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
行路,走到一个高爽之地,必然会驻足停步,深深地吸一口气,然后极目远望。这时候,只觉得天地特别开阔又特别亲近,自己也变得器宇轩昂。
前面还有一个高爽之地,远远看去云蒸霞蔚,很想快速抵达,但是,低头一看,中间隔着一片丛林。丛林间一定有大量丘壑、沼泽、烟瘴、虎啸、狼嚎吧?让人心生畏怯。然而,对于勇敢的行路者来说,这反而是最想深入的地方。不仅仅是为了穿越它而抵达另一个高爽之地,它本身就蕴藏着无限美丽。
我很想借着这种旅行感受,来说一说历史。
汉代和唐代显然都是历史的高爽之地。我们有时喜欢把中华文明说成是“汉唐文明”,实在是声势夺人。但是,不要忘了,在汉代和唐代这两个历史高爽地之间,也夹着一个历史的丛林地带,那就是三国两晋南北朝。
在这个历史的丛林地带,没有天高地阔的一致,没有俯瞰一切的开朗,处处都是混乱和争逐,时时都是逃奔和死亡。每一个角落都是一重权谋,每一个身影都是一串故事。然而,即便把这一切乱象加在一起,也并不令人沮丧。因为,乱象的缝隙间还有一些闪闪烁烁的图景。你看——
何处麻袍一闪,年长的华佗还在行医;夜间炉火点点,炼丹师葛洪分明已经成为一位杰出的原始化学家;中原飘来啸吟,这是“竹林七贤”在清谈和饮酒;南方也笑声隐隐,那是王羲之和朋友们在聚会,转眼间《兰亭序》墨色淋漓;大画家顾恺之的《女使箴图》刚刚画完,数学家祖冲之已经造出了指南车、编出了《大明历》、算出了圆周率,而地理学家郦道元的《水经注》则正好写了一半……
正是这一切,让我们喜欢上了那个乱世。
文化在乱世中会产生一种特殊的魅力。它不再纯净,而总是以黑暗为背景,以邪恶为邻居,以不安为表情。大多正邪相生、黑白相间,甚至像波德莱尔所说的,是“恶之花”。
再也没有比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历史丛林地带,更能体现这种文化魅力的了。
说到这里,我们的目光已经瞟向云霭底下那个被人褒贬不一的权势门庭。
一个父亲,两个儿子,丛林边的那一家。
曹家。
二
先说那个父亲,曹操。
一个丛林中的强人,一度几乎要统一天下秩序,重建山河规范。为此他不能不使尽心计,用尽手段,来争夺丛林中的其他权势领地。他一次次失败,又一次次成功,终于战胜了所有对手,却没有能够战胜自己的寿数和天命,在取得最后成功前离开了人世。
如果他亲自取得了最后成功,开创了又一个比较长久的盛世,那么,以前的一切心计和手段都会染上金色。但是,他没有这般幸运,他的儿子又没有这般能耐,因此只能永久地把自己的政治业绩,沉埋在非议的泥沙之下。
人人都可以从不同的方面猜测他、议论他、丑化他。他的全部行为和成就都受到了质疑。无可争议的只有一项:他的诗。
想起他的诗,使我产生了一种怪异的设想:如果三国对垒不是从军事上着眼,而是从文化上着眼,互相之间将如何一分高下?
首先出局的应该是东边的孙吴集团。骨干是一帮年轻军人,英姿勃勃。周瑜全面指挥赤壁之战击败曹军时,只有三十岁;陆逊全面指挥夷陵之役击败蜀军时,也只有三十岁。清代学者赵翼在《二十史札记》中说,三国对垒,曹操张罗的是一种权术组合,刘备张罗的是一种性情组合,孙权张罗的是一种意气组合。沿用这种说法,当时孙权手下的年轻军人们确实是意气风发。这样的年轻军人,天天追求着硝烟烈焰中的潇洒形象,完全不屑于吟诗作文。这种心态也左右着上层社会的整体气氛,因此,孙吴集团中没有出现过值得我们今天一谈的文化现象。
顺便提一句,当时的东吴地区,农桑经济倒是不错,航海事业也比较发达。但是,经济与军事一样,都不能直接通达文化。
对于西边刘备领导的巴蜀集团,本来也不能在文化上抱太大的希望。谁知,诸葛亮的两篇军事文件,改变了这个局面。一篇是军事形势的宏观分析,叫《隆中对》;一篇是出征之前的政治嘱托,叫《出师表》。
《隆中对》的文学价值,在于对乱世的清晰梳理。清晰未必有文学价值,但是,大混乱中的大清晰却会产生一种逻辑快感。当这种逻辑快感转换成水银泻地般的气势和节奏,文学价值也就出现了。
相比之下,《出师表》的文学价值要高得多。这种价值,首先来自于文章背后全部人际关系的整体背景。诸葛亮从二十六岁开始就全力辅佐刘备了,写《出师表》的时候是四十六岁,正好整整二十年。这时刘备已死,留给诸葛亮的是一个难以收拾的残局和一个懦弱无能的儿子。刘备遗嘱中曾说,如果儿子实在不行,诸葛亮可以“自取”最高权位。诸葛亮没有这么做,而是继续领军征伐。这次出征前他觉得胜败未卜,因此要对刘备的儿子好好嘱咐一番。为了表明自己的话语权,还要把自己和刘备的感情关系说一说,一说,眼泪就出来了。
这个情景,就是一篇好文章的由来。文章开头,干脆利落地指出局势之危急:“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敝,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文章中间,由军政大局转向个人感情:“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文章结尾,更是万马阵前老臣泪,足以让所有人动容:“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这么一篇文章,美学效能强烈,当然留得下来。
我一直认为,除开《三国演义》中的小说形象,真实的诸葛亮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历史上获得超常名声,多半是因为这篇《出师表》。历史上比他更具政治能量和军事成就的人物太多了,却都没有留下这样的文学印记,因此也都退出了人们的记忆。而一旦有了文学印记,那么,即便是一次失败的行动,也会使一代代拥有英雄情怀的后人感同身受。杜甫诗中所写的“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就是这个意思。当然,杜甫一写,《出师表》的文学地位也就更巩固了。
说过了诸葛亮,我们就要回到曹操身上了。
不管人们给《出师表》以多高的评价,不管人们因《出师表》而对诸葛亮产生多大的好感,我还是不能不说:在文学地位上,曹操不仅高于诸葛亮,而且高出太多太多。
同样是战阵中的作品,曹操的那几首诗,已经足可使他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流的文学家,但诸葛亮不是。任何一部《中国文学史》,遗漏了曹操是难于想象的,而加入了诸葛亮也是难于想象的。
那么,曹操在文学上高于诸葛亮的地方在哪里呢?
在于生命格局。
诸葛亮在文学上表达的是君臣之情,曹操在文学上表达的是天地生命。
曹操显然看不起那种阵前涕泪。他眼前的天地是这样的:
东临碣石,
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
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
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
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
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
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
歌以咏志。
他心中的生命是这样的:
神龟虽寿,
犹有竟时。
腾蛇乘雾,
终为土灰。
老骥伏枥,
志在千里;
烈士暮年,
壮心不已。
盈缩之期,
不但在天;
养怡之福,
可得天年。
当天地与生命产生抵牾,他是这样来处置人生定位的:
对酒当歌,
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
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
忧思难忘。
何以解忧,
唯有杜康。
青青子衿,
悠悠我心。
但为君故,
沉吟至今。
呦呦鹿鸣,
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
鼓瑟吹笙。
……
月明星稀,
乌鹊南飞。
绕树三匝,
何枝可依。
山不厌高,
海不厌深,
周公吐哺,
天下归心。
我在抄写这些熟悉的句子时,不能不再一次惊叹其间的从容大气。一个人可以掩饰和伪装自己的行为动机,却无法掩饰和伪装自己的生命格调。这些诗作传达出一个身陷乱世权谋而心在浩阔时空的强大生命,强大到没有一个不够强大的生命所能够摹仿。
这些诗作还表明,曹操一心想做军事巨人和政治巨人而十分辛苦,却不太辛苦地成了文
化巨人。
但是,这也不是偶然所得。与诸葛亮起草军事文件不同,曹操是把诗当作真正的诗来写的。他又与历来喜欢写诗的政治人物不同,没有丝毫附庸风雅的嫌疑。这也就是说,他具有充分的文学自觉。
他所表述的,都是宏大话语,这很容易流于空洞,但他却溶入了强烈的个性特色。这种把宏大话语和个性特色合为一体而酿造浓厚气氛的本事,就来自于文学自觉。此外,在《却东西门行》、《苦寒行》、《蒿里行》等诗作中,他又频频使用象征手法,甚至与古代将士和当代将士进行移位体验,进一步证明他在文学上的专业水准。
曹操的诗,干净朴实,简约精悍,与我历来厌烦的侈糜铺陈正好南辕北辙,这就更让我倾心。人的生命格局一大,就不会在琐碎妆饰上沉陷。真正自信的人,总能够简单得铿锵有力。
三
文化上的三国对垒,更让人哑口无言的,是曹操的一大堆儿子中有两个非常出色。父子三人拢在一起,占去了当时华夏的一大半文化。真可谓“天下三分月色,两分尽在曹家。”
丛林边上的曹家,真是好生了得!
我想不起,在历史的高爽地带,像汉代、唐代、宋代那样长久而又安定环境中,哪一个名门望族在文化聚集的浓密和高度上赶得上曹家。有的以为差不多了,放远了一看还是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这么一个空前绝后的曹家,为什么只能形成于乱世而不是盛世?
对于这个问题我现在还没有找到明确的答案,容我以后再仔细想想。
在没有想明白之前,我们不妨推门进去,到曹家看看。
哥哥曹丕,弟弟曹植,兄弟俩关系尴尬。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传说,对曹丕不大有利。说的是,曹操死后曹丕继位,便想着法儿迫害弟弟曹植,有一次居然逼弟弟在七步之内写成一首诗,否则就处死。曹植立即吟出四句:
煮豆燃豆萁,
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
相煎何太急?
