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
“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
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
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
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
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
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
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
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
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
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相伴芭蕾,舞蹈被自我认知。在时空中点亮属于自己的光芒,岁月会留下精致的记忆。此生,以芭蕾为度。
大自然的启示
大自然是神奇的,大自然是强大的。走出浩瀚的书海,大自然就是我们的老师。大自然给我们的启示,是无穷无尽的。正所谓“世上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阳春三月,春光明媚。这时,我走在公园的小道上,突然发现有一堆食物在自己“行走”。仔细一看,啊,原来是一群群黑色的东西在带着他们“走”啊,那黑色的小团是什么呢?我好奇地捉了一只看了看,啊,原来是一只只小蚂蚁呀!为什么一只小蚂蚁会搬得动那么大的食物呢?蚂蚁的力气为什么那么大呢?一连串的问题从我“浩瀚”的脑海里闪过。我回家问了问爸爸妈妈,爸爸妈妈说:“问问老师吧。”第二天来到学校,我问了问老师,老师说:“只有自己动手查一查,才会记得更深刻。”我只好靠自己了。我在家里查了查《动物大全》才知道:蚂蚁是动物界力气最大的昆虫,比人的力气还大,它可以举起比自己身体重的几只蚂蚁。力气较大的蚂蚁还可以举起比自己大几倍的铁块。另外,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积水成河,这些成语都可以用在蚂蚁身上。如果我们人类可以像蚂蚁一样齐心协力,共同合作,那么就算天塌地裂也不怕了,这是为什么,我会自豪地答道:“因为我们团结合作!”团结的力量是最大的,正如一首歌里所唱的一样——团结就是力量。
人们还根据甲虫发明了坦克,根据蜻蜓发明了飞机,根据苍蝇发明了复眼照相机。飞机飞行时机翼总是抖动,科学家经过反复研究发现蜻蜓的翅膀开头有一块黑色的斑,科学家给飞机长上后才稳定了飞机机翼的抖动现象。
大自然很奇妙,只要我们仔细观察,认真研究总会有发现。
相似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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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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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舞蹈团那边的事,要怎么说?你还喜欢舞蹈吗?”这句话,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听了上百遍甚至上千遍。九月份,我就是一名真正的八年级学生了。八年级,小初三,认为中考还很遥远的我们也有了紧张感。辛辛苦苦考进的舞蹈团真的能放弃吗?舞台上的明媚真的想放弃吗?从小到大印在心底的梦想真的愿意放弃吗?思绪随着时光穿梭,一束洁白的光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情景。懵懂的孩童穿着肉色的舞鞋,雪白的丝袜,酒红色的练功服包裹着稚嫩的身躯。望着镜中,盘着头的自己似乎像极了在舞台上高傲得像只天鹅的舞者。一见倾心。“我很喜欢跳舞哦。”逢人就这样说。