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血染的皇冠》有感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同福中路第一小学六年级:苏包包童鞋
乡村
今年寒假,我回到了离别已久的家乡——石岗村。
在家住了几天后,作业一写完,生活就变的越来越无聊。于是便骑着车,绕着村庄转。
“家乡变化可真大呀!”骑着车与风追赶,欣赏两边风景,心中发出感叹“这还是以前的家乡吗?”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家乡,这位年迈的老人,犹如吃了“返老还童”药水一下子年轻了许多,那满脸的皱纹,如今,却神奇般的消失了,变得润滑,有弹性。那软弱无力竹枝似的双手,现如今却饱满有力。那骨瘦如柴的身躯,以及无助的眼神,如今变得满面春风,刚劲有力,眼睛充满了对未来的希望。那缓慢移动的步伐,赶上了时代飞速发展的速度……家乡变成了年轻的小伙子,在和“时代”赛跑。
家乡变年轻了,可我的亲人变老了。小时候最疼我的爷爷,经常背着我在菜地里跑,大手牵着小手走在林间泥泞的小路上,现在,爷爷连走一段路都要大口大口地喘气,以前,精力旺盛的爷爷,现如今却拄着拐杖,驼着背,缓慢移动步履。热情的大妈用龟裂的双手拉着我的手,说我个子高了,身子胖了,问我过的好不好,听到这些心里涌上一阵“暖流”。大妈的脸上又多了几道皱纹,吃饭的时候,他一个劲地往我碗里夹菜,他们用自己的青春,换来了我们美丽的新农村。我眼睛湿润了,心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奶奶、大伯、二伯……也年迈了许多。
家乡有了现代的元素,但家乡特有的新鲜空气和泥泞的土地却没有变。
走在稻田中,看着一望无际肥沃的泥土,我闻到了泥土特有的芬香,空气是那么的清香。蹲下来,揉一揉泥土,好湿润呀!家乡太美了。
我为家乡的变化自豪,我为家乡的丰收骄傲,正如那《好日子》里唱的一样,家乡的父老乡亲们的日子将会越来越好,越来越红火,我相信家乡的未来将会越来越光明!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河东乡河东中心小学六年级:陶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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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血染的皇冠》有感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皇冠》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书中,《血染的皇冠》这个故事很令我感动。黑披风为了抢夺王位,与众猴把麻子猴王驱杀到葬王滩,“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然而,导致了猴群发生混战。褐尾巴雌猴向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猴群,毅然跳下葬王滩,褐尾巴雌猴也跳下江,与麻子猴王搂抱在一起,沉下江底……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和他与褐尾巴猴子之间的爱深深感动了我。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了牺牲,“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也跳了下去,岸上的黑披风空出一块地方,表达愿意让它上岸时,它却……《棕熊的故事》也吸引了我。在熊窝里,“我”救了一只小熊,取名丽丽。抚养了小丽丽许久后,母熊来到观察站,带走了小丽丽。但小丽丽总是偷偷跑回观察站找“我”。母熊再次带走了小丽丽后,便疯狂地袭击“我”。又一次袭击中,当“我”在生死关头时,小丽丽救了“我”。然而有一天,母熊找到了“我”,把小丽丽托付给了我。此时,它已穿肠破肚……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6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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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血染的皇冠》有感“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同福中路第一小学六年级:苏包包童鞋75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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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血染的皇冠》有感我们何曾想到在哪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里,在那苍天的大树上,在那珍惜可爱的猴群里会爆发一场因为猴群之王的争霸而发生的一场不可思议的血战。