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随记
上学期学了《红楼梦》中林黛玉进贾府那一段,也看了关于课文的电视剧,来来去去,倒对这以前不怎么感兴趣的《红楼梦》生出些兴趣来。于是找书来翻了两翻,却也有了些感受。
听老师讲,《红楼梦》乃是四大名着之首,这倒是我所不知的,不由得吃惊,心下想不就是男男女女的悲情故事么,怎的如此重要了。不过话是这么说,回想起上学期那堂绘声绘色的“红楼课”,心里也就知道些大概了。光是一节“林黛玉进贾府”,老师就难得的讲了大半个星期,里面的人物给拆了个七零八落,形态,语言,动作分析了个透透彻彻,每个人里外都给赏析了一遍,心中不由得出了个结论——实在是些复杂的人啊!
其实这《红楼梦》的大半个主角林黛玉我是颇有好感的,毕竟是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大美人,也还为97版红楼里林黛玉和薛宝钗谁更美跟同桌争论得不可开交,可黛玉这姑娘实在是娇弱无比,当真是一副“泪光点点,娇喘微微”的模样,这就叫我不怎么待见了,倒还想到一个广告,好像是一场足球赛,守门员太没精神了以致于足球射到门前时在大家眼中竟变成了林黛玉,摔在了地上不说,还被责怪了一番,后来吃了广告产品,突地有变回了生龙活虎的守门员,对手便如何都攻不进来了。回顾完广告后我不由得一阵莞尔,这倒也是有些形象贴切的,又想到,要是《红楼梦》中的黛玉姑娘也有这么个神丹妙药,也不会落到后面悲惨的黛玉葬花了。
再说贾宝玉,不论何时,这人在心中的形象可是眉目清秀,比女子还漂亮的人儿,当初觉得新版红楼理颇有“姿色”的于小彤来演有些不经如人意,看了87版,更是失望了。你一副普普通通的样子,何德何能害了这些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不过我也得承认,这么以貌取人可不是好事儿,人宝玉在那会儿可是有着与众不同的才德的。其实想来也替这颗顽石悲哀,补天不成,下凡寻爱也没个好结果,真是生错了年代,要是放在现在,这么个有些文才的富公子,保不准会有些大作为呢。
其实在看红楼之前,我一直觉得贾宝玉便是出家前的济公和尚,因为依稀记得多年前看《济公》时开始有这么一段:一男子结婚当日不知怎的去当了和尚,回来后看到家破人亡未婚妻也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立即伤心欲绝疯了过去,而后变成了疯疯癫癫却一心向善的济公和尚。这两段故事仿佛是连接得起的,直到后来看了书查了资料才推翻了我的想法。于是我就在想了,不知道在曹雪芹心中宝玉最终真正是个什么结果,不过要真是像济公和尚一样,忘了尘世,倒也算圆满了。
其实以前一直觉得《红楼梦》这本书女气重了些,虽说自个儿是女生,却不怎么喜欢这种感性的小说。心中也比较过,它不像《西游记》那样有着吸引人的魔力,也谈不上《三国演义》里精彩的斗智斗勇,更没有《水浒传》中梁山好汉的豪迈,但是它是梦幻的,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文笔。不得不说,当你读完它时,才能真正感受到什么叫“此书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
高一:周栀林
《红铅笔》读后感
这本书在收到后,当天就拿回家交给九九,九九当时就非常的喜欢,爱不释手,用了两天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因为最近几天我比较忙,所以没来的及第一时间发读后感,很是抱歉。今天,时间比较宽松,所以就由九九来口述,我来输入,一起完成这篇读后感,九九给这本书的读后感起了个名字,叫痛苦,我也不明白怎么会选择痛苦当题目呢,下面由他来介绍这本书,听听他是为什么要给这本书起这个名字的:
首先,我想给这本书起痛苦的名字原因就是,在作文大赛总决赛中,珉浩的手被材奎踩成了粉碎性骨折,并且在决赛中珉浩又失去红铅笔,于是他拿着普通的铅笔写了《痛苦》这个题目,内容是:“我最难过的时光是我最讨厌我自己的时候。我写下满纸的谎言,可是人们喜欢那谎。我因那谎言得到赞赏,成为优秀的学生。妈妈以为我傲,虽然妈妈不曾以我为耻,但不以我为耻和以我为傲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同样,不讨厌不代表喜欢。所以,我曾想,如果我更优秀一些,那么老师、朋友和爸爸会更喜欢我吧。所以我开始写别人喜欢看的东西,而我心里真正所想,似乎对其他人不那么重要,这条路走下去,便再加难以付诸真实。