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无法考证。记得刘义庆《世说新语》里已有记载,但诗句有些出入。我的判断是:传说中的曹丕,那天的举动过于残暴又过于儿戏,不太像他这么一个要面子的聪明人的行为;但这四句诗的比喻却颇为得体,很可能确实出于曹植之口,只不过传说者虚构了一个面对面的话语情境。
中国人最经受不住传说的冲击。如果传说带有戏剧性和刺激性,那就更会变成一种千古爱憎。但是,越是带有戏剧性和刺激性,大多离真实性也就越远,因此很多千古爱憎总是疑点重重,想起来真让人害怕。
传说中的曹操是违背朝廷伦理的,传说中的曹丕是违背家庭伦理的。中国古代的主流思维,无非是朝廷伦理再加上家庭伦理,结果,全被曹家颠覆了。父子两人,正好成了主流思维两部分的反面典型。
在历史上,曹丕登了大位,曹植终生失意,但这是在讲政治。如果从文化的视角看去,他们的高低要交换一下,也就是曹植的地位要比曹丕高得多。
应该说,曹丕也是杰出的文学家。我此刻粗粗一想,可以说出三项理由。其一,他写了不少带有民歌色彩的好诗,其中一半是乐府歌辞,并且由他首创了完整形式的七言诗;其二,他写了文学理论作品《典论·论文》,第一次宏观地论述了文学的意义、体裁、风格、气质;其三,他曾是一个热心的文坛领袖,身边集合了很多当时的文人,形成过一个文学集团。
曹丕的作品,本来也很可读读,尤其像两首《燕歌行》。但他不幸受到了围堵性对比,上有父亲,下有弟弟。一比,比下去了。
弟弟曹植由于官场失意,反倒使他具备了另一番凄凄凉凉的诗人气质。他的诗,前期透露出贵公子的豪迈、高雅和空泛,后期在曹丕父子的严密监视下日子越来越不好过,笔下也就出现了对纯美的幻觉,对人生的绝望,诗境大有推进。代表作,应该是《洛神赋》和《赠白马王彪》吧。他的风格,钟嵘在《诗品》中概括为“骨气奇高,词采华茂”,大致合适,又稍稍有点过。在我看来,曹植的问题可能正是出在“词采华茂”上。幸好他喜爱民歌,还保存着不少质朴。后人黄侃在评述《诗品》的这个评价时,觉得曹植还有“不离闾里歌谣之质”的一面,这是必要的补充。
父子三人的文学成就应该如何排序?
先要委屈一下曹丕,排在第三。不要紧,他在家里排第三,但在中国历代皇帝中,却可以排第二,第一让给比他晚七百多年的李煜。
那么,家里的第一、第二该怎么排?多数文学史家会把曹植排在第一,而我则认为是曹操。曹植固然构筑了一个美艳的精神别苑,而曹操的诗,则是礁石上的铜铸铁浇。
四
父子三人,权位悬殊、生态各异、性格不一,但一碰到文学,却都不约而同地感悟到了人世险峻、人生无常。
这是丛林边这一家子的共同语言。
或者说,这是那个时代一切智者的共同语言,却被他们父子三人最深切地感悟了,最郑重地表达了。
照理,三人中比较缺少这种感悟的是曹丕,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例如三十岁的时候他被立为太子,应该是最春风得意的时候吧,但就在这一年,中原瘟疫大流行,原来曹丕的文学密友“建安七子”中仅余的四子,即徐干、陈琳、应?、刘桢,全部都在那场灾难中丧生,这让曹丕极其伤感。他在写给另一位友人吴质的书信中,回忆了当年文学社团活动的热闹情景,觉得那些青年才俊身在快乐而不知,确信自己能够长命百岁。但仅仅数年,全都凋零而死,名字进入鬼录,身体化为粪土。由此曹丕想到,这些亡友虽然不如古人,却都很杰出,活着的人赶不上他们了。至于更年轻的一代,则让人害怕,不可轻视,但我们大概也无缘和他们来往了。想想自己,素质仅如犬羊,外表却如虎豹,四周没有星星,却被蒙上了虚假的日月之光,一举一动都成了人们的观瞻对象。这种情景,何时能够改变?
这封私人通信,因写得真切而成了一篇不错的散文。
从这封信中可知,这位万人追捧的太子,内心也是清醒而悲凉的。
内心悲凉的人,在出入权位时反倒没有太多的道德障碍。这一点,曹丕与父亲曹操有共同之处,只不过在气魄上小得多了。
至于曹植,一种无权位的悲凉贯穿了他的后半生,他几乎对人生本体提出了怀疑。天命可疑,神仙可疑,时间可疑,一切可疑。读读他那首写给同父异母的弟弟曹彪的诗,就可以知道。
曹家的这些感悟,最集中地体现在他们生命的最后归宿——墓葬上。
将人生看作“朝露”的曹操,可以把有限的一生闹得轰轰烈烈,却不会把金银财宝堆在死后的墓葬里享受虚妄的永恒。作为一个生命的强者,他拒绝在生命结束之后的无聊奢侈。他甚至觉得,那些过于奢侈的墓葬频频被盗,真是活该。
在戎马倥偬的年月,很多大大小小的军事团队都会以就地盗掘富豪之墓的方式来补充兵饷。据说,曹操也曾命令军士做过这样的事,甚至在军中设置过一个开发墓丘的官职,叫“发丘中郎将”。这个名称,有点幽默。
曹操既鄙视厚葬,又耽心自己的坟墓被盗,因此竭力主张薄葬。他死时,遗嘱“敛以时服,无藏金银财宝”。所谓“时服”,也就是平常所穿的衣服。
他的遗嘱是这样,但他的继位者会不会出于一种哀痛中的崇敬,仍然给以厚葬呢?这就要看曹丕的了。他是继位者,一切由他决定。
我们并不知道曹丕当时是怎么做的,但从他自己七年后临死时立的遗嘱,可以推想七年前不可能违背曹操薄葬的意愿。
曹丕的遗嘱,对薄葬的道理和方式说得非常具体。他说,葬于山林,就应该与山林浑然合于一体,因此不建寝殿、园邑、神道。他说,葬就是藏,也就是让人见不着,连后代也找不到,这才好。他说,“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尤其厚葬更会引来盗墓,导致暴尸荒野,只有薄葬才有可能使祖先稍稍安静。最后,他立下最重的诅咒,来防止后人改变遗嘱,说:“若违今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又戮,死而重死”。真是情辞恺切,信誓旦旦,丝毫不留余地了。
那么,我敢肯定,曹氏父子确实是薄葬了。
由于他们坚信葬就是藏,而且要藏得今人和后人都不知其处,时间一长,就产生了“曹操七十二疑冢”的传说。
大约是从宋代开始的吧,说曹操为了不让别人盗墓,在漳河一带筑了七十二座坟墓,其中只有一座是真的。后来又有传闻,说是有人找到过,是渔民,或者是农人,好像找到了真的一座,又好像是七十二冢之外的……
于是当时就有文人写诗来讥讽曹操了:
生前欺天绝汉统,
死后欺人设疑冢,
人生用智死即休,
何有余机到丘垄?
人言疑冢我不疑,
我有一法君未知。
直须尽发疑冢七十二,
必有一冢藏君尸。
诗一出来,立即有人夸奖为“诗之斧钺”。用现在的话,就是把诗作为武器,直刺九百年前的曹操。
这就是我很不喜欢的中国文人。根据一个谣传,立即表示“我不疑”,而且一开头就上升到政治宣判,断言曹操之罪是绝了“汉统”。根据我们前面的分析,仅凭曹操的那些诗,就足以说明他是汉文化的合格继承者,他们所说的“汉统,大概是指汉朝的皇族血统吧。如果是,那么,汉朝本身又曾经绝了什么朝、什么统?再以前呢?再以后呢?比曹操晚生九百年而经历了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却还在追求汉朝血统,这样的文人真是可气。
更可气的是,这个写诗的人不知怎么突然自我膨胀,居然以第二人称与曹操对话起来,说自己想出了一个绝招可以使曹操的疑冢阴谋彻底破败,那就是把七十二冢全挖了。
我不知道读者听了他的这个绝招作何感想,我觉得他实在是像很多中国文人,把愚蠢当作了聪明,也不怕别人牙酸了。就凭这样的智力,这样的文笔,也敢与曹操对话?
我想,即便把这样的低智族群除开,曹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找不到对话者的。以前曾经有过一些,却都在那次瘟疫中死了。因此,他们也只能消失在大地深处。
不错,葬即藏也,穿着平日的服装溶入山林,没有碑刻,没有器物,没有墓道,让大家再也找不到。
没有了,又怎么能找到?
