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堂风波_2000字
“报告长官,空间搜索站搜索显示,离我们最近且未被我们征服的星系为银河系,并且银河系内部星质都很差,无可用资源。除了这些,我手工查找,发现银河系并非一无是处,还有一个叫做地球的星球,上面生活着一些低级生物,地球上资源仅供我们星系使用一年。”
被称作长官模样的歪着头许久,又问:“距我们这多远?”对方回答:“不远,仅七十二万光年,坐大和巨舰只需五分钟,我们是否将地球列为第四十二个攻击目标?”长官喃喃自语道:“一年的资源,低级生物,5分钟?”猛然大手一挥:“出发!”
到了地球臭氧层上空,长官将大和巨舰的炮口朝向地球,正欲按下开火键,随从制止其并说:“长官,待我下去查看一下地球人资料再毁灭它,不然以后世人还不知道有地球这星球呢?”长官疑问:“此话怎讲?”随从附和:这地球资料咱们星球的空间搜索未曾有记录,幸许是刚刚发展起来的新星,请允许我代您下去侦察一番,可谓知已知彼,百战不败。长官哈哈大笑:“笑话,我们星系宇宙无敌,什么星球在这巨和炮下也是灰烟尘土,嘿不过我倒对地球人类在这么低下的环境是怎么生长的挺感兴趣,你去看看吧!”话毕随从弯腰退下。
“这还有空机子,您请坐,咱们这星网吧网速一流!”网吧老板将化身为人类的外星随从招待坐下便出去忙了。随从望着眼前的电脑心想:“真是落后,电脑都还是体外式,不过也行,就这机子也算人类最好的发明了,看能不能找找线索。”他看见桌面上有个程序叫“泡泡堂”引起他的注意,“哼,地球人想隐蔽他们的机密?取名叫泡泡堂,光这图标我就能猜出,这和我们的大和巨舰的发炮装置一样,我就通过他了解地球人!哎,愚笨人地球人啊!”
连网吧老板都惊叹:“真是强人,坐这不吃不喝玩了三天还不走,并且只玩泡泡堂,此人真可谓游戏高手了。又过了一天,随从才面色惨白的付钱离开网吧,迅速找了个隐蔽之处将地球人的资料传送到了大和巨舰上。
“长官,幸亏我前去掌握了第一手地球资料,我们还是离开这里吧!地球人太恐怖了。”“笑话,再恐怖能吓倒我们?到目前为止我们遇到的最麻烦的星球是天龙星,那星球上生长着庞大而怪异的龙族,恐怖到死后心脏还跳动两三个星期的生命力,最后还不是被我们征服?这小小地球,莫说龙族了,就连刚刚飞过去的几个古老的空间站,我就能推测这地球人智商抵不过我们星球一岁的小孩,哈哈。”
随从面色凝重,许久才开口:“长官,据我所查可靠消息,我推测,地球上生物的智商远在我们之上,这些古老原始的火箭卫星只不过是迷惑我们罢了!”
歪躺在指挥椅上的长官这才正了正身子说道:“把你所见所闻都一一道来。”随从运了运气,待面色好转之后,一字一顿地详细汇报起来:“我们星球在查阅那些被我们列入攻击对象的星球时,只需入侵他们的内部式电脑就可,而不知为什么地球上无内部式电脑,唯一有代表性的就只有外部式电脑,而且他们非常懂得保护星球机密,我花费了很大的脑力才发现了一点头绪。”说到这,随从有些自我陶醉了。
长官喝声道:“继续,谁让你停了。”“是,是,我发现地球人类的总部称之为盛大,其下属有很多领域,比如说掌握人文历史的叫“传奇”,主持星系外交的叫“破碎银河系”,我主要是去弄清地球人武装力量的强弱,所以侵入了其极为隐蔽的军事部门叫“泡泡堂”,地球人很会隐蔽,不过我还是猜出“泡泡”就是“炮炮”的意思,于是我化作一个人,混进他们中间。”“地球人很善变化之术,每一场我所见到的人物都不一样,他们叫什么葱头,小乖什么的,奇怪的是当他们选为问号时,在战斗中可能会成为强大的海盗和圣诞老人!”“地球人生性好战,我在里面随时随地都会被卷入战斗,而且他们似乎战技非凡,我从未赢过?”
长官突然大手一挥:“停!你说你从没赢过,怎么现在身上一点伤都没有?是在欺骗我?”“没没没,随从连连摆手,这也便是我感到恐怖的,地球人在战斗中死后会复活!”
长官听到这,捋捋大胡子自言道:“会复活,的确十分难对付,不过只要他们威力不大就行,我们只掠夺他们的资源就够了,我相信我们的速度一定比地球人快!”随从显得忧心忡忡,他低声道:“那也比不过地球人呀!在战斗中人类只要碰到鞋子就加速,鞋子加的越多,速度越快!而我在刚下地球表面时,发现到处商店里放满了鞋子,也就是说只要需要,他们的速度马上可以加到我们无法到达的速度!”
长官开始有些不安了,他凑前试探地问道:“那他们攻击力应该不会怎么样吧?”随从无奈地摇摇头,几乎带有一丝哭腔地喃喃道:“何止是强,我看是无敌,他们个个长的如此可爱却内心阴险狡诈,个个都善长施放水属性雷,并且可以通过补充什么脑白金、红桃K来增加威力,一发炮弹就能打碎我们的坐骑,再一发炮弹就能将我们泡住,能救我们的只有地球人,而他们往往会撞向你,让你死的更早!而且他们作战质量跟战场毫无关系,无论是大海还是墓地还是矿山,个个都好战善战,我曾试图诈毁他们小区的民宅,却发现小宅纹丝不动!您说,地球人的武装部队多么强大,地球人的住宅多么坚固,我看我们还是离开吧!”
长官再也制止不住,激动地说:“可怕,可怕的星球!难怪银河系中只有地球人一个种族!快,快我们赶快离开,并通知我们全球人民,说已将银河系列为危险地带,以后要找资源以及旅游一定要绕行,切记!”说完,他失神一般塌陷在椅子上,双眼呆呆地看着屏幕上蓝色的星球,一动不动。
母鸡和雏鹰_400字
一直以来,我就看不惯母鸡,看不惯它们臃肿的身体和龌龊的羽毛,看不惯它们肮脏的脚趾和邋遢的尖嘴,更看不惯它们张扬且无休止的叫声。一听到它们那“咯哒咯哒”的声音我就特别恼火,气从心升力由手起,想捡块石头扔过去砸个痛快。我敢打赌,戒猎的猎人听久了这叫声会重新扛上猎枪,和尚听久了这叫声会忘掉他们铭记的什么七戒八戒。
但是我逃不掉母鸡,就象我逃不掉每天的日出日落。我必须面对它们,而且是每天。
母鸡每天都唧唧喳喳个没完。一只走了,一只又来,像是经过精心编辑的程序,没有一点差错。
我每天都豪情万丈想灭它们,但表面上却静若止水,无可奈何。
但是我要说,我是雏鹰,我要学会飞翔!
母鸡占据了我的窝,我没说什么。可它们却要禁锢我的思想!
母鸡不会明白窝里一群雏鹰整天表情麻木在想什么。母鸡也不会明白鹰和鸡其实是不同的。
我是鹰,我总会飞起来,就像金子总会发光。
鹰的世界是一片山,一片水,一片天,一片地——一片秀,一片清,一片蓝,一片绿。
母鸡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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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读后感_2000字当读到《堂吉诃德》这本巨着时,便爱不释手,这本以骑士道为题材的小说深深吸引了我。尤其是堂吉诃德与桑丘,这两个形象生动活泼,仿佛真实。他们趣味的谈论与奇妙的故事让人感到滑稽。但更多的,我感到的是铺于文字下的悲哀。 这本书的主角我认为是堂吉诃德与他的仆从桑丘共有的,他们仿佛是一个整体,缺一不可。堂吉诃德是个没落的小贵族,因看骑士小说入迷,自命游侠骑士,要游遍世界锄强扶弱,维护正义与公道,实行他所崇信的骑士道,单枪匹马,与仆从桑丘出门冒险,历经了许多力气有趣的事,但最终一事无成,郁郁而终。 最初读到这本小说时,我为堂吉诃德的滑稽和桑丘的趣谈而忍俊不禁。因此我最初看到的堂吉诃德是一位疯癫可笑的骑士。但继续读下去,我感受到堂吉诃德所处的社会的悲哀,这也让我开始思考社会的内蕴。堂吉诃德对桑丘说过:“桑丘,让他们管我叫疯子吧,我还疯的不够,所以得不到他们的赞许。”堂吉诃德仿佛从被讽刺的对象成为了讽刺者。是啊,正是因为它与现实社会的不相符才令他人觉得他疯的无药可救,是这样么?我倒觉得堂吉诃德具有一种超然于社会的无畏精神。他是疯子么?也许是,但只与那些“清醒的人”疯的种类不同罢了。他因为他人所见的疯病而受到嘲笑,我们也会因其不切实际的理想而感到可笑,但同时,在笑话他时,我也感受到了淡淡的可怜意味。他这么执着的追求自己的理想,受到嘲笑,却不以为然,“傻乎乎的”去踏这虚架的路。英国作家约翰生说:“堂吉诃德的失望招的我们又笑他,又可怜他。我们可怜他的时候,会想到自己的失望;我们笑他的时候,自己心上明白,他并不比我们更可笑。”我想,我们也许与他有相同点,我们会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有时长或云云走的路不对或对我们的目标而嘲笑,我们是否会坚持?但同样我也想,究竟是对还是错,是想堂吉诃德一样郁郁而终,还是开辟新的道路呢?堂吉诃德选择了坚持而不理睬他人的嘲笑,我认为不管结果如何,想要做的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坚持下去,至少可以因此而充满乐趣。这是我从他身上感受到的值得思考的问题之一。 堂吉诃德的形象是复杂交错的。他的疯癫可笑是其中的一方面,但他的疯癫可笑似乎是体现在用骑士道讲道理,严肃而理性分析问题的时候。但同时,这也正体现了他所具有的美好品质。无可非议,堂吉诃德有理性、讲道德,象征着没有判断的理性和道德观念。而他的仆人也正象征着没有想象与理性的常识。这两者结合就是最完整的智慧。堂吉诃德具有强大的想象力、道德观念和理性,以至于撇开了感觉,以自己的想象行事,这才让他可笑,但实际上,这点也是因该受人钦佩的。所以当我看到堂吉诃德与桑丘意见的争执时,听从的是桑丘,但往往更敬重的是堂吉诃德。 堂吉诃德情愿牺牲自己,一心要实现一个与现实所不容实现的理想,所以既可悲又可笑。我猜想塞万提斯——《堂吉诃德》的作者,写作目的不是要笑声,而是为了讽刺,为了那些看不到的荒唐文字底下的泪水。读这本书时,我慢慢寻到这动人而伟大的思想感情,叫人失笑,又叫人下泪。联系到上面所述,他愿意去锄除强暴,或者组织罪恶,可是作者使人们感到无法实现的无奈。堂吉诃德追求正义,他的美德却使他成了疯子,狼狈不堪,更加一步说明,这的确是社会世事的可悲与可笑造就了堂吉诃德。所以堂吉诃德的崇高志愿成为了可笑的梦。令我感受到现在自己所处的环境的着一种复杂性。但堂吉诃德宁可舍弃性命,决不放弃理想,有不可动摇的信念,在他身上存在着一种永恒而普遍的,必须是我们至诚地努力,经历过磨难才可以换得的东西。 可以看到,作品的客观内涵超过了作者的主观意图,但对不切实际的英雄的讽刺却还是有所体现的。骑士小说中的英雄武力超人,战无不胜。但堂吉诃德却被桑丘封成“哭丧着脸的骑士”。游侠骑士都有一位绝美美人作为意中人,可堂吉诃德却以一位粗壮的农家姑娘作为自己的杜尔西内娅,还为其写情诗发疯。但最终只成为了笑柄。 堂吉诃德不仅是一个夸张的滑稽的闹剧角色,他具有骑士应有的学识、修养以及大大小小的美德。他会写诗、会辩论、会说教、有着对笔杆子和对枪杆子的奇论。他的忠贞、慷慨、勇敢、建议、纯朴和坚持真理都让我对他深深敬佩。他最大的特点在于他的严肃,但自己却不知道自己因这个而可笑。他严肃,一切以骑士道的规矩做事,虽可笑,却越发令人敬佩他的严格律己,至少我们是难做到的。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因堂吉诃德而逐渐充实。最初之时,我以为他是没有理性的傻子形象,当后来,他暗中打小算盘的样子然我印象深刻,活灵活现的写出了他狡黠可爱的一面。但同时他对主人的恩惠感激不忘,随受苦受难,却始终不肯背离。他与堂吉诃德形成了一种对照,两两衬托出对方的深层形象内涵。他们又结合成一体,理性与常识的结合,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最后,我还是要思考堂吉诃德是英雄还是疯子,是可笑还是可悲可敬可敬。