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之殇
是真正的敬仰之情,促使我坐上开往法门寺的汽车。自小以来就对佛教都有一种敬仰感,那些神秘的经文,似乎向世人传达出很多未知的信息,或许是通向一个无忧无虑世界的符号。
就这样来到法门寺景区,心情自然很不错。进入景区有两道大门——佛光门、般若门,都修建得极其豪华端庄,分别用数十根立柱支撑,金碧辉煌。两门间有一静心池,在静心池的东西两侧设有圣兽,分别为青狮与白象。阳光普照,金光闪闪。门内是佛光大道,长1230米,宽108米,而大部分游客必须坐电瓶车游览,路两旁每隔百米,都有十多米高的佛像,仍金光闪闪。
终于进了寺,而眼前的一切寺院竟是80年代末仿建的,原来建于明代万历七年的“真身宝塔”,于1981年在大雨中崩塌年陕西省政府决定重修法门寺“真身宝塔”。于1987年在法门寺塔基地宫发现了佛指骨舍利和大批唐代的稀世珍宝,震动了国内外。今天,真身舍利是不可能看到了。而寺庙内也可简单一览。
拜佛时,导游一再强调心要笃诚一点,要对佛祖尊敬。我们也确实这么做的。拜完佛,导游引导我们来到一排僧人面前,说是可以向僧人咨询,为自己指点迷津。确实是怀着对佛的诚意去的,但聊了两句,却发现原来是推销产品,顿时就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觉得自己的诚意被玷污了。我望了望这一排僧衣披身的僧人,奇怪他们为什么不念佛,而在这里做“商人”,这可是佛教所不容的。我甚至怀疑他们就是假扮僧人的工作人员。
法门寺博物馆确实值得一看,可惜里面展出的全是赝品。实在很扫兴。
从博物馆出来,回到规模宏大的佛光大道上,内心百感交集。
天天游人如织,商旅如麻,还哪有一块清静之地?僧人在这种环境下,哪还有心念佛?僧袍僧衣虽穿在身,而内心难道和佛教思想背道而驰?在现在如此多元化的社会里,上学读书似乎已成为个人发展的唯一出路,在青年一代中,还有谁考虑过出家为僧呢?
旅游业的兴起与繁荣,对法门寺是多么大的破坏呀!在我的印象里,寺庙应是建在僻静之地,远离尘世的喧哗,这样僧人心无杂念,万虑皆空,专心念佛。而在法门寺,僧人也彻底地参与到这个喧闹繁华的尘世当中来了。血社区
正如导游所说:“法门寺景区中,一部分是寺庙,一部分属开发商,另一部分是博物馆。”法门寺文化景区一期工程斥巨资25亿元打造,占地约1300亩,而二期,三期工程又准备开工建设。
如此巨大的财政输出,绝不可能凭空掷出,政府借着法门寺的佛光,欲打造一个大型旅游项目,带动当地旅游业的发展,但120元另加30元的电瓶车费的高额门票,是普通百姓所难以负担的,若把那些真正的信士挡在门外,难以回到自己家园去呼吸,那么寺庙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而大多有钱人来到寺庙,只是为旅游观景,而并非发自内心去瞻礼佛陀,若这里成为有钱人消费的场所,那么信仰的真实意义就何在呢?
这样大力的建设真的好吗?法门寺经过上千年的历史积淀,已经与寺院内外的地域、自然、民俗融为一体,景区开发必须照顾到历史与现实的“和谐统一”,而就在法门寺文化景区围墙的另一侧,还是大片的庄稼地。所以法门寺文化景区等于是一个硬生生加进去的全新的人造景观,把原始文化风貌严重破坏。
远处,是供奉着舍利的合十舍利塔。虽然这里的建筑庄严肃穆﹑气势恢宏,象征着佛教之圣地,但想起这一切都在劳民伤财﹑征用田地﹑破坏古风的基础上建造的,我想这也违背了佛教宗旨。塔前是一片可容纳十万人的广场,而现在,只有寥寥几人在拍照留念。如果有那么多人去瞻礼佛像,那么他们是否从内心去依照佛的教导去做呢?当他们步入社会之中,也经常乐善好施﹑救济穷人吗?
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思考。
相比之下,良卿法师是真正笃诚的高僧。他令我们后辈肃然起敬。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红卫兵”来到了法门寺,砸佛像,烧佛经,法门寺被搞得狼藉一片。身为法门寺主持的良卿法师,显出平静与宽容的神态,只是默默地诵着佛经,但愿佛祖保佑。面对着
“小将”们越来越凶狠的劲头,良卿法师再也忍耐不住了。他把身旁所有的被褥、草垫、柴禾浇上煤油,自己又不慌不忙地坐在其中,用他那饱经风霜的手划着了火柴,点燃了自己……
在烈火中,良卿法师双手合十,巍然端坐……
“红卫兵”们吓得纷纷扛着镢头﹑铁锨溜之大吉。
法门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法门寺地宫终于免遭了一次劫难。
而今,法门寺又将遭到一场人为的浩劫,那是佛之殇,我心里沉甸甸的。
只见那二期﹑三期建设示意图后面,是一望无际的良田与房舍……
但愿佛祖的在天之灵,能够宽恕我们这些后生的无知与愚昧。
佛刀
传说世间有把神奇的宝刀,
人称救世之刀——此乃佛刀也!
