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国》读后感
前几天在一篇博客里写了这样一段话:“……随便翻了翻韩寒的小说《他的国》,看到他在前言里说:‘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接着我直接翻到小说的最后一页,看到萤火虫和小说主人公左小龙在雾中‘亡命飙车’的情节,小说的最后一段是左小龙对那只萤火虫说的一句话:‘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在我的前面。’看了这句话,我哭得稀里哗啦的。”
写这段话的时候,我只看了这部小说的前言以及最后两页,但它们准确击中了我神出鬼没的泪点。
现在再看“你能发光,你应该飞在我的前面”这句话,肯定是不会哭了,但还是觉得很感动,因为这种情怀在现在的中国真的太可贵了。二十多年前,顾城曾将“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这两句诗命名为《一代人》,现在想想,假如顾城还活着,而这两句诗是他最近写出来的,估计他十有八九会将其命名为《一个人》。因为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寻找光明绝对是一种个人行为了,一代人寻找光明的时代在中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这几天断断续续地把《他的国》看完了,看完之后感到很遗憾,因为我发现从人物塑造、叙事以及结构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依旧保持了韩寒小说一贯“不入流”的水准。
对于这个问题我一直都很疑惑,看韩寒写的博客,会觉得他写的一些杂文还是挺靠谱儿的,但为什么写出的小说却总是那么“不入流”呢?我想来想去,我想这也许是因为他一直是在用一种玩票的态度在写小说——而他之所以一直这样,是因为他认为生活是比写小说更重要的事?
当然,和其他所谓的“80后作家”相比,韩寒虽然一直都在用玩票的态度写小说,但难能可贵的是,他是在用他的真性*情和良知在玩票,这应该也是他能一直维持其极高人气的最主要原因。
说回到《他的国》,相信韩寒刚开始写这部小说时应该也是很有野心的,但能看得出来他越写越有力不从心的感觉——如果韩寒是那种视写作如生命的作家,遇见这种情况,他肯定会呕心沥血地不停修改,写完了估计还会批阅N载,增删N次。但韩寒显然并不是这样的作家,他的选择是硬着头皮写下去,然后草草收尾,所以《他的国》就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样子,它就像是一部小说的草稿——也就是说,这只是一部“半成品”小说。
还好,在这部“半成品”小说中,能看到一些令人拍案叫绝的黑色*幽默片断,这是这部小说中最有价值的内容。这其中有些黑色*幽默片断看上去很解气,有些则让人心生悲凉,那是一种典型的“生是中国的小屁民,死是中国的小精灵”式的悲凉(“生是中国的小屁民,死是中国的小精灵”这两句话是我根据《他的国》中的对联“生是亭林镇的老百姓,死是亭林镇的小精灵”改编而成的)。
正是因为这些黑色*幽默片断,才让我觉得韩寒是一位用他的真性*情和良知在写作的小说作者,虽然他的小说写得很蹩脚(韩寒的真性*情和良知也是我给这部蹩脚的小说打四颗星的最主要原因)。
在今天的中国,真性*情是什么?良知是什么?在我看来,真性*情就是用“草泥马”的精神说出你的真心话,良知就是坚决不去“舔屁沟”。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韩寒曾说人生的第一次说谎是从上小学时写作文开始的,而说真心话是从上中学时写情书开始的。我回忆了一下我的学生时代,好像还真就是这样。另外我还发现,当一个人毕业后走进社会,他说真心话的能力是会不断退化的,到了最后,他会发现他已经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说出一句真心话了。在现在的中国,这样的人太多了。这是挺可悲的一件事,因为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他的性*魅力以及性*吸引力都源于他的真性*情,源于他说真心话的能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年轻人丧失了说真心话的能力,他的性*魅力以及性*吸引力也会通通丧失殆尽。
最后的最后,希望现在还很年轻的你,能一直保有你说真心话的能力。
叹红楼,一池梦碎
那一年,那一天,阳光晴好,碧空如洗。她怀着一颗忐忑的、期待的心,走进了那写满母亲童年的大院深宅,遇到了命中的他。她多愁,他多情。从此,她在这豪门大宅里植根他的身边,她的心,她的情,都被他牵绊。
纵然是植根,也终究改变不了寄居人篱的事实,她处处小心,她步步谨慎。她只是一棵娇弱的绛珠,却必须在风雨里逆生。根,早已断了,她的心填了太多的愁,含了太多的悲。纵使如此,她的悲伤、哀怨也从未停止。她的根断了,不再是三生石畔那个被愁水浇灌的绛珠草了。在这礼教森严的大家族里,她只是在孽海情天里苦苦挣扎的浮萍罢了。
“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她是在为落红悲哀,还是在为自己叹息,他说她是潇湘妃子,或许他早已知道她的点点泪痕是为他而流,宛如潇湘馆里的翠竹斑斑。
她是黛玉,痴痴葬花。他是宝玉,痴痴恋她。
然而,他有情,她亦有意。可是他们中间偏偏多了一个她。没人知道木石前盟,是怎样的牵绊与依恋。人们津津乐道的,是那所谓的金玉良缘。
她只是失了父母的孤女,不比她,有母亲疼爱,有哥哥护着,她只有那满腹的才华和他,以及他们之间那段青梅与竹马的牵绊。她的心,为他而愁;她的泪,为他而落。在那个不属于她的家里,她过得小心翼翼,而他却是如鱼得水。她的心早已遗落在他的身上,可是她眼中的他风流多情,纵然他亦痴情与她。
黛玉,那个水一般的女子,她不属于凡间,却一直在红尘里挣扎。她问菊,孤标傲世,偕谁共隐?她梦菊,寂寞庭院,幽怨难诉。只是,她的孤傲在遇到他时,便已瓦解,她的幽怨,也只为他生。注定了,他是她的劫。三生石畔,绛珠仙子对神瑛侍者说,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眼泪还他,也偿还过他了。只是属于他与她的木石前盟,是不是,泪尽了,思也就断了?是不是,从开始时就已经注定了那样的结局?她的泪因他,尽了;他的痴因她,空了。
这是一个很觞的结局,她与他终是有缘无份。世间又有多少如他们这样的冤家,因为世俗,因为礼教而鸳鸯两散,情难终已。
红楼倾倒,碎了她的梦,碎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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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国》读后感《他的国》读后感600字一个要一直跟着他的泥巴,家败了,父亲死了,跟着母亲离开了亭林镇。一个自己想得到最终也没得到的黄莹,为了她爱的人离开了亭林镇。唯一一个能说得上话却看不到他的刘必芒,由于没有“大动物”,致使餐馆倒闭。他左一龙只是去电信大楼看看亭林镇,被误认为自杀,最后也应了下面叫喊“跳下来”的人,跳了下去。从医院康复后看到两封信:一封是黄莹的,语言简短,直叙了她对另一个男人的死心塌地;一封是泥巴的,道出了在他昏迷的日子里发生的事,以及他不曾问,实际上是不感兴趣的事,再近一步就是不感兴趣的女人的事。读罢似乎才真正明白,什么是自己要去追求的。骑着自己心爱的摩托车,在雾里,同样遇到了萤火虫,说不出话只能“用气声对它说:你跟我走,去找到泥巴,我帮你把龙猫找回来。”文里提到了广东的食客,是这样的“广东食客们认为,商家太土帽,老鼠他们早就吃过了,算不得新鲜事物啦。除了人以外,咱们都吃过。这时,旁边有人提醒:人咱们也吃过了,你忘记了,上次咱们在那哪吃过死婴……”有些也挺搞笑的:左一龙之前把温度计嘴里放几只,腋窝里几只,肛门里几只。在波波杯文艺晚会结束后,那些政客乐呵呵的把温度计放进嘴巴里。还有很多人堵在印刷厂门口,这些听信了拍在相机里的人会被送到派出所,也验证了那话。唯一留在相机里的左一龙回答:“我是路过的,我是去打酱油的”。同时里面也写出了国人的财迷,只信了美国佬要赏献上“大动物”的人20万美金,便去围攻“自家人”。当然也不会少了,官员换了一朝,关系也要重新理……《他的国》读后感600字不论之前韩寒给我留下什么样的印象,《他的国》却让我看到了一个对我们的时代有所反思的韩寒形象。《他的国》男主人公左小龙近似加缪笔下的“局外人”。他默默关注着他所居住的亭林镇日益被现代文明侵蚀、糟蹋,人性沦丧,但与“局外人”略微不同的是,他曾试图改变局面,尽管徒然,但他依然在努力着,在他看来,希望始终在前方。小说中,爱情只是一条副线,主线仍是亭林镇经济飞速发展中带来的环境污染、文化衰竭等问题。因为招商引资,外来廉价劳动力愈来愈多,本地人生存受到压力,但由于外来人口激增,又促动本地消费,本地人依靠房租、饭馆等第三产业获得不菲收入。由于目光短浅,乡镇领导对工业污染、房产商圈地等事情置若罔闻,变本加厉地扶助奸商,损害民众利益。韩寒运用想像力,采取拉美魔幻现实主义手法,营造了一个变异的亭林镇,充满怪诞风格。比较机巧的是,韩寒在书中设置的两个一直保持清醒的人,除了左小龙,还有盲人刘必芒。刘必芒眼盲心亮,是全镇惟一与左小龙能够畅谈亭林镇时事并做出冷静分析的人。刘必芒不愿意宰杀变异动物,导致餐馆倒闭,这也象征着理想主义者在现世的落败。遗憾的是,刘必芒这一人物形象目前不够丰满,很多语言非常概念化、说教化,显然,这需要韩寒进一步再塑造。