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文轩的优雅
曹文轩是个优雅的人。无论你把他当作家看,还是当教授看;无论你把他当儿童文学作家看,还是当成人文学作家看,甚至是当文学理论家和文学批评家看,他给人的印象只有两个字:优雅。这种优雅不是血统带来的,也是和他的出身无关的。
曹文轩中等个子,长着一个娃娃脸,留着一个小平头。他的年龄和他的容貌保持了相当大的距离。你可以说这完全得力于南方气候的滋润,但我觉得这和水有关,和他广博的阅读有关,和他的人生态度以及宽阔的胸怀有关。他的笑最有特点,当他开心地笑的时候,你会觉得那笑是从下巴颏那儿往上散发出来的,直到头发都在发颤;当他想笑但小有节制的时候,你会觉得那是从头发梢往下流下来的,最后凝结在下巴颏上。而他最喜欢的是那种从左右腮边荡漾出来的姿态。这是常态,也是他最想保持的优雅的微笑。
曹文轩的优雅的外表常常让人羡慕,但让我嫉妒。明明他是50后的,我是60后的,但我和他一起走进学校的时候,很多孩子会喊他曹伯伯而喊我安爷爷。而那些老师们往往会看到我德高望重的样子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和我先握手还是和曹文轩先握手。这都是一些茶余饭后的笑谈。他本来是玉树临风的感觉,没想到他却常常是树大招风。每次进校园的时候,他都会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武林,不要去卖书啊,我们做讲座。”他倒是喜欢学生和老师多多地参加,就像一个演讲家喜欢很多人听演讲一样,这种心理倒没有一点可指责之处。在太原,我倒是担心他给小学生讲课的能力和技巧。我很清楚,他给大学做的是公益讲座,不仅座无虚席,而且过道上都站满了人。除了他谈《围城》和《红楼梦》之外,自己的作品只字未谈,我甚至怀疑那些大学生知道不知道他写过什么书没有。
曹文轩很优雅,有时候还很孩子气,这点孩子气来自于他的童心。当他表现孩子气的时候,你会觉得他很喜欢表现自己的优越感,就像许多虚荣的蓓蕾要绽放一样。我担心他给小学生讲课有问题,没想到他的演讲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下来后,他笑眯眯地对我说:“武林,别担心,我有好几套语言系统哪。”就像他有好多玩具展示给你看一样。这种优越感只是展示给朋友们看的。像他这样一个经历过很多人生坎坷的人,有很多人生阅历的人,有一颗对生活感恩之心的人,从草房子那里走到北京,且到一个有悠久历史的高等学府里面,他不能没有优越感。否则,他就成了一个贪得无厌的人。
曹文轩是个书生,是个知识分子,这种优雅是很多人难以理解的。他常常说自己喜欢水,因水而生,其实这是一种双重的事实,很多人容易误解甚至是曲解这种事实之中所包含的优雅。一个是表明了他的出生环境,另一个是说明了他文字的特点。他曾经给孩子们讲作文说出“折腾”二字,就被媒体狠狠地炒作和利用了一下。他很愤怒,但他愤怒的时候一点儿也不优雅,倒是一派的苦笑和无奈,甚至是苍凉。他甚至会像受了委屈似的说:“要是我变成哑巴就好了!”他不是没有智慧进行还击,也不是没有能力去质问,而是他有一颗善良的心,对他人宽容和理解的胸怀。记得有一次我邀请他参加一个新书发布会,没想到报纸刊登的消息却是断章取义,完全违背了他的本意,在儿童文学圈子里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我很气愤,想找媒体纠正一下。他宽容地说:“武林,算了,别找他们了,他们做新闻的也不容易,要是没有新闻炒作点,他们的新闻也不好做。”
曹文轩非常引人注目,所以关于他的消息在民间和官方流传的都很多。有的消息甚至很八卦,比如南方某报有关于他的不好的新闻。我知道后告诉他,没想到他开心一笑,说:“嘿,我都不生气,你生什么气呀!”无论什么流言飞语,我都要找他亲自对证,甚至包括他的感情,他的生活,我都会刨根问底获得真实的资料。而他,从来都是直言不讳地告诉我,并且没有一点恼怒或者回避的意思。有些朋友说我是欺负曹老师,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要找曹老师对证。我说我是敬佩和爱护他,不愿意他被误解和歪曲。我相信不走近他的人和不完全了解他作品的人,很难说能够真正了解他。
曹文轩是个很优雅的人,但他保持一个优雅的姿态很不容易。他更愿意浸淫在自己的文字之中,面对这个世界,面对这个人生,真诚而又执著地。
曹汝霖的“五四”记忆
1919年的“五四”运动,曾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蒋梦麟在其回忆录《西潮》对其如此记述:“北京政府的要员中有三位敢犯众怒的亲日分子。他们的政治立场是尽人皆知的。这三位亲日分子——交通总长曹汝霖,驻日公使陆宗舆,和另一位要员章宗祥——结果就成为学生愤恨的对象,群众蜂拥到曹宅,因为传说那里正在举行秘密会议。学生破门而入,满屋子搜索这三位‘卖国贼’。曹汝霖和陆宗舆从后门溜走了;章宗祥则被群众抓到打伤。学生们以为已经把他打死了,于是一哄而散,离去前把所有的东西砸得稀烂,并且在屋子里放了一把火。这时武装警察和宪兵已经赶到,把屋子围得水泄不通。他们逮捕了近六十位带往司令部,其余的一千多名学生跟在后面不肯散,各人自承应对这次事件负责,要求入狱。结果全体被关到北京大学第三院(法学院),外面由宪警严密驻守。”这还算一种比较价值中立的叙述,大量与此相类似的叙述,尤其是后来历史教科书里对“五四”的宏大叙述,逐渐地建构了一个关于“五四”爱国运动的完整谱系,而在“五四”运动中发生的具体细节,尤其是当事人中间被暴力一方的记忆,似乎隐没不彰。
