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情思_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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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诗经着名诗篇《击鼓》改编,说的是一个从军的士兵,因为战争不得与妻子相见,誓言无法实现的苦恼,转而陷入深深思念之境的故事。
在距卫国国都之南三百余里一带,风景秀丽,山川河流罗布,这里是通往卫国洛里山军营的必经之道。-
据说,最近国君颁布,每家每户有男丁者,皆应有一男子到军中服役,以应国家危急之需。因此这几日,在这里分别的将士及家中亲人甚多。路上常能听闻呜咽哀泣之声。百姓纷纷臆断,这年头,国家又要起战事了。一想到这点,哀泣声就更伤沉了一层。
这一日,又有一对夫妻在这里分别。男子约二十来岁,身穿蓝色布衫,面貌清秀,穿着粗俗却不伤内雅。而身旁女子着一粉红衫裙,眉如翠羽,长腰瘦削,微风一吹,裙摆轻扬,美丽异常。
二人遥目相对,男子牵住女子的双手,过得许久,男子说道:“我这次是真的要走了,我……。”
女子回过神,看着胸前相互交搭着的双手,道:“我不会再挽留你的了,可也不能够,因为你…你…你要…,国家不会允许我们在一起,对吗?我盼着你能回来。”
男子跟着说道:“可我还有话与你说。”
女子又抬起头,望着他的脸和眼睛,幽幽地道:“我听着呢。”
男子道:“等我回来,我就带你去一稀僻之所,我们再不理会这世间纷扰之事,到时我种田你养桑,你说好是不好?”
女子听着,双眼噙泪,不觉泪水流下脸颊,突然挣脱男子双手,钻入他的怀里,哽咽道:“为什么不是现在呢?那还要多久,等我们都白了头了吗?”
男子本来也是想只要战事一息,就可回来了,但日前见一邻居的老头儿解甲回乡,少年从军,而晚年归来,无限凄楚,今日经妻子一提,不禁心头一酸,遂双手抱住妻子后背,温言道:“我也不知道,但我会想起你的。”女子听完,嗯了一声又抱紧了他。
此刻太阳已渐露山头,夜露渐干。男子看着东方,听女子泣声道:“你不要把我忘了,我是绝计不会忘了你的。”男子听着未及回答,女子又说道:“如果哪天你回来了,而国家又起战争,你还会带着我去那没有人烟的地方对吗?”男子宽言道:“但我想不会有那么一天的。”说完,又望着女子道:“生和死我们都在一起,永远不相辜负,直到白头偕老。你说好吗?”女子听完,欢喜而满足地不住点头。
转眼,人群渐多,兵士大多到齐。只听头领大声呼道:“士兵们,时辰差不多了,出发,今儿是最后一天,谁也不能到晚了。”说罢,跨上马背。一时间,人流涌动。士兵纷纷跟在络腮胡子的头领座骑后,排列整齐,与亲人作告别状。
刚才所提到男子,姓卫,单名一风字。家中父母早亡,当下只有一结发妻子,夫妻恩爱。这日送别之女子正是其妻。二人惜别时,卫风更是一步三回头,而妻子早已泪眼汪汪。虽然后人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但对于相爱之人,谁不是恨不能每时毎刻都在一起。
过得不久,队伍已行出千余里了。亲人之影像也已模糊不情。卫风突然对妻子有一股眷念之情。她的那句“为什么不是现在呢?”时刻在自己心里游荡。有时想到“她现在又在做什么了”“是不是又再想着自己”“眼睛都哭成杏仁般了吧”,一想到这些,心情无比沉重。虽说,从小无依无靠,养成坚强之毅力及独立之意志,但一想到她往日之好与温情脉脉,心内忧伤化成泪花。-
队伍在白头岭短暂休息。士兵都坐着喝水,马儿在坡上吃草。卫风也坐在石块上,这时身旁一中年男子朝着自己说道:“小伙子,想念家了是吧。”叹了口气又说道:“往后这日子还长着呢,慢慢适应就好了。”
卫风本欲不答,但见这中年男子对兵役一事,颇有了解,就转过头想问些究竟,只见是一身穿灰色布袍,身材强壮男子,左脸有一刀疤,两眼有神,不怒自威。遂问道:“大叔,为何这几年,总是有人要去从军呢?”
中年男子道:“哎,这几年诸侯国之间互相征伐,民不聊生,这次听说是因为宋国攻打陈国,陈国向我国求救,国君有意救援。但卫国国小兵弱,自保尚且不足,不得已只好增兵,哎,真不知哪天卫国也将陷于战祸啊。”
卫风听罢,心中有些起疑问,遂又说道:“那这战争就真的没法避免了吗?”
中年男子说道:“怕是避不了,你有所不知,当今朝廷大臣分两大派,一是主张出兵救援陈国的一派,人说是主战派,这一派以大臣孔达为首,而另一派则主张不出兵,静观其变,但现在朝野是主战派得势,国君偏信孔达,所以这战事,怕也是早晚的事。比如这次的征兵就是一个前兆。你说我们就生在这乱离时世又有啥法儿呢。”
卫风听到这,颇觉意冷。但还是问道:“那这仗得打多久,打完就能回家了吗?”
只听中年男子回道:“天真啊你,走了从军的路,一辈子就这样了,你难道不曾听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饥载渴;我心伤悲,莫知我哀。’吗?”
卫风一听这话,心里再也无法自持。眼框泪花点点。这时络腮胡子头领,又跨上马,大声呼道:“出发”一声令下,兵士群起而排成一列。整齐而有序前进。
过得数个时辰,路上接连停了两三次,天黑之前,终于到达洛里了。待得吃罢饭,呼噜声打成一片。然而直到夜深,卫风都难以入眠。-
次早鼓声擂响。卫风等人皆被吵醒。朦朦睡眼一开,但见周边的新兵纷纷起床着衣,遂也匆忙起身穿好衣服,到场上集合。-
军营里每天除了睡觉、吃饭,就是不停地操练。有时筋疲力尽,累倒在场上,换来的是头领的吆喝和训骂。初来乍到,卫风由于忧劳成疾,大病了一场,又不允许告假休息,险些性命不保。亏得军中一老兵颇知药理,每日采些药草,熬成药汤让他喝下,这样几日,方稍有好转。过得半月有余,病也好得差不多。--
白天在一片擂擂作响的战鼓声中,不停操练。到了落日,点上火把,照得四地灯火通明,依旧操练。只有到了半夜,方得休寝。也只有到了这时,军营才稍微安静一些,个个士兵躺在床铺上都是呼噜呼噜直响,而卫风却是无法入眠。听得以前妻子说过,一但睡不着,可以起来数星星。但他怕惊动身边的士兵,故也只是躺在铺上不敢稍动。转而又想到了妻子,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这样的日子,过得一月有余。一天,朝廷突然宣诏说,陈国无力抵御宋国的侵略,卫王决定出兵救援陈国友邦。特命孙子仲为将军带大部分兵马出兵救陈,而其余军队分为两列,一列往国都兴建土木,,另一列到漕邑修筑城墙。在这之中,卫风就被分配到孙子仲将军之下,跟随其南征。-
卫国出兵,战战克捷,宋兵无力抵抗。请求停战,卫军营中一片欢呼,大家都说宋国已派使臣前往国都向卫王求和,只要卫王答应休战,大家就可返乡了。-
过得两日,孙子仲将军又接到情报说,宋国并不打算向卫国求和退出陈国之境,而是打算坚决顽抗到底。-
