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下的老二胡
夕阳下的老二胡
琴,有多种,钢琴、古琴、胡琴、口琴……演奏者也有多种,乐厅、伏案、居家、街头……
——题记
“喧闹的街头,庸俗的广播,尘土飞扬的小路,鸡飞狗跳的广场,绵绵虫语的夏夜……”仿若回到了上世纪。睁开眼,带给我一种沧桑感觉的,是一位老人,一位拉二胡的老人——爷爷。
“破败的房屋,尖叫的野猫,轰鸣的雷电,落地的钢铁……”仿若来到了地狱。闭上眼,不敢相信那“销魂曲”出自吾辈之手。
“爷爷,教我嘛!胡琴那么好玩。”我拽着爷爷的胳膊,不住地推搡道。
“傻闺女,这琴哪是用来玩的?”“好好好!爷爷就教你了,争取当咱家第二个胡琴演奏者……”在爷爷的絮叨中,我挺直了脊梁,握住了琴身,用琴弦擦出了几个难听的音符。
“哎呦!胡琴哪是这样弄几个音就好的呀?你们钢琴上不是有‘嘟来咪’吗?先拉这个,再拉曲子的!”爷爷放下报纸,老花镜后是一双眯着的眼,像在打量着一件合格不合格的乐器般。
的确,我就是那件乐器,好好练吧!
余晖下,昏鸦沙哑的嗓子回荡在村庄上空……还是那几个不成气候,不成方圆的“嘟来咪”。不止一次,熟人走进家门说:“我还以为呢!原来不是你爷爷啊!”
我抱着胡琴发呆,手指拨动着那两根仅有的琴弦,“噔噔”别有一番韵味,爸爸上楼看见,说:“咋?还改学琵琶啦?”
“D/R/M/F/……”还是钢琴顺手嘛,不像胡琴那么难控制。我正忘己得陶醉在钢琴旋律中,一阵胡琴声悠然飘入耳内,随之而来的是奏者沉重的,无法叙述的心声……压得我轻快的手指再也欢快不起来。沉重复沉重……音乐的高境界……
转身,是爷爷,那一霎那爷爷仿若是那个饱经人世间风霜的“阿炳”般,《二泉映月》是他的心声……
胡琴声戛然而止,伴随着沉重的叹息。夕阳的余晖下,老人的身边有一层金黄的光晕,压在所有人心头的还有那把伴随他已久的如墨玉般的胡琴……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任何艺人在爷爷面前,在爷爷的“沧海桑田”面前,都只是一个“孩子”,一个不懂得情感的孩子……
初一:殇孽殿主
一杯绿
蜗居一偶。剥落的朱红,凌乱的书架,摇曳的老屋……这一切,与理想中的生活太不相称。
今天,你是否还在为日益暴涨的房价而精力疲惫呢?是否还在为明天的落脚点而大声疾呼?是否还在为身居蜗壳而怨天尤人?你终日翘首迎盼头顶那片绿,却发现自己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陷到功名中,一身污泥……你的书架蒙了尘,你的心灵生了灰。
生活本绿色,菩提本无树,然,何苦惹红尘?
