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_3000字
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
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
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
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
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
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
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
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
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
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
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
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
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
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记者,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
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
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
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
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
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
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
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
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
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
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
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
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
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
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
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
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
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
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
声音来自泉那边。
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
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
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
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
“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
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
“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
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
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
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
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
高一:沈思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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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路难走_1500字
“这路难走。”
“怎么?”
“不知。”
“为何?”
“不晓。”
“那我过去了。”
“不行。”
“为什么?”
“这路难走。”
他声音虽然不大,却坚定的很,像是一堵无法逾越的坚墙力壁一般,我不禁后退了两步,感受到了从他身上迸发出来的一种气势和寒冷。
他就是如此的不讲理,无论是怎样好言相劝,或者是软磨硬泡,哪怕是恐吓威胁,他也总是一句”这路难走“,丝毫不让,一步不挪,就站在路口处,封死了进出的一切可能。
他个子不高,却显得坚强有力,似乎身上的每一寸肌肉随时可以迸发出最强悍的力量,他眼睛不大,却显出沧桑犀利,好像任何事物都不能让他撼动一丝神经。他浑身上下,怎么看都如此潦倒,如此惨淡,可就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精神劲儿充斥着全身,让人不寒而栗,身心不自在。可能他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吧,不然,他怎么会守在这了无多少人烟的破窄小道上,挡我这么多珍贵的光阴啊?
我低头看看表,急得满脸大汗,抬头看看他,依旧是一脸的俨然。
”你要去哪儿?“
这次破了例,是他先开口。
我差点没被气出血来,这是第三回向他说我的目的地了,"市政府。“
”去那里干嘛?"
“去上任。”
“走别的路吧。”
我竟然气的笑出了声,“哼,走别的路?地图上就显示了这一条通往市政府的路,你让我走哪儿?”
我深吸一口气,站在原地直跺脚。眼看时间就快来不及了,市长给我办的接风宴,说好的三点之前,现在已经快要两点半了,如果赶不过去,后果不堪设想。我的未来何去何从?
”你到底让不让!“我火上来了,压抑了这么半天,终于爆发了。
”不让。“他根本不吃这一套,无动于衷。
”你走吧,这条路不适合你。“
我看看远方,一条平坦大道。”怎么就不适合我了?怎么就不能让我过去了?“
然而。他没有再说话。
太阳也匆匆飞过,阳光没有了早时那样刺眼,已是三点出头。我俩依旧对立,竟无一语。
他是那么执着,执着到现在还不肯放我过去。我也曾试想过,莫非这条路上藏有什么厉害的飞禽走兽?或是吃人的”大虫“?可是我望了又望,只见一帆风顺,一路平坦,除了柏油路旁的几棵松柳之外,连只小鸟都不曾望见。
三点过半,我绝望了。
不就是不让过吗?大不了这官我不当了!我究竟要看看,你这个……,你这个……,我到现在竟然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就且说你这个”庸人“!到底想要干什么?!今天我下定了决心,要跟他耗下去,鱼死网破,破釜沉舟,舟没人亡。然而,谁知,他却走了。
他走得是那样自在,那样悠然,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双手插兜,已没有了刚才的”奇葩“样子,落日夕阳的红霞,披在他身上,他开始缥缈着烟一样的步伐,随着似淡似浓的微风荡漾。现在看来,他竟然是这样一个可爱的,路人?!他吹着口哨,头也不回地走了,消失在那条”难走“的路上,留我一个人在黄昏中彷徨。
我张大了嘴巴,好似有千言万语,却无从说起,叹夕阳西下,我怎在这里发呆?但他走的是如此淡定,莫非这一切都只是梦境?我掐了自己一下,瞬时一个红印肿了起来!这到底是咋回子事?无奈也,失意也,已是黄昏时刻,什么市政府,什么接风宴,都并作这夕霞余晖,遣散在山峦之下了。
我回到家里,一脸的惆怅。但,不久,晚间新闻播出:
”今日下午,经热心群众举报,..省..市……市长,在市政府内大摆筵席,奢侈浪费之风极其严重,经相关监察部门调查,该市长涉嫌贪污受贿等腐败罪行,腐败严重,现已送往省检察院深入调查…….“
