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石溪的《刀疤豺母》
这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本书《刀疤豺母》。我花了两天时间就读完了,完全被书中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这本书原始、阳刚、充满着大自然的美,述说这迷人的大草原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在一个无边无际的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高黎贡山特有的稀有动物“金背豺”,和草原上的牧民发生的冲突。金背豺平时经常捕食人们的牛羊,更可恶的是总是对准牛羊的肛门咬,牛羊一吃痛撒腿就跑,一跑肚子里的内脏就被金背豺给拖了出来,最后就死了。牧民们都恨透了金背豺,他们举起了猎枪,发誓要把金背豺赶出大草原。在长时间的捕杀后,金背豺越来越少,最后只能在一个月圆之夜,不舍的离去。之后,草原上的牛儿羊儿无忧无虑的生活着,都长出了一身肥膘,牧民们也很开心,一致认为他们将金背豺赶出大草原是做对了。可这时,另一种草原动物大肆繁衍,那就是“红毛雪兔”。它们越来越多,疯狂地吃着青草,最后连草根都不放过。原本肥嫩的光鲜亮丽的草原像个时髦女郎,现在却变得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最后,人们意识到:金背豺没有了,草地杀手“红毛雪兔”也使他们的牛羊无法生存。在大家的商量下,牧民们派出了一位了解金背豺的汉子,走出草原寻找金背豺,最后,在他的真诚的邀请下,金背豺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到了大草原。金背豺回来后,有丰富的食物来源,将红毛雪兔全都捕杀了,但是它们也不敢再捕杀牛羊了,怕牧民们再一次将它们赶出去。牧民们和金背豺相安无事的和平共处着。
看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人们不可以破坏生态平衡,要保护稀有动物,要喝动物和平共处,要保护美丽的大自然,不然后悔也来不及了。
江苏常州钟楼区常州局前街小学四年级:蒋乐涵
我与崔启明
他这个人,可以说成是一种神话!与他相处之际才发现,他恰似我的“蓝颜知己”,可惜……
第一次与他相见时,给我的印象很好,他是一个清秀而干净的小伙子,面容上稍带有几分帅气!每每笑起来,总是带有一份神秘感,让人难以猜透,乍眼一看,却是有些怕人的。
我们之间是被一面厚厚的墙所隔住的,要想探望一下,是会刺痛眼睛的!或许我们是蛇与雄黄的关系吧!后期我也有点搞不清到底是谁的错,有时他更像一支带刺的玫瑰,针对于我来说,他是摸不得的!
我与他在门口擦肩而过,我相信我们俩的余光都在互相膘着,有点别离的感觉;我也像是刚刚从绝望中逃出来的人,回头看他的仟影时,心也不禁被戳伤;也不知是我留念他还是他在装着一副陌生的面孔。
曾经我与他是一对很要好的死党,按照他的说法来讲,是种感情的不合才造成的失措!说来也是种惭愧,以我交友的能力,不应该出现这样的错误!所以我才如此珍惜他。
他的性格有点怪僻,尤其他的嘴更是绝顶,在加上他的孩子气的风格,整个来看,无可挑剔了!他的眼总是咪咪而富有细腻的感情,可以说我很欣赏他的智慧,每一次骄傲的神情在他的眼中表露出来时,我却有几分嫉妒!面对我,他会很自信的,从他的话语可以听出他的寓意,对此我会沉默。
他想征服于我,他确实占了上风,有很多人都说这是种胜利,可我以为,我也未必输给这一局游戏;可是他却从未想过,我这么对他完全是因为我明白了友爱,如果真如他所说,当初为何要相识,我觉我们之间是种磨练,究竟谁是磨刀石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与我的那份感情应如何收拾;从他的心里来说,那种分别的挽回是根本不能复原,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度过这场非同寻常的时光。
实际一点的,我与崔启明也只能是这样,他的观点我不能同意,我介意他的一切想法;即使在尴尬,只要他能在明处暗示,我都会用心琢磨,我也希望他也能懂我为何用心良苦。
现在,我俩不能算是朋友,也不能说成是一对仇人,更不能比喻成蛇与雄黄,因为,我相信他的为人,会给我带来惊喜;虽然我们不能很快包容对方,但从他的性情上说,他可以做到包容。