就这样,卫、陈联军又与宋国军队多次交战,时光辗转过得一年有余,第二年,也就是鲁宣公十三年,晋国突然出兵,偷袭卫国。卫军防卫不及,损失惨重。-
数月前,卫军听说宋国即降,于是人人越战越勇,恨不能杀得宋军无还手之力,好回乡与父母妻子相会。但这日突得晋军偷袭,眼见战争不知何时才能停息。因此全军上下,无不愤恼非常,大有怠战之心,次次与晋军交战中失利,节节退败。-
这几日,卫风也是忧愁不已,心想真道是天意弄人,本还想过得数日,就可回乡与妻子相会,但时下烽烟又起,相见之日,茫茫无期。也只好在军营暂且住下,再待时机,一想到这心下不禁悲哀伤感起来。恰巧这日卫风受命把将军的战马牵到野外吃草,但就因为这一失神,等他回过神来却发现马已不在了。这还了得,丢失战马是要杀头的,更何况还是将军的战马,那就罪加一等了。说不定还要连累亲族,一想到这,懊悔不已。-
茫茫平野,这马能跑到哪去呢?卫风四处一望,见东边不远处有一片青葱翠绿的山林,心下想道,马爱吃草,想必该是往林中去了。一想到此,就奔跑着向林中去了。-
在林中穿梭了几趟,却不见马的踪迹,卫风早已是汗淋浃背,只好到山坡上一坐。-
此时,天色也快黑了,卫风心下自是十分着急,要是不能在天黑之前找着马,性命就难保了。一想到性命不保,就想到对妻子许下的誓言难予实现,不禁感伤道:“宁妹,你我相距如此之远,要见一面真的太难了,而且如今还不知道我明天还能否活着,曾经信誓旦旦的跟你许下诺言,但我恐怕不能信守了。”
说完,只好沿着军营之路返回。一路走得不快,至少也要在死之前牵挂她一会。正如俗话所言“欢乐觉时短,相思恨日长”,不一会儿就到了军营门口。只见早有士兵在门口等他,一见他就说道:“将军找你呢,已好半天了。”卫风赶紧整了整衣装,慌慌张张地跑去见将军。
待到得大营,只见孙将军一脸严肃,道:“出去放马,马都回来了,你人还不见影子,要是马丢了你该当何罪,如此懈怠,来人,拉出去打五十大板。”说完早有两个士兵将卫风拉了出去。
这次,卫风真不知该说是侥幸还是悲哀,虽然被挨了打,至少马儿没丢。-
这几月来,由于晋兵的侵犯加之宋兵卷土重来,卫国兵士困倦不堪,次则有不少士兵产生厌战情绪,终致卫兵节节败退。-
次年,即鲁宣公十四年,据说卫王身边的权臣孔达被迫自杀,卫国终于屈从于晋国的压力,并且退了兵。-
虽然退兵,但士兵却没有得到允许归乡。有人说,后来某一天,部分兵士被允许返乡,但卫风是否在其中之列,我们不得而知。而是否能与他的妻子相见在有生之年,我们也无从考究。也许就此骨埋沙场,不得相见也难说,谁叫他们不幸生在春秋战国呢?康生也不胜哀怜叹之。-
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高三:康文镇
点评:建议作者在写小说的同时,多写记叙文、议论文等常见体裁的文章。
点评老师:陶流林
“一家之主”的境遇_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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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是名老技术员了,他勤勤恳恳,本本分分,每天准时跨着那辆“老二八”穿梭于家和生研所之间,十几年过去了,眼镜度数是越磨越高,工作服是越穿越旧,可是因为没学会那套职场的油滑,到现在,工资、待遇还是一陈不变。
这天老杨有点闷闷不乐,老领导找他谈话了。办公室里,老领导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拍着老杨的肩膀。“老杨啊,我知道你一向肯干、踏实,这点很值得肯定嘛,所里的年轻人都该向你好好学习,不过你看今年的进度……是吧,小张他们组上个季度就出了两项新成果了,你看你们组是不是也抓紧抓紧?”“可是……”“不要强调客观原因,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嘛,你们组这个月底必须出成果,好了,就这样吧。”
出了办公室,老杨心里就像压上了块大石头,骑车回家的时候差点儿被辆桑塔纳刮蹭,终于到了楼下,支好了车,老杨心里似乎踏实了些,长舒了一口气,一边摘下眼睛、揉着鼻梁,一边往楼上走,可是,越往家走,楼梯上的水就越来越多,等到了家门口,就看见家门大敞,杨妈妈坐在小板凳上,手里拿着刷子卖力地蹭着一个巨大的纱窗。
“哎呦,妈,您快别干了,我来吧,您快歇会儿吧。”
“不碍的不碍的,你忙一天了,快歇会儿吧,桌上有苹果。我反正闲着也没事儿,就说收拾收拾。”
“哎呀,您都这么大岁数了,有什么事儿您跟小敏说,让她干。”老杨接过纱窗,立在一边,扶起杨妈妈往里屋搀,“哦,对了,小敏呢?”
“没在家。她带着毛毛去选新衣服去了,听说对面超市大减价。”
“哎,就知道伺候个畜生!”老杨略带怒气地说。
“哇……哇…。。”屋里忽然间响起了清脆的啼哭声,搅得老杨的眉头拧成了疙瘩。“哎呦!你看看,你回来就回来,还那么大动静,把小宝儿都弄醒了,你都这么大人了,真是的!”杨妈妈一边嗔怪老杨,一边麻利地从床上抱起孙子,拍着孙子的后背,“宝儿,乖啊,不哭不哭,你爸爸不懂事儿。”
“我不懂事儿?!”老杨惊诧地瞪圆了眼睛。
“去热奶去,宝儿该是饿了。”杨妈妈完全没有注意到老杨的表情,一心只在孙子身上。
老杨无奈地转身进了厨房,随即传来玻璃容器“叮叮当当”的碰撞声。
“汪汪!”楼道里传来了毛毛的叫唤,老杨夹着奶瓶忙去开门,“我们回来啦!哎呦,累死我了,我这高跟鞋穿着挤脚……”小敏甩下高跟鞋,换上了拖鞋,顺势一把抱起毛毛,在老杨面前晃来晃去,“老杨,你看!毛毛这身新衣服漂不漂亮!”
“哦,漂亮,漂亮。”
“什么呀,你都没看,你好好看看……”毛毛肉敦敦的脸忽然被近距离地放到了老杨的眼前,此刻恰好毛毛喷出了鼻涕,老杨顿感反胃,下意识地把狗一推,小敏也没抱稳当,毛毛被扔到了地上,摔得惨叫起来。
“你干嘛呀,疯了你!”小敏生气了,赶快抱起毛毛,把她的头靠在毛毛头上,反复摩擦,“宝贝儿,没事儿吧?妈妈着急死了。来,我看看,摔着没有?”
“我看你才疯了,为了只破狗,你留妈在家干家务,把儿子扔床上不管,我这儿上一天班,回来还得洗纱窗热奶,你干嘛去了你!”
“嘿,姓杨的,我告诉你,要是没我爸爸,就凭你那点儿工资,能住上这房么?我跟你这么多年我也没嫌你穷,你倒嫌弃我来了,我,我,呜呜…。。”小敏捂起脸,哭了起来。
“哎呀,你们别吵了,别吵了,都少说两句。”杨妈妈抱着孙子劝到。
老杨喘着气,心里憋得很。他血压急剧升高,耳边嗡翁地响,屋子里的一切似乎都在旋转,伴随着毛毛的叫声,儿子的闹声,妻子的哭声,妈妈的劝说声……他简直无法承受这样重压的生活,他在混乱中反复地问自己:我还是“一家之主”么?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呢?