在书中,韩寒以幽默、犀利的语言,自信而张扬地调侃浮躁的社会现实,对官僚主义、“经济搭台、文化唱戏”、计划生育、拆迁、教育、现代派诗歌、“走进科学”等一系列热点问题,毫不留情地进行后现代式的反讽、嘲弄,包括他的同行、青春文学写手郭敬明以及他自身都无一例外地成为笔端讽刺的对象。《他的国》里,文化全盘崩溃,大家成了无根的人,成了随波逐流、趋炎附势的人。《他的国》读后感600字最近抽了些时间看了看韩寒的《他的国》,下面来谈谈自己的感受。韩寒的语言总是很轻松,随便的一句话却给人带来一种强烈的震撼。文章主人公是一位爱开摩托车,带痞子气的有志青年,胸怀宏图大志,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梦想就是当一名合唱团的指挥家。故事发生在个名为亭林的小镇,主人公左小龙因为镇中举办的大会,而决心要自己组办一个合唱团,但是很讽刺的是他的第一位成员不懂音乐,第二位成员是个哑巴的十几岁小朋友。镇上为了筹钱举办大会,于是开始走向以“先污染,才发展”的明智道路。此后镇上开满了印刷厂,河水的污染使得动物都变大了,青虫有蛇那么长,对虾跟澳洲大龙虾一般。这仿佛给镇民看到了商机,争先恐后地去捕杀贩卖。左小龙和他的朋友都不敢吃这些来历不明的变异物种,但是其余人并不这么想。政府大力支持,使得镇发展势如破竹,直到动物都被吃光。一个月后吃过变异动物的人都瞎了眼。左小龙的感情史很简单,一个深爱他的女人泥巴,和一个他深爱的女人黄吟。泥巴的父亲是一位政府高官,在一次游泳时被捕捉变异动物的镇民的电网给电死了。就此一再家道中落。左小龙觉得这里已经变了所以决定出去闯荡一番,他爬上高楼对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亭林作了告别。最可笑的是他被人误解成要跳楼。于是下面围了一圈人撕心裂肺地喊着“跳下来”,伦理道德好像在那一瞬间失控了。左小龙看着这一切升起的竟然是一种自豪感,终于有人关注他了,他像一个王者,从楼上跳下。水端了胳膊,咬断了舌头。之后他决定寻找那个深爱他的女人。1200字以上 六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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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国》读后感最初知道韩寒这个名字,是在一场围绕现代作家优劣的争鸣之中。我的博客中也写了相关的一篇博文,表明了对这个特立独行的年轻作家的支持。有幸因这篇博文认识了一位韩寒的读者,她把韩寒的新书《他的国》介绍给我,也让我这个“落后分子”跟了一下潮流,领略了中国文坛先锋一代的文采。《他的国》写了一个南方的小镇——亭林镇。在这个变化频繁的时代,小镇也不能避免的卷入其中。本地人的出走,外地人的进入;招商引资的盲目,大批污染企业的到来。小说还虚构了一个情节:污染严重后当地生物发生了变异,变得巨大无比。这些现实的、虚构的内容,让这个小镇充满了光怪陆离的色彩。人们处在这样的时代,也变得躁动无比。对外地人的仇视,因可以出租房屋、兴办商业等而转变。对污染的深恶痛绝,也因生物变大后能带来滚滚财源而变得欣喜。小说的主人公左小龙,是个有梦想的年轻人。亭林镇,就是他的国。他以一种负责的态度,喜欢骑着他心爱的摩托车在镇上兜风。“我会留在这里的,我在这里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我只是不知道要怎么做,我要把这里变成我熟悉的喜欢的样子。”是的,他总梦想自己是个英雄,关注的焦点,他想以自己的心愿装扮他的世界,虽然他确实不知道怎么做。但他从没没停止过用行动来实现梦想:用石头砸污染企业的玻璃;和播放低俗音乐的杂货店主对抗;想组织一个合唱团参加比赛。每每有人聚集,他都会凑过去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是个很可爱很单纯的人。想让自己变得像个男子汉,像个英雄。他脑袋里有宏伟的蓝图,并为之做着努力。韩寒在题记中写到:我几欲把主人公变得很悲惨,有无数个地方都想结尾,可以让他一无所有,失去生命。但是到最后,我没有那么做。如同这书的情节,就算大雾里你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到清澈的地方。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作者知道像这样的人不会成功的,盲目的空想并不能给“他的国”以丝毫的改变。在左小龙一次次梦想破灭后,他站在小镇最高点,想看看这个世界,而被围观的群众、弱智的警察忽悠得从上面跳下。最终他没有死成。2个月后,他开着摩托车离开了“他的国”。小说中,进入主人公视野的有2个女人,“泥巴”是个纯情的女孩。他崇拜左小龙,虽然不知道他的目标在哪,但她甘愿跟着他一起经历风雨。另一个黄莹,是吸引左小龙眼球的女人。“每个男的在岁月里都存在对两个女人的幻想:一个清纯,一个风骚。当然,这得是两个女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结合。”“泥巴就是左小龙停在车库的一部好车,而黄莹则是路过自己家门口的,那自然是路过家门口的要多看几眼。”这两个女人让他有很多的思考。他不是很喜欢“泥巴”但“泥巴”肯为他做一切。他面对黄莹时有很多情感上的冲动,但黄莹只把他当做傻傻的小弟弟。以至于他希望见黄莹前后见2次“泥巴”,第一次给他信心,第二次让他重拾信心。随着梦一个个的无疾而终,2个女人都离开了小镇。他选择了去找“泥巴”,那个真心爱自己的人。小说采用了轻松幽默的文笔,情节也会时不时让你忍俊不禁。里面有很多很有意思的语言,随便摘两句:“这世界没有纯情的女孩,只有疑似纯情。”“男人喜欢风尘的女人,女人喜欢风尘仆仆的男人”当追随他的野狗在派出所门口与看门的狼狗亲密不想离开时,他说到“算了,算了,好歹找了个公务员。”情节上也是这样,比如主人公能把“比卡丘”和“丘比特”混淆;把关公和“霸王别姬”拉在一起;组合唱团招的第一个团员竟是个哑巴……读小说的人,总希望主人公是一个正面的人物,好把自己幻化进去。这本书的主人公看起来是个很荒唐的人。但当他最后站在楼顶被误解为自杀,最后被忽悠跳下楼,满足了所有人的心愿后,在他大病初愈,骑着摩托车离开小镇后,仍有浓浓的忧伤带给我。每个人,或多或少的,不都做着同样美丽而荒唐的梦,在如此迷幻莫测的世间么。作者没让主人公去死,不也是人的一点美丽的愿望么。一本可以让你有一些想法的书,不长,有机会的朋友,可以看一下。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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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国》读后感这本书我用了两、三个小时看完。看完之后往枕头边一放就去找吃的了,我妈见了直叹气说,“哎,二十几块钱这么一下就废了。”我妈属于上世纪中期生产的中年妇女,自小不读书,当然对读书这么个事儿不甚明白。她怎么能说[这么一下就废了]呢。一本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对人的影响一定是源远流长的,指不定就能改变人的一生。虽然说韩殿对我有影响的书都产生于本世纪头几年,但也不能说这本书就完全没什么作用。万一我过几年跑去买一摩托车,灯罩换个倍儿亮的,我妈就知道她的二十几块钱不仅没废,还生生不息地推动着我寻找光明和妞。说正事。这本书感觉跟以前的书都不太一样。倒不是因为这个故事相对比较完整,而是因为这本书比起过去的大多数,特别贴近生活。而且感情描写,我是说爱情方面的描写比较多。所以我一不小心就把这书当成一爱情故事来看了。他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写的东西都是很冷很夸张的,专门讽刺社会和忽悠读者,看久了就会很习惯,觉得他这人真是冷静清醒凌厉睿智(不过我更喜欢01、2年的他),这次来一个大篇幅描写的爱情,读起来感觉相当滴奇妙,如同一个天天吃苹果的人忽然吃到一个石榴,先不说这石榴好不好,吃东西的人第一反应自然是又惊又喜。左小龙同志从整体上看是个青春而迷惘,正义而血气的幼龄化青年。他的形象让我不断想起当年刚刚出名的大人,我那时候对他的猜想便也是这样的。泥巴真是个让我特感动的姑娘,天真活泼,浪漫可爱。大人这样描写他心中的姑娘:“她们从不为自己的生活而现实,不问你的每个月的收入是多少,你的爹妈有没有死绝,不会因为你没有地位而看低你,不会要求你给她们买超越她们社会地位的事物,他们的心思是最纯真的,她们的身体是最纯真的,她们的爱情就是爱情,哪怕你有朝一日变成反革命。”当时我读到这里特别激动,带着这激动读到结尾甚至还有点娘们儿地伤感了一下下。这是多么珍贵的一个姑娘啊,她可以逗你开心,或者给你37度5的温暖;你高兴的时候,只需要到她家楼下踩个离合器她就“咚咚咚”地跑下来搂着你又亲又笑;你不高兴的时候,只要出门买个牛奶,她就已经收拾好房间再无声无息地消失。总之你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热情如火,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她绝不会来烦你,即便是例假的夜晚也为你解开胸前的扣子,把妇科病性*病放得比你低。她会边给你捶背边说“老公上班辛苦了”,她会对长得像你们娃儿的老鼠说“爸爸真坏”,她会用手垫在你脑袋边免得你被玻璃撞到。我像个领导一样用排比句讲话,只是想说,她不会把你之外的东西看得更加重要,歪斜的时代跟你携手飞奔,或者手舞足蹈。而这一切,只需要你的头盔借她戴,她就一直跟着你,终身是你的女人。