我看到现场照片,宴席上,果然少了一个人。
”此路有风险,择行切谨慎。”
哦,我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高一:王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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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_3000字TO:。请允许我给你写信。也请原谅我没有勇气,像她们那样大胆的把你的名字写在给你的信的开头。。今天是放假的第2天,想你的感觉突然变的莫名的强烈。我想见你,想见你,好想!好想!不知道你是否去打球了。是否和家人去玩…好想知道,但我没有途径知道。只能在这敲出我对你苦涩的思念。。你知道么?喜欢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有时候它可能花上漫长的陪伴,才换来艰酸的喜欢。有时候,只需要一瞬间。在那一瞬间就会不经意的喜欢上了一个人,这完全没有道理可言。我是后者。我就只用的那一瞬间,便喜欢上了你。或许只是某一个回眸看见了你的微笑,刚刚好,我便因此喜欢上了你。此后,便舍此无他。。你知道么?喜欢你后,我变的敏感,变的对你的存在很敏感。我会在你的教室楼层刻意的留意。我会在我的所有户外课上刻意留意你的身影。我会在你餐厅的楼层刻意的留意你的位子,刻意的留意你是否有在好好的吃饭。我会刻意在下课小卖部时最拥挤的时候,往那挤,不为别的,就只为在那拥挤时看看是否有运气看见你一眼。但我所以的刻意都换不来你对我的一点了解。因为,你可能或肯定连我这个人或名字都不知道。我希望是又希望不是。就像我希望和你相遇,又害怕和你相遇那样。我想,有时候真正的在意就是刻意的躲避把!。我知道你每天会骑单车来学校,会在40到早自修的开始。此后我便退了宿,每天在30就到学校对面吃早餐,不为别的,只为能和你一起进校门,能在你骑车和我擦肩时狠狠的看上你几眼,此后便开心上一整晚,待到第2天又故伎重演。有时候,你等到了早自修的铃响了才慢悠悠的骑着车从拐角处骑过来。我见了便飞快的结账,抢在你前面进校园,在登记簿上端端正正的写上我的大名,并有时故意把名字写的超过格子,写在你那格的上半边。嘴角微微一笑,“啪”的把笔丢的桌上,正在我为自己的小聪明而高兴时,有害怕你知道我的名字。“真是的你们这些学生,天天迟到,有书读还不认真读…”身后传来保安的抱怨声。再后来就是你骑这车从我身边擦过,我狠狠的看上几眼。我在每天等待你一起进校门的时候,并不是次次顺利,就记的那一次∶我早早的在早餐点等你,你却迟迟不来,等早自修的铃声响了我还没有看见你的身影从拐角处出现,我一直等直到早自修下课的铃声响了,你还是没有出现。我不甘心的走进校园,在名单上留下我一人的名字,那天只有我一人,只有我一人的名字,就好像世界就只剩我一人一样。以至于我被老师骂了整整一节大课间都没有感觉。我也整整的落寞了一整天。后来我才知道你那天生病了,一天都没有来上课。但也不是天天都是这样的,就有一次让我整整开心到现在∶那天,我看见你从拐角处的身影,便匆匆的结账。像平时那样早早的在等级薄上写上我的名字。但我不知道有幸运从我头上经过,近的就像从我头顶掠过。“嘿!”我一回头看见你对着我笑,那好看的笑就映在我的眼眸里。我敢说你的笑的全天下最好看的。自少我是这么觉得。略长的刘海,正好搭在睫毛上,鼻梁高高,笑起来的一瞬间迷倒众生。看见你就够让我的心怦怦直跳了,你还对我笑,还对我讲话,我感觉自己就好像要死了一样,气都喘不上来。“可以帮我签一下名么?”我觉得我整个脸在发烫,说话都变的支支吾吾“嗯。。阿。。好。。好的。。”“谢谢。我叫杨捷,杨就是木字旁的那个杨,捷就是敏捷的捷。高2《7》班。”你又笑起来了,真好看。我愣了一下,“阿。。嗯。。好。。”便俯身帮你写名字,其实刚刚我并没有在听,我只顾的看你,你真好看,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看的人,起码到目前为你是我见最好看的人。“7班。对吗?”“嗯。没错!”其实我早就把你的名字和班级背的滚熟滚熟的,哪怕是在梦里也可以倒背如流。我只是想看看你是否还在我身,所以才这么问的。还好你还在。“好拉!”“哦!谢谢你阿!”你从车上下来,把车放着推。“嘿,你几班的,叫什么。我可以知道么?”“阿。。嗯。。”我以为你会骑着车像往常那样从我眼前飞过。便无交谈。“嗯。。嗯。。我是高2《10》”“你也高2的啊!怎么没见过。你叫什么?”“苏。。苏。。苏允。。”“哦!我知道你,原来是你啊!你就是苏允!”你知道我?你真的知道我?真的么?“你就是和我一起承包每周迟到总名单的苏允啊!好巧好巧啊。一直不知道是谁怎么牛,可以和我一样,一直以为是男生没想到还是个女生啊!”你笑起来真好看,真的,我有一点想哭,好开心,这是和你第一次你讲话,第一次这么近看你的笑,真的好开心。“哦!对了,今天先聊到这了,回头见了再聊哦!”你翻身上车的动作是那么好看“继续保持哦!”你回头对我留下这句话和你好看的笑。我想真好。真想和你一直这样。一直。一直。。你知道么?你的声音也很好听。淡淡有一股阳光的气息。不过,我此后再也没有和你这样讲话。因为,我有点害怕,但又好期待。。抱歉。一下没留神就写了这么多。希望,你看了不会苦恼。。很抱歉和你说了怎么多不该说的话。真的很抱歉。请允许我给你写这么一封很长的信。虽然我知道,我不会寄给你看。但我喜欢你后便养成了这个习惯,这是个坏习惯。我隔三差五的便不由自主的写信给你。喜欢你是个坏习惯。但我喜欢。但它们想改也改不掉。它们是坏习惯。但我喜欢。我喜欢。。又没忍住。真抱歉。没忍住写这么多。就想没忍住喜欢你一样...我知道,我很笨,笨到连把你的名字写在开头都不会。只能把,在句号前的空白当成你的名字。。晚安。祝∶。天天开心球技日升事事顺心ⅩⅩ年ⅩⅩ月Ⅹ日『10』高一:苏林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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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_3000字父爱如山,这四个字一直在我双耳山谷间回荡。可十六年来,我未曾明白其深意。我有时在想——父爱,如同一本书,开启父爱之门的钥匙就藏在字里行间,但无论我读多少遍,都未能找到;又像一片海,明白父爱之谛的宝藏就落在海底,但无论我游多久,都未能觅得。父爱,给人一种踏实安全的感觉,却又有些飘忽不定,像一支快断线的风筝,或许这一秒还在手中,下一秒却远去了。在这黑夜里,我静静思索,去寻找父亲的身影,试图找些答案。回忆童年,“父亲”似乎只是一种称呼,并不知道这两个字的分量。人都说美好的童年少不了父亲的爱。可我不曾这样认为,打开记忆的相册,留下的只有父亲严厉的呵斥,狠狠的教育,对父爱没有丝毫的奢求。如今想想,突然间感觉——这就是父爱,只是这份爱太沉重,太压抑。“黄金条下出好人”折射出的爱应该与其类似吧。搭上历史的列车,向青春驶来。一路旅行,我慢慢长大,父亲却在悄悄老去。望着父亲那布满银丝的双鬓,爬满皱纹的额头,被生活压弯的脊梁,一股如刀绞的痛总会涌上心头。在记忆影像中,记录下的只是自己躲在黑暗的角落,偷偷为父亲心痛。其实想想,父亲内心比我痛千倍万倍,宁愿独自承受煎熬,也不让我们担忧。这也许就是父爱,一种无声却伟大的爱。父爱,不是用一句话就可以定义的概念,而是一门渊博的知识,需要用一生去学习、去领悟的知识。父爱,不是用简单几笔勾画出的,而是用心去谱写的人生乐章。父爱如山,只是对父爱的其中一种诠释。父亲,有时像大山一样为我们躲避风雨,遮挡炎日;有时像大山一样为我们默默的守候。父爱,不像母爱那般细腻,不像友爱那样坦率。父爱或许藏在父亲的一言一语之间,或许透露在父亲的一举一动当中。努力去发现深沉的父爱,用心去感受特殊的父爱。高一:杨丽雯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7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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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一)_3000字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的一个大厅中央,有一张灯芯草席子,上面铺着火焰颜色的丝绸,丝绸上面坐着亚瑟王,他把手放在红色的缎子靠垫上。待在他身边的有他手下的骑士欧文、基农和凯,在大厅的另一头,靠近窗子,王后格温娜维尔和宫女们正用奇怪的黄金工具绣着白色的战袍。 “我累了,”亚瑟说,“吃饭前我想睡一会儿。你们彼此讲讲故事吧,凯会到厨房给你们拿一壶酒和一些肉来。” 当他们吃饱喝足之后,最年长的骑士基农开口讲起了故事。 “我是父母亲的独子,很受宠爱,但是我却不愿意一辈子和他们一起待在家里。我以为世上什么事都难不倒我,因此谁都不能把我留下。我在家乡经历了多次冒险后,便辞别双亲,到外面来见见世面。我跋山涉水,横穿沙漠,来到一个漂亮的山谷,那里长满的树木,沿着溪流有一条小径。我沿着小径走了一整天,黄昏时来到一座城堡。城堡前站着两个穿黄衣服的青年,每个手里都有一张象牙弓,箭则是用鲸鱼骨和孔雀羽制作的。