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君书
春天渐渐变深的时候,你离我而去了。好像惊雷过后的静寂雨夜,水声喧哗,湿气浑浊,哪里都不可去,只是呆在家里,守着黑暗的窗。
就在前些天,我在午后昏睡后醒来,看到蜜糖一样温软的阳光轻轻地铺在墙上,这样的寂寞这样的安静,便感到了“草堂春睡醒,窗外日迟迟”这句诗的落达意味,就在纸上为你写:我们这一生,会遇到多少人,缘分皆朝生暮死脆弱如露水。唯独与你,像是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
我知道我们迟早会输给时间或者世情,但不知道会输得这样的快。
你走之后一切仍旧是这么安静,我靠着药物度过的日夜其实很平淡,或许是因为大痛之后失去知觉,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或者说总觉得这场梦并非真实。只在那一个下午,你狠狠地叫我大名,牢牢地说结束了,我们结束了——我才察觉了久已徘徊在临界点的眼泪。
但我很快平静,很快站起来,擦干脸,像励志歌曲里面写到的水手那样咬着牙低着头,上了岸,并且以活着的姿态。
寻找很多事情来做,上街疾走,整理东西大包大包的搬运到邮政局寄回家,弹琴,看书,打球,跑步,或者仅仅是发呆。时间在我的脚边静静流走我却不再顾盼,每一天对自己说很多遍我会好起来我会好起来,说得多了好像就会变成事实。
记忆整饬而林立,似一座森森丛林,很多时候我是迷途在这记忆树林里的一只鹿,辨不清方向,只因为心里信仰还有日光,身后有猎枪的声声追迫,所以拼命往一个茫然的方向奔跑,偶尔会不慎撞上一棵记忆的树,身心都痛不堪言。
但你我都知道,它们曾经是这样温暖而柔软的快乐。
此前我其实是一个不信的人。不信世界,不信人心,不信永远。虽是这样说着,但我似乎有总是隐有对奇迹的期盼。对于这种天真,失落是必然的后果。我以为我隐藏得足够好,可是没有想到连最远的人都知道我那时过得不好。我接受微笑与他们握手,接受他们说的,你要好起来,我们在你身边……
我知道我的感动是真实的,但无奈亦是深刻的。快乐或者成功常常是可以共享的,而且常常是通过共享而获得。
但每个人的生活历史中都有最不尽如人意的那一面,且无法被分担。这就是为什么世界上会有孤独这种东西存在。
我不能够说我懂得了不爱之慧——我只是感到了疲倦所以想要停止。如顾城所说,人世很长,人生很短,我在中间,应该休息。
无法知道余生还要渡过多少不能被分担的漫漫长夜,无法知道我在那些漫漫长夜之后的黎明醒来想起这一段往事来会是怎样的落寞不堪。我常梦见重逢时刻:在嘈杂的街头,偶遇你与你的爱人孩子,点头微笑的瞬间背后是梦断几十年的人事。若真有那一刻,不论彼时你幸或不幸,我都该多心酸。
又或许真有那一刻,我早就无知无觉了。
所谓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不知道是否我们活着并且相爱,就是为了印证幻灭。
我只能说,这一次我拼力而为没有输给时间,但亦输给了世情。所以来吧就让我们最后唱一支歌,唱给我们的昨天。因为我们没有料到我们的今日,亦更不会知道明后,所以留住走过的那些快乐罢。我还记得。
如果你还记得。
如此只能做世情与岁月的浪子——在我坐着流浪的夜班火车穿越茫茫黑暗的时刻,听着悲伤情歌眼泪仍然簌簌扑落,我知道我又想起你。这想念如眼泪一样廉价而徒劳,却是我所能掌握的最后纪念。
黑暗中车窗如镜,陌生而广大的世间燃烧着灯火,此刻又有多少出悲欢情事正在轮回上演,我默默观望别人的戏码,并就此看到自己的脸,瞳仁里还有你的吻。
我知道你不在了。你不在了。我回过头来,恍如游园惊梦,一番阅览,掩卷熄灯,就此遁入静默。
但或许你并不知道,仅以你消逝的一面,足让我享用一生。
与君怀
莫若相知最解意,两袖盈香因缘起。
朱砂点绛青纱艳,犹记他年相遇时。
鸿雁飞去无留意,一别三载无可寄。
流年回首秋风雨,情到深处若未离。
碧落云水恨离天,风雨暂停问归期。
千山万水念无处,地久天长无尽时。
陌上锦花簇新绿,碧水摇枝生琉璃。
暮云回峰空留梦,三更梦醒燕啄泥。
江南春色处处景,景胜人无独相思。
欲迎青鸟梳新妆,他朝相逢烟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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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书往昔峥嵘弹指破,路漫漫兮不可及一念执着,不过世俗纷扰坦然而立,自能清白无垢纵使天寒地冻,路远马亡也要拥有最温暖的生活和最遥远的梦想无奈酷暑三伏,数九寒冬也要怀揣最美好的明天和最坚定的信仰年与时驰,树大志能耐寂寞意与日去,惜寸阴乃得寸金红尘若不醉卿脸,功名终将待君来!100字 高三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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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书见不着神,见不着南天的星座,见不着盛放的玫瑰或是鎏金的宫殿,我的童年是被无数大小琐事淹没的岛屿。回忆如同沙漏里的蓝色流沙,细腻,柔软,小小的我在回忆这片大大的海面上看着飞机远远拖出的白色尾烟。记忆意犹未尽地回望,回望着时间裂缝里的暖光。总有那么一些人、一些事,擦肩了来不及相识;相识了来不及熟悉;熟悉了却还是要说再见。