——题记
佛刀 佛刀
太上老君丹炉炼
王母瑶池仙露浴
如来佛祖法力注
鬼斧神工心血铸
佛刀 佛刀
你在哪里 在哪里
人间生灵呼唤你
佛刀 佛刀
你在哪里 在哪里
昆明春城需要你
佛刀 佛刀
妖魔已现 祸害人间
此时不诛 更待何时
诛 诛 诛
诛出个阳光大道
杀 杀 杀
杀出个朗朗乾坤
慰我逝者亡灵
还我人间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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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之殇宝髻松松挽就,铅华淡淡妆成。你端坐镜前,细细描画两叶娥眉。抹上淡淡的脂粉,一点红唇。那样的轻柔仔细,似是有重重的不舍。天快亮了。你知道,那将会是你看见的最后一缕阳光。你站起身,理了理衣襟,缓缓迈步走到窗前。你无限眷恋地望着微亮的天色,花瓣上的露珠隐约地闪闪。那多么像你的一生啊,在金銮殿前闪烁。青烟翠雾罩轻盈,飞絮柳丝无定。清晨,起雾了。浓重的雾色缭绕,仿若置身仙境。面对此景,你不禁生出一丝幻觉来,你重又看见了昔日宫中的莺歌燕舞,你与玄宗相互偎依,情深款款,胜似神仙眷侣。想到这里,你不禁笑了,嘴角扯起一丝苍白的弧度。你自知这一切已是无法挽回的过去,你无奈地摇摇头,退回房中。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叛军的兵马已快追赶而至,营中士兵不满的呼声四起。种种的喧杂声响彻云霄,直指一个方向,他们要你的性命。身为祸水的红颜,你,一个弱女子,有何可奈何?只能默默承受这命运对你的安排。想到玄宗下达旨意时决绝而不舍的眼神,你又笑了。是无奈而怜悯的笑。身为皇帝又如何,不过是一个名号,并不能把凡人变成天神。他无法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子,甚至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她原谅他的无情,因她懂得,他的无力与煎熬。笙歌散后酒初醒,深院月斜人静。你关上房门,房里的一切又沉浸回无边的阴暗中。你坐回案前,望着案上的杯盘狼藉。昨夜玄宗准备了美酒佳肴,与你做最后的诀别。看着眼前的人,你俩不禁相拥而泣。泪眼迷蒙中,你看见他无助的像个孩子般醉倒在案前。你怜悯地抚着他的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午醉醒来愁未醒,岂是这几杯酒能浇灭那无边的愁?“吱呀――”,一声突兀的杂音刺破这阴郁的沉静,硬生生地把你拉回了现实。门开了,屋外明亮的阳光刺得你睁不开眼,几个侍女端着酒杯出现,背光的身影让你看不清容颜。时候到了。终于都来了。你最后望一眼那镜中映射的绝色容颜,你多么不舍那生如夏花的美好。喝下的毒酒化成眼角的一滴清泪。你恍惚听见有人在唱,……春欲暮,思无穷,旧欢如梦中。8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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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殇“砰——”一条鲜活的生命又在轮胎下消散了……。汽车超速时,发动机的嗡嗡声时而低沉,时而高亢,像一阵阵经久不息、连绵不断的呻吟。每当那些汽车飞驰时,我真为它们惋惜,因为它们竟有这样无情的主人。每每看到一辆辆小汽车有秩序的排着队伍等待红灯时,我就会微笑地点点头,是呀!普通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假如没了道德,那么满街都会是车祸。那些醉驾的人们,记住,喝酒后勿驾驶,驾驶后勿喝酒,如果你们没有想到这句话,那么请你们想想你们的家庭,出了事的话,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没有了家庭,在广大的宇宙间,他们的世界定会冰冰冷冷,失去温暖,冷得发抖……周末,我刚打开电视,一辆公交车将一位小姐撞飞,听新闻说女孩姓杜,正处在花一样的年纪,打算和男友在年底结完婚,但正是因为这一场车祸,让杜小姐失忆了,并且也让她失去了所有。而拿破仑一世曾说过“失去了爱,人就离开了人世间的轨道。”杜小姐的男朋友该如何生活下去,他们相爱了这么多年,却因为一场车祸,爱便逝去。况且,事发现场100多米外就有斑马线,如果她能多走几步,也许就不是这个结果了。人的每一步行动都在书写自己的历史,难道不是么?现在的人们都爱“中国式过马路”。“不关红绿灯的事,凑够一小撮就走……”这是他们的定义。生活本身既不是祸,也不是福,它是祸福的容器,也看人自己把它变成什么,在这些爱“中国式过马路”人们定都会把生活本身变为祸。黄金有价人无价,一条条生命在陨落,我们能做的,唯只有守住我们“在路上”的道德。江苏泰州靖江市外国语学校六年级:蓝艺佳55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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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之殇窗外的空气渐渐湿润了,淡淡的愁绪在漫无目的地游离。隐晦的天空上,云朵在不断的堆积。终于,悄无声息的,雨开始奏响它的哀伤。风轻抚过雨的琴弦,弹起了那一首只属于它的离殇。曲终的舞步,那么的凄凉。乐曲,轻声细语的,风开始聆听雨的哀伤。