在她面前,你从不觉得自己渺小卑贱地位无能;在她面前,你力拔山兮气盖世;在她面前,你比陈奕迅还神奇。——不需要多余的形容词,她就是全世界怪蜀黍的理想!这种形象的姑娘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了:早在《一座城池》里的C,还有更早的喜乐,都是这样一个美好的萝莉,让人疼惜,摩托车头盔只属于她们。妄自猜测这恐怕就是韩大的口味了,比起当年长发飘飘成熟独立的Susan,他如今更愿意让一个全世界都是龙猫的背带裤洛丽塔来伴随追风少年。也许经过些许年的磨砺和沉沦之后,他这块大抹布终于要挣扎着沉下水了,心态早不同当年,老练圆滑之后更加渴求心中的净土,希望这世上终有一个人,把钱看作大俗事儿,把爱当做永恒。假如我的YY再深入些,再过几年,大人变成中年作家了,搞不好就是个萝莉控大叔,小姑娘们都回避他的猥琐脸。当然这是猜测,纯真的花痴小姑娘们不要骂我。然而,当我们这些废柴男青年把脑袋从书本里拔起来时,自然会知道这样的完美情人不会存在。通常的情况应该是,你的女人,在你一根烟接一根烟的时候扑到你身上说A买新房了B的戒指很漂亮C的老公开宝马,在你苦心营造的浪漫气氛中说这个太腻了吃了要发胖然后把一堆漂亮昂贵的菜细心挑出去;你的男人,在你痛经痛得全世界都很郭菊花时还甩一堆锅碗给你洗,在你妇科病缠身悲伤不已的时候还把重心放在**杂志上。大多数的他或者她最后还会离开你,潇洒地拂袖走开,你只能一个人在KTV里爱爱爱爱到要吐。你会说,我靠还不养一条狗(猫)呢!当然啦,你的他/她/它再怎么不可靠不真诚还是不妨碍你想象的。从恋爱里挣脱出来,人人可以出一本心经。晚上一个人寂寞难耐,幻想一个温存的情人,只会爱你不会烦你。你的痴梦不只是个体,而是代表的月亮和全世界。韩大和你一样不切实际,你们都产生她抱着你说“带我走”的幻觉,而不是她在厕所里抠鼻屎的幻觉。俗话说,每个女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座红塔山。生活的痛苦艰难冷漠不能触及到你心里那尚未崩坏的地方。怪蜀黍们总有一天会娶一个爱钱爱利爱面子的贤惠女人作妻子,躺在肉欲的被窝里滚啊滚就变成老头子,但老头子们心里依然保存着一小块领地,住一个用你的钥匙在电线杆上刻字的小姑娘,坐在你的摩托车后座上陪你勇闯天涯。1200字以上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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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魂》读后感上周星期一,我和陈俊泼去电影院看《国魂》,看这一部描写为中国的革命而牺牲的英雄人物的电影剧。看这一部电影。刚开始不久,屏幕上就出现了文天祥的名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这14个字。虽然说我们小学生年纪还小,说不上要牺牲,这是很正常的。但我却被电影剧所提到的刘胡兰牺牲的景象所感动。那个时候,刘胡兰才15岁,和我们差不多大。她被日本鬼子抓住后,受到了生命的威胁。在这生死关头,刘胡兰选择了牺牲。就这样,中国才没有被出卖的,但却牺牲了刘胡兰这一位勇敢少年的性命。当我看到了这个景象时,心里默默地哭了。我感到无地自容,刘胡兰才比我大3岁,她宁愿死也不出卖祖国,但如果那个是我呢?我也会这么做吗?刘胡兰就这么干脆地牺牲了。而赵一曼却是被日本鬼子恨心地折磨后,才献上自己宝贵的生命。在屏幕上,我看见了日本鬼子那狰狞的面目;在屏幕上,我看见了日本鬼子那残忍的手段。他们用绳子使劲地把赵一曼绑得紧紧的,并用针刺来迫使她出卖国家。但赵一曼却硬是不说出国家的秘密。看着赵一曼被日本鬼子针刺时那痛苦的样子,我仿佛听到了她的惨叫声。那时,我感觉到好像是针刺在赵一曼的手指里,痛苦却留在我的心中。接着,我看到了狼牙山五壮士跳崖的壮观景象;看到了方志敏同志不顾生命,坚持编写《可爱的中国》的画面;也看到了战士们长征的艰苦情形。从中,我回想起一年级时的一件另我十分羞愧的事。一次测验中,我表哥的成绩考砸了。他有一个同学一直针对着他,如果他的同学知道了他考得如此不好,肯定会嘲笑他的。表哥把成绩告诉了我,并再三叮嘱千万不要把他的成绩告诉那位同学,我当时点了点头。针对表哥的那位同学果然上门来找我,问表哥的成绩。开始我当然没有告诉他,但他竟用一颗小小的糖果来诱惑我。最终,我还是告诉了他。想起了这件事,我真感到万分之羞愧。这一部电影剧不仅批评了那些恶毒的日本人,而且表扬了我们祖国的那些不怕牺牲、忠心爱国的伟大英雄。"7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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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三国,为他伸冤想当年,群雄割据,烽烟四起;再回首,赤壁烽火,官渡狼烟;忆昔日,青梅煮酒,酒论英雄。忘不了,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智谋;忘不了,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豪情;忘不了,华容道上屡经挫折却仍然爽朗的笑声……面对那摇摇欲坠的所谓大汉王朝,他毅然挺身而出,扶住了那棵衰老的王朝之树。带着别人的误解,伴着他人的辱骂,负着大白脸的罪名,他大步走向那支剿灭黄巾军的队伍。尽管,南方有那所谓的仁慈军主刘备和独占江东的孙权在虎视眈眈。他说过,只要他还活着,不知几人称王,几人称帝!不是么?擅自称王的袁绍、董卓,不也被他打下台了吗?而刘备,本不应称帝的刘备,凭什么登上了帝王之座,凭什么被记载进了千秋史册?凭的就是那高超的演技和所谓的仁慈!再仁慈的军队不也遭受了火烧连营的败绩吗?作为一个在中国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为什么曹操总享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为什么他被误解了一千多年!我不是在贬低刘备,我只是在想,同为三国时,不,准确的说应该是同为东汉末年的一代枭雄,为什么他就要被当作是反派角色;他为东汉兢兢业业努力了几十年,为什么得到的却是长达1792年的臭名!今日,曹孟德,我为你伸冤……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外国语学校西校区初二:李士范450字 初二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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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可以是张国荣几天前是4月1日,是张国荣的十年纪念日,说来也真是巧,我是怎么在这个纪念日到来的前几天喜欢上这位亚洲巨星呢?我不爱听张国荣的歌,十年太过遥远,早就不是一个年代了。难以接受张国荣那些带着时代气息,伤感痛人心扉的《霸王别姬》,《阿飞正传》之类的电影,也不迷恋他俊逸的外表,只是在上网时,满页满页张国荣信息时,点了开来,浏览他的信息,就不禁在心里直觉相信他一定是个好人,也忍不住跟所有喜欢,认识,亲近张国荣的人一样叫他哥哥。像林青霞评论一样:“很少能看到像他这么好的人了。”他的生平简介中还有不少名人的评价,不管是真是假,我都有一种这个男人温润如玉,乐善好施,敢爱敢恨的感觉。他给我最好的印象就是在得知他在演唱会上宣布和唐鹤德的恋情。“我不想让他委屈下去”他曾这么说过。在一个思想并未完全解放的中国,鄙夷同性恋的时代,顶着香港巨星的身份坦然承认不想让心上人再受委屈,不管这段恋情在当时来说有多么禁忌,我觉得哥哥不但敢爱并且勇敢宣布了他到底有多爱。我纵然是一个喜欢胡思乱想的腐女,也不敢不愿去猜测,臆想哥哥的一丝半毫,这份恋情重的让人喘息,却也是我喜欢哥哥的主要原因。就像是安妮宝贝说过:“爱的珍贵在于,我们遇见一个可以去爱的人,而并非单项的被爱。被爱缺乏与自我决斗的机会。”前几天的纪念晚会,因为上学而不可以观看,打开手机的贴吧,从头到尾都是演唱会的帖子,有一条极为使我印象深刻:“从唱第一首歌开始,唐鹤德哭的像个孩子,还跟着唱到尾。”还有一张很大的图,红馆蓝色的大屏幕上映着几行字:“十年生死两茫茫……”落款唐鹤德,心里酸的难受。突然觉得这是另一段程蝶衣与段小楼的不一样的故事。哥哥也许是让人一眼就离不开的人。我不喜欢他的歌曲,但却欣赏他的那首《我》的歌词“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不喜欢令人心痛的《霸王别姬》,却发现程蝶衣的形象几近与他重合。不偏爱他俊逸的外表,但那张旦角的图片却美得入了心坎。他只可以是张国荣。初二:王菲700字 初二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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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读后感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作《他》,正是这样简单的一个字,却引发了我无限的思索……谁也无法描绘出他的面目,但世界上处处能听到他的脚步。没有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更没有人知道他要到哪里去。