他们的腰间挂着黄金匕首,把子由鲸鱼骨制成。 “在这两个年轻人附近,有个衣着华丽的男子,他转过身,和我一起向城堡走去,那里的居民都聚集在大厅里。从一个窗户里,我看见了二十四个姑娘,其中最不漂亮的也比格温娜维尔最漂亮的时候漂亮。她们有的帮我牵马,有的解开我的盔甲,进行清洗,另外还清洗了我的宝剑和长矛,直到像银子一样闪光。然后我梳洗了一下,穿上她们拿来的马甲和紧身上衣。我和那个一同进来的男子坐在一张银餐桌旁,享受我从未吃过的美食。 “在这期间,男子和姑娘们都一言不发,直到酒席都已经吃了一半,我已经不饿了,男子才问我是谁。我把我的名字、我父亲的名字、我为什么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他。的确,我对打遍家乡无敌手已经厌烦,出来想看看是否有人能打败我。听到这些,男子笑了笑,回答说: “‘我要不是担心让你太伤心,我会让你瞧瞧你在找什么。’他的话让我为自己难过、担心。觉察到我神情有异,他又补充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的确想证明你的勇气,而不是胡吹打遍家乡无敌手,我就有办法向你证明。今夜你就睡在城堡里,明天早晨你必须早起,顺着这条路,穿过山谷,来到一片林子。林子里有一条向右拐的岔路,顺着岔路走,一直走到一片草地,中央有一个土丘。土丘顶上有个黑人,个头比两个白人加起来还要大,他的眼睛位于脑门儿中央,而且只有一只脚。他拿着一根铁棒,两个白人几乎都抬不动。他是森林的守护者,周围有一千头形形色色的野兽。他会告诉你到哪里去找你要的冒险。’ “这就是男子说的话。我感到长夜漫漫,天还没亮,就披上盔甲,骑上战马,一直来到他说的那片草地。就像他说的那样,那个黑人就在土丘顶上,实际上无论在哪方面,都比我想的还要强壮。谈到铁棒,凯,我们四个战士抬着都会觉得沉。他等着我开口,我便问他对那些紧紧围在他身边的野兽拥有什么魔力。 “‘我会让你看到的,小家伙。’他回答说。他用铁棒打了一下小公马的头,让小公马长嘶不已。听到马嘶声,动物开始跑起来,多得像天上的星星,我在中央几乎站都站不稳。那里还有蛇、龙和各种奇形怪状的野兽,在那些我从未见过长角的地方都长着角。黑人只是看了看,让它们自己去觅食。它们拜伏在他面前,就好像群臣拜伏在君主面前一样。 “‘你瞧,小家伙,我已经回答了你的问题,向你展示了我的魔力,’他说道,‘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吗?’然后我向他问路,他生起气来,据我观察,很想阻拦我。不过在我告诉他我是谁之后,他终于气消了。 “‘走那条路,’他说道,‘那条路通往草地的尽头,穿过林子,你就会到达顶部。那里有一片空地,中央有棵树。树下有一眼泉,泉旁有一块大理石板,大理石板上有一只银碗,碗上系着一根银链子。用银碗舀点泉水,浇在石板上,你就会听到一声响雷,震得天摇地动。响雷过后会下冰雹,又大又密,几乎能把你砸死。之后又会出太阳,不过每一片树叶都会掉在地上。接下来一队飞鸟会飞过来,栖息在树上。你从未听过像它们唱的那样动听的歌曲。就在它们的歌曲听起来最美妙之时,你会听见山谷方向传来一声喃喃的抱怨声,只见一个黑骑士骑着一匹黑马,手持黑旗长枪,拍马上前,和你比斗。你要想逃跑,他会追上你。你要是进行比斗,他会把你打下马。你要是不想在冒险中找麻烦,你今天就不要去冒险。’ “于是我告别了黑人,向森林尽头跑去,发现果然像他告诉我的那样。我走近那棵树,树下就是那眼泉。我用银碗舀了水,浇在大理石板上。刹那间,惊雷响起,比我预料的还要响亮,响雷过后下起了冰雹,比我预料的还要大。老实告诉你吧,凯,那些冰雹要在砸到身上,一定会皮开肉绽,伤口深深见骨。我让马的侧面朝着冰雹,趴在马脖子上,伸出盾牌,护着马和我自己的头。冰雹过后,我朝树上望了望,叶子全掉了,天空湛蓝,艳阳高照,树上栖息着各种鸟儿,唱着一首非常好听的歌,我之前和之后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歌。 “就这样,凯,我站在那里聆听鸟儿唱歌。就在这时,你听,一阵喃喃声传过来,说道:‘喂,骑士,你到这儿来干什么?我究竟有哪点对不起你,让你如此待我?在我的地盘上,遇到这场冰雹,无论人畜都有死无生。’然后山谷方向就出现了骑着黑马的骑士,手持黑旗长枪。我们二话没说就干起来,尽管我用尽了力气,他还是很快就把我打败,把我扔到地上,然后抓住我那匹马的缰绳,带走了我的战马,却把我留在原地,连我的盔甲也不要。 “我伤心地下了山,等到我来到黑人那片草地时,我向你坦白,凯,我是那么羞愧,差点没熔化成一汪水。那一夜我留宿在之前住过的那个城堡,有人带我去洗了澡,给我吃的,不过谁都没有问我的情况如何。第二天早晨起来后,我发现城堡里的人已经为我将一匹枣红马备好鞍,于是我披上盔甲,回到了自己的宫廷。那匹马还在马厩里,无论用不列颠的哪匹马,我都不会交换。 “老实说,凯,从没有人向别人坦白过这么一次丢脸的冒险经历。似乎很奇怪,我遇到过的其他人都没听说过那个黑人、那个骑士和那场冰雹。” “去找到这个地方,怎么样?”欧文建议。 “我的朋友,”凯回答,“你常常嘴上说得好听,却不付诸行动。” “说老实话,凯,”王后格温娜维尔听了故事后,说道,“你真该死,竟然对欧文这样的人说这种话。” “算我没说,王后,”凯回答,“我对欧文的评价和你的一样高。”他说话间,亚瑟醒了,问他是否小睡了一会儿。 “没错,大王,”欧文回答,“您的确睡着了。” “我们吃肉的时间到了吗?” “到了,大王。”欧文答道。 然后响起了梳洗的号角,完了之后,国王和家臣坐下来吃喝。吃完之后,欧文离开了大家,将战马和武器准备好。 当第一丝阳光出现的时候,他出发了。就像基农从前经历的一样,他穿过沙漠,翻过高山,蹚过河流,直到他站在那棵光秃秃的树下,聆听鸟儿唱歌。然后他听到了声音,掉过头,发现那个骑士正拍马向他冲过来。两人经过一场恶斗,长枪都断了,便抽出宝剑。欧文的一击划破了骑士的盔甲,刺穿了他的头颅。 骑士感到自己受了致命伤,开始逃跑,欧文在后面追着,一直追到一座雄伟的城堡。骑士冲过壕沟上的吊桥,进了城堡的大门。他一回到城堡内,便把吊桥拉起,把欧文的战马从中间夹住,一半在里面,一半在外面。欧文下不了马,不知怎么做才好。 就在他处于这种痛苦状态时,城堡的一个小门打开了,他可以看见一条街道,两旁都是高高的房子。一个拥有一头金色鬈发的姑娘从门里向外望,让欧文打开大门。 “我保证!”欧文叫道,“就像你无法放开我一样,我也没有办法打开大门。” “好吧,”她说道,“你要是按照我说的去做,我就想办法把你放开。把这只戒指拿去戴上,把这块石头放在手里,抓紧了。只要你不让别人看见石头,石头就可以让你隐身。等到城堡里的男人们开会时,就会派人来把你带去处死。他们要是找不到你,会很难过的。我就站在那边的踏脚凳上,尽管我看不见你,你却能看见我。慢慢靠近我,把手放在我肩上,跟着我走。” 说完,她就离开了欧文。当男人们从城堡里出来寻找欧文时,却没找到,因此很难过,只得返回城堡。 而后欧文走向姑娘,把手放在她的肩上,她把他带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大房间。她给了他吃的和喝的,还有盥洗用水和穿的衣裳。他躺在松软的床上,盖上红被子和皮毛,香香甜甜地睡了个觉。 午夜时分,他听到一阵喧嚣声,醒了过来。他从床上跳起来,穿好衣服,走进大厅,姑娘正站在那里。 “怎么回事?”他问。她回答说拥有这座城堡的骑士死了,他们正把他的遗体抬往教堂。欧文从未见过这么多人,跟在已故骑士后面的是世上最漂亮的女子,她的哭声比男人的喊叫或号角的声音还要响亮。欧文望着她,爱上了她。 “她是谁?”他问姑娘。 “她是女主人,泉伯爵夫人,你昨天杀死的那个人的妻子。” “真的,”欧文说,“她是我最爱的女人。” “她也会深爱你。”姑娘说。 然后她离开欧文。片刻之后,她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和她说话,但是伯爵夫人却什么也不说。 “什么让您这么痛苦,主人?”姑娘问。 “我伤心时,你为什么离我远远的,鲁内德?”伯爵夫人问。姑娘答道:“您有必要为死人或者失去的东西这么伤心吗?” “世上没有人能够和他相比,”伯爵夫人回答,脸颊涨得通红,“我不许你说这样的话。” “别生气,夫人,”鲁内德说,“听我劝吧。您很清楚,光凭您一个人,您肯定保不住您的土地。所以,找个人帮帮您吧。” “我该怎么做?”伯爵夫人问。 “我来告诉您,”鲁内德回答,“除非您能守卫住那眼泉,否则一切都会失去。只有亚瑟王宫廷里的骑士才能保卫那眼泉。我将动身去寻找这样的骑士,我回来时,要是找不到一个能够像他的前任那样守卫那眼泉的骑士,就让我倒霉吧。” “那你去吧,”伯爵夫人说,“用事实来证明你的诺言吧。” 于是鲁内德骑着一匹白马,出发了,假装去亚瑟的宫廷,实际上却藏了起来,算算日子够她来回一趟的了,便从藏身的地方出来,去见伯爵夫人。 “你从宫廷里带来了什么消息?”女主人热烈欢迎鲁内德回来,问道。 “最好的消息,”姑娘回答,“我已经实现了这趟行程的目标。我什么时候将跟我一起回来的骑士带过来见您?” “明天中午,”伯爵夫人回答,“我要把城里的所有人召集起来。” 第二天中午,欧文穿上锁子甲,外罩漂亮的斗篷,脚蹬皮靴,皮靴上装饰着黄金搭扣。他跟着鲁内德,走进了女主人的房间。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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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夫人(二)_3000字伯爵夫人很高兴见到他。