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
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
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
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
-----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
“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
------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
“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
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
-------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
“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
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
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
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这就是铁三角!
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
孤单心事
想走,想远远的逃离现实,但,我却不知道往哪走?
属于我的天堂找不到,我该接受还是追求?一直在心里藏一个人,真的很累,没有勇气说出来,一个名字可以让人崩溃!是自己太弱还是太爱?
一直在告诉自己要好好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一切都会好……
可是,为什么一切都还是一样,是自己太着急了吗?还是根本就不会在变?一直以为自己是坚强的,但,面对他时自己是那么的无力,总是会失去语言的能力!突然间觉得人是脆弱的动物,当初的等待没有理想的结果我并不难过,只是遗憾,回想当初的告白是那么的苍白觉得可悲!虽然那前方模糊,可是想法清清楚楚,比谁都要希望你会幸福!
当你每次和我打电话时我好开心,却从未让你知道,我们每次聊了好长时间但,很多时候彼此都在沉默,我不知道你为什么不挂电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要等你开口,你有也是在等我开口吗?还是。你知道吗:每次你和我说晚安的时候我的心比任何时候都要开心,都要感觉的幸福!还记得你陪我回家的那条路,路其实是很长的,但却感觉很短只因为你在身边,自己希望永远不要有终点,一直走一直走……
现在我离开了,到了另外一座城市有了自己新的生活,在没有你的地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以为时间久了,就会忘了你!把你的一切都会忘掉,但,现在却发现自己很幼稚,我并不经常提到你,习惯性的把你藏在心里不让人知道。你就是我的秘密,一个不愿与别人分享的秘密!
我在生病的时候,总会想到你,在脑袋里不停的回忆着,我不知道这样的安慰可以抚慰熟悉的伤口多久,我在笑,可是心里却很痛,痛的没有痕迹,只有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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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一:《盗墓笔记》读后感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二: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三: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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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股市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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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10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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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上月底思思和若其两外甥来这里补课,电脑基本上就不属于我了.于是拿起手机看小说.这一看居然看了有半个多月.最早看的是湘西老鬼的深海之下,在看的过程中有许多网友提到盗墓笔记.于是转过去看盗墓笔记.这一看觉得实在是精彩之极,连带着把南派三叔的鬼吹灯,黄河鬼棺,大漠苍狼都看完了.