晚年曹汝霖回忆,得知北京大学生可能冲击曹宅后的北京警察厅派去保护的三四十名警察,因为上头交代“文明对待学生”,故连警棍都没有带,警察们只好就近寻找木板石块之类去封堵大门。在东交民巷使馆区遇阻的学生,迅即转向来到曹宅。时隔数十年,曹汝霖似仍清晰地记得“五四”运动中的这一幕:
我于仓猝间,避入一小房(箱子间),仲和(指章宗祥,引者注)由仆引到地下锅炉房(此房小而黑)。这箱子间,一面通我妇卧室,一面通两女卧室,都有门可通。我在里面,听了砰然一大声,知道大门已撞倒了,学生蜂拥而入,只听得找曹某打他,他到哪里去了。后又听得砰砰蹦蹦玻璃碎声,知道门窗玻璃都打碎了。继又听得瓷器掷地声,知道客厅书房陈饰的花瓶等物件都摔地而破了。
后又打到两女卧室,两女不在室中,即将铁床的杆柱零件,拆作武器,走出了女儿卧房,转到我妇卧房。我妇正锁了房门,独在房中,学生即将铁杆撞开房门,问我在哪里。妇答,他到总统府去吃饭,不知回来没有?他们即将镜框物件等打得稀烂。我妇即说,你们都是文明学生,怎么这样野蛮?我在小室,听得逼真,像很镇定。他们打开抽屉,像在检查信件,一时没有做声。后又倾箱倒箧,将一点首饰等类,用脚踩踏。我想即将破门到小屋来,岂知他们一齐乱嚷,都从窗口跳出去了,这真是奇迹。
又到两亲卧室,将一切器皿打毁,对我双亲,承他们没有惊动。打开橱门见有燕窝银耳之类,即取出了匣子摔了满地。我父即说,这是人家送给我的,我还舍不得用,即送给你们好了,何必暴殄天物?他们不理,还是践踏得粉碎而去。后到汽车房,将乘用车捣毁,取了几筒汽油,将客厅书房等处浇上汽油,放火燃烧。
《随笔》2013年第2期出版:《随笔》杂志社
据周策纵的研究,在骚乱中院子里学生和警察也有些冲突。但是当时警察在那种情形之下,态度相当温和,实际上他们有些人“保持一种宽厚的中立”,只是受到了上峰几次紧急命令之后,才被迫干涉学生。当时的一份报纸报道说:“对中国地方上的观众说来,这似乎是一个非常尖锐的讥刺。这个人(指曹汝霖,引者注)曾经替整个北洋军队筹措到所有的军费和军火,他通过他的伙伴可以指挥数十万大军,却被青年学生把自己的房子一扫而光,竟没有一个人来替他开一枪作一臂之助!”可见,当时的北洋军阀在学生面前,相当克制,有论者指出,北洋军人尚且遗留有晚清军人尊重读书人的习性。
这就是曹汝霖版的火烧赵家楼的大致情节,当惊魂甫定的曹汝霖面对前来执勤的警察官员时,曹说,打人放火的都没有抓到,这些盲从的学生不必为难他们,请都释放了吧。参与“五四”暴力的学生中,有后来成为着名教育家和作家的江绍原等人。“五四”游行总指挥傅斯年,基于对运动中的暴力的反感而中途退出,而梁漱溟则在事后批评北京大学生缺乏法治理念,认为这三位官员未经法院审判而被殴打、驱除,这本身即构成违法,引发了当时社会舆论之哗然。时过境迁,身为受害者的交通总长曹汝霖对“五四”的评价却相当温和:“此事对我一生名誉,关系太大。学生运动,可分前后两段,前段纯系学生不明事实,出于爱国心,虽有暴行,尚可原谅。后段则学生全被利用,为人工具。”姑且不论孰是孰非,我们从“五四”后没多久就远赴英伦留学的傅斯年的文章《〈新潮〉之回顾与前瞻》,可以读出他对这一段学生运动史的沉痛反省:
中国的政治,不特现在是糟糕的,就是将来,我也以为是更糟糕的。两千年专制的结果,把国民的责任心几乎消磨净了。所以中国人单独的行动什九卑鄙龌龊,团体的行动什九过度逾量——这都由于除自己之外,无论对于什么都不负责任。我常想,专制之后,必然产生无治:中国既不是从贵族政治转来的,自然不能达到贤人政治一个阶级。……所以在中国是断不能以政治改政治的,而对于政治关心,有时不免是极无效果、极笨的事。……然而以个人的脾胃和见解的缘故,不特自己要以教书匠终其身,就是看见别人作良善的政治活动的,也屡起反感。
这种从“五四”政治运动,而折转到文化运动和思想启蒙的另一种转向,却往往在我们的历史叙述中被有意地遮蔽了,若曹汝霖生前曾经读到“五四”学生领袖傅斯年的这一番掏心掏肺的诚恳自白,也许会稍微心安一点吧。
