我这样做了。看到纸质纹理中有一个大“E”和一个小“g”、一个“P”以及一个“G”和一个小“t”交织在一起。“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问道。“无疑,是制造者的名字,更确切地说,是他名字的交织字母。”“完全不对,‘G’和小‘t’代表的是”Gesellschaet’也就是德文‘公司’这个词。象我们‘Co.’这么一个惯用的缩写词一样。当然,‘P’代表的是‘Papier’——‘纸’。现在该轮到‘Eg’了。让我们翻一下《大陆地名词典》。“他从书架上拿下一本很厚的棕色书皮的书。”EglowEglonitz,——有了,Egria。那是在说德语的国家里——也就是在波希米亚,离卡尔斯巴德不远。‘以瓦伦斯坦卒于此地而闻名,同时也以其玻璃工厂和造纸厂林立而着称。’哈,哈,老兄,你了解这是什么意思?“他的眼睛闪闪发光,得意地喷出一大口蓝色的香烟的烟雾。“这种纸是在波希米亚制造的。”“完全正确。写这张纸条的是德国人。你是否注意到‘此种传述,广播四方,我等知之甚稔’这种句子的特殊结构?法国人或俄国人是不会这样写的。只有德国人才这样乱用动词。因此,现在有待查明的是这位用波希米亚纸写字、宁愿戴面具以掩盖他的庐山真面目的德国人到底想干些什么。——瞧,要是我没有搞错的话,他来了,他将打破我们的一切疑团。”就在他说话的时候,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马蹄声和马车轮子摩擦路边镶边石的轧轧声,接着有人猛烈地拉着门铃。福尔摩斯吹了一下口哨。“听声响是两骑马,”他说。“不错,”他接着说,眼睛朝窗外瞧了一眼,“一辆可爱的小马车和一对漂亮的马,每匹值一百五十畿尼。华生,要是没有什么别的话,这个案子可有的是钱。”“我想我该走了,福尔摩斯。”“哪儿的话,医生,你就呆在这里。要是没有我自己的包斯威尔,我将不知所措。这个案子看来很有趣,错过它那就太1遗憾了。”“可是你的委托人……”“甭管他。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助,他也许同样如此。他来啦。你就坐在那张扶手椅子里,医生,好好地端详着我们吧。”我们听到一阵缓慢而沉重的脚步声。先是在楼梯上,然后在过道上,到了门口骤然停止。接着是声音响亮和神气活现的叩门声。“请进来!”福尔摩斯说。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的身材不下于六英尺六英寸,胸部宽阔,四肢有力。他的衣着华丽。但那那富丽堂皇的装束,在英国这地方显得有点近乎庸俗。他的袖子和双排纽扣的上衣前襟的开叉处都镶着宽阔的羔皮镶边,肩上披的深蓝色大氅用腥红色的丝绸作衬里,领口别着一只用单颗火焰形的绿宝石镶嵌的饰针。加上脚上穿着一双高到小腿肚的皮靴,靴口上镶着深棕色毛皮,这就使得人们对于他整个外表粗野奢华的印象,更加深刻。他手里拿着一顶大檐帽,脸的上半部戴着一只黑色的盖过颧骨的遮护面具。显然他刚刚整理过面具,因为进屋时,他的手还停留在面具上。由脸的下半部看,他嘴唇厚而下垂,下巴又长又直,显示出一种近乎顽固的果断,象是个性格坚强的人。1包斯威尔是英国着名文学家约翰生的一名得力助手。——译者注“你收到我写的条子了吗?”他问道,声音深沉、沙哑,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我告诉过你,我要来拜访你。”他轮流地瞧着我们两个人,好象拿不准跟谁说话似的。“请坐,”福尔摩斯说,“这位是我的朋友和同事——华生医生。他经常大力帮助我办案子。请问,我应该怎么称呼您?”“你可以称呼我冯·克拉姆伯爵。我是波希米亚贵族。我想这位先生——你的朋友,是位值得尊敬和十分审慎的人,我也可以把极为重要的事托付给他。否则,我宁愿跟你单独谈。”我站起身来要走,可是福尔摩斯抓住我的手腕,把我推回到原来的扶手椅里。“要谈两个一起谈,要就不谈,”他对来客说,“在这位先生跟前,凡是您可以跟我谈的您尽管谈好了。”伯爵耸了耸他那宽阔的肩膀说道,“那么我首先得约定你们二位在两年内绝对保密,两年后这事就无关重要了。目前说它重要得也许可以影响整个欧洲历史的进程都不过分。”“我保证遵约,”福尔摩斯答道。“我也是。”“这面具你们不在意吧,”我们这位陌生的不速之客继续说,“派我来的贵人不愿意让你们知道他派来的代理人是谁,因此我可以立刻承认我刚才所说的并不是我自己真正的称号。”“这我知道,”,福尔摩斯冷冰冰地答道。“情况十分微妙。我们必须采取一切预防措施,尽力防止使事情发展成一个大丑闻,以免使一个欧洲王族遭到严重损害。