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着小哨前进》读后感
【篇一:《吹着小哨前进》读后感】
我到书城买了一本老师推荐的书,叫做《吹着小哨前进》,作者是梅子涵,他是一位大名鼎鼎的作家,但是我从来没有读过他的书。这本书也算是一本名著了吧。
我看到封面时,已经知道这是一本讲述美好童年的名著。但是,我总是琢磨不透书名的意思。梅子涵叔叔写的小说与我看过的其他小说不一样,他是用讲故事的名义来给我们增加知识、教育我们。故事有好的,有坏的;有令人感动的,有令人恐惧的;有令人开怀大笑的,有令人惊叹不已的……
他的小说,像是在跟我们聊天,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在小说中写道:“如果你没了兴趣,那么你可以现在就停止阅读,别浪费时间免得你读完了骂我,我不喜欢被人骂。”
后来,我渐渐地了解到,这是一本作品综合集,就是把梅子涵叔叔刊登过的、写过的小说综合到一起,结合成一本书。你绝对想不到,现在是大学教授的梅子涵叔叔,小时候有那么多趣事。
“献给童年你的和我的献给爱温暖和灿烂的献给儿童文学浪漫和不朽的献给祖国她会高高耸立的”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也该有一颗童心,正如杨红樱阿姨说的,有童心的人永远不会老……
到现在,我结合着内容与我的理解,明白了“吹着小哨前进”的含义: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应该乐观的面对、乐观的解决,就像艾滋病小斗士恩科西一样。
这本书很好,值得大家去看。
【篇二:《吹着小哨前进》读后感】
阅读一本美好的书,就像一个水手独自到茫茫的远方去航海。书中的忧愁和悲伤,就是你的黑夜与风暴;书中的欢乐与希望,就是你的阳光和云彩……
梅子涵叔叔的《吹着小哨前进》牵引着我航行在阅读的海洋里,带我走进了童年的回忆里,漫步于童年的小路上。
小主人在十三岁的时候每天都跟着妈妈跑,因为妈妈骑自行车很不稳,而小主人为了保护妈妈怕妈妈摔倒,这就是爱。我们小时候就有机会保护父母,这是很光荣的!
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侦查鬼》,这篇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和他的伙伴在晚上侦查鬼的事情。他们五个人手里拿着枪,盯住白颜色的台阶,他们认为即使是贵,无论来还是去,都是要从台阶上走的……还模仿侦查兵匍匐前进,却被巡逻的张伯“押送”回了家……男孩子的童年应该有很多这样子的侦查。这样的侦查,这样的紧张和匍匐前进,哪怕是这样的装神弄鬼和汗流满面,都会成为他们后来的智慧和力量。
在书中,作者还写了不爱说话的小脚奶奶和啰嗦的大脚奶奶;应该吃一个月的饭票,小主人却在半个月内全部吃完了;十六岁的夏天独自一人去芜湖医院看望舅妈;有童年回忆的乡下路和妈妈的红台灯……
《吹着小哨前进》点亮了孩子们窗前的路灯,于是孩子们窗前的小路亮了;勾起了大人们的回忆,于是大人们心中的儿时回忆重现了;移走了成长路上的阻碍,于是成长的大路上畅通无阻……
当我们遇上意外,遇上艰难,遇上一个很大很大的麻烦使我们措手不及,请记住:吹着小哨前进!靠自己的腿,你总能走到下一个车站,而且比别人先到达!
G小调进行曲3
“这些兔崽子,今天也这么没创意,居然偷偷在我的备课本里夹针?!”轻松搞定90分钟英文课的我在下课铃响的前一分钟,将备课本立起来,噼里啪啦一抖,四根亮闪闪的银针便乖乖地落在面前的讲台上。
“这次又是谁的把戏?下课自己来认领!”我啪的合上备课本,踩着适时响起的下课铃声走出教室,顺便拽拽地甩下一句,“以后垃圾不要乱扔,这种垃圾一样的花招也不要再拿来挑战我的耐心!”
背后的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一片死寂死寂的!!
哈哈~,这就是我要的效果!跟我斗?简直就是他们自找苦吃!
啪嗒、啪嗒——
脚步轻快地走在走廊上……心情还不错!
算一算……来这所破烂的“豪华补习学校”当英文老师已经快一周了。
自从第一堂课上我拆穿了他们的小阴谋之后,这些不服输的臭小子们好像玩上瘾了一样,几乎每次上课都跟我耍这些无聊的小把戏!!!
不过嘛……呵呵,无论他们耍多少次手段,每次都毫无悬念地被我一一拆穿。
呵呵,想整倒我沈诗恩,回去练几年再来吧,要不拜韩璨宇那家伙为师也行,因为到现在为止,除了他我好像还没被谁给骗过呢!