点评教师:郄惠淳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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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佳人我喜欢他称自己为“佳人”。他的文字不是陪我们哭泣的,那是天与地亲吻的痕迹。北方总是看不到梧桐叶落的,他说叶子落下,是为了亲吻她自己的影子。有时我会心痛的使劲握着笔在课桌上戳,直到把牙咬酸了,眼泪也绝对不会落下,即使嘴角已渗出血来,我也相信那是死人的血液。我们在变,人当然不可以不变,人哭了,世界就阴霾模糊了,人笑了,连阴雨的声音也清脆了,阳光在我的世界不算什么,我哭的时候,你手捧着甘露阳光,我也毫无知觉,在某种时候我需要一个并无两样的所谓的狐朋狗友和我一起去放纵去沉沦。我从不呐喊,冷冷地任一切顺势蔓延开来,我没有躲避,只是找个朋友,谈心,我说我有一天会离开,离开我懂得的,爱过的,生命这个机会,我会让她完美,而不是在挣扎中求得长存。站在冬夜的街头,弦断缘尽不再是弦断缘尽了,是一个飘着的灵魂,小城在月光的笼罩下,每个人都是那么的飘渺,轻轻地掠过,都是同样孤单的灵魂罢。很多东西很简单,做起来就很难。就像水一样,没有颜色的液体,好象阻挡或者占据不了我的视线,但可以把我淹没,还有泪水,看起来我还是我,如果它不留下来,我可以让它尽情的在眼眶里打转,可以它流下来,就是心上的痕迹,这个世界什么都是不可估量的,我只知道我可以干什么,我却干不了什么,除此之外,我几乎在受命运的摆布,任凭身边的人高喊着坚强。我以为昨天我死了。昨天晚上我可能死了是怎么死的我也忘了,昨天晚上我忘了活了怎么是活着我也忘了,什么能证明我活着什么能证明我死了,天空中飘过的云朵是不是我是不是我,我也没有尸体我也没有呼吸,天象坟墓一样压着我谁拯救我谁拯救我,是怎么死的我也忘了。乱世佳人。600字 高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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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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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3000字医生拿着报告,指了指。示意我看,诊断为某种压迫神经疾病,中间扭曲的全然看不清只见最后为短暂失聪。失聪?短暂?笑了笑,医生拍了拍我肩膀,递给我朋友一个单子,住院,几千大洋。朋友也没多看,我觉得看也看不懂罢。朋友领我到病房,俏皮的笑了笑,竖起大拇指,还嘴唇微颤两下,应该是说。你真牛B,别忘了还我钱,早些好之类的话。我从未想过无声的世界会怎样的孤寂,住的病室有三张床,一个洗手间。幸好还有一扇窗,我可以无聊时开了窗感受风的抚摸,风的味道,却听不到任何风声带来的一切。住院第二天,又是一些化验,体检,诸如此类,没什么新意,该做的,都做了。主治医生写在纸上一行字,住院静养一个月。后面的,就完全不懂了。可能是我这个病的名字,医生见我一脸茫然,他又接过本子加了一行,不是什么大病,休息调理一下就好,不要想那么多,不要有压力。我对他笑笑,点头意为我懂了。医生也回了一个笑脸,带着护士到另一张病床。医生的嘴唇对着那女孩飞快的蠕动着,女孩频频点头。最后也是一翻老话,叫她静养吧!我没听到,但是我看得见,人们说当你某个部位残疾时,其他部位就特别灵光,估计就是形容这个吧。医生走了,三床是个空缺的位置,朋友向我挥手,他也走了,房间里剩下我与女孩,还有守护在女孩身边的亲人,我开始想,那女孩是什么病才住进的医院?这个病房里应该是耳鼻喉科吧?看她和医生交流应该不是和我一样的,想着想着我读着一本书,好久没翻页,女孩的亲人削了个苹果过来,我连忙说:阿姨,谢谢,我耳朵现在听不到声音。阿姨笑了笑,递给我苹果,她见我旁边有日记本和笔,在上面写了一行,什么书那么好看?一页看了那么久,我女儿也喜欢看书,匆忙的赶过来没有带,能借你的看一下吗?我犹豫了一下,这几本书我都有些字迹在里面,被她看到会多尴尬。实在是纠结,不过看着手里连核都削出的苹果和面前这个女人这么漂亮的字,盛情难却。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书有点乱,不嫌的话就拿去吧,我把带来的6本拿出了5本。阿姨写上。谢谢。早日康复。我点了点头,随口说句。也希望她幸福。幸福?幸福?我说的什么?我连忙改口,错了,是早日康复。阿姨笑了笑,拿着书过去了。听不到声音,就不愿过多的与别人交谈了,每天都会有水果送到,来自朋友,来自临床女生的母亲。第一周。安详。怎会不安详呢?全世界唯有书本与白昼,黑夜的更替,一切如行云,只是少了风的故事,看见也觉索然无趣。她一直没来与我交谈,有时房间里只有我们两人。安静的可怕。她捧着我的书仔细的看着,那么认真一页不漏,恐怕我那潦草的字迹早已尽收她眼底吧。我唯有手里一本读物。一直在日记本上写下些散文与诗篇。每当我看书,写字,到医院的后园散步,都会戴上耳机,我听不见,不过,别人也不会想来和我这个“听不见”的人交谈。第二周,她穿着病服,缓慢的移步,或许她以为我睡了吧,我回头,四目相视,她作惊恐状,我连忙说句对不起。她的眉头舒展开,这是我第一次从正面看到她的容貌。白皙的皮肤,娇弱的身子,看不清是多长的头发,散乱着,只觉得如果她俯身过来,头发一定会落到我的胸前。我拿起身旁的本子,她会写下点什么吧,她却回绝了,吃力的对我说,谢谢,你的书。我看懂了,她回到床位,愣神过后,我连忙翻开她刚归还的书。每篇我写过的,她都在下面写下她的想法,有些半句的诗也有了下句。还有可爱的在我杂乱的字里写上这个字写错了。我在那里入迷的看着,也不知是否笑出了声。她在那边指着另一本。在最深的红尘里相遇。“IlikeIt。”我也懂。那本书陪我度过的时光啊!仓央嘉措,你是否在弥留青海湖时也想着再以一个有情郎。一个吟游诗人再次回到拉萨,回到你的爱人身旁。我皱了皱眉头,提醒自己医生嘱咐的话。第三周。她还是轻轻走到我身边还回我三本书,我对她说,你看的好快,她腼腆的笑。拿起我身旁的笔记写下。要不要去散步?我也写上。当然。就这样,两个人,蓝白格子病服。暖暖的阳光两个人走在医院后园的绿荫下。我戴上耳机,她也没问,也不反对,我们两个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走着,她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到前面长椅上休息会儿。我点头说好。我和她说要不要我给她占卜一下情感,事业什么的。她一付吃惊的模样。看着我。我从口袋里拿出今天让朋友带来的塔罗。她微笑着点头。我洗洗牌与她说随便拿出一张。她很慎重的从牌里抽出一张。我接过牌,翻过来。命运之轮。她问这牌什么意思。我回到。生与死,情与怨,时间与光阴,昨天与明天,相识与陌生,一切皆是轮回。我理解的,是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除此外我完全看不出这牌的任何解释。然而我没这么说。她在笔记本上问。那我们是否处于这个轮回之中。我隔行写下。我本也是身处其中,可有天我忽然解道这戏剧的人生而被轮回之景所驱逐,瞧。我这不就失聪了吗?她隔行。经历是必要,相逢却惘然。回去吧。没给我留任何机会反驳。回到病房,她捧着最后一本读物,还回的三本也都是优雅的字迹,我的耳朵还是没好,已经过去了20多天,还是听不到任何声音,我怀疑我是否还可以听到音乐,如果可以,我想听到她的笑声,她笑起来是那么甜美,声音也一样很动听吧。自从那天,明媚的光亮照进房间,她就在每个下午,陪我到绿茵草地旁的长椅。带来写作的本子,现在满满的都是我们的谈话。从开始聊的书籍,到梦想再到一些杂碎的小事,一篇又一篇,不知不觉就快用光所有的日记本了,我让朋友帮买了三只新的笔芯,三本新的日记。第四周。早上醒来。日出犹如每天的样子,我走进窗发呆的想象。这样也很好,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她陪着我,不过能多远呢?叹息。我听到了,自己的叹息,我推开窗,鸟鸣,风吹树叶声,回忆总是突如其来,这是好事,还是与她的分别。至少,让她读完最后一本。至少,再陪她些许天,或许等几天她也好了,是不是可以和她一起出院。不自觉的,我躺回床上,过了一会,医生过来在纸上潦草的写下几个字。好些没?我摇摇头。听见他对护士说。怪了,不应该啊,回头找出他报告给我。