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一束花
一
这次数学摸底考试我没考好。所谓没考好,不过是跌出了前三,考了个全班第五而已。这在别的家长眼里已经很不错了的成绩,在我妈那里不仅算不得成绩,简直就是一大罪状。
我还没想好怎么跟我妈周旋,我妈就先朝我正面开火了。吃过晚饭,我妈让老爸去洗碗,老爸同情地看了我一眼,乖乖地到厨房去了。这就意味着我妈又要开始“治病救人”了。
“小俊啊,都到关键的六年级了,你怎么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呢?”我爸爸叫王大俊,所以我叫王小俊。听我妈这口气,好像其他年级就可以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似的。我正在挑着我妈话里的漏洞,她又说了一句令人惊叹的滴水不漏的话出来:“你说,是你退步了还是别人进步了?还是在别人进步的同时你又退步了?”她都说完了,我还说什么呢?
“你说呀?这段时间你都干什么去了?”妈妈的声音里透着焦躁和不安。是啊?我干什么去了?我不能说啊,因为这是我和马小瑞、胡乔乔三个人的秘密!
事情还得从三周前说起。马小瑞的爸爸开车送货,在路上和一辆宝马车发生了刮擦事故。本来双方都有责任,可宝马车的司机不依不饶,马小瑞的爸爸怕惹事又怕耽误了送货,让自己的老板不高兴(他是进城的农民工,挺在意现在这个饭碗的),最后马小瑞的爸爸赔了“宝马”三千块钱,这事才算了结。
我看到那两天马小瑞魂不守舍的,好不容易才问出了这件事儿。马小瑞是农民工的儿子,虽然进了我们这个学校,可是没几个朋友。我当初是作为学习委员被老师指派去帮助马小瑞的,可没想到一接触才发现跟他玩可比跟那几个尖子生玩带劲多了。马小瑞会做饭,每次去他家他都会给我烙菜饼子吃,吃得我回家什么都吃不下。他家在一排破破烂烂的违章搭建的平房里,房租很便宜。马小瑞的妈妈在院子里养了鸡和鸭,还种了菜。我们在院子里撵鸡赶鸭,捉蚯蚓逮毛毛虫,总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马小瑞的妈妈就望着我们笑啊笑的。
看着马小瑞眼睛红红的样子,我怎么能不管呢?他妈妈有病,平时就在家里做点绢花,再拿到市场上去卖点钱来补贴家用,那三千块钱可是攒来看病的啊,可恶的宝马司机!可我怎么帮马小瑞呢?我想到了胡乔乔,她爸爸是大老板,家里钱多,而且我跟她的关系还行,最起码我的面子她还是给的。
放学后,我把胡乔乔约到了小树林,和等在这里的马小瑞会合。我们开了一个严肃的三人会议。通报完了情况,我用了一句电视里听来的话作结:“这些有钱人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胡乔乔脸红了一下。我望着胡乔乔说:“马小瑞的妈妈有病,那钱是看病用的。现在没了,咱们得想办法凑点儿。我500块压岁钱都拿出来,你有多少?”胡乔乔看了我一下,低下了头:“钱我有,就是都被我妈管着,拿不出来。”我皱了皱眉没说话。“不过,我还是有办法,明天吧,我试试看。”尽管马小瑞一再对我们说不需要,这是他自己家的事,可这怎么由得他呢?他家的菜饼子我也没少吃,这事得我说了算。
胡乔乔真不赖,第二天就偷偷递给我一个大信封,好家伙,好厚一叠钱!她不会是偷家里的钱吧?胡乔乔激动地小声告诉我,她妈妈的记性不好,衣服兜里总揣着好多钱,衣服穿一下又挂回衣柜里去,昨天她在她妈妈那巨大无比的衣柜里很轻松就翻出了三千块钱。到底是有钱人啊!我感叹。“小俊,你说我这算不算偷啊?”胡乔乔问我。这不算偷又算什么呢?可是,这和偷又有点区别,这钱是她妈妈忘记的,对她妈妈来说就是已经不存在的——所以,不算偷吧?