不过最后觉得还是盗墓笔记最好看.这种消遣性的小说,之前最爱看古龙和金庸写的,有一次看了一套藏地密码,感觉也非常不错.再有就是这一套盗墓笔记了.情节上是没的说了.与古龙有的比.不过还不够严谨.有时一个故事结束了,感觉上还不象古龙的书那样有那种原来如此的感觉.可能毕竟是一些神秘事件,无法有让人们信服的解释吧.不过没妨碍到阅读的乐趣.所以又开始有选择的读第二遍.虽然明知道是虚构的,但还是随着他紧张,害怕,怀疑,激动,甚至恐怖,(有一天老公不在家,一边害怕一边还是忍不住要看,自己都觉得好笑),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但是隐隐约约又有些历史的影子或世界发生的神秘事件.以前说到盗墓,那是犯人大忌的事.想想看,那就是挖人家的祖坟,我都没想到居然看了十多天,一个故事接一个地非把它看完不可,可惜到现在也没有大结局.害得我总在想,人是不是真的可以长生不老呀,那个闷油瓶就二十年没有变样,那个二十年前组织盗墓的背后人物到底是谁呀,书中的我到底是怎么回事,那个录像带的我到底是谁?那个它到底是什么?留下了许多的悬念.闷油瓶这个人物太神奇了,他怎么有那么强的本事,他可以抑制血尸,他可以走入终极,他的身份也是个谜.书中的那个胖子,好象生活中的某个朋友,感觉是那么熟悉而亲近.头四个故事我都看了两遍.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恐怖的.毕竟我们小的时候还是比较相信有鬼.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除了害怕,还有就是那个玉俑,也就是古时候人们死后对尸体的保存.曾经听说过有些古尸都保存得非常好,只是见了阳光就不行了.有放定颜珠的,有吞水银的,这里是讲穿了一套玉衣,千年来尸体还是湿的,但一脱了玉衣马上就坏了.看这套书的时候我就想,如今倒好,一把火烧得干干净净,什么也不给后人留,也省得有人去盗墓了.不过有些历史只怕真的只能来历史书了.头两天正好中央10台在讲百慕大三角,又想起盗墓笔记的第二个故事,讲到船神秘失踪,而过了二十年后又神秘出现.倒与电视讲的非常相似.看来作者也是非常关注这类事件的.第三个故事因为没有胖子和闷油瓶,我觉得稍显得沉闷.而且也让我想起一个类似的故事.讲有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发现上班时间所有的同事都没上班,他觉得挺奇怪,然后进来一个同事的老公,说是坐哪天哪班航班回来的,有件东西要他转交给他老婆.等他走后,这个人在浏览网页时发现那个航班出事了,没一人生还,吓得他一身冷汗.这时同事们都陆陆续续回来了,可是他一听,马上吓得要死,原来同事们正在谈论他刚来上班时被楼上的花盆砸死的事.他才明白自己是死了.这类的故事有时我有点信.盗墓笔记里的第三个故事更是神奇,有这么个地方,能让人实现自己的愿望.能产生物化.比如你能复制出来一个你自己,只不过有点副作用,即这种能力会慢慢减弱,而且记忆也会慢慢减退.这个故事里讲到某朝代时国库空虚,有军队的主要任务便是盗墓,看来这也是真实存在的.想想孙殿英盗慈喜墓,还有号称能借鬼兵的鲁王可能真的就是做这个的.大结局揭秘呵呵,我说最近怎么总有10多岁的孩子跑到我空间.原来都是来看盗墓笔记的.大结局我是看完了,但是我想好多人肯定和我一样,觉得结局并不很理想.我个人的感觉是作者有可能受到了一些人的影响,把结局写得比较平淡了,不是那么引人入胜了.因为我们知道其实一开始主线都是指向寻求长生.包括中方的领导以及外方的势力都是想寻求如何长生可长寿.但大结局中方是不了了之,外方裘考德只得到了两个环就作罢了,文章中明显地告诉我们他不是为了长生,呵呵,开玩笑吧,他又不缺钱,不是为了追求长生长寿为了什么,为了知道张家的历史,这是说不过去的.而且在前面提到了汪藏海和什么先生都是在寻求长生.我觉得三叔要不就告诉我们没有长生这回事,要不就继续编造,反正大家也不会把它当真.交待了一些人物的结局.云彩死了,所以胖子留在了云南,当了一个闲散人.闷油瓶重新回到了大铜门内,等待十年后天真来接替他.他到底守护着什么呢,只有他自己知道.吴邪接管了三叔的产业,而且发现三叔家底下有人在监视三叔,但这个人是谁,只是猜了猜,但没有具体说是谁.事情是从天真的爷爷辈起的老九门,包括解家,霍家,吴家,张家,等,第二代是解三坏,吴三爷,陈文锦,霍玲,第三代就是天真,小花,秀秀.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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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埃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 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忆古今华夏,有多少人不败在困难之下,观青山绿水,都比得上黑暗的墓下,唯盗墓者不怕亡灵集聚怎能吓得他们不说话?