坦率地说,这件事会使伟大的奥姆斯坦家族——波希米亚世袭国王——受到牵连。”“这我也知道,”,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道,随即坐到扶手椅里,阖上了眼睛。在来客的心目中,他过去无疑是被刻画为欧洲分析问题最透彻的推理者和精力最充沛的侦探。这时我们的来客不禁对这个人倦怠的、懒洋洋的体态用一种明显的惊讶目光扫了一眼。福尔摩斯慢条斯理地重新张开双眼,不耐烦地瞧着他那身躯魁伟的委托人。“要是陛下肯屈尊将案情阐明,”他说,“那我就会更好地为您效劳。”这人从椅子里猛地站了起来,激动得无以自制地在屋子里踱来踱去。接着,他以一种绝望的姿态把脸上的面具扯掉扔到地下。“你说对了,”他喊道,“我就是国王,我为什么要隐瞒呢?”“嗯,真的吗?”福尔摩斯喃喃地说,“陛下还没开口,我就知道我是要跟卡斯尔-费尔施泰因大公、波希米亚的世袭国王、威廉·戈特赖希·西吉斯蒙德·冯·奥姆施泰因交谈。”“但是你能理解,”我们破怪的来客又重新坐下来,用手摸了一下他那又高又白的前额说道,“你能理解我是不惯于亲自办这种事的。可是这件事是如此地微妙,以致于如果我把它告诉一个侦探,就不得不使自己任起摆布。我是为了向你征询意见才微服出行,从布拉格来此的。”“那就请谈吧,”福尔摩斯说道,随即又把眼睛阖上了。“简单地说,事情是这样的:大约五年以前,在我到华沙长期访问期间,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女冒险家艾琳·艾德勒。无疑你是很熟悉这名字的。”“医生,请你在我的资料索引中查查艾琳·艾德勒这个人,”福尔摩斯喃喃地说,眼睛睁也没睁开一下。他多年来采取这么一种办法,就是把有关许多人和事的一些材料贴上签条备查。因此,要想说出一个他不能马上提供起情况的人或事,那是岂不容易的。关于这件案子,我找到了关于她的个人经历的材料。它是夹在一个犹太法学博士和写过一起关于深海鱼类专题论文的参谋官这两份历史材料中间的。“让我瞧瞧,”福尔摩斯说,“嗯!一八五八年生于新泽西州。女低音——嗯!意大利歌剧院——嗯!华沙帝国歌剧院首席女歌手——对了!退出了歌剧舞台——哈!住在伦敦——一点不错!据我理解,陛下和这位年轻女人有牵连。您给她写过几封会使自己受连累的信,现在则急于想把那些信弄回来。”“一点不错。但是,怎么才能……”“曾经和她秘密结过婚吗?”“没有。”“没有法律文件或证明吗?”“没有。”“那我就不明白了,陛下。如果这位年轻女人想用信来达到讹诈或其他目的时,她怎么能够证明这些信是真的呢?”“有我写的字。”“呸!伪造的。”“我私人的信笺。”“偷的。”“我自己的印鉴。”“仿造的。”“我的照片。”“买的。”“我们两人都在这张照片里哩。”“噢,天哪!那就糟了。陛下的生活的确是太不检点了。”“我当时真是疯了——精神错乱。”“您已经对您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当时我只不过是个王储,还很年轻。现在我也不过三十岁。”“那就必须把那张像起重新收回。”“我们已经试过,但是都失败了。”“陛下必须出钱,把照片买过来。”“她一定不卖。”“那么就偷吧。”“我们已经试过五次了。有两次我出钱雇小偷搜遍了她的房子。一次她在旅行时我们调换了她的行李。还有两次我们对她进行了拦路抢劫。可是都一无所获。”“那张像片的痕迹一点都没有?”“一丝一毫都没有。”福尔摩斯笑了,说道:“这完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但是对我来说,却是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国王用责备的口气顶了他一句。“十分严重。的确如此。那她打算用这照片干些什么呢。”“把我毁掉。”“怎么个毁法?”“我即将结婚了。”“我听说了。”“我将和斯堪的纳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克洛蒂尔德·洛特曼·冯·札克斯迈宁根结婚。你可能知道他们的严格家规吧。她自己就是一个极为敏感的人。只要对我的行为有丝毫怀疑,就会使这婚事告吹。”“那么艾琳·艾德勒呢?”“威胁着要把照片送给他们。而她是会那样做的。我知道她是会那样做的。你不了解她,她的个性坚强如钢。她既有最美丽的女人的面容,又有最刚毅的男人的心。只要我和另一个女人结婚,她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您敢肯定她还没有把照片送出去吗?”