迈着轻松的步子走到办公室门口,哈哈,竟然已经有帅哥等在那里了。
“熙正,你怎么在这?难道要借我的办公室给七彩开夫妻补习班?”心情一好,就忍不住调侃熙正几句。
“别提那个了!”真好笑,熙正的头上竟然冒出了几条黑线,好像很不愿意听见“补习”这两个字似的。
“诗恩,你明知道我来找你有事。”
“呵呵,当然,你没事的时候才懒得理我这个老朋友呢!说吧,这次是什么事?难道是——要走了,想拜托我帮你罩着七彩?”我边说边有些好笑地观察那小子的表情,“唉~!还是这么酷~!!即使被别人猜中想法,也依旧摆出一副酷得杀人的样子来!”
“你还不是拽得跟‘启明星’一样!”那小子的脸上终于有点笑容了,“嗯~,是爸爸回来了,必须要回去!你帮我好好教七彩英文,我对她……算了,不提了!”
扑哧~!!看着熙正那小子一副想吐血的表情,我大概已经猜出他刚才头上冒黑线的原因了。
“OK~!”我笑着拍拍他的肩膀,“七彩就交给我好了。代我向伯父伯母问好哦!”
“嗯。我走了,Bye~!”
“Bye~!一路顺风~!!”
看着熙正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尽头,我转身向办公室走去。
嗯?眼角余光里刚刚好像一闪而过了几个东东……
是什么?鬼鬼祟祟的,而且好像还有……五个……
难道是……
第二天上课。
一切如常,上课铃响过几遍,这群兔崽子照常打闹不休。
我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到讲台上……
“STOP——!!”手里的教案砰的一声狠狠地落到了讲台上。
一秒……
两秒……
三秒……
安静~,绝对的安静~!
“好~,现在准备开始上课了,请同学们把书翻到第74页,今天学的是短语。”我抬头朝讲台下望了一眼,很好~,一切都在我的控制中,除了角落里的明夜在一如既往地沉睡之外,其它人似乎都已经进入了状况。
那个家伙就随他好了,反正他来这里也不可能是补习英语的……
“好,接下来,我写在黑板上的这些短语,请同学们轮流开始造句。”
“喂~,喂,快看,有几个好怪的家伙站在教室门口耶~!!”
“哇~!!是耶是耶~!!这群人是做什么的啊??不会是坏人吧?”
“笨,你见过长得这么帅的坏人吗??他们真的长得好帅喔~!!不不,是超帅啦!”
……
我的身后悉悉嗦嗦地响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唰唰~!!
忽然,一道道耀眼的光束闪电般地把教室紧紧地包围了起来!!
呼呼~,好强的光束感,就连夏天正午的那股热浪也被淹没了……
我转身朝教室门口望去……
“沈诗恩老师~!!我们是新来的插班生,请多多指教~!!”整齐划一的声音使原本骚动的教室在一秒钟之内安静了下来。
标准的90度鞠躬之后,一排怪异的发光物体拥挤地堵在了教室门口——
各色各样的头发~!!一律紧身到扣子炸开的校服~!!!挑战人笑神经极限的无厘头九分裤~!!
晕——!!这么强劲的亮相都没有把我击倒,看来我沈诗恩的隐忍能力真是越来越强了。
我大步流星地走到教室门口,狠狠地扫视了一眼这群突然闯进课堂的不速之客——
OK?长相完全OK,可是搭配如此幼稚的智商,真是教人难以忍受!!!
相貌——五个帅得发光的男生??
装扮——奇怪的穿着,并且是不合身的校服??
表情——雕塑般不可一世的神态??
说词——新来的插班生??
拜托~,朴在宫、朴在商、朴在角、朴在徵、朴在羽,你们当我认不出你们么?!
“HI,小七七~!!是我~,我啦~!!”朴在宫边笑边趁我转身的空档朝教室的某个方位打起手势来。
“还有我,小彩彩~!!我也来了喔!”有朴在宫带头,朴在商他们也迫不及待地朝七彩挤眉弄眼起来。
而教室里的七彩居然也边用手遮住脸边着急的朝门口回应着手势。
晕~!!
果然——是一家人~!!!就连思维方式都是一样的~!!