我越来越讨厌自己。这真是让人难过的事情。” 因为珉浩他以前得的都是蓝章,可是他偶然获得了红铅笔,红铅笔可以操控着他的手,让他写出更好的作文,可以获得红章,可是红铅笔被材奎用调虎离山计偷走了,并且他的手也被踩成了粉碎性骨折,可是他却坚持着疼痛写完了作文,所以我感觉《痛苦》这篇作文很有真实感,所以我才把痛苦做为题目。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里的精彩情节很多,比如有一次写《我的家》,可是红铅笔却写出了谎言,所以珉浩准备毁掉红铅笔,可是珉浩抓住红铅笔两端,想要折断他,可是没有用。他将红铅笔的芯戳向地面,也没有用。可是珉浩想到既然是铅笔,就可以削,珉浩拿着小刀削下去,铅笔屑落下了,珉浩把铅笔削成了一个笔芯,可是当他再次用红铅笔后,红铅笔不知道怎么了又完好无损了。我觉得这段太好玩了。我觉得红铅笔很神奇。
虽然红铅笔很神奇,可是我不想要它,因为它会写出谎言。那么谎言一但被揭发,那其他同学就会不信任我,所以不想要红铅笔。我觉得还是靠自己的实力获得荣誉更好一些。
我喜欢这本有意思的书,听妈妈说这本书是免费送给我读的,我特别高兴,因为不用花钱还不用还回去,哈哈。
我说这个读后感可以结束了,可是九九说,还有一段,他特别喜欢的内容,非得要加上,所以我就帮他加在这里吧:
当比赛结束时,医生说珉浩是粉碎性骨折,他实在不知道珉浩是怎么忍着疼,坚持完整个比赛的。材奎告诉珉浩红铅笔在学校的大松树那一边,珉浩找到了红铅笔,决心要毁掉它,于是他点燃了火,然后将红铅笔扔到火中,红铅笔终于被烧成灰了,可是在另外一个人李珠的身边,红铅笔又出现在李珠的桌子上,我想李珠最后会不会像珉浩一样烧了这支红铅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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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随记心情随记终结篇(9)点点心情,伴随着这个倒春的季节,在我的记忆中,成都的春天来得很快,而今年,却有一些不可思议,四月,依然是可以穿冬天的装备,心,也随着天气开始一点点尘封。泡一杯摩卡,打开博客,听着那一首首曾经让自己心碎的歌曲,努力去寻找那个迷失的自己。做了一次讲座,又认识了一些朋友,只是,已经不晓得有多少次这样的曾经,也许,有时候,仅仅只是QQ上的好友数上涨了而已,生命中,总是有太多的过客。做了一次嘉宾,又觉得人生中有太多的戏剧。有时候总觉得自己不知道该是在什么位置,而太多的人去羡慕那些成功的人,孰不知,成功的人在未成功之前,跟自己也是一样的,只是,我们太多人不懂得去剖析自己罢了。而成功的人讲的那些过去,如果他不成功了,那么,同样的过去,他还有资格站在那个讲台上吗?突然发现,有时候,结果比过程重要,正是因为有了结果,才显得过程的宝贵,而我们,总是一直在强调,我们看重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再一次,我开始思索。QQ上的好友越来越多,电话本中的号码越来越多,每天的QQ闪个不停,每天的电话一个接一个,而更多的,仅仅只是业务,有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完成一个工具了,每天只是机械地做着一些事。生活,也许需要一些色彩,就像今天一样,一个人在饭后跑到咖啡厅,在一份喧闹中寻找属于自己的宁静。喜欢咖啡厅,暗淡的光,浪漫的氛围,就算是一个人也要学会享受这一份宁静。就像之前有一个梦想,每天,我可以捧着我的电脑,然后,在咖啡厅坐了一天,在那个阳光的午后,一个人坐在咖啡厅二楼的窗口,写着那部还没写完的小说。只是,不知道,这个梦,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实现。破碎的心情,开始一点点去收拾,雨后的心情,开始一点点去晾干,在这个没有阳光的日子,心,依然是在煎熬,只是,用的只是小火。假期,也许对我来说不算是什么假期,只是借这个假期的名义,让自己去放松一下,也许不是放松,仅仅只是让自己去感受下另一个城市的气息。在那个城市,有一份曾经的梦,而现在,在那个城市,多了一份牵挂,那个大学一路走来的兄弟。喜欢踏上列车的那种感受,可以到处去流浪;喜欢骑上自行车的那刻,可以到处去看风景。伴随着列车,风景在变,心在动,思维,也跟着列车在快速前进。