那时的我从没有想到在十年后,竟要做出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多少次,为了聚光灯下的惊鸿一瞥,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脚底跳出水泡,连走路都困难。夜色降临之际,舞蹈房里依旧明灯晃晃,汗水凝成了珍珠,颗颗晶莹。发丝被浸透,鼻尖沁出水珠,一秒一个的下腰和十几分钟的开腿,踢腿,将娇生惯养的我硬生生磨成了不喊苦不喊累的舞者,一个动作摆了半天,胳膊发酸,双腿发痛,连腰都挺不直,一首乐曲听了成千上万遍,一套动作跳了成千上万次。老师冰冷的眼神,无奈失望的摇头,我的心都跌到了谷底。绝望地趴在地板中央,天花板上的吊灯发出惨败的光,我贪婪的呼吸身周的氧气,真想沉沉地睡过去。放弃吗?不放弃,我不会放弃的。我怎么舍得将我的宝贝随随便便扔进岁月波涛的河流中,她曾带给过我无数希望和肯定自己的决心。是的,最终,我没有放弃。很幸运,父母尊重我的决定。我再一次走进练功房,暖黄的灯光照例像阳光一般洒落,我的心沉寂下来,随着缓缓奏响的音乐,轻盈迈步,双手柔软地舞动,肌肉和腰身勾勒出优美的弧度。舞鞋在地板上摩擦,画出一副名画。那么平凡的舞衣,此时也化作了精美的华服,温顺地与身姿一起,温柔地在空中抚过。巧笑倩兮,若化茧成蝶,翩翩起舞。眼前的景色不再是练功房的明镜,是我独享的景色,是连绵群山之间一条潺潺溪流,清澈见底,河岸野花星星点点,宛若天间星辰。没错,我很喜欢,很喜欢舞蹈。童年偶然交织出的梦境,我用光阴守护了十年,她是我心底无法磨灭的美好。对她的爱磕磕碰碰,因而细水长流。我便用华美的舞姿,欣赏这份热爱。800字 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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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酸胀,眼睛发花,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叹息的语气,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愿意我的热爱因无法坚持而不得始终。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弥漫入房间里,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烙印在了我的骨子里,成为永远不会随时间褪去的坚持与热爱。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7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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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最美的绝唱。——题记秋风缓缓吹过,扣人心弦,沁人心脾。手腕放松,指尖跳跃,于音乐的海洋间畅游,灯光映于琴键上,耀眼,亮丽,如一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我挺直腰背,闭上双眼,倾听着悦耳的琴声,享受着这段属于自己的时光。“终于有弹钢琴的样子了,”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琴前的我,问道,“现在还喜欢钢琴吗?”“没错,”我直截了当,“我很喜欢。”炎炎夏日。“错了错了,D大调,哆咪瑞……”汗,无声地从手腕流下。“怎么回事?十遍里没一边是对准的。”几个小时的练习,手腕酸胀,指尖疼痛;黑白的琴键旁,从目光炯炯到眼神呆滞,枯燥、烦躁充斥着内心。“又弹串了,还有,说了多少遍,这里要踩延音键,还有那里的和弦,回去练了没?还有几天就考级了,第三首三连音还有问题,第二首声部又乱了……”就是弹不好,我能怎么办?胸腔积郁起怒意,我赌气似的,单拍子弹作复拍子,故意通过错音宣泄着内心的不满。“要是实在没心思练,就别考了。”老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琴声戛然而止。不考了么?习习秋风,扣人心弦。一个五岁的女孩,坐在钢琴旁的板凳上,闭上双眼,入神地倾听着邻家姐姐弹奏的动人曲。指尖飞舞,琴声悠扬,在暖光的照射下,显得优雅又温馨。