好啦好啦~,朴家这几个家伙要插班就插班喽,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干嘛要打扮成这种奇怪的样子,但是只要他们不闹事,一切都无所谓啦。反正他们一定又是放心不下七彩才跟来的。
呵呵~,正好他们可以好好照顾七彩,这样我就省心多了。
“好~!!既然你们是插班生,那就进来上课吧!好了好了~!!大家接着上课。”
“哇呜~!!太棒了,我就说这招有用吧!”朴在商朝其它人得意地做了个OK的手势。
倒~!!他们以为我的脑子里跟他们一样装的是豆腐浆吗??
将朴家五兄弟打发到教室后排的座位上,我重新拿起教案:
“好~,大家接着看74页的短语造句……”
“不好了,不好了~!老师~,老师!我们……我们遭打劫了~!!”
晕~,教室门口居然又冲进来五个打扮怪异的家伙……今天真是出奇了,怪异的事情居然一拨接一拨!
好~,我沈诗恩倒要看看,这次到底又怎么了??
“诗恩老师~,我们……我们几个刚刚去上厕所,没想到……没想到居然被5个变态打劫了!”大饼脸男生身披一套白色的西装,就像背着一个白色大壳的乌龟,哭丧着一张脸朝我缓慢地移动着。
砰——!!!
一声巨大的响声过后,那只白色的“乌龟”便以一个虔诚朝圣的姿势倒在了我的面前。
“哇~!!!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啊??”
“哇呜~!!看他们的样子好可怕喔,难道真是遇到变态了??”
“诗恩老师~,你一定要帮我们做主啊~!!诗恩老师~!!”象腿GG身上的豪华运动装束紧紧地包裹着他圆滚滚的身子。
晕~!!他的整个身体看上去就像是一颗巨大的鱼丸在地上滚来滚去。
而剩下的三个家伙均以“奢侈版赛车装”,“诡异版小说装”,“正常版复古装”的奇异装束一一疯狂登场亮相。
“你们到底怎么了??”
我正准备仔细问个清楚,突然……象腿GG像发疯了似的朝教室里的某个方向痛苦地喊了一句:“诗恩老师~!!就是他们,是他们~!!就是那几个变态的家伙打劫了我们身上的校服,你看,他们身上穿的那些衣服就是我们的~!!”
“呜……呜……他们……他们还不准我们来上课,诗恩老师~!!用你的无敌PK干掉他们~!!这样的话,我们才可以安心听你上课啊!”
倒~!什么什么无敌PK,这几个臭小子的脑子里到底装的是什么啊?!
“切~!!是我们又怎么样??你们也不照照镜子看看,到底是我们长得像变态,还是你们这几个丑男长得像变态??”朴在商故作帅气地拨了拨他那头眩得耀眼的金发。
“打劫~??NO~!!NO~!!NO~!!同学~,请你注意一下你的用词,我们只是很有礼貌地请你们跟我们交换衣服而已,虽然其间可能因为你们的某些不合作行为而采取了一些必要的非常规手段,但是这于你们来说是非常合情也是绝对合理的!再者,你知道你身上那套‘诡异版小说装’有多贵吗?那可是我请专人去订做的喔,跟你这套灰头土脸的烂校服比起来,简直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完全属于不同意识世界不同物质形态而是根本不可比拟的!!同学~,就拿两套衣服的价值来说的话,应该是你打劫我,而不是我打劫你,懂吗??如果你还不懂的话,我可以勉为其难地为你打一个比方,虽然你还是很有可能听不懂,不过……”
晕~,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朴在徵式无敌碎碎念”??我今天总算领教了……
“STOP~!!!老四~,我们是来做正经事的~!”脸冷得像扑克的朴家老三朴在角狠狠地捂住了带银丝眼镜的老四朴在徵的嘴巴。
唉~,回头看看躲在我身后那几个臭小子,居然已经被朴家五兄弟吓得浑身哆嗦得像筛豆子一样,真是没用!!
想我刚来的时候这群兔崽子真是要多嚣张就有多嚣张,现在居然懦弱得被朴家兄弟强迫换衣服都不敢反抗,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算了,我还是亲自出马好了,不然这课真是没法上下去了……
“朴在宫~!!带着你的兄弟过来~!!”
“朴在宫??朴在宫是谁?”朴在宫竟然还在装蒜。
“少装模作样,是不是要我叫你的艺名才行,Sign大明星?”
“Sign~!!!”女生们一听到这个名字立马尖叫着围了过来,“老师,Sign在哪里?那个戴墨镜的插班生就是吗?”
“哼,你居然看出来我是朴在宫??沈诗恩~,看来我们真是太小看你了!”朴在宫冷笑一声,一把扯下了墨镜。
“哇~!!Sign~!!真的是Sign耶~!!!”
哗啦一下,全班的女生顿时疯叫着涌了上去!!