追回天籁
一
五月的草原,还有点冷。
在呼伦贝尔的一间屋子里,我弯着腰,置身在一群孩子中间。他们来自草原深处,都是少数民族。我已经问过他们的年龄,在五岁到十三岁之间。
把他们拉到我眼前的,是王纪言先生。他六岁之前也是在呼伦贝尔度过的。现在他是个大忙人,成天穿梭般地往来于世界各大都市之间,但是,不管走到哪里,只要听到一,二句有关草原的歌声依稀飘过,他就会怆然停步,目光炯炯地四处搜寻。他说,有关童年的其他记忆全都模糊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断断续续的歌声。
人人都有童年,每个童年都有歌声。但是,大多数童年的歌声过于微弱,又容易被密集的街市和匆忙的脚步挤碎。值得羡慕的是蒙古草原,只有它的歌总是舒展得那么旷远而浩荡,能把所有游子的一生都裹卷在里边。
我有很多学生,来自草原又回到了草原,因此我有幸一次次获得奇特的体验。有一年冬天,这些学生和他们的朋友们汇集在北京,占满了一家餐厅的每一张桌子,我坐在他们中间。才欢叙几句,一个学生的喉头不经意地吐出了一句低低的长调,刹那间,整个餐厅就变成了一个此起彼伏、回荡涡旋的交响乐队,我左顾右盼,目不暇接,最后只得闭起眼睛,承蒙着一个巨大音箱的笼罩。这种笼罩与置身于一般的歌咏会中全然不同,因为笼罩四周的已不是一句句具体的歌声,而是一种忧郁、低沉而又绵远的气压。
这样的场合我后来又多次遇到。未必是学生,也未必有那么多人,只要是与出生在蒙古草原的朋友们坐在一起,不必很久,歌声总会慢慢响起。
唱到最后,他们都会加一首歌,是由席慕容作词、乌兰托嘎作曲的《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我相信,这是席慕容女士写那首短诗时没有预料到的。她在诗中告诉人们,父母亲即使把家庭带到了天涯海角,也会把描摹家乡作为教育孩子的第一课。结果,她只是在诗中轻轻地喊一句“我也是高原的孩子啊”,把茫茫一片大地都感动了。
能够让一个成年人自称“孩子”的可能是很难找到的,席慕容找到了,因此也让一大批人找到了。
今天,王纪言先生就是以“孩子”的身份回到呼伦贝尔,来寻找今天埋藏在草原深处的其他孩子的。他带来了自己的女儿,女儿像席慕容女士一样来寻找父亲的童年。他们父女俩不必讲很多话,这儿的朋友一听就懂,帮着寻找。席慕容女士闻讯,也从台北淡水的山坡上出发,七拐八弯地赶来了。
谁都知道,这种寻找既属于个人,又不属于个人。
二
眼前这些孩子,大多来自僻远地区很小的少数民族。
“家中没有牛羊,有一顶蒙古包,父母给别人家放羊……”孩子们在轻声回答询问。
他们在布仁巴雅尔和乌日娜的带领下刚刚组成了一个合唱团,开口一唱就震惊四座。我刚刚听完,便对孩子们结结巴巴地重复着一句话。这句话他们现在一定都听不明白,明知他们听不明白我还要重复,只因为此时此刻心中只有这句话。
我说的是:“你们正在做一件真正的大事。非常大的大事……”
什么是我所说的“大事”?那就是在文化艺术界越来越陷于假、大、空的华丽套路时,用童声提醒一小部分人,文化艺术的基座是什么?极致是什么?
由于毛病已经不轻,因此,这种提醒也就是救助。那一双双软软的小手,谁都想拉起它们做点什么事,但一上手就发现,它们的力量更大,正要拉着大批成人拔离泥沼。
你看,现在我正抓着一双小手。对,就是他,脸庞清瘦、头发凌乱的鄂温克族男孩子,巴特尔道尔吉,刚才穿着一双小马靴走出队列站定,缓慢的步子立即引起了全场肃静。他轻轻地闭上眼睛,同时又轻轻地张开了嘴,一种悠长的声调随即绵延而出。
茫茫大地无声无息,
心中的母亲在祈祷上苍。
她正为我向上苍献奶,
她正遥望着远方的远方。
我的母亲,
她在远方……
声音一起,这个孩子立即失去了年龄。几百年马背上的思念和忧伤顷刻充溢屋宇,屋宇的四壁不见了,千里草原上最稚嫩和最苍老的声音都在共鸣。这种首尾相衔的共鸣一下子贯通了天地伦理,使稚嫩不再稚嫩,苍老不再苍老。或者说,稚嫩既是苍老,苍老即是稚嫩。
从一般的艺术教学观点来看,这里有很多说不通的地方。请看这个唱歌的鄂温克族孩子,他当然还远没有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却怎么可能体会远方骑士思念母亲的苍凉情怀?远方骑士思念母亲的最动情方式,是反过来设想母亲对自己的思念,而这种设想一旦道破,又使单向情感变成双向情感,在遥远的往返间经天纬地。这首歌成功地完成了这一切,而此刻的完成者却是那么小的一个孩子!
在场的成年人几乎都在擦泪。但是我打听了,这个孩子完全不识五线谱和简谱,也没有可能像不少城市孩子那样被家长送到一个个儿童音乐班里接受某种专业辅导。他只能在烦忙的父母嘴边捡拾到一些歌声罢了,竟然快速地连贯成自己最初的音乐生命。站在我身边的国际著名钢琴家刘诗昆先生轻声告诉我,他的音准无懈可击。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让成人吃惊的事情不断在孩子们中间发生。两个月前这里路过一个蒙古国的歌手,看到孩子们在唱歌,便送给孩子们一份描写森林里各种禽鸟生态的复杂歌谱,但是,才教唱了两遍就匆忙回国了。歌谱放在老师那里,却不知怎么丢失了,大家没法再学,深感可惜。没想到站出来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巴尔虎蒙古族的阿木日其其格,她说自己在跟唱两遍的时候已经能够全部背唱,请老师拿出纸笔记录。老师惊奇地记录着,后来歌谱的原稿找到了,一作对比,居然一字不差,一音不差。
这又是怎么回事?
不仅是唱歌,连舞蹈也是如此。这些刚刚集合在一起的孩子显然没有受过任何舞蹈训练,但是,他们的动作却展现出一种天然的韵律和节奏。有一个名叫娜日格乐的布里亚特蒙古族小女孩,才九岁,一举手一投足都渗透着皇廷公主般的高贵和娴静,让我们这些走遍世界各地的大人们都非常吃惊。她的风度与她的经历基本没有关系,那么,她的风度就只能来自于她的经历之前,或经历之外。
……
这些例证,很可能被人说成是天才。我想换一个字:天籁。天才是个人奇迹,天籁是天生自然。天才并不常见,天籁则与人人有关。
今天中国文化艺术界失落很多东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天籁。我说这些孩子的歌声对广大成人有提醒之功,指的也是天籁。
三
在古代汉语中,籁,最早是指一种竹制的乐器。天籁,则把自然当作乐器了,是指自然之声。其实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在他们还没有被阻塞、被蒙蔽、被扭曲的时候,最能感受自然生态,并且畅快地吐露出来。这样的人,常常被称为未失天籁、未失天真、未失天性之人。但是,这样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多只能从儿童中,从边远地区的荒漠间寻找。
这样的人,说得好听一点,是未受污染之人,说得难听一点,是未受教化之人。但是,他们是那么可爱,那么纯净,那么无拘无束,那么合乎艺术本性,不能不使我们一次次回过头来,对现代文明的所谓“教化”投去怀疑的目光。
现代文明当然也有很多好处,但显然严重地吞噬了人们的自然天性。密集的教学、训导、观摩,大多是在狠命地把自然天性硬套到一个个既成模式中去。自然天性一旦进入既成模式,很少有活着出来的。只有极少数人在临近窒息之时找到一条小缝逃了出来,成了艺术上的稀世奇侠,或其他领域的神秘天才。当然,也可能在逃出来之后不知所措,终老于浑浑沌沌的自然状态。但即使这样,也活得真实,躲过了模式化的虚假。
因此,现代文明不能过于自负。在人和自然的天性面前,再成熟的文明也只是匆忙的过场游戏,而且总是包含着大量自欺欺人的成分。例如,大家都以为艺术是现代文明的训练结果,但不妨静夜自问,我们每个人在少年时代就大致分得清人的美丑了,那又经受过什么训练?后来在美学课程上说得非常复杂的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等等“美学规则”,只是教师们对少年直觉的笨拙表述罢了。而且,何谓“端正”,何谓“匀称”,还是无法从学术上论定,仍然要靠直觉。直觉来自何处?天性,天籁。
同样,当我们童年的眼睛第一次面对自然美景时发出惊喜光芒,也与后天的教育基本无关。甚至在我们成年后的写作中,那些不知怎么流泻出来的可圈可点的句子,肯定也与前人或旁人文章关系不大。
清代学者袁枚在《随园诗话》中说:“天籁不来,人力亦无如何。”如果来了,则“不着一字,自得风流。”可惜我们现在看到的,尽是人力,尽是文字,尽是雕琢,尽是理念。
大家还以为,这才是进步,这才是文化。
这真让人着急。
我之所以两度接受中央电视台的邀请担任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文化素质总讲评”,就是想把这种着急之心系统地表达一下。因为每次长达四十天,天天全国直播,收视的观众上亿。我已经不能不借助于这么大的高台,来呼唤天籁。
歌手都很年轻,绝大多数受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拥有大专学历。但是,一旦让他们谈谈自己,谈谈父母,谈谈家乡,谈谈音乐,立即出现一种惊人的景象。多数人都不假思索,随口吐出,用词华丽,充满了成语、形容词和排比,却又都严重雷同。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他们说得多么虚假和空洞。不管你怎么追问,他们还给你的,是加倍的虚假和空洞。
我不能不对着电视镜头严峻地讲评道:“你说了那么多描述妈妈的话,但很抱歉,我觉得你对自己的妈妈还缺少感情。因为你和其他四位歌手描述妈妈的话几乎完全重复,而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重复的妈妈。因此,你口中的妈妈是一个假妈妈。一个明明有亲妈妈的儿子,当着全国的电视观众的面描述一个假妈妈,我难以原谅。”
我又对另一位歌手说:“我觉得你应该再慎重考虑一下要不要继续唱歌,因为我问了你三遍最早学歌的原因,你讲的都是宏大词汇,什么人民的审美导向、时代的文化趋势,却与你的个人兴趣无关。无关个人兴趣,可以从事别的职业,却不能是艺术。”
我还一次次要求他们,能不能把他们挂在嘴上的那些句子,像“受众心理的放飞和定格”、“第三维度的亚正常感觉”等等说说明白,换成正常人的语言。
当然,我没有让这些歌手在文化素质的考评中及格。但我反复说明,这主要不是针对他们个人,我是在为一种越来越得意、越来越普及的“伪文化”打分,他们只是受害者。
受害者很多,从学校到官场都未能幸免,就像一场大规模的传染病。文化的传染病比医学上的传染病更麻烦,因为它有堂皇的外表、充足的理由、合法的传播,而且又会让每一个得病者都神采飞扬、炯炯有神。对于这样的疫情我已无能为力,只能站在一个能让很多人听得到、看得见的高台上呼喊几句:这是病。有不少文化人原先很不赞成我参加这样通俗的电视活动,发表文章说让一个资深学者出来评年轻人的文化素质是“杀鸡用牛刀”,可见他们都不在意疫情的严重和紧迫,因此也无法体会我急于寻找高台的苦心。
捷克前总统哈维尔说,只有得过重病的人才知道什么是健康,同样,只有见到过真正健康人的人才知道什么是疾病。真是天助我也,正当我深感吃力的那些日子,一些来自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歌手来到了我的高台边。他们从服饰、语言到歌声都是“原生态”,从家乡走到县城都要花几天时间,却长途跋涉地来到了北京。他们显然没有受过什么训练,但一开口就把所有人的耳朵勾住了。热闹的赛场里立即出现了远山丛林间的夜风豪雨,以及一切生命的质朴起点。
每支歌唱完,是我与歌手对话的时间,全国电视观众都在倾听。
你看这位少数民族女青年,二十来岁,汉语还说得相当生硬,我就简单问了她一个小问题:“这首歌,是从妈妈那里学来的吗?”