再见后怀念,一回首,好似已百年。亲爱的,你出现在我九岁的开始,消失在我十二岁的尾巴。我依然记得多年前的那天阳光很好,你穿着一身淡素的衣裳安静地出现在我们新学期的开端,窗外溜进的风吹得你的衣角飞扬,芒果树荫下阳光斑驳跳跃,盛夏末端在你的马尾尖上悄然闪落。因了我们的性格迥异,印象中我们的起始接触并不多。一个如盛夏,一个似凉秋,然而如盛夏的我却偏偏热爱诗意的锦墨涵秋,似凉秋的你只钟情于热情的赫赫炎夏。盛夏凉秋得到了互补,正如平行线有了相交,从此形影不离。你爱夏天。亲爱的,我成为了你的夏天,翩然而至。那时候我们手挽着手在大街上横冲直撞;那时候我们站在寒风里两个人吃一袋五毛钱的小零食快乐地又喊又叫;那时候你考得不好在教室里看着我的成绩自怨自艾;那时候我们站在橱窗外一起对着店铺里养的可爱猫咪傻笑;那时候我们在放学路上手牵手,一起走,乐不胜收。那时候的我们以为所有的永远都不会变成曾经。可谁能告诉我,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我们还是分开了。我们再也不能每天见面,即使是冗长的假期,也只会打两个电话,写几封信,在QQ上聊一次比一次短的对话讲一些我们自以为是的起始对方根本不感兴趣的开心的事,然后这场对话就忽然地无疾而终。每次想到这样的日子,我都会心寒地恐惧。某次在看你的日志时发现,说你曾经在学校操场上惨哭了一节晚自习,当时的我只能黯自神伤自己没办法走到你身边,拉你起来然后骂你笨蛋。尚且记得以前的你总是躲在我的身后,如此畏惧一些根本不值一提的风雨。亲爱的,你也要学着长大对吗?你经常说,我是多么厉害,而你是多么平凡,你已经快要赶不上我的步伐。其实,我只是什么都比你多想了一点点,仅是一点点。却比你少了很多很多的纯真……我很自私,很自私地希望,你还会是在童年时期那个整天粘着我形影不离的小女孩,你的生活,除了家人,便是我。我多希望现在的一切生活都是假的。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你再没有打电话给我埋怨我不主动找你?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明明看见头像亮着却点不开那个窗口?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你的假期开始辗转于不同的我不认识的地方和人群?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们只剩下“恩”“哦”却没有过多的言语。我开始怀念一切有你的时光。我一直特骄傲地认为,我们这样的就是闺蜜。不是假惺惺地嘘寒问暖,不是刻意地恭维赞美,甚至不用为对方生日专门跑来跑去地买礼物,只是一张薄薄的自制卡片,就可以欢乐一整天。这是我们曾经有过的默契。我相信它还在。有些东西没那么容易就被老不死的时间打败。有人说,爱就是没有理由的心疼和不设前提的原谅。亲爱的傻丫头,我爱你,所以我理解我们逐渐远了的距离,我也原谅我们每一次不小心的忘记。要记住人总会长大,路总要一个人走,没有谁一辈子守在身边不离开,最重要的是心的坚守。我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就这样遗失了那么美妙的一段曾经。河图在歌的结尾说,总有一天都慢慢不见,就算曾经那么亲密无间。我倔强也好,任性也罢,我就是不相信。当过尽了千帆,你还在身边。还有什么值得奢望的美好呢。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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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书我们在无比强烈的期待中,迎来了高中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随心所欲的暑假。这一段本该是快乐短暂的假期时光,却被由于见不到你而萌生的想念拖向了无尽的漫长。说好要上QQ,可上天总是一次次残忍地斩断我们如此微薄的联系。看到你发的“你去哪儿了”的离线消息,心中便溢生出无限惆怅。我回复说,我一直在。在我们的一生中,会遇到多少人,缘分朝生暮死脆弱如露水,惟独与你,像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这是七堇年写给她朋友的话。很想把这句话送给你。记得你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吗?那是军训的第一天,在宿舍试穿训练服的时候,无意中,从我的训练服口袋里掉出一枚黄灿灿的5角硬币,你坏笑着对那个尚不熟识你的我说,自己收着吧。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有忘记这句话。后来,我们成了最好哥们儿。我们俩真的很像很像。都对学习一样的刻苦;都对前途抱有充分的信心;都爱听相似的歌;都爱看相似的书;都有阴郁的性格……你是沉默寡言的人。见你的第一天,我便看出来了。总是会在你的眼神里,看到一层灰暗迷离的雾,仿佛昭示着你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隐痛。你果真与我一样,有着一段惨痛,带着阴霾的童年吗?你总是把最灿烂的笑容留给我,把最想说的话留给我,让我很感动。我甚至奢侈地希望有那么一天,你可以痛快的毫无保留的把你心中所有的阴霾都留给我,好让我可以尽自己所能为你送去最大限度的温暖与抚慰。