今小小困难,哪里比得上它闯冒险之地倒不如珍惜美好生活呀碧空朝霞盗墓笔记赢得天下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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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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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10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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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6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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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刚开始看的时候很刺激,也有点吓人。但是,每一个环节环环相扣,使人往下看。盗墓一共有9本,越往后看,越感受到铁三角之前的友谊的宝贵。吴邪,最不该卷入这件事件的男孩,却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也希望你活下去的男孩。他天真,他柔弱,但他经历了那么多生死卓绝的关头,他已不再天真。“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极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吴邪这一路走来,变化了许多。比如,他不再天真;比如,他不再轻信他人;比如,他不再没有心计;比如,他开始算计别人……他的变化我们有目共睹,这些年的经历让他不再是那个不经世事的人。他是故事的主角,更是最坚毅的那个男孩。再说铁三角,他们铁三角之间的感情是最复杂的,也是最单纯的。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说明,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一路走来,若不是他们互相矜持,或许,走不到这一天的。十年之后,期待着天真去长白山接小哥回家。盗墓笔记,感动的是什么呢?带给我们的又是什么呢?是情结。是羁绊。每当想起盗墓笔记就会想起铁三角。作者没有什么优美的语句,不出彩。但是朴实的语言感动着我们的心,温暖着我们的心。小哥的淡漠,吴邪的天真,胖子的乐观,我从来没想过在盗墓笔记的最后,这些东西除了是一段故事尽然还会如此感动人心。铁三角的结局,潘子的结局,小花秀秀的结局,云彩的结局···这一切我无法承认。我宁愿一切的结局停留在重重迷雾之中,而不是这样疑团未解,故事却已然收尾,凄凉收尾。盗墓的结局,我只看到了铁三角厮杀过后的疲劳,累了,却无法对自己的宿命喊停。就算静默也只能声嘶力竭的静默。结局我不想承认,我宁愿自己还在等一个结局,又或者我根本不需要结局,我只是想单纯看到铁三角幸福,盗墓里的人都能好好的。“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我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的天真无邪。”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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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南派三叔曾经说过:“我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完全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喜欢上它,而他们大多数是因为在心情低谷期看了后喜欢上的。"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感,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一点点。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忠诚护主的潘子,三叔,瞎子……潘子的那段,是最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就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到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痛,然后无能为力。“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的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到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着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该怎么用语言来表达,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今年,2015年八月十七日,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那天,三叔给了我们一个结局:等一场千年雨歇。那天,无数稻米在长白山上齐喊着"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我们只是好久不见”、“小哥,欢迎回家”。