“我妈妈不唱歌。”她迟疑了一下又说:“但她最会唱歌……”
“这是怎么回事?”我好奇地问。
“我爸爸原是村子里最好的歌手,他用歌声引来了另一个村子的最好歌手,那就是我妈妈。但是,在我出生不久,爸爸就去世了,妈妈从此就不再唱歌。”
几句结结巴巴的话,立即使我警觉,此刻正在面对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生故事。
她还在说下去:“前些天初赛,妈妈在电视中看到了,我刚回家,她就抱住了我。这时,我听到头边传来一种低低的歌声。这是爸爸去世那么多年后她第一次开口,真是唱得好。”
两位歌王的天作之合,二十年的封喉祭奠,最后终于找到了再次歌唱的理由……我还没有来得及理清自己的感受,抬头看见这位歌手正等着我的讲评和打分。我说:“请代我问候你的妈妈——这位高贵的妻子,高贵的母亲!”
现场的掌声如山洪暴发,我看到很多担任评委的著名音乐家在擦泪。我轻轻地加了两个字:“满分。”
本来我还想通过电视问候那个村子里的乡亲。整整二十年,这些乡亲知道他们的女歌王为什么封喉,因此你一句、我一句地教会了他的女儿。但是,我要表达这种问候需要用不少语言,而当时比赛现场的浓郁气氛已容不得语言。后来才知道,当时
几乎整个中国都被这个朴实的故事感动了。
我想,这下,那些用空洞重复的套话来叙述自己父、母亲的歌手,该知道我为什么不让他们及格了。
此刻,我在呼伦贝尔草原又想起了祖国西南地区的那个村庄。两个地方隔得很远,但它们的歌声却能互相听到,因为它们属于同一种美学范畴。其实,这也是人类学范畴。
从眼前的十岁左右的小孩子,到中央电视台比赛现场的那位二十岁左右的女青年,到她的母亲和乡亲,再到在评委席里擦泪的著名音乐家们,这一连串面容,在我脑海中连成了一条线。这条线,就叫“人类深层艺术史”。
四
令人惆怅的是,凭着我们的呼吁,天籁还能在我们的生活和艺术中占据多大的分量?
几个朋友对此非常悲观,认为现代文明的推土机很难抵挡。推土机一过,一切都可想而知。因此,谁也不愿和它作对了,现在的很多文化艺术,都已经成了推土机的伴奏音响。
我对此稍有乐观。不是乐观于推土机的终将停止,这是不可能的;而是乐观于不少人的心底可能还有文化良知存活。这些存活的因素只是点点滴滴,却是人间真文化千年传承的活命小道。
想到这里,我看了鄂温克族小男孩达维尔一眼,他正站在我的右边。
鄂温克族一直在深山老林里过着原始的狩猎生活,很多年来,政府部门在山下为他们建造了居住社区,又为了保护珍稀动物而限制狩猎,他们的生态改变了。面对着远比过去舒适和安逸的物质生活,他们却陷入了深深的苦闷。这是一种说不清楚原因的苦闷,其实也就是文化苦闷。因此,他们会在原来的狩猎地养几头鹿,或其他什么动物,过一段日子就上山去与它们一起住一阵,像过去一样。不要嘲笑他们过于怀旧,这是他们吃力地在与自己的文化“谈判”。
那天,十二岁的达维尔从合唱团回家,问刚刚从山上下来的奶奶和妈妈,还有没有老歌可以教给他。于是,几位长辈就开始在灯下一句句地回忆起来。几天下来,达维尔学到很多歌,而奶奶和妈妈则完全变了。像是受到了天神的指点,她们的笑容、步态立即变得自在和坦然。
这,已经属于一个民族的天籁了。
推土机永远会一步步推进。但我们还有骏马,还有不同年龄的骑手,可以扬鞭纵缰,去追回那些重要的东西。
序《世界文学名著青少年必读丛书》
中外很多杰出的长者根据自己的切身体会一致公认,在年轻的时候多读一些世界文学名著,是构建健全人格基础的一条捷径。
这是因为,世界文学名著是岁月和空间的凝炼,集中了智者对于人性和自然的最高感悟。阅读它们,能够使年轻人摆脱平庸和狭隘,发现自己的精神依托和人生可能。
同时,世界文学名著又是一种珍贵的美学成果,亲近它们也就能领会美的法则和魅力。美是一种超越功利、抑制物欲的圣洁理想,有幸在青少年时期充分接受过美的人,不管今后从事什么专业,大多会长久地保持对于丑陋和恶俗的防范。一个人的高雅素质,便与此有关。
然而,话虽这么说,这件事又面临着很多风险。例如,不管是中学生还是大学生,课程份量本已不轻,又少不了各种青春的聚会和游戏,真正留给课余阅读的时间并不很多。这一点点时间,还极有可能被流行风潮和任性癖好所席卷。有些学生好一点,静得下心来认真阅读,但是,茫茫书海使他们无所适从,他们吞嚼了大量无聊的东西,信息爆炸的时代使他们不幸成了爆炸的牺牲品。
为此,我总是一次次焦急地劝阻学生们,不要陷入滥读的泥淖。我告诉他们:“当你占有了一本书,这本书也占有了你。书有高下优劣,而你的生命不可重复。”我又说:“你们的花苑还非常娇嫩,真不该让那么多野马来纵横践踏。”学生们相信了我,但又都眼巴巴地向我提出了问题:“那么,我们该读一些什么书?”
这确实是广大学者、作家、教师和一切年长读书人都应该承担的一个使命。为学生们选书,也就是为历史选择未来,为后代选择尊严。
这套“世界名著青少年必读丛书”,正是这种努力的一项成果。丛书在精选的书目上花了不少功夫,然后又由一批浸润文学已久的作者进行缩写。这种缩写,既要忠实于原著,又要以浅显简洁的形态让广大兴趣各异的学生都能够轻松地阅读,快乐地品赏。有的学生读了这套丛书后发现自己最感兴趣的是其中哪几部,可以再进一步去寻找原著。因此,精华的提炼,也就成了进一步深入的桥梁。
除了青少年读者之外,很多成年人也会喜欢这样的丛书。他们在年轻时也可能陷入过盲目滥读的泥淖,也可能穿越过无书可读的旱地,因此需要补课。即使在年轻时曾经读得不错的那些人,也可以通过这样的丛书来进行轻快的重温。由此,我可以想象两代人或三代人之间一种有趣的文学集结。家长和子女在同一个屋顶下围绕着相同的作品获得了共同的人文话语,实在是一件非常愉快的事情。
微笑天使
微笑天使No、1
太阳偏西,迎面拂来阵阵寒风。一个瘦弱的女孩匆匆地走过,那是市某小学六年级班的女生莫欣儿。她梳着齐耳短发,背着一个大书包,满脸愁容。这次语文考试,她又考了65分,当然免不了老师的责备、同学们的白眼,以及父母喋喋不休的唠叨。然而,这些她早已习惯……她十分羡慕她的好朋友艾薇,艾薇这次考试得了满分,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莫欣儿和艾薇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女孩:莫欣儿学习虽然很用功,但还是不理想,她还不爱玩、不爱参加课外活动、不爱笑……总是默默地坐在位子上发呆。艾薇就很不一样了,成绩好不说,特长多的五个手指头都数不过来,还很热心,是老师的好帮手。
你也许会问了,这样两个不同的女孩,为什么会成为好朋友呢?
莫欣儿和艾薇是在小学入学时认识的……
那天,莫欣儿也只有6岁,该上小学了,来到学校后,爸爸妈妈忙着帮她报名去了,莫欣儿对周围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她跑着、跳着,玩得不亦乐乎。一不留心,踩到了很滑的石头上,摔了一跤,血珠子都渗出来了,她轻轻地哭了起来,那时其他年级正在上课,有空的老师也都忙着报名的事,莫欣儿在这个很大的学校里显得那么孤独、那么无助。就在这时,迎面走来一个和她年纪相仿的小女孩儿,掏出一块花手绢,给莫欣儿擦拭伤口,这个女孩儿就是艾薇,两个不同性格的女该就这样认识了……
分班时,莫欣儿很幸运的和艾薇分到了一个班,从那以后,她俩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每天一起写作业、一起回家……
想到这,莫欣儿哭了——艾薇现在不仅仅是她们班上的学习委员,还是校大队长,而莫欣儿呢?只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角色…。夜幕降临,天上的星星闪着眼睛,好像在安慰她……
微笑天使No、2
“嘿,你知道吗?今天要考试!”
“是唉,听说超难的>_<”
“怕什么,反正有莫欣儿垫底~”
“对呀对呀,哈哈~~~”
上课铃响了,同学们还在七嘴八舌的议论着……
“安静!大家安静!夏老师来了!”班长上官心怡大声地叫道。几秒钟后,夏老师走进了教室,用温柔的声音说:“同学们,我们现在开始考试,组长上来领卷子。”说完,她就去上厕所了……
“哼,同学们,这次又等着莫欣儿大小姐拿鸭蛋了~”尹雅诗用无比娇傲的口气嚷道。
“呵呵~鸭蛋欣!”
“都怪莫欣儿,搞得每次考试排名我们班都倒数第一!”组长苏悦又开始责备莫欣儿。
“就是,这次肯定也一样!”“她真不是个人!!!”