从客观上看,他是疯子,却也可悲可敬;同时作者在主观上批判他,写其可笑。这也就让我们感受到了开怀大笑后的辛酸回味。我想作者的嘲笑也有着对自己身世艰苦的悲哀。堂吉诃德的确是个疯子,但社会中会看到很多人与他一样疯,看到自己和他的相同之处,桑丘的傻也是如此。也许他的这种令人回味无穷,捉摸不透的形象让他成为经典,《堂吉诃德》也成为传世巨着。读完后,对这荒唐可笑文字的底层,我产生了很多很多的社会与人生的思考,这便是我读完这本书后最大最有价值的收获。1200字以上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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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绊_2000字他是君王,与生俱来的风范如龙叱咤风云。她是一名尘间女子,却国色天香,美得脱俗。明明本应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却被命运的罗盘所捆绑。他深爱着他的皇后紫橙,以前是,在紫橙为他挡下致命毒剑香消玉殒之后,依然如此。驾马来到曾经和紫橙共享良辰美景的瘦西湖,栀子正盛,如此淡雅好似紫橙一颦一蹙,他苦笑,闭眼,泪水滑落,他浑然不知,王的风范荡然无存。远处,她淡淡地看着,思绪在莫名地挣扎,蹙眉,转身,走近他。沁人心脾的栀子花香袭来,他睁开眼,熟悉的面容在滚烫的泪珠里扩大,他望着她,出了神。她虽衣着朴素,但却掩盖不了那沉鱼落雁的娇容,这面庞,是他朝思暮想的。“为何落泪?”她轻启朱唇。“人散,心死。”他的声音低沉,夹杂着哀凉。她莞尔一笑,他却愣住了。好像,真的好像。“何必呢,就像百花皆有语,浣儿独爱栀子之雅洁。错过了就是错过了,再留恋,再感怀,终究无可厚非。”“那么,做朕的王妃可好。”他知道,这是一个局,但是爱已让他失去作为君王应有的理智,沦陷就沦陷吧。她并不错愕,任他抱上马,风吹拂面,吹淡了他的泪痕,却无法抚平她的无奈。回宫。金碧辉煌在她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易衣,一袭洒金百褶芙蓉群,纤柔的腰肢,裹在鹅黄的小衫里,披帛罩了撩眼的桃红轻纱,自香肩倾泻而下,云一般,轻柔地散在裙角处。她如同涅盘的凤凰,光芒璀璨。他笑了,他似乎又看见了紫橙。她眼角如钻石凝成的泪水,却是那么令人心碎。自那以后,他很爱她,后宫三千佳丽妒忌着浣妃的一枝独秀,他把对紫橙的爱毫不保留地倾注在她身上,但这一切在浣儿看来,却动摇了她的念头,她很厌恶自己的摇摆不定,如果她真的溺入他的温柔,她将生不如此。枕下是否有致命毒刀,杯中是否有致命毒药,他都不在乎,他在赌,用自己的命来赌。他以为,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寄托对紫橙的思念,别无他意,但是,他的确错了。浣儿决定了吗?雪后,积起纯粹的白,央及她意,他抛下国事,陪她去瘦西湖看雪。漫天飘舞的雪花如同飘零的栀子花瓣,划出耀眼的弧度。她在雪中纵情起舞,血色的貂皮裘衣映照着白,美得空灵。仿佛,时间定格。可是,一切都是冥冥中注定的,逃不了。倏尔,雪花一反常态地狂舞,阴冷的风呼啸,凌乱了她的发丝,她默然注视着眼前若隐若现的刺客,释怀一笑,从容地向他走去。他却早已沉醉在她的舞姿中,放松了警惕,浑然不知远处的刀光剑影。“雪花,美吗?”她的声音夹杂着浓浓的伤感。“美。”他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异样,她知道,他的内心想着的不是她。“那么,就把它埋葬在回忆中吧。”说罢,她立即推开他,致命的毒箭,不偏不倚正中心脏的位置,这一幕?他看着她倒在雪地里,触目惊心的血染红了白雪。“紫橙。”他抱起气息微弱的她,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呵呵,看来,你还是没有忘记,忘记你的紫橙。我,我在你心里,咳,咳,依然只是个替代品。对不起,其实,我的使命只有一个,就是,就是杀了你,我真的不知道,上天为什么要给我这样一副面容。咳,咳,对不起,我很想奉,奉父王的命令,杀了你,但是,我却下不了手,我真的,真的不想骗你,咳,咳,现在,刺客应该回去复命了,而我,我没有,没有负你,对不起,可是,浣妃,爱你。”血液侵蚀雪花。万籁俱寂,他的心支离破碎。怀中的人了恍若熟睡般,嘴角洋溢着满足的微笑。“为什么,为什么上天要这么折磨朕,紫橙已经离开朕了,为什么,为什么还要再一次夺走我的浣儿。”他浑然不再是王了,胜似一只被夺去猎物的饿狼,杀气在眼中澎湃。他用血埋葬了她的娇躯,他觉得,只有这样,才不会让世俗玷污她的至真至纯。“你错了,紫橙是紫橙,浣儿是浣儿,而我,爱的不是你的面容,而是心。”他俯首,一滴泪珠悄然滴落。幡然顿悟,她和紫橙的相似是命中注定,他和她的相遇是命中注定,他爱上她是命中注定,她为他死亦是命中注定,而他,却在这些命中注定中,什么也没有挽留住。就像那些为了保护他,和刺客搏斗的侍卫,亦是她安排好的一部分。可是,所有,全部烟消云散,化为灰烬了。自那以后,他漠视一切繁华浮夸,生活变得散漫,一场离情爱就这样击溃了他。亦,消亡了一座城池。他远离尘世,褪去王的称号,他愈加坦荡。他居于深林间,在一方土地里种满了栀子,用以守护他心中的美景。八月。栀子花开。百花皆有语,她独爱栀子之雅洁,花正开,香正浓,栀子谐音执子,握住痴情的流年之手,目送繁华过眼,惟余一脉清香。纯白就是纯白,素淡就是素淡,绽放就是绽放,零落就是零落,无需羡艳,不必留恋。注定了,他与紫橙,是一场美妙的梦,他与她,却是一生一世的羁绊。在那片灿烂的栀子花海中,没人会发现,一滩血迹逐渐扩散,而他苍白的脸上,始终是微笑的。也许,这就是一生一世的羁绊。直教人生死相许。高一:向雨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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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_2000字正义来临的这一刻,他怅然若失,却又露出久违的微笑。十五年前,他有着令人羡慕的青葱岁月:在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里混日子,蹭资历。之所以称之为蹭,主要是因为他有着不俗的家世。父亲经商,餐饮、房地产均有涉足,也算是富甲一方。从小跟随父亲游走于各种应酬,觥筹交错间耳濡目染了许些商场诀窍。来到这所不轻不重的半瓶子醋大学,他未曾抱怨过。高中三年自己未做任何努力就来到高等学府,不也是对自己智商的肯定?何况如今的自己前有女神,后有追星,身边有四五个舍友陪伴,把酒言欢,岂不爽哉?说起女神,它不禁嘴角上扬,一脸陶醉。年轻貌美,气势非凡已不能形容她的惊艳。笑靥如花,一笑倾城或许可以勉强比拟她的婉约。他是在开学典礼上见到她的,像许多狗血剧情一样,只需一眼,就此沉沦,与小说不同的是,她未曾改变自己学习的初心,纵使他唱情歌,摆蜡烛,送玫瑰,她不为所动,或许仅仅是知道有这么个人比其他追求者更加狂热罢了。大二的某个周末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大排档吃喝胡侃,几杯啤酒下肚,未曾感到醉意。他的朋友不时讲些新鲜趣闻,他也随便听着。正说话间听到邻桌几个穿着前卫,耳边钉钉的青年在谈论附近几所大学的校花,他的女神自然被提及的最多。原本他已习以为常,但听到几个青年满口污秽的话语,他的脸色还是阴沉下来。随着几名青年笑骂声的增大,他的右手摸索着桌上的酒瓶,不知是降火还是壮胆,他一饮而尽。站起身,向几名青年走去。几名青年丝毫没有察觉到异常。那黄毛小子还没说完“前凸后翘”的优点,就被“?”的一声开了瓢。几名青年先是一愣,马上经验充足般摸起硬件扔了过去。随后抄起酒瓶,向他“招呼”着。他的哥们也够义气,摸起酒瓶便冲着青年迎了上去………不知是谁,在混战中大喊“杀人啦”,双方不约而同的停下了手,几名青年匆匆散去,只见狼藉间躺着那个黄毛,早已血流满地,大家一看不好,抓紧跑路。饭馆出了命案,一时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众电台报刊大幅报道。迫于舆论压力,市长对公安局下了限期破案的命令。电子眼无处不在,罪恶也将无处躲藏。案件很快得以侦破,当晚的涉案人员全部到案,除了他。曾十分关注法治节目的他当然知道,跑便要快跑,便要彻底,便要无情。当日他连家都没回,将身上的手机电脑统统扔掉,到ATM取出五万现金,连夜坐上南下的火车,这一切他做的十分决绝,显然是年前未付诸行动的离家出走计划提供帮助。初上火车,他满身疲惫,却神经紧绷,不敢松懈,甚至对于验票的乘警也十分恐惧。一度躲进厕所不肯出来,仿佛狭小的空间可以给他安全感。他在马桶上坐着睡了一夜,梦到死去的青年,梦到父母的面孔,他泪流满面,睁开眼已是天明。想到无处不在的监控与警察,他浑身惊悚,望向窗外,一片田野,他决心赌一场。跳下列车,他不敢停留,瞅准一条大路,玩命般奔跑。人逐渐变多,是一个村子,他在村中的卫生室做了包扎,问清县城的路,便又匆匆出发。电视上常说: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他相信人多便于隐藏。夜深,也无处可躲,看到路边的地下井盖他钻了进去。这是个污水井,有几平米的空间,奇臭无比,此时他不敢挑剔,能有个安身之所已属不易。白天上面车水马龙,叫卖声不停,他不敢露面,每天凌晨一两点,他才小心翼翼的爬出来,在附近市场的垃圾堆中找寻果腹之叶。这样的日子过了是几个月,尽管他早已蓬头垢面,但他怎敢面对阳光?每当听到笛声,哪怕是120也会使他坐立不安;阴雨天气,臭气扑面,无法入眠,他多次想过自首,可怎么敢呢?他决定出来,只因他想念父母……他缓缓走在街上,乞丐们看到这个同行,也伸手递出自己的恩惠。他笑着接下了那几毛钱的施舍。自己同乞丐还有什么分别呢?甚至自己还不如这些乞丐啊?找到公共电话,他塞进硬币。按下久违的号码心中尽是酸涩。拨通后,母亲熟悉的声音传来。“喂?”他不敢有任何回音。“喂,说话啊!你怎么不说话?孩子是你吗?孩子你在哪?”对面声音开始模糊,他开始抽泣。世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只能咬下嘴唇听你哭泣,自己不能叫一声妈。接通许久后他挂下电话,跑出县城,到小村子里理了发,洗了澡。改头换面一般。依照电影中的情节,他又该换地方了。丢失了身份证,他只好上了长途汽车。等到发车才发现自己上的是到洛阳的长途。一路无言,尽是心酸疲惫。到洛阳后他转车,一路向西。车到和田,终途之地,他下了车,第一件事找到无处不在的“办证”广告,“补办”张身份证。群众的办证速度比公安要快,一天后他用一张票子换下了代表自己未来身份的证件。租下房子,想着自己未来的路,他不禁茫然。想起自己从小的南海见闻,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他拿两万元办起了手工作坊,专门制作当地传统服饰、工艺品。他又花了几千元请人设计了包装,请人吃饭增加了客源,从此他的工厂大批量的向内地输送产品,在大陆掀起了一股民族服饰风。十多年过去,他已经开设了三家分厂,专卖店遍布全国,产品远铺东南亚、欧美等地,他也因此赚得盆满钵溢。