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笔法
关于笔法
中国几千年文化的传承,笔者窃以为“笔法”对于读书人的祸害是很大的。林语堂先生早就说过:“八股有法,文章无法,文章有法,便成八 股。笔法之于文学,有如教条之于教会——琐碎人之琐碎事也。”
有人写文章,写不出自己的风格,便一味的模仿前人的风格,这其实是大错特错的。因为“文如其人”,每人写文章的风格必因个人的不同而互异,倘若勉强自己去模仿某人的“笔法”,其结果只会是“邯郸学步”而已。颜之推便是很有先见的人,他怕他的子孙因为勉强作文而失掉自己的“本心”,在《颜氏家训》里边说:“但成学士,亦足为人,必乏天才,勿强操笔。”
然而这么简单的道理却少有人能够看透。
前段时间韩寒写了本书《他的国》。书中有明显的“韩式幽默”的成分,读后使人不得不惊异于他见解的独特。而另外一个“作家”将《他的国》山寨版为《我的国》,书中尽管还是有搞笑的成分,可以看出他是在尽量的模仿韩寒的“幽默”,但是读罢《我的国》总觉得书中少了《他的国》里的那种深深的讽刺,只是为了哗众取宠而已。
这就是“模仿”的失败。
古龙刚出道时所写的书也没有摆脱传统武侠小说的套子,所以名气并不是很大。但当他完成《浣花洗剑录》之后,读者便知道古龙要“浣花”要“洗剑”了。果然,后来他的《武林外史》、《绝代双骄》、《楚留香系列》、《多情剑客无情剑》、《欢乐英雄》、《陆小凤系列》无一不在体现着古龙的“求新”“求变”。倘若古龙仍然沿袭着还珠楼主、司马翎等人的风格,或许“武侠三大家”中也不会有古龙的位置,而让位给倪匡了。
这便是在“模仿”的基础上加以创新。
话归正传,“笔法”一词对于学生而言是害多于利的。
袁子才在《书茅氏八家文选》中有云:
若鹿门所讲起伏之法,吾尤以为不然。六经三传,文之主也,果谁为法哉?能为文则无法,如有法不能为文,则有法如无法,霍去病不学孙吴,但能取胜,是既去病之法也。房琯学古车战,乃至大败,是既琯无法也。文之为道,亦何异焉?
此便道出了笔法的害处。
我在书店里经常看见像《作文速写》、《作文提高法》、《教你作文》这类书籍。感觉就像是广告上说的减肥药,抽脂机一样,实则无效,但是“光顾”的人却不少。现在有些人写文章想走捷径,
就像生孩子想要生的快些一样。殊不知生孩子须怀胎十月才能生下来,若是泻痢腹痛,偏认为是分娩之期已到,强行“剖腹产”,产下的只是一滩浓血和一个“肉块”。
作文其实就像是钢针一般。若按自己的路走下去,会越用越锐利。但有人却偏要听一些所谓“专家”谈“写作之法”,实则是钢针刺这般刺那般,到头来却是越用越“圆滑”,没有“犀利”性了。
其实当一个人“爱”上某一个作家之后,行文风格便自然会向那位作家靠近,但是这并非是模仿其人的风格,而是语言特色与之相近,但是终究还是有自己的味道。像苏轼虽然学习了王羲之的书法,但是也加入了自己的风格一般。
但有的学生作文时却偏要想用谁的语言(或许有人连有的作家写作时是何风格都不清楚),或是一定要用什么结构,什么写作手法,什么表达方式,其实是不应该的。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有云: 诗之有音节,文之有法度,君子以为可不学而解。如啼笑之忧收纵,歌哭之有抑扬,必揭以示人,反拘而不得歌哭啼笑之至情矣。
可见文章纯粹是“信手习之”,若过分拘泥于“笔法”一类,岂不是太过于“俗气”了?有“有缘木而求鱼也”之失了。
崔颢的《黄鹤楼》可谓是作的极好的。严羽的《沧浪诗话》中更是说:“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而后李白又作了《登金陵凤凰台》,大有与崔颢“较劲”之嫌。二人究竟是谁作得好,谁作的坏,这是一个争论了一千多年也未有结果的事,在此也不多提了。而李白在崔颢《黄鹤楼》的基础上,加以创新,这是毋庸置疑得了。例如崔颢“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而李白“凤凰台上凤凰游,凤去台空江自流”、“三山半落青天外,一水中分白鹭洲”。乍看之下,似乎李白是在模仿崔颢,实则是李白加入了自己的风格,洗尽了崔颢“苍凉”、“萧索”、“愁苦”的气息,给人带来一种“博大”的感觉。可说是别具一格的了。
故“学人”而又不可“尽学于人”。若将之引申,则为“笔法”又不可“过分笔法”,也就是林黛玉所说的:“如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
归于正题。作文时追求“笔法”,就像是以前应试时讲究“八股”一样,终究会扼杀学生的想象力。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学生现在只注重作文分数,对于作文本身也是看的很淡的。
所以我之言论犹似:“琐碎人神侃之废话也”。
关于自己
全世界失眠,听一朵花开的声音。
-写在前面的开场白。
3岁—被妈妈抓着手在方桌上学写名字,眼睛却不时瞟向窗外担心着雨中的栀子花会不会被打掉。
5岁—扒在幼儿园锁着的大铁门跟前用羡慕的眼光注视着邻居小姐姐背着书包一蹦一跳地路过,还有她手上的冰袋。
7岁—手拿着雪糕目送着成群结伴的女中学生骑自行车驶过身边,她们笔挺的背影美极了…雪糕融滴在手指缝间、粘了灰的鞋带散开很久都没有发现。
有很多囧事
有在拿到优异成绩没被家人表扬时将房门甩得震天响。
有偷偷跑到河里玩水被“叛徒”告到家里,然后罚跪搓衣板。
有过拿小玩意收买小伙伴一起孤立儿时所谓的不共戴天的“仇人”。
也会拿红笔悄悄把试卷上的“7”改成“9”
也会把穿旧的凉鞋剪掉后面的系带当拖鞋穿并且宝贝得不得了。
也会在放学路上“嘘”着嘴巴撕咬辣条,
看到爸爸来接时忙不迭扔掉辣得满眼含泪也忍着不再“嘘”声。
有很多梦想
假设自己是个女骑士,穿着白色的亮皮靴,骑着雪白的小马在四小的操场上飞驰,最好头上的帽子上还插根羽毛。
假设自己有时光机器,在老师点评过试卷后回到考场,总拿拿满分,这样可以每学期都当班长了。