88个黑白琴键,弹奏出了五彩斑斓的旋律,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喜欢钢琴?”“很喜欢。”“坚持吗?”“坚持。”首先是练手型,手腕悬空,手掌拱立,别扭的方式,一保持就必须是半小时,因为力度不够,手背不知被打红了多少次;然后是练八度、九度,手指大张大开,撕裂的感觉日日贯彻于心;接着是练力度,手腕、手指,总是酸胀不已……从幼儿园到小学再到初中,从三级到五级到八级再到十级。说不苦,那是不可能的。但陪伴着它的还有我的成长,坚持,进步。夜深了,老师早已离开,只剩我一人独自坐于琴前。夜晚的凉风吹淡了心中的躁郁,闭上双眼,回忆每一次自己成功时的喜悦,回想每一次为自己打气的刹那,回望每一个自己努力的瞬间……放弃吗?我问我自己。摇摇头,我重新翻开琴谱,手指轻触琴键,重新练习那复杂又单调的乐曲,重新拾起继续努力的决心。因为我始终铭记,那个温暖的秋日,那个优雅又温馨的梦。没错,我喜欢,很喜欢!在向往和喜悦中,我弹响钢琴,继续演奏那萦绕着悠扬琴声的童年的梦。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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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我还喜欢黑管吗?“我不止一次问自己。随着年龄的增大学习负担也随之越来越重,与此同时,黑管的级别越高,曲目就越难,在黑管上花的时间更多。我要放弃吗?放弃了会感到痛苦吗?!与黑管相遇是一次学校乐团的演出,黑管的美妙声音迷住了我:低音如泉水呜咽,高音如百灵鸟啼叫,颤音如波浪起伏,吐音如机枪扫射。我陶醉在乐声中,忘返流连。之后,学校凑巧要招收新黑管队员,我毫不犹豫地报名了。见我如此迅速地做出决定,妈妈问我:“真的喜欢吗?要坚持的。“是的,我很喜欢。”年少的我点点头,坚定不已。学黑管的过程道阻且长,一开始只练基本功。第一次练习长音时,老师让我能吹多久就吹多久,我一开始气定神闲,之后却感到胸腔紧胀,气息不足。最后的时候,拼尽全力的我声音开始不平稳,身体也不停抖动,全身的氧气似乎都被抽空,撑不下去了。放下黑管,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呼吸到新鲜氧气时,宛如重获新生。还记得有一次我吹吐音时,因为舌头接触哨片尖过多而破了一个小口子,起初并未察觉,吃饭时感觉舌头特别痛,才发现原来破了一个小口子,此后的几天我都食难下咽。心中多少次后悔不迭,暗骂自己为何没考虑到这些困难!渐渐的老师开始教我吹乐曲了,在吹乐曲的同时,我也能感觉到了清灵的乐声正洗涤我的心灵,让我找到那份简单的爱,从此,我将吹黑管视为一种享受,在小学五年中,我获得了五级,七级和八级证书,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欣喜和成就感。“你还喜欢黑管吗?“这是来自内心对我的拷问。”没错,我很喜欢!“我大喊了出来,这是一种回答,这也是一种对黑管的那份爱。如果人有了一个目标,却没有坚持去实现它,便也有无法达到的远方,它绝不仅仅是初见的惊艳而是漫长的坚守,必须倾注毕生之爱。漫长的坚守或许会辛苦,但是放弃一定会痛苦。待坚守,且看惊艳。7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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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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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fly,一个我很喜欢的孩子~他有着我最爱的单眼皮。人家说,帅气的男生就要有漂亮的双眼皮和会放电的眼睛。可能我有点怪,我就喜欢单眼皮的人。不是因为JJ是单眼皮。我认为单眼皮的男生看上去很清爽,很干净。我喜欢那个歪嘴的可爱表情。那个表情让了人看有忍不住去捏一下的感觉。我喜欢在我欺负他的时候,他发过来哭的表情。哈哈~那时我就有一种像做错事得逞的小孩。我喜欢在我胃疼的时候,他总是比我还着急的样子。那时,我就会安慰他说,没事的,小意思,吃点药就好了。他的很多很多我都喜欢。fly在我中考前,常对我说:“好好努力啊,我给你加油呢!”fly很喜欢听我说我开心的事,他会和我一起开心。fly 我真的觉得你是一个很强的孩子,你爱你的妈妈,爱你的爸爸,爱你所有的友。