初二:董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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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曹文轩的作文写曹文轩的作文600字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星期五的下午,我们四、五年级的综合实践课改成了听曹文轩讲座课,曹文轩的这次讲座使我受益匪浅。我们排好队,陆续来到了礼堂。我是曹文轩的小读者,特别爱看他写的书,今天能见到大作家,不禁有些兴奋。我一边专注地听着曹老师的讲座,一边用笔在本子上记录着。曹老师送给我们了5句话。我不禁感慨到:有学问的人说出来的话就是有学问的。曹老师送我们的第一句话是:“财富,不在远方,财富就在我们自己的脚下。”多么有震撼的话呀,财富并不离我们很遥远,就是在我们自己的脚下,是要用知识挖掘出来的。第二句话是:“未经凝视的世界是毫无意义的。”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就是:这个世界是应该细心观察,如果不细心观察是毫无意义的。第三句话是}“创造的自由,是无边无际的”。这句话的涵意是:自己创造的世界,是无边无际的。接下来的这句话,我有亲身体会:“好文章离不开折腾”。是的,你想写出一篇好文章,用词应该反复推敲,反复折腾自己,才能有一篇好章。最后一句话是:“天堂是一座图书馆”。我听了这句话,有点糊涂了,这是什么意思呢?我绞尽脑汁地想,突然之间,脑子灵光一闪,这句话的意思应该就是:天堂有很多学习的地方,你应该去看,去研究才能从中获取知识。啊,这次曹老师的讲座令我受益匪浅!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650字 初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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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桂花雨》读后感曹文轩《桂花雨》读后感“爱是这么短,遗忘是这么长。”这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20世纪智利诗人聂鲁达的《二十首情诗和一首绝望的歌》中的经典句子。读完曹文轩最新结集的小说《桂花雨》,我不禁感慨:爱是这么短,回忆是这么长!曹文轩该有多么爱自己的童年啊!短短的童年经历,却让他反复书写吟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制造出无数起承转合层出不穷的故事来。的确,他所经历的那个特殊年代喑哑黯淡的童年,尤其是13岁左右的少年时代,构成了其一生文学创作的基石和源泉。他那卷帙浩繁上千万字的著述,那些绕肠千结生离死别百变迭生的童年往事,那些滴哩婉转稻茭千重的油麻地抒怀景致,那些风车转动鸽哨脆响天瓢大雨三角地传奇,那些草房子细米红瓦黑瓦的忧郁与悲悯,那些青铜葵花桂花雨朦胧情愫的天真与庄严······一切的一切,都起于童年,又漫漶于回忆。同样的生活年代,同样的被各种政治运动、饥饿与孤独困扰的乡村童年,由于文学观念、美学理想以及个人性格气质的不同,作家们笔下便呈现出不一样的童年风貌。比如说在莫言的笔下,童年就是《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四十一炮》,是窥破世相、炮轰人类的上帝之眼;曹文轩笔下的童年,则是《青铜·葵花》《草房子》《细米》《红瓦黑瓦》,是照见人心的爱与善的情愫,是悲悯与宽怀的菩萨之光。关于儿童文学的创作宗旨,曹文轩曾有过精确的夫子自道。正如他在《草房子〈追随永恒〉代跋》中所言:“„如何使今天的孩子感动?······在提出这一命题时,我们是带了一种历史的庄严感与沉重感的。······能感动他们的东西无非也还是那些东西生死离别、游驻离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感动他们的,应是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和美的力量,而这一切是永在的。”曹文轩的儿童小说抽空了历史时代背景,并不在意大时代或小时代,也不刻意书写人的流言与传奇,只与人性的普遍性相关,在一个普泛的人类天空下,书写人类的本质与本性。“生死离别、游驻离散、悲悯情怀、厄运中的相扶、困境中的相助、孤独中的理解、冷漠中的脉脉温馨和殷殷情爱”——这些,重新构成了《桂花雨》中的内容。小说集《桂花雨》的编排很有意思,是按年代顺序,逆时间排列,前边收录了近两年写的五个短篇,后边收录了写于上世纪80年代的四篇作品。前者是已成“教父”之后的圆熟之作,信手拈来皆成趣;后者是写于创作早期的作品,孜孜矻矻尽力求。作者编选时故意将时间跨度安排得比较大,前后相差竟有20余年。跨度这么大的文章编在一起,可以看成是曹文轩在向20年前的自己遥相致这部集子里,写于2016年的有两篇:《桂花雨》和《一只叫凤的鸽子》;写于2016—2016子》,《麦子的嚎叫》;最后三篇写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阿雏》,《野风车》,《疲惫的小号》。从另外一张曹文轩的创作年表上可以看出,在2016至2016年间,他是在书写长篇之余,批量创作了一批短篇小说。比方说,2016年创作的短篇,除了《桂花雨》和《一只叫凤的鸽子》,还有另外两篇发表在《人民文学》2016年第六期上的《小尾巴》和《第五只轮子》,一经发表就获得好评,几乎各大选刊都予以转载。《桂花雨》和《灰娃的高地》,两篇的主角都是13岁。