原来听见了。也不一定是好事。医生也没多说,走向她的床位,对她说。“你妈妈近些天都没来,她昨天在电话里嘱咐我让你早些出院。”女孩瞪大眼睛,对着医生说。我不要。为什么我听不到她的声音。?我看到她的嘴唇在动。然而,我听不到她,医生对她说。好好休息,想出院随时和我说。为什么?我听不到她?她明明说了那三个字啊?下午,她依旧笑着走向我,示意我和她去转转。我戴上耳机,没有播放曲目。和她坐在那老长椅上,我确定我的耳朵可以听到声音,连衣袖摩擦的细小声,我都听的到。她问我,如果你的听力一直没恢复怎么办。我回。那就一直在医院等它恢复。她对着我喊。笨蛋。然而。我什么都没听到。我与她说。最后一本书看得怎样。她皱眉,还没看完。她该早都看完了吧。只是某种原因不想现在归还。第二天。趁她还睡着。我跑到医生的办公室。我问。医生,临床女孩是什么病,医生刚要提笔写给我。我阻止他说,我听得见。“你的听力恢复了?”今天早上刚好。先告诉我她是什么病。医生叹口气,“她去年住进的医院,诊断为间歇失言。但不知怎得,过去了半年,她一直没好,期间也做过很多复查,没有好转的迹象,也没失去说话的能力,可能是忘记说,或者是不想说吧。”我楞了一下。医生,我今天我来过,还有我听力已经好了的事情不要告诉任何人。医生也没多问,我回到房间。她已经醒了,问我去了那里。我说去下面转了转。她无奈的耸耸肩,拿出一本书,可能是她母亲给她带的,我的朋友也许久没来看望,大家都很忙吧,为了生活。她说这本书送给我。我接过来。书名为。我与她说,为何要来世,这辈子有何不可?她有点迷惘。一脸疑惑的看着我,而后,她又像得知了什么秘密一样拍我肩膀说。没有对与错,对于昨天只有怀念,对于明天,只有明天!我很决绝的笑了笑,我们已经很亲密,在这里,形影不离,要不是都穿病服。很容易被人误认为是一对儿很恩爱的情侣吧,我也并不在意,在意别人的喉,在意别人的眼,在意别人的讽刺。她读懂我的字,我了解她的思想,我们互相支持着,每一天,每一秒。有时无意的触碰都会使两人脸庞泛出一道红晕,而现在,不管走在哪个角落,我们都牵着彼此的手。我们都没说过爱或是怎样,我不栗色一个胸膛,她也舍得一个臂膀。这是如果还需那些所谓的只言片语是否只会徒增无趣。第六周。顶着家人,公司,朋友的压力。我在医院住到第42天。清晨,又是一天,第一眼,我转身,她不在,整整齐齐的床褥,上面摆着一本她未归还的书。打开第一页里面一张我几年前在三亚拍的LOMO照片映入眼帘。背面书写着她的字。谢谢这次重逢,原谅我的不辞而别,我可以听到花儿的恐惧,却无法呼喊你,再与你看一次已倦的风景,来世。相恋。我觉得自己很傻,我都未曾问过她的名字,照片里,沙滩旁,绿树下,女孩戴着兰花草帽,一袭白裙,眸子向着海的尽头。那是她,我怎会忘记她,跑到医生办公室,医生什么都有不愿说起。是女孩的嘱托,默默的消逝我的世界。出院,上班,回归一个人的日子。上司咒骂,我说听力还没完全恢复,全然当作听不见。直到入冬后。她的消失已停止记忆,像从未远离。北方的冬天是寒冷,今年更是觉得没什么出门的兴致。朋友约我去看电影,我完全觉得了无趣味,朋友依旧嘟嚷着说这部片子很好看,叫来世相恋。四个字,深深的触到我心底,整整呆住的5分钟,朋友早已挂断电话。午夜,一个人,电影院门口,售票员问我几张,思考一下,两张。我一个人,为何要买两张票?苦笑。买了两瓶可乐,就着呆劲儿进放映厅。人真多啊,什么日子?各个成双成对。眼看就没几个座位,解锁手机,2月14,情人节。心底爆粗口。WTF!就坐。等电影开播,既然来了,就看完吧,开播五分钟。场内已没有多余座位。午夜,居然会有这么多人,我呆呆的望着漆黑的银幕,开始前2分钟。先生,你这里有人吗?没有。坐吧。我连眼也懒得抬。光线薄弱的只能在黑暗里看到有些无聊的的手影。我是保安,这个女孩想看这个电影,没座位了,领她走一圈了,她也一直不说话,可算找到你这里有个空位置,你如果没伴就把票转给她吧,我依然不屑的态度,不用,坐吧,电影要开始了。旁边没有说句谢谢,手里两瓶百事可乐,心想自己也喝不掉,做好人做到底吧。我转身把可乐递过去,当我透过黑夜又一次看见她的面容,我什么话都说不出了,四目相视,她也看到我,她起身又想逃离,我抓住她的手,晃晃头。“一起最美好的一个月,我不想用一辈子去忘记。”摸耳朵,手交叉,放胸前,捧出心去。(这几个动作,是手语我爱你的意思。)她哭了。“我也爱你。”高三:望着在吃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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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_3000字有一个女孩名叫茜,在她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她的爸爸就已经去世了,她和妈妈、姥姥、还有继父生活在一起,可是姥姥和继父都不喜欢她。于是,在她上高中时妈妈给她送进了一所私立学校。私立学校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在这一群富家子弟中,茜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她每个月的生活费只有123.5,这些钱只够她一个月吃饭的花销,所以,她每天都等同学吃过饭后,躲在一个角落里吃馒头和咸菜。但女孩从小就要强的性格让她在学习方面很突出,她每一次考试都是全年级的第一名,许多有钱人的家长都希望她能给自己的孩子补课,但是,她看不惯有钱人家孩子的样儿,所以,都被她拒绝了。没多久,班级里一个名叫巩的男孩对茜说:“你帮我补补课吧?”茜不屑的笑笑,说:“我为什么给你补课?”巩理直气壮的说:“因为我成绩差!”这句话使茜多看了他一眼,就是这么一眼让茜觉得巩与众不同,因为巩和别的有钱人家的孩子不同,他身上总是穿着一件破旧的大衣,而且也没有贵族人的傲气,于是便答应了给他补课。每天茜都给巩补习功课,同时也增加了茜的收入。渐渐地,他们熟悉了,得知巩的生日是12月31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而茜的生日是1月1日一年中的第一天,巩开玩笑的说:“我比你大了整整一年啊!”茜冷淡地回了一句:“仅一天而已!”这一天放学,学校门口停了一辆宝马,许多有钱人家的孩子都没有见过,那是巩的家人来接他了,茜看着巩走向了车的方向,心想:“为什么他们可以那么有钱?为什么他们就可以开宝马?”就在这时,巩回头对茜淡淡地一笑便上了车。茜回过神来想:“我为什么要羡慕他?他又没有我学习好!”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尽管茜每天都给巩补课功课,可巩的成绩一直也没有明显的进步,离高考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他们都顾着自己的总复习,也不再补习了。茜一心就想考上清华,因为她不想被别人看不起。考试成绩出来了,茜如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并且是高出全校第二名整整50分的优异成绩考入了清华大学。由于学校还没有开学,茜想回家看一看妈妈,她们母女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面了。可她刚进家门,继父见了她就又打又骂的,妈妈把她护在身后,无奈之下茜离开了家,当她走到楼下抬头看着自己家的阳台时,她多么希望在临走前再见妈妈一眼,可等来的却是姥姥把她所有的行李丢了下来,她伤心的离开了家,又回到了北京。茜回到北京后,准备四处找房子,正在这时她看见一个老奶奶在收拾一个库房,她走上前去问:“老奶奶,您这房子租吗?”老奶奶笑眯眯地说:“小姑娘,你想租房子吗?”茜点了点头,“那就100块钱吧!”老奶奶回答她。茜正收拾房子的时候,见到了很久不见的巩,茜不想让别人看见自己落魄的样子,生气地问:“你怎么在这儿?”巩还是和以前一样穿得随随便便的,表情怪异地说:“我来看我姑奶奶!”茜像被看穿了一样,一直沉默不说话。巩问:“听说你考上了清华,恭喜你啊!”茜也不是那种不识价的人,就说:“谢谢!那你呢?”巩不高兴地说:“我爸爸让我出国!”茜冷冷地看着他,狠狠地说:“哼!你们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这样!”巩又接着对茜说:“你愿不愿意帮我一个忙?”茜疑惑地问:“什么事?”巩说:“愿不愿意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茜立刻就生气地说:“你是在同情我吗?”