“哇噻~,是真的Sign耶~,是活的Sign耶~!!真人比海报照片上还要帅1000000倍耶~~~!!!”
“让开~!快点让开,我要签名啦,我要和朴在宫拍照,让开让开,让我过去啦!”
“诗恩老师~!!呜呜……她们挤我,呜……我也要看明星啦!”
倒~!搞什么飞机啊?教室里居然呼的一下变成了明星签售会的现场!
“好~!好~!!不要急,不要急,都有得签,放心~!!放心啦,我都会签到的!”朴在宫边签名边挑衅地朝我笑了笑,其他四兄弟的脸上也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这一下,女生们更疯狂了,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花痴MM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从包包里掏出一个厚厚的笔记本。
“等等……其他几个人我也知道哦~!!让我看看这本最具权威的《花痴协会吉尼斯大全》,就一目了然了。”
朴在宫——万众瞩目的超级红星
必杀人群:上到80岁的老太太,下到8岁的小女孩,都对他没有丝毫的免疫力,简单直白地说就是老少通杀!
必杀绝技:精明圆滑,善外交辞令。
不过,他2年前已经退出演艺圈了,自己成立了一家明星经纪公司,现在的身份是老板。
朴在商——赛车史上最强的职业赛车手
必杀人群:凡是取向正常,听觉无异的漂亮MM均无法逃此劫难!
必杀绝技:油嘴滑舌,善天花乱坠的情话。
连续保持五年世界排名第一的头衔,泡MM的技术跟赛车技术成正比,凡被他看中的MM都无法逃过他的魅力。
朴在角——被誉为最有前途的网球明星
必杀人群:运动型MM的克星,他简直是运动MM无法摆脱的宿命!
必杀绝技:惜字如金,用语简洁。
全国排名第一的顶级大学运动社团部长,超酷的外型成为最受大学女生欢迎的冰山王子。
朴在徵——目前最最畅销的小说家
必杀人群:幻想型MM的超级杀手,据说庞大的FANS加起来能够绕着地球围一圈!
必杀绝技:超级罗嗦而且喜欢引经据典。
同为全国排名第一大学的在校生,曾一度蝉联最畅销小说排行榜的首位,被称为本国有始以来最帅的小说家,数以万计的女FANS都拜倒在他的牛仔裤下。
朴在羽——圣·迦伯利高中的超级阳光美少年
必杀人群:清纯MM们的偶像,可爱MM均无法拒绝的阳光少年。
必杀绝技:非常善于制作美食,把秀色可餐发挥到极致的人。
各方面都很优秀,性格可爱。
倒~!!!做花痴不用做得这么专业吧??
不能再放纵他们这样下去了!我用力挤进人群,把朴在宫他们五个拉到教室门口,伸手一指走廊尽头的卫生间:“你们,不觉得自己这样的行为很可耻吗??去,跟这几个同学把衣服换回来!立刻!!”
“不要。沈诗恩,我们凭什么听你的?!”
“凭我现在是你们老师可以吗?”
“老师?NO~,当然不行。沈诗恩,你怎么可以因为自己是老师,就强迫学生做他们不想做的事情?难道你以为老师就可以为所欲为吗?难道你认为学生就没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吗~??”
晕~,朴在宫这家伙竟然跟我玩外交辞令!!
“宫说的对!”朴在徵找到来劲的话题,立马开始长篇大论,“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压迫哪里便会有反抗!嗯,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沈诗恩,你知道什么叫平等自由吗??你知道什么叫天赋人权吗?我想你一定不会懂的。因为如果你懂的话,就应该知道,凡事都应该以理服人,而不是像你这样以老师的身份命令我们~!!”
呼~,这群家伙真是难缠~!!以理服人??搞什么飞机,对待强盗逻辑的人可以用以理服人吗??笑话~!!
“哇呜~!沈诗恩原来不过如此嘛!同学们,你们看看,这就是我们的老师喔,居然用老师的身份命令我们耶~!唉唉,你们一定吃了她很多苦头吧,不服!不服!不服!”
朴在羽这个臭小子,竟然公然煽动起同学来了。
我下意识地望了一眼角落里的明夜,还好~,没醒!!以明夜那小子的脾气看到朴家兄弟这样起哄的话,场面恐怕会更热闹,我可不想好端端的一堂课被这群混帐小子给毁了。
“好~!!不服是吧,那我们来打个赌怎样?既然你们的‘必杀绝技’听上去如此厉害,那我就根据你们各自的特点依次只问你们每人一个问题。你们要是答得上来的话,就算我输;答不上来的话,就算你们输。输的人要绝对服从对方的指示,怎样?”