有一次听你说,我们俩是要长联系的。你是在我身边所有的人中第一个说出这样话的人。那个时刻,我真想把自己所有的联系方式都给你,把自己所有的感动都给你。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想,你将怎样度过那些没有我与你彻夜谈心的夜晚。你是否会在临睡前的某个瞬间,脑海里突然闪现我的身影,然后露出微微一笑,继而溢生出与我一样的惆怅的想念。相信,你会有这样的一瞬。现在,我在另一个遥远的城市。阴沉的夜晚下着雨,我一个字一个字写下地对你的想念。世事无常,我不知道,今后还会写多少封《与君书》给你,我甚至不知道今后一切的一切是否真能如我们所愿,我只希望能够在我们尚未分别的岁月里,尽最大的可能,去创造属于我们值得铭记的的生动的悲喜。最后,送你一首Westlife的《You Raise Me Up》。希望我们可以永远这样下去。愿你一切安好。800字 高三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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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君为龙华夏,一个有着悠远历史的古国,一个被侵略者留下一道道疤痕的古国啊!我,是您怀抱中众多孩儿的一个,从小便*着你浓厚的历史气味长大的女生。在牙牙学语之时,我学会了你的名字“华夏”。妈妈告诉我,您现在的名字叫中国。我不愿称呼您为中国,那个日益强大的名词。因为我更喜欢华夏这一名字,尽管他被侵略者伤得千疮百孔……。.在上了幼儿园以后,我总会用倾慕的眼光仰视高我一个头的大哥哥大姐姐,只是因为他们都佩戴着飘扬的红领巾,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称号“少先队员”。妈妈告诉我,这些大哥哥大姐姐的成绩都很好,所以他们才能够拥有那个光荣的称号。于是那时年幼的我抱着书本拼命学习,因为我认为只有成为少先队员了,才是您合格的儿女。华夏,我们拉钩钩,说您,永远也不会遗弃我。在小学一年级时,我就被评为了少先队员。在戴上红领巾的那一霎那,我自豪极了:华夏,我终于能够骄傲的与您并肩站立!我喜欢红领巾的颜色,因为我认为您也有着那样的色彩,鲜艳夺目。上美术课时,老师让我们自由画画,我想画一条腾飞的巨龙,如您。可是又怕我笨拙的手弄脏了您,于是我将纸都涂成了黄色,除了那一抹红以外。老师路过我的桌旁,微笑着问我画的什么。我仰起头骄傲的说:“这些都是龙,龙代表着华夏儿女。那红色的也是龙,是我!”可是老师摇着头对我说:“小琴乖,听老师的话,龙只有黄色的哦!”尽管如此,我仍如此固执的坚信我是一条红色的幼龙,因为只有那样,您才会在数十亿的儿女中将我认出来,认出那是曾经与您许下诺言的我。上了高年级以后,思想的成熟使我不得不相信现实。曾经的诺言已被记忆的尘埃掩埋,当然,也包括那曾让我倍加珍惜的红色幼龙。我慌了,乱了,因为没有了它,您就无法在成千上万的龙中认出我了。可是,华夏您曾答应过我,不论我多么笨拙、多么迟钝,您也会等我的……华夏,您还记得吗?华夏,不论世事以后变数如何,我发誓,从这一刻起,不再轻言放弃。我愿跟随您腾飞的步伐,为龙!700字 初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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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读后感《商君书》读后感400字《商君书》绝对是神器,绝对值得细读,我发现一个秘密,毛泽东的绝大部分行为和运动都可以从《商君书》找到影子,我猜中国封建时代绝大部分有作为的皇帝都读过这本书,并且是非常秘密地去读(即夜读)!这本书配合《韩非子》和《慎子》来读,会有更深刻的理解和领悟,好好研读吧,治国治民和做生意赚钱的原理其实是一脉相通的,《商君书》里面的好多思想都可以应用于商业经营中,假如能吸取其精华用之,会非常的不得了。《商君书》虽然是神器,但也并非没有缺点,关键在于读书的人如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不要因为《商君书》是神器而全盘吸收,也不要因为《商君书》思想的局限性而全盘否定,这正于古人所言“浩荡长江水,我只取一瓢饮”;思想本身是无罪的,关键在于读书的人如何运用如何吸取精华。好好读吧,只要吸取《商君书》中哪怕只有几个精华思想并且矢志不渝的用之实践,用于企业管理与商业经营,可以帮助个人致富发财;用于政治改革和社会治理,可以实现富国强兵。最后再重申一遍:尽信书不如无书,一个人读书人在读书的过程中必须以自己为中心,以自己的价值观和独立思考去辩证地看待书中的思想,对自己有用就“吸其精华”,与自己价值观相悖的就“去其糟粕”,这样会更好。《商君书》读后感400字人类社会发展根本在于科学技术的提升,而科技的提升也不仅仅只是科技提升而已。人类想要通过科技发展来发展人类社会,同时要需要各方各面的配合,甚至在通过一个方面的配合的情况下令科技提升的同时提升这个方面的发展,以至于达到科技发展和这个方面发展的、螺旋发展上升连锁良性发展模式,所以说社会发展其实是一个包含科技发展在内的多方面螺旋发展模式。而人类的社会发展而主要有科技发展、劳动经济、生活空间的物质发展,和思想主义、阶级划分、社会制度的精神发展的这么六大发展方面。