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花,花开优雅
世上女人宛如花,幽幽花语藏心间,花若盛开,清风自来。从含苞到绽放,从婷立到凋谢,花开花落,女人永远都是朦胧婉约的画,是悠扬曼妙的歌,是耐人寻味的诗。红尘中,每一位女子都是一朵独一无二的花,燕瘦环肥,花开万千,各有魅力,各有千秋。自古云想衣裳花想容,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中,花香浮动,暗香盈袖。
花有百媚千红,女人有风情万种。人世间美丽无限,最美莫过于女人花,女人有“娴静如同花照水,行为比如风扶柳”的娇柔,有“酥指点唇芙蓉俏,娥首垂项冰肌绡”的妩媚,有“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嫣然,有“弯弓征战作男儿,梦里曾经与画眉”的飒爽。女人花,是江南柔情的烟雨云霞,是北国独特的霜雪冰挂,是惜花人梦里梦外的辗转眷恋。
女人,是造物主留给尘世的精妙绝作,是美丽的化身,是天地间的精灵。女人一生,花开是画,花落是诗。女人,是雍容华贵的牡丹也好,是楚楚动人的玫瑰也好,是亭亭玉立的莲花也好,是清丽脱俗的兰花也好,是卓尔不群的梅花也好,是默默无闻的野花也好,女人花,花开不一定倾城,但一定花开美丽。
美丽的女人花,身处喧嚣尘世,心在云水之间,无论在何处,都默默吐露着自己的芬芳,许一片明媚于心中,努力开放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她们,用淡然闲看世间的雪雨风霜、云卷云舒,用洒脱走过流年的秋冬春夏、走过红尘的静寂欢喜。美丽的女人花,心有琴弦,雅意一生,绽放着自己,美丽着世界,任世上风云来去、浮萍聚散,我自悠然娉婷,安之若素,云淡风轻,哪怕迟暮,哪怕凋零,依然从容,依然笑迎。
每一朵女人花都有自己的花语,她们把花语写在风里,写在水里,写在尘里。女人花,或柔情,或贞烈、或倾国倾城,或寂寞一生,无论朝暮,无论哪一季,她们都期待着寻芳客的来临,都渴望着怜花者的呵护。女人花,摇曳在红尘一隅,画里画外,风情依依,时时等待与温暖相对,与旖旎相逢,刻刻等待着与知音一起触摸时光的心跳,倾听岁月的丰盈。
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女人花,不管开在城市街坊,还是开在山野村林、开在广袤沙漠,都应拥有风韵与内涵,拥有优雅与淡定,开出自己的特色,开出独我的风采,不管谁来谁去,不管花开花谢,都要携一丝禅意,将经年的流韵尽收眼底,让过往的尘香入住心间,尽力让自己“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女人之美,不应单单美在外观,更应美在内心、美在内涵、美在修养、美在气度。女人,应有入海宽阔的胸襟,应有轻风细雨的柔情。女人之美在于懂得,女人,应懂得宽容、懂得知足、懂得感恩,懂得慈悲。女人,要懂得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懂得“达亦不足贵,穷亦不足悲”,懂得把生活的风风雨雨都撩拨成绕指柔,把生命的百转千回都书写成隽永诗。
女人,可以是江南雨巷里的丁香,可以是漫天飞絮的红棉,可以是戈壁滩上的依米,可以是天山峭壁上的雪莲。女人可以是柔情的水,可以是俊秀的山,可以是变幻的风,可以是飘逸的云。她们,一路编织着幽梦,一路摇曳着万般风情,她们凝情于指尖,拨弄着季风的琴弦,幽悠诉说着如烟世事。天地间,每朵女人花都是珍贵的存在,因了女人花的开放,艳素各异,花香浮动,这世界才精彩纷呈,风光无限。女人,永远是人世间最靓丽的风景线,哪里有女人,哪里就有浪漫风情;哪里有女人,那里就有欢歌笑语;哪里有女人,哪里就有花香四溢。
列夫托尔斯泰曾说:“人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美丽”。其实,女人不一定要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不一定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女人只要有气定神闲的优雅,只要有善良纯净的心灵,只要有一低头的温柔,在素白年华里以最美的姿态绽放,那么,纵然红颜弹指,芳华逝去,她依然是受万千世物宠爱的花朵。
风过无痕,花开有音,女人当纯,女人当慧,女人当雅,女人当媚,内外兼修才是美的统一,才是美的极致,优雅妩媚的女人花永远是天地间最美的画卷。悠悠岁月,描不了的是女人花的千娇百媚,诉不尽的是女人花的涓涓心事,书不完的是女人花的痴情绝恋,女人如花,亦如画;女人如花,亦如诗。
人生未来无法预见,女人花期不可挽留,滚滚红尘中,没有永不凋零的花,也无永不老去的红颜。一生来去,女人若懂得自立、自强、自尊、自爱,懂得用微笑作笔,懂得为枯山描绿,懂得为忧伤筑堤,懂得面朝暖阳,懂得删繁从简,如此,就一定能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都梳理成浪漫、诗意。
山一程,水一程,人生一半温暖、一半薄凉,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就让烦事束之高阁,让愁情入土为安,你来或者不来,我都会在这里。此生,一片冰心在玉壶,不张扬,不喧哗,不媚俗,途经四季冷暖,安然与时光对坐,守着自己的烟火,与日月把酒,与风云倾杯,与经年言欢,心不染尘,情不染殇,花开优雅,花谢留香。
女人香(1)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去。我的毕业设计几近完工,毕业论文也已拼凑成篇,只等世界杯的开幕。只是异香的主人至今尚无下落。我曾经去找土木工程系的球友聊天,打探异香的主人。但他们都说他们系从来就没有一个有特殊香味的女生。也难怪他们,因为他们都是常人,嗅觉普通。
