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后感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墙角的嫩芽
一颗种子,一棵最普通不过的种子,在这变化万千的大千世界里就好像是肉眼也观察不到的细小的微尘,可也就是这小小的种子,让我明白了生命的真谛。吃过荔枝后,倒去了荔枝核,却无意掉下一颗,也没当一回事,匆匆收拾完就去做别的事了。顽皮的弟弟故意将躺在地板中央的荔枝核踢到了墙角。那颗幼小的种子就这样被人遗落在墙角,静静地躺着,那也许是它的宿命吧!几天过后,墙角竟有了一抹不明显的绿,我饶有兴趣地蹲下来,原来是那颗几天前的荔枝核,现在它的上面有一棵嫩绿的幼芽,就像是新生的婴儿,现在正安静地沐浴着阳光。用手指轻轻抚摸着幼芽,指尖仿佛触电了一般。这颗幼小的嫩芽,经历了种种磨难,从这坚硬的外壳里伸直腰来,就只为了来到这个世界,来到这个让它期待已久的世界,这是一种对生活的追求啊!
接着几天,我每天都会去看看那颗嫩芽,给它浇浇水,除此之外,我也没法为这小生命做些什么了。小嫩芽一天天长高,我也一天天高兴,好像是我抚养的孩子在一天天的长大似的,心中有一股奇妙的感觉。收完衣服回到家,外面突然狂风大作,乌云密布,远处隐隐约约传来打雷声,“看来要下一场暴雨了!”爸爸轻声道,我急忙放下衣服,冲向院子,那颗嫩芽正在墙角,我想把种子移走,可是种子已经深陷泥土了,我有一种“坐以待毙”的感觉,难道要让这颗小嫩芽被暴雨打掉吗?我的心情糟透了,好生怨恨这场雨。
一场暴风雨持续了一晚上,第二天早晨,我躺在床上,心里好难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我来到了院子,墙角里的一抹绿使我喜出望外,我蹲了下来,仔细观察着这颗小嫩芽。我本以为柔软的嫩芽会向暴雨低头,可它却用行动告诉了我它的坚强,经过这场暴雨的洗礼,它更加的嫩绿。在这柔软的嫩芽里,流动着一股生命的坚强,流动着生命的灵气!
相比这颗嫩芽,再看看我,我真的是无地自容,我总是面对一点困难,就轻易言败,不敢与困难做斗争,所谓“三才者,天地人”,我却觉得我这个人做得连一颗嫩芽也不如。
六年级:雨天时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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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550字 五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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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1000字 三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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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埃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 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忆古今华夏,有多少人不败在困难之下,观青山绿水,都比得上黑暗的墓下,唯盗墓者不怕亡灵集聚怎能吓得他们不说话?今小小困难,哪里比得上它闯冒险之地倒不如珍惜美好生活呀碧空朝霞盗墓笔记赢得天下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长大后名立华夏!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而且都是大白天公开挖,政府也没有出面管。记得,还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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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1977.3.5,你诞生于世,吴邪,生日快乐!愿麒麟从此年年常在,吴邪无忧岁岁平安。心中有这么一个人,曾经天真无邪,笑意明灭,后来刚强得像是另一个人,冷静,果断,甚至是决绝。他逐渐成长为另一副模样,去赴他的十年之约,而你只希望他能一直好好的,希望自己能给他一个结实的拥抱,告诉他,生日快乐,你是吴邪。——哪怕是隔着书页,自语着。吴邪,你知道吗?我喜欢你。喜欢你狡诈小商人谈生意的样子,喜欢你做撒手掌柜欺负王盟的样子,喜欢你无比害怕却依然迎难而上的样子,喜欢你沿着蛛丝马迹认真推理的样子。我心疼你。心疼你戴上面具扮演三爷的样子,心疼你生离死别泪水滂沱的样子,心疼你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样子……我爱你,爱你的所有。吴邪,你知道吗?我从不觉得你是不存在的人,唯心主义也好,唯物主义也罢,我一直认为只要我肯相信,你就存在这个世界上真实且温热地存在着,与身边的人与我平行时间里,或喜或悲地认真活着。而如今哪怕只见吴邪不见天真,你也是温暖的存在。吴邪,你知道吗?我总会想着你站在西湖边上笑起来的样子,就像三叔说的你是人间绝色。我有多喜欢你,描述不出来,我要喜欢你很久很久,三十八岁的你,能不能照顾好自己?吴邪,你知道吗?看着你从柔弱的水变成坚硬的冰,从七星鲁王走到长白天雪茫茫,从峻岭西藏走到沙海杀机暗藏,我看着你身上的伤痕慢慢越积越多,你不再天真,但亦无邪。你说变化的不是自己,是别人的眼光;可知书外人只恨无法护你,篇外徒留痴惘。十年生死这一场,可叹你仍是那温暖不炽的光。愿时间终抚平创伤,荆棘中依旧坚定方向;来年月斜江上,仍期与君共忆这年岁漫长!吴邪,你知道吗?最遗憾的,是没能亲眼见证悠悠风雪长白之颠;没能陪你走过婉转情长西湖之畔;没能帮你分担跌宕前路世间冷暖;没能寻你身影百转千回踏遍河川;没能相伴度险人心难测苍海桑田。