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在日落前为你弹奏肖邦的恋曲
一。
我叫颜唯。
桌子上叙写着那些落寂的忆录,我们一次次的倾讲那些完美的琐事,奢展出那久违的微笑、我们偶尔会回想起曾经,那些不曾忘记曲调。我想让阳光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我会紧紧的促拥着它,温暖流入人心。或者我会让那些忆念完美的促藏,或者会让感情华丽的摆现出来。
他们说。颜唯,那个偶尔会对天空莞尔一笑的男孩,羞答答的演绎着那过去到现在纯粹的戏剧。额头上散乱的刘海,在别人眼前总是映衬?缛绱送昝赖幕?妫?瘴ā⑺坪踝苁侨萌嗣俏薹ㄍ?场J堑模?矣倘缢?撬档囊谎?V皇俏移疵?脑谡跬选⑽以谂?Φ娜靡磺刑油逊被?
可能我只是因为想要为某种事物去追寻一些完美的地线。
二。
抬眼、遍布的阳光遮掩得我睁不开眼睛,可是我却一味涌向在阳光下,睁大眼睛、哪怕是阳光早已把面部照得炽热,可是我还是不停息的睁大了眼睛。其实、我只是想在哪里停下仔细的观察余温下那些残留在白云下的独特的一面。
那个金色的阳光,是不是会在一瞬间满足我的一切需要。可是如果不能的话,我想我也已经足够了,因为我们必须在还不完整的流连下,殷望过去,那些是否已经过多了。
是的,一些事总让我无法去退回。
三。
可是那缕阳光,我要谢谢你给予我那些力量、我想我是应该匆忙的赶回家,开始弹奏我的肖邦恋曲了。
你总是说要听我在日落时弹奏肖邦的恋曲,为你掀起那金黄的过往年华。那个木铃又一次惊醒了我,我第一时间冲出了那个教室、我似乎没有什么眷恋了。但是、在当我踏出教室门的一霎那,我开始留恋往事的喧哗。碰撞住的阳光,遮挡在眼眶,骑着自行车,匆忙的乱过那灰青的石碑小路上。
是的、我要赶在日落前回去,我要为着你弹奏肖邦的恋曲。
我答应过了你。
一。
我叫流璃。流动的流、玻璃的璃。
颜唯你总是说、那段拥有你的日子就是童话。阳光它已经淡忘那些化尽往日的寂寥、它说有个孩子拼命想为你弹奏那些美好。它说它一直在期待着日落、因为有那个小男孩在和它莽撞开来。他真的很可爱、你要学着好好爱。
你总是告诉我,你是一个喜欢在上课偷笑的小男孩;你总是告诉我,你是一个很笨的笨蛋;你总是告诉我,你离不开我的。
颜唯、亲爱的颜唯。
你怎么让我如此怜爱,让我一直无法逃脱你那些情怀。虽然时光还是要走,可是我想我已经无法潜逃开来,原来我只是想让我那虚伪的慌言在诚实中虚脱。
那个我的颜唯、我的颜唯。
你给的抒情歌总让我无法逃开,我总是摇摆着裙摆、在情曲中慢慢释怀。别人说、那是种享受。
二。
明媚的阳光照耀得我使劲的扭动那个娇小的身躯。那个大大大大大的太阳原来还在,我瞻仰着头,我大声的在它面前唱着歌曲。
没有人清楚我是在呼唤那个亲爱的颜唯回来。可是我知道、只有盼望到日落前,那曲肖邦恋曲才会响起来。我总是如此的期盼、亲爱的,那个日落是否来了……
三。
或者没有人会明白。其实我是一直全身布满灰白的鸟儿,我的翅膀呈灰色,在别人看来,总是让人如此的惜爱、可是在颜唯看来,他已经无法再挣脱开我的怀抱了。
只是,有些事情,一定要走。而不是能留与无法停留的地步了。
亲爱的颜唯、对不起,我没有赶在你来之前,就走了。
我想已经什么都走了,流璃是该走了。或许我留不住的,只是那片羽毛与肉体之间的抉择吧。
你说过的,要等到我在日落前为你弹奏肖邦的恋曲的,可是你怎么就这样先走了。
流璃、流璃。你怎么就这样先走了呢,我们是不是还没有告别,我舍不得、舍不得。
末。
那晚、刮了大风,天上没有了太阳。可是由于流璃太奢求看到日落的景色,在飘摇之中跌入楼下舱底,血红的鲜血流了一地。
流璃,我的爱。
答应你、我会赶在日落前为你弹奏肖邦的恋曲的。
西游记读后感
为了能使《西游记》的创作与梦联系上,我们先来看一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创立初期,由于他得天独厚的文学素养,他选择了与“语言”有密切联系的“谈疗法”来救治他的精神病人。在他看来,精神病人被封闭压抑了的内心障碍,可以经由语言交谈而得以宣泄或净化。可见,精神分析学说在初期阶段就与文学理论结下了不解之缘。
从重视,考察病人的语言反应到对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语误、笔误、读误的心里分析,在向前跨出一步,就与作家的文学创作现象联系到一起了。这种联系实际上在标志着精神分析学说诞生的《梦的解析》(1900)一书中已显出端倪。
弗洛伊德将精神分析方法推衍至文学创作上来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将作家与精神病患者联系在一起,而这一联系的桥梁就是“梦”。弗洛伊德认为,作家的写作也是在做梦,只不过是在非睡梦状态下作梦,因而他的作品也是他内心无意识本能的变形显现,欲望的替代满足。我们往往会说自己作的梦是混乱、荒谬的,完全是一种变了形的东西。