我与崔启明,我们之间是被一面厚厚的墙所隔住的,要想探望一下,是会刺痛眼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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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_小学读后感小学读后感700字篇一_《刀疤豺母》读后感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让我加深了对维护生态平衡的认识,也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到藏族的尕玛儿草原一带去考察,因为怕不熟悉地理位置,于是雇个向导强巴,在高黎贡山发现了金背豺,领头的是一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母豺,强巴看到这儿,让他联想到自己的爱犬雪娇是被这活吃掉的,于是发誓把恶豺全部消灭掉,于是,他几次捕猎只打死两只老豺,抓了一窝小豺,最后因为恶豺帮作者解了围,把小豺放归山林,之后召集整个村庄,往天空打枪,把豺群驱赶走了,造成红毛雪兔疯长,造成瘟疫和粮食减少,强巴悔过自新,跟作者去把金背豺请了回来,维护了生态平衡,让人们生活变得越来越好了。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维护生态平衡,刻不容缓!”很多人们认为捕杀牲畜的动物就应该要杀死,如果做出反抗,就带领很多人一起把这种动物围剿杀死。这使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被打破,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让人们蒙受损失,使它们后悔莫及,但是当人们醒悟的时候,原来的生态系统触底崩溃,导致人类的家园也遭受着破坏,让人们流离失所。这让我想起了一个破坏生态平衡的案例:例如美国於1929年开凿的韦兰运河,把内陆水系与海洋沟通,导致八目鳗进入内陆水系,使鳟鱼年产量由2000万㎏减至5000㎏,严重地破坏了水产资源。在一个生态系统中减少一个物种,也有可能使生态平衡遭受破坏。中国大陆50年代曾大量捕杀过麻雀,致使一些地区虫害严重。究其原因,就是由於害虫的天敌麻雀被捕杀,害虫失去了自然抑制因素。这就是破坏生态平衡的下场。读了《刀疤豺母》,让我明白了,维护生态平衡,刻不容缓!我们一定要维护生态平衡。这样才能拯救地球,拯救整个我们生存的家园。小学读后感700字篇二_《刀疤豺母》读后感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叫《刀疤豺母》的动物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通人性,懂甘苦,明事理的好豺,草原豺的头领,名叫刀疤豺母。却被强巴理解为是老谋深算,狡诈,罪大恶极的坏蛋。因为它曾带领草原上的一群豺和人类结下种种恩怨。强巴一心只想把这群世世代代都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豺赶出尕玛尔草原。但他不知道豺是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的功臣。最后,强巴领悟了食物链的重要性,费尽周折才把豺请回了尕玛尔草原。兔患解除了,人与豺的隔阂烟消云散。从此,刀疤豺母再也没有与村民产生冲突,也没猎杀过村民的牛羊。“仇恨是坚冰,感情是太阳。在暖融融的阳光的照耀下,再厚的冰层也会融解,化作一江春水。”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想想看猎人强巴因为豺群咬死了自己最心爱的猎狗雪娇而和豺结下怨,将豺群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以为从此这里万象更新,结果适得其反。雪兔泛滥,草原变得就像衣衫褴褛的叫花婆。再也没有从前生机勃勃,万物欣欣向荣的景象。这样一来,豺反而成了“功臣”,雪兔则成了“坏蛋”。豺原本有效地阻止了雪兔的泛滥,捍卫了生态平衡,立下了汗马功劳,却遭到村民们的误解。并且豺通常全都是捕捉一些老弱病残的雪兔,帮人阻止了瘟疫的传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破坏了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是破坏了生态平衡。大自然的食物链一经破坏,哪怕只是其中一根“链条”断了,所有生物都得遭殃,包括人类也是其中之一。当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因为种种人为的原因而灭绝的时候,人类也就看到了自己的尽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个限度。豺不能多打,一旦把它们赶尽杀绝,破坏了大自然的规矩,超过了限度,好事就会变成坏事,会带来预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千万不能破坏食物链,要吸取尕玛尔草原的这次教训,保护好动物和人类共同的家园,善待我们神奇的大自然。