然而谁又会想到他这个风光无限的大老板每晚辗转难眠,年轻时的那一幕不断闪现,唯有女神的相貌逐渐模糊。原来年少时的梦便像雾,一吹即散。有段时间,不断有人给他介绍姑娘,一开始他心中有鬼,不敢接受。时间久了,许是心中寂寥。许是寻找慰藉,他与一个姑娘交往了。她没有显赫的家世,倾城的美貌,却对他关怀至微,他们走到了一起。他心中藏有难以启齿疙瘩,他未曾向她提过半句,他自知罪恶深重,怎肯再拉上爱他的她下水。他的不安促使他不断捐款。他捐款修建了乡村的公路,盖起了镇上的敬老院,捐建了一所希望小学,累计资助大学生共计千人之多。谁又能想到这一切的背后,皆因他想弥补多年前的罪孽。几年后,他撑不住妻子的执拗,决定要一个孩子。虽然他害怕无数次妻离子散的梦想成真,但也抱有一丝侥幸,毕竟干多年了,这笔账还没找上门。是个男孩,取名扬善。他想,生个杨善之人,也算是大功一件吧!孩子的百日庆典在一家酒店举行。席间,气氛和谐,祝贺声不绝于耳,他与前来贺喜的人推杯换盏,这十几年他从没这么开心过,包括婚礼那天。今天不同,自己成父亲了,多喝几杯高兴嘛!孩子睡得早,席间妻子回家陪儿子了。宴散,他独自开车回家。突然前面警灯闪烁,他猛地一惊,下意识打了转向,怎奈酒精上头,撞上大树,不省人事。醒来,躺在医院,警察守候在四周。他不知道的是:他昏迷的时间,警方抽取他的血液进行酒驾取证。当他的DNA样本输入公安部数据库后,却与十几年前的斗殴案比对成功……病床上的他隐约感到不安,知道凶多吉少,但仍平静的坐着,静静的等待本该到来的一切……重返故乡,已是数十年后,身家千万的儿子终于见到母亲,母亲却早因过度流泪双目失明,父亲也在三年前悲愤离世。对于重返的儿子,母亲用双手一寸一寸地摸索着面庞,而他早已化为泪人。即使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过失杀人也使他的孩子十三年不会在见到父亲。入狱之日,万里无云。盯着高耸的围墙,刺眼的电网,厚重的铁门,他深吸一口高墙外的空气,缓缓闭上了双眼。高一:张月森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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挣脱_2000字“奶奶!你怎么不叫我!你看都几点了!”少年惊叫道。他飞快地洗漱后,提起书包就往学校赶。“吃点早餐再走吧。”奶奶颤颤巍巍地扶着墙从里屋出来叫住他。“都什么时候了!还吃!都怪你!”少年恶狠狠地摔门而去。“可……”奶奶对着空荡荡的屋子自言自语“不吃早餐身体会跟不上的……” 少年叫陈诺,是一名中学生。打小儿便跟着奶奶生活,父母去城里打工了,几年才会回来一次,陈诺早已习惯了没有父母的日子,习惯了孤独。陈诺从来没有朋友,在班里他总是独来独往,就连上课时也总是坐在最后一个桌子的地方,埋头沉默不语。 陈诺小时候,奶奶总是给他夹菜,给他添衣,牵着他的手上下学,提醒他这个,提醒他那个。每当吃饭时,饭桌上总有一盘他最爱吃的红烧鱼。他从没注意到,当他大快朵颐时,鱼肉里却没有刺。他并不知道,这都是奶奶用那双长满老茧的手,为他挑出了一根根鱼刺;他更不知道,要完全剔净鱼刺绝非易事,一些细小如丝的刺总是和白白的鱼肉混杂在一起,而她总是睁大自己那双昏花的眼睛,费力地瞅着,隔一会儿,就要揉一揉干涩的双眼,直到鱼肉里的刺被挑得干干净净,她才满意地点点头。看着他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奶奶那满是皱纹的脸上慢慢绽开了笑容。 奶奶带着陈诺出去玩,他欢快得像只小鹿,蹦蹦跳跳地跑在前面,不是向后看看,奶声奶气地说:“奶奶,你快点儿!”奶奶气喘吁吁地跟上来“小诺,小心路,别摔着了。”陈诺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吃软软的棉花糖,口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他跑到奶奶身边,挽着奶奶的胳膊撒娇道:“奶奶,奶奶,我也要!”奶奶和蔼地笑了“好,奶奶给你买。”于是她掏出一个蓝布包,一层一层地揭开,最下面露出一卷儿皱巴巴的毛票。她数出几张,换来了一根热乎乎的棉花糖,递给陈诺。他毫不犹豫地接过了它,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奶奶看着孙儿开心地笑了,在阳光下,那月牙儿闪闪发光。 随着年龄的增长,陈诺上了小学,不知怎的,他对奶奶越来越不满。在家吃饭时,奶奶总是不停地往他碗里夹最爱吃的红烧鱼。但他丝毫不领情,不止一次地在餐桌上抗议,不耐烦地说道:“别夹了,我吃不下!”当她要给他添衣服时,他皱着眉头嚷道:“添什么衣服啊!我又不冷!” 他开始渴望自由,不愿让奶奶陪伴在左右。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受不了她的陪伴了,因为他看到很多同龄的孩子都独自上学,而自己还有她陪着。他觉得很丢人,回到家后,他就爆发了,把书包往地上一摔:“你为什么要送我啊!我自己能走,又不是没长腿!”她的脸抽搐了一下,张开嘴刚要说些什么,就被他粗暴地打断了,“行了,行了!明天我自己上学!”“唉,好吧,明天你就自己去学校,过马路要注意安全,别和陌生人说话……”奶奶无奈地说,脸上添了几分苦楚。他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看着他的身影,奶奶自言自语道:“唉,终究是长大了……”第二天,陈诺开开心心地一个人出了门。奶奶还是不放心,便悄悄地跟着他:路上看到同学们,他自豪地和他们打着招呼…… 学校要开家长会了,陈诺没有给奶奶说,独自一人去了学校。奶奶听邻居说了才知道,她拿出过年才穿的大红袄顶着风雪去了学校。家长会已进行了一半,奶奶在窗外努力向教室里看,脸蛋和鼻子都冻得红红的。陈诺看到了奶奶,但他却没和老师说,而是假装没看见,因为他已经给老师说自己没有家长了。回到家里,陈诺愤怒地瞪着奶奶,冲她吼道:“你去干什么!什么都不知道,去了也是白去!”奶奶沉默地低下了头,委屈得像个犯错的孩子…… 光阴似箭,陈诺上了初中。学校的学生们都流行去网吧打游戏,他也不例外。他向奶奶要了钱,就和哥们儿结伴逃课去网吧。网吧里烟雾缭绕,昏天黑地,陈诺畅游在网络世界里,如痴如醉。不知过了多久,天空罩上了黑黑的帐子,陈诺这才想起还要回家,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电脑。回到家里,看到宝贝孙子的奶奶惊喜地问道:“小诺,你去哪了?饿不饿?奶奶给你热饭去……”“不用你管!”陈诺冷冷地丢下一句话,回了自己房间。 陈诺看上了班里一位漂亮女生,天天去引她的注意,可班上那些小混混就不乐意了。一天他们把陈诺叫到了校外,几人扑在一起,猛兽般的拳打脚踢像一阵阵冰雹落在陈诺身上……醒来,陈诺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奶奶心疼地看着他,“小诺啊,疼不疼,想吃点啥奶奶这就去给你买……”说着,伸手抚摸他的脸。陈诺冷着脸躲开她的手,不耐烦地说:“走开!我没事,我要出院!”奶奶无奈地转过身,悄悄抹了一把眼泪,“唉,这孩子……” 终于,父母把陈诺接到他们打工的城市念书。陌生的城市让他感到更加孤单、无助。父母工作很忙,每天早出晚归,他只能自己生活。每天回到家,再也没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为他开门,他只能独自面对冷冷清清的家。他被迫学会了独立。他开始还念她,怀念起她对他的好,开始后悔以前所做的一切。 一个秋天,父母告诉陈诺,奶奶去世了。他们一起回到老家安排奶奶的后事。天空灰沉沉的,不时传来几声雁叫,风无情地刮过已经干枯的树木,黄叶儿凄凉地从树上掉落下来,被阵阵袭来的风吹得漫天飞舞。树枝儿光秃秃地在狂风中摇摆,垂头丧气的样子,花儿也凋零得差不多了,只有几朵可怜的野山菊还在做垂死挣扎。陈诺看着奶奶冰冷的尸体:满头灰发毫无生气,双眼紧闭,眼窝深深地陷下去,脸颊上有两道深深的半月形皱纹,嘴唇已无健康的光泽,微微抿闭着。这时,陈诺才记起了过去的种种:半夜醒来,总会迷迷糊糊地感觉她在替他掖好被角,关好窗户;回到家时,她总会把香喷喷的饭菜端到他面前;早晨,她总会替他添件衣服,牵着她的手过马路……不知不觉,陈诺的眼眶湿润了…… 蓦然回首,陈诺才懂得他挣脱的,是奶奶那细微的爱,是一盘没有刺的红烧鱼;是天冷时为他披上的一件棉衣;是那双给他温暖与安全感的手……高一:徐玉昕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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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鹿_2000字“你不必跟着我了。”前面的人停下了脚步。他还想说些什么,却换来一阵咳声。后面衣衫褴褛的少年人没有说什么,默默从衣襟中取出一方素绢。他看了素绢一眼,却没有接过去,只是用衣袖掩面。少年人并不在意,他一手握着素绢,一手轻抚允诺的后背。允诺努力撑直身子,抬起头,面色苍白,“跟着我,还不如回村子去……如果说,回那里是九死一生……跟着我,便是必死无疑。”少年人低下头,像是在思考什么。过了一会,他抬起头,目光明亮,“你是好人。”“好人?”他看了看自己这双沾染过无数人鲜血的双手,有些想笑。“你救了我的命,你是好人。”少年坚定的说。乱世,烽火狼烟,人命如草芥。或许是由于败军的苦楚而升起的一丝同情,他从烧杀抢虐的散兵中救下了这个孩子。他叹了口气,“既然我救了你,为了报恩,你更应该珍惜自己的性命,离我远点。”他挽起袖子,右臂上青筋突起,仿佛轻轻一碰便会爆裂。“我中了荼毒,命不久矣。并且安澜他们也在找我,跟着我没好果子吃。”说完,便拖着绵轻的身子径直向城门走去。“叛逆分子允诺!”还未走近,他便听见守城门士兵的喊声,抬起头,城墙的皇榜上他的画像神情严肃。在死之前,他还想再做一件事。“禀告图安王,叛逆分子允诺已找到。”几案后的男子唇角一勾,“带他上来。”镣铐叮咚夹杂着咳声,一身牙色劲装的男子被带了进来。“义兄,好久不见。”看见他面色如灰,安澜试探着问,“义兄,最近身体欠安?”“还得感谢义弟所赐良药。”他微笑着,话语中却尽是讽刺。“兄弟之间,举手之劳,何足挂齿。”安澜微微皱了皱眉头,却依旧维持着表面上的和气。四目相对,眼神中交换着彼此的愤怒、怨恨,暗流涌动,一场无声的厮杀。“久别重逢,难道不应请为兄喝一杯?图安王。“他收回目光,故作轻松道。“当然要请,还要奉好酒。来人,取兰陵酒!”他意味深长的看着允诺,“本以为一个月前便可请义兄一起畅饮,却不知为何拖至今日?”“或许是天公不作美吧!”他淡淡笑道。等酒奉上来,允诺斟了一杯,却径直倒在了地上。“义兄,你这是?”“敬兰陵王在天之灵。兰陵酒取自兰陵王,能饮此酒,难道不应酬谢?”说着这话,目光却直直的盯着安澜。“应当,应当。”他亦直视允诺的目光,仿佛心胸坦荡。“第二杯酒,我要敬引魂花下长眠的三千亡灵,以报他们陪我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之恩情。”这一杯酒,当着安澜的面,倒在他脚前的空地上,使得他不由自主后退了一步。“你……”他有些愤怒,却隐忍着。“对了,最后一杯酒,应当敬你我黄粱一梦霸图空!”