在此期间,我逛遍广州各大商场的洗洁用品区,闻遍各种进口的、国产的洗洁用品。我甚至和售货员们打成一片,交流各种品牌的洗洁用品的不同特性。有一次,我当场给她们表演我的绝技。我闭上眼睛一一说对她们放在我脑后的多如牛毛的洗发水中打开瓶盖的那一支的品牌,令她们深信人类特异功能的存在。尽管我的嗅觉得到空前的锻炼,但还是没能找到那神秘的香味。
直到愚人节过后,事情突然有了重大转机。这其实纯属巧合,也就是一般人所理解的所谓缘分吧。那晚我去打电话,经过电话亭前面一段黑黑的林荫道时,迎面扑来萦绕我多时的那种异香。因为毫无思想准备,我一下子怔住了。一个女孩小跑着擦身而过,泣声可闻。太黑,看不清她的脸,只约略感觉到她是齐肩长发,身材苗条。我呆立于黑暗中,感受着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清晰的这奇异的香。这是幽幽的香,如雨后的青草地,如晨曦的甘露,如夏日的海滩,如午夜的昙花。还有一种甜,实在不知是怎样形容的甜,好象是介乎可爱的婴儿身上的奶味与年轻的母亲哺育婴儿的乳汁的甜。
记得有一部西片叫《女人香》(“TheFragranceofWoman”)的,且把这异香命名为女人香吧!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走进不过十数米远的电话亭。亭内弥漫着同样的香。她刚才也在这打电话来着。我忽然有个想法。电话也不打了,急急往图书馆跑。一进阅览室,我就闻到了女人香。遁着香味,我轻而易举地确定了她的座位。那位子上零乱摆开了书本、作业。只是座位上没人。我环顾四周,静静的阅览室不象有我要找的人。我装作若无其事地翻了翻作业封面。上面写着:“土木95级水柔”我随便拿了本书,拣了个对开的空位坐下,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看来,今晚我可以见识一下这个叫做水柔的女孩子到底是个怎么样的神秘人物了。我得强调一下,我苦苦寻觅这么一个女孩子,并不意味着我的绝症有治了。恰恰相反,多日来在我脑海浮弋的,不是对这个女孩的美丽憧憬和艳遇幻想,而是奇特的女人香。我简直无法忍受对一种气味的强烈求知欲而带来的心身痛苦。这种感觉大体等同于居里夫人苦思竭虑找寻化学新元素、陈景润不分昼夜地证明哥德巴赫猜想、爱因斯坦白发苍苍研究量子世界时的感受。如果你能理解这些伟大的科学家们在探索浩瀚的未知世界时的孜孜不倦,那么相信你也能理解我是在做一件闻女人识奇香的正经事而不是闻香识女人的庸俗事。
当然,为了尽可能不那么唐突地向她打探用什么牌子的沐浴露,为了能顺利得到她诚实的答案而不是白眼,我不得不绞尽脑汁。毕竟,和女孩子打交道,特别是和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绝对不是我的专长。这时候我才开始对我的病情的严重后果有了较充分的估计。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球友白白。他和我都曾效力于校足球队,我司职前锋,他打后卫,号称校队的一对“矛盾”。论踢球,我们都响当当,但论泡妞,我当然不值一提,而白白身边从不缺乏拥爱他的女球迷。这几年,风风火火的甲A联赛虽然不曾令国脚的水平有脱胎换骨的变化,却催生了不少幼稚而热烈的女球迷。所以,即使在水平有限的高校联赛,为我们捧场的女球迷居然也越来越多。女拥趸们的热情付出再加上白白的适度回报,白白每学期总可以把好几个漂亮的女球迷照顾得好好的。而我,却总让喜爱我的女拥趸伤透了心,以致被她们遗忘。我想着往事,想着自己的顽症,有些不安。就算水柔这时坐在我对面,我也不知如何开口去拿答案。写纸条?怎么写?是直直截了当地问她啊你好我可以知道你用什么牌子的沐浴露吗还是费一些口舌从我的嗅觉系统说起说到令我寝食不安的她身上的异香再婉转地问我的问题?阅览室的挂钟已指向九点一刻,我思索再三,在水柔的作业本上,
草就如下几行字:
水柔同学:
我是无线系94级的校友。我的毕业设计是有关气味与通信的课题,急需你使用的沐浴露的资料。望告之,不胜感激。
无线942班Carl即日
BTW:我的CALL机是95952-211314
看了几遍,又在号码后面添足,写上“中文机”几个字,是希望她给我留言,因为我实在担心复机的时候不知该说些什么。九点半准时闭馆了,我还是没见到水柔出现。我只好撕下那页纸,夹在她的课本的扉页,挥袖而去。
回到宿舍,我找到我班着名的“数据库”--阿西。在我们班里,我们基本齐名。但在整个年级乃至整个无线系,他的名声远在我之上。他的脑袋自从与其他高校的“数据库”联网后,就贮存着整个华南地区高校的有些许名气的女生的详尽资料。每天向他打听女生的男生不计其数。如果他每位收取一元咨询费的话,他已成万元户。“老弟,听说土木系有个叫水柔的靓女?”我开门见山,并且毫不怀疑水柔是个靓女。数据库奇怪地看着我,那眼神就好象一头老牛望着一只问它草儿是什么味道的狐狸。也难怪,谁都知我患有无可救药的绝症。
“警犬,你那脱敏症有治啦?”
“哪里哪里,有一球友托我打听。尽尽人事吧。”我不露声色。
“此水柔姑娘可是土木系一颗奇芭啊。完了,又有人要栽进去了。”
“哦?不妨说说。”我的眼睛开始放光。
数据库果然名不虚传,只听他如数家珍,娓娓道来:
“此妞为土木系95级之名花,身高1。62米,体重48公斤,目测三围
约是34-25-34。性格当属怪诞类,喜哭泣,爱狂笑。家在广州,父母情况
不详。”
“告诉你那球友,趁早收心。她早已名花有主。”
“哦......”这个我倒不关心。
“她那白马现在夏威夷某大学攻读硕士。据闻她已考过托福,估计
毕业后即出国汇合。即便如此,她身边虎视眈眈的男孩还是不计其数。”
“那她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和沐浴液?”
“嗯?这个......哈哈,这个还得老兄你出马了!”