世间千般万种遗憾,只怪我听书入戏太深。不求有缘来生一日相见,只愿君天真仍在一世长安!有人曾对我说 对别人善良 就是对自己残忍。无论走过多少墓葬,经历过多少生死,猜度过多少人心,受到过多少伤害,从鲁王宫到青铜门,从墨脱到沙海,遇见和错过,我知道你心中还是最初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8.17,我们陪你一起跨越千山万水,去到他的身边。我想,未来的故事,一定是“用我一生,还你昔日天真无邪”。“38岁生日快乐呐,小三爷!900字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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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读完盗墓笔记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在经历了那样凶险的一些旅途后,结局是那样的破碎……死了的也许已经又入轮回,活着的还需要慢慢的恢复,还有一个人进入了那个巨大的青铜门后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等待10年后还可以看到他那双淡然的眼眸。可是“我”(天真吴邪)还不能停止下去,不管是不是还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或者未来的生活又会遇到什么,还有一个十年,所以,必须还得走下去。总而言之,三叔还算好,虽然还是很后爹,至少留下了一个希望。然而三叔后面对几个人的小结却又让我的心中充满了钝痛,那种悲伤不能流出眼泪,这才明白悲剧美,为什么总是让人记忆的更深刻,因为诚如鲁迅先生所言---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知道了最后的最后,回首以前的初入七星宫、再探海底墓、蛇沼里那诡异的西王母神殿,原来过去的受苦都可以变成一种回忆的甘甜,如果不是最后还留有一丝希望,真的会觉得人生已经是没有意义了,就像张起灵说的“意义这个词语本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不过看了三叔的后记“当写到第二本的时候,我已经有一种强烈的感觉,这已经不是一本小说了。我总觉得有一个世界,已经在其他地方形成。因为我敲动键盘,那个世界在慢慢的长大、发展,里面的人物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灵魂。”“……慢慢的我就发现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只要先建立一个场景,比如说大雨,把这些人物放到这个情景中去,他们会走到各自的位置上,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怪不得当时大仲马写《三个火枪手》的时候,第三部一个人物的死亡会让他哭的不能自己,泪湿稿纸,挂不得曹雪芹当初写红楼梦的时候,会在悼红轩里删改十年最后泪尽而亡,其实真实的当你自己作为一个作者在创造一篇故事和小说的时候,会发现渐渐的在你所描述的那个世界里,这些人物他们都渐渐的有了自己的灵魂。我有过这样的一个体验,在我初中的时候,写过一本8万字的言情小说,当时我心里大概有一个大纲,可是我发现写着写着,不知道是心情的影响还是怎么的,那些人他们自己会做一些事、说一些话,仿佛不是我在写作而是他们想通过我的手告诉我故事的发展,以致于到最后我实在无法驾驭我手下创造的那些角色在停笔了大概半个学期之后,才能又找到思路可以让他们按照我原来的目的走下去,可是写到我那小说的结尾,女主角说的话男主角说的话,真的是那么自然的就写出来了,说道这里很难受的对这一对有情人说一说,当时的我真的是好邪恶,我这个后妈居然没让你们2个在一起,所以说,喜欢文学的人心里,总是有对虐文无法抗拒的一种喜爱?扯远了,所以看到三叔上面说的话,我是真的十分感同身受的,所以我相信在三叔的脑里在我们的心里,盗墓笔记的世界是真实的存在于某个地方,某个空间。而这些人的经历也是真实的存在于我们的时间和空间里,不管是以前一直追文追了5年的人们,还是像我这样一口气把自己沉入进去的人们,还是随意的翻翻并不能坚持到故事结尾的人们……倒笔的人物,他们和他们的故事都会一直存在在那个传奇的世界里,我由衷的高兴。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谢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都没有解答,所以我相信,这些人物他们的未来和过去必然也会存在着发展着,不管南派三叔到底会不会把他们写成故事,我相信所有的一切还是可以串联起来有一个完整的答案的---也许,那才是终极!没有偶然,只有必然。在历史的长河里,有太多太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有一些会被人永远的保持,但是我相信,不管是多复杂的谜题,总是有因果有发展的,所以,人们只是随着这谜题不停的在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想想如果真的真的这就是答案,多麽的可悲现在我有点理解闷油瓶的心情了。那种无比的苍凉和淡然,明白发生的必然却永远不能改变?嗯,还是期待三叔能在别的故事里给我们一点解释吧。在盗墓笔记里,也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不过最喜欢的就是张起灵,小哥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在下面的文章里会出现一些三叔的后记里的描述,我觉得很贴切不想打双引号了,其中也有一些我对故事里人物的看法和感受:-----张起灵:闷油瓶是个强大如神佛的男人。在有他的篇幅里,三叔总是写的无比的轻松,因为有这么一个人虽然他很冷漠很淡然,但是你知道当他在身边的时候可以保护你,为你挡下灾难和痛苦。闷油瓶,但是不知为什么,在看到他的场景里,却又总会有一种苍凉的伤感,也许和小哥总是文艺范的看天空有关?