初三:金色残晖100字 初三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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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殇夏日,正在雨后。刚经过雨露滋润的花草在阳光下仰起脸,享受着微风的抚摸。夏日是生命的旺季,是生气盎然的时段。抱着书从街上匆匆走过,一辆汽车疾驰而过,几片并未枯败的树叶卷向路中央,有一片冒冒失失地撞到我的裤脚,只得心有不甘的停下来。我停下脚步,用手指轻轻捏着它的柄,举起来对着天空细细察看。它青翠的颜色并未消退,泛出细微的草香味。透过阳光,可以看出它错综复杂的纹路,神秘如同人的掌纹。夏季,本应该是他傲然立于枝头,迎风潇洒的时候,是什么原因让它灰头土脸地躺在无人注视的肮脏角落?是可恶的青虫咬断了它的根基吗?是调皮的风儿揪下了它的希望吗?还是,它自己在消极中,早早结束了自己本来精彩的生命呢?又是一阵风呼啸而来,又是一片青翠凄然而落,亦是一个生命默然而逝。上星期五,一个二中的在校学生在骑车途中,把玩着他的手机。手机屏幕上花花绿绿的图片和文字,吸引了他的眼球。他没有提防眼前的红灯,也没有注意身旁的卡车。只是优哉悠哉地穿过马路。滴答一秒,他已从车上落在地上,两边散落的树叶,没有反应,手机也四分五裂。一股殷红的血慢慢流过地面,有一部分渗入了土地。正值青春旺季的生命在一瞬间陨落,除了刺耳的刹车声,人们的尖叫声,一切都默然无语。但是他留下永久的殇,在每一个人的记忆中流淌。他给很多人的心里刻下一次永不磨灭的记忆。我和他素不相识,但得知消息后,心里还是经受了一次痛苦的痉挛——正如一片青翠的树叶在风中坠落,夭折。生命脆弱,敬请珍重。55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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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之殇第一次看见四四是在昏暗的走廊上,当时我正勾着脑袋上最后一级楼梯。我在新鲜的地方总是兴奋异常。四四从楼梯连着走廊的拐角冲过来,挟着一阵浓烈的香。他冲我潦草地一笑,说,阿七。停顿。我看见自己和他同时停顿。他摸摸鼻子抬起手来说,不好意思,我是想问你买不买花。我想我应该摇头的。他手里拿的全是玫瑰。浓烈异常的香,暗红色的花瓣湿漉漉的——是被水淋过的样子。玻璃纸里暗绿色的茎被攥得再也直不起来。可是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好。而后我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口袋,把准备用来买水卡和草稿纸的钱全交给了他,又乖乖地接过那一捧数量不详的玫瑰。他开始数那一大把花花绿绿的零钱,数到最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起一个一元的硬币,递给我,说:“你的钱只够买7支,那一捧一共17支,10支还我。”我抬起头看他,他棕色的瞳仁里有飘忽不定的神情,像是一缕风路过的时候迷了路,于是就在他心里住了下来,从此漂泊也住下来。我想我是心疼这样的男孩子了。我乖乖地数出十支水淋淋的玫瑰还给他,在递过玫瑰去的时候我又看了一下他的手,白皙修长,却很瘦,能看见皮肤下面一条条淡绿色的血管。阿七。他突然又低下头去,全然不管我脸上的错愕。径自转身要走,却又回过头来,顿了顿,冲我说:噢,我叫四四。我定定地站在那里看着这个男孩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手里攥着七支失水的玫瑰。外头的天阴得很厉害,他手里玫瑰的颜色越来越模糊。可是他的那双把玫瑰攥到失水的白皙漂亮的手,一直在我的眼前晃动着。新学期的第一天下午,我在走廊上遇见了一个卖劣质玫瑰的男孩子,他有好看的修长的手,眼睛里住着让我心疼的漂泊。最最要命的是,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他叫,阿七。然后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第一次,我没有像从前那样去给花花草草们问好,而是拿着玫瑰直接回了宿舍。我找出带来的暗红色咖啡杯子,装满清水。把玫瑰小心地剪上斜口,插进里面。杯子小小的,玫瑰挤挤挨挨,散发出浓郁的香。我站在自己的床边向新舍友们打招呼,说,大家好我是柒七。我看见一个大眼睛的女孩站到我插满玫瑰的杯子旁边,冲我淡淡地笑着,轻轻地说,你好,柒七。我喜欢你刚拿来的这些萎靡的玫瑰,我也喜欢你,我叫林饶。我看着林饶站在挤挤挨挨的玫瑰旁边,觉得她似乎就要融化在那一阵浓郁的香气里。可是我已经来不及想别的了,我想着那个卖玫瑰的奇怪男生,他叫四四,他站在阴郁的秋天里叫我,阿七。他挟着浓烈的玫瑰香,撞进了我的世界。我看着他修长的手指和飘忽不定的眼神,一下子就心疼起来。我在阴郁的秋天买下了他的玫瑰,虽然我并不知道我能不能一并带走他眼里的漂泊。“柒七,你哪来的这些玫瑰?”林饶突然问。“嗯?唔。一个男生,刚刚我去实验楼闲逛的时候一个男生卖给我的。”“卖给你的?唔。”“……”对话很快就被别的话题取代了,在这所省重点中学里,每个人的过去都可以一直讲到这些原本就失水的玫瑰凋零最后一片花瓣。可是林饶似乎对这些玫瑰特别的喜欢。“七,我非常地喜欢失水的玫瑰,它们的颜色浓烈深沉可是却寒冷,我是说,我从来没觉得红色是暖色,特别是暗红,从心里汩汩地涌出来,像青蛙冰凉的血液,浓烈甜腥可是冰凉绝望。“七,我以为除了我,再也没人会喜欢这样的植物。