我们要珍惜动物,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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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刀疤豺母》有感_四年级读后感假期过了一半,终于把过年那些杂七杂八的烦琐事弄完了。赶紧来写读书的感受吧。年前,书没读几本,只是看了杰克伦敦的《白牙》,沈石溪的《刀疤豺母》。又把《明朝那些事》复习了一遍,其他的书,都没看。不扯闲撇子,说说《刀疤豺母》。《刀疤豺母》主要讲了一支由一只脸上有刀疤的母豺,领导的豺群,因为和人类冲突结下仇恨,被人类无情驱逐。但人类遭到了大自然的报应,当地野兔泛滥成灾。人类即使动用多种方法,也拿它们没办法。只能把豺再请回来。费尽千辛万苦,豺终于回来了。没过多久,豺就把野兔收拾了。看完后,我想到了一篇课文,第十五课。每次,人类都是自大的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世间其他万物。人类自以为食草动物是善良的。其实动物并没有善恶之分。只是按人类主观的利益以及对大自然的一知半解,强加给动物的人类观点。因此,我认为,我们应该遵守大自然的规则,不能打破自然守则,要去多了解动物,所有的动物都应受到保护。我们应该珍惜地球的所有生命。如果违背了大自然的意愿,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请大家从身边做起,爱护环境,保护脆弱的地球。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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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来喽沈石溪伯伯在我心目中是一位高大的人。但是,今天一瞧,我才知道,原来他只是一位平平凡凡的人。“沈石溪来了,快点排好队伍,快点啊!”随着一声声叫喊吆喝,这一位大人物就来到了新世纪学校。他不是我想象中那么高大,可是呢,他又那么和蔼,那么幽默。听,他正说这他从上海到西双版纳的一程又一城。先坐火车,坐了三天三夜,没到。坐汽车,坐了四天四夜,没到。在做拖拉机,坐了八个小时,还没到。最后坐马车,终于到了。每每讲到好笑的时候,他都会显得神采飞扬,让人觉得他很有魅力,像一块吸盘一样牢牢地吸住你,让你不能动弹,我真想跑过去和他握握手,打个招呼!而身旁同学的笑声一直没有停息过。“七只大大小小的狼围着我们被困的树下,那一双双狼眼穿透我们的身体。我们等到天黑,将剩余的7根火柴点燃,烧衣服、裤子,到天亮时我们身上只剩下一条内裤。”“哈哈哈哈……”原来只要细心观察周围的一切物体,有时只需要一件,你就能写成一篇好文章,我以后也要按照这种方法写每一篇文章。4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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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沈石溪,动物小说大王。《狼王梦》、《第七条猎狗》、《斑羚飞度》……从学生的口中听过无数的先生的著作。也不知因何缘由,直到现在,才开始拜读。《刀疤豺母》是我第一次读沈石溪先生的书,我的阅读速度不算慢却也算不上一目十行,这本图书却是继《活着》之后,我一口气读完的唯一一本了。花一整天的时间,终于饱尝书中酣畅滋味,合上书,准备让眼睛休息休息,于是决定去逗逗家里的新成员——一只可爱的狗狗,名“十八”。十八犹喜草坪,一到户外便抑制不住往草坪里扎。一晃神,我竟把跟前的景色当作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了……高黎贡山朶玛尔草原是一片高山草原,这里生活着一群以打猎、放牧为生的卡扎寨村民,而在远处的丛林里,生活着的是村民们最为憎恨的豺。书中的“我”是一位动物学家,偶遇稀少的金背豺而喜出望外,透过变焦镜头,仔细观察一番后,发现了豺群的“头领”——刀疤豺母。可“我”的当地向导强巴,自打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更是对当地人向来不喜欢的豺恨之入骨……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进山打猎,却没想遇到了两只豺,强巴一开枪便“炸飞”了雌豺的半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没过一会儿,公豺带着一大群豺回来围住了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而被豺群咬死,用作者的话说:“没有在高黎贡山与猎人生活过的人,很难想象他们和猎狗的感情多深厚。