记得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和我说,你不会读书。不会读书又有什么关系。那些学习再好的人又有什么用,不懂得朋友的珍贵。我很高兴有你这样一个很好很好的朋友。你和他们不一样,真的~你很好很好~!就像《记住他/她》里面一样,永远记得你。4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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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他没错同桌小张终于从老师办公室回来了,可眼睛却是又红又肿的,真是该六月下雪了,他有什么错呢?我不满地嘀咕着。故事还得从今早晨说起。早上照例全校举行晨会,可令人诧异的是,这周的流动红旗竟没有我们班。老班恼了。这可是“开历史先河”了。刚开完晨会就跑去核实了。我暗道不妙。不安地看了小张一眼,他也毫不在意的冲我挥了挥手,大概是叫我别担心。第一节课下课铃刚响,小张便被叫去了办公室。看来,他的光荣事迹还是被曝光了。原来同学小宋有个坏毛病,总是吃饭不自觉收拾餐盘,总需要伙伴帮助收拾,恰好昨天他伙伴病了,他便顺理成章的没收拾。但不巧的是,被执勤的同学看见了。悄悄记下了名字,为班级扣了分,而这个扣分的人,正是小张!同学们也都渐渐听说了这个故事,很快就达成了一致。站在“被害人”小宋的这边,一起攻击起小张来。有的说他是甫志高,意为叛徒,有的说他公报私仇,还有的直接开骂,说他脑子被驴踢了,不然怎么会给自己人扣分……同学们的话越来越难听了。火药味也越来越浓。我心里真为小张捏一把汗,他将怎样面对这一切?小张从办公室出来了,脸上的泪痕说明了一切。他把头埋在胳膊里,身子一颤一颤地小声抽噎着,那可是一米八的小伙子啊。硬生生地被训得直哭。看着都让人心疼。可同学们还在那里明目张胆地冲着小张指手画脚,议论纷纷。我再也忍不住了。“啪”地拍了一下桌子,刷地站了起来,走到前面,我大声冲着他们说:“不!他没错!这不是他的错!”同学们被我给镇住了,一时反应不过来。我接着说:“小张没有错,他作为执勤的同学,不应该秉公办事吗?是小宋不对在先,他如果不扣着分,他以后还怎么工作,怎么扣别人班的分?如果执勤的人都这样,那么执勤和不执勤还有什么意义?小宋经过这次教训,一定会改正,这有什么不好?”教室里静极了。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小宋站了起来,她缓缓地走向小张,轻轻地推了推在桌子上抽泣的小张。小张抬起了头,眼睛还有些红肿,小宋动了动嘴唇,没有说出声。又停住了一会儿,小宋仿佛下了大决心,她用力拉起了小张。然后,他们俩,向办公室走去。我长吁了一口气。同学们也都若有所思。我知道,注定大家心中都不会平静,经历这件事,大家都会在心中重新思考着,什么叫原则,什么叫诚实……9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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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他没错夕阳的余辉铺在大地上,映射出一抹柔和的光。但,喧嚣声打破了这份美好。“你怎么可以这样,撞了我还不赔钱!”在一个岔路口,一名中年女子一边啜泣一边喊道。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有些喜欢看热闹的就驻足了观望着这场“闹剧”。几分钟前,我走在人行道上,清清楚楚地瞧见一辆摩托车横冲直撞,果不其然和一辆骑速很慢的自行车相撞,然后,就上演了“戏剧”性的一幕。“你这个小伙子也太不负责任了,我的车被你撞坏了,左手腕也不敢动,你却推卸责任,我要求赔偿。”一位烫着羊毛卷的女人坐在地上,脸上的肥肉遮掩了那双本就不大的眼睛,泪珠如断了线似的,从她的脸颊上滚落,眼眶里有一层迷雾,肩膀随着哭声微微颤抖,哭得那般委屈。在她身旁,还停着一辆扎眼的摩托车。“这位大姐,你讲讲道理好不好,我本本分分地骑着车,你却直接撞过来,我还没开口,你怎么就先发制人了呢?”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满脸惊诧、不解地问道,小伙子一看就是一副厚道样儿。“你胡说!是你撞的我!”女人的声音高了几个分贝,满脸涨得通红,她右手撑地起身,还扭捏地摔了个踉跄。她把身子摆正,委屈地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不讲理了,一点儿也没有担当意识。”