当我们把这三千五百块钱一起交给马小瑞的妈妈时,她先是不住地推辞,见我们不肯收,她就抱着钱呜呜地哭了起来。我、胡乔乔和马小瑞都吓坏了,马小瑞赶忙把钱塞到我们手上,把我们推了出来。
其实马小瑞的妈妈真的是多心了,我们可没有可怜她的意思,完全出于希望和马小瑞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想法。如果换了是我有困难,我一定会大大方方地接受的。但我们也没办法把心掏出来,给钱肯定是行不通的了,但就此打退堂鼓也不是我的性格。
马小瑞自从家里出了那件事后,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要回家帮她妈妈做绢花,以前他妈妈都不让他做这些的。我向马小瑞提出放学后一起去他家,和他一起帮他妈妈做绢花。这次马小瑞答应了,上次拒绝了我们的好意,他也觉得挺过意不去的,更关键的是,他很喜欢和我在一起。本来胡乔乔也想去,我们俩都没同意。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去了能干什么呢?
就这样,每天放学后,我就和马小瑞一起骑车赶到他家,埋头做一两个小时的绢花再骑车往自家赶。幸好我家也在同一个方向,不然还真没时间。我妈只知道我在学校补习,也没去想那么多,可现在……
二
在我保证了下次考试一定会重回前三名以后,我妈才意犹未尽地结束了这次谈话。
这些事儿我可不敢给马小瑞说,他要知道了也肯定不准我去帮他了。我到底能坚持多久,我自己也不知道。迟早有一天,我神通广大的妈妈会知情,只是我没想到这一天很快就到来了。
下午放学后,数学课郭老师把我留了下来。她说话的口气简直和我妈惊人的相似,连开场白都一模一样。只是郭老师的态度更好些,不像我妈,动不动还要戳你一下。我心里着急,怕马小瑞等久了,就低下头沉默不语。郭老师以为我反思得太投入了,连忙拍着我的头安慰道:“这次没考好没关系,别太难过了,胜败乃兵家常事,呵呵!”郭老师可真是个好老师。
从老师办公室出来,我一溜烟跑去追马小瑞,他通常会在学校门口的林荫小道上等我。等我气喘吁吁地赶到时,却不见马小瑞的身影。咦?不会这样子的呀,马小瑞,你怎么回事?
我立马骑上自行车去追。我玩儿命地往前蹬,不一会就看到前面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正吃力地蹬着自行车。“马小瑞——”我扯着嗓门叫起来。
奇怪了,马小瑞本来还在无精打采地蹬着自行车,一听到叫他,反而加速朝前蹬去。嘿,邪了!我一咬牙猛蹬几圈,就与马小瑞的车子齐头并进了。然后我一拐车把,前轮直朝马小瑞的车子逼过去,两车刚碰到一起,已经方寸大乱的马小瑞就“哎哟哎哟”地叫着从车上摔了下来,倒在旁边的绿化带里。
倒在地上的马小瑞委屈地看着我,我骑在车上居高临下地质问他:“说,为啥不等我?”现在我完全能够肯定他是有意甩掉我,所以我也感到很委屈。“小俊,以后你别去我们家了,耽误了你的功课,我们负不起责……”我一听更气了,这小子阴阳怪气的,发哪门子神经?“负责?负什么责?谁要你负责?”马小瑞那张脸扭得奇形怪状的,小声地说:“你妈不让……”
我一下子蒙了,我妈?真的是我妈,我妈一定去过他家了!妈呀妈,我那平日里虽然唠叨却并不令人讨厌的妈呀,你怎么能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事情?马小瑞默默地把自行车扶起来,摇摇晃晃地骑着走了。我看到他脸上有泪滴,想起了他妈妈哭的样子,他家的人都那么爱哭呀!
