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苗在唱歌
麦熟季节,乡村热闹而喧嚣,幸福以辛苦的方式在大地上和心灵里摇晃、传送,古老的劳动,再次呈现出暗藏已久的神性。
在江南,稻种在清明下水。因为种子,农村就有了一个永恒的生命。农人必须沉浸于秧田,秧田里里外外的春天也就随了雨露阳光,滋润着、蓬勃着庄户人的心。播种,当属男人的活计,一把一把洒下的是世袭的传统。在绿开了江南,越过谷雨,秧田呈现无数的嫩芽,一片鹅黄、柔弱、向上,接受阳光和民歌,勇敢的泛青,这便是最初的秧苗了。
我来到秧田的时候,秧苗正一叶叶地挂着露珠。我把目光给了这整齐划一的秧苗,向上而坚强的秧苗;把心情给了这开阔平坦的绿,生机而从容的绿。我看到晶莹剔透的露珠泛着亮丽,露珠会意的收藏霞光,又滴落秧田的气息。我想,乡村的清新莫非源自秧苗?秧苗的清新莫非源自露珠?在春天,秧苗让我们昂起头来,牵手劳动和劳动的光荣。我是带着化肥来的,水渠则在秧田旁欢唱着。我愿意我的劳动茁壮秧苗。
我站在田埂上,看到了秧苗,自然、舒畅。眼前,绿色的秧苗,海洋般波澜起伏,一首一首唐诗宋词便在脑海中翻过,每一个精彩在春意中飘动,那成熟和收成便是彼岸了吧。脚下的秧苗齐刷刷地竞争着,向着蓝天阳光倾泻而下,在接近秧苗时便挤扁了,只好钻到秧苗缝隙,为温暖的春意绽放光彩。炊烟在远处缭绕,以最高的姿势生活着、弥漫着、烂漫着。我在田埂上行走,饱览着牵手暮春的秧苗和秧苗拓展的风景,仍然寻找着最美的景致。放眼搜寻着,田头地边,多见的是老伯大嫂,每一个身影撑着忙碌,每一个身资缀着风景,难道浓浓的春色是由他们变出来的么?
那时,挑出第一担秧苗,正是燕子剪开很多视线的时候。栽插秧苗,真的是农家的基本功。现在,插秧机开进了小路,小路上的笑,打开了农家致富的门。秧苗载插完毕,就有鹧鸪鸟为夏报幕,换出一套套耕耘的动作,每一个动作都那么娴熟和优美!
秧苗昂着头,以成熟的方式在唱歌,春色就要远去。此刻,阳光在沸腾……
岁月中,他们同时同自然界进行顽强的斗争,逐渐增强了征服自然的能力,人们从自然界取得的生活资料日渐丰富。江河可以捕鱼,火山可以取暖煮食,大地可以耕耘收获,林木可以搭屋造桥,自然界渐渐成了人类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自然对人的这种关系的变化,为人类的审美创造了必要的客观条件。同时,就人本身来说,在劳动实践中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人的肢体有了制造工具的技能,人的头脑有了思维的能力,人的语言又为彼此交往增添了工具。用马克思的话说,这就是“人本身的自然”也“人化”了。人成了社会的人,成了有复杂的心理活动和社会意识的人。这又为人类的审美活动准备了主观方面的条件。人类最初的审美活动,正是在这种特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形成的。劳动创造了美。
劳动创造了美,还表现在世界上任何民族的审美观念都是由生产力状况所决定的。也可以说,以生产力为轴心的的社会历史条件及其派生出的思想文化决定了人类不同历史的时期的美的观念。生产工具的创造和演变,使人类能逐渐生产专供供观赏的装饰品。原始狩猎氏族以动物的外在特征或者是关于动物的某种联想为装饰美;农业出现以后以植物的外在特征为装饰美。所有这些装饰美的每一次演变,都反映着人类物质文明的进步,精神文明的飞跃,说明人类最初的审美活动、艺术活动,正是这种特定的社会条件下形成起来的。而人类的生产劳动本身也有着美的意义。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
积累失败
从古至今,我相信没有人愿意失败,在他们眼中失败就相当于失去了一切。但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时,又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在失败的同时,往往又留下一笔宝贵的经验。这经验是成功的秘诀,只有积累这失败后的经验,总有成功的时候。