其实,正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人,他也似乎没有和这个世界联系的任何价值。不知道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他只知道,不管他记得多少又有多少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去做的事情。“你能想象吗?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的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你的肩上已经有一个必须去肩负的使命,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享受朋友和爱人,你的人生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对你没有任何意义。”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命运,甚至比死亡要残酷百倍,任何人我想任何人可能在面对这样的命运的时候,不是被打击的体无完肤就是要挣扎反抗,但是闷油瓶他只是淡淡的背负着,好像这一切这残酷的枷锁都是无关紧要是理所当然,好像是一件小事。如果你,可以问问他,他只会默默的摇头,对你说“没关系”是的,闷油瓶就是这样的一个存在,他不怒不哀,既不痛苦也不逃避。他就站在那里,带着一身的伤口,摇摇头,那双淡然的眸子盯着你,告诉他所保护的人,没关系。记得在盗墓里,文锦说过,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他的世界里一切都由他自己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世界。其实,也许小哥只是一种茫然,在他要背负的使命里在他的人生里,他不知道到底还能有什么意义,他一直都是这样的活着。不能不让人泛起一种感伤,所以在知道了结局之后再回首盗墓笔记,那些有小哥出现的场景里,我现在除了觉得安心之外,都会觉得有一种淡淡的伤感,总觉得一个人,还是要找到一个寄托一个与世界的联系,也许张起灵就不会那么辛苦,虽然他自己也许并不觉得,但是我觉得他其实一直想要活的更有人情味一点,在盗八的最后,三叔让他进入了那个青铜门里去守护一个终极的秘密,他与吴邪做下了一个十年之约,也许真的在十年后,又再次唤醒他再次遇见他的机会,这不是一个非常完美的结局,作者说这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和方向了,我说,有一个希望总是好的,有一个希望,才能使人继续活下去,不管是小哥还是吴邪。------吴邪:吴邪,是故事的主角,也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其实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但是这并不表示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他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这让人佩服。很多朋友可能在初读盗墓笔记的时候,有点讨厌他的软弱,但是随着故事的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得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状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单纯却又有自己的聪明;他懦弱但是也珍惜生命;他敏感害怕自己会伤害身边的人,但是他作为故事的主角,他又不能逃避不管他是什么目的,他始终必须经历下去,成熟下去。虽然随着故事的发展,我们一步步的认识到了三叔那句话的真谛“人心,有时比鬼神更加恐怖”,这也是倒笔中我觉得比较成功的一点,就是它不是单纯的一本探险恐怖小说,作者尝试想带给我们一点不同的东西,诡计心机,人心的恐怖真的远远的大于鬼神。但是,我们的小天真在关键时刻却始终那么的坚持那么的柔韧,他希望可以在每一个关口可以拯救每一个可能的生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他身边会有胖子和瓶子那样的朋友愿意一次又一次的帮他救他,因为他的心,至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净,他就像一股清泉,是的,在其中可以看到最初的本质。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因为他想挽救。不管这个人是利用过他,骗过他还是对他好,他只是希望这个人可以活下去,吴邪懂得“活着”的价值!活着,事情总是可以做的,不管是什么事情,可是死了。这一切都没有意义了。“我希望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的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所以,吴邪就是这样一个像水一样的男孩子,可以柔韧的改变一些什么,在随波逐流中,也带走些什么。所以我个人认为他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有点小呆有神奇的脑补能力,他的那种纯粹和清澈,是人心里善的一面,我希望他可以成为闷油瓶生活下去的理由。-------王胖子:王胖子是盗墓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请注意我不是说的配角是主角!有他的地方,就有无数的意外和欢乐,让整部小说除了恐怖探险外,还有很多很逗的情景,但胖子的意义并不是调料那么简单。他是一个粗中又细的人,他其实有很细的思想,很多时候就是他的奇思妙想和敏锐的发现,帮助吴邪他们脱出困境。当然他有很多他的臭毛病,但是我觉得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地方和不好的地方都融合在一个人身上,才使得他变得无比的真实!