假设自己是个大人,可以有很多钱,买很多棒棒糖和果冻。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自己,最值得纪念的自己。
一个人的世界,一个人旅行。
喜欢看书
喜欢听歌
喜欢逛街
喜欢睡觉
喜欢烧烤
喜欢面食
喜欢隐身
喜欢听故事
喜欢看电影
喜欢白日梦
喜欢最小说
喜欢一个人走路的时候哼歌
喜欢蓝色
喜欢微笑
喜欢自拍
喜欢太阳
喜欢雪天
喜欢收集手链
喜欢用旧的东西
喜欢炎热的天气吃第一口冰西瓜的感觉
喜欢可爱的孩子
喜欢夕阳的样子
喜欢回家的脚步
喜欢慢慢的走路
喜欢等待的时光
喜欢整理小东西
喜欢哭
喜欢笑
喜欢生气
喜欢偶尔脸红的自己
这样最普通的丫头,写给未来的自己,还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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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春的梦想让我们不停向前,让我们在此停留,在此相识,在此扬帆远航。“看蔚蓝的天空有幸福的彩虹,是属于你和我编织的梦,轻轻乘着风甜蜜的遨游,青春的梦想手中紧握,不怕孤单寂寞不怕泪水坠落,我要飞越世界勇敢地承诺,坚持最初的梦,幸福在转角等候”。那个我们相遇相知的日子,我们曾一起对着天空唱出我们的青春,唱出我们的梦想。青春,在我们尽情挥洒的汗水中愈见本色;梦想,在我们一次次跌倒后爬起来的坚韧中愈见其轮廓。忘不了那回荡着我们嘹亮的口号的军训场地,我们一起流汗,我们一起流泪,一起欢笑,一起为青春为梦想呐喊。青春,在那一摞摞厚厚的书本中得到充实;梦想,在那小小的舞台中央绽开花蕾。记得那些沉醉在书海中的日子,记得第一次上舞台时的羞涩与紧张,记得在大家一起激烈的辩论,记得在上台前大家的互相鼓舞。那些我们为青春梦想拼搏一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是的,再不回来了,但是,我们看得见,看得见大家那由稚嫩逐渐变得成熟的脸上写满了自信;我们还在继续,我们的心中默念了无数次,“永不放弃!”。青春那只小小的帆啊,并不是那么一路风顺,并不是没有遇见风浪,并不是没有迷过航;那小小的梦啊,并不是那么明朗,并不是不曾在十字路口徘徊,并不是不曾退缩。只是,在风雨中的海燕告诉我们,在风雨中前进才配得上梦想的色彩,在挣扎痛苦中抉择才能青春,原本就是那一支优美的歌,因为我们充满梦想的吟唱,才让它更加动听。青春,原本就是那一只精致的酒杯,因为盛满了梦想的烈酒,才让我们如痴如醉。梦想,就像那只遨游风筝,只有在蓝天的怀抱,才可以飞得更高,飞得更远;梦想,在青春的怀抱,绽放它最美丽的姿态。也许,在多年以后的某个夕阳染红山头的傍晚,在夜风送来的阵阵轻灵的风铃声中,我们看似静漠地啜饮着半杯香茗,以轻柔的语调讲出那些我们从不曾忘记的梦,用汗水换来的青春时,我们安静而热烈,我们无怨无悔,为我们不曾白活的青春,为我们一起携手共进的梦想!75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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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路边有一棵斑驳的老树,树上有一半是枯枝。年复一年,它为人们撑起一把夏日的绿伞。老树下,寒风烈日里为"足下"服务的修鞋师傅,工具车旁立着一副拐杖;退休的老教师,每天站在斑马线边摇着小红旗,迎送着上学的孩子们;一个下岗女工,建起了家庭托老所,悉心照料着七八个孤独的老人……平平淡淡的生活,好像都有那么多缺憾,但他们乐观以编织着人生这道亮丽的风景,为"完美"作着注解。完美有时裹在寒风里,有时悬在绝壁上;有时渗在汗水里,有时凝在鲜血里;有时藏在黑暗中,有时藏在残躯里,完美是一种崇高的境界,谁也不可能轻易得到它。生活始终以其可能的残酷,雕塑着一个个"完美"的人生:它让张海迪坐在轮椅里不能站起,却给了她一双灵巧的手治愈了无数的病人;它让朱彦夫失去四肢和一只眼睛,却给他一颗不屈的灵魂挑战"极限人生";它让《红楼梦》"红"遍世界,却让它的作者卖画度日,举家食粥;它让《史记》成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却让它的作者遭受酷刑;它夺去贝多芬的听觉,却在他的钢琴上演奏出精彩的生命华章;它让放射性元素透视居里夫人那俊美的脸庞,使她很快衰老,却让她把诺贝尔奖的桂冠两次戴起;它让迫害和疾病夺起马克思的两双儿女,让他浪迹天涯,却让他把"他世界的无产者,联合起来"。华山壁立千仞,如果按"山"的标准来评判,它不是一座完美的山。然而它的色斧神工的险峻之美展现无遗,并且因此而产生的那个可歌可泣的"劈山救母"的故事,形成了滋养着中华民族善良、刚强、爱心的历史长河。圆明圆断壁残垣,如果按"园"的标准来衡量,它不过是一片废墟。然而它饱受蹂躏的警世之美,震撼寰宇。历史同大自然一样,以它的千疮百孔来演绎着完美的历程--世界需要和平!一弯新月挂在西天,如一把亮闪闪的镰刀,收割着离人的愁、恋人的梦。月缺月圆,只因有了"团圆"的期盼,才生出"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千古祝愿。春夏秋冬,花开花谢,剪辑出一幕幕完美的人生喜剧。努力地追求内涵的丰富、精神的健全吧,为了你能走向完美!有谁为维纳斯失去双臂而惋惜吗?没有。米洛斯的维纳斯永远是完美的人!800字 六年级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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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不知道能说些什么来表达我内心的感受。