这一言一语像一根根利针似的扎在莫欣儿满是伤痕的心里,这时,一个声音响起:“莫欣儿,别难过,相信自己,你一定能取得好成绩的!”听到这句话,莫欣儿的眼泪又在眼眶里打转转,她含住泪,向艾薇笑了一下,就开始答卷了……
放学后,莫欣儿又和艾薇手挽手回家,只是莫欣儿的脸上多了一丝灿烂的微笑……
微笑天使No、3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转来了两名新同学,快进来吧~”
在她们进来的那一瞬间,几乎所有的同学都屏住了呼吸,当然,大家的想法不同:上官心怡担心的是她们的学习好不好,会不会对她的班长官位造成影响;尹雅诗、夏琳她们担心的是新来的同学长得漂亮还是丑;而莫欣儿呢?她担心的是新同学会不会像尹雅诗那样与自己作对……门响了一声,两个女孩走了进来,“哇——”随之而来的是一阵阵惊叹。美丽的面孔、高贵的衣服以及优雅的笑容,一看就是富家千金。最重要的是,她们是双胞胎!!!
其中一个女孩说:“大家好,我叫金梦琦,今年12岁……”。另一个女孩说:“同学们好!我叫金梦萱,很高兴认识你们……”。不知道为什么,莫欣儿对金梦萱的印象挺好的,因为他最喜欢金梦萱那甜甜的笑容。后来,老师说:“金梦琦,你坐到那个戴蝴蝶结的女孩(尹雅诗)的旁边,金梦萱,你坐到那个穿橙色衣服的女孩(莫欣儿)旁边,好了,开始上课……”
“铃……”
一下课,金梦萱就主动与莫欣儿聊天,“你好,你叫什么名字?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这是令一向朋友很少的莫欣儿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但她立刻回答:“你好,我叫莫欣儿,很乐意和你做朋友~”说完,她们便开始闲谈,上至天文地理,下至鸟兽鱼虫,可以说是无
所不谈。而教室的另一边,一大群女生把金梦琦围了起来,问这问那……
“金梦琦,你今年几岁了?”
“金梦琦,我们做好朋友吧~”
“金梦琦,今天下午我可以去你家吗?”
“金梦琦……”
显然,金梦琦很不喜欢这样的“待遇”,她皱起眉头,把脚一蹬,露出很凶恶的表情:
“你们不要再吵了,安静点不行吗?再说,要不是因为要搬家,我不才不会来这种烂学校呢!还有,以后你们离我远点!”同学们望着金梦琦那冷漠的表情,知趣的散开了……
微笑天使No、4
一个星期五,老师只布置了一样作业,就是去体验生活,写一篇作文。这对莫欣儿来说不是难事,因为她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娇生惯养。
星期六,莫欣儿约了她在班上唯有的两个好朋友,艾薇and金梦萱一起去公园摆地摊,到了公园,艾薇从包里拿出一块干净的大布,金梦萱和莫欣儿把从自己家带来的小娃娃、贴纸、铃铛等东西很整齐的摆在布上。就在这时,莫欣儿发觉背后站着一个人,回头一看,竟然是自己的死对头——尹雅诗。艾薇疑惑的问:“尹雅诗,你来这里干什么?”尹雅诗冷笑了一下,“你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这公园又不是你家的,凭什么只有你能来?”说完,站在她背后的陆娟也从包里掏出一块大布,从容的铺在地上,夏琳从袋子里拿出一些很漂亮的小东西:hellokitty的小包、精美的手链、还有五颜六色的发卡。这很明显就是和莫欣儿作对,金梦萱说:“欣儿,别管她们,咱们卖咱们的,她们卖她们的,互不相干!”艾薇瞪了尹雅诗一眼,点了点头。可是,莫欣儿有犯愁了,这该谁来叫卖呢?胆大的尹雅诗很快看出了莫欣儿的心思,她把脚一跺,用最大的嗓门喊:“hellokitty的小包、手链、发卡,保证比商店里的便宜,快来买呀!!”这一叫,真的引来了不少路人,大家都挤在尹雅诗的地摊前面,有的挑选、有的还价,而莫欣儿的地摊前面一个人都没有。莫欣儿望了一眼艾薇和金梦萱,叹了口气,因为谁也没有尹雅诗那么大的嗓门儿……思考良久,她们决定一起喊,“快来买呀,最可爱的洋娃娃、绝版贴纸,快来买呀!”还是人多力量大,一声声轻脆的叫卖声,引来了更多的人,在一片人山人海里,莫欣儿笑了……
微笑天使No、5
由于有了真实体验,莫欣儿的那篇作文得了优,还被老师念给了全班同学听,除了尹雅诗,所有同学都很认真地听着,尹雅诗的作文得了个阅,因为她在作文里写的全是些骂人的话,骂的当然是莫欣儿……下课后,一大帮女生把莫欣儿团团围住……
“莫欣儿,你教我写作文吧~^_^”
“莫欣儿、莫欣儿你的进步好快啊,我的作文只得了良。”
“莫欣儿……”
……
莫欣儿却说:“没什么,只要你有真实的体验,也可以写出好的文章。”听到这话,旁边的很多女生都笑了,可是,班长上官心怡似乎对这笑声很不满意,她大声地说:“莫欣儿你显摆什么呀!?当我不知道,你的作文都是在网上抄袭的,傻B才会相信这是你自己写的!”总女生被后面这句话吓到了,自觉地散开了,可能是怕别人说自己是傻B吧!莫欣儿仍呆呆的站在那里,好像……这时,金梦萱对莫欣儿喊:“我可以证明莫欣儿的作文不是抄的,莫欣儿你快说事实啊!莫欣儿……”莫欣儿沉默了,她没有说什么……“欣儿——”艾薇无奈的看了她一眼。“好了,梦萱,别跟她们斤斤计较了,不值得!”说完,她拉起艾薇和金
梦萱,往教室外面走去……
微笑天使No、6
今天是周二,值日的是莫欣儿、尹雅诗、夏琳和陆娟。莫欣儿扫完自己负责的那一组,就准备回家,因为好朋友艾薇在等她。没想到,好没走出教室,就被尹雅诗等人拦了下来。
“喂,莫欣儿大小姐,怎么,就要走啊?”莫欣儿狠狠地瞪了她一眼,说:“别耍公主脾气了,有什么事快说!”尹雅诗见莫欣儿对自己满不在乎,挺起那美丽又冷傲的脸,大声说:“什么事?我还能有什么事?当然是让你帮我们三个扫地了~扫地这种脏活儿我才不做呢!”
说完,她飞快的走出教室,背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夏琳接着说:“要是明天还是这么脏的话,就有你好看的!”说完,她拉着陆娟一起跑出教室,去追尹雅诗。只剩下莫欣儿傻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这时,艾薇从外面跑进来,“欣儿,你……你还好吧?”,莫欣儿点点头。
“没事的,别把她们的话当回事……我们走吧!”“不行,要是就这样走了,会影响我们班的荣誉的!至少……至少要扫完了再走……”艾薇用惊奇的眼神看着她,“那、那你是不是准备…”“是的!”还没等艾薇说完,莫欣儿已经开始行动了……十分钟、二十分钟……知道学校里的大钟敲到5下时,她才拉起艾薇的手,匆匆地赶回家……
微笑天使No、7
第二天,夏老师笑眯眯的快步走进教室,公布上次考试的成绩:“上官心怡100分、苏悦95分、艾薇98分、尹雅诗91分……”当莫欣儿听到自己的名字时,都说不出话了…“莫欣儿89分”……89分!这对一个中差生来说是多么、多么难得呀!也是,就连老师也觉得莫欣儿考了这个成绩很不可思议,同学们更是……
“莫欣儿,你真厉害,都超过我了!”