我的话音刚落,被花痴们冷落在墙角郁闷地划圈圈的男生们立刻活了过来——
“喂~,喂~,诗恩老师要跟这群帅哥比赛了耶~!!下注~!!!下注~!!我做庄,你们赌谁赢,哈哈……”
“我买帅哥,我要帅哥,帅哥~!!帅哥~!!”
这群兔崽子!!
“好啊~!!!既然有这么多同学肯赏脸支持我们,我们当然是义不容辞啊~,唉,我们只是怕万一我们赢了,别人会笑话我们欺负女生的!”
“欺负女生~??笑话~!少废话,有胆就比好了,记得输的人要遵守游戏规则!”
“哈哈哈……好~,沈诗恩,不要说我们五个没有给你机会,我们一定会让你输得很难看的!”朴在宫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狂笑起来。
咔——!!!
随着一丝幽幽的响声过后,那家伙的脸开始不自觉地抽搐起来。
呼~,这个家伙想赢也没必要故意把他的紧身衣胀成两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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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前进,再前进 ——《旅鼠》读后感读完《旅鼠》,我的心中涌上了一种感情:酸酸的、涩涩的。我的眼眶也随着这种感情而发热了,泪水打湿了我的脸颊。文章讲述了作者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和朋友一起目睹了旅鼠为了种群繁衍,千里迢迢奔赴死亡的壮举,顿悟了生命的真谛——面对死亡也要有一种昂扬向上,前进、前进、再前进的精神。读罢掩卷长思,我胸中又一次涌起了一股感动。不禁让人对对它们奋勇直前的精神为之动容。“它们如疯似狂,拼死拼活地跑,百折不挠地前进,遇到了水草肥美的栖息地,也置若罔顾,还是向着目标日夜兼程地奔跑。遇到河流,走在前面的会义无反顾地跳入水中,为后来者架起一座‘鼠桥’;遇到悬崖峭壁,许多旅鼠会自动抱成一团,形成一个个大肉球,勇敢向下滚去,伤的伤,死的死而活着的又会继续前行。它们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向前……” 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跳将下去,为了种群的继续繁衍,慷慨赴死,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全军覆没。人有时候是不是也要具备一些这样的旅鼠精神?生老病死,在每个人或动物的一生中,都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人可以长生不老,也没有人能够永生不死,死亡是每一条生命的最后终点,迟早是要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应该坦然面对终点的到来,走好这一次生命的旅程。不能因为知道终点就快要来临而消极懈怠,而是应该乐观面对,充满激情地渡过每一天。在美国洛杉矶有一位90多岁高龄的老太太,身患多种疾病,但她一点没有悲观退缩,而是每天坚持去登山,非但一直没有犯病,最终还成为了世界上年龄最大的登山爱好者。老太太正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死亡,最终取得了成功!遇到困难,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昂扬乐观的平常的心,前进,前进,再前进!700字 小学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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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前进,再前进读完《旅鼠》,我的心中涌上了一种感情:酸酸的、涩涩的。我的眼眶也随着这种感情而发热了,泪水打湿了我的脸颊。 文章讲述了作者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和朋友一起目睹了旅鼠为了种群繁衍,千里迢迢奔赴死亡的壮举,顿悟了生命的真谛——面对死亡也要有一种昂扬向上,前进、前进、再前进的精神。 读罢掩卷长思,我胸中又一次涌起了一股感动。不禁让人对对它们奋勇直前的精神为之动容。“它们如疯似狂,拼死拼活地跑,百折不挠地前进,遇到了水草肥美的栖息地,也置若罔顾,还是向着目标日夜兼程地奔跑。遇到河流,走在前面的会义无反顾地跳入水中,为后来者架起一座‘鼠桥’;遇到悬崖峭壁,许多旅鼠会自动抱成一团,形成一个个大肉球,勇敢向下滚去,伤的伤,死的死而活着的又会继续前行。它们逢山过山,遇水涉水,勇往直前,前赴后继,沿着一条笔直的路线奋勇向前……” 一直奔到大海,仍然毫无惧色,纷纷跳将下去,为了种群的继续繁衍,慷慨赴死,没有丝毫犹豫,直到全军覆没。人有时候是不是也要具备一些这样的旅鼠精神? 生老病死,在每个人或动物的一生中,都是不可避免的,没有人可以长生不老,也没有人能够永生不死,死亡是每一条生命的最后终点,迟早是要来的。正因为如此,我们就更应该坦然面对终点的到来,走好这一次生命的旅程。不能因为知道终点就快要来临而消极懈怠,而是应该乐观面对,充满激情地渡过每一天。在美国洛杉矶有一位90多岁高龄的老太太,身患多种疾病,但她一点没有悲观退缩,而是每天坚持去登山,非但一直没有犯病,最终还成为了世界上年龄最大的登山爱好者。老太太正是以乐观的态度面对死亡,最终取得了成功! 遇到困难,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昂扬乐观的平常的心,前进,前进,再前进!6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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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小号的天鹅读后感勤能补拙,笨鸟先飞——《吹小号的天鹅》读后感 路易斯是一只生来就不会说话的吹号天鹅。它为了能表达,学会了写字,可是其它的天鹅不识字,所以它依然不能向心爱的天鹅表达心意。