“哈哈......”看来数据库的资料也不见得十分周全。我有些遗憾。
这晚我怎么也睡不着。那异香一夜之间在我记忆中加深了几万倍,即
使我闭上眼,也能感觉得到这女人香就在枕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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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路过那个曾送我彼岸花的那个陌生人家,发现彼岸花已经开花了,一时间,无数记忆涌上心头。一年前,无意中看到了极少见到的彼岸,虽是快凋谢的,但还是满心憧憬这它的下一次开放,而这一等就是一年。可是它却枯萎了,真是可惜呢,也真是这样我遗忘了它。这次的想起,便有踏进后院,竟发现,一朵通茎修长,红艳蓬勃的彼岸立在那里,好似一朵空谷幽兰,那样静谧,其它还只是嫩茎,红色的花,坚强如它。彼岸花开开彼岸,奈何桥前可奈何。彼岸花又叫双生花,生长在地狱的忘川河畔。它的骄傲与妖艳足以使它独霸群芳,可却单单选择了地狱。放弃了尘世间的浮华今生,选择了死亡后的妖异如血,血色世界,清漠如它。彼岸花开,花开千年,花已凋谢,花盈枯萎,千年,花叶永不相见。彼岸,寂寞如它。彼岸,我称呼你为曼珠沙华吧,不畏惧一切的你,让我着迷,吾爱如它。梦见这;大片大片的血红彼岸如火焰般燃烧大地,是天地之初还是世界之终了,映红了让天与万物。曼珠,命运如它。很少有东西让我着迷,只有你,一见钟情,从未感到过厌烦,只一心想见到你那妖异的绿,与艳媚的红。彼岸,花开吧,别再委屈自己,让一切都为你的美丽而发狂吧!4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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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似水流年,花瓣中流逝的风华正茂。——题记稚气的面庞,手指间细碎的阳光。那时,窗外的梧桐绿的醉人。纯白色的花就嵌在了绿满的枝头。即使是隔着玻璃窗仍旧能够闻到淡淡的芬芳。那时我只是个小孩,还只是个离开妈妈都不敢一个人过马路的小孩。无聊的就像窗外的那朵纯白。爬在窗外数着白云飘过。憧憬着未来的绚丽。蜻蜓都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多想把它握在手心,却永远只能触到那透明的玻璃窗。风吹过窗外的盛绿,婆娑的树影伴着蝉鸣的声音,盛夏之下,难以掩藏的繁花坚定的背影,目光中散落的星辰。如今,难得的空闲。被囚于繁乱中的心怎难得如此空虚。忙里偷来空闲。一个人走在一条已经很熟悉的街上。午夜时分,我从空中嗅到了寒冷的味道。我会很努力的寻找天上的每一颗星星的地方。满天已经褪去了颜色。月半却美过路灯。又是一阵寒风催促着我的脚步。转身回家。不经意的发现,曾经树梢之间的纯白不知几时消失殆尽。泥土上残瓣的痕迹。只是这画面很难联想到它过去的芬芳。凄美的夜里。残伤画满枝头。有时候真的很怀念以前的日子,却更多的是对流逝的无奈。人生苦短,正如白驹过隙。我明白这道理,也因此才会努力,为活的精彩。我想像未来的有一天,我可以坐在摇椅上,安静的看着。花开,花落。天津市大港油田第一中学高二:林夕500字 高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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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静寂的夜,一朵玫瑰无声无息地开了,散发出诱人的清香。玫瑰色花瓣上有一滴露珠,晶莹剔透的,仿佛嵌在花蕊里的钻石。真美!美,不只是漫长的开放,也是一瞬间的感动。美,不只是画家的杰作,也是大自然的。突然,又一朵玫瑰开放了……一夜之间,所有的玫瑰都绽开了笑脸。看着花开时的美丽,我又害怕了,害怕花落的那一天。终于,冬风吹过,一朵老玫瑰枯萎了。接着,一大片玫瑰枯了……我很伤心,我认为这种美,不是永恒的。但到了下一个夏天,我惊喜地发现,玫瑰老去的地方,有一株新的花苗!啊,是老玫瑰自己孕育了生命!我不禁感动至极——冬天,老玫瑰一朵朵枯萎,但这并不是结束了,因为下一个夏天,会有一个新的生命去延续它老去的容颜。花落,是为了下一个夏天的绽放,花开,是永恒的景象!一刹那间,我读懂了花开花落……五年级:莫思佳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350字 五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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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花我有花一朵种在我心中含苞待放意幽幽朝朝与暮暮——梅艳芳《女人花》我的心中开放着两朵璀璨的花——外婆和妈妈,她们就是两朵娇艳的女人花。盛开在键盘上的女人花——外婆“你外婆年轻时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大外婆告诉我。这一点,我是相信的。虽然无情的岁月已在外婆脸上烙下了道道皱纹,但当外婆唱起歌弹起琴的时候眼前出现的依然是一位美丽如花的少女。外婆和她的姐姐们曾被人们称为“三朵金花”,而外婆是最美丽的一朵。她喜欢跳舞喜欢唱歌喜欢弹琴,曾把热情洋溢的青春洒在黑白相间的风琴上。也许这样的“白雪公主”应有心仪的“白马王子”与她共谱爱情的乐章,可外婆没有,她和外公之间没有任何浪漫的曲子可弹。十八岁的外婆便早早结束了脚尖上舞动的青春和键盘上跳动的年华,开始了披星戴月的农妇生活。原以为美丽的故事到此便会戛然而止,但美丽的外婆把普普通通的人间烟火演绎成了另一种美丽。外婆进了一所学校当音乐老师,她成功地处理好繁琐的家务和繁重的工作的矛盾,每天风风火火地奔波于学校和家庭之间,忙得不亦乐乎。她可以一边唱着《草原之夜》一边摇着妈妈的小摇篮,一边哄着顽皮的舅舅一边备课。在把岁月重新放飞在美好旋律的同时,外婆创作出了她一生最出色的作品——舅舅和妈妈。现在的外婆日子过得平静而悠闲,闲暇时弹一弹电子琴,或唱一两首老歌,虽不能再续少女时代的梦想,却也能重温遗留在廊桥上的旧梦。她没有了年少时的浪漫,没有了青春时的忙碌,整个身心都扑在我身上。电话中的叮咛、分别时的招手,在我心中都能绽开出一片暖意。外婆为了双休日备置一桌我爱吃的好菜,平时连豆腐卜页也舍不得吃;为了给我买一件衣服,血压很高的她可以奔波一下午都不喊累。外婆很少提及自己美丽的过去,她总是默默地奉献,默默的爱着我。