允诺目光一凝,将手中的酒盏向他掷去,随即从袖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他的心脏。突然,他向右侧身一闪,左手一抬便打落了允诺手中的匕首。被制服在地上,安澜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嗤笑道:“以你以前的身手,我可能已经成了刀下亡魂,可如今的你手无缚鸡之力,凭什么手刃仇人?”“为什么以前我没发现你这张嘴脸长得这么让人唾弃?”他没有回答,反而自顾自的说道,“长了一副狼心狗肺,确实也好看不到哪儿……”一巴掌挥下,脸上赫然五个手指印。“叫你逞一时口舌之快。”安澜坐回几案后,饮了一杯酒,平复心中怒气。像是想到什么,问道:“你这贱命早该丢在一个月前,不知是谁竟舍得以命续命,做这笔不划算的买卖?”允诺脑海中回响起大夫凄凉的话语:“中了荼毒,性命就交给了阎王,要想活命只得以命续命。”以命续命,试过才知彼之一年换吾一日。“秉君一诺,一日胜却十年。”流失的血色中,她只留下这句话。“不懂得珍惜自己性命的愚笨之人。”他淡淡吐出这几个字,双手却倏地攥紧。像是明白什么,安澜露出忧伤的表情,“岚烟一直只肯为你做些什么,怀虚谷时、朝廷派系林立之时、你我针锋相对之时……只有你!”他皱紧眉头,咬牙切齿。“你既得江山,美人为伴,竟还记得一个岚烟?”允诺苦笑道。“菊露岚烟,山长水阔,”说着这话,他的眼眶有些发红,“你能忘,我不能。”看着面前的安澜,竟感觉像是回到了怀虚谷时。“有舍才有得,你舍了一个岚烟,却换得河山万里,不也值了。”“你眼里的江山在我看来不过过眼烟云,从你手中夺得这土地,不过是因为愤恨。”“原来执迷不悟的只我一人。”刚想笑,胸口却传来火烧般的疼痛,血管仿佛在突突跳动。他伏在地上,冷汗淋漓。但面色扭曲的却不只他一人。安澜斜倚在几案上,面色惨白,“允诺,我小看你了。”身侧的匕首上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血迹。“反败为胜已是不可能,只能玉石俱焚。”他苦笑道,“你我这些年的争夺拼杀,其实并不是为了王权、为了天下,见不得对方好才是真的。当成王败寇已成定局,与自己较劲的那一方沦陷后,其实自己也会失了方寸。你登上帝位,既得不到你想要的,又苦了黎明百姓。”“什么时候,你也学会了体恤他人?”安澜冷笑道。“人之将死,还是能重新看清些东西的。”话音刚落,一股腥甜便从喉间涌了出来。“现在看来·······我这一生·······逐的竟全是虚妄。”“现在,你不是可以去寻岚烟了么?”安澜说着这话,拿过匕首在手腕处划了一刀,溅落的血迹像是一树红梅。“你?!”“你说过的,我不过是爱和你较劲,那我一人留在此地作甚?”说完,另一只手上又是一刀,“再者,许久不见岚烟,我也有些想她了。”安澜,原来还是怀虚谷里的安澜。双眼迷蒙中,允诺仿佛看见一个少年推开安澜,坐上了王座。他看不清那人的面容,却识得他衣襟中露出的一方素绢。菊露岚烟,山长水阔。它的一角应该绣有这几个字。高三:姚瑶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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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_2000字从前有一棵树,她好爱一个小男孩。每天男孩都会跑来,收集她的叶子,把叶子编成皇冠,扮起森林里的国王。男孩会爬上树干,抓着树枝荡起秋千,吃吃苹果。他们会一起玩抓迷藏,玩累了,男孩就在她的树荫下睡着。男孩好爱这棵树……树好快乐!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男孩长大了,树常常好孤单……有一天男孩来到树下,树说:“来啊,孩子,来,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吃吃苹果,在我的树荫下玩耍,快快乐乐的。”“我不是小孩子了,我不要爬树和玩耍,”男孩说“我要买东西来玩,我要钱。??可以给我一些钱吗?”“真抱歉,”树说,“我没有钱。我只有树叶和频果。孩子,拿我的频果到城里去卖。这样,你就会有钱,你就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爬到树上,摘下她的频果,把频果通通带走了。树好快乐。男孩好久没有再来……树好伤心。有一天,男孩回来了,树高兴地发抖,她说:“来啊,孩子,爬上我的树干,抓着我的树枝荡秋千,快快乐乐的。”“我太忙了,没时间爬树。”男孩说“我想要一间房子保暖,”他说。“我想要妻子和小孩,所以我需要房子,你能给我一间房子吗?”“我没有房子,”树说“森林就是我的房子,不过你可以砍下我的树枝去盖房子,这样你会快乐了。”于是男孩砍下了她的树枝,把树枝带走去盖房子。树好快乐…。可是男孩好久都没有再来,所以当男孩再回来时,树好快乐……。快乐得几乎说不出话来“来啊,孩子,”她轻轻地说“过来,来玩啊!”“我又老又伤心,玩不动了,”男孩说“我想要一条船,可以带我离开这里,??可以给我一艘船吗?”“砍下我的树干去造船吧!这样你就可以远航……。你就会快乐”树说,于是男孩砍下她的树干,造了条船,坐船走了树好快乐…。。但不是真的过了好久好久那男孩又再回来了。“我很抱歉,孩子,”树说,“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给你了……。”“我的频果没了。”我的牙齿也咬不动频果了,”男孩说“我的树枝没了,你不能在上面荡秋千……。。”树说“我太老了,没有办法在树枝上荡秋千,”男孩说“我的树干没了,你不能爬……。。”树说“我太累了,爬不动的。”男孩说“我真希望我能给你什么…。可是我什么也没了。我只剩下一块老树干。我很抱歉……”“我现在要的不多,”男孩说。“只要一个安静可以休息的地方。我好累好累。”“好啊!”树一边说,一边努力挺直身子,“正好啊,老树根是最适合做下来休息的。来啊,孩子,坐下来,坐下来休息。”男孩坐了下来,树好快乐……。后记:这骗文章是在我考试的时候看到的,我想了许久:那棵树……就好像我们的爸爸、妈妈……我们就好像那个小男孩……小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爸爸、妈的周围玩耍……渐渐地长大后……会离开父母的身边……而且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就是不快乐的时候……不然就是有什么需要的时候……而常常……父母都会……把他们身上最好的……最符合我们需要的东西……交给我们……而这时……我们总是……拿了东西……转身就走留下……渴望我们留在他们身旁的父母……凝视着渐小的背影……虽然如此……他们在心中……却是不断地说着……?希望他会快乐……祝福他一路上顺利、平安?而当我们累了……他们就伸出双手……怀抱着我们……让我们安稳地在他们的怀中休息……不受吵闹……我们对他们?予取予求?……不但如此而且还都?美梦成真?……但是他们却都?无怨无悔?……而且还?不求回报?……他们有这样子的义务对我们吗?没有……!!那又为了什么使他们这样做……只因为爱……我想只有爱的力量才那么大……而我们摸摸自己的心……我们是以什么样的?爱?去回馈给他们呢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动不动发脾气把在外受到的委曲都发泄在他们身上……当他们孤单的时候我们在哪里当他们需要我们时候我们在哪里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故事……附: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我的点数可能要没了,我干脆放弃,干脆离开。我很喜欢这,很谢谢你们的工作。不过既然点数没了,不如再见。写作只是一种乐趣,这是我最喜欢的,也希望你们喜欢。我发表这篇文章的原因是,我把你们当成了我的树。告别,再见。!!!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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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虚_2000字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正当地球上最后一个人坐在房间里,为自己的阴谋得逞,而沾沾自喜时,他隐约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他并没有在意,直到第二下,第三下他才起身开门,门口并没有任何人。他成了地球上独一无二的人类,他十年前就预谋了一场空前的阴谋!为了统一地球,他不希望借十年时间花光了自己的历生积蓄来收买各个国家的天文学家科学家,他甚至为了统一地球,让地球易姓。她不惜杀尽家人,终于十年后的今天,地球上所有人都被他那伟大的谎言给吓跑光了。他目光空洞地坐在窗前,突然一阵狂笑,哈哈哈哈,曾经那么多人为了统治地球折兵损将而我却没有伤一兵一卒就轻易轻而易举的统一了地球,哈哈你们这些蠢材。正在他得意忘形之际,那敲门声再次响起,此时他再也控制不住愤怒一脚t开门,发现外面下雨了,雨点十分密集冰雹似的,打在脸上,落在门上咚咚作响,本来就空无一人的街道,经过雨水的冲刷,显得更加凄凉,他关上门,不知怎的没有了刚才的那样的兴奋,忽然他有点儿伤感,不禁回忆起了十年前的一段往事:十年前,那天也是大雨倾盆,不过那时仍就是车水马龙,街道上的路人,各个行色匆匆,忙着在房檐下避雨,他,也是其中之一。那天他刚下班,领着三岁的女儿和他的妻子,准备去吃晚餐,庆祝一下自己今天刚刚涨了工资,在路边下起了大雨,遇到了自己的初中同学,他盛气凌人地站在对面,见到他便走了过来,但有一种嘲讽的语气说道,哎,这不是易桦吗?几年不见,怎么这样寒酸啊,你看我现在都是地球理事会主任了,你怎么还在一个小公司上班啊?你看你这破手机还用,改天,我送你一部好手机。易桦气的火冒三丈但无法发作,只好忍气吞声回到家,他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要让你跪到我面前唱一曲《征服》,从那时起,易桦就从他那所谓的鸿鹄大志不懈努力。有一天,一个小老头找到他,说自己是诸葛亮转世,可以让他飞黄腾达!易桦太过于急功近利,别让老头子,继续说下去,但那小老头,卖关子,说,天机不可泄露,要等到时机成熟,方可说。易桦知道老头子要钱,便掏出自己的所有积蓄买一策。小老头子,缓缓地说道,你不是要统治地球吗?把其他人通通赶走,让地球姓易不就完了吗?,但,目前,你要智取,不可硬攻,更重要的是你必须有钱,只要钱有了,一切事皆可成,你得用钱收买人心,让他们为你所用,最后斩草除根,以绝后患。其实这招小老头用了十几年了,骗了不少人,不过大多数人都半途而废了,也明白这是个骗局,不过,小老头万万没想到的是,易桦居然认真起来,竟信以为真,他制定了一个可怕的计划,用五年时间制造大量假钱,并利用自己是银行职员的身份把假钱掉包兑换成真钱,外先是用巨额金钱利诱此计不成,再威逼恐吓个大科学家再用四年时间,制造,传播谣言,用一年时间让人们离开地球,打着拯救天下苍生和黎明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旗号把人类赶出地球,那么地球就是我易桦的了。