其中三大物质发展具有不可抗力的前进性,而精神发展才是人类主要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源动力,尤其是社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促使我们人类真正前进的最主要的根本。中国在伏羲部落入主中原与女娲部落结成华夏之祖后,中国华夏人便一直着力建设完善的社会制度来发展好自己的生活。,就在尧、舜、禹建立了初步的道德规范、法律法规、社会制度后,中国才在夏建立的国家下真正开始大发展。直到春秋战国百家争鸣时期,中国各种思想才完成了第一次厚积薄发的大跃进。而《商君书》就是在春秋战国这样一个思想活跃的氛围中,出现的中国第一部社会制度的奠基之书。在《商君书》中通过社会关系和问题的各种现象、与商鞅对这些事情的理解,创造出了商鞅系的社会制度体系——君主郡县体制。《商君书》读后感400字半年前在网上看到一个学者讲《商君书》的,说《商君书》在很多朝代里面只有君王才能读,引起我的极大的兴趣。。。最近在网上下载一个老版本的,看了一下。有很多地方确实不可理解。比如他提出了,国强民弱,国弱民强的观点。开始让我很迷惑不解。仔细想来,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当一个国家的财富被政府拿的多的时候,民众就拿的少一点。当民众财务上不自由的时候,谈什么理想,谈什么抱负都是瞎扯淡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让你一直穷下去,你就一直独善其身。反观富人是非常自由的,可以用脚来投票。这个国家不想待了,我去别的国家。富人都是能力强的人,一旦他们走了,这就是《商君书》上所谓的“去强”,当有能力的人都走了,这个国家就会更容易管理,更容易统治。《商君书》上强调一个国家要强大,需要的不是人,而是奴隶。看过《商君书》,你就会对中国种种的现象有很好的解释。1200字以上 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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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花与君伴百花山是他们第一次相遇的地方。那时正是春和景明,百花斗艳。百花交簇间,她婀娜身姿翩翩而舞,彩蝶相随,香风相伴。他第一眼见到她,便说她是百花仙子,所有的花儿在她身边都黯然失色。“你好美,就像百花仙子下凡。”“……”宋子常与柳云烟一见钟情,他抚琴,她起舞,不知迷醉了多少文人骚客。子常和云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郎才女貌,志趣相投。奈何云烟的父亲柳三水却不同意二人,柳三水是朝廷命官,家中万贯家财。而子常无父无母,是俗尘浪子。柳三水第一次见子常时,观其衣着简朴,却气度不凡,想来也是显赫公子。酒过三巡之后了解到子常的真实情况,脸色骤然变化。待敷衍走子常后,柳三水便和夫人商议起此事。柳夫人疼爱女儿,见云烟与子常举止旖旎,情投意合,也就站在了女儿一边,与柳三水争吵了起来。柳三水早就给女儿准备了一个如意郎君,百花楼的少爷,李霄。这百花楼名气不小,深得皇上喜爱,每每微服私访,便要去坐上几遭。这次数一多,各路大臣也就习惯上了有事没事就去品品佳酿。如此一来,百花楼与朝中不少大臣都来往密切,百花楼也就顺理成章的坐到了潮州城第一楼的位置。李霄是个花花公子,整日风流成性,常出没烟花柳巷之地,对柳云烟也是垂涎已久。这门亲事也早就私自谈妥,就等挑选日子上门提亲了。现在却被这什么宋子常一搅和,弄不好这头上的乌纱帽都难保。如此一来柳三水就铁了心要让女儿和子常断绝来往。西厢闺房内,云烟捧着子常给自己画的画像,看着上面美若天仙的丹青少女,心中满是欢喜:原来我在他心中这么美。那是他们相识的那一日,他缓步而来,递过一幅画卷。她展开画卷,看见上面的女子姿态翩跹,在花海中倾身而舞……柳三水见女儿房中芳烛火光,便叩响了房门,道:“云烟,快开门,我是你爹爹。”云烟听得有人叩门,忙将手中画像慌忙用被子盖住,又轻移莲步去给爹爹开门。“这么晚了,爹爹可有什么事?”柳三水挤开云烟,步进闺房,见女儿神色惊慌,疑心顿起,忙将屋子扫视一遍,见没有子常的身影,也就松了口气。柳三水将李霄的事全盘托出,并指明不可再与宋子常来往时,云烟顿时泪如雨下。“众人都晓李霄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为何父亲还要如此擅自为之?”“我这也是为了整个家呀,那李家的百花楼……”“莫非女儿的终身大事在父亲看来就如此草率吗?仅仅为了利益就要让女儿出卖身体吗?你还算什么父亲?……”语罢云烟又抽噎起来。柳三水见女儿如此,心中也是一阵心疼,但想想升官进爵,想想得罪百花楼的下场,一狠心便将女儿软禁起来。这日百花山上凤蝶具寂……“如此一来便不怕宋子常与我家云烟来往了……”柳三水呷饮着香茶,神色悠然自在。柳夫人不忍心见女儿整天以泪洗面,私底下与柳三水争吵过许多次,手下的仆人也暗暗议论此事,整个柳府都将矛头指向了柳三水。柳云烟捧着画像,细细感受来自子常的思念。画像的上一笔一划构出了两颗心的无尽相思。柳夫人叫家丁开了女儿房间的门,端了莲子羹放在桌上,拉过女儿的手,道:“女儿啊,你这样又是何苦呢?李霄虽不及那个子常,但也算是名门子弟,嫁过去你吃不了亏的。”