只有从大外婆二外婆的闲谈中,她那些旧日美丽的碎片才能飞到我的耳边,我也才能嗅到那淡淡的芬芳……女人的美丽又在无私的奉献中慢慢地流淌下来,滋润出新的女人花。遗落在尘世的女人花——妈妈偶尔打开抽屉,看到落满灰尘的日记本静静地躺在那里,那是妈妈少女时代的日记本,它记载着妈妈精彩如花的青葱岁月。从这一本本精美的日记本里我窥见了妈妈的青春是那样的如花般精彩。在妈妈的同学录上,我才知道妈妈有一个曼妙的外号——波斯猫。那天中午吃饭时,我喊了一声“波斯猫!”妈妈猛的转过头,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的柔情,如一汪春水一般。“你叫我什么?”妈妈轻轻地问。“波——斯——猫——”我一字一顿地说。妈妈的脸上绽出了淡淡的红晕,她笑得那么开心,眼睛里也似乎荡漾着浓浓的笑意,那笑声如清泉流过石头般甜畅,如清风抚过琴弦般通灵,如大珠小珠落玉盘般轻快。在我的追问下,妈妈终于含羞地说出了缘由:妈妈上学睡午觉时,长长的睫毛遮住了大大的眼睛,如芭比娃娃一样漂亮,这一下子吸引住了她的同桌,便送给她“波斯猫”这个雅号。#p#分页标题#e#几年前妈妈所在的工厂倒闭了,几经周折她才找到了现在的工作,在竞争激烈的保险行业里妈妈摸爬滚打,辛劳胼胝,终于带出了自己的团队,并且获得了业务主管的职务。保险业内人士戏言:“能在这一行业坚持三年的是人杰,坚持五年的就可以称得上是‘人精’了。”而妈妈却已做了七年多,名副其实的是保险人中的精英,女人中的一朵璀璨的花。生活的磨难使妈妈原本光滑的脸上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但这并不影响妈妈的美丽,因为她的美丽不仅来至于天生丽质,更来至于她对生活的热爱。妈妈可以和她的女友们举行一个热闹无比的party,也可以在冬天的夜晚突发奇想地去西转盘散步。妈妈把我的家打扮得像一幅完美的图画,无论哪一个细微的角落都不会放任其逍遥“法”外。阳台上,总摆放几盆妈妈精心侍弄的花,一到花期,便热闹非凡,正如妈妈的笑脸。妈妈喜欢看电视剧,她会为剧中人物地命运而喜怒哀乐;妈妈喜欢晚上躺在床上看看书,偶尔也在电脑里玩玩游戏。而更多的时间则是走街串巷起早贪黑地发展她的业务。我总觉得这样的烟火生活与妈妈太不相配了,因为年轻时的妈妈曾被人们夸为“天仙”。妈妈也有一本本日记本,那里应该有她许多的梦吧!可现在的烟火生活能使她的梦如愿吗?席慕蓉说:“每一个母亲都曾是一个仙女,只不过为了家庭而藏起了飞向天宫的翅膀。”我真想有一天能为妈妈找回那对翅膀,让妈妈重新拥有梦想,放飞梦想,实现梦想!无论是盛开在键盘之上的女人花,或是遗落在尘世的女人花,这些在我心头开放的女人花都一样如水柔韧,如石刚毅,如雪温情,如溪清亮。美哉,女人花!后记:我很欣赏女人的故事,我也很喜欢写女人的故事。曾经写过一篇习作《红颜》(发表于《青少年日记》2005年第八期上),写的是历史上几个有争议的女子;而现在我要写的却是我身边的女子,平凡却美丽的女子,虽然饱食人间烟火,但依然超凡脱俗,依然是一朵朵灿烂的女人花,因为她们活出了自己的天空,活出了自己的精彩。1200字以上 初中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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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花开“野草不绝独憔悴,朝花灿烂只一时。那么,即使是短暂的一刻那也是永恒的,至少,它是实现了自己的。”——题记进入了中学,一切都改变了,可能是自我意识的增强?也许吧。是叛逆的种子?也许吧。是父母的过度操心?也许吧。身体被紧张的旋律整整贯穿,比拼,奋斗,追逐;汗水,泪水,欢笑;朋友,劲敌。反复无常的初中生涯,深邃的年少心灵。火红色的七月。刚踏入初中,心中自然激动,怀揣着期盼与憧憬,雄心勃勃地学习着,不受任何人的影响,展开了“独钓寒江雪”的学习状态。平时考试、学习自然不用说。蓝色的八月。平时考试常在前五,心里自然宽松许多,加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开学时的刚毅早就被时间,被同学们的欢声笑语,被自己的骄傲给磨平了,融入了年少轻狂、荒废学业的“乌合之群”。渐渐的,乐在平时之间,忧郁于考试之中。发现自己学习有点吃力,考试有点下降,但学习还在前五,也就没把这些放在心上。黑色的九月。期中考结束,好学生不复存在,名次从前五到二十五,冷笑,为自己,为自己的信念,为自己的承诺。略带灰色的十月。整个学期眨眼间过去三分之二,开学时的所谓凌云壮志也早随寒流的来袭烟消云散了,脑中剩余的只有信念,尽管已经忘记是什么了。甚至有时觉得今天其实不过是昨天的复印件罢了。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我和两个同学在校园里游荡,灯光很暗,但不柔和,只是在那里明晃晃着,依稀而已,似乎要灭,但又不尽断绝。三人就这样漫步着,到了学校花坛那边,刮起了风,卷起几片残叶,在我脚下盘旋、踯躅。“贝,你看。”屠叫我。他指着一朵残缺着花瓣快要凋零的小花。“呵呵,这么冷的天还能坚持啊。”我蹲了下来。“它也就只有这么几天可以盛开,快要凋了啊,真是可惜,不值得。”柱说。“哪里,它为了实现生命价值,这几天也足够了啊。”我说。三个大男生就这样蹲着看花。突然,起了一阵风,很大,花被摇曳着,卷起了泥尘,花瓣被撕下了一个口子,渐渐,渐渐,撕开,脱离,留下一根花杆,孤独地颤抖着。月光蜷缩起来了,匿身于这一片肃杀的黑夜之中,灯光却强了,似乎在咆哮,似乎在讪笑,辨不清楚。“好可怜啊,它已经不行了,它的使命完成了。”柱站了起来。“貌似它真正愿望没完成,它的努力白费了,它也放弃了,不会再来了。”屠说。“这么说,它是一个堕落者捞?”柱说。“野草不绝独憔悴,朝花灿烂只一时。那么,即使是短暂的一刻那也是永恒的,至少,它是实现了自己的。”“你编的诗还可以,但是,它不会是“只一时”的啊,它现在储蓄能量,等待明年再开啊。它为自己的信念、理想一直奋斗着。即使没有成功,那也不放弃,还是努力着。如果放弃了,明年就不会在看见花了啊。”柱说。我一怔,对啊,放弃了,就什么也没有,那么,我抱着一个连自己都忘记的信念,不就是放弃吗?如果为眼前的理想实现而满足,那就连原来实现的愿望都是没意义的。花谢了并不是放弃,它还会开。梦散了,不会有再回来的时候。我和花一样,只不过是暂时失去了一些东西,现在,它还在努力着,而我,也不能放下。那时,当我踉跄地寻觅到“理想之地”,内心的斗志停止了呐喊;心中的信念不再屹立;手中紧握的目标悄然滑落,重重地倒在地上,化为乌有。所有关于梦想的事,完全混乱了,互相粘合,粘贴,隐现,撕裂。我不能完成任何一项关于梦的记忆。