每当我翻开《西游记》时,总有不同的心情。它在四大名著中,是最生动活泼的,小时候的我读起它来总觉得既过瘾又有趣。但今时今日,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我的领悟却变了。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觉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有人还研究它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但在我看来,他那曲折的情节中暗藏着人们渴望而不可及的生活理想和人性追求,那就是——自由。
在经历了日复一日个性受约束的日子,廿一世纪的人们都格外向往自由,向往那个自由的化身:孙悟空。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又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宫,闹冥司,自花果山上目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它的一切斗争也是为了争取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读者一种追求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
然而,每个人都明白,
在现在,即使是将来,完全的自由终究是不可能的,人始终要受到这般那般的约束。尽管包围着我们的是个受约束的世界,但我们可以让内心尽量变得广阔而幽深,让它能够无边无际、包容天地。
然而,目前社会上还有许多人被一些价值不大的东西所束缚,却自得其乐,还觉得很满足。经过几百年的探索和发展,人们对物质需求已不再迫切,但对于精神自由的需求却无端被抹杀了。总之,
我认为现代人最缺乏的就是一种开阔进取,
寻找最大自由的精神。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西游记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比如说,《西游记》中最精彩的片段是《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非常狡猾,他想长生不老,就想捉住唐僧吃唐僧的肉。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想借助孙悟空不在这一机会对唐僧痛下杀手,因为唐僧一向是以慈悲为怀,所以这个办法成功率很高。果然孙悟空去为唐僧化缘了,白骨精发现这是天赐良机,便变作一个年满十八岁的女子走到了唐僧面前,用花言巧语哄骗了唐僧和剩下的两个徒弟。刚要下手,孙悟空就回来了,他用火眼金睛认出来是白骨精举棒便打,不料,白骨精把假尸留下,真身回到了白骨洞。唐僧本想把孙悟空赶走,在两位徒弟的劝说下,孙悟空便留了下来。故事中唐僧第一次误会了孙悟空。接下来,白骨精接二连三的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到了第三次变化,孙悟空忍无可忍。举棒打死了白骨精。唐僧以为孙悟空接二连三的行凶,把孙悟空赶走了。这次唐僧真的误会了孙悟空,本来孙悟空的目的是保护唐僧,没想到却错以为行凶杀人。
只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而唐僧却没有,所以彼此间产生了很多矛盾,很多误会。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它让我明白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
西游记读后感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习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读后感
取经的时候连太上老君的牛和书童都打不过,干吗能大闹天宫的?
还要杀猴用牛刀,请如来佛祖才能搞掂.
太上老君随便找只宠物或者扔个皮带钱包镯子什么的都可以把他摆平了.