故事是这样的,在那通天的大树上,在那和谐的猴群里,有着一个十分残忍的规定,每一任的猴王在自己年老的时候都要遭遇挑战者的连续挑战。可是有一位无知的探险家因为救了那奄奄一息的老猴王,导致了猴群的大乱。探险家只是出于同情,却换来了反面的效果,南辕北辙。为此老猴王为了保住自己的猴群,还是和自己的王后跳进了水中,牺牲了自己,突出了猴王这种舍己为人的行为的赞扬。读到这里,我十分的惋惜,就是因为了我们人类的一时的冲动造成了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后果。我们是时候反省一下了,我们把我们当做食物链的顶端的统治者。到今天无数的自然界的悲剧都与人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需要反省可是在反省的同时也一定要维护我们自己的大自然。不过在我们反省的同时,非洲的马赛人就做的比我们好许多。前几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一只角马被鳄鱼活生生的被拖下水,我看到在一边的马赛人连忙拿起长鞭赶着自己的牛群往反方向逃跑了,这无疑让我大吃一惊。马赛人怎么能见死不救呢?最后我们只可以看到那只角马活生生的被拖下了水。可是正当我十分惋惜的时候,在后方有一大群角马突然停止了过河。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一只被吃掉的角马是探路的,如果马赛人去协助角马逃跑,后方的角马群得到错误的信息,这样就会造成大批的死伤了。反之如果马赛人不帮它(角马)这样就不会造成巨大的伤亡了。所以,当初那个无知的冒险家如果不帮助老猴王,可能老猴王还可以活下来。让我们长大自己的双眼,看清自然界的事情,不要破坏自然界的规律,就不会再出现这种让人惋惜的事情了。650字 初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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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血染的钻石有感读>有感广东省杏坛镇齐杏小学六年(3)班的forestcat 今周,我买了两本书:《读者》和《意林》。因为时间问题,所以我今天才看书。我拿起《意林》来看,我打开目录,看看有什么我感兴趣的文章,经过我的精挑细选,终于,选了“血染的钻石”这篇文章。我翻开书本的46页,一幅小小的插图吸引了我:一个女人在喂奶。我想:这跟“血染的钻石“有什么关联吗?我怀着这份好奇心,开始看这篇文章了。我看了第一段,我感觉好像有点奇怪:平时,钻石都是闪闪发亮的,是美丽稿给的象征,而这篇文章的第一段却说“钻石是所有大屠杀的元凶”究竟是什么原因?于是,我又接着看下去了。我看完了第二段我才知道第一段为什么会这样写,同时我也为塞拉利昂的人民而感到悲伤:叛军为了将塞拉利昂居民干出钻石矿山的去,不惜砍掉人们的手。多么惨无人道啊!我继续看下去了,看到有一个人当过童军,告诉记者,童军们肆意杀人、斩人手足,甚至集体强奸妇女的时候,我太气了,我恨不得把那些桐君剁成十八段,扔进大海永不超生!我又继续看下去了,他们采访了一个女人,叫丽贝卡,丽贝卡正在给孩子喂奶,丽贝卡在十三岁时,就亲眼目睹自己的父母被叛军砍掉了头,然后踢来踢去的情景;接着,她又看见姐姐被砍断胳膊遭到强健,随后也被当场斩首的惨状;最后,叛军集体轮奸了年仅十三岁的她,还被叛军队长娶她为第五个小妾,什么粗活重活都叫她做,每天夜里都被烟头烫,挨打和强暴,她的胸脯上和大腿上全都是触目惊心的被烟头烫上的疤痕。我看到这里,我觉得丽贝卡很惨,同时,我也觉得那叛军队长实在太残忍了!看完这篇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的题目没有起错:“血染的钻石”。用人们的血和泪“制作”钻石。600字 六年级 写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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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汗血野马》有感【第1篇】很久以前,人与马就建立了十分密切的关系。从一开始为马肉,马皮而养马,到后来的骑马打仗,人与马的感情越来越深厚,越来越密不可分。在《汗血野马》一书中,卡多斯大草原中最优秀的牧人君玛德力家族为了征服一匹野马,每一代人竭尽全力,可最终都是落个人马两空的结果。汗血野马与君玛德力家族的后代每一天都在进行着血与智慧,勇气与体力的斗争。如今,这个重任落在了君玛德力的肩上,君玛德力想一洗血的耻辱,每天都想方设法捕捉汗血野马。终于捉住了它,却被自己心地善良的妻子放走。当他终于赶上它,骑在它身上的那一刻,却与这匹珍贵的汗血野马一起跳进了万丈悬崖……读罢此书,我对“自由”产生了一个新的定义。自由,不仅仅是生命对新天地的渴望,更是一代传一代的桀骜不驯的本质,是所有物种的归宿,更是生命的意义所在!也许,君玛德力家族与汗血野马的恩怨永远不会结束,也许君玛德力家族有人幡然悔悟,放弃征服。但是,我相信,汗血野马永远不会驯服。因为,它们把自由看的比生命更重要,因为,自由是它们永远的信仰!“不自由,毋宁死!”这是一代代汗血野马的呐喊!这是它们的心声!何为野马?就是永远也不会被驯服的马!就是永远不会低头的马!古往今来,生命对自由的向往生生不息,对自由的追求亦永远不会泯灭!