后来,它爸爸从乐器店偷了一把小号来。路易斯刻苦练习,终于吹出了它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歌声。最后,它不但用歌声赚来了钱还给乐器店老板,还用歌声打动了它心爱的天鹅,同时也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赞赏。这就是这本书讲的一个故事。生活中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有一些天生的缺陷,有外在的,也有内在的。很多人为这些缺陷而烦恼,其实大可不必。就像文中的路易斯,它是一只哑巴的吹号天鹅,但它并没有因为自己自身的缺陷而感到自卑,它反倒努力学习了很多知识。在别人的帮助下,它学会了写字,学会了吹号,最后还成为了一位音乐家。读完《吹小号的天鹅》,我觉得,路易斯身上永不放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有句话说得好: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是啊,只要有心、坚持,不管身上有什么缺陷、不足,什么事都可以做成功!4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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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小号的天鹅读后感《吹小号的天鹅》是美国的EB·怀特写的。这本书主要内容是:路易斯是一只生来就哑巴的雄天鹅。为了同别人交流,它学会了在石板上写字。可是别的天鹅不认识字,所以路易斯还是无法和同伴交流。最近,路易斯爱上了一位叫塞蕾娜的天鹅,但路易斯是哑巴,没法表达它爱塞蕾娜。为了帮助路易斯,天鹅爸爸偷了一只昂贵的小号,并欠下一笔大债,为了把债还清,路易斯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最终还清了债。路易斯努力坚持吹小号,终于吹出了自己的心声,乐声不仅打动了天鹅塞蕾娜,还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欣赏。在这本书中,我看到了乐于助人的萨姆。因为路易斯天生哑巴,所以它来找萨姆教他写字,萨姆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第二天萨姆把路易带到学校,让一年级的老师教它。就这样,路易斯经过一年的学习,会写字了。我还看到了坚持不懈的路易斯。路易斯有了小号之后,塞蕾娜也飞走了,但它仍然爱塞蕾娜,于是,路易斯开始练习吹小号,为它心爱的人吹一曲。最后它们俩过上了幸福生活。在我们生活中,也有始终坚持不懈的人。海伦凯勒是一个又盲又聋又哑的人,在她的教师莎莉文帮助下,和通过她自己的顽强学习,考入了哈佛大学附属的剑桥女子学校,后来又考入了哈佛大学的拉德克里夫学院。虽然《吹小号的天鹅》是一篇童话,但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启示:有志者,事竟成!5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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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人生不可没有目标,但目标确定了,就一定要懂得前进、努力。大雁代表着前进。它们那黑而有力的翅膀抖动着,仿佛要把天上的白云也带飞起来。它们在晨曦下飞翔,它们在烈日下飞翔,它们在晚霞里飞翔。它们一刻也不停歇,因为它们知道,一旦停下,自己就会掉队,成为一只孤单的大雁。它们喜欢群集在一起飞翔,像一团浓黑的焰火,尽管发不出光芒,尽管扇不动太阳,但是磅礴的气势却震撼了每一朵白云,渲染了每一寸天空。它们是不会低头的大雁!常听人说,大雁是紧密连在一起的群体。但我发现它们并不紧密,反而是懒懒散散的样子。时而向东飞去,时而向西飞去,高傲的向小鸟们展示自己的雄姿;它们又有时而向北飞去,时而向南飞去,低声的对天空诉说自己不是一只平凡的鸟儿!大雁和鸟确实没什么区别,可大雁懂得前进,懂得奋斗,懂得用飞翔的力量来告诉一些懒惰的鸟儿:我们是飞行人!我们的翅膀扇起来的风代表的是动力,它会促使白云前进!时间也可以代表着前进。它是听得到、看得见,却闻不到、尝不得的一种东西。如那句好话所说,“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可以把梦想比作小船,把学习比作双桨,把人生比作茫茫大海。而时间,就好比是催促你前进的动力。因为它不会倒流,也总是一昧的求着前进,但它是个有品味、看透了世间的人。明白自身的余量是要留给在奋力划桨的人!它是孤独的,却是人类最需要的;它是谦虚的,却是人类最宝贵的;它是无形的,却是人类最想抓住的。闹钟响起的那一刻,代表的不仅仅是起床干活,而是要从让人振奋精神的时刻开始前进!时间的默默无闻,令人佩服,使人进取!跑,乃为何物?只不过是用了两条腿在快走罢了!但正是这样可爱的双腿,却完美的诠释了前进——当你在缓慢的行走时,两边高大的树木渐渐被你所超越;当你在轻快的小跑时,两边雄伟的树木渐渐对你低头;当你在努力的奔跑时,两边挺拔的树木仿佛像影子一般,也仿佛在对你喝彩一般。你超过了它们!你不停留,你不叹息,你是用实力来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这一切,靠的不仅仅是人类的自觉性,更是那两条时刻准备奔跑的双腿!它们,唤醒了你对奔跑的意识和对前进的思想!它们,生长在人体最靠下的部位,却变为前进的力量!它们,永无止境的奉献着自己,对得起自己的责任,对得起自己的力量,也对得起上帝赐予自己会成功的奔跑!它们,是最可敬可亲的腿!是人体中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动物中的前进,兴许只是脚步的前进;但人类中的前进,是精神上的前进——它像高昂飞翔的大雁群,它像看透世间一切的时间,它像可亲可敬的双腿。但无论哪种,前进,永远比空想更有说服力!人生的成功,也从不会是无榜样的成功!而我的榜样,只有两个字,却像烙铁一般深深的刻在了我心头——“前进”。