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与忠
提及“忠”,我脑中首先闪过的是狗的形象,我想到了忠诚。
笔者所言并非诋毁人,狗较之于人,诚忠也。就忠诚而言,许多人确实不如狗。狗的忠诚妇孺皆知,有俗语为证: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养狗人都知道,狗无论你如何骂它打它,它不会因此背叛你,离开你,它仍会见你就摇尾巴,仍会紧随你后。狗对主人可谓“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然而有人说,狗之忠实属愚忠。其针对的是狗的忠不分对象,无论主人如何,好或坏,狗只知一个劲的摇尾巴,当跟屁虫。此说法忽略一点,那就是狗不是人。狗不能决定谁做它的主人,可它知道如何做一条狗,那便是忠于主人。我们都说狗随主人,主人善良,则狗之忠不可谓之愚,主人行恶,才可说其不辨清白乱献殷勤。这就是为什么贪官的奴才叫狗奴才,投敌的人叫走狗,忘恩负义的人叫猪狗不如。
狗的忠被涂上“愚”的色彩,则狗多少带点人的意思。狗是没有意识的,忠于主人是它们的本能,把狗的这个本能所体现的放到人事里就是忠诚。狗的忠诚不应分好坏,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养狗。
狗吃屎,而却忠诚;人食粟,岂可叛人。对人忠诚应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美好品质。
笔者所言,狗诚忠,所谓狗XX皆是骂人。
盖伦,我喜欢你的坚强,即使是假装
习惯别人问怎么了,毫无多思的回应一句没事,再次询问,更坚定的说自己真的没事。
习惯别人说什么就接受什么,不愿意,不喜欢,也不想的发言,就那样适应。
习惯别人突然把自己解释的淋漓尽致,在失落那刻,挂着虚伪的没事,而让一个人揭穿了。在无尘居,我假装那个快快乐乐从来没有任何忧愁的女生,在别人看来,我不会为工作压力大而发愁,不会因为被师傅说而愁眉苦展,但只有自己真正知道,当被师傅说时,心里在流泪,只是强制自己把泪留在心里,而不是别人都看到的眼里,也只有自己知道,压力大连做梦都在想工作的事,每晚早早在QQ上打出简单的两个字‘晚安’,却在他们耻笑:‘睡这么早,你猪啊’中安安静静看着墙壁发呆至深夜。是啊,他们都被我骗了,骗的那么天衣无缝,呵呵。在生活中,我没心没肺,做妈妈的乖乖女,几乎从来没有下班后晚回家20分钟过。推掉所有应酬,回家从来不接电话,结果只能是:朋友渐渐离我远去。陌生人、我从来不与理会,因为我讨厌与别人交流,于是他们在QQ或微信中骂我傲、说主动给我发话是看得起我、说我装纯给谁看,和很多很多不堪入耳的脏话。我无言……呵呵。我能说什么?想找个人倾诉,翻来覆去,才发现,身边竟然没有那么一个人。那简单的旋律,简单的歌词,静静聆听。歌词简单,感情温厚。
习惯那样听着,听着听着就落泪了。听着听着,心酸了。埋头低咽,泪水一滴滴溢出,一滴滴滑落。
我并不坚强,可软弱给谁看?