关于中考我是不用象那些整日整夜徘徊书本中的孩子一样,拼命的希望那所为千万个孩子拥挤的不过10米宽的校门挣扎着。我应该很知足,但不知为什么,中考的压力从未减少,尽管我知道,那分担心是多余的。学习生活让我们变的冷酷,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学习、考试的面前,友情显得那么脆弱。不明白为何到了初三,同学间相互讨论问题时,最多的回答是:我不知道。不明白为何我已经丢了2个写满字的笔记本。这么多疑惑让我充满了失望。不在喜欢用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闭上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留下的呢喃。而是每天重复做着我应该喜欢的卷子。关于思念2005年的冬天,离开我的人很多,这让我的思念也随之而增。小F说她要走了,去一个比这里轻松的环境。我说也许吧。她告诉我那里也有海,有美丽的沙滩。我微微一笑,因为我们说好,当有一天彼此要分开的时候,我们都要去一个有大海和美丽的沙滩的地方,然后每天黄昏的时候,赤脚在沙滩上写下一天的事情。让浪花交换我们的心事,让海风捎去彼此的思念。关于爱情不知怎的,写下着四个字的时候,心有些痛。有些人,有些事注定要结束的,就不应该给对方带来痛苦。既然姑姑说会幸福的,我有何必在伤她的心呢。我不知道等他们结婚后我会不会叫那个我只见过俩次的男人姑父,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姑姑结束从前是正确的。我一直在祝福她,我希望她能够快乐,也希望她不在悲伤。而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爱情,也体会不到责任是爱情的升华。所以,我不想谈爱情,所以,我伤害了他。也许以后的某一天,他会明白,这样是我们承受的最小痛苦。600字 初三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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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春,关于命运青春就如同一本台历,开始时,总期待翻过没一页的精彩,回首凝望,才发现它已残破不堪。那些散落的日子就如同我记忆中的青春,飞逝得遥不可及,终于难以再拼凑完整。这就是命!命运根本没给我们任何可以选择的机会,只有不住地挥霍着,挥霍着,那花一般的青春。就算我们再怎么固执,始终拗不过宿命。我信命!如果不是命运,又如何会在茫茫人海中偏偏让我与青春四目相视,然后让我毅然决然地陷入了青春,那双深邃得哀婉的眸子中,像被卷入漩涡一样地不可自拔?如果不是命运,又如何会使我对青春没有了防备,以至被伤得惨不忍睹,却依然不曾短暂的驻足、放手?如果不是命运,又如何会使我与青春逃不开那陷阱一般,千篇一律的结局?只因为年轻?年轻是以付出青春为代价的。上帝不允许谁可以不为年轻而牺牲。青春只不过是年轻的筹码而已。曾经,上帝给了你一大堆的青春做赌注,任你在年轻的赌坊里司仪地挥之若土。你没一把都输,因为对手是宿命,没有人有资格与他较劲。尽管如此,你却依然乐此不疲地把青春毫不怜惜地抛出去。我想,上帝居住的天堂,定是个很美的地方,那里该是堆放着许多青春。那是用来派送给那些渴望用青春来赌年轻的孩子们的。其实,青春就是一方冰砖,要不为何当我用一颗炽热的心去拥搂它,它却匆匆消融,继而藏匿无踪了?只有一双冻得冰凉的小手和一脸的茫然可以证明,青春,确实来过。青春只是上帝一个调皮的玩笑,我却太认真,所以我哭了。轻轻的抽泣声是我为青春谱成的葬曲。550字 高二 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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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张的笔法神奇的效果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杰作《欧也妮·葛朗台》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上升时期金钱统治造成的种种罪恶。高中课文从中节选之后改名为《守财奴》。虽然小说问世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但它所激起的反响却在一代又一代人的灵魂中回荡。人们读着它,心里会激起万千情愫,会引起种种叹息、吃惊、大笑、沉思……这种迷人的艺术效果首先缘于作者运用夸张的笔法、变形的语言塑造了守财奴葛朗台这个离奇扭曲而又意味深长的艺术形象。课文一开始,就把一个占有金子的执着狂毫不掩饰地推倒了读者面前——如果妻子死了,要把财产放手一部分,“那简直是抹自己的脖子!”这就是葛朗台。对他来说,金钱就是性命。“爱财如命”这个词,仿佛是为他特造的。葛朗台家里,妻子和女儿正兴致勃勃地对着梳妆匣咂摸着查理的肖像。葛朗台一看到梳妆匣,马上瞪起“金子的眼光”——因为他看见了梳妆匣上面的金子,他的眼中只有金子,一看到金子就产生条件反射。看到丈夫这种怪异的眼光,葛朗台太太便大叫起来:“上帝呀,救救我们!”眼前已经不是丈夫,而是魔鬼!可惜上帝没有听到葛朗台太太的叫喊,救不了她,所以只能任凭这个魔鬼大发淫威了。葛朗台发淫威也挺有艺术性,颇具观赏价值。请看他:“身子一纵,扑上梳妆匣。”动作之神速、之利落,令人称奇。其速度与力度简直可与《新英雄本色》中的武打动作相媲美。各位可别忘了他的年龄。课文开头就告诉我们,他“刚刚跨到七十六个年头”。虽然是“刚刚”,可毕竟是“七十六”啊。