巩急忙解释:“不是的,我妈妈的公司最近效益不好,许多员工都走了,现在正好缺人,你就当是帮帮我,好不好?”茜答应了,每天都去巩妈妈那上班,一个月发600元的工资,这对她来说已经很满足了。巩就要出国了,在巩走之前茜请了他吃顿饭。巩出国了,茜依旧每天一边上课一边工作,现在每个月的工资已经可以达到2000元了,并且巩的妈妈怕她跑来跑去的不方便,给她配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在别人看来都以为她很有钱,当然了,茜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过。在茜的寝室有一个北京的女孩,个性比较刁蛮,但是从来不欺负茜。茜还是同以前一样的要强,受不得别人的学习比自己强,可这一次她遇到了对手。有一个叫林的男孩,每次的成绩都要比她高,茜很不服气总想超过他。在一次复习课上,茜心里想:下一次考试我一定要超过他!就在这时,老师问了一个问题并叫茜来回答,可由于茜精神没集中连问题都不知道是什么,所以,摇了摇头。老师又问:“有没有人会这道题?”……林主动地站了起来回答了这道题并受到了表扬。茜恨恨地想:你以为我不会吗?用你来告诉我?下课了,茜把林截住说:“下次考试我一定会超过你!”当时在场的同学都感到很惊讶。考试成绩出来,茜果然取得了第一名,茜在成绩单上寻找着林的名字,却发现林的每科成绩都是零分,她很生气:不愿意和我比就直接说嘛!宿舍的女孩告诉茜,林在校园的湖边等她,她愤愤地跑过去说:“你什么意思?这算什么?”林没有说话,只是把手中的卷子递给了茜,茜疑惑地问:“你怎么会有卷子?”林说:“我姑姑是教务处的……”还没等他说完茜就打断了:“你们有钱人都是这样!怪不得每次成绩都那么高!”林不慌不忙地解释:“可我从来就没有动用过这种关系,卷子我已经答完,你可以合一下分数!”茜拿卷子算了一下总分还是比她高,她很是不解……林突然抱住了她,对她说:“我喜欢你!”一个女孩被男孩抱在怀里,她所有的骄傲都没有了,于是他们开始交往了。没多久他们就发生了关系,每一次出去茜都要给林钱,因为两个人出去男人付钱总是有面子,时间久了,她每次都会给林零花钱,这在他们之间也成了很普通的事情。茜的生日就要到了,茜幻想着林会送她什么礼物,心想:给他的零花钱已经足够给我买一个项链或钻戒的了。她想想就觉得很开心!茜生日那天,林一天都没有联系她,她以为是林故意的,为的是给她一个惊喜。这时电话响了,茜拿起电话说:“你死哪儿去了?”只听见对方惊讶地说了一声:“啊?”她问:“你是谁啊?”“我是巩!”她生气地说:“怎么是你呀?”巩淡定地说:“祝你生日快乐!”“谢谢!没有什么事先挂了!”巩说:“那好吧!再见!”巩并没有等到茜的回答,而是对方那边传来嘟嘟嘟嘟的声音……电话又响了,是林打来的,接过电话后,茜急急忙忙的跑到楼下,可是,林看起来很不开心的样子。茜心想,可能是他想给我一个惊喜吧!林问茜:“晚上可不可以不回去?陪陪我!”茜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到了酒店,茜才知道原来悲伤、痛苦的表情是不可以伪装的。林对茜讲了一段她最不想听到的故事:林原本有一个女朋友叫蕊,在一所电影学院,他希望他的女朋友和其他的女孩不一样,希望她不被世俗所感染,但当他去找蕊的时候,她却和一个有钱人走在了一起,说着贬低自己的话,可林并不甘心。上午,林用积攒下来的零用钱给蕊买了一个钻戒,结果却被蕊丢了回来。茜手中拿着那枚钻戒,看着上面刻着一个“蕊”字,这一刻,茜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那么努力的读书?为什么要认识字?如果她不认识字,她会认为那个字是她的名字,可是,茜忍住了泪水,安慰着林说:“没事,没事的!”没多久,茜不在巩的妈妈的公司工作了,由于她所学的市场营销管理正是巩的爸爸公司所缺少的,所以,她又到巩的爸爸公司上班。眼见就要毕业了,大家就要各奔东西,茜和林也就分手了。茜随着巩的爸爸来到了深圳发展,几年的努力茜已有了很出色的表现。经过各种关系,现在茜已经是英国总公司在中国分公司的经理。茜为自己买了房子、买了车,她只是为了证明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会有,但只是时间的问题。巩在国外回来了,请家里人在一起吃饭也包括茜。茜看见巩还是和以前一样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种拉里拉遢的,没有什么上进。吃过饭后,茜问:“你去哪儿?”巩回答:“白天鹅!”茜又讽刺的说:“你们有钱人总是住那种星级酒店。”巩并没有回答茜的问题,而是问她:“可不可以陪我上去?”“为什么?”巩哀求着说:“就算是求求你了,陪我上去,好不好?”茜想了想答应陪他上去,刚进屋门,巩说:“把眼睛闭上!”倒数5个数!当茜睁开眼睛的时候,在屋的角落里跳出了许多的小丑为她弹琴、唱歌。这时,巩推出一个五层的大蛋糕走到茜的面前:“生日快乐!”茜好感动,因为她已经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巩手中拿着钻戒单膝跪在地上认真地对茜说:“嫁给我,好吗?”茜说:“给我个理由!”“我爱你!”巩回答。茜点头答应了,但她自己也不知道这样是对是错,因为她还是没有办法忘记林,但是,巩的父母对她也很不错。没多久,巩和茜结婚了。结婚以后的茜还是同以前一样整天的忙于工作,而巩却是在家养养鱼、养养花、上上网,这让茜很看不惯,有一次茜不平地说:“为什么我整天的在外面奔波,而你却整天在家闲着没事!”巩笑嘻嘻的说:“要不我们都在家吧!反正,我爸妈挣的钱够咱俩花一辈子的了!”话音刚落,茜就生气地吼道:“为什么要花你爸妈的钱?难道我们没有能力挣吗?”巩见老婆生气了,急忙连笑带求饶的哄茜。每一次都是这样。一天,茜的QQ上有一个陌生男人加她,她隐约地感觉到那个男人是林,但她还是加了。结果真的是林,他们聊了很久,茜得知林在西北的一家公司当经理,她就觉得自己的老公太没出息了。回到家以后,茜看见鱼缸里有一只鱼腹朝上了,她就捞出来扔了。巩回来以后发现少了一条鱼,就问老婆:“我的‘二姨太’呢?”茜冷淡地说:“我看见它腹朝上就扔了。”“不是,它每天都这样休息一会儿的!”茜听了以后气急了:“你整天就知道在家呆着,就不和别人一样?”巩听了以后,没有一丝表情的问:“你说的‘别人’是他吗?”茜伸手给了巩一个大嘴巴,巩没有说一句话,把门轻轻地带上离开了家。已经两天了,巩都没有回家,茜也知道自己确实有些过分了,但又不好意思主动打电话,她忽然想到了巩的那本日记,巩一直都不让她看,这一次她可以看看了。打开日记,第一页:年X月X日,我们班有一个女孩她和别人不一样,每次同学吃过饭后,她都躲在角落里吃馒头、咸菜,我很想去帮帮她,可是,她好象很讨厌有钱人家的小孩,我得想一个好办法!”“今天我让爸爸给我弄了一件破旧的大衣,我想这样就容易接近她,她也不会讨厌我了。她已经决定给我补课了,为了能和她在一起的时间久一点,我故意每次都考不好,虽然每次她都说我笨,但我还是很开心。可就是无法向爸妈交代。”…“我的生日到了,爸爸开车来接我,我有点不高兴,因为我怕她会因此疏远我。明天是她的生日,我多希望叫她一起上车,但我知道她一定不肯,所以,我只能送给她一个无奈的微笑。上了车以后,我脱下了破旧的大衣,换了一件新衣服,爸爸还说我是不是有毛病,总爱穿这件破旧的大衣。”“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上她了!”……“爸爸妈妈知道我喜欢她了,但爸爸说只要我考上清华就同意我们在一起,所以,我开始努力的学习,但是,她有那么要强,我不能超过她的分数,所以,我把每一科都少答了几道题,就这样,我比她少了整整50分,考了全校的第二名。可爸爸让我出国,如果我不同意,他会把我帮助她的真相全部告诉她,所以,我答应了!”“出国前我见到了她,我邀请她到我妈妈的公司做打字员,我怕她知道我是故意帮她,所以就和妈妈商量了一下说公司效益不好。在我走之前,她说要请我吃饭,我说我吃牛肉面,她不同意,我就说我最喜欢吃牛肉面了,因为我知道即使我们两个人都吃才要3块钱,那样的话这个月她还有597块钱的零花钱。吃过饭后,她回学校了,没走多远我就吐了,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饭。”……“太巧了!她宿舍有一个女孩是我的初中同学,我告诉过我同学不许欺负她,不然,我就不客气了!”……“在同学的口中得知她有了男朋友,我很想问问她最近好不好?但是,我却找不到打电话的理由!”