她仔细打量一下欧文,说道:“鲁内德,这位骑士怎么不风尘仆仆的?” “那又有什么不好,夫人?”鲁内德回答。 “我听说就是此人让我的夫君丧了命。”伯爵夫人说。 “他要是不比您夫君强,”姑娘回答,“能要得了他的命吗?这件事,以及过去的一切,都无法补救。” “你们两个都离开,”伯爵夫人说,“我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于是他们两个离开。 第二天早晨,伯爵夫人在院子里召集臣民,告诉他们自己的丈夫已经去世,如今没有人来保卫她的土地。 “你们进行选择吧,”她说,“要么让你们当中某个人娶我为妻,要么让我自择新夫君,这样我的土地就不会没有主人。” 听了她的话,城里的大人物们找了个角落,进行商议,过了一会儿,领头的走上前来说已经做出决定:为了大家的和平和安全,最好是她自己挑选丈夫。这样,欧文被叫到她面前,非常高兴得到她的允婚。他们于是结了婚,领地上的人都向他效忠。 从那天起,欧文就像前任伯爵那样,开始守卫那眼泉,每一位路过的骑士都被他打败,得到的赎金被分给手下的众男爵。就这样,一晃三年过去了,欧文成为世上最受爱戴的人。 三年结束时,骑士瓜却美恰巧和亚瑟在一起,发现国王很伤心。 “大王,发生了什么事?”他问道。 “哦,瓜却美呀,我是因为欧文而伤心。我已经三年没见到他了,要是第四年还不回来,我就活不下去了。我敢肯定是克劳尔德洛的儿子基农的故事让我失去了他。要是他死了,我会亲自带着部下去为他报仇,要是他被关了起来,就去把他释放,要是他还活着,就把他带回来。” 于是亚瑟让基农作向导,带着三千名部下去寻找欧文。等亚瑟到了城堡,年轻人还在相同地方射箭,身旁还是站着穿黄衣服的人。此人一看到亚瑟,立刻向亚瑟打招呼,邀请他进城堡。他们一起走进城堡。城堡那么大,国王的三千人进去后,和进入二十人没有多大区别。 日出时,亚瑟离开城堡,让基农作向导,先找到黑人,然后来到森林覆盖的山顶,那里有那眼泉、银碗和树。 “大王,”凯说道,“让我来把泉水浇到石板上,接受可能出现的第一次冒险。” “你浇吧。”亚瑟回答。凯于是浇了水。 立刻,一切就像之前发生的一样:响雷和冰雹把亚瑟的手下杀死了一大批,然后是鸟儿唱歌,黑骑士出现。凯迎上去,打斗起来,最后被打败。然后黑骑士骑马离开,亚瑟和手下在原地宿营。 早晨,凯请求再和黑骑士斗一斗,争取打败他,亚瑟同意了。然而他又一次被打下马来,黑骑士的长枪刺穿了他的头盔,刺破皮肤,甚至伤及骨头。他灰溜溜地回到了营地。 此后,除了亚瑟本人和瓜却美,每一位骑士都战斗过了,谁都没有取胜。 “噢,让我和他打吧。”瓜却美看见亚瑟拿起武器,忙叫道。 “好吧,去和他打吧。”亚瑟回答。瓜却美在自己和战马身上披上罩袍,这样谁都认不出他来。他们打了一整天,谁也不能把对方打下马。第二天也是如此。第三天,战斗更加激烈,两人同时掉下马来,进行步战。最后,黑骑士在对手头上猛击一记,把他的头盔打落下来。 “我不知道是你,瓜却美,”黑骑士说道,“把我的剑和武器拿去吧。” “不,”瓜却美回答,“欧文,是你赢了,把我的剑拿去吧。”欧文不愿意拿。 “把你们的剑都给我,”亚瑟从背后说,“你们谁都没有打败对方。”欧文转过身,搂住亚瑟的脖子。 第二天,亚瑟下令让手下人回到来时的地方,不过欧文却阻止了他。 “大王,”他说道,“在我离开您的这三年期间,我一直在为您准备一场盛宴,因为我知道您一定会来找我的。您和部下就稍稍为我逗留些时间吧。” 于是他们来到泉伯爵夫人的城堡,休整、吃喝了三个月。分手时,亚瑟请求伯爵夫人让欧文跟他一起回不列颠住三个月。尽管很心疼,但是她还是答应了。欧文非常高兴又能和老伙伴们相聚,三年而不是三个月就像梦一般过去了。 一天,欧文正坐在乌斯克河畔的卡尔雷欧堡里吃着肉,这时一位姑娘骑马进了大厅,径直来到他面前,弯下腰,从他的手上取下戒指。 “对待叛徒和无信之人就应该这样。”她说道,拨转马头,跑出了大厅。 听到她的话,欧文想起了忘记了的往事,既伤心,又羞愧。他走进自己的房间,准备出发。黎明时,他出发了。他心情沉重,因此没有回城堡,而走进了荒山野岭,直到他的身体变得又瘦又弱,头发长得老长。野兽成了他的朋友,他就睡在野兽身边。终于,他想再重回人间,便下山来到一个山谷,在寡居的伯爵夫人土地上的一个湖边睡着了。 这时候恰巧是伯爵夫人带着一群丫鬟散步的时候。当她们看见有个人躺在湖边时,吓得直往回缩,因为此人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她们都以为他死了。等到她们克服恐惧之后,便走近一点,摸了摸,发现他还活着。于是伯爵夫人赶紧回到城堡,拿来一瓶珍贵的药膏,交给一个丫鬟。 “把在远处吃草的那匹马牵过来,”她命令,“再拿一套男装来,放在这个人的身旁,把这种药膏涂在他的心脏旁边。他要是还有命,这样就能把他救回来。他要是能动弹了,你就藏在附近的灌木丛中,看看他做些什么。” 丫鬟拿了瓶子,遵照女主人吩咐的做了。一会儿,这个人的手脚就动弹起来,然后慢慢地站起来。他一步一步往前挪,从马鞍山取下衣服,穿在身上,然后忍着痛苦爬上了马。等他骑上马后,丫鬟走上前来,招呼他。他看见她很高兴,询问眼前是谁的城堡。 “它是一个寡居的伯爵夫人的城堡,”丫鬟回答说,“丈夫给她留下了两块伯爵封地,不过她只剩下这座城堡了。有个年轻的伯爵因为她不肯嫁给他,把土地全都抢走了。” “真可怜。”欧文回答。他身体太虚,不宜多说话,便不再多说。丫鬟把他领进城堡,生了火,给他拿来吃的。他在城堡里待了三个月,受到精心照料,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英俊。 一天中午,欧文听见城堡外传来打斗的声音,便问丫鬟怎么回事。 “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伯爵,”她回答,“他带着一大帮人来抢女主人。” “请她借给我一匹马和一副盔甲。”欧文说。丫鬟告诉了女主人,伯爵夫人苦笑笑,说道:“好的,我会借给他的。尽管我不知道对他有什么用,我会借给他一匹他从未见过的马,还有盔甲和武器。也许他能防止马匹和武器落入我的敌人之手。” 马被牵了出来,欧文骑上马,后面跟着两个侍童。他们看见前面有一大帮子人在扎营。 “伯爵在哪里?”他问。侍童回答:“在队伍中,那里有四面军旗。” “在城堡门口等着我。”欧文说道。他向伯爵挑战,后者冲上前来。两人进行了一场恶斗,欧文打败了敌人,把敌人赶向城堡门,赶进大厅。 “瞧瞧您的药膏带来的报酬。”他一边让年轻的伯爵跪在伯爵夫人面前,发誓把他抢走的都还给她,一边说道。 完了之后,他就离开了,进入了沙漠。他在经过一片林子时,猛听见一声大吼。他拨开灌木丛,看见一个大土堆上,旁边是一块石头,那里有一只狮子。狮子每次想爬上土堆,石头上都会蹿出一条蛇,拦住它。欧文抽出宝剑,砍下了蛇头,继续上路。狮子跟了过来,在他身前身后戏耍,就好像是一只猎犬。狮子可比猎犬有用多了,每天晚上都会衔些木块回来生火,猎杀一头肥鹿做晚餐。 欧文升起火,将鹿剥了皮,烤一点鹿肉,剩下的都给狮子做晚餐。就在他等着把肉烤熟之时,他听见身边传来一声深深的叹息,便问: “你是谁?” “我是鲁内德。”洞里的声音回答说。洞口被灌木和绿色的爬藤挡住了,所以欧文没看见。 “你在这儿干什么?”他叫起来。 “我因为那个娶了伯爵夫人而又离开她的骑士,被关在了这个洞里。侍童们说骑士的坏话,我却说世上活着的人谁都比不上他,于是他们就把我拖到这儿,告诉我除非某一天之前,也就是明天,骑士把我从这里救出来,否则我就得丧命。他的名字叫欧文,是乌里安的儿子。可惜没有人为我送个信,告诉他我的处境,要不然我敢肯定他会来救我的。” 欧文没说话,给了姑娘一些肉,让她别泄气。然后他带着狮子,前往平原另一头的大城堡。用人们过来把他的马牵到马槽,狮子跟在后面,躺在稻草上。城堡里人人都好客而友善,但是却充满忧伤,仿佛死神要降临似的。最后,等到大家吃饱喝足了,欧文请伯爵告诉他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伯爵回答,“我的两个儿子在打猎时,被那边山上的一个妖怪抓住了。妖怪说我必须把女儿嫁给他,他才肯把我儿子给放了。” “这不会发生的,”欧文说,“那妖怪长得什么样?” “样子像人,个头却是个庞然大物。”伯爵回答,“我宁愿他把我儿子杀了,也不愿把女儿交出去。” 第二天一大早,城堡里的人被一阵吵闹惊醒,发现巨人带着两个小伙子过来。欧文迅速穿上盔甲,前去迎击巨人,狮子则紧跟在他身后。当这只巨兽发现巨人猛揍其主人时,便猛扑其喉咙,妖怪费了好大劲才把它赶开。 “要不是那只狮子,”巨人说道,“我不费力气就会打败你。”听到这话,欧文为不能用自己的剑打败巨人而感到羞愧,便把狮子关在城堡的一座塔里,然后回到战场。听声音,狮子知道战斗对欧文不利,因此它往上爬,一直爬到塔顶,那里有道门通往屋顶。它从塔上跳到墙上,又从墙上跳到地上,然后怒吼一声,扑到巨人身上,巨人在它的爪下丧命。 如今城堡的悲痛变成了欢乐,伯爵请求欧文暂时别离开,要为他举行宴会。欧文说他还有别的事,然后骑马回到鲁内德身边,狮子紧跟在身后。到了之后,他发现那里点着一堆大火,两个小伙子把鲁内德带出来,准备扔到火堆上。 “住手,”他冲过去,喊道,“她犯了什么错?” “她吹嘘说世上谁都比不上欧文,”他们回答,“我们把她关在一个洞里,讲好只有欧文才能救她。要是到了某一天,欧文没来救她,她就得送命。如今期限已经过去了,还不见欧文的影子。” “他的确是个好骑士,要是他晓得这个姑娘有危险,他早就来救她了,”欧文说,“求求你们,就让我来代替欧文吧。” “行啊。”他们回答,于是开始了战斗。 小伙子们打得很不错,给欧文施加了很大压力。狮子看到后,过来帮助主人。小伙子们却示意住手,说道:“老兄,讲好了我们只和您单独打斗。