所以这个小说前后出现很大的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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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今天,我为了看日落,登上了公园山顶.这时候,太阳还是金灿灿的,光芒万丈,阳光照在水面上,被水分割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碎金,花草树木在阳光的轻抚下昏昏欲睡。过了一会儿,太阳把金光给收拢了,天上挂着的是一个红球,圆圆的,像一颗大红珠子,映红了周围的云朵,稍远些的云,成了橘黄色,再远些的云,成了金黄色的,一层接一层,真是个渐变的美丽画卷.云朵偎依在太阳身边,变着样子。一会儿变成一匹马,想把太阳接回家,可太阳还留恋人间的美景。云又变成了一辆小轿车,太阳还是不肯离去,抓了一朵薄云遮住了半边脸,像个害羞的姑娘。周围的云立刻变成了紫红色,小轿车也消失了。太阳红红的脸蛋,开始有点不情愿地往下滑,远小的金边也渐渐褪去,不一会儿,太阳就剩下四分之三的面庞,云霞渐渐深了,天空忽然显得高而远了,小的金边开始迅速褪去,一转眼就脱下了那件镶边的彩衣,霞光渐渐隐去,天空也变成了淡蓝色,太阳留恋地看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眼,便迅速下滑,太阳仿佛想使出最后一点力气跳上天空,可是不行,它在往下沉.我多想跑到大山后去把太阳拉上来,可是,虽然看似我们近在咫尺,但我永远也抓不住它。太阳落下了,晚霞渐渐失去了光彩。我不禁想到一句古诗: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美好的事物总是消逝的那么快。指导老师:马安玲50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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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这时,太阳像一个金灿灿的光盘,收敛去那刺眼的光芒。在那万里无云的天空,蓝蓝的,就像是一个明净的天湖。慢慢的,颜色越来越浓,像是湖水在不断的加深。远处巍峨的山峦,在夕阳的映照之下,披上了一层金黄色,显得格外的瑰丽。太阳脱去了华丽的金丝纱裙,换上了橘黄色的时尚,穿上了端庄典雅的晚礼服,它看到自己被天空妈妈打扮得这么漂亮,情不自禁地露出那像蒙娜丽莎一样迷人的笑容。太阳拉着自己晚礼服的裙角,慢慢地,一步一步开始往下走,那一束束柔和的光从空中倾泻下来,给长江穿上一件金丝缕衣,宁静的长江水顿时被它打破了,变得一跳一跳的,用金纱做的衣服也随着飘动起来,动起来好像一个个跳动的音符,又好像一个个小问号。演奏出一曲美妙的音乐,远处的山在太阳和天空妈妈的装扮下,也披上了一身的金装。这时候,我被眼前的景色所震撼了,金色的水;金色的山;金色太阳;金色的云。这不正是人们向往的天堂圣境吗?我想着想着,眼前的太阳又向下滑了一大步。太阳渐渐往下落,一条条,一束束五彩带布满天空,布满大地,布满世界,使人感觉像一座五彩桥,又似一座彩虹桥。太阳落山的速度越来越快了。它落到树林里,用双眼凝视着大地,显示出难舍难分的样子。这时又像个害羞的小姑娘,躲进山峰里,太阳从大圆变成了半圆,又由半圆变成了一把烧红的镰刀,又由镰刀变成月牙形的红色小船,轻轻的,无声无息的,最后终于完全落在了地平线之下。太阳落下山之前还用尽全身的力气,为人们带来光明。也许是黑暗对太阳的妒忌促使太阳越发越亮,似一团燃烧的烈火将黑暗照亮,又好似一朵寒梅,冒着寒风开放。我不禁被它那种顽强的精神所感动,呆呆地站在那里。慢慢地,夕阳已经到了地球的另一面,变成了日出,为那里的人民带来光明,带来希望。650字 六年级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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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邦——音乐天才当肖邦走进巴黎金碧辉煌的贵族沙龙的时候,正是世界文学史上难得一遇的黄金时代。人们在沙龙里可以看到大作家巴尔扎克、遇过、缪塞、海涅、大仲马、司汤达和乔治·桑等在高谈阔论;可以欣赏大画家安格尔、德拉克洛瓦、鲁索等的旷世杰作;可以聆听大音乐家李斯特、罗西尼、门德尔松、舒曼无与伦比的演奏。他们每个人都是一颗耀眼的明星,而这些明星聚集在一起就像是一个群星灿烂的天空。肖邦这个异乡人初来乍到,还不为人所知。李斯特的慧眼第一个发现了肖邦的天才。李斯特把肖邦引进了巴黎的沙龙,也把他介绍给一位女人。想不到,这竟然决定了肖邦后半生的命运。这一天,肖邦即席弹了许多曲子,他弹得兴高采烈,完全沉浸在乐曲中,把听众也忘记了。当他即兴弹完,抬起头来,问到一阵薇奥利特香水的芬芳。他这才发现一双热情的眼睛正凝视着她。这位女性穿得很朴素,优雅而娴静地坐在他的钢琴旁边。她并不漂亮,身材矮小,已经开始发胖,大他有一双美好的眼睛和一个高高的哲学家的前额,给人一种男子气概。乔治·桑第一研究对肖邦的气质发生了兴趣。可是,肖邦却并没有立刻喜欢他。