我不想回家,在外面逛到晚饭时间才回去。一打开门,爸妈都已经下班回家了。饭菜已经摆上了桌子,桔黄色的灯下,热气腾腾的饭菜传递着温馨的气息,诱人的香气钻进鼻孔,在我的身体里产生了一连串的反应,使我本来很激动的情绪稍稍有所平复,事先想好的愤怒之词也随着口水咽了下去。正当我准备先吃完饭再说时,妈妈开口了:
“怎么回来这么晚?”妈妈的语气还算平静,我肚子真的饿了,所以我咕哝了一句我自己都没听清的话后就直接去洗手间了。妈妈追到洗手间,也不管我是不是要上厕所,堵在门口问:“你是不是去马小瑞家了,啊?你还说你在补习,要不是你们班的胡乔乔告诉我,我还不知道你在搞这些名堂!”好哇,这个胡乔乔,她真是高估了我妈的思想境界。 “那个胡乔乔还一个劲儿夸你,那她怎么不去啊?你去助人为乐了,别人就趁机多看书,成绩好才是硬道理!小俊,你怎么那么傻啊?”我一下子火了:“妈,你太过分了,你太虚伪了,你,你太狡猾了!”说完,我强忍住马上就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像一阵旋风从老妈的身边刮过,回到自己的房间,倒在床上无声地哭起来。我一直以为,马小瑞是软弱的,我现在才知道,坚强并不容易。
我躺在床上,听到外面爸妈的声音由小到大,然后爆发了我记忆中最严重的一场争吵。本来妈妈是占绝对上风的,她的声音几乎控制了全部的局面,但当我那笨嘴拙舌的爸爸说了一句话后,我妈立刻不吱声了。我爸说:“你难道希望我们的孩子以后成为一个成绩优秀的冷血动物吗?对家人对朋友都漠不关心的冷血动物?”妈妈肯定不希望我成为冷血动物,所以她不吱声了。
三
一连好几天,我和马小瑞都没怎么说话。他好像越发瘦了,也更加不引人注意了,可能班上很多同学都忘记了还有这样一个人。每天一放学马小瑞就赶紧走了,生怕被别人叫住似的。这下我有更多的时间学习了,可我反而看不进去书了,心里老想着马小瑞,他心里不知有多难受呢。
这事儿最后的圆满结局还得归功于胡乔乔。一天放学后,胡乔乔问我:“知道马小瑞这段时间在干什么吗?”我装作漠不关心地摇摇头,胡乔乔不满地看了我一眼,说:“每天下午他都去南桥市场摆摊卖花,我坐在车上看到的。”什么?马小瑞在卖花,那他的妈妈呢?一定是又病了。我一下子热血沸腾起来,谁让我从来就不是冷血动物呢?我拉起胡乔乔就要去南桥市场,胡乔乔叫起来:“哎——我家的车在那边!”她家的司机正开着奔驰车在学校门口等着她呢,于是这天下午的大街上出现了这样奇怪的一幕:一辆奔驰车跟在一辆自行车后面,慢吞吞地朝前开。
到了南桥市场,在门口那一堆乱摆摊设点的人当中,我一眼就看到了马小瑞。他一定刚到那儿,正从口袋里往外掏东西呢。马小瑞一见到我们,脸刷地一下红了,手也僵在那里不动了。
“马小瑞!”我开门见山地对他说:“你如果要撵我们,我们立马转身就走。从此以后我没你这个小心眼的朋友,没劲!”
“小俊,乔乔……”马小瑞肯定被结结实实地感动了,说不出话来。我真担心他又掉下眼泪来,就冲他胸口擂了一拳,他也回敬我一下,就这样,我们又和好如初了。
胡乔乔这次充分发挥了她乖巧可爱的女生特长,不停招呼着路过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买花,那些大人们看见我们几个小孩样子怪可怜的,也不怎么讲价就买了。不一会,面前的摊子上就剩下最后一束花了。“哎,明天英语考试,不如我们现在来听写好不好?”胡乔乔提议。真是个好主意,一举两得!我们马上掏出本子和笔,先由胡乔乔念,我和马小瑞两个听写。我们写得那么认真,完全忘记了周围是热闹的市场。
一个穿高跟鞋的阿姨走到我们面前。
“这束花我要了。”阿姨说。
“哎!8块钱!”我高兴地答应着,一下拿起花,递到阿姨面前——“妈——”我脱口叫起来!居然是我妈……
我妈捧着花,冷冷的目光依次从我们几个脸上扫过,看着心惊胆颤的我们,“扑哧”一下笑了起来。我那可爱的老妈一手拿着花,一手提着一个大袋子,对我们下达了命令:“收拾摊子,马上去我家,阿姨给你们做好吃的!”