你看他,“好似一头老虎扑向一个睡着的婴儿”。这哪里是家庭争执,简直是森林中的弱肉强食。只不过这头老虎不吃婴儿,对婴儿不感兴趣,感兴趣的只是金子。抢到宝匣后,他发出了一连串惊喜的狂叫:“噢,是真金!金子!”更令他惊喜的是:“这么多的金子!有两斤重!”这里的“这么多”、“两斤”要重读,才能体现他此时的心情与性格。然后他得意地对女儿说:“小乖乖,你真是我的女儿,我明白了。”葛朗台为什么不说“你真是我的好女儿”呢?请注意前面的话:“这交易划得来。”所以我们不难揣摩出葛朗台的意思:你跟我一样,很会做交易,只赚不亏,太像我了!真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父亲在惊喜地狂叫,女儿呢,却在“四肢发抖”。她害怕极了,任凭着这只老老虎独发淫威。这只老老虎发威的目的其实也很单一,只是想得到金子。女儿当然不能让他撬下金板,扑过去想抢回,老头子便“手臂一摆,使劲一推”,三下五除二,干净利索。欧也妮只好跪下求情。老头儿就回他一句荒唐“名言”:“为什么拿来看呢,要是寄存的话?看比动手更要不得。”找到了理由,他就要继续撬了。欧也妮只好拿起刀子,以自杀想威胁。毫无人性的父亲竟天真地问她:“你敢吗,欧也妮?”言外之意,不敢的话我可要继续撬了。葛朗台太太被吓得晕过去了,或者说被气得昏过去了。葛朗台反应非常快,“马上把梳妆匣扔在床上”,并且由大喊大叫变得低声下气了,凶猛的老虎突然变成了温顺的绵羊,而且说话特别亲昵:“妈妈,小妈妈,好妈妈,得了!我拥抱欧也妮了。她爱她的堂兄弟,她要嫁给她就嫁给她吧……”然后可怜兮兮地乞求:“可是你得长命百岁地活下去啊,可怜的太太。”他为什么突然变得如此温柔体贴,如此缠绵多情呢? 可见他变得温顺并不是因为良心发现,人性回归,而是本色不改,爱金依旧。为了表示他的“悔改”决心,他到密室去拿了一把路易来摔在床上送给母女俩,还“一边说一边把钱拈着玩”,以让母女俩开心起来。为什么他要用这种怪异的方式表达心意呢?因为在他看来,世界上金子最重要,自己这么爱金子,别人也肯定跟他一样,爱金如命,见了金子就开心。偏偏葛朗台太太母女俩看不懂,“面面相觑,莫名其妙”。她们搞不懂,为什么葛朗台用金子表示悔改的决心;更搞不懂,刚才还是凶狠无情的魔鬼,怎么突然间变成了温顺的小绵羊。她们不知道其中的原委,只有葛朗台一人知道,所以只好让他一个人孤独地尽兴表演。但也正是他这孤独而尽兴的表演,爱财如命、贪婪变态的性格才赤裸裸地、毫不掩饰地表现出来。女儿看他这样子,就对他说:“父亲,把钱收起来吧;我们只需要你的感情。”这话正中下怀,他非常高兴地说:“对啦,这才对啦。”然后马上把钱装进了袋子。——可见他说的“对啦”并非女儿说的那个意思,而是说不要他的钱“对啦”。这是精彩而又紧张的抢夺梳妆匣一幕。葛朗台竭力表现,却未能胜出,金板没撬到,却差点因太太昏死过去而使自己失去一部分财产,经历了一场心理上的惊险。医生叫来后,葛朗台的问话直截了当:“要不要化很多的钱?”他最怕的就是花钱。他还“悲壮”地说:“要是我的女人还有救,请你救救她,即使要我一百两百法郎也行。”注意这“一百两百法郎”,我们觉得他吝啬小气,可他自己却觉得已经慷慨得不得了了。好好体会一下:“即使要我一百两百法郎也行。”再听他的特殊名言:“我多爱她,虽然表面上看不出,因为我们家什么都藏在骨子里的。”我们只听过“刻骨之恨”,还从没听过“刻骨之爱”呢!葛朗台又让我们开眼界了。 对孤零零的女儿说:“幸福只有在天上,你将来会知道。”这凄凉的告别语既反映了她的宗教观,更说明了她在人世间没有享受到幸福,没有体验过家庭的温暖,没有感受到丈夫的亲情、爱情,只“享受”过魔鬼丈夫对她的折磨和虐待!妻子死后,葛朗台对女儿又“温柔”又“体贴”,亲自搀女儿去用餐,然后用“差不多很慈祥”的眼光几小时地看着她。女儿非常不解,以为“错看了老父的心”——可见她平时没领受过老父的这般礼遇。但老父却很好解,因为女儿是“金铸的一般”,因为她拥有继承权,她的含金量极高,或者说她就是金子的化身。这就是老父对她好的原因。接下来,葛朗台单刀直入,提出了遗产继承权的问题。请注意,他是在“全家戴孝”,妻子尸骨未寒的时候提出来的。提出的话也怪怪的:“咱们中间可有些小小的事得办一办。”既是“小小的事”,却又说“我不能让事情搁在那儿牵肠挂肚。你总不至于要我受罪吧。”可见绝非小小的事,财产就是他的性命,有命没命就看这下子了。再看他古怪的行为:“眼光从文书转到女儿,从女儿转到文书,紧张得脑门上尽是汗,一刻不停地抹着。”当公证人向女儿说明真相后,他马上阻拦:“别多嘴,克罗旭。——一言为定。”女儿放弃了继承权后,他兴奋不已,热烈地拥抱女儿,并在这时说出了他的真心话:“你给了我生路,我有了命啦。”下一句则更露骨、更无人情味了:“咱们两讫了。这才叫公平交易。人生就是一件交易。”“听着”葛朗台的“名言”,看着他的“精彩”表演,我们不禁会想起马克思、恩格斯的精辟论述:“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葛朗台在诱骗继承权时,曾对女儿许诺每月给一百法郎。可继承权骗到手后,他就把这些“忘了”。女儿提起此事,他就拿出廉价买来的金首饰来充当。他先是挖苦,然后又“因为能够利用女儿的感情占了便宜”而高兴。财产骗到手了,接下来他就要充当忠实的守财奴了。课文在这一部分似乎没有什么生动的故事,没有什么动人的情节,但作者却通过几个典型的细节深刻揭示了葛朗台虽病魔缠身却仍固守本性的特点。你看他“连狗在院子里打呵欠都听得见”,“他好像迷迷糊糊地神志不清,可是一到人家该送田租来,跟管庄园的算帐,或者出立收据的日子与时间,他就会立刻清醒”。要知道,这时候他已年逾八十,病魔缠身,行将就木了,可他却有如此惊人的超越神志的清醒、胜过女儿的谨慎。我们不得不佩服他的守财本领,不能不佩服他心目中金子地位之崇高之神圣。弥留之际,他的因守财注意力过度集中而引起的变态心理更暴露无遗。他非常多疑,随时都担心人家偷了他的金子,不时惊慌地问:“在那里吗?在那里吗?”这样还不放心,他要女儿把金路易铺在桌上,让他几小时地盯着,然后才满意地说:“这样好教我心里暖和!”