就像每一次坐在飞机上,望着窗外的云,自己,可以想得很远很远,那一份曾经的梦,那一个让人向望的城市,那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也许,一切,仅仅只是一份心。喜欢现实中的我,乐观,每一刻都是微笑的;喜欢文字中的我,思想,每一分都是浪漫的;喜欢梦想中的我,幻想,每一秒都是憧憬的。1000字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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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夜随记还是初夏。立在阳台,倚在窗台,吹着晚风,心情像被清澈的水涤荡过一般,尽褪去白日的浮躁与疲倦,思绪也被拉回以往某个特别时期,依靠眼前某件景物浮上心头。可能是在梦里,也曾听过这般铃声,节奏柔缓,声声扣动心弦,像回到幼儿园时期,想念放学那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葱花的香味直往鼻里钻。抬起头,氤氲的热气里有妈妈的笑脸。很怀念,那样的下午,和妈妈在街角吃小吃,冷风直吹,街上的氛围以灰暗的形式存在于我的脑海里,于是我觉得我和妈妈相依为命,想去抱紧妈妈,去亲亲她眼角的细纹。这样的小镇,才有这样一方天地。它静谧又透着些机灵,如你不站在这儿,你无法体会。伫立在我面前的,是一栋五层的楼。各家各户的温馨灯光透过窗户在我瞳仁中闪烁,拉下的窗帘也各式各样:古朴的、清新的、现代的、民族的。其中一个最为熟悉。那是一幅水墨奔马图,现想起,似是徐悲鸿他老人家画的,好作品。可在我小时候,站在冷冷的空调房里,透过玻璃看到那帘儿,不知怎的,竟想象成了两只鬼。裸露这骨骼,两眼空洞无神,正直勾勾地望着我。吓得我浑身胆颤。也许是儿童的想象力不同于常人吧,固有的形式在他们眼里总能打破常规,变成奇怪的新事物。后来一直不敢看窗外,尤其是晚上,也以此来让自己早点入睡。小区东边与马路只隔着一面墙,西边与田野也只隔着一面墙。路灯闪烁着橙黄的光芒,越过了那墙,被闲适的我看见。我试图想象在它那个位置看我这边能否看见一位在晚风中追溯往事的少女。于是又看到一景了,那是漫山油菜花映着侧脸的我,一定很有个性。虽是夜深,依旧能听到一两辆车从马路上驶过,缓缓地,传来一阵车轮与水泥地面摩擦的声音。空气里有空气流动的声音,像是谁有轻有重节奏分明的呼吸,如果一定要给这个“谁”定义,那一定是大海。“海是倒过来的天”。我没去过海边,每次都梦着它,想象它被大自然赋予的魅力与神秘,心中欢喜。越是没去过,越是有这么一种渴望,这么一种期许,这么一种美好。哪间coffeeshop里有萨克斯的伴奏声,慵懒的旋律和华丽的音色久久飘荡在夜空中散不去。在我眼前是一间金碧辉煌的舞厅,各色男女随着节奏缓缓挪动舞步,华丽的服饰里装过着尽享物欲的人,十分和谐地呈现了一个繁华都市的夜生活。我梦中的场景即是如此。恕我不知,因为像这样的小镇不允许这样的侵犯。我也只能靠想象来维持我对大都市的向往。抬头看,天是暗红色,像藏着什么阴谋。没有星星,仔细看,也只有一些淡淡的云在徜徉,弥久不散。记得一天和弟弟回家时,天上有两颗特别亮的星星。不甘心,瞪圆眼睛,果又找到一群又一群。心中欢欣,不免想起一句话:星星一直在那里,白天光照太强,看不见它罢了。那么亲爱的星星,今夜为何还和我捉迷藏呢?诡秘的星星只会缄默,而我也痴痴仰望,像一个等待情郎的姑娘。还是初夏。等仲夏来临,愿与你们——悦耳的蝉鸣、蛙叫,动听的钢琴伴奏,嘶哑的二胡演唱会相遇。到那时,一定美不胜收。1000字 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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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随记七月中旬,单调的风迎来了一夜暴雨。窗边的风铃惹一身凉意。清晨,昏昏沉沉的脑袋被扯了起来。恨不得跟床厮守一生。8点的天气像极了6点的阴暗。这何尝不是我的颜色?淡淡的批示我的努力是可笑的徒劳。填饱了生理缺却饿了心理,疲惫不堪的身躯继续着一成不变的生活。这是第几个日子了?日历上的页数是否已翻?惬意而安静的下午我的思绪又将漂到何方?距离毕业已经过去了14天,逐渐习惯现在的生活。朦胧美好的校园慢慢淡出我的世界,没有了同学的嬉笑声陪伴。心里不胜落寞。如今开始步入社会,为生计发愁忙碌。以前点滴的爱好都不得不舍弃,在工作上的困难让我不禁对比校园里的学习。以前的梦寐以求到现在悔不当初。遥想过去的校园时光,真的心里淡淡的酸。