我是筱曲,我来了,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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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与义的交织“山东及时雨,孝义黑三郎”,“仗义疏财,忠肝义胆”,“梁山呼保义,郓城宋公明”,这一切的声音,都在共同呼喊着一个名字———宋江。一个父兄眼中“孝字为先”的孝子,一个朝廷眼中“水泊草寇”的顽劣之徒,一个由“忠”和“义”交织而成的历史碑文。施耐庵笔下的宋江是《水浒》中矛盾的中心,在报效朝廷和建设梁山中,在尽孝道和上梁山中,他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但最核心的是他在“忠君”与“仁义”间的选择。宋江是“仁义”的,“及时雨”的称谓非他人能及,“救晁盖”、“济武松”、“杀阎婆”、“三打祝家庄”,这一幕幕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他的人生信条,“急人之所急”是他的做事准则,这一切,都树立了他在一百零八将中的地位,位列天罡,执掌地煞,何等的荣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何等的畅快;劫富济贫,攻城略地,何等的威风。但这恰恰是施耐庵为宋江吹响挽歌前的空响,宋江毕竟还是一个郓城小吏,在他的骨子里,透着的是对大宋王朝忠贞报国的志向。“敢笑黄巢不丈夫”是宋江留在望江楼的诗,看似轻视朝廷,实为他因报国无门而空自叹息。不论是晁盖打曾头市后的私见宿太尉,还是水淹高太尉后的盛情款待,亦或是晁盖死后,替换“聚义厅”为“忠义堂”大匾,处处透着他对朝廷招安的渴望。然而他却忘了,在腐朽的赵宋王朝里,哪有他一个郓城小吏的生存空间。可悲呀,可叹!可怜梁山一百单八将盛极一时,最后却落得死散凋零。纵然面对这些,宋江在忠与义之中放下了曾经紧握的刀枪,在忠与义中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对于宋朝的毒酒,他一饮而尽,想以死“表明忠义”,更令人惋叹的是,为防止李逵再反朝廷,也让他服毒酒随他而去。留下的只有“茫茫乾坤方圆几何,成大任,重大义,男儿本色……”的悲歌。宋江在施耐庵的笔下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在忠与义的交织中,迷失了自己,最终只能淹没在宋王朝的浪花之中,在“忠君”与“仁义”之中,他选择了忠君,选择了一条看似美丽却永无出头之日的道路。他走了,或许他依然会笑对朝廷,依然毫无怨恨,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感慨。如果可以重来,我愿看到那个真正“笑黄巢”的宋江,那个水泊里“替天行道”的宋江。听,他又唱起了那首歌,在芦苇水道中飘得很远,很远:“生死至交一碗酒……”“山东及时雨,孝义黑三郎”,“仗义疏财,忠肝义胆”,“梁山呼保义,郓城宋公明”,这一切的声音,都在共同呼喊着一个名字———宋江。一个父兄眼中“孝字为先”的孝子,一个朝廷眼中“水泊草寇”的顽劣之徒,一个由“忠”和“义”交织而成的历史碑文。施耐庵笔下的宋江是《水浒》中矛盾的中心,在报效朝廷和建设梁山中,在尽孝道和上梁山中,他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但最核心的是他在“忠君”与“仁义”间的选择。宋江是“仁义”的,“及时雨”的称谓非他人能及,“救晁盖”、“济武松”、“杀阎婆”、“三打祝家庄”,这一幕幕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他的人生信条,“急人之所急”是他的做事准则,这一切,都树立了他在一百零八将中的地位,位列天罡,执掌地煞,何等的荣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何等的畅快;劫富济贫,攻城略地,何等的威风。但这恰恰是施耐庵为宋江吹响挽歌前的空响,宋江毕竟还是一个郓城小吏,在他的骨子里,透着的是对大宋王朝忠贞报国的志向。“敢笑黄巢不丈夫”是宋江留在望江楼的诗,看似轻视朝廷,实为他因报国无门而空自叹息。不论是晁盖打曾头市后的私见宿太尉,还是水淹高太尉后的盛情款待,亦或是晁盖死后,替换“聚义厅”为“忠义堂”大匾,处处透着他对朝廷招安的渴望。然而他却忘了,在腐朽的赵宋王朝里,哪有他一个郓城小吏的生存空间。可悲呀,可叹!可怜梁山一百单八将盛极一时,最后却落得死散凋零。纵然面对这些,宋江在忠与义之中放下了曾经紧握的刀枪,在忠与义中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对于宋朝的毒酒,他一饮而尽,想以死“表明忠义”,更令人惋叹的是,为防止李逵再反朝廷,也让他服毒酒随他而去。