“是啊是啊,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
……
似乎只有尹雅诗对莫欣儿很不满意,她皱着眉头,撅着嘴,一副很有心事的样子。也是哦~当一个昔日只考5、60分的差生、死对头现在竟离自己只差2分的时候,那心情、是不法形容滴……莫欣儿对自己的成绩也挺满意,不信你看她那眉开眼笑的小样儿,但是。
五年级:孟紫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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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心方略镁条燃烧,大约是一代“化学者”心中不可割舍、心知肚明的情怀。反正我是如此。我与我的第一次,是在那个尘埃凝结成水汽、空气被卷成热浪的下午不期而遇的。我的第一位化学老师,头发稀少,声音嘶哑,但从其面容中可以看出他年少的英姿。健谈且大多时候温柔,包括,第一节课。我像是个被带到警局的迷途孩子,在最初的好奇和打量后,开始昏昏欲睡的安下心来了。有幸被抽到的我尚处于朦胧状态,结果挂着脸上笑的老师手里的火柴,“啪”,火苗一下轰起,又骤然熄灭。我甚至没有经过犹豫和害怕就迷迷糊糊地上了手,回过神来时只剩下留在铁皮桌面上的几根火柴和紧围在台下赞叹讶异着的同学们。“哇”的声音称得上整齐,随后就是激烈到脱离控制的自我“讽刺”。“化学真可怕,我要回农村”,诸如此类,不胜枚举。我抬头看向老师,却只见那眼中的笑意,一个人的眼睛能读出些什么呢。我总觉得,从那时起,“化学”两字就已经乘着微风落在我的头顶了。“化学的话,是值得为之奋斗的有趣概念”这样的念头,大约也植根内心深处了。在所有的精神意识中,最惹人爱的,我以为,是初见时的心理,不言而喻的美好。火柴的温度可以很高,镁条也可以很小,甚至于提到老师名字的时候,都要犹豫一秒。即使这样,你已经驯服了一个小星球。它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通知你,从今天起,你属于化学了。化学其名,化万物之学。那时第一次不慎重的把玩化学,现在想想,依旧觉得幸福。55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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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春,是情人的眼眸,那是“人面桃花相映红”的顾盼流转;夏,是热烈的灵魂,那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壮志与豪情;秋,是愁人的心绪,那是“满地黄花堆积”的愁情与怅然;冬,是勇士的信念,那是“零落成泥碾作尘”的义无反顾。最爱是秋,并非她的萧瑟与惆怅,只因那是葵花盛放的季节。她总让我莫名的想起才女李清照,每一种伤感都饱含哲理,还有,还有那个日日在葵花从中作画的天才画家。我只愿相信,梵高一直生活在他的秋季。于他而言,四季的更迭只是惘然;于他而言,有葵花的地方,就有天堂。所以有人说,梵高的一生是悲哀的,因为他把心驻扎在秋天。心在秋天,则是“愁”,这也注定了他一辈子的孤独与疯狂。大多数人认为梵高的一生是那么蹩脚与哀愁,烧焦的左手,割去的右耳。这也许是疼痛,但不一定是痛苦。我们自然无法想象出他的不快乐与不幸福,我们宁愿相信,在这个天才画家的眼里,世界是残缺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谁又能说生活在秋天的梵高是不幸的呢?如果你看见秋风中那金色的葵花田里洋溢着他快乐的笑脸和无与伦比的才情,也许你会相信,梵高的秋天并非哀愁,它等同于热烈。从欢愉的春季走向烂漫的夏季,越过难捱的冷冬,最终决定停留在落英缤纷的深秋,是那个宋朝的奇女子。她带着内心的哀愁和思念,倚着窗儿,吟咏出那些缠绵哀婉的词。李清照在唱什么?我想她不是在唱“凄凄惨惨戚戚”的秋天,而是在感怀春光,春太美,太绚烂;她在伤怀夏日,夏太烈,太决绝;她在痛苦冬天,冬太冷,太彻骨。秋天,并不是一片落叶的终结,也不是一朵残花最后的姿态。她只是一段蛰伏,孕育下个季节的辉煌。谁说秋天一定是凄苦惆怅的?只是没有人留意她金色炫目的美感。好比日落,日落前的余晖并非是临死前的挣扎,而是云霞在生命终结前最美的一段舞蹈。她不是在诉说挣扎的痛苦,而是在唱生命最后的赞歌。秋,包含了四季——春的温馨,夏的热烈,冬的严酷,她是四季最好的诠释。指导老师:李佳冰7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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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北师大燕化附中李琳秋秋,一个丰收的季节。是彩色的,是美丽的。又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早晨。沉睡了一夜之后的太阳迫不及待的发出火一样的光芒,树上刚刚起床的鸟儿,清脆的鸣叫着,催促着树下晶莹的流水匆匆流向远方。田野间,小麦换上金装,在风中伴着秋日的节奏——舞蹈。柿子树上是一个个向太阳招手的橘红色的小灯笼。秋,你调出鲜艳的红,给与枫叶;你调出亮丽的黄,给予银杏;你调出翡翠的绿。秋秋实凄凉的,是寂寞的。这样死寂的一个早晨,连太阳发出的光芒也变得惨白,失去了那油彩般的浓烈。树上的一只掉队的鸟儿,不时发出无助而沙哑的鸣叫,仿佛向树下渐渐逝去的流水询问队伍的去向。森林里,原本绿油油的亮装已失去了光彩,渐渐泛黄的叶儿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母亲的怀抱;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原本的生机荡然无存。山间的几声猿叫,将秋衬托的更加凄凉与孤寂。秋,一个丰收的季节。是彩色的,是美丽的。又是一个充满希望的早晨。沉睡了一夜之后的太阳迫不及待的发出火一样的光芒,树上刚刚起床的鸟儿,清脆的鸣叫着,催促着树下晶莹的流水匆匆流向远方。田野间,小麦换上金装,在风中伴着秋日的节奏——舞蹈。柿子树上是一个个向太阳招手的橘红色的小灯笼。秋,你调出鲜艳的红,给与枫叶;你调出亮丽的黄,给予银杏;你调出翡翠的绿。秋秋实凄凉的,是寂寞的。这样死寂的一个早晨,连太阳发出的光芒也变得惨白,失去了那油彩般的浓烈。树上的一只掉队的鸟儿,不时发出无助而沙哑的鸣叫,仿佛向树下渐渐逝去的流水询问队伍的去向。森林里,原本绿油油的亮装已失去了光彩,渐渐泛黄的叶儿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母亲的怀抱;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光秃秃的,原本的生机荡然无存。山间的几声猿叫,将秋衬托的更加凄凉与孤寂。65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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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北师大燕化附中王康妍秋每当马路两旁堆积着厚厚一层的枯黄的树叶,我就喜欢踩上去,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耳边是节奏整齐的“咔咔”声。在这充满落叶黄的季节里,这种声音便成了这个季节专属的奏鸣曲。秋季本是树叶飘落,鲜花凋零的季节;但它也是丰收的季节,是利用大自然的资源奏出美妙乐章的季节。路上的落叶发出那种美妙的音符,听起来是那么的悦耳,于是,我便喜欢上了秋天!大黄狗村子里有条大黄狗,我们从小就和它一起玩儿。每当吃饭的时候,我就多拿一个馍,吃完饭后一起喂大黄狗吃。我说哈利哈利过来,它就用嘴接住从空中抛出的食物,吃完后,就会嗅嗅地面,地上的尘土飞扬起来。有一天中午,一个小伙伴来我家找我,说出事了,我于是马上和他跑到村口,看见围着很多人,挤上去一看,发现大黄狗静静地躺在一块大石头旁,眼睛半睁着,却很浑浊,它的口中不断吐出白沫,身体痉挛着,看着眼前的景象,我愣住了。围观的人唏嘘不已,我知道,大黄狗快死了……大黄狗作为我儿时的伙伴,它的死的确给我幼小的心灵造成很大的影响。我觉得大黄狗是会笑的,每当我想它时,都会看到它的笑容……4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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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秋天,天空很蓝很蓝,既没有一片云彩,又像一片无边无际的海洋。秋天,风和日丽,秋高气爽。秋天,正是大雁往南飞的时候,它们一会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一字,好看极了!秋天,果园里果实累累,苹果树上的苹果像一个个胖娃娃挤来挤去。柿子树上有着一个个黄色的小灯笼。西瓜露出它大大的肚子,像一个个小懒虫似的躺在地上睡觉。在田野里,老百姓们在收割,他们收割得汗流浃背。田野像一片金黄色的地毯。这就是秋天,美丽的秋天。200字 六年级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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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秋每当路边堆积厚厚的枯黄的落叶,我就喜欢踩上去,一步一步慢慢地走。耳边是节奏整齐的“咔咔”声。在这充满落叶黄的季节里,这种声音,便成了这个季节的专属的“奏鸣曲”。秋季本是落叶飘落,鲜花凋零的季节,但它也是丰收的季节,是利用大自然的声音奏出美妙音乐的季节,听起来是那么的悦耳,于是,我便喜欢上了秋天。王康妍丽江记忆丽江是一座浪漫的城市。口口相传,在丽江的艳遇率高达70?,是很多年轻、多愁善感的女子向往的地方。夜晚,当我踏入丽江的城市中,便被一种特殊的感情缠绕……随意走进一个小酒吧,坐在二层靠窗的位置上,安逸的俯望下面的行人,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仿佛从没有过忧愁。坐得烦了,便下楼与几个当地的少数民族姑娘跳舞,不管你会不会,都可以玩得尽兴。走出酒吧,两条街道间的小河上漂浮着花灯,一直延伸到远方……是希望?是祝福?听,哪里传来的歌声?往前走几步,过了小桥,一个酒吧前坐了一圈人,二层屋檐下又坐了一排人,你一句我一句,原来是对歌,这可是少见的美景呀!