“我敢肯定。”“为什么?”“因为她说过,她要在婚约公开宣布的那一天把照片送出去。那就是下星期一。”“噢,那咱们还有三天时间,”福尔摩斯说着,打了一个呵欠。“太幸运了,因为目前我还有一两桩重要的事情要调查调查。当然。陛下暂时要待在伦敦罗?”“对。你可以在兰厄姆旅馆找到我。用的名字是冯·克拉姆伯爵。”“我将写封短信让您知道我们的进展情况。”“那太好了。我非常急于知道。”“那么,关于钱的事怎么样?”“由你全权处理。”“毫无条件吗?”“我可以告诉你,为了得到那张照片,我愿意拿我领土中的一个省来交换。”“那么眼前的费用呢?”国王从他的大氅下面拿出一个很重的羚羊起袋,把它放在桌上。“这里有三百镑金币和气百镑钞票。”他说。福尔摩斯在他笔记本的一张纸上潦潦草草地写了收条,然后递给他。“那位小姐的地址呢?”他问道。“圣约翰伍德,塞彭泰恩大街,布里翁尼府第。”福尔摩斯记了下来。“还有一个问题,”他说道,“照片是六英寸的吗?”“是的。”“那么,再见,陛下,我相信我们不久就会给您带来好消息。华生,再见,”他接着对我说,这时皇家四轮马车正向街心驶去。“我想请你明天下午三点钟来,跟你聊聊这件小事情。”二三点钟整,我到了贝克街,福尔摩斯尚未回来。据女房东说,他是在早晨刚过八点的时候出去的。尽管如此,我在壁炉旁坐下,打算不管他去多久都要等待,因为我已经对他的调查深感兴趣。虽然这案子缺乏我记录过的那两件罪案所具有的那种残忍和不可思议的特征,可是,这案子的性质及其委托人的高贵地位,却使它具有其本身应有的特色。的确,除了我的朋友正在进行调查的案子的性质外,他那种巧妙地掌握情况和敏锐而又透彻地推理的工作方式,以及那种解决最难解决的奥秘的迅速而精细的方法,很值得我去研究和学习,并且从中得到很大乐趣。他一贯取胜,这在我已是司空见惯。所以,在我的脑海里从未产生过他也有可能失败的想法。四点钟左右,屋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醉醺醺的马夫。他样子邋邋遢遢,留着络腮胡须,面红耳赤,衣衫破烂不堪。尽管我对我朋友的化装术的惊人技巧已经习以为常了,我还是要再三审视才敢肯定真的是他。他向我点头招呼一下就进了卧室。不消五分钟,他就和往常一样身穿花呢衣服,风度高雅地出现在我面前。他把手插在衣袋里,在壁炉前舒展开双腿,尽情地笑了一阵子。“噢,真的吗?”他喊道,忽然呛住了喉咙,接着又笑了起来,直到笑得软弱无力地躺在椅子上。“这是怎么回事?”“简直太有趣了。我敢说你怎么也猜不出我上午在忙什么,或者忙的结果是什么。”“我想象不出来。也许你一直在注意观察艾琳·艾德勒小姐的生活习惯,也许还观察了她的房子。”“一点不错,但是结局却相当不平常。不过我愿意把情况告诉你。我今天早晨八点稍过一点离开这里,扮成一个失业的马夫。在那些马夫中间存在着一种美好的互相同情、意气相投的感情。如果你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你就可以知道你要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布里翁尼府第。那是一幢小巧雅致的别墅,后面有个花园。这是一幢两层楼房,面对着马路建造的。门上挂着洽伯锁。右边是宽敞的起居室,内部装饰华丽,窗户之长几乎到达地面,然而那些可笑的英国窗闩连小孩都能打开。除了从马车房的房顶可以够得着过道的窗户以外,就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我围绕别墅巡行了一遍,从各个角度仔细侦察,但并未发现任何令人感兴趣之处。“接着我顺着街道漫步,果然不出所料,我发现在靠着花园墙的小巷里,有一排马房。我帮助那些马夫梳洗马匹。他们酬劳我两个便士、一杯混合酒、两烟斗装得满满的板烟丝,1并且提供了许多我想知道的有关艾德勒小姐的情况。除她之外,他们还告诉我住在附近的其他六、起个人的情况,我对这些人丝毫不感兴趣,但是又不得不听下去。”1黑啤酒和烈啤酒或新陈两种啤酒各半的混合物。——译者注“艾琳·艾德勒的情况如何?”我问道。“噢,她使那一带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她是世界上最俏丽的佳人了。在塞彭泰恩大街马房,人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过着宁静的生活,在音乐会上演唱。每天五点钟出去,七点钟回家吃晚餐。她除了演唱外,其余时间则深居简出。她只与一个男人交往,而且过从甚密。他肤色黝黑,体态英俊,很有朝气。