他就是这么无声无息,但是你却能感受到他创造的种种变化:他能把巨石分裂成尘土,把幼苗雕成大树,把荒漠变成城市和园林。从远古时期的恐龙时代到现在的人类文明,从唐宋王朝到我们所展望、期待的未来,生命的繁衍和世界的运动正式由他精心指挥着。他,便是时间了。他缄默,无论是生命垂危的老人,还是报到人世的婴儿,他都不会停步;他善良,无论是发奋苦读的学子,还是只会享乐的富翁,他的给予永远相同;他慷慨,你不必乞求,属于你的,他总会如数奉献;他公正,不管你权重如山、腰缠万贯,还是一介布衣、两袖清风,他都一视同仁;他淡泊名利,没有人能把他占为己有,哪怕你一掷千金,他也绝不会因此而施舍一分一秒。读到了这里,我不由想起了自己。记得那年期末考试,我的成绩很不理想,我便开始抱怨,抱怨父母为什么没有让我努力学习,抱怨老师为什么判卷要这么严格,甚至抱怨上天,问他为什么给予我的东西那么少?其实,一直以来我都错了,每当我抱怨的时候,他总是笑着对我说:“——你珍重我,我便在你的身后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你漠视我,我便会化作一缕青烟,消失的无影无踪。”那笑容愈发刺眼。我现在明白了,我应该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一度地抱怨。终于,在我自己的努力和老师的帮助下,我以优异的成绩成为了本学期的优秀学生。——你珍重他,他便在你身后长出绿荫,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你漠视他,他便化作一缕轻烟,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便是“他”给我的启示。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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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读后感:《他的国》_500字花了三个小时看完这本韩寒的书,放下书的时候,有一丝悲。 记得第一次看韩寒的书,是在表哥家里看《三重门》,那个时候读小学,只是记住了这个日后成为我偶像的人的名字和书里那些让我艳羡不已的运用纯熟的文字。 韩寒自己说,这“是第一次写出这么完整的故事”,确实如此。我想,这并不只指故事本身的完整,也有故事中情感的完整。在《一座城池》上市以后,曾与表哥讨论过韩寒,他说文字还是好,只是不如以前锋利了。而现在看《他的国》,更觉得是这样的。书里不光有一脉相承的韩寒式的言语,也有从未出现过的和这些带有攻击性的'言语同等地位的情感与光明。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随时都担心主角死掉。虽然主角到最后也没死,但若不是这个温柔的结尾,他会有一个悲惨的结局。因为在现实中,在那样一个环境下的那样一个人,恐怕会活得比书里更可怜。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多次地问自己,我是主角那样的人么?我并非是说韩寒的书怎么怎么,我只是想说,这本书,至少对现在的我,是一面镜子,而更重要的,对将来的我,也许也会是一面镜子。 最后用这本书正文前的那段话到最后一句作为结尾吧:就算你在大雾里开着摩托车飞驰找死,总有光芒将你引导到清澈的地方。45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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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国读后感迈克斯是野兽国的国王,他把野兽牢牢地控制住了,就像在家里,妈妈控制了他。他可以放纵自己了。可是他发现自己身边没有爱他的人了,他觉得孤独了。悲伤一点点感染他,吞噬他。父母总是约束我们,让我们烦恼,觉得被束缚,不自由,可当我们离开了家,才会明白原来父母的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爱。他们爱令我们成长,他们用毕生的经历来教导我们,指引我们。小时候,我总会反反复复地做一个梦,梦到我一步一步往天上走,每走一步,都会踩到一个亮亮的石片,就要到最高点时,我掉了下去。瞬间,我被惊醒,从床上跳了赶来。耳畔竟还回荡着刺身的尖叫声。有一天,我终于到了那个平台,可前面却是一座阴森森的鬼屋。那以后,我就一直躲着那个梦。我告诉了妈妈。妈妈说,你为什么不去里面看看呢?晚上,我又蹬上了那个平台,仍旧是那个鬼屋,我壮着胆,走进去,却发现里面宛如仙境,令人赞叹。我沉浸在梦里。或许,鬼屋就是心里的小怪兽,只要面对它,真正地面对他,就会战胜他。4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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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国读后感迈克斯当上了野兽国的国王,主宰着自己想象的一个无限大的黑暗国度。在那儿,不用被约束,不会束手束脚,随心所欲。可当他闻到那熟悉的温暖的家的味道时,突然发现——是时候该回头了。我们总是烦恼于父母的管束,但是真的自由时,也许又要像在野兽国呆久了的迈克斯那样感到孤单了,又要抱膝盖默默地哭了。回想妈妈生气的面孔,想着自己真实的想法,想着妈妈不能理解的委屈。然后来到自己的野兽国,和我的负面情绪——野兽们一起狂欢,发泄,放开手脚,最后感到寂寞、孤独、无助,最后回到现实生活中,回到温暖的家,回到妈妈的怀抱。也许我们心中的“野兽”会不受我们的控制,但总有一天,她会“知趣”地离开。也不再有野兽国,从此心之兽被掩埋,明白了被拘束的幸福。生气时,来到野兽国,喝一碗“生气汤”,相信肯定会好一些,但回归到父母爱的约束,才能真正的化解,才是真正的幸福。35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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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国读后感迈克斯因为和妈妈产生一些冲突,所以他很生气。后来他的房间变成了野外的世界,他经过长途跋涉来到了一个有许多野兽的国家,名叫“野兽国”。他来到野兽国,用魔力训斥了那些野兽,野兽们还让他做野兽国的国王。从此以后,他再也不用像往常一样被妈妈管着了,他十分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过了些日子,他发现最爱他的人不在他的身边,他感到十分孤独。于是,他又回到了那艘小船。小船走了近一年,过了一周又一周,又是一整天。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发现妈妈给他准备了饭菜,还是热的呢!他摘掉了自己的野狼头套,他不想再做什么野兽了,他只想见到最爱的人——妈妈。我看完了《野兽国》这本绘本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有几个疑问,于是,我进入了深思……后来,我得出了一个结论:这本绘本想告诉我们的,可能是它想让我知道父母的爱。当我们犯错误的时候,父母会原谅我们,更何况是多次的错误。但父母偶尔犯了几次错误,你却不能原谅他们,甚至离家出走。而且,每个人的心中都住着一个小野兽,它随时都会爆发,所以你要管住心中的小野兽,不要让它爆发。对呀!我们一直烦恼于父母的管理,但有一天,他们再也不管你了,你才明白被管理还是一种幸福。45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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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读后感三国读后感350字近日,我从学校图书室里借来《三国演义》这本书,那书里面的人物深深的吸引着我,我就像书里的人物一样亲身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这本书里主要描写的国家有:魏国,蜀国,吴国。人物有: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庞统,赵云,关羽。那时候蜀国最弱小,魏国最强大。但我最喜欢蜀国,原因是蜀国文有:诸葛亮,武有:赵云,关羽,张飞。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我学到了诸葛亮的智慧和赵云的能征善战。以后我一定多读书,因为书籍让我得到了进步。三国读后感350字接着,就是描写江东霸主孙权了,他继承了哥哥和爸爸的事业,可以说是“不劳而获”,但他却是少年老成,虽然才17、8岁,而已经完全有能力统领一个国家了,再加上周瑜和鲁肃,当然有权成为江东霸主。要说三国里最著名的战争,那非得由赤壁之战莫属。在那次战斗中,刘备、孙权的联盟以少胜多,多次使用适合的计谋,并利用曹操的多疑,又多次虎口余生,还通过黄盖的诈降,骗曹操将战船锁在一起,又利用天时(刚好刮东风)、地利(曹操的军队不善水战)人和(黄盖诈降)再用火攻,最后将曹操打的元气大伤,逃回了北方,并且再也不敢来南方了。虽然我的读后感已经写得比较长了,但是我实际上才看了小半本《三国》,等我看完以后,我一定会写出更好更深刻的读后感!