于是他为了他所谓的远大理想,开始了他伟大的犯罪活动,为了有起步资金,她开始不择手段欺骗同事,终于经过了五年的拼搏,终于富可敌国。这几个月他开始施行自己的计划绑架了科学家的家人用金钱引诱绑架家人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强迫他们向地球发生紧急通知,让人类快速制造大批宇宙飞船,并且只供单程燃料。他们到处演讲说什么地球即将面临毁灭妖灵即将出世!,人们会被他们当做玩偶,会被他们残忍的残害,并且吃掉。妖灵是人类的天敌,它们比人类身躯要大五六倍。人类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易桦自称是上帝派来的救世主,他说人类只有逃到其他星球,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地球,只有等死,当时地球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听闻十分愤怒,出面制止易桦,当天晚上他们二人被死于非命。第二天易桦向全国人民称这是上帝在惩罚他们,他们死有余辜,经过长达五年的宣讲,人们渐渐对易桦的谎言信以为真,病灶出了大量的宇宙飞船从三个月前,人类开始分批离开地球被运往各个星球。今天是最后一批人了,易桦不禁十分高兴的想,哈哈,地球就是我易某人的啦,从今天起,谁还敢嘲笑我,哈哈哈哈,一阵狂笑,易桦坐在窗前,估摸着最后一批人这半会儿应该已经到达月球了,地球上只有他一个人了,不禁狂笑起来,现在他拥有了地球上的一切,但他拿着大把的人民币时,却不知道怎么用时,突然她有一阵空虚感,他一个人开着法拉利开到极速并狂喊,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我以为我拥有了全世界,可为什么,到头来还是一无所有,而且竟然比以前更加空虚了。以前虽然没有钱,没有车,没有一所自己的房子,却还有一个家有亲人,朋友,同事,可现在他拥有了整个地球,可到头来还是空空如也,他开始每天用酒来麻痹自己,整天就是一副醉汉的模样,后来他终于明白,其实一个人最大的财富莫过于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朋友,而不是地位,金钱。古时候的天子虽高高在上,可他没有朋友,亲人,谁敢与他做朋友,他什么都没有。顿时他大彻大悟可后悔也来不及了,最终一个人在孤独寂寞中死去。突然闹钟响了,易桦看了下钟表是早晨八点,起床时间,他竖起耳朵,听了听这个地球人还在,街道上还是车水马龙,原来这只是一场梦。不,应该是:这幸好是一场梦。初三:牙医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三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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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船_2000字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海此刻的心情格外不错,特意换上了嵌着钻石的外套,在阳光下悠闲地踱着步子,闪着耀眼的光芒,那亮光刺痛了眼睛,让人看不清璀璨的背后藏着些什么。“嗨!伙计,快点!”后浪催着前浪,一副急匆匆的样子。而此刻的比特正一个人站在甲板上,眺望着远处那抹越来越清晰的绿,心中泛起一股酸楚。为了它,他不惜舍弃了亲人,断然放开了仅剩的良心与尊严,从此带着贪婪的口袋走上了这条寻宝之路。但现在,它就要成为自己的了,可心中的激动却所剩无几,十年的辛苦在这一刻,仿佛失去了价值。“比特,要到了。那些东西就快成为我们的了!”沙赛走到比特跟前,说道。比特转头望向沙赛,此时的他,正瞪着发光的眼睛直视着前方。可他眼中的光亮,并不是希望,是金子的光泽。这点,比特看得很清楚。船靠岸了,人们怀揣着幸福,高兴地冲向了陆地,可那幸福是对金钱的向往,这一点,比特同样清楚地明白。“天哪,我简直不敢想象,以后我就要坐着金马车上街啦!”“嘻嘻,要我说,应该先娶十个老婆才对!”“上街撒钱的感觉一定不错!”“能睡镶着宝石的床,就算失眠我也愿意!”~~~~~~~可悲的人们正大肆地炫耀着自己的空想。“好了,够了,该停下来了!”一直不语的比特突然吼道。“怎么了?”沙赛问道。“要知道,我们现在连一粒金子都没有看到!”“但是,我们来到了这里。现在要想找到它,仅仅是时间的问题。不是吗?”沙赛拍了拍比特的肩膀,嘴边闪过一丝邪笑。“是啊,他说的没错!”人群中马上就出现了“同仁”。比特再一次沉默了下来,是啊,既然他们找到了这儿,得到它也是必然的事,可为什么自己,却怎么都高兴不起来呢?良久,喧哗声又响起了。~~~~~~~~但畅想总是要停止,真正的寻找也总是要开始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让比特一行人暂时驻扎在了沙滩上,第二天清晨,雨停了,清凉的空气里夹杂着海水淡淡的咸味,阳光洒在沙滩上,如闪闪发光的金子,人们的心情又开始激动,寻找的热情更加激烈地燃烧着。吃完早饭,人们便收拾行装,开始在小岛上搜寻。小岛上生长着茂密的森林,走在林间,鸟儿清脆的鸣叫声愉悦着人们的心情,湿润的土壤上生长着美丽的植物,嫩绿的小草上挂着晶莹的珠子,蚯蚓慌忙地爬出地面,呼吸着雨后清新的空气。“就是这儿了!”沙赛指着羊皮地图上的路标,说道。翠绿的藤蔓爬满了整个洞口,几朵小野花点缀地恰到好处,雨水冲出的溪流,缓缓地流动,悦耳的水声在耳边演奏成一曲动人的旋律,阳光在天空中描绘出一座五彩的虹。几缕藤蔓垂在洞口,清风拂过,飘扬舞动,透过藤蔓间的缝隙,可以看到洞中那深邃的黑暗。人们燃起火把,走进洞内。在大片的漆黑中,跳动的火焰就像一个狂舞的魔鬼,妖娆地舞动着,只听见鞋子踏过地面的“沙沙”声,所有人都不敢发出大的声响,只是默默地跟着前面的人的脚步向洞的更深处走去。走着走着,前面的人突然停了下来,紧接着,就听见“呼”地一声,整个山洞都亮了起来,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所有人都不禁用手遮住了眼睛,好一会儿,人们才缓过来,慢慢睁开了眼睛。原来是沙赛点燃了石壁上保存已久的烛台,烛台贯通了整个山洞,可以看清洞内的一切,这想必是当初设计者特意安装的,庆幸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它依旧保存完整。再向前望去,只剩下了冰冷的石壁。其实,此刻那并不重要了,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是一个箱子,时间的尘埃布满了整个箱盖,古式的铜锁安静的挂在铁环处,精美的花纹爬满了整个箱子,古朴而凝重的造型让人们确信,它的确是若干年前的产物,它已在这个洞穴中沉睡了不知多久,直到今天,人们才找到了它,并且即将要把它开启。比特第一个走向了它,他用颤抖的手抚上了箱盖。十年,整整十年,他在海上飘泊了大概生命的七分之一,只为了找到它,找到这笔本不属于自己的财富。这一刹那,他犹豫了,他开始怀疑自己有没有力气去打开它,打开这积累了十年的辛酸与波折。“笨蛋,你在干什么,快打开呀!”沙赛被他的犹豫惹怒了。但已沉浸在回忆中的比特根本没有听到沙赛的怒吼,依然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一动不动。“可恶!让开!”沙赛一把推开了比特,粗暴地撬开铜锁,掀开了沉重的箱盖。~~~~~~~~~~~~一瞬间,空气凝结了,所有人都呆呆地站在原地。他们并没有看到金币的光泽,映入眼帘的是空落落的箱底,所有的激动在那一刻全部泄光了。“怎么会这样!它们到哪去了!”沙赛急得将整个身体都探入了箱内,渴望发现点什么。最后,他找到了一张纸,泛黄的纸页上一个字都没有。可在比特看来,这张纸仿佛在嘲笑自己,嘲讽自己居然睁着眼做了十年的梦,到头来,一切只是一片空白。“纸,哈哈,一张纸,知道吗?你哪怕告诉我‘我被耍了’也行啊!可是,你却什么都不说,只给我留下一张什么都没有的纸,你——够——狠!哈哈!”沙赛疯了,他真的疯了,在他看到那空落落的箱子时就已经崩溃了。所有的人同沙赛一样,都崩溃了。现在的他们一无所有了。启程前,他们就变卖了所有,包括感情,此时的他们还有什么?什么都没了!一场十年的梦该醒了。~~~~~~~~~海的心情总是变化无穷,乌云帮它褪下了美丽的外套,狂风骤起,席卷着巨浪,向船扑去,在如此广阔的大海中,船就如一片树叶,轻易地被浪打翻,没有任何反抗。船上的躯壳们连同船一起永远沉睡在了海底。~~~~~~~~~~~毁坏的铜锁被随意地扔在了打开的箱子旁,一张纸飘落在地上,纸上清楚地写着——宝藏在箱子下面。然而,沙赛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看到的是————纸的背面。山东省荣成市俚岛镇第二十七中学初二:最坏的天使1200字以上 初二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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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_2000字我是一朵玫瑰,我生活在森林里,我很喜欢在森林里面的开心生活。 早上,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楼下的叶子弟弟立刻便醒来了,一起床,他就要叫醒我:”玫瑰姐姐,玫瑰姐姐,醒醒啊!太阳公公都起床啦!” 我睁开眼睛,伸了个懒腰,向叶子弟弟和太阳公公打招呼:“叶子弟弟早,太阳公公早上好!太阳公公和蔼可亲地对我说:“玫瑰,你好,今天怎么这么晚起来?”“我。。我就是睡的太沉了吧,不知道时间了。好了太阳公公,我先去叫我的伙伴们起床吧。“”好,去吧。“太阳公公对我说。我左顾右看,发现百合姐姐的呼噜声最大,想起百合姐姐每天都要睡到很晚,我决定,第一个目标:百合姐姐!三,二,一!”百合姐姐起床啦!“我的声音高达90分贝。”啊!”百合姐姐一下子惊醒,她左看右看,咦?一个个都在睡觉呀,难不成。。。她看向了我,见我在那没心没肺的大笑,百合姐姐一下子明白了,“朝我大喊:”玫瑰妹妹,你不能这么调皮啊,换成是别人,你可要小心点喽!“我听了百合姐姐的话,惭愧地低下了头:”知道了,百合姐姐,我也是想叫你起床啦。“百合姐姐若有所思:”难怪你叫那么大声,算了,我原谅你,下次不许再犯,再犯我可饶不了你,懂了吗?“”恩恩!知道了!“我开心极了。”别那么孩子气,大家都看着我俩呢。“说着,百合姐姐朝我身后看去。我疑惑不解,转过头,发现大家都在盯着我们看,一双双迷茫的眼神让我措手不及。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哈哈大笑起来:”我本来打算先叫醒百合姐姐再叫你们起床,没想到我叫醒了百合姐姐之后你们都醒了,真是事半功倍,太省心了!“然后笑的肚子疼。”大家都在干嘛呀?“树爷爷被吵醒了,询问大家为何大清早不睡觉。”没什么没什么,大家都散了吧。“我不好意思地说,大家都纷纷离开了。我看着地上蚂蚁弟弟们正在辛勤劳动,搬运食物,不禁想和他们一起聊天。”蚂蚁弟弟们,你们搬运食物不累吗?