他甚至还向朋友讲过这样的话:“乔治·桑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女人,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是女人,我非常怀疑这件事。”乔治·桑的确是个特殊的女性。她藐视传统,饮烈酒,抽雪茄,爱骑马,喜欢男装,骂起人来满口污言淬语,谈情说爱时却百般柔情,千般风流。他是一个多情的女人,已经30多岁了,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与诗人缪塞刚刚分道扬镳。她对男人了如指掌。她喜欢肖邦,就有办法使肖邦喜欢她。肖邦是个男子,却有女性气质。他面色苍白,身体纤细,体制柔弱,忧郁伤感,常常由于激动而疲惫不堪。他还不到30岁,他的天才备受女人的崇拜。但是,两次失恋使他怀疑女人的情感。他在孤寂中生活,又无法摆脱对爱情的渴望。忧郁的阴影罩着他。他感到自己创作力在衰退,思想变得懦弱,想象变得苍白,灵感渐渐枯竭。他需要一种强烈的有活力的爱情来换醒他心底的热情,在他无力的手指中重新注入艺术的生命力。对于命运的忧虑不安犹如双重的阴影和双重的枷锁,压抑在他的心头。他那干枯的心田期待着爱情雨露的滋润。肖邦的感情防线在桑夫人的进攻下很快就全线瓦解。他们相爱了。他们常常在奥特尔区约会,桑夫人在那儿的一幢公寓里租了一个房间。李斯特和他未来的夫人则足了另一个房间。他们四个人常常一起用餐,一起出入沙龙。整个巴黎为之惊讶。善意的劝告和恶意的攻击都无济于事,他们情投意合。他爱上这个女人是不可避免的,又是可悲的。他需要这样的女人。这个男子气的女人正是这个女人气的男人的必不可少的补充。真正的朋友们都在为肖邦高兴,因为爱情不仅使他显得英俊健康,而且情绪活跃,感觉良好,充满自信。过去的神情恍惚、忧郁伤感竟然一扫而空。他的创作才能又获得了非凡的活力。肖邦来到桑夫人诺罕的庄园。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国乡村,与肖邦的故乡有着完全不同的风味,在风景优美的草原上,坐落着这撞石头房子。晚上,从田野的远处传来牧羊人粗犷、奇特的歌声,这些都是肖邦激动不已。作家、诗人、艺术家们也尝到这儿来做客。肖邦在这儿享有最大的权利,他占有两件幽静的房子,一间摆着专门为他买来的钢琴、写字台和沙发;一间是恬静的卧室,在这里,他像在自己家里一样。肖邦多年来第一次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幸福安定的时期了。肖邦创作上成熟、智慧和力量的全盛时期也终于到来了。如果没有乔治·桑的爱情,没有受到乔治·桑周围那一群大作家朋友的影响,他卓越的才华可能也不容易开花结果,达到高度的艺术境界。在这个时期里,他写成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些作品,他意识到这是随桑夫人的爱而带来的平静的心境和平静的创作环境的结果。但是,肖邦又不能平静地工作,他的身体日渐不适,病魔的阴影时时威胁着他,巴黎的音乐活动和社交生活也在吞噬他的健康。肖邦的生命化成了音乐,但他的生命力则在一天天衰退。桑夫人戏谑的称呼他:“我亲爱的尸体。”肖邦几次尝到了死亡的滋味,也逐渐变得过分敏感,充满恐怖的幻想,他的思想总是集中在死亡上面。而桑夫人仍然是生气勃勃,永不满足。他们不得不分手了,他们一起生活了九年。有人说,是乔治·桑点燃的爱情之火,使肖邦的创作天才燃烧起来。也有人说,是这个女人过于热烈的爱情使肖邦的疾病更趋恶化,英年早逝。有人赞美她是伟大的女性。也有人诅咒她是放荡的淫妇。有人歌颂音乐和文学的联姻。也有人统治者不相称的结合。但是,谁也无法否认,他们生活的九年是肖邦一生中最重要的艺术创作阶段,是他最光辉的创作力高峰期。而肖邦与乔治·桑分手之后,他再也没有写出任何一部重要的作品。肖邦是以删掉这一点的,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对乔治·桑没有怨恨,只有爱情,他不能忘记乔治·桑。肖邦与乔治·桑的爱情,是一次成熟的爱情,开花结果的爱情,给与他艺术生命力的爱情。他不能忘记乔治·桑,是不能忘记他那创作力高峰期的光辉岁月。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说:“我真想见她一面。”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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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娜,肖娜在我14岁,那年有一个女孩,闯入了我的生命,她,便是肖娜。她不久便从我的人生的纸上消失的无影无踪,如云一般即来即散。但每当我在月下翻起我人生的书时,都能看见她的笑脸,使我久久不能够忘怀。