他们完全把猎狗看成是自己的家庭成员。”就这样,豺与强巴这个人类之间,结下了“血海深仇”。后来,强巴让“我”和他一起去为雪娇“报仇”时,“我”执反对意见,却不得不帮忙。当豺群被火逼得走投无路时,刀疤豺母真挚的求救——做出了豺在撕斗时,输的一方放弃抵抗、人数服输、无条件投降的姿态。在豺的世界里,一旦一只豺做出了这样的姿势,另一方就会网开一面。本来就对强巴可怕的复仇手段持有不同意见的“我”,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豺群救了“我们”许多遍。可猎人与豺之间的积怨是根深蒂固的,最终,豺群被赶出了朶玛尔草原……在幼豺被强巴“关押”以作为威胁狼群的手段,而刀疤豺母做出了严惩惹怒人类的公豺时;在强巴用可怕的手段进行复仇,想把狼群活活烧死时;在豺群被赶出朶玛尔草原时,我不禁全身寒颤,这样一个猎人与豺之间的相互伤害,这样一个手段残忍的猎人,难道不就是整个人类的缩影吗?于人类,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可面对动物犯下错的时候呢?2016年,发生了一个领国人所震惊的新闻: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伤人事件,造成一死一伤。事故是游客私自下车而导致,新闻一发出来,法院还未处置,却有人在声讨老虎,说应该被处死刑。实在觉得愤恨不公!幸好,最后对于老虎的处置只是圈养。若是遂了某些人的愿,恐怕不知要凉了多少人、多少动物的心。相信很多人也还记得,就在上个月发生的“金毛犬事件”:月24日,佛山市一小区内,男子遛狗未牵绳,自己的贵宾犬朝老人的金毛犬冲了过去,金毛作为大型犬,与贵宾犬体型悬殊,处于本能反应,就将其咬死了。贵宾犬主人怒从中来,拿起棍子开始打那只金毛犬。期间还叫来了四五个人,用雨伞、凳子、千斤顶等不同工具打了二十多分钟,直至将狗打死。尽管在这期间老人将狗绳松开,想让狗逃走,但金毛处于护主的原因,最终还跑回了主人身边,因此,狗狗没能逃过此劫……见此新闻,除了愤恨之外,实在羞愧难当!我不敢想象,失去自己视为家庭成员的狗狗的心情。所以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对于爱犬在自己面前死去的愤怒。可对于愤怒后的做法,实在无法认同!第一,养狗人最基本的常识——出去遛狗一定要牵绳,而贵宾犬主人没有做到,这不仅是对别人不负责,更是对自己爱犬的不负责任!第二,贵宾犬向人冲去,不论它会不会做出袭击的动作,都会给别人以惊吓,而自己未及时阻止。等到事情已经无法挽回,再去进行所谓的“报仇雪恨”,简直愚蠢至极!第三,既然自己如此爱狗,那么金毛难道不是狗吗?且不说爱心,良心哪里去了?自己的爱犬是珍贵,但是,对于护主的狗,对于年迈老人,人性本该有的恻隐哪里去了?可,狗狗已经离世,只剩痛心与惋惜,以及同为人类的羞愧。我原先是比较惧怕真实的动物的,总觉得对于动物的美好形象只保留在动画形象上,除了因为自己养了小狗而多接触到动物之外,也因沈先生而喜欢上动物类小说。时常反思,我们,自命为地球上最高等的生物,可于世界而言,带来的究竟是什么呢?或许,能够存在,就已经足够幸运了吧!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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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动物——《刀疤豺母》读后感在《刀疤豺母》这本动物小说里面,有两个故事,分别就是“刀疤豺母”和豺·秃鹫·鳄鱼——成丁礼的故事。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前一个故事——刀疤豺母。刀疤豺母有一次与向导强巴争斗时,在脸上给割了一刀,因此得名。有一次,向导强巴带着一只极好的猎狗——“雪娇”进山打猎,遭遇了豺群,雪娇奋不顾身地保护强巴但寡不敌众。忽然,向导强巴想到豺不会爬树,所以爬上了树,但雪娇却被豺群给咬住了。几分钟后,雪娇就变成一堆白骨了。强巴和豺因此结怨。后来,向导强巴和“我”布置了计划,准备将豺活活地给烧死。虽然“我”不同意,但强巴却执意要这样,“我”也没有办法。当豺群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因为心软,所以放了豺群一马。不但因为它们是金背豺——国家野生保护动物,而且“我”从未打算伤害这群豺。有一次,“我”与向导强巴被野驴团团围住之时,刀疤豺母因为上次的事情,非常感激“我”,所以救了“我”和向导强巴。后来,因为一些村民的意见,豺群被“我”与强巴赶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逐渐发生了:红毛雪兔因为没有了天敌,所以开始迅速繁殖后代。