“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几百年前,人类已经对自由产生了强烈的呐喊,何况一直生活在野外的动物呢?小时候喜欢去动物园看动物,看笨熊憨态可掬,看猴子攀援跳跃……长大后,却失去了小时的兴致。看那些被束缚在狭小空间的动物们:一群丹顶鹤,漂亮的色泽,动人的身姿,却挤在一个小小的岛上,转身就会碰到同伴;熊猫抱着一推竹子啃食;石头上的非洲狮以最舒服姿态呼呼大睡;梅花鹿无聊地在草地上漫步;河马静静地泡在水里;野性的狼眼中流露着可怜;拥有攀爬之技的长臂猿,只有在小小的空间玩耍……当自由与活力被剥夺的时,生命的意义还剩多少?从这点看,人类是多么残忍。动物属于大自然,动物有权享受自由,而不应当被奴役,被烙上征服的印记!打开鸟笼,放出小鸟;打开兽笼,放出老虎;打开锁链,放出猴子。放了它们,让它们回归大自然,让原本自由的生命回归自由吧!【第2篇】在暑假里,我认真并细致地阅读了《汗血野马》这本书。《汗血野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精心选编的“中外动物小说精品”。这本书里的动物故事,十分精彩,将我带进了一个异彩纷呈,感人至深的动物世界,我时而和它们一起高兴,时而和它们一起悲伤,仿佛自己置身于故事之中。《汗血野马》主要讲述了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再次出现在大草原上,它本该打算放下对人的仇恨,与世无争,但是为了救出心爱的妻子,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像它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它做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看到这,我不禁地为汗血野马的勇气而赞叹,同时也为他的遭遇感到悲痛。动物们也和我们人类一样,有丰富的情感。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在电脑上看到的一条新闻。那些贪婪的人为了牟取暴利,将一只只黑熊关在很小很小的笼子里,一根管子直插熊的腹部,没有麻醉剂,每天取一点胆汁,熊竭力的想要抓已溃烂的伤口他们就将熊掌砍掉,很多熊出现自杀的倾向,但是为了有胆汁可取,那些红了眼的人将二十多斤的铁盔绑在黑熊的身上,连它自杀的权利也剥夺了,黑熊就终日披着盔甲躺在狭小的铁笼里任他们取着胆汁任伤口溃烂。这些黑熊和汗血野马一样,都被人类剥夺了自由。人类与动物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应该像朋友一样和谐相处。人类为了自己的利益,去虐待动物,从动物的身上获取钱财。可是人们为什们不能换一个角度想一想,自己得到利益的同时,小动物们又受到了多大的伤害。汗血野马被人类逼得跳进万丈深渊,它为了自由坚强不屈,绝不向人类低头,不向人类屈服。它的这种精神令我佩服。动物们需要自由,没有自由它们就会觉得像死一样的痛苦。动物们有笼子的拘束,打看笼子,让它们回归自然。让我们大家一起保护动物吧。不要让小动物有痛苦。1200字以上 初中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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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皇冠》读后感我们何曾想到在哪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里,在那苍天的大树上,在那珍惜可爱的猴群里会爆发一场因为猴群之王的争霸而发生的一场不可思议的血战。故事是这样的,在那通天的大树上,在那和谐的猴群里,有着一个十分残忍的规定,每一任的猴王在自己年老的时候都要遭遇挑战者的连续挑战。可是有一位无知的探险家因为救了那奄奄一息的老猴王,导致了猴群的大乱。探险家只是出于同情,却换来了反面的效果,南辕北辙。为此老猴王为了保住自己的猴群,还是和自己的王后跳进了水中,牺牲了自己,突出了猴王这种舍己为人的行为的赞扬。读到这里,我十分的惋惜,就是因为了我们人类的一时的冲动造成了一发而不可收拾的后果。我们是时候反省一下了,我们把我们当做食物链的顶端的统治者。到今天无数的自然界的悲剧都与人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需要反省可是在反省的同时也一定要维护我们自己的大自然。不过在我们反省的同时,非洲的马赛人就做的比我们好许多。前几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则消息,一只角马被鳄鱼活生生的被拖下水,我看到在一边的马赛人连忙拿起长鞭赶着自己的牛群往反方向逃跑了,这无疑让我大吃一惊。马赛人怎么能见死不救呢?最后我们只可以看到那只角马活生生的被拖下了水。可是正当我十分惋惜的时候,在后方有一大群角马突然停止了过河。我恍然大悟,原来那一只被吃掉的角马是探路的,如果马赛人去协助角马逃跑,后方的角马群得到错误的信息,这样就会造成大批的死伤了。反之如果马赛人不帮它(角马)这样就不会造成巨大的伤亡了。所以,当初那个无知的冒险家如果不帮助老猴王,可能老猴王还可以活下来。让我们长大自己的双眼,看清自然界的事情,不要破坏自然界的规律,就不会再出现这种让人惋惜的事情了。