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随记1000字

《红楼梦》随记

1000字 高一 读后感

上学期学了《红楼梦》中林黛玉进贾府那一段,也看了关于课文的电视剧,来来去去,倒对这以前不怎么感兴趣的《红楼梦》生出些兴趣来。于是找书来翻了两翻,却也有了些感受。

听老师讲,《红楼梦》乃是四大名着之首,这倒是我所不知的,不由得吃惊,心下想不就是男男女女的悲情故事么,怎的如此重要了。不过话是这么说,回想起上学期那堂绘声绘色的“红楼课”,心里也就知道些大概了。光是一节“林黛玉进贾府”,老师就难得的讲了大半个星期,里面的人物给拆了个七零八落,形态,语言,动作分析了个透透彻彻,每个人里外都给赏析了一遍,心中不由得出了个结论——实在是些复杂的人啊!

其实这《红楼梦》的大半个主角林黛玉我是颇有好感的,毕竟是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大美人,也还为97版红楼里林黛玉和薛宝钗谁更美跟同桌争论得不可开交,可黛玉这姑娘实在是娇弱无比,当真是一副“泪光点点,娇喘微微”的模样,这就叫我不怎么待见了,倒还想到一个广告,好像是一场足球赛,守门员太没精神了以致于足球射到门前时在大家眼中竟变成了林黛玉,摔在了地上不说,还被责怪了一番,后来吃了广告产品,突地有变回了生龙活虎的守门员,对手便如何都攻不进来了。回顾完广告后我不由得一阵莞尔,这倒也是有些形象贴切的,又想到,要是《红楼梦》中的黛玉姑娘也有这么个神丹妙药,也不会落到后面悲惨的黛玉葬花了。

再说贾宝玉,不论何时,这人在心中的形象可是眉目清秀,比女子还漂亮的人儿,当初觉得新版红楼理颇有“姿色”的于小彤来演有些不经如人意,看了87版,更是失望了。你一副普普通通的样子,何德何能害了这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不过我也得承认,这么以貌取人可不是好事儿,人宝玉在那会儿可是有着与众不同的才德的。其实想来也替这颗顽石悲哀,补天不成,下凡寻爱也没个好结果,真是生错了年代,要是放在现在,这么个有些文才的富公子,保不准会有些大作为呢。

其实在看红楼之前,我一直觉得贾宝玉便是出家前的济公和尚,因为依稀记得多年前看《济公》时开始有这么一段:一男子结婚当日不知怎的去当了和尚,回来后看到家破人亡未婚妻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立即伤心欲绝疯了过去,而后变成了疯疯癫癫却一心向善的济公和尚。这两段故事仿佛是连接得起的,直到后来看了书查了资料才推翻了我的想法。于是我就在想了,不知道在曹雪芹心中宝玉最终真正是个什么结果,不过要真是像济公和尚一样,忘了尘世,倒也算圆满了。

其实以前一直觉得《红楼梦》这本书女气重了些,虽说自个儿是女生,却不怎么喜欢这种感性的小说。心中也比较过,它不像《西游记》那样有着吸引人的魔力,也谈不上《三国演义》里精彩的斗智斗勇,更没有《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豪迈,但是它是梦幻的,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文笔。不得不说,当你读完它时,才能真正感受到什么叫“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高一:周栀林

《红铅笔》读后感

1000字 初三 读后感

这本书在收到后,当天就拿回家交给九九,九九当时就非常的喜欢,爱不释手,用了两天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因为最近几天我比较忙,所以没来的及第一时间发读后感,很是抱歉。今天,时间比较宽松,所以就由九九来口述,我来输入,一起完成这篇读后感,九九给这本书的读后感起了个名字,叫痛苦,我也不明白怎么会选择痛苦当题目呢,下面由他来介绍这本书,听听他是为什么要给这本书起这个名字的:

首先,我想给这本书起痛苦的名字原因就是,在作文大赛总决赛中,珉浩的手被材奎踩成了粉碎性骨折,并且在决赛中珉浩又失去红铅笔,于是他拿着普通的铅笔写了《痛苦》这个题目,内容是:“我最难过的时光是我最讨厌我自己的时候。我写下满纸的谎言,可是人们喜欢那谎。我因那谎言得到赞赏,成为优秀的学生。妈妈以为我傲,虽然妈妈不曾以我为耻,但不以我为耻和以我为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同样,不讨厌不代表喜欢。所以,我曾想,如果我更优秀一些,那么老师、朋友和爸爸会更喜欢我吧。所以我开始写别人喜欢看的东西,而我心里真正所想,似乎对其他人不那么重要,这条路走下去,便再加难以付诸真实。我越来越讨厌自己。这真是让人难过的事情。” 因为珉浩他以前得的都是蓝章,可是他偶然获得了红铅笔,红铅笔可以操控着他的手,让他写出更好的作文,可以获得红章,可是红铅笔被材奎用调虎离山计偷走了,并且他的手也被踩成了粉碎性骨折,可是他却坚持着疼痛写完了作文,所以我感觉《痛苦》这篇作文很有真实感,所以我才把痛苦做为题目。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里的精彩情节很多,比如有一次写《我的家》,可是红铅笔却写出了谎言,所以珉浩准备毁掉红铅笔,可是珉浩抓住红铅笔两端,想要折断他,可是没有用。他将红铅笔的芯戳向地面,也没有用。可是珉浩想到既然是铅笔,就可以削,珉浩拿着小刀削下去,铅笔屑落下了,珉浩把铅笔削成了一个笔芯,可是当他再次用红铅笔后,红铅笔不知道怎么了又完好无损了。我觉得这段太好玩了。我觉得红铅笔很神奇。

虽然红铅笔很神奇,可是我不想要它,因为它会写出谎言。那么谎言一但被揭发,那其他同学就会不信任我,所以不想要红铅笔。我觉得还是靠自己的实力获得荣誉更好一些。

我喜欢这本有意思的书,听妈妈说这本书是免费送给我读的,我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还不用还回去,哈哈。

我说这个读后感可以结束了,可是九九说,还有一段,他特别喜欢的内容,非得要加上,所以我就帮他加在这里吧:

当比赛结束时,医生说珉浩是粉碎性骨折,他实在不知道珉浩是怎么忍着疼,坚持完整个比赛的。材奎告诉珉浩红铅笔在学校的大松树那一边,珉浩找到了红铅笔,决心要毁掉它,于是他点燃了火,然后将红铅笔扔到火中,红铅笔终于被烧成灰了,可是在另外一个人李珠的身边,红铅笔又出现在李珠的桌子上,我想李珠最后会不会像珉浩一样烧了这支红铅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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