花店里的玫瑰永远新鲜娇妍,饱满得像是要溢出爱来。“七,我不是个明媚的孩子,我时时刻刻都恐惧像萎靡的植物一样失水而死。我常常在夜里失眠。爸爸妈妈在隔壁争吵或者沉默。而我只希望自己能够沉入黑暗里什么都不要知道。”饶饶在我耳边小声嗫嚅,她呼出的热气在我的头顶酝酿成一团冰冷的云彩。远处有火车汽笛的声音,我迷迷糊糊地听着饶饶的声音越来越小。饶饶你知道吗?我其实不喜欢衰败的玫瑰的,我喜欢的是葵花,在太阳底下蔓延成一片黄澄澄的温暖。那才是盛大的爱啊。盛开在太阳底下的,华丽而昂贵的爱。可是我没说。我只是安静地听着饶饶的诉说,她是个疼痛的孩子,喜欢暗色的玫瑰。我在她的讲述里沉默,想,如果这样能让她好受一点,那么我愿意暂时安静。我抱抱她,说饶饶睡吧。然后在由近及远的隆隆火车声里翻一个身,想,四四是不是也是这样一个疼痛的孩子。想着想着,就沉沉睡去。我竟然在开课的第一天上午就遇到了四四。再次相遇,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上完语文课的时候我和饶饶去吃午饭。我收拾得很慢饶饶站在门口等我。那天的阳光温暖异常,走廊里铺满了变化的线条。走廊外面那棵粗粗的芙蓉树开始噼噼啪啪地掉叶子。云淡风轻。饶饶站在门口等我。然后我看到四四。他随着人流涌过来,在写着我们班号的铁牌下面停下来,手里抱着一本墨绿色的书,书脊在秋后的阳光里异常明亮。他的好看得要命的手,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的声音,我听见他摩挲纸页的声音,以及我心中的爱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我背着书包走出去,仰起头看他,他看看我,笑笑说,你好原来你在这儿。阳光落满了他瓷白的牙齿。我的鼻子上沁出细小的汗珠。我对着他拼命点头。低下头再抬起头,时间在我点头的时候就永远静止。饶饶是那个拨动我时钟的人。她不准我停留。我还在看着四四的时候饶饶拽过我的手,她低下头说,柒七我们走。然后她拉着我离开,她用力拽着我的手臂,我觉得她的指甲都快要陷进我的肉里。她在我最欢喜的时候拨动了我的弦,并且它开始飞快地旋转飞快远离。四四,我们先走了。林饶低下头说,把我拽得越发疼痛。阳光的线条全部开始凌乱,一晃一晃弄疼我的眼。我被林饶拽着走到走廊的尽头,恍惚听到四四说,饶饶再见。再见再见我亲爱的四四。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再见。我害怕我们每一次的分开因为你是个漂泊的孩子。我害怕你就此离开不再回来。可是你跟我的朋友道别,只要道别就一定还会相见。四四,你知道我是多么欢喜当我看见阳光下你干净的脸。乖乖的像刚开始长大的男孩子,眼睛里住着迷路的风。四四说,饶饶再见。他一定也跟我说再见了,说,阿七阿七再见。写着班号的铁牌在秋日的午间哗啦哗啦地响着,芙蓉树开始优雅地掉叶子。我再次遇见四四,在爱的花朵盛开的声音里在阳光落落的走廊里在一切都沉稳缓慢的秋天,四四生长成我心里那只奢靡的暗红玫瑰。我的时间的钟在秋天的潮湿里开始生锈。时间渐渐模糊起来。影影绰绰。林饶午饭吃得很少。她用筷子挑着盘子里软塌塌的油菜,看过来看过去,自言自语着什么。油菜的汤溅到林饶干净的米色裤子上,留下一个一个斑点。我看着林饶,她失神地守着那些软塌塌的油菜,看着裤子上的斑点对我说,七,它们是我哭脏的脸。我低下头拨拉盘子里的饭粒,一颗一颗一团一团是这么地粘。秋日的阳光开始明亮起来,林饶的大眼睛却忽明忽暗,是什么呢?那么熟悉的感觉。可是是什么呢?是什么呢。我拨着饭粒,拼命想那些忽明忽暗的眼神,是什么呢?我在昏暗的阴天里剪那些玫瑰的时候看见过,我在四四从楼梯拐角冲出来的时候看见过,我在黑夜耳边的嗫嚅里听见过。我不想说,可是又必须说,林饶眼睛里的忽明忽灭,是盛开在那些暗红色玫瑰花瓣上的,和四四一样的,漂泊。没有住所,于是流浪,所有的行李,只是绝望的爱。四四在秋天的走廊里对飞快逃离的林饶说,饶饶再见。我想,我想我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定是时钟停摆时的幻觉,一定是的。宿舍里的玫瑰早已枯萎,林饶小心翼翼地捡起那些花瓣,夹在一本墨绿色封面的书里,花瓣们疲惫地睡在黑白的交错里,再也无心念起它们所承载的往事。那是一本厚重的书,分上中下三册的,英文原版的《飘》。我很奇怪饶饶为什么只有下这一册。饶饶从不解释,她只是一页一页地翻着,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和那些沉睡的花瓣。《飘》,林饶的英文原版的飘,墨绿色的书脊在我的眼睛里异常明亮。我不想再听见那些纸页摩挲着的声音,缓慢沉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斯佳丽再大雾弥漫的街道上迷失了方向。如我,我新鲜的爱,它在玫瑰的暗色里找不到出口了。常常会遇见四四。有时是在阳光落落的球场,他冲我们挥手微笑;有时是在课间的走廊,他抱着一大摞物理作业本,还会记得腾出手来点一下我的脑门;有时是在喧闹的食堂,他冲出来的时候看间我们,会再折回去买两盒酸奶。可是每次他都说,饶饶你好。可是每次他都只说,饶饶再见。林饶每次都会拽起我的手臂,低下头说句谢谢,然后是柒七我们走。迅速离开。林饶如同走廊外面落着叶子的芙蓉树,一句话就风一般吹落所有的叶子,留下一地凌乱不堪的线条。留下绝望的我,迷恋着四四眼睛里的漂泊和修长的手指,希冀着告别之前的“阿七,再见。”四四,我亲爱的四四,我只要你再叫一声我的名字,叫我阿七,只要一句再见,四四我就笃定我不会把你弄丢,只要道别就会再次相见的对吗,我亲爱的漂泊的四四。天一下子就冷起来,芙蓉树落尽了所有的叶子,光秃秃的枝桠分割支离破碎的天空,一切突然像丢失了的拼图,再也寻不回来。