其实在三人组里,胖子是最正常的一个。如果说吴邪是那种逃避的人,小哥是那种无视痛苦的人,那胖子是唯一可以化解痛苦的人。一个可以理解痛苦而又承受那么多痛苦的人,并且在心里能一一的化解,再真正的发自内心开心快乐的人,这就是我们的王胖子,其实他的这种心境是好多人都追求不到得。可是到了最后,南派三叔这个后爹还是把云彩写死了,胖子强大的内心还能化解这强烈的剧痛吗?他选择了让这段痛苦和他自己永远在一起。作者写道胖子抱着云彩的尸体痛哭,对吴邪说道:“我是真的喜欢,我从来没有开过玩笑。”我的眼泪无法控制,三叔后悔没给胖子和云彩在以前多写点片段,至少可以让我们的胖子在隐居的时候可以有更多可以怀念的资本。对于胖子来说,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没有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的相处。他的心里和眼睛也是通透的,一切他其实都想的很清楚,但是他又并不烦恼,因为他的强大的内心,可以过滤那些悲痛和不好的一切,再将它们变为养分,最终长出快乐的果子,一个人能这样的活着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在故事里还有很多的配角,比如吴三叔,谢语花,黑眼镜还有潘子====,他们也是有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灵魂,特别是潘子最后的死和他唱的那首歌,让我无比的震撼,这就是人心吧,总是在最细微的地方又会觉得生的可贵和美好。他们的故事在这里很难一一细致的解剖了,只希望。不管是已经死了的人还是活着的人,都可以好好的珍惜自己珍惜生活。写在最后-----铁三角(这一段完全是摘抄南派三叔的后记,因为我觉得我的任何语言都比不过他的这段话,这也是我理想中对他们倒斗三人组的最好的描述了)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感情是什么,是朋友吗?我觉得他们已经超越了朋友的关系。他们有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各自放弃了自己的目的;是亲人么?我觉得也是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所有的一切,好像都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他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它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求你们同意这件事,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是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觉得指骨碎裂时候的剧烈痛苦。“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的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的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这就是铁三角!感谢《盗墓笔记》这几天带我穿越的冒险,我会在心里永远记得,读过故事的无奈和感动。你们是一群真正有灵魂的人物,虽然不和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空,但是我相信有希望就一定会有发展。希望你们和在读故事的我们都可以怀着一颗有希望永远探索的心活下去,好好的活着~1200字以上 初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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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者莫言是个盗墓者,他把陈年古尸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就此而言,莫言所讲述的故事,正是我们民族的苦难历史。-写在前面是的。他是个盗墓者。那是教科书上不敢提及的历史。“盗亦有道”。为天下大众盗取历史的真相。的确。很多作家的文笔很美,如郭敬明,但那只是又华丽的辞藻所堆砌起来的城堡,华丽却空灵,晦涩难懂,甚至直至看完一本书也不知道他到底要讲述的是什么。读起来总没有莫言的文字有味,真实。莫言是个用耳朵阅读的人。早早辍学(非自愿)后用耳朵倾听了老祖母、祖父和邻居的故事。所以他写的就是那个年代的事情啊,当然,有魔幻风格。高尔基听外祖母讲故事,成了伟大作家。莫言也是得益于长辈的故事。莫言的过人之处,一是故事,二是语言。而对于一个作家来说,最难得的还是故事。至于魔幻笔法,虽属新颖,但不难掌握。其实,《丰乳肥臀》里,能看到,当时的共产党为了赢得战争,也是会对平民粗鲁蛮横,也有丑恶的一面,只是现在说起来,都已经刻意忽略了。《生死疲劳》和《蛙》这两部作品所具有的罕见的宗教情怀,使他们超越了中国同行,而进入了世界文学的行列。莫言的《蛙》则折射出中华民族在生存斗争中经历的困难和考验。小说以新中国近60年波澜起伏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以一位乡村妇产科女医生的人生经历为线索,重点回顾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刻变化与影响,以多端视角呈现历史和现实的复杂苍茫,表达了对生命伦理的思考。莫言的文学作品不仅在国内影响较大,在国际上也已享有名望。法兰西文学与艺术骑士勋章对其评价称,您以有声有色的语言,对故乡山东省的情感、反映农村生活的笔调、富有历史感的叙述,将中国的生活片段描绘成了同情、暴力融成一体的生动场面。也许是因为他生活的年代,他的作品总是带着浓浓的时代特色,如他的淳朴憨厚,形影不离。童年时,他在家乡的小学读书。后来文革,不得不辍学回家劳动。这也直接的影响了他后来的小说创作。