街头有抱着吉他唱歌的男孩……回到客栈,依然能听到外面的嘈杂声,这座城市在夜晚显得异常活跃……于朔中国站起来了遥想当年,那个被称为“东亚病夫”的中国受尽外国人的屈辱,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可是,经过了岁月的洗礼,中国并没有没落,而是顽强地站起来了。经历了改革开放,看看咱中国,多大的变化呀!高楼大厦数不胜数,山珍海味应有尽有,汽车一辆辆络绎不绝,商品琳琅满目映入眼帘,看,我们的世界富裕了,强大了,再也不受外国人的冷眼了,我们强大了,我们站起来了。奥运会上,我们的奥运健儿一展身手,无人能比,金牌当然收入囊中,毫无悬念,让外国人看吧!这就是我们中国人的实力,我们并不是东亚病夫,到最后,看看谁是病夫吧,中国强大了,中国站起来了!现在的中国不再弱小,不再被忽视,我们中国强大了,受到了国际的重视,但我们还是对人民友好,友好对待外国人民,反对武力解决问题,所以,请外国人不要有打败中国人的想法,和平相处吧!共同繁荣富强,否则我们中国也不是好惹的,因为我们不再渺小,我们站起来了!隗欣然北京市燕山北师大燕化附中指导教师高怀立800字 高一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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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星一、二、三、四、一百三十二,五百零三,哇,天上好多星星哦,数了这么多,可还有那么多,可那天上,余下的,到底还有多少星星呢?声未断,烟尘飞,一个人的站台!那个,简陋的站台,身后的凳子,有着,无数人磨着留下的痕迹,是脏吧,是那些不注意的人留下的杂物吧。头上的顶,少少的一块透明挡板,斜斜的,露出一块,似乎上次下雨,还漏着雨吧。等,又是等,许多次的等,夕阳下,那个有着点点喧嚣的站台,有着一个站着的青年。车未到,虽惶急,却不乱,没有那老是看车有未到的动作,没有那归去时激动的心情,有着的是,那血红阳光下,一个怅望的背影,他手上提着东西,好像很久没有出来购物了吧,是半个月吗,一个月吗,奇怪,怎么都有些不记得了,他抬起了头,看着夕阳,血红光下,却没有那灼热的痛,有着迟暮的感伤,一点点的红色染上了朦胧的眼睛,他放下了头,看向了对面。一块巨大的广告牌,人鲜明,字硕大,有着那特有的创意吧,女孩,广告牌里的女孩,她睫毛甚长,蛾眉敛黛,一双漆黑大眼,晶莹澄澈,光彩照人,甚是灵动。她容色绝丽,肌肤胜雪、秋波流转,娇腮欲晕,挂着那淡淡的迷人笑容,手拿产品,摆着让人舒服的姿势,产品竟返着光,突出它的特别吧!。下方在那不停时日里,被来往汔车带起的烟尘,染成了一种黄色。广告牌下面的铁架,却只是铁架,铁架简单明了,起支柱作用,铁架早已绣迹斑驳,立在一片较为大的空地上,空地上荒草已高,和铁架相缠相织,里面,有着无数的白色垃圾,啪啪,一个声音飞快跑过,声虽小,却也耳闻,身影一晃而过,却也看得清楚,是一只个头不大的黑色老鼠。夕阳已经拖得更下去了,收回那红色的光,他心里不由得暗骂,那该死的工作,那该死的老板,那该死的背叛,不过,似乎最为最为重要的是,那该死的公交车,也该来了吧,都等了快一个小时了。广场开阔,他飞快走过,那熟悉之极的广场,早已没有了看头,两旁机器声响熟悉之极,却显得有些厌恶,更有些麻木,一走而过,不再回头,回了楼,上了梯,锁了门,关了窗,熄了灯,闭了眼,什么正走掉?东西放下,小小歇息,无聊拥上,打开电脑,继续奋战,直到敲门声响,开了门,光辉下,朋友有着灿烂的笑容。朋友身旁立有一人,是她,他的女朋友吧,一见钟情,相缠相织,如胶似漆,那在外已经同居的朋友,怎么有空回来了呢?嘻嘻哈哈,喧喧闹闹,身旁有一个爱嘻笑的伴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觉呢,那嘻笑的招呼下,思绪被拉回的他,竟是有点失神,不是因为现在这个她,而是那个同样笑出嘿嘿嘿嘿的她,平凡下有着非常异样异样的感觉吧。朋友声响不断,甩了甩头,再甩了甩头,他慢慢踱到了后面,后面冲凉晾衣十分简陋,上面摆着许多的杂物,他不顾上面的脏,把手臂放在了阳台上,看着下面的屋顶,一种轻易就会发出声响的屋顶。直到朋友过来,哦,他是来收东西的,看来,快要忙完了吧,朋友站在衣服下面,看了看他,他的沉默,也早已习惯了,奇怪的是,朋友也趴在了阳台,看了看前面,那昏黄光下一片朦胧世界。他移了移步,走过来了一点,天有着,丝丝的凉风,光亮下,有着阵阵的机器声,朋友趴在阳台上,时间轻过,一分钟了吧,对于他来说,这一分钟,趴在这里,是否有些久了呢,他有些奇怪,朋友是乎不是能安静这么久的人,他看向朋友,朋友也看向他,奇怪的是,朋友的眼睛里竟有一种不理解的情绪,他有些疑惑,终于说话,你怎么不走了,朋友叹了一口气,那一叹,像是感概世事的沧桑,看着他说道,兄弟,你踩着我的脚,很久了。已走,朋友和他的女朋友风风火火的杀回了宿舍,又有着怎样的光景呢,现在已经不能替他思考,前面不变,朦胧夜色有着朦胧的光亮,他手臂一动,噗的一响,身旁放着一个盆子,是另一个朋友的吧,里面有着半盆的水,是为了不让它掉到楼下,他眉头一皱,拿起那双被磨得粗粝的手,放进了那不太干净,却一样柔和的水中。水哗的一声,向两边荡漾,来回不断,冲击着他的手,他手轻轻动荡,水在他的手里不停的来回,最终,被他的一只手捧了起来,手做成的小小手窝,有着许许的水,水一点不老实,如时间般从手指缝里流逝。他把手伸出阳台,手慢慢斜着,手窝里的水,也顺着他的手,斜着向下流去,知道水会流下的他,努了力不让它流得太快,手斜水会流,捧水一样会流,只是,时间有长短吧。嘀,未曾抓住的水飞快流下,却没有连在一起,叽叽珠玉,轻轻闪动,小小水珠,变幻姿态,噼噼啪啪,楼下的屋顶发出声响,在这已经不算早的时间里,显得有些鲜明,有些吵了,直到水变成、嗒、嗒、嗒、越来越慢,最终流逝,那手上,只留下水曾有过的痕迹。那曾逝去的“水”不知为何,让他的心态,变了,变得怎么样了呢,这次,他双手一下插入盆里,双手用力搅水,势必要把那有着杂质的水搅得更乱,然后,他手向上飞快一提,那旋转的水飞起洒下,如雨般洒下,在朦胧黄光下,轻轻闪动,随着下落,变幻姿态,噼噼啪啪,连接不断。而他,却如生气了般,让那像什么还是代表什么的水,不管曾经的柔和,不管以前的轻流,水不断乱动,不断提起,那楼下屋顶,不断发出响声,直到,一个声音突然响起,嘿,楼上那个,还要不要人睡觉了,人家明天还要上班呐,他一惊,又是一愣,停下了手,看了看天,耳朵还传来那人若隐若无的声音,真是败类。看不见,听不着,想不成,摸不到,他已站在屋顶,看着头上的那片天空,那时时看的天空,从来陌生,从来幻想的地方,那一片黄色幻想的惨亮下,有着数颗亮晶晶的星,他手抬了起来,一、二、三、四、二十二,怎么没有了呢,才二十二吗,那二十二颗星后的天空,只剩下一片黑色的朦胧。2010年10月14日1200字以上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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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余馨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我着这华袍,执笔将滴翠的情感镶进文字的画框,将生命之情绽放成笔尖锋利的湛蓝静待,能有人沉醉于我文字的殇,此生,便已足够。——题记窗外雨潺潺,宛如住在铃溪畔。雨铃声从窗棂前缓缓流过,像一行白鹭鸶划过我荡漾的心之湖泊。十七岁时,不知谁曾告诉我:忠贞于你整饬的文字,只携一管春秋笔,看破红尘悲欢缘,写尽人间繁华梦,我知你心。我曾笑那人的矫情,文字即是一种深情,须将呕心来句读,红尘岂实轻易能啄破的?人间大梦回溯几千年,又岂是竹枝笔能写尽的?我只需干干净净的缄默,来祭奠上苍赋予的这莫大的福祉。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文字啊,我与你相隔的年岁太远,似乎整整隔了一条时光的河流,我挽着裤腿在下游摸索着岁月的朝霞时,我看到你那边映着的夕辉,我曾恨与你相见甚晚,在月光为星辰织好被子时,你才肯下来与我错肩。你要知道,我一直在感受血脉里喷薄的情感,聆听骨骼里宿命的声音,我甘愿为你作茧自缚。蝴蝶君,是我曾魂牵梦萦而渴望的名字,你将它赋予我,我带着心中萌生的锦绣,挥着颤动而斑斓的心情。在扉页上,记下:不俗即仙道多情乃佛心我是寻着落红的蝴蝶君且让我以天地为琴山为柱 水为弦风和奏 雨和鸣请君执手与我同醉文字啊,从此我开始了对你的追寻。一古典,是一尊易碎的青花瓷。少时,我以为,这是多么诘屈聱牙的经文,那些青衫落拓的诗人,何有有如此断肠销魂的情感,任浓墨从笔尖滴下那暗香浮动的记忆,文人们读得泪沾青衫,悲不胜悲。只是,我,不懂。是你吻着我的发,倾诉那些离草萋萋的残碑断碣,那些命运心酸的味觉。纳兰性德咏:急雪乍翻香阁絮,清风吹到胆瓶梅,心字已成灰。仓央嘉措叹:自理愁肠磨病骨,为卿憔悴欲成尘。李商隐惜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李清照惋曰: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朝生暮死之间,多少尸骨未寒的苦魂遁入空寂,这里面浮动的苦楚,自是在祭奠他们岁月里行走于迷失的昔日笙歌。正像《饮水集》所言: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我开始用万般舒缱的笔调,雕琢他们的生存。我言诗经,惊叹于这个被男尊女卑侵骨入膏年岁,《氓》、《蒹葭》、《关雎》,她们宛如一台暮春绝版的折子戏,诉尽人事繁华,我,为她们喋血泣涕。我品唐诗,垂青诗人们的俊彦之姿,命途多舛。成立之难于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他们,袖间一袭青风将功名抖落,耳髻一束发带将利禄缚起,唯耳听青史流芳。我读宋词,感慨词人们才俊鹤立,深情不寿。蓬山路沉,瀚海扬波,烟水迷离总在离别散尽,且罢,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看,沧海变桑田。我始知,文字中,一种叫宿命的东西。二在十几岁的尾巴上,张爱玲埋下一颗奇喻:“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我所知身上这华服,十七年未濯,生虱子自是必然,忍痒绝非我的风格,于是执笔,书写我对文字的饥渴。毛孔用獠牙将虱虫碾碎,酝酿成墨,与纸页轻吻,吻出几朵高贵的,浮世如倒影。我是否爱上了这些虱虫呢?它们汲取了我所有文字的元气,然后作茧,直到丰腴的翅羽将茧佚裂。简贞曾说过:我说人生呐,如果赏过一回痛哭淋漓的风景,写一篇杜鹃啼血的文章,与一个赏心悦目的人错肩,也就够了。我想文字啊,你就是我赏心悦目的人。