伯拉罕·林肯,他的一生不知失败了多少次。从他23岁竞选本州众议员的职位的失败,到47岁他的党推荐他为副总统后选人的失败,伯拉罕·林肯不知失败了多少次。尽管不断失败,但他总是能总结教训,积累先前失败的经验,直到51岁成为共和党总统,终于取得了成功。
又像历史上的另一位伟人爱迪生。他在发明电灯时,不知失败了多少次。但他百屈不饶,坚持寻找灯丝,直到找到乌丝。在积累了大量失败经验的基础上,终于成就了他这一让世界为之震惊的发明,也使他成为当时最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说:失败使我创新,失败使我进步,失败更使我积累了丰富有用的经验。
失败是令人痛惜的,但失败并不意味着终止,在生活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向往成功,但每个人都会有失败,只有那些不畏失败、勇于前行的人,才能真正体会到成功的价值。在成功的标志下,回首来时的路,失败正如一块块基石,只有不断积累这一块块基石,才可以铺成一条通往成功的路。
在我们的周围,有在为成功喝彩的同时也给失败者以鼓励的人,但更多的只是对失败者的讽刺,瞧不起。失败者常常为此痛苦不堪。但失败是避免不了的,祈望成功之路没有失败那只是我们的一厢情愿。在强者眼中,失败不是阻挡前进的障碍而是助己攀登的阶梯。对于不敢面对挫折失败的懦弱者永远没有享受成功的喜悦。西楚霸王项羽力拔山河,显赫一时。然而十面埋伏,四面楚歌,他遭了暂时的失败。面对失败,项羽没有总结当初失败的原因,没有积累这一失败,没有吸取教训。他丧失了信心,遣散士兵,自刎于乌江,放弃了东山再起的机会,一代英雄,仰天长叹,留下千古悲歌。因此,我们应该用健康的心态对待失败,积累失败,不停止奋斗与努力,总会有成功之时。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让我们记住失败乃成功之母,坦然面对失败,积累失败,那么我们最终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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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在唱歌“丁零零——”下课的铃声是学子们最好的通行证,一窝蜂涌出校园的场面更是壮观。以“蜗牛式”着称的我不太喜欢挤来挤去,还是中意慵懒地游荡在教学楼的走廊上,享受斜阳的洗礼。时间过得可真快,一天的光景就这样结束了,敢问,为何暗夜要那么迫不及待地笼罩这儿,有点不舍。背着重重的书包踢踏着小石子儿回家,夕阳把我的影子拉的好长好长,隐隐听见收自行车链条的同学在抱怨着,我“噗哧”笑了,他们不能好好享受这灿烂的一刻,挺遗憾呐。小路是我回家的主要途径,不单单是因为离家近,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和我的性格有关——我喜欢安静,因为安静可以使我思考与放松,我是一个爱思考的女孩,但是,我却不希望把自己的思考告诉别人,因为唯有夕阳才能听懂我的内心。想想今天发生的事情吧。嗨哟,一想起来就觉得郁闷呐。今天数学课上被标标“狠批”了一顿(标标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心里挺不是滋味儿的。唉,谁叫自己思考不周啊,而且最近数学题老和我作对,真是想到脑子爆炸都想不出来了——所以说,标标啊,您大人大量,就饶了我吧~~嘻嘻,谢谢啦~再说说语文课吧,不知最近怎么了,把语文爱到骨子里去了,一上语文课就精神抖擞容光焕发,有点不像以前的自己,好像小学时候对语文的那种热忱又回来了——看来我还是一个多变的女孩啊。走到了一小块菜地前,当然,那些青菜是挺诱人的,但是更诱人的应该是长在菜地里洒满金色阳光的小菊。