……“今天她的生日,我终于有了一个打电话的理由,但是,听她的声音觉得很急,好象在等人,所以匆匆的就把电话挂了。同学告诉我,她今晚没有回宿舍,我好害怕,我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事情!我心好乱!”……“在国外,我努力地奋斗,但是,我却不能告诉她我的成就,我怕她会因此不理我。我经过了一番打拼终于使自己的公司在中国有了分公司,而总经理就是她,我自然就放心了!我就要回国了,我却不能告诉她这些年我的努力。但是,不管她现在还有没有男朋友,我都要向她求婚。”……“我向她求婚了,她答应了我!”……“结婚的那天晚上,我故意把自己的手指割破,把床单染红了,尽管我和她的心里都明白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是,在我的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我要珍惜的人。”……“结婚以后,她依旧整天忙于工作,而我不能一天见不到她,所以每天只用电脑和总公司的副经理联系,尽管在她眼里我没有出息,但只要不伤害到她比什么都好。”……“我感觉她又和他联系了,我好怕我会失去她,因为我现在真的不能没有她,我想就这样和她过一辈子。”……“老婆,我真不想失去你,因为我真的不能没有你!”……茜已泪流满面,身边这个男人为了帮助她是多么地用心良苦,付出了那么多!她再也不顾忌面子,给巩打了电话,说:“老公,我知道我错了,回来吧!”“给我个理由!”巩问。“我爱你!”高三:我是12332作文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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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牵动我的情思_3000字我总是那么容易被感动,因为大自然中蕴含了无限的生机,时刻牵动我的情思。不仅仅是一颗星星,一片叶,一滴水也足以激起心湖,荡漾出一圈圈涟漪。万里苍穹,是那么深邃与浩渺;星汉争辉,是那么璀璨与耀眼;微风细雨,是那么缠绵与柔美。打开窗门,迎面扑来一股夜晚独具有的温馨。万家的灯火辉煌,大路上一盏盏星灯闪烁,月亮已爬上了树梢,树枝被压的沉甸甸的。静谧在湛蓝的天空中发酵,耳边不时传来一声声蝉鸣。轻风袭过脸庞,星星发出清冷幽幽的光,时隐时现。每次与星星的对视,总能平复焦躁的心,使心情豁然开朗。在我孤独时,是星星陪伴我度过,它用自己的光辉照亮了我内心的死角;在我悲观失望时,是星星在安慰鼓励我,它一闪一闪地眨着眼,排解我苦闷的心绪。星星,你的一瞥总能牵动着我的情思。漫步在林荫道上,已是深秋时节。踏着一层厚厚落叶铺成的小道上,声音没有,气味也没有,内心感到分外沉静。秋日午后的阳光透过参差的树枝投下斑驳、细碎的影子,我不禁回首那不意间抬头就看到绿荫如盖的日子,逝者如斯,我心肃然。四季轮回昭示着光阴的飞逝不由得又牵动了我怀古伤今,惆怅岁月如梭的情思。拾起一片枯黄的落叶,抚摸它那凹凸深浅的叶脉,它如一位饱经风霜的老人额头一不般,触动着我的心弦。我已在青春的雨季中徘徊了好久,在历经了无数次的试炼后。我是否会如这落叶般在内心中刻下深浅不一的痕迹???日子流水似的淌过,我发现自己是这样的容易被大自然中的一草一木所感受动,感谢您——大自然为我平凡而琐屑的生活留下一丝丝情感的累积。蒲公英,牵动我的情思“送你一株蒲公英的轻巧,愿有对一切美好的感动!”同学录上好友的赠言就这样毫无征兆地闯入了我的视线,里面还躺着一朵柔软洁白的蒲公英,微风拂过,便轻盈地在空中翩翩起舞。我愕然,恍惚地望着那纯白的精灵,思绪回到了那个蒲公英飘飞的夏季……童年的我,被寄居在乡下婶婶家。在初夏,屋后山坡上漫山遍野的花儿开放了,每逢此时,我总是和哥哥姐姐们撒着欢儿雀跃着奔去。一丛丛火红的杜鹃,鹅黄的迎春,淡紫的牵牛,令人目不暇接,真是美不胜收。我快活地拍着小手,蹦蹦跳跳地采摘着这些五颜六色的花儿,忙得不亦乐乎。“呀,这是什么啊?”小堂姐惊奇地指着一处冲我们叫道。于是我们都纷纷好奇地探过头去。只见一簇白色的不知名的小花正生机盎然地傲立在阳光下,风一吹就轻盈地飞了起来。“这……”我们都睁大眼睛地看着它,嘴里却叫不上名来。“这是蒲公英。”不知何时村里的“老学究”—古老先生已经来到了我们的身边,他饶有深意地望了我们一眼,扶了扶眼镜,接着说道:“蒲公英它从不满足于呆在偏僻的角落,它向往着自由和无拘无束,它最喜欢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听完,大家都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尔后又毫不在意地去抚弄那洁白的小绒花。虽然当时大家都没听懂古老先生的话,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心情。自此以后,我们都很钟情于蒲公英,吃过饭,都飞奔向后山坡。我们采一大把蒲公英,轻轻地一吹,朵朵的蒲公英种子便纷纷扬扬,那洁白的小绒花弥漫在我们周围,在山坡上不停地飘荡,飘荡,载着我们的欢笑声,带着希望,飞向远方……那时的我们,是无忧无虑。每天,我们就像是一朵朵快乐的蒲公英,在轻风的吹送下,在乡间的小路上飞来飞去,飞过一间间古旧的房屋,飞过一片片茂密的树林,飞进金色的阳光里……只是由于要入城上学的缘故,很快我就告别了那个热闹甚至嘈杂的大院,我童年的美好记忆在与昔日小伙伴和哥哥姐姐们的哭别中戛然而止,依依惜别的还有后山坡上飘飞的蒲公英……。入城学习两年后,我偶然遇到了刚进城念高中的堂姐,我激动地拉着她问道:“还记得婶婶家后山坡上的蒲公英吗?真是让人怀念……。”堂姐听到这话,先是一愣,但马上笑开了:“哎哟,我说你呀,还是这么幼稚。蒲公英有什么好看的啊,一点都没趣。”说罢还满不在乎地摇了摇头,眼中流露出讥笑的神色,似在嘲笑我的无知与天真,我无言以对,只能选择沉默。此刻,我默默地望着眼前飘飞的蒲公英,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是的,逝去的已不可能再回,我会永远珍藏于心。至少,融入我生命的还有那不泯的人间真情。蒲公英…那笑,牵动我的情思那是一抹极浅的微笑,浅得让人不易觉察。但我却从他柔和的嘴角中分明读出他的牵挂。每每凝视着那黑边相框中亲切的笑容,我绵延的情思就被缓缓地牵动……我的思绪在儿时的记忆中游走。他总是喜欢笑。总是喜欢抱着我,用他那长着“小刺”的腮帮子蹭我的脸,弄得我脸上痒痒的,痛痛的,我竭力地躲避着,可我的渴望又不期然的油然而起。他时不时用他那满是烟味的大嘴巴在我的脸上狠狠地亲上一口,笑一笑,然后让我坐在他宽大结实的肩膀上玩弄他的大耳朵,带着我享受飞翔的快乐……我的思绪飘向那家乡的大海。夕阳下,他用宽大温暖的大手拉着我的小手,另一边提着一只小塑料袋,我们俩一路说笑着一路踏着夕阳的余辉走向金黄的沙滩。和他一起看海是一件美妙的事。他将我的小手轻轻放进清凉的海水里,等待着远处的海浪向我们奔来,在我的小小的手心里绽放成一簇洁白的珠花。那是我第一次抚摸到了大海。看着我快乐地样子,他朝着我怜爱的笑着,嘴角浮出一丝不易觉察的留恋,只是那时我太小,无法理解他的留恋。他带我在沙滩上捉螃蟹,捡贝壳,让我觉得自己如同阿里巴巴似的,置身在一个巨大而又神奇的宝库面前,而他正是那句神奇的咒语。我们坐在沙滩上,在咸湿的海风中,他娓娓地给我讲述哪吒闹海、八仙过海等有关海的故事,在朦胧间为我打开一扇窥探民间文学的窗口……我对他最后的记忆就定格在那次看海。不久之后,爸爸妈妈带着我离开故乡。我再次见到他时,他已经成为一张黑白的相片被永远镶嵌在一个黑边的相框里。大人们告诉我,他在睡一个很长很长的觉,当我似懂非懂点头时,我却无法理解大人们眼角的哀痛。等我渐渐长大后,我才知道,这个疼爱我的人去了,永远不再回来……他就是我爷爷。诗词牵动我的情思灿灿红叶,我拾一片最艳的;落落余晖,我观一处最美的;泠泠泉水,我捧一把最清的;而那茫茫的知识天空,我选择那最具魅力的诗词来带给我满足,尽情地让诗词牵动我的情思,在天空中翱翔。诗词,将我的情思牵动到了那“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的豪言壮语中,曹操的雄伟气魄,让我领略到了身为军事家的豪迈以及那充满自信的伟大抱负。读着他的豪情壮志,我的心也随之激扬起来,随之振奋起来。诗词,将我的情思牵动到了东晋,黑暗的社会,勾心斗角的官场,让陶渊明毅然归隐自然,去追求那“采菊东蓠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自得。