四四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夜晚找我,楼下的那个女生敲开宿舍的门,说柒七,楼下有人找。我散着辫子穿着肥大的运动衣就下楼了,一定是借教室钥匙的男生,我想。顺便带上了钥匙。楼下很安静。落尽叶子的柳树蜷着身子沉默。柒七。我听见一个声音在我准备转身上楼的时候响起。喑哑可是温暖的声音,如同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开的声音,从冬日柳树的沉默里轻轻响起。他叫我,柒七。我一下子回过头去,手中的钥匙发出叮叮当当的金属碰撞的响声,像是圣诞节时挂在雪松树顶端的银色铃铛。叮叮当当。唔。四四,你好。恩,你有空出去转转吗。就一小会儿。唔。好。亲爱的四四,你听出我心中的欢喜了吗,一瞬间所有的花朵都在冷风里盛开出大片大片的明媚春光,我以为我新鲜的玫瑰能在今晚饱满如我心中的爱。我们去了那棵芙蓉树的下面。光秃的枝桠分割破裂的天幕如同破碎的拼图,一切都美妙如那个玫瑰色的下午。“柒七,也许这么把你叫出来会很突兀,可是我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也许只有你能了解,柒七,只有你能了解我现在的感觉。“我每次看见你的时候你都明亮得像一个孩子,一个干净快乐的孩子。你的眼睛总是熠熠生辉,你的快乐满得都快要溢出来。“所以我总是想,和你一起是会很快乐的。你心里的明媚如盛开的花朵。四四说这些话的时候脸上带着微微的笑,安静的白气一圈一圈荡漾开来,星星在枝桠间闪光。哦,亲爱的四四,原来你看见了这个期待着爱的孩子对吗,你看见了她微微扬起来的脸上盛开着的爱的花朵,你想要浇灌它们了对吗。芙蓉树光秃了枝桠,可是我心中满树繁花。“柒七,”四四把头转向我,对面办公室里的灯光落在他瓷白的牙齿上,“所以我一直,一直都很放心饶饶,因为她是个不会爱自己的孩子,她太漂泊太疼痛,她总是在拼命躲避那些她以为的伤害。”“所以我一直都没再单独找过她,自从上高中以后,我只是会在偶尔遇到你们的时候看一下她,临走时说再见,因为饶饶说过,说了再见就一定会再次相见。“饶饶和我时初中同学,柒七。我们说好要考上同一所高中再去同一所大学,在夕阳里看青色的砖琉璃的瓦和纯白的鸽子,买很多很多的玫瑰,看着它们在生命中只有一次的盛开里耗尽最后一丝力气去爱。“柒七,你知道吗,饶饶的父母最近分开了,饶饶谁都不想跟,我怕她会难过可是又不想打扰,所以,所以请把这本书给她,她会明白的。”四四递过来一本厚厚的书,我没有看封面,只是摩挲着,有熟悉的声响。对面办公室的灯光依然明亮,没有夜鸟在芙蓉树上扇动翅膀,可是我分明看见漫天的星光全都迷离而且模糊起来,破碎的天幕如同碎裂的冰封湖面漏出尖锐的伤口。我的头发在干燥的风里纠缠起来,宽大的运动服从四处渗进冬天的寒冷。我慢慢摩挲着那些厚重的纸页,在声里听见水结成冰的清脆。我看见一个孩子迅速地低下头去,又抬起头来,静止的时间里塔留下一滴眼泪给冬天。然后抬起头来,赶快微笑。“四四,嗯,我想,我会给她的,嗯,好的。”“那么,谢谢。对了,刚开学的时候你买过我的玫瑰吧,呵呵,它们都快要凋零了。那时候不认识你,还冲你不停地打喷嚏,真是抱歉,这个送给你。”四四递过来一个玫瑰标本,暗色的花瓣在塑料片的后面瑟瑟发抖。可是,四四,你知道吗,我是不喜欢暗色的玫瑰的,我真的不喜欢可是一直在接受,接受你萎靡的玫瑰眼睛里的漂泊干净的脸庞上扬的嘴角瓷白的牙齿修长的手指。它们在我心里早就生长成一株暗色的玫瑰,带着坚硬的刺,狠狠地扎到了我。可是我只是接过来,冲着四四说,谢谢。四四站起来,说不早了该回去了,说天太冷了把你叫出来真不好意思,说,柒七,再见。往事在四四转身的那一瞬间纠结起来,撕打时的喧闹吵地我心里疼。很疼。办公室的灯终于灭了,我抱着那本书没有看清封面的颜色。??的声音里芙蓉树又开始优雅地掉叶子,爱的花朵盛开时,花瓣裂得太深,暗红的汁液流出来,像是饶饶说的新鲜的青蛙血液,冰凉可是绝望。阴暗的走廊里湿漉漉的玫瑰,爱上漂泊的那个孩子从此不再明媚,她听见大片的明黄色阳光被埋葬的声音,她听见他说,阿七。只是一个喷嚏,阿七。我抱着那本沉重的书穿过球场,柳树干枯的枝条依然沉寂。宿舍搂越来越进的时候我看清了那本书的封面,浓重的墨绿,GoneWithTheWind。委靡的玫瑰一瞬间全部凋零。我指间冰冷,在楼梯上快步行走。灯光落在脸上,潮湿而且疼痛。大雾弥漫。我在楼梯上快步行走,我知道饶饶在尽头等我。我要把书交给她,而把玫瑰标本永远留下。大雾弥漫。斯佳丽终于找到了温暖的家,可是瑞特却离开了。我手里握着暗色玫瑰干枯的花瓣,看着饶饶那双住着漂泊的让人心疼的眼睛,轻轻呢喃,再见,再见。四四说,再见。柒七,再见。冬天。大雾弥漫。初一:羽翼纷飞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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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之殇时间,自古多描述,用得最多的莫过于流水。似水流年,岁月之河,无一例外,全是汩汩东去不复返。多少次听见时间轻灵地笑,迈着细碎的步子匆匆掠过身旁,像风一样,佛绿了将舒未舒的柳枝,芬芳了点点娇羞的花红,飘飘的衣带贴着肌肤擦过,犹如蚕丝织锦,柔顺,微凉,如梦。然后瞬间化作蔓藤,如锋刀玄剑,甚至没有寒光乍现就已蚀去生命一段。光洁的肌肤看似完好无缺,生命却已千疮百孔。是时间,一刀又一刀地剜去生命;是时间,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一脸无辜;是时间,无时无刻不在你身旁缭绕,缠绵;是时间,将串串笑声扯断,播撒在过往里;是时间,才让人不忍责怪反倒心生怜悯。