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永远忘不了稻米们一起待到零点,一起喊出那句‘张起灵,欢迎回家’,一起刷屏……不记得在哪里看到过三叔的后记,他说当年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写到后面,自己一边写一边流泪,在他的笔下,那些人都活了,三叔最后也说,写到最后他感觉这些人好像真实存在一样。这是一种感情,我们跟着故事,随着铁三角,随着主人公历经磨难,你会感觉,这些人就站在你身边。树上春树说:“小说家就是创造生与死,关于爱情,让人战栗和哭泣,以及让人大小不已的故事,让人们意识到每个灵魂的唯一性。”此话甚好。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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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盗墓笔记》读后感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摘自《盗墓笔记》说起《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名家名篇相提并论,但它在我们的心中却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和无与伦比的价值。初读完《盗墓笔记》,内心必定充斥着两种极为矛盾的情感——历经凶险的旅途后的疲惫以及对故事的意犹未尽。可以说,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而本书的“铁三角”——吴邪(天真)、张起灵(闷油瓶、小哥)、王胖子作为本书的主角,则很好地诠释了友情、信任、希望、坚持……可很奇怪的是,我无法将他们之间的联系简单地用一个“友情”来概括。“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段话是《盗墓笔记》的作者南派三叔自己在后记中写到的。而这段话的确就是对他们三个人最精准的描述,任何语言都无法超越。吴邪,故事的主角,本书第一人称的“我”。他是一个平凡人,就如胖子叫的,他是“天真”的。但也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做的才更显伟大,更让人佩服。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子,但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有着自己的聪明,他懦弱却愿意为了闷油瓶挺身而出,他敏感却无法逃避他所必须要去面对的,因为不想伤害身边的人,所以他必须要经历下去,成熟起来。随着故事的发展,吴邪被重重谜团包围得越来越密不透风,而身在风口浪尖,他就是迎着风浪成长起来了。可是,最难能可贵的也就在其中突显——他的心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纯净,像一股清泉,可以看到他的本质。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地帮他、救他。张起灵,一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冷静、强悍、不悲不喜、不怒不哀,被吴邪称为“闷油瓶”。然而在他的背后,却充满了辛酸。但更让人心酸的是,他并不知道,他忘记了一切往事,甚至在与吴邪、胖子相识十年之后、当他从长白山青铜门后走出来的时候,他会忘记与吴邪、与胖子一起经历的所有事。正是因为如此,他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与世界几乎没有联系,他不记得自己从何处来到何处去,甚至在千万次的眨眼中的某一次之后,他对一切都感到疑惑,而他的身上已肩负了一个沉重的、他必须去肩负的使命,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拥有朋友和爱人。如此残酷的命运,他选择了淡淡地面对,平静地背负,好像这一切都是无关紧要的,是理所当然的。在本书中,陈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可是这种孤独感在“铁三角”的经历后,似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可是这之后,仍是将自己包裹得密不透风,更甚于从前。三叔没有给他一个完全明确的结局,可我们知道,在青铜门里的十年,他一定是靠着跟吴邪(也许他已经忘了这个人)的约定,继续活下去。王胖子,盗墓里必不可少的主角。在“铁三角”中,甚至在整本书中,他代表着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在恐怖探险之外还多了许多逗乐。但他绝不仅仅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思维活跃而敏锐,常常突发奇想,使困境迎刃而解。如果说,吴邪是逃避痛苦的人、闷油瓶是无视痛苦的人,那么胖子则是唯一能化解痛苦的人。当然,他也有很多臭毛病,但正因为如此,他才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盗墓笔记》里有两个“强大”的人,一个是生理强大的闷油瓶,另一个就是心理强大的王胖子。他能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的痛苦,并在心中一一化解。