我并不很与她熟识,在漫长的一年里,听不见她的身世,更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在哪里工作。只知道她现在与她的姨母一起生活,这还是听说的凤毛麟角。就像一本残缺不全的书,零零星星的一段段。但在我记忆的大海中,肖娜就像一只海豚时常跃起。在我的记忆年轮上,印下清晰的痕迹。记得那一天,老师刚领她进来,整个昏暗的教室便明亮起来,她那一双明亮的眼睛使整个教室都熠熠生辉。深栗色的头发披在肩上,似乎总有一束光照耀着她的头发。正宗的瓜子脸,一双明亮的眼睛,鼻子比较小但不是很扁,樱桃小口,整张没有一点瑕疵,异常粉嫩,红扑扑的脸上透出异样的光彩。身上有着玲珑的曲线,不像我们班同学一样,身体平的像飞机场,宽大的校服穿在身上,头发剪的像母鸡的尾巴一样。总之,把一切可能昭示美的线条和色彩全部抹掉。而肖娜却一袭绿色的长裙,完全不像一个学生,而像一个公主,且她的个子较高,要是不背那斜肩背包,完全看不出是一个学生。尤其是她的眼神吸引了我,这眼神简直可以使那位伟大的雕塑家——罗丹都陶醉其中。如果为她塑像,那一定是罗丹最伟大的作品。“他叫肖娜,来自颍上,从颍上转学来的。”老师对她介绍并不多,我们的老师四十来岁的妇人,对漂亮的女生都有些敌视,因为容易引起早恋,在这个学校里,是完全禁止的。但仍然有人顶风作案,因此老师管的很严。她坐在了我旁边,我也介绍了我自己。她对我笑了笑,是那么的迷人!我们就开始上课。有人投来羡慕的眼光,我却满不在乎。认为,这没有什么。来了约1个月,肖娜成绩较好,尤其是音乐。过了一个月,文艺节开始,她才让我们真正领略了她的音乐天赋。音乐文艺节那天,肖娜一身红色礼服的走上了舞台,这个腼腆的姑娘并不怯场,她开始弹奏贝多芬的《月光》,那悠扬的钢琴声像月光一样笼罩在每一个观众的心头,没有人想到那落满灰尘的老钢琴,还能弹奏出如此美妙的乐曲!礼堂的窗户外阳光明媚,照射在她的脸颊,其实,她并不需要阳光的陪衬,肖娜走到那里,那儿便有阳光。乐曲结束,她深深的向观众鞠了一躬,我们都还在陶醉其中,忘记了鼓掌,忘怀了一切!直到过了一会,观众才鼓起掌,为她喝彩。那掌声是文艺节最响的掌声,持续最久的掌声,刻在了肖娜的心里。刻在每一个人心里不用问,她的父亲或母亲的工作一定和音乐有关,或者,她的父母是音乐老师。她的母亲肯定是一个善良的人,她的父亲一定是一个高大英俊的人,总之,她是一个小公主,集万千宠爱在一身……我又开始想象肖娜晚饭后弹钢琴的浪漫情景,红色的礼服,崭新的钢琴,旁边铺着玫瑰,脚下踩着红地毯……从此次开始,每个人都知道了学校里有一个美丽的肖娜,人人都在议论她,都想和她交往。据说,给她写信递纸条的男生都可以组成一个班了,隔壁班的方成天天往我们班跑,门槛都塌烂了,依然不死心。这些没有听肖娜说起过,只是些小道消息,姑妄听之。方成每次一见到她,都喊到:“肖娜娜”我们都笑,这家伙,打架的方式迭出,但追女孩子是个笨家伙。“肖娜娜”只有方成一个人喊,不知他是没听清她的名字,还是故意讨她欢心。可肖娜从不理会,直接走过,一点表情也没有,好像当方成不存在。两个星期过去了,不知叫了多少次,肖娜不烦,我们都烦了,他也只好放弃。我们还从没有看见这个打架王败于人手。这个家伙便开始保护肖娜,每当有人来烦她时,方成便成了清道夫。说服别人离开,别人也许知道方成不好惹,便悻悻离开。可能是这些感动了肖娜,有一次,肖娜竟和他主动打招呼,弄的方成不知所措。一年之后,肖娜离开了,很突然,我来的那一天,她受伤了,手上全是绷带。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是跌伤的,是真是假我们也无从知晓。第二天,一向健康的我发烧了,喉咙烧着了一般,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出院后,嗓子还是疼,但我也去上课了。走进学校,便听说肖娜走了,我感到很突然,怎么这么快就走了?眼前仍有着肖娜的笑容。到座位上,只见她的位子空空如也,我的位子上却多了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就好像是充满了友谊的笔记本。页内这样写:“再见,谢仁杰,谢谢你陪我做同桌的这些日子,我现在走了,我会想你的,再见!”我捧着笔记本坐了很久很久……但我的身旁就好像坐着肖娜,她没有离去,没有离去,没有……她走了,转学去了颍上。肖娜走后,便有人开始议论,说他的身世,为什么走。那天,我的烧还没退,就好像听童话一般:她的父母离异了!我听的傻傻的,我记忆中的肖娜明朗,清新,怎么会……据说,她的父母离异后,她便和姥姥一起生活,她的父亲爱喝酒,天天喝,这才使父母离异了。肖娜的母亲每月寄生活费来,父亲只是酗酒,不管她的死活。姥姥去世后,她便和姨母一起生活,谁知她的姨夫也是一个酒桶,一天喝醉了便和肖娜的姨母开始打架,肖娜被打伤的!我就好像在听与肖娜同名同姓的人而不同生世的人的故事,与我之前的猜想大相径庭。我宁愿相信她是跌伤的!我不相信,这样一个清纯的小姑娘,竟要秒对这么多苦!