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现在,我才发现这里的“理想之地”并非理想,更美的境界,应该停滞在远方。那么,我不该停歇。于是,就该拍拍身上的尘土,再次踉跄地向着氤氲的前方,开始新的寻觅……携带着梦想,不放弃,即使希望渺茫、短暂,也要努力着,因为我期待着梦想开花的时候。梦实现了,依然前进,因为我期待下个春天的到来。带着梦,奋翮高飞、肆意狂奔,追逐着,不停歇,不后退,不迷茫。明年,这里凋谢的花还会再开……“梦止停呐喊,歩滞成彷徨。”那么,追逐梦想的心不能放弃,不能迷惘,不能停滞。——后记花落·花开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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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题记—告别的时候,我微笑着说,我不孤单,祝你幸福.我,古馨娜,小学刚刚六年级.最盼望能够毕业,也最害怕毕业.今天是三八妇女节,下午放假,金淳君和君圣等男同胞们请我们女生去滑冰,不过,他们一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我们都不怎么会滑冰,可他们却个个都是滑冰高手,天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方法整我们,唉,只得听天由命了.终于熬到下课,我们打了四辆车来到旱冰场,饱餐后,男生们惊鄂的看着帐单,心疼的拿出钱包,然后走向了旱冰场,心里盘算着如何整我们.我换好滑轮,便小心翼翼的滑到场地的最边上,可没想到如此小心,还是被金淳君那小子发现了,苦命艾,他只是冲我做了一个前趴动作,便一下被绊倒在地面上,“你小子技术高超去表演给可琳看,别在这表演行不行呀,去找可琳,快呀,我后面有什么东东让你这么害怕呀?”我转过头,就见可琳正一副要掐死我的表情,我连忙推说不是,然后在她思考是非时以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我可算是逃过一劫,真是有福气,嘻嘻.可是刚想观察一下有没有帅哥在附近,就又被金淳君和君圣两个坏家伙绊到在地,可琳刚刚滑过来,我像找到救命稻草一样忙叫她过来,可是,又是咚的一声,可琳也陪我坐在了地上,随后便是那两个家伙幸灾乐祸的笑声,“下次还打不打我了,馨娜?”君圣怪声的问道,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然后迅速站起来拿起一个可乐瓶向他砸去,嘻嘻,敢要挟本小姐.为了让他俩充分知道我的厉害,我又拿起两个可乐瓶向他俩砸去,就是君圣这小子害我摔了好几个跟头,暂且先饶了淳君那小子,当然是看在可琳的面子上,不过君圣是不可饶恕的,嘻嘻,过来了,看来还没看见我呢,我拿起一个瓶子砸去,唉,没砸中,可惜可惜,再来一次,只听啊的一声,一定是砸中了,看他还敢惹我,嘻嘻.没人捣乱的感觉真好,这里真的好多帅哥呢.恩?君圣那小子竟还敢大摇大摆的滑过来,我转身去拿瓶子,却发现都不见了,惨了惨了,那帮重色轻友的朋友,唉,真是交友不慎呀,只好等着摔一下喽,可是,奇迹发生了,就在我被绊倒时,被一股力扶了起来,随后,就见一个好高好帅的男生抓住了君圣,送到我面前,说你打他吧,然后十分十分诚恳的说:“大小姐,我求你别再玩可乐瓶了,我刚刚就差点被击中,从我脸旁一下就飞了过去,恐怖吧!”我点了点头,扶着栏杆小心的滑着,无聊,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滑完呀.“馨娜,我带你滑一圈呀!”金淳君问我,看他的表情不像什么好事,可没等我回答,这小子便拽着我的胳膊滑得飞快,我感觉就要摔倒了似的,于是忙大声叫金淳君松手,可那小子像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于是,我说我要喊可琳啦,金淳君说不能松,我说不松我就喊啦,可字还没出口,那小子松手了,可我也又一次和大地亲密接触,“这可不怪我哦,我说了不能松手的”说完,便不见了踪影.可恶,今天摔了多少次了啦,“大小姐,你真的不会滑冰呀?”不知道是谁问这种白痴问题,看还看不出呀“废话!”我没好气的说道,“那我大发慈悲来教教你吧!”我回头一瞧,是那个戴黑帽子的帅哥呢,“真的吗?”我问道,他点头,“一言为定!”我生怕他反悔,连忙说道,“一言为定.”他也笑着说.嘻嘻,有帅哥当教练的感觉真好,“你叫什么,大小姐?”黑帽子帅哥问我,“你先说喽。”我答道,“我叫林枫,别人喜欢叫我少爷,你就叫我枫哥哥吧!”“为什么,你多大呀?”我反问道,“我看你也就13岁左右,我可都19岁了了,大小姐。”他解释道,“说的也是,不过才不要叫你哥哥,就叫你枫好不好,你呢,叫我馨娜就好啦。”“好好好,你说好就好,馨娜大小姐。”林枫笑着说,笑容是那样干净。最终,在林枫的帮助下,我成功学会了一些基本的动作和技术,真是太另人高兴了,嘻嘻。“馨娜,你在哪上学呀,有时间好去看看你。”林枫问我,“呀,馨娜,这位帅哥是谁呀?”可琳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恩,你是馨娜的朋友吧。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没等我开口,林枫倒先开了口,可琳这小妮子,一见到帅哥就眼红,林枫这下是倒霉了,“那馨娜,我先走了,对了,你在哪个学校呀?”“我们在尚华小学六年三班,嘻嘻。”可琳又忙答道,我也点了点头,一转身,又见可琳花痴般的笑容,唉,这丫头可给我丢老脸了,“那我走了,有机会再见啦。”“再见啦”我和可琳一同说道。可林枫刚走,就见可琳一脸奸笑,“老实交代,怎么认识这位大帅哥的?”“就这么认识喽!”我随时等待机会准备偷遛,可是可琳却抓着我不放,又一脸暧昧的问道:“那你们什么关系?”真是没救了,竟问这种低级问题,“拜托,不要乱猜好不好,你用大脑想一想,我和他能有什么关系,他都上大学了,我才是小学生呢,顶多算是师徒关系,可都明白啦?”我连说带比画的解释道,可琳在想了十秒钟后,终于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看来还不是很相信,真是愁人呀。又是快乐的一天,嘻嘻。我呢,是一个十分喜欢简单的人,甚至连想法也很简单,可是,世界可是一点都不简单,可以说是复杂,所以,我时常被这个复杂的世界搞得晕头转向,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将要发生的一切。说实话,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面对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我有些不知所措,就像一只小鸭子面对暴风雪那样,不知自己该做什么。