我曾是快马平川的傲气少年,纵横驰骋在生命脆弱的沙场,我一直试图以那些浮华的文字荡平心中的墓碑,一骑独骑万里,自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1200字以上 高三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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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恸之余坐在秋千上,高高地荡起,心却忽然空掉,很空很空。年轻的流浪画家Jack。靠赌博幸运地赢到了三等舱的船票,高喊着“我们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他在最后一刻登上了巨轮。Rose在上层社会的交际圈中生活,早已厌倦了贵族们的虚伪做作,感觉自己无异于笼中之鸟,她愁眉不展地来到甲板上眺望远方,排遣愁情。Jack一看到Rose, 就被她的气质所深深吸引。夜幕降临,又一场灯红酒绿之后,Rose对未来和婚姻感到万分无奈;她冲向甲板,试图跳入大海结束一生她选择了跳海,Jack解救了Jack还解救了她的心。他在头等舱的晚宴上勇敢地谈论着自己的观点“享受每一天”。并带着Rose在无拘无束、真诚、热情的三等舱聚会上尽情地玩耍。他使Rose感受到了充实、快乐的平民生活,告诉了她生命的意义所在。两个主人翁尽情享受爱情的快乐时,游轮撞上了冰山!而此刻Jack还被囚在船舱里,Rose心急如焚。人在死亡面前如此渺小。极度的恐慌,和因此而产生的种种丑恶的行为便全都表现得一览无遗:为了存活,有人在海面将别人的头往水里溺,自己靠此浮在海上;为了登上妇女、儿童优先的救生船,一个男人用钱买通船员;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可以乘坐70多人的救生船只承载了十几人,而船上的人因担心自己的性命,竟不愿去救客轮上众多患难的人,包括亲人在内。这些现象多么可恶而现实。然而,人性中的美好总是多于丑恶:大多数的男人们遵守着制度,将妻子、儿女送上希望之船后,沉着冷静的船员们作好殉职的准备,安排着乘客有序登上救生船;当船身倾斜,人们纷纷向后滑去时,有人紧抱着柱子,另一只手去拉别人的手。两位被席卷而来的海水追逐,却看见一个无人照看的孩子不知所措地大哭时,毅然抱起那个孩子,带他一起逃亡……这些,就是面对生死抉择时,崇高的精神与高尚的做法。还有许多令人感动的细节,无不表现着对待死亡的从容与镇静:三等舱中年轻的母亲知道生存的希望渺茫得如同幻影,便讲着美丽的童话使孩子安然入睡;年老的夫妇流着泪轻轻相拥,安详地躺在床上等待死神降临;船上的演奏者们拉着一曲曲哀伤的乐曲,在生命的尾声最后一次合作;年迈的船长走进船长室,选择将生命的最后一刻交给这融入了他人生最大热情与辉煌的地方; Rose不愿与杰克分离,在救生船往下放时,勇敢地跳上泰坦尼克号的窗口。对她来说,生命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对生命的留恋。那就是一个人类共同追求的,又十分需要的东西。Jack因为爱自己的女友,所以甘愿牺牲自己也要让女友好好活着。船长因为爱自己的船客,所以能在危难面前镇定自若的安排救生艇让老人、孩子和妇女们逃亡,这种爱是高尚的,同时我认为这种爱已经升华成为一种责任。滴水之恩,报以涌泉;寒暄之礼,还以长揖;锱铢之贻,谢以重金;救命之恩,报以一死。这样说来,对他们也是有一定恩情的。尽管他们并不是自愿的,但是对于那些富人们来说,那些穷人们应称得上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啊。说到这里,我又情不自禁地想提一下卡尔。这个家伙为了自己要活命,竟然在船上抱了一个孩子,装作是他的唯一的亲人,从而有机会爬到了救生船上。卡尔这种做法有点像想混进羊群的披着羊皮的狼,这种卑鄙的偷梁换柱的方法实在应该得到唾骂。更可恨的是,他把孩子带上船以后就丝毫不管这个孩子了。也许有人说在面对自己要失去的生命时,自私是应该的。我以为这样的做法不是“应该”,而是虚伪。即使他平时是个多么善良的人,也一定会在这个时候将真面目表露无遗。当他们有难时,穷人们让他们一步,而当穷人们需要他们帮助时,他们却袖手旁观、悠然自乐,丝毫不顾他们的死活,这种自私的行为让人感到心寒。承诺本来无力。也因而不需要承诺。当自己的血液流淌了他人的生命时,那就会是上天最苛刻却又最仁慈的安排。残酷,哀恸。生者往往比死者承载更多。对方的谢场是己方的登场,一个人要背两人的债,这份甜蜜,历来让人慨叹。一个噩梦般的灾难,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用“灾难”和“悲伤”化为一种打动人心的力量,让我们在悲痛之余看到了人性的光辉,闻到了真情的“芬芳”。“一曲爱情的绝唱,背负着一种伟大的精神驶进你心的港湾”“抛弃那廉价的偷生,只为把高贵的心曲张扬”“倾斜的船身与海水构成了一种心灵的角度”“那眼眶里贮满的热泪,不知是否能融化千年的寒冰……1200字以上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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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中散文英国当代诗人西格夫里·萨松曾写过一行不朽的警句:“Inmethetigersniffetherose。”勉强把它译成中文,便是:“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如果一行诗句可以代表一种诗派(有一本英国文学史曾举柯立治“忽必烈汗”中的三行诗句:“好一处蛮荒的所在!如此的圣洁、鬼怪,像在那残月之下,有一个女人在哭她幽冥的欢爱!”为浪漫诗派的代表),我就愿举这行诗为象征诗派艺术的代表。每次念及,我不禁想起法国现代画家昂利·卢梭的杰作“沉睡的吉普赛人”。假使卢梭当日所画的不是雄狮逼视着梦中的浪子,而是猛虎在细嗅含苞的蔷薇,我相信,这幅画同样会成为杰作。借乎卢梭逝世,而萨松尚未成名。我说这行诗是象征诗派的代表,因为它具体而又微妙地表现出许多哲学家所无法说清的话;它表现出人性里两种相对的本质,但同时更表现出那两种相对的本质的调和。假使他把原诗写成了“我心里有猛虎雄踞在花旁”,那就会显得呆笨,死板,徒然加强了人性的内在矛盾。只有原诗才算恰到好处,因为猛虎象征人性的一方面,蔷薇象征人性的另一面,而“细嗅”刚刚象征着两者的关系,两者的调和与统原来人性含有两面:其一是男性的,其一是女性的;其一如苍鹰,如飞瀑,如怒马;其一如夜莺,如静池,如驯羊。所谓雄伟和秀美,所谓外向和内向,所谓戏剧型的和图画型的,所谓戴奥尼苏斯艺术和阿波罗艺术,所谓“金刚怒目,菩萨低眉”,所谓“静如处女,动如脱兔”,所谓“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所谓“杨柳岸,晓风残月”和“大江东去”,一句话,姚姬传所谓的阳刚和阴柔,都无非是这两种气质的注脚。两者粗看若相反,实则乃相成。实际上每个人多多少少都兼有这两种气质,只是比例不同而已。东坡有幕上,尝谓柳永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东坡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绰板,唱“大江东去”。东坡为之“绝倒”。他显然因此种阳刚和阴柔之分而感到自豪。其实东坡之词何尝都是“大江东去”?“笑渐不闻声渐杳,多情却被无情恼”;“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这些词句,恐怕也只合十七八女郎曼声低唱吧?而柳永的词句:“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嘶”,以及“渡万壑千岩,越溪深处。怒涛渐息,樵风乍起;更闻商旅相呼,片机高举。”又是何等境界!就是晓风残月的上半阕那一句“暮霭沉沉楚天阔”,谁能说它竟是阴柔?他如王维以清淡胜,却写过“一身转战三千里,一剑曾当百万师”的诗句;辛弃疾以沉雄胜,却写过“罗帐灯昏,哽咽梦中语”的词句。再如浪漫诗人济慈和雪莱,无疑地都是阴柔的了。可是清啭的夜莺也曾唱过:“或是像精壮的科德慈,怒着鹰眼,凝视在太平洋上。”就是在那阴柔到了极点的“夜莺曲”里,也还有这样的句子。“同样的歌声时常——迷住了神怪的长窗——那荒僻妖土的长窗——俯临在惊险的海上。”至于那只云雀,他那“西风歌”里所蕴藏的力量,简直是排山倒海,雷霆万钧!还有那一首十四行诗“阿西曼地亚斯”除了表现艺术不朽的思想不说,只其气象之伟大,魄力之雄浑,已可匹敌太白的“西风残照,汉家陵阙”。也就是因为人性里面,多多少少地含有这相对的两种气质,许多人才能够欣赏和自己气质不尽相同,甚至大不相同的人。例如在英国,华兹华斯欣赏密尔顿;拜伦欣赏顶普吕夏绿蒂·白朗戴欣赏萨克瑞;史哥德欣赏简·奥斯丁;史云朋欣赏兰道;兰道欣赏白朗宁。在我国,辛弃疾欣赏李清照也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但是平时为什么我们提起一个人,就觉得他是阳刚,而提起另一个人,又觉得他是阴柔呢?这是因为备人心里的猛虎和蔷薇所成的形势不同。有人的心原是虎穴,穴口的几朵蔷薇免不了猛虎的践踏;有人的心原是花园,园中的猛虎不免给那一片香潮醉倒。所以前者气质近于阳刚,而后者气质近于阴柔。然而踏碎了的蔷薇犹能盛开,醉倒了的猛虎有时醒来。所以霸王有时悲歌,弱女有时杀贼;梅村,子山晚作悲凉,萨松在第一次大战后出版了低调的“心旅”。“我心里有猛虎在细嗅蔷薇。”人生原是战场,有猛虎才能在逆流里立定脚跟,在逆风里把握方向,做暴风雨中的海燕,做不改颜色的孤星。有猛虎,才能创造慷慨悲歌的英雄事业;涵蔓耿介拔俗的志士胸怀,才能做到孟郊所谓的一镜破不改光,兰死不改香!“同时人生又是幽谷,有蔷薇才能烛隐显幽,体贴入微;有蔷薇才能看到苍蝇控脚,蜘蛛吐丝,才能听到暮色潜动,春草萌牙,才能做到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在人性的国度里,一只真正的猛虎应该能充分地欣赏蔷薇,而一朵真正的蔷薇也应该能充分地尊敬猛虎;微蔷薇,猛虎变成了菲力斯旦;微猛虎,蔷薇变成了懦夫。韩黎诗:“受尽了命运那巨棒的痛打,我的头在流血,但不曾垂下!”华兹华斯诗:“最微小的花朵对于我,能激起非泪水所能表现的深思。”完整的人生应该兼有这两种至高的境界。一个人到了这种境界,他能动也能静,能屈也能伸,能微笑也能痛哭,能像廿世纪人一样的复杂,也能像亚当夏娃一样的纯真,一句话,他心里已有猛虎在细嗅蔷薇。1200字以上 高中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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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