中国梦
我的中国梦是五彩的。红色的梦,是奋发向上的中国。黄色的梦,是富强民主的中国。蓝色的梦,是水源丰富的中国。绿色的梦,是环境优美的中国。紫色的梦,是处事负责的中国。为了实现红色的中国梦。我们应奋发向上、努力学习,以求报效祖国;我们应向获得‘两弹一星’功勋的邓稼先、有‘导弹之父’美称的钱学森等伟人学习,把他们当成我们学习的榜样。
为了实现黄色的中国梦。我们应积极参与政治生活,行使政治权利;我们应积极向政府提议,把民主践行于生活中、让祖国富强起来。为了实现蓝色的中国梦,我们应从小事做起 。我们应该节约水资源,不将污水排到河水中并宣传浪费水资源的危害;我们应该向人们传播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为了实现绿色的中国梦。我们应该树立保护环境意识,不随意丢塑料袋等白色污染;不乱砍乱伐树木,保护生态环境,争取将我国建设成绿色国度。为了实现紫色的的中国梦。我们应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各种文明活动;我们应该学会一诺千金,对人守信、对事负责,以诚待人。
未来的中国由我们建设、发扬,所以现阶段的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健康成长,长大为祖国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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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映山红春天一到,野外风光无限。奢侈的春色在江南的每一个角落随意地涂抹着,处处流溢着春天的色彩。真的应该到外面去走走,看看。无奈事情太多,实在是抽不出时间,也只好成天呆在办公室里,至多也只能到周围走走逛逛,或临窗去眺望一下窗外不远的一片春光。反正,今年的春天总觉得是冷清了一些寂寞了一些。前几天,还有几位同事撺掇过,要我在星期天和他们一起骑车到不远的大雅山去采一些映山红回来,本来满高兴地答应了,可临时有事又只好推掉了,想起来,很是遗憾。一日,在路上偶然遇到一位从大雅山采映山红回来的熟人,便与他要了几枝。由于难得,自然很是高兴了。把花拿到我的办公室里,一看到映山红,老师们高兴死了。不知是谁找到一个很精致的瓶子,灌上水,便把这束映山红小心地插了进去,然后又端端正正地摆放在墙角的一个书架上。这样,办公室里就多了一束映山红。这几天的办公室里,自然也多了一个关于映山红的话题。这时的映山红还没有完全开,只是缀满了一簇簇深深浅浅的花蕾,很便于插花。不几日,经水一浸,映山红便一朵接着一朵地开了,挨挨挤挤,热热闹闹,很是好看。假如你能静静地坐下来,屏住声息,细细地嗅嗅,你会闻到几缕清清淡淡的幽香正沁入你的心间。有时一边批改作业还忍不住要瞟上两眼,有时大家干脆放下作业围在一起一朵一朵尽情地瞧。瓶里的水一天天的少了浅了,我们又给它添上。大家很是勤心,看护得极为周到,没有开的那些花蕾也在陆续的开放,小小的枝丫上居然开得红火极了,直到最后一个花蕾的开放,还是十分的热烈。小小的办公室因为有了这束花,也明亮了许多;大家因为有了这束花也有了一分难得的好心情。不知不觉的,一种美好的东西在大家的心中也被悄悄唤醒……就这么几枝平平常常的花,竟然能给一间没有生气的办公室带来朝气和活力,真感到自然的伟大。花很美,能给人一种享受,也能使人在郁闷中感受到一种不可抗拒的春的气息。花,在一天一天的凋谢。这时几乎所有的人都有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能让花长驻下来,那多好。两个星期后,花色在大家的眼中还是无可奈何地黯下去了,先前那种兴奋、舒畅之情一下子也不知到哪里去了?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兀生的谁也讲不清楚的滋味。想到它曾经给我们带来的如许的快乐,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种莫名的忧伤和失落感。但谁也不忍心丢掉它。水还在一天天地加,加到不能再加了,花也不能再开了,最后只有几根光秃秃的枝条了——又黑又瘦。