云烟用手绢拭泪,抽噎道:“娘,我与子常是真心相爱的……李霄虽是名门子弟,富家公子,但他终究不是子常……”柳夫人长叹一口气,起身帮女儿整理房间,忽瞥到女儿床上沾满泪迹的画像,心底揪心的一疼。子常把玩着一方手绢,其上字迹娟秀:百花山古亭。这已等待多日,为何仍不见云烟前来?早在柳府做客时,子常便看出柳三水对自己的偏见,也就不好意思上门去寻,每每也只在高高的院墙外向内眺望。这几天对子常来说是煎熬,莫不是云烟出什么事了?为什么这几天自己的心一阵一阵闷得慌?放不下心中的牵挂,宋子常便来到了柳府,叩响了柳府的大门。一个家丁开了门,见是子常前来,忙轻声对子常道:“宋公子啊,我家老爷不让您和小姐来往,现在小姐已经被老爷关住了,就等着五天后李霄来上门提亲呢。”“那,可以让我见见你家小姐吗……”“只是这老爷早就下了命令,公子你这不是为难我吗……”子常心中一片落寞,转身欲行。“是宋公子吗?”一名丫鬟见了子常,急步走来。子常应声转身,丫鬟上前将手中的一方丝绢交与子常,道:“这是我家小姐托我见到你后给你的。”野风轻吹古亭,撩起他的鬓发,轻抚他的脸庞。子常不断给自己灌酒,他想让自己真真正正的醉一回。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做,云烟说她不会屈从,但她父亲会放弃吗?还有那个李霄,家中显赫,他会放弃吗?这一夜,他真的醉了。转眼间就到提亲的日子了,这天百花山上的花儿都凋谢了。李霄李公子这天带着千金贺礼上门提亲,柳三水在未来的姑爷面前低三下四,唯恐做的还不够周到。收下贺礼后,李霄提出要见见自己未来的媳妇,柳三水就带着李霄往女儿闺房走去。见女儿房门紧闭,柳三水转过头对李霄陪笑道:“这丫头就爱乱跑,就拿钥匙给她锁上了。”这又才拿出钥匙开了房门,房里的景象却让柳三水大吃一惊。房里哪来的什么如花似玉的媳妇,闺房内空空如也。李霄见状,神色骤然一变,沉声道:“老丈人洗刷我不成?”“这李公子哪来的话?”柳三水神色惊慌,这房门和窗户都锁的好好的,按理说这云烟也跑不到哪儿去,奈何掘地三尺也找不到这丫头的踪影。李霄答应给柳三水五天时间,五天后他来迎娶,若是再见不她,那就只有秦家翻脸变仇人了。云烟抚摸着花儿,神色悲戚,脸颊上斑斑泪迹,哭述道:“花儿呀花儿,你有过相思之苦吗?”那朵七彩花儿随风摆动,似是在摇头。五天后,李霄上门娶亲,柳三水急的焦头烂额。这五天柳三水问遍了柳府上下,寻遍了潮州城,就是找不到女儿的踪影。李霄见迎亲又无望,发了大火,将准备好的花轿拆了个七零八落,一脚踹向柳府大门,道:“你个老东西敢玩儿我?我他妈玩儿死你!”第二天,上面以贪污罪名撤了柳三水的乌纱帽,抄了他的家产。破败的庙宇中,安置着柳三水与其夫人,柳夫人悲泣成声,埋怨柳三水惹出的这么一场闹剧,现在云烟不见了踪影,自家也落得如此下场。最终柳夫人忍受不了巨大压力,夜半时分上吊自尽。柳三水抱着冰凉的尸体,嚎啕大哭。自此市井上出现了一个疯子,蓬头垢面,自称自己有万贯家产,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儿。子常听说了柳府被抄家,一家两个女人接连自杀,柳家老爷被逼疯一事,痛苦不已。李霄惩治了柳三水一家后,心情大为愉悦,这天去妓院消遣,睡的夜半时分,忽觉凉风抚身。李霄被子常五花大绑,扔在古亭中,冰冷的地面是李霄骤然清醒,大声呼救。“你省省力吧,百花山离潮州城远着呢。”子常斟酒,伴着幽月清辉饮下。李霄浑身瑟缩,颤声道:“求求这位大侠放过我……我家财宝无数,大侠尽管开口……”子常莞尔一笑,拿起身旁的古剑,剑指李霄,道:“如果我要你一家子的命,你给我吗?”这一夜,鲜血染红了古亭。子常提剑来到百花楼,装作在此用酒。不出一盏茶的功夫,只见这百花楼的李掌柜踱步进楼,身旁跟着一大帮锦衣华服的老爷,一帮人上了星月阁。这星月阁平常用作接待贵客,一般人是绝对没有资格在星月阁中饮酒行乐。八仙玉桌上坐有七名朝中大臣,李掌柜叫进十余个姑娘,伺候各位大臣。李掌柜见场面颇为尴尬,也就借口出了星月阁,到了柜台查账。李霄常常连日不知去向,长此以往,李掌柜也就见怪不怪,不再理会。子常提着一个青布包裹来到柜台,李掌柜头也不抬,低头翻阅账本,道:“客官可有贵干?”“结账……”李掌柜刚一抬头,只觉腥风扑面,定睛一看,竟是一颗血淋淋的人头。人头上遍布血迹,神色惊恐,竟是自己家的公子,李掌柜一下子愣住,被人头砸翻在地。现正是夜间,百花楼顾客稀少,被这么一吓,都匆匆逃了出去。子常抬身一脚,正中李掌柜太阳穴处,这一下李掌柜吃得剧痛,就此昏了过去。等到李掌柜再醒来时,自己已被和几位赤身裸体的大臣捆绑在一起,动弹不得。“你是何人?竟敢绑朝廷命官!你可知……”子常挥手一盏酒壶砸去,刚刚说话的那位大臣顿时鲜血满面,吓得其他几位大臣不敢多言。“你们知道柳府吗?”子常呷饮着美酒,缓缓道,“陷害柳三水贪赃枉法一事,可有谁参与?”这几位大臣和李掌柜一听,暗呼不妙,今日来此相聚,就是李掌柜行报答之礼。原来李掌柜听闻李霄之言,私通几位大臣联合上报朝廷,处置柳三水。“都有份是吧?”子常面露笑容。子常提剑而来,取下了他们的头颅,悬挂在百花楼“千古一楼”的牌匾上。李掌柜等几位到死也没明白自己是得罪了哪方煞星,空洞无神的眼眸中写满了恐惧与后悔。这一夜无月,子常席地花间,对月悲饮。第二天,官府查办了此案,抓捕了宋子常,他没有反抗,接受了处决。临死时,他好像听见了花儿在哭泣的声音,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百花山上多了一株仙葩,奇的是这花竟会流泪,隐隐还有哭泣声。花下一副画卷,画中女子悲泣起舞,哀歌怨缘。