酒鬼,暴力,贫困……但她还那么细心,离别时为每个人准备了礼物!连很少与她说话的人也不例外!她为何有这样的风度?一个14岁的小女孩,面对了这么多,却依然坚强!她没有滑下深渊,依然站立着,再和命运的搏斗中,她从未放弃,她保存善良,勇敢,她永远沐浴在阳光下!她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中,在我人生的一页映下了清楚的记忆。我再也没有遇见她,她没有再回来,她像一条小溪一般从幽谷中流走了。她只存在我深深的脑海里,我的梦里。我依然忘不了她的笑,至那样迷人,那样温柔。初一:谢仁杰1200字以上 初一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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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日落夏日的傍晚,太阳西斜,我站在阳台上观看日落。此时的太阳像个大火球,早已收起刺眼的光芒,失去了中午的威严。只留下金灿灿的柔光。西面天空如怒放的花朵,在夕阳的映照下,树、草鲜艳美丽。太阳向下沉落,涨红了圆圆的脸,一刹那间太阳变成了半个脸,不一会又变成了少半个脸。转眼间太阳消失,它跳到了山背后。太阳已经消失了,天边好像有人在铺一块大红绸子。这时,高楼、花草就连我自己也变成了淡红色的了,云被染成红色、淡红色、金色的……美丽极了。火烧云在天空奇形怪状,一会儿像一头凶猛的狮子、一会儿像一只可爱的小狗、一会儿像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天色越来越深,远处的山、楼好像镶在树梢上似的。暮色降临了,红光没了。山、树渐渐模糊,星星显露。看!那颗最亮的启明星在天上眨着小眼睛。马路边的人们行色匆匆,每个人都想赶在天黑之前回到温暖的家。日落的红光照射着大地,给人一种力量和美感,我喜欢观看日落。日落夏日的日出总是被蒙蒙的雾气扰的一团糟,而夏日的日落却是异常美丽,特别是在海上。任凭海风夹着浪花打在我的脸上,任凭甲板上有多么喧闹,都不能妨碍我凝视天边那庄重的红色。落日不像初生的朝阳那么性急,雀跃着跳上海面,而是缓缓地向下移动,羞涩地用大海掩住半边面庞,载着对大海的眷恋,对浪花的不舍。落日不是海市蜃楼的云霞明灭,它就在天边,就在我眼前,它比任何时候的太阳都要大,都要圆,燃烧在天边,也燃烧着我的脸庞。落日最包容,在它前面,没有沧海一粟的哀叹,因为太阳就与你面对面,正用自然特有的目光注视着你。日落有人说:海边的日落特别浪漫,让人感觉温馨无比;有人说:广阔的草原上的日落奇特,让人感觉清新自然;在我看来,我们家乡的日落特别美丽,别有一番独特的风味。当一群又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飞过后,原来高高的太阳,慢慢地落了下去,它藏到了房子背后,自己还有万道光芒透过房子,又悄悄地移到了大山后边。他没发现,自己的余晖把山上树的样子印在了雪白的墙上,漂亮极了。接着,彩霞妹妹也出来了,她打扮得像是道彩虹,最里头红艳艳的,然后金灿灿的一圈,再黄澄澄的一层,后把天空的蓝色、白色也加上去了,远看,中间还系着根绿丝带,美丽极了。再是云朵,一半儿白,一半儿彩,像是被哪个调皮蛋涂成大花脸似的。这可不是什么光彩照人的形象。所以啊,她把另一半白色的脸也羞红了,这下更难看了,她便急匆匆地跑回家。最后,那点儿光芒藏起来,透过房屋,这时是最美丽的了。紫色、红色、金色、黄色、橙色、粉红统统呈现出来,像是一地的彩丝带,泛着耀眼的光芒,缓缓落在每座房子的屋顶上,把原本平平凡凡的清一色小砖房点缀地华丽无比,也像是一座接着一座的小金房。当那一点七彩光芒也不见的时候,皎洁的月亮又登上了天空,再一次点缀了美丽的夜空,而日落只能第二天和大家再见面了。日落星期六,妈妈带着我去太子河边看日落。日落的时候,太阳把天边的云染红了,有红色的“蛇”,有红色的“鸡”,有红色的“狼”------屋顶,大地,大树一片红,连太子河都变红了。人们在太子河边锻炼身体,有的跳绳,有的散步------日落后,天边黑了,月亮也出来了,人们也慢慢地回家了,太子河变得安静了。日落日落的时候是最美的时刻,今天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爬上了电视台旁边的山上,我们一分一秒地等待着,终于太阳要落山了,我们看到了日落近黄昏的美丽景色。此时的天空中飘浮着白云,在夕阳的映照下,颜色在不时的交替变换着;有白色染上了紫色,在紫色中又透进了黄色,时而又由黄转换成红色,既而又化成了火红……一阵风来,天空瞬间又开始变化了,像一个好玩的伙伴一样,在和我捉迷藏,让我陶醉在其中。看吧,那落日仿佛沉浸在红水里,云似海浪泡成了血红色,海浪里出现了一朵红玫瑰,那颜色红的骄人,就像一朵红晕泛起了一朵朵浪花,那红色的花瓣红的像血一样红,那鲜艳的红色是那么的夺目,让我们目不暇接地享受着这大自然给予的美。