到了最后,纵然留恋,一阵感慨之后,还是不得不将枯枝丢掉了,原来放映山红的地方一下子空了许多。办公室又显得冷冷清清起来。虽然这么想,但还是想再弄几枝,可又听说映山红的花期已过,哪里还有什么花呢?不知怎么我竟想到虞集的两句词来:若待明朝风雨过,人在天涯,春在天涯。春天就这么悄悄地过去了么?可我心里早寻思过,来年一到春天,无论如何也要到山里去挖几棵映山红回来,就栽在临窗下的小院子里。其实,当我们的生活太单调时,我们真应该为自己献束花。当我们的心灵太淡漠时,我们真应该让自己的心去追逐三月那温暖的风那明亮的阳光,在青青的山坡上,在悠悠的小河边,去欢呼,去放纵,再撑一竿长篙摇一支浆橹去远行。不要想那么多,就一个人足够了。(作者:荷山)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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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心花可是,写些什么呢?我努力努力的深呼吸,要自己放松下来,要让这张白的纸变成我熟悉的日记本,要让这多媒体教室变成我习惯的淡绿色的小房,这样,我才可以平静的写下文字,温暖而舒心的文字。我常听周杰伦的新专辑,常感觉到流泻的音符有时会突然昂起头,刺痛我漠然的心。是的,大多数时候,我只是漠然的一个人,不愿意笑,不愿意说话,严肃,有一点清高。我喜欢那些廉价而美丽的旧衣。她们温顺而柔和,她们有细腻的纹路,记录着我穿着她们,迎着风走过、跑过的每一天;她们朴素而清香,她们有粗糙地质地,我穿着她们在镜子面前,可以看到不停变幻的自己。说到底,她们可以不昂贵,可是一定要多,要各不相同;说到底,我厌倦而单调的生活,我想要变幻,我不想漠然而麻木。于是我写诗,在一个人的时候。那个时刻,所有的词句都辽远而清澈。寂寞,飞奔而来的寂寞把她们推向求知的空白。我费力的一个个拾起,挽救虚弱的灵感。挣扎中,她们终于摇摇晃晃的发了芽,生长,安静的生长在我的纸上,安静的生长在我灵魂中。感谢上帝,我喜欢写诗,写诗让我饱满而柔弱,充盈希望和泪水。我会做梦,在月光陡峭的时候。醒来后,微亮的天空像一张哭泣的少妇的脸,在她哀伤的注视下,那些梦轻缓的沉淀了,消逝了,像每个人心底毫无反抗力的从前,淡去无痕。可是,也会有例外的。那次从贺家山回来的时候,已是黄昏。列车穿过大片大片绿田野,天空跟在我们身后飞翔。我坐在前排,看着那耐心的安静的流淌的云和乔木,眼泪突然就落了下来,长长久久的落下来。那个梦突然就浮上来;那个梦里的大漠女子,不停不停剧烈的摇头,不停不停剧烈的哭泣,她那猛然一撞,喷溅的鲜红化作满山涧的夹竹桃花,她把自己的灵魂留在那里,也留住了那个带剑男子的人。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刻,那个列车穿过田野,天空飞翔的时刻,想起那个梦。后来,我曾思考过,那是否预示了爱情,绝裂而凄美的爱情,在多年前的大漠里就注定了游荡的路途遥远。可我不愿多想,我遗忘,然后我读文章。我喜欢史铁生、苏童的散文,也喜欢安妮宝贝的。它们都是冰凉而美丽的。她对我说:“你写的东西和你爱读的东西都是冰凉而美丽的。”我相信她是对的。有时候,我真希望可以毫元保留的相信她;我们的友谊在那个冬天的园子里,在张宁《一个人的天荒地老》的声音中,在那温暖寂静的阳光下,曾开得那么那么的热烈。一切都那么完好无缺,玫瑰低低吟着风的歌唱,飞鸟轻快的翻开云的诗篇。可是,就在这无可挑剔的时候,时间闯进来了,他优雅的分开这一切,阳光、歌声、玫瑰、浮云,还有我们,都被分割得支离破碎了呀!下一个冬天,终天我和她不再讨论冰凉而东西了。冰凉而美丽的,都是脆弱的。于是,我又变得孤独而平静。我学会了观察:在我每天上学去的那条小路,我会遇到那个年轻人,他穿着橙色的衬衣,走路沉而急,微微上扬着头,微微上扬着目光,显得礼貌而冷淡。他是那样年轻,有着那样美丽的橙色羽毛。每次我们擦身而过,我都会虔诚的希望,有一天他可以飞起来,高高的飞翔。还有一个小女孩,大家闺秀般恬静,嘴角渗着星星的光芒,双眼飘着春天的湖泊,走路细碎而柔美。每次我们擦身而过,我都会虔诚的希望,她快快长大,长大吧!是的,我怀着我孤独而平静的情感,对从我身边走过的人寄托着单薄的心愿,日复一日,乐此不疲。