“我奇怪的问。”没有,我们不累,我们在准备粮食呢。“蚂蚁弟弟们依然在搬运着食物,丝毫没有停下。”你们好敬业啊。“我不禁感慨。”没有啦,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不做就没的吃,那我们就要饿肚子。“为首的蚂蚁弟弟很腼腆。就这样,蚂蚁军团的弟弟们离开了我的视线,搬运食物到了自己的家。晚上,我会在蝉哥哥们的优美乐曲中进入梦乡,几乎天天都过着这么开心,幸福,美妙的日子,但是,从那一天起,我就永久的远离了那样的美好生活。 那一天,也是一个美好的清晨,太阳公公照样起来的那么早,空气照样那么清新,我也照样叫大家起床,打打闹闹,玩得不亦乐于,可过了一会儿,森林里传来了震耳欲聋的机器声,我从来没听过这种吵杂的声音,疑惑不解,而在这森林里活的最长时间的树爷爷大惊失色----”天哪!他们要来了!“”谁要来了?“我实在不懂树爷爷为什么要这么惊慌失措。”人类要来砍伐树木啦!可能还会带走一些植物,你们快躲起来!“树爷爷几乎是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哦!天啊!不!怎么是这样子!大家之后四处逃亡,可是我们植物不能动,我着急的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此时树爷爷晃了晃身体,摇了几片树叶给我挡住身体,这样应该看不见我了吧,我开心的想。我担惊受怕,仔细聆听,我听见了一阵阵刺耳的声音,以及一棵棵大树倒下的巨大震响。声音越来越近,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我在心里默默地说,我实在不想离开这个我朝夕相处了几年的环境。可是我越想怎么样,老天就越不让我如愿。 在我祈福的时候,可能是身子晃动有点大还是什么的,树叶落到了地上,天哪!他们就在那里!哦!不!我捂上了眼睛。人类发现了我,其中一个人说:“嘿!看那里!有一朵玫瑰花!森林里都没怎么见过玫瑰花,我们可真是赚到了!”说完正向我接近。忽然,我感觉到有人触碰到我了,我该怎么办!我感觉到了一阵刺痛,他们把我割下来了!我惊恐地睁开眼睛,看见我正被一个人握在手心里,我正在一步步远离树爷爷,远离我亲爱的兄弟姐妹们,不!!我不要这样子,我拼命地挣脱,尖叫,可人类根本没有丝毫的反应,他们被贪婪蒙蔽了双眼。他们把我带到了一辆卡车面前,把我插到了一盆盆栽里。我看到了很多受难的兄弟姐妹们。人类,你们怎么能这样子啊!我愤恨的想。 卡车一直在不停的行驶,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卡车终于停了下来,我是晕车型,差点呕得天翻地覆,好不容易平息下来,一双手向我伸了过来,我被抱了下车,随后被搬进了一家店里。不到一天,我又被转出了店铺,进了别人的家,成为了一株盆栽。当盆栽的日子好无聊,每天叶子弟弟不会叫我起床,我也不能和身旁的蘑菇妹妹,百合姐姐,树爷爷聊天,更不能看蚂蚁弟弟们搬运食物,听蝉哥哥唱优美的乐曲。想着想着,我就大哭了起来。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虽然每天主人会给我好吃的,给我施肥,给我除草,但是没有主人的照料我依然还是能活下去,活得自由自在才是真正的活啊!数日下来,我愁眉不展,也不怎么吸收养分,我觉得活着没意思了,更何况我也不能活太久。。我觉得这些天越来越困,我开始幻想有一天太阳公公会发现我,然后托风哥哥把我带回家,带回森林,然后我继续和蘑菇妹妹,百合姐姐还有树爷爷聊天,看着蚂蚁弟弟们辛勤的搬运食物,听蝉哥哥优美的歌声入睡。。 第二天,在一个阳台上,一位男子正准备给他的玫瑰施肥,却发现玫瑰枯萎,鲜红的玫瑰花凋零的到处都是,仿佛是玫瑰花在流血。初一:弋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想像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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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读后感2000字_2000字《项链》这篇文章最初的吸引,只不过是自己想借此认识“偶然中的必然,必然中的偶然”的含义。当然咯,我算是获得了丁点的理解,正如文中的女主人公,顺着好虚荣的本性,为了在一场突如其来的晚会上吸引到更多的注目和那作为穷人的可望不可及的尊贵,舍弃本轻易能获取的作为佩饰的玫瑰花,转而向有钱的女朋友借来一条钻石项链,然而不幸的是,晚会过后却离奇丢失(“偶然中的必然”蕴含其中,即项链的丢失是很偶然的事件,但借项链背后那虚荣心所造成的对人生的种种羁绊挫折却是必然的)。接着,在纯朴的丈夫的驱动下,借贷买了同样的钻石项链去归还朋友,并因此苦尝了十年艰辛的还债生活。可最后在一次意外的交谈中,得知项链原是一仿制品的悲剧结果(“必然中的偶然”是说,丢失项链是要偿还的,这是必然的。可偶然的因素是:项链不是真项链。这样的偶然在上帝那变幻莫测的手中,是无须感到惊讶的,甚至应该认为是正常的)。这是我最初想要探索的疑问。可作为世界优秀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在他所塑造的这个悲剧世界中又有很多发人深思的东西,尽管他并没直说。这是我乐于探讨的。首先,让我们把目光投注到男主人公的身上。他真诚乐观,尽管只是一底层小职员,例如文中所描述的在下班就餐时的心情:“哈!好肉汤,世上没有比它更好的…”。处处体谅怜爱着妻子----争取舞会的票、用本已计划好去打猎的钱为妻子购买舞会服装----以及对还债的无可置疑、勤勉工作以偿还债务等等。在我看来,一个真诚的人是无须置疑,可对人生来说,这还不够。曾看过这么一句话:“热情和理智是灵魂之船的划板与船帆。”真诚对于热情,就像是火与光,是孪生兄弟来的。而理智就是坚守和抉择----坚守自己的向往,舍弃让自己身不由己的事物。生命常体现在追求中,有追求的人害怕受到束缚更甚于害怕失去生命。因而,理智像一面帆,是不该让船逆向或是触礁的。男主人公缺失的便是后一种,相继而来的束缚,让浮躁取代宁静的心境。我不知道他的真诚乐观起着多大的缓解作用,即使能不痛苦,也是绝无乐趣的,毕竟人在忧虑中是很少有幸福可言的。其次,我预备冒昧地谈谈他的爱情。“若是不知道两人为什么在一起,那我也将无力去解释他们为什么分手”这是我对一个朋友与其女友分手中感悟到的。所以,我们得先看看《项链》中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文中写到:“到末了,就将将就就和教育部一个小科员结了婚。”可见这婚姻是无奈的化身,而非两情相悦。正如萧伯纳说的:爱情不是慈善,不可慷慨施舍。我的理解是:真诚而又志趣相投,是所有幸福爱情的所共有的。正如托尔斯泰的www。99zuowen。com“幸福的家庭总是相同的,而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同。”真诚,是心灵的开放;也只有在坦诚的两人之间,才配有感情。正像一个着了层玻璃的窗户,若是蒙了厚厚的尘灰,纵使窗外的世界美如仙境,也等同没有。志趣,就是人生的志向,就是生活的乐趣,抽象的说,即是一个人的精神寄托。在对方看来,这就是一个百花争妍的花园,它足以让人探险,引起无穷乐趣。我想,爱情乐趣便在于此。一个善良悦目的伴侣,是值得满足的,它能让两人很好地相处在一起。可要是这个伴侣同时也是自己精神上的知己,那无疑使得两颗心紧贴一处,不受空间的束缚。若是根本不属于以上两者之一,我想该做的是理智地避开。我不得不承认,爱情是很美好的,这是上帝那怪老头有意为之的。但美好的诸如亲情、友谊或理想、兴趣、自然、知识,对人生的意义是丝毫不逊色于爱情的。它们都同样地让人生变得有趣,对未来无限憧憬。只是这些需要一颗充实的心,而许多人却受欲念支配,让自己变得狭隘自私罢了。这没人可怪,有什么样思想的人便有什么样的生活!幸福靠的是心来感受的,并不在于拥有什么。只要是让我自私,束缚自由的,我都会敬而远之。我不想让自己的那颗感受幸福的心受到丝毫的损害。虽说我孤陋寡闻,还真未听说过追求幸福的人比追求身外之物的来得不幸福。看来得由那些常用拍脑袋做决定的人才能拍出来。此时在我脑海中还依稀可见:穷居陋巷,却有道可乐的颜回;不知老之将至的孔子;采菊东篱下的陶渊明…最后,再以一个旁观者来看看女主人公----一个生得美丽却极度虚荣的女人----的人生遭遇。她的漂亮是天生的,是上天的恩赐,可她却把这份恩赐视为商品,不断地物色有权势、有财力的买主,但由于出身低微所致,幻想遭致破灭而不得不嫁给一位小职员。她的美丽成为她不甘寂寞、悲愁痛苦的根源。而那虚荣心就是症状。就我说,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空虚的人,缺少那份由内心而起的兴趣或伟大的爱所引导的追求。我不得不承认:一个活着的人,是不可能没有虚荣心,但一个懂得人生的人却不会被虚荣心主导。也许,我还太浅薄,故不敢冒昧对人生这个沉重的话题发表见解。不过,我还是斗胆引用思想家萧伯纳的话作为开头:“人生的真正欢乐是致力于一个自己认为是伟大的目标!”“伟大的目标”就是所谓的理想。有理想的人,即是有追求的人。那么,何为追求呢?在我思考这个问题时,最先做的是站到人生的高度上来俯视的,即什么样的追求让人生有趣、幸福。所以,我只是把理想看成是一件有趣又令人充实的事儿。接着这件有趣的事儿的可贵之处,是能调动自己的满腔热情,可怕的是这种热情是持续一生的,这就是我至今理解中的理想的价值:用热情来造就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人生。精神上能有所追求,生活上能有所自足,这样的人是幸运儿。是的,活得最好的人是对生活最有感受的人!六年级:爱情苹果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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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美人校园故事系列-4-宿舍风波_2000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办公室里,G237班班主任白桦老师叫来四位宿舍长,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认真负责。因为最近几天女生宿舍频繁出现丢钱丢卡现象。摄像头是在两个楼梯口处有,虽然能记录,但是若看清人脸有些困难。男生宿舍虽然没事,但也不能掉以轻心。女生宿舍里,凡是丢过东西的都提心吊胆,没有丢过的也惶惶不可终日。有的竟然成群结队的去学校超市买锁,一时间,超市的锁供不应求。“究竟是谁在作怪啊?除了学生就是几位女生活老师,谁会偷钱?”吕曼青窝在床角,不停地思索这个问题。“曼青,算了吧,我们又不是神探,就算抓着了,很可能是同学,大家脸上也挂不住。”裴贝贝劝道。“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偷盗就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严惩。”