他每天至少来看她一回,经常是两回。他是住在坦普尔的戈弗雷·诺顿先生。你懂一个作为心腹车夫的好处吗?这些马车夫为他赶车不下十几次,从塞彭泰恩大街马房送他回家,对他的事无不知晓。我听完了他们所谈的一切之后,便开始再一次在布里翁尼府第附近漫步徘徊,思考我的行动方案。“这个戈弗雷·诺顿显然是这件事的关键性人物。他是一位律师。这听起来不大妙。他们两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他不断地来看她有什么目的?她是他的委托人,他的朋友,或者是他的情妇?如果是他的委托人,她大概已经把照片交给他保存了。如果是他的情妇,那就不大会那么做。这个问题的答案将决定我应当继续对布里翁尼府第的调查工作呢,还是把我的注意力转到那位先生在坦普尔的住宅方面。这是必须加以小心从事的要点所在,这就扩大了我调查的范围。我担心这些琐琐碎碎的细节会使你感觉厌烦,但是我必须让你看到我的一点困难,如果你要想了解情况的话。”“我正在仔细地倾听呢,”我回答道。“我心里正在权衡着利害得失的时候,忽地瞧见一辆双轮马车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由车里跳出一位绅士。他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男人,黑黑的,鹰钩鼻子,留着小胡子——显然就是我听说的那个人。他仿佛十万火急似的样子,大声吆喝要车夫等着他。他从替他开门的女仆面前擦身而过,显示出毫无拘束的神态。“他在屋子里逗留了大约半个小时。我透过起居室的窗户可以隐隐约约地看见他踱来踱去,挥舞双臂兴奋地谈着。至于她,我什么也没看到。他随即走了出来,好象比刚才更加急忙的样子。他在登上马车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金表,热切地看了看喊道,‘拚命快赶,先到摄政街格罗斯·汉基旅馆,然后到埃破丰尔路圣莫尼卡教堂。你要是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我就赏给你半个畿尼。’“他们一下子就走了。我正在犹豫不决是否应该紧紧尾随的当儿,忽地从小巷里来了一辆小巧雅致的四轮马车。那马车夫的上衣的扣子只有一半是扣上的,领带歪在耳边,马起挽具上所有金属箍头却都由带扣中突出来。车还没停稳,她就由大门飞奔出来一头钻进车厢。在这霎那间,我只瞥了她一眼,但已可看出她是个可爱的女人,容貌之标致足令男人倾倒。“‘约翰,去圣莫尼卡教堂,’她喊道,‘要是你能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我就赏给你半镑金币。’“华生,这是不可错过的好机会。我正权衡是应当赶上去呢,还是应当攀在车后时,恰好一辆出租马车从这街上经过。赶车人对那菲薄的车费瞧了又瞧。但我在他可能表示不干之前就跳进车里。‘圣莫尼卡教堂,’我说,‘给你半镑金币,要是你在二十分钟之内赶到那里的话。’那时是十一点三十五分,将要发生什么事情,那当然是很清楚的。“我的马车夫赶得飞快。我觉得我从未赶得这么快过,但那两辆马车已经比我们先行到达。在我赶到的时候,那辆出租马车和那辆四轮马车早已停在门前了,两骑马正气喘吁吁冒着热气。我付了车钱,急忙走进教堂。在那里除了我所追踪的两个人和一个身穿白色法衣、好象正在劝告他们什么似的牧师外,别无他人。他们三个人围在一起站在圣坛前。我就象偶尔浪荡到教堂里来的其他游手好闲的人一样,信步顺着两旁的通道往前走。使我感到惊异的是,忽然间在圣坛前的这三个人的脸都转过来朝着我。戈弗雷·诺顿拚命向我跑来。“谢天谢地!‘他喊道,‘有了你就行了。来!来!’“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来,老兄,来,只要三分钟就够了,要不然就不合法了。’“我是被半拖半拉上圣坛的。在我还没弄清楚我站在什么地方以前,我发觉我自己正喃喃地对我耳边低低的话语作出答复,为我一无所知的事作证。总的来说是帮助把未婚女子艾琳·艾德勒和单身汉戈弗雷·诺顿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一切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的。接着男方在我这一边对我表示感谢,女方在我那一边对我表示感谢,而牧师则在我对面向我微笑。这是我有生以来从未碰到过的最荒谬绝伦的场面。刚才我一想到这件事就禁不住大笑起来了。