到后来,草原里寸草不生。“我”和强巴后悔把豺群给赶走,没有办法,只好把豺群给请了回来。向导强巴与豺群的恩怨终于解除了。我从中知道了,我们要合理地保护动物,不可以做伤害它们的事情。五年级:潘姝洁5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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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义——《刀疤豺母》读后感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射在生机勃勃的盆栽上,我正踏上一条幽径,沐浴着徐徐春风,进入树林深处,享受着独一无二的好晨景,好心情。忽然,在我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兔子,有那么一瞬间恍神,想起了一件事、一个人、一本书······在一片无边无垠、一碧千里的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金背豺,为首的是一直脸上挂着一条刀疤的母豺。对于生活在尕玛尔草原的人们来说,豺,无疑是最可恶的动物。强巴自打遇上三年前的那件事,更是对金背豺群反目成仇······三年前,强巴带着他的爱犬------雪娇去打猎。却不想迎面撞上两只金背豺,强巴一开枪便打掉了那只雌豺的半个脑袋。雪娇也咬掉了另一只公豺的尾巴。却不曾想,那只公豺带着一大群金背豺过来围住他们。雪娇为了救强巴被金背豺咬死了。强巴因此一直对豺群怀恨在心。可是接下来,“我”和强巴去放火逼豺群去死时,“我”心软了,放了豺群一条生路,到了后来,“我们”却一直都被豺群所救。虽然强巴已经消除了对豺群的怨恨,可是,牧民们没有啊!就这样,豺群被赶出了尕玛尔草原。一开始,牧民们还以为是好兆头,可后来,没有了天敌的红毛雪兔迅速繁殖。很快,尕玛尔草原上便满是红色,甚至有好几片地方已经变成了荒地。大自然向破坏它生态平衡的人们露出了它狰狞的面容。“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与强巴巧施妙招,让人们同意“我们”去把豺群找回来。“我们”在森林里寻找了半个月才找到豺群,可他们并不愿意随“我们”回去。“我”和强巴便跟着他们,屡次在他们危机时候救了他们。他们十分感激,便随“我们”回来尕玛尔草原,解决了红毛雪兔泛滥的问题。我无数次被豺群与强巴之间的事迹所感动,忍不住热泪盈眶。动物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自然对你好,他们是那么的充满灵性。大自然这个造物主也赏罚分明,他既然创造了人类,又创造了其他的动植物,那么我们都是他的子民。他不允许任何人轻易破坏、打乱别人的秩序,不然将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现如今社会的人们为了追求财富,大肆破坏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任意取用大自然的资源,种种令人愤怒的行径直锥我的心!多么希望自己的生活里的一切问题都能如同《刀疤豺母》这本书里的情节一般,有了问题就去寻找解决的方案,还自己最初的生活状态,,而不再是为了利益尔虞我诈,不肯善罢甘休。这些自认为聪明能干的“大人们”啊,你们什么时候才能醒悟呢?我晃过神来,想要抚摸那只兔子的时候,兔子却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我抖落肩上的一片绿叶,继续在这绿色、清新的山荫小道上越走越远。我哼着歌,慢慢的回想着刚才所想的,散步在这朦胧的山色之中·····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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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疤豺母》读后感三月份时,我无比兴奋的读完了作家沈石溪写的《刀疤豺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存在着一个环环相扣的生物链,一个环节断了,其他环节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危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生态平衡被粗暴得打破,会产生无可挽救的后果。这本书讲述了尕玛尔草原上一群“老奸巨滑”的豺,在刀疤豺母的率领下,为了生存与人类结下了种种恩怨,被猎人强巴率领的捕猎队赶出了尕玛尔草原,去了日曲卡雪峰北边的垭口。