声音比刚才平缓了许多。还夸张地抹了抹眼泪。“我……”小伙子哑口无言,气得说不出话来。众人间引起了一阵骚动,大家都把矛头指向那名小伙子。有人说他不道德,良心丧尽,也有人说他太会撒谎,还有人……反正都是指向了他。“不,这位哥哥没有错!”我大声地朝众人呐喊着。“我刚明明看见是这位阿姨不遵守交通规则才导致两车相撞,跟这位哥哥没有任何关系。”听着我的一声大喊,旁边也有人附和道:是啊是啊,明明是她撞的人家,唉,这年头啊。“哦?看来这个女人在装可怜?”“幸好这个小孩看见了事情真相,要不然又误会了一个好人。”“对呀,对呀……”大家都开始私底下悄悄议论道。而那位阿姨的脸由白到青、再到黑,简直就是一个调色盘,得意的神色渐渐散去,自知理亏,默默地骑车离开。只听见“嘟嘟”的声音回响在耳畔。人群散了,我站在夕阳下,抬头望向远方,“正义”的光芒照亮我前行的路。80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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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很喜欢你当秋风萧瑟,拂过我的脸颊,眼前便荡漾起你捏我脸颊时嘴角露出的皎洁笑容。从上小学起,每当我蹦跳着回到家中,耳畔总是传来一阵阵父母对于你的哀叹、愤怒。我有心无心地听着,也算是对于你的叛逆史有了了解。这样日复一日,自然我的心中早已对你这个几年未见的亲哥哥,好印象全无,甚至有些陌生。可是突然有一天,父母将你接到了这个家,我站在一旁默默地望着你,笨重油腻的发型,瘦高的身体,更显得你萎靡不振。看着看着,你忽然露牙齿对我温柔的笑。我有些发愣,但很快地,我换上一副轻蔑的神情和你对视,接着我又迅速地别开脸走了,心里却有几分不知名的酸楚蔓延开来。那天吃过晚饭后,我在家中寻找你的身影。父亲不耐烦地说:“那家伙在外面呢,你干嘛还想和他一样不务正业?”我胆怯地摇了摇头,急忙跑到外面,看到你正坐在长椅上,借着路边淡黄的灯光,抱着高三的英语书苦读。我悄悄地坐在你身边,你轻声地问:“妹妹,是不是也讨厌现在的哥哥?”我低下头玩弄着衣角说道:“你还记得在老家那会儿吗?那时候你学习可好了,而且每周末都会在书包的第二层袋子里,装满满的零食带给我,那个时候没有什么电脑、手机,也没有钱,可我们依然活的很快乐。”你沉默了,继而抓起我的手:“那哥哥答应你,不会让妹妹失望!”我盯着你明亮又深沉的眼睛,终于露出了笑容。我重重地点了点头。你很快离开了车水马龙的城市,为了那一晚的承诺,你不会让我失望,你会在那个小县城里继续奋斗,我好像又看到了曾经的你,我喜欢的那个你。即使那句“我不讨厌你,我其实很喜欢你”没有向你说出口,但你已经明白了,我也明白了,哥哥又回来了。650字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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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其实很简单劳累的一天过去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一头倒在了床上!甜甜地进入梦乡……“哎,这是哪里呀?”我迷迷糊糊的走到一个云雾缭绕的地方,惊奇地发现自己竟然在飞!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一个面目慈善,一身具有大神范的仙人腾云驾雾而来。他笑嘻嘻地对我说:“这位同学,恭喜你获得我天庭百年一遇的美梦大福利派送,而你是最后一位!”“啥?”我一头雾水。“同学,那意思是你获奖了!”某大神神色鄙夷的说道。“好了,你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最喜欢什么了,让帅气的本仙为你实现。”“真的吗?这是真的吗?”我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不信,拉倒!”“我信!”我迫不及待地回答。大神翻了翻白眼鄙夷道:“那还请同学高抬贵手,快讲好吗,本仙等会还要和嫦娥斗地主呢。”