当法器出现的时候,他“似乎已经死去几小时的眼睛立刻复活了”,——因为法器是金镀的、银镶的。神甫让他亲吻十字架上的基督圣像,他却想把镀金的十字架抓在手里,占为己有。他竟然至死都有这么强烈的贪婪欲望。也正因为贪婪送了他的命。可见他为财而活,为财而死,真是个地地道道的“守财奴”。“奴”者,何也?《现代汉语词典》告诉我们,“奴”是指受压迫、剥削、役使而没有人身自由的人。那么葛朗台就是受金钱役使而失去自我、失去人性的变态的人。更精彩的还在后头呢!他断气之前还念念不忘固守了一辈子的财产,不忘叮嘱一句:“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真令人瞠目结舌,惊奇不已。这就是巴尔扎克笔下的守财奴,这就是巴尔扎克惊人的艺术水平!作者娴熟地运用了漫画式的夸张手法,运用幽默离奇的变形语言,刻画出了一个极端贪婪、极端吝啬的变态人形象,让人觉得既荒诞可笑,又真实可信。左拉曾钦佩地说,在巴尔扎克生动逼真的人物形象面前,“古希腊罗马的人物变得苍白无力,浑身抖颤,中古的人物像玩具铅兵一样倒伏在地。”(《论自然主义的戏剧》) 我们不禁被左拉的精彩概括陶醉了。1200字以上 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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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把最后一块文字的砖石砌好然后他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离开。一扇门被缓缓打开:他把终年养育他的孤寂种植成一片茂密的森林他把曾经念念不忘的热爱书写成昼夜不寐的雪。此刻他和他的城堡并排站里在长大之前的最后一寸光阴里带着被风雪擦亮的忧伤是这样的引人入胜。这时候孩子们都迫不及待地涌进幻城来。他们带着春天流淌过的气息好奇地环顾这座白色城堡:这里总是冬天住着一些好看的人还有一些高高在上的爱。雪花和黑夜一样锋利。忧伤像失重的围巾一样缠住孩子们的脖子孩子们很错愕地抱着这团不断勒紧的温暖听到一些希望断裂的声音。可是没有人要离去。大家都向勤奋的小鼹鼠一样挖掘着走向故事深处。这是四维给我们的波光潋滟的梦境。1)有关自由的梦境。自由是幻城上方的天空。它这样高我们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一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在这个梦境里我们看到了主人公卡索仿佛是被裹锁在一颗琥珀中央的可怜的小昆虫。剔透的松脂是他的王国和精妙的幻术。然而在若干百年千年的时光里在这颗琥珀被打磨得更加圆润动人的过程里昆虫却被越来越紧地围裹它甚至不能呼吸。捆绑卡索的是他的疆域他的法力吗?四维知道不是的。四维看看自己身上绳索的印记他深深地明白有一种捆绑是我们谁都无法抽身逃脱的--爱的捆绑。在幻城里释这个名字更多的时候是以一簇抽象的爱存在。这束爱未曾与春天谋面严寒的冰凌是它浑身上下布满的刺。这就是一束捆绑的爱任性霸道摧毁颠覆。这株爱一直缠束在主人公卡索的身上成为他的一个心结。可是他无力反抗因为这爱是荧光棒万花筒一样的斑斓它的每一寸生长都有着亲切的呼吸。所以面对这样爱法力无边的人也只有伸出曾经可以呼风唤雨的手指虚弱地去触碰。触碰这样一棵已经深植于哀伤的爱。所以我们看到这些美丽的人们都被爱捆绑和隔离起来他们是这样孤独。他们被一些有着爱的脸孔的灾难所吸引终于走进了一个个万劫不复。2)有关孤独的梦境。孤独是幻城里喑哑的风。我们看见每个人都和这阵风擦身而过。并且被它擦伤了。我们看到风在彼此之间回不断不断地拉长了之间的距离。在幻城里面卡索是个孤独的孩子。他一直在走在寻找的同时失去着。所经过的每个人都只是一段路。所有流逝过去的都被时光重新修建了。所以他在也无法找到来时的路。再次追溯和寻迹每一棵荆棘都将穿进他记忆的神经。我们看到四维隐约的影子站立在卡索的身后。他们一样有尖削的下巴和凝重的表情。四维淡淡地说我们都是如此孤独不是吗。我们因为孤独而彼此吸引然而最终我们不过是做了彼此的一小段路最终在时光的修建中变得面目全非。我们都在孤独的风里游离和飘浮所有曾经作伴的人都倒逆着卷进三月的桃花和高草里那个我们不能再遇见的春天。3)有关忧郁的梦境。忧郁是幻城里的围墙。幻城里的人是被忧郁围困的人。当我们此刻围坐在幻城里的时候看见那叫做忧郁的围墙幽幽地渗出寒气。忧郁是幻城中每个人的气质。沉重的心警醒的神情。是忧郁使他们高贵和出众。是忧郁使他们有敏感和清澈的心。忽然想起《圣经》上有这样的话:求主怜悯赐我们忧伤的心悔恨的灵。正如我们看到的幻城里的人他们都善良并且自省。忧郁或者是他们身后永远跟随的影子然而我们也正通过这影子的形迹看到他们一直走在一条笔直的邪恶未曾侵染的道路上。当然这忧郁气质先是四维的。当他掬捧着这座剔透的城堡到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都看到这城堡是一颗玻璃心的美好姿态。它是他的是他的忧郁累砌的是他的善良建造的。四维用他的幻城找到许多和他一样忧郁的孩子他们将围坐取暖赶走孤独的风然后自由地出去邂逅他们的春天。四维站立在城门边天还是寒。梦境上演到了尾声。这一季所有凋零的阳光忽然又都回到了他的身上。杏色的阳光像蜜糖一样洒在他的额角上。他说赶走孤独的风冲破忧郁的墙我们都去自由的上空吧。这些话立刻像长着结实翅膀的鸟一样飞了出去瞬间鸟儿们衔着一个葱郁的春天回来了。春天被轻轻地覆盖在这个堡垒的上方。所有和孤独和忧郁有关的伤口都将在这片春天下面愈合。幻城的城门合上的时候我们的忧伤和孤独地都已得到纪念我们年少时那苍白凛冽的一季也在这里永久埋葬。这片泥土上生长出来的是不是像幻城里的散落我们一身的樱花一样好看呢我在想。