“十三”之于曹文轩儿童小说的隐喻意义,有待另一篇长文予以破解。这里的两个13岁的男女少年,私生女婉灵和穷人家的孩子灰娃,都在为自己的尊严而战。婉灵的私生女身份,注定她生下来就要受苦。无论遭受什么白眼和歧视,她都顽强地活着,想向世人做自己清白的证明。1200字以上 小学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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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根鸟读书笔记作文《根鸟》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曹文轩根鸟读书笔记500字,欢迎阅读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和一个大峡谷出现在根鸟的梦里。从此根鸟开始了他的寻梦之旅。根鸟带着坚定的信念和勇气勇往直前,向着自己的路----一直往西走。他不怕任何艰难险阻,凭借自己的力量找到了那个大峡谷。他的梦是奇异的,但根鸟始终相信他的梦,他便去寻找那个奇异的梦。根鸟的旅途非常精彩,他尝遍了人间的酸、甜、苦、辣,也经历了许多大人都没有经历的苦难,所以这使他更加坚强了。付出总有收获,他终于找到了他的梦。根鸟为了他的梦,前进着。他来到了青塔,他为了以后的路能走下去,被迫到街上乞讨。后来他有一匹马,他的脚步更快了,又向西走。而这个纯洁的男孩被人骗到了矿山背石头去了,他继续寻找他的梦,用智慧骗了那些人,逃除了鬼谷。到了米溪,杜府的大家庭让根鸟感到了温暖,这种温暖根鸟从未感受过。虽然有那么多佣人,并使他吃穿无忧,使他有了惰性,但大峡谷的梦自始至终都没让他忘记,最后,他还是告别了那个大家庭,朝着他的梦勇往直前的奔去。之后,他又来到了莺店,他遇到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根鸟虽然长时间陪在金枝身边,但那是他怕孤独和寂寞,他也停下他的梦,但在板金先生的一番劝说下,他的那个梦又复活了,从新带上勇气上路了。离开了莺店,他又冒险登上了雪山,最终找到了那个在梦里出现的大峡谷。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像根鸟那样坚定不移的勇气!执着!只要向着一个目标永不停息的努力,这个目标终会实现的。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二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三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先生的纯美小说《根鸟》,领略了书中的含义。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在一只白鹰的脚上发现了一封落名“紫烟”的求救信。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遇到了许多困难,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困难,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后来,板金死了,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最终来到了大峡谷。著名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文学事业上受挫,曾经遭到英国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的冷嘲热讽,但她毫不气馁,毅然改写小说,最终踏入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在文学圣坛上脱颖而出,在世界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丑小鸭小时候虽然丑,但它经过无数次练习飞翔,最终还不是变成了亭亭玉立、展翅高飞的白天鹅了吗?科学巨匠史蒂芬。霍金虽然自身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依然努力地探索宇宙的奥秘,坚持不懈地进行思考宇宙的起源,被人称为活着的爱因斯坦。这些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我们要有永不放弃的决心,努力克服我们生活中的困难,这本书不仅告诉我们人间的大爱无私和许多我们人类性格上的全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有类似之处,我要向根鸟学习他坚持不懈的品质,我缺少的正是这一点!如一遇到难题,一碰到困难,就会回避它,而根鸟不会,他会不顾一切,不惜一切代价去克服困难,勇往直前,更有大爱在人间!