我喜欢这种娇小而富有活力的生命,她们一丛丛一簇簇,开的好不热闹,她们自由奔放,绽开令人眩目的花瓣。忽然觉得自己好羡慕她们啊,因为自己总是被冠上“好学生”的名头,有点小小的放肆也是很严重的,生活在方方框框的我,着实是劳累了。唉~说是那样说,可是谁不希望当一个好学生呢?我也该知足了,至少,我比那些没有得到肯定的人要幸福的多。快要走到马路了,我回头望去,发现太阳被教学楼遮住,调皮的阳光争先恐后地从四周散发出来,“啊——”情不自禁叹一声,颇有诗情画意。于是,顾不得再慢悠悠地走了,为了赶着看最后的太阳,我立刻甩开书包拔腿就跑。回家去,回家去——我要为今日的你送行。“嗬……嗬……”一向体质就不是很好的我才没跑多远就气喘吁吁了,不行,坚持啊!拖着沉重的脚步,“踢踢踏踏”,总算是回到了家里。顾不得喝上一口水,我立刻跑到了阳台上——火红的圆日还在等待着我,我朝它挥了挥手,“再见——”我扯着嗓子大喊。一种愉快而轻松的感觉顿时席卷了我的全身。我忽然觉得很快乐很快乐,全无疲倦。慢慢地……慢慢的……夕阳渐渐被云层覆盖,再一会儿,那火红的身影就消失在我的视线中。我轻轻闭上眼睛,感受着夕阳的余辉,啊——听呀,是阳光在唱歌。1000字 初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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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在唱歌“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很的。”每当听到这优扬而沉寂的歌手时,就会如痴如醉。沉醉在往日那少得可怜的,自己可以独处的时间。细细品味那独处的滋味。曾经有过这样的午后,独自站在山顶之上,阳光从针叶的缝隙抛下缕缕金丝。树影大方的落在金色的大地上,山顶=上的环境是独立的,安静的,可以尽情享受自然给予的清爽,山风轻轻的吹,树影柔柔的摇摆,好似一支轻快而优雅的民歌。独坐山顶,吹着徐徐的山风,心情平静下来。人本是人,不必刻意去做人。事本是事,无须精心去处事,便也是真正的做人和处事了。学会用一颗平淡的心看世界,平常心过生活,正所谓欢喜心有情味,柔软心无牵挂。绿水本无忧,因风皱面。青山原不老,为雪白头。正如青松,山风它们平淡而随意。曾经有过这样的傍晚,只有影子陪伴着我,为自己倒上一杯水,让薄薄的水雾把那份纯净抹上我的额头,于是,一天的疲惫也随之抹去,留下了沉思:今天快乐吗?收获了什么,失去了什么?错过了什么?有失必有得,有的必有失。“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舍得的是徐志摩在康桥下的情思。“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才充实,当我开口,我觉的空虚。”舍得的是鲁讯的沉默。我说:“舍”即为“得”,“得”即为“得”,舍得。舍,得。没有“舍”哪来“得”,“舍”如“得”,不舍何人来“舍”,何人又会有“得”。生命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她是一朵花,静静的开,静静的落。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以。生命是提个人不可转让的专利,生命的过程,就是时间消费的过程。在时间面前,最伟大的人也无逆转之力,我们无法买进提无法售出。,我们只有选择的权力。我很想肯定的说出寂寞的滋味,可是十几年了,我也只的到上浅浅的印象。但我相信,独处绝不像世人说的那样苦涩,我喜欢把寂寞理解为一支歌,一支悠扬而轻快的民歌,更是一支人生之歌。65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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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在唱歌今夜,月光如雪。