那只野兽比您还要难对付。” 于是欧文把狮子关进曾经关过姑娘的山洞,用石头把洞口给堵住。欧文还没有从和巨人的拼斗中缓过劲来,而伙子们又很善战,拼得比之前更猛。狮子见了,大吼一声,从石头后面冲出来,扑到两个人身上,把他们杀死。于是鲁内德终于得救了。 然后姑娘和欧文一起骑马回到了泉夫人的领地。欧文把夫人带到亚瑟的宫廷,在那里幸福地生活着,一直到老。1200字以上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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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丁泉之恋_3000字一:我叫帕雷塞克?蒙特斯,来自距离地球25万光年的赛丁泉星系。现在担任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团长。2256年1月31日,我受赛丁泉星系的派遣,去美国作军事交流。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在美国新墨西哥州著名的第51禁区与美国国防部高级特派团之间进行了一次军事讨论会。在会上,美国国防部派遣来的赛丁泉语翻译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让我眼前一亮。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貌如天仙、美艳绝伦,具有忧郁气质和美丽容貌。她一下子就吸引了我,在会上整个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所有成员中就数我和她说话最多。在会议结束后,我还是舍不得离开她。在我回到罗斯维尔飞碟基地之后,我惊讶地发现已经爱上了她,我的满脑子都是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我的一生中,我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所以,这还是我的初恋。2256年3月20日,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访问美国的行程已经圆满结束了。但是我没有跟随副团长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和其他成员一起返回赛丁泉星系,因为我舍不得离开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我擅自脱团并且非法滞留在美国。然后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躲在了第51禁区。直到FBI联邦调查局来寻找我,我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原来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发现我没有一起随团返回赛丁泉星系之后就找到了美国FBI联邦调查局,请求他们寻找我的下落。我不得不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东躲西藏。二:我在第51禁区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一起整天散步、聊天,快乐地生活在一起。2256年6月22日中午,在第51禁区的18号白色大机库门前,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景观:在一个不大的呈非常规则的圆形的花坛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有紫色的、黄色的、柔白色的。在附近的一块草地里,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悦耳动听。黄油般的一圈阳光笼罩着这个花坛给人以一种梦幻般的感受。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慢慢地走进这个花坛,穿过蹁跹起舞的野花,呼吸着暖融融的、镀了金的空气。在这明媚的、正午的阳光下,我非常虔诚地对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这就是我们的《暮光之城》版本,希望我们能够像《暮光之城》中的爱德华?卡伦和贝拉之间一样,终有一天能够终成眷属。让我们永远相爱在一起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羞涩地点点头、笑了。这就是我们的幸福时刻、幸福时代、幸福地带!三:2256年7月28日,对于我来说,这就是我的幸福一天!因为在这一天,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同意了在2256年8月31日结婚并且举行婚礼。我们正在筹备婚礼的时候,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说了一句话让我倍感温馨:“这样的结婚礼服就是23世纪50年代的《绿山墙的安妮》版本!”其实我当初就是要尽量让结婚礼服具备梦幻般的超现实主义和超未来主义风格的。我们沉浸在我们之间自己的幸福地带中。四:在2256年8月31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幸福地结婚了,婚礼上的场面简直可以用超梦幻来形容。在婚礼上,我们互相读了誓词,我的心里松了一口气。我庄重地从小盒子里拿出一个美丽的戒指,那戒指顶上是一个美丽的蓝宝石,把它戴在她的无名指上。她也一样把戒指戴到我的手上。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我已经开始抽噎,眼泪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捧起她的脸,好像她就是个易碎的瓷娃娃,她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欲望似乎能烧光一切。她迫不及待的勾上我的脖子,猛烈的回吻着我。直到观众席中有几声清嗓子声,我才依依不舍的放开她,她对这个吻的短暂感到遗憾。我看着她的脸,我的脸上浮现出胜利者的微笑,我抱起她转起圈来,全场又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我的眼中只有她了。婚礼就差不多到此结束了。五:在婚礼当天晚上,我们经历了我们的初夜,但是令人觉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初夜之后仅仅过了几分钟,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就开始恶心、呕吐,她还觉得她的肚子有点胀。对她来说这是奇怪的,因为就算是怀孕也没有这么快出反应的呀。但是对我来说,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怀上了我的孩子。我非常平静地告诉她:“你已经怀上了我的孩子,这个孩子是不可能打掉的,而且你要做好思想准备,因为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就会出生。建议你把我们的孩子取名为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在接下来的1个小时中,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腹部突然隆起,而且越来越大。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觉得身体笨重,过分庞大,行动不便。我就叫她坐在一把椅子上等待孩子出生。1个小时之后,我们的孩子克里斯汀?玛丽安?蒙特斯准时出生了,而且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在分娩时一点也不疼。孩子刚一出生,我们就高兴地笑了,因为这个孩子是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的爱情的结晶。六:虽然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生了个女儿,但是我仍然非常高兴。2256年9月30日,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又一次怀孕了,这次生的是个儿子。我把他取名为爱德华?爱伦?蒙特斯。现在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但婚姻幸福,而且还儿女双全。我感谢我的命运,让我遇到了这么好的妻子!我们筹划着去游历外星球,也让我们的一对正在快速长大的儿女开阔眼界,见见世面。七:在2256年10月10日,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以及我们的一双儿女登上了超光速飞碟,从罗斯维尔飞碟基地出发,踏上了游历外星球的漫漫天路。