留下的只有“茫茫乾坤方圆几何,成大任,重大义,男儿本色……”的悲歌。宋江在施耐庵的笔下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在忠与义的交织中,迷失了自己,最终只能淹没在宋王朝的浪花之中,在“忠君”与“仁义”之中,他选择了忠君,选择了一条看似美丽却永无出头之日的道路。他走了,或许他依然会笑对朝廷,依然毫无怨恨,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感慨。如果可以重来,我愿看到那个真正“笑黄巢”的宋江,那个水泊里“替天行道”的宋江。听,他又唱起了那首歌,在芦苇水道中飘得很远,很远:“生死至交一碗酒……”v“山东及时雨,孝义黑三郎”,“仗义疏财,忠肝义胆”,“梁山呼保义,郓城宋公明”,这一切的声音,都在共同呼喊着一个名字——宋江。一个父兄眼中“孝字为先”的孝子,一个朝廷眼中“水泊草寇”的顽劣之徒,一个由“忠”和“义”交织而成的历史碑文。施耐庵笔下的宋江是《水浒》中矛盾的中心,在报效朝廷和建设梁山中,在尽孝道和上梁山中,他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但最核心的是他在“忠君”与“仁义”间的选择。宋江是“仁义”的,“及时雨”的称谓非他人能及,“救晁盖”、“济武松”、“杀阎婆”、“三打祝家庄”,这一幕幕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他的人生信条,“急人之所急”是他的做事准则,这一切,都树立了他在一百零八将中的地位,位列天罡,执掌地煞,何等的荣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何等的畅快;劫富济贫,攻城略地,何等的威风。但这恰恰是施耐庵为宋江吹响挽歌前的空响,宋江毕竟还是一个郓城小吏,在他的骨子里,透着的是对大宋王朝忠贞报国的志向。“敢笑黄巢不丈夫”是宋江留在望江楼的诗,看似轻视朝廷,实为他因报国无门而空自叹息。不论是晁盖打曾头市后的私见宿太尉,还是水淹高太尉后的盛情款待,亦或是晁盖死后,替换“聚义厅”为“忠义堂”大匾,处处透着他对朝廷招安的渴望。然而他却忘了,在腐朽的赵宋王朝里,哪有他一个郓城小吏的生存空间。可悲呀,可叹!可怜梁山一百单八将盛极一时,最后却落得死散凋零。纵然面对这些,宋江在忠与义之中放下了曾经紧握的刀枪,在忠与义中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对于宋朝的毒酒,他一饮而尽,想以死“表明忠义”,更令人惋叹的是,为防止李逵再反朝廷,也让他服毒酒随他而去。留下的只有“茫茫乾坤方圆几何,成大任,重大义,男儿本色……”的悲歌。宋江在施耐庵的笔下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在忠与义的交织中,迷失了自己,最终只能淹没在宋王朝的浪花之中,在“忠君”与“仁义”之中,他选择了忠君,选择了一条看似美丽却永无出头之日的道路。他走了,或许他依然会笑对朝廷,依然毫无怨恨,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感慨。如果可以重来,我愿看到那个真正“笑黄巢”的宋江,那个水泊里“替天行道”的宋江。听,他又唱起了那首歌,在芦苇水道中飘得很远,很远:“生死至交一碗酒……”“山东及时雨,孝义黑三郎”,“仗义疏财,忠肝义胆”,“梁山呼保义,郓城宋公明”,这一切的声音,都在共同呼喊着一个名字——宋江。一个父兄眼中“孝字为先”的孝子,一个朝廷眼中“水泊草寇”的顽劣之徒,一个由“忠”和“义”交织而成的历史碑文。施耐庵笔下的宋江是《水浒》中矛盾的中心,在报效朝廷和建设梁山中,在尽孝道和上梁山中,他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但最核心的是他在“忠君”与“仁义”间的选择。宋江是“仁义”的,“及时雨”的称谓非他人能及,“救晁盖”、“济武松”、“杀阎婆”、“三打祝家庄”,这一幕幕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他的人生信条,“急人之所急”是他的做事准则,这一切,都树立了他在一百零八将中的地位,位列天罡,执掌地煞,何等的荣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何等的畅快;劫富济贫,攻城略地,何等的威风。但这恰恰是施耐庵为宋江吹响挽歌前的空响,宋江毕竟还是一个郓城小吏,在他的骨子里,透着的是对大宋王朝忠贞报国的志向。“敢笑黄巢不丈夫”是宋江留在望江楼的诗,看似轻视朝廷,实为他因报国无门而空自叹息。不论是晁盖打曾头市后的私见宿太尉,还是水淹高太尉后的盛情款待,亦或是晁盖死后,替换“聚义厅”为“忠义堂”大匾,处处透着他对朝廷招安的渴望。