这让我更加勇敢的前进,让我更加孤独、平静。最后,让我谈到黑夜吧!我会躲在黑夜之中流泪,流泪的速度和奔跑的速度是一致的。夜的酒杯碎了,洒一地的黑。我会躲在黑夜之中听阿游的歌,打开水龙头,夜随水流一涌而入,我被淹没在黑暗里,不得安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黑夜之中一遍一遍的听阿游的《爱可以疯》。他的名字,突兀的扎伤我的眼睛,这么久了,这种痛苦还是不能减轻,不能背负。夜的黑让人融化,诗也是液态的——黑夜之中听到火车卧轨的声音睡眠在梦的沸水里燃烧殆尽后记:学校里有一种小花,别致非常。她们的蕊芯是四五个硬朗的灰红成暗绿的小菱形。她们的花瓣艳丽夺目,颜色层层不同。她们会在秋天的阳光下明媚地微笑,让阳光黯然失色。可是她们同时又萦绕着淡色的忧郁和冷漠,雪一样透谅。我每天上学都要看看她们,仿佛她们是我多年的朋友。我想如果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束心花,我的心花一定就是她们。她们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刻轻盈的舞蹈,悲伤的歌唱:她们会在白天坚韧隐忍,夜晚柔软稚嫩。每当她们飞翔,我就听到了花开的声音。她们将成长,将更美丽,不论明天怎样。我将成长,将更成熟,不论未来怎样!1200字以上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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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聚花风铃草_想象作文清风徐来,凉丝丝的,在雪崖边,有一束散发着幽雅淡然的香气的一株植物。这株植物是玫红色的,金粉粉的花蕊有着如蜜一般甜美的味道。那,就是聚花风铃草,从来都长在海拔约一千四百多米的挺拔雪山上,散发着自己独特的清甜气味。一个约十岁左右的藏族小姑娘,她背着小篓,朝藏狼山走去,冰凉的晶雪落在自己的灵动的小辫子上,她的祖父生病了,只有用那种纯净,悠然好看的聚花风铃草才能挽救祖父的生命。聚花风铃草长在陡峭的崖旁,素白清冷的晶雪装点着它,使它变得更加圣洁美丽。阿希娜甩甩棕色的小辫儿,轻轻地朝崖下探去。只见悬崖之下,有一束好看的粉色小花,正悄然开放,有着它那静谧清新的至美的光芒。阿希娜把白嫩似小生笋一样的手往崖下够,试图想要伸向悬崖下面去采那束粉粉的花朵,可是却依旧够不着那束看似遥远的花瓣。花瓣玉白里透幽粉,呈羞红色,依然傲然地立在山崖下。阿希娜叹了一口气,孤坐在雪地上,刺骨的寒风使劲在阿希娜红润的脸颊刮风,她感觉自己都快要变成一塑冰雕了。其实很少人知道,在雪地里,有一只无所不能的雪晶兽,银白色的光亮毛发,洁白无瑕的皮毛,天魄色的深邃兽眼,闪烁着一抹清冷的光芒。它拥有强大的雪痕魔法,悉听世界万物,是一只高贵罕见的稀有灵兽。雪晶兽知道了阿希娜的经历,决定帮她一把。它饱满雪白的额头上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灼灼其华的海澜色冰晶钻,透出神秘莫测的光芒。它一施法术,冰晶钻“唰”地闪亮起来了。阿希娜明白自己决对不可能摘到那束花了,并非常失望地再朝那朵金粉色的花束看了一眼,便只好背着小筐下山去了,她一边走,又一边想:要是我真的能采到那束花,把他拿去给祖父治病的话那该多好呀!阿希娜刚下了藏狼山,才下到了半山腰上就感觉到了自己的背上分量越来越重,她连身子都挺不起来了。她连忙将小筐卸下来放在一旁,自己在一块坚固的花岗岩上歇息了一会儿,就继续下山去了,她可不能让母亲担心。刚过了半晌,阿希娜终于回到了藏族的磬岩寨,磬岩寨的那栋翠绿沉郁的箐竹楼,一看,非常吃惊:“这不是聚花风铃草吗?”她将小筐上的一束金粉色恬淡的风铃草,脸上的双颊绯红滚烫,飞起了美丽的火烧云,还含着羞涩,拿着一大把的聚花风铃草,跑去找她祖父了。祖父正瘫倒在床铺上,那明媚的光明并不能使他的身子变得如原先那样硬朗挺拔起来,他的脸上呈现出的不是活力四射,而是病态的苍黄。阿希娜来了。她的脚步声很清脆,哒哒哒哒的声音就像响亮的马蹄声,使祖父的神态上有了一丝变化,而又很快黯淡了下去。“祖父”,我来了,您怎么样了?您瞧!我带来了聚花风铃草!”