可是,云彩的离世,让一向是快乐的代言的胖子失声痛哭。最后的最后,一切尘埃落定,胖子决定留在巴乃,与这段痛苦的记忆在一起。他强大的内心不允许不好的情绪停留,他会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长出快乐的果子。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省、解语花、黑眼镜、潘子……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也有各自不同的色彩。其实,故事的最后,谜题并没有完全解开,对于“终极”我们仍是一头雾水。三叔一开始就埋下了极深的伏笔,让人一直认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但越是深挖,就越来越发现这是三、四股力量的对决。神秘的青铜门埋藏了太多的秘密,让人情不自禁地将其具象化,仿佛一伸手就能推开这道门,解开这重重谜团。当然,门后面也可能什么都没有——也许,这才是所谓的“终极”。三叔说:人长大,就是一种失去幸福的过程。吴邪说:有些面具戴了太久,就摘不下来了。《盗墓笔记》不仅仅记录了吴邪的探险解密之旅,更映射出了人心的险恶——一切的一切就是一个由贪欲引发的圈套。而在层层揭而未露的丑恶中,“铁三角”的友情是那样珍贵。我很庆幸,在另一个与我们平行的时空里,有这样一群有灵魂的人,让我时刻在这个世态炎凉、人心冷淡的社会中,好好珍惜我身边每一个真心的朋友。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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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笔记读后感官场笔记读后感一、读《侯-卫-东-官-场-笔-记》后感——找自己的奋斗目标关于官场,知之甚少,尽管自己也工作过一两年。除了从电影电视剧中零零星星地知道一些官场故事外,还从来没有认真读过一本专门写这方面东西的书。幸运的是,今天男朋友将这本书推荐给我,从开始看第一眼后,就不能自已地喜欢上了这本专门写官场的书。侯卫东是中国千千万个基层国家干部的缩影,大学一毕业,凭借突出的个人能力和还算不错的运气成为某县公选的十位大学生干部之一。不幸的是,他成为乡镇一二把手矛盾斗争的牺牲品,被发配到边远的某村当一个什么驻村干部。这个职位说白了就是干部下放,把你放到村里,给你吃给你喝就是不给你前途。侯卫东就是这样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下放到了某村。他经历了短暂的迷茫和失落之后,马上就回到了现实。光怨天尤人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与其花时间瞎想,不如干点实际的,也许这就是转机。于是侯卫东在下放到村里的第二天,就成了这个镇的焦点人物,他要修一条多年来某村一直想修却一直修不起来的路。原本空虚的生活一下子变得丰富起来,他找到了自己的奋斗目标,至少是短期的奋斗目标。上研后,听同学们说的最多的两个词就是无聊和空虚,我也经常说。为什么我们会无聊,空虚呢?因为我们没事做吗?老师给布置了那么多要读的书,我们有很多东西不懂不会,我们是没事做吗?不,我们无聊空虚主要还是因为我们没有目标。我们像是被装进玻璃瓶的蚂蚱,看得见未来却走不出现在,徒劳地在瓶子里瞎蹦跶。侯卫东也曾空虚过。堂堂一个大学生,本应该留在机关工作,即使不能留在机关,也应该留在乡镇领导身边,所谓人尽其才嘛。结果却是两个领导闹意见,无缘无故地把他扯进来,下放他到了条件简陋的某村。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跟一起公选进来的其余几人有着这么悬殊的差别。他的心里七上八下。每个月挣三百四十多的工资,又身处穷乡僻壤,他不知道自己这样下去会怎么样。况且他还答应女朋友的妈妈三年内调回县城,否则不再与女朋友交往。他可谓是婚姻事业样样不顺。我佩服侯卫东的心理调整能力,他及时地给自己找到一个目标,他要组织修这条让村民们盼望了几十年多次要修却中途夭折的路。可是他无权无势,又是刚去某镇,在修路这个事情上屡屡遇到挫折。他也有过要放弃的打算,但犹豫过后他还是坚持地把这件事干下去。他重新学习了种种公路建筑理论,每天沉清浸在公路图纸的各个图形上,连睡梦中都是建筑图形。我想要说的是:一个人如果没人给你规定目标,那你必须给自己定一个目标,并且为之奋斗,否则永远也不能改变现状。回想两年前,自己也是刚刚大学毕业,带着浑身的学生气进个单位。每天相同的工作内容,不变的工作方式,我看不出我跟单位其他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员工之间的差别。加之,工作所在地举目无亲。我空虚至极。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生活内容就是上班上网。如果上班上网这么一直过下去,我顶多只是一个员工,并不称职的员工。有那么几天,领导的秘书家里有事,可是他桌上的材料却堆成山了。领导急用村料就找我代写。那天起我突然找到了自己的价值,给自己树起了更远大的奋斗目标,我要继续深造,考研。我做事一向雷厉风行,说考就考。在网上买好参考书后,便开始了复习。现在想想,如果当年没有为自己考研的目标而努力学习,如果当初自己压根没有想起来给自己找一个奋斗目标,我的人生将如何发展?侯卫东,如大多数人的生活环境,却有着与大多数人不同的生活轨迹。为什么?他在逆境中,仍然在给自己找一个目标并为之奋斗。这个故事虽是小说虚构的情节,但它折射出的道理却耐人寻味。