700字 初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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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混血豺王》有感豺在人们心中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我不这么认为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雄性的豺,名叫“白眉儿”。白眉儿是一只狗豺杂交之后的混血儿,身上百分之五十是狗,百分之五十是豺。它的一生极为复杂,从忠诚的猎狗到地位最低等的“苦豺”再死在猎人们的枪下,一生悲欢离合。一开始,白眉儿在主人阿满星的手下当猎狗。起先,全村的猎狗对它不屑一顾。但是后来,它受到了全村猎狗的拥护,做起了头领。之后,他和主人、猎狗黑虎一起去追赶一匹母豺。但是,面对身临绝境的母豺,白眉儿认出,那匹母豺正是曾经救过他的兔嘴儿。那年冬天,白眉儿被一遗弃在雪地里。是兔嘴儿收留了他。于是,他和兔嘴儿一起逼黑虎承认洞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只死蝙蝠。但黑虎从此怀恨在心,有一次,它诬陷白眉儿杀了自己(他本来就快死了)。结果白眉儿被主人抛弃。他准备重新做豺。一开始,他在豺群担任苦豺。豺王夏索尔在一次战斗中被大花狼打败,而白眉儿却赶走了大花狼。于是,豺群将白眉儿当作首领。后来,豺群闹了一次饥荒,除了白眉儿以外,所有的豺都认为兔嘴儿因该被豺群吃掉。因为兔嘴儿在和大花狼的战斗中瞎了两只眼睛,一条前腿也断了,他为了不成为豺群中的累赘,便一头撞墙而死。但最让人意想不到的还是它的悲惨结局。白眉儿为了救所有的幼豺,装狗叫。那狗叫是那么纯正。整个豺群惊呆了。但即使这样,白眉儿也已无路可走。难道就看着所有的幼豺这么去死吗?他只能做出这个决定。但他也想到了后果——永远回不到豺群。果然,他在回到豺群之后,夏索尔又当上了豺王。并且,他还被猎人割断了尾巴,砍断了前腿。最后,白眉儿死于原来是自己主人的枪下。白眉儿坚定的信念激励了我对学习的看法,学习也应该像白眉儿这样,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坚强的去应付;不管遇到怎样的问题,都要想尽办法去解决它。白眉儿当“苦豺”,做猎犬,升当豺王,一切他都坚持了下来,我十分敬佩。多有义气的豺呀!多么有情有义的豺呀!牺牲自己,挽救别人!五年级:柏茹嘉70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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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诚信,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本性。如果失去了诚信,就等于失去了一切;如果失去了诚信,就等于失去了人诚们的信任。今天,我看了一幅漫画,上面画着:一个大大的玻璃柜台里放满了充满诚信的小瓶子,上面挂着一个牌子,‘打折’。顾客一手拿着放大镜,一手拿着瓶子,看里面的东西是否过期?产地是在哪里?而卖家则在那看着100元的大钞,看到底是不是真钞呢?这两个人都在想,这是不是真的呢?而图的下面却写着五个鲜红的大字:诚信的折扣!我怒气‘嗖’的往上升,一幅看似普通的漫画却充分的讽刺了现实生活中诚信大折扣,买家担心货品的质量,卖家担心纸币的真假。生活中这样的不诚信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小贩改装台秤缺斤少两,回家后七斤只有六斤;买回来的书看起来很新,打开却十分容易掉页;用琉磺泡鱿鱼,使鱿鱼十分新鲜。那时,我一年级,因为天阴沉沉的,乌云似乎要压到了地面上,让人心口沉闷沉闷。我带了整整50元,想买一把漂亮的雨伞。走进小店,我挑选着,终于选中了一把24元的粉红色的雨伞。那小店里的人见了我年纪小,又拿着50元,眼睛就如饿狼般发着绿光。就只给我找回了两元,还头头是道的说∶“五十元减去二十四等于二,所以我找你两元钱,别弄丢了啊。”我拿着两元钱回了家,把这件事告诉了家长。妈妈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五十元减去二十四等于二十六呀!”我听了十分气愤,第二天,去把他们多污走了的14元要回来。这件事像蒺藜一样向四周蔓延开来。有的人因为家庭的某种情况;有的商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在危急时刻,因为商家的不诚信,而使病人随时失去生命;所以,我们要坚守诚信,自己远离不诚信的同时也要时刻提醒着他人。从这幅漫画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信,不能为了利益而抛弃了诚信,所以我们要做一个诚信的人。