“我喜欢…我喜欢玩耍玩到倒头睡,睡觉睡到自然醒……”“我喜欢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躺在姥爷的摇椅上,泡一杯茶,读一本蓝皮白线的老书,偶尔走一小会神,聆听自然的声音……”“我还喜欢在某天清晨,最好的小伙伴突然把我扯起来,糊里糊涂地踏上去西藏的遥遥路途,一路上我们一起大声恶俗地唱着《最炫民族风》,有说有笑,不亦乐乎……”“我其实还喜欢把自己藏在一个小角落里,拿着一本最爱的哲学诗集《恶之花》细细品读,忘记了白天黑夜……”“不只前面的那些,我还喜欢和小伙伴们在野外的秘密基地挤在一起,烤各自从家里偷的红薯,吃着热乎乎的烤红薯分享着各自的小秘密……”某大神头顶黑线,控制住自己将要爆发的情绪问道:”这位同学,我猜你应给讲完了吧。”我摇了摇头,于是乎又讲了一大串“喜欢……”终于大神忍不住开口说:“虽然本仙一表人才,风流倜傥,心地善良,既能重口味,又能小清新,让万千少女……”“说重点!”我无情的打断了大神的神神叨叨。“唉,很遗憾,鉴于你刚才的表现,我发现同学你实在太贪心了。你知道吗,人生就像一杯水,如果你有过多的追求,总有一天,这一杯水会溢出,你将拥有的更少甚至一无所有。”大神惋惜地叹了口气。“你什么意思啊,我还没说完呢!我还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哎,这熊孩子说什么呢,快起床了,你不怕迟到了啊!”我猛地睁开眼睛,眼前站的不是大神而是老妈,老妈拍了拍我的脸说:“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呆呆地看着她。“没事就好,快吃早餐啊,别再让我逮到你不吃早餐;还有你的衣服在你衣柜里啊,别再抱怨我没给你洗啊……”我突然笑了,心想:大神,想不到你还有点人情味,把我已忘记却最喜欢的——家人,留在我身边。我真的谢谢你啊,代表我八辈祖宗感谢你,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天上,某大神正和嫦娥斗地主,突然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莫名其妙道:“咋还有人骂本仙呢?”900字 六年级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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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没错就是他作文有点郁闷的到了学校之后,我就立刻把我的好朋友梅琴拉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心潮澎湃的跟她讲我来学校路上的经历。梅琴听了之后,很是不屑的切了一声,说:“你这个花痴,之前说王俊凯是你的男神,现在又有了一个新的男神了,那以后不是更多吗,你这个外貌协会的大花痴!”我被“花痴”和“王俊凯”刺激到了,(因为我觉得我自己不花痴,要花痴也只有对王俊凯花痴,还有一个是因为,王俊凯,在五年级的时候我说过一生一世只爱他一个,可现在...但是,我知道,我这并不是花痴,我对自己的思想感情很清楚,虽然只是远远的一个背影,可我觉得我已经喜欢,不,甚至是爱上那个“阳光暖男”了!顿时对小凯有些愧疚感)我知道,梅琴也不是有意的,只是跟我开个玩笑而已,我也没有生气,故意忽略掉那种那种愧疚感,不能激动万分的跟她说“真的!真的很帅,我跟你说一下样子吧(描绘略)”。梅琴听了也很激动的说“哇塞!我现在都能想到那个样子了,确实很帅!”她又问“那假如他转过来是个丑男怎么办?”思索了一会儿后说,“可能性不大,背影看的那么帅,应该不会是个丑男的,而且就算长得不是那么好,我觉得我应该不会放弃的!”我很坚定的说。“叮铃铃——”“上课了,第一节是体育课,我们去操场集中吧!”我说。顶着大太阳跑了五圈之后,老师又叫没踢足球的人要绕着操场走,我和梅琴,哓莺,林妍说笑着漫步在操场上。突然,我看到一个男生在跑步,那个男生很帅气,蓬松的的黑发,白色的t恤,白色的九分裤,白色的步鞋,皮肤——等等,今天中午...不会这么巧吧?!“啊!”我突然小声的啊了一下,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就是我中午见到的那个男生!他跑了过去,我看到他的背影,简直跟中午的男生背影一模一样!“是他!没错就是他!”我又小声的说了一声。晓莺疑惑的看向我,“什么他呀,你说的是正在跑步的那个男生吗?”我激动地对三人说“就是他就是他!今天中午那个背影小帅哥,(内容略)很帅吧?你可不能喜欢上他哦!”想到他帅,顿时有些得意,又觉得自己的眼光不错。晓莺又问“班长,(没错,我是班长,但这不代表,班长就一定不能喜欢人一定要正经!