三国读后感350字当我初读《三国演义》的时候,对它的第一感觉是很没有意思,似乎就只是一个很普通的讲述历史的书,很乏味。但当假期里,静下心来仔细的在观看时,竟发现《三国演义》是一个很有意义,很精彩的历史作品,其中夹杂着许多有名的故事,如三顾茅庐,孔明借东风等,其间也包含了一些很深奥的知识,让你明白许多。而最让我惊讶的则是作者吴承恩竟能将看似很乏味的故事讲解得如此吸引人,让人想将其一口气读完。《三国演义》中的许多英雄,伟人经常是很早就逝去了,但是他们却用生命为我们讲述了许多的道理,为国家添上了一笔抹不掉的光辉。当关云长父子是不投降而被斩时,当孔明直到最后一刻还为国家出力的时候,当许多人为了国家而死的时候,你的心里是什么感受,或许你会感到一丝辛酸,或许你会高兴,或许你会抱怨世道的不公,但是不管怎样,他们都用自己短暂的一生,用自己最大的力量,将自己的才华完全奉献给国家,为国家献出了一份力,谱写了一个个光辉的历史。在大家的心中,最喜欢的谁我不曾知道,但是我却知道当你看到自己所喜爱的人死去的时候,你的心里一定很伤心吧!当你看到自己喜欢的国家走向衰亡的时候,你一定很忧伤!当你看到有人用奸计暗算自己所喜欢的人或国家的时候,你一定很愤怒,很想杀死那个人!虽然知道结局如此,却依然固执的坚持着。作者用自己高超的写作手法,将鲜活的人物形象完全的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让读者在读中变成了一个深处当时那个年代的局外人,让读者从内心中感受到那个年代所拥有的所有感觉,有甜的喜悦,有苦的无奈,有酸的悲痛,让人因书中的情节而改变心情。因此,请你静下心来慢慢的感受这一切。三国读后感350字不是英雄,不读三国,在下读了三国之后,还是略有一些感受的。虽说没有易中天那样见解独到,一针见血,但是毕竟人家是吃那碗饭的,我写的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但我还要将感受道出。东汉以后,经过分裂割据,战乱不断,俗话说得好:时局造英雄。没错,今天就是要谈谈英雄,这位英雄是被大家公认为奸雄得白脸—曹操。读完《三国演义》后,最大的感受是曹操不但不是奸雄·小人,而是足智多谋的军事家。他是位有渊博知识特别是军事理论,过人的胆识和政治智慧。只因曹操不是汉室血统,就被人们认为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奸臣,只因刘备是中山靖王之后,寸功未有就封为“皇叔”,行事拿着这个幌子就能畅通无阻了吗?没错,从古代忠义的角度看,曹操是一个比较奸诈的人;“下天子以令诸侯”是不对,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曹操平中原南征北讨,平定北方征乌桓,西征马超,东击孙权,经过这位奇才的鞍马劳顿,征战三十余年,统一了北方,为晋的统一奠定了基础,用自己的一生催动历史的车轮向前进,光从这一点,曹操就应该被尊敬。而刘备有何德何能称王号帝的,我就说没有诸葛亮他是寸步难行。看看东征吴,被陆逊打得狼狈不堪,病死他乡。通过我的读,还发现曹操另一个优点是知人善任对有才人是敬重十分。“三顾茅庐”将刘备求贤若渴·重视人才的品质描绘的淋漓尽致,孰不知刘备在遇见“凤雏”时有眼不识泰山,以貌取人,不委以重任。而曹操就不同了,在赤壁之战在即之际,闻凤雏先生来,亲自出帐迎入,奉为上宾请教。光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曹操对人才的态度高于刘备。历史的舞台为曹操所搭曹操也用完美的表演酬谢。通过读《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看一个人不能只从一面看人,否则就会太片面,只有用全面的眼光看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才能正确认识完整的人,曹操一例就能说明一切。三国读后感350字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国演义的原文版,有很多地方比译文版有趣得多,也深刻得多,比如精简版的桃园三结义,只有短短的几句话,而古文版则用了几乎整整一章的篇幅来描写刘、关、张三人的外貌,他们如何相遇,如何相识,如何到张飞家桃园结义、来张飞家住宿的商户怎么把打败黄巾贼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又把自己原来准备卖的马匹、生铁等赠与他们,马匹让他们乘坐,生铁让他们打造武器,让我体会到了商户们的慷慨和刘、关、张三人的英雄之气。接下来,它又用极少量的篇幅描述了一代枭雄——曹操刚出山时的处境:他在一个比较小的将军那里服役,后来,董卓进了京。曹操提出要救出天子,不让它变成董卓的木偶,可那些军官只顾着吃喝玩乐,谁也不理他,曹操就明白,他们只是领着朝廷的俸禄,当一个经常要保养,保养费还很高的“花瓶”而已,要救天子,只能靠自己,所以,他就凭着刚好有一个人借助美人计吧董卓杀掉的机会,就将天子接到他的根据地洛阳,以便“奉天子以令不臣”或“挟天子以令诸侯”。三国读后感350字读了《三国演义》,我不经感叹历史的“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三国演义》除了给读者讲述了一个历史故事,还教会我许多待人处事的道理。先说说我喜欢的曹操吧,他是一个十分大胆的人,而且很奸诈。曹操误杀了吕伯奢一家,虽然后来知道自己误杀了,但还是杀了吕伯奢,他的心狠手辣使得陈宫离他而去。曹操留下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反过来想想,当时曹操如果不把吕伯奢杀了,而吕伯奢真的带人来追杀曹操,曹操可能就真的就此退出了历史的舞台。但是奸诈只是带来一时的小利,时间久了自然会遭到报应。后来曹操也遭遇过刺杀,但都以失败告终,不然历史的舞台上就少了这位曹先生叱咤风云的壮观场面了。曹操给我待人处事的道理是:做人不能太奸诈,不然肯定遭报应。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当先,爱戴百姓。刘备待人处事的习惯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逃亡的时候还不忘百姓,他带着百姓一起逃亡。他管理的新野或者是徐州,都是实施仁政,得到老百姓们的爱戴和拥护。1200字以上 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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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国》读后感“不知为什么,岛村总觉得叶子并没有死。她内在的生命在变形,变成另一种东西。” 许是日本文学笔下时刻笼罩着淡淡的悲哀,我总不敢轻易去触碰。读罢川端康成的《雪国》,无力感似有似无地涌上心头,竟感到了莫名的惆怅。 “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 故事便从川端笔下这片茫茫雪域开始。 岛村,坐食祖产的有妇之夫,对西方舞蹈感兴趣,然而却只是凭借西方舞蹈的书箱和图片去任意想像。他不是欣赏舞蹈家栩栩如生的肉体舞蹈艺术,而是欣赏他自己空想的舞蹈幻影。驹子,雪国的艺妓,为了给师傅患病的儿子行男等医药费成为艺妓。她是一个连脚趾弯里大概也是干净的女子,她希望能够上城市去,与其它山沟沟里的艺妓不同,她几乎每天都写日记,把读过的小说做了十册多的读书笔记。小说描写了岛村三次到雪国来找驹子,在第二次来的途中被一双美丽的眼睛吸引。“她的眼睛同灯光重叠的那一瞬间,就像在余晖里飞舞的夜光虫,娇艳而美丽。”这是一个叫叶子的姑娘,她的声音悲戚而优美,仿佛是某座雪山的加声,小说平谈如水,却纤弱氤氲着淡淡的悲哀。最后以叶子在一场大火中丧生而结尾。 川端康成的文笔极其细腻,意识流的内容按时间顺序相互交织,所有情节,语言都如雪国的皑皑白雪,纯净而无丝毫杂质。平淡却能给予心灵沉重一击。 小说始终围绕着“虚无”与“徒劳”。 在岛村看来,一切都是徒劳的,他拥有幸福的家庭和令人艳羡的社会地位,却一直在寻找活着的意义。驹子在他眼中,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驹子记读书笔记是徒劳的;对城市的幻想是徒劳的。“看上去她那种对城市事物的憧憬,现在已隐藏在淳朴的绝望之中,变成天真的梦想。他强烈感觉到,她这种情感与其说带有城市败北者那种傲慢的不满,不如说是一种单纯的徒劳。”她爱上不可能的他是一种徒劳,她为了将死的行男筹医药费是徒劳…… 生命本来就是徒劳的,所以岛村在看到叶子死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极度的悲痛。“待岛村站稳了脚跟,抬头望去,银河好像呼啦一声,向他的心坎上倾泻了下来。”叶子是虚无的美丽,是精神纯洁美丽的化身,她的死亡映证了生命的虚无。生死无常,人生无常,无生就无死,无死就无生。人生无所谓生和死,死并不是生的终结,无并不是有的肯定。生和死,有和无只不过是生命存在的两种形式,只有敢于肯定死,才能拥有生,才能在生的时候不为死的影子所困扰,才会在列的时候不会因贪生而却步。死是幸福的重点,人死后就回归到虚无,同自然万物一样,达到万物一如。这是川端康成通过《雪国》想表达的,与中国古代老庄思想有异曲同工之妙。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有时候我们将生死看得太重,在这世界上,我们谁也没有办法活着离开。那又何必自寻烦恼,为生死所困呢?