莫言以一系列乡土作品崛起。‘寻根文学’也就此火了起来。在《红高粱家族》里,不断出现的血腥场面中充满着强烈的感情,在‘屎尿横飞’的场景间,演绎现代革命历史。他始终认为自己的文学就是‘时无英雄竖子成名’。莫言深受民间的故事传说影响。幼时的鬼怪故事,被他挖掘出来,让人看见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千言万语何若莫言。一九五五年出生于中国北方一个农民家庭的莫言,借助残忍的事件、魔幻现实主义、女性崇拜、自然描述及意境深远的隐喻,构建了一个令人叹息的平台。莫言的历史观,以及富有神话性、传奇性的叙述文体是世界文学中的一朵奇葩。我认为莫言文学的起点,就是对在挫折中却顽强生活下去的人的关注。莫言依然是属于相信‘文学’力量的作家。至少比那些只顾一味地卖书的人要好得多。年诺贝尔文学奖被授予中国本土作家莫言。作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本土作家,莫言之所以能取得如此成绩,和妻子无微不至的关心密不可分。因为时间大多被写作占据,莫言所有的生活几乎都由妻子承包,也正是因为身边有妻子照顾,莫言才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莫言曾说,他最大的成功,不是写出很多名篇,而是有一个幸福家庭。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汉语在世界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年12月10日莫言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接受诺贝尔颁奖,这不仅是对莫言个人的高度评价和认可,更是对中国文化的认可。莫言获奖让更多外国友人对中国文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作为“汉文化”传播的介质工具——汉语更受到外国人的热爱和喜欢。而引发出一场‘莫言热’。我则被他的故事所深深吸引。无法自拔,就像一个小孩子第一次吃到糖果,尝过便会爱上这种滋味,无法自拔。我就是那个孩童,而莫言,就是那第一颗糖果。莫言是个盗墓者,他把陈年古尸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碧草鲜花掩盖之下的、被一场场血泪浸透的中华大地。他,将带领我们这批新鲜的血液去唤醒这沉睡已久的中国文学。1200字以上 初一 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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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是一本很精彩的小说,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3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一:《盗墓笔记》读后感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二:盗墓笔记读后感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三:盗墓笔记读后感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1200字以上 高三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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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6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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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张起灵”这个名字像是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普通的字,牵起了我们之间不可言说的缘分。每当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你是个王者。那把沉重的黑金古刀是你的标志,也是无敌的标志。从旅途的最开始一直到结束,你用天神般冷酷强硬的姿态阻挡着所有致命的危险,无言地保护你的伙伴。你的双手不知沾染了多少自己和敌人的鲜血,但眼中那份仿佛与整个世界毫无干系的神情却像凝固了一般从未改变。还记得你的那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那么我一定会杀了你。就算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者,在面对强敌的时候说出的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那时,你在我心中的地位上升到了一个无人可及的高度。你也是个失败者。过分的执着使你尽管不顾一切地想要完成使命,却得不到上天的眷顾。一次次痛苦的失忆抹去了你与这个世界所剩不多的交集。于是我就这样看着你不屈不挠地一次次从头再来却又一次次遍体鳞伤。我为你心疼,又为你感到惋惜:你为什么不能放下呢?为什么不肯做一个普通人呢?为什么非要在一盘已然败落的棋局里挣扎呢?我无法回答自己,我想你也无法回答我。因为你那段被所有人冷落的童年是我没有经历过的,你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去是我不曾感受过的,你那么多出生入死的冒险是我没有体验过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支持你,哪怕你被所有人遗忘。你更是一个传奇。