夜风轻抚着大地万物,几颗繁星忽闪忽闪的眨着眼睛,把初春月夜的无限美景尽收眼底。这久违的恬静的夜呵!窗外,行人匆匆,霓虹灯依然闪烁。红男绿女在各自的世界里继续着自己的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唯一不同的,是耳旁悠悠传来的那串动听的旋律:“你听寂寞在唱歌,轻轻的狠狠的……”寂寞在唱歌?平静的心湖禁不住随着那优美的旋律一起跳动……寂寞,是弧单的,是落寞的。它轻轻的,狠狠的,让人在独处的瞬间里,真真切切、无可逃脱的面对曾经的欢乐与苦楚,让人忍不住泪流成河!是什么?让寂寞可以唱歌……寂寞的时候,泡一杯好茶,让思绪随着茶香沁人心脾;寂寞的时候,读一本好书,让情感在文字里尽情抒发;寂寞的时候,听一首好歌,让孤单在歌声中慢慢沉睡。寂寞的时候,可以潜心工作,在寂静的夜晚里用跳跃的思维思考工作中的难题;寂寞的时候,可以跑跑书店,在安静的氛围中用优美的文字充实精神上的空虚;寂寞的时候,可以想念远方的亲人,在温馨的情感中积蓄前进的动力;寂寞的时候,可以告诉自己,梅花香自苦寒来……呵,寂寞真的会唱歌!春来冬往,轻巧的燕子已南飞了几个来回,弹指间,时光悄然溜去。曾经,默默擦干眼泪厌恶寂寞、忙忙碌碌拒绝寂寞、悲悲伤伤逃避寂寞……而今,从从容容接受寂寞、开开心心享受寂寞、怡然自得聆听寂寞的歌声!思想,早在寂寞中成长!人生,已在寂寞中历练!原来寂寞中也可以唱歌!原来,寂寞也会唱歌!初三:流光秋思500字 初三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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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在唱歌下“喂……”MD谁这么没良心,人家还在睡嘞……“……”“喂!!你谁啊……不说话我就挂了!!”要睡了……“落落,是我啊……”满好听的男音……可是……我不知道他是谁撒……“‘我’是谁啊……”完全晕了……电话那边的人像是叹了口气……要这么慷慨吗?~“我是小易啊……”“小易是谁啊?”不认识……“不是吧!!你连我都不记得了!!”“你到底是谁啊!!打骚扰电话打这来了!!我要睡觉!!”‘啪’的一声就挂了电话。我要睡觉!!……(电话再一次响了……)“我告诉你了!!我要睡觉!!不许再打电话过来!!”“是我……浅云哲……”又是叹气声……浅云哲?干嘛……“哦!~对不起哦!我还以为是那个白痴……有事吗?”“……没什么,你去看珂吗?”“去吧!现在几点?”“中午12点。你还真能睡啊……”“哦……我现在出来吗?”“恩,一起吃饭吧!我和淑过来接你。”“哦,好吧!拜拜。”“恩”电话挂了……起来把……“叮咚”靠!这么快……他飞车的吧……“来了!!”我打开门,一束好大的的玫瑰……好吓人……然后就被拉进一个很温暖的怀抱里……他的身上有一股很好闻的味道,像阳光……“落落,我回来了……”这个声音是……想起来了,就是刚才吵醒我的那个人,我TMD化成灰都记得……我挣开他……“喂!!你干嘛!!我又不认识你,干嘛对我又搂又抱啊!!”不过……我承认他的怀里确实……很舒服……“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你到底是谁啊?!”“天啊!!你……”“你到底谁啊?!”我仔仔细细地把他从头到脚看一遍,深邃的蓝眼睛,棕栗色的头发,西化的鼻子,性感的薄唇,还有至少1米8的个子……晕~我怎么会认识长相这么完美的人……不过,我觉得浅云哲比他还要好一点……干嘛把他们两做比较啊……“嘟嘟”一辆银色的法拉利停在门口。“落落姐,好了吗?”浅琦淑在车窗口大喊“啊?……还没,你和阿哲过来一下吧……这里有点麻烦……”“喂……我是麻烦?”他倚在门框上看着我,嘴唇轻挑……“是的!!