根鸟这位少年有这种过人的毅力和忍耐力是我们要学习的,如果一个男人缺少耐力和毅力,那他就不是男的,不是好汉。兴趣爱好也决不能半途而废,一定得坚持不懈,才能成功!这正是我读了这本书后悟出的道理。根鸟读书笔记500字四《根鸟》是曹文轩纯美系列小说中的一部。讲了一个生长在山里的十三岁少年——根鸟,为了追寻着心中的梦,独自西行的种种坎坷经历和奇遇。整个故事仿佛蒙上了什么,一切都那么茫茫,那么虚无缥缈又触手可及。在一次私自上山打猎的过程中,根鸟遇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得到了一块神秘的布条。就因为这布条上的“大峡谷”“紫烟”,根鸟背井离乡,穿过寂寞的荒漠、恐怖的戈壁,在青塔镇遭遇欺骗的同时也受到了真善美的垂爱,还神话般得到一匹白色的宝马。接着又陷入鬼谷,过着地狱般的生活,经历了死亡的边缘后,根鸟第一次回到现实,强烈地思念起家乡——菊坡的老父。这段经历是根鸟在难以想象的孤独、困苦、艰辛的极端环境中抗争的生命里程,根鸟也因此逐渐成熟、智慧、果敢、坚忍起来。第二次踏上西行的孤旅是在父亲死后,根鸟烧毁了房子,也烧毁了自己的根。这一去似乎意味着更彻底,更义无返顾。这次,根鸟在和美富庶的米溪用自己的智慧、善良、勇敢和诚实博得了爱情之神的怜爱,安逸的生活和美好的秋蔓让他深深的留恋在米溪,而忘了心中那个美丽的梦。又是一次幻觉,让这个少年恍惚起来。根鸟重新踏上寻梦的征途,然而根鸟再也不像上次那么义无返顾,那么纯粹无念。米溪的安逸与富庶滋生了他的惰性。在一个糜烂的小镇——莺店,根鸟学会了赌博、酗酒,甚至变卖白马,所有的理想以及之前磨练的好品质不复存在。当他再次邂逅板金,那个最纯粹的梦,又重新燃起,终于根鸟找到了那个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寻到了梦中的梦。这里面的景色描写渲染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境界,现实夹杂着虚幻,无奈夹杂着希望,孤寂夹杂着热情,恐怖夹杂着凄美……有荒漠的凄凉、戈壁的凶险,有草原的广阔、山峦的陡峭,有溪水的丁冬、江河的咆哮,有乡间的淳朴、市井的污浊……根鸟读书笔记500字五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明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呈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动身了,荒凉,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怪而玄妙。根鸟成长在事实与梦幻之间,他决议以梦为马,渡过他的成长阶段。《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晓得一个叫紫烟的?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道路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由于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本人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然而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白叟送给了他一匹通人道的马,而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第三章鬼谷重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警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周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处所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办庆贺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逝世后,他把他跟他父亲住过十二个年龄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嫡人家,有地步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光后,根鸟又分开了米溪上路了。