1200字以上 初二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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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关于永恒真的很想认真地坐下来写一个故事。那个故事关于爱,关于永恒。于是,我乖乖地趴在桌上乖乖地想。我想,那里面应该有亲爱的九月和我爱的人。当我不经意地转身碰上他灼热的目光时,他轻轻地走过来,温柔地拉起我的手说,梦梦,从此以后不让你一个人静静地悲伤了,你的快乐忧伤统统由我保管!呵呵,我甜甜地笑了,却感到一股刺眼的光射来。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天!地理老师!天!我又在课堂上睡觉了!天!我死定了!“石云梦!”“是!”“题目做好了吗?”“厄,那个,马上就做!”“要听话。”“是!”望着老师渐渐远去的身影,我有些难过。他那么信任我,我却总是骗他。我不好,不是乖孩子。整个夏天我就这么浑浑噩噩地度过,很少念书,却常常觉得累。累了的时候就趴在桌上写写东西,或者看看小说,或者干脆睡觉。然而大段大段的时光我是用来回忆的。我拼命地怀念那个长满野花的山坡,那个洒满阳光的下午,那片飘着流云的天空,那只在空中快乐飞翔的风筝。还有,我的学长,那个脸上总会挂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总会对我温柔说话的大哥哥。他,还好吗?好想你呀,梦梦真的好想你呀。好想你陪在身边,好想靠着你的肩膀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好想在你怀里任性地撒娇。好想好想……认识他的那一年,漫天的柳絮随风轻舞。我蹲在路边哭。心爱的小狗死了,我很难过,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呆呆地坐在路旁,伤心地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啪啦啪啦地掉眼泪。一双浅蓝色的 Nick运动鞋停住了。耳边响起一个好听的:“小妹妹,我能请你放风筝吗?”我抬起头,那是一双很漂亮的眼睛,质朴,明丽,把年轻的生命诠释得淋漓尽致。他轻轻地一笑,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温柔的气质让周围的空气也忍不住笑起来。我看得呆了,忽然忘了该怎么哭。他拉起我的手。第一次,我看到了大海,第一次,我感受到了莫明的温暖,第一次,我见到了漂亮的风筝飞得好高好远。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在同一个学校,他是高三理科班的高才生。有趣的是,我们常常有意无意地碰到。每次,他都会拍拍我的头说,丫头,有乖乖的吗?轻轻的一句话,总轻易地颠覆了我的整个世界,使我心的角落明亮起来。然后,我开始微笑。呵呵,事实证明他是个很棒的哥哥,他会带我去逛卡通专卖店,陪着我在学校后山的山坡上呆上一整个下午,偶尔在三更半夜的时候一起去爬山,等候日出。一切一切柳叶叶喜欢的疯狂的怪事,他绝对支持,这点,我非常感动。有一天,学长突然很忧郁。“你知道吗?我曾经很喜欢一个女孩子,可为了不影响学业,我放弃了她。”“是吗?”我似懂非懂地看着他,什么年代了啊,还上演这种老掉牙的爱情?“所以我发誓,再遇到我喜欢的人,我一定牢牢抓住她。”“哦,我轻轻地点头。他到底想说什么?“现在我很喜欢一个女孩,可是,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我。”学长的眼里闪烁着一种很奇怪的东西,一瞬间,我竟然有些晕眩。好久我才反应过来,傻傻地点头:“当然啦,学长这么好的人,她怎么会不喜欢呢?”被他喜欢的女生一定很幸福吧。“真的吗?”他一脸狐疑。“恩!”我重重地点头,“骗人的话,白胡子上帝不会放过我的!”“白胡子上帝?”“是啊。书上说,上帝有着漂亮的白胡子。”“呵呵,那你做我的女朋友吧。”“啊?”脑中一片空白。莫明地,他成了我所谓的男朋友。九月说,好丫头,终于有人愿意收留你啦,那我就可以安心地去北京了。我象个幸福的小女人,安静地依偎在学长怀里,送九月搭乘北上的列车。第一次,没有哭,也没有闹。九月笑了,好梦梦,你长大了。恩,只是我还是很不乖,偶尔会任性地乱发脾气,我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问他,学长,你为什么喜欢我啊。每次他都只是笑笑地拍着我的头说,傻瓜。好生气。那一天,他送我回家,我又胡闹了,我想,这次,如果他还是那样一笑而过,或者说什么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之类的话,我就一脚把他踢下去。然而,他带着一贯的温柔走过来,紧紧地抱住了我,低语,因为你是柳叶叶,我独一无二的柳叶叶啊。呵呵,还算满意。然后我也紧紧地抱住了他。好温暖。原来,幸福也可以这样简单。可是,笨蛋梦梦还是让这份简单的小幸福溜走了。他走了,不见了,消失了,蒸发了。无声无息。我疯狂地在QQ空间里留言:我把幸福弄丢了,你信奉天主吗?如果是,请帮帮我求求白胡子上帝,让它把幸福还给我好不好?好不好?我对每一个路过的人说:为什么他不要我了呢?为什么我会那么糟糕呢?为什么上帝要开我的玩笑呢?为什么?没人理我,他们当我是疯子。我也确实疯了,疯得无可救药。他曾经告诉我,幸福就象小狗身后的尾巴,它就一直躲在你背后,等你去发现。我哭了,我看不到,摸不着。我以为在梦中可以寻得到,于是,我开始习惯难过的时候趴在桌上睡觉。可是,醒来之后,依然是空荡荡的教室,孤孤单单的自己。好几次,穿梭在人海,我总能莫明地捕捉到他身上的气息。转回头,我焦急地在人群中寻找。没有,他不在。我才想起,他走了,不要梦梦了。关于封印他的所有记忆一点一滴地解除,踩得我的心一阵一阵地痛。