金背豺群被迫搬迁后,红毛雪兔滚雪球般增多,泛滥成灾,导致尕玛尔草原就像一个衣衫褴褛的叫花婆。人们为了法制这些红毛雪兔,就用了火烧,可是红毛雪兔随时都可以钻进洞穴,而且春季多雨,地上没有多少枯草,野火难以形成火燎原之势。于是人们开始投毒,开始几天,效果不错,但红毛雪兔是一种善于总结经验的动物,目睹了同伴的中毒身亡,很快明白了人类在有意的陷害它们,拒绝了牧民的毒饵。投毒战术流产,还引发了可怕的瘟疫。最后猎人强巴向身为动物科学家的“我”问怎么办?“我”说只有把金背豺群“请”回来。于是“我”和强巴用了七天七夜才翻越高黎贡山,千辛万苦才把金背豺群“请”回草原,最后豺群一出现,红毛雪兔魂飞魄散。我们要知道,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人类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方式,地球的物种在锐减,许多动物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破坏。沈石溪说:“人们常以开发文明为借口,破坏了美丽的大自然,甚至肆意杀害野生动物”。让我们一起善待动物,让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600字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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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石溪小说读后感沈石溪爱写动物小说,我先读了他的《雄狮去流浪》,写了五只狮子被狮群赶出去后流浪的故事。这些狮子分别叫黑鬣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在狮王面前抢食,狮王和它的助手认为时机成熟,所以才“驱雄”。很不幸,五只狮子最后只有红飘带了。黑鬣毛在捕猎长颈鹿时,不幸被踢成残疾狮,五只狮子的肚子空空如也,俗称“清道夫”的鬣狗见黑鬣毛奄奄一息,所以不停地来打搅,无奈之下,黑鬣毛舍身让其它四只狮子分食自己才将鬣狗赶走。四只狮子中大头狮看到草原前的沙漠边有云,所以推测那也是一片绿地。在穿过大沙漠时,因饥渴所以它们到处找水。找到了,但有一头黑犀牛,这几只半大的雄狮只好搏一把。很不幸的事发生了,刀疤脸被犀牛撞倒,红飘带因为过渴而昏迷了,不能同其它三只狮子作战,最终,刀疤脸和犀牛同归于尽。三只狮子解决了饥渴问题。到了绿地,在那里轻松了几天。可是它们不知道是人类的领地,大头狮被人类用枪打死,剩下的桃花眼、红飘带只好重返流浪起点,又过上被别的狮群追杀、睡不了好觉而且饿肚子的生活。因此,桃花眼要夺取独眼喀喀狮群的王位,和喀喀狮群的墨菊雌狮相好,桃花眼想和她一起夺取王位。在最后关头,墨菊狮好心帮它,只想让它离开这里,不过用过过猛,把它推入沼泽。只剩下红飘带了。新故事从《红飘带狮王》开始,介绍了红飘带的成王之路,我就不介绍了。另外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讲述了狼的凶猛残忍和它们后代——狗对人类的忠诚。自从看了这本书,就觉得狼的感情和人类一模一样。这套书,我还要多读几本。动物小说,它让我到动物世界去体验去发现。600字 一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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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豺火烧云读后感“豺狼虎豹”、“豺狼当道”、“豺狼横行”……在人们的印象中,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但是当我看完沈石溪的《母豺火烧云》后,书中的主角完全颠覆了我对豺的传统看法:我感受到了豺那凶狠外表下,鲜红浓烈的母爱!故事主要述说了母豺火烧云不记前仇,含辛茹苦地养育小狼甜点心。为了年幼的甜点心她失去了佳偶;为了保护甜点心她失去了一只前腿;最后,为了营救甜点心的孩子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火烧云用自己伟大的母爱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地……还记得书中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画面:当小狗熊张大嘴巴向甜点心的致命弱点狼腰咬去时,母豺火烧云不顾危险闪电般地挺跃上熊背,发疯般地噬咬熊耳。结果被小狗熊一口咬住火烧云的前腿,那熊嘴犹如铁钳子,越咬越紧,咔嚓,火烧云的一条前腿彻底断了。