1000字 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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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跟着梦想一同前进每个小孩、大人、老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且都各不相同。新中国成立之前,每个中国人都只有一个梦想:消灭日本鬼子!经过八年的抗战——八年!八年!这八年的抗日战争是多么的艰辛:牺牲了许多中国战士,他们是我们的骄傲;有多少战士流了鲜血,但他们无比坚强勇敢,继续带伤打仗;中国的群众,带着受伤的老人和小孩逃难。现在,新中国成成立了,在天堂的他们一定非常高兴吧!现在的平静社会,可以让我们大胆地展现出你自己的才华。在世界,已经有很多才华横溢的人脱显而出:德国的音乐巨星贝多芬、美国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英国伟大的生物学家、博物学家达尔文……这些名人的伟大事迹都是用他们的汗水,甚至是泪水换来的。我们虽然不能去亲身体验,但我们可以读一些名人的故事,体会一下他们在成功路上的艰辛与不容易。我读了很多故事,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关于伽利略的故事。1590年,伽利略在比萨城的斜塔上做了一个试验:一个铁球十磅重,一个铁球一磅重,同时从高处落下。据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十磅重的一定先着地,可伽利略却用一个公开试验证明:两个铁球,虽然不同重量,但却同时着地,纠正了持续1900年之久的错误结论。大家都有自己不同的梦想,不论大还是小,只要有就好。我的个人梦想呢,是长大后当一名幼教,让正在成长的小朋友们天天运动,增强体质,快乐学习,开心玩耍,让他们每天都笑容满面的。我还有个中国梦呢!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在载人火箭成功发射、2008年成功申办奥与会、月兔号登月等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努力发展,在以后创造更辉煌的成就! 人人都有梦想。我的身边就有许多抱着梦想的人。我妈妈的梦想是当个军人,因为军人可以背抢打仗,很威武;我表弟的梦想是当个警察,因为警察可以破案、抓小偷、为居民的安全作保障;我爸爸的梦想是当个体育老师,体育老师可以教同学们长跑、跳高、打篮球……我的邻居是个老人,她也有梦想,她希望孙女学习天天向上,儿子和媳妇儿工作顺利,家庭和睦、快乐。但我的身边还有些人,有梦想,但总觉得自己能力不够,无法完成的。如果你的身边也有像我说的那样的朋友,你得赶快劝劝他;“你不要气馁,你是有能力的。但你得比人家刻苦十倍地去学习,这样你离你的梦想就不远了。”个人梦,中国梦,不管你有什么梦想,不管你离这个梦想有多远,我想,这梦想肯定是可以表达一定的爱国之心,强国之感,报国之愿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那这梦想也许就是你使命里的一部分吧?加油!加油!加油!为了自己的国家,也为了社会、个人的利益而去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让梦想激励着我们,让梦想的激励传递下去!1000字 四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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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匹夫不可夺生之意志也我沉浸于一个奇妙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我紧紧的跟着一名男子,看着他放纵无赖,败光家产;看着他遭受苦难,浪子回头;看着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最后又看着他与一头老牛一起在生命暮年中相伴而活……这个男子,名为福贵。从书本世界中醒来,才发现自己的眼泪早已落至页面,浸湿了纸张。我的心软的一塌糊涂,可背后却又不经发冷。坐着的平等描写实在太过真实,而我也经不住内心的蠢动,在恐惧和好奇中,探寻着书中故事。我认为富贵生活的很累,他输光家产后父死,妻离。终是开始下田去干农活——不然他活不下去了。一人种五亩田,想想都辛苦,何况这人先前还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我本以为他是坚持不了的,可他的心却又踏实了下来,慢慢适应了这种生活。正如他娘说的,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人就是这种情绪化的动物,活得高兴了,再累又有什么?福贵的人生是苦是惨,可里面也有着无数细小的温情存在,正是因为这些温暖,才让他眷恋这个世界,不想放弃活着的希望。他之前活着,是为了养家糊口,他之后活着,是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拥有足够的时间回忆往事,那些辛苦的和快乐的事。那么,我们为什么要活着呢?为了学习,为了陪伴对自己重要的人,为了享受这世间的美好,还是为了承担自己身上的责任,为了报效给我们提供保护的祖国?我心中的答案还有些模糊。但未来的路还很长,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明白自己活着的意义。福贵活了很久了,他醒悟后一直挣扎着活着。战争,改革,饥荒他都经历过了,他把他的亲人,所有的亲人都亲手埋在了地下,可是他还是没有死。其实人一死很容易,可不死也是容易的。福贵说过,一个人命在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我认为,这句话反过来说也是可以的。一个人要是真正的不想死,那就怎么也死不了。