回到家,妈妈在收拾行李,然后十分严肃地告诉我,要我去大连上学,手续很快就会办好,要我和同学准备告别。虽说这么突然,但不能怪妈妈,她很早就告诉我有可能要去大连上学,我也有想过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些朋友,只是没有想过会这样快,我甚至问自己这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一夜,我想了好久,第二天去补习班自然是一脸憔悴,金淳君打趣地说我是不是昨晚偷偷玩了一夜电脑,和网友约会呀,这要是平时,我一定会打得他抱头鼠窜,不过,我却望着他哭了起来,他显然有些不知所措,连声道歉,又叫来了可琳哄我,一见可琳我便哭得更凶了,不管她怎样哄我,我都只是搂着她痛哭,这时君圣一脸神秘的对我说了一句令我笑得流眼泪的话,他竟问我是不是网恋失败了,刚刚还哭得都要成泪人的我,这会儿又捧腹大笑,哭也哭够了,笑也笑没劲儿了,我和他们三个把事情都说了一遍,这回轮到可琳大哭了,金淳君和君圣两个家伙连个招呼也不打就低头出去了,真是不够意思呢,也不哭一下嘛,后来呢,金淳君很正经的对我说他支持我去大连,说去那对我好,说那环境好,教学也不错,去是对的。而君圣也在一旁应和着,只有可琳捂着脸跑出去,我知道,她哭了。最终,我决定不告诉任何人,我不想一个那么多人为我难过,为我哭泣,应为那样我会心痛的,可琳他们也尊重我的选择,这点我很高兴。今天是我在这上的最后一天课,我很想快快乐乐的度过这最后一天,然后带走所有关于这里的回忆。可当午饭后回到教室看到同学们那红红的眼圈和手中的礼物我知道这必然又是一次痛苦的煎熬,“馨娜,你真的要离开我们吗,真的吗?”涵琪晴哭着问我,我不作声,只是是低下了头,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一样。我转身走出教室,如果在待一刻,我怕我会哭出声音来,我跑到水房,一抬头看见天野正一脸疑问的看着我,“你真的要走吗?”我点了点头,天野把一个蓝色的盒子塞给我,“别忘了我,馨娜。”他拍了拍我,然后走出了水房,一颗晶莹的泪珠滑过我的脸颊,心里真的好痛,好痛。我用了一晚上的时间,给可琳~金淳君~君圣~天野~他们每人写了一封信,在每一封信的结尾都写了这样一句话“告别的时候,我微笑着说:我不孤独,祝你幸福。”后记:天野送的盒子里面是一条蓝水晶的挂链,也是我的最爱。一个人的日子仿佛拉长很多,也沉淀着我孤独的思念,我相信,夜风会把我的思念转达给他们。“三八”节那天,他们打电话给我,淳君问有没有人欺负我,我笑着问为什么,他说因为今天我过节,如果有他一定揍扁那个人,我说谢啦,你就给自己两拳好啦,他笑了。君圣告诉我到这边不要搞对象,好好学习,我说那是你才对吧。我问他们有没有在我走的时候哭呢,他们三人大笑说没呀,只有可琳恩了一声,我又笑了,说可琳你要学会照顾自己,她说馨娜你也一样呢,我说一定一定,然后挂掉了电话,泪水随即涌出,这帮人真是笨,把什么事都告诉了滑冰场的帅哥,可谁又知道,那个人是我的亲表哥呢(其实那时我也不知道的,后来妈妈告诉我的),他告诉我,你们那天都有哭泣,为了让我高兴些,才在我面前强忍着。可是,有谁能告诉我,花开的季节里是否没有哭泣的声音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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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舞--花开据传此乃百花仙子飞升之前就求道之地。百花峰,蝶飞,蜂动,花舞,香满峰。百花峰中央,百花丛中,有一小湖,湖中央,有一块圆桌大小的玉石,玉石上有一奇花,在玉石上寸许的地方,分成三枝,每枝枝冠都有一花骨朵,表示天、地、人三才;每一枝上都有十二片叶子,三枝合计三十六片,乃小周天之数;每片叶子分成不同颜色的五掰,金、木、水、火、土无行。夺天地造化的一朵奇花。朝阳似血。如血的朝阳中,百花峰上经过一夜休息的百花焕发出更加旺盛的生机。血如珠。血珠从一只皓腕上次第滴落,滴落在玉石上的奇花上,血如同水滴在海绵上,很快就消失。只是随着每一滴血滴在奇花上,花的枝叶渐渐浮现出一抹红色。那是一只可以给人无限美丽遐想的手,手指修长纤细,散发着玉一般的光泽,有若一块晶莹剔透的玉石精雕细磨而成。不过,有一点瑕毗破坏了它的美感,在玉腕之上,一根小管洞入其中,粒粒血珠由此滴落。随着朝阳的升高,那唤醒万物的血红色正渐渐淡去,而奇花却变的更红,似乎可以滴出血来。玉手也不再像刚才那样稳健,正在轻轻颤动;手的光泽也不再像刚才那样动人,正变的苍白,更加苍白。看着缓缓滴落的血珠,看着越来越红的奇花,小蝶苍白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兴奋的红晕,似乎看到了花骨朵正慢慢绽开,自语道:“我终于可以在见到你了!”小蝶小心翼翼的睁开眼,自认已死的她生恐眼前出现一只恶鬼。小蝶没有看到恶鬼,她看到一个嫡尘仙子,一身白色衣裙,纤手绿鬓、举止超脱、飘然出尘,身上散 发着圣洁的气息,让人无法正视,小蝶心中浮现出一个词:完美!小蝶对自己的容貌相当自负,但此刻,在白衣女子面前,她产生一种自卑的感觉。花丛,比她花翁爷爷百花园中还有艳丽的花朵,蝶飞蜂舞,仙子般的白衣女子端坐其间,双目微闭,花香盈鼻。“难道这里是仙境?”这时,白衣女子睁开眼,冲小蝶微微一笑,似乎知道小蝶所想似的说道:“这里百花山。”看到白衣女子的笑,小蝶不禁痴了,让她有一种今生错为女身的想法,心跳渐渐加快,脸上也浮现出一抹醉人的红晕。“百花山是百花仙子修真的地方,十五年前,我经百花仙子指点到此地修炼。”白衣女子看到小蝶的样子,又是微微一笑,解释道。“那姐姐是仙女了?”小蝶兴奋的问道。“不是,我只是一个被仙人看中的鬼魂……”“鬼魂!”小蝶失声叫道,身体向后一缩,流露出惊恐的神色,但只是一瞬,然后就被黯然所代替, 小蝶缓缓站起身来,晶莹的泪水从眼眶中溢出,喃喃道:“原来我真的死了,我再也见不到花大哥了,不知道花大哥现在好不好?”“你没死……”听了白衣女子的话,小蝶的神色一喜,脸上挂着晶莹的泪珠问道:“姐姐,我真的没死吗?"“真的!”白衣女子肯定的回答道。“姐姐,谢谢你救了我,这样我……”小蝶的声音有高变低,由兴奋变羞涩,说到后来,已经听不请说的是什么。看到小蝶的神色,白衣女子流露出怀念的神色,不过到后来变的复杂起来。小蝶擦去脸上的泪水,依旧挂着细微的泪痕的长长睫毛上,粉红色的脸庞,兴奋快乐的神色,让人联想到那雨后阳光下的梨花,娇艳,动人。“姐姐,是花大哥让你救了我的吗?”“不是,是他救的你,不过是我把你们带到这里的。”“花大哥也在这里?”