从他的悠然中,我感受到的是,只有从大自然中,才能获得的人的最本真的性情,是只有看开了尘世,才能获得的生的最纯净的闲适。诗词,将我的情思牵动到了充满着浪漫主义色彩的世界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种在沉郁中振起的豁达,是李白所特有的吧?这种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胸襟,是李白那浪漫主义所带来的吧?他的豁达,他的胸襟,不仅令我敬佩,也让我以此为标杆,面对生活中的挫折。诗词,将我的情思牵动到了月光下的愁绪中。夜晚,饮着清酒,望着圆月,那愁思就如泉水一般涌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就应是由那哀哀愁绪衍生出来的吧?苏轼这样的文学巨匠,对那怀才不遇、思念兄弟之情的诠释和祝愿。难道我们不应也抛弃烦恼,以祝福的态度,对待明天吗?诗词,是我心中的一泓清泉,从此天光云影中徘徊,聆听诗词的声音,让诗词牵动着我的情思,在诗词中寻找我的快乐。雪花牵动我的情思冬的讯息慢慢传来,我看到了飘落的雪,玲珑剔透,纤尘不染,像是柳絮飞扬,又像是蝴蝶起舞,翩翩动人。我无言地陶醉于这浪漫而唯美的意境中,静静地看着雪花一瓣一瓣落下。望着密布着乌云的苍穹,我想在这九天之上会有什么呢?也许是一个快乐的精灵,有一双洁白的翅膀,挥舞着那闪动的魔法棒,将幸福的音符随着雪花撒向大地;也许是一个美丽的仙女,有一袭纯美的长裙,摇动着那轻盈的裙摆,将无限的诗情伴着雪花赠予人间。想到这里,我不禁一笑,其实我更喜欢听雪花落下时的轻微的声音,很朦胧,很舒适,让人心头一动。你也许会说雪花是没有声息的,但我却能感受到它落到地上时的颤动,那是心灵的聆听,是那么宁静,那么令人神往,像一切刚刚苏醒一般。在漫天的雪花中,我似乎看到了童稚的笑脸,年轻的活力,静坐的淡然;看到了田里的麦苗盖上了一层被子,树枝上落满了晶莹的白色,银装素裹的世界一片柔和与寂静。岑参的“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是多么恰当的形容啊!只恐怕梨花也不一定比得上这悠悠飘零的雪花吧。缓缓地伸出手,好冷啊!一片花瓣轻轻地落在我的手中,凉凉的,没过多久就慢慢消融了,好像从未存在过。我不禁感叹雪花生命的短暂,只经历了从天上到地下的一个过程,还没来得及体验世界的美好,就匆匆而别。但是看她飞舞的一瞬,又是多么牵动人心。虽然那美丽只是一霎那,随后就是归程,但这短短的一瞬间将成为她一生的永恒。即便在冰天雪地中,即便马上走向死亡,她们的脚步也不会慌张,她们的舞姿也不会凌乱,她们不会停止追求生命的意义,她们愉快地落在地上,回到母亲的怀抱,她们是如此从容,轻轻地打在窗户上,沙沙沙,就像一支轻松的乐曲。在鲁迅的《雪》中,说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我想没错,当雪真正融化时,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时,她并非消逝了,而是完成了生命的升华,灵魂的重生。有人说雪融化了后是春天,我很同意这句话,雪不仅带来了冬的美丽,同时也带来了即将到临的春的讯息。雪啊,你教会了我这么多,相信我会在人生中有一次最美丽的绽放,即使只是瞬间。初一:邢书源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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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风吹尘起,乱世纷争。英雄豪杰,风涌云起。尘土弥漫中一个英姿飒爽的将士驾着一匹汗血宝马踏风而来。他儒雅中透着一股英气,潇洒又不失威严。身披黄金甲,血红的长袍在风的咆哮中猎猎作响,气吞山河的魄力震撼激射……伟大的灵魂不一定拥有完美的结局。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尽现于乱世。论乱世之风云,细品英雄得失。??题记乱世英雄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折腰。《沁园春雪》虞姬那绝美的脸旁在那一瞬间成为他永远的回忆。搂着她尚余温热的躯体,撕心裂肺何以表达他的心情?两行热泪从脸旁滑落,即便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在秦末一位乱世英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西楚霸王项羽开始了他的传奇一生。心中装的是统一中国的霸业;骨子里藏着的是一个不屈的灵魂;眉宇间透着一股气壮山河的英气。却不乏一丝政治上的糊涂、幼稚与残暴。巨鹿之战,破釜沉舟,齐开得胜;彭城之战,以少胜多,出奇制胜。可惜,现实是残酷的,不会总是偏爱英雄,更何况是一个糊涂的英雄?楚汗之争,被困垓下,十面埋伏,四面楚歌,连连败退。自刎乌江边。拔出宝剑,灵光四射的宝剑照亮了他冷俊的容颜。头颅送故人,宝马送亭长。夕阳欲颓雾已散,大江东流势已去。壮士一去不复返,乌江边上千古传。夕阳的余辉谱出一首血的泣歌,荡气回肠,流芳百世;写下一篇泪的童话,悲壮凄美,名垂千古。乱世枭雄楚汉相争,乱世风云。乱世平定,未曾想坐在普太内之下,万万人之上的人竟是枭雄-刘邦,刘邦身逢乱世,又是一个时世造就英雄的时代,老奸巨滑野心勃勃的他论机智聪慧比不上张良,论深谋远虑比不上萧何,论用兵之策比不上韩信,可他却是最后的大赢家。他之所以胜利,是因为他会以人所长,为己所用。正因为他是一个用人之人,所以像韩信、张良、陈平这样的人才在他的手下,得以施展雄才。韩信调虎离山,巧灭赵国;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出故不意,平定三秦;四面楚歌,十面埋伏,混水摸鱼,灭掉项羽。助刘邦完成千秋大业。张良巧用妙计,鸿门酒宴,金蝉脱壳。陈平无中生有,不费吹灰之力,平定北方动乱。可胜利后的他却把茅头,指向了萧何,指向了韩信。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良臣亡。韩信惨死在吕后手下,一个英雄的灵魂,毁在了她的手中,一切风尘?落幕。乱世奸雄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许邵在众多的文学作品中,曹操永远都是奸诈、狡猾、凶狠的代名词。其实不然,读读陈寿的《三国志》,曹操是一个胸怀大志、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不过没有遇上一个好时世,但并没有因此他的理想破灭了,反倒使“不得慕虚名,而处实货也”的曹操成就了一番事业。曹操为才是举,深得士心,不拘小结,虚怀若谷,令人敬佩,赏罚分明,虚心纳谏此乃英明之举也。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在郭嘉的帮助下,讨董卓,伐袁术,杀吕布,降张秀,灭袁绍,征刘表。势如破竹,一路凯歌。曹操隔岸观火,灭了袁氏后代,收了孙公康。官渡之战,旬攸献计。釜底抽薪,统一平定了北方。曹操大气,成就一番事业;他豪迈,被人千古传颂,他对友人真诚,求贤若渴,纳天下人才。威武挥鞭,东临竭石,高歌一曲,豪情万丈,千古绝唱,流芳百世。英雄本色千古传,萧瑟秋风换人间。笑傲江湖情不改,雄视天下品三国。后记: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乱世中平定四方非命世之才不可”每个英雄的背后都有一段曲折的故事,生离死别,悲欢离合是他们自己演义的一出出惊天动地的千古佳话。历史不知是用多少人的血与泪纂写成的千古神话。不过我并比羡慕英雄他们的成功是用生命换来的。栏杆外滚滚波涛,任千古英雄,挽不住大江动去;窗户间堂堂日月,尽四时凭眺,几曾见黄鹤西来。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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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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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华乱世_1500字长发飘飘,蓝色衣裙和白色衣袍衬托了一道独一无二的风景。