7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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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有感读lt;lt;钢铁是怎样炼成的gt;gt;有感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先行小学六(2)班储安琪读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人,都会被书中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勇敢、机智所感动。这是一部著名的外国文学作品,是尼古拉•阿列克谢耶维奇•奥斯特洛夫斯基在双目失明、全身瘫痪、困卧病榻的条件下写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主要写了保尔•柯察金不平凡的一生。保尔•柯察金从小在贫苦的工人家庭中长大,炼就出一副坚强不屈的性格。十月革命后的俄国,面临着经济困难和帝国主义以及反对派的进攻,年轻的保尔•柯察金在布尔什维克党员朱赫来的革命思想影响下,逐步走上革命的道路。无论是在布琼尼骑兵团当骑兵,还是做共青团工作、肃反工作,或者在自然条件极度恶劣的情况下修筑铁路,他都表现出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旺盛的革命热情。保尔先是一条右腿中了子弹,接着又双目失明了。在无产阶级革命年代,保尔•柯察金对自己的生活采取了严肃、革命的态度。他的名言是:“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看完这本书,我被保尔的精神所感动了。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却不能像保尔•柯察金一样,在碰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坚强不屈。记得有一次,我去游泳池学游泳。我抱着救生圈跳了下去,水溅得我满脸都是,然后,爸爸也下来了。他让我在水里扑腾了一会儿,就把我的救生圈给拿走了,我差一点儿没被呛死。爸爸先让我学自游泳。我看见爸爸游得很快,于是,自己也学着游了起来,可是,我无论怎么游,身体就是游不起来,反而把水溅得三尺高。我一赌气,哼,不游了!无论别人怎么劝我,说我,我就是不游,看你们能把怎样。现在想想,我真的很不应该。我一定要像保尔•柯察金一样,遇到困难顽强克服,要以他为榜样,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投稿:2006-1-1020:30:00700字 六年级 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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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红岩,铭记在心——《红岩》读后感最近,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共产主义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姐。《红岩》一开篇,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了。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面对残酷的现实,她并没有像普通女性一样变得不堪一击,她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共产党托付给她的使命还没完成,要舍大家为小家。而在渣滓洞监狱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端庄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坚决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还鼓励大家让不要哭,要勇敢坚强地面对一切困难。面对这些坚强的同志,敌人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的信念。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地羞愧。现实生活中,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遇到小小的困难,就会退缩。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难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地去完成。"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茫。"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时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记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700字 五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