从西藏而来,往长白山而去,这样的漫漫长路你独自走完。家族几千年来延续的神秘血脉使你背负了重于泰山的忧愁。而你从无怨言,用你的一切去守护世界的终极。没错,你也曾彷徨过,迷失过,但你胸口上那只青色的麒麟见证了你一直以来的努力。看着这样的你,我感到由衷地敬佩:那仿佛比天地更重的使命压在你单薄的肩上,我却从未听到你有一丝情绪,即使有,也只是稍纵即逝的无奈。在这趟似乎没有终点的命运之旅中,你并非没有伙伴:吴邪、胖子,解雨臣……但最终,你丢下了包括他们在内的所有,义无反顾地走进了那扇代表着终极的青铜巨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的背影、和无限希望的等待……2005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十年之约;2015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人在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亲眼目睹那样的盛况,但我心中的波澜亦久久不能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再次闪耀!张起灵,永远不朽!900字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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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盗墓笔记》在这个寒假里,我看的第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它的作者是南派三叔。因为我平时非常喜欢看恐怖片,所以对这书情有独钟。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七章。这里主要介绍了一群盗墓者在某个山底下,发现了一百多个没有身子的人头,脖子上还滴着鲜红鲜红的血……让人不禁毛骨悚然,想起了曾经发生过的血雨腥风的场面。吉林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第二实验学校四年级:谭炳垚150字 四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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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一捻拾年15年了这是一篇写给稻米的文章,不过如果你愿意,也请读读这没什么含金量的文字吧我错过了2015年的长白山。2015那年我还挺小,大概七八岁的样子,还不认识吴邪小哥,懵懵懂懂的,或许还在看小马宝莉呢,那一年的长白山也成为了我的念想。几年前,我就开始物色盗墓笔记这套书了。想想也无奈,那时候觉得太贵,看着这名字也觉得恐怖,又是老书了,我一直以来就觉得是一本“吓人、没意思”的书,自己也没空去看怎么一大套书,就一直拖沓下来。直到一个月前,突如其来的疫情终于打破了我心里的防线,我买下了这套书,开始看,听我爷爷讲的,似乎还挺有意思。不曾想这一看完了,这坑挖了有些人他就跳不出来了当我是个老读者叙叙旧吧,已经15年了,连我爷爷都看过的老书我居然会看,离奇而又不完全脱离现实的故事让我特喜欢,蛤我为了这本书天天跑步练字天天幻想有一天它会变成现实,虽然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一直不愿意看沙海和藏海花后面的,只想看纸质书,对电子书很排斥,看俩页就看不下去了,自己也不知道为撒这本书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神奇吧。潘子他们的掏心掏肺死而不惧其实丝毫没有让我动情,没有哭过也没有笑过,离奇的是我居然对这本书评价很高。至于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这本书神奇??青铜门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场面,十年书里教会了我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完全相信自己,什么事都可以做成。但人要完全相信自己,是几乎不可能的,就像你不可能相信自己可以在水面上行走一样。”其实我们对相信自己这方面认识还浅呢,相信真的难如登天啊……反正我是不行如果真的有盗墓笔记里面的这些事,那我会怎么样呢?这我也不是没有想过。好吧这是轮不到我去想的,世上稻米千千万,有钱人的占一半,怎说如何去盗墓,一穷二肥想的开。什么嘛,盗墓这件事还轮不到我,再说现在法治社会怎么可能去呢,我就想想不妄想了很久了,十五年,稻米还是有很多。盗墓笔记没有什么儿女情长,亲人离别这种想想就尴尬的情节,它只是一味的写了一场冒险故事,却打动了无数读者,他们从似乎简简单单的没有什么修饰文字里读出了悲与欢,读出了三个人的传奇。“我知道,在福建南边的山里有一个村子,那里的风水很奇怪,村子坐落在一个山谷的半坡上,附近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花常年落在村子上空,使得村子好像下雨一样。村子里的老人说,以前有僧人游居过这里,写过一首诗,说这里百年枯藤千年雨,雨落千年才会停歇。我也想去看看那一直下的雨,看看那生长百年的树藤,直到赴那场千年雨歇。”1000字 六年级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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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居笔记读后感今天,看了《山居笔记》和《山居笔记(新版)》,其实,除了里面的序,两本书大致是一样的!原版的序很长很长……但用余秋雨的话来说:“权当我给你们送一束花草,还带着点儿根茎上的泥土……”,而新版的序就是很简略了……不过两本书看了候,都有许多感触:感于余先生对历史文化的独到见解;感于余先生对现代文化的责任感;更感于他的文章里所散发出的深情、大度的光彩。