那面容吹弹可破。“曦儿,明日我将奔赴沙场。”“从此以后可能今生再无相见之时,来生必要与你相见,相认,相知,永不相离。”风无痕冷清说道。“无痕,你若死去,我便会随之而去。”“来生永不相离,”曦儿冷冷说道。“哈哈哈哈”风无痕哈哈大笑,那笑容如同三月的桃花。手执长剑,转身手法如此潇洒。曦儿手执琴弦,唱一曲作罢。醉卧沙场君莫笑,古人征战几人回。那一身衣袍,显得那人,玉树临风,英姿飒爽。那一身蓝裙,显得那女子,清秀,容貌如天女一般。落雨繁乱,梨花飘落。出来了那蓝衣女子,依旧那么的美丽,只是那嘴唇隐约有些苍白,显得那样憔悴。昨日那甜蜜已成回忆,回忆已成尘,那男子在战场上叱咤风云,依旧是那白衣在身,那白衣被鲜血染红了衣衫。百万兵马也抵挡不了他的刀剑,千军万马的厮杀。天空中突然来了一位男子,手执青剑,身边黑气围绕。一股凶恶之气。突然袭击,让风无痕措手不及,让狠毒而又倾国倾城的美男子手中的青剑刺入风无痕的心脏。鲜血迸发而出。纯洁的衣衫已成了血红的衣衫,屡屡青丝随风飘动。口中坚决的说道;“哈哈哈,月风弦今生父母之仇,无法去报,来生定报此仇。”风无痕心想;“再见了,曦儿,来生再见。”就这样风无痕死在了沙战。死前用最后的力量废了月风弦的一半功力。月风弦气的气血翻涌,脸色虽然苍白,却嘴角微微一笑,他哈哈大笑,笑容是那样倾国倾城。周围的气温下降了十几度。战场上一片片死尸。胜利了,风无痕的军队胜利了,他的四大护卫死了两位,剩下的清风、离殇带着军队打赢了,没有一点喜悦,两人纷纷走到风无痕面前,跪到了地。向着蓝天咆哮;“誓死为恩人,主人报仇,否则誓不为人。”军队胜利反回风月城中,云曦儿早已在城墙上等候着。心中忐忑不安,远远望去,只见军队渐渐近了。看的更清楚了,心猛地揪了起来,不见他来,不见朝思暮想的他。难道他......云曦儿不敢再想了,向城下一跃落在地上,毫发无伤,所有人目瞪口呆,谁也不知云曦儿有功夫。云曦儿飞快的跑到军队中。疯狂的寻找,寻找。“是的,他出事了,他已不在这世上了。”苍白的脸,揪痛的心,清风和离殇见了连忙把云曦儿扶住,叫到;“云姑娘,云姑娘......”晕了过去。没有他的日子。云曦儿慢慢醒来,仿佛做了一个很长很可怕的梦,似梦似真。她轻轻叫了叫:“百诺,百诺。”一位碧衣女子连忙赶来,容貌也是一绝,那是百诺一身碧衣也不失素雅。百诺应声回答道;“姐姐,你醒了,你已经睡了三天三夜了,吓死我了,你怎么把身体的功力释放了呀,能不好你会死的。你怎么那么傻呀?”云曦儿突然想起他已经死了,那不是梦。云曦儿依然不相信,便质疑相问;“百诺,百诺。你告诉我,那不是真的对不对?对不对?百诺,百诺,你告诉我呀?”云曦儿哭了,哭的那样凄凉,百诺见了姐姐如此心痛,心不由得酸了起来。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云曦儿想死的意念依然没有消除,百诺时时刻刻都在云曦儿身旁守护。三个月过去了,三个月里,云曦儿,走遍了所有两人呆过的地方,云曦儿似乎在哪里能见道风无痕的影子。来到抚琴舞剑的地方回忆以往似那昨日,想起那日山盟海誓,誓死报仇,云曦儿似乎着了魔,心像有了一丝希望。不在想自杀了一心只为报仇。谁抚琴,为君清歌一曲?谁覆手,为君半世痴狂?谁倾心,为君笑看红尘?如画山河,寻寻觅觅风烟散,浮浮沉沉云梦湮。缘起缘灭缘几何,终执剑,断尽几世羁绊。手执百似如玉之剑,舞动天下之绝。倾国倾城的容貌倾尽天下。没有他的日子如同死亡,报仇唯一活下去的信念,云曦儿仰天倾诉,泪似为有源头?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尽。初一:夏梦君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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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_3000字中午吃完炸酱面之后,童话作家毛小懋遇上了麻烦。这个麻烦在他看来,比天还要大。迄今为止,毛小懋写过十七本童话,每一本都像字典一般厚。今天中午,在吃炸酱面之前,第十八本童话已经在他的肚子里有了一个清晰的构思。结果,炸酱面刚刚吃完,毛小懋就发现,他的肚子鼓起来了,但是肚子里的构思不见了。最可怕的是,从毛小懋的肚子里失踪的不止一本童话,还有至少五十本童话。因为他接着发现,他竟然已经丧失了写童话的能力。毛小懋失魂落魄地走回家,连猫都忘了喂,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的蜘蛛网发呆。果然,那只曾经给过他五本童话的灵感的小蜘蛛也失踪了。他翻身坐起,从书架上找出自己的作品,翻了几页,我的天,居然有一半的字不认识。也就是说,突然间,童话作家毛小懋变成了一个文盲,就像随处可见的坐在路边晒太阳的陕西老农民一样。但是,他的书桌上还有厚厚的一摞出版社和小读者的来信,所有人都在催他赶快把第十八本童话写出来。现在怎么办?在午后耀眼的阳光里,他痛苦地闭上了眼睛。“蓬蓬蓬!”有人敲门。毛小懋披着破旧的睡衣打开门一看,是邮递员:“一张包裹单,请您签收。”拿着包裹单,领着野猫张老狐,毛小懋朝邮局走去。几分钟后,他抱出来一只贴满封条的纸箱。表面看,这个箱子与任何一只装着奶油蛋糕或者变种蜗牛的纸箱没有任何不同,但是从接手的一瞬间,毛小懋就感觉有异。它仿佛忽轻忽重,刚从邮局出来的时候,毛小懋觉得抱着的是一只卢沟桥上的石狮子,走过十字路口,纸箱忽然变得轻飘飘的,像是只装了几根大雁的羽毛,毛小懋在马路上走得摇摇晃晃的。究竟是什么怪东西?他昏头昏脑地想。回家打开纸箱,毛小懋吃了一惊。这么大的一只箱子,里面居然只装了一本小册子和一封信。毛小懋先拆开信,上面只有三句话:“我相信你和很多人一定需要它。记住,这是一个完整的童话,你应该按照顺序一页页翻看,并且,每看完一页,你要把它完整地抄录下来,要不然,这个故事就会断裂,因为你永远不会再有机会重看一遍。如果把你抄录的童话发表出去,毫无疑问,你会成为全世界最伟大的童话作家。”落款的字迹很模糊,只能隐约看得出是西班牙文,其中有“墨西哥大街564号”几个字。毛小懋心里一惊,放下信纸,把小册子捧在手里。这本小册子比小学生用的练习本还要薄,封面很破,纸质很旧,是用很粗的麻线装订起来的。他翻开第一页,里面的文字是用铅笔写的,像是一个读小学三年级的孩子的笔迹,歪歪扭扭,却非常认真。毛小懋带着疑惑开始阅读,文字很简单,他尽管已经变成了文盲,还是完全读懂了,而且才读了两行,他就深深地着了迷。读完一页,毛小懋习惯性地翻下一页,转眼间,他已经在读第六页了。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信上的话,连忙往回翻,怪事出现了。毛小懋明明记得已经读完了五页,但是他现在发现,前面的五页只剩下了两页,而且,这两页上的故事与刚才他读的全然不同。尽管小册子只有十六页,但是每翻过去一页,就会有新的一页诞生,同时有一页旧的突然消失,此消彼长,这个故事永远也讲不完。也就是说,这些文字无始无终,就像时间一样。毛小懋拿起铅笔,搬来一摞稿纸,继续阅读,读完一页就抄录一页。小册子上的童话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他连晚餐都顾不上吃,读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他趴在书桌上睡着了。野猫张老狐吃完早餐,跳上书桌,发现台灯下多了一叠厚厚的手稿。此后,毛小懋废寝忘食地读了三个月,浑身瘦了二十斤。在他的书桌上,终于矗立起了一叠像台灯一样高的书稿。毛小懋称了一下,也是二十斤。这时候,毛小懋想起了读者。他十分清楚,这篇神奇的童话一旦出版,必定会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书,保守估计,会比《哈利·波特》畅销二十倍。因为《哈利·波特》毕竟还是出自凡人之手,而这部童话,完全像是上帝的杰作。迟疑了一个礼拜之后,毛小懋把稿子的第一部分寄给了出版社。不久,一本名叫《世界上最长的童话》的书出现在了书店里。第一个月,销量很差。第二个月,老师们纷纷发现,一本奇怪的童话开始在孩子们的抽屉里流行起来。半个月后,这本书成了全国所有中小学校园里的第一号禁书。第三个月,一个家长无意中打开了一本从孩子的书包里缴获的书……半个月后,一个地理老师不小心批改了一摞数学作中午吃完炸酱面之后,童话作家毛小懋遇上了麻烦。高三:张浩楠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