……“你好美,就像百花仙子下凡……”……一方丝绢寄托了无尽相思,其上诗曰:古亭饮百花,月华醉芳华恕蝶不随君,此生花中画初三:野云黄鹤1200字以上 初三 状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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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王昭君相遇在我国的历史上,有许多杰出的女性代表,但最令我欣赏是还是古代四大美女中的王昭君。她的性格是那样的豪爽,品德是那样的高尚,她为汉朝与匈奴的友好往来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她“昭君出塞”的故事更是流传千古,所以她当之无愧的成为了我的偶像。谁知,我后面竟然遇见了她,并且知道了昭君出塞的全过程。那天,我迷迷糊糊的睁开了眼睛,愣愣地看着眼前这些仿古的建筑,还有在路上走来走去的人,我一边走一边说:“看他们的穿着打扮应该是古代的,而且还是统一的服装,看样子是宫女和太监,可是为什么我会在这里呢?该不会是在拍戏吧?可是,怎么没有看见导演他们啊?真奇怪。”天哪,我不会是穿越了吧?诶?我自己的衣服怎么也变成了宫女的服装,而且,我好像长大啦。我高兴的跳了起来,心里十分激动。但一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是个宫女,便不敢声张,我经过了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了,我要在这里生活下去。于是我随着一大群宫女走进了一个大房子,看样子应该是她们睡觉的地方。我在那些宫女面前走过,可是她们好像并没有看见我似的,任然在各做各的事,看他们的样子真是目无中人,心里不免气愤。就在这时,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叫了声小柔。我回头一望,顿时惊呆了,眼前的这个女人长得十分美丽,大大的眼睛清澈透底,一看就知道是个心眼好的姐姐,如果放到现代来的话,绝对是天后级别的人物。大概是被我看得太久了,她的不好意思的脸红了起来说了声:“小柔,莫要这样看姐姐。”然后把脸侧到了一边。我连忙反应过来,于是我知道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名字“小柔”,这个名字一点都不符合我的性格,不过也算啦,名字只是一个代号罢了。看来这个姐姐认识我,于是我便随着漂亮姐姐一起做事。不知不觉已经过了几个春秋,天天做同样的事,都快把我郁闷死了。不过还好有漂亮姐姐帮忙,我才在这个充满了阴险狡诈的地方生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一个老太监把我们所有的宫女都召集在了一起,要给我们画画,还说是给皇帝选妃子。我高兴极了,因为我看着漂亮姐姐这绝世的容貌,便知道她绝对能选上。到了画画那天,我才知道,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对,哪个不要脸的画师竟然还要收我们的钱,我们不给钱他就把我们画丑,这让我十分恼火,但是却没有一点办法。这让我想起了王昭君的故事,感觉这个姐姐就像是王昭君一样,可是当时也没有多想。直到有人说北方匈奴首领呼韩邪单于来到汉朝要求和亲,我才知道原来我和昭君姐姐生活在同一个年代,于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肤浅的画师要我们付钱画画的时候,我突然明白了这一切,这分明就是昭君出塞里的故事。我又想起这宫女中,也只有我和姐姐并没有给那个画师钱,我知道自己并不是王昭君,可是一想起漂亮姐姐那天仙般的容貌便恍然大悟了。漂亮姐姐姐姐就是王昭君,我十分懊恼,竟然跟心中的偶像一起生活了这么久都不知道。不过心里也十分庆幸,让我遇见了那个传奇女子王昭君。后来,就和昭君出塞的故事情节一样,昭君姐姐自愿去匈奴,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早就知道了昭君姐姐命运,却没有办法阻止。就在姐姐要去塞外的前一天晚上,我坐在姐姐旁边抓着姐姐的手,想到以后见不到姐姐了,心里就十分难受。不过想起姐姐的使命,我又不得不为汉朝的以后想想,最终我还是让姐姐走了,虽有不舍,但也为姐姐感到开心。我对姐姐的行为深表感动,也为她那至高无上的美好品质感到深深的敬佩,更为这个为名族而献身的柔弱女子感到骄傲,她,就是王昭君。夜晚,,我早已从睡梦中惊醒,反复思量,这真的是梦吗?为何这梦会这么的真实?抬起头,望向窗外的满天繁心,突然,昭君姐姐的脸出现在了广阔无垠的天幕上,她正柔和的对我笑呢。北斗星实验中学初二:欧阳雨荫1200字以上 初二 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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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其人台里有句戏言,说记者这个行业,女的得当男的使,男的得当牲口使。君君姐也确实顶得上一个男生了,据说人手不够时,她也经常一个人拿着轻便的摄影机出去干活,回来后自己写稿子、编片。我第一次外出跑新闻是君君姐带的,副市长开展“创卫”督查活动来着。不幸的是刚开始实习时我总撞在她的枪口上,就在我第一次跑新闻的途中这位80后的活力姐姐板着脸对我说:“我今天心情真的很差,要不是因为你是个女生我都懒得跟你说话。