一座繁华的城都消失的无影无踪,这不仅会引起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的浓厚兴趣,而且对普通老百姓也永远是一个巨大的悬念。一千九百多年前的庞贝古城突然湮没;更古老、更辉煌的都城—雅典消失的不明不白;柬蒲寨吴哥窟的殒落也是一个千年之谜……时间过滤了一切,我们无法再找回答案。黑龙江省宁安即清代著名的流放地宁古塔,一圈巨大的城墙墙根让人无法想象在遥远的古代在这里屹立过一座什么样的都城。现在的它只剩下一道泥土砌成的的基座,但曾经的它可是渤海国百城之首,亚洲最大的城市之一,东北亚地区的重要贸易枢纽!如今的城里保存最完好的只是一口“八宝琉璃井”,它回忆着几千年来周围发生的一切,波光一闪,就像是一只看得太多而终于看倦了的冷眼。都城的西部和北部竟还密密地排列着五座跨江大桥桥墩的遗址。如此繁华的城市、如此繁荣的一派景象,是什么使它消失地如此彻底?!城市汇聚了一切,经济、政治、军事、文明、物资,所有的一切。它是一种无形情绪的集中,一种文化的定形,它的高度文明与繁华激起了他人对它的占有欲。历史,曾在这块荒凉的土地上做过一个城市的梦。梦很快就碎了,醒来一片荒凉。随着时间的改变一切都在改变……如今的华夏大地上呈现出另一片繁荣昌盛的景象,数不尽的新城拔地而起,交通网络构建迅速,城市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浮华的背后,却同样牵系着无数的情仇困苦。我热爱城市,当然也包含着对它的邪恶的承认。城市的邪恶是一种经过集中、加温、发酵,然后又进行了一番装扮的,它终究控制了全局、笼罩街市,街市间顽强地铺展着最寻常的生活。商场的黑暗、阶级斗争的激烈、街头的骗子、犯罪团伙的横行,我们看的太多太多。800字 高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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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_这个故事是我偶然在一个老旧的书桌上翻到的笔记。也许每一天我们都在感动与被感动中生活。在漫长的人生岁月中,我们总在记录着随时可能会遗忘的记忆。我想如果在多年后再次翻开这本笔记,会不会看着看着泪流满面?那笔记内容:“7天军训,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刚开始第一天努力坚持了一下,觉得自己好棒!第二天就开始生了个小病了,之后开始晒黑晒伤,作为一个可爱的姑娘,每次照镜子,我就有点崩溃,总是在想还有几天怎么办,军训完会不会变成黑炭了!我们还学习了军体拳,虽然我是个高级水货啦,但是军体拳很酷!还有我们优秀的师兄,又帅气!又温柔,对我们又特别好,唱歌又好听!还有教官的固定称呼“谁还不是个宝贝呢?宝贝们。”在辛苦的训练中,太甜了。军训很苦很累,但是慢慢的你会发现军训真的很有趣,你可以认识很多有趣的人,你们可以一起努力,一起为了集体荣誉更加认真,你会发现你们明明才都是不认识的来自各地的人,却在短时间内慢慢变得有默契,变得团结一心。虽然晒得很黑还是会难过的,但是如果可以选择我还是想要跟大家一起军训一起晒黑!二营五连七排都是可爱的人!我们的教官是全场最帅最温柔的教官!这7天里将会是难忘的回忆。到了送别教官的时候,明明想忍住不哭,但还是全场都哭得无法自拔,充满了不舍。”明明这笔记的内容没有什么太过抒情的文字,也没有什么太过华丽的辞藻,甚至用词都略显幼稚,可是却因为里面每一个字饱含的情感而非常感动。让我们感动的往往不是浮于表面的生拉硬扯的敷衍,而是一字一句敲打出来的真诚用心。我个人总认为我们在有自己的记忆之后,能够写字之后,最好能够拿几本非常厚的笔记,把这一生经历过的有趣的事,难过的事都记录下来。等到自己老了迟暮了,走不动了,躺在摇椅上戴着老花眼镜慢慢的翻着这几本笔记。这个时候会突然因为笔记的内容,回忆起从前的一切。然后突然的笑出声,突然的哭出声。我觉得这也是人生的美好回忆之一,人嘛,一生总有很多很多遗憾,但是总要不断为自己创造一些美好,让自己永远向前看。800字 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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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依木静静坐在椅子上,听着汽笛声远远近近地循环,自己恍若也在回忆与现实之间徘徊。“小木,来帮我把衣架拿出去。”在房里妈妈叫着。夕阳,快下山了。天是橙色的,大地却笼罩着一层晶蓝。“哦。”依木从阳台走到房里,整理着衣架。“妈,外面好漂亮。”“现在这个时间,天天都这样。”依木笑了笑,学校都没有这样的风景呢。“哎对了,上午颖沫打电话找你。不过你出去了。你等会回过去吧。”妈妈讲着,依木准备出去了,应了一声。妈妈真的很好,为这个家,操劳了一辈子。“小颖?”“嗯。”“上午刚好有事出去了。”“没关系,只是打电话聊聊天而已”小颖说道。“你好像很忙。”依木看出她说话的匆忙。“我们换个时间打电话吧,现在我确实有事”小颖似乎没有时间闲聊。“好,那拜拜。”“对不起,拜。下次一定好好聊!”有颖沫的保证,依木安心很多。颖沫不会很安静,也不会很吵。在千里之外。真正的她,谁也不知道。但是是依木最好的朋友之一。晚上七点,依木约了麦凌出来。“我在这里!”依木点点麦凌的后背,次次都是她迟到。麦凌笑了笑,披散的头发让人更觉得她的温煦。“坐在这里真好。”依木仰起头。一颗颗碎碎的星星。深深暗暗的天空。“你在那所学校怎样?”麦凌问道。“挺好的。”“你知道吗,现在我们原来班的人……”……麦凌是个让人放心的女孩,50分的文静,50分的活泼。和她在一起整个世界都很平静,洁白地像一片雪。离开颖沫以后,麦凌的出现让她平静了许多。只是现在也在不同学校。第二天晚上。“嗨,亲爱的琪琪。”这种话恐怕以前的依木做梦都想不到会从自己口里说出!只是现在敢了。顺道配上笑脸。“作业写完了吗?”一见面就是一句。“唉,一字没动。”依木故作悲凉。不过她是真没动。“我也是耶!”兴奋,看到兴奋的表情。