而且是一个很大的麻烦!!”“怎么了?”“喏……”我指指“白痴”,在还不知道他名字之前,暂且这样叫他吧……“哇!!落落姐!他是谁啊?你BF吗?哇!!好帅哦……”(浅琦淑……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你好啊!你也很可爱哦~”还顺带附上一个勾魂媚眼……我看见浅琦淑的脸红了……不是吧!!浅琦淑,你天天看着你哥还这么没免疫力……“落落,这是你BF?长得满不错的嘛……怪不得不记得我了……”这人还真的想象力丰富……我偷偷看了一眼阿哲,脸上没任何表情……他也不应该有表情的……心里竟然有一点失望……我又不正常了……“你认识他?”“没有!!”“哦,那我们走吧?”“恩……”“那我怎么办……”“随你……”阿哲的语气好冷……“喂,交个朋友吧!我想知道我的对手是个怎样的人。我叫连剑易,英文名Enson.”等等……这个名字好像有点映像……但又似乎是好远的记忆……远得让我找不到方向……“落落,这个名字有点映像了吧?”“好象是的……但我想不起来……”“没关系,只要你从现在开始记住,你未来男朋友的名字叫连剑易就行了!”晕~这什么人嘛!真是……“可以叫你小易哥吗?”浅琦淑……你不是吧……“Ofcourse!美女怎样叫我我都不会介意的!美女叫什么?”“我叫……”“淑,走吧!”阿哲转身准备走“喂!好歹说个名字啊!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靠!他有病啊!!“为什么?你觉得……我对她……”阿哲很轻地看了我一眼,“有兴趣吗?”间接损人……“Whynot?你不觉得我们家落落是非常非常非常非常地……可爱吗?而且我希望我的对手是像你这样优秀的人。我喜欢挑战。”我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阿哲很耐人寻味地看着我,不要再看了啦!!看得人家心里怪怪的……“不觉得。”他停了一下,“不过……我接受你的挑战……我叫浅云哲。”他终于把视线移开……天啊!!!他……接受……晕了~~“OK,我不会输的。”他的眼神很坚定,不是吧……玩真的……“嗯?你认为我会输吗?”两人相视而笑。……1200字 初三 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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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比赛作文唱歌比赛作文 今天,森林里将举办一场特别的唱歌比赛,参赛的选手是森林里的鸟儿们,由八哥当主持人,猴子、河马、小免、梅花鹿当评委。 比赛开始了,第一个上场的是乌鸦,它浑身的毛黑乎乎的,它一张口,嘎、嘎、嘎&&,声音又刺耳又难听,没等它唱完,观众们听得不耐烦了,它们大声嚷着:下去吧,下去吧!乌鸦只好灰溜溜地离开了。 第二个上场的是百灵鸟,它一上台,便一展它那婉转动听的歌喉,观众们被它的声音深深地吸引住了,等它唱完了,观众们都为它鼓掌、喝彩。 鸟儿们一个个登台亮相,歌声响彻了整个森林上空。比赛结束,由八哥宣布本次比赛的成绩,百灵鸟、杜鹃、黄鹂分获一、二、三名,它刚一宣布完成绩,台上台下欢呼声一片。变成了一个欢乐的海洋。 唱歌比赛作文 中国人都喜欢唱歌,我也不例外。今天,老师就举行了一场唱歌比赛。 比赛前,老师先要我们在心里想好唱什么歌,然后再上台来唱。比赛开始了,首先上台的是刘旭东、宁明明和胡军培,他们唱的是《七子之歌》。他们的声音响亮、优美,唱完后,台下响起了暴雨般的掌声。 接着上台的是尹超军,他唱的是《两只老虎》,唱得滑稽、搞笑。尹超军唱完后,台下一阵爆笑,有的笑出了眼泪,有的笑得前俯后仰,还有的笑着肚子都疼了。 然后上台的是我和刘帅文。我们怀着紧张的心情走上台,唱了一首《大海啊,故乡》。小时候,妈妈对我讲我们有感情地唱起来。我一边唱心里一边想:可千万别唱错呀!要不然多丢面子呀!可歌曲偏偏在跟我作对似的,让我唱错了一个字的音节。