乐府的《长歌行》一唱三叹“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我们,活在时间里。如果说时间是一条河,我们便只是没有舟楫的一叶浮萍,顺流而下却没有逆流而上的机会,即便是空间,也不过稍纵即逝的一瞥两岸风光。“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总觉得,时间是活着的,而我们在时间的肚子里,休养生息,悲欢离合,各成宿命。缘起,缘灭,离愁别绪总能填满时间的罅隙。十年,于我而言,已近乎一半生命;于老者,不过笑笑然;于时间,却连眉头微蹙都不能算。时间就是能比我们活得更久,他有一张孩子的脸,能活到永远。而它腹中的我们,生灵明明灭灭,还未成年就已死去,此谓之殇。一批又一批精魂消散换得一批又一批精灵降生。我们都是精灵,我们都将消散。时间却会在生灵涂炭与欣欣向荣间长生不老。如果时间有情,它该有多伤悲。所以,时间定是无情的。无情地将生命开膛破肚,无情地将往事填入生命的疮孔,无情地活着,千年,万年,沧海桑田也不过转瞬一念。《周易》里说,亘古不变的是变。这是多么智慧的话语。活在动荡的时间里,无需摆渡,亦会有景更替交迭。而时间,亦逃不过。自古后浪推前浪,翻起如雪的白沫。原来,时间亦活在不断死去的节律里。无数个日子前仆后继,有如古战场上明知掘穴为墓的兵士,一往无前。剜开一个生命的血肉便要注入同等的时间锻造成一段段、一片片、一点点沉浮往事,虚构一个个华艳的梁园美梦。时间必随之死去。荒冢连生。或许有一天,总有一个人活在时间即要消耗殆尽的时刻,眼睁睁看着一场灭亡而束手无策;或许到那天,那一个幸运的人会因此而获得长生;也或许,他就是时间,不会再长大,却终会形神俱灭。殇——是时间之殇。严寒冬夜,将自己埋进土里,慢慢发芽,等待春天来临。时间,又何异之?那一个个被时间洞伤的豁口,填满回忆——时间的生命。曾在书上看到这样一句话“活在回忆里的人永远不会老去”。心里一阵颤动。时间始终精明,用消亡成就了永生。而渺小的人啊,却也想要永生。多少人建功立业,多少人保家卫国,多少英雄多少才俊活在了历史长河中,生生不息。墓碑,墓志铭,一个个气势恢宏的地宫,都不过是害怕被时间的流水淹没于后世罢了。古人,聪明如此。今日的学者、游人,延续着他们単薄的生命!其实,亡去的人不过是走出了与我们同台的时间罢了。也许是他抛弃的我们,也许是我们抛弃了他,他只能站在时间的断层里,与我们遥遥相望。于是,有童话说,天上的每一颗星星都是一个亡灵在眷恋凡尘。我想念的那些人,她们也在吗?时间,拨了多少人的心弦,抽丝成梦。多少人,吞下了时间的蛊,为之一拼,两败俱伤。铮铮琴音,多少离歌嗟叹。十六七的年少,听的一句“我用青春赌明天”,漫长的博弈,弃卒保車,多少选择,多少得失,多少花开花落,终成“殇”,凋零在初早。死去的生命活在了时间里,死去的时间活在了回忆里,那,死去的记忆呢?落花东流水,生离死别,惊涛拍岸,都不过是时间来来往往。时间,因无情而长生,因长生而要时刻消亡。生在死亡里,时间已成殇。掬一捧流沙,指缝间又要落下多少;赏一轮明月,神游之际又有多少顾盼流转;临溪而渔,那一层层荡去的可是光阴,微波粼粼。呦呦鹿鸣,食野之苹。那些纯净简朴的年代,寸寸吹散,随风飘摇。时间活在凌空的孤独里,长逝而永生。人的一辈子,若能如此,便也算极致了。不禁又想起林徽因这位如莲的女子,一生活在了温暖清新的四月天里,活得世人再看不到时间的雕琢。她该是怎样一枝坚挺的白莲!能让徐志摩怀想了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了一生,让金岳霖无怨无悔地守候了一生,连时间也无可奈何。时间,活在了死去中央。世间万物,不过尔尔,此消彼长,公正分明。不会有谁多占便宜,也不会有谁多亏几分,所谓“众生平等”亦是这般确切明了。凄艳、绝美、冷冽、熠熠生辉时间已得到了,注定成殇。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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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我经常问朋友一句话,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怎么样?然后我用那种压抑而狂妄的语气告诉他,蠢货、。可是我现在想告诉自己,你这个蠢货别去想她,可是也不知道大脑的那个晶体管拼命的往她的画片切换,让我有些抓狂。凌晨12点半,这世界很宁静,我无聊泛着那些被我看过的书,我不得不想起很多曾经发生的故事,那些曾经缠绵的,忧伤的,快乐的,悲哀的,感慨的,痴怨的........在脑海中一段段的闪过。才发现原来许多事过后,原来事情都会从一种本质变成另一种现象。我觉得这些故事只是比起小说更具有一些唯美的真实性而已,有点越发的好笑。其实,自从和她分手后我就对感情一直处于乏味的状态,自从宝离开后,我也不去计较一些东西。毕竟两个人在一起得不到彼此父母的祝福就让我感觉似乎缺少什么东西,但是,没想到的时候我竟然会去暗恋一个人,我都觉得我的智商和情商都退回婴儿水平了,想想感觉自己特傻。暗恋。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我想是这样的。我还是无法忘却那从灵魂上的吸引,就像一个凡有毒瘾的瘾君子无法舍弃毒品一样,我就是着了魔一样,发疯的喜欢上了她,无法自拔。就像是暮光之城中贝拉对爱德华的吸引一样,我觉得如果我是爱德华,她可能是我的贝拉,可是,即使她是我的贝拉,我也不会是她的爱德华,因为她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多么喜欢她,她也不会知道她对我的吸引早就超过了爱德华对贝拉的执着,如果贝拉可以为爱德华舍弃一切而获取永久的孤独,我想我会为了她的幸福而舍弃去爱她的,也许这样会很白痴,或许就像和郭敬明的小说一样的悲伤,也许真的是曾经写过的那句话,也许舍弃也算是种美吧,另类的美———凄美。