可我还是瞥见了你的满架藏书和藏书后面的那盆文竹,它透过几千年厚重的扉页,袅袅动人,青翠欲滴。你摸摸那文竹的叶片,眼里有我读不懂的深意。你建议:何妨用只透明的玻璃杯,来泡一杯春色?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茶源于尘土,却止于流水。这杯中的茶,竹雨缤纷,翩翩而下,如凌风群舞,绿波荡漾。此时捧起,雾色弥漫,影影绰绰。这已不是墙上的画,书上的诗,而是胸中的万象气千,是锦绣河山浓缩于身体的悠然体会。
你抿一口茶,望向窗外,发现绿尽然有如此的层次和差别,鹅黄浅嫩,苍翠幽郁,青碧墨黛,展现尽你能想象到的每片绿。在这时,每棵树,每株草,每片叶都是一片独立绿,绿到你自身也要换变成一道独立的绿,一片匍匐在万绿丛中的叶。
一片叶,静落掌中,绿色生活不就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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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的训练时至炎炎夏日的午后,虽已夕阳开始西下,但强烈的阳光依然向我的右脸袭来,好似要把我的脸皮烤化。我迅速的钻进队伍中,边聊天边等待着学校组织的“篮球训练课”的开始。我抱着自己久违的篮球,想先去打一会儿,可是没有想到竟被篮球扎了一下手。低头一看,这篮球苍老的面容上长满了皱纹,而有些皱纹竟已开裂起皮,两侧的球皮像两把利刃,在我的手指上划过,火辣辣的疼。而这球的气也不太足,我只好用力去拍,这篮球也就更加扎手了。训练是分“放养”和“圈养”两部分进行的。“放养”式训练是可以自由发挥的,我不仅练习了拍球,还和同伴们一起比拼了花式运球。先将篮球往地上狠狠一砸,篮球瞬间瘪了下去,随着篮球的反弹而上,那球又恢复了原状,向天空奔去,他越过了我的腿,我的手,我的头,还想着要去越过那栋楼、那座塔和那架飞机。但他终究无法逃脱地心引力的束缚,在能达到的制高点落了下来。速度更快了,也许他想和大地来一个热情地拥抱吧!我冲了上去,全身上下一绷劲,用小腹顶了上去。我那篮球落到了我的腹肌上,轻轻的弹了出去,落在了地上。我的同伴也如此将球弹了出去,比拼着看谁弹得更远。用腹肌弹球不是很过瘾,那就用胳膊弹,用膝盖弹,但都没有好好地练习,只为了开心而已。集体的“圈养”练习,我就有些不大顺手了,运球都会将球拍飞。难度再高些我就有些手足无措了,有时球砸到脚上滚了出去,有时直接脱手而出,飞向远方。但努力就会有好的结果,终于在一次次的练习后有所长进。时间过得很快,几个小时的练习很快就结束了。虽然它占据了我很多学习的时间,但让我体会到了许多趣味和快乐,我想轻松上阵会让我的学习效率提高更多。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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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的精彩“叮铃铃”……随着铃声的响起,同学们背上书包陆陆续续的迈出校园。汉斯约上好朋友来到公园旁的一块空地上,他们把书包和帽子堆在空地的两侧,垒成了一个简易的球门,准备来一场足球友谊赛。分成两队,拉开阵势,他们个个斗志昂扬,精神饱满,激烈的比赛即将就要开始了。你瞧!那位守门员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在夕阳的余晖映衬下显得格外的耀眼,他身着一件黑色的白领长袖外套和一条蓝色短裤,弓着腰,虎视眈眈地直视着前方的足球,那双戴着黑手套的手架在膝盖上,右膝盖的疼痛已忘得九霄云外。这投入的阵势,非赢得这场比赛不可。而在他的身后,一位身穿红色衣裤的小男孩,他双手反着背,也全神贯注地盯着赛场,好像在说:“我是你们的后补队员,你们坚持不住的话我来上”。随着哨声的响起,比赛开始了。双方你争我抢,对战异常激烈,贝克先抢到了球,他小心翼翼的地将球传给汉斯,汉斯来了一个漂亮的转身,带着球向球门跑去,正当他得意之际,汤姆一个快步抢走了他“口中的大肥肉”,把球给截住了。于是他一路过关斩将,冲出了对方的重重包围,终于来到了球门前,汤姆要射门啦!此时的空气仿佛被凝固了,周围的观众都屏息凝视。最引人注目的是那个戴礼帽的大个子叔叔,那个激动和入迷,好像他在踢球,两眼放光,仿佛回忆起当年的那个自己。加油加油!此时的呐喊助威声,此起彼伏!只见汤姆猛地一脚,守门员立刻用左腿向右一弹,球弹飞了。这时,汉斯一个健步赶紧上前用前额一顶,把球成功顶进了球门,观众席上一阵欢呼,汉斯和他的队友们紧紧拥抱在一起。清脆的哨声再次响起,精彩的比赛结束了。观众们发出阵阵赞叹声,夕阳下的精彩洒在了每个人的脸上。65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