看来他们的结婚证明有点不够合法,牧师在没有某些证人的情况下,断然拒绝给他们证婚,幸而有我出现使得新郎不至于必须跑到大街上去找一位傧相。新娘赏给我一镑金币。我打算把它拴在表链上戴着,以纪念这次的际遇。”“这真是一件完全出乎意料的事,”我说道,“后来又怎样呢?”“咳,我觉得我的计划受到严重的威胁。看来这一对有可能立刻离开这里,因此我必须采取迅速而有力的措施。他们在教堂门口分手。他坐车回坦普尔,而她则回到她自己的住处。‘我还象平常一样,五点钟坐车到公园去,’她辞别他时说道,我就听到这些。他们各自乘车驶向不同的方向,我也离开了那里去为自己作些安排。”“是什么安排?”“一些卤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揿了一下电铃答道,“我一直忙得不可开交,没工夫想到吃东西,今晚我很可能还要更忙些。顺便说一句,大夫,我将需要你的合作。”“我很乐意。”“你不怕犯法吗?”“一点也不。”“也不怕万一被捕吗?”“为了一个高尚的目标,我不怕。”“噢,这目标是再高尚不过了。”“那么,我就是你所需要的人了。”“我原先就肯定我是可以依仗你的。”“可是你打算怎么办呢?”“特纳太太一端来盘子,我就向你说明。现在,”他饥肠辘辘地转向女房东拿来的简单食品,说道,“我不得不边吃边谈这件事,因为我的时间所剩无几。现在快五点钟了。我们必须在两个钟头内赶到行动地点。艾琳小姐,不,是夫人,将在起点钟驱车归来。我们必须在布里翁尼府第与她相遇。”“然后怎么样?”“这以后的事一定要让我来办。我对将要发生的事情已有所安排。现在只有一点我必须坚持的,那就是,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你都一定不要干预。你懂吗?”“难道我什么事也不管吗?”“什么事都别管。也许会有些小小的不愉快事件。你可不要介入。在我被送进屋子时,这种不愉快的事就会结束的。四、五分钟以后,起居室的窗户将会打开。你要在紧挨着打开窗户的地方守候着。”“是。”“你一定要盯着我,我总是会让你看得见的。”“是。”“我一举手——就象这样——你就把我让你扔的东西扔进屋子里去,同时,提高嗓门喊‘着火了’。你完全听清楚我的话了吗?”“完全懂了。”“那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只长长的象雪茄烟模样的卷筒说道,“这是一只管子工用的普通烟火筒,两头都有盖子,可以自燃。你的任务就是专管这东西。当你高喊着火的时候,一定有许多人赶来救火。这样你就可以走到街的那一头去。我在十分钟之内和你重新会合。我希望你已经明白我所说的话了,是吗?”“我应该保持不介入的状态;靠近窗户;盯着你;一看到信号,就把这东西扔进去;然后喊着火了;并且到街的拐角那里去等你。”“完全正确。”“那你就瞧我的吧。”“这太好了。我想,也许快到我为扮演新角色作准备的时候了。”他隐没到卧室里去。过了几分钟再出来时已装扮成一个和蔼可亲而单纯朴素的新教牧师。他那顶宽大的黑帽、宽松下垂的裤子、白色的领带、富于同情心的微笑以及那种凝视的、仁慈的、好破的神态,只有约翰·里尔先生堪与比拟。福尔1摩斯不仅仅是换了装束,连他的表情、他的态度、甚至他的灵魂似乎都随着他所装扮的新角色而起了变化。当他成为一位研究罪行的专家的时候,舞台上就少了一位出色的演员,甚至会使科学界少了一位敏锐的推理家。我们离开贝克街的时候是六点一刻。我们提前十分钟到达塞彭泰恩大街。时已黄昏,我们在布里翁尼府第外面踱来踱去等屋主回来时,正好亮灯了。这所房子正如我根据福尔摩斯的简单描述所想象的那样。但是地点不象我预期的那么平静,恰恰相反,对于附近地区都很安静的一条小街来说,它十分热闹。街头拐角有一群穿得破破烂烂、抽着烟、说说笑笑的人,一个带着脚踏磨轮的磨剪子的人,两个正在同保姆调情的警卫,以及几个衣着体面、嘴里叼着雪茄烟、吊儿郎当的年轻人。“你看,”当我们在房子前面踱来踱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他们结了婚倒使事情简单化了。那张照片现在变成双刃武器了。很可能她之怕它被戈弗雷·诺顿看见,犹如我们的委托人之怕它出现在公主跟前一样。眼前的问题是,我们到哪里去找那张照片?”1十九世纪中叶到本世纪初英国着名喜剧演员。——译者注“真的,到哪儿去找呀?”“她随身带着它的可能性是最小的。因为那是张六英寸照片,要在一件女人的衣服里轻易地藏起来,未免嫌太大了些。而且她知道国王是会拦劫和搜查她的。这类的尝试已经发生过两次了。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她是不会随身带着它的。”