阿希娜甜甜地笑着,将那束聚花风铃草凑到祖父面前,就像捧着一捧清泉。这是真的吗?祖父很惊讶,因为他听说只有在很高很高的地方才能采摘到这种植物,难道阿希娜去了藏狼山?那可是很危险的地方啊!他看着眼前的阿希娜,他也笑了,皱纹显得越加深了,脸上还含着泛泛的泪光……阿希娜请来了医师苏狄,他带来了一包药粉,让祖父冲水服下,很快在阿希娜的精心照料下,祖父的身子一天比一天壮实,渐渐的都开始走动了,阿希娜的脸上不再全是淡淡的忧伤,而是活泼的笑脸,剩下的聚花风铃草,被她摆在了窗前,那股恬淡发雅然气息,会守护着阿希娜与祖父,永远快乐的生活着!我并不觉得聚花风铃草到底有什么魔力,其实,爱,本身就是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啊!版权作品,未经《99作文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1200字以上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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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聚花风铃草想象作文清风徐来,凉丝丝的,在雪崖边,有一束散发着幽雅淡然的香气的一株植物。这株植物是玫红色的,金粉粉的花蕊有着如蜜一般甜美的味道。那,就是聚花风铃草,从来都长在海拔约一千四百多米的挺拔雪山上,散发着自己独特的清甜气味。一个约十岁左右的藏族小姑娘,她背着小篓,朝藏狼山走去,冰凉的晶雪落在自己的灵动的小辫子上,她的祖父生病了,只有用那种纯净,悠然好看的聚花风铃草才能挽救祖父的生命。聚花风铃草长在陡峭的崖旁,素白清冷的晶雪装点着它,使它变得更加圣洁美丽。阿希娜甩甩棕色的小辫儿,轻轻地朝崖下探去。只见悬崖之下,有一束好看的粉色小花,正悄然开放,有着它那静谧清新的至美的光芒。阿希娜把白嫩似小生笋一样的手往崖下够,试图想要伸向悬崖下面去采那束粉粉的花朵,可是却依旧够不着那束看似遥远的花瓣。花瓣玉白里透幽粉,呈羞红色,依然傲然地立在山崖下。阿希娜叹了一口气,孤坐在雪地上,刺骨的寒风使劲在阿希娜红润的脸颊刮风,她感觉自己都快要变成一塑冰雕了。其实很少人知道,在雪地里,有一只无所不能的雪晶兽,银白色的光亮毛发,洁白无瑕的皮毛,天魄色的深邃兽眼,闪烁着一抹清冷的光芒。它拥有强大的雪痕魔法,悉听世界万物,是一只高贵罕见的稀有灵兽。雪晶兽知道了阿希娜的经历,决定帮她一把。它饱满雪白的额头上镶嵌着一颗晶莹剔透灼灼其华的海澜色冰晶钻,透出神秘莫测的光芒。它一施法术,冰晶钻“唰”地闪亮起来了。阿希娜明白自己决对不可能摘到那束花了,并非常失望地再朝那朵金粉色的花束看了一眼,便只好背着小筐下山去了,她一边走,又一边想:要是我真的能采到那束花,把他拿去给祖父治病的话那该多好呀!阿希娜刚下了藏狼山,才下到了半山腰上就感觉到了自己的背上分量越来越重,她连身子都挺不起来了。她连忙将小筐卸下来放在一旁,自己在一块坚固的花岗岩上歇息了一会儿,就继续下山去了,她可不能让母亲担心。刚过了半晌,阿希娜终于回到了藏族的磬岩寨,磬岩寨的那栋翠绿沉郁的箐竹楼,一看,非常吃惊:“这不是聚花风铃草吗?”她将小筐上的一束金粉色恬淡的风铃草,脸上的双颊绯红滚烫,飞起了美丽的火烧云,还含着羞涩,拿着一大把的聚花风铃草,跑去找她祖父了。祖父正瘫倒在床铺上,那明媚的光明并不能使他的身子变得如原先那样硬朗挺拔起来,他的脸上呈现出的不是活力四射,而是病态的苍黄。阿希娜来了。她的脚步声很清脆,哒哒哒哒的声音就像响亮的马蹄声,使祖父的神态上有了一丝变化,而又很快黯淡了下去。“祖父”,我来了,您怎么样了?您瞧!我带来了聚花风铃草!”阿希娜甜甜地笑着,将那束聚花风铃草凑到祖父面前,就像捧着一捧清泉。这是真的吗?祖父很惊讶,因为他听说只有在很高很高的地方才能采摘到这种植物,难道阿希娜去了藏狼山?那可是很危险的地方啊!他看着眼前的阿希娜,他也笑了,皱纹显得越加深了,脸上还含着泛泛的泪光……阿希娜请来了医师苏狄,他带来了一包药粉,让祖父冲水服下,很快在阿希娜的精心照料下,祖父的身子一天比一天壮实,渐渐的都开始走动了,阿希娜的脸上不再全是淡淡的忧伤,而是活泼的笑脸,剩下的聚花风铃草,被她摆在了窗前,那股恬淡发雅然气息,会守护着阿希娜与祖父,永远快乐的生活着!