人求生的意志是强大的,有人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这看似平常的东西,却少有人真正拥有。举个例子吧。身患绝症的病人有两种,一种是积极向上,配合治疗的。这种人对人世还有眷恋和希望,往往会得到好的治疗结果。另一种人怨天忧人,自怨自哀,最后竟郁郁而终,而并非因病死亡。难道说这种人就没有求生的意志吗?难道他就不想活吗?不!不是这样的。我觉得想活并不等于拥有求生的意志,拥有求生的意志,你就可以抵制身心上的痛苦折磨,而如果只是想活着却不能忍受苦难,也终将死去。书中的春生就是这样,他答应了福贵要活着,可却忍受不了严刑吊打之苦,最终上吊而死。纵然人生不可避免苦难,但生命本身就应该是幸福的。我们不应该被挫折战胜,所该做的,应是好好呵护生命中的美好,活在当下,努力去活。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吾曰:“匹夫不可夺生之意志也。”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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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10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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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为活着而活着再读《活着》,没有泣不成声,只是内心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让我无法呼吸,这种感觉比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还要痛苦。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活着,对于和平年代的我们来讲是件简单、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在那个动荡、贫穷的时代,生活中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像的更为可怕。《活着》的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小说的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亡,只剩下最该死的福贵。福贵曾是大富大贵的地主家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后来家终于败光,成了一个连活下去都困难的穷光蛋。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儿女、妻子、女婿也都相继离去,连那个可爱的小孙子苦根,也因吃豆子噎死了自己。最后只剩下两个“老不死”——福贵和一直陪伴着他的那头年迈的牛。想起这个场景,人生是多么凄凉呀。风云诡谲的命运就像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无法释然,甚至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让福贵一个人孤独地活下来呢?他有一千次死的机会,也有一万个自杀的理由,他给所有的亲人送了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压抑沉重的生活,未免太过残忍了。合上书,我掉进思考的黑洞里,千万遍地问自己:福贵历经磨难,饱尝悲苦,为什么还能在夹缝中活着?作为大千世界之一我又为什么活着?这也是我该用一生去回答的问题。如果故事的主人公换作是我,早已无力活下去,没有勇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我没有办法像福贵那样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向一个愿意聆听的陌生人,平静缓慢地讲述自己的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回忆,然后再高声唱出那首古朴的歌谣:“少年在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作者余华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为福贵找出了一条活路,那便是忍耐和包容,活着是自然而然的事。对于生命,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敬畏。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怕死吗?当然很多同学都回答怕死,我对死亡也充满了恐惧。但是当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自杀?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成绩没考好被批评就跳楼,情绪失控就轻生,受了委屈就离家出走,因为学习压力大而抑郁……活着不快乐,生命便不再延续了吗?也有很多的人,为了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条寻找希望,追求幸福的路。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中总有遇到很多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坚强、乐观地面对。活着,一切才有希望,才有力量,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我似乎明白了人为什么而活着,好好活着,真实地活在当下,比什么都强,为活着而努力地活着。1000字 读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