康岚是个正义感特强的人。付婥婕声音很小,但很认真的说:“以后我最后一个走,锁好门,不让小偷有机可乘。”中午离开宿舍前,辛雨菲、汤甜、康岚、裴贝贝、吕曼青、贾果多、虞美人相继所好小橱柜,离开宿舍。付婥婕认真的检查了一遍后,最后一个人下楼。大多宿舍都换了新锁,在走廊里,付婥婕看着把把新锁不禁感到冷光。宿舍里也不像以前那样有嬉笑声了。可就是这样,东西该丢的还是丢,根本挡不住小偷。就在374宿舍吕曼青同学丢了二百块钱之后,学校多人通过观看视频,毫无发现,连人影儿都看不到。宿舍内,付婥婕很自责的埋头沉默,果多和其他人安慰她。康岚问虞美人:“小鱼,你又没有办法把这个可恶的贼揪出来?”虞美人沉思了一会儿说:“有!”接着虞美人画了一张简易地图,上面标注宿舍号码和某宿舍发生偷盗事件的次数,然后问舍友们:“你们看,发现了什么?”汤甜最先说:“370宿舍丢东西的次数最多,几乎占到了一半。”“是啊,371、372均两次,剩下的就是咱们374丢过一次。”康岚也有所发现。“难不成小偷跟370宿舍的人有冤仇?”裴贝贝用很夸张的语调说。辛雨菲马上从床上跳起来,大喊:“你别瞎说,我害怕!”“那知道了这些,接下来又该怎么办?”付婥婕很冷静,她想听听虞美人的计策。“婥婕,我们一起去370。”虞美人和付婥婕来到370宿舍,里面八个女生已经吓病了俩,剩下的精神也不怎么好。虞美人给她们讲了地图的发现,希望能帮助她们找出“真凶”。果然不出所料,第二天早上起床时,370又丢了东西——一只拖鞋。370的舍长赶忙叫来虞美人。虞美人发现地面上有两排很小很小的爪印——这是是先在地面上铺了一层细沙土。“这些爪印,好像——”虞美人还没有说完,370一个女生大叫“老鼠啊!”她看到一只体型硕大的老鼠从阳台上窜了,吓得她晕倒了。后来虞美人通知了老师,老师还叫来了男生,一起把“贼窝”捅了。从老鼠的窝里找到了许多啃坏的钱和卡。那只拖鞋,由于太大,老鼠在搬运的过程中不小心掉了,在楼底捡到了。偷盗事件告一段落,同学们紧绷的弦都松了下来,又恢复了你追我赶、说说笑笑的样子。换的新锁原来看起来泛的冷光也柔和了许多。不过,好景不长,386宿舍一女生丢了二十元钱。钱数不多,但都是她一块一块节省下来的。高二的生活老师来找年级主任,希望严肃处理这次的小偷。年级办公室里,年级主任在开电脑,马上就要进入B座女生宿舍楼的监控区了。“报告!”门外传来洪亮的声音。“请进。”一共来了四名女生,其中一个女生把一叠钞票递给年级主任,说:“老师,您别查了。这次我们都知道一定是个学生偷的,她可能有不得已的苦衷才这样做的。这是我们宿舍七个人凑得二十一块钱,您把说这钱是在路边捡到的,一定是二十一块,她的钱都是一块五块叠起来的。”年级主任看着她们,收下了钱,夸她们是为他人着想的好学生。年级主任关闭了电脑,和友谊相比,真相不再重要。当丢钱的女生拿回“失而复得”的钱时,很是感激。女生宿舍真是波澜起伏,又过了一段时间,出现了有人忘带宿舍门的钥匙的现象,因为大多换的新锁,两把钥匙不都带,弄得开锁师傅烦不胜烦。付婥婕问虞美人:“如果某天我忘了带钥匙,是不是也得麻烦开锁师傅啊?”“不一定呢!你可以‘麻烦麻烦’同学。”虞美人摊开书,拿出宿舍的备用钥匙晃了晃。“什么意思?”付婥婕和其他人一头雾水。虞美人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我才不信!我们把这把钥匙放到隔壁宿舍,如果我们宿舍哪次开不了门,去隔壁‘借’钥匙。总不可能她们也忘了带钥匙吧?”大家仔细一想,好像也对,但这安全问题……“情谊是建立在信任之上的,都是同学,一家人。”虞美人总是抱着纯洁纯真的想法对待一切。隔壁376的舍长听了虞美人的话后,很激动,当即就做出了相同的举动。她把她们宿舍的备用钥匙给了378,378又继续传递给380。不久,宿舍楼上传递钥匙的热潮涌动起来。可能这一做法有些唐突,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一举动是正确的。有的宿舍再往后的学期中,没有一次忘记过带钥匙,有的真忘了带钥匙也很方便的去隔壁宿舍“借”到要是开了门。不仅如此,同班的或不同班的女生,只要见过面的,都会大方热情的打个招呼,人与人的关系更和谐融洽了。每把锁泛的柔和的光在每个人的心里都觉得更加明耀。开锁师傅此后再也没有光顾过B座女生宿舍楼,每次去给男生宿舍开锁的时候都要重复一句“真奇怪了,女生宿舍现在没有一个找我开锁的的”,弄的男生们倒不好意思了,后来知道了女生宿舍开锁的秘密,都真心的佩服,佩服。年级办公室里。年级主任找虞美人帮忙整理文件,不停的夸赞现在的孩子们。虞美人说:“用一把钥匙开开了有形的锁,也开开了同学之间无形的锁。老师姐,觉不觉得现在宿舍的麻烦事儿少多了?”“是啊,闲的我都快无事可做了!小师妹,你可真有一套。”年级主任看着虞美人,越发喜欢。回答她的还是虞美人嘴角上扬30°角的笑。高二:墨未浓1200字以上 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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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章 封位风波_2000字唔。他们怎么能让我等这么久。此刻,我镇百无聊赖的趴在王座上。这个大王座对我来说还是太大了,这幅身子还真是小。来来,我来想想自己的经历。呃,这么想来还是有些不对劲。我是现代人没错,可为什么不是他们的孩子,是不是他们隐瞒了什么,我的父母是谁,为什么我会穿到这里,再说、小火鸟已经说过我本来就是皇。我觉得一切都不是巧合。我翻了一个身,望着天花板发呆。这时,下面突然传来一个清冷的声音:“小姐,长老叫你到大殿准备封位仪式。”我一个翻身下床,望见一个少女低眉垂立,犹似一朵雨中含苞欲放的菡萏,如丝绸般的花瓣,在这素色流年中勾勒出一抹靓丽之色。我走到她面前,望着比我高一个头的她,嬉笑着说:“带路。”少女定定地望着我,向后一退,一转身,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我敛起笑容,跟上她的脚步,来到大殿前。少女轻轻将门推开便退下了。我抬脚缓缓走进去。澄净的梵香,弥漫进龙阙殿,一袭水蓝色的谪仙身影,一步一步自殿外走进。哪怕来人的到来如此突兀,但是却无人敢阻挡她的步伐。柔和的光芒在她的身上浮动游离,眉目如画,姿容似莲,妖般魅颜,叫人看一眼都会心醉神迷,却又不敢有丝毫的亵渎之意。众人痴痴地望着这位即将要接管的小人,眼里有嫉妒有疯狂有鄙夷,总之很多种情绪。我淡淡地迈着小步子,在众人目光中,来到大殿中心。长老已在中心台上站好,一共有三位长老,分别掌管三大陆的。从左至右,最左边的为忘忧大陆的圭,中间遗失大陆的玄,右边的为无陌大陆的浅。出其意外的无陌大陆的浅意外地很年轻。望着玄长老在手中的象征接管人的武器:落幽权杖。一颗通体幽紫的宝石嵌在深绿的藤蔓里,折射出一丝丝紫色光芒。突然,大殿的门被敲响。那声音在大殿之中非常突兀。果然,有人不安分了。要出手了。我微微转身,望着大殿的门被踹开,走进一大批人,自称是圣莲殿的人,好像还是我们长久的对手。此刻趁着封位过来灭帮啊。我心底嘲笑着一帮人。身后的三位长老,圭在一边按捺不住,连忙走上前,焦急的说道:“姑娘,你既然是我们的幽王,实力是必不可少的,要是今天被灭。后果、那是……”我淡淡的望着他,忽然望见他眼底一丝嘲笑。我突然一冷,这次事件说不定是策划好的。我嫣然一笑,伸出手拍了拍,“好啊,我还说你们就这么让我成为幽王了!”我转头对他们的头说:“不如我们出去吧,在大殿始终是不好的。”废话,我的天雷肯定会把这如同古董的城堡摧毁了。那头意外地爽快的同意了,领着一帮兄弟出去了。……我们来到一片空旷的场地上,这时。他们的头抱拳说道:“今日,我们奉白莲圣女之意来此挑战。”我天真的笑道:“是吗,在我封位仪式就来,好像很不合时宜啊。”这时,对方一位男子控制不住,终是出了手。“费什么话!直接灭了!”我歪着头笑着,这行为让对方的头不忍心下手,自己一人呢喃了好久。好吧,他我就暂时放过吧。我和对方的头在周围一片混乱中静静地站着,我身后的三位长老和对方已经打起来了。对方的头儿,深深的望着我,随即温柔的笑道:“在下名为赤莲,能和姑娘交手,实属我的荣幸。”说完,便风一般冲上来,手直逼咽喉。我只是微微侧身便躲过。那人诧异的望了我几下,上下打量一下。“看不出,小姑娘你还深藏不漏啊。”他邪笑道。我眯着眼笑道:“彼此彼此。你的面具带够了?”他瞪大眼睛,随即缓缓收起攻势,低头轻轻撕下面具,一张绝美的面容露了出来。这时所有的目光聚集到他身上。一头墨色长发瞬间化为青丝如瀑,发丝上柳芽般清新的嫩绿色。一双墨眸顷刻化为金眸流转,嘴边微微噙着一丝邪意。他伫立在暖光中,他整个人就如同阳光般温暖人心。我微微一愣,不知怎么的,我竟然感觉到他身上有一股很熟悉的味道,说不出来,就像、就像……父亲?不可能,不可能,我父亲应该不会这么样,跟我一点都不像。莫不是父亲的朋友?那倒是有可能。我走上前,很无脑地问了一句:“你认识我父亲吗?”他愣是没料到我会说这样的话,眼角一抽,尴尬的笑道:“姑娘,何此说法?”我轻轻嗅了嗅,好像又没有那熟悉的味道,莫不是我感觉错了。那男子突然想到什么,突然低下头,定定地望着我,像是想到了谁,眼里的深情让我深深一颤。我轻轻拍了拍他,“喂,好清醒了。我知道我很美,也没必要像望情人一样望着我吧。”我双手环胸,他一震。回过神,喃喃道:“怎么会这么像?”什么这么像,是不是他真的认识父亲或者母亲?初一:杨雪卉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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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_2000字社会?!本就无公平可言。别人已经替你走过的歪路,请你不要再走。——题记我还是想把这种感觉记录下来。我时常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像小我两岁的弟弟说教,瞬间的内容无非就是好好学习。我总是有一种颇为自豪的情愫,毕竟我是以过来人自居,仿佛自己很成熟。而今天,我是作为一个听者,听一个过来人讲诉他的经历,劝告我莫要重滔覆辙。他是高三下来的一名学生。在他高二的时候,在社会上闯荡了一年。十六七岁的年纪社会也并不放过。就是这一年让他从一个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成长为一个理性的大人。他说:别太天真,社会远比你想象中复杂。他说他是做销售的,用他的话来讲就是给公司擦屁股,通俗的说就是做一些运送安装维修之类的技术活。刚开始的时候他总是被安排去做各种各样的杂活。不能不做,因为你刚开始;没有报酬,因为你是一个学徒工。没有选择只能做下去。这项工作十分不容易,无论风雨雪晴,都必须一直不停的奔波,再不愿意也要硬着头皮去做,因为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的。许是刚开始的时候对新环境还抱着些许的好奇,所以无论多苦多累他都挺下来了。直到那一次——他说,那是个下雨天。早上六点就被老板喊起来去送货。十多件货物都挺贵的。因为下雨不得不用篷布遮盖,自己的手机也淋雨坏了,但他无暇顾及,因为一件货物的价格远比他的手机贵的多。他忙活了一天都没吃饭,知道是一天完工是老板请了顿饭。