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倒不如坦然去面对生老病死,像赶赴上盛宴般去迎接自己的宿命。 生命会回归虚无,但我并不认为生命本身就是一种徒劳。 哪怕到最后我们什么也带不走,但在有限的生命里面,我们可以探究生命无穷的意义,因为岛村觉得一切都是徒劳的,所以他一直深陷在一种混沌的泥潭中,找不到生命的意义所在。我们活着,就有活着的使命,有更多未知等待发现,许多问题等待思考。我不愿意因为结局而放弃享受生命的过程,哪怕是为了一朵春天早开的花,第二天升起的太阳,我都有正取幸福的理由。就如同雪国不会一年四季都大雪飞扬,它总会等到了春天的到来。这也正如我们每天都做的,期待第二天的朝阳,为更好的明天奋斗。 在川端康成的笔下,那里还是一片白雪琉璃的世界,迷迷蒙蒙地罩上一层柔和的乳白色,整个世界纯白洁净地似有似无。里面有物的悲哀,人的悲哀,人的徒劳,生命的虚无,岛村的哀伤,驹子的三弦梦…… “没有剧场墙壁,没有听众,也没有都市的尘埃,琴声就会透过冬日澄澈的晨空,畅道无阻地响彻远方积雪的群山。 在那里,雪山将给生命,最冗长的回音。1200字以上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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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读后感相信大家一定知道春秋五霸中的晋文公与秦穆公争霸的故事吧,但在此置一千年后的“五胡入华”时代还有另一次更有名的秦晋“淝水之战”。秦王苻坚,它是各有眼光有气度的君王。可惜他不幸输了,加上其又是个胡人,所以被那些正统汉人史学家忽略、抹黑得十分难堪。若比较当时的前秦与东晋,就可以发现其实在苻坚统治的秦国,可以说是朝气蓬勃,与唐太宗的气度和架势有得比。只不过在“淝水之战”离奇失败,就被人说胡人是败类。类似的是曹操,他被人称为“*雄”,似乎略带贬义,的确,它是诡计多了点。而它南征失败,又被人说成很不堪的样子,在《三国演义》中就有不少这样的观点。如今有些心思不息的人读了《三国演义》之后,却自然而然地把曹操当成了坏人,我认为,曹操不会如小说中所说的没用,只不过书中的英雄差不多都在蜀国,且次书以刘备开头,读者很自然的就把他当成主人翁,加上现在对刘备的仁慈之类的赞美太多,当然就把曹操发动的战争说成不仁不义的侵略。仔细想想,武侯诸葛孔明几次出征攻打魏国,不也是在侵略吗?他以先帝遗命为由,讨伐曹操收复中原,就成了爱国爱民的英雄了。难道魏国的人民都不是人?难道魏国的人民都人人得以诛之?他可能并不想发动战争,但1.不出祁山,发展困难。2.先帝遗命,怎敢不从?书中虽把诸葛亮神化了,却不能改变历史:卧龙、凤雏,二者皆得,却安不了天下。希望大家不要太过相信权威,不要被那些落后的思想观念所蒙骗,有时该好好重思一下某些问题。怀着激动的心情,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可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蝉,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笑逐言开)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再谈谈国家,魏,曾经煊赫一时;蜀,曾经功成不居;吴,曾经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可以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努力,终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不过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的)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就像冰心说的:成功的花。人们只惊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远略高瞻属武侯,奈何寿尽命天收。烦将三顾茅庐义,便起独灭汉室忧。赤壁败操引明策,成都扶备献良谋。至今提念仍心泣,云雨翩翩空自流。将星秋夜已收藏,魑魅纷纷蹈乱狂。生不逢时难享受,命徒随古怎忧伤。池鱼驳跃搅池暗,海日初升伴海光。事主两朝人赞誉,英雄从此姓名彰。读三国的时候,觉得人物形象很生动鲜明,有很多让我觉得喜欢的人物,其中有袁术.袁绍.刘表.孙策.刘备.关羽……但是在这些人物中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和曹操.被称为是儒家伦理型的理想人物,他的"才"."学"."识"都注入了"仁政"的道德内容,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尖绝"曹操是个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艺术典型家,作为一个阴谋家,他具有无穷的权势和贪欲,与"仁义"的刘备形成鲜明的对照.他交织在阴险.奸诈.暴虐.多疑的性格中,大权在握,则为所欲为,与诸葛等人的形象是鲜明的反叛,他"挟天子以令诸侯"汗献帝成了他的傀儡,故此被对手骂为"名为汗将,实为汗贼".但他有自己的雄才大略,其形象虽不为人喜爱,但也深刻的体现出当时的历史环境!(此书中也有不少的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是最重要的战役,也是小说的最精彩的战役,战线长,场面大,也最为突现作者艺术功力的笔墨,你们看了我的读后感后可以将此书好好阅读一下哦,真的,会让人受益匪浅哦,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三国演义》读后感《三国演义》写了三个国家的兴衰史,从桃园三结义至三国归晋共经历了五大时期,便是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官渡之战,赤壁之战),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黄巾之乱是从桃园三结义开始,讲了黄巾起义之后,东汉政府的反击,出现了刘备,曹操等英雄,而东汉政权也快灭亡了.董卓之乱是讲董卓入京前后的故事,从何进与十常侍对战到少帝逃出京城,结果被董卓救驾.董卓入京后收买了猛将吕布,又废少帝,立献帝,大权独揽,实施暴政,逼得群雄联军伐董卓,虽然后来联军失败了,但是董卓最后也被吕布所杀.群雄割据是讲董卓死后,中原诸侯群龙无首,为了扩大自己的地盘互相厮杀,最主要分为三个战区,即北方的袁绍与公孙瓒,江东地区孙策的崛起,中原地区曹操,刘备,吕布,袁术之间的战争.再后来的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最主要的我想谈谈自己对三国演义的一些认识和看法.在《三国演义》中,我最欣赏的就是曹操了,虽然为了突出刘备的仁义,他被写成奸诈之人,但是他的军事才能仍然没有抹杀.他在几年的东征西战中,占领了长江以北的大片土地,连少数民族都臣服于他,他是三位郡主中最有才干的,魏也是三国中最强盛的,他奠定了魏国的基础,后来晋国才能统一天下,所以他是一位真真正正的英雄.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也是曹操值得欣赏的地方,曹操为了选拔更多的人才,打破了依据封建德行和门弟高低任用官吏的标准,提出了"唯才是举"的用人方针,于公元210年春天下了一道《求贤令》.曹操在令中一开始就总结历史经验,认为自古以来的开国皇帝和中兴之君,没有一个不是得到贤才和他共同来治理好天下的,而所得的贤才,又往往不出里巷,这绝不是机遇,而是当政的人求,访得来的.有鉴于此,曹操立足现实,指出现在天下未定,正是求贤最迫切的时刻.他希望在左右的人不要考虑出身,帮他把那些出身贫贱而被埋没的贤才发现和推举出来,只要有才能就予以重用.后来,曹操于公元214和217年又下了两道《求贤令》,反复强调他在用人上"唯才是举"的方针.他要求人事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官吏在选拔人才上,力戒求全责备,即使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受有关系,只要真有才能就行.经过一番努力,曹魏集中了大量人才,当时各地投奔到曹操门下的人很多,形成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而且对于有才干的人曹操还能做到不计前嫌,比如陈琳本来是袁绍的部下,曾经替袁绍起草檄文,骂了曹操的祖宗三代.袁绍失败后,陈琳归降曹操.曹操问他说:"你从前为袁绍写檄之,骂我一个人就可以了,为什么要骂到我的祖宗三代,陈琳连忙谢罪.曹操爱惜他的文才,不仅对他不处罪,还照样任用他.曹操的成功不仅因为他的杰出才能和善于招揽人才,还在于他有着豁达的胸襟和广阔的胸怀.在赤壁的惨败之后,曹操并未一筹莫展,而是笑着说了一句"今北方仍由我所据",并且三次大笑展现出他对待挫折的乐观态度.曹操同时也是个很有文学情趣的人,喜欢作文赋诗,即使大战在即也情趣不改,他的许多诗作都是乐府中的名篇.1200字以上 五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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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婴国》读后感《巨婴国》读后感2500字:《巨婴国》是北大心理学系毕业的武志红老师思索21年,书写5年完成的一本著作。