二、《侯-卫-东-官-场-笔-记》读后感郭灿仁亲笔。从入学不久我开始读《官路风流》又名《侯-卫-东-官-场-笔-记》,直到现在我依然痴迷于这部小说,它有太多的偶然,但它又太真实,太现实…主人翁的经历太完美,令我们充满憧憬。我不止一次的向我志同道合的密友推荐着这部小说,因为它可以让我们认识整个世界…侯卫东,93年沙州大学政法系毕业,以全县第二名成绩成为十名公招干部之一。然而他却被派往偏远的山村当了驻村干部,但他却在逆势而上,从此平步青云,他跳票当了副镇长,偶然的机会被县委书记看中当了书记秘书,之后任职县局行一把手,作用手段争取到了市委书记秘书,后主政一方当了县委书记,成为全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年龄还没有30,平调为市局一把手,后当选副市长。最年轻的副厅干部。此时他还不到32岁,两年后被破格调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年仅34岁的他官居高位,距省级领导只有一步之遥,没有贪污受贿而拥有几千万的资产(他以亲人名义经商,买了煤矿和石场,还投资企业),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一个情人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还有一个情人为他默默等候着…他哥哥也当上了市公安局长。他人生大好,仕途青云之上,有花不完的财富…然而就在这时,生他养他,这个世界上最爱他的母亲换上肺癌。住院时,医院听说是省政府秘书长的母亲,安排最好的病房,最好的医生,用的是最贵的药…常务副省长亲自打电话给院长不惜一切代价救治,市委书记亲自登门拜访。这就是权力带给他的一切…人人都说金钱不是万能的,而权力却是无所不能的…最起码在中国,还没有权力得不到的。虽然它无法决定生死,但它可以最大程度延续寿命,很多下层人民得了癌症就直接等死,不再救治。它无法控制人们的感情,但它可以给你建立感情的至高的主动权,维护权,而本小说中他的老婆和几个情人对他有很深厚的感情。而对于金钱,只要权力一开口,多少人抢着掏腰包,何况他本身已经富有了。看完他才了解人生百态。才会明白为什么说社会关系才是第一生产力,最起码在中国是这样的…才会明白《蜗居》中的苏淳兢兢业业很多年,没人注意他,而宋的一句话让他成了老总敬畏三分的科长。虽然我很赞同周国平“殊途同归”的生死之道,但谁不想走一条平坦辉煌的大道呢?官场笔记读后感1200字以上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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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后感【《猎人笔记》读后感】作者:颜逸群在今天的幸福生活中,谁能想到在曾经的沙皇俄国,有这么一群人,衣衫褴褛,在漫长荒芜的沙漠上拖着货船,步履沉重,面无表情,如行尸走肉一般,但这种景象,不仅仅出现在沙皇俄国,在曾经的中国,也有黄河纤夫也拉不直问号般的身躯。但一本燃烧的书——《猎人笔记》,以诗意的现实主义揭露了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更歌颂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点燃了最底层人民的希望与热情,更激发了全世界人民的革命热情。阿尔卡季·帕夫雷奇·佩诺奇金是一个书中所描写的地主形象,他是一个通情达理的正派人,体态优雅、办事也公道。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仅仅因为侍从酒忘热了而已,便将侍从毒打一顿,还称自己是为了他好。不仅如此,他仅仅因为自己下面的一户人家实在付不起房租,就毁了他们全家。唉!正是一个这样蛮横无理,残暴苛刻的地主,竟被称为一个通情达理的正派人!那么沙皇俄国得有多少这么“好”的人呀?书中不仅讽刺了这些地主,更表现了农奴们刚强的意志和相信自己的力量。勇敢面对未来的思想,如其中的霍里和卡利内奇虽然在地主的手下生活,但他们坚定、刚毅、顽强靠自己的双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同时,这本燃烧的书确实创造了奇迹:在此书发表20年后,俄国沙皇废除了农奴制度。革命的火种也蔓延了整个俄国乃至全世界。又过了十年,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列宁带领着苏维埃军队彻底推翻沙皇统治,创造了第一个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在华夏神州,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正式成立,又一个社会主义思想国家在这本燃烧的书传播的火种的作用下成立了。这也说明了,这本燃烧的书不仅仅激发了俄罗斯的革命热情和革命力量,更让全世界所有人受到了它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的洗礼。火,它之所以能燃烧,是木柴供给了它燃烧的能源。这本书,它所传播的星星火种之所以能在全世界永远地燃烧,传递,是因为屠格涅夫在其中加入了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这“人人平等”的思想应当在每一人的心中永远燃烧。【《猎人笔记》读后感】作者:杜仪久翻开这本厚重的书,跟随着作者屠格涅夫的笔尖,我就那么地进入书中,作了一次奇异的猎人游历。这本书就是著名的《猎人笔记》。