看着这一起,想着她,我又些慌张,不知所措。我想她是我的毒药。害怕想起她,却又不自觉的想起她。我怕想起她的时候会感到无奈,忧伤,疼痛,所有的一切的一切会不自觉地缠着我,我有些胆怯。但是我还是不能自拔的想起她,或许是大脑的某个镜片上早就印上了她的痕迹,而不断的回放,让我患得患失。时间在滴滴答答的走着,我听着水木的歌,想着她,有种徒然的伤感和迷茫,我快要离开这了,我听说她也要走了,我想我们从此以后就会天南海北,也许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们会在川流不息的大街上不期而遇,就像是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没有语言,没有动作,没有任何交集的这样走过了。想到这里我的心似乎被什么折磨的,有一种感觉在胸口憋着发不出来,让我有些孤单的惆怅,就像是月精灵的独舞一样。悲怆而唯美。我想等过几天以后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我茫然若失。我有些嘲笑自己,自从第一次看见她笑就喜欢她,到现在我竟然没有对她说过一句话,更别提表白。因为我不知道我的表白会怎样,因为我胆怯,我怕失去,连看她一面得机会都没有。或许在不久之后我会因为没能表白而悔恨终身吧。也许我注定了这样走完所有的一切。对了,今天突然她加了我的QQ,我有些不知所措,我想问她,这样是不是她给了我一个表达的机会还是?有人说,也许我们的缘分竟然会这么短。我说。只要我们彼此的记忆刻得够深刻,那么我们的缘分就不算短。也许,在你的生命中,不曾有过我的记忆。但是你在我生命中的记忆就像底格里斯河般无限蔓延。如果有上帝,佛祖,我请求时间停留在她在我面前笑的那一刻。故事总是充满戏剧性的。在这个彷徨的雨季,我喜欢上了她,却没敢表白,就这样擦身而过。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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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永之殇秋日。大片大片血色的枫叶纷纷扬扬地落下,有几片脱离了枫叶群的枫叶,打着旋,飘在了一块墓前。墓前杂草丛生,一片荒凉之象。而墓地上刻着几个字——“方仲永之墓”。两年前。“仲永啊,快随为父去拜访你张叔叔家,今天还能赚几个碎银呢!”一个脸上留着胡须的中年男人说。“父亲,我……。”仲永犹豫着,眼一直盯着地面看着,手不自觉地搅在一起,秀气的眉紧紧地锁着,眼底有化不开的忧愁。“怎么?你不想去了吗?”仲永的父亲略带怒气的问,“你个不孝子,我每天带着你都快跑断腿了,如今你说不想去吗?”听到“不孝子”三个字,仲永忽地抬起头,“不是的,父亲,我只是…”仲永的心像被油煎着。昨天,他出门时,就听到有人在他背后议论:“你看你看那不是方家的大才子吗?”“可不是吗!听说啊,他现在连个普通秀才都不如呢!”“就是他呀,那点才华,早就磨没了!”“他父亲还整天带着他东奔西跑呢,自己儿子什么都不会,还好意思去别人家拜访,害臊不害臊啊?”仲永强忍着心中怒火,加快脚步向家走去,这些长舌妇,怎能如此评论自己的父亲呢?想着想着,思绪竟飘回了十三年前………那时,他还是个赫赫有名的“神童”。“哎呀,恭喜你呀,方先生,家里出了个这么有才华的小神童啊!”一位前来拜访的先生说。“哪里,哪里,犬子只不过略识几个字而已。快,仲永过来见过你李伯伯!”年幼的仲永怯怯地看了一眼那人,小声地说了句:“李伯伯你好。”仲永看到那人眼底的虚伪。“一点心意,不知可否让你家的小神童,为我作诗一首啊?”那个人说。父亲见了那几块碎银眼里闪着光。“快,仲永,快为你李伯伯题诗一首!”父亲略带命令语气的话传进仲永耳里。仲永慌乱地看了父亲一眼,父亲的眼里没有半点慈爱,只有命令。仲永不情愿地题了一首诗。“好诗,好诗啊!”方神童果然名不虚传!那人笑着,父亲也陪笑着。自此,父亲便带仲永四处拜访,有的人家请他们吃顿剩饭,有的人让仲永吟诗,给他们几文钱。时光跳转到仲永十三四那年。“仲永,吟首诗听听。”乡里最有钱的人家,刘家主正打量着仲永。仲永冥思苦想,半晌才说出一首诗。刘家主紧皱眉头,自言自语道:“也不过如此啊,哪有盛传那么好,本打算让他当易儿的伴读书童的。”易儿,正是刘家主的小儿子刘天易。刘家主的声音虽不大,却全被中庸的父亲和仲永听了去。“刘家主,您看,让他再吟一首吧,他刚才肯定没想好………”“不必了,管家,拿一锭银子,让他们走吧!”仲永的父亲还想再说,但听到银子,便笑着,拉着仲永走了。“爹,对不起。仲永愧疚地说,都怪自己没发挥好,才让刘家主没看中自己,让爹伤心了。”仲永的父亲刚想发作,可见仲永如此难过,便没好气地说:“算了,到了下一家好好发挥,听见没有?”“儿子知道了,爹。”桃花花瓣铺了街道,仲永走着,溅起一地花瓣。他望着飘落的花瓣,脑海回想着人家鄙夷的眼神,父亲卑微的笑脸,讽刺的议论声,他不是没有想过不再东奔西走,安静地做回本分,当一个一辈子辛苦的农民,可父亲每次都拉着自己去这家去那家拜访。父亲老了,他不想看到父亲为自己生气。每当看到父亲憔悴的面容,布满老茧的双手,他就于心不忍随着父亲去了。他伸手,去接住那粉嫩的花瓣,他想:若我只是一片花瓣,生命虽短,却自由自在,看遍最美的春夏,变化作泥土,那该多好啊!父亲的话,自己向往的自由,两种念头在仲永的心里不断冲突着,叫嚣着。仲永无力地跌坐在地上,白净的脸上留下痛苦的泪水,修长的手死死抓住一把花瓣用力一扬,漫天花雨,一个脆弱的身影不停颤抖着。