终于,一首歌唱完了,我们红着脸走下了台。 好,唱歌比赛到此结束。尹老师说,唱歌比赛中唱得最好的是刘帅文和姜榕!耶!我和刘帅文大叫了一声,拥抱在一起。刘旭东、宁明明和胡军培唱得也不错哟!尹老师笑着说。 哈哈哈&&!我们沉浸在欢乐之中&& 唱歌比赛作文 从前,森林里有许多小动物,它们各个都有自己的本领。有一次,森林里的唱歌之王——百灵提出每年10月1日开一个唱歌比赛,百兽之王狮子想了想,觉得挺好的,便同意了。这天是一年一度的唱歌比赛,森林里的小动物都参加了比赛,小乌鸦也参加了,小动物都说小乌鸦声音太难听了,可小乌鸦毫不在乎,还是参加了比赛。路上,一只小松鼠饿昏了,从树上掉了下来,小动物们都坐视不理,一心想着比赛唱什么。这时,小乌鸦看见了,忙从家里拿来面包,给小松鼠吃。这一切都被裁判员看在眼里。比赛开始了,可小乌鸦还没来,大象裁判员故意把时间推迟了十分钟。过了一会儿,小乌鸦来了,他抱歉地说:对不起,我来晚了。大象裁判员挥了挥手,让他进去了。比赛开始了,虽然小乌鸦唱得不那么好听,但大象裁判员还是把奖杯,并把小乌鸦在路上做的事告诉了大家,小动物们都羞愧地低下了头。1200字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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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乐趣不论在家中、学校里,只要我兴趣一到,马上哼起自个喜欢的音乐。像现在刚刚出的新歌《超人不会飞》,那真是一级棒!除了这个我还喜欢慢摇之类的。但是全是英文,不会唱,只能哼哼调儿。有时也会突然大喊大叫,搞得左邻右舍鸡飞狗跳,我真是佩服我的内功啊! 在老师上课的时候,我也会唱唱哼哼,我可不敢放开唱,因为怕咱班的中传说的“打小报告”啊!说起这个某某人,我真是退避三舍,要是我啥秘密漏出去,我可是要上“断头台”,真是曰:“好怕啊!” 有时候我也会听下老歌,像《夕阳醉了》和《飘雪》真是人间极品,推荐你不妨去听下,也不差现在红透的周杰伦歌曲,但是我很少听,因为我是九零后娃娃,不像老妈一样什么年后的,品味不同,品味不同。 歌声虽然让我被调到一个烂桌位,可是我已经不觉得奇怪了,这么多年我都习惯了。我不怕被说,不怕被误会,不怕和成绩不好的同学一起坐,因为在我软弱的背后有歌声陪伴我。音乐带给我无穷的乐趣,歌声消除我的烦恼。用张惠妹的歌曲做下尾曲“我就是爱音乐,别叫我停下来”画画、唱歌、跳舞……在人们的业余生活中,各有所好,各得其乐。而我的乐趣大部分是泡在书海里。 书是我的好朋友。儿时,我常常偎依在妈妈的怀里,望着皎洁的月光,听妈妈给我讲故事。那迷人的故事,常常使我在五彩缤纷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逐渐,听故事已经不能满足如饥似渴的我了。强烈的求知欲促使我捧起了小人书,那生动的内容吸引了我。慢慢地,小人书也不能使我满足。于是,我开始想方块字垒起的“城堡”发起“进攻”。岁月如流水,渐渐地我已阅读了很多的书。 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情感。我曾为被黑暗社会吞没的小音乐家杨科哭过;曾为被奸臣所害的杨家将仇恨不平;曾和小灵通一起漫游世界,探索大自然的奥秘。 我常把书比做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它能增加我的见识,开阔我的胸襟,因此,高尔基把书比做进步的阶梯。古人也留下“贵者因书而贵,富着因书而富”的金玉良言。是的,书给我们带来的益处太多了,也学只有爱书人才了解书的珍贵。 每得到一本内容健康的好书,我都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为它穿好“外套”,再把鼻子凑上去闻闻那沁人心肺的墨香,巴不得知识的溪水立刻潺潺流入我的心田,立刻拿着它,如饥似渴得读起来。