在超光速飞碟起飞1分钟后,我们就成功地脱离了大气层。放眼窗外,天空已经不再是瓦蓝瓦蓝的了。我放眼观望太空,织女星像一颗透明的蓝宝石一样光彩熠熠;天狼星高悬太空,又白又亮,光芒耀眼;心宿二发出一闪一闪的红光;而我和凯瑟琳娜?温斯坦女士相爱、结婚、生育子女的地方——地球,它已经变成了一个蓝澄澄的球体;银白色的月亮高挂在太空,与地球遥相呼应。太空的景色实在是太美丽、太梦幻了!我们的第一站是月球人民共和国,它是由中国人在2149年10月1日成立的。它的现任总统是孙家栋的后代孙国华,首都在月球上雨海虹湾的广寒宫一号月球基地。我们在永远阳光明媚的月球北极着陆。漫步在宁静的广寒宫中,我觉得既心旷神怡又滋生了一种神秘感。放眼望去,近处是陨石坑和坑里的多层巨型储物格;远处是月球温室和巨型太阳能发电站;还有人造月球卫星的发射架和用来运送从月球上开采出来的原料和矿石的巨型抛射器。我们在月球上呆了1周,然后我们又乘坐超光速飞碟离开了月球。在这一周里,我们的一双儿女长大了不少,甚至比《暮光之城》中的蕾妮斯梅成长得还要快。八:我们的下一站是火星联邦共和国,它是由美国的X太空公司总裁爱伦?马斯克在2030年7月4日成立的,首都是坐落在火星上最大的平原乌托邦平原的螃蟹城。火星联邦共和国现任总统是斯托克?布劳恩,他是韦纳?冯?布劳恩博士的后代。我们着陆在火星上的三角洲阿瑞斯平原。我们在那里漫步时我惊讶地发现,聪明、伟大的地球人早已开发并且改造了火星。火星上现在大气中含有充分的氧气和水分,现在在火星上,就算是最大的红色沙漠也被种植上了大量的树木。这些树木都是经过放射性诱变的,可以适应火星上的微重力和强辐射。我们在火星上呆了半个月,然后又启程向下一站——银河系恒星际空间进发。九:在我们乘坐的超光速飞碟飞出了太阳系之后,我们透过舷窗看见奥尔特云的一片灿烂光华,有蓝的光、红的光和绿的光。我们仿佛置身于一片光的海洋之中。渐渐地,随着我们逐渐飞出了奥尔特云,我们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见银河系恒星际空间的星辰大海。有蓝的星、黄的星、红的星、白的星,在我们的周围一片繁星点点。我们的超光速飞碟正在向银河系中心飞去,因为宇宙联合国中最强大的24个常任理事星球——银河系24兄长就在离银河系中心非常近的地方,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不到1万光年。我们要让我们的一双正在急速长大的儿女到那里开阔眼界,看看银河系中最先进的超级文明究竟是什么样子的。我们在8个月后到达了银河系中心,根据超光速飞碟上的仪表显示:在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300光年处,那里的宇宙光辐射强度是奥尔特云里的2300倍!超光速飞碟每飞行一秒钟,我们就将承受强度为地球上的300万倍的超强辐射!在过了距离银河系中心只有118光年的近银心点后,我们开始向银河系24兄长飞去。在路上,我们看见了除了宇宙大爆炸之外宇宙中最壮观的景象:银心类星体“人马座A”!在舷窗外,它正在向银盘的上下两方以光速喷射超高温物质流,其喷射柱长达2800光年!我们在银河系24兄长依次降落,我们在那里看见了令人吃惊的一幕:天空中,“飞天轿车”往来飞驰;地面上,超音速跑车一掠而过;海面上,一座座海上城市鳞次栉比;城市里,每一座摩天大楼都高达千米以上;他们自豪地把这些摩天大楼称呼为宏伟的“摩天者”。在我的印象中,不管是地球上还是赛丁泉星系,都没有如此先进!等我回到赛丁泉星系之后,我一定要向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汇报我们在银河系中心看见的如此先进发达的超级文明的经验以供整个赛丁泉星系学习!接下来,在我们结束了在银河系中心的历险之后,我们开始向我们游历外星球的旅程中的最后一站——对我来说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进发。这还是我们的一双儿女第一次回到他们的老家!我们的超光速飞碟的速度是5万倍光速,预计我们2261年回到我的故乡——赛丁泉星系。等着瞧吧,我的故乡,我回来了!十:2261年6月22日我们终于回到了已经阔别了5年的赛丁泉星系。我们在已经阔别了5年的故乡所在的星球着陆。在我们着陆之后,我的同乡和同事们都来迎接我们一家,其中还包括赛丁泉星系驻地球高级军事代表团的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在我们一家回家后,我和阿尔弗雷德?什达西副团长联名写了一份报告,名为《在银河系24兄长的考察报告》,递交给赛丁泉星系的最高领导人,以在吸收银河系24兄长的文明和社会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把我们的赛丁泉星系建设得更加美好。高三:曹宇亲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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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3000字故事写到这里我还是不想给他起个名字。K就挺好的,我这样对他说。然而他一边浏览着页面一边笑我,写这般幼稚的文字。我却没有心情和他斗嘴,窝在床上喝奶茶。“别滴在叶儿床上。”K淡淡的说,“不然她会来骂你。”“说得好像你看得到她一样。”“我本来就看得到。”叶儿的房间没有窗户,是个封闭的空间,因为K说,有了窗户怕叶儿的那些物件受了潮气。“可是这样没有光啊,她会不高兴的。”许久没有答复,我索性眯起眼睛,只听得耳畔传来“喀拉啦”的打字声音。“为什么我的名字叫做K。”他看到我写他砍手的文章,有点不服。“没有为什么。”因为初见你时,那般扑克脸的模样,让我想起纸牌上,方形的冰冷的脸。拿着剑的冷漠的K。他用剑保护自己,也刺伤自己,不准任何人靠近。我住在他家里,一个星期,就在叶儿这个房间里。很久没有这么安逸过了,此刻我的生活,干净得像迎着曦光的白瓷。但是我又怕它碎掉。兴许我已经习惯了K的保护,毕竟我是个兄控,有这样一个长得不丑并且自称哥哥的人,他对我很好,所以我就接受了。每天放学就九点多钟,以前都是自己一个人回家,走没有路灯的那些夜路,总会想起儿时听过的恐怖传说,在暗夜里,像落地玉珠,发出叮铃的脆响,惑人心魄。但是自从清明节过后,便不再怕,因为我总觉得,我爷爷是那么厉害的一个人,那些不干净的东西,总归是打不过他的。我小的时候喜欢在饭席间与旁人闲聊,饭沫子乱飞,他“亢”地一个爆栗敲来,从此这类事情再没发生过,吃饭时间,我静得连吧唧嘴的声音都不敢有。这还没过头七,我爷爷是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的。所以想到这里,又没有那么怕。可是K执意来接我。而且……是步行。我淡定的说,如果不开车和我一起走路,接我有什么意义。“虽然你长得这么安全,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万一有哪个眼瞎的呢。”我:……大我十六岁的K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腹黑,星座是天蝎。不知怎的他找到了我的繁花落尽,然后杀我个措手不及。“哦,想不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啊。”这种鬼畜的语气……“哦~白莲花是什么鬼啊,你啊?”好吧我有点不能忍了。“恩?”恩什么恩。“阿欢,我可以抱抱你吗。”我:……啥?“我总觉得,你独自承受的有点多。而且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眼底特别悲伤,怎么笑都掩不住。”我听到这句话,本是应当感动到不行的,但是这还有下文。“毕竟你是一个未成年人啊,脑子里想的东西太多了会变成智障的啊。”我:……=-=我早前便怀疑,K和我家里人是认识的,只把我一人蒙在鼓里。而我,因为这个新搬来的邻居,多了很多新鲜感,并且有种莫名的喜悦。我会把一些对月见都说不出去的秘密告诉他,然而自己却发现不了。等到察觉的时候,已经揭了底,我还能怎么样呢。好在,他总归是个有分寸的人,不会把这些事情到处乱说。但是只有我们两个独处的时候,总是会……尴尬一些。一般来说我都不怎么喜欢说话,尤其是他知道了徐源白是谁以后。某一日我坐在叶儿床上,搬个小桌子放着,就那么随意的做作业。然后K在我边上打小说码字。约莫过了一个小时,我们都没有说话。突然他淡淡的嗓音传来,很魔音的,让我突然安宁。“我说,为什么这么安静啊。今天是心情不好?”因为我不想理你啊,你知道得太多了你个猪。“不然我们出去遛狗吧。”“可是你根本没有养狗啊。”“没事我们可以去借。”我:……“阿欢你喜欢什么样的狗。”“柴犬。”“那么贱的狗啊我不喜欢,我们去借哈士奇吧。”我:……“我不我就要柴犬。”“恩,好,柴犬最可爱了我们就借柴犬。”你是个变态吗…然后他就出去了。屋子里一下子静下来,我瞥了一眼他的电脑,右下角滴滴滴的声音,他还欠着十万稿子,编辑都已经骂开了。他却还有空陪我出门浪。十分钟后,他真的牵着一只表情很贱的柴犬回来。我:……“你偷来的?”有一天晚上我梦魇了,看到爷爷浑身是血坐在一个坟墓前,有几只野猫在撕咬他的身体,他只是笑,诡异的笑着,毫不反抗。我看到那样血肉淋漓的场景,就再也不能醒转。我想扑过去。可是我不能。