“父亲,我们走吧!”仲永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哟,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没有呀,你小子!”仲永的父亲笑着拍仲永的肩。对不起,父亲。仲永的笑脸那么纯净,可谁也不知道那笑脸下,万分纠结的心。一条惨白的白绫,被抛出一个弧线,挂在房梁上。一双修长白皙的手打好一个死结,那么用力。他微笑着闭上眼睛,两行清泪顺着白净的脸落下。“咣”地一声,一颗明亮的星从寂静的夜空落下。第二天,早。仲永的父亲推开了儿子的房门。“仲永啊,起……我的儿啊,你,你怎么这样想不开呀!”仲永被悬挂在房梁上,苍白的脸,嘴角噙着一丝笑意。他自溢了。他解脱了。后来,仲永的父亲因为自己的儿子去世,患了重病,也去了。一块墓前,被人打扫的干干净净,多了些贡品与纸钱。“今天是你的忌日,来给你扫墓。下辈子投胎成个普通人吧,至少没那么累。”匆忙间,落下一块玉佩,温润的光泽,被阳光照射,散发耀眼的光。上面刻着一个字——“王”。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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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战之殇最近看了一部电影——《铜雀台》,总的来说,我觉得这是一部不错的影片。经常有人问我:你觉得《三国》中谁是真正的英雄?我的回答由于年龄的增长而不同。过去年幼的我自然是喜欢血染沙场的铁血武将。我曾惋惜吕布的有勇无谋,曾哀叹关羽的轻狂殒身,曾替赵云感无奈,曾替张飞叹可惜…而刘备,哭哭啼啼;孙权,江东小儿;曹操,奸诈阴毒!再年长一点,开始喜欢诸葛亮之类的谋士人物,巧借东风、草船借箭…似乎他总能与神奇相连,就连死后,尸体也可吓走阴险狡诈的司马懿,真是“诸葛近妖”啊!时至今日,我早已摒弃了原来的看法。武将再勇,终是匹夫!试问一人再强,可能强过百万雄师?谋士再智,不过臂膀!谏君王,辅主上,虽有重位,然其若无主不过闲士,主若无他却亦是君王。放眼东汉之末,可称英雄者,不过尔尔。而其中,必有孟德一席之地!《三国演义》的“尊刘贬曹”思想,将很多人带入了误区,其中故意捏造、肆意篡改的很多情节使人们给曹操冠上了“一代奸雄”的称号。诚然,曹操是枭雄,但他亦是英雄!董卓专政,凶狠残暴,天下百姓于水深火热中苦苦挣扎,是曹操义无反顾,假借献刀之名刺董,未遂而逃。献帝落难,颠沛流离,唯有曹操率众相迎,虽有“挟天子令诸侯”之嫌疑,但谁能肯定他没有辅佐之心在胸?关羽叛逃,闯关斩将,曹操对其施以重恩却换来这般回报,最终也只是无奈一笑,任其离去…巧计刺董,见其热血;护帝安民,见其爱国;诚待关羽,见其豪迈!可恰恰相反,说他夺权谋位、横行朝野,阴险狡诈、工于心计,残暴嗜杀、多疑无情者倒是甚众。试问,若无他护佑,献帝恐早就魂归黄土,诸侯恐早已称帝封王,且他终身未曾取献帝而代之,何为忤逆?战场作战,攻伐以谋,用智谋来获取战争胜利,何为狡诈?弑数人之命,可保全千万人之性命,即便佯梦杀人,也是为蒙蔽敌人,防范己身,而非肆意为之,何为嗜杀?至于性格多疑,确是弊处。错杀吕伯奢使满村无辜枉死,误斩蔡瑁致使千万将士成殇,这是无法挽回之悲痛,也是曹操不可否认之过失。但“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之说,绝非曹操本人之言,至少原话不是如此,含义也决然不同。作者之念,强加于曹操之身,实在于他不公,于史不敬。曹操雄图大略,文治武功,乃我华夏英杰,岂能因战争的流血牺牲而忽略其为天下做出的贡献!历史上蒙受此等不白之冤的又何止曹操一人。始皇嬴政,以铁血手段一统天下,北筑长城以御匈奴,南迁百姓以化蛮民,却因为焚书坑儒、广纳后宫以及修筑长城劳民伤财而招千古唾骂。对秦史略有研究的人都知道,秦国初立,朝堂之上儒生为仕者甚众,但他们非但不尽臣之本分,还迂腐至极,妄图推行周礼,在发现不可行后就联合六国余党,扰乱朝纲。儒学恢复周礼的思想在当时本就不切实际,试问,作为国君,嬴政难道不该采取措施以稳定人心?虽然做法略有偏激,但却是最有效的,况且他惩戒的只是那些激进的儒士,并非一概而论,说他残暴,未免太过偏见。还有人因秦始皇的私生活糜烂而对其猛烈抨击,我对此表示无语。正如前美国总统肯尼迪,他在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政策赢得了众多美国人的一致称赞,但在很多中国人眼中他却并不称职——中国人总喜欢将政治家的政绩与私生活联系在一起,甚至对其私生活的关注大于对政绩的关注,这也是嬴政在人们心中地位降低的原因之一。可问题在于,嬴政并不似隋炀帝杨广、商纣王殷商一般沉迷美色而不理朝政,相反他还是很勤于政事的,又何来不称职一说?修筑长城更是英明之举!没有长城作为屏障,中原百姓能免受匈奴侵扰?汉朝能积蓄实力在武帝时期反击异族?唯一遗憾的就是嬴政不曾体恤民情,地方官吏急功近利,致使百姓劳苦,实在不该。辩证地看,嬴政虽然有过,但确实居功甚伟。放眼望去,汉武雄才大略,以铁血战骑安邦定国;唐宗杀父弑兄,以野心铺就贞观之治;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他的铁鞭撑起了横跨亚欧的蒙古大帝国…止战之殇无罪,华夏英杰可叹!若无豪雄殒命、兵甲喋血,何来盛世长安?1200字以上 高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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