这本书上架不久,就接到了下架通知。我在百度百科搜到的信息是“因图书触犯法规和政策已经下架叫停”,不过网上也流传着一张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下架通知涵,说的是因为图书质量不合格,下架召回。这本2016年12月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图书,2017年2月17日就由磨铁公司发出了图书召回通知,上市售买时间不到3个月。不过后来也有网友买到了新版的《巨婴国》,书的厚薄已经相差很大了。这说明再版的那本书已经删减了大部分的内容。那么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呢?为什么它的下架会引来这么多的关注呢?其实看完这本书,还真感觉作者说了许多不该说的话,写了许多不该写的事,抨击了一些国人习以为常的事情。可以说是触怒了许多国人的痛点吧!在知乎上,有网友评论说书下架的理由无外乎三个:说了假话、说了真话、说了有人不爱听的话。武志红老师在这本书中不仅三条全占了,还多了一条:加了一些废话。这样看来,书下架的理由倒也充分。那么我是怎么看待这本书的呢?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书中的两个基本概念。首先,我先给出武志红老师对巨婴的定义:巨婴,即成年婴儿。身体上,是成年人了,而心理发展水平,却还是婴儿水准。婴儿,特指1岁前的孩子。巨婴,即是心理发展水平还停留在1岁前的成年人。接着我们来看看6个月前婴儿的心理特征:共生6个月前的婴儿会觉得,我就是妈妈,妈妈就是我。我们是一体的,我们共同使用一个身体和心理。更小的婴儿,如3个月前的,他们甚至会觉得,我就是万物,万物都是我。我就是宇宙,宇宙都是我。全能自恋6个月前的婴儿会觉得,我是神,无所不能,我一动念头,世界就该按照我的意愿运转,否则,我就会变成魔,有雷霆之怒,恨不得毁了世界,或者毁了我自己。偏执分裂所谓偏执,即我的判断、我的意愿必须坚持下去。所谓分裂,即,事情一分为二,且两者不能并存。譬如,好坏不能并存,黑白不能并存,善恶不能并存,不同意见不能并存……偏执分裂加一起,则成了,我是好的、白的、善的,我的意愿才能存在,你则是坏的、黑的、恶的,你的意愿不能存在。然后,全书就依照巨婴身上体现的婴儿心理特征展开了各种抨击。共生心理在巨婴身上的几种展现形式:到处找妈(不愿生活自理,总想找人照顾自己,帮自己“擦屁股”)、集体主义、统一思想、反对独立、没有界限。全能自恋的四种展现形式:追求优秀;甚至完美;想法多;行动困难;诛心论;从关系退行到孤独的全能自恋中。偏执分裂的展现形式,我在书中没有找到概括性的总结。但是在各种巨婴心理的表现形式上,都可以找到这种偏执分裂的性格特征。比如说:如果我的要求不被满足,你就是坏的。我们仔细观察孩子的日常举动时,很容易发现这种性格特征。那些要求不被满足的孩子满地打滚的情景,我们屡见不鲜,你们不满足我,你们就全都是坏人。就是这种简单的逻辑。整本书大致都是围绕巨婴所具有的这三种心理特征进行分析举证推理的。为了说明某种社会现象中,国人所具有的巨婴心理特征,书中会以犀利的视角不遗余力地鞭鞑。这也许是这本书引起争议的主要原因,毕竟没有人会轻易接受一个只看到你缺点的人在你身边指指点点。同样是为了说明具有巨婴心理特征的个体的不同表现形式,作者在书中举了许多极端的个例来说明。当然,在现实生活中,极端的个例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的身上只是存在其中几种巨婴心理特征而已。即使如此,我们也不由自主地按作者的思路将自己归类到巨婴的行列,这也许是大多数人不喜欢看此书的原因。有一位跟我一起阅读此书的朋友,就如此说,我看着看着就想怂作者。而对于我自己来说,读完此书,自己又多了一种看世界的新眼光。能够从心理学的角度去解读自己不能理解的一些社会现象,能够分析家人朋友各种行为方式的深层原因。最重要的是懂得了作为一个母亲如何正确地照料婴儿,在培养一个心理健康的孩子过程中,我怎样做才是正确有益的。也会针对一些情绪和抱怨找到自己身上残存的巨婴心理特征,这也是第一性原理在生活中的运用方式。前不久刚看完施展老师的《枢纽》和万维钢老师推荐的《盗火》,对比那两本书,读《巨婴国》的心情是压抑、不爽甚至是负能量的。感觉在周围世界看到的都是病态的人(心理不健康),如同鲁迅写《狂人日记》的那种心境也不为过。相对于《枢纽》的大格局、大视角、动态变化的眼光,《巨婴国》相当于在锁孔里看世界,非常像查理?芒格所说的“手里拿着锤子到处找钉子”的感觉。与《盗火》的作者冷静理性地分析,以及大量心理学、脑神经科学、药理学的实验数据、科结论作为论据,《巨婴国》这本书的科学严谨性就值得商榷了。这也难怪有许多阅读此书的读者,有许多认为作者的例证太极端。不过我认为极端倒是次要的,关键是心理学分析问题的这种方式更像是臆测,先入为主的判断之后,然后举许多例证来说明这种猜测是成立的,缺乏科学分析的信服力。正如有数据显示,心理学书籍缺乏科学严谨性。2013年一项系统性的可重复研究表明,心理学发表过的100项实验研究,能够得到重复验证的只有39%。可见许多心理学实验也是非常不靠谱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行为和心理学研究与运用就像是一场军备竞赛,个人不断地通过心理学研究成果提升认知来抵御外在诱惑和心魔,心理学研究又必须深入到一个新的层次,继续发表新的研究成果。人的一生是一个心灵不断成长的过程,如果拒绝心灵的脱胎换骨,我们只能永远活在巨婴的心理阴影之下。从这本书中,你或许能够找到现实中那个讨厌的自己,那个深深掩藏在好人面具底下真实的自己,那个从来不敢在阳光明媚暴露的自己。人心是邪恶的,那这种邪恶只存在他人那里吗?“我”的身上如果也有,那我该如何直面它呢?这本书你看第一次可能会很反感,你会质疑现实中真有那么多巨婴吗?但是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时,你的愤慨,你的质疑,你的不服或许都会逐渐冷却,你会更加理性参悟到阅读这本书的意义所在。正如作者在书中所写的那样:个人成长中,核心自我的诞生,是一个超级里程碑。核心自我诞生前,你像是环境的响应物。一旦核心自我诞生了,环境的变化,还会激发你的反应,但不再能动摇你的根基。由此,你有了从环境中跳出来观察的能力与一份从容。我们作为读者来说,能够利用这本书中对自己有用的知识,来更深入的了解自己,解读他人的行为心理模式。逐渐成长为具有独立完善人格特征的个体;能够识别健康心理的个体,找到最适合的生活和婚姻伴侣,或者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在孩子的心理成长过程中,知道正确的行进路线和方向,才是我们阅读这本书的目的。找到那个核心自我,不管外界如何变化,那个内在的核心自我会不断强壮,帮助我们从容面对生活和事业中的各种惊涛骇浪。而不会是像个婴儿一样指责、抱怨、为所欲为,无法直面自己的无能。真实的自我,是自信的基础,是获得真爱的必要条件。看完这本书你更有意愿活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让自己的能量和外界的能量充分的流通交换。让一切真实自然地流经你的心。心理学只是我们认识世界,以及与外界建立高效连接的一个工具。学会在合适的场景下运用这个工具,比单纯地采用批判性思维来看待本书,要更有实用意义。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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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读后感【篇一:《狼国女王》读后感】狼在我的印象中往往是又凶恶、又残忍的,可是我看了沈石溪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捕杀其它的动物。这本中篇小说讲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一次虎口夺食,狼王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出任帕雅丁狼群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从此改变,挺过灾难和痛苦,遭遇饥荒,紫葡萄抉择失误,狼群出师不利,大公狼小嚏惨死于野牦牛蹄下……有过危险与挣扎,深入北斗星沼泽猎杀野猪,大公狼黑三舍身开路,却身陷险境,紫葡萄舍身相救……有过无奈何坎坷,狼王威信屡遭挑衅,大公狼歪歪脖甘子上演苦肉计,力助紫葡萄,重溯狼下权威……关键时候,紫葡萄网开一面,却给对手留下一条生路。联合腕莫杀狼群,与断牙血瘤虎展开最终决战,凭借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谱写一部荡气回肠的狼王国传奇。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责任感,一份多么感人的执着!与动物界的弱内强食,人们常常把身体强壮、智勇双全的视为强者。没错,这种所谓的“强者”固然是好,固然是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坚贞、执着、责任、谦让以及爱,他们融合在一起,是否会更有凝聚力、更加坚不可摧呢?