她永远变成了一只只能靠三只腿支撑身体、只能靠三条腿在大地上跛行的残疾豺。看到这里,我不禁为火烧云的母爱和勇气感动。母爱就像温暖的阳光,莹莹地奉献她的光明;母爱就像一股清泉,细细地浇灌我们的心田;母爱就像风雨中的一把伞,默默地为我们遮风挡雨。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不论种族,万物有灵,任何生命都享受着母爱的光辉,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甜点心长大后,为火烧云捕食食物,为火烧云和黑狼决裂,成为单亲母亲,母女俩相依为命。动物尚且如此,人类更应该懂得感恩。我们要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用我们的赤子之心来反哺母爱,报答母爱!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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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的疤看着镜中的自己,欣喜又无奈,普通的五官,普通的脸,拼凑在一起很帅,我很满意。但我有一点不满意,就是眼皮底下的黑疤。那是调皮的后果,捣蛋的代价,当时的嗡嗡声和我的惨叫声至今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从那以后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调皮捣蛋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年夏天,我与哥哥去公园游玩,游玩途中上了一次厕所,便知道了一个树上有马蜂窝——因为我看到那里有大大小小的马蜂进进出出。当时我们就用地上的土块砸他,砸一下,马蜂就成群结队的出来一片,我们就往后撤。那时哥哥的胆子很大,他跑到树下,捡起了一根树枝,对着飞舞的马蜂乱挥。几十棍下去,马蜂就被打散了,甚至还有的被打落在地上。我也有眼力见的找瓶子,就这样,我们把手指般大小的马蜂给装进矿泉水瓶子里,拿到了家中。回到家中,我俩就拿着瓶子狠命地摇晃,不一会,马蜂们就被摇晃死了,我们便取出了它,用筷子夹住它的头,细细观摩。李二天,我们又来到了树下,还和先前的步骤一样,先用土块砸。没有想到,飞出来的马蜂们全都一窝蜂的往我脸上来。“啊!”我一声惨叫,双手捂着剧痛的左脸,不巧的是,我竟然吧正在蛰我的马蜂捂到了脸上。“啊!”我又是一声惨叫,自己“啪”地一下打了自己的脸,脸红了,马蜂也走了。回到家中,我看到了镜中的自己。脸肿的像茄子,红的像苹果。妈妈着急忙慌的跑去药店买了一瓶红花油,细细地擦在我的脸上。由于疼痛,我不得不躺在床上。躺在床上时我就在想,我不会要死了吧!6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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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群从灌木丛中,能听到许多豺进食的声响。幼豺与兄弟姐妹们抢夺芬芳的乳汁,青年豺聚在一起准备对马鹿大开杀戒,成年豺呆在各自的家里,照料幼豺和母豺。洛索一家正在进食。他们家很有趣,不是七条幼豺挤在一起抢奶,而是幽幽先来喝。开始,老大红波不高兴,在幽幽先喝奶时总在一旁对幽幽横眉冷对,幽幽喝完后,不是去抢奶,而是先朝幽幽的屁股咬两口,咬下几口豺毛。洛索朝蓝耳尖叫了一声,表示可以开始进餐了。幽幽爬到乳房边,抱起一只乳房开始大口大口的喝,喝完了整整4只乳房才肯罢休。只剩下了12只乳房,刚刚好,每条幼豺2只,能喝个大半饱。红波忍不住了,在它们都喝完奶时,它朝幽幽使劲咬去,把幽幽的腿咬瘸了一条,疼的幽幽直叫唤。洛索并没有制止红波的做法,而是赞许似的往它头上舔了舔。洛索不能制止,应为这是个强者的世界,只有像红波那样才能生存。中午,一只刚出生才9天的小松鼠从一棵高大的柳树上掉了下来。红波和其他5只小幼豺用无所谓和搞笑的神情去望着小松鼠,而至有幽幽,是用狩猎者的眼光望着小松鼠。幽幽似乎想起了什么,它卧下身子,学着洛索当时捕猎牦牛那样。幽幽慢慢朝小松鼠靠去,露出了满嘴的乳牙。幽幽的牙已经在小松鼠脖子那边了,“咔”的一下,把小松鼠送到阎王爷那儿去了。幽幽津津有味的啃食着松鼠,它们还没有开始学吃肉呢。红波和老二林峰都馋坏了,但它们并没有去抢幽幽的松鼠,因为,他们还连肉渣都不会吃呢!洛索躲在离幼豺们不远的一棵棕榈树下,看到这一幕,它激动得浑身发抖。洛索盘算着,下次,带着幽幽去猎杀藏羚羊的羊羔。600字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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