然而他却忘了,在腐朽的赵宋王朝里,哪有他一个郓城小吏的生存空间。可悲呀,可叹!可怜梁山一百单八将盛极一时,最后却落得死散凋零。纵然面对这些,宋江在忠与义之中放下了曾经紧握的刀枪,在忠与义中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对于宋朝的毒酒,他一饮而尽,想以死“表明忠义”,更令人惋叹的是,为防止李逵再反朝廷,也让他服毒酒随他而去。留下的只有“茫茫乾坤方圆几何,成大任,重大义,男儿本色……”的悲歌。宋江在施耐庵的笔下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在忠与义的交织中,迷失了自己,最终只能淹没在宋王朝的浪花之中,在“忠君”与“仁义”之中,他选择了忠君,选择了一条看似美丽却永无出头之日的道路。他走了,或许他依然会笑对朝廷,依然毫无怨恨,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感慨。如果可以重来,我愿看到那个真正“笑黄巢”的宋江,那个水泊里“替天行道”的宋江。听,他又唱起了那首歌,在芦苇水道中飘得很远,很远:“生死至交一碗酒……”1200字以上 高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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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忠想当年在三国鼎立时期,刘备临驾崩的时候曾在白帝城对诸葛亮说:“如果刘禅是扶不起的阿斗,你可以取而代之。”虽然刘禅如刘备所说。但是诸葛亮还是将这烂泥扶上了墙。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有没有达到刘备所想要的结果呢?一个乐不思蜀,结束了一个国家的命运。如果诸葛亮当初听了刘备的话,是不是今天的蜀国也不会被魏所灭呢?也许有的人会说,如果诸葛亮真代替了刘禅的话,那不就是名不正,言不顺吗?天下的人怎么会听他的啊?难道曹操和孙权就名正言顺了吗?想当初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还不是有许多的人在响应吗?诸葛亮这叫什么?这叫愚忠,并不会得到任何人的好评,试问如果他接替刘禅当皇帝,也许天下将不会如此。就因报刘备三故茅庐之恩,生生世世都和刘家人绑在一起何苦呢?那个社会还真够黑暗的,把人的心压抑到这个份上。如果放在当下,肯定不会有人放下这个大好机会的,不是说古人笨或着是傻,只是觉得他们太死守规矩了,大多都不知变通,只知道什么情啊?义啊的,可是真正追求这些精神物质的到底有什么好下场呢?一个人忠可以,但不可以愚忠。都知道知恩图报,但也要讲情况啊!再比如金庸笔下《鹿鼎记》中所写的陈近南。他啊一生只为了反清复明而努力,就因为当年国姓爷对其有知遇之恩,就要对其粉身碎骨在所不辞,可结果呢?还不是被郑家人所害,他图个什么啊?可见其真的不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再说了人家康熙执政得当,百姓生活安定,谁又会介意当今是明是清呢?这两个人虽然一个真来,一个假,但是它们都说明了愚忠的害处。愚忠不仅害人害己,还使许多人受到伤害。忠绝对是正义之气,可是愚忠它却是害群之马,也许有时换个方向看事物会更清晰更明了。650字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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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忠虽然我不怎么了解古代人的想法,但在古书中却可以偶闻古人的行事作风。古代讲求忠、信、礼、义,我想这都是我们现代人所应该效访的。唯独这个忠,我们现代却和古代有着截然相反的解释。想当年在三国鼎立时期,刘备临驾崩的时候曾在白帝城对诸葛亮说:“如果刘禅是扶不起的阿斗,你可以取而代之。”虽然刘禅如刘备所说。但是诸葛亮还是将这烂泥扶上了墙。可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有没有达到刘备所想要的结果呢?一个乐不思蜀,结束了一个国家的命运。如果诸葛亮当初听了刘备的话,是不是今天的蜀国也不会被魏所灭呢?也许有的人会说,如果诸葛亮真代替了刘禅的话,那不就是名不正,言不顺吗?天下的人怎么会听他的啊?难道曹操和孙权就名正言顺了吗?想当初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还不是有许多的人在响应吗?诸葛亮这叫什么?