“那么,在哪儿呢?”“在她的银行家或者律师的手里。是有这两种可能性的。但是我却觉得哪一种可能性都不现实。女人天生就好保密,她们喜欢采取她们自己的隐藏东西的方法。她为什么要把照AE琭3交给别人呢?她对自己的监护能力是信得过的。可是一个办理实务的人可能会受到什么样间接的或政治的影响,那她就说不上来了。此外,你可别忘了她是决意要在几天之内利用这张照片的。因此一定在她随手可以拿到的地方,一定在她自己的屋子里。”“但是屋子已经两次被盗了。”“哼!他们不知道怎么去找。”“可你又怎么个找法?”“我根本不找。”“那又怎么办?”“我要使她把照漂亮给我看。”“那她是不会干的。”“她不能不干。我听见车轮声了。那是她坐的马车。现在要严格按照我的命令行事。”他说话时,马车两侧车灯发出的闪烁灯光顺着弯曲的街道绕过来。那是一辆漂亮的四轮小马车咯哒咯哒地驶到布里翁尼府第门前。马车刚一停下,一个流浪汉从角落里冲上前去开车门,希望赚个铜子,但是却被抱着同样想法窜在前头的另一个流浪汉挤开。于是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两个警卫站在一个流浪汉一边,而磨剪刀的则同样起劲地站在另一个流浪汉一边。这样争吵得就更厉害了。接着不知是谁先动手开打,这时这位夫人刚好下车,立刻就被卷进纠缠在一起的人群中间。这些人满面通红,扭在一起拳打棒击,野蛮地互相殴斗。福尔摩斯猛地冲入人群去保卫夫人。但是,刚到她的身边,就大喊一声,倒卧于地,脸上鲜血直流。众人见他倒地,两个警卫朝一个方向拔脚溜走,那些流浪汉朝另一个方向逃之夭夭。此时,有些衣着比较整齐、只看热闹而没有参加殴斗的人挤了进来,为夫人解围和照顾这位受伤的先生。艾琳·艾德勒——我还愿意这么称呼她——急忙跑上台阶。但是她在最高一层台阶站住了,门厅里的灯光勾划出了她的极起优美的身材的轮廓。她回头朝街道问道:“那位可怜的先生伤得厉害吗?”“他已经死啦,”几个声音一起喊道。“不,不,还活着呢,”另一声音高叫着,“但是等不到你们把他送进医院,他就会死去的。”“他是个勇敢的人,”一个女人说道,“要不是他的话,那些流浪汉早就把夫人的钱包和表抢走了。他们是一帮,而且是一帮粗暴的家伙。啊,他现在能呼吸了。”“不能让他躺在街上。我们可以把他抬进屋子里去吗,夫人?”“当然可以。把他抬到起居室里去。那儿有一张舒服的沙发。请到这边来吧。”大家缓慢而庄严地把他抬进布里翁尼府第,安置在正房里。这时我由站在靠近窗口的地方一直在看着整个事情的经过。灯都点燃了。可是窗帘没有拉上,所以我可以看到福尔摩斯是怎样被安放在长沙发上的。当时他对他扮演的角色是否感到有些内疚我不知道,但是我却知道,我自己有生以来从未比看见我所密谋反对的美人或者看到她服侍伤者的那种温雅和亲切的仪态更感到由衷的羞愧了。可是现在对福尔摩斯委托我扮演的角色半途甩手不干了,未免是一种对他最卑鄙的背叛。我硬下心肠,从我的长外套里取出烟火筒。我想,我们毕竟不是伤害这美人,我们不过是不让她伤害别人罢了。福尔摩斯靠在那张长沙发上。我看到他的动作很象一个需要空气的那种人的样子。一个女仆匆忙走过去把窗户猛地推开。就在那一霎那我看到他举起手来。根据这个信号,我把烟火筒扔进屋里去,高声喊道:“着火啦!”我的喊声刚落,全部看热闹的人,穿得体面的和穿得不那么体面的人,绅士、马夫和女仆们,也齐声尖叫起来:“着火啦!”浓烟滚滚,缭绕全室,并且从打开的窗户冒了出去。我瞥见争先恐后匆匆跑动的人影。稍过片刻,我还听到从房里传出福尔摩斯要大家放心那是一场虚惊的喊声。我急速穿过惊呼的人群,跑到街道的拐角。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我高兴地发现了我的朋友,他縜e着我的胳膊逃离喧嚣骚动的现场。在我们转到埃破韦尔路的一条安静街道以前,他有几分钟都默默地急速向前走着。“医生,你干得真漂亮,”他说道,“不可能比这更漂亮了。一切顺利。”“你弄到那张照片了吗?”“我知道在哪儿了。”“你是怎样发现的?”“这正如我和你说过的那样,是她把照漂亮给我看的。”“我还不大明白。”“我不愿意把这个说得很神秘,”他说着笑了起来,“这件事很简单。你当然看得出来在街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和咱们一伙的。他们今天晚上统统是雇来的。”“我也猜到了是这么回事。”“当两边争吵起来的时候,我手掌里有一小块湿的红颜料。我冲上前去,跌倒在地,把手赶紧捂在脸上,这就成为一个令人可怜的样子。这是一套老花招了。”“这个我也揣摩出来了。”