他那样一个厉害的人,怎会沦落到被野猫欺负的境地。我哭丧着脸,却完全没有泪水,只有一轮一轮的痛苦割破心间。朦朦胧胧间我听到K的声音。“阿欢,醒醒。”醒来我就看到K放大的脸,甚至看到他的睫毛,清晰得像是什么高清数码相机拍出来的画面,慢慢聚焦,再聚焦,再聚焦,但是莫名地没有被吓一跳。还有什么能比刚刚梦中那一幕更可怕?我只是双眼无神的愣了很久,才忽然发现自己满脸泪痕。他担忧的看着我,露出少有的严肃神情。“阿欢,明天和我去给爷爷烧纸吧。”“恩。”我们到殡仪馆去。说起来,那天气温二十六度,正是最舒服的天气,我还穿着件长袖。然而一入殡仪馆,顿时凉气嗖嗖,竟像是冬天。不禁便想起来某些可怕的传言,我不敢再往前一步。听我妈说,殡仪馆里暂时存放尸体的大冰柜,就像层层叠叠的抽屉,推出来之后,全是形形色色苍白的脸,是永远也活不过来的封存的阴惨。“阿欢。”他突然唤我,我倒是被吓了一跳。“需要手吗?”低头一看,他把左手递了过来,示意我拉着他。可是我这样一个女汉子,怎么可能这么窝囊,于是我淡定的拒绝了。我跪在一个蒲团前,也不知道爷爷在哪里。那个工作人员很冷淡的告诉我们,烧纸钱只能在这个地方烧,也不能更入内一步。我说,可是这样我怎么能知道我给谁烧呢。他撇我一眼,带着唯物无神主义的傲慢和轻蔑,说,信则有,不信则无,来烧纸钱就别乱叫了。我刚想再说几句,K却抓住我的小臂,力道很大。我知道他什么意思,没有再继续。我就默默的烧了那些纸钱和元宝,都是K和我一起折的,一个个都坑坑洼洼非常的丑,我极为怀疑这样的东西到底怎么在天地银行流通。其实我也是不大信的,只是有点怕。况且,纸钱也只是表达一种哀思罢了。可是烧纸有什么用呢,他是被野猫撕咬的,我要怎么才能救他?K淡定的说:“烧肉吧那。”我:……“阿欢。”“什么事。”“你还记得有机物被高温加热生成的产物及其化学方程式吗。”我:“滚!”(ノ`Д)ノ看得出来其实K有当学霸的资质,但是他就是不学啊,哪能有什么办法。他当年要是能把这打人的心思放在学习上,也不至于像今天这样碌碌无为。他现在要是能把这损人的心思放在小说上,绝对是一个成名作者。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K长得很帅。K说他不喜欢徐源白,因为徐源白会把我抢走。因为我重色轻友。K是我的哥哥。他大了我十六岁。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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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书_3000字尊敬的XX:我错了,不该在上课时候说话,我对我这种行为感到羞耻,因此,我做以下深刻的检讨,希望能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不过,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当然我知道也不能以此作为借口,我们还是要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错误发生,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我的不良行为不是向老师的纪律进行挑战。绝对是失误,老师说的话很正确,就是想要犯错误也不应该再您的面前犯错误,我感到真的是很惭愧,怎么可以这么的。相信老师看到我的这个态度也可以知道我对这次的事件有很深刻的悔过态度,我这样如此的重视这次的事件,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的错误,我可以向老师保证今后一定不会在早自习及其他任何课上说闲话的。今天我真的是很深刻的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知道老师说的话就要听从,老师说的话也绝对会实现她的诺言,老师所要管的一定是为了我们学生好,所以我们不用挑战老师的纪律,我们还是学生,没有能力对老师说出来的话产生不听从的想法,我们学生唯一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听从老师的话,好好的学习好,让老师可以放心,让老师可以信任。犯了这样的错误,对于家长对我的期望也是一种很大的打击,家长辛苦的赚钱,让我们孩子可以生活的好一点,让我们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当中,可是,我却违背了家长的心意,我犯了这样的错误,简直是对于家长心血的否定,我对此也感到很惭愧,家长的劳累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每天为了生存而忙碌,为了家庭而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们所不能够了解的,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他们的乖孩子,听从家长的话,家长是我们最亲的人,也是我们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最可以信任的人,所以我们就要尽量的避免家长生气,不给他们带来不必要的烦恼。而我们作为他们最亲的人也不能够惹他们生气,这个都是相互的,当我们伤害到他们的心时,也是对于自己心的伤害,因为我们是最亲的人。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这次的事件我真的感到抱歉,希望老师可以原谅我,可以认可我认错的态度,我真的已经深刻的反省到我的错误了,希望老师再给我知错就改的机会。也希望同学也要引以为戒,不要犯和我一样愚蠢的错误了,这次的教训真的很大很大。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并且影响了其他的同学,其结果损害了多方利益,在学校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行为,即使是并没有影响课堂纪律,仍然是不对的,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我只是顾着自己的一时高兴,和一时的想法,完全不理会老师的感受。这也是不对的,人是社会的人,大家不应该只是想着自己,我这么做,害的那个是那些和我一起讲话的同学,我这样做,看似和他很好,实际上是在害他。而且,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也是对老师的不尊重。所以,老师把让我写检讨,也是为了让我深刻的认识到这点。其次,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行为也是一种对老师的工作不尊敬的表现。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自古就讲究尊师重道,这是一种传统的美德,过去我一直忽视了它。抛开着一层面,不单单是老师,无论对任何人,我们都应该尊重他,尊重他的劳动,他的劳动成果。我这样做,直接造成了不尊重老师,不尊重他人,不尊重他人劳动的恶劣影响。作为一名当代中学生,一名正在接受教育的人来说,这种表现显然不符合社会对我们的要求。再次,我这种行为还在学校同学间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形象。同学之间本应该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纪律良好,而我这种表现,给同学们带了一个坏头,不利于学校的学风建设。同时,也对学校形象造成了一定损害,“第八中学”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一个学术严谨的学校,我们应该去维护这个形象而不是去破坏它!虽然我在考试的时候写答案给别的同学,这是作弊行为,我和那个同学关系很好,他找我讲话,当时我的也想讲话和认为老师不会发现的侥幸心理之下酿成了现在的后果。虽然与人为善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是当代中学生理应具备的品质。但是现在我才深刻的意识到这不是与人为善。我在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还传染其他同学一起,这并不是真的和别人好,而是在害自己和同学们,晚自习是让学生复习一天的学习的课,不论是什么原因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都是很不对的,违背了做学生的原则。当然,我不能说我是为了和别的同学讨论什么问题才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这是不能成为我作弊的理由。鲁迅先生说过:不友善的帮助就是恶意的伤害。我只有认真反思,寻找错误后面的深刻根源,认清问题的本质,才能给集体和自己一个交待,从而得以进步。