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饮酒赌博,还意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瞬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据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因为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多少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翱翔着。他让全部身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我爱好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实在中休会人性。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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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感悟之曹文轩少年小说中的心理描写曹文轩少年小说中的心理描写摘要:对于儿童文学作家而言,在儿童文学的三大层次当中,少年文学自身具有的过渡性质使其在艺术表现与审美内涵方面存在着向成人文学靠拢的倾向。在少年文学的审美创造过程中,将目光集中于对少年心理层面的刻画已然成为诸多儿童文学作家的共识。在少年文学领域有着举足轻重地位的曹文轩,更是运用其敏锐的洞察力在作品中将少年儿童普遍的心理状态展现得淋漓尽致。关键词:曹文轩;心理描写;自我同一性“自我同一性”(亦称“自我意识”)是美国著名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在自我心理学理论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自我同一性”是包含生命时间和生命空间的概念,正如埃里克森所说,“自我同一性的感觉是一个不断增长的信念,一种一个人在过去的经历中形成的内在的恒常性和同一感,一旦这种同一性的自我感觉与一个在他心目中的感觉相配时,那么,就表明一个人的‘生涯’是大有前途的。”①王泉根先生在《儿童文学教程》中提出,儿童在人生的旅途中要经历两次断乳,一次是生理上的,另一次是心理上的。心理性断乳带给少年的一方面是“主我”(“作为知觉者的我”)与“客我”(“被知觉者的我”)的分化;另一方面,心理性断乳使少年面对“主我”与外界的联系上,产生“主我”与“他人”的分化,并由此产生自我认识。可以说,前者是少年身体层面的分化,后者是少年心理层面的分化。曹文轩在表现少年“自我同一性”的问题上,经过种种变体,通过隐含的方式和崭新的面貌将少年身体与心理的分化呈现于读者的眼前。一、“主我”与“客我”的分化朱自强在《儿童文学的本质》中曾表达这样的观点,表现少年成长的少年文学是动态前行而非静止孤立,少年的成长不是单向度的生理成长或心理成长,而是身心两者的有机融合。与少年那隐秘的、捉摸不定的心理变化相比,生理变化则是直观的、易于觉察的,同时也是少年文学作家在创作中无法回避的话题。(一)镜中的自我中外儿童文学作家似乎格外偏爱使用镜子这一特殊意象来揭示动态成长中少年的身体变化,少年在不经意间发觉镜中映现出来的另一个“我”就成为少年“主客”分化的绝妙展示。在曹文轩的成长小说里,为了生动、具体的展示少年发觉镜中“客我”时的心理动态,不惜花费大量的笔墨和段落来进行描绘。少年主人公细米“他从来也不知道自己究竟长得什么样,也从来没有想起看看自己究竟长得什么样”,当偶然间细米抬起头在妈妈用的镜子里仔细地端详自己的时候,他才对自己的身体产生了新的了解与认识,“仿佛镜子里的那一个,不是他自己,而是新结识的一个朋友。他有点害臊,因为镜子里的那个孩子长得挺俊的。他第一回知道自己的眼睛很大,眼珠儿像葡萄,睫毛很长很长,难怪妈妈在训斥他时会指着他的脸说:‘你眼睛再扑闪扑闪的!’”通过上述描写,不难看出少年在面对“客我”时所生发出来的惊愕与诧异,作为“主我”的少年用一副审视陌生人的眼光来打量镜中的自己,原本波澜不惊的少年心理世界,早已是暗流涌动,惊讶与羞涩、欢喜与恐惧在一时间难分表里,不可名状的复杂、矛盾的情感如潮水般冲击着少年的内心。显然,少年在短时间内难以适应镜中的“客我”形象,不能及时地做出正确的判断与把握,对自己外表的满意与喜爱顿时被溢于言表的羞涩之情所取代,这就足以切实感受到少年在遇到镜中“另一个我”时,在兴奋激动之余由心底油然而发的揣揣不安与波澜悸动的内心独白。(二)叛逆父母处于“叛逆期”的少年,常以自我为中心形成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对擅自踏入自己领土的人,敢于做出任何形式的反抗,与之朝夕相处的父母,不能及时觉察到少年心理的细微变化,常常在浑然不知的情况下贸然进入少年的领地,迫使少年对父母产生言语上的顶撞和行为上的反抗。少年和父母的“分化”是其寻找并确立“自我同一性”的途径之一。在曹文轩短篇小说《金色的茅草》中面对吝啬、乖戾、暴躁、不近人情的父亲时,一向采取逆来顺受的少年青狗,突然之间做出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忽然地,仿佛是在一个早上,青狗忽然觉得自己长大了,敢与爸爸的目光对峙了,甚至敢大声地提出自己的要求了。