听了白衣女子的话,小蝶更兴奋了,“他在那里,我怎么没见到他?”白衣女子神色一黯,随即又恢复原状,说道:“你跟我来!”说完,白衣女子站起身,绕过小蝶向前走去。小蝶听说白衣女子带她去找他的花满天,急忙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姐姐,谢谢你救了我花大哥!”小蝶记得她从家里逃出来不久就被大内侍卫追上,自己为了不被侍卫带回去而喝下准备的毒药,在昏迷前,看到了花满天,以后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她以为是白衣女子把他们从侍卫的手下救出来的,所以这样说道。白衣女子没有说话,只是继续向前走去。不久,一个圆型的小湖出现在小蝶眼里,清澈的湖水中映着蓝天、白云,小湖中央是一块高出水面的绿石,散发出柔和的绿色光芒,依小蝶经验,那应该是一快玉石,玉石上躺着一个人,似乎就是花满天。看着湖水,小蝶为难的问道:“姐姐,我们怎么过去?”白衣女子捉住小蝶的手,说道:“姐姐带你过去。”小蝶点点头,只觉的身体一轻,微风拂面,小蝶发现自己飞了起来,贴着湖面向湖中玉石飞去,想到马上可以见到花大哥,然后自己就会永远和花大哥在一起……想着,小蝶脸上浮现出一抹醉人的红晕,羞涩的低下了头。终于,脚落在实地上,小蝶反而闭上了眼睛,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和花满天说第一句话,她要好好想一句话。白衣女子没有注意到小蝶的神情,只是看着躺在玉石上的花满天,眼中流露出更为复杂的神色……良久,小蝶睁开眼,灿烂的一笑:“花大……”小蝶的表情凝固住了,时间似乎停顿了,只有眼中的打转的泪水证明时间还在流动。花满天满面黑气的躺在玉石上,眼安详的闭着,嘴角挂着一缕血丝,欣慰的笑着。看过不少医术小蝶知道,那是毒发身亡的症状,可是她不相信、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小蝶动了,缓缓蹲下身子,手颤抖着往花满天的鼻子凑去。脸冰凉,人已没有一丝气息。泪水破眶而出,小蝶灵动的眼睛再没有一丝灵气,手放在花满天脸上,蹲着,就如同一尊没有生命的塑像。突然,小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身,抱着白衣女子的腿跪在地上,流着泪的哀求道:“姐姐,虽然你现在还不是神仙,但我知道你以后一定会是的,求你救救花大哥,小蝶求你了!”白衣女子点点头,“有一个方法可以救你花大哥……”听到有方法救花满天,小蝶不等白衣女子话说完,就急忙道:“姐姐,那你快救救花大哥啊,小蝶愿为奴为婢报答姐姐大恩!”白衣女子漠然一笑,手轻轻一抬,花满天的身体如有一只无形的手抬着一样,缓缓飘了起来,然后悬浮在空中。这时候,百花峰上的百花起了变化,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朵一朵绽放,盛开的花朵变的更加的娇艳,一瓣瓣娇艳的花瓣从花冠上飞起,如无数彩蝶飞舞在百花峰上空,向悬浮在空中的花满天飞去,围绕在花满天周围形成一个巨大的花团。渐渐,已再无花瓣飞向空中的花满天,巨大的花团开始缓缓转动起来,由慢变快,花团由大变小,速度越来越快,花团也越来越小。最后在小蝶惊讶的目光中,花团变成一个乒乓球大的金色光团落在白衣女子手里,落在白衣女子手中的光团继续快速的转动着,最后变成一粒金色的种子躺在有些虚弱的白衣女子的手里。花满天在光团中消失了。瞬息间,小蝶身上的优雅消失了,起而代之的是一种疯狂,眼中冒着怒火就要上前和白衣女子拼命。看着手里的种子,白衣女子自然下垂的手似乎微微一动,小蝶如同被无形束缚,再也无法动弹分毫。“如果你还想救你的花大哥,就冷静下来!”白衣女子冷冷说道,说完,小蝶发现自己的身体又能动弹了。小蝶戒备的看着白衣女子,点点头。白衣女子把托有金色种子的手伸到小蝶面前,说道:“这粒种子乃是他全身精气所化,魂魄依附其上,可以说这粒种子就是他,只要种子发芽并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开花,他就会回到你身边!”说到这里,白衣女子微微一顿,不等小蝶接话,接着道:“但是,要让这粒种子发芽开花,需要用有百花精气的血液来灌溉!”“什么是有百花精气的血液?”听了白衣女子的话,小蝶急忙问道。“每一朵花都和人一样拥有自己的精气,而每一种花的精气又有不同,百花精气就是百种的花的精气,如果一个人的身体里有百花精气,那他的血就是有百花精气的血!”白衣女子解释道。“那怎么可以找到体内有百花精气的人?”小蝶追问道。“人有人的精气,花有花的精气,加上不同精气之间有很大的排斥,所以人的体内不可能有花的精气,更别说拥有百花精气。不过——”说到这里,白衣女子语气一转,“先前他为了救你,因此以百花园中上百种花为媒,以花瓣导出已扩散到你全身的毒素,在这个过程中,百花精气慢慢渗入你身体,因此你也就成了拥有百花精气的人。由于百花花瓣携带了你体内的毒,这些毒和花瓣结合在一起,虽然花瓣已经不在花冠之上,但花瓣与花冠的生命联系并没有中断,所以如果不除去花瓣上的毒,即使把花瓣全部毁掉,洛阳城中还是会出现上百种毒花,这时候,花瓣上的毒就会发生变化,变成能随花香扩散的花毒,不久之后,洛阳城就会变成一座死城。这种毒花和普通花外型上没有丝毫区别,如果在让这些花扩散的话,那样尘世就有灭顶之灾了,为了不让这种事情发生,他就又把花瓣上的毒移到了自己体内。”说到这里,小蝶低声抽噎起来,有幸福,有责怪……白衣女子似乎没有注意到小蝶情形,继续说道:“毒素和百花精气一起进入他身体,一般来说,百花精气入体,这个人就不再俗世之身,如果修仙的话,要比普通人修仙要容易百倍,飞升之后就会成为花仙。即使不修仙,人死之后,魂魄也已不在鬼籍,百花仙子就会度入门下修练,大成之日再在其下任职。但是,同时进入他体内的还有和百花精气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毒,由于毒素的原因,他的魂魄无法逸出体外,由于魂魄不能逸出体外,所以百花精气也会保留在身体内,在百花精气的保护下,他的身体就会万世不坏,也就是说他的魂魄会永远被禁锢在他的躯体内,万世不的超生,即使百花仙子也无能为力。而如果要强加外力破坏他身体的话,他的魂魄也会因此魂飞魄散。所以要救他,只有一办法——借花重生,就如同神将哪咤由莲花中重生一样。不过不同的是,哪咤神将是魂魄托依仙莲花重生,而他则是由本身和百花精气所化之花种重生。”“姐姐,那我该怎么做?”已平静下来的小蝶忍不住问道。“刚才说的要百花精气血灌溉只是让这粒种子发芽开花的两个条件中的一个,另外一个条件就是此花需要地脉灵气孕育,两个条件缺一不可。神州大地上有许多地脉灵气泄出的地方,这些都成了仙山灵境,百花山正是其中一处。”说着,白衣女子一指此时两人脚下之湖中玉石,只见玉石中央,也就是花满天刚才所躺之处,有一比粗针粗不了多少的小孔,似乎有正向外冒着什么。