做为一名学生我没有做好自己的本职,本应该在上课的时候决不讲闲话,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辜负了老师平时对我的教育之恩,老师含辛茹苦的把知识教会我们,是想让我们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而我却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欺骗把知识无私的教给我们的老师,我现在已经彻底认识到我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帮助同学的目的,反而是害了他,也对老师是一种欺骗行为。自从接受了老师对我的批评教育,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老师教育我说明老师是非常的关心我,爱护我,所以我今后要听老师的话,充分领会理解老师对我们的要求,并保证不会在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如果在上课的时候别的同学找我讲话,我不再参与,而是在主动的去告诉他这样是不对的,这样就可以帮助老师分忧了,帮助老师给班里营造良好的学习的气氛。望老师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老师是希望我们成为社会的栋梁,所以我在今后学校的学习生活中更加的努力,不仅把老师教我们的知识学好,更要学好如何做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个正直的人,使老师心慰的好学生,老师如同父母对我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所以我也要把老师对我们的无私精神去发扬,通过这件事情我深刻的感受到老师对我们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我所犯的错误的性质是严重的。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实际上就是在班上和系里面造成极坏的影响。这种不择手段的行为,即使老师允许,此举本身就是违背了学生的道德和专心治学的精神、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这样一种极其错误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锦标主义。尤其是发生在我这样的二十一世纪的一代少年身上。弘扬第八中学的拼搏精神,走顽强拼搏进取之路既是我的责任,也是我坚定不移的前进方向。然而,我的行为却背道而驰。一个优秀上进的学生当然要努力争取好的成绩,但不能不顾一切、不择手段地去达到目的,这是一个关系到如何成人,如何成才的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一个人的成长和进步,不仅仅是学业上的提高,更重要的是思想、作风方面上的培养和锤炼。我忽视了这样一个重要的问题,为此而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我所犯错误的影响是很坏的。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在上课时就直接造成不尊重同学、不尊重老师、不尊重父母的恶劣影响。过去,第八中学不仅是成绩好、思想好,在精神风貌、队纪礼仪、学术建设等方面也享有较好的声誉,而由于我的错误,大大损害了某某中学的形象;本来,老师是对我很器重的,然而,我的错误深深地伤害了他们的心;我所犯的错误,无疑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带了一个坏头;其他的同学在她们成长的过程中,由于我所犯错误,给她们带来了不应有的负面影响和不应承受的思想压力。总之,们为自己所犯的错误而带来的这一切而深感痛心和后悔。我所犯的错误教训是深刻的。上级老师,同学都委以重任并寄予厚望,我自己也一直感到责任重大不敢苟且,认真学习,全力投入。但事实证明,仅仅是热情投入、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是不够的,还要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大局意识和纪律观念,否则就会在学习上迷失方向,使国家和学校受损失。我知道,造成如此大的损失,我必须要承担尽管是承担不起的责任,尤其是作在重点高校接受教育的人,在此错误中应负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我真诚地接受批评,并愿意接受处理。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老师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同时也真诚地希望老师能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并却对我的问题酌情处理。早在我踏进校们,老师就已三申五令,一再强调,全校同学不得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影响课堂秩序和听课效果。可是今天上午我还是在一堂老师给我们精心准备的无比生动的课上讲了话,没有好好吸收一次老师呕心沥血给我们制作的知识大餐。晚修是很重要的,我应当珍惜这个机会,可是我错过了,这莫过于人生的一大损失。同时,老师,您的关心也令我深深地感动,我知道几个人上课讲话对您来说是没有损失的,可是您还是及时发现并教导我,令我下次不再犯。您是多么慈祥,多么伟大啊!我感激的泪水可以添满整个塔里木盆地;我因过分激动而跳跃的心可与唐山大地震相媲美;我浪子回头的决心可赛过女娲补天时的毅力。我坚决保证以后的早自习除极特别的原因我一定会在课堂上认真听讲不讲闲话。如果说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来,都浇不灭您对我愤怒的火焰,那么,整个太平洋的水能全倒出来吗?不能,所以我相信你一定能原谅我这次无意间所犯的错误,之所以说是无意间是因为早自习的时候只是无意间说了几句话,虽然这也许只是一个不假的理由,真实就是真实,事实就是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了,希望老师能原谅。对不起,老师!这次我犯的是一个严重的原则性的问题。错误已像光天化曰下的凶器说出了一切事实。如今,大错既成,我深深懊悔不已。深刻检讨,认为在本人的思想中已深藏了致命的错误:思想觉悟不高,本人对他人的尊重不够,以后我将对老师有更多的尊重。对重要事项重视严重不足。平时生活作风懒散,如果不是因为过于懒散也不至于如此。我辜负了您的一番心血,事无巨细。见微知着,由小及大,我作为一名初2学生还像小孩子一样在上课讲话,给全班作了坏榜样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对于这件事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我做了深刻的反思:1。在同学们中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有可能影响班级纪律性,让其他同学也讲话,都没有好好听课,这实际上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不负责。2。影响个人综合水平的提高,使自身在本能提高的条件下为能提高。如今错已铸成,我深感懊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3。思想觉悟不高,对错误的认识不足,试想如果当时我就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错误就不可能发生。之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我还为能达到一个现代中学生应具有的认识问题水平,为能对老师的辛勤劳作作出回报,我越来越清晰的感觉到自己所犯的错误的严重性,为此,我一定会在以后的几年里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在认真完成作业,在上课的时候绝对不讲闲话地同时,使自己的言行都与一个现代中学生相符合。作为在上课的时候讲闲话的一份子,我觉得有必要对我们的行为作出检讨,所以按照老师的要求激纳保质保量的检讨书一份。对自己的错误根源进行深挖细找的整理,并认清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老师我保证,我以后再也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以上是我1000字的检讨,希望我的诚恳检讨,得到老师和校领导的原谅。我会用实际行动证明我的诚恳。此致敬礼检讨人:x年x月x日北京延庆县崇文小学高三:sd228508作文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1200字以上 高三 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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