略有夸张的向父亲喊出“我要一个书包!”对少年青狗的叛逆心理不做任何直观描写,在曹文轩看来,少年在语言及行为上的反抗就是心理情状的外在形式与真实写照,巧妙地外部描写对于揭示少年叛逆心理起到四两拨千斤的神奇效果。曹文轩常借用抽屉这一意象来表现少年隐秘的心理变化。热衷于雕刻的少年细米,用种种方式躲避来自成人的目光,显然希望拥有远离父母打扰的一方净土,放满了雕刻品的抽屉、柜子与床下俨然构成细米的独立世界。细米慢慢拉开抽屉,但没有完全拉开,只是拉开一道缝隙,然后将双手伸进去,身体尽量压向桌子,好不让梅玟看见抽屉里有些什么。他摸索了一会儿,从里面拿出了那个正在被他雕刻的木疙瘩。细米那看似夸张的动作、行为背后是其内心活动的真实写照。曹文轩对抽屉这一意象的合理运用,回避了少年与父母之间激烈的正面对立与冲突,使其对少年叛逆心理的揭示不再停留在言辞及动作反抗这一浅层阶段,进而转向深层揭示。通过抽屉这一意象营造出来的封闭空间本身就意味着少年对父母的无声反抗。二、“主我”与“他人”的分化1200字以上 高中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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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国度在遥远的优雅国度中,没有男人,只有女人。在这里,有一位名叫黎洁的女王,她自然受孕,剩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公主雅滋。雅滋长得可爱。水灵灵的大眼睛,樱桃小嘴,笑起来有个酒窝。乌黑亮丽的秀发,给她增添了不少公主的气质。雅滋公主很聪明,常常是脑子一转,一个好办法就腾空出世,连女军师梦珑都十分欣赏她,对女王黎洁说:“陛下,您这位活泼可爱的女儿,就是上天派来的小天使,既可爱又聪明,我们国家的福分到了。”女王黎洁听了,总是笑了笑,回答:“呵呵,没什么,只是雅滋喜欢玩而已,在玩中学。”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了,从当时1、2岁大的雅滋长到了17岁的亭亭玉女。别的国家的王子无一不来求婚,可是,都被雅滋公主拒绝了。雅滋公主总是静静地坐在床边,看着远方。久而久之,她变得忧郁了。可是有一天,清豪国度的王子——托撒王子来到这里,他是来优雅国度请求联合的。黎洁女王在宫殿召见了他,雅滋公主也在场。托撒王子一上来,雅滋公主就惊呆了,这简直……雅滋公主从未在向她求婚的人中看到这么帅气的王子。“参见陛下。”“请起。”托撒王子站起来后,第一眼看就看到了雅滋公主,被她的美貌迷住了。两人就在这个瞬间对视,爱上了对方。但托撒王子不能久久凝视,连忙和女王谈起国家大事。“好的,我会的,你先退下吧。雪恰,把托撒王子带到房间去。”“是。”托撒王子去自己的房间暂住下来。雅滋公主看到这一幕,小声地叹了口气,随后,回到了自己的宫殿。说也巧,托撒王子的房间和雅滋公主的房间是对着的。每天,当雅滋公主拉开窗帘,都能看到对面的托撒王子在品味咖啡。当托撒王子注意到时,会走到窗口,看着雅滋公主。他们就这样,一言不发,度过了一个早晨。“爱”的种子也在他们的心底萌发了。一天,托撒王子主动约雅滋公主到御花园玩。当雅滋公主穿着清爽的裙子来到花园时,托撒王子正在花坛旁拉着提琴。那声音很优美,很柔和,是一段爱情音乐。突然,托撒王子停了下来,充满爱意的眼睛望着雅滋公主。“哦!”托撒王子说,“雅滋公主,你真漂亮啊。不如,我们现在就进御花园吧。”“嗯,好的。”雅滋公主小声地回答。于是,两个人拉着手,缓缓走进御花园。“啊!”传来了一声尖叫。“怎么了?”托撒王子着急地叫,只见倒在地上的雅滋公主,手臂上有一个很小的伤疤。“公主殿下!公主殿下!”托撒王子扶起雅滋公主,看到了那个伤疤。“怎么会呢?真么小的伤口怎么会晕倒呢?”托撒王子自言自语,马上把雅滋公主送进宫殿的医疗殿。“禀报王子殿下,雅滋公主是因为受到了我们国家毒性最强的花粉——朵克拉的侵蚀。只有一种解药,但是……”菲丽医生停了停。“快说啊,但是什么?”“这种解药只有女王陛下才有,王子殿下,您去找女王陛下吧。”菲丽医生无助地回答。“陛下,托撒王子求见。”“传他进来。”“是。”托撒王子进了大殿,立刻跪了下来:“陛下,我求你帮我一个忙,也可以说,是帮您自己的一个忙……”“你要我帮什么?”黎洁女王问道。“陛下,首先,告诉您一个坏消息,您的女儿——雅滋公主被朵克拉侵蚀,现在在医疗殿。菲丽医生告诉我,只有您才有解药,所以,我请求您赐我解药。”托撒王子一字一顿地说。黎洁女王听了,差点昏倒:“不,雅滋不会死,雅滋不会死。”“什么?不是有解药吗?”托撒王子很不理解。“梦珑,扶我起来。托撒王子,你随我到后花园。”“是。”三人来到了后花园,走到了一株紫罗兰旁,梦珑自动退下。黎洁女王轻声说道:“朵克拉是我们国家毒性最强的花朵上的花粉。它能够让一个人,在受到侵蚀后的第三天,身体泛紫,渐渐涨到头部,就会让人窒息而死。而能解开它的毒性的,只有一张——蒲罗兰。”黎洁女王说道。