“然后他们把我抬进去。她不得不把我弄进去。不这么办她又能怎么办?她把我放在起居室里,这正是我预料的那间屋子。那么照片就藏在这间屋子和她的卧室之间,我决定要看看到底是在哪间屋子里。他们把我放在长沙发上,我作出需要空气的动作,他们只好打开窗户,这样你的机会就来了。”“这对你有什么帮助呢?”“这太重要了。当一个女人一想到她的房子着火时,她就会本能地立刻抢救她最珍贵的东西。这种完全不可抗拒的冲动,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利用过了。在达林顿顶替丑闻一案中,我利用了它,在阿恩沃思城堡案中也是如此。结了婚的女人赶紧抱起她的婴孩;没结过婚的女人首先把手伸向珠宝盒。现在我已经清楚,在这房子的东西里,对于我们当前这位夫人来说,没有比我们去追寻的那件东西更为宝贵的了。她一定会冲上前去把它抢到身边。着火的警报放得很出色。喷出的烟雾和惊呼声足以震动钢铁般的神经。她的反应妙极了。那张照片收藏在壁龛里,这个壁龛恰好位于右边铃的拉索上面的那块能挪动的嵌板后面。她在那地方只呆了片刻的时间。当她把那张照片抽出一半的时候,我一眼看到了它。当我高喊那是一场虚惊时,她又把它放回去了。她看了一下烟火筒,就奔出了屋子,此后我就没再看到她了。我站了起来,找个借口偷偷溜出那所房子。我曾犹豫是否应该试着把那张照骑马上弄到手,但是马车夫进来了。他注意地盯着我,因此要等待时机,这样似乎安全些。否则,只要有一点过分鲁莽,就会把整个事情搞糟。”“现在怎么办?”我问道。“我们的调查实际上已经完成了。明天我将同国王一块去拜访她。如果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的话,那你也去。有人会把我们引进起居室里候见那夫人;但是恐怕她出来会客时,她既找不到我们,也找不到那照片了。陛下能够亲手重新得到那张照片,一定是会非常满意的。”“那么你们什么时候去拜访她呢?”“早晨八点钟。趁她还没起床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放手干。此外,我们必须立即行动起来,因为结婚以后她的生活习惯可能完全变了。我必须立即给国王打个电报。”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贝克街,在门口停了下来。正在他从口袋里掏钥匙的时候,有人路过这里,并打了个招呼:“晚安,福尔摩斯先生。”这时在人行道上有好几个人。可是这句问候话好象是一个个子细长、身穿长外套的年轻人匆匆走过时说的。“我以前听见过那声音,”福尔摩斯惊讶地凝视着昏暗的街道说,“可是我不知道和我打招呼的到底是谁。”三那天晚上,我在贝克街过夜。在我们早晨起来正吃烤面包、喝咖啡的时候,波希米亚国王猛地冲了进来。“你真的拿到那张照片了吗?”他两手抓住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双肩热切地看着他的脸高声喊道。“还没有。”“可是有希望吗?”“有希望。”“那么来吧。我恨不得赶快去。”“我们必须雇辆出租马车。”“不必了,我的四轮马车在外面等着呢。”“这样就更省事了。”我们走下台阶,再次动身到布里翁尼府第去。“艾琳·艾德勒已经结婚了,”福尔摩斯说道。“结婚了!什么时候?”“昨天。”“跟谁结婚?”“跟一个叫作诺顿的英国律师。”“但是她不可能爱他。”“我倒希望她爱他。”“你为什么这样呢?”“因为这样就免得陛下害怕将来发生麻烦了。如果这位女士爱她的丈夫,她就不爱陛下。如果她不爱陛下,她就没有理由会干预陛下的计划了。”“这倒是真的。可是……啊,如果她和我的身份一样就好了,她会是一位多么了不起的王后呀!”说完他又重新陷于忧郁的沉默中,一直到我们在塞彭泰恩大街停下来时都是如此。布里翁尼府第的大门敞开着。一个上年纪的妇人站在台阶上。她用一种蔑视的眼光瞧着我们从四轮马车里下来。“我想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吧?”她说道。“我是福尔摩斯,”我的伙伴诧异地、多少有些惊愕地注视着她答道。“真是!我的女主人告诉我你多半会来的。今天早晨她跟她的先生一起走了,他们乘五点十五分的火车从蔡林克罗斯到欧洲大陆去了。”“什么!”歇洛克·福尔摩斯向后打了个趔趄,懊恼和惊异得脸色发白。“你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离开英国了吗?”“再也不回来了。”“还有那张照片呢?”国王嗄声嗄平地问道,“一切都完了!”