我怀着激动的心情翻着书页,看到了那霍里与那卡里内奇,是谁说农奴缺少地主保护就不能生活了?不但如此,情况还恰恰相反,霍尔离地主老爷的“保护”远,所以生活好,而卡里内奇有着行猎老爷的“保护”,反倒连一双草鞋的钱都落空。在这本《猎人笔记》中,其它的情节也无不体现出屠格涅夫为农奴打抱不平的心情,在如此美丽的大自然景色中,发生的却是种种悲剧!在《莓泉》一篇中,符拉斯因丧子,长途跋涉去向地主请求减租,却被怒斥一顿,赶回家去;斯交布希卡穷得“每天不知道用什么东西糊口”。他受尽欺压,甚至连打喷嚏和咳嗽都胆战心惊!这是多么腐朽的农奴制度!不用太多例子,从这么一篇中便可见一斑。作者在揭露社会现象时并不是直接描写,而是含蓄、简约,言尽而意无穷,揭露了地主残暴,虚伪的真实面孔。这使我在无意中触摸到了俄国社会的本质。俄国社会是如此不公!宛如一个金字塔,沙皇高高在上,贵族与地主坐享农奴们的劳动成果,而农奴却从始至终徘徊在下层。就是那么一句话,定格了他们的地“农奴将永远是卑贱的农奴,而地主将永远是高贵的地主”。这是多么不公!地主们身上穿着凌罗绸锻无所事事,而农奴们却要每天每日穿着整洁的“制服”给老爷们做牛做马;地主们衣食无忧,而农奴们却要起早贪黑为挣得面包而干活;地主们的桌上山珍海味应有尽有,而农奴们却过着有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屠格涅夫着实令我敬佩,他并没有以地主老爷的态度居高临下地看待农奴,而是以朋友的身份出场,和农奴一起打猎,一起讨论些平常的琐事。他那深厚的人道主义和民主思想已深深地把我吸引,我仿佛也在书中,为那些农奴打抱不平……这时,在你看完这本书时,不会不称赞屠格涅夫为“大自然的诗人”。这本书是用来燃烧的,它是那么神奇的一本“燃烧火种的书”。1200字以上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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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后感在春天容易别离,在春天,幸福的人也容易被吸引到远方去。——题记在遥远的最北方,有一片土地它的名字叫做俄罗斯帝国。它矗立在西伯利亚的冷风中,就像一座高耸的大理石宫殿,它的顶层住着掌握整个国家命脉的沙皇,他的思想里囚禁着封建,他的目光中渗透着孤傲,他在至高无上中享受着帝王的荣膺,他在高处不胜寒之中叱咤风云。贵族们臣服在沙皇脚下,他们有着不知道多少俄里的土地,有着不计其数的农奴,他们在高处挥霍着税金,买下整个俄国的阳光来充满温暖自己的国度。在宫殿的最底层关押着不知自由为何物的农奴,地下室匍匐着终年不退的暗影,这里到处是发霉的味道。他们个个骨廋如柴,在短暂的生命里饱受苦难、饥饿、贫穷。能有一块自己的土地是这些人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他们像蝼蚁一样的生活,蜗居在社会的底层,鞭笞,疾病,死亡,是农奴们狭小空间里最常见的,他们渴望幸福,希望度过沙皇的严冬,可是很多人在冬天没来之前就凄凉的死去了。“我”背起猎枪,乘着马车,经过旧时没落贵族的宅邸、果园,看到大路旁贫瘠的土地上有几个农民在努力的耕作,偶偶看到地主家的仆役牵着猎犬跟在主人后面出去打猎。“我”来到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住的小村落,天已是薄暮,天色渐渐暗下来,北边的冬天向来很漫长,它的白昼如白驹过隙一般,又恍如沙俄统治下的农奴的崎岖命运、艰辛生活。这正是打猎的好时机,山中有很多鸟禽,这时去必能满载而归。与“我”一同去打猎的是这儿地主家的仆役,他向“我”述说他们的生活,他的主人,他喜欢打猎的种种原因。这是“我”身为一个猎人的简单叙述。从凯撒大帝的辉煌中引来“沙”字,在不可一世的中央集权中诞生出“皇”,于是便有了“沙皇”这一延续几百年的封建制度,有了等级,有了贵贱,有了幸运与不幸。着名的彼得大帝以其空前的远见大刀阔斧的对俄国的政治、军事进行改革,他将原来处于完全封闭状态、落后的俄国打造成了一个地跨欧亚,海陆军事强大的俄罗斯帝国。为了见证他伟大的功绩他亲手打造一座城市--圣彼得堡。他的改革大潮几乎涉及各个方面,挑战传统,平息政变,将一个“老人国”变成一个随时代进步的强大帝国,但他从未对农奴制进行改革,而是加大了对农民的剥削、赋税,使农民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想象一下人连主人的爱犬都不如的世界,那里满是饥饿生了病只能等待死亡,卑微的生活,暗无天日环境。真希望冬天赶快过去,在春天每个人都会幸福。他们都说“我”疯了,因为“我”四处游荡,常因为被人嫌弃而被关进一个黑房子内遭人毒打,“我”常常没东西吃又要向主人家交税,有一日“我”经过一片菜园地,又累又饿,于是拔起园中的白菜生吃起来,“我”还有一条又老又瘦的猎犬“我”从来不喂它,它却总跟着“我”从未离开过,“我”常常离开家到很远的地方打猎,每个月向主人交上一定量的猎物。运气好时可以将打来的猎物卖掉,换一些酒喝,买一些火药,“我”经常喝得烂醉,回到“我”那个看似快要倒塌的房子,“我”妻子很怕“我”但总是对“我”很好,“我”老是吆喝她,她很穷但总是将她身上所有的钱给“我”卖酒吃。她经常饿肚子,人显得苍老,面黄饥廋的样子。这是一以一个奴隶的口吻说的。他是一个自由民该有多好,因为不是,所以在他们的命运里没有任何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吃饱的权利,存活的权利。又或许说,他们根本不晓得何谓权利。在俄罗斯帝国那块广袤的土地上,寒风好冷,拿破伦的大军停在莫斯科的门前,宣告了征俄的失败,成了拿破伦滑铁卢战役失败的导火线。