这叫愚忠,并不会得到任何人的好评,试问如果他接替刘禅当皇帝,也许天下将不会如此。就因报刘备三故茅庐之恩,生生世世都和刘家人绑在一起何苦呢?那个社会还真够黑暗的,把人的心压抑到这个份上。如果放在当下,肯定不会有人放下这个大好机会的,不是说古人笨或着是傻,只是觉得他们太死守规矩了,大多都不知变通,只知道什么情啊?义啊的,可是真正追求这些精神物质的到底有什么好下场呢?一个人忠可以,但不可以愚忠。都知道知恩图报,但也要讲情况啊!再比如金庸笔下《鹿鼎记》中所写的陈近南。他啊一生只为了反清复明而努力,就因为当年国姓爷对其有知遇之恩,就要对其粉身碎骨在所不辞,可结果呢?还不是被郑家人所害,他图个什么啊?可见其真的不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再说了人家康熙执政得当,百姓生活安定,谁又会介意当今是明是清呢?这两个人虽然一个真来,一个假,但是它们都说明了愚忠的害处。愚忠不仅害人害己,还使许多人受到伤害。忠绝对是正义之气,可是愚忠它却是害群之马,也许有时换个方向看事物会更清晰更明了。700字 初一 抒情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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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君与爱国岳飞应募参军,因战功累累不断升职,宋高宗亲手写了“精忠岳飞”四个字,制成旗后赐给他。又召他到寝阁,对他说:“中兴的大事,全部委托给你了。”金人攻打拱州、亳州,刘锜向朝廷告急,宋高宗命令岳飞火速增援,并在赐给岳飞的亲笔信中说:“设施之事,一以委卿,朕不遥度。”岳飞于是调兵遣将,分路出战,自己率领轻装骑兵驻扎在郾城,兵锋锐气十足。但是,后来高宗和秦桧决定与金议和,向金称臣纳贡。就在岳飞积极准备渡过黄河收复失地的时候,高宗和秦桧却连发12道金字牌班师诏,命令岳飞退兵。后岳飞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毒死于临安风波亭,时年仅39岁。分析:“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岳飞的忠勇故事千百年来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每当外侮当前,人们总是以岳飞为榜样,坚决抵抗。话题:“国难见忠心”“国家与个人”“忠君与爱国”点评:语句通顺,句意流畅,言辞优美,叙写形象、生动、鲜明,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文章有详有略,言之有序,内容生动具体,不失为一篇佳作。40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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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与我“狗”这个字在我的心中已经昏睡了许久,终于——它的“生命”在今天得以延续。早晨,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我的身上,好温暖。隐约的狗吠声把我从睡梦中拉起。我睁开模糊的双眼,看着朦胧的世界。忽然,我看到一个狗影,“花花!”在我的脑海中,只有这只狗,唯一能想到的也只有这只狗。“不是花花啦,是妈妈一边抱起小狗,一边对我说。我迷惑不解的问。妈妈告诉我,这只小狗是花花的孩子,我们家要开始养着它。起初,我千万个不同意,我不想再因狗而伤心了,而且,我的脑海中有花花的那段回忆已经够了。后来妈妈对我说:“你喜爱花花吗?”“爱,我最喜欢的狗就是花花了!”我毫不犹豫的回答。“那花花的孩子你就不爱了吗?!”妈妈说。听过这话之后,我发现我的世界好小,而我,就显得越加渺小了。“让Eric住在家里吧,这样也是让花花用另一种方式在我家生活下去!”妈妈又亲切的说道。我答应让Eric留下来了。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时间的见证,当初我的选择没错;妈妈毅然要求我留下Eric也没有错。我越来越喜爱Eric了:调皮的捣蛋、快乐的追逐……我的世界,大还是小,有你们俩就好。狗狗与我,就像无边蓝天一样,有走不尽的路,是不败的神话!400字 六年级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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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是什么在地震之后的废墟上协助搜救人员寻找幸存者?