教室里,依木和麦凌奋笔疾书地写着作业,只是依木拿着别人的在“参考”。一定要在晚读前PK掉作业。这是依木脑袋里唯一的想法。瞥了瞥可琪,芭比娃娃的脸,芭比娃娃的字,工工整整。依木看看自己的,有个人曾用一个词形容过:龙飞凤舞!当时还心想:“嗯,这词不错!”依木相处了几个月后的评价是这样的。和可琪在一起是谈心的,最晚遇见,但说得最多的。可琪是乖巧的,是真实的。从认识颖沫,到离开,接着认识麦凌,再到离开,然后认识可琪。三个人,在依木心中一样重要。一样是一辈子都要记住的朋友。PS:算是暖系的文吧。记录平凡却真实的友谊。800字 初二 记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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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读书笔记) 正能量 读后感正能量 读后感正能量 读后感_高三年级读后感800字正能量 这本书真的是让每个读他的人都觉得很有激情。书中说的没错,至于当你热爱你的工作,热爱你的生活,你才有可能活的有激情,活得开心,过得幸福。什么是幸福,我觉得做好自己的事情也是一种幸福。自己的事情,当然包括自己的工作,每天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有所收获,也是不错的!当然像 正能量 中所说:“若你只是机械式的往正确的方向前进,那你只是一台机器,一台没有了心智和兴趣的机器,难以完成精确的工作!”这就告诉我们,我们要工作,也不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像机器一样,不思考的去做,这样你不会有什么乐趣所在的。我们对待自己的工作,就要发自内心的去热爱它,带着一份热爱之情认真的去做每一件事情,合理的规划每一天地工作。不管什么职业,都是如此。教师更是!我们作为一名老师,面对的是活生生的孩子,他们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做法,不是我们强制改变的,也不是随我们的想法而发生变化的,因此,我们要想让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就要多一些心思,多一些热爱,多一些反思,多一些激情。不能每天真的和机器一样,虽不做同样的事情,但做的时候,不思考,不反思,单调而乏味,想想,你会有多么大的收获呢?你在工作上又有多么大的幸福感呢?当然,我说的幸福感,并不是你工作的认真,表现好,提拔你了,你升职了,所以你幸福了。幸福,应该是,你通过工作,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了,自己工作的意义了,这才是幸福吧!当然,在工作中,我们会面临着许多的不如意,比如自己真的努力了,但却得不到认可,比如,和某某人关系不好,比如,不是故意的犯了错误,比如觉得自己工作很累,压力很大等,但我们要理性的面对一些困难,多给自己一点自信,一点正能量。像书中所说:“做正确之事不仅拘泥于正确做事本身,更是源于一种对正确行为的向往,对诚实取得的成就的热切向往。”正能量 让我明白了,对待工作,一定要保持一个有激情的心,只有这样,你才能把你的工作做得开心。工作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如果你没有把心态调整好,那你做什么都不会有干劲。我们的工作需要正能量,不是吗?800字 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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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笔记我有时是一个十分粗心大意的人,记性有时候也很差,可最近今天受了几次教训,我想我这种毛病是不会犯了,还不都是老天爷“杰作”,他老人家针对我这一点,特地派“笔大兄”来三番五次地“教育”我。第一战:时间:早上起床准备上学时地点:家里主要人物:我、老弟“丁零零,丁零零……”恼人的闹钟最是爱“棒打鸳鸯”,我好不容易和周公聊得正入神,可他却把我拉不会来了,起床,换衣服,刷牙……等等,跟往常一样我陆续做好了这些,正准备收拾书包去上学。本来一切进行得还很顺利的,可是,“我的笔怎么不见了?”我大声问在旁边的老弟,“我见过!”老弟立即回答。“在哪里?”“昨天。”,我倒,老弟再这个时候还耍人,真是不可理喻。我急忙这边看看那边看看,老弟还算有点“良心”,也帮我来找。可是结果还是一场空,没办法,看来不掏腰包是不行了,想不到我好不容易攒的钱不错2天就跟我说“拜拜”了,哎……第二战:时间:早上上学第三节课上课时地点:学校主要人物:我、同桌买了笔之后,我也算了了我一桩心事,但可真是“时运不济”,这笔就是喜欢耍小孩子脾气,不出5小时,又没了。第二课下课后放下手头的作业去做体操,我回来后正想继续开工,习惯性地把手伸进书包拿笔,摸了摸,没有,再伸进一点摸,没有,那起书包把头伸进去看,一支笔也没有,可能是我在做操时有人趁机把我的笔“洗劫一空”了吧!“丁零零,丁零零……”上课了,完蛋了,这回可急死我了。或许你会问:“咦,你不会像你的同桌借吗?”。哎,这我早就想到了,结果我不去借也知道,肯定没有。由于我没把“外交关系”搞好,结下了不少仇,他肯定没那么的好心。这同桌还来幸灾乐祸,竟然还故意说了一句:“呦,你平时不是‘笔力充足’的嘛,今天怎么连一支笔也没有呀!”我旁边的同学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都是我的同桌的好朋友,那句“天无人绝路”怎么在这个时候失效了呀,这没有笔的日子可叫我怎么过啊!其实不仅水会整人,笔也会整人的,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敢保证我在也不会再被笔“欺负”了,但它还会继续去找那些粗心大意的人,大家可要小心它哦!800字 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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