紫葡萄会用行动去证明这一切,去告诉人们王者的真面目,绝非那些坏东西,而是能用慈爱包容一切,能用实力证明自己的人。紫葡萄拥有了这些,所以它拥有了世界。【篇二:《狼国女王》读后感】《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篇三:《狼国女王》读后感作文】《狼国女王》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得力著作,故事主要讲了狼国女王---紫葡萄为了自己子女和帕雅丁狼群的生存,不顾危险去寻找食物,最终成为一只值得狼中每一只狼十分信赖的狼王。紫葡萄原来是狼王盔盔的妻子,但是,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天,狼王盔盔为了给自己五个儿女寻找食物,去和一只孟加拉虎争夺食物,或许是想到原先在熊那里一次顺利地夺取过食物而太骄傲了,所以这次太轻敌了,导致被老虎咬死了,从这以后,紫葡萄就成为了狼群中的狼王。而那只咬死她丈夫的那只老虎也深深地印在她的脑海里。在狼王紫葡萄的捕猎生涯中,捕食小鹿的那次最惊险。那一次,帕雅丁狼群在一座陡峭山峰的的半山腰,而小鹿在山脚下,狼王紫葡萄为了狼群的食物,它只能和命运赌一把。只见她眼一闭、紧收腰、猛蹬腿,身子就像一只飞翔的蝙蝠,只听“嗖”的一声,紫葡萄就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到了山下,老天似乎特别照顾她,即没有发生危险,又把她送到了小鹿面前,而小鹿以为狼王紫葡萄已经摔死了,出于好奇走过去看看,而狼王紫葡萄迅速地跳了起来,一口咬住了小鹿的颈动脉,把它给咬死了,给狼群取得了食物。看了这本书,狼王紫葡萄她的母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宽容,使我对狼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篇四:《狼国女王》读后感】这本小说讲述了一部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紫葡萄的雌狼,它的丈夫是帕雅丁狼群的狼王——盔盔。一年冬季,狼群因为找不到食物而饿得皮包骨头,狼王盔盔冒着生命危险去和凶猛的孟加拉虎抢夺食物,结果不幸丧命。于是饥饿的帕雅丁狼群便把贪婪的目光投射在盔盔的遗体上,大公狼歪歪脖甚至跑过去啃食它的遗体,紫葡萄竭力阻止,并跳下悬崖追捕幼鹿,才使得盔盔能够保留全尸。国不可一日无君,狼也不可一日无王。在老母狼朵朵菊极力推荐下,紫葡萄终于成了帕雅丁狼群历史上第一只女狼王,狼群命运从此改写。有过灾难和痛苦,有过危险和挣扎,有过无奈和坎坷,有过柔情和关爱……在我心目中,狼是一种凶恶又残忍的动物,成语中就有“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等。看了《狼国女王》,我觉得其实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动物,特别是在大雪纷飞的寒冬,那时候,森林中的动物一般都在温暖的窝里睡大觉,而狼呢,却只能在厚厚的积雪中艰难地走着,寻找可以吃的食物,有时候,万不得己,它们还会去吃老鼠。读了这本书,我看到了母子之爱、臣民之爱、夫妻之爱,在这种种爱中,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但我感受最大的还是对紫葡萄的敬佩。身为一只雌狼,它却要担负如此巨大的责任。我发现了它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紫葡萄必定能够“治理”好这个“狼国”。【篇五:《狼国女王》读后感】今年寒假,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狼国女王》。它讲述的是狼王盔盔死后,它的妻子紫葡萄被推举,当上狼王,并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带领众狼度过漫雪纷飞的冬天的故事。虽然,在它的领导下,有几只狼壮烈牺牲,但这现实是无奈的,这并不代表它不是一个好狼王,不是一个好母亲。在与其它狼群合群后,它正想对那狼群的狼王表达自己对它的敬意,想让它成为新狼群的狼王。因为它不认为自己的领导有多么好,而且它毕竟是母狼,再厉害也比不过公狼。可是,众狼还是认为它是一只好狼王,连那狼群的狼王也没有反对,推举它连任狼王。读了这本书,我很欣赏紫葡萄。欣赏它身上有智慧﹑坚强﹑有责任感﹑善良、勇敢等许多优点。紫葡萄如果穿越到人间,我想它一定是个领导!虽然这只是个玩笑,但不得不说紫葡萄真的十分棒。它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当然了,光有好领导是不够的,紫葡萄带领的众狼们个个也有我们学习的地方。它们有些为了保住幼狼被老虎咬的满身是伤都不肯逃跑,有些为了让大部队迅速撤离自己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有些为了保护紫葡萄,抢在它前面去追赶野猪。它们十分伟大,即使它们壮烈牺牲,也会活在众多读者心中。它们不是高级动物,但它们每个都是真正的勇士。它们每一只狼都值得我们高级动物人类学习。我想,作者沈石溪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吧!【篇六:《狼国女王》读后感】一进书店写狼的小说特别多,今天我挑了一本《狼国女王》《狼国女王》讲述了帕雅丁狼族因一次虎口夺食而丧失了狼王盔盔我看到这里本想,接下来一定是残忍的狼王争夺战,接着,一只最厉害的狼,脱颖而出,成为新一代狼王。可是,结果却出乎我意料,狼群中,年龄最高的狼朵朵菊却选择了盔盔的妻子紫葡萄作为新一代的狼王,从而避免了一场残忍的狼王争夺战。我看到这里不经想到,狼王是只母狼,狼群会因为此行的感情用事而走向毁灭的,狼王就应该是公狼,公狼有雄性特有的冷漠,一定会把狼族治理的井井有条当我接着往下看时真正的从心里佩服紫葡萄,因为他不论有多少困难她都带领着狼群一一克服。不论是天灾浪货还是猎人陷阱,都没有把她打倒,他为了报哪杀夫之仇带着宛莫沙狼群一起对付那瘤断齿虎。紫葡萄,唯一的狼国女王,她的一生谱出了一部荡气回肠的女王传奇。我看完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十分佩服紫葡萄,因为它不但有着超出所有狼的智慧,当大公狼黑三陷入泥塘时,他十分机智的想到用尾巴像钓鱼一样把大公狼黑三钓起来,他也有超乎众狼的广阔的胸怀,当以前违背过自己大公狼歪歪脖回来投靠自己时,他没有像大公狼一样冷酷无情的将歪歪脖驱赶出去,而是用广阔的胸怀接纳了歪歪脖。就是这样一个狼国女王,世界上唯一一个狼国女王!【篇七:《狼国女王》读后感】我看了一本叫《狼国女王》的书,因为我奇怪,狼国怎么可能由女王呢?而且这本书讲的故事都令人心惊胆战,我很喜欢这种感觉!一般狼群的大王是雄狼,但是《狼国女王》里的狼群可不一样,一只叫紫葡萄的母狼幸运的和一只雄狼盔盔结了婚,后来盔盔当上了大王,统治着狼群。不幸的是,它被老虎咬死了。从此紫葡萄当上了女王。我觉得紫葡萄特别勇敢,她觉得作为女王,一定要让大家支持。所以爬上悬崖,追逐着一只雄鹿,再跟着它跳下悬崖,不怕雪崩打到她(那是是在冬天),直到把那只鹿杀死。紫葡萄还是一匹很有智慧的母狼。当捕杀猎物时,她会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尽力把猎物捕捉成功,尽量让大家“大饱口福”。盔盔的祖母朵朵菊会动脑筋,也很为人着想,当盔盔死了之后,他们的孩子也被饿死了,紫葡萄日夜守着父女的尸体,防止被乌鸦吃了。朵朵菊看到紫葡萄这样的悲惨遭遇来帮忙一起守护。朵朵菊把紫葡萄推向女王的座椅,并让大家一致赞同。有顺从的当然也有顽固的,歪歪脖和斜斜眼就是这样的狼。当朵朵菊推荐紫葡萄当狼王时,斜斜眼经过一番斗争后才同意的,可是歪歪脖狠了心也不同意,甚至退出了这个狼群,独自远走高飞去了。这个故事让我学到了什么叫做真正的勇敢,坚强,即使有困难也一定向前进;智慧,会动脑筋也是做一名首领的必备条件,绝不能当像歪歪脖那样顽固的人。【篇八:《狼国女王》读后感】狼,在我的眼中,是残忍,是凶恶,可是看了沈石溪老师写的《狼国女王》一书,狼在我的印象中彻底改变了。狼也有自己无奈的一面,为了生存,不得不去捕杀其它的动物。这本书主要写雌狼紫葡萄的丈夫狼王盔盔为了帕雅丁狼族不挨饿,虎口夺食,没成功,却死了,没了狼王,帕雅丁狼族的公狼,都争着当狼王,场面一片混乱。后来,正在它们撕咬时,紫葡萄发现了一只小鹿,紫葡萄冒着生命危险跳下山崖,没有摔死,捉住了小鹿。狼族最老的狼——朵朵菊推荐紫葡萄当狼王,众狼都不服气,可还是让紫葡萄当了狼王。可在捕捉野猪的时候,大公狼黑三不幸陷入泥潭,紫葡萄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大公狼黑三,使众狼都心甘情愿当臣民,只有大公狼歪歪脖和大公狼斜斜眼不肯屈服,后来,也只能屈服了。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母子之爱、夫妻之爱、臣民之爱,在这种种爱中,使我感受到了动物世界的美好,善良。也许有时我们看到的是狼捕杀小动物,是凶残的,但其实这也只是狼群的一种生存方式,只有不断的去冒险才可以使自己生存下去。狼是非常勇敢的一种动物,他们从不吃别人给的,宁愿抢别人的食物。是这本《狼国女王》让我感受到狼世界的种种爱,让我不在讨厌狼,反倒喜欢狼。同学们,让我们为紫葡萄这个称职的狼女王感到自豪吧!1200字以上 六年级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