又是什么在一个充满未知条件和危险的环境下默默地,心甘情愿的陪伴着主人?没错,就是搜救犬。今天我要向大家讲的是一直搜救犬--------公爵的故事。公爵是一直十分聪明的拉布拉多犬,同时,他也是一直搜救犬。它的主人是一名伟大的军人,与公爵已经相伴了十几年。搜救犬--------顾名思义,是在废墟上搜救并救助幸存州的狗。它们穿着皮夹克,脚上还踩着小靴子。若是你认为它们在‘耍酷’,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他们是为了保护脚掌不被划伤而穿上鞋子的。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公爵的肚子被划出了一个大口子。鲜血不住的流了出来。那个军人,扑在了公爵身上-------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哭的稀里哗啦的。可是,公爵还是死了。一件小小的,微不足道的事情却如同一面镜子一样反射出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厚谊……这是一个令人沉思的故事。点评:脉络分明,层次感强,叙气说井然有序,纤毫不乱。详略得当,主次分明,思路清晰。精挑细拣,素材似为主题量身定制。本文取材真实生活,选材恰当,很有新意,段落分明,过渡自然,情趣盎然,可读性强。400字 三年级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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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镜与狗喜喜和欢欢是两只张的一模一样的小狗,他们觉得既然长的一样,就应当成为好朋友。于是,两只小狗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好景不长……这天,喜喜和欢欢因为一件小事吵架了,两人心情很不好。这时喜喜就来到一面哈哈镜前,镜子里的他又高又大,非常强壮。喜喜心想:哇,原来我这么威猛,比起欢欢来,我是多么厉害啊!一定比他强上一百倍。从此以后,喜喜每天趾高气昂,对别人都不理不睬,变的高傲自大了与此同时,欢欢也来到了一面哈哈镜前,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是那么弱小,那么不起眼。心里想:啊!原来我是这么的渺小,我不配和喜喜交朋友。再这样下去,他一定会嘲笑我的!于是,欢欢变的自卑了。他整天垂头丧气,连走路都是垂着尾巴,耷拉着脑袋。三天后,喜喜和欢欢又在马路上见面,他们不再是好朋友了。喜喜见到欢欢时,把头抬的老高,用藐视的眼光看着它。而此时的欢欢,也吓的直打哆嗦,不敢抬头看看曾经的好朋友。喜喜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摇着尾巴往前走。可怜的欢欢只有一个劲的往后退,最后“汪”地叫了一声,向远处拼命跑去……400字 四年级 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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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犬作文狗,是警界的高手;狗,是我们最亲密的伙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我,就遇到过这么一条忠犬。在大街上,我偶然也会看到一些流浪猫狗经过,但从来不甚在意。但这次,在街边的路上,我看到一群人围成一圈,一直盯着某个地方,爱凑热闹的我,当然不能错过好戏咯!我拼命往人群里挤,伸了个脑袋在里头,一眼就看到了一只小狗。这只狗身上长满乱七八糟的卷毛,像只小狮子,身上白里透黑一片,脏兮兮的。我看了一会,刚想走的时候,听见了一个年轻人的声音:“这只狗很可怜呢!三番四次想去找它的主人,却被主人赶……”我听了,思绪马上拉了回来,走到年轻人身旁问个清楚。原来,这只狗长得太普遍,它的主人不想要,就把它赶出家门。但是这只狗狗很执着,三番四次去找它的主人,却被主人一次次无情的甩了出去。直到最后一次去寻找它的主人的时候,它的主人干脆把它丢进了垃圾桶,再也没管它。路过的好心人看到了这只狗,就把它捡了回来。我看向了那只狗,趴在一栋房子前,身体颤抖着,似乎在抽泣……人间处处有忠犬,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请珍惜!400字 四年级 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