“于是我原地石化了。所幸她讲完这句话以后似乎就比较愿意跟我说话了,所以大概地介绍了一下在新闻拍摄的一些模式,例如领导视察现场时可以先给个全景,然后是主要领导的特写,还要拍一些新闻现场的画面等等。我一边点头一边寻思着给领导的镜头顶多只能是近景吧,领导的脸部特写恐怕会造成惊悚、滑稽或者是丑陋之类效果,反正绝不会是美感。虽说新闻摄影的第一要义应该是纪实,但是不同的拍摄手法绝对能在有意或无意中造成奇特的戏剧效果。随后她又抱怨了一句:“烦死了手里老是拿着那根不抽的烟。”我好奇地问:“有什么关系呢?”她解释道:”抽烟和挖鼻孔一样是不能入画的。“我心领神会地偷笑了一下,原来领导的崇高形象是这样塑造出来的。君君心情好的时候堪比活泼好动的小学生,听说古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则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但是遇见她之前,我其实无法想象二十好几的姐姐在办公室里蹦蹦跳跳狂吼狂笑(我终于不得不承认偶像剧里的脑残情境不完全是虚构的)。但不管是心情好的时候还是心情不好的时候,她的直率我都是招架不住的。某天一起等车时,君君姐兴高采烈摆弄着小米手机,我没话找话问了一句:“咦,新买的手机吗?”她一边开心地说:“对啊!”,一边举起手机对着我拍照。虽然我这辈子和上辈子和上上辈子都很讨厌拍照,但在前辈的手机面前,我还是局促地挤出一个自然的微笑,“咔嚓”一声之后我听到她说:“啊好丑,脸这么大!删掉删掉。”然后就真的直接删掉了。于是我和我的微笑原地石化。然后风化了。我重新体味了一遍郭四娘在“明媚忧伤”时写过的一句话:“天真也是一种罪,在他们成人的世界。”顿悟了天然率真如何在虚伪世故的语境下发挥惊人的杀伤力。这位把高兴和不高兴都写在脸上,走路和说话一致性地横冲直撞没有顾忌的姐姐被我鉴定为脑袋少掉好几根筋。又有一天,我问君君姐为什么喜欢A君不喜欢B君和C君?她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我回答:“戴主任说有个美差,因为你还单身所以特许你挑个未婚的男生跟你一起去,B君之前明明和你一起去过深圳呀,为什么后来你挑了A君而不是B君?”她说:“没有啦,因为A君很有趣啊,跟他在一起工作比较开心。B君挺好的,就是他经常一个人把活儿都做好了,跟他一起我挺轻松的,但是我比较喜欢团队合作,跟A君合作都会一起商量,比较像个团队。”“噢,原来如此。“我回想了一下,每次B君带我出去采访时我的确乐得清闲。”但是为什么不喜欢C君呢?上次你和他一起出去采访好像很不开心。““也没什么,跟某些人就是和不来。”她淡淡地说,“不是每个人都认真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好奇心的怂恿下我决定抛砖引玉,于是接着话茬继续说:“嗯,那倒是,我也不太喜欢C君。”见她没有问我为什么的打算,我就继续说:“因为之前的某个星期天跟他出去采访时他一直在抱怨,说凭什么主任卖人情给别人就要他在星期天跑这种新闻。他一开始觉得一大早就出发还跑到县城这么远,得做成两条新闻才划得来,回来的路上又抱怨主办方没有给信封(化过妆的红包),觉得还是做成一条新闻就好了。”我越说越鄙夷C君的人品。“你知道就好了,这种话不要在别人背后乱说,对他的形象影响不好。”她异常严肃地对我说完这句话时,我忽然急需一个可以钻的地洞综上所述,君君带给我的心理过程是奇妙而复杂的。伴随认识过程的是惊讶和崩溃,在情感过程中莫名地演变成了羡慕,最后居然在意志过程中产生了惭愧和赞叹。不过,人心或许复杂,并不妨碍君君成为一个简单的人1200字以上 高三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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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油墨的香气激发了你对知识的渴望,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引发了你对书的兴趣。在人类历史前进的车轮中,或许你浏览过许多名家巨作,也曾精读细品过许多着作,其中必然有你最爱的一本,使你百看不厌。然而,我喜爱的这本书,它不是出自名家之笔,也不是艺术宝库中的绝笔之作,它是一本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一本书。普通是因每人都拥有读它的权利,不普通是因每个人不能够读懂它,这本书就是——“生命”每个人都拥有生命的权利,也都有读懂它的权利。大到世界,小到个人,都有生命曲折的历程。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一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者以自己的经历为基础,主人公保尔由一个普通工人成为无产阶级英雄的过程,展示出了俄国从一战起,经十月革命,国内战争到经济恢复的社会画面,保尔同外国占领军。白匪的战斗而身带弹伤,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与各种困难作斗争的场面,是共产主义新一代人高尚品质的体现,同时也展示了战争的残酷不堪。