第二天早上,老板结算工资时,他一天的体力劳动仅得到50块钱。而什么重活都没做只是十分轻松开了一天车的司机的报酬却是他的四倍。他心有不甘。可也只能好声好气的问老板:“这给的确实有点少了吧?”他等到的答案却是:“你会做什么?你什么都不会做有什么资格讲价钱?!”他沉默了。他无言以对。夜里回到家像父亲谈及此事满是委屈,父亲只是淡淡的说了句:“孩子这就是社会一个你将来将要生活的社会。”他说,那天他想了好久。他想起那次跟人一起出去接单跑活“修空调”。其实不过是被耗子咬断了电线这样的小事却硬是被他哪位同事说成了电板坏了需要换新的这样的大问题。就这样本来五块钱可以解决的事最后用300元解决。他说起初他的想法和在座的我们一样,“十分坑啊!”可是后来所有经历的一切使他渐渐的懂得了“内幕”。那个同事有妻子儿女有一大家人需要他养。如果他最后只收5块钱,那他可能连跑一趟的邮费都不够。若他对任意一单生意都如此“仁慈”那他又凭什么维持生计呢?!这本就是生活本色。他说他工作的环境中大多都是未完成学业就出来混社会的人,也有一些是从技校毕业的人。他说他刚辍学时也偶尔会后悔。他问:“你们不上学后悔么?”他说,他们的答案大同小异,但有一个人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那个人说:“我曾做了十五年的大学梦。现在每当回想起来曾经的这个梦时。我自己都有点惊诧!不敢相信我曾经也是一个有这样一个梦想的人。”但是现实总是那么的残酷。他说,之前在学校的时候认为出人头地,有出息的含义就是考上一个好一本上一个重点大学。而当再次回到学校时,一年的社会经历使他的想法有所感官。并非只有考上好大学才能有好出路。只要是奋斗的人生便是精彩的,那是最有价值的!学校能够原谅的事,社会不一定原谅;老师能够原谅的事,老板不一定原谅。你将生活在现实社会,而不是网络虚拟世界和童话空间。是的,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存在。有人先你一步走了歪路,迷途而反,请不要再误入“歧途”了。学校亦是一个小型社会。身为学生,也相同于是社会上的公民。我们被学校上的各种各样的校规烧制着。一旦违纪,便会受到惩罚。慢慢的,我们开始抱怨这个“社会”以至于我们选择逃避——辍学。可当进入一个真正的社会时,我们又该如何逃避呢?努力学习一直是一个学生所面对的一个较之为永恒的话题。努力究竟是为了什么?我想答案已经十分明显,如同龙应台所说,获得选择的权利。努力获得选择的权利,只为了青春的梦想只为了诗和远方。当你拥有足够的成绩时,便意味着你多了选择的权利。但上学一定不会是白上的,无论结果如何,他都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大家都曾听说过清华北大毕业生放弃高薪工作而卖猪肉的事,同是卖猪肉,一个是十分平凡的屠户,一个是高材毕业生。他们又有什么区别呢?区别就在于高材毕业生会利用所学,经营生意直到最后开公司。而屠户却永远只能是一个平凡的屠户,因为他没有梦想,没有追求。梦想和追求是人人都有的么?答案很显然。是的。但是不同的见识经历决定了不同的梦想与追求。老班说,他的朋友中有混得不错的,也有混的很不好的。老班说,村里的朋友大多是未完成学业的,现在大多数已经娶妻生子,过着打工仔的生活。打工累的时候,就不想干了。当积蓄挥霍的差不多的时候,便只能再次背起行囊外出打工。周末时也会聚上一聚,几瓶啤酒,一桌麻将便足矣。师范大学的那些同学如今在全国各地当老师,混的也还算是将就吧。也有那么一两个朋友混的还不错。一个在北京有自己的公司,一个有自己的画廊,收入可观。老班说他们的生活不同是因为见识不同,见识不同是因为学历不同。其实说到底还是学习。迄今为止,我们也都已经走了十多年的学龄了。学习的重要性自然不必我多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每个人都做过梦,不过做梦和追梦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做梦很容易人人都会,而追梦这件事却是十分艰苦的,苦到可能你执着了十多年的梦也全会被偷去,然而只有吃尽这苦,才能尝到甜头。从小到大,我们也都听过无数感人至深的发人肺腑的演讲。那些演讲在当时也都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我们一定的震撼。在当时,我们也一定都想着报恩孝顺,想着发奋努力。但是事后往往便又是似如无事人一般。让努力成为一种习惯,而不是一时的热血。当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咬咬牙忍一忍,问问自己:“凭什么我不可以?”当你真正熬过最煎熬的那段岁月时,日后回想起来的时候,你一定会感激当初咬牙坚持的自己。1200字以上 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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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草低见牛羊_2000字清风,悠悠地划过,带起了无际的草原,波浪般的青草,仿佛不堪重负,弯下了纤弱的身躯,恍然间看见一群牛羊模糊的身影。好一个“风吹草低见牛羊”!茫茫一片中,隐约间露出了一张清秀却又透露着稚嫩的脸庞,风轻轻地滑过了脸颊。慢慢地回味着嘴中那青草的苦涩,紧皱眉头、微眯双眼的我突然坐起,猛地吐出了嘴中的青草,朝天大吼:“***憋死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打破了这一时的宁静,连远处那默默吃着草的牛也被惊动了,开始四处散开。咆哮一阵的我也慢慢地冷静下来,望着那已经重新空旷起来的草原,内心不由得一阵苦笑,好不容易等到这群牛聚集在一块儿,结果却被自己又给破坏了。重新倒入草原的怀抱,无奈的我又回想起了当初写生老师在我临走前时对我说的那一句话:“想要完成一幅好画,记得一定要做一件事:再离牛群远些的地方安安静静地躺下,闭上你的眼睛,听那风的呼啸,感受风划过你的脸颊,再去体会着远处牛的动静;等你能真正感受到时,情景交融,你才能生动地将那画面用笔描绘下来。”听上去就明显不简单,更可笑当时的我无知轻狂,不把这当一回事。在匆匆地道别后,我便踏上了这里的土地。第一次的到来令我十分兴奋,在这广阔无垠的大草原上,处处都透露着青草的清新,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浑身上下焕然一新。兴冲冲的我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在草原上兴奋地“疯”了一天。只要你当时也在草原上,幸运的话就可以看见一个场面:一个小黑点一样的身影在远处的草原上乱跑乱叫,犹如一个小疯子般。疯玩了一天,自然是要办正事。再轻狂也不会傻到无视老师说的话,对于老师,我还是有基本的尊重。首先便是寻找牛群。第二天,我便按老师的要求,在广阔的草原上,如同无头的苍蝇一般开始了我的寻找。这一找可不得了,花了整整一个上下午!又因为是第一次做这事,饭菜也忘带,走了一会儿更是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所以在这当中一口饭都没碰过。好不容易摸索着回到了家,我都快饿死了,可还是没看到半点牛群的踪迹。满脸疲惫的我,在狼吞虎咽一番后倒头便睡。第三天一早,我便“全副武装”地出去,开始了新的一天。虽然这次吃足了教训,但晚上回来的时候还是已经“弹尽粮绝”了,却仍然没有收获。就这样过了四天,终于让心灰意冷的我在晌午时分找到了牛群。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哪!欣喜若狂的我差点“老泪纵横”,心中感慨不已。话说这第一步虽然是做到了,但真正困难的才刚刚开始:先是让气血方刚的我躺下来不动,去听那缥缈的风声,真的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更何况我刚才还因为找到牛群而狂喜,哪有那么容易冷静下来。硬是“自虐”了四个小时,最终还是不得不颓丧地回了家。接着一段日子,我便循着自己的记号找到牛群,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仍旧是失败......终于有一天,在愤怒的我疯狂地发泄下,那群牛被硬生生地吓跑了......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从地狱到天堂,再从天堂重新回到地狱的感受,内心堪称崩溃。好在我毅力非凡,更是凭着那份执着再次直起了身子,继续去完成我的任务。随着时间一点点地流逝,我也渐渐开始适应起来,当中也偷学了不少“技巧”,比如你只需要去寻找一块风水草地,就一定会有牛群的身影。这一次,已经是出行的第二个月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想找牛群已经是易如反掌的事了。但真正的问题不在这儿:我还是不能体会到老师所说的意境。重新直起了身子,我打了个哈欠,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带着麻木的双腿,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缓缓地往回迈去。或许是疲劳过度的缘故,糊里糊涂的我竟然迷了路!再加上肚子的饥饿,我的头不免有些晕,双腿发软。在坚持了十分钟后,我还是撑不住了。顺着身体的惯性,我再次倒入了草地的怀抱,两眼渐渐的闭上了......沉睡中,我感觉自己像是跌入了无底的悬崖,就这么不停的下沉,不停地下沉,下沉......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感受到了一阵风,一阵微风,轻轻地扶起了下沉的我,随着它拂过了我的脸颊,我仿佛又找回了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感觉。是的!这和当时风划过我脸颊时的感觉如出一辙!清风裹挟着我,带着我来到一片草原,牛群安安静静的吃着草。像是“隔岸横州十里青,黄牛无数放春晴”又好似“平川十里人归晚,无数牛羊一笛风”隐约间,我变成了一道清风,卷着十里的清凉,悠悠地划过牛群,划过草原——恍然间,我又成为了牛群中的一头小牛,一边吃着青草,一边默默地享受着清凉的风,过着平坦的生活——突然,我睁开了眼睛,慢慢的坐了起来,一副令人陶醉的画面映入了我的眼瞳:青草微微的摇摆着身躯,一片牛群正默默的吃着草,清风徐徐飘来,吹过整片草原。但我真正只注意到一个:在这一群牛中,一头小牛一直低着头吃草。清风吹来,便扑打着耳朵,显得十分享受。那头小牛像是感应到了我的目光,不紧不慢的抬起了头,一双朴实无华的眸子,与我那仿佛开出莲花般的眼瞳对视着——时间仿佛静止了......那一天,我画出了我一生中最成功、最生动,却又最朴素的画,我引用了一句诗作为它的画名:“风吹草低见牛羊”1200字以上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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