何况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最底层农民,冬天快过去吧,一定有许多可怜的人在暗暗祈祷着,寒风继续腐蚀着可怜的人们的最后的温度,阳光去哪了,为什么我们看不到。民族的记忆凝聚在列宁回国时刻,历史的画面定格在冬宫攻陷瞬间,沙俄的时代结束了,农奴的时代结束了,社会主义开始了。春天到了,幸福的人走向远方,寻觅历史的足迹,看看外面的世界。尘封很久的农奴的世界打开了,他们的世界再次看到了阳光,贵族的“遮阳伞”被革命的气流冲破了,阳光从顶楼洒下,封建的阴影撤回他的大军回到历史当中。正如人们所希望的,他们度过了冬天,在春天容易离别,告别过去,在春天,幸福的人也容易被吸引到远方去,抑如永恒的长度,美好未来的力度,将有限的生命拉长、变宽,使其更具深度,延续到更遥远的地方--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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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笔记》读后感在春天容易别离,在春天,幸福的人也容易被吸引到远方去。——题记在遥远的最北方,有一片土地它的名字叫做俄罗斯帝国。它矗立在西伯利亚的冷风中,就像一座高耸的大理石宫殿,它的顶层住着掌握整个国家命脉的沙皇,他的思想里囚禁着封建,他的目光中渗透着孤傲,他在至高无上中享受着帝王的荣膺,他在高处不胜寒之中叱咤风云。贵族们臣服在沙皇脚下,他们有着不知道多少俄里的土地,有着不计其数的农奴,他们在高处挥霍着税金,买下整个俄国的阳光来充满温暖自己的国度。在宫殿的最底层关押着不知自由为何物的农奴,地下室匍匐着终年不退的暗影,这里到处是发霉的味道。他们个个骨廋如柴,在短暂的生命里饱受苦难、饥饿、贫穷。能有一块自己的土地是这些人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他们像蝼蚁一样的生活,蜗居在社会的底层,鞭笞,疾病,死亡,是农奴们狭小空间里最常见的,他们渴望幸福,希望度过沙皇的严冬,可是很多人在冬天没来之前就凄凉的死去了。“我”背起猎枪,乘着马车,经过旧时没落贵族的宅邸、果园,看到大路旁贫瘠的土地上有几个农民在努力的耕作,偶偶看到地主家的仆役牵着猎犬跟在主人后面出去打猎。“我”来到一个只有十几户人家住的小村落,天已是薄暮,天色渐渐暗下来,北边的冬天向来很漫长,它的白昼如白驹过隙一般,又恍如沙俄统治下的农奴的崎岖命运、艰辛生活。这正是打猎的好时机,山中有很多鸟禽,这时去必能满载而归。与“我”一同去打猎的是这儿地主家的仆役,他向“我”述说他们的生活,他的主人,他喜欢打猎的种种原因。这是“我”身为一个猎人的简单叙述。从凯撒大帝的辉煌中引来“沙”字,在不可一世的中央集权中诞生出“皇”,于是便有了“沙皇”这一延续几百年的封建制度,有了等级,有了贵贱,有了幸运与不幸。着名的彼得大帝以其空前的远见大刀阔斧的对俄国的政治、军事进行改革,他将原来处于完全封闭状态、落后的俄国打造成了一个地跨欧亚,海陆军事强大的俄罗斯帝国。为了见证他伟大的功绩他亲手打造一座城市--圣彼得堡。他的改革大潮几乎涉及各个方面,挑战传统,平息政变,将一个“老人国”变成一个随时代进步的强大帝国,但他从未对农奴制进行改革,而是加大了对农民的剥削、赋税,使农民更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苦不堪言。想象一下人连主人的爱犬都不如的世界,那里满是饥饿生了病只能等待死亡,卑微的生活,暗无天日环境。真希望冬天赶快过去,在春天每个人都会幸福。他们都说“我”疯了,因为“我”四处游荡,常因为被人嫌弃而被关进一个黑房子内遭人毒打,“我”常常没东西吃又要向主人家交税,有一日“我”经过一片菜园地,又累又饿,于是拔起园中的白菜生吃起来,“我”还有一条又老又瘦的猎犬“我”从来不喂它,它却总跟着“我”从未离开过,“我”常常离开家到很远的地方打猎,每个月向主人交上一定量的猎物。运气好时可以将打来的猎物卖掉,换一些酒喝,买一些火药,“我”经常喝得烂醉,回到“我”那个看似快要倒塌的房子,“我”妻子很怕“我”但总是对“我”很好,“我”老是吆喝她,她很穷但总是将她身上所有的钱给“我”卖酒吃。她经常饿肚子,人显得苍老,面黄饥廋的样子。这是一以一个奴隶的口吻说的。他是一个自由民该有多好,因为不是,所以在他们的命运里没有任何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吃饱的权利,存活的权利。又或许说,他们根本不晓得何谓权利。在俄罗斯帝国那块广袤的土地上,寒风好冷,拿破伦的大军停在莫斯科的门前,宣告了征俄的失败,成了拿破伦滑铁卢战役失败的导火线。何况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最底层农民,冬天快过去吧,一定有许多可怜的人在暗暗祈祷着,寒风继续腐蚀着可怜的人们的最后的温度,阳光去哪了,为什么我们看不到。民族的记忆凝聚在列宁回国时刻,历史的画面定格在冬宫攻陷瞬间,沙俄的时代结束了,农奴的时代结束了,社会主义开始了。春天到了,幸福的人走向远方,寻觅历史的足迹,看看外面的世界。尘封很久的农奴的世界打开了,他们的世界再次看到了阳光,贵族的“遮阳伞”被革命的气流冲破了,阳光从顶楼洒下,封建的阴影撤回他的大军回到历史当中。正如人们所希望的,他们度过了冬天,在春天容易离别,告别过去,在春天,幸福的人也容易被吸引到远方去,抑如永恒的长度,美好未来的力度,将有限的生命拉长、变宽,使其更具深度,延续到更遥远的地方--未来。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