那一篇篇优美的辞章,又如甘露滋润我的心田。我知道在知识面前我还是一贫如洗,我将孜孜不倦得去读,去钻。我的乐趣将会永远在书的海洋里寻觅。 啊!书带来了无限的乐趣,带来了无穷不尽的力量…… 不知从几时起,还是小学的我开始向往中学。幻想那塑胶的跑道,那偌大的图书馆,那挺立的教学楼和哪新奇的实验室。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期待。如今,我已经是一名初中生了,虽然学习任务迅速加重,但在自己的中学王国中,乐趣无处不在。看,操场上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我们坐在花池边上看篮球场上的潇洒风姿,一个初二的学不太标准的三步上篮显得还算有模有样,初一同学不时的搞笑动作逗得我们笑得肚子都疼了。“加油,加油”咦,这是什么?哦,原来是有人比赛跑步,闪电般地跑过,在跑道下洒下汗水,在校园中留下一点自己的痕迹,真惬意啊!和高年级的学姐们跳皮筋也是很好玩的。1200字 六年级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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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啦,你在为谁唱歌余秋雨大师的《吴江船》,寓意很深刻,让我深深体会到那个年代文人的无奈。但,在这儿,我不想再说那十年浩劫,我想说的是,船。一条,会唱歌的船。那个小乡村,有条蜿蜒的河。河水是碧绿的,人是质朴的。两岸的妇女各自清扫着自家的农院,给在田间务农的丈夫准备饭菜和茶水,为孩子补补衣裳。吃过晚饭,便聚在一起。聊聊在这个小山村发生的平凡但有趣的故事。那他们怎么渡河呢?嘿,就靠那条会唱歌的船!那是一条老船了,年龄比我还大呢!她失去了年轻时的光彩,只剩黯淡的灰白,但没有人嫌弃她。她唱的歌没有明显的旋律,也没有特定的音符,只是“啦啦啦”,很悦耳很动听。村民叫她拉拉船,是“拉拉”,不是“啦啦”。因为她的行驶靠的是拉--一根无名指粗的铁丝跨过整条河,两端各固定在河的两岸,穿一个铁圈在上面,再用耐用的绳子(大概一米长吧)连接铁圈和船。拉那根铁丝,船就在水面来往。而且还伴有铁圈在铁丝上滑动的声音,“啦啦……”小时侯,过年回老家,在路途上心里就念着老船了,一下车,就连蹦带跳跑到船边。守船的是一对年老的夫妇,带着可爱的小孙女儿。见我来了,老爷爷总是赶忙把船靠岸,老婆婆把我拉上去,说:“又长高了”,然后塞给我一袋糍粑。我对糍粑不感兴趣,倒是喜欢站在船头拉船。可大人们总是把我拽下来,说危险。那时我心里一百个不情愿。但后来懂事了,却也发现那确实很危险。想想看,整条船就那么大,最多装十五个人,再多就沉下去了。可想而知,那船头有多小了。说起这船小,我又挺纳闷:那么小的一条船,老婆婆夫妻俩带着小孙女,怎么在这船上生活啊?后来再去的时候,我特别留意了一下:船的一半被斗篷遮着,里面铺着棉絮,放着被子。要是睡觉的话,就从一个小门(说是门,其实还没有我家窗户大呢)爬进去。煮饭用的小锅炉就放在门边,里面或者蒸着番薯,或者煮着白菜豆腐,又或者,空空如也。每逢过年,全村每家拿出一点粮食交给守船的老爷爷,数量不限,算是给老爷爷一家的报酬吧。要是那年谁家收成好,就多给一点;如果谁家整个年头都在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你不给也没人怪你。而钱,多半是由我们这些回老家探亲的给。起初我们家拿五块,后来变成十块,到现在,成了五十块。每当老婆婆拘谨地接过钱,她总是转身从锅炉旁再拿一袋糍粑塞给我们,“农村没什么好东西,糍粑倒有的是,”他们一脸的满足。看着他们,我也觉得很满足。年复一年,老船一如既往地默默地在河上来来回回。她是一条船,可我总觉得她是有生命的,要不然,她怎会懂得唱歌呢?“啦啦啦……”就像小时侯奶奶给我唱的歌一样,那歌让我觉得很温暖,给我安全感。