我无力地跌坐在地上,迷惘地望着天上忽近忽远的云,寂寞蔓延着爬满整个思绪,泪就这么滑了下来,落在地上,泛起一圈一圈的思念。好象一个被抛弃的孤独无助的孩子,好滑稽。可是,亲爱的,你在哪里?柳絮又漫天飞舞的时候,我学会了慢满走出哀伤的谷底。学业,仍不见起色。走出地理老师的公寓,突然觉得很轻松。就在刚刚,老师对我说,从明天起,你可以不用来了。我从他眼中看出了丝丝无奈,更多的是自责。我很难过,一声不吭地背起书包。呵,补习了两个月,补习前:40。补习后:41。他生气是应该的。天空好美。淡淡的蓝透出淡淡的白,美得让人无法抵达。“小妹妹,我能请你放风筝吗?”突然,耳边响起一个好听的声音。我的心一登,慌忙地转身----没有。又想他了,笨蛋!我自嘲道。继续抬头看天空,我知道的,那是种叫幻觉的东西,你瞧,好漂亮的风筝。我就一直那样呆呆地怔在那里,看着那只在空中 寂寞飘摇的风筝。回到家的时候,夕阳象喝醉了酒的醉汉跌倒在山的那一边。九月回信了,她说,梦梦,我在这很好,不用担心。我们亲爱的宝贝,你一定要加油,千万要努力。昨晚我做梦了,梦到了我们心爱的薰衣草园。你说过我们要一起去普罗旺斯的啊。呵,斑斓的霞光照亮了整片天空的时候,我们就手拉着手漫步。微风送来缕缕清香,我们大踏步地走,唱起我们熟悉的歌谣。呵呵,很美对不对?相信吧,有一天梦会实现的。想你,不许哭。呵呵,我轻轻地笑。还有一封淡蓝色的信封,上面没有写地址。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一页浅蓝抖落了有地的思念。眼睛瞬间湿润了。那里,只有一句话: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我回来了!我开心地笑,他没骗我,幸福不会丢的。安静地靠在阳台上,我想,他们现在一定也抬头看着天空吧,眯着眼感受阳光的温柔,脸上挂着孩子气的笑,好可爱。呵呵,我一定要坐下来认真地写一个故事。那个故事,关于爱,关于永恒。1200字以上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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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方,关于北京遵循每个周六始终如一的习惯——去王府井看书。大风降温了,格外的寒冷。走出书店的时候大多店铺人员已经下班。灯火辉煌的王府井被浇熄,灯光与温度都沉寂在这北方北京寂静的一角,这场景,似曾在上海的某个角落里看到过,上海的南京路与王府井如出一辙的相似,似乎更加繁华,更加迷乱。在上海溽热大地上浓墨重彩下一片斑驳之地,我爱它。吉光片羽中的南方,我将要踏寻的地方。上海,繁华之地,钢铁森林下温柔的土地,潮湿粘腻,夏用扭曲的颓靡的气息撩拨远足者的步伐,使得夜妆的土地蜕变成向往之地。所以我爱那里。那个地方,南方女子独有的细腻而精致的真性情。小女人所具备的一切一切温润与柔情。像是上个世界,歌舞升平的胜景,女子们旗袍下扭动的腰肢,无不称为涉足者前行的毒药,所以张爱玲让所有世间情仇汇聚于此。她无比憎恨又痴狂,交加着孤独终老,这个活在戏里的天才,这个犀利的上海女子。我最爱的人,她爱北方,爱北京。所以,这很矛盾吧。坐106回家,巨大的广告牌上老人与孩子被照得发白刺眼。老人脸上条条沟壑似的皱纹,几十年北方寒风的杰作,枯黄皲裂的皮肤像是饱经沧桑的泪痕在时间划过时刻下的纹路。我猜这一定是北方的人们或是西藏雪域的人们。孩子脸上挂着绽放的白霜镶嵌的红晕,老人在他耳边窃窃私语。向他讲述那陈旧年代里耳闻目染的故事。这就是北方,沧桑旷野上的温愠、焦灼似渴的大地之上一个渺小的灵魂横梗着,俯瞰伟朴实民不渝的信仰,代代相传,繁衍生息。惊鸿掠过,大地基脉的最深层哀鸣升起。腾空的悠长。寂静的后最淋漓的阒静,聆听心脏清晰的跳跃,像是鼓槌歇斯底里释放的重低音般转瞬惊魂,北方。漫不经心的悸动,掀起一场宏大的天地狂欢。洒脱的不留丝毫随身携带的温度,在笔直的街上吊唁指尖最后一丝温度。然后感叹,这就是北方。北京。我所在的城市,我16年的栖息之地,嘴唇无法相互触碰,一句咫尺之遥的话被咽在喉咙里:我厌倦了。106路在22点的时候滑过电缆摩擦的火花,过去将成为历史,往事若无其事的在回忆里沉睡,安然无恙。我是个好事之人,打扰他们,是我的一大乐趣。再次走过郁芳红色漆门前的时候,我还做干什么,除了在门口仰望就是聆听3年前回忆回旋。天旋地转,欲哭无泪。我们长大了,四散了。流离了,阔别了,只有怀念啦!这也许有点蠢,我们在分道扬镳的时候注定选择了遗忘。看着最好的朋友把自己的手机号删除,送上自己的问候时,我捧着手机只等来一条:你是谁。我只能说,悲莫如斯。然后回家痛哭,哭完了再笑,故作潇洒告诉每一个人,我很好!郁芳那棵百年老树在东四6条的小胡同里孜孜不倦的攫取快乐。要不然说傻子长寿呢。这年头,让人醉生梦死的东西太多了,就像是这胡同,曾认为我可能会留恋一辈子,事实却背道而驰。史铁生所爱的北京,是北京人骨子里的真性情,天坛的花草一样,他在狂妄的年纪里,造化弄人的经受着挫败,上帝用这花花草草给予最明媚的安抚与慰藉。总是在写日记的时候想起王菲,这个北京女孩有着的南方小女人般的性情。在事业辉煌时放弃天后的地位追随窦唯住进四合院,披头散发的为其倒痰盂,我,怜爱她。所以雪小禅称她为:云端上的女子。是那样的妥帖。这样落寞的声线,毋庸华服,也是天使。周五想起天一在排练的节目,俨然一副导演的样子抱着《the next》选其一篇为剧本。我就是手欠,好奇心太重。借来翻阅,然后用一句很潮的词形容,我,杯具了。依稀清楚记得那个16岁选手精湛老练的文笔,沉稳中映射超越年龄的见识,辛辣的直指社会矛头。敬佩油然而生,那是一种强烈的妒忌吗?还是恨。记得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词语,问是何意思,与我对视5秒后,我羞愧的底下了头,我从未见过的,从没有。那一刻,羞愧至极。