太阳逐渐地落下了,或许藏到了好遥远的那山后边,我和爸爸妈妈恋恋不舍地下山了。这美好的景色留在了我的脑海里,让我永远不会忘掉这精彩的一刻。啊,日落真美啊!我下一次一定要再来,因为我喜欢日落的景色。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全文语言流畅,行文舒展自如,自然洒脱,称得上是一篇较成功的之作。1200字以上 高一 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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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在前要下班了,每到下午的这个时刻,我就开始一分分地数着时间,没有什么事可做,于是拿出我揣在兜里的学生证,仔细地翻着里面的票据和一些字条,借着昏暗的光,我看到了几乎我每天都要用得着的图书证,它本来是被包着的,有着一张华丽的外表,两年前它就脱去了外衣,每天裸露着。图书证上的我的照片已经模糊不清了,几乎分辨不出我来了。我用手指轻轻拂去发了黄的尘垢,认真地辨认着上面的字,冷眼的,然后微笑。翻过来是烟台大学的俯瞰照片,湛蓝的天,伴着几多飘荡的白云,映在三元湖的湖水上面,淡颜色的建筑与蓝天白云一起组成了这一副美丽的画面。小心翼翼的把它夹在学生证里面,我想给我四年生活过的图书馆写点东西。昨晚,我如往常一样去了图书馆北馆,这里的人不是很多,尽管它的书香味道特别浓。大学,我进入大学图书馆的第一感觉,就是嗅觉。说不清的味道,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书香吧!高大挺拔的柱子,书面一样的墙面,柔和的光线从天窗玻璃上铺洒下来,偶尔我也会依在柱子边抬起头来看一下上面的天窗,就像在蒙着水珠的玻璃前想看清外面的世界。我很好奇的是能不能通过天窗看到天上的云朵、天上飘洒的雪花。洁白的大理石面、桔黄的灯光看起来一点都不刺眼,这里总是聚满了人群,焦急等待还书借书的人、背着大包行走在走廊里的模范学生,还有带着眼镜看着阶梯小心翼翼地走在楼梯上的女生,牵着手走在走廊里扮私密状的男女。图书馆一共五层,大学的最初,我每天晚上都要来这个地方,寻梦一样地,那时候社科杂志还都在四楼,我通常是在那里一个人看书、伴着橘黄的灯光,记不清有多少这样的夜晚,我都不记得我大学的晚上除了读书之外还有像诸如夜生活这样的事可做。我想所谓读书也就是我的夜生活吧!大二的时候,社科杂志等都搬到了逸夫图书馆,那儿的环境好多了,高档的木桌、舒适的椅子,还有宽敞的空间,人间所谓的享受也不过如此吧!我还记得有一个下午,午后的雨刚刚下过,窗子外吹进来一阵凉风,就这样我安静地翻阅着报纸,等我过后再去拿报纸的时候,奇迹出现了,天空中横卧着长虹,就在海的那一边,在海的上方。清风徐来,眼前一片澄亮。我欣喜地跑下楼去,仰望着上方那条七彩斑斓的的长虹,华彩的丝带染着了半个天空,漫漫地它开始变得模糊、变得不再澄亮,我心里满满的,毕竟我在相隔多年之后又看到了这样一副长虹贯日的美景,带着喜悦继续看书。不曾忘记在这里度过的每一个夏天,外面是一片热的焦灼的天,雾腾腾的仿佛能看到水在蒸发的样子,这个时候我开始去图书馆避暑纳凉了,我通常会在图书馆二楼北面的那张临窗的角落里,窗子不是很大,但不时有凉风吹进来,我多半会看些《时尚》和《名牌》类的杂志,油亮细腻的配图既是赏心悦目,感觉上去又带些清凉。也有下雨的午后,听雨打窗的嘀嗒声,朦胧的窗外遮掩不住外面的车子滑过路面溅起的哗哗的水花着陆的声音。窗子上流下来一串又一串水珠,空气中开始有丝丝凉意游走在周围。就这样继续读下去,我希望我抬头的时候,窗外会是一片晴朗的天。不曾忘记在这里度过的每一个冬天,外面的太阳斜照进来,我多半时候会端坐在南面的地方看报纸,外面飘着雪花的时候,会看到雪披在草丛和小树上妆成的蘑菇群,把手缩在袖子里面,懒得去翻动书页。对面有时会坐一个女生,抄抄写写的,像挥笔写一篇大作一样,如果不小心触碰到了彼此的脚,我会急速的移开,留下一些遐想给自己,我常这样想。大三的时候,我开始在三楼的考研自习室看书,中午时这里只有几个人而已,我觉得终于没有被人打扰了,俯下身来小憩一会。醒来时身边依然空空的,我半是落寞,半是清醒地感觉着周围静静的空气。然后去北馆上自习。一段时间我会在二楼平平的桌子上写些东西,这会是回忆和日记之类的。这样的时刻总是过得很快,我会埋头深入进去,与醉时光共舞。我沉浸在其中,忘了周围不断涌动着的世界,有洒泪的时候,有窃笑的时候,还有望着窗外发呆的时候。≤作者:幻想家园≥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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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前的风铃,只为你摇曳烟花三月是江南最具梦幻和诗意的季节,放眼江边,草长莺飞,杨柳堆烟,桃花正开。