喜欢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事,谁青春期没有一两个喜欢的人呢?对吧)你确定他是你那个小帅哥吗?”“确定确定!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我激动的拉着晓莺的手回答她,就算他化成骨灰我觉得我都有可能认的他。于是整个下午我都很兴奋,很有精神,跟打了鸡血似的,上课也不打瞌睡了!900字 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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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饮料的作文:饮料没错关于饮料的作文:饮料没错一瓶饮料,抑或是被珍藏,抑或是被丢弃,抑或是令人回味无穷,这都是它的宿命。但是,我想说,饮料没错!一瓶味甜的饮料,他从商店里买走,人们说,他叫项羽。把饮料握在手,他把嘴角上扬,说那里头的甜充斥着无数场战争胜利的喜悦味道。突然,他由于大意摔了一跤,饮料便从悲风不歇的垓下滚落。山脚下,饮料期待着他前来寻觅,但是,饮料等来的却是乌江亭处,刚健的铁蹄扬起串串焦灼的嘀鸣,乌江水上,奔流的浪涛卷起朵朵不熄的怨愤……人们会叹息项王愧对八千子弟的深情,但更多的是不明白,他为何不想想曾经拥有的胜利——要知道,甜饮料会带给他渡江的勇气,人杰,不该在乌江水中沉寂!“天之亡我,我以何渡为?”项王啊,若历史回旋,你依稀能记起遗忘的那瓶甜饮料么?一瓶苦中带甜的饮料,他从商店里买走,人们说,他叫司马迁。把饮料饮入喉,他把眉头紧锁,说那里头的苦充斥着难以启齿的苦痛境遇后的隐忍味道。突然,他写下了最后一个句号,口中的饮料竟荡起点点甘甜。书案旁,饮料微笑看他焕发魅力,毕竟,饮料的苦涩下是他遭受宫刑后的愈挫愈勇,大半生的不懈努力,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只为展现历史的真实……人们会感叹司马迁面对逆境的坚强,但更多的是赞赏他直面挫折的勇气——要知道,苦饮料下蕴藏的甘甜无人能确定是否终能品到,男儿,就应为梦想顶天立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啊,若时光重现,你依旧会坚信苦饮料背后有甘甜么?一瓶味淡的饮料,他从商店里买走,人们说,他叫季羡林。把饮料装进心,他把烦恼释怀,说那里头的淡充斥着历经漫漫人生的平庸味道。突然,他落笔 八十述怀 ,饮料便与他一起悉数往日的点滴。纸页上,饮料默然地看他提笔,然而,饮料却令他陷入山重水复时,想起自己生命中亦有杏花春雨,遇到塞北秋风时,想起自己生命中亦有绝处逢生……会欣赏季老先生对人生的感悟,但更多的是叹服他回忆人生的心态——要知道,淡饮料里淡而不淡的滋味,不是碌碌人轻易可感,人生,不枉就此走一遭!“人活得太久,对众生的相,看得透透彻彻,反而鼓舞时少,叹息时多。”季先生啊,若有来生,你依然会用淡饮料品出不淡的人生么?饮料没错,错的是世上少有了解它的主人。商店琳琅的饮料就像人生旅途繁华的选择题,所谓的选项没有对错,错的是你未懂在选择后回首感悟。正如顾城所说:“我相信,一切都是种子,只有经过埋葬,才能发芽。”饮料没错,而你又可否能把它饮入心田?900字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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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丑,但我很酷我是个丑孩子。这一点是从我出生起就注定了的,我妈抱着歪瓜咧枣般的我呜呜直哭,可还是没有改变,我很丑的命运。我上幼儿园时,我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同桌是胖墩墩的小矮子。同桌的第一天,他就在课上举手大喊:“阿姨,我不要和这个丑八怪做一起啦!”于是整个幼儿园时期,我紧勉强维持了一节课的同桌生涯,就被调到班级的最后一排单桌,独自在墙角里自生自灭。我还记得当时的自己,咬着嘴唇,双手紧紧攥住书包的带子,在周围“童真”的笑声里,走进那个黑暗潮湿的角落。我问妈妈:“妈,我很难看吗?”我清楚的记得妈妈初时那一瞬间脸上的悲哀,幼时不懂那种表情的含义而现在简单明了。短暂的沉默过后,我亲爱的妈妈用右手轻抚我的脑袋,说:“不难看,像个大学生。”时年6岁的我已然明晓“大学生”的含义。那三个字在这个脏兮兮的小孩心里有着圣洁不可亵渎的地位。