所以,在评委为***写下高调赞扬的评语的时候,我还是会心痛,赌上了一年,失败了一年,今年,我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拿来陪葬了。所以,1月25号之前是我唯一逍遥的日子,我还有梦可以做。只是那以后的日子,会是什么样子呢,兵荒马乱吗?想想就会紧张的手脚无措,辗转不能眠。我的信箱,为什么总是空空如也呢。一颗流行的眷顾,我很需要。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要在4点之前爬起来对着狮子座流星许愿,可惜错过了。这钢筋阻挡了一切。是哪位现代诗人写过一句诗,记忆犹新:哭泣/从寒江底升起看着晖在12岁的时候敲下的字,“冰冷的天气侵食着这寂寞的城市。手渐渐失去了温度,有白到红。一个人的生活,很寂寞,很寒冷。但还好都已习惯了。生活着生活对我来说,只剩下寒冷。寂寞也像那风一般呼啸着,我们都是寂寞的动物。而温暖却像那高贵的云,没有下降的理由,找不到借口。”这是我我最好的朋友在12岁时的独白。实言,交往的3年,她都是变化莫测的人。这个爱喝红茶的女孩儿。也只有她会在周末约我去西单图书大厦一呆就是一天,一摞一摞的看着名着,从《飘》到《红与黑》,《麦田里的守望者》到《大象的眼泪》。我爱她。有时感觉自己不是学习的料,又怕在多年后嘲笑年少无知。踌躇着。我只期待1月25日的到来。失败,我悬崖勒马。没有了晖,莫名的高兴,这个不可能逾越的人以我最好的朋友的姿态不在了,为什么我会高兴。这是悲哀吗……沉睡吧,沉睡在北方白雪下的秘密……北京市第65中学高一 李舒朗1200字以上 高一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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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关于你昨夜,雨连绵不绝。昨夜,我梦见了她。泠泠雨落下,落不尽梦中三分念想。我跟她认识,是因为一场雨。我不太擅长写景,只是觉得仿佛是天空裂了条缝隙,雨水从其中汹涌而来。当时我打着一把透明的雨伞,抬起头就可以看见雨滴是怎样弹跳到伞上,然后顺着滑落,滑落,哒,落在地上。也许是因为太过专心致志于此,以致我走错了路,而恰好——她就在一个角落里,无奈地拿着书顶在头上,露出的皮肤都沾上了雨水,看起来这个女孩也是有点儿冷的样子,于是我走过去,礼貌(至少我认为是这样的)地问:“姑娘(这个称呼是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出其他称呼才叫的),要不我送你回去吧?”她有些错愕地看着我,问了一句:“请问,你是xxx吗?”我说是,并且在心中问她是怎么认识我的。“英语竞赛一等奖的得主,”她笑了笑,“谢谢。”她随即描述了下她家的地理位置,跟我家顺路,并且也不远。于是,我就很负责地把她送了回去。这就是我们的相识,看上去很像电视剧中男女主角的邂逅,接下来的剧情应该就是我们相爱,应身世而遭到反对,然后抗争,最后修成正果。想到这儿,我嘴角抽了抽,跑到厕所的镜子里去照了照,确认了自己的性别,然后暗暗佩服了一下自己的想象力。几天后,我再次见到了她。那是因为作为学校这周的值周班级,我不幸地被选去检查早读情况,并且恰好又是她的班级。我装作不经意似的站在她班级门口,试图将门框填满,但最后以失败告终。于是我将头靠在门框上,一侧头,正对上她看我的视线。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笑脸,并得到了她的回应,然后我继续笑,她继续读书,我还是继续笑,笑得老师走过来,问了一句同学你有什么事情吗,我回答我是来检查的,老师才松了一口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庆幸没有疯子闯进学校)。检查完毕,看了看班级,8班,然后扬长而去。又过了一段时间,我们成了朋友,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我会到她家里,看她英文的流畅书写,看她英语试卷上的满分成绩,一起研究讨论英语,并且嘲笑本周英语周考得分较低的,还乐此不疲。当然,我也看到了她数学试卷上的满篇叉,与我的如出一辙。喂喂——是不是英语好的人数学都不太好啊?!我仔细地看了看她的数学卷子,惊奇地发现我们有好多处同样的错误,并狠狠嘲笑了她一番,顺便也嘲笑了一下自己。她则笑着打闹,把我手中的红笔甩到窗户上去。当我去摸索我可怜的红笔,打算回家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窗外下雨了。雨滴沿着窗户滚滚而落,仿佛是无力的叹息。她也注意到了这点,笑了笑。我嗔怪地说你是不是期待看我被淋成落汤鸡啊云云,她却拿了把伞给我。我打开,发现跟我的那把一模一样,透明得可以看清任何东西。我把伞横亘在我们中间,发现,我看得到她,她也看得到我。一如我们不变的友谊。“这伞是送给你的,但我不是为了还你的人情,”她坐下,看着窗外的雨在窗上醉成一抹花,“这是为了确保下次我没带伞的时候,你要拿着这伞送我回家。”我愣在那儿,心中不知有什么东西在告诉我要大声笑出来,当然,我也遵从了心中的想法,毫不犹豫地笑了出来,嘴上还“责怪”着她把我当成劳工来用,然后挥手说拜拜。而我不知道的是,这次拜拜,还真就是拜拜了。过了几天,她没来我家,我本来没觉得奇怪,但过了一个星期,她还没来,我就自己去她家找她。敲着门,我发现没人应门,就咨询了下邻居,才知道她们一家人都搬到外省去了。回家的路上,下着雨。我突然想起了跟她相遇的那天,想起了跟她分别的那天,想起了那个角落。我没去那个角落,我也没打伞。我知道,那个需要打伞让我送她回家的女孩,不在这儿。但我记得,还是记得。想到这儿,我笑了笑,淋着雨走进了家中。1200字以上 初三 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