真想,褪去俗世的外衣,撷一片桃红,踏着春乐,依着脉脉云水,折柳而歌。那年,花开时节正逢君。轻轻地你来了,如一缕春风,穿过掌心,缱绻于心头,吹开了一帘唯美的幽梦。你是那春波桥上的一瞥惊鸿,为我带来一路烟霞,一路明媚,温润了我倚阑的岁月。那日邂逅,我回首,你凝眸,你不语,我无声,一切尽在不言中。那一分钟的深深对视,掀开了玫瑰故事的序幕,那一瞬,晚霞的余晖落在我们脸上,映红了你我的一怀心事。遇见,不在于时间的长短,只在于彼此的懂得。是你让我听到了全世界花开的声音,领略了爱情最神圣的美妙。遇见了你,纵然隔着一层秋的萧瑟,隔着一帘冬的苍茫,我依然能看到红尘陌上的姹紫嫣红。如今,拥有了你的爱,我哪怕沦为囚鸟也不觉悲哀,我哪怕日日孤独也不觉寂寞,我哪怕踏着荆棘也不觉痛苦。于我,只要有你与我真心相对,那么,再寂寞的沙洲依然有活力四射,再潮湿的雨季依然有花开倾城。是你柔软了我的心情,柔化了我的心田,解读了我尘封的心事,读懂了我深藏的心语,才让我甘愿付出我的真情和柔情,与你十指相扣,相约生死白头。当你我把心重叠,融合以后,我就暗许,此生,只与你云水相依,从此,梦里梦外,只共你广漠赏落日,长堤寻柳烟,波上逐鸥鹭,月下和琴瑟。“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有了你,我封锁了潇湘馆的忧愁,挥去了丁香的哀怨,用南国的红豆串成念珠,把所有对你的思念和依恋诵成经伦。我愿素衣清颜,在晨钟暮鼓声里,为你裁云折柳,书写红尘最动人的诗篇。如果一树樱花可以绾结爱的梦幻,如果一树桃花可以编织情的明媚,我会静默于季风中,用心把花树栽培、守候。记得你曾对我说:“你是我一生唯一的全部赌注,不管结果如何,我都认了。”亲爱的,我怎么会让你输?为了你,我可以不问前程,不问来路;为了你,我可以不想结局,只念拥有;为了你,我可以不求日夜相守,只求天涯相依。每当轻柔的风把我的长发吹起,我总是想起你的手指在我的发间穿梭、游移,那样的场景,那样的感觉真的好美,好美。我不忍心看着那江水的潮落和潮去,因为那滴滴江水收录了你和我的呢喃和誓言;我不忍心看着江边那片枫林里的枫叶飘零,因为那片片枫叶见证了我和你的浪漫与缠绵。现在,我非常认同那句爱情经典语录:“你在时,你是一切。你不在时,一切是你。”君,真的好想与你共朝朝、共暮暮,不让泪沾弦,不让曲凌乱。此生,真的好想与你同饮一江水,共织云水梦,煮一壶花酒,邀风月共饮,与天地同醉。我知道,其实你我都并不完美,但正因为我们不完美,我们才显得真实。毕竟我们都是红尘俗子,饮世水,走尘路,所以你我总有缺憾,不过只要我们真心相爱,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可以化腐朽为神奇,化浊水为甘露,化痛苦为幸福。只要我们爱比金坚,情比丝长,我们就一定可以让长夜不孤冷,让雨天不阴寒。君,我定如你所愿,做你唯一的红颜,三生三世,唯你独爱,我会怀痴痴执念,许你岁月静好,情无更移,让爱的春风永远摇曳于你的枝头。此生流年,风起时,有我为你手执素笔,吟诗填词;雨落时,有我为你斟雨为酒,静默怀想。今后,这颗心,只为你敞开;情路上,只为你来去。我西窗前的风铃只为你摇曳、叮当。不管红尘怎么变幻,那思念的渡口,一定有我为你站成望夫崖的姿态。我愿听你的话,做你的乖乖女子,这辈子,我深情的目光只在你的身上停驻,我爱的情丝,只在你的指尖和心头缠绕。我会让我真爱的笔,无论浓描,还是浅划,最后都会成为你百看不厌、百读不腻的红尘书画。一曲知音,婉转了谁的千年柔肠?寂寞风里,我会置杯对着清浅时光,许你真爱永远。君,若我是花,那么,今时我正为你绽放。只因你能解我花语,所以,我愿用我的幽香为你柔化岁月,染香流年。红尘相遇,唯美了时光。我知道,人的一生真爱来之不易,所以,我一定加倍珍惜,好好爱你!我绝不让我们的故事印刻在青苔上,绝不让我们的相思跌落在枯梦中,也绝不让我们的爱情失落在风尘里。无论你在哪里,我都会安之若素,把爱留住,守住寂寞清寒,守住红尘芳菲,把我幽幽的心事置放于岁月的长亭,把我最深的凝望、最深的温柔给你,我要让每一天爱的感觉都宛如初见。爱若微笑,天自晴好。君,若前程平坦,我愿与你同甘;若来路艰难,我愿与你共苦。真的希望,我们能永远相爱,你为我画眉,我为你起舞;你为我遮雨,我为你取暖。从花开到花落,从青丝到白发,一辈子,一生情。此生,我最爱的地方便是江南,若可,我愿做一个优雅若莲的女子,与你傍水而居,一生痴缠,在远寺的钟声、摇橹声、浣洗声里,一起,枕一帘烟雨梦,歌一曲流水长,让我们每一个相爱的日子都云淡风轻、清朗无染。1200字以上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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