“然而,在100年前,第10任女王落雁,在她的时代,优雅国度不幸收到了一场暴风雨,解药的配方被摧毁,只剩下两瓶解药,本来,从那时到现在,不会有一个人用上,今天,我正好给雅滋用。但是,贪婪的落雁女王,却把它们投进了100里以外,被浪漫国度的女王捡到,这种解药中,蕴含着可以治疗黑粒病的纯叶汁,救了他们那里得了黑粒病的人。浪漫国度和我们优雅国度一直虎视眈眈,因此,落雁女王受到了人民的鄙视,要求宰相将她斩首。于是,在玫瑰世纪,就有这样一位失败的女王。解药再也配置不出来了,被侵蚀的人,只能等死。所以,我们把朵克拉封为‘禁花’,不许人接近。这次,可能是某种昆虫不会感染这种毒,穿花粉时不小心落到了雅滋的手臂上。唉,这次,雅滋是没救了。”黎洁女王说完了,托撒王子十分悲伤:“难道真的没办法了吗?”“嗯……你去美好国度看看,听说,他们那儿有雪山白莲,吃了它的莲子,一切毒素都会消失。”“嗯!我会找到雪山白莲的!陛下,可以为我准备一些东西吗?”“可以。你需要什么?”“我……”一浙江台州浙江省玉环县城关镇中心小学四年级:蓝纯1200字以上 四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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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的女孩没想到我会认识她,更没想到她还做过我的同学.她叫阿善,是个善良的女孩.不知为什么,这几天老想着她.我是在城市长大的,我不喜欢回家乡.因为我对那里的山不熟悉,对那里的水不熟悉,对那里的路不熟悉,对那里的人不熟悉.但这次回家乡的时候,我居然认识到了一个女孩.在家乡的草地上,我兴致勃勃地观光.我看到了一些可爱的小孩在嘻嘻哈哈地堆泥沙,但旁边却有一位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女孩在看书.她穿着一双补过许多次的布鞋,衣服虽然有些旧,但很整洁,显然她在这些孩子当中比较“优雅”。她知道我在注视着她。她便轻轻地放下手中的书,伸出手来对我说:“你好,我叫阿善,愿意交个朋友吗?”我愣了一下,乐意答应了。我们开心地聊了一会儿,但不久爸爸催促我回家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和阿善道别。回到城市后,我又生活得很开心,没有再多想阿善了。新学期的一天,我高兴地来到学校。这时老师介绍了我们班的新同学。我没有抬起头,只是在看书,但老师讲的说话我能听到的。“这是我们的新同学――张善。”不知是不是名字有些相似,提到“善”字,我想起了阿善。我抬起头望了张善一眼,我认出来了,她的确是那个优雅的女孩――阿善。阿善可能也发现了我,便微笑着冲我点头。以后我们的日子更不用说了,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依然是快快乐乐的。我帮助她,她支持我。无论是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当中,我们俩都在一起应付。阿善的成绩并不在我之下,她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可是我的偶像呢。她的言行举止的确很优雅。她总是很有礼貌地和你说话,总是微笑这望着你。使你感到她很美丽,很亲切。但不久后,我们却又要分别了――“ 俐,如果我和你分别,你会舍得我吗?”阿善问道。我很奇怪她会突然间问我这些问题,我不假思索道:“呵呵,应该没有这个如果吧。”我道。“那么,你的意思是,你舍得我?”阿善说。“不,当然不舍得。”我的语气很平淡,没有什么特别。“那我真的要走了。”我好像听见阿善在喃喃自语。她说她真的要走,她要回家乡读书。我不得不相信阿善说的话,我又问:“你爸爸让你走吗?还是你自愿的?”“不,无论是什么原因我始终要走。”阿善说。“你能不走吗?你知道我们大家都不舍得你。”我说。她坚决地摇了摇头,她说她会给我写信的。离别的那一天,我居然很少和阿善说话。平时和阿善接触不多的同学都拉着阿善的手,都亲切地和她说了许多祝福的话。而我是阿善的好朋友,我居然没说什么。我只是望着阿善,我们俩的目光都充满了感激,都充满了许多的不舍得,都好像有许多话要和对方讲,但我们都没有出声。最后还是阿善她对我淡淡地一笑,说:“谢谢你,这个学期,我很快乐,我从你身上学会了很多东西。谢谢,再见。”说完,阿善就要走了。越是在关键的时候,我居然没有什么话说,平时喜欢说话的我居然一下子很安静。“嗯,我……”我没有说完,阿善真的要走了,她头也不回。“再见。”望着她的背影我说道。其实我一直没有忘记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个优雅的女孩。虽然她走的时候我没有向她说多谢,但我想她会明白的,因为曾经我们在一起过……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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