曾经让我唾弃的生活至今我却渴望不可及。想起班里的同学,那一张张笑脸仿佛就在昨日。班里的伙伴们,大家现在好吗?我的隔壁林妹妹现在又在何方。你们是否记得我。曾在你的世界里留过最真挚的感情。社团里的同学,师弟师妹们现在是否还在挣扎,怨时间太慢。多想告诉你们珍惜时光,珍惜眼前人。可惜每个人都是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怎么相劝的都是怎么被反驳的。许久没见学校,食堂的饭菜格外的想念。即使臭骂过的饭菜每次都是吃得干干净净。想念一切熟悉的风景,不知9月的新生你们喜欢这所校园吗。也许跟我们刚开始一样,一样的抱怨,不满,厌恶。但是就是这样的校园生活我们认识了很多知心朋友,接触了很多前所未有的事情。包括自己的改变。两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成长的路途不曾孤单。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们仍在同心路上。过去永远都是美好的。只有成功的人才有不堪回首的资格。好像是有这么一个人,每天散播着负能量。变相的激励人!硬币上的两面好似变相的输赢,提醒我们命运有大起大落。现今社会的人情冷暖,该是如何的面对?有人,仗势欺人以高资历的态度独占先锋。这归根于“经验”,也有人说是“阅历”。公司三个部门的人数算起来不足60个人,他们漫无目的但又理智的工作。我作为刚进来的新手似乎还不能适应,并非是工作任务而是人心之交。有时我也幻想过,这些人就是班里的同学。试着找出相似特点,惯有的思维方式对待身旁人发现并不受欢迎。嗯!滥情,他们是这样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特点,不同年龄阶段的接触都会显得格格不入。对于这份工作,我期待不大,只能说且过且珍惜。同校出来的伙伴们都在各自陌生的环境里努力适应,并且结交新的朋友,开始全新的生活轨迹。相信难题固然有,唯独心态最重要。与其抱怨不如现在开始努力,过去再怎么遥不可及都要记得“时间无痕,回忆有迹”。高三:影1000字 高三 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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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红楼梦》描写了众多人物的命运,我们在一回回往下读的时侯,往往有身临其境,与故事中人物从毫不相识到好似与他们一起经历,慢慢地在一起生活一样。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红楼梦读书笔记,一起来看看吧!每次读红楼梦,总有种说不出的悲伤,爱在心头,恨也在心头。一部石头记,仿佛是一张爱恨交织的情网,让人萦绕其中,回味其中。依稀记得第一次邂逅红楼梦原著,是在一个冬日午后,沐浴在温暖的阳光里,任思绪在暖风中自已回荡,携来一本厚厚的书,仔细的回嚼,不知不觉已深陷其中,爱与恨,情与愁,伤与悲,出世与入世,众多天上人间的奇女子,已经把我带到了那个钟鸣鼎食之家了。不由一阵唏嘘,遂感叹曹公的心境,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本书无论看了多少遍,仍旧是一片痴心。每每读到宝玉与黛玉悲剧的爱情,不由潸然泪下。他们的生命还没有开始,命运已经做了无情的安排,贾府这个“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在黛玉眼中,原来只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地狱。无奈父母早亡,寄人篱下,这“白玉为堂金作马”的大观园中,唯一能和她交心的就是贾宝玉。正像那位癞头和尚说,两人相见便相爱,相爱便注定是场悲剧。仓央嘉措也曾说:“第一最好不相见,如何便可不想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但命运还是让他们相爱了,在宝玉邂逅无数女子后,他才渐渐明白,他心中最爱的,最不能忘记的还是他的林妹妹。也难怪在读到她的诗时,众人无不称赞林妹妹的才华。而他却为了她的诗独自落泪。因为在她的诗中,他看到了她的孤独与无奈,看到了她满腹的才华。他们的爱情不是简单的儿女情长,而是一颗孤独心灵与另一颗孤独心灵的碰撞,像是一个人在茫茫旷野里行走,忽然遇到一个同行者。