我的两只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咧开嘴呵呵笑了。再去面对小朋友的欺负与嘲笑时,我闭着眼在心里不屑一顾,我以后要成为大学生的,你们算什么?我妈相当有先见之明,她对我爸说,这孩子本来就破了相若再没有点本事岂不要成废人一个?于是在小伙伴们还窝在妈妈怀里看动画片时,我已经背着画板独自一人去郊外写生了;当小朋友们还在为“床前明月光”的背诵头痛不已时,我早已熟读唐诗宋词并对《诗经》了然于胸了;当同学们还在为大考小考紧张兮兮时,我已若无其事的接过班sir手里的奖学金了;当同龄人还在为芝麻小事哭鼻子时,我已经冷静地处理学生会里的大小事务了。有人问我是怎么长到现在这样的,我笑了笑告诉她说当你发现你左手写不了字时最好赶紧换右手。外表的缺陷注定我无法拥有惊人的外延而只能拥有内涵并且尽己之力去充实内涵。山不过来,我就只好自己走过去了。我很有自知之明,我很丑,我不能穿着漂亮的裙子扎着好看的辫子同漂亮的女孩子一起显摆人生,可我能将这样的美丽驻留到我的画板上,一同驻留的,还有我虽不美丽但却绚丽多彩的人生。“山不过来,我就过去。”我执着于我的人生信条,而我的人生信条让我在自暴自弃与改变之间义无返顾的选择了后者,选择了自己的人生。让我已清汤面式的头条,清纯的学生装,丑丑的脸与自信的微笑酷遍校园,酷遍我的人生之路。900字 初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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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胖但我很阳光我们正在一天天成长,一步步走向成熟。有时,你会忽然有一种长大了的感觉。然而,成长也会伴随着不少烦恼。也许你正因为学习而伤神,也许你正因为朋友间的一场误会而懊恼,也许……——题记我是一名初一女生,在十多年的成长历程中,我经历了不少快乐,但也有不少烦恼。而这些烦恼,大多是因为我的胖而产生的。自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我就开始越来越胖。记得那时班上的男生常常嘲笑我,有的还跑上来故意冲我唱:“小肥猪,傻不丢!出门踩西瓜,一出溜………”我当时就被气哭了,为此,我常常非常自卑。更让我伤心的是,因为我胖,爸爸妈妈也经常“虐待”我,一到吃饭时,“别吃了!”“少吃点!”这些话语都成了他们的口头禅,有时,面对自己喜欢的美味,我也不得不咽一口口水,缩回筷子……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只与书为伴。在书中寻求安慰。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一本书,书中的故事让我后知后觉:我是胖,但是有什么可自卑的呢?书中的主人公,也是一个非常胖,但是却非常自信阳光的小胖妞。她的画画得栩栩如生,钢琴弹得出神入化,字也写得完美无瑕。可谁知道这样一个大家公认的好孩子,也曾因为胖而被人嘲笑。更让人感叹的是,她从小体弱多病,六岁时,最爱她的妈妈就因病过早的离开了她,她坚强、独立、乐观的面对着这一切。在所有人眼中,她是个十足的乐天派,脸上总是洋溢着向日葵一样灿烂的笑容。我最欣赏的是她的那句名言:“这个世界反正残忍,我何不微笑面对?”我深深地被她感染了,暗暗的将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我要把她当作自己的榜样!是啊!书中的小胖妞跟我有着太多的相似,我也是个画画爱好者,我的画的漫画人物生动有趣,而且很接地气!因为我不仅会摹画现成的作品,还会自己创作性把生活中真实的人物加工成俏皮可爱的漫画形象。我也会弹钢琴,都说学琴之路坎坷曲折,大多人会选择半途而废。而我却从七岁开始一直坚持到现在,参加过“青春中国”全国大赛,去年暑假还顺利通过了十级!我很胖,但我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我很胖,但我是朋友心中的知心小伙伴;我很胖,但我是老师眼中的能干小助手;我很胖,但我自信、我阳光!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事,都能如愿以偿。但任何事都值得你去用心对待,你给世界一个什么样的姿态,世界将还你一个什么样的人生!900字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