“你也许感觉到那个小孔里有什么东西正源源不断的喷出来,那就地脉灵气,一般人无法感觉到,你之所以,是因为你的身体被百花精气改造过。”白衣女子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中种子放在小孔之上,“这粒种子只要一接触到有百花精气的血就会发芽,然后会把你的血吸到体内,你要用你的血灌溉到它不再吸血为止,每天早晨用你的血连续灌溉七七四十九天之后,只要花开了,他就可以复活。”听到这样就可以让花满天复活,小蝶急忙摘下头上玉簪,向手指上刺去。白衣女子伸手制止了小蝶,接着说道:“种子发芽之后,每吸一次血之后,就要长大一些,也就是说,随着花越长越大,它需要的血也会越来越多,虽然你身体里有百花精气,百花精气也会迅速补充你失去的血,但毕竟百花精气的能力有限,当有一天花需要的血量超过你身体内百花精气的补血能力,你就会渐渐缺血,很有可能你没救了他,连自己的生命也会搭上。这关系到你的性命,你要仔细考虑清楚!”小蝶微微一笑,没有丝毫迟疑的道:“只要有一点机会,我都要试试,即使搭上我的生命,我也心甘情愿!”说完,手中玉簪已向手指刺去,血滴在种子上,一条寸许长的白芽缓缓从金色种子上钻了出来。又一滴血落在芽上,血在芽上缓缓变红,又一滴血,芽已变的通红,血滑落在玉石上。一条细细的根伸进玉石上的小洞里,血红色的芽缓缓立了起来。时间过的很快,可小蝶却觉的时间过的那样慢,随着时间的推移,花越长越高,需要的血也越来越多。由于血必须一滴一滴滴在花上,花才能完全的吸收,一方面不想小蝶在手上留下太多伤痕,另一方面,因为只能让血一滴一滴流出,所以伤口不能刺的太大,所以伤口很快就会凝固,那样的话,就必须再刺一次,因此白衣女子用花茎制作了一细管植在小蝶手腕上,小管露在皮肤外这一端可以自由开合,因此小蝶也就不必每次取血的时候都把手刺破。第二十七天的时候,小蝶体内百花精气的补血能力达到极限,不过幸运的是,不知道什么原因,从那天开始,花每天需要的血量就停在那一点,今天是第四十九天,花要开的日子,可不知为什么,小蝶今天已经流出了往日一倍的血,可血滴在花上,血还在慢慢消失。昏眩如同波浪一般,一拨又一拨想小蝶袭来,眼也不时闭上,然后又突然睁开。血,滴在花上,这次没有象前面那样消失,而是从花上滚落下来,落在玉石上。血,还在继续滴在花上,小蝶眼睛不知何时闭上,呼吸声也微弱到渐不可闻地步。人已经昏死过去,可人还立着。此时,在小湖边端做的白衣女子身体微微一动,人消失在湖边,再次出现,已到了小蝶身边。白衣女子抱起小蝶,一边把小蝶手腕上的细管取出,帮她止血,一边踏在湖水上向湖岸走去。白衣女子身后,奇花花蕾慢慢起了变化,正慢慢绽开,而与此同时,天空也起了变化,乌云从四面八方向百花峰上空聚来……1200字以上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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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花落下来时,我开始写文字,花不再下来时,我还要继续写文字......(题记)坐在堆放着杂乱书刊的字台前,握着笔,借着阴天里微弱的阳光,让那本来有生命的黑字躺在了白纸上。我发现,我囚禁了它们,它们应该是自由的,而我,却把那它们限制在一张16K的白纸上,我有种莫名的犯罪感......窗外,风吹着,把思绪吹的好远——漫天的花瓣映入眼帘,奇怪,现在正是热情四溢的夏,花朵应该盛开在葱茏的树枝上,但眼前飞舞的花瓣也并非我的想象,花,落得真早!难道它们也在为我们落泪?夏日之风,是热烈和奔放的,而这场吹刮来的夏风,却把我们吹散了.....蛮晴朗的一天,四周都有阳光,阳光透过绿叶照在大马路上,还印出一幅幅美丽的图画。而我们彼此都感觉到,灿烂的阳光背后,隐藏着离别的悲伤,清新的空气中,却氤氲着告别的不舍,不过,我们每个人都没有让那晶莹的泪珠划过嘴角,我们固执的让微笑伴我们分别。而窗外,那漫天飞舞的花瓣却因为我们,过早的落下,也许它们不肯让我们分别,不想看到残花凋零的画面,于是我们笑得更加洒脱与自然,因为我们深知,一旦落泪,眼前的花瓣就会在视线里模糊,美好而和谐的氛围也将被打破。我们要笑着离开,我们要让彼此在挂着笑脸和洋溢着笑声的夏日里惜别,笑——是这一刻最动听的歌声。终于,小学毕业了。我也曾想过努力挽留这个夏天,想让这一刻永远定格。因为在这晴朗而又奇怪地飘飞着花瓣的夏天,有我太多太多的回忆。那些或者幸福,或者悲伤的回忆,也将随我挽留的夏天在脑海里定格。可是现在忽然吹来的秋风却渐渐冲淡了我夏日里的回忆,我只好任凭夏天的流逝。不过,自那夏日里的离别过后,我开始写文字,我要让幸福和悲伤的一瞬间留在纸上,至少可以勾起我的回忆,但是那只是一种没有生命力的记录,只是囚禁了文字,我感到有些失败。窗外,风吹着,已没有漫天飘飞的花瓣,可能因为出奇的在夏末都落干净了,迎来的是斑斓的秋景和含蓄的秋意。秋风,是凉爽的,让我想不起半点的萧瑟,却让我对落叶有些留恋,半着这幽幽的秋风,我迈进了人生地二门槛——中学。当秋风渐渐来临时,我就已经知道,我在一步一步走进现在的生活。于是,我很自然的看着树叶在空中或地上翻飞着,俯仰着。秋天没有夏日让人睁不开眼的阳光,其实也挺好。我开始在这里绽放着笑容,让阳光射进我的心怀,用力地接纳这眼前秋日的一翻景色。我发现前面还有无限的阳光和风雨在等待着我,我迎着风,张大翅膀,让自己努力地飞翔,终于,我有了新的希望!我仍然喜欢在这个季节看满山的蒲公英;喜欢椅着窗台,享受阳光的抚爱,看那明朗,干净的天空,尽管是在秋天;喜欢一边放肆地吮吸着酸奶,一边翻阅初中辅导资料。一切都很自然,很从容。我也相信这个秋天是我又一个旅程的开始,我还会迎来冬天,春天,另一个新的希望。我要坚持着朝下一个驿站走去。如今,又是初秋了。在中学这到大门里,我留下了一年的足迹,接触了校园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也忘却不了那一场场大大小小的考试,没有终结,我还要继续。现在,校园静静地伫立在夕阳于晖的照射下,绚着我橙色的梦想,如此得辉煌。我又开始期待下一个春,下一个夏,下一个驿站......坐在宽大的有些空空的字台前,握着笔,灿烂的阳光照耀在本子上,终于,我真正学会用文字记录感情;终于,我让那原本有生命的黑字更加有生命地跳跃在白纸上,我不再是囚禁它们了,而是让它们尽情地展现自己,让它们为平乏的纸增添生气,让它们点缀着我的生活。我发现我的纸变成了生命的颜色,我真的好高兴,我知道自己没有失败,而是在努力着,努力着......后记:一年一年,花开花落,我始终没有停下笔。一年一年,花落花开,自然的必然,最美的瞬间......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