像歌词中写的那样,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他们前世的“木石前盟”注定此生相识相爱。当黛玉写下“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时,宝玉痛彻肺腑,撒花于水中,恸哭在地。苍茫尘世里,这冰清玉洁的爱情该如何安置?他们注定爱得苦,爱得累,在无情命运与强大世俗夹击下,渺小而无助。当宝玉结婚喜庆之时,黛玉便也香消玉殒与潇湘馆中,她已将毕生的眼泪还给了他,一缕渺渺芳魂,终将回归离恨天。张爱玲曾说三大恨事之一是红楼梦未完,但我觉得,完与不完已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这茫茫尘世中,我们看到的是一颗孤独的心为另一颗心生命的允诺。“白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垅中,卿何薄命。”无缘为何相识,有缘为何别离?命运总是制造这样无解的难题。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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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红楼梦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 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枉凝眉》经常从妈妈的嘴里听到这首好听的歌,后来才知道这是电视剧《红楼梦》里的经典歌曲。被歌曲打动的同时,总想看看《红楼梦》究竟是什么故事,前一阵子,哥哥给我拿来了这部名著,我才有幸拜读了这本书。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贾政之子与生俱来通灵玉而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带有黄金琐的薛宝钗,让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这部名著让我看的是眼花缭乱,摸不清头绪,光人物都让我难以记住,我决定要继续研究它,多读几遍,用心去领会古人的文采。红楼梦就在这个寒假,我看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红楼梦》是一部爱情小说,这部小说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线索,通过对历史兴衰的真实描述,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荒淫腐朽,广泛的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末期的社会生活,表明封建制度走向崩溃和必然灭亡的命运。其中,第二章贾母怜惜林黛玉让我回想起了一件事:那时,只有四岁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进超市我就眼花缭乱,有许多玩具和吃的,接着,我就和妈妈一起开始采购东西,我和妈妈来到二楼买纸巾,我突然看到那边有好多玩具,好像去看看,于是,我就趁妈妈在挑纸巾时偷偷溜走了,去看玩具,看完了玩具后我就到处乱走。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妈妈不见了!于是,我非常着急,到处找,最后,我实在是找不到,就在原地哇哇大哭。突然,广播响了,说:“圆圆,妈妈在前台,快过来!”听到这个声音,我高兴极了,马上下楼,去前台找我的妈妈,我终于找到了,妈妈见到我后说:圆圆,你要记住,如果和妈妈走散了,就要到前台,叫工作人员帮你,知道了吗?“我说:”知道了。“离开亲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像我一样,才离开妈妈不到五分钟,我就已经很伤心了,所以啊,好好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情节波折性较强,于平常之中生意外,能引起读者的注意。1000字 初一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