我一直觉得那歌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只是当时我阅历太浅,总也不明白。后来,我长大了,看着世界的纷纷扰扰,内心也开始掀起波浪,心不再那么单纯。我在这个社会里随着人群学着一个“俗人”应该懂得的东西,却弄得自己精疲力尽,连许多童年的幻想,都抛弃了……再一次来到她的身旁。手指触碰到粗粗的铁丝时,我恍然又回到了从前,心里没有了杂念。一霎那,儿时的梦想竟在脑海里清晰地呈现。我突然发觉,曾经的梦,我从来都没有放弃,是世俗的眼光,淹没了它们。老船啊,你通过歌声传递给我的善意的告戒,我今日终于体会。那就是:要懂得净化自己!懂得净化自己,才不会迷失自我;懂得净化自己,才不会忘记梦想;懂得净化自己,才能真正体味生活……就像老船,她让河水净化了自己,她也就被赋予了生命(至少于我,她是有生命的)。老船啊,你累了吗?如果是,那么,你休息一下,让我来唱给你听:“啦啦啦……”12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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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唱歌的白骨从前有个国家来了一头野猪。它践踏耕地、咬杀牲畜,还用尖利的獠牙咬人,人们为此痛苦不堪。国王宣布只要有人能将王国从这一灾难中拯救出来,他就会大大地赏赐他。可是野猪太大了,而且强不可敌,因此谁也不敢接近它藏身的那片森林。最后国王宣布:谁若能捕获或者杀死那头野猪,他就能娶国王的独生女为妻。在乡下住着两兄弟,是穷人家的孩子。老大狡猾精明却缺乏勇气;弟弟单纯而心地善良。两兄弟说他们愿意接受这个危及生命的使命。国王对他们说:“为了让你们能确实找到那头野兽,你们两人必须分头从两个方向进森林。”于是,哥哥从西头走,弟弟从东边进。弟弟走了没多远就遇到一个小个子男人。他手里握着一支黑色长矛,对弟弟说:“我把这支长矛给你,因为你心地纯洁善良;你拿着这长矛,只管大胆去斗那野猪,长矛会帮你的。”弟弟谢过那小个男子,扛起长矛,毫不畏惧地继续赶路。不久,他看到了那头野猪,便用长矛对准了朝他扑来的野兽。野猪气疯了,它冲得太快太猛,结果长矛把它的心脏划成了两半。弟弟扛起巨兽往回走。森林另一端的入口处有座房子,人们在那里饮酒、跳舞作乐。弟弟来到那儿时,哥哥早已坐在里面了,他以为野猪反正逃不出他的手心,于是先喝点酒壮胆。当他看到弟弟带着战利品从森林里返回时,邪恶的心里充满了嫉妒,无法平息。他对弟弟喊道:“进来吧,亲爱的弟弟,喝杯酒歇歇。”从无戒心的弟弟走了进去,把好心男人给他长矛、自己又如何用长矛制服野猪的经过告诉了哥哥。哥哥留弟弟一起喝酒直到天色将晚,然后一道离开了小屋,在黑暗中赶路。他们来到小河上的一座桥跟前,哥哥让弟弟走在前面,走到桥心时,哥哥对准弟弟的后脑勺狠狠一击,弟弟倒下死了。哥哥将弟弟埋在桥下,自己扛起野猪去向国王领赏,似乎野猪是他猎杀的。他娶了国王的独生女为妻。当有人问他为什么弟弟没有回来时,他说:“准是野猪把他给吃了。”人们也就信以为真了。可是什么都瞒不过上帝的眼睛,这罪孽总有一天要真相大白的。几年以后,有个牧羊人赶着羊群过桥,一眼看到沙子下面有根雪白的骨头。他觉得这是做口吹乐器的好材料,于是爬下桥,将骨头捡了起来。他用骨头给自己的号角做了个吹口。可他第一次用它吹响号角时大吃了一惊,因为骨头吹口自顾自唱起了小调:“啊,朋友,你在用我的骨头吹奏,我在这河边沉睡已久。哥哥杀我夺走了野猪,娶的妻子是国王之女。”“多好的号角呀!”牧羊人说,“竟然自己会唱小调!我一定要把它献给国王陛下。”于是他将号角献给国王,号角又唱起了同一支小调。国王一听就明白了,于是派人到桥下挖出了被害人的尸骨。罪孽深重的哥哥无法抵赖他的所作所为,因此被缝进一个麻袋,沉到河里去了。被害人的尸骨则被安葬在教堂墓地里一座漂亮的墓冢里了。1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