我并不觉得聚花风铃草到底有什么魔力,其实,爱,本身就是世界上最强的魔法啊!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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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束阳光,于心底开花站在阳光里,想要拥抱风儿。睡在午夜里,想要一个恬静的梦。亲爱的,把属于春天的一切都接来吧!让缤纷的桃花铺出一片桃红的世界;让轻柔的风儿抚慰忧伤的心灵;让四月的阳光毫无顾忌打开心房。把心之门敞开吧,去探听世界芳菲的声音,任何一处,也许就能看到美丽出现。把心交给来去自由的风,做一个追风的女儿,轻轻地走,告别过去,忘记忧伤,让阳光大片大片在心底绽开。斑驳的阳光洒落在窗台上,静静悄悄,还有小风徐徐,颤动着透明的阳光,有意亦或是无意地想要探明凌乱的昨宵。推开黎明的窗,阳光走了进来,冬日的阳光极其温柔,一如夏天柔和的水流,轻轻流淌着。那些还来不及言说的故事,被时光浅搁于桌角,若是不去碰触,就此与忧伤擦肩,或许阳光就能在心里安家,开出一大片向日葵的温暖花盘。早已习惯把心绪放任在文字间流淌,悲喜参半的回忆,却不忍拿来与人分享,因为懂与不懂,都只是一厢情愿。友说,他并不支持女孩子接触文学,因为女子多是感性,一旦痴爱上文字,就注定了伤春悲秋,多愁易感。若是说多愁善感的秉性始于自身,只是借助文字找一个心灵的归宿,是否就可以为文字洗脱罪名?越来越多的时间,把自己安放在文字的世界,听风,看花,问明月,尽情畅游在文字中,以求淡忘周遭喧嚣的一切。最终才发现,一直不过是在逃避,当被拽回现实的生活,种种无奈就像要被大海吞没,无以名状的悲伤,便趁着孤寂的夜晚悄悄而来,不给人任何准备的时间。风里,我想做一个潇洒的女儿,轻快无比,自由来去。我筑梦的小巢,阳关可以来,花香也可以来;大雁可以来,蝴蝶也可以来。我想敞开心胸去拥抱大海,蓝天,还有高山,在青山绿水间采集人生的甘露,从此储蓄快乐的味道。若可,能否在阳光里安个家?让我自由开花,或者让阳光开花,把阴暗驱逐,把霉潮温暖,在时光里镀上温馨的色彩。每条路,都有最孤单的一程,别人也许只看到你被众人簇拥,却不知道你孤单在自己的世界里。在自然界里,日月是孤独的,高山流水是孤独的,包括风也是孤独的,我亦是。可我并不怕孤独,无人懂得的倾诉,不如,一个人去放逐,狂放亦或是忧伤都深深葬在心底,与明月只影对酌。无人知道,我在时光里静静等待,等那一束阳光,还不等我开口拒绝,就把我的心打开,把一朵最美的花朵绽放,从此,四季里安放的都是温暖。曾有多少个夜晚,看着寂静的夜色发呆,语言都太过苍白;曾有多少个白天,我将自己流放在无人之境,生命搁置在生死边缘;也曾有多少个忧伤的季节,弹奏着风的旋律,把悲伤悉数唱给舞动的树叶听。流转的时光下,我也在飞逝,只是忧伤从未离开,紧扣着生命的弦瑟,本不想去弹奏那支曲,怎奈时光里注满了感伤。请原谅我的多愁善感吧,我只是一粒卑微的尘埃,弯下身躯,只为等待属于我的那束阳光,轻轻向我走来,在心底温暖尽情盛开。亲爱的,忘记所有吧,忘记痛苦和忧伤,忘记昨天留下的伤疤,冬天终将会结束,春天的阳光会更加明媚灿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说: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把过去归还给过去,还自己一片湛蓝的天空,允许阳光在心底绽放,开出世上最美的花朵,从此,只记取快乐,把悲伤留给时光冲淡。该给过去画上句号了,无论是否圆满,都已经结束了。痛恨的那些人,厌恶的那些事,就让他们在时光里越来越远,亦从心上彻底消失。为心画圈,把忧伤驱逐,为迎接阳光的到来,掂起脚尖,触摸太阳的心跳。这一粒悲伤而脆弱的尘埃,想要在温暖的阳光里,入住太阳的国土,在柔和美丽的光线里舞起华尔兹的慢拍,让阳光无尽蔓延温暖一生的时光。曾也忧伤,曾也惆怅,我是一粒漂浮的尘埃,想要借用风的翅膀,用一生的漫长来等待阳光,等他穿越悲凉而来,在心底开出一朵尘世最美的花。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