捷克斯洛伐克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揭露的是法西斯监狱惨无人道的暴行和法西斯匪徒野兽般狰狞面目,塑造了一位为了欢乐而生,为了欢乐而斗,为了欢乐而死的共产主义光辉形象,那种坚定的信念,高尚的情操和英雄主义,乐观精神,都值得为生命去称赞。生命同样在中国的战场上演绎了一段惊天动地的壮举,东北林海雪原中的特殊战斗,少剑波的小分队,插入林海雪原,生死搏斗,杨子荣,少剑波刘勋苍英雄们的赤胆忠心,为革命赴汤蹈火的精神铭刻在心。《青春之歌》在“九一八事变”和“一二九运动”中放出光彩,林道静的单枪匹马反抗而走上革命的知识青年,带动了卢嘉川,江华等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觉醒,给革命注入了新的生命。《生死场》在哈尔滨附近的村庄中挣扎而起,王婆、金枝、赵三、二里半等一批勇敢的老一代农民与日寇顽强斗争,给中国增添了一道曙光和希望……人民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世界生命的光明与和平,世界的曙光是铮铮铁汉的真实写照!《边城》在和平的气息中,以情歌对白唱出了诗情画意的浪漫爱情和那份纯朴的宁静和安详,清新淡雅的笔调勾勒出了人性美丽的高尚,呼唤了年轻的生命。世界在历史的长河中蒸蒸日上,和平的礼花散向大地的每个角落,人民在祥和的气氛中真诚相待。而《高老头》和《欧也妮。葛朗台》在《人间喜剧》中演绎出了一部骨肉相残的金钱世界,赤裸裸的金钱暴露了人性的丑恶,摘去了伪善、虚荣、自私的面纱,那种冷酷无情,金钱至上的金钱观使人不寒而栗。《红与黑》的对比,于连·索黑尔为了权力、地位,而不择手段,经历曲折挤身于上流社会,最终遭受惨死而结局,再次说明了人性的自私,贪恋和斗志,使人深恶痛绝。世界是一本曲折坎坷的书。一批批悲壮勇敢的英雄,一层层的阶级人物,一份纯洁天真的爱情,错综复杂的金钱锁环…谱写出了一部丰富多彩,可歌可泣的现实长篇小说--“生命”,它是自然的产物。感谢上天恩赐于每个人的生命,能使平凡的人努力去读这本自然编撰而成的珍贵之书。在这本“生命”之书中,锻炼出了人们善辩是非的锐利目光,打开了人们小小的心房,激起了爱国主义的浪花,洗刷了人们智慧的脑袋,树立起时代的荣辱观,漾起了建设祖国的狂潮,带来了和平安康的时代…。。促使我们在生命中咀嚼书海宝库的魅力,学会称赞和感叹,更加的爱惜生命,理解生命,领悟生命!一颗沙里看出一个世界,一朵野花里一座天堂,把无限放在你的手掌上,永恒在一刹那里收藏,真缔就在“生命”里收藏!我和书的故事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书是生活中最好的调味酒,书是身边最忠实的朋友。此言不虚,不信证明给你看。我小时候,用大人的话说就是“闷头鹅”,我觉得我一个月说的话都没有大人一天说的话多,生活对我来说就象一杯白开水,普通乏味。后来,我可以读书了,他送一本,你送一本.望着包装精美的故事书,我爱不释手。我抱着书仔细翻阅,从书中我了解了外面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又因看书受到家长的夸奖,头一次感到生活如此美好。没事时,就停下来猜想刚才的故事情节最后结果如何!于是,我越来越活泼开朗,经常在同学面前滔滔不绝,时而把书中读后留下的联想投稿参赛。我想在我一生里,如果没有书,大概生活依旧是一杯白开水,我终日默默无闻,了了此生。我把书当作朋友,我爱书胜过爱朋友,我从朋友那儿什么也没得到,而书却给我精神的慰藉;朋友会背叛我,书却永远忠实。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有了书,才有了知识,才有了无穷无尽的宝藏。读书,就是让我们更好的去汲取里面的精华,从而使自己的精神世界丰富起来。我也爱看书,书对于我来说就是无价的珍宝。我爱读书,更爱书。每本残缺的书,到了我手里,就像脱胎换骨似的,又焕然一新。但我总觉得这还比不上书带给我的好处大: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写对人生的看法。我怎么懂得人生呢?其他同学都说要让家长指导,可我的爸爸妈妈,一个远在东莞出差,一个又出去购物了,怎样来指导我完成这次作业呢?我既苦恼又着急。苦恼的是没有一个人能来帮助我完成此项作业,着急的是明天老师就要验收了。这该如何是好?我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不停的在客厅里转来转去。眼看着钟上的指针快要指向九点,我更加着急了。此时,我的眼前一亮,看到了——书。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为自己的作业解决了而感到高兴。我拿出爸爸的《培根人生论》,慢慢翻开,发现自己选对了书。便把培根的见解再加以改进,加上自己的一些独特理解。就这样,我出色地完成了自己的作业。第二天,老师还表扬了我呢。还有一次,我怎么也想不到几句朗朗上口,好听又好记的谚语。这时,我的好朋友——书,再一次发挥他的作用了。我找出《谚语大全》,翻出了许多好玩有趣的谚语。把他们给记了下来,并在作文中让他们现现身。老师再一次夸奖了我,我抱着书,对他感激不尽。记得前苏联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书就像一辆小舟,载着我们向波涛汹涌的知识海岸驶去。1200字以上 五年级 记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