“我们要看一下。”福尔摩斯推开仆人,奔进了客厅,国王和我紧跟在后面。家具四面八方乱七八糟地散摆着,架子拆了下来,抽屉拉开来了,就好象这位女士在她出奔以前匆匆忙忙地翻箱倒柜搜查过一番似的。福尔摩斯冲到铃的拉索的地方,拉开一扇小拉门,伸进手去,掏出一张照片和一封信。照片是艾琳·艾德勒本人穿着夜礼服照的。信封上写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留交本人亲收。”我的朋友把信拆开,我们三个人围着一起读这封信。写信日期是今天凌晨。信中这样写道: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你的确干得非常漂亮。你完全把我给骗过去了。直到发出火警以前,我一点也不疑心。但是随后当我发觉我已经是如何泄露了自己的秘密时,我开始思索了。几个月以前,人家就警告我要防备你了。有人说要是国王雇一位侦探的话,那一定是你。他们已经告诉我你的地址。可是尽管所有这些,你还是使我泄露了你所想要知道的秘密。甚至在我开始疑心以后,我还觉得很难相信那么一位上了年纪、和蔼可亲的牧师会怀有恶意。但是,你知道,我自己是个训练有素的女演员。男性服装对我并不生疏。我自己就常常女扮男装,并趁机利用它所带来的自由。我派约翰——马车夫——监视你,然后跑上楼,穿上我的散步便服,我下楼来的时候,你正好离开。随后,我在后面跟着你走到你家门口,这样,我肯定我真的是你这位着名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感兴趣的对象了。于是,我相当冒失地祝你晚安,接着动身到坦普尔去看我的丈夫。我们俩都认为被这么一位可怕的对手盯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因此在你明天来时将发现这个窝是空的。至于那张照片,你的委托人可以放心好了。我爱一位比他强的人,而这个人也爱我。国王可以做他愿意做的事,而不必顾虑他所错待过的人会对他有什么妨碍。我保留那张照片,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这是保藏一件将能永远保护我不受他将来可能采取的任何手段损害的武器。我现在留给他一张他可能愿意收下的照片。谨此向您——亲爱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致意。艾琳·艾德勒·诺顿敬上“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噢,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女人啊!”当我们三个人一起念这封信时,波希米亚国王这么喊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她是多么机敏和果断吗?假如她能当王后,那她不就是一个令人钦佩的王后吗?多么可惜她和我的地位不一样!”1“从我在这位女士身上所看到的来说,她的水平的确和陛下的水平很不一样,”福尔摩斯冷淡地说道,“我很遗憾没能使陛下的事情得到一个更为成功的结局。”“亲爱的先生,这可恰恰相反,”国王说道,“再没有任何结局比这个更为成功的了。我知道她是说话算数的。那张照片现在是和它已经被烧掉那样使我感到放心了。”1此处“地位”和下面的“水平”,原文都用level一词,词意双关。——译者注“我很高兴听陛下这么说。”“我真对你感恩不尽。请告诉我怎样酬答你才好。这只戒指……”他从他的手指上脱下一只蛇形的绿宝石戒指,托在手掌上递给他。“陛下有一件我认为比这戒指甚至更有价值的东西。”福尔摩斯说道。“你只要说出来是什么东西就成。”“这张照片!”国王惊异地睁大眼睛注视着他。“艾琳的相片!”他喊道,“你要是想要的话,当然可以。”“谢谢陛下。那么这件事就算办妥了吧。我谨祝您早安。”他鞠了个躬便转身而走,对国王伸向他的手连看都不看一眼。他和我一起返回他的住处去。这就是波希米亚王国怎样受到一桩大丑闻的威胁,而福尔摩斯